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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报销申请书简短 3篇

申请书是个人或集体向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随着我们对自己的要求不断提高,我们时常会涉及到申请书的写作,申请书一般都有统一的规范,在写自己的申请书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推荐!报销申请书简短 3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报销申请书(篇一)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x分局:

本人x系深圳市南山高新区居民(女,身份证号码xxxxx),系本地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社保卡号:xxx;电脑号:xxxx,20xx年xx登记结婚。因本人家庭及工作单位地点目前均在x省x市,所以产前检查及住院分娩医院就近选择为x市xxx院。本人于20xx年xx在x省x市xxx异地就医剖腹生下一女,属于初婚初育,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根据深圳市生育医疗保险有关管理规定,现申请报销本人异地产检及异地分娩等相关费用,请予以办理为感!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报销申请书(篇二)

门诊费报销须知医疗保险中心规定以自然年为一个计算单位,如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为一年。

1、在一个年度内门诊费起付线退休人员为1300元,在职人员为20xx元。

2、退休人员超过1300元以上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为70%,70周岁以上人员报销80%;在职人员超过20xx元以上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为50%。

3、退休人员当年门诊费累计超过1300元,在职人员超过20xx元时,即可申请报销。

不要等到年底再来报销,以免拖延医疗费报销时间。

4、我们单位收取医疗费报销单据的时间为每月14、15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

每年12月份报销时间为10~14日,务必将全年所有的医疗费单据交到单位。 15日~31日发生的门诊费,次年1月14~15日交到单位,逾期不予报销,后果自负。

5、补充医疗保险暂时未定,将会另行通知。

6、如何粘贴医疗费单据:

①挂号条(诊疗费)统一粘贴到一起放在报销单据的最上面。

②每一次发生的医疗费粘贴在一起,例如1月1日发生的门诊费,收报粘贴在最上面,接下来粘贴药费明细,然后是处方。

③报销单据必须按时间顺序排列整齐,最上面是统一粘贴到一起的诊疗费,其次是1月份,然后2、3……,大月份的单据放在最下面。

④每次报销时所有人员务必先将自己的报销单据进行初步核算,例如总费用多少元,单据多少张,从什么时间看的病到什么时候为止,连续多少天。请每个人务必将以上情况写清楚并附在一张白纸上。

⑤报销时需要带《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即蓝本首页的复印件。

7、医疗保险中心规定:

①检查费、治疗费超过20xx元以上者(单次),需提供检查或治疗的明细。

②CT、核磁疗等项目检查费超过200元以上者,要由医院大夫提供诊断证明。

③到医院看牙时,报销必须要有治疗明细,否则不予报销。

④检查费、治疗费超过200元以上者(单次要自付8%)。

⑤1类药品属于可全部报销范围;2类药品费用需个人部分负担,要自付10%;3类药品属于自费药品,医保不予报销。

报销申请书【篇三】

尊敬的县医保中心领导:

我名xx,现年70岁,系特困破产企业列家桥煤矿退休职工,因曾经工作环境恶劣等原因,近十年来,身体一直不好,疾病多达十余多种,一直靠住院打针吃药维护生命,十多年来医药费自付就花去我近二十万元,而我一个特困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工资几百元,仅能解决基本生活而已,疾病造成我家极度贫困,负债累累,家里正常生活都难以维持。20xx年12月22日,我因生病再次到石潭镇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入院时我上交医疗卡给医院予以医保报销,于20xx年12月27日出院,医院告之年底医保中心搞核算,医保卡资金冻结,要我把医保卡留在医院等年后再报,报后再通知我来拿卡,数月后,医院没通知我去拿卡,我因身体原因也一直没去石潭医院要卡。直到今年四月初,石潭医院来电说,我医疗卡内没有钱报销,我住院1900多元费用要自己拿钱去医院交,否则扣留医保卡。我因经常要住院,必须要有医疗卡,万般无奈下求爷爷告奶奶,东拼西凑借款1900多元交给石潭医院赎回医疗卡,石潭医院告诉我,现在我们单位医疗卡由县医保中心转到市医保中心,医院告之要我找市医保中心报销,我拖着病体三次到市医保中心咨询报销事宜,市医保中心则告诉我20xx年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是由县医保中心报销,与他们无关。因身体原因无奈之下,我托儿子二次到你们这里咨询报销医药费事宜,却告之此事与你们无关,要我儿找列煤清算组解决,我儿数次电话联系列煤清算组成员与主任,他们且说此事与他们无关,一致要我找你们县医保中心给予报销,你们双方却各持一词,让我搞不清东南西北。现我再次书面请求你们县医保中心报销我住院医疗费用,如果你们县医保中心确实不能解决此问题,敬请县医保中心领导在我申请书上陈述不能给予医疗费用报销理由,并由领导签名,以此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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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推荐]农村医保报销申请书简单(6篇)


