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一般用来集体或者个人向组织和企业提出请求。在平时的生活学习工作中,很多人都开始编写自己的申请书了,申请书有很强的保密性和安全性,怎么写申请书,把重点总结出来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收藏]赔偿申请书汇集,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请求人:吴** 男 35岁***族 现住**开发区**国际公馆
二单元20xx号 手机号:137******
被请求人:***市海**区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孙** 职务:局长 地址:**市海**区数码大厦 请求事项:1、请求被请求人行政赔偿请求人16.44万元。 事实与理由:20xx年8月14日,请求人投资与海拉尔铁鑫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合同,租用原蒙医医院门诊部的旧址拟建立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然后,一方面装修房间,一方面将可行性报告以及医护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上报给了被请求人。其中包括:一、请求人根据《卫生机构管理条例》中有关综合门诊部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的规定,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的面积达到了450平方米。二、请求人根据《卫生机构管理条例》中有关综合门诊部的卫生人员配置规定,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已有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5名、执业药剂师1名、主管护师及护士5名。 请求人认为: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完全符合法定条件及执业资质并申请卫生行政机关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此间,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却以请求人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欺侮蒙古人”与蒙医医院“相距太近”为由,向呼伦贝尔市卫生局副局长相林扎布“打小报告”。相林扎布副局长遂行政干预。在未经市卫生局领导集体研究并决定特别是未经主要领导同意的情
况下,相林扎布超越职权且违反规定并以权代法,擅自打电话告诫海拉尔区卫生局:“不能给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发证!”致使海拉尔区卫生局至今尚未颁发给请求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7条之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又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8条之规定:“请求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再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2条之规定:“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请求人。”因此,被请求人最长30日内就应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可是,请求人提出申请已达150日之久,却因被请求人行政不作为以及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答复”而遭受了财产权的损害,直接经济损失达16.44万元(其中租房费用13万元、招聘医护人员工资费用2万元、供热等费用1.44万元)。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八)款之规定:“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此致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卫生局
请求人:
20xx年11月 7 日
平罗县卫生局:
本人魏光华20xx年6月26日不慎将“右肱骨内髁斯脱性骨折”,住平罗县中医院外二科手术治疗期间,平罗县中医院对患者极不负责,错误引导患者,致患者生命健康而不顾,不按《职业医师法》行医、治疗。
患者主治大夫司红兵剥夺患者选择权、知情权,外请县医院已被平罗县卫生局停止在平罗县医院手术大夫丁跃华为其做手术,司红兵大夫在患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请丁跃华大夫给患者手术已属违法。
一小块骨头五次手术导致患者伤残
一、受平罗县卫生局委托,由石嘴山市医学会做出的医疗鉴定结论:“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本病例属于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二、受平罗县鑫源律师事务所委托,由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结论:“魏光华之伤残评定为玖级伤残。”
申请人请求平罗县卫生局以《民事办案简明手册》第五章医疗事故的赔偿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
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及协商确定的赔偿金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请求事项:
1、患者即申请人请求平罗县中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平罗县卫生局制作赔偿协议书,并陈述医疗事故的原因。
2、请求平罗县卫生局对平罗县中医院医疗事故的赔偿金额计算标准拿出法律依据。
3、请求平罗县中医院法定代表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
申请人: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1、错误刑拘国家赔偿申请书
赔偿申请人:xxx,性别,20xx年3月24日出生,xx族,xx文化,XX市人,xx公司退休人员,住xx省XX县xxxxxxxx室
赔偿义务机关:XX区人民法院
请求事项:
①赔偿精神抚慰金xx万元
②赔偿身体残害治疗补助费xx万元
③赔偿申请人治疗精神疾患,改换环境,安家费xx万元
④赔偿申请人工资补差xx万元
⑤赔偿申请人补发工资5.5年及歧视性福利待遇xx万元
⑥赔偿申请人申诉期间的医药费及歧视性费用xx万元
⑦事实和理由:xx
2、错误刑拘国家补偿标准
错误刑拘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拘留并不存在错误拘留的问题,拘留期间本来就是侦查期间,只存在超期羁押的问题。因为存在错误逮捕的情况,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
3、错误逮捕
错误逮捕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不应当逮捕而逮捕、违反法定程序逮捕等等;国家赔偿法上的逮捕是指没有犯罪事实而食施的逮捕,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司法机关食施逮捕时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但事后证明被逮捕人无罪的,仍然构成错误逮捕,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认定错捕的机关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如果人民检察院因被捕的人无罪决定撤销案件的,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法院的在一审、二审程序中所作的终审判决宣告被告无罪的,对被告的逮捕应定为错捕。
我们在了解了关于错误刑事拘留国家赔偿申请书范例应该怎么写之后,其实最主要的还是提醒我们,当遇到一些困难的时候,千万不要忍气吞声,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对自己的权益进行一个维护,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了。
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南昌)有限公司职员工工伤事故结案书
LDK(工伤)结字第号
结案报告单位: 人事行政部 工伤经办人:
伤(亡)职员工基本信息:
一、工伤事故认定/鉴定以及费用支付情况:
