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是每个学生必备的技能,想要写好一篇作文就需要广泛积累素材。对于如何写好作文,我推荐查阅小编总结的“我最喜欢的人作文”知识点。希望这些总结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希望随时查看这篇文章,请把它收藏起来!
我很自豪,因为我的家乡是一个群山环抱、青山碧水的地方,那儿不仅风景秀丽,点心也是很美味。棕子、清明粿、月饼、年糕……但我最忘不了的是乡下的三大“明星”——黄粿、糍粑和社粿。
清香柔韧大黄粿
乡下的早餐少不了黄粿。早上七点,勤劳的奶奶就开始动手做黄粿了。奶奶将事先浸泡好的粳米加上灌木碱水煮到八成熟(这个煮米的灌木碱水的来历可不一般,在山上砍下野灌木,再烧成灰炭,接着用沸水浸出碱水,最后才能用来浸泡粳米)。煮好米后,将粳米捞进一个木制的两头比中间稍小的木桶里,留下来的黄澄澄的米汤倒进脸盆里。这木桶叫饭甑,在高压锅还没“流行”的年代,农村家家户户都用这个来做饭!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米香钻进了我的鼻子,香气直揪我的心。不知不觉,饭煮熟了。家里的大人把饭拿到门口,倒进了石臼,拿起木榔头轮流捶了起来,奶奶端出了刚才的黄米汤,他们每捶一下,奶奶便在饭团上洒点米汤,抹一下榔头。我看爸爸捶得挺轻松,榔头一起一落像蝴蝶上下飞舞,也想试一试。可是,我双手举起大榔头,仿佛有千斤重,用力往下捶,粿团便粘在了榔头上,只好换爸爸上阵。过了大约半个小时,粳米成了泥状。奶奶把它放在干净的木板上,分成小块,手上沾着米汤,趁热把它捏成圆球、长方块。猪仔粿最诱人,把粿团弄成圆球,用手指扎出三个小坑,胖嘟嘟的,很可爱。
黄粿可以炸着吃,沾上乡下的辣椒酱或咸菜,一口咬进嘴里,先是一阵米香,接着透出乡下辣椒的刺激和咸菜的鲜香,黄粿经油炸后外焦里嫩,咬起来很有韧劲儿。
黏黏糊糊软糍粑
每逢过年过节,乡下人家总爱做糍粑。做糍粑用的糯米要浸泡一夜,然后把泡好的糯米蒸四十几分钟,再倒到石臼捣成糊,做糍粑时捣的时间比黄粿要多一些,因为糍粑的特点,就是黏嘛!捶好后的糍粑装在大盘子里,随吃随取。
做的糍粑可以直接食用,吃咸的加一勺咸菜,吃进嘴里像棉花糖一样软,里面夹杂着一粒粒香喷喷的咸菜,真香;吃甜的可以油炸一下,油炸时锅里发出“嗞嗞”的声音,好诱人呀!出锅后两面金黄,拌上糖放进嘴里,“咔吱、咔吱”比电视里的饼干还美味。糍粑最美味的吃法是做汤,乡下人家,喜欢把自家研磨的小豆腐或绿豆煮成汤,待汤沸腾时把糍粑丢进去,煮上十来分钟,就成了糊,入口先是豆香,然后冲出一阵米香,黏黏糊糊的,真好吃诱人!
我家有一只漂亮的小猫,很讨人喜欢。它小巧玲珑,一对三角形的耳朵薄得像一张纸。玲珑的小面孔上嵌着一对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个总是湿漉漉的鼻子下面长着一对八字胡。它的尾巴特别神奇,一受到惊吓马上变成“松鼠尾”,毛也全竖起来了。它身上的毛是黄白相间的,用手一摸光滑得很,像抹过油一样。
小猫吃老鼠的时候很有趣,它总是把老鼠当玩具玩。只见小猫叼着老鼠用力向空中一抛,老鼠打了个滚,一翻身,撒腿就跑。小猫箭一样地扑了上去,用前爪按住老鼠,然后又是一抛……直到它玩够了,老鼠也筋疲力尽了,小猫才开始吃老鼠。不过,小猫也有“失手”的时候,老鼠跑了,它就特别生气,眼睛凶巴巴的,声音也很刺耳。这时它谁也不理了,就连我拿它最喜欢的小鱼喂它,它也无动于衷。
小猫喜欢在我家的地上、炕上和我的书桌里睡觉。它睡觉的时候喜欢打呼噜。如果你捏它的鼻子,它会拼命地挣脱你的手。当你把手拿开,它会在短时间不打呼噜,不一会儿又开始打呼噜了。
猫喜欢玩毛线球,它一会儿用前爪拍,一会儿用四只小爪一起转,像个杂技师一样,胡子也一翘一翘的,像是说,“给点掌声吧!”
我家的小猫有趣吗?同学们你们想有这样的小猫吗?
我最爱吃的“枫镇大面”,它是苏州一带有名的美食之一。就像它的名字所说,它是一种面。枫镇就是枫桥,是举世闻名的寒山寺所在地。枫镇大面还有个有趣的传说哩!相传太平天国时期,有两兄弟在枫镇合伙开了一家面馆。
一次,老大在一家赌场行赌,将所有买原料和作料的钱都输光了,以至连买酱油的钱也没有了。第二天就难以开张了。兄弟俩急中生智,向近邻要了些酒酿和鳝鱼骨头,干脆就将红面改为白面汤。由于酒酿香醇,鳝鱼骨头鲜美,熬出来的白汤下面颇受顾客称赞。
这一天的生意不仅没有受什么影响.反而更加红火了。久而久之,这家店的白汤面一传十,十传百,来此处吃面的人越来越多了,二人正式挂出了“枫镇大面”的招牌来。后来,枫镇大面成了这儿的传统美食啦!要做出令人啧啧称赞的枫镇大面,材料必须十分讲究:生面条、猪硬肋、鳝鱼、细盐、酒酿、料酒、葱姜、葱末……可是一个都不能少。
热气腾腾的枫镇大面上桌啦。一股扑鼻的酒香立刻涌了上来,争先恐后的往我鼻子里钻。吊汤的时候,除了常见的肉骨、鳝骨外,如果客人需要,还可以加入了酒糟和螺丝。浇头是一块焖肉,但是它和普通的焖肉不同,它肉质白嫩,做法复杂,且焖制时不能放酱油,纯粹靠盐调味。焖肉看上去十分腻,但却入口即化,肥而不腻的焖肉里透着一股淡淡的酒香,更是凸显了枫镇大面自身的魅力所在。
在这时,喝上一口冒着白色雾气的汤汁,一定全身都会放松下来,身上暖洋洋的。我想,天上神仙的宴席也不过如此吧!枫镇大面真是:焖肉肉质白嫩,入口而化;面汤汤色澄清,味道鲜美呀!
