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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上的作文

2024-02-28 最喜欢的作文

我最喜欢上的作文6篇。

作文是学生提高语言表达能力的重要途径,想要写出优秀的作文离不开练习。有没有一些优秀的作文可以供参考呢?接下来申请书范文网为大家带来关于“我最喜欢上的作文”的范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觉得我的回答有用,请收藏起来以备日后查看!

我最喜欢上的作文【篇1】

我最喜欢的鸟是小麻雀,虽然它很普通,但是它随处可见;如田野﹑山林﹑果园,甚至人类的屋檐下,都有它的身影。它在我们身边飞来飞去。它长着一身深褐色的羽毛。一对黑豆似的小眼睛,可爱的小嘴,吃起米粒来很快。细细的小腿不会像鸡一样走路,只会一蹦一蹦的。它们很机灵在吃食或休息的时候有一点动静,它们会立刻飞走。

它们每天能捉很多害虫,为农民伯伯丰收做出很大贡献。但它们有时也偷吃庄稼,但人们还是喜欢它们。每到春天,麻雀爸爸和麻雀妈妈开始繁殖小麻雀了。长着稀疏绒毛的小麻雀叽叽喳喳的叫着等父母来喂食。麻雀爸爸妈妈更加忙碌了。每天必须捕捉“不做了。”只见鹦鹉在笼子里直叫,好像在说:“小主人这道题其实很简单,只要认真地想,就一定能想出来的,我相信你——小主人。”于是我坚持地想,终于想出来了。我可高兴了!

啊!我爱你——鹦鹉。

我最喜欢上的作文【篇2】

名言是一座警钟,一个成功的方向盘,一股激励你奋发向上的动力……一句名言能让你终身受益匪浅,随着知识面的扩大,我所知道的名言也越来越多了,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还是马洛说的“贪图享乐的.人必将在享乐中堕落”。

古今中外,应贪图享乐而堕落,而葬送江山的君王数不胜数,就说商纣王吧,他年轻时可视为有勇有谋的君王啊。把国家治理的井井有条,深的百姓的爱戴。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好君王。可到了晚年,他开始贪图享乐对妃子妲己言听计从,对敢于进言,提醒他的人一概是贬的贬,罚的罚,而对善于拍马屁,说好话的大臣却加以重用,让他们平步青云,还增加了许多酷刑,如把人绑在烧的通红的铁柱上,将人折磨致死,还有鳄鱼池,蛇池等,种种酷刑都让人闻风丧胆,百姓们是有苦不能言啊!但恶有恶报,纣王在周军逼入皇宫时纵火自焚了。可你是否想过,纣王如果不贪图享乐,会落得如此下场吗?说不定还是名垂青史的一代明君呢!其他葬送江山的君王不也一样吗?那唐玄宗文韬武略样样不缺,可为什么还会葬送手中的江山呢,还不是因为太过宠信杨贵妃,把它当个宝捧在手里,生怕她伤着喽,不理国家大事,还把政权交给了一个无德无能的马屁精――杨贵妃他兄长,最终葬送了自己的锦绣江山,在深深的皇宫内院做了个有名无实的太上皇。

其实,我对此也是深有体会的,记得那是刚开学的时候,我还没有进入到学习的状态中去,一直沉浸在暑假的休息和玩乐中

我最喜欢上的作文【篇3】

世界上有很多种鸟类,比如说:鸽子、麻雀、喜鹊、啄木鸟等等。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燕子。

燕子是一种可爱的小动物。大家一定十分熟悉吧。他有一身乌黑发亮并且光滑的羽毛,一对小巧玲珑的翅膀,还有一个剪刀似的尾巴。

燕子是勤劳的,一到春天,他们就忙着建立新家。它们先叼泥,然后再用唾沫把泥搅匀,最后把你一点一点地垒在墙上。两只燕子轮流垒,这一只燕子垒的时候,另一只燕子站在附近的铁丝上等着它,就像个小卫士。两只燕子上下不停,等把嘴里的泥用完了,它们俩个就去叼泥。一天、两天、三天,窝快搭好了。虽然地方很小,但他们终于有个家可以遮风挡雨了。

燕子是亲近人的鸟类,它以害虫为食,只要它发现了害虫,便会像箭一样的冲过去,把害虫吃下去。燕子在一年中吃掉数亿万只的害虫。对人类有很大的贡献。所以我们要保护燕子。

我最喜欢上的作文【篇4】

小时候,我特别羡慕穿漂亮衣服上台表演的大姐姐们,就缠着妈妈报了舞蹈班,开始了我的公主梦。

我喜欢跳舞,开心的时候我就会唱着小曲,跳着自己编的一段舞蹈,一边唱一边跳,仿佛我成为了一只小蝴蝶,正在花丛中飞舞。

我喜欢跳舞,生气或伤心的时候,我就把自己关在小房间里,独自跳着伤心的舞蹈,慢慢地我心里的火球就熄灭了。舞蹈是我的灭火器,让我忘记所有烦恼。

我喜欢跳舞,虽然练基本功很累,虽然有时压腿还很疼,我会哭出两滴眼泪来,可是我还是喜欢这个好朋友。

我喜欢跳舞,虽然学舞蹈又苦又累,可是它也带给我欢声笑语,还让我不再生气。我相信有一天我能用优美的舞姿站上舞台。

我最喜欢上的作文【篇5】

农历八月十五是中秋节。晚上6点左右,我们正从工厂回家。在回家的路上,我透过窗户看向天空,看到月亮从东方的地平线上静静地微笑着,把柔和明亮的银色光芒洒在世界上。我忍不住欣赏月亮(可能是因为今天是8月15日)。我看到月亮像一个害羞的女孩,躲在云层里一会儿,然后掀开她的面纱。

回家吃饭,我和妈妈坐在阳台外,继续赏月。天空中的月亮很迷人,又圆又亮。我妈和哥哥都拿起手机拍照,离开了今天的迷人月亮。今天的月亮很圆,好像是用圆规画的。那么明亮,那么干净,简直就是一个大白玉盘,挂在蓝天上。

听说今年过了中秋节,要等很多年才有这么美的月亮。今天中秋节的月亮真美。

除了赏月,我们还看到许多孔明灯笼不知从哪里飞来。最多有20个灯笼,我想放,但是我妈说很危险,我不能把它们放在身边,所以我要等另一个房子让我看,我很开心。直到困了,我才勉强回卧室睡觉。睡觉前,我还在想什么时候可以放孔明灯笼呢!

我最喜欢上的作文【篇6】

动物界里面有马大哥、孔雀小姐、犀牛大叔,可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却是一个小不点——乌龟。

乌龟长着四条又短又粗的腿,一个尖尖的小脑袋,两侧长着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它背上有一个重重的壳,那壳像是一个避难所,只要一有动物攻击,它就立刻把四肢和头缩进壳里。它还有一条短短的尾巴,肚子底下还有橘黄色的花纹,像一幅迷你的石头画。

我这只小乌龟爬得可快了,所以我给他起了个响亮的名字——闪电。小乌龟刚来我家的时候都不怎么吃东西,妈妈告诉我说:“小乌龟换了新的环境需要适应一下,过几天就好了”。过了几天后,“闪电”开始吃东西了,它平时都吃龟粮和瘦肉,但是吃得不多。妈妈给“闪电”买了一个玻璃缸,这样它就能陪我写作业了,每次我学习的时候,我都把“闪电”放在书桌上,一有不会的题就会看一下“闪电”,它瞪着萌萌的小眼睛望着我,好像是在鼓励我:小主人加油哦!你一定能行。

有一次“闪电”爬进我的床角里面,然后侧身卡在角落里,进不去也出不来,后来妈妈帮忙把床挪开,才救出“闪电”。但是它出来后就不吃东西了,也不喝水,而且每天它都很不安分到处乱爬,像是在环游世界,一会去沙发底下,一会去洗衣机底下,好像没什么地方是它没去过的,我特别好奇,问妈妈:“小乌龟这是怎么了,为什么变得不听话了,而且也不吃东西了。”妈妈摸着我的头对我说:“小乌龟可能是想它的妈妈了吧!你要是和妈妈分开是不是也会到处找妈妈啊?”

没过几天,小乌龟就死了,我心里难过极了,并决定以后再也不养小乌龟了,我要让小乌龟们和它的妈妈永远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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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人作文经典8篇


写作是每个学生必备的技能,想要写好一篇作文就需要广泛积累素材。对于如何写好作文,我推荐查阅小编总结的“我最喜欢的人作文”知识点。希望这些总结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希望随时查看这篇文章,请把它收藏起来!

