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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_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案__________人__________委托的'_____________律师,认为关于_________的鉴定(勘验)存在以下问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9条的规定,特提请对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重新鉴定、勘验。
申请人: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不服鉴定所(以下简称鉴定所)编号:闽司鉴字第号司法意见书,申请对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队所委托事项重新鉴定,鉴定如下:1、2、3、闽号小型轿车的车辆安全情况; 闽号小型轿车与申请人接触方式; 事故发生时,闽号小型轿车的运动状态。
事实和理由
一、对闽号小型轿车事故发生时的行使速度约为48Km/h是错误的;
1、鉴定所仅根据检验所见的四个是不足的,应加上申请人上述提出的1、2、3才是完整的。
二、应对闽号小型轿车事故发生时的瞬时速度进行计算,而不是行使速度;
三、只有正确的鉴定结论才可以对事故的认定提供依据,鉴于鉴定结论错误,必须重新鉴定。
综上,申请人的受伤如此严重,与驾驶人的瞬间车速有关,但鉴定所的鉴定结论与事实存在矛盾。申请人认为,鉴定所对车辆的车辆的安全状况、与申请人瞬间接触方式的身体部位和申请人的受伤情况未作个全面了解,而是根据检验所见四个方面作出鉴定,申请人认为是不科学的,鉴定结论存在错误,特申请重新鉴定,望给予批准为盼!
此致 交警大队
申请人:
****年**月**日
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 住所地:······。负责人:····· 职务:经理
被申请人:····,男,汉族。身份证号:···········
申请事项:申请人对(2015)城民初字第···号民事案件的车辆损失评估结论有异议,依法提起重新鉴定申请。
事实与理由: 诉申请人保险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原告对其车损在山西恒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鉴定,评估车损为50440元。申请人对该评估结论有异议,理由如下:
一、本案中,被申请人单方委托有关部门做出了评估结论,该行为使申请人无法了解其与鉴定机构之间是否存在应该回避而没有回避的事由。被申请人在未经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选择鉴定机构,使申请人丧失了与被申请人共同选定评估机构的法定权利。同时违反了被保险人的义务,应当通知保险人,与保险共同选定评估机构。
二、被申请人没有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通知义务,没有会同保险公司为车辆定损,单方委托鉴定,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侵犯了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营业用汽车损失险条款第24条明确约定: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当尽量修复。修复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无法重新核定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依照保险公司查勘、理赔流程。事故发生后,车辆修复定损前,被保险人应当告知保险人车辆所在地点、何时进行修复定损。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配合下完成车辆定损,确定车损数额,本案被保险人未通知保险公司私下对车辆进行评估,保险公司不认可,请求重新鉴定。
三、评估报告对被申请人所做的车损评估结论明显依据不足,故依法应重新鉴定或者不予采信。申请人认为该评估结论没有具体的评估项目,没有损失明细。该结论缺少客观性、真实性。
该事务所提供的营业执照表明,其经营范围是对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评估、财务咨询。而非物损鉴定。因此,其没有鉴定无损的资质,该评估结论依法应当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及第二十五条与二十九条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申请人请求贵院同意委托其他有权鉴定机构对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损程度进行重新鉴定。
此致
大同市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责 任公司····支公司
2015年·月·日
申请人:xxx,住所地:xxx;法定代表人:xx,联系电话:xx
被鉴定人:xx,出生于20xx年x月x日,住址:xx;联系电话:xx
请求事项:再次对被鉴定人王某左食指伤情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本申请人于20xx年x月x日收到xx劳动鉴定委员会寄送的xx《鉴定结论通知书》,因对该鉴定结论不服特申请再次鉴定。理由如下:
1、xx
2、xx
3、xx
综上所述,我们依法xx《鉴定结论通知书》之"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xx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规定,依法向贵委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申请,盼依法鉴定!