XX年X月X日,XX在车间工作时,不慎右手无名指被装框机夹伤,自XX年X月X日至X年X月XX日在南XXXX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诊断为:XXXXX。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有关规定,经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该职工此次受到的伤害为工伤,并经南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医疗诊断结论和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对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xx)综合鉴定。鉴定结论为:劳动功能障碍(伤残)XX。该员工对以上结果表示无异议。
该员工住院治疗费用XXXX元,员工本人垫付治疗费用XXX元。工伤保险报销医疗费用XXX元,以及XX级伤残补助金XX元,其中公司承担医疗费用XXX元。以上两笔费用已于XX年XX月XX日转入该员工工资账户(XXXXXXX)中。
二、补偿及支付方式:
该员工XXX年XX月XX日提出离职申请,预计离职时间XXX年X月XX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高新区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元,公司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元。
以上两笔费用中,现因南昌市具体工伤医疗补助金未明确发文,高新区工伤保险暂不能支付工伤医疗补助
金,待高新区工伤保险支付给公司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员工工资账户中,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将于20xx年2月29日前转入员工工资账户。
公司管理部门意见及签署:
人事行政部意见: 财务部意见:
组件事业部(副)总经理意见: 员工本人意见及签署: 意见:
申请人:尹xx,男、汉族、干部,xx年x月x日出生,在xx县xx局xx税务所工作,现住xx县xx局家属楼x栋东单元401室。
请求事项:
1、恳请给予受害人尹xx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的帮助和多方的照顾。
2、赔偿受害人尹xx医药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共66136.51元。
事实和理由:
在xx年9月28日下午3时30分左右,xx所长驾驶晋HW6699轿车带领尹xx、徐xx去xx乡新寨村清查漏管户,途中由于长时间堵车,当走到殷家湾大桥大约5时30分左右,不幸被xx驾驶的拉煤大车发生车祸,造成xx死亡;尹xx、徐xx受重伤。事故发生后,经xx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韩xx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申请人尹xx受伤后立即送往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抢救治疗。次日入住xx省人民医院骨科治疗。诊断为:
1、左肩部、胸部软组织损伤。
2、口唇部、左手背部皮肤裂伤。
3、右侧胸腔积液。
4、脑外伤综合症。
于同年10月14日出院。
受伤给本人带来了莫大的伤害,导致本人身体和心里受到严重摧残,致使本人一直未能正常生活和工作。出院后本人常常伴有头晕脑闷,精神不振,记忆力急剧下降,心烦意乱,时常还有失控现象,后又经多方医院检查,医生嘱托还需继续休养治疗,直到恢复正常为止。现经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xx年12月8日作出(xx)第0012号WZ忻人社工认字《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人受伤系工伤。
综上所述,恳请给予申请人尹xx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的帮助和多方的照顾。赔偿尹xx医药费15366.81元;陪侍费1800元;住院期间生活费、营养费2500元;交通费2670元;一次工伤性医疗补助金278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6000元,共合计66136.51元。
此致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日
近些年,市场经济不断活跃,为上级要求撰写申请书的次数越来越多,申请书是一种个人与上级或者公司之间的沟通手段。你是否可以找到一些申请书的模板呢?考虑到你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请求赔偿申请书10篇”,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尊敬的法院领导及家属:
我是XXX,来自XXX。在此我向贵法院提交一份“放弃赔偿请求申请书”。我深知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决定,但是经过深思熟虑,我认为这是我最终的选择。
事情要从一年前说起,那时我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场车祸。司机酒后驾驶,导致车辆失控,最终与我发生了碰撞。那一刻,我受伤严重,不得不被紧急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我的家人也因此心急如焚,日夜守候在医院门口。
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我经历了无比的痛苦和折磨。骨折的疼痛让我几乎无法忍受,每一次移动都是一次折磨。但是,我在家人的陪伴和医护人员的精心照顾下,渐渐地康复了。我的生活却由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因为车祸带来的高额医疗费用,我家陷入了生活困境。父母为了支付我的治疗费用,不得不倾尽所有,甚至借债度日。而我也因为伤残无法工作,失去了经济来源。这一切让我懊悔不已,恨不得找到那个肇事司机讨个说法。
当我最终见到肇事司机时,却发现他已经面临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和自责。他诚恳地向我道歉,表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愿意支付赔偿金来弥补我的损失。他的真诚和悔意让我感动,我决定原谅他。
所以,今天我向贵法院提交这份“放弃赔偿请求申请书”。因为我不想再让任何一家承受因此而带来的伤害,我愿意选择宽恕和放下。我相信,爱和宽容才是真正强大的力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走向更美好的未来。
我再次向贵法院致以最诚挚的感谢,感谢你们在这起案件中给予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贵法院能理解我的决定,谢谢!
此致
敬礼
XXX
日期:XXX
标题:放弃赔偿请求申请书
文章:
【】
近年来,我国民事赔偿请求案件呈现高发趋势,社会矛盾不断升级。也应该在积极维护个人权益的同时,反思诉讼风气与法律精神的相互关系。有时,放弃赔偿请求也能倒逼社会各方更好地审视和改进,进而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本文将以《放弃赔偿请求申请书》为题,探讨放弃赔偿请求的原因与意义。
【正文】
一、为何提出放弃赔偿请求?
1.1 受害人心理调适
放弃赔偿请求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被告诉法庭上办理赔偿请求案件长时间的纷争与痛苦已让自己身心俱疲。在别无他求之时,个体选择放弃赔偿请求,以期结束争端,重建内心平静。
1.2 和解与团结
诉讼不仅耗时、耗金,还容易引起激烈对抗,加剧社会矛盾。因此,个体上诉方主动提出放弃赔偿请求,是为了和解与团结,为司法体系减轻负担,避免进一步使对方感到苦楚。
1.3 重返正常生活
一些被诉方认为,放弃赔偿请求意味着可以早日重返正常社会生活。尤其是那些因持续诉讼而背离了原先平凡幸福的家庭,他们渴望摆脱法律的纠缠,回到宁静的日子中。
二、放弃赔偿请求的意义
2.1 推动司法改革
放弃赔偿请求的申请书,或许会成为当事人之间对话、交流和协商的契机。这种方式可以促使各方认识到合作与交流的重要性,从而推动司法改革,提高审判公正与效率。
2.2 告诉社会,诉讼并非万能
通过放弃赔偿请求,当事人不仅展示了自我反思的能力,也为普通大众树立了一个诉讼不必是唯一解决问题的模范。这样的行动有助于赋予其他争端解决方法更多信任与推崇,提升法律和道德意识。
2.3 慎重考虑,避免权益被剥夺
放弃赔偿请求并不代表对当事人权益的放弃,而是通过主动加强协商与妥协,毫不讳言地告诉社会,愿意追求更人性化、更公正的解决方案。相比于完全移交给法官决策,自己拥有一部分决定权,能促进个人利益的最大化。
【】
通过本文可以看到,在特定情况下,放弃赔偿请求并非没有意义的一种行为,而是对于方案综合性与利弊分析的结果。必须告诫自己,在法律法规之外,社会关系的维护与个体权益的合理构建,才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石。只有当人们在纠纷解决过程中,更加注重协商、和解和团结合作,才能推动诉讼文化向和谐文化的转变。放弃赔偿请求是一种恰当的方式,可以有效缓解法庭负担,回归正常生活,为全社会提供了重要启示。应不断探索推进社会发展的可持续路径,使放弃赔偿请求的想法,更好地融入诉讼审判的日常实践中。
赔偿申请书
尊敬的董事长:您好!