最喜欢家乡的美食作文10
我的家乡有一道名菜,叫腌笃鲜。看着这道菜的名字就可以知道它是用小火慢慢煮熟的。腌笃鲜自然也是很鲜的,只要尝过这道菜,保证会让你鲜掉下巴。
腌笃鲜的制作过程并不难。所需要的食材有竹笋、咸肉、五花肉、葱花、姜片、千张和料酒。先将竹笋、咸肉、五花肉切成块状,把千张切成细条,然后打结,成为千张结,把它们和葱花、姜片一起倒入锅中,点起小火开始煮,接着便是漫长的等待。伴随着小火煮肉的“嘟嘟”声,人们的思绪早已飘到了腌笃鲜出锅时的样子。想着刚出锅的那热气腾腾的腌笃鲜,光想一想就会让人垂涎三尺。在等待的过程中,还要加入少许的盐与料酒,这样会使腌笃鲜的汤汁更加鲜美。
就这样闷煮了30分钟后,腌笃鲜便可以出锅了。腌笃鲜出锅时,必须得盛在一个砂锅里。出锅的腌笃鲜油光闪闪,尤其是汤面上泛着金光。一股鲜香的味道不知不觉地就飘入了鼻子:“香啊!”
夹一块嫩肉,只觉得其肉质酥肥;嚼一片小笋,只觉得其清香脆嫩,鲜味浓厚;呷一口清汤,只觉得其汤白汁浓;品一个千张结,只觉得其嚼劲十足……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令人回味无穷。另外,腌笃鲜配白米饭是最好的选择,热气腾腾的腌笃鲜配上香喷喷的白米饭会让人食欲大增,一大碗白米饭和一锅腌笃鲜不一会儿就下肚了。腌笃鲜不但味儿美,而且含有丰富的营养,能让我们小孩子快快长身体。据说,吃了腌笃鲜,就不会感冒了呢!
腌笃鲜,我爱你!它不但是我们当地的一道家常菜,更是代表了我们宁波人对家乡满满的回忆之情。所以,如果你来宁波,一定要记得品尝这道美食哦!
你最喜欢什么动物呢?想了想我觉得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喜洋洋,就是羊村里最聪明的那只羊,虽然我不知道他的年龄,我也不知道他是否真实存在,但是我就是喜欢他。
喜洋洋生活在大森林里的羊村,他有俩只角,白白的皮肤,还有一双帅帅的大眼睛,他是羊村里最聪明的羊,他用他的智慧无数次的拯救着羊村,他是我的偶像,我喜欢他的聪明、睿智和勇敢,我希望有一天我也可以像他一样,我希望我也能保护我的村子,即使村子外面有大灰狼,即使每个人都很畏惧我也要勇敢。
我知道你和我一样很调皮,也希望没有作业,也希望能每一天都不用上学,可是你不能那么做你要努力学习知识专研技术,只有这样你才可以努力的保护羊村,所以我钦佩你,我喜欢你,我希望我自己能和你一样。
都说动物没有思维,没有感情,可是你充分的演绎了你的聪明你的临危不惧,所以不管世人怎么看待你的存在,我都依然爱你,我会永远的支持你,你是我最爱的喜洋洋,我心目中的英雄。
或许有人说我喜欢的动物是虚幻世界的,不管怎么样,我依然相信真实世界里也有这样的动物存在,我喜欢的不仅仅是喜洋洋,不仅是一只羊,我喜欢的是他永远不服输的精神。
有时我会莫名其妙的'去问我的朋友说:”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啊?“她说:”就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啊!“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是种什么感觉呢?
当我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我见到了他却总不敢正眼去看他,似乎他的眼睛会令我不知所措;我见不到他的时候心慌了,在教室里我会无时无刻去搜寻他的身影,总是想让他去注意自己。以为这样就可以让他喜欢上自己了。
可是,他的身边已经有了另一个女生的陪伴,他找到了自己一生最好的伴侣,最好的朋友,那刻我心碎了,于是我告诉自己:可以放手了!不必在他一个人身上浪费时间,不值得。可是我还是无法控制我知道的心。
我拼了命的想要去忘记可是每当我要忘记的时候他又出现在我的面前,看到他和别的女生亲密的时候,心里就有一种失落的感觉,可能这就是吃错的感觉吧!
面对着自己喜欢的人,每次想要告诉他的时候,却还是没有勇气,那份勇气我实在无法做到,有时我却去羡慕别人,至少她敢爱敢恨,敢去告诉他。可是我...却不敢。
毕业了,希望你可以幸福!我会一直默默的祝福你。
秋天是金色的季节、成熟的季节、收获的季节,也有人说秋天是萧条的季节、凄清的季节。我喜欢秋天,一直以来我都只对秋天“情有独钟”。我喜欢秋天的一切,喜欢落叶从树上慢慢坠落的样子,喜欢秋独特的颜色--金黄,喜欢秋的气息,喜欢秋的瓜果累累的样子,喜欢秋的节奏。
看见果树上的果实成熟了,似乎看到了人也是一样从青变红。也有人会说自己是“青苹果”,意味着还是没有长大。还有一点稚气,还有点孩子气。我觉得十七八岁的我们是“红苹果”,褪掉了原有的稚气,一点点变得成熟,换上了另外一个面孔,步入了另外一个世界,体验着前所未有的感受。
看见树上的果实,想到了果实从发芽、长大、成熟,也要很久的时间。看到果实一个个都熟了,即将面临的是被人采撷,即将面临的是被人品尝。果实也有生命的,人是主宰它的生命,而人的生命,自己能够主宰吗?!
然而,又是谁主宰我们的生命啊!是上帝吗?我们的生命都由它主宰?它给我们每个人的生命的长短是否是一样的呢?看见金黄色的秋,似乎是一个穿着金色衣服的少女,是那样的妩媚,那么的令人向往。秋是令人向往的季节,最喜欢的季节。秋是果实飘香的季节,最喜欢的季节。秋是最想念的季节。秋是最令人向往的季节。秋是成熟的季节。秋是树叶变黄的季节。秋是收获的季节。秋是萧条的季节。秋是凄青的季节。秋没有春的温柔,秋没有夏的热情,秋没有冬的冷酷。秋有独自的风格,不追时髦。自古逢秋悲寂廖,我言秋日胜春朝。
也许有人不喜欢秋,觉得秋天没有春那么的温柔,没有那么的'春那么的细腻,没有春那美丽。我觉得只要有心去体味,可以知道每个季节也是值得令人喜欢,向往的。
什么东西本来很普通,用眼睛去发现,用心灵去聆听,也许它本来的价质,将会随着人们的不同的评价而产生了不同的价值观。有个人拾到一个看上去形状怪异的石头,他拿到集市上去卖。不同的人出了不同的价格,但他还是没有卖出去,一直保存着。把它当作珍宝视之,可是后来他知道了,那只是一个很普通的石头,不是什么“奇石”。但是只要人们赋予它的价值不同,不管它是不是“稀世珍品”,只要人们赋予它的价值高了,它在人们的心中的价值也跟着变高了。也是会对它视为所爱。
秋天是最想念的季节,是最向往的季节,是最喜欢的季节。
男人最喜欢这样的女人只有三条杂文随笔
许多年轻小伙子情窦初开,又没有多少社会和生活经验,找女朋友喜欢光看外貌。因此,在十几二十岁的年纪,女孩儿只要人长得漂亮,身材好,打扮得时尚,就会有很多男人围绕追求。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男人的阅历和眼界放宽了,对女性的好奇和性冲动也没那么强烈了。考虑婚姻和结婚对象的时候,会更加谨慎和全面。特别是三十多岁以后,有了一定的经济积累,在社会和专业领域内也有了一定的地位,身边漂亮的女人不会没有,甚至有很多选择。他们会被什么样的女人吸引呢?