此致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日
申请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申请事项:作为______故意伤害一案的辩护人,申请人对公诉方提出的,____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法医人检(20__)___号《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书》有异议,特此申请重新鉴定事实与理由:
某某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法医人检(20__)___号《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书》"检验情况"表明,被检人宗某某"左额面部至左颈项部(左耳廓前)见—18—15cm的块状增生疤痕及色素改变,左下颌部及左颈项部较明显,颈部活动受限"。其"检验意见"为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十六条四款,评定重伤。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十六条四款的规定是:"面颈部深二度以上烧、烫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或者颈部活动严重障碍。"
申请人认为,(20__)___号《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书》认定的只是被检人"颈部活动受限";而"颈部活动受限"与重伤标准规定的"颈部活动严重障碍"是不能划等号的,两者程度的差距是明确的;同时也未表明被检人"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因此申请人认为,本案被害人宗某某损伤既未达到"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程度,也未达到"颈部活动严重障碍"程度,被检人伤势不符合《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关于重伤规定的构成要件,不构成重伤。
同时,申请人认为,被害人宗某某伤势符合《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四十五条(二)"头、手、会阴部二度以上烧烫伤,影响外形、容貌或者活动功能的。"规定,构成轻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规定,辩护人申请对被害人宗某某伤情重新鉴定。
此致。
__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申 请 人:####公司
被申请人:陈##
请求事项:依法对被申请人陈##2009年9月18日道路交通事故
所致伤情重新鉴定。
事实理由:
一、被申请人提交法院的##司鉴(2009)临鉴字第##号《法医学鉴定书》没有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的规定,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根据上述规定,天顺司法鉴定所在没有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且在被申请人还没有提请诉讼的情况下接受鉴定委托违法。
二、##司鉴(2009)临鉴字第##号《法医学鉴定书》鉴定内容不具有真实性:
1、评定10级伤残条款引用错误,应是
4.10.2.J;
2、左颧弓骨折一般不足以导致下颌关节受限,结论比较牵强。
三、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单方委托的鉴定结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根据《民事证据规则》第26条、28条的规定,申请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综上所述,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特申请重新鉴定,望批准。
此致
##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0
##公司 年8月26日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申请事项:对司法鉴定所被申请人的司法精神病鉴定进行重新鉴定,重新认定案发时被申请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事实与理由:
一、原鉴定程序不合法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
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二、原鉴定依据的事实是虚假的。
《司法鉴定通则》第二十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二)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不真实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因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因鉴定材料耗尽、损坏,委托人不能或者拒绝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的;”三、原鉴定存在可能影响鉴定意见真实性的其他因素。
综合上述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司法鉴定通则》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特此申请重新鉴定
此致
公安局
申请人:
时间:
我们都要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情,我们被要求写申请书的次数是越来越多了。申请书要清楚有力地表达我们的请求动机,你知道怎么才能写出一篇优秀的申请书呢?小编不辞辛劳精心编辑‘重新鉴定申请书’助您终身受益,欢迎本文为大家提供参考!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_律师,轻伤重新鉴定申请书。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案__________人__________ 委托的_____________律师,认为关于_________的鉴定(勘验)存在以下问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9条的规定,特提请对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重新鉴定、勘验。
申请人:史凤兰,女,生于1958年3月7日,汉,电话:,住址:
申请事项:申请重新委托中华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理由:
申请人对黑龙江省医学会黑龙江省医鉴096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诊治概要”和“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分析意见”、“结论”不服,故申请重新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诊治概要”漏列事实。