我叫殷占卫,今年50岁。家住连云港市灌云县南岗乡岗东村。自2002年来厂工作至今,在本厂已有十二个年头,十二年来,我坚守岗位、兢兢业业,为本厂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由于长期超负荷的工作,自己身体严重透支,2013年年底终因脑溢血发作,倒在了工作岗位上。董事长您慈悲为怀、菩萨心肠,用二十多万元资金抢救我的生命,本人实在是万分感谢。现在我的命是保住了,但却落下了终生残疾,后半生失去了自理能力。现在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父母将近八十岁,年事已高,孩子还没有成家。且本人每天还要靠药物来维持生命,我真是喊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恳请董事长大发慈悲,对我进行人道主义的救助,解决我后半生的后顾之忧,有可能的话,请给予我工伤赔偿一百万元。董事长您是个活菩萨,看在我们弟兄十几年的情分上,您就发发慈悲吧,给兄弟一个活路,我们家老少和亲朋好友都会感激不尽的,也永远会记住您的大恩大德。
切切!叩拜!
申请人:殷占卫
2014年5月9日
申 请 人:西安市东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莲湖区劳动面路39号
法定代表人:姬嫚职务:董事长
电话:
申 请 人:李旭东,男,1968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610,系西安东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住,电话:
赔偿义务机关: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
住所:
法定代表人:胡伟田
电话:
申请赔偿请求:
1、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因不作为,不履行保管义务,不尽保管职责,致使扣押申请人陕AEN469号海马骄车受损,请求赔偿义务机关依法恢复原状,并向申请人支付损害赔偿金元。
2、请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申请人在扣押期间自2010年9月10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各种损失,截止2011年8月9日的营运损失为59400元;车辆税金及行业管理费为2200元;折旧费为元;交强险保险费为1145元;商业险保险费为2626.49元;GPS服务费
为720元,未按时审验费为2000元。
3、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向申请人赔礼道谦。
4、诉讼费用由赔偿义务机关支付。
事实与理由:
第二申请人对陕AEN469号海马骄车依法拥有所有权(附件一);
第一申请人对该车拥有营运权(附件二),并依法办理了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附件三);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商业险保险单》(附
件四)。2011年9月10日,赔偿义务机关以该车辆为作案车辆为由
将申请人车扣押(附件五),截止2011年8月9日已长达11个月。
赔偿义务机关在扣押期间不作为、不履行保管义务,不尽保管职责,致使扣押申请人的车辆风吹日晒,严重受损,因申请人车辆属于营运
车辆,申请人多次要求赔偿义务机关返还申请人车辆,但赔偿义务机
关要求让申请人交纳27000元才将该车返还申请人,否则车辆不予返
还。截止2011年8月9日给申请人造成营运损失59400元(每月租
金5400元×11个月=59400元);车辆税金及行业管理费2200元;折
旧费元;交强险保险费1145元,商业险保险费2626.49
元,GPS服务费720元,未按时审验费2000元,故请求赔偿义务机
关将申请人的车辆恢复原状,并向申请人支付损害赔偿金和营运损
失,车辆税金、行业管理费,折旧费交强险保险费、商业保险费、GPS服务费、未按时年审费至车辆返还日,并向申请人赔礼道谦,以
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汽车租赁商户的合法权益。
此 致
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
2011
附:书证件。李旭东年8月18日申请人:西安东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尊敬的法院负责人:
您好!我是申请人XXX,就此致函,特向贵院提交一份放弃赔偿请求申请书,希望贵院能予以审理。
我于前段时间因交通事故受伤,随即向被告提出了赔偿请求。然而,在与被告的多次协商和沟通中,我逐渐意识到在如今疫情肆虐且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被告可能难以承担我提出的高额赔偿金额。同时,在我身体康复的过程中,家人也向我表示希望早日结束此事,以便我们能够重新迎接幸福的生活。
因此,我在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放弃对被告的赔偿请求,以便我们双方都能够解脱出这个纠纷,共同面对未来的生活。我深知,放弃赔偿请求可能会使我丧失一部分应有的权益,但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当下社会的形势,我愿意作出这一艰难但明智的决定。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我并非因为对被告的轻视或是被动的迁就,而做出此决定。我非常明白法律的公正与公平,但在纠纷解决中,我相信双方的理解与和解同样重要。我不愿让这一案件继续拖延下去,消耗双方的时间、金钱和精力。
其次,我理解被告方面也不容易。尽管在事故中我遭受了一定的经济和身体上的损失,但我想要强调的是,被告也是一个普通人,可能也面临着自己的困难。我不希望将这个纠纷无限延长,进一步使被告陷入困境,最终背离了我作为一个正直和善良的公民应有的道德底线。
最后,我希望能够通过这份申请书,帮助法院节约时间和资源,将有限的资源用于更加紧迫和重要的案件。我深知,司法部门是我们社会的守护者和维护者,拜托您能够理解我的决定,并尽快审理完结此案,让我们双方都能够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在此,我向贵院表达我对司法事业的崇高尊敬,并祝愿贵院工作顺利、昌盛。望贵院能够批准我所提的放弃赔偿请求申请书,尽早结案。
再次向贵院致以崇高的敬意!