我最喜欢的人作文 篇1

我很自豪,因为我的家乡是一个群山环抱、青山碧水的地方,那儿不仅风景秀丽,点心也是很美味。棕子、清明粿、月饼、年糕……但我最忘不了的是乡下的三大“明星”——黄粿、糍粑和社粿。

清香柔韧大黄粿

乡下的早餐少不了黄粿。早上七点,勤劳的奶奶就开始动手做黄粿了。奶奶将事先浸泡好的粳米加上灌木碱水煮到八成熟(这个煮米的灌木碱水的来历可不一般,在山上砍下野灌木,再烧成灰炭,接着用沸水浸出碱水,最后才能用来浸泡粳米)。煮好米后,将粳米捞进一个木制的两头比中间稍小的木桶里,留下来的黄澄澄的米汤倒进脸盆里。这木桶叫饭甑,在高压锅还没“流行”的年代,农村家家户户都用这个来做饭!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米香钻进了我的鼻子,香气直揪我的心。不知不觉,饭煮熟了。家里的大人把饭拿到门口,倒进了石臼,拿起木榔头轮流捶了起来,奶奶端出了刚才的黄米汤,他们每捶一下,奶奶便在饭团上洒点米汤,抹一下榔头。我看爸爸捶得挺轻松,榔头一起一落像蝴蝶上下飞舞,也想试一试。可是,我双手举起大榔头,仿佛有千斤重,用力往下捶,粿团便粘在了榔头上,只好换爸爸上阵。过了大约半个小时,粳米成了泥状。奶奶把它放在干净的木板上,分成小块,手上沾着米汤,趁热把它捏成圆球、长方块。猪仔粿最诱人,把粿团弄成圆球,用手指扎出三个小坑,胖嘟嘟的,很可爱。

黄粿可以炸着吃,沾上乡下的辣椒酱或咸菜,一口咬进嘴里,先是一阵米香,接着透出乡下辣椒的刺激和咸菜的鲜香,黄粿经油炸后外焦里嫩,咬起来很有韧劲儿。

黏黏糊糊软糍粑

每逢过年过节,乡下人家总爱做糍粑。做糍粑用的糯米要浸泡一夜,然后把泡好的糯米蒸四十几分钟,再倒到石臼捣成糊,做糍粑时捣的时间比黄粿要多一些,因为糍粑的特点,就是黏嘛!捶好后的糍粑装在大盘子里,随吃随取。

做的糍粑可以直接食用,吃咸的加一勺咸菜,吃进嘴里像棉花糖一样软,里面夹杂着一粒粒香喷喷的咸菜,真香;吃甜的可以油炸一下,油炸时锅里发出“嗞嗞”的声音,好诱人呀!出锅后两面金黄,拌上糖放进嘴里,“咔吱、咔吱”比电视里的饼干还美味。糍粑最美味的吃法是做汤,乡下人家,喜欢把自家研磨的小豆腐或绿豆煮成汤,待汤沸腾时把糍粑丢进去,煮上十来分钟,就成了糊,入口先是豆香,然后冲出一阵米香,黏黏糊糊的,真好吃诱人!

我最喜欢的人作文 篇2

我家有一只漂亮的小猫,很讨人喜欢。它小巧玲珑,一对三角形的耳朵薄得像一张纸。玲珑的小面孔上嵌着一对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个总是湿漉漉的鼻子下面长着一对八字胡。它的尾巴特别神奇,一受到惊吓马上变成“松鼠尾”,毛也全竖起来了。它身上的毛是黄白相间的,用手一摸光滑得很,像抹过油一样。

小猫吃老鼠的时候很有趣,它总是把老鼠当玩具玩。只见小猫叼着老鼠用力向空中一抛,老鼠打了个滚,一翻身,撒腿就跑。小猫箭一样地扑了上去,用前爪按住老鼠,然后又是一抛……直到它玩够了,老鼠也筋疲力尽了,小猫才开始吃老鼠。不过,小猫也有“失手”的时候,老鼠跑了,它就特别生气,眼睛凶巴巴的,声音也很刺耳。这时它谁也不理了,就连我拿它最喜欢的小鱼喂它,它也无动于衷。

小猫喜欢在我家的地上、炕上和我的书桌里睡觉。它睡觉的时候喜欢打呼噜。如果你捏它的鼻子,它会拼命地挣脱你的手。当你把手拿开,它会在短时间不打呼噜,不一会儿又开始打呼噜了。

猫喜欢玩毛线球,它一会儿用前爪拍,一会儿用四只小爪一起转,像个杂技师一样,胡子也一翘一翘的,像是说,“给点掌声吧!”

我家的小猫有趣吗?同学们你们想有这样的小猫吗?

我最喜欢的人作文 篇3

我最爱吃的“枫镇大面”,它是苏州一带有名的美食之一。就像它的名字所说,它是一种面。枫镇就是枫桥,是举世闻名的寒山寺所在地。枫镇大面还有个有趣的传说哩!相传太平天国时期,有两兄弟在枫镇合伙开了一家面馆。

一次,老大在一家赌场行赌,将所有买原料和作料的钱都输光了,以至连买酱油的钱也没有了。第二天就难以开张了。兄弟俩急中生智,向近邻要了些酒酿和鳝鱼骨头,干脆就将红面改为白面汤。由于酒酿香醇,鳝鱼骨头鲜美,熬出来的白汤下面颇受顾客称赞。

这一天的生意不仅没有受什么影响.反而更加红火了。久而久之,这家店的白汤面一传十,十传百,来此处吃面的人越来越多了,二人正式挂出了“枫镇大面”的招牌来。后来,枫镇大面成了这儿的传统美食啦!要做出令人啧啧称赞的枫镇大面,材料必须十分讲究:生面条、猪硬肋、鳝鱼、细盐、酒酿、料酒、葱姜、葱末……可是一个都不能少。

热气腾腾的枫镇大面上桌啦。一股扑鼻的酒香立刻涌了上来,争先恐后的往我鼻子里钻。吊汤的时候,除了常见的肉骨、鳝骨外,如果客人需要,还可以加入了酒糟和螺丝。浇头是一块焖肉,但是它和普通的焖肉不同,它肉质白嫩,做法复杂,且焖制时不能放酱油,纯粹靠盐调味。焖肉看上去十分腻,但却入口即化,肥而不腻的焖肉里透着一股淡淡的酒香,更是凸显了枫镇大面自身的魅力所在。

在这时,喝上一口冒着白色雾气的汤汁,一定全身都会放松下来,身上暖洋洋的。我想,天上神仙的宴席也不过如此吧!枫镇大面真是:焖肉肉质白嫩,入口而化;面汤汤色澄清,味道鲜美呀!

最喜欢家乡的美食作文10

我的家乡有一道名菜,叫腌笃鲜。看着这道菜的名字就可以知道它是用小火慢慢煮熟的。腌笃鲜自然也是很鲜的,只要尝过这道菜,保证会让你鲜掉下巴。

腌笃鲜的制作过程并不难。所需要的食材有竹笋、咸肉、五花肉、葱花、姜片、千张和料酒。先将竹笋、咸肉、五花肉切成块状,把千张切成细条,然后打结,成为千张结,把它们和葱花、姜片一起倒入锅中,点起小火开始煮,接着便是漫长的等待。伴随着小火煮肉的“嘟嘟”声,人们的思绪早已飘到了腌笃鲜出锅时的样子。想着刚出锅的那热气腾腾的腌笃鲜,光想一想就会让人垂涎三尺。在等待的过程中,还要加入少许的盐与料酒,这样会使腌笃鲜的汤汁更加鲜美。

就这样闷煮了30分钟后,腌笃鲜便可以出锅了。腌笃鲜出锅时,必须得盛在一个砂锅里。出锅的腌笃鲜油光闪闪,尤其是汤面上泛着金光。一股鲜香的味道不知不觉地就飘入了鼻子:“香啊!”

夹一块嫩肉,只觉得其肉质酥肥;嚼一片小笋,只觉得其清香脆嫩,鲜味浓厚;呷一口清汤,只觉得其汤白汁浓;品一个千张结,只觉得其嚼劲十足……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令人回味无穷。另外,腌笃鲜配白米饭是最好的选择,热气腾腾的腌笃鲜配上香喷喷的白米饭会让人食欲大增,一大碗白米饭和一锅腌笃鲜不一会儿就下肚了。腌笃鲜不但味儿美,而且含有丰富的营养,能让我们小孩子快快长身体。据说,吃了腌笃鲜,就不会感冒了呢!

腌笃鲜,我爱你!它不但是我们当地的一道家常菜,更是代表了我们宁波人对家乡满满的回忆之情。所以,如果你来宁波,一定要记得品尝这道美食哦!

我最喜欢的人作文 篇4

你最喜欢什么动物呢?想了想我觉得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喜洋洋,就是羊村里最聪明的那只羊,虽然我不知道他的年龄,我也不知道他是否真实存在,但是我就是喜欢他。

喜洋洋生活在大森林里的羊村,他有俩只角,白白的皮肤,还有一双帅帅的大眼睛,他是羊村里最聪明的羊,他用他的智慧无数次的拯救着羊村,他是我的偶像,我喜欢他的聪明、睿智和勇敢,我希望有一天我也可以像他一样,我希望我也能保护我的村子,即使村子外面有大灰狼,即使每个人都很畏惧我也要勇敢。

我知道你和我一样很调皮,也希望没有作业,也希望能每一天都不用上学,可是你不能那么做你要努力学习知识专研技术,只有这样你才可以努力的保护羊村,所以我钦佩你,我喜欢你,我希望我自己能和你一样。

都说动物没有思维,没有感情,可是你充分的演绎了你的聪明你的临危不惧,所以不管世人怎么看待你的存在,我都依然爱你,我会永远的支持你,你是我最爱的喜洋洋,我心目中的英雄。

或许有人说我喜欢的动物是虚幻世界的,不管怎么样,我依然相信真实世界里也有这样的动物存在,我喜欢的不仅仅是喜洋洋,不仅是一只羊,我喜欢的是他永远不服输的精神。

有时我会莫名其妙的'去问我的朋友说:”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啊?“她说:”就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啊!“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是种什么感觉呢?

当我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我见到了他却总不敢正眼去看他,似乎他的眼睛会令我不知所措;我见不到他的时候心慌了,在教室里我会无时无刻去搜寻他的身影,总是想让他去注意自己。以为这样就可以让他喜欢上自己了。

可是,他的身边已经有了另一个女生的陪伴,他找到了自己一生最好的伴侣,最好的朋友,那刻我心碎了,于是我告诉自己:可以放手了!不必在他一个人身上浪费时间,不值得。可是我还是无法控制我知道的心。

我拼了命的想要去忘记可是每当我要忘记的时候他又出现在我的面前,看到他和别的女生亲密的时候,心里就有一种失落的感觉,可能这就是吃错的感觉吧!