漏列(1):2005年4月18日骨盆正位片、片示:双侧骶客关节及髋关节间隙变窄。
漏列(2):股骨头多层螺旋CT、片示:右侧股骨头大粗隆骨质形态不整,边缘欠光整,其周围软组织肿胀,双侧股骨头形态密度未见异常,骨小梁走行正常,未见明显囊变区。右侧臀肌变保
二.“对鉴定过程的说明”无专家组学科及专业情况,鉴定材料《重新鉴定申请书》。违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
三。“分析意见”不科学、不公正、不适用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1、分析意见
1“根据病历记载,该患入院时症状和体征符合美国风湿病学会骨关节的分类标准。”诊断标准适用美国风湿病学会骨关节的分类标准违反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亦违背我国的法律适用体系。
2、分析意见
3“该患入院时以右膝关节疼痛为主诉,有髋关节症状隐匿,早期诊断为右髋关节结核较为困难。”错误。在申请人的该院门诊病历中明确记载“右髋关节结核术后”的病史,医方应结合病史全面检查诊断就可确诊。
3、“分析意见”4.“按骨关节结核的病历发展规律,目前病情与自身右髋关节原发病有关。”这也不是不正确的。
(1)、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鉴定申请人目前病情与自身右髋关节原发病有关 没有法律依据。
(2)、没有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六)项之规定鉴定医疗过失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责任程度。
4、分析意见未有对申请人提出的医方在治疗中不按规定使用奥尔芬连续长达数十天之久并大剂量150mg/天致使申请人的股骨头坏死的严重后果。
四、“结论”无根据。
目前申请人的右股骨头只剩一点,活动严重受限,功能大部分丧失应为三级甲等医疗事故,而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纯属不尊重客观事实。
综上所述,“诊治概要”漏列事实急,“对鉴定过程的说明”无专家组学科及专业情况,“分析意见”不科学、不公正、不适用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结论”无根据。所以本病例应构成三级甲等医疗事故,申请人民法院委托中华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史凤兰
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 住所地:······。负责人:····· 职务:经理
被申请人:····,男,汉族。身份证号:···········
申请事项:申请人对(2015)城民初字第···号民事案件的车辆损失评估结论有异议,依法提起重新鉴定申请。
事实与理由: 诉申请人保险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原告对其车损在山西恒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鉴定,评估车损为50440元。申请人对该评估结论有异议,理由如下:
一、本案中,被申请人单方委托有关部门做出了评估结论,该行为使申请人无法了解其与鉴定机构之间是否存在应该回避而没有回避的事由。被申请人在未经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选择鉴定机构,使申请人丧失了与被申请人共同选定评估机构的法定权利。同时违反了被保险人的义务,应当通知保险人,与保险共同选定评估机构。
二、被申请人没有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通知义务,没有会同保险公司为车辆定损,单方委托鉴定,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侵犯了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营业用汽车损失险条款第24条明确约定: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当尽量修复。修复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无法重新核定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依照保险公司查勘、理赔流程。事故发生后,车辆修复定损前,被保险人应当告知保险人车辆所在地点、何时进行修复定损。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配合下完成车辆定损,确定车损数额,本案被保险人未通知保险公司私下对车辆进行评估,保险公司不认可,请求重新鉴定。
三、评估报告对被申请人所做的车损评估结论明显依据不足,故依法应重新鉴定或者不予采信。申请人认为该评估结论没有具体的评估项目,没有损失明细。该结论缺少客观性、真实性。
该事务所提供的营业执照表明,其经营范围是对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评估、财务咨询。而非物损鉴定。因此,其没有鉴定无损的资质,该评估结论依法应当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及第二十五条与二十九条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申请人请求贵院同意委托其他有权鉴定机构对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损程度进行重新鉴定。
此致
大同市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责 任公司····支公司
2015年·月·日
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范例
申请人:______律师事务所钱___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律师事务所,电话:_________
申请事项:申请人系黄______诬告陷害案被告人黄______委托的辩护人,固对自诉人王______提交的由______大学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黄___诬告陷害信的笔迹鉴定有异议,现申请法庭重新鉴定。
申请理由:我作为黄______诬告陷害案被告人黄______委托的辩护律师,认为关于黄___诬告信的笔迹鉴定存在以下问题:本案鉴定人张___系自诉人王______的中学同学,而且一直保持密切来往。证人吴______可对二人的关系作证。由此可见,本案的鉴定人与自诉人之间存在密切关系,其足以影响鉴定结论的公正性、真实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9条的规定,特向法庭提出对黄______诬告信笔迹进行重新鉴定的申请,以便查明案件真实情况,依法定案。
此致
