下面是我们为您准备的关于“我喜欢我作文”的精选文章。写作就像是一种凝聚情感的方式,它能够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内心深处的世界和情感。人们常常会在那些优秀的作文中陶醉,久久不能自拔。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一定不要错过我们的网站!
家属于离开家的人,因为他需要家温暖的照顾和细心的体贴;家属于失去家的人,因为他需要家的激励与鼓舞;家属于刚刚失败的人,因为他需要家的拥护与开拓……
家,是每一个人的期望与梦想,因为家将记载你一步步成长的体验,它是神灵的向往,是太阳的光芒,它哺育着每一个善良的人。
我的家,我的成长,我的记忆,我的欢乐,我所有的一切,都在家中得到了延长。在家中,我永远都需要家的关怀与扶养,因为我的身影不曾离开……
家中的每一块砖,每一块瓦,或许都留有我的足迹,或许那是我淘气的体现,或许那是我成长的经历;不管怎样,我始终在家中,始终未曾离开,始终都被养育着。
家,是我人生的起点,是我生命的开始,在家中,我向世界宣布了我的到来,家,给予我温暖,给予我关爱,在成长的道路上给予我所需要的一切,所有的东西也许都会随时间的消逝使人忘却,但忘却不了的则是家的身影。
唐代诗人李白在诗中则有“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诗云来表达对家眷恋。只是我不曾体验过李白当时的处境和心情,我只懂得:在家中很快乐,很幸福。
我喜欢我的耳朵,是因为它能帮助我听见许多动听的声音。
我的耳朵可以让我听见活泼可爱的小鸟在茂密的森林唱歌的声音,可以让我听见勤劳的蜜蜂在花丛中谈话的声音,可以让我听见花朵凋零的声音。
我的耳朵在我高兴的时候,可以让我听见朋友为我庆贺的声音;在我伤心的时候,会让我听见妈妈安慰我的声音;在我失落的时候,可以让我听见同学给我鼓励的声音。
我的耳朵可以让我欣赏世界悦耳的钢琴声,让我聆听小提琴声,让我倾听古筝高雅的声音,总之,那悦耳的音乐总是让我陶醉!我不是一个善于表达的人,但我却善于倾听。
感谢我的耳朵,它让我感受到大自然的美妙,它让我感悟到人间真情,它让我聆听到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我喜欢我的耳朵!
我喜欢那绿草如茵的草坪,我喜欢那自由锦绣的大海,我喜欢那古老神奇的森林,也喜欢那暖和可爱的家,但我更喜欢我自己。
自己?对,每个人都喜欢自己,不由于自己长得丑,不由于自己学习不好,不由于自己哪方面不好就不喜欢自己。
我喜欢自己那草草的头,不长也不短,不整洁也稳定糟糟的,风佛过发,吹着面肤,看影子那显现的头发,随风飞扬,左摇右晃,恨不得自己就是那头发,自由安闲。我不由于大风刮乱了这轻飘的头发,只感觉一种气力在身体漫延,一种不可战胜的活力,它让我感到了安闲,无拘无束的安闲——头发带给我洒脱、安闲。
我很庆幸自己有一双灵活的手,能给我奏出美妙的乐曲,让我聆听糊口的旋律。在快乐的时候,我能让自己感触感染那自由的幸福,悲伤时,我又能操作着琴键,奏出那孤傲的歌谣。这双手,带给我音乐,在枯燥的时候来一盆清爽的凉水,让我感觉到糊口的情趣。我喜欢这双手,它让我了解了许多知识,在糊口的海洋里,快乐地游翔。
我更喜欢我那性格,虽说有不少的忧愁,可总的说仍是那么快乐,它让我知道世上的人们虽有成功,但都是从失败中走过来的,世上的人们都有快乐和痛苦。我喜欢我的性格,在这样的性格里,我创造了自我,唯一无二的自我。
我喜欢我自己,喜欢那唯有一个的我。
我喜欢看蔚蓝的天空,喜欢看碧绿的草坪,喜欢看清澈的河水,喜欢看崩跑的野鹿……但是我更喜欢我自己——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
也许,有人会说:“哪里有人自己喜欢自己的,你可以喜欢关心你的父母,可以喜欢理解你的老师,可以喜欢信赖你的朋友……但是自己怎么喜欢自己?”我的回答是:“自己喜欢自己,不一定是喜欢亲人一样的那种喜欢。”
我喜欢我的名字。虽然有许多人认为我的名字不是很好听,而且不理解其中的含义,甚至有些同学还给我起难听的外号,但是我对我的名字的热爱依然如故。我的名字是太爷取的:我姓“田“,和爸爸一个姓,名字中的“丰”,是一辈一辈传下来的,没什么特殊含义,而“敏”字,是敏锐、敏捷的意思,也是父母们对我的寄托,对我的祝福。
我喜欢我的外貌。虽然我没有美丽的外表,但是它是我形象的象征。我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微微偏黑的脸上,嵌着两颗说大就大,说小就小的眼睛,高高的鼻子下,有一张稍稍翘起的小嘴,组成了一张可爱的脸。
我很庆幸我拥有一双既普通又特别的手。“普通”是说每支手都长着五指手指;“特别”是说我的手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它使我画出了美丽而迷人的图画,它使我制作出了细致而精巧的礼物,它使我写出了精彩而感人的文章,它是我生活中的伙伴。