面对着自己喜欢的人,每次想要告诉他的时候,却还是没有勇气,那份勇气我实在无法做到,有时我却去羡慕别人,至少她敢爱敢恨,敢去告诉他。可是我...却不敢。

毕业了,希望你可以幸福!我会一直默默的祝福你。

我最喜欢的人作文 篇5

秋天是金色的季节、成熟的季节、收获的季节,也有人说秋天是萧条的季节、凄清的季节。我喜欢秋天,一直以来我都只对秋天“情有独钟”。我喜欢秋天的一切,喜欢落叶从树上慢慢坠落的样子,喜欢秋独特的颜色--金黄,喜欢秋的气息,喜欢秋的瓜果累累的样子,喜欢秋的节奏。

看见果树上的果实成熟了,似乎看到了人也是一样从青变红。也有人会说自己是“青苹果”,意味着还是没有长大。还有一点稚气,还有点孩子气。我觉得十七八岁的我们是“红苹果”,褪掉了原有的稚气,一点点变得成熟,换上了另外一个面孔,步入了另外一个世界,体验着前所未有的感受。

看见树上的果实,想到了果实从发芽、长大、成熟,也要很久的时间。看到果实一个个都熟了,即将面临的是被人采撷,即将面临的是被人品尝。果实也有生命的,人是主宰它的生命,而人的生命,自己能够主宰吗?!

然而,又是谁主宰我们的生命啊!是上帝吗?我们的生命都由它主宰?它给我们每个人的生命的长短是否是一样的呢?看见金黄色的秋,似乎是一个穿着金色衣服的少女,是那样的妩媚,那么的令人向往。秋是令人向往的季节,最喜欢的季节。秋是果实飘香的季节,最喜欢的季节。秋是最想念的季节。秋是最令人向往的季节。秋是成熟的季节。秋是树叶变黄的季节。秋是收获的季节。秋是萧条的季节。秋是凄青的季节。秋没有春的温柔,秋没有夏的热情,秋没有冬的冷酷。秋有独自的风格,不追时髦。自古逢秋悲寂廖,我言秋日胜春朝。

也许有人不喜欢秋,觉得秋天没有春那么的温柔,没有那么的'春那么的细腻,没有春那美丽。我觉得只要有心去体味,可以知道每个季节也是值得令人喜欢,向往的。

什么东西本来很普通,用眼睛去发现,用心灵去聆听,也许它本来的价质,将会随着人们的不同的评价而产生了不同的价值观。有个人拾到一个看上去形状怪异的石头,他拿到集市上去卖。不同的人出了不同的价格,但他还是没有卖出去,一直保存着。把它当作珍宝视之,可是后来他知道了,那只是一个很普通的石头,不是什么“奇石”。但是只要人们赋予它的价值不同,不管它是不是“稀世珍品”,只要人们赋予它的价值高了,它在人们的心中的价值也跟着变高了。也是会对它视为所爱。

秋天是最想念的季节,是最向往的季节,是最喜欢的季节。

我最喜欢的人作文 篇6

男人最喜欢这样的女人只有三条杂文随笔

许多年轻小伙子情窦初开,又没有多少社会和生活经验,找女朋友喜欢光看外貌。因此,在十几二十岁的年纪,女孩儿只要人长得漂亮,身材好,打扮得时尚,就会有很多男人围绕追求。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男人的阅历和眼界放宽了,对女性的好奇和性冲动也没那么强烈了。考虑婚姻和结婚对象的时候,会更加谨慎和全面。特别是三十多岁以后,有了一定的经济积累,在社会和专业领域内也有了一定的地位,身边漂亮的女人不会没有,甚至有很多选择。他们会被什么样的女人吸引呢?

四十岁的男人普遍认为,具备以下三点的女人,才是最佳的伴侣选择:

1、形象佳。

俗话说:男人是视觉“动物”。他们永远会被外貌美丽的人和事物所吸引。这是不可更改的本性,没有对错之分。女人们大可不必直呼男人们肤浅。喜欢好看的人和事物一点儿没错。外表好看,并不等于没有内涵。外表不好看,也不等于有内涵。外表和内涵是可以同时具备的。

其实,如今这个条件下,想让自己成为漂亮女人真的不难。只要天生五官基本端正,没有重大缺陷,只要学一点化妆美容的小方法,注意发型的打理,学会按自己的身材选择搭配衣服,基本都可以打扮成美女。

当然,在生活中,化妆不要太过头,让人感觉太假,晚上一卸妆就换了一个人,完全失去了自己本来的样子,其实男人并不会喜欢。人要有自己的特点和个性,包括外表,外面流行什么脸型,就千篇一律都变成同样的脸型,外面流行什么样的眼睛,就千篇一律全变成一样的眼睛,那么男人还爱你的什么呢?要让男人爱上的是你,而不是大多数女人。

也有人很排斥化妆,觉得自己就要以真面目示人。这是个人选择,没什么不好,只要自信自己的外貌健康阳光,让人看着很舒服,能自然示人,当然是很好的。既省去了化妆的麻烦,还省钱,还有自己天然的个性和美。这要看天生的条件了,天生长得不那么好看的女孩子,要想吸引男生,适当打扮一下是必要的。

2、素质好。

漂亮的容貌、美丽的外表对第一眼吸引是非常重要的,但外表的东西持久力不够。再美的事物,天天对着看,过不了多久也就没感觉了。所以,在漫长的相处里,能持续吸引男人的是女人的内在。

素质如何,包括了:三观和心态、个人修养、文化程度、知识水平、才艺技能、待人处事等等综合的'表现。

一个女人就算再漂亮,如果成天除了撒娇耍性子就不知道干点儿别的,没有自己的追求和喜好,在热恋的时候男人或许不觉得有问题,但要共同生活一辈子,谁受得了?

都说工作中的男人最性感。其实,女人也一样。当一个美丽的女人很认真投入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时,那个精气神是非常让男人着迷的。许多男性作家都描述过类似的场景。

所以,提升自己的魅力,除了外表,一定要注重内在的提升,这不仅是为了男人,更是为了自己未来能有一个高品质的生存质量。

3、温柔懂事。

道家讲,男人和女人,对应大自然,男人为天,女人为地。大地的特性就是厚德载物。我们总把大地比喻为母亲,蕴育着万物生长。

所谓厚德,不光是能滋养新生命。更重要的是,地球上产生的垃圾污物,它也能吸收掉,转化为可利用的东西。这就像女性的优势,用母性博大的胸怀和温柔,包容和治愈男人在社会上积累的许多负能量。让男人在职场拼搏之后,回到家里得到休整和滋养,重新有新的能量。

具有母性温柔和包容的女人,是男人永远追寻的港湾。许多年轻时的浪子,最终如果能找到幸福的家庭生活,对方大多是温柔宽厚的女子。

现在的女人大多也要在职场上拼搏,造成了越来越多的女人没了女人味儿。把职场上的干练和坚硬变成了整个自己,回家以后仍然像男人一样阳刚十足。这种女强人型的另一半,男人会越来越疏离,可能是怕,可能是厌烦,总之,最后完全没有兴趣和这样的爱人相处。如果外面稍微能找到点儿温柔的女人乡,很容易就见异思迁。

没有男人娶老婆是想找个“领导”对自己发号施令的。也没有男人想找个“花瓶”摆在家里什么都不能做的。

温柔懂事,不等于低三下四没有自己的主张,而是懂得用女性特有的温柔和体贴,表达爱情,让自己的爱人接收到你的爱,让他更加爱你,家和万事兴。夫妻恩爱是共同利益的需要,是共赢。

我最喜欢的人作文 篇7

不可否认,80后是这个时代最有创造力,最具时代精神的一代新人,这也是在蜜罐里长大的一代,没吃过苦,也没受过什么委屈,自小就是家中的小公主,小皇帝,一呼全家子应到,在家中的地位自不必说,在社会上也喜欢使用在家的伎俩,结果发现失灵了。

80后也有痛苦,郁闷的时刻,从家到社会的过渡有些残忍,想得到的东西更多,却没有60,70年代人的拼搏精神,想进取,又怕吃苦,很羡慕那些时尚,潮流,成功的人士,但眼高手低。

80后衡量一个人的成功标准,不在乎你的过程与手段,只看结果。80后也是最会坐享其成的一代人,喜欢成功的感觉,喜欢被人仰视,喜欢一切超越时代的,震撼人心的事与物,总是站在时代的前端,不喜欢走回头路。

80后总是会捕捉到时代的最新脉搏,会不顾一切的追随,分享。别人的女人听起来不舒服,但这样的女人,在80后看来非常可爱,她们已经经历了少女的青涩,无知;面对现实社会的心理承受能力也要强许多,在工作中家庭中都已经积累了少许的经验,在感情上和处理两人之间的问题上也相当的成熟;在特定的时刻,既有少女的娇羞,也有少妇的妩媚,是少女和女人的混合体。

这样的女人有品位,凡事都有自己的想法,也会尊重你的看法,接人待物是不可多得的周密,和这样的女人生活在一起,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争吵,麻烦,摩擦,更不用费心去调教。在她的面前你会觉得轻松许多,也很温馨,总是很情愿在她的身边多呆一会儿,她身上有一股磁性让你不言而欲。因为,已经有一个人把她调理的“性感”极致,这个性感是指人格深处散发出来的那种独一无二的吸引力。

在现今这个年代,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压力,直接抛给了男人,尤其是初出茅庐的80后,对社会上的一些事物和人物的特征,一时半会还拿捏不准,出于男子汉的面子,又不愿和亲朋好友商量,这时身边如果适时地出现了一位少妇指点一下,小男人在这种情况下,是极容易爱上对方的。

不需要调情,不需要了解,不需要暧昧,几乎是一下子被对方吸引了。80后就是这么帅真,直奔主题。

我曾听到两个高中三年级的男生对话,其中一个男生说;“最近真郁闷,语文老师总是看我不顺眼,有事没事就找我的毛病……

另一个男孩子问;“语文老师是男的女的”