___市___区人民法院
附:证人吴______,男,45岁,系_________区财政局干部,住______区______路______楼___号。证人吴______系本案鉴定人张___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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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李__,男,汉族,住_县_村_社,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申请人:胡__,女,汉族,住_县_镇_村_社。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毛__,__事务所律师。
杨__诉申请人财产损害纠纷一案,你院委托__市人民法院对杨__房屋损害原因及解决方案所作出的《法庭科学技术鉴定书》(以下简称鉴定书),申请人认为该鉴定书认定的事实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且鉴定结论缺乏公正性和完整性,故此特申请重新进行鉴定。
要求重新鉴定的理由如下:
1、依据鉴定书认定的事实,不能得出其鉴定结果,明显自相矛盾。该鉴定书第二页上:杨__房屋为刚性条石基础,基础底宽0.8至0.9m,埋深约1.2m(排水沟顶标高为标准);排水沟底为条石,计四层约1.2m(与杨__房基底同一标高).接着在分析杨__房屋受原因中称:由于申请人XX年建房施工条石排水沟时,沟底条石部分直接压在杨__房基石上,加大了地基石的基础荷载(即基底附加压力),
从上面的内容可以看出申请人修的排水沟的.底基和杨__的房屋底基为同一平面,怎么可能出现沟底条石部分直接压在杨__房基石上,加大了地基石(的基础荷载这种可能性呢?这充分表明了结论和事实不相符。
2.该鉴定书缺乏客观公正性和完整性。因为房屋发生倾斜、沉降除了与地基有关外,与房屋自身的结构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有十分重要的联系,而该鉴定书,对原告杨__的房屋的建筑质量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与其自己的房屋发生沉降是否存在一定关联性的问题却故意回避。只用了一句:杨__房屋整体刚度较差,对其房屋的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一言带过。而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的__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出具的:《关于杨__房屋的安全鉴定意见》中对原告杨__的房屋所发生沉降原因分析中明确指出:1.该房屋结构不符合规范要求;2.基础主体施工质量较差。由此可见该鉴定书的结论缺乏完整性和公正性。
3、该鉴定书应当是以__市人民法院科学技术鉴定所的名义制发,却在鉴定书的头上用:__市人民法院(法院无法定的鉴定资格)的名义发出,所以,该鉴定书的制作程序不当,有误导之嫌。
综上所述,由于__市人民法院法庭科学技术鉴定所出具的《技术鉴定书》认定的事实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且鉴定结论缺乏公正性和完整性,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对本案所涉损失的原因重新进行鉴定。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申请事项:对司法鉴定所被申请人的司法精神病鉴定进行重新鉴定,重新认定案发时被申请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事实与理由:
一、原鉴定程序不合法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
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二、原鉴定依据的事实是虚假的。
《司法鉴定通则》第二十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二)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不真实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因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因鉴定材料耗尽、损坏,委托人不能或者拒绝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的;”三、原鉴定存在可能影响鉴定意见真实性的其他因素。
综合上述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司法鉴定通则》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特此申请重新鉴定
此致
公安局
申请人:
时间:
申请事项:
一、请求法院驳回被申请人的重新鉴定申请。
二、撤回法司鉴委字第355号选择鉴定机构通知书。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由贵院依法受理后,被申请人对苏州大学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持有异议,并向贵院提交了重新鉴定申请。8月21日,申请人收到贵院邮寄送达的要求配合鉴定机构鉴定和延期审理的通知书及被申请人重新鉴定申请书。另外,208月26日,申请人收到贵院邮寄送达的选择鉴定机构通知书。现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申请及贵院批准被申请人的申请持有异议,理由如下:
一、本次鉴定程序合法、鉴定主体合格。申请人伤情稳定后,向昆山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城北中队申请伤残鉴定,后该队委托苏州大学司法鉴定所对申请人伤残等级、误工时限、护理时限及人数、营养时限作出评定。
申请人认为此次鉴定不是单方委托鉴定,是申请人严格依照法律向交警部门申请后由昆山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城北中队作为委托方,且苏州大学司法鉴定所是经过行政许可的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执业机构,此种程序下做出的司法鉴定意见在苏州司法实践中,具有很高的公信力。故本次鉴定程序合法、鉴定主体合格。
二、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结合上述条文和本案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可见能够与被申请人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相关联的应该是上述第四项,即“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重新鉴定申请没有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
因为该申请书落款之处仅有被申请人处印章,连成文时间都没有,最关键是没有具备相应资质的'法医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且没有法医及相关机构的签章。申请人有理由相信该份重新鉴定申请书并非专业人员出具,故被申请人的申请理由不可与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相抗衡。即被申请人不具备重新鉴定申请的合理理由。