我喜欢我自己,喜欢那独一无二的我。
每一个人的地方吧?每当我伤心难过。或高兴愉悦,或忧郁的时候,总有一个小地方可以让我感到快乐,心情的压郁,那个小地方使我感到安心,那个秘密花园叫做—房间。
在五年级段考的时候,由于成绩太低,我不知道怎么和父母交代,刹那间,泪水如同泉水般涌出来,我不想让别人看见,就飞一般的往房间跑去,我躲在被窝里,眼睛通红,我想来想去早说晚说都得说,还不如早点说,我鼓起了勇气,去找妈妈说了我的成绩,妈妈并没有说我,还说:“这次没考好,下次努力考好。”我听了这话更感到伤心了,因为我知道妈妈其实心里很难受,所以我一定要更加努力,不要再让妈妈伤心。
还有的时候,我伤心的时候也会跑到房间去,比如有一次,妹妹先跟我动了手,打了我好几下,我就还了一下手,妈妈就开始说我的各种不应该,我的心里总是在想我下委屈了,妈妈总是说我是捡来的,听到这的时候我会情不自禁地跑到我的秘密小花园里,躲在被窝里想我到底是不是捡来的,我想妈妈肯定是气我的,每一个母亲都会爱自己的儿女,俗话说打是亲,骂是爱。我不恨妈妈。
我想信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秘密和秘密花园吧?也会有一个合别人共同的小秘密和秘密花园,我喜欢我自己的秘密花园,它是我的靠山,也是我的好朋友。
他长的很高,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圆溜溜的小脑袋,非常可爱,他就是我的弟弟纪翔铖。
有一次他来找我玩,他一进门我看见他拿了一个玩具坦克,和一个遥控器,我就知道他要和我玩坦克,我走到他跟前问你是来和我玩坦克的吗?弟弟点了点头,接着我们就把坦克开下楼了,我们开到了楼后面的一个小公园里,那里有一些很短的柱子,我就对弟弟说咱们射那些圆形的柱子,弟弟说好。我们开始了,每人有两次机会,我先射击,我两次都射中了,到弟弟了,他趁我不注意,往前走了几步,弟弟两次写射中了,又玩了好几局,我们的比分拉开了,又到了我,可是子弹被弟弟都用完了,我说子弹没了坦克也就不好玩了,我说咱们玩悠悠球吧。我说好。我从口袋里掏出球,做起动作来,我三两下就把球收了回来,到弟弟了,他让我离他远点要不然打到我,我站远了,他开始玩了,弟弟根本就不会玩,他等球停下后在做,他先把球在天上乱转,然后有贴在地上,一正绳子球就回到了他手里,他连绳子一起捧在手里给了我,弟弟以为我看不清楚,他做动作时球已经不转了,我接过球,转身就开始笑弟弟了,我喜欢我的弟弟。
我的妈妈,快接近四十了,但别人仍然说她很年轻。妈妈眼睛很大,脑袋很大。她的脑子里面,可全部都装着知识哩!
我非常喜欢妈妈,只要一有难题,妈妈就一直研究。有一次,那道难题太难了,妈妈一直研究了一个晚上,终于做出来了。如果不做出来,妈妈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我呢,一看见难题就头疼,不想思考,就喊妈妈,看见妈妈在那思考,我就到一旁玩去了。
我喜欢妈妈,是因为妈妈还有一颗童心。妈妈学归学,玩恨玩,有时候,她学过了,还会打开电脑来,玩玩电脑游戏,但绝不上网,有时候,妈妈叫我抱着小猎,把小猫带到楼下玩。
我喜欢妈妈,是因为妈妈很勤劳,活托托的一头老黄牛,什么事,妈妈都包下来了,没有半句怨言,有时候,我就说“怪不得妈妈属年哩!”
我喜欢妈妈,是因为妈妈很诚实,有一次买菜,妈妈钱带少了,那位阿姨说算了,一角钱算不了什么,妈妈说一定要还。一会儿,妈妈和我到家了,妈妈从小猪肚里,掏出一角钱,赶紧送给了那位阿姨。
我非常喜欢我那认真学习,开心玩耍,勤劳老实和诚实可靠的妈妈。
世界上没有相同的两片叶子,人没有一模一样的人。我就是我,一个独一无二的我,我喜欢我。
我,一个坚持不懈的我!毛泽东曾说过:世上无难事,只要有心人。记得今年冬天放寒假,爸爸带我去游泳,冬天学游泳,一听就很冷,而且我还怕水,但是即便如此,我还是跟着爸爸身后来到了游泳馆,学习了游泳。但当我必须挑战深水池游泳时,我缩着身子,像乌龟一样的速度往深水池走,仿佛地下有钉子钉住了脚,下到水池里,我也慢慢的游,一会停,一会停的,我自己都快气到自己了。后来,我一想,做什么事情,都要有毅力,坚持不放弃,于是,经过我上作文百个来回,终于可以又快又稳的在深水池游泳了!
我,一个乐于助人的我!老师曾经说过: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要想获得就先给与。虽然我不知道帮别人怎么帮到自己了,可我还是想帮助别人,因为帮助别人自己也高兴。记得一年级的一个冬天,大家中午都在雪地里玩耍,可我却带着我的同学去校医室,带他量体温,我坐在旁边陪她聊天。体温量完后,她发烧了,三十七度八,我马上跑到班级告诉老师。同学也及时的被家长接走看病去了!
我,就是一个坚持不懈、乐于助人的我!我喜欢这样的我,我还会继续让自己发光发热,这样的我,你喜欢吗?