四十岁的男人普遍认为,具备以下三点的女人,才是最佳的伴侣选择:
1、形象佳。
俗话说:男人是视觉“动物”。他们永远会被外貌美丽的人和事物所吸引。这是不可更改的本性,没有对错之分。女人们大可不必直呼男人们肤浅。喜欢好看的人和事物一点儿没错。外表好看,并不等于没有内涵。外表不好看,也不等于有内涵。外表和内涵是可以同时具备的。
其实,如今这个条件下,想让自己成为漂亮女人真的不难。只要天生五官基本端正,没有重大缺陷,只要学一点化妆美容的小方法,注意发型的打理,学会按自己的身材选择搭配衣服,基本都可以打扮成美女。
当然,在生活中,化妆不要太过头,让人感觉太假,晚上一卸妆就换了一个人,完全失去了自己本来的样子,其实男人并不会喜欢。人要有自己的特点和个性,包括外表,外面流行什么脸型,就千篇一律都变成同样的脸型,外面流行什么样的眼睛,就千篇一律全变成一样的眼睛,那么男人还爱你的什么呢?要让男人爱上的是你,而不是大多数女人。
也有人很排斥化妆,觉得自己就要以真面目示人。这是个人选择,没什么不好,只要自信自己的外貌健康阳光,让人看着很舒服,能自然示人,当然是很好的。既省去了化妆的麻烦,还省钱,还有自己天然的个性和美。这要看天生的条件了,天生长得不那么好看的女孩子,要想吸引男生,适当打扮一下是必要的。
2、素质好。
漂亮的容貌、美丽的外表对第一眼吸引是非常重要的,但外表的东西持久力不够。再美的事物,天天对着看,过不了多久也就没感觉了。所以,在漫长的相处里,能持续吸引男人的是女人的内在。
素质如何,包括了:三观和心态、个人修养、文化程度、知识水平、才艺技能、待人处事等等综合的'表现。
一个女人就算再漂亮,如果成天除了撒娇耍性子就不知道干点儿别的,没有自己的追求和喜好,在热恋的时候男人或许不觉得有问题,但要共同生活一辈子,谁受得了?
都说工作中的男人最性感。其实,女人也一样。当一个美丽的女人很认真投入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时,那个精气神是非常让男人着迷的。许多男性作家都描述过类似的场景。
所以,提升自己的魅力,除了外表,一定要注重内在的提升,这不仅是为了男人,更是为了自己未来能有一个高品质的生存质量。
3、温柔懂事。
道家讲,男人和女人,对应大自然,男人为天,女人为地。大地的特性就是厚德载物。我们总把大地比喻为母亲,蕴育着万物生长。
所谓厚德,不光是能滋养新生命。更重要的是,地球上产生的垃圾污物,它也能吸收掉,转化为可利用的东西。这就像女性的优势,用母性博大的胸怀和温柔,包容和治愈男人在社会上积累的许多负能量。让男人在职场拼搏之后,回到家里得到休整和滋养,重新有新的能量。
具有母性温柔和包容的女人,是男人永远追寻的港湾。许多年轻时的浪子,最终如果能找到幸福的家庭生活,对方大多是温柔宽厚的女子。
现在的女人大多也要在职场上拼搏,造成了越来越多的女人没了女人味儿。把职场上的干练和坚硬变成了整个自己,回家以后仍然像男人一样阳刚十足。这种女强人型的另一半,男人会越来越疏离,可能是怕,可能是厌烦,总之,最后完全没有兴趣和这样的爱人相处。如果外面稍微能找到点儿温柔的女人乡,很容易就见异思迁。
没有男人娶老婆是想找个“领导”对自己发号施令的。也没有男人想找个“花瓶”摆在家里什么都不能做的。
温柔懂事,不等于低三下四没有自己的主张,而是懂得用女性特有的温柔和体贴,表达爱情,让自己的爱人接收到你的爱,让他更加爱你,家和万事兴。夫妻恩爱是共同利益的需要,是共赢。
不可否认,80后是这个时代最有创造力,最具时代精神的一代新人,这也是在蜜罐里长大的一代,没吃过苦,也没受过什么委屈,自小就是家中的小公主,小皇帝,一呼全家子应到,在家中的地位自不必说,在社会上也喜欢使用在家的伎俩,结果发现失灵了。
80后也有痛苦,郁闷的时刻,从家到社会的过渡有些残忍,想得到的东西更多,却没有60,70年代人的拼搏精神,想进取,又怕吃苦,很羡慕那些时尚,潮流,成功的人士,但眼高手低。
80后衡量一个人的成功标准,不在乎你的过程与手段,只看结果。80后也是最会坐享其成的一代人,喜欢成功的感觉,喜欢被人仰视,喜欢一切超越时代的,震撼人心的事与物,总是站在时代的前端,不喜欢走回头路。
80后总是会捕捉到时代的最新脉搏,会不顾一切的追随,分享。别人的女人听起来不舒服,但这样的女人,在80后看来非常可爱,她们已经经历了少女的青涩,无知;面对现实社会的心理承受能力也要强许多,在工作中家庭中都已经积累了少许的经验,在感情上和处理两人之间的问题上也相当的成熟;在特定的时刻,既有少女的娇羞,也有少妇的妩媚,是少女和女人的混合体。
这样的女人有品位,凡事都有自己的想法,也会尊重你的看法,接人待物是不可多得的周密,和这样的女人生活在一起,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争吵,麻烦,摩擦,更不用费心去调教。在她的面前你会觉得轻松许多,也很温馨,总是很情愿在她的身边多呆一会儿,她身上有一股磁性让你不言而欲。因为,已经有一个人把她调理的“性感”极致,这个性感是指人格深处散发出来的那种独一无二的吸引力。
在现今这个年代,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压力,直接抛给了男人,尤其是初出茅庐的80后,对社会上的一些事物和人物的特征,一时半会还拿捏不准,出于男子汉的面子,又不愿和亲朋好友商量,这时身边如果适时地出现了一位少妇指点一下,小男人在这种情况下,是极容易爱上对方的。
不需要调情,不需要了解,不需要暧昧,几乎是一下子被对方吸引了。80后就是这么帅真,直奔主题。
我曾听到两个高中三年级的男生对话,其中一个男生说;“最近真郁闷,语文老师总是看我不顺眼,有事没事就找我的毛病……
另一个男孩子问;“语文老师是男的女的”
回答:“女的呗,刚分来的大学生,只有女人才事多。”
另一个回答:“那还不简单,这种情况下,你只有和她谈恋爱,一切都会搞定……”
听到这里我差一点没晕过去,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但是现在回想起这个对话,透过80后男生的行为,我似乎朦胧中明白了一些奥妙,80后男生的爱超负荷了,他们很容易就会爱上一个人,并且还会天翻地覆,一丝不苟的爱下去。
80后总是在寻找捷径,不注重过程中的得与失,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只要自己心里坦然,能接受,外在的一切都是多余的。80后只是喜欢结果,没结果的事是绝不会轻易下手的,对事物的敏感度要超过以前的任何一代人。
他们聪明,叛逆,对事物的看法有自己的独特看法,别人的看法和想法是绝不会影响他们勇往直前的。
爱别人的老婆可以在人生路上少走一些弯路,运气好的还可以少奋斗5至xx,80后男生多么精啊。
在我的家里有这样两个家人,但它们可不是人!哈哈,它们是两只小仓鼠。
有一只浑身雪白,我给它起名叫小白。小白整天用它那双又黑又园的小眼睛看着我。而另外一只呢?颜色正好与小白相对,它是黑色的,我给它起名叫小黑。小黑活像一个烤糊了的面包,它的眼睛也是黑色的,所以我经常找不到它的眼睛在哪儿。
有一次,小黑钻到电视机底下,正好电视机底下没有擦,全是灰,我和爸爸发现小黑不见了,马上就往电视机底下看(因为那是小黑最喜欢去的地方)。果然,在角落里我们找到了浑身脏兮兮的小黑。
还有一次,小白跑到我的图画纸上,趴在上面就不动了,我灵机一动,拿起画笔就在它身上画了起来。爸爸想制止我的时候,小白身上已经沾满了我的水粉。趁着水粉没有干,我和爸爸马上去给它洗澡。洗了一会我们发现小白的背上有一块颜色清洗不掉,像背着一个小小的书包,经过讨论,我和爸爸决定把那个小书包留下来。从此小白的背上有了一个黄色的小书包。
看吧,这就是我家的两只小神兽,他们不仅仅是两只可爱的小宠物,也是我们家不可缺少的两位成员。
写作是一种通过精确的词汇和熟练的语法来表达内心想法和感受的过程。写作可以帮助我们训练和培养文笔。你是否也会因为不知道如何开始写而感到困扰?如果你想了解“我最崇拜的人作文”的定义和应用,请继续阅读下文。下面的数据仅供参考,根据需要自行选择使用!