申请书包含的种类很多涉及的使用范围也很广泛。随着人们的教育水平的提升,我们可能会涉及到文书的撰写,基本上申请书都带有目的性,那么申请书我们究竟该如何才能写好它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选推荐]农村医保报销申请书简单(6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医保报销申请书【篇一】

**镇卫生院:

我们村卫生室始终坚持集体办院,实行“五统一”管理。管理体系完善,领导班子健全,财务制度健全,整个卫生室管理有序,运转正常。

我村卫生室现有职工**名,其中在职职工**人,在编不在岗**人,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各类人员能够依法执业行医,设备运转正常。我卫生室管理制度健全,各科室制度有业务需求相关的各类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并规范上墙。卫生室内外环境优美,各科室管理规范,各种物品整洁有序。我卫生室认真开展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收费价格,药品目录,药品价格公示上墙,采取各种便民、利民措施,严格执行诊疗规范,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农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我卫生室设有中西医内科、妇产科、儿科、外科、中西医结合骨伤科、五官科、口腔科、痔瘘科、妇幼防疫科,西医外科人员技术力量雄厚,各科室医务人员工作制度、职责均公示上墙。为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我村卫生室特申请设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望上级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

农村医保报销申请书【篇二】

尊敬的同志:

你好!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母亲现居住在外婆家,是低保户,母亲于xx年12月在广州突患精神病,从高处跳下致脚部受伤,手术打入钢板,术后住进北碚精神病院两次,现在在青木关医院做手术取出钢板,医院以情况不明(我母亲第一次手术时没有参加医疗合作保险,今年才参保)和我母亲属于自残行为拒绝报销。

我想询问一下:我母亲虽是从高处跳下,但是那是因为她已经患精神病,我觉得对于精神疾病患者,不管是什么情况都不能算为自残行为。但是医院的说法是我母亲跳楼那是在办理精神鉴定之前跳下去的,而且办理精神残疾鉴定需要一年的病史,那岂不是精神病患者从第一次患病到办理残疾鉴定那段时间里,在无意识情况下对自己造成的伤害都是属于医疗合作保险里面不被保护的范围?

不知道我母亲这个情况是否能进入农村医疗合作保险,能否报销相关住院费用?

谢谢您的解答。

xxx

xx年xx月xx日

农村医保报销申请书【篇三】

尊敬的学院领导:

您好!

随着工业生产技术的飞速发展,国家对机械行业人才专业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企业生产的要求,提高学生综合操作技能,提升我院机械工程系同学生的'专业水平,以及加强同学们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同时也为了进一步方便我院老师进行教学,我特向学院申请机械拆装与维修实训室配备投影设备。

机械工程系是我院第一大系,也是第一主系,担负着兴盛学院的重大使命。近年来随着生源减少和其他本科学院的扩招,我院招生工作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其中硬件资源的落后也大大影响了我校在同等院校中的影响力!我院机械拆装与维修实训室的硬件设施已经严重落后与其他同等院校。因此购置新设备、优化教学设施,全面提高我院的硬件教学水平已经迫在眉睫!

机械学科相对于其他学科有着枯燥、乏味、抽象难懂等特点,投影仪对于提高学生对典型零件的认识、方便教师授课以及和其他子弟学校进行学术探讨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抽象的机械结构以幻灯片的方式展现在给学生面前,把抽象的知识通俗化、易懂化!

我们深知学院刚搬到新校区正面临着资金困难!但是几经思索我们还是提出了我们的要求!在此,我们承诺,充分运用好实训设备,提高我们的综合技能,用实际行动为学校、为社会赢得荣誉。我们已经做好了具体的购置方案!希望领导对我们的申请予以批准。

诚望批准!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农村医保报销申请书【篇四】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于xx年x月x日到公司上班,安排在嘉怡华庭项目部部门,主要工作内容是:管理12幢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以及和各材料供应商联系沟通协调发货业务、各班组组长的各项交底和督促等等,由于以上的工作关系,需要经常电话联系,从而产生大量的电话费用,现申请报销,恳请公司的有关领导能给予审核批准!