入党申请书,又称入党申请报告,这是入党过程中最关键的一个步骤。如果你想投身于祖国的长足发展,我们要时刻严格要求自身,争取早日申请加入共产党。你是否了解怎么写入党申请书呢?相信你应该喜欢小编整理的我喜欢书作文,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从小到大,我们读过许多书,但是,有一本书是我最喜欢的。
记得那是我9生日时,我把我的好朋友闫博锐,王研芝,范宇欣,呼泓羽,申瑞捷到我家里来开生日派对。那天早上,我5点就起来,整理开生日派对要用的东西。6点一切就绪。但是,一直等到早上10点,第一位小客人—王研芝才来,我热情的招待了她,过了大约一小时,人来齐了。我们去吃中饭。我们吃完中饭后,在家里疯玩了一天后,我的爸爸一个一个把他们送回家。到了晚上,我打开王研芝的礼物,是一个可爱的小熊存钱罐,我把它放在我的“保险柜”里—其实是一个铁盒子上了锁。闫博锐送的是一盒口香糖,一块饼干,我把它放在食物柜的最底下,并贴了一个便签条上面写着:谁也不能吃。呼泓羽和申瑞捷送的是一本书,我把它们放到我最心爱的书架上。范宇欣送的是《星空依人》我把它藏在床底下,生怕被我的弟弟搞坏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申锐捷送的那本书,因为这本书包含着我们同学之间的友谊。
我喜欢书,
因为书是知识的海洋,
能让我享受拥有知识的喜悦。
我喜欢书,
因为书是力量的翅膀,
它能让我拥有清晰的头脑。
我喜欢书,
因为书是生活的方向盘,
它能让我不在人生旅途中面感到迷茫。
我喜欢书,
因为书有以上种种好处。
书,
让我喜欢,
因为它描述了众多的美好故事,
书,
让我喜欢,
因为它讲述了我心灵的故事!
书!
我爱你!
罗斯福说过:“没有书籍,就不能打赢思想之战,正如没有舰只不能打羸海战一样。”华盛顿说过:“读书而不用功,则所书等于废纸。”别林斯基说过:“阅读一本不适合自己的书,比不阅读还要坏。我们必须学会这样一种本领;选择最有价值,最适合自己所需要的读物。”而我认为:“书籍是精神的食粮,我喜欢读书。”
有人喜欢读书,有的人不喜欢读书,我就属于特别喜欢读书的人中之一。
我喜欢书,喜欢它的内容丰富,美丽动人的诗句,仿佛让人身临其境,陶醉其中。
我喜欢书,喜欢它的情感丰富,使读者走出自己的心灵,进入另一个人的心灵,倾听另一个人不一样的心声,随着书中的人物一起开心、愤怒、伤心、快乐,仿佛自己就置身在书中人物身旁,快乐无比。 我喜欢书,喜欢它的回味无穷,一篇好的文章,使人看了第一遍 又想看第二遍,合上了书本,自己还沉浸在书的海洋里,让人回味无穷。
我喜欢书,喜欢它的千姿百态,有的书大,有的书小,有的书很长,有的书很短,我喜欢书。我认为书不论大小厚薄,都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要爱护它们。
我喜欢书因为他不挑剔读者的高低贵贱,因为它是一位不会说话的老师,为我们开启知识的大门,同学们,请你们一定记住冰心阿姨曾说过的九个字:“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别看了,就是你,我喜欢你--书。
我非常喜欢读书,书是智慧的源泉,书是哺育我们的粮食。我曾经还有过写书的念想。
还记得刚入小学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套故事书。每天,当夜幕降临时,我都匆匆忙忙地坐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书,时不时,还被书中幽默风趣的内容逗得哈哈大笑。
渐渐地,我长大了,妈妈便开始引导我看一些名著。我觉得童话故事和名著不一样,童话里写的是含有各种道理的精彩故事,而名著里则有着优美的句段,让我回味无穷。
记得一天晚上,我正在看《格林童话》,书里有着美丽的白雪公主;傻傻的罕斯;善良的灰姑娘正当我身临其境的时候,一声惊天动地的叫喊响彻厨房:
吃饭啦!喊你几声了,在干嘛呢啊?
哦,马上就来。我随便答应了一句,急急忙忙地拿起书,一边看一边向饭桌走去。
啊!
哈哈!这就是边走路边看书的结果,撞墙了吧!妈妈一边笑着一边说道。
我摸着有点疼的头,依然不舍得放下书,坐在餐桌前看完了这个故事,才算罢休。妈妈语重心长地说:下次可要注意了,要不然,给你个狗啃泥。
我喜欢书,它好似一个家,家里有着快乐和悲伤;它又好像是陪伴我们一生的好朋友,永远不离不弃!
我喜欢书,就是想看书,无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只要一看到书,总会被吸引。
有一次,我一个人去书店转的时候,发现了一本书,它就《月亮与六便士》。它好似一把无形的大手,一下捉住了我的好奇心,月亮的六便士有多大呢?于是,我就把它买回家看。从这次以后,我的好奇心就一次又一次被捉住,所以每次从书店回家时,手中最少都有一本书。
到现在,我看了很多书了,也买了好多书,它们是:《我是猫》、《月亮与六便士》、《名人传》、《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但我还是感觉不够,总想方设法多看几本书,多买几本书。我爸说:“你要继续这样下去,就要把书店买光了!”可我不管,我就想看书!
我喜欢书,很爱看书。我希望长大后能写出好多书,把所有的书店都摆满,让喜欢看书的孩子永远都看不完。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一本书是西游记,这一本书我都非常喜欢。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这一本书吧?