三、被申请人重新鉴定申请是在浪费国家司法资源,违背国家保险立法精神的最大诚信原则,且给申请人带来诸多不便。
综上,申请人恳请贵院考虑上述理由,驳回被申请人的重新鉴定申请。
申 请 人:####公司
被申请人:陈##
请求事项:依法对被申请人陈##2009年9月18日道路交通事故
所致伤情重新鉴定。
事实理由:
一、被申请人提交法院的##司鉴(2009)临鉴字第##号《法医学鉴定书》没有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的规定,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根据上述规定,天顺司法鉴定所在没有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且在被申请人还没有提请诉讼的情况下接受鉴定委托违法。
二、##司鉴(2009)临鉴字第##号《法医学鉴定书》鉴定内容不具有真实性:
1、评定10级伤残条款引用错误,应是
4.10.2.J;
2、左颧弓骨折一般不足以导致下颌关节受限,结论比较牵强。
三、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单方委托的鉴定结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根据《民事证据规则》第26条、28条的规定,申请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综上所述,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特申请重新鉴定,望批准。
此致
##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0
##公司 年8月26日
对于学生来说申请书种类主要有入党申请书、入团申请书等。随着我们科技文化不断发展,我们时常会涉及到申请书的写作,大家的申请书有着许多用途,想要写好一篇申请书也需要我们平时的积累。小编收集并整理了“最新申请书:伤残鉴定重新鉴定申请书八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一、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二、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三、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四、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xxx。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
被申请人(受伤害职工):xxx,女,20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址xxx,身份证号码:xxx,是XX有限公司XX车间岗位操作工,联系电话xxxx。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被申请人在20xx年X月X日右手拇指压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是X有限公司职工,于20xx年X月X日进入公司,在XX车间操作工岗位工作。在20xx年X月X日上晚班22时左右,因DPB-250FS铝塑机压力大异常滑动未停止到有效位置,造成申请人右手拇指压伤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右手拇指指头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XX省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右手拇指头挫裂伤,花费医药费X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被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现向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被申请人右手拇指指头压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____________,男,______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监护人:____________,男,______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医院,负责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伤残等级鉴定,护理等级鉴定,护理期限,误工时间申请事实与理由
____日____日下午二点多,原告在__________________医院被人打伤,伤至颈部,左侧眉弓受伤,在被告处简单缝合,被其送往__________________医学院附院,入院诊断为颅脑外伤,颈脊髓损伤,完全不能自理。由于附院治疗效果不明显,原告被迫转院到____________市中心医院治疗,经过中心医院的治疗,出院时不能自行小便,厌食,对光反应灵敏,完全不能自理。现在申请人已经出院,因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护理等级、护理期限、误工时间等进行鉴定,特向贵院申请,请法院批准。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
监护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请人:___________,女,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_______________人,现住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女,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_______________人,现住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__________的伤残等级以及出院后三期(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贵院业已立案受理。此次事故给申请人身体造成了极大伤害,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上述申请,望准予!
此致
_______________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
申请人:姓名、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张千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已诉至贵院且现已受理。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导致颅内出血,肺部挫裂伤及右下肢骨折。在医院接受治疗后,虽然经治疗终结,但至今智商有影响,右下肢骨折愈合后右下肢较左下肢缩短,行动不灵活,无法恢复正常功能,为了索赔的需要,申请人现需要对伤残等级、护理人数及时间、后续治疗费等进行鉴定以便确定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请贵院安排鉴定事宜。