申请人:xxx

日期:xxx年x月x日

农村医保报销申请书【篇五】

尊敬的领导:

本人于20xx年10月至20xx年6月在曲阜师范大学完成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成绩合格,被授予教育硕士学位。

在学习期间,本人学习费用共计1.4万元,据文件精神,学习费用按6:2:2的比例,分别有同级财政、学员所在单位、学员个人承担。特申请由市财政承担学费的60%,计人民币捌仟肆佰元整(8400元),我学校承担费用的20%,计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2800元),请领导批示。

特此申请!

xxx

20xx年xx月xx日

农村医保报销申请书【篇六】

公司领导:

您好:

我办公室已经完成对xxx工程师的接待,现xx已经回城(出发地点:xx――目的地:xxx)车票xxx元(大写:xxx)已经由综合办公室代支付给xxx本人,现申请领导给予报销,请领导审批为荷。附:

xxx联系方式:

电话:xxxx

申请部门:xxxxx

20xx年3月2日星期六

【推荐】农村用电分户申请书简短 3篇


农村用电分户申请书(篇一)

尊敬的杨塘供电所的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

你们好!

我是左路行政村北庄组村民,地处高岗地区,近年来一直用水困难,大多都用柴油机械操作抽水,不但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而且还污染环境。有的用户还没有此机械设施,因此他们的用水就更加困难。

我们北庄组村民一致要求,申请用电灌溉。在北庄组新大塘口,申请安装220伏提水设施。谢谢你们,能否在百忙中抽出时间给予安装,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农村用电分户申请书【篇二】

尊敬的河南省电力集团公司负责同志:

我们是河南安阳的农村电工,1960年我们响应国家发展农村电力号召,由村两委选派参加了由安阳市电力所组织的农村电工培训班,在培训班我们系统学习了安全用电知识和未来农村电力事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供电局给我们发放了电工工作证,回村后我们和村两委一道发动群众集资办电,我们所用在培训班学到的知识言传身教给群众,那时我们的用电安全伤人事故几乎为零。在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安阳农村的电力事业有了较快发展,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和提高。

几十年来我们每年都不定期参加由我们电力部门组织的培训班,通过学习使我们的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都有较大的提高,服务好“三农“,服务好”群众“也成为了我们农电人的宗旨,几十年来我们忙在田间、地头、忙在三夏、三秋、麦场、谷场、井旁二十年前用绳套板上杆、下杆、人工抽杆、人工架线,有时冬天线路出了故障,杆上结清冰不能上杆,等太阳出来才能工作,还要到群众家里修灯、查线,我们不分白天黑夜、顶风冒雪、烈日酷暑、雷鸣雨下,不分春、夏、秋、冬和节假日,一年365天可以说每天都有我们服务群众的身影,可以说从集资办电一开始我们就成为了国家电力事业的一份子。几十年来,我们已经把生命无私的交给了国家电力事业的发展。为了农村电力事业的发展我们冒最大危险?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汗?受了多少

委屈?我们的工作成绩大家是有目共睹的!

1998年国家农网改造把我们这些辛苦工作了半生的老农电给改掉了,什么都没说?

近年来我们这些老农电力自力更生,艰苦劳作,尽量不给领导添麻烦。但是由于我们现在年事已高,又体弱多病,丧失了劳动能力,更没有其它的经济来源,连基本生活费都没有保障。我们这些老电工,前些年死了一部分,还有一些生病,还有一些连病都看不起的,生活的.困难和艰辛无以言表。

目前我们了解到河南省委办公司(20xx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特定群体稳控化解工作牵头责任单位的通知》文件中提到了“给农村电工群体由省电力集团公司牵头负责”的文件,还涉及到了“农村联合诊所”“原民办教师”、畜牧兽医防疫员等群体以落实了生活补助政策,在此我们这些老农电也恳请我们的电力领导能根据文件精神及时安排部署,给我们这些老农电在生活上给予帮助,解决一些我们的实际困难!

最后我们在此恳求上级电力领导能体察我们的实际困难,衷心希望给我们早日落实政策,伸出关爱之手,让我们早日亨受到党和政府及公司给予的温暖。

此致

申请人安阳地区农村老电工

敬礼

农村用电分户申请书【篇三】

板桥供电营业所:

我是板桥镇居委会老板桥组的一位农村村民,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或 ),家庭人口5人,特申请贵单位安装220V照明用电,功率大约5000W.安装地址:板桥镇居委会老板桥组彭朝碧或刘洋房屋旁(距板桥镇初级中学60米)

恳请贵单位审核批准,派人安装为盼。

申请人:

二0**年七月十二日

推荐!抗诉申请书简短


申请书的应用性很强,涉及范围较广。随着人们的生活物质水平不断提高,申请书在社会的使用频率不断增高,大家的申请书有着许多用途,你知道怎么才能写出一篇优秀的申请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荐!抗诉申请书简短”,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抗诉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XXX,性别,地址