我给大家讲西游记吧?第一章节讲的是傲来国石猴的初始,这里面讲的是孙悟空的初始,还有孙悟空有当上了大王,还讲了他要学一身好本领来保护它的手下。
第二章节要讲的是菩提老祖传仙道,这段讲了35百年过去了可是那些猴子又开心又难过,开心呢是因为它们很逍遥自在,难过呢是因为有一个魔王欺负它的小猴子。还讲了悟空学艺已经学成了。于是一个跟头就翻到花果山。来保小猴和老猴。
第三章节讲的是,闯龙宫的金鼓棒,孙悟空打死了一个妖怪,猴子们都在庆祝呢!于是还讲了拿的到了金鼓棒,晚上有两个鬼把悟空带走了。
第四章节讲的是,喜气洋洋弼马温,主要讲的是悟空当上了天上的弼马温了,然后悟空觉得不满就有下届当大王了。于是泰山老君又把孙悟空给带上天来让他当看桃子的,于是悟空觉得太诱人了然后就把所有的桃子都吃掉了。
好了,我就讲到这里吧!下次我在讲爱的教育。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作者六(1)班 黄心仪 《昆虫记》是法国作家法布尔写的,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一部昆虫学的科普书籍,也是描写昆虫学的巨著。因而,法布尔被人们称为大博物学家。在他晚年,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这本书是好朋友邓皓丹送给我的,接过书的一刹那,我感受到了浓浓的友谊与真情,一打开我就爱不释手了。 书中主要写了二十多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法布尔笔下的那些昆虫,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灵性。让人看后觉得十分可爱,就连一般人讨厌的食粪虫都妙趣横生。其中,法布尔笔下的大孔雀蝶,仿佛就在我的眼前飞舞,令人好似身临其境。 我从小就非常怕虫,一只毛毛虫就足以使我退到 五米 开外。譬如蚕,它胖胖的,既不苗条又不漂亮,在叶子上一扭一扭十分恶心。在我读了《昆虫记》后,发现一只只昆虫就像一个个可爱的小精灵,多么令人喜爱,多么令人敬佩!《昆虫记》让我更加了解昆虫的习性与生活。现在,我不仅不讨厌它们,而且打心眼里喜欢它们了。它们嫩白晶亮,惹人喜爱;它们“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品质,让我崇尚。我像爱好朋友似的爱着它们。正如罗曼·罗兰的评价:“法布尔观察之热情、耐心、细致入微,令我敬佩,他的书堪称艺术杰作。我几年前就读过他的书,非常地喜欢。”是的,法布尔利用业余时间对昆虫进行细心地观察研究。他的那股子钻劲儿、韧劲儿简直使他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他对昆虫的那份好奇、那份热爱,非常人所能理解。他靠着对虫子接近痴狂的热爱与执着的追求,获得了大文学家的称号。 我喜欢法布尔观察昆虫的环境。在大自然里,在苍翠的树林中,在百花盛开、香气诱人的花丛中??观察着可爱的小虫子,把一切烦恼抛去。 我从《昆虫记》中学到了许多关于昆虫的知识。在一
次春游中,我们见到了许多昆虫,每当大家摸不着头脑的时候,我便会骄傲地把知识告诉他们,赢得啧啧赞叹。 《昆虫记》是代表我和好朋友友谊的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喜欢书籍,喜欢它们散发的油墨清香,尤其喜欢它们里面的知识,那份优雅内涵让我无比沉醉。
我喜欢童话书。那些活泼可爱的句子,让我作出天马行空的想象,就好像进入了梦幻世界一般,可爱的小动物们就好像活了一样,还有那穿着漂亮裙子的小公主,它们和我一起玩耍、嬉戏。
我还喜欢散文。一个个宁静的夜晚,我坐在书桌前,手捧一本《毕淑敏精选散文》,好词佳句的大门正向我缓缓打开。天上的星星不说话,它们也被书中精彩的内容沉迷了。
我也喜欢绘本。那些幼稚淳朴的句子,顽皮的一页页插图,总使我在欢笑中放松舒心,看完一本书,再在床上躺一会儿,我所有的烦恼都忘记了。
我喜欢历史书。战长沙的关公,勇猛的张飞,阴险狡诈的曹操这些任务我都记得。古代有多少英雄豪杰,他们都逝去了,可他们留下的英雄事迹永远长存。
我还喜欢想象小说。《哈利○波特》中离奇曲折的故事吸引着我,让我无法自拔。我常常在梦中梦见自己也变魔法,好像进入了仙境一般。
我也喜欢小人书,书中搞笑好玩的对话和插图,常常让我笑得喘不过气来。它们帮助我缓解学习的压力,让我天天乐开怀。
我喜欢所有的书籍,喜欢一切书中的欢笑与知识,内涵与奇思妙想。
作文是培养学生语言综合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写作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内在需求和欲望。我们从那些方面可以看出作文是否优秀呢?如果您需要“我喜欢篮球作文”相关的推荐请参考下面的建议,如果您正需要相关的信息请参阅本文!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事情,像我喜欢的事情就是打篮球。我认为打篮球是一种十分正当的运动,妈妈也非常认同我的看法,所以在我一年级的时候,妈妈就买一个篮球给我。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已深深地爱上打篮球了。