此致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xx年x月xx日
申请人: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申请事项:
伤残等级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____年___月到____医院做脚趾整形美容手术时,因医院方的原因造成医疗事故,致使申请人的两脚趾被截除,现申请法医对申请人的上述伤害情况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申请人:,女,____年2月13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____。住____。
手机:____
申请事项
请求对申请人进行伤残等级及三期鉴定。
事实和理由
20__年7月20日、雇佣申请人到其家做钟点工,在阳台上擦玻璃时摔下,导致腰椎骨折。现申请人已就此向贵院起诉,贵院已受理。因具体赔偿项目无法确定,特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及三期鉴定。
此致
申请人:________
请求事项:请求对____________________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附:相关材料____份。
格式二:
____________:
因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发生了一起____________的学生伤害事故。双方对受伤害学生的伤残程度存在争议,为妥善处理好这一事故,特申请对________的________依法进行鉴定。
申请人:____(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由于当下的社会原因,不妨先学会撰写一份申请书吧。大家都知道挑不出毛病的申请书该怎么写吗?接下来编辑会为大家分享“重新鉴定申请书模板”,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申请事项:申请对本案中关于********的精神状态鉴定、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本案上诉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一案中,申请人认为做为鉴定结论的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书(司鉴中心(20xx)精鉴字第465号)存在问题,具体理由如下:
1、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无鉴定主体资格,《刑事诉讼法》120条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本案鉴定的正属于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而该单位并非医院,也非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因此不具备主体资格。
2、形式不符合,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六项规定: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是否注明提起鉴定的事由、鉴定委托人、鉴定机构、鉴定要求、鉴定过程、检验方法、鉴定文书的日期等相关内容,是否由鉴定机构加盖鉴定专用章并由鉴定人签名盖章。而本鉴定意见书中,仅有鉴定人员签字,无盖章。
3、检材不够充分,本案鉴定的基础材料仅是案卷材料及********本人的表现,并未取得********的有关病历及其家庭精神病史,依据不充分。
4、鉴定过程不够科学,鉴定单位仅采用询问的方式进行鉴定,未借助任何仪器进行检查分析,鉴定过程不够科学。况且被鉴定人鉴定时的表现不代表案发时的表现,
5、鉴定依据不足,《中国精神障碍分害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中有数百种精神病症状,而鉴定单位仅凭观察即排除********有其中任何一种症状的情况,依据不足。
6、鉴定范围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据此辩护人认为鉴定要解决的是专门性问题,在本案中即********是否有精神病,而非是否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因为刑事责任能力问题属于法官判断的范畴,而非司法鉴定需要解决的问题。辩护人认为本鉴定结论超出法定的鉴定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9条的.规定,特提请对本案被害人的伤情进行重新鉴定。恳请贵院准许。
此致
XXX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xx年X月XX日
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申请事项:重新鉴定、勘验
申请理由:我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案__________人__________委托的__________律师,认为关于__________的鉴定(勘验)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9条的规定,特提请对________________事项重新鉴定、勘验。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刘国鹏,男,汉族,身份证号***615,住中牟县张庄镇张庄北街0618号。申请人系被害人张小刚指认的导致其左手受伤的直接致害人。申请人代理人王冰光,河南方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申请事项:
1、申请对张小刚的受伤部位是否构成轻伤重新委托进行司法鉴定;
2、申请对张小刚受伤部位是否为陈旧性骨折进行司法鉴定。事实与理由:
2012年12月18日下午17时许,刘国鹏家人因琐事与邻居张小刚家人发生矛盾,张小刚之子张震手持铁锹跑进刘国鹏家里闹事,并当场致上前阻拦的杨娇妮左腿受伤。后刘国鹏听闻母亲呼救后下楼进行阻止。后张震、张小刚父子在刘家门外手持铁锹高声叫骂,并欲对刘国鹏父亲动手。刘国鹏见其母杨娇妮左腿受伤,其父又受威胁,因气愤不过而与张震、张小刚父子在门口打斗。后张小刚对前来进行处理的公安民警述称其在打斗中左手被刘国鹏打伤并向公安机关申请进行伤情鉴定。后被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查明并作出了张小刚左手受伤部位粉碎性骨折并构成轻伤害结果的鉴定结论。
申请人刘国鹏对张小刚左手受伤部位粉碎性骨折并构成轻伤害结果的伤情鉴定结论不服,向公安机关申请重新委托进行司法鉴定。理由如下:
1、案发后申请人曾调取了张小刚2012年12月18日至2013年1月10在中牟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的病案。病案显示:张小刚《放射影像学诊断建议书》“影像所见”栏为“左手第1掌骨基底部见不规则线状低密度影,骨皮质不连续,左桡骨远端前缘骨皮质走行欠自然,左尺骨未见明显骨折现象”,诊断意见为“左手第1掌骨基底部骨折”;《住院病案首页》“出院诊断”部分主要诊断栏的诊断结果为“左手第1掌骨基底骨折”。