回答:“女的呗,刚分来的大学生,只有女人才事多。”

另一个回答:“那还不简单,这种情况下,你只有和她谈恋爱,一切都会搞定……”

听到这里我差一点没晕过去,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但是现在回想起这个对话,透过80后男生的行为,我似乎朦胧中明白了一些奥妙,80后男生的爱超负荷了,他们很容易就会爱上一个人,并且还会天翻地覆,一丝不苟的爱下去。

80后总是在寻找捷径,不注重过程中的得与失,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只要自己心里坦然,能接受,外在的一切都是多余的。80后只是喜欢结果,没结果的事是绝不会轻易下手的,对事物的敏感度要超过以前的任何一代人。

他们聪明,叛逆,对事物的看法有自己的独特看法,别人的看法和想法是绝不会影响他们勇往直前的。

爱别人的老婆可以在人生路上少走一些弯路,运气好的还可以少奋斗5至xx,80后男生多么精啊。

我最喜欢的人作文 篇8

在我的家里有这样两个家人,但它们可不是人!哈哈,它们是两只小仓鼠。

有一只浑身雪白,我给它起名叫小白。小白整天用它那双又黑又园的小眼睛看着我。而另外一只呢?颜色正好与小白相对,它是黑色的,我给它起名叫小黑。小黑活像一个烤糊了的面包,它的眼睛也是黑色的,所以我经常找不到它的眼睛在哪儿。

有一次,小黑钻到电视机底下,正好电视机底下没有擦,全是灰,我和爸爸发现小黑不见了,马上就往电视机底下看(因为那是小黑最喜欢去的地方)。果然,在角落里我们找到了浑身脏兮兮的小黑。

还有一次,小白跑到我的图画纸上,趴在上面就不动了,我灵机一动,拿起画笔就在它身上画了起来。爸爸想制止我的时候,小白身上已经沾满了我的水粉。趁着水粉没有干,我和爸爸马上去给它洗澡。洗了一会我们发现小白的背上有一块颜色清洗不掉,像背着一个小小的书包,经过讨论,我和爸爸决定把那个小书包留下来。从此小白的背上有了一个黄色的小书包。

看吧,这就是我家的两只小神兽,他们不仅仅是两只可爱的小宠物,也是我们家不可缺少的两位成员。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模板


严肃认真地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这是入党必不可缺的一个环节。对于有甘愿献身祖国的青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我们毕生的追求。哪些入党申请书可值得我们借鉴呢?考虑到你的需求,小编特意整理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模板”,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书是我们的朋友,我读过很多书,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这本书了。书的作者是元末明初的小说家罗贯中。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仿佛沉浸在战火纷飞的三国时代,一个个生动的故事让人身临其境。

《三国演义》这本书主要描写了东汉末年天下大乱,老百姓生活苦不堪言,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发动起义。他们手拿锄头、铁锹,头系黄色巾布,到处烧杀抢掠,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黄巾之乱。东汉朝廷命令各路诸侯平叛,虽然黄巾军被消灭了,但是诸侯们都有了自己的地盘和军队,再也不听朝廷的命令了。导致了群雄割据混战的局面和最后魏、蜀、吴三国鼎立的出现。

《三国演义》这本书中刻画出许多性格鲜明、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义两全的关羽,赤胆忠心的赵云,有勇无谋的吕布,爽直粗犷的张飞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英雄人物是诸葛亮和赵云。诸葛亮是刘备三顾茅庐请来的军师,人称卧龙先生。他用兵如神,在赤壁之战中他借东风,草船借箭,火烧曹营,大败曹军。后来协助刘备建立蜀国,七擒孟获,平定叛乱。我对他的智慧和计谋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喜欢的另一个人物就是赵云了。赵云又名赵子龙,是蜀国五虎上将之一。他身材高大,浓眉大眼,身穿银盔银甲,手拿银枪,骑着白马,真是威风凛凛,一身正气。赵云在长坂坡之战中单枪匹马杀入曹操大营,七进七出,杀死敌将几十人,百万曹军都不敢阻拦。他一个人浴血奋战,救出被困在敌军之中的刘禅。因为赵云武艺超群,胆识过人,所以他在一生大大小小的战斗中从没受过伤,人称常胜将军。

读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首先我们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沉着冷静,不能乱生气,司马懿就是一个例子,不管诸葛亮怎么羞辱他,他就是不出兵,使得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也拿他没有办法。其次是不能过分的骄傲和自满,关羽就是因过分轻敌,才会败走麦城的。一本好书,就是一位好的老师,《三国演义》这本书把我带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世界,它让我畅游在历史长河中,学到了很多很多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我喜欢家里的一本书,书名叫《上下五千年》,这本书是幼儿园毕业时老师送给我作留念的。这本书里有中国历史上的英雄,有令人感动的情节,记载了一桩桩有意思的事件,歌颂了无数优秀的人才,它让我开阔了眼界,启发了我的智慧。

这本书最令我难忘的一件事就是林则徐虎门销烟。相传清代,英国人运送鸦片到中国。这是一种危害极大的毒品,久吸上瘾,使人有气无力。1839年6月3日,中国广州虎门人山人海,大家都去看焚烧英国贩子的鸦片。只见林则徐一挥手,喝道:“销烟”!震惊中外的虎门销烟开始了。只见挑夫把鸦片放入销烟池,再加入石灰、烟巴和海水,海水把230万斤鸦片销毁了。我由衷的佩服林则徐,他是一位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这本书里还有一位人物令我敬佩,他就是抗击倭寇的戚继光。在明代,有一批日本人,他们在沿海地区杀害百姓,掠夺财产,戚继光是位精通兵法的将领,他根据南方沼泽的特点,亲自教士兵使用武器。有一次,戚继光让人用干草铺出路,把敌人全部消灭了。从那以后,“戚家军”屡战屡胜,到1565年,把倭寇全部肃清了。我敬佩这种敢于和侵略者作斗争的英雄。

这本书从盘古开天辟地写到近代“五四”运动,内容丰富,我经常翻看,越来越爱看。知识是成功的第一秘诀,所以我们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读书能陶冶我的心灵,启迪我的智慧,增长我的知识,开阔我的视野。我们要有志气,长大了为民造福,使祖国更加辉煌。请记住:多读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书,书名是《我要做好孩子》。

书中的主人公——金玲,一个白白胖胖,机灵可爱的小女孩。在她身上发生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比如:爷爷刚刚去世了,爸爸妈妈又离婚了,没人要五岁的小女孩幸幸了。金玲就把她带回了家,让自己的妈妈帮忙一起照顾她。金玲的妈妈——卉紫,是个在杂志社上班的人,她对女儿的学习成绩非常的关注。她的爸爸——金亦鸣,是大学的副教授,他对女儿的学习成绩不是太关注,他对女儿学得过程开不开心很关注。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有两个,一是金玲,因为她活泼、机灵、可爱,遇到困难总能迎刃而解。还有一个是金玲的班主任——邢老师,因为她对金玲很好,想把金玲强化成“天才。”

看了这本书,我想做个向金玲那样的好孩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我爱读书,因为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蜡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杨红樱老师写的《非常女生》,因为我也是一位活泼可爱的小女生。这本书描写的八位女生:有魅力女生-冉冬阳、双面女生-莫欣儿、两个小魔女-刘杨惠子和秦天月、侠义女生-戴安、坚强女生-梅小雅、八卦女生-罗莉娜、胆小女生-欧亚菲,每一位都个性鲜明,活灵活现,发生在她们身上的故事都深深的吸引着我。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魅力女生-冉冬阳,她是一位温柔、善良、正直又乐于助人的小女生,她做过许多事情都让我非常敬佩。比如:小小年纪,她就能给爸爸妈妈做一桌特别的饭菜,尤其是那道“翡翠龙眼”充满着智慧和创意,让我惊叹不已。她还热心的帮助同学一起勤工俭学,值得我学习。让我最感动也最难忘的是,她在自己生日的当天,用爸爸给她的一百元生日礼金给妈妈买了十二朵粉红色的康乃馨,因为她想到了“自己的生日就是妈妈的受难日”,以此来表达对妈妈的爱意和感激。

读着她的故事,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我感觉冉冬阳就像一面镜子映射着我,从她的身上我发现了自己很多的不足。我的妈妈也十分疼爱我,给予了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可是我却像个长不大的小女生,每天只顾着享受着她的爱而很少想着去为她做点事情、分担些忧愁,太惭愧了。现在好了,通过读这本书,冉冬阳的所作所为启迪了我,我感觉自己突然长大了,决定立刻马上效仿她,从现在起做一个细心体贴又懂事的乖女儿,今后多关注妈妈的工作和生活,替妈妈多担当一些事情,等今年我过生日的那一天,我也一定会给妈妈一个大大的惊喜。

好书如挚友,情意永不渝。《非常女生》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它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让我学会了感恩。也感谢杨红樱老师给我们撰写了这么优秀的书籍,希望大家都去欣赏一下这本好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从小,除了课本以外,我看的书并不多,在我印象中有一本书,我还蛮喜欢的,书名叫“亚马逊丛林历险记”。

这是我上小学后,得到的第一本课外读物,他是一本科学漫画书,透过生动有趣的漫画情节,探索大自然,让我能一边看漫画,一边获取自然知识。

当亚马逊河的雨季来临时,会密集且大量的降雨,这时河水会与大西洋的涨潮相遇,所以常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有河水泛滥的情形,有时河的水位甚至可达二十米以上,附近数十里的丛林都会惨遭河水的侵袭而成为一片汪洋。正在进行的车子突然转弯时,坐在车里的人会有种要向外飞出去的感觉,这就是离心力,这是物体旋转运动时,因为方向改变而产生远离中心的力量。这些都是书中内容的一部份,也许是因为这本书,让我对自然,产生兴趣,小学的自然、初中的理化,我都能很快的理解。