我十分向往美国NBA,那是我学习的目标与动力。只要一放假,我就会骑着脚踏车到学校打篮球。我喜欢在篮球场里吹着微微的凉风,将我的汗水吻干;我喜欢在篮球里快乐的奔驰着,有如一只出栏的猛兽;我喜欢在篮球场里和好朋友交谈着。打篮球不仅可以让我的身高变得比以前还要高,也可以变得更健康,更可以交到好朋友。
每次星期假日,只要我有去学校的话,我几乎都会随身携带篮球,和同学或是好友砌磋一下球技,胜不骄,败不馁,汗流淋漓的感觉好像打通了任督二脉,身体变得轻盈,而且反应变得很灵敏。
我爱上打篮球,在我的运动生命里,篮球是快乐的化身,是精神的食粮,是荒漠的甘泉。我爱上打篮球,我喜欢在凉爽的春风里打篮球,让汗水尽情的流洒,让忧愁尽情的挥发,让快乐盈盈在心里酦酵着。我爱上打篮球,每当我打篮球时,妈妈的笑容会更灿烂,我很喜欢看到妈妈脸上的笑容。我爱上打篮球,坚定不移,不管时空如何转变,我想,我都会爱上打篮球。
前天晚上,我和几个同学相约去财院篮球场打球。大家都到了,就我是最后一个到达的,他们几个正在玩着投篮。
我刚一来,王岱林就提议说:不如我们打比赛吧?建议一致,比赛就开始了。单人单组,谁先进球,谁就胜利。
这一局我来发球,岱林开始抢我的球,我做了一个假动作,避开了他。刚避开岱林,张轶沣来了,这一次我来了个后转身,也躲了过去,我用尽了全力把球向球门投去,太好了我进球了,1:0:0
这一次有王岱林发球,我们开始抢球了,不料张轶沣从我的后方一跳,把球抢走了,只见轶沣用三步投篮法奋力的向板门投去,这时我跳起来想把他的球抢走,可是球已经进篮了,他可高兴了,大家都笑了起来。
我们打了好几个回合,最后的结局是5:5:4,成绩还不错,大家虽然都是满头大汗的,但是我们玩的很开心。
今天,太阳火辣辣的照着大地,没有一丝风儿吹过,从车窗往外看,空中没有更多的云彩遮挡阳光。下午,爸爸带我到东区图书馆旁的公园里玩耍。
我们刚到公园里,就看到许多人在这玩耍,有的在打乒乓球,有的在练武术,有的在跟教练在学习打篮球,我拿着篮球就开始拍,没拍两下球就跑到一边了,不听我的指挥了。爸爸说慢慢拍别着急,你越着急球就不好拍,正好那有两个篮球场,我就抱着球跑到篮球场去,看见别人拿着球往那个圈里面投,我也跟着往里面投,结果球离那个圈差的很远,根本就投不到那里面,爸爸说,你现在力气还小,要用手往上推,这样才有可能投里面,我试了好多次,篮球离那个圈一次比一次近些,还让球砸到我几次。
终于我投里面一个,那是多么的开心高兴啊,只是我衣服都脏了,出了很多汗,热的脸红通通的,爸爸说像个小苹果一样红。
太阳慢慢下山了,我和爸爸开着车回家去了。
暑假一开始,我的爸爸妈妈就给我报了一个篮球训练营,原因也有很多:一,是为了不让我这个暑假每天虚度光阴;二,是为了让我初一时体能过关;三,是为了让我初三体育考试的时候能够顺利过关。就这样我参加了篮球训练营。
在训练营的这段日子里面,我每天过得都很充实。我每天早晨六点二十训练,七点二十结束。而晚上则是五点半开始,七点半结束。而一般早晨的训练比晚上的要辛苦。有一天早晨我竟然跑了八圈,突破了我的极限。那时我的心情无比的激动。因为我从来没有跑过那么多圈。
记得,有一次教练教我们四角传球,经过教练的一番演示,我们自认为我们听懂了,所以就开始练习了,在练习的过程中,我发现我自己并没有听懂,最后在我的坚持下,我终于学会了这个动作。
慢慢地我越来越喜欢篮球了,篮球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
同学们你们打过篮球没呀?我相信一定有很多人打过篮球下面是我学习篮球的过程,你们看一下。
在阳光明媚的星期天我、爸爸、妈妈和姐姐去打篮球了我望着篮球框以为我学不会打篮球我试着投了一下才投到篮球框的半个多一点,我用了全身的力气才能到上面。我又试着投篮我投了好几次才投进了一个,后来投了十次有五次都投里了。我又挑战一小时可以投几个我数了数我一小时投里了十个我练到中午,回家吃饭了。下午又来了我后来练习走着投篮练了差不多练了半小时练完以后我又练了跑着投练了一会儿,我累了休息一下我休息完以后我和姐姐打一场她赢了我一定要更加努力学习篮球练了一会儿我和姐姐、爸爸、妈妈一起比了一场我和爸爸一组、姐姐和妈妈一组我们最后比他们多了一球我们赢了。
在这个故事里主要讲了我学习了篮球的过程,同学们你们学习过篮球吗你们练习的好吗?我相信你一定会打败我,有空我们一起练习打篮球。
今天下午,我和妈妈一起去打篮球。我们准备了一下,然后就拿着篮球出发了。到了那里,我们就开始了。我最多的都是想练习投篮,投到第一个的时候,球就进了,然后,妈妈看见了就拍手鼓掌,我投呀投,不知不觉就进了十多个了,然后,妈妈也参与进来和我一起打篮球。我对妈妈说:妈妈,我们比赛吧,看谁投的多,行不行?然后,妈妈说:行,来吧。然后,我们就重新开始投了。当我投到八个的时候,妈妈投了六个,当我投进十个的时候,妈妈投进了九个,然后,我想:我了个乖乖呀,这投的也太好了吧。当我没力气的时候,我说:妈妈,咱们走吧?妈妈说;好,走吧。然后,我们就走了。今天下午我玩的非常开心,也非常有意义,因为这是我和妈妈第一次一起打篮球,好开心啊!