案发后,申请人曾经到省级医疗机构找有关专家咨询,据医学专家称,“骨折”是指骨的完整性或连续性中断;而“粉碎性骨折”属于完全性骨折,指骨质碎裂成三块以上,又称为t或y型骨折,所以“骨皮质不连续,左桡骨远端前缘骨皮质走行欠自然,左尺骨未见明显骨折现象”明显不符合上述关于“粉碎性骨折”的定义。
据此,申请人认为张小刚“左手第1掌骨基底骨折”,并非粉碎性骨折;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手损伤构成轻伤的条件为“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末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性骨折”。据此,申请人认为张
小刚“左手第1掌骨基底骨折”非粉碎性骨折,不符合国家《轻伤认定标准(试行)》关于构成轻伤的认定条件;
3、案发前,张小刚左手曾因故被他物致伤以至于长期缠绕绷带,该事实张庄北街的人都知晓。所以申请人有理由相信张小刚左手受伤处与新伤重叠在一起。这一点,还需要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再者,根据国家《轻伤认定标准(试行)》及公安部关于伤情鉴定的相关文件,“委托进行鉴定是否为陈旧伤”属于“伤情鉴定”的重要内容之一。
综上所述,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为了本案处理能够客观公正,申请人恳请贵机关核实案情,依法对张小刚的伤情重新进行司法鉴定,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中牟县公安局张庄镇派出所
申请人:刘国鹏
附:
1、张小刚2012年12月18日至2013年1月10在中牟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的病案;
2、申请公安机关进行伤情重新鉴定所依据的相关法律规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族,生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公司工作
住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营养费、护理费和后续医疗费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____有限公司交通事故索赔一案已诉至人民法院,现已受理。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申请人乘坐本市第__________路公交车行至__________路时,因司机突然紧急制动,致申请人摔倒在地,头部、腿部、腕部等多处受伤,在本市__________医院住院三十多天,花费了大量的费用仍未康复,至今还经常感到胸闷、头晕,需要进一步的治疗。
基于所述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法医鉴定机构确定申请人的伤残等级、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和后续医疗费等。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国际业务营业部
被申请人:赵仁军
申请事项:重新对赵仁军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因交通事故侵权一案,在起诉过程中前后曾单独及与本案被告、第三人(申请人)共同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了三次伤残等级鉴定,此三次鉴定赵仁军伤残等级分别为三级、四级、八级。鉴于三次鉴定结果相差较大,双方都不能认可,为便于本案查清事实,现申请贵院以摇号方式确定鉴定机构,对赵仁军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
此至
盐源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四川省分公司国际业务营业部
2009年3月30日
申请人:史凤兰,女,生于1958年3月7日,汉,电话:,住址:
申请事项:申请重新委托中华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理由:
申请人对黑龙江省医学会黑龙江省医鉴096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诊治概要”和“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分析意见”、“结论”不服,故申请重新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诊治概要”漏列事实。
漏列(1):2005年4月18日骨盆正位片、片示:双侧骶客关节及髋关节间隙变窄。
漏列(2):股骨头多层螺旋CT、片示:右侧股骨头大粗隆骨质形态不整,边缘欠光整,其周围软组织肿胀,双侧股骨头形态密度未见异常,骨小梁走行正常,未见明显囊变区。右侧臀肌变保
二.“对鉴定过程的说明”无专家组学科及专业情况,鉴定材料《重新鉴定申请书》。违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
三。“分析意见”不科学、不公正、不适用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1、分析意见
1“根据病历记载,该患入院时症状和体征符合美国风湿病学会骨关节的分类标准。”诊断标准适用美国风湿病学会骨关节的分类标准违反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亦违背我国的法律适用体系。
2、分析意见
3“该患入院时以右膝关节疼痛为主诉,有髋关节症状隐匿,早期诊断为右髋关节结核较为困难。”错误。在申请人的该院门诊病历中明确记载“右髋关节结核术后”的病史,医方应结合病史全面检查诊断就可确诊。
3、“分析意见”4.“按骨关节结核的病历发展规律,目前病情与自身右髋关节原发病有关。”这也不是不正确的。
(1)、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鉴定申请人目前病情与自身右髋关节原发病有关 没有法律依据。
(2)、没有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六)项之规定鉴定医疗过失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责任程度。
4、分析意见未有对申请人提出的医方在治疗中不按规定使用奥尔芬连续长达数十天之久并大剂量150mg/天致使申请人的股骨头坏死的严重后果。
四、“结论”无根据。
目前申请人的右股骨头只剩一点,活动严重受限,功能大部分丧失应为三级甲等医疗事故,而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纯属不尊重客观事实。
综上所述,“诊治概要”漏列事实急,“对鉴定过程的说明”无专家组学科及专业情况,“分析意见”不科学、不公正、不适用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结论”无根据。所以本病例应构成三级甲等医疗事故,申请人民法院委托中华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史凤兰
文章来源:http://m.swy7.com/a/51557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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