好的书,对我们的思考能力、表达能力,有很大的帮助,透过阅读书本,能让自己的知识更加充实,所以有空的时候,希望大家都能多看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对我们影响非常大。今天,我要为大家推荐一本书,它名字叫:《将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努力的自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为梦想而奋斗的名人故事。在这本书中,我有两个故事感悟非常深。第一个讲述的是在美国的一位商人因为自己家里的事情而担心,但是这位商人不想让员工知道,于是,就把这件事瞒着。终于有一天,员工知道了这件事,就不用心干活了。这一个月销售业绩一直往下滑,经理看不下去了,才召开了会议。在会议上经理请了一位鞋匠给经理擦鞋,员工们个个目瞪口呆,经理边擦边说:“你们干好了自己的工作,就会得到相等的报酬,那如果你什么都不做,你们只会是没有用的人。”说完就拿出2美元给了鞋匠。员工听了这番话,又恢复到原来的态度,认真工作了。通过了这件事我感悟出:我们应当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要在乎别人的话语。

这第二篇事情呢,是说一个妇女在晾衣服,她的宝宝在阳台玩着玩着就掉下去了,妈妈看见了疯一般地从楼梯上跑了下来,只用了零点几秒就接住了宝宝。当一位记者采访她的时候,她就说:“我也不知为什么有这么快的速度,我只想用我最大的努力来接住我的宝宝。”我想,只有母爱才会创造这样伟大的奇迹吧!。

这本书让我知道,我们应该用最大的努力来完成我们认为的不可能。现在干什么活人们都抱怨不容易,其实只是没有努力而已,只有吃了苦,我们才懂什么是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无声的老师。然而书籍浩如烟海,我喜欢的有:《简·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绿野仙踪》……我最喜欢的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今天下午,我捧起一本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讲述了他怎样面对悲惨的人生。保尔出生于一个贫困家庭,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离开了人世,全靠妈妈替人家洗衣服维持生计。然而他也受尽了数以万计的挫折:失去了亲朋好友,接着又双目失明,最后他居然全身瘫痪了,但即使这样了他也没有放弃生存,而是以超乎常人的毅力和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坚强的活了下来,他想:即使残废,但生命是永恒的,只有经历无数的磨练才会有精彩完美的人生。

读到这里,我深深地感到了保尔那坚强不屈、乐观向上的精神,我也有向保尔学习。记得有一次,风很大我和陆栖羽就想去放风筝。于是我们拿着巨大的风筝,摇摇晃晃地走到空地上。在我们的一番精心商量之后,决定我来拿风筝,陆栖羽来拿风筝线。我两只手紧紧地拽着风筝前端的竹竿,生怕风筝从我的手里溜走,接着,陆栖羽把风筝线慢慢的放出来一点,开始起跑了,我们俩飞奔起来。这时,我把风筝用力往前面一扔,可是风筝好像断了翅膀的小鸟,“嗖”的一下就盘旋着坠落了下来。我们试了好几次都无效,正当我们要放弃时,我想起了保尔那不屈不挠的精神,想想现在遇到的挫折根本不算什么,于是,我们又振作了起来。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终于把风筝放上了天空,让它尽情地遨游。我们开心极了,又蹦又跳。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教会了我许多,它无时无刻的激励着我,它将永远成为我的最爱。现在每当我遇到困难而退缩时,我就会想起保尔的精神。它时时刻刻激励着我,鞭策着我,是我不懈努力,战胜一切困难。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今天我要跟大家分享的是美国作家怀特的童话《夏洛的网》。

先介绍一下这本书的作者怀特,怀特在美国有多重要呢?1985年,86岁的怀特逝世,《纽约时报》发表讣告,其中有这样的句子,称“如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一样,怀特的风范与世长存”,而且,美国知名文化类刊物《纽约客》对怀特做出了一个最为世人认可的评价,说他是全世界最适合做朋友的作家。

这本书讲的故事非常新奇,是一只蜘蛛和一只猪之间发生的故事。具体地说,就是一只蜘蛛织出的字救了一只猪的故事。怎么样,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绕口令呢?那你恐怕就会很好奇了吧,什么样的蜘蛛不但能织网还能织字?织了字为什么又能救了猪?蜘蛛和猪,到底是什么关系?

故事里面的这只小猪威尔伯,在和蜘蛛夏洛交朋友以前,他一直是长期自卑的,因为他生下来是一只落脚猪。什么叫落脚猪呢?猪妈妈生下一窝小猪,最后出生那只一般体型比较弱小,吃奶的时候抢不到前面去,总是抢不过比他强壮的哥哥姐姐,最后的命运一般就是被淘汰掉了。威尔伯就是这样一只可怜的落脚猪,所以他一直有心理阴影,很自卑,多亏后来幸运地碰到了夏洛这样一个好朋友,有了她的帮助,这才逐渐自信起来的,成为一只谦卑的明星猪。小猪经历了一个这样从自卑到谦卑的成长过程。

读完这本书我对“谦卑”一词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谦卑不是自卑,自卑是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谦卑呢,前提是自信,就算取得了某种成功也永远不骄傲,永远接地气,不摆架子,不高高在上。把这本书分享给大家,希望我们都能从中受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十一篇


作文是学生探究语言知识和规律的离不开的重要手段,通过写作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闪光点。为了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要加强对优秀素材的积累,有哪些优秀的作文可以参考呢?非常感谢您的到来希望这篇文章能给您带来新的启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愉快的暑假已经过去,就在暑假即将结束的时候,我无意间读到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我很快就被有趣的故事情节和主人公安妮的身世深深吸引住了。安妮和我年龄相仿,加上精彩的故事,我快马加鞭地读完了这本书。

安妮是个长相不好看的小女孩。她自幼失去了父母,被很多人领养过。她心地善良,领养人对她不好时,它能够理解并且包容,对领养人从来没有半句怨言。安妮总是乐观地面对生活,她走房梁摔骨折了,却很高兴地说:“我原本会摔死的,可现在只摔骨折了,我真幸运。”而且她是一个富有想象力的孩子,每当自己不高兴时,她会用想象力让自己重新开心起来。安妮还有一颗懂得感恩的心,她考上女王学院后,养父去世了,养母的眼睛也快瞎了,为了报答养父养母,她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留在养母身边照顾她。读了这本书,你会学到许多做人的道理。

这本书不但说明了许多道理,而且讲了不少写作手法。有对景色的描写,比如写海滨风光的那一段,文中写出了树林、悬崖、砂石、鹅卵石、海鸥的各自颜色,空间位置布置,海滨景象很快出现地你眼前。书中有的地方埋下了伏笔,比如马瑞拉让安妮留在家,回家却没见到安妮的一段。借马瑞拉生气埋下伏笔,吸引读者的眼球,让大家都急着看看安妮到底会怎么样。还有对安妮考试前后紧张心情的描写,运用“双手发冷”、“脑袋发晕”等词,让我们感同身受。

总之,读了这本书,你肯定会受益匪浅。既能学到许多道理,又能学到不少写作手法,简直是一举两得。听我说了这么多,你是否已经心动。心动不如行动,如果你还想了解这本书的比喻对双方的争斗采取旁观态度,等待机会,从中取利。

故事:

有一年韩国与魏国打仗,很长时间,不分胜负。秦惠王打算派兵援助,他想听听大臣们的意见,陈轸说:“从前有个叫卞庄子的人,看见两只老虎,就想举剑刺杀它们。旁边的人劝他说:“你不必着忙,你看两只老虎在吃牛,一会儿把牛吃光了,它们必然会争夺,由争夺而引起搏斗,结果大虎受伤,小虎死亡。到了那时候,你再将那只受伤的大虎刺杀,岂不是一举而得到两只老虎吗?”

“哦”秦惠王恍然大悟,“你的意思是说,先让韩国和魏国打一阵子,等着一个大败,另一个受损时,我再出兵讨伐,就可以一次打败他们两个国家,就与那卞庄子刺虎一样,是吧?”陈轻点点头,说:“正是这样!”秦惠王采纳陈轸的意见,真的获得了胜利。

这就是我喜欢看《中华成语故事》的原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百问百答》。这本书是小学三年级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一直都好好保存着。

《百问百答》是一本科学书,也是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书中的内容大多数都是以漫画故事来说明一种科学理论。《百问百答》的作者是安广贤和苟振红,他们的目标是:创作能给儿童带来欢笑和希望的学习漫画。

每逢周日,我都会安静地坐在椅子上,拿出《百问百答》,静静地欣赏着作者所创作的科学漫画,认真理解科学理论。读着读着,突然,我手中的笔一动,把漫画人物姜坦坦说的一句话记了下来:吃的食物不同,营养成分也不同,可能因此得病或预防疾病。这句话使我明白了,食物营养是多么的重要,如果不好好吃食物,就会出现不良的后果。

写好了句子和我的理解后,我就接着往下看。

日落前,我真正看完了这本书。这时候,我又动起手中的笔,写下了读书后的感受和心得:科学是理解世界的一部分,了解科学才有感觉,才能看见世界。

日落后,我也写完了读书后的感受和心得,这一刻,我仿佛看到了未来科学的世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读什么,怎么读,才能让孩子心里布满阳光,具有一种健康的人格,将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让我和小伙伴们一起走进书的世界!