一天,我去上篮球课了。先要围着操场跑五圈,然后是热身运动。
热身运动先是扩胸运动,老师说:手臂要伸直。然后是震臂运动,接着是压腿。
然后开始运球了。老师出的规则是:如果老师喊一,就用右手运球。如果老师喊二,就做一个变向到左手运球,如果老师喊三,就连续做两个变向继续运球。老师一共做了两轮,然后开始教我们做胯下运球,做胯下运球的时候要分开腿,老师说,等我们都学会了,老师又加了两条规则:如果老师喊四,左手做一个胯下运球,右手接。如果老师喊五,右手做一个胯下运球,左手接。做了两轮之后,老师教我们做背后运球,老师说:做背后运球要使劲。我们都学会了。老师又加了两条规则:老师如果喊六,左手做一个背后运球。老师如果喊七,右手做一个背后运球。做了两轮。
运球之后就是投篮,我们学的是三步上篮,我们先学姿势,学会了姿势,我们开始投篮了。投了两次之后,老师说下课了。
虽然我很累,但是打篮球可以锻炼身体,所以我会一直坚持下去的!
我有许多爱好,比如:打兵乓球、画画、踢足球、看书……但我最喜欢还是打篮球。打篮球是我最喜欢的一项运动。只要有一天不打,我心里总是不舒服,不踏实。
说到打篮球,还得从去年说起。我们村里举行了篮球比赛,我去看比赛,没想到这一看,却让我像着了迷一样。我看到队员们在球场上十分默契地传球、运球,还机智地用假动作迷惑对手,趁机投篮取得胜利。看完比赛后,使我深深喜欢上了打篮球。
现在,只要电视上播放篮球比赛,尤其是美国的NBA篮球比赛。在NBA篮球比赛中,巨星汇萃,每一场比赛都打得十分精彩,引人入胜。我都非看不可。
俗话说:“曲不离口,拳不离手”,要想打好篮球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为了提高投球技术,我的身影经常出现在球场上,有时我会和别人打,有时会独自一个人在练习投篮。到球场上,我就像进入自己的天下一样,东跑一下,西跑一下,一会儿停住脚跳起来投篮,一会儿练习运球……有时甚至忘记了回家。经过我不断努力练习,我的球技终于有了很大的提高,我别提有多高兴啊!
我喜欢打篮球,因为打篮球不仅给我带许多的快乐,还能强身健体。我愿篮球伴随我的一生。
今天早上,我五点半就起了床顺便把我老爸也拉了起来,因为我要去试打篮球,六点开课,所以没时间吃早饭了,我们穿好衣服就走了。
他们在河南省农业大学学校里面,可是我们跑到了隔壁的郑州大学,转了两圈也没找到,有点着急,给教练打了个电话,回到农业大学的球场终于找到了他们。到了那,我数了数,可是加上我才三个学员,而且他们两个学员都很小,没法和我一起练,可是我只能在这里练,因为我做事是有头有尾的人,也要尊重教练,我耐着性子练了下去,教练教的是防守,我很快就学会了,可是两个小学员却没学会,我只好跟着他们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的练习,过了一会,休息了,我刚喝完水就上课了,练着练着,小学员们突然开窍了,学的也很快,慢慢的,我变喜欢上了这节课,一会儿练功防,我攻他防,我防他攻,一会儿又练剪刀步,一会儿再练小碎步弹跳。几段动作下来,我早已是大汗淋淋,浑身无力。我感觉不一会儿下课了,虽然很累,但是还是很开心。
经过这次体验,我不仅喜欢上了篮球,还锻炼了身体,真是两全其美呀。
在成长的过程中,我学会了许多本领,比如:跳绳、打篮球、踢足球等。但我最自豪的就是我学会了打篮球。
快乐的暑假又到了,天生爱运动的我,对妈妈说:妈妈,我想学习篮球,您能给我报篮球兴趣班吗?妈妈听完后很爽快的答应了。
第一天训练开始了,我兴致勃勃的来到了球场上,开始训练,球场上教练给我演示了一下如何拍球及动作要领,我跟着教练一起做,但我每次拍几下球就跑了,当时我很失落,教练安慰我说:第一次拍不好很正常,没有人天生就会,只要勤奋练习我相信你一定会做的很棒,加油!我听完教练语重心长的话语,心中暗自想:我一定会努力练习的。
经过我坚持不懈的练习,我终于得到了大家的认可。
这本书是人物传记故事,生动地记述了美国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充满活力与魅力的传奇经历。
这本书共分31篇,分别记录了迈克尔·乔丹在不同时期的经历。
1961年下半年乔丹的母亲怀上了他。小家伙在母亲肚子里一点都不安分,时不时就伸展腿脚。这时却传来了不幸的消息:孩子们的外婆去世了。途中特洛莉丝(乔丹的母亲)还差点流产了,幸好,小家伙的命保住了。
1963年2月17日,乔丹出生了,他面黄肌瘦,两只大眼睛转来转去,炯炯有神。他出生的年代正是美国的多事之秋,是年8月28日金牧师马丁·路德·金发表了名垂千古的演讲《我有一个梦想》。
两岁那年,他不小心被电击,被弹出两米多远。他7岁那年,老乔丹买下了一块地并造成了运动场。乔丹的技术提高得很快,被大孩子们认可。
1949年美国成立篮球协会,他喜欢上了篮球。不久那高大的篮筐对乔丹来说已不是难题。15岁时落选校队(篮球)使乔丹很伤心,不过他次年就加入了校队,并带领球队夺得州冠军。17岁以出色球技令人刮目相看。乔丹从不认输的精神和出色球技使他在NBA新人榜排名第三。23岁带领公牛队对战凯尔特人队,单场独得63分被拉里·伯德誉为“上帝的化身”。此后他勇不可挡,甚至带领公牛队打败了埃文·约翰逊带领的湖人队。
30岁时父亲遇害,宣布退役,32岁时又复出让每况愈下的公牛队重振雄风。34岁和皮蓬入选NBA历史上50名最伟大球员,并获得职业生涯中第25000分。36岁正式宣布退役。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乔丹钢铁般的意志打动了,因为他在一场对犹他爵士队的比赛中带病上场,因虚脱,赛后被抬下场。当然除了他的意志力外还有一点:永不衰退的好胜心。这颗好胜心也许就是他成为“飞人”的关键吧。
乔丹很有爱心,残疾孩子或穷苦孩子见到他时,就仿佛亲睹“神话中的英雄”。他两次将奥运金牌揽入怀中,六次夺冠奠定强大的“公牛王朝”。谁也不能替代他在人们心中的地位!