被申请机关:XX市司法局,地址。

申请事项:申请人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xx)下行初字第27号、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杭行终字第190号行政裁定,特申请XX市检察院依法监督,提出抗诉。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向XX市司法局投诉律师XX违法违纪行为,在接受委托后,不认真履行职责,损害我的合法权益。要求XX市司法局调查处理XX,并依法赔偿损失。

XX市司法局接收投诉材料后,没有根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履行法定职责。20xx年7月21日,申请人在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被告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作出处罚XX的决定。

本案通过立案审查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9月2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一、被告没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事实清楚

1、被告《行政答辩状》上称:接到投诉后,我局律师管理处即开展了调查工作,调取了五联所得有关案件材料。但在被告所提供证据清单及相应证据上,并没有关于被告依法调取五联所有关材料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

2、被告所提供“证据”违法。

被告所提供“证据”1、4、5、6、7、8都是从XX市律师协会中获取,系违法。申请人先向律师协会投诉,由于律师协会的不负责任失去了申请人的信任,继而向被告投诉XX的违法违纪行为。因此被告不存在法律上所规定的委托律师协会调查行为,因为有利害关系,律师协会还应该予以回避。但是本案被告提交的大部分证据,都是XX市律师协会的杰作。这些所谓“证据”,除了证明被告行为违法外,可以确切地证明被告没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事实清楚。

3、被告没有向法庭提供申请人《投诉书》及相应证据。

申请人向被告提供了《投诉书》及相应证据材料,投诉XX了违法违纪行为。但在本案中,被告除了提供《非诉讼事务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合同》之外,并没有提供《投诉书》及相应证据材料,被告隐匿申请人《投诉书》及相应证据材料的目的是什么?因为法庭开庭审理后没有依法对证据进行认定,法庭对事实的判断显然有了错误。

4、被投诉人人XX违法违纪事实清楚。

1)违法违规律师XX提供无法履行“非诉事务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事项,欺诈申请人交付律师代理费。

2)违法违规律师XX接受委托后,没有依法调查收集证据;封存住院病历材料。

3)违法违规律师XX接受委托后,故意缩减申请人受损害事实。

4)违法违规律师XX接受委托后,不依法计算赔偿标的,故意损害申请人的合法利益(依法计算标的60多万,被缩减成5万多)

5)违法违规律师XX接受委托后,故意隐匿申请人提供的重要原始证据。

根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八条第九项规定:接受委托后,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第十二项规定:接受委托后,故意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属于《律师法》(原律师法)第四十四条第十一项规定的“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律师法》以及本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原审法院违反法律规定,对证据不作出事实认定。

被告XX市司法局《答辩状》与其所提供证据不符,所提供的大部分证据,不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缺乏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原审法院在公开开庭审理后,居然不对证据作出认定。

原审法院裁定及庭审笔录证明原审法院没有对证据作出认定

三、原审法院违反程序,对被告没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事实作出认定。

被告即没有提供投诉后的登记证据,也没有依据《XX市律师、律师事务所投诉档案和不良行为档案管理办法》提供被投诉人XX投诉档案以及根据以上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所相应法律、程序规定应履行职责的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被告没有提供对被投诉人XX依法受理立案调查并作出具有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的处理意见。原审法院应根据事实认定被告没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四、本案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

本案已经通过立案合议庭审查,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问题。原审法院不审查XX市司法局的违法行为,反而以“超过诉讼时效”剥夺申请人的合法诉权。

被告没有证据证明其依法履行了法定职责,就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事实。法律上对不履行法定职责作出了60日后就可以起诉的起算时间,但没有作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诉讼限制时效。

这项立法的用意就是维护公民的监督权、控告权、申请权、诉讼权等公民权利。

五、原审法院没有依职权主动追加第三人。

本案原告是投诉人,被投诉人XX.司法行政机关为监管机关,所行使职权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是XX及律师事务所。被告是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经法定程序向XX所在律师事务所进行调查取证,都跟XX及XX五联律师所相关。原审法院追加第三人,才能更清楚地查明案件事实,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司法程序公正,对案件作出正确的裁判。原审法院没有依职权主动追加第三人,说明原审法院对被告没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事实非常清楚。

此呈

VV人民检察院

抗诉申请人:

申请日期:

抗诉申请书【篇二】

申请人高,女,汉族,20xx年8月18日生,住江苏省苏州市苑幢XX室。

被申请人杨,男,汉族,20xx年2月12日生,住上海市XX区路号XX室。

申请抗诉请求:

请求依法对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在XX年XX月XX日作出的(20xx)园民初字第号判决提起抗诉,由人民法院再审改判,驳回被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原判决认定被申请人已足额出资50万元的理想XX有限公司(下称"理想公司")书面说明系伪证,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一审审理过程中,被申请人为证明其主张返还50万元的前提条件成立即50万元已足额出资,向法院提交理想公司向爱龙XX有限公司(下称"爱龙公司")出借17.2635万元的证据及理想公司出具的其是受被申请人委托向爱龙公司注资50万元的书面说明。