猜猜我最崇拜的人是谁?他的个子很高,棒球选手,拿手的武器是伸卡球,而且很爱帮助别人,不用再想了,就是他─王建民。
那为什么我崇拜他呢?因为王建民他是一位知名的棒球选手,而且他常常帮助别人,这也是我向他看齐的地方,不仅如此,他待人也很亲切,态度也很谦虚,所以我才那么爱看美国职棒,也成为他的粉丝,但是,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场比赛,竟然害王建民受伤动手术,看他可怜兮兮的模样,我不禁为他难过,所以我决定要永远支持他。有一年发生了一场水灾,王建民在纽约听到这个消息,并办了签名会,目的就是为了把签名会赚来的钱全部捐给水灾受难的人,让三亚人感动不已。现在,房子几乎都盖好了,这都是捐钱的人的功劳,所以,大家一定要向王建民学习,做善事帮助别人,为全世界尽一份心力。另外,他的精神更值得大家学习,就是他动了几次的手术,却连一次抱怨的声音都没有,还有他为什么投球那么厉害呢?
俗话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们只看到成功的一面,却不知道王建民有多努力。所以想得到好成绩,必须先努力学习才行,才能成为优秀的人才。
我最崇拜的人,不是明星,不是歌手,不是有钱人,而是我们最亲爱的班主任李老师。李老师个子高高的,黄黄的头发,还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
我的班主任是一位非常严厉的老师,也许是因为老师希望我们表现得更好。以前,我觉得老师好凶,不过,我和老师相处一段时间后,也就成了好朋友。老师也有慈祥的一面,他会给我们补充课外知识,有时也会给我们讲笑话,逗得我们哈哈大笑。
有一次,我誊抄作文的时候,我的字写得很不好,老师毫不留情的让我重写,老师告诉我,只有心平静下来,才能写好字,听了老师的话,我的字终于写好了。
老师还要求我们每天都要阅读课外书,签读书条,老师让我们读书是为了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对我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
老师在学习上严格要求我们,在生活上也很关心我们,她利用课外时间来家访,了解我们的学习情况,老师给我们讲课嗓子都累了。所以,我要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我最崇拜的人——李老师。
我最崇拜的人
我最崇拜的人是现在给我补作文的杨老师。他高高的个子,大块头,高高的鼻梁上戴着一副眼镜,慈祥而又温和的脸庞显得和蔼可亲。
杨老师很关心我们,他很少批评人,而是经常鼓励我们。若是某个同学犯了点错误,或者学习遇到困难,他总是循循诱导,苦口婆心,从不发脾气。
记得第一次杨老师上作文课时,我只顾东张西望看热闹,没注意听讲。老师讲完后,同学们都沙沙沙的写起来。杨老师看看这个,瞧瞧那个,口里不时夸道:写得不错!嗯,你的字写得真漂亮!这句话有水平!你真有几下子不一会儿来到我面前:咦!你怎么不写呀?我的心里像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的,我说:我我没听懂。
杨老师一手撑着桌面,一手搭在我肩上:不要紧,刚开始嘛!来,我们一起来思考,作文题目是夸夸我的妈妈,你觉得自己的妈妈值不值得夸,为什么?给你印象最深的是哪件事?在杨老师的启发和诱导下,我想好了要写的内容。接着,杨老师又和我一起组织材料,列题纲,还指导我写作的方法。不一会儿我文思泉涌,埋下头不停地写起来。过了一会儿,杨老师又转到我的桌前。他俯下身仔细地看了一会儿我的稿纸,高兴地鼓励我:真不错,你很能写嘛我停下一看:真的,我还从来没写这么长、这么精彩的句段呢!