此致
申请人:XXX
日期:
申请人:***,男,*族,19**年*月**日生,家住********,身份证号为:*******,联系电话为:******* 被申请人:***,男,*族,19**年*月**日生,家住********,身份证号为:*******,联系电话为:******* 申请事项:
一、请求责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赔偿因其合同诈骗的行为而给申请人造成的以下经济损失:
1、被申请人于2011年12月30日给申请人写下的《还款承诺书》中被申请人未偿还申请人的欠款人民币壹拾肆万零贰佰元整(140200.00元)及约定的违约金
万元(00.00元)和利息;
2、被申请人于2014年10月25日给申请人写下的《欠条》中被申请人未偿还申请人的欠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及利息;
3、被申请人于2014年10月25日给申请人写下的《借条》中被申请人未偿还申请人的借款人民币叁拾捌万伍仟元整(385000.00元)及利息;
以上三项共计人民币
元整(00.00元)。
二、请求解除被申请人于2014年12月31日与李奕娴签订的以申请人***为被申请人***作担保的《借条》中申请人的担保义务。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2011年2月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壹拾肆万零贰佰元,于2011年12月30日写下《还款承诺书》承诺:“在2012年元月七日欠归还三万元整(30000.00),如不能按期还款,本人愿意按月承担10000.00元人民币违约金。其余借款在2012年5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如果不能按时还清,本人承诺拖延一个月,除本金外愿承担违约金贰万元整(20000.00)。按月计算到达还清本金及违约金为止。”后被申请人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由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业务上有合作,出于对被申请人的信任,申请人一直没有采取法律措施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但在后来的业务往来中被申请人又欠下申请人的工程款人民币贰拾万元,经申请人多次催收未果。后申请人又再次找到被申请人,催促被申请人尽快偿还所欠款项,被申请人表示其作为云龙县恒杰建筑有限公司所中标——“**市2012年公共租赁房屋附属小区道路及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的委托人,现将项目委托给杨明述进行施工,待项目完成后被申请人可根据其与杨明述签订的《工程施工协议》收取贰佰贰拾伍万元的管理费作为报酬,并当即承诺用被申请人从“**市2012年公共租赁房屋附属工程施工协议”中支付的报酬贰佰万元中扣除给付给申请人,且其又以同样的承诺再次向申请人提出借款叁拾捌万伍仟元的请求。申请人出于对被申请人一贯的信任,且被申请人当即还出示了令申请人完全信服的相关资料,申请人便同意了被申请人的请求。被申请人于2014年10月25日写下主要内容为“今向***借款叁拾捌万伍仟元,此款从**市2012年公共租
赁房屋附属工程施工协议中支付的报酬贰佰万元将扣除赔付给***”的借条和“原欠***工程款贰拾万元,***同意此款从**市2012年公共租赁房屋附属工程施工协议中支付的报酬贰佰万元将扣除赔付给***”的欠条各一张,以作凭证。尔后被申请人基于《工程施工协议》于2014年12月31日向协议中乙方(李奕娴)借款陆拾万元,并由申请人为被申请人作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当天被申请人写下了有申请人签名的借条,被申请人当日即拿到借款。后被申请人仍一直未偿申请人及李奕娴的欠款。
2014年12月31日**市**区人民检察院给李奕娴送达了关于***合同诈骗案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申请人在知晓此事后才反应过来自己是被被申请人欺骗了。被申请人合同诈骗的行为严重侵害了申请人权益,并给申请人带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此申请人特向人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责令被申请人将申请人的经济损失赔偿给申请人,并对被申请人依法严惩。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附:
尊敬的法院领导和评议员:
我是本案的原告,因双方在某次商业合作中发生纠纷,我曾向法院提出了赔偿请求。在经过深思熟虑后,我决定放弃这一请求,并向法庭提交本放弃赔偿请求申请书,希望法庭能够予以批准。
我之所以做出这一决定,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双方已经通过协商达成了一项和解协议,双方都表示愿意放下争端,和平相处。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继续维持赔偿请求没有必要,只会增加法律程序的时间和费用,也会给双方造成更多不必要的麻烦。
我深知诉讼过程中的繁琐和不确定性,即使最终获得胜诉,也不能保证能够获得满意的赔偿。而且,我也考虑到原被告的经济状况可能会受到赔偿请求的影响,对其造成负担和困扰,与其在诉讼过程中继续争吵不如彼此释放,共同来实现和解。
我希望通过放弃赔偿请求,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不想让赔偿请求成为我们之间的障碍,我更希望能够与对方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携手共进,共同开辟更加美好的未来。
我郑重申请法庭批准我放弃赔偿请求,并作出终审裁定,以便完成本案的结案程序,让我们都能够摆脱法律纠纷的困扰,重新开始美好的生活。
我再次向法院表示衷心的谢意,感谢法庭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关注。我相信在法庭的公正裁决下,我们能够达成最好的结果,给双方带来最大的满足和安抚。
特此申请
原告: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行政赔偿请求书
申请人:王志华,男,58岁,湖南常德人,家住湖南省澧县九垸乡幸福村六组。
委托代理人:王伟,湖南忠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湖南省澧县公安局
地址:湖南省澧县翊武路62号
法定代表人:向阳,职务:局长。
请求事项
赔偿请求人因赔偿义务机关澧县公安局于2009年8月18日下午的行政不作为行为给我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现请求赔偿,具体请求是:
(1)赔偿我因西瓜未卖出造成的损失6850元。
(2)律师代理费500元。
事实和理由
2009年8月18日下午,我将8000斤自产的西瓜运至澧县县城出售,大概到了距离黄花大乡农贸大市场500米处,就被夏民等一行8人给拦住,以卖西瓜为名进行哄抢。见状,我儿子随后马上赶去澧县公安局报警,可值班民警以“西瓜还未被抢,不好抓人,又说,民警都已经下班,等明天上班再说”为借口,迟迟不去现场处理,导致夏民一群人肆无忌惮地哄抢我一车的西瓜,使得我一车8000斤西瓜中仅剩50斤完好无损,其余7950斤都不同程度受损,无法再出售。如果说以澧县市场目前西瓜的价格0.8元/斤来计算,我所受的经济损失为6360元。而且我装载西瓜的货车是租来的,来回的车费及餐饮费共计490元,所有的损失共计6850元。这些损失均系澧县公安局的不作为直接或间接所致,故我请求澧县公安局赔偿我所有的经济损失。具体理由如下:
(一)、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四项、《行政赔偿规定》第一条之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职责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经济赔偿。我的经济损失正是由于澧县公安局的值班民警不及时去现场制止夏民等人的哄抢行为而导致的,而且公安局的民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不尽自己的职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仅违法,也不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行初字(2009)第57号判决书已经对澧县公安局值班民警的不作为行为的事实查清,证据确凿,并作出了由被申请人赔偿我6850元的经济损失和500元的律师代理费的决定。
综上所述,请求澧县公安局应赔偿我所有的损失。
此致
湖南省澧县公安局
申请人:王志华
委托代理人:王伟,湖南忠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9年9月5日附:
1、澧县人民法院行初字(2009)第57号判决书一份
2、夏民、李涛等人的证言
尊敬的法院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
我是原告XXX,现就本案向贵院提交一份放弃赔偿请求的申请书。
经过深思熟虑,我认为原告请求赔偿的理由和证据并不充分,而被告提供的证据也可以证明其无过失。我决定放弃对被告的赔偿请求,以避免双方继续耗费时间和精力在无意义的官司中。
起诉被告的初衷是因为我当时受到了损害,对此深感委屈和愤怒。我希望能够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在经历了整个诉讼过程之后,我逐渐意识到,诉讼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也不一定能够为自己带来公正和满意的结果。