信鸽阿诺克斯,执着,坚强,它的英雄历程布满千难万险;乌鸦领袖银斑,智慧,能干,他领导的呀群组织性强,纪律严明;棉尾兔“破耳朵”,固然瘦小,却凭借着勇敢和聪明,成为那池沼地上最后的胜利者;山谷中最后一只松鸡红脖子,有勇有谋,重情重义,他有曲折惊险的成长历程,他有令人肉痛的悲剧结局……这些野生动物,他们有着丰硕的情感,有着顽强的生命力,有着值得我们人类学习的高贵品质。

这本书的作者是加拿大作家西整理。

动物是我们的朋友,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你只要阅读红脖子这本书,就能培养坚强不屈,锲而不舍的好品质!

我但愿小伙伴们读完这本书,能从中发现野生动物世界的出色和神秘,更加热爱大天然,热爱野生动物,成为一名光荣的大天然小卫士!让天才的种子,在阅读名著中萌芽。

我相信只要步履就有收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非《香草女巫》莫属了。

它的封面上有着蔚蓝的天空,天空中小女巫香草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尖头的鞋子,戴着一顶瓦蓝的帽子,帽子头被吹得向后飘,骑在新型飞帚上。她身后坐着一只怪模怪样的龙,只有头、尾巴、四肢,没有躯干,瞧,它还系着围巾呢!上面写着“香草女巫”四个大字;大字下面有一小行字:艾弗琳娜*哈斯勒著,陈俊译。左边画了一个标志,下面写了彩乌鸦系列等几个字。

一翻开书,内容就在眼前:小女巫被被称为香草是因为她太爱吃香草做的食物和饮料了。别以为女巫无所不能,香草连扫帚都没有,每天三更关夜就得起来,跋山涉水地步行着去上学。不过女巫就是女巫,香草用课上学习的咒语,漏东漏西地把咒语念出来,变出了一只怪模怪样的龙。由于这条龙没有躯干,香草叫它“蝌蚪龙”。这只“蝌蚪龙”为取得香草的喜爱,凭着自己的智慧弄来了香草日思月念的红扫帚。有了红扫帚的香草就变得不同凡响起来了……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蝌蚪龙”和小女巫香草。因为香草在被别人嘲笑时,她不仅没有自悲,而且还乐观向上、乐于助人,机智勇取地去向大家证明自己的实力。而“蝌蚪龙”被冷落时并没有叹气,它则是用自己的智慧,让别人善待自己,让自己重新燃烧起来,重新做一个乐观、聪明、善良的自己。读完这本书的我,收获了许多!如果想让更多的人喜欢自己,就要先做好自己。上课认真听讲,经过日积月累,你学会了也会用了,那你离自己的理想就会越来越近。不学会管理安排好自己时间的人,最后吃苦的是自己。做人要善待别人,这样别人才会善待你……

最后,推荐你们来看看“蝌蚪龙”和香草是如何面对别人的冷落和嘲笑的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书。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牛魔王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读过很多书,四大名著、郑渊洁童话系列、百科全书等等。其中,《小灵通漫游未来》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小灵通漫游未来》的封面上,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头戴蓝色鸭舌帽,水汪汪的眼睛瞪得大大的,身上背着黑色照相机,坐在五用车上,正举起手,向未来挥手告别。那精致的图画栩栩如生,紧紧吸引了我的视线,让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写小记者小灵通由于迷路,沉睡在公园中的椅子上。睡醒后,他发现自己正躺在通向未来的船只上,一路上了解了未来城市的许多奇特之处。他“三游未来”,认识了小虎、小燕、铁蛋等好朋友,发生了好多好多你无法揣测的事情,这些事情会让你大吃一惊。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作者叶永烈认真的写作态度,他用了三十五年时间才最终完成这样一部“宝书”。但是由于作者是几十年前写的这本书,书中的不少想象现在已经成为了现实。比如:一天晚上,小灵通在小虎家吃晚饭,有一道菜是“萝卜炒丝瓜”。因为萝卜是在冬季收获的植物,而丝瓜是在夏季成熟的植物,所以小灵通感到很奇怪。小虎告诉他,这是利用基因遗传技术来完成的。可是现在,只要有蔬菜大棚就可以收获反季蔬菜,并不需要用到基因遗传这样复杂的技术了。

小灵通还跟随他们一家去了太空站。虽然现在也有太空站,但是只有宇航员能去,一般市民是去不了的'。未来城市还有一样神奇的东西,那就是“人造器官”。但现在的科学水平还不能达到,以后我一定要把它发明出来,拯救更多的病人。现在看来不可能的事,在未来的某个时间就可能会变成现实。

这本书带给我无穷的乐趣,你们也来读一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那个单元讲述的是“真诚”,我布置孩子们以此为题写篇作文。有个同学的作文内容是:一个炎热的夏天,两个小伙伴约了中午1点去游泳。其中一个小伙伴因为贪玩把时间忘了,没去赴约。到了晚上7点,这个小伙伴突然想起约了人,匆匆忙忙去赴约,发现同伴还在原地等待。因此,他觉得同伴很真诚,自己感到很内疚。

里面的主角是:宇宙公主、紫悦公主、苹果嘉儿、云宝、珍奇、柔柔、穗龙还有碧琪。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紫悦,她是一匹平凡的独角兽。经过友谊的重重磨难。她成为了小玛利亚的第四位公主。

这里你听不到喧哗的车鸣声,只能聆听悦耳的鸟叫音。画眉在唱歌,喜鹊的歌唱,清脆而舒心的音符带来鸟儿的欢乐。任何一处地方,都适合让你走进书的世界。在这里你能挑选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籍,坐在躺椅上,舒适地浏览着一排排文字,诧异地飞进作者的心里。安静的环境指挥着工厂机器的轰隆,节日花炮的喧嚣,任何商场的音乐。都让它们静止在还没响前奏的时间内,让噪音和我们远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捧起一本好书阅读,就是一种享受。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就像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书就像一搜航船,带我们到达成功的彼岸。

在我们的书店柜里,装满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但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

一六五九年九月一日,一个水手在一次航行中,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挖了一个山洞供自己居住,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就这样,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最终他有了一大群羊和充足的食物以及一些工具,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

鲁滨逊之所以能在这荒岛上居住二十八年之久,是因为他有着不畏艰险、积极乐观、顽强生存、吃苦耐劳的精神。鲁滨逊的历险激励了我们这一代的少年,我们的学习道路不正是这样的吗?面对着挫折与挑战,我们不能轻易放弃,摔倒了,重新爬起来,受伤了,不要哭泣,要取得成功,哪能不努力呢?

我们现在都是些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都是温室里的花杂,经不起一丝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且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我们怎么取得成功呢?我们只有扬起自己行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鲁滨逊漂流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书像海一样广,书像蚂蚁一样多,书像花朵一样好看……在这么多的书中选一本,实在太难了!

如果一定要选,我会选《林清玄散文》。

《林清玄散文》是分很多篇的文章,都是写一件亲身经历的事和对这件事的评价与感想,每一件事趣味性都很强,让人百看不厌;每一个启示都很深奥,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

所以,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个原因——格式。

但是,如果一本书再好,不认真看,恐怕就没有一本喜欢看的书了。

所以,首先拿到这本书,我会先看题目,猜想内容应该讲些什么。再看作者,了解作者的亲身经历,接着看本书的内容,同时摘抄好词好句和不懂的句子。看到最后,总结作者的写作方法,解答那些不懂的问题。最终,我会模仿作者的写法,自己也来写下,于是我仿写下了以下文章。跟死神拼搏

有一天,妈妈为了庆祝我单元考考了全班第一,妈妈大大方方地买了一箱螃蟹回家,差不多是在那天后的三天那晚上,当我打开保鲜盖,看见里面装得都是冰,我忍不

住用手去摸一摸——“哇!好冰!”我忍不住大叫。于是,我就叫来阿姨和弟弟,一起把冰给铲开,没想到铲完之后,突然看见有几只蟹还在动,但马上就不动了!我突然对他们无比敬佩,他们竟然打破生命的限制,克服种种困难,从死亡线拉回生命线,尽管最终还是死的,但那一只只弱小、柔软的食物,却能有如此大的信心与和死神拼搏的毅力。令我惊叹,心想:食物都有这种心态,人物却未必有这种心态,我们真应该像它们学习。

还有一件事,记得我小区里有位90岁以上的老爷爷,他白发苍苍,皱纹满满。也无儿无女,他就一人住在一座小房子里,靠捡破烂为生。他竟然能在这种环境下存活下来,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忙,让我吃惊,他也是克服困难,走出来的,如果是有些人的话,要么就自杀了。生命,是可贵的,生命是有魔法的,它会在你有一种珍惜生命,克服困难的心态上发挥魔力,创造不可能。

书,是精神物质的粮食,最喜爱的书就像精神的粮食,希望我能去阅读并喜爱更多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我最喜爱看《笑猫日记》了,因为《笑猫日记》写的很精彩。它写的是一只猫有很多情绪,他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大笑、还会皮笑肉不笑……每当他的朋友有困难时,他都会帮忙他们。

记得有一次天气很冷还下着雨,我和妈妈到沃美莱商场里看《笑猫日记》,当时商场里暖气还没开,而我却前前后后看了一个多小时。在这段时光里妈妈多次好心好意的劝我:这天很冷,咱们回家吧。可是我都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因为我忍不住《笑猫日记》对我的诱惑。妈妈最后又劝我了一次:我们走吧,这天太冷了。这时我才感觉到浑身发抖,只好把书放进书架,跟着妈妈走了。

我离开后回望着《笑猫日记》,心里有一股很不情愿的感觉,这是连肚子也唱起空城计了,最后只好恋恋不舍的回家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大家好!今天是世界读书日,我为大家推荐一本书《查理与巧克力工厂》。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尔德·达尔。在达尔小时候,他并不喜欢学校,因为学校里的老师会因为他弄坏钢笔尖,向同学借个笔尖而将他痛打一顿,所以他异常自卑。但好在达尔的学校旁边有一座巧克力工厂。那儿经常会送巧克力给孩子们品尝,并请他们提意见。于是,这成了他唯一的乐趣。所以在达尔长大之后,抱着对当时学校边那座巧克力工厂的向往,写下了这本香香浓浓的《查理与巧克力工厂》。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在贫穷的小男孩查理生活的小镇上有一个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从来没有人进出。有一天,工厂主人威利·旺卡先生发出告示,他在五块巧克力包装纸中藏有金奖券,得到它们的孩子就能参观工厂。查理幸运地得到了金奖券。最后,查理通过自己良好的品质,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继承人。