杨老师真是一位尽职尽责的好老师,我们都很崇拜他。
提起最崇拜的人,许多同学立即会想到“周杰伦”,“蔡依林”等当红明星,可是,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母亲。
我的母亲是一位下岗职工。在我看来,我的妈妈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她有一双大眼睛,一张刻满了几十年来经历的风风雨雨的脸,一双因为为我洗衣服做饭而长满粗茧的手。
我的妈妈善解人意。当我学习累了一天回到家时,她不会像别的家长一样一进门就问我关于学习的事,而是很热情地说一句:“宝贝回来啦!”使我感到很温暖。吃晚饭时,我通常会讲讲学校的趣闻,妈妈每次都会很认真地听我讲,还不时跟我一起开心地笑几声,顿时,我感觉学习的疲乏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的妈妈为人着想。虽然我的妈妈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但她的品德很好,处处为别人着想。有一次,我和妈妈乘电梯时,由于电梯门缝里有很多瓜子皮,致使门很难关上,我使劲拉了一会儿,门才关上。已经到家了,可妈妈还是不出来,我过去一看,原来妈妈在捡瓜子皮呢!我很不解,就问妈妈:“我把它捡干净了,别人乘电梯时不就方便些了吗?”我怔住了,妈妈这样做,完全是出于她对每个人都那么真挚的心。
在我孤独时,母亲就像一缕阳光,温暖我的心;在我难过时,母亲就像我的好朋友一样,鼓励我,安慰我。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一个平凡而有伟大的母亲。
有一位战士,他极其普通,可说起他的名字,却家喻户晓,他就是雷锋叔叔!一提起雷锋叔叔,我们都会不由自主的翘起大拇指,由衷感慨:雷锋叔叔是值得我们大家学习的好榜样。
雷锋叔叔浓眉大眼,高鼻子,带着军帽。他总是每天斜跨着背包,背包上有红五星。背包里放着几本书,每天都会专心致志的看。
一次雷锋外出在沈阳站换车的时候,一出检票口,发现一群人围看一个背着小孩的中年妇女,原来这位妇女从山东去吉林看丈夫,车票和钱丢了。雷锋用自己的津贴费买了一张去吉林的火车票塞到大嫂手里,大嫂含着眼泪说:大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单位的?雷锋说: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
施工任务中,他整天驾驶汽车东奔西跑,很难抽出时间学习,雷锋就把书装在挎包里,随身带在身边,只要车一停,没有其他工作,就坐在驾驶室里看书。他在日记中写下这样一段话:有些人说工作忙,没时间学习,我认为问题不在工作忙,而在于你愿不愿意学习,会不会挤时间。要学习的时间是有的,问题是我们善不善于挤,愿不愿意钻。一块好好的木板,上面一个眼也没有,但钉子为什么能钉进去呢?这就是靠压力硬挤进去的。由此看来,钉子有两个长处:一个是挤劲,一个是钻劲。我们在学习上也要提倡这种钉子精神,善于挤和钻。
五年级:我会笑
我最崇拜的人不是会唱歌的周杰伦,也不是会演戏的唐嫣,而是一位平平常常的清洁工。
这位清洁工是一位大伯,年龄将近47、8左右,头发白花花的,可能是因为年龄的问题,做起活儿来有些不利索。一出门,不管在什么地方都能看得见那位大伯的身影。人海茫茫,他显得十分渺小。
一天,从远处走来一位穿着很时髦的青年,一边走一边吃着手里的面包。这个时候,他的面包吃完了,但是看见清洁工在哪儿打扫清洁。就哼着小调,若无其事的随手一扔面包袋,笑嘻嘻地走开了。要知道,垃圾桶就在离他2米远的地方呀!这个时候,本以为清洁工伯伯会走上去教育他,但那位大伯却大步走上去把垃圾扫进桶里。看着清洁工伯伯远去的背影,我的心里不禁一阵发酸。
还有一次,让我对他的印象更加深刻了。那一天,我正和妈妈一起收拾一些废旧的衣物。大包小包的,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这些东西抬下屋,当我又回到家时,发现妈妈正焦急地走来出来,说:‘‘糟了!那些衣服里还有好几百块钱呢!’’我听了,用诧异的眼神看着妈妈,立马转身回去寻找。
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面前,手里还拿着几百块钱,说:‘‘这几百块钱是你们的吧,喏,我在收拾的时候发现了,觉得应该是你们的',所以拿来了。’’我和妈妈听了,都十分感动,想给他钱,他却不要。这是多么高尚的精神呀!
他的这种默默无闻、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我崇拜……
我最崇拜的人雷锋大家都有自己崇拜的人吧?我也不例外。我崇拜的人有许多:有xx、有周恩来、有沈石溪、还有霍金其中我最崇拜的嗯,等我想想哦,对了,是助人为乐的雷锋叔叔。
雷锋叔叔是一位为人民服务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共产主义战士。他的个子不高,帅气的脸上一双小眼睛炯炯有神,他的微笑看上去是那么的亲切、慈祥。雷锋叔叔经常帮助自己的战友和许多与他素不相识的人,而且总是做好事不留名。他对谁都很关心,唯独想不到他自己。
有一次,雷锋外出在沈阳车站换车,一出检票口,他就发现有一大群人围着一位背着小孩的中年妇女。原来,她要到吉林去看丈夫,可是车票和钱都丢了。雷锋就用自己的钱给大嫂买了一张到吉林的车票,塞在她的手里。大嫂含着泪,问道:“同志,你叫什么名字,哪个单位的?我好把钱寄来。”
雷锋说:“大嫂,您就别问了,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
还有一次,雷锋的战友小韩的棉裤被电瓶里的硫酸烧了一个大洞。雷锋发现了,心想:“天这么冷,明天早晨还要出操,怎么能让小韩穿这样的破裤子啊!”于是雷锋就把自己的帽子给拆了,连夜把小韩的棉裤缝好了,过了半宿他才睡。
雷锋叔叔曾在日记中写道: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工作要像夏天一样的热情,对待个人主义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他不仅仅是这样说,还这样做。雷锋叔叔就是这样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他把短暂的一生都献给了祖国和人民。他无私奉献,舍己为人,不求回报的精神,令我十分敬佩!
我最崇拜的人雷锋叔叔,您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
在班上我最崇拜的人是——施天佑。
他长的很帅,但是出言不逊,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之所以他戴着一副黄色的眼睛,是因为电脑玩多了,眼睛近视了,你们肯定想说这么不好的人我为什么崇拜他吧!
他有一些优点其中最突出的还是他那打字神速的手,在大作文的时候,他是最快的,不仅质量好,还打的快,每次去电脑教室打作文时,他一般都是两篇以上,而我却只能打两篇,杨老师常说:“施天佑啊!我的豆子都要被你弄完了。”我们哈哈大笑起来。
也许是他头脑玩多了吧,键盘的字母都能背下来了,他打字就连键盘都不用看,只需要看电脑屏幕。班上有很多同学都想拜他为师,我怀疑打字就是他的骄傲,如果他打字不快的话,根本就没有人崇拜他。
其实吧,打字快是练出来的,就的有一次施天佑对我说他三岁时就玩电脑,他的爸爸妈妈让他连打字, 因为熟能生巧,日子一久自然就连成了。
在班上我最崇拜的人是——施天佑,因为他打字快。
我为了达到最佳的口感制作出了这份“我崇拜的人作文”。写作文是学生提高自己的文字表达能力的重要方法,写作就像在时间轴上留下的脚印记录下人生的轨迹。一篇优秀的作文背后都会经过反复修改。我相信这篇文章会对您的工作或学习有所帮助!