有的人的拿手好戏是游泳,像鱼儿一样跳入水中;有的人的拿手好戏是跑步,像猎豹一样奔跑;而我的拿手好戏是打篮球。
因为在电视上曾看过篮球比赛,所以也算得上是一个球迷。我很敬佩的球星有很多,如姚明,郭艾伦,乔丹,科比等。看见他们能为各自的国家获得至高的荣誉,也替他们为之高兴,所以我要立志学习篮球。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帆风顺,十全十美的,所以在学习篮球的过程中也受到了挫折。第一天学习篮球时,自己偶尔拍两下娱乐娱乐而已,几天后我感觉太枯燥单调了。然后又打开电视看着篮球比赛,学习一些进阶的技巧。一天进步一点点,日久天长,我的篮球技术也得到了一个质的飞跃。
学习好篮球技巧后,就和朋友们一起去篮球场准备打一场友谊赛。我们几个好朋友:小冰,小冉,小辉,小帅。对手:同村的几个和我们年龄相仿的几个少年。就这样组完战队后,比赛拉开了帷幕。
比赛开始了,只见小冰上前强球,球抢到了吗?我们都惊心动魄,是的,他抢到了!小冰抢到球后,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把球传给了我,我纵身一跃把手中的球奋力投出球,不出所望,球不偏不倚地穿过球篮,我队率先拿下一分,他们激动地夸我:干得漂亮。
得一分后我队的情况好像不容乐观,因为对面现在竟反超了我们两分。为此,小冉只好使出了必杀技:扣篮,小帅把球传给了小冉,作文小冉扣篮了,眼看球马上就进了篮筐,说迟迟那时快,突然出现了一只黝黑的手,再往下看,不好是敌人的“恶爪”,可惜啊,我们最终还是没能成功。
随着落日余晖,比赛结束了,最后我们以5:12的成绩惜败。我曾放出豪言要带他们走向胜利,而如今却落后这么多分。我不禁觉得羞愧不已。
“生命在于运动”我会一直保持对篮球运动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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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吼声震天的大老虎,有人喜欢振翅高飞的苍鹰,也有人喜欢活泼可爱的小兔子,可我却喜欢可爱的小狗―笑笑。
它长着一身雪白如雪的毛,老是瞪着一双大眼睛这看看那看看。别看他的两个大蒲扇一样的耳朵耷拉在两边,他的耳朵可灵呢,哪里有消息它老是第一个跑过去。它还有一条老是向上卷的小尾巴,看上去就像一个小问号,可爱极了。
笑笑最爱吃肉和骨头了,假如饭菜中没有它喜欢吃的,我就会看也不看一眼,还“汪汪”直叫,假如你不理它,它就会忽然倒在地上四脚朝天,吓得你赶快去把它抱起来。每到夏每天气炎热的时候,它就会把它那鲜红的,像小辣椒一样的舌头吐出来耷拉在外边。假如有目生人来我家,它就会竖起耳朵冲到前面。
笑笑就像一个小闹钟一样,天天早上都会准时来到的我床边大声地汪汪直叫,直到把我叫醒为止。而每次起来我都会发现袜子不见了,这个淘气的“小家伙”老是喜欢和我玩捉迷藏,而且它有个很有意思的习惯,就是:每次它都会把我的袜子藏在统一个地方。
笑笑是我们家庭中的一员,更是我不能缺少的好伙伴,它给我们带来了欢乐,我太喜欢它了。
世间万物,瞬息万变。我们生活在地球上,我们享受着地球带给我们的资源,我们不断的汲取能量,同时也在慢慢的回馈着这片土地。我们生活的世界,有许多与我们共存的的生物,他们也在地球上争取着自己的一席之地,我们互相依存,互相帮助,共同在地球上创建出美好的家园,在这里有那么多的动物,都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在那么多的物种中,我最喜欢的动物无疑是我们中国的国宝——大熊猫。
大熊猫是我们呢国家的保护动物,因为数量稀少,所以会很难见到野生的熊猫。它们有着圆圆的脸颊,还有一对十分重的黑眼圈,大大的身躯圆滚滚的,还有着他们标志性的内八字的行走方式,十分的讨喜。但是看似“无公害”的他们,也有解剖刀般锋利的爪子。大熊猫在地球上已经生存了至少800年,被誉为“活化石”,是世界自然基金会的形象大使。我们现今所能看见的都是在动物园中人工养殖的大熊猫。网上各处都流传着他们的“卖萌时刻”,它们会对着奶爸奶妈们撒娇求抱,也会因为没有盆盆奶而怒摔碗盆。这样奶萌奶萌的大熊猫谁又会不喜欢呢?