"书面说明"是伪证。理由有二:1、该证据与被申请人当庭陈述其50万元的出资方式是部分由本人以现金方式注入,部分是委托理想公司转账注入,相矛盾;2、被申请人只举证证明理想公司曾出借爱龙公司17.2635万元,并未举证证明曾出借50万元。另,理想公司与爱龙公司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能因理想公司的单方言行而转变为被申请人与爱龙公司间的股权关系或被申请人所称的债权债务关系,更不能转变为被申请人与申请人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被申请人已足额出资50万元这一法院认定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爱龙公司及(或)其股东对被申请人承担返还出资义务,缺乏事实基础。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将《合作协议书》所涉法律关系错误地认定为股权转让关系。

《合作协议书》载明"乙方(被申请人)出资五十万元从甲方(申请人)原有股权中取得爱龙集团有限公司4%股权,同时获得爱龙公司8%股权"、"每次资金使用前均须提交有关部门的请款报告,在甲乙二人同意并签字之后方可领取"、"乙方保证及时。足额提供公司所需经费,如因资金不到位而影响业务开展,后果由乙方承担"、"上述五十万元资金原则上为20xx年10月到20xx年1月约4个月的费用,资金使用包含以下三项:A日常运营,B设备添置,C获取电视台授权的费用……"。原判决将《合作协议书》所涉法律关系认为是股权转让关系。该认定存在四点无法解释之处:(1)如为股权转让关系,申请人为何从未获取哪怕是1元钱的转让金?(2)如为股权转让关系,对价50万元为何要"二人同意并签字方可领取"使用?(3)如为股权转让关系,被申请人为何要对爱龙公司承担出资不到位责任,即"如因资金不到位而影响业务开展,后果由乙方承担"?(4)如为股权转让关系,对价50万元为何要用于爱龙公司"日常运营"、"设备添置"、"获取电视台授权的费用"?

申请人认为,《合作协议书》所涉法律关系为项目投资关系,即被申请人向爱龙公司出资,而申请人作为公司的大股东从维护公司利益角度出发,甘愿稀释自己的股权以让渡部分股权给被申请人。申请人只负有让渡部分股权的义务,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

三、申请人收集到新证据以证明《备忘录》并非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足以推翻原判决。

被申请人提供的《备忘录》擅自修改了二人之前协商达成的口头协议,在申请人急于外出之时,利用申请人年龄大、判断力差、法律意识淡薄及对被申请人的充分信任等,交与申请人签字,为申请人设下文字陷阱。

《备忘录》载明"(被申请人)放弃原拟向高购买的8%爱龙公司股权及高承诺赠送的股权",双方之前从未有过有关股权转让的.商谈,更谈不上达成股权转让的协议,所以无从谈起"放弃购买"。被申请人意图用这样的条款联系《合作协议书》载明的被申请人需向爱龙公司注入50万元来混淆法庭视听,以让法庭确信双方间是股权转让关系。可惜,这个条款本身就难以自圆其说:1、被申请人一直声称已足额出资50万元,既然已足额出资,何来条款用词"拟(购买)"?2、被申请人如未足额出资(申请人一直主张未足额出资),其"放弃""购买",又如何让申请人返还50万元?

《备忘录》将口头协议"爱龙公司融资成功后,申请人同意被申请人退出公司,由爱龙公司回购股权及支付其他款项5万元"修改为"根据爱龙公司的融资进程给予适当宽限,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55万元(《备忘录》第2条的文意)"。在爱龙公司经营陷入极大困难面临关门时,任何人都不会做出内容为《备忘录》第2条的承诺,该承诺实为对爱龙公司的债务承担。一审时,申请人无法获取证明《备忘录》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的证据;一审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在发给申请人的电子邮件中已承认(默认)其修改了口头协议。

四、本案符合舍弃法律规则而适用法律原则的条件,可以适用民法原则以实现个案正义。

姑且不论双方证据、观点,一审判决严重违背法的价值"正义、秩序":本案件,被申请人同意向爱龙公司注入资金取得股权是基于爱龙公司将向风险投资公司融资的事实,这其中隐含着巨大商机或收益,即爱龙公司一旦融资成功,投资方将会设法将爱龙公司上市,如此被申请人的股权将会得到数十倍的资本收益。根据风险收益对等原则,被申请人也应承担爱龙公司融资不成经营困难所带来的风险,从《合作协议》的约定来看,被申请人对这个风险完全是有认知的。一审判决带来的结果是,被申请人将投资风险完全转嫁到没有获得任何收益或收益机会的申请人身上;申请人未获得转让金、收益或收益机会,却要为被申请人承担投资风险。这样的结果肯定是非正义的,是违背社会秩序的。穷尽法律规则、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存有更强理由,才可以适用法律原则,本案完全符合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