人类自古以来就有崇拜的倾向,崇拜的对象可能是英雄、神祗、名人或其他令人仰慕的人物。崇拜的力量无处不在,影响着我们的行为和思维模式,它既能激发我们的积极向上的一面,也可能导致盲目追随与不理性行为。本文将从学术、文化、社会等多个维度,详细探讨崇拜的现象与其带来的积极与消极影响。
一、学术崇拜
学术界是崇拜现象最突出的领域之一。在学术界,一些杰出的学者或研究人员往往会成为被广泛崇拜与追随的对象。这种崇拜往往源于其出色的成就或突出的贡献,像是发表了一部重要的科研成果、获得了学术界的最高奖项等。崇拜的学者不仅在学术成果上影响其他同行的研究方向,同时也传递了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学术界的崇拜有助于激发他人的研究热情,提高学术水平。
学术崇拜也可能带来消极的影响。一些学者在被过度崇拜后可能面临巨大的心理压力,甚至迷失自我。他们为了保持自己的“神圣”形象,可能不敢展示自己的研究中的困惑与挫折,抑或是不愿意接受质疑与批评,导致学术界的创新与发展受限。同时,学术崇拜也可能造成过度竞争与排他,使得一些不被崇拜的学者的声音被忽视,这对于学术界的多元与健康发展无法带来积极作用。
二、文化崇拜
崇拜也是文化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人们对于文化偶像的崇拜可以达到极高的程度,特别是才艺、演艺、体育等领域的名人。这种崇拜不仅体现在观众对偶像的喜爱和追捧,也表现在相应的商业消费和文化影响力上。
文化崇拜既能激发人们对于美的追求,也能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带来推动力。而且,名人偶像往往会成为更多人追随的榜样,鼓舞他们去追求自己的梦想与目标。崇拜的对象通常在自己的领域中具有出色的才华和突出的成就,他们的故事和经历可以给人们带来鼓励和启发。
文化崇拜也有其不利之处。一些偶像可能在追逐名利的过程中失去了原有的梦想与纯真,他们的言行和行为也许迥异于他们在大众视野中所塑造的形象,这就可能给追随者带来巨大的失望和困扰。崇拜也可能导致盲从和不理性的行为,使一些粉丝因追求偶像而忽视自己的理智和判断力,这对于个人的成长和人际关系的发展来说都是不利的。
三、社会崇拜
社会崇拜是指人们对权力、地位和金钱等物质因素的崇拜。在社会中,一些成功的商人、政治家或富人往往被广大群众视为典范或榜样,他们的财富和地位甚至可以影响其他人的价值观和行为。
社会崇拜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那些追求成功的人们往往借鉴这些成功者的经验,努力工作和学习,追求更好的生活。同时,对于成功者的崇拜也可以激发人们的进取心和努力精神,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摆脱困境。
社会崇拜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对于权力和金钱的过度追求可能导致社会的不公平和不平等,人们对追逐名利的狂热可能忽视了品德和道德的重要性,为了获取权利和财富而不惜一切代价。一些权力和财富的崇拜者也可能忽视了其他价值的追求,使得社会变得功利、冷漠和缺乏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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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拜作为一种人类情感和思维模式的表现,无论是在学术界、文化领域还是社会中,都有其积极和消极的影响。我们应该明智地对待崇拜,既要尊重他人的杰出成就,也要保持理性和批判的眼光。在追随和崇拜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坚守自己的原则和价值观,不盲从和盲目崇拜,以免迷失了自我。只有通过理性的思考和行为,我们才能真正受益于崇拜所带来的积极力量,达到自身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崇拜的人,这个人可能是英雄模范,可能是自己的.老师,也可能是从书刊上,电视媒体上,网络上了解的一些人……我所崇拜的人与我十分亲密,他,就是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高大魁梧,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个高挺的鼻子,一个能“听八方”的耳朵。他平时不怎么难为别人,老是显得大气,附近的邻居对我的爸爸也是很信任的。别看爸爸是个工人,但他不是只会干那些力气活,一些有技术含量的活也在他的能力范围之内,而且别人的满意度也是极高的。
有一次,一位客人来我们家做客,吃了整理午饭,又跟爸爸妈妈聊南谈北了好一会儿,才匆匆告辞。但过了一会儿,那位客人又回来了,原来是汽车坏了,他是来问最近的汽修站在哪。爸爸听了那位客人的话,不假思考地说:“我来修。”说着,他大步流星地走到那位客人的汽车旁,看了一会儿汽车的部件之后,说:“引擎的润滑油没了,导致轴歪了。”爸爸拿出工具箱,开始了紧张的修理。他手中不停地换着工具,汗珠也一滴一滴地滚落下来。他那专注的神情,我想即使鼓乐队到他身边吹奏,他也会全然不知。爸爸一会儿愁眉紧锁,一会儿笑脸满面,一会儿大汗淋漓……“好了!”跟着爸爸的一声欢呼,客人立刻启动汽车,嘿!还真不赖,汽车竟围着大楼绕了两圈。那位客人刚要掏钱,爸爸连忙阻止:“钱乃身外之物,再说我俩朋友一场,这次修车还进步了我的汽修技术呢!”
这就是我的乐于助人的爸爸,我崇拜他!
我们小区有一位年轻的哥哥,他总是穿着一件宽大的T恤衫,上面印着一只棕色的泰迪犬,而每天清晨,总能看见他提着一个黑色没封口的“垃圾袋”悄悄地放在草丛中,便离开了。看到这一幕,我总是在想现在的年轻人也太懒了,连垃圾都不愿丢,太不爱护环境了,可是,从那件事以后使我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那是周末的一天,我刚走到小区门口,一只狗的虚弱叫声吸引了我,我低头一看,发现那只狗的肚子大的惊人,一看就知道怀宝宝了,而且马上就要生了,可能是早产,不管狗妈妈再怎样努力,小狗只露出了头,如果身子再不出来小狗和狗妈妈就都有生命危险,我急的团团乱,突然那位哥哥冲了出来,立马把狗妈妈抱起来,二话没说,以冲刺的速度跑到了最近的宠物医院,自己掏腰包给狗妈妈生产。在手术室门口,我看他静静地坐着,双手大拇指一直再动,眉头紧锁,埋着头没神的看着地板,那件T恤也变得十分脏。
就在这时,医生走了出来,哥哥冲到了医生面前,紧张地问:“怎么样?”医生回答道:“手术非常成功,顺利取出了3只狗宝宝。”一缕和谐的阳光从窗户照了进来,照到了哥哥的脸上,哥哥脸上浮现出幸福的微笑,一切都那么的美好!
到了最后,哥哥拿着一个布满绒布的笼子将3只小狗和狗妈妈带回了家,一路上跟他的交谈我才知道,原来那个黑色塑料袋里装的是流浪猫狗的食物。看着那个黑色塑料袋我终于明白了:哥哥并不是因为懒,而是因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爱护这些在别人眼中可怜的小动物!
现在,每当我碰见这个哥哥,我都会向哥哥充满尊敬地说一声:“哥哥好!”
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人。有的人崇拜无论走到那里都自带光环的明星;有的人崇拜文笔精湛,能让你身临其境的作家;有的人崇拜自己的家人。而我,我崇拜那一名有一名的环卫工人。
他们不怕脏,不怕累,他们帮我们收拾随地乱扔的垃圾。他们默默的付出可能仅仅只能换来人们的鄙夷,而他们却什么都不做,只是默默地忍受,默默地付出,他们是让我最崇拜的人。
有一次,我看到一栏节目,里面的主人公便是他们。他们在夏天时,没天凌晨两三点便要出家门,开始他们辛勤的劳作。他们在那个时候便要开始扫大街,那么多的街道,他们要在早上七点三十到八点之前扫完,位的仅仅只是希望让上班的人们在早上能看到干净整洁的街道,让他们能精神爽朗的去上班,有个美好的开始,美好的一天。而他们却要扫一天的大街,只是因为人们的坏习惯。他们早上只有一个小时或一个半小时的时间休息,而他们中午也只有那么点时间来吃饭,来休息。然而到了晚上他们也要到九点多才能回家吃饭,睡觉,而他们这样年复一年。记得,有时候,一些电视节目也有许多的爱心广告。他们到了九点多的时候,才在公园或是大街上的长椅上,凭借着路灯那微弱的灯光来吃饭,吃完才回家。这也仅仅只是在夏天,那在冬天呢?