在这个工厂中,有许多让人叹为观止的发明:供夜间在床上吃的发光硬糖;给说话说得太多的父母吃的黏嘴糖;供上课时吃的隐形巧克力糖……难得的是,这本书中居然没有反派成年人,而是形成了查理与另外四个获得金奖券的小孩的性格对立。为了突出另外四个小孩的缺点,达尔的描写也是夸张到了极致:例如奥古斯塔斯·格卢普的缺点是太贪吃,所以文中说:“照片上是个九岁小男孩,胖得像用强力打气筒打足了气一样。他浑身都是鼓出来的松软肥肉,脸像一个大面团,上面有两个小葡萄干似的贪婪眼睛窥视着外面的世界。唯奥利特·博雷加德的缺点是爱嚼口香糖。“我不能没有他。我整天嚼口香糖,除了吃饭时的几分钟,我会把它从嘴里拿出来,为了安全地放好,我把它贴在我的耳朵后面。……”

对于这些坏孩子,达尔的惩罚也是不失幽默。贪吃鬼格卢普悄悄溜到巧克力河边,用双手捧起热巧克力溶液大喝特喝,喝得要多快有多快。因为伸出去太远,他掉进了河里。你以为他会淹死吗?不,达尔安排了一根大玻璃管吸住了他。随后,他像一个鱼雷飞快地升了上去。现在,可以去草莓牛奶巧克力夹心软糖车间把它打捞出来了。

甜蜜的浪漫、极致的夸张、随性的幽默,怎么样?相信大家已经被这本书的魅力深深吸引住了吧!想必你已经等不及捧起这本书了!那么,祝你阅读愉快哦!

我喜欢的东西作文经典


如果您对未来充满好奇心,我们建议您阅读一下“我喜欢的东西作文”。每个人都有写作文的经历,但作文水平是不确定的。写作是让人了解自己并提升自我的有效途径。若想让自己的作文获得高分,要注意一定的写作方法和技巧。希望您能在本网站中找到您所需的知识和信息!

我喜欢的东西作文 篇1

暑假的一天,妈妈带我去商都买东西,我们就在商都里左看看右看看。

忽然,我看见在几个人的手里拿着一双溜冰鞋,我也很想买,于是,我就四处寻找这家店,终于,我眼睛一亮,找到了卖溜冰鞋的店。我喜出望外,一句话也不说,一下子拉住妈妈的手,直奔到对面,飞快地走进那家卖溜冰鞋的店,就对妈妈说:“妈妈,我要买溜冰鞋。”妈妈本来是不答应的,可见我那么想要一双溜冰鞋,才勉强答应了,妈妈还说:“那你得买得便宜一点儿的,要不然妈妈的钱不够用了。”我回答说:“好的。”我就在溜冰鞋店里寻找我心目中想要的那双溜冰鞋。我仔细地找啊找,虽然这家店的溜冰鞋很多,但是我足足找了十分钟,也没有找到我喜欢的那一双溜冰鞋,又过去了五分钟左右,还是找不到,并且鞋店已经有一大半的地方找过了,只有一小部分的地方没有找过,我心中的那一丝希望好像要破灭似的,所以我就要更加仔细点儿找才行,要不然我就白来了。

最后,我终于找到了一双既便宜又好看的溜冰鞋,付好钱后就回家了。

我喜欢的东西作文 篇2

壮丽河山,无奇不有。有人说那八大奇观中的长城和兵马俑最为壮观,有人说还是那乐山大佛最为壮观,但我觉得还是我的家乡的龙虎山最美丽。

龙虎山坐落在子长县的县中心,四面是连绵起伏的山峰,处优越位置。那绿色的山峰,真好似用大绿的油画棒绘涂的。走上龙虎山,你会发现有一个小广场座落在山头。别看这个小广场不起眼,其实小广场的墙壁上还有壁画,每副壁画都是一段革命英雄的传奇故事。广场也是放风筝的理想之地。

继续往前走,便来到了将军亭,中国革命史上一位大将军就诞生在这里。那就是谢子长将军。后来也是为了纪念这位将军,就把原名安定县的县城改为了子长县。

再往上走,就来到了天上人间。这里有用血汗和智慧凝结成的365个阶梯,象征着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寓意着幸福生活节节高升。所以人们在早晨或黄昏时都会三五成群结伴而行,既锻炼了身体,又意味着人们对美好明天的憧憬。

如果你爬到天上人间向下看,极是壮观,你可以看到子长夜晚灯火辉煌,车流不息的繁华景象。如果你只想看看龙虎山的植物的话,那么你就要在夏天的六月来。因为你在这个时候来就可以看到龙虎山百花争艳,花团锦簇的景色;如果你想看看龙虎山最美的景色时,你就要在冬天的下雪天的凌晨爬上天上人间,你就可以看到整个县城大雪纷飞,银装素裹的样子。

我不由得赞叹:啊!大自然,你的胸怀是多么宽广,你用你的鲜血养育了亿万民众。我闻着芍药的清香,展开双臂,迫不及待地想拥抱大自然。

与那些世界闻名的景观相比,我更喜欢家乡的龙虎山,它是最美的!

我喜欢的东西作文 篇3

小朋友你最喜欢什么东西?我告诉你我的一样东西,这样东西是我的心肝宝贝,就是我心爱的密码文具盒。

它是长方体的,长二十二厘米,它穿着天蓝色的衣服,前面有三个动画人物,着三个动画人物穿的衣服是:蓝色、绿色,还有黄色,穿着绿色衣服的动画人物在中间背了一只很大,很大的铅笔,好像在去快乐魔方作文班的路上一样,侧面还有一个输密码的地方,里面一打开就是一块儿镜子,好像对我说:“你好!你叫什么名字?欢迎来到快乐魔方作文班。

镜子下面,住着铅笔一家,有哥哥、姐姐、弟弟、妹妹等家人,第二层,住着大拇指一家,你瞧!他们正在给我们微笑呢!下面还有一层呢!这层谁也没有住,不过,这里藏着我很喜欢的东西,比如说:“宝石。”这样东西就被我放在这了。我就介绍到这吧!刚好,我的密码文具盒也困了。

我喜欢的东西作文 篇4

小小的斑马鱼在水中舞蹈,晶莹短尾闪银光,它们是客厅别有趣味的风景,也是我最喜爱的东西。

客厅书架上的生态小鱼缸是斑马鱼的家。它们有着玲珑小巧的身段、鲜红的色彩和圆圆的眼睛。红色的身上长着银白色的细细长条纹,仿佛一条条仙女的丝发。斑马鱼的肚子是半透明的,从外往里瞧,可以清晰的看见里面弯曲不断、棕黑棕黑的肠子和缓缓跳动的小小心脏。肠子和心脏旁还环绕着浅蓝色的神经。斑马鱼的头部是淡淡的粉色,看上去可爱极了。圆溜溜的眼睛在头部格外显眼。它的外圈是幻彩色的眼眶,中间清澈的小眼珠子一闪一闪。鱼儿的尾巴短短的,那是斑马鱼跳舞时,必备的道具。尾巴的末端薄薄的,好似柔软细腻的丝绸。

暑假里,要写科学观察日记,这使我十分头疼,到底写什么好?观察兔子呢,不好,太大,难处理;观察植物,没兴趣!到底干嘛呢?此时,母亲过来问:“要不养鱼吧?养那种比较小巧活泼的鱼。”这个意见我万分赞同,母亲便给我买来了斑马鱼。到货时,我立即跑去把它们放入早已准备好的鱼缸中,然后,我像看宝贝似的一直盯着它们,喜得脸都红了。

一只只斑马鱼,它们联结着我的爱,也连着的我——假期里的最难忘的回忆。

我喜欢的东西作文 篇5

我喜欢万物复苏,朝气蓬勃的春天。看小草从地下探出脑袋;看花儿争奇斗艳,一展风姿;看柳树姐姐在河边挥舞着她的长臂,招呼燕子姐姐掠过身边;看湖边的芦苇随风摇曳;看柔和的阳光透过薄薄的云朵丝丝缕缕照在人们的身上。

我喜欢炎热的夏天。听蝉在树上拼命的大叫;听雷声轰轰隆隆;听风刮过湖中的荷叶,唱起动听的歌谣;听远处泳池边传来孩童们的欢笑。

我喜欢硕果累累的秋天。红通通的.苹果,金灿灿的鸭梨,紫莹莹的葡萄,挂满枝头。高粱涨红了脸;稻子笑弯了腰;玉米举着红缨枪在迎接丰收的喜悦。

我喜欢银装素裹的冬天。漫天白雪飘飘洒洒,世界变成一片银色。可爱的雪孩子和我们一起玩耍,堆雪球,打雪仗,快乐伴随我们成长。

我喜欢高山。它自古以来最强壮,是最屹立不摇的伟大巨人。它是广阔大地上最厉害的,永远顶天立地,不为狂风暴雨的巨人。

我喜欢黄河。它是我中华的象征。它是中国人心中的母亲河。滚滚黄河水奔流倒悬倾注,波浪翻滚,惊涛怒吼。犹如一条巨龙横在中原大地之上。

我喜欢京剧。京剧是我中国的国粹。它博采众长,是中国戏曲艺术中的瑰宝。“生,旦,净,丑”“哼哼呀呀”“五彩脸谱”无处不让我着迷。唯有武起大刀,哼上京腔时,我才真正感受到人生的美好。

我喜欢游泳。水中的我如同一条小鱼,自由自在,畅游水中。“蝶,仰,蛙,自”我样样精通。是游泳给我带来了自信,带来了快乐,带来了成功。

我喜欢音乐。如果没有音乐,世界就不会如此缤纷多彩。我在音乐的王国里,心灵得到净化,思想得到启迪。我喜欢在雨后的早晨,听着悠闲的音乐,看着自己的书。感受音乐,阳光带给我的幸福。

我喜欢旅游。不必在乎目的地,只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让心灵和我一起去旅行。看祖国的名山大川。尝各地的小吃特产。品各处的风土人情。享受旅游带给我的快乐。

……

我喜欢的很多很多,让我心中永远充满这样多的喜欢,永远追求我的喜欢。

我喜欢的东西作文 篇6

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东西吧?我喜欢的东西生活在水里,都说它会跃龙门。这会儿大家猜出来了吗?没错,当然是小鲤鱼,而且是三条呢!