综上,本案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的再审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7条的规定,特向贵检察院提请抗诉。

此致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____年__月__日

抗诉申请书【篇三】

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xxx女,1957年10月7日出生,汉族,原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小学教师,住南岸区四公里xx学院教师宿舍xx栋xx号。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小学校,住所地南岸区四公里广黔路75号。

法定代表人xxx,该校校长。

申请事项

敬请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促使人民法院撤销一、二审判决,再审改判申请人胜诉。

申请理由

一、二审判决认为学校将空白教案本发放给教师的行为不能证明所有权已发生转移是要求当事人对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进行证明,违反了法律规定。

申请人认为,学校将教案本发放给申请人的行为足以表明教案本的所有权已经发生移转,申请人继受取得该教案本的所有权。

诚如原判所言,教案本是被申请人购买,其所有权属被申请人所有。但这只是被申请人将教案本发放给申请人以前的状态。在被上诉人将教案本发放给申请人之后,教案本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而由申请人继受获得。

原审判决认为,被申请人将教案本发放给申请人,只是将其作为办公用品发放,发放的目的是为了申请人写教案,并无转移教案本所有权的意思表示。这一观点是不正确的。

其一,意思表示有明示和默示两种形式,其效力相同。在被申请人将教案本发放给上诉人时,或许并未作出明确的转移教案本所有权转移的意思表示,但作为一种长期实行并为教育界(其实又何止教育界!)普遍遵守的惯例,办公用品发放给教师后,学校即不再主张对该办公用品的所有权,教师也不负返还该办公用品的义务。因为作为一种人所共知的事实,发放给教师的办公用品会在办公过程中被消耗。这种惯例是所有包括教育管理人员和教师在内的所有教育工作者所共知并遵守的。对于发放教案本的被申请人而言,向申请人发放教案本的积极行为,加上不再主张被发放的教案本所有权的默示认知,构成了对教案本所有权转移的意思表示。因此,申请人通过继受方式取得了教案本的所有权。在此情况下,不能认为学校没有转移教案本所有权的意思表示。作为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规定,并不需要当事人另行举证证明。

其二,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上交教案本的行为并非对教案本主张所有权,而仅是为了完成教学管理工作。

被申请人发放教案本后,从未主张对教案本的所有权。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上交教案本,目的是为了检查教师准备教案的情况,因而其管理制度中才有诸如教师不上交教案,可以给予某种形式的处分的规定。需要明确的是,这种处分是学校对教师的行政处分,而不是学校因教师侵害了学校对教案本的所有权而要求教师承担的民事责任。因而,也可以说学校自发放教案本后并未主张对教案本的所有权,这正与前述被申请人对教案本所有权转移的默示行为相一致。

二、申请人主张的是特定物的所有权,原判并未证明附着了教案的教案本的所有权仍属被申请人所有,即主张被申请人不应归还是错误的

本案中,教案本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和性质:一是被申请人发给申请人的教案本,是空白教案本,属于种类物;二是申请人上交给被申请人的教案本,是写有教案的教案本,属于特定物。当申请人在空白教案本中写上了教案后,此物已非彼物,教案本已不再是种类物而是特定物。如果原判认为被申请人有主张其空白教案本(种类物)的权利,申请人也只需以与原物相同或相似的空白教案本(种类物)返还,因何原判却以申请人所拥有的写有教案的教案本(特定物)来满足被申请人的主张呢?这显然是错误理解了种类物和特定物的关系,导致了文不对题的判决结果。

需要特点指出的是,申请人请求返还的标的物是附着了教案的教案本,申请人撰写教案虽然是完成工作任务,但并不能就此推论附着了教案的特定物的所有权与未附着教案的种类物在所有权关系上就没有改变。如果说学校还有权主张对作为空白教案本的种类物的所有权的话,也不应该通过占有附着了教案的教案本这一特定物的方式实现。实际上,民法中已经规定了当事人主张种类物的方法:用种类物代替,即用另外的空白教案本归还学校以实现学校对原发给申请人的空白教案本所有权的主张;无种类物代替时,折价赔偿,即如无另外的空白教案本,申请人可以对学校发给的空白教案折价归还以实现学校主张对空白教案本的所有权。因此,二审判决认为申请人无权要求被申请人归还附着教案的教案本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三、原判认定申请人不拥有教案的著作权不仅认定错误,而且系越权行为,应依法纠正