在与被告进行多次沟通和协商后,我意识到双方都有自己的难处和困境,也都有无法回避的责任和义务。我不想因为一时的怒气和冲动,而让这场官司继续拖延下去,给双方都带来更多的损失和伤害。
放弃赔偿请求并不意味着我对自己的权益放弃追求,而是希望通过更加理性和务实的方式解决问题。我相信,通过双方的谅解和妥协,更能够达到双赢的结果,也更能够保持双方的尊严和和谐关系。
我希望法院能够审慎考虑我的申请,尽快作出决定,以便双方都能够尽快摆脱诉讼的困扰,重新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谢谢!
此致
敬礼
原告XXX
赔偿请求申请书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
按照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相关规定,根据我这个案件的实际情况,我本人认定镇雄县人民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故请求镇雄县人民检察院赔偿我的名益损失费、精神损失赔偿费、误工费和其它费用,并恢复我的政治名益,以及公安机关对我刑训逼供、屈打成招造成的身体伤害赔偿费。我被捕前是包工头,自驾拖拉机,请按特殊行业的赔偿标准对我进行赔偿。
赔偿请求的理由和事实:
因我村发生一起重特大纵火案件,一九九0年五月二十五日,我被镇雄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被公安机关刑训逼供、屈打成招。同年六月五日被镇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于1993年12月4日被镇雄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我不服镇雄县人民法院的判决,我以不是事实,没有犯罪为由,向昭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于1994年4月26日,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刑事裁定书,撤销镇雄县人民法院(1993)镇刑初字第298号刑事判决,发回重审。镇雄县人民法院自收到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的第二日,即将本案退回镇雄县人民检察院。镇雄县人民检察院收到镇雄县人民法院的退查案件材料后,一直不查、不问、不审、不报。最
后是我兄弟邓书武通过多方的努力,在得到了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检察院,省政府、省人大、昭通检察分院、镇雄县政法委的帮助下,由我兄弟邓书武担保,由镇县人民检察院释放了我。我从出来的那一天到现在,就没有任何单位找过、问过、关心过我,我什么地方都不敢去,只限定在本镇活动,别的自由人都出去打工求发展,只有我无法出去。从1990年5月25日至今,我被限制人身自由达22年还多,在本案不了结之前,我仍被限制人身自由,这让我实在无法忍受、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我要用法律来保护我,我要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要依法获得自由,我要依法讨个公道、讨个说法,我要依法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还我清白、赔我损失、还我自由。
综上所述,我请求镇雄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我的赔偿请求申请,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真正体现和谐社会、关注民生,合情、合理、合法。望给予帮助为谢!
礼
呈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邓书志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附后
云南省昭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附后
申请书一般用来集体或者个人向组织和企业提出请求。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我们需要撰写各种各样的申请书,写申请书能够方便大家的生活,你知道如何写一份正规的申请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赔偿申请书模板精选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或常住地(法人和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或字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工商个体户,写明其字号、业主姓名等)。]
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姓名、性别(与申请人关系)、年龄、工作单位、住所或常住地。]
委托代理人……(律师只写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被申请机关:xxxxxxxxxxx
申请事项:xxxxxxxx
申请事由:xxxxxxxxxxxxxxx
此致
xxxxxxxxxxxx(赔偿义务机关名称)
申请人:xxxxxxxxxx
20xx年xxxx月xxxx日
请求人:吴** 男 35岁***族 现住**开发区**国际公馆
二单元20xx号 手机号:137******
被请求人:***市海**区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孙** 职务:局长 地址:**市海**区数码大厦 请求事项:1、请求被请求人行政赔偿请求人16.44万元。 事实与理由:20xx年8月14日,请求人投资与海拉尔铁鑫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合同,租用原蒙医医院门诊部的旧址拟建立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然后,一方面装修房间,一方面将可行性报告以及医护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上报给了被请求人。其中包括:一、请求人根据《卫生机构管理条例》中有关综合门诊部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的规定,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的面积达到了450平方米。二、请求人根据《卫生机构管理条例》中有关综合门诊部的卫生人员配置规定,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已有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5名、执业药剂师1名、主管护师及护士5名。 请求人认为: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完全符合法定条件及执业资质并申请卫生行政机关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此间,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却以请求人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欺侮蒙古人”与蒙医医院“相距太近”为由,向呼伦贝尔市卫生局副局长相林扎布“打小报告”。相林扎布副局长遂行政干预。在未经市卫生局领导集体研究并决定特别是未经主要领导同意的情
况下,相林扎布超越职权且违反规定并以权代法,擅自打电话告诫海拉尔区卫生局:“不能给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发证!”致使海拉尔区卫生局至今尚未颁发给请求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7条之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又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8条之规定:“请求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再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2条之规定:“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请求人。”因此,被请求人最长30日内就应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可是,请求人提出申请已达150日之久,却因被请求人行政不作为以及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答复”而遭受了财产权的损害,直接经济损失达16.44万元(其中租房费用13万元、招聘医护人员工资费用2万元、供热等费用1.44万元)。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八)款之规定:“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此致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卫生局
请求人:
20xx年11月 7 日
xx物业管理公司:
您好!