在冬天,当那刺骨的寒风像针扎似的吃到你的身上,你受得了吗?答案一定是受不了,但是他们却要在冬天忍受着那刺骨的寒风吹到他们瘦骨嶙峋的身体上,要知道,他们可都是一些年迈的老人。
在冬天,且不说其他时间就说凌晨。他们如果是在夏天的凌晨出门这对于我们来说也很简单,然而这是在冬天。在冬天那是相当于最冷的时间段,在那段时间里,他们做着我们做不到的事情。他们要忍受着那刺骨的寒风,那空旷无人的街道,他们要开始他们一天的工作。而到了晚上呢?也许那个时候,我们早已经钻进了那温暖的被窝了,也许我们早早的进入了天天的梦乡。而他们却仍然在大街上工作,扫一扫积雪,以防路人摔跤。他们那么辛苦,却任劳任怨。他们是我最崇拜的人。
世界上与那么多种职业,可他们却选择了那最脏最累的工作。为的是我们干净的环境。如果没有了他们,我们的城市将不会在干净,我们也不会生活在舒适的环境中,所以他们是伟大的。而我们,我们以后不能乱扔垃圾,一个人一份力,起码能让他们稍微轻松点,更是为了我们不在随意的践踏那些辛苦的环卫工人的劳动,因为他们是我们最需要尊敬的人,感恩的人。
他们默默的付出,辛勤的劳作,他们是我最崇拜的人。
报名那天,一进教室就看到讲台上坐着一名女老师。她正在跟旁边的同学愉快地交流着,让人感觉很亲和。她留着一头又干净又柔顺的小短发,身穿一件白色的裙子,一弯长长的柳叶眉下,会传送笑容的大眼睛,让人感觉很赏心悦目。我想,我大概会喜欢她的。
第二天,早上,我早早地来到了学校。一走进教室,就看到她笑容满面地与同学打招呼。等同学们都到齐了,她向我们介绍起了自己:“同学们,大家好!我是从实验班调过来的,现在来当你们的班主任兼科学老师,希望大家喜欢!”顿时教室里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在接下来那“润物细无声”的日子里,她像大姐姐那样告诫我们要养成良好的品德,明白为什么要努力读书的道理;她又像负责任的师傅那样,把学习的重点、难点、解题方法、解题技巧都认真、仔细地传授给我们。这样,我对老师由喜欢变成了欣赏!
期末考试快来临了,同学们都投入到紧张的复习迎考氛围中,作业量也大量增加了。这天,教室里一片安静,同学们都在抓紧地写作业。突然,有人轻轻拍了我一下,我吓了一跳,蹭地一下抬起头,发现班主任在我身前。她示意我跟她出去,我起身跟了出去。一路上,我都跟老师离得远远的,心里七上八下地想着:怎么办?怎么办?是不是会被挨骂了?难道题目错太多了?
不一会儿,到办公室了!老师开口说:“最近能听懂我讲课内容吗?”我犹豫了一会说:“有些地方不懂。”老师微微地朝我笑笑说:“听不懂没事,你可以随时来问老师,老师的大门是随时都会为你开着的!”我点点头。“回去好好做作业吧!期末努力点,争取得个好成绩吧!”老师的鼓励好像有魔力似的,让我感觉信心倍增。我对老师又从欣赏变成了崇拜!
很快,期末考试就考完了,休业式那天早上,我心惊胆战地来到教室.当老师宣布完成绩,我发现自己这次成绩竟然进步一大截。我心里十分感谢老师对我的严格!
啊!有这样的老师真好!
身穿迷彩服,胸前戴国旗,心系祖国,心系人民。你猜他是谁?对,他是我所崇敬的中国军人。
军训后,我彻底“改头换面”,从拖拖拉拉终于自律。是谁有这么强大的魔力竟然能把一向有坏习惯的我改变成我所真正希望成为的样子?
他是一名伟大的中国军人。军训期间他教会了我们坚持、团结,一人犯错,十人受罚。让我们的班级更加团结。
今年是建国七十周年,他在国庆节为我们的祖国母亲庆生。他不辜负中华儿女的期望,用铿锵有力、整齐划一的步伐在晨阳下的天安门广场上走过。他表情严肃、颜值爆表,从他坚定的眼神中看出他非常的刚强,他用行动证明了“我能保护祖国,他们会挺身而出,不顾生死地救灾救民,为了祖国,他们能宁愿牺牲自己。他们坚定不移地驻守边疆,保护祖国的疆土不受外国人侵略,即使环境再恶劣,也决不动摇他们保护祖国的决心。我相信,在他们的驻守下,外国人想侵略?门儿都没有。
谁知道中国军人背后的酸甜苦辣?他们服从命令,上级的一个词语就能把你弄得疲倦不堪,像丢了魂似的。但是,中国军人对他来说似乎都不算什么。在泥潭里做俯卧撑、格斗,可能你想想都可怕,但是对于中国军人还挺喜欢,因为他们知道,这样才能自己的个人本领提升。当你在快乐的玩游戏时,中国军人或许还背着车轮胎折返跑。当你还在呼呼大睡时,中国军人已把五星红旗迎着朝阳伴随昂扬的国歌升起。
中国军人血液里流淌着坚强、自律,服从天职,时刻等待祖国与人民的召唤。我崇敬他。
是谁?像明亮耀眼的灯塔,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是老师;是谁?像散落飘幻的蒲公英,让知识的花絮飘向四面八方,是老师;是谁?像默默奉献的蜡烛,燃烧了自己,却又照亮了他人,仍是老师!老师!老师!她似和蔼可亲的慈母,传授给我们知识,教会我们做人,培养我们自立自强的生活能力。老师,我崇拜您!感恩有您!
老师,您工作认真,我崇拜您!看着您在黑板上写下的一排排的文字,我无法想象出这背后付出了多少的努力和汗水,却明白这是您对我国教育事业无私的奉献精神!听着您在课堂上讲解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这是婉转悦耳的天籁之音,您总能把索然无味的课文讲解得有滋有味,引起同学们浓厚的求知兴趣。每当听到这知识的暗号声,便能知道有许多丰富的知识正在向我们疾驰而来,深深地烙在我们的脑海里,即使经过岁月的冲刷,也难以抹去!
老师,您沉稳专注,我崇拜您!您仿佛是明亮耀眼的灯塔,而我仿佛是那迷失方向的丑小鸭,每当我迷失方向之时,只要看见您那闪烁的光芒,总能使我找到回家的方向呢!我们常常会问一些千奇百怪的问题,老师却没有批评我们,而是帮助我们打败困难这个"顽固分子",一丝不苟地带我们找到正确的答案!你的谆谆教诲,似叮咚的泉水,似潺潺的溪水,似平静的湖水,也似浩瀚的大海,永久地铭记于我心!
老师,您善解人意,我崇拜您!曾有一次午读,我自个明明违反了课堂纪律,却又理直气壮地管教他人。您知道了,并没有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我,而是等到下课后,把我叫到办公室,与我分析我的错误,并教导我,要想让全班同学服气,首先要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听了您的批评,我这才真的地意识到了不对之处,同时,也明白了您的用意:保住了我在同学们面前的威信!老师,您的爱,朴实而又无华,您用您的双手"去除污渍",把我们培育成祖国未来的栋梁之才;老师,您的爱,无私而又严厉,但这严厉的背后也有那不易察觉的几丝温柔!
时光匆匆,秋雨吹散您那年轻的容颜;岁月无情,夏日晒弯您那结实的脊梁;冬风凛冽,吹乱您那乌黑的头发。但是您那"育人为本,立德树人"的奉献精神仍抖擞永久!光阴荏苒,世间万变,但不变的是那永恒的师生情;那珍贵的教育之恩;那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现报的"父母情"!