但是你知道吗,大熊猫最初是吃肉的经过进化,99%的食物才都是竹子,大那是牙齿和消化系统还保持着原来的模样,所以他们仍然划分为食肉目。大熊猫的别名还有华熊、竹熊、银狗和大浣熊等。银狗,这是因为小熊猫的地方名和商品名叫金狗,相对应的熊猫体色白而叫它银狗。竹熊则以它主要食性为竹子而似熊命其名。华熊则说明了它是中华民族所特产的珍奇异兽。大熊猫每天除了吃饭就是在睡觉,在动物园中的他们,没有天敌,每天慢吞吞的。
这可能就是喜爱他们的原因吧!
我有一只爱吃又爱皮的小猫,它叫肥肥。
肥肥长着一双像黑色玻璃珠子似的大眼睛,一个像红豆大小的豆鼻子,还有几根像黑丝线一样的胡子,再有一身乌黑乌黑的毛发。那毛发亮得就像被泼了两桶石油似的。
如果说起吃,那肥肥可不得了了。每当我放学回到家,它就立即跑来蹭我,还卖萌,像在说:快带我吃好吃的!。于是,我给它端来一盘丰盛的猫粮,不一会儿它就吃光了,然后抬起头对着我瞄瞄叫。看那样子就知道还没吃饱。于是,我又倒了一盘,三下两除二,肥肥又吃光了!这真是只贪吃的大肥猫啊!
一到晚上,肥肥这只小猫就变得不安静了。它一会儿跑到餐桌下吃掉下来的饭菜,一会儿又跌跌撞撞地跑去喝水。还没等你反应过来,它又不知道跑去哪里玩耍了!
虽然肥肥很爱吃,还很顽皮,但我就是喜欢它,它是我童年最好的玩伴。
我喜欢乌龟,由于它无邪,可爱,活泼。有一次,我爸爸带我去逛街,我看到一家养鱼店,我连忙拉着爸爸过去,问:“你这儿有没有乌龟啊!”,那个店长说:“有”,我赶忙催促爸爸拿出钱包付钱给店长,店长把乌龟给了我,我兴奋极了!回家的路上,我小心翼翼的捧着盒子。我看着盒子里的乌龟,越看越喜欢,它就是我手心里的法宝。这时小乌龟探出头来,似乎在和我说:“我喜欢你!”。
到家了,我连忙把手上的乌龟装进纸盒子里,同时往塑料盒子里装了一点沙子和水,水是不能超过乌龟的头的,要不然乌龟就不能呼吸了。终于摆弄好了乌龟的窝,我把它放进这个我亲手为它制作的家。“吃饭时间到了”我一说,乌龟马上盯着那块肉,似乎十天没吃饭似的,我把食品放进盒子里,乌龟立即风卷残云的吃了下去。吃完后,乌龟还盯着我的龟食,我没给它吃,它像发了狂一样的猛拍打水花,直到我再放了一些食品才休止。
小乌很胆小只要一看到有人来它立即缩到龟壳里。但是,小乌龟又很贪玩,它用它的手不停的拍打沙子,清澈的水一下子变得浑浊起来了,它真是个淘气鬼。它那么无邪可爱、气愤勃勃,我真喜欢它呀!教师评语:文章语言朴实,对小乌龟较为了解,观察较为仔细。
我见过许许多多的动物。如:可爱的兔子、锦绣的天鹅、金黄的小鸡……其中,我最喜欢我家淘气又可爱的小狗。
小狗全身的颜色是灰黄相加的,锦绣极了,怡似一条棕色的彩带。耳朵挺圆的,一见到不熟悉的人,耳朵就会一下子竖起来,然后汪汪的大叫,一见到主人就会跑到主人的脚下,尾巴左边一摇右边一摇的,可爱极了!似乎在说:“主人,主人,我饿了,我要吃东西。”眼睛像一颗黑宝石一样锦绣,鼻子的嗅觉那是不提了,可好了,又是藏在地下的东西都能找得到,嘴巴的两旁有六根胡须非常像小猫。
有一次日曜日我带着小狗出去玩,忽然发现他跑掉了,便随着它,谁知我跑的筋疲力尽了,低下头一看,原来它就躺在我的脚下,似乎在。向我笑呢,我就说:“瞧你个淘气鬼。”后来,我们玩起了木棍,我把木棍向上一拋,木棍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可是往下一看却发现小狗在我的身旁,小狗的身旁放着一根木棍,我一看,那不就是我刚抛上天空的那根木棍吗?所以我就越来越喜欢这只小狗了呢。
还有一天,我们早晨刚起来,却发现小狗不见了,不久爸爸妈妈也发现了,所以我和大家一起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去找小狗,可是不料妹妹在找玩具时在床底下发现了小狗,这让我们大吃一惊!
我喜欢小狗,更喜欢陪伴我们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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