本案是物权纠纷,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物权纠纷与著作权纠纷,是性质完全不同的民事纠纷。法院审理案件只能以确定的案件性质及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作为审理的内容,而不应超越这种范围。本案是物权纠纷,原判却大谈著作权保护,且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作品包括文字作品”的明文规定于不顾,并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和第四条,断言教案不属于“作品”范畴,意图为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寻找依据。但原判的这一理由与原判结果并无事实、法律及逻辑上的联系,观点错误且超出了审判职权范围。

从法院级别管辖的法律规定来看,著作权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如果案件涉及著作权问题,也只有中级人民法院才有权在一审案件中对其作出评判。但本案一审法院却在物权纠纷案件中,大谈著作权问题,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级别管辖原则,属违法行为。二审判决虽然认为都教案属于“作品”,但对一审判决所确认的申请人不拥有教案著作权的判决理由不置一词的情况下,维持原判,亦属错误。因生效判决具有既判力,原判认定的教案不属“作品”范畴,或者教师不拥有教案的著作权,将被固定,为申请人就教案著作权归属问题寻求法律救济,设置了不可逾越的障碍。因此,一、二审判决应予撤销。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一审判决是错误的,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也是错误的,深望贵院主持公正,依法提起抗诉,要求法院依法撤销一、二审判决,支持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抗诉申请书【篇四】

xxx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男年月日出生,住,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xxxxxxxxxx。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因不服xxxx年11月19日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xxxx)川凉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以及xxxx年xx月xx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xxxx)川民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xxxx年xx月xx日最高法院“(xxxx)民申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依据修正后于20xx年1月1日施行的《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及第208条、第209条之规定,申请贵院依法提起抗诉。

抗诉请求

本案提出抗诉,依法撤销原第一审、第二审判决及再审申请裁定。

二、抗诉支持改判被申请人

三、抗诉支持改判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有《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的法定事项。

一、关于符合第(一)项“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2裁定的”

二、关于符合第(二)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二审对本案的一些关键证据没有进行必要的审慎分析,而作出判决,致使作为该判决的所谓关键依据在证据上亦存在重大缺失。

三、关于符合第(五)项“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四、关于符合第(六)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五、关于符合第(十一)项“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综上所述,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9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敬请立案抗诉并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抗诉申请书【篇五】

申请人:xxx,男,1963年8月2日出生,汉族,现住xx市卓达书香园一区22-2-301,电话:xxxxx

委托代理人:xxx

申请人不服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石法民一终字第00837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抗诉申请 。

抗诉请求

请求撤销(20xx)石法民一终字第00837号民事判决书以及(20xx)裕民一初字第259号民事判决书中的第二、三项判决。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xxx离婚纠纷一案,经裕华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6月8日作出(20xx)裕民一处字第259号民事判决书(见附件1)。判决认定准予双方离婚,对于孩子抚养和财产也做了分割,但是这一判决中有关孩子抚养问题和财产认定以及分割存在不公和错误。后申请人上诉到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在审理时没有给予申请人充分行使诉讼的权利,在给定的提交证据的时限内就作出了(20xx)石法民一终字第00837号判决,违反了诉讼程序,且在有关财产的认定自相矛盾情况下,随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错误判决。申请人认为该判决事实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故而提出申请,请求检察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依法提出抗诉。

一、 申请人与xxx所购买的卓达书香园一区22-2-301房子认定为xxx所有,系事实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

申请人与xxx共同出资购买的卓达书香园房子,系贷款所买,

并且是用夫妻共同财产铁三宿舍房产做抵押贷的款,该房产现没有还清贷款,没有取得房产证,也即该房子至今没有取的所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因此,该房产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不应确定为一方所有,而只能确定由一方来使用。所以,一审法院认定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判归xxx所有,其违背了最高院的上述规定,是极其错误的,应予以纠正。此外,该房产虽然没有还清贷款,但是其作为房产存在明显的增殖因素,在进行分割时应予以充分考虑才能做到公平,而一审法院及二审法院所认定的“以已经支付的款额分割比较合理”,却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利益。从已经支付的购房款来看,申请人与xxx在支付的购房款限度内就拥有了对该房子处分的部分权力,该部分房产是完全可以进行估价的。所以,在双方没有对该房产进行协商价值的情况下,分割时就应以该房产现在价值中申请人与xxx所拥有的部分按照评估价进行平分,而不应只以已经支付的价款来分。