我是xx的业主,今年xx新购买的房子,经过一个夏天和秋天的东奔西跑,装修设计、定制家具、地砖、地板、卫浴、木门、壁纸、灯具以及基础装修施工安装等等,每个环节都倾注了全家人的大量心血,终于装修完毕,大部分家具已经入户,准备一个月以后入住,本以为居住环境会改善一下,然而令人伤心是在xx年x月x日(星期日)上午10:10发现房子被水泡了,现在木地板全部拆除、能移动的家具全部移到阳台上或者垫起来,家中凌乱不堪,一家人的生活被打乱了,对我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对我家的生活乃至我的工作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现将情况说明如下,并提出索赔申请。
1、事故原因
xx年xx月xx日物业对xx号楼进行供热管道冷调,因为物业公司没有按照正常的工作流程操作、并且工作中存在疏漏才酿成了我家的供热管道泄水阀泄水并导致全屋各个房间进水:
(1) 物业公司未按照贴出通知时间段进行试水,贴出的通知表明我户的试水时间为13:40-18:00,而我们10:10到房子即发现房子被泡水了;据物业工作人员所述他们打开我家走廊里的入户水闸
的时间为9:00左右;
(2) 物业公司在我家没人在房子、未确认我家室内各个阀门状态的情况下就打开了我家走廊里的入户水闸;
(3) 我们在xx月xx日和xx月xx日两次在物业缴费的时候强调我家xxxx-xxx今冬不供暖,室内供热管道勿供水,我们只缴纳基础供热费,而物业公司没有记录或者没有将这一信息传达到相关的.操作人员;
(4) 物业公司提到是某些客观原因导致贵公司员工开错了走廊里面的入户水闸,但是物业人员未在第一时间通知我家来开门看是否漏水了、有多严重,而是忽略了这一工作失误,任由事件恶化,我家是因为其他事情来房子才发现全房子都是水了,万幸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
因而酿成此时事件的责任在于物业公司,现说明我家的装修情况如下。
2、装修情况
我家房子销售面积为xx平米xx室xx厅一厨两卫。
壁纸:四室(主卧、客卧、儿童房和书房)以及餐厅客厅及其室内走廊全部贴壁纸(中高档无纺布壁纸,购于西安大明宫大唐圣纸);
地板:全部安装了xx地板的高端强化复合地板(共xx平米);包括地垫、地膜、贴皮小直角,粉刷地固;
定制家具:一部分定制家具来自全国连锁的大品牌xxxx(书房
的衣柜书柜、儿童房的衣柜,书房的书桌,儿童房的书桌,厨房的橱柜,入户门口的鞋柜);一部分家具来自xx本地的xx衣柜(主卧的定制衣柜、客卧的定制衣柜);
实木家具;全实木家具一套(四把椅子和一个茶桌);
床垫:放在主卧的床一套;
木门和门套:实木木门以及门套,实木烤漆木门;
灯具:灯具到货,已经安装了客厅的水晶灯,其他灯具在地上,纸箱被泡。
本计划下个周末进餐桌、电视柜和其他两张床,安装其他灯具,进而完成全部装修,随时可以入住了,预计一个月以后搬过来住。
现将此次泄水事件影响到的室内财产说明如下。
3、泡水情况描述
3.1 我家的情况
房内的厨房、书房、餐厅、客厅、室内走廊、儿童房以及主卧均大面积进水,客卧门口部分进水;
[1]厨房:泄水的源头,整个橱柜地柜被水冲、被泡;厨房的实木门套底部受潮严重;
[2]餐厅:整个餐厅被泡,它与厨房相邻,水很深,有3厘米左右;壁纸底部受潮严重;全屋拆除地板和踢脚线;全屋的壁纸下部受潮严重;北面阳台的实木门套底部受潮严重;
[3]书房:书房的水深至少有3厘米,用簸箕几下就灌了一桶水;全房间地板被泡,书桌被泡(不仅仅是桌腿,因为安装未完毕,放在地上的抽屉、桌板、挂板等部件全部被泡了);其他各个房间扫出来的水通过这里扫到背面的小阳台,因而地板被折腾的最严重;室内的踢脚线被泡,壁纸底部受潮严重;衣柜和书柜底部被泡,因为是通顶设计整体安装,无法移动,暂时无法拆除,其下面的地板也未拆除;全屋拆除了2/3的地板和踢脚线;全屋的壁纸下部受潮严重;书房的实木门套和木门的底部受潮严重;
[4]客厅:客厅全部被水泡,放在其中的一套实木家具(四椅一桌)底部被泡严重;门口定制鞋柜及其座椅底部被泡;室内各处踢脚线、壁纸底部受潮严重;全屋拆除地板和踢脚线;全屋的壁纸下部受潮严重;南面阳台的实木门套底部受潮严重;电视墙造型的底部受潮严重;
[5]走廊:走廊是各个房间连接通道,水流从此经过,全部地板被泡,踢脚线被泡,全部壁纸底部受潮严重;
[6]儿童房:全部进水,儿童房的书桌底部及其未安装完毕的抽屉、挂板等部件被泡;衣柜底部被泡;因为衣柜是通顶设计整体安装,无法移动,暂时无法拆除,其下面的地板也未拆除;全屋拆除了2/3的地板和踢脚线;全屋的壁纸下部受潮严重;儿童房的实木门套和木门底部受潮严重;
[7]主卧:西侧一大半被水泡,东侧一小半被渗透,地板受潮;放在主卧的床垫被泡约三分之一;衣柜靠门口的一头底部被泡,另外一头被渗透受潮;因为衣柜是通顶设计整体安装,无法移动,暂时无法拆除,其下面的地板也未拆除;全屋拆除了一半的地板和踢脚线;全屋一半的壁纸下部受潮严重,另外一半轻微受潮;主卧的实木门套和木门底部受潮严重;
[8]客卧:客卧的门口局部进水,衣柜靠近门口的一头受潮严重;另外一端受潮情况未知(因为地板未拆除到);门口的地板拆除,室内拆除了1/4地板和1/2的踢脚线;全屋一半的壁纸下部受潮,另外一半受潮情况未知(因为地板未拆除到);客卧的实木门套和木门底部受潮严重;
[9]多处壁纸被不同程度的溅水、弄脏、甚至有破损;
[10] 厨房的房门和门套、北阳台的门套、书房门套和房门、主卧的房门和门套、儿童房的房门和门套在排除积水的过程中不同程度的溅水和弄脏(弄脏好说,关键是被溅了大量的水)
3.2 楼下的情况
因为发现的还算及时,截止到xx年x月x日11:30楼下住户和物业人员发现厨房吊顶有积水,其他部分房顶和墙体未现异常。其房子的装修工xx师傅建议48小时之后再做观测。
申请人:赵家传,男,48岁,住 。
委托代理人:王松柏,xx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 。
法定代表人:吴明,公司经理。
公司地址: 。
申请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医疗费15690.5元,伙食补助费756元,交通费1000元,停工留薪期间工资13650元,护理费5178元,后续治疗费6000元,以上共计:42283.5元。
2赔偿申请人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上述具体数额待鉴定结果出来后确定。
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于20xx年承包了正阳小区1号楼施工工程,申请人自20xx年10月8日开始为被申请人施工,20xx年3月19日晚9时许,被申请人强令申请人冒险施工,致申请人从三楼顶坠落,造成申请人趾骨骨折和右根骨骨折。
申请人于20xx年7月向开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9月被认定为工伤。
从事故发生至今,被申请人拒绝赔偿任何费用,无奈向贵院申请仲裁。
综上所述,申请人因工受伤,依法应享受公司待遇,请贵院支持申请人的申请请求,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此致
开封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赵家传
20xx年9月24日
申请书是一种格式比较固定偏向社会的文书。由于各种各样的现实原因,我们可能会被上级要求撰写一份申请书,不同的申请书会用在不同的场合,优秀的申请书要怎么写才能写出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合集:赔偿申请书,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申请人:刘XX,男,满族,20xx年X月X日出生,住北京市朝阳区远洋一方X号院X号楼X单元X号。
被申请人:**市**区**人民政府,住所地:**市**区**大街15号。
法定代表人:董**
请求事项:
请求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赔偿财产损失 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3日,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衙门村经济合作社将位于本村西北位置的14亩土地承包给石XX,作为种植养殖使用,承包期限为30年。20xx年3月3日,因石XX无能力经营,将上述承包地中9亩土地转包给王XX,并经过衙门村村民委员会的同意。20xx年9月26日,经与衙门村村委会协商同意后,王XX又将上述承包地转包给申请人刘XX,转让费50万元,并于当日申请人与衙门村村委会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原承租人王XX承租的九亩养殖用地承包权转让给申请人,合同权利义务和原合同一致,申请人与村委会直接形成承包关系。
签订合同之后,申请人按照承包合同约定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养殖设施,在20xx年底开始修建牛舍、挤奶厅、办公室、员工临时宿舍、库房等设施,并于20xx年7月经村委会同意申请注册了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20xx年3月左右,养殖的基础设施刚刚建设完毕,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以申请人建设的房屋属于违法建设为由强制拆除了全部建筑。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强拆行为严重违法,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市**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3月20日作出编号为(20xx)顺行初字第11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被申请人于20xx年3月25日作出的.《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违法。
为此,申请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和第九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特提起行政赔偿申请,请依法支持申请人的申请。
此致
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人民政府
附件: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3、赔偿清单复印件一份。
刘XX 年 月 日申请人:
赔偿请求人:XXX,男,汉族,XX年X月XX日,身份证号: XXXXXX,住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 赔偿义务机关:XXXX市人民法院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赔偿义务机关强行拆毁赔偿请求人住房和猪圈的行为违法;
请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因其上述违法行为给赔偿请求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贰拾壹万玖仟壹佰捌拾元(¥:219180。00)整。
事实及理由:
赔偿请求人系XXX村民。20xx年,赔偿请求人为了发展养猪事业,在自家面积191平方米的农村承包地上修建两层猪圈,该承包地位于X703线K58+800右侧公路建筑控制区外。该猪圈修在公路弯拐外边的埂下,第二层猪圈房顶刚好与公路一样平。赔偿请求人父亲XXX拥有一块34平方米的农村承包地,与赔偿请求人的承包地毗邻,但是位于X703线K58+800右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20xx年,赔偿请求人在该猪圈顶上加修一层90平方米的住房,与此同时,与父亲合伙在父亲的承包地上修建两个排面的一层房屋用于居住。
20xx年4月27日,XX公路管理段向赔偿请求人的父亲下达毕路(20xx)18号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称:XXXX于20xx年4月13日在X703线K58+800右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该建筑物长8。5米,宽4米,面积为34平方米,与公路相临面墙体离公路防撞墙最近距离为0。9米,最远距离为3。04米,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认定XX在公路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贵州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决定给予XX罚款伍仟以及责令限期三日自行拆除的行政处罚。但是,XXX并没有按照该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拆除修建的34平方米的房屋。
20xx年11月12日,XX公路段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执行毕路(20xx)18号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拆除XX位于县道703线K58+800米处右侧的违法建筑和执行其应缴纳的五千元罚款。20xx年3月4日,赔偿义务机关带领公安干警及工匠一百多人强制执行毕路(20xx)18号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用大挖机将XX修建的34平方米的房屋强行拆毁。但是,就在赔偿义务机关用大挖机拆毁####修建34平方米房屋的同时,赔偿义务机关用大挖机将赔偿请求人毗邻于XX承包地的90平方米的住房以及191平方米的两层猪圈一并拆毁,致使赔偿义务人的住房和猪圈毁损,造成赔偿请求人的经济损失如下:191平方米的猪圈,按780元/平方米折算,直接经济损失为壹拾肆万捌仟玖佰捌拾元(¥:148980。00)整;90平方米的住房,按780元/平方米折算,直接经济损失为柒万零贰佰元(¥:70200。00)元;两笔合计贰拾壹万玖仟壹佰捌拾元(¥:219180。00)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赔偿请求人认为,赔偿义务机关强制执行XX号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用大挖机强行拆毁XX修建的34平方米的房屋,这是合法的。但是,赔偿义务机关用大挖机将赔偿请求人的住房和猪圈拆毁,此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属于司法执行错误,是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法赔偿因其违法行为给赔偿请求人造成的损失。
综上所述,赔偿请求人请求贵院依法支持赔偿请求人的请求,保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赔偿请求人:XXX
二0XX年八月二十三日
申请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被申请人:XXX建材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风险提示: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过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申请,合法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超过申请时效期间提出仲裁申请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会驳回仲裁申请。