这三条小鲤鱼是我生日时舅舅送给我的,我非常喜欢它们。它们分别是一条银白色的和两条橙色的。银白色的被我称为“银针”,想知道为什么吗?那就让我细细道来。你看,它半透明的鱼鳍在水中闪闪发光,虽然它的身体小而细,但是它在水中游得却很快,像一支离弦的箭。另一条大胖鱼,我给它起名为“橙大胖”,因为它的肚子圆鼓鼓的。对了,它虽然有点懒,但一看见食物,那蹿过去的速度和银针可以拼个上下。还有一条既可怜又弱小的鱼,它叫“橙瘦瘦”,每次吃食的时候,它总是瞻前顾后的,当善良的橙大胖把鱼食顶到它眼前,它才会小心翼翼地凑上前吃,我真希望它可以变得活泼一些。

一开始它们会像到了世界末日一样东躲西藏的,生怕我会伤害到它们似的。后来,我每天回家都会逗逗它们,我经常飞速地往鱼缸里撒一把鱼食,然后转身躲在墙角,观察它们吃食的场景。日复一日,我和它们渐渐熟了,每当我靠近鱼缸,它们都会满目期待地浮出水面,让我给它们喂食。妈妈叮嘱我,每隔三天要为它们换一次水,我每次换水的时候都会忍不住用手摸摸它们的小肚子,软软的,就像棉花糖一样。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三条小鲤鱼。

我喜欢的东西作文 篇7

一张胖乎乎的脸,金色的卷发,一个胖乎乎的身体,一个温柔的握手,一张憨厚的笑脸,一副永远快乐的样子,真可爱!那是我最喜欢的东西,——不倒翁。虽然它的形状看起来很普通,但它让我受益匪浅。

我记得这个不倒翁是我去北京旅行时带回家的。虽然它并不出众,但它让我对各种各样的商品一见钟情。从那以后,这个叫戴孝的不倒翁一直陪伴着我,并且成了我不可分割的好朋友。

一天,我去公园和我的小朋友们玩,忘记了把我的小傻瓜拿在手里,所以我把它塞到裤兜里,和我的小朋友们一起翻腾,笑着,玩得越来越努力,看着小李成为我的囚犯。当我得意忘形的时候,我没有看到石头在我脚下。我摔了一跤,嘴里塞满了土,正要站起来。原来我的腿疼。我吓坏了,痛得快要流泪了。这时,我只是抬起头,看到了我脚下的不倒翁。原来戴孝也在今年秋天被淘汰了。它微笑着,用鼓励的眼神看着我,好像在说,看,我被扔了出去,但我没有摔倒,但我保持了我的身体笔直。你一定能做到!我咬着牙齿,抿着嘴,带着戴孝的微笑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这时,两边的树在微风中沙沙作响,唱着欢快的歌曲,我脚下的花露出可爱的脸庞,咯咯地笑着,好像它们都在称赞我克服了胆怯,我的戴孝急切地想扑进我的怀里。我迅速拖着受伤的小牛,一步就跑了过去。谢谢你,我的小傻瓜。你总是在我最需要的时候给我鼓励和勇气。是你永不跌倒的精神激励着我,让我知道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向困难低头。

我亲爱的哑巴,你不仅是一个不倒翁,但我最喜欢的东西,但也是我生活的基准。你让我变得更强大,让我们在未来互相陪伴!

我喜欢的东西作文 篇8

我最喜欢的东西是我的画画本。我已经画了五本了。对,我最心爱的东西是五本画画本,不是钢琴或是游戏机。这是因为,每当画画的时候,我都沉浸在我自己的世界里,并能发挥我的想像,自由自在。从二年级开始,我就会画很多机器人和游戏卡通。我已经画了三年了,我画的越来越好。我一个好朋友也有一本。他也在本子上画。到现在,我们都画了五本了,看到五个画画本,我就能想起小时候快乐的时光,是我最喜欢的东西。

我第二最喜欢的东西是电脑。在电脑上,我可以跟我的朋友玩游戏,和跟他们讲话。如果没有电脑的话,我就不能周末跟我的朋友讲话和聊天。并且现在我就在电脑上写这个作文。没有电脑,我连作业也写不了。电脑已经变成了我不能缺少的东西。

我第三最喜欢的东西是我的钢琴。刚开始练的时候,我觉得很无聊和烦人。可是等我学了一段时间,弹得好了一点之后,我觉得弹起来心情舒畅。尤其是当我能弹一些难的曲子时,很有成就感。比如,有一次,在网上听到了一首钢琴曲,曲名是MapleLeafRag。我很喜欢但不会弹。我就请我的钢琴老师教我,我反复练习,终于能够弹奏这首曲子了。这时,我会觉得所有的努力的都是值得的。有时候,我会弹我自己喜欢的歌。即使大人们不喜欢,我不管大人怎么说,我还是要弹我喜欢的。

这是我三个最喜欢的东西。你喜欢什么东西呢?能和我分享一下吗?

我喜欢的东西作文 篇9

这是我和小白兔白白之间真实的事情。

那天在花鸟市场,我一眼就看上了它,它样子非常可爱:一双红玛瑙般的眼睛,镶嵌在白玉似的脸上,一对外白内粉的长耳朵立在脑袋上,一个小雪团似的小尾巴,藏在身体的白绒毛里。白白很小,像个小雪球。我把它买回了家,心中有种说不出的高兴。

白白不怕人,没几天,我们俩就成了好朋友。一起捉迷藏,一起玩耍,有时我还会向它诉说自己的心情。一放学回家,它就会蹦出来迎接我。可是突然有一天,白白不吃东西了,身体一点点消瘦下去。经过商量,我们决定把白白送到乡下,让外公外婆精心照顾它。过了几天,外公外婆带走了白白。我站在一旁,牙齿咬着嘴唇,强忍着泪水。等到他们离开了我的视线,我再也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泪水像断了线的珍珠簌簌往下落,两眼都红肿了。

时间一晃,转眼放暑假了。爸妈带我去外婆家小住。一想到可以和白白见面,我夜里在床上翻来覆去,一夜未眠,很是兴奋。第二天早上,我快速的收拾好行李,随便扒了几口早饭,就催促着爸妈尽早出发。一路上,我更是兴奋到无法控制自己,不停的追问,到没有啊。

一到外婆家,我就跳下车,直奔门口那块空地旁边的笼子,果然,我日思夜想的白白就在那里吃着草。它听到我的声音,突然竖起了长耳朵,身体挺直,迅速转头,直冲我跑来。我把白白紧紧地抱在怀中,抚摸着它柔软蓬松的白毛,生怕它再一次从我身边离开。白白也很享受我对它的亲热,不停地蹭着我的脸。

一会儿后,白白从我怀里跳出来,向屋后跑去,我生怕看不见它,跟着追了过去,眼前的一幕简直让我不敢相信:三四只小白兔正在屋后的草坪上吃草呢!原来白白当妈妈了!我轻轻地走过去,慢慢地蹲下来,小心翼翼地抚摸着它们别提多开心啊!接下来的几天,我每天都和它们一起,形影不离!

因为有事情,我们不能多住。临走时,我坐在车里,透过车窗,看着我那心爱的白白,它们也似乎在看着我,我的眼泪又出来了。

我喜欢的东西作文 篇10

我家有一对“小船情侣”,它是我旅游时,妈妈给我买的。我把它放在书桌上,每当我开心和郁闷时都会看它几眼。

这个“小船情侣”的船身是用陶瓷做的,质地非常坚硬,而这对情侣是用橡胶制成,摸起来十分有弹性,非常精致。小船像一只白色的鞋子,上面点缀着红蓝斑点。船舱左边站着一位俊朗的男孩。他头上戴着一顶浅绿色的帽子,身着深褐色的汉服。衣袖很特别,是五颜六色的,他手中拿着一把折扇,像是一位博学多才的书生。船舱右边站着一位羞涩的女孩。她扎着一个麻花辫,戴着漂亮的头饰,身穿淡粉色的汉服,衣袖也是五彩的。

男孩用坚定的目光看着远方,脸上露出喜悦的笑容,女孩的头靠着男孩,温柔地望着远方,她梨涡浅笑,甜美可人,仿佛心中有说不出的高兴。

我出神地看着这件精美的小摆设,他们似乎动了起来。他们奋力地划着船,朝着远方的小岛前行。岛上绿树成荫,百花争艳,瓜果飘香,各种小动物追逐嬉戏,好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眼前的一切让他们充满了喜悦。历经千辛万苦,他们终于找到了心中的“世外桃源”。

“小船情侣”每天都守在书桌上等我回家,默默地陪着我读书、写字、画画,它是我书桌上最好的朋友。

文章来源:http://m.swy7.com/a/51828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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