二、 共同财产铁三宿舍房子没有考虑已经抵押的事实,判给申请人所有且按照8万元与xxx平分事实依据也不充分。

铁三宿舍2-2-101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没有错误,但是该房产在申请人与xxx购买卓达房子时已经抵押给了工商银行,在没有解除抵押的情况下,申请人将无法完全去行使作为房子所有人的部分权力,也就是说申请人最终能否拥有该房子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一旦xxx不再支付购买卓达房子时的贷款,银行即可对铁三宿舍的这套房产进行处置。现在法院把铁三宿舍这套房子判给申请人所有,同时又让申请人按照8万元的价值同xxx折价平分,这样的判决显然是对申请人极其不利。况且按照8万元对该房子进行分割,一审和二审的认定违背了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虽然在一审庭审时申请人与xxx对该房产的价值进行了协商,但是在随后的庭审中申请人又否定了原先的意见,要求对该房产进行评估依法分割,而一审法院不顾申请人提出的要求,径直按照8万元进行了分割。这一认定违背了申请人的意志,不符合婚姻法中有关共同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因此按照8万元进行分割事实依据不充分。

三、 xxx在和申请人婚姻存续期间向单位所交纳的风险押金2万元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分。

关于这一风险押金,在一审开庭时申请人向法庭提出了是xxx向单位的入股金,虽说不出具体的数目但是知道一定存在,而xxx在当庭对申请人的说法进行了纠正,其陈述说是风险押金且承认是2万元整(见一审庭审笔录)。不管是风险押金还是入股金,总之,这一事实根据一审时双方的庭审陈述,完全应该认定为双方的一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然而,一审法院竟没有对该项事实进行确认,在判决书中也没有对该事实进行任何的说明。二审也没有纠正一审的这一错误,现造成申请人因这一事项少分共同财产至少10000元。

四、 xxx在平安保险公司所入的大病保险,虽然有人身性质,也应作为一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对于这一保险虽然被保险人是xxx,但是其具有财产性质,是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一种财产权。因此应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共同财产参与分割。在具体处理时,可以考虑这一财产具有人身性质的特点而判归xxx所有,但是应予以折价给申请人,而不应是一审判决中所认定的因具有人身性质而全部判给xxx。一审法院的对该保险的判决和二审法院的认定均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因而是错误的。

五、存放在被申请人父母处的液化气一套和缝纫机一台应判给申请人所有在一审时,被申请人承认存放在其父母处的一套液化气和一台缝纫机属于申请人的父母,并且在一审和二审时法院都认定被申请人应对以上财产予以返还给申请人,但是在最后的判决里却没有写上,漏掉了该事项,造成申请人无法依据判决要回该项财产,需予以纠正。

六、 判决让申请人每年预先一次性支付孩子全年的抚养费用不合理。且在判决中没有写明让申请人支付孩子抚养费到什么时候为止,这样的判决不确定性很大,不利于判决的执行。

申请人在铁路上工作,工作稳定但收入不高,一年下来除了花费外也剩不了几个钱。对于判决让申请人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用300元,申请人虽然感觉不低,但是考虑到是给自己的孩子也可以接受,而让申请人在每年的年初就要支付孩子全年的费用3600元,申请人一方面没有这个能力支付,另一方面感觉也确实不合理。申请人的单位每月都按时开支,在每月开支时支付孩子抚养费300元是没有问题的,而一审的判决使得申请人将无能力遵照执行。本着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也为了便于申请人能够实际履行,孩子的抚养费改为每月开支时支付300元较为合理。此外,自从诉讼开始至今xxx就不让申请人探视孩子,如判决每月支付抚养费,且在申请人支付抚养费时有权探视孩子,将会增加申请人与孩子见面的机会,不管是从增进父女感情的角度考虑还是从利于判决的顺利履行方面考虑,均是可取的。依照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应该到子女成年为止,即到孩子18周岁,但是在该案的判决中却没有写明这一规定,只是让申请人每年出抚养费3600元,具体到那一天为止在判决书中没有进行明确,使得执行起来随意性会很大,需予以纠正。

七、 二审法院违反诉讼程序

本案在二审期间,主审法官于20xx年8月17日告知申请人在一个月内提交证据,并做了笔录,然而,就在两天后即20xx年8月19日判决书就已经出了,根本就没有给够申请人指定的提交证据的时间,剥夺了申请人基本的诉讼权利,二审法院的这一做法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理,损害了申请人的利益。

总上所述,申请人认为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对该案极其不负责任,出现多项错误的认定,已经认定的事实在判决部分却没有写进去,导致申请人与xxx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上明显的不公平,使得申请人的利益受到了严重的损害,违反了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为此,恳请贵院维护法律的公正,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将此案依法予以抗诉。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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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xxx

日期:xxx年x月x日

文章来源:http://m.swy7.com/a/5109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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