请求事项:
1、请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办至劳动终止日的社会保险。
2、请求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给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鉴定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欠发工资、二次手术等费用共计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3月1日到被申请人处从事驾驶员工作,并于上班当天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两份合同都被被申请人拿走,工作至合同解除,被申请人都没按法律规定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宜,20xx年4月10日中午时分,申请人在驾驶被申请人的苏G825X号货车往开发区中粮直属库送货途中,行至某某大道与某省道路交叉路口处时,被一辆苏G863X号重型自卸货车撞到,并经交通巡逻支队开发区大队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致申请人受伤,后申请人被送到解放军一四九医院治疗,期间花费医疗费等费用近60000元,被一四九医院诊断为:右股骨干骨折,右胫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
导致申请人不能独立正常生活,需要专人照料日常生活,至今腿脚还行动不便,病情稳定后申请人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处申请了工伤认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处依法作出了X人社工认字[20xx]第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受伤部位及伤情为工伤,日连云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某劳鉴通【20xx】XXX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认定申请人为八级伤残。
由于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宜,致使申请人在受伤后不能得到相关保险待遇,为此申请人找被申请人多次协商具体赔偿事宜,可惜至今申请人仍没有得到被申请人一点应有的赔偿。
综上,被申请人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特向贵委提起仲裁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全部请求。
此致
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
XX年 X月 X日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而主治医生徐志坚当时并未按照规定向我告知道服用该药品可能存在的风险,也未能避免对我产生不利后果,从他与公司负责人卢晓蓉的交谈中能感知到他们之间有某些潜规则的存在,个人认为该次医疗事故的发生并非偶然,具备由主治医生徐志坚主导而潜意识制造的可能性,我对主治医生徐志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表示质疑,在进行特殊检查之前没有征询患者意见,他违背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他没有根据患者的实际病情和医疗机构应当运用的医学原理和技术方法,也没有按照医疗常规向患者提供具体医疗处置方式和服务,未尽到勤勉谨慎的注意义务,而是采用非常规的方法(鼻腔取新生物),以致对患者造成了非医疗必须的损伤后果,臆想颠覆病因事实,以达到帮助厂方规避为受到职业伤害的员工提供医疗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所受到的损伤,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可以判定为三级甲等医疗事故;
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相关规定,我向贵院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赔偿:
1):误工费:自向贵院提出申请之日起,截止获取赔偿之日,每月以惠州市20xx年城镇居民的年平均收入21278元/12月为基数计算。
2):车旅费:自向贵院提出申请之日起,截止获取赔偿之日,因参与赔偿活动所产生的车费和住宿费,以惠州市公务员出差标准及有效票据为准。
3):生活补助:自向贵院提出申请之日起,截止获取赔偿之日,因参与赔偿活动所必须的生活费用,以惠州市公务员出差标准为基数。
4):残疾生活补助费:按照医疗伤残三级甲等(既六级伤残)赔偿标准,以惠州市20xx年城镇居民平均收入21278为基数,医院应当赔偿生活补助费:21278元/年x20年x50%=212780元。
5):精神损伤抚慰金:按照医疗伤残三级甲等(既六级伤残)赔偿标准,以惠州市20xx年城镇居民平均收入21278为基数,医院应当赔偿生活补助费:21278元/年x3年=63834元。
6):对主治医生徐志坚违背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以及《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做出严肃的行政或纪律处分。
望贵院的社工部及其医患关系处理办公室相关领导能积极正面、及时有效地予以处理,谢谢!
此致
甲方: 公司
乙方: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
乙方于 年 月 日发生伤害事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是否属于工伤及其处理结果均已清楚的了解。为了解决赔偿事宜,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谅互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赔偿金额: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医疗费 ,护理费,停职留薪,住院伙食补助费,乙方不得主张上述费用。甲方在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津贴等。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其他权利。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将全部款项 元取得。
二、乙方应将涉及本事故的医疗、交通、陪护等一切票据,以及工伤认定报告,鉴定书等一切文书同时交与甲方。
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双方再无任何纠纷,并且一方放弃追究另一方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违约责任:
因任何情形一方违约,应当向对方支付 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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