老师,我崇拜您!感恩有您!我永远不会忘记您,更不会忘记您陪我走过的路途!您,永是最美的神话--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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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有许多的认识人,但最认识的仍是我的爸爸了,我就说说我的爸爸吧!
我的爸爸又高又大,而且还很有趣。
有一次,我和爸爸下象棋,爸爸没下好,输了,我知道他很想赢,于是我说”爸爸,你想听听我的绝窍吗?“爸爸挠挠头说:”我可是‘象棋大王’啊!不会等闲听你的什么绝窍的,我们再比一局吧!“经由激烈的”战斗“,爸爸又输了,这时爸爸只好拱手把”象棋大王“的称号让给我了。爸爸还说:”没想到现在女儿棋艺这么厉害了,我‘轻敌’了。“我听过爸爸的夸奖后乐得一蹦三尺高。
还有一次,我和爸爸去登山,我们约好看谁先到山顶,爸爸允许了。于是,我就急忙朝山顶攀登,爸爸才爬到半山腰就喊累了,我在他的前面,一点还没感到累呢,爸爸在后面喊”女儿,别爬那么快,等等我呀!“我生怕爸爸超过了我,我没等爸爸,一口吻就爬上了山顶,这时满头大汗的我再回头看看,爸爸还在那慢慢地继承往上爬呢,我就在山顶上喊”爸爸你输了“!爸爸不一会儿也遇上来了,翘起大拇指直夸我跑得快。我告诉他这是我平时在学校晨跑的结果。爸爸喘着粗气说:”看来每天锻炼仍是有好处的,我以后也要象女儿看齐呢!“
这就是我的爸爸,喜欢和我比赛,是不是很有趣?
说起钓鱼超人王,那可是我爸爸莫属了!我爸爸中等个子,皮肤有点像炒焦了的锅巴饭。他喜欢穿休闲服。
我爸爸可喜欢钓鱼了,甚至喜欢到几百外的大海上去钓呢。记得有一次老天不作美,天空一直下着倾盆大雨,但是却挡不住我老爸去大海钓鱼的决心。他因为太过高兴了,竟然把多用途救生马甲忘了带。车子开到高速公路才想起来,爸爸想:车子开来开去分歧算,到沈家门再买一套得了!过了五、六个小时,爸爸坐上了大客船。“哇!大海多么宽广呀!真是海天一线,一望无际。“爸爸自言自语地说。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终于到了”爸爸又高兴地大声喊了起来。
吃了午饭后爸爸就立即去岛上钓鱼,他先把鱼饵放在鱼钩上,只听唰的一声就把鱼饵抛得老远。然后一动不动地坐在小椅子上盯牢鱼竿,不管风有多大,浪有多高,他仍是雷打不动。只见浮标动了一下,爸爸马上把鱼竿收了回来,一条大鱼就这样钓上来了。爸爸整整钓了三天三夜才回家,一进家门就自豪的说:“快来看看我的钓鱼成果吧!”
这就是我的老爸——钓鱼超人王,怎么样?厉害吧!
我熟悉的人有很多,有亲人,有老师,有朋友,可是你知道我想写的最熟悉的人是谁吗?我告诉你吧,就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小丽。她爱干净,长得漂亮,最有特点的是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
她有很多地方值得我学习,比如学习上。她上课时总是坐得端端正正的认真听老师讲课,对于老师提出的问题她总是积极动脑回答,老师布置的作业完成的最好的总是她,她真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我为自己有这样一位好朋友而感到骄傲。
她不只是学习努力,干任何事情她都向学习上一样认真。
在“六一”儿童节的前几天,老师让我和她一起表演一个舞蹈,她排练得非常认真,每一个动作都做得非常优美,老师总是表扬她,到了“六一”儿童节表演的那一天更是受到了大家的好评,你们说她是不是很棒呢?
好了,不夸她了,再夸她会不好意思的。我熟悉的好朋友,我永远的好伙伴-小丽。
我最熟悉的人是我的同学王千航,他也是我最好的朋友。王千航上四年级,今年十岁。他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他的牙齿不齐,经常带着牙套。他常穿牛仔裤。他很喜欢帮助别人,很正直,唯一的一个弱点就是考试成绩不好。
王千航热心,乐于助人。有一次,我的一枝笔找不到了,我一对他说,他就立刻帮我找了起来,我们仔细地找遍了教室的每一个地方,终于找到了。我们班许多同学有困难,他都热情帮忙。
王千航还非常正直。有一次,我被别人欺负了,他就立即到我身边说:“他为什么打你?”问了又劝我:“不要着急,咱让老师来评理。”他又立刻叫来老师。
有一次月考,王千航考得不好,在倒数十名之内。所以他常常被老师批评,叫来补课,每次上音乐、体育、美术课,他都被老师叫到办公室写作业。他在慢慢进步。
这周我们班的作文标题问题是:我最认识的人。一看到这个标题问题,我的脑袋里就不由自主地跳出一个认识的面收留,那就是——我的妈妈。
我的学习离不开妈妈辅导,我的糊口更离不开妈妈的照顾,在我们家里,时时处处都能看到妈妈忙碌的身影。
我的妈妈个子不高,但是有一头黝黑漂亮的长发。别人都说妈妈很温柔,可在对待我的学习上,妈妈可不是一个温柔的妈妈!她有着一双特别“厉害”的眼睛和耳朵!她有一双“千里眼”,每当我学习上偷懒的时候,她的眼睛一下就发觉了,那严肃的眼神盯到我身上,让我赶快打消偷懒的动机!妈妈还有一对“顺风耳”,假如我在写功课时发出不该有的声响,一定会被她听到!记得有一次我写完了一道题,刚开始自得地小声哼起歌,结果妈妈那严肃的眼神就扫了过来,我吓得一哆嗦,赶快乖乖地写功课。看见妈妈似乎不再追究,我心里暗暗松了一口吻。可当我写完功课后,妈妈却和我长长地谈了一席话,让我惭愧地低下了头,暗暗下决心以后再也不会这样!
这样一个严肃的妈妈在糊口中却真的很慈爱,每一个细微的地方都能感触感染到她对我的关爱。记得那次,我在深夜的时候忽然发高烧,固然外面风雨大作,电闪雷鸣,但是妈妈和爸爸急的赶快把我往病院送。一路上,妈妈只顾把伞遮在我身上,自己却湿透了。在病院里妈妈喂水喂药,细心地照顾我。等到我的病好了,妈妈的眼圈却青了,显得苍老几分,但在我眼中,妈妈却更加年青了!
这就是我的妈妈,我最认识的人,也是我最爱的人!
我最认识的人她就是我的妈妈。八年来她一直陪伴在我身边,用她的行为指导着我、感染着我。
妈妈对我的学习要求长短常严格的。记得我刚上一年级不久学写生字,我在生字本上写了一行自以为非常漂亮的字自得洋洋地给妈妈看。妈妈看了哈哈大笑,说:“你写的字真是太像一条毛毛虫在本子上爬了。”我听完后拿回本子仔细看了一遍,我写的字是歪七扭八、龙飞凤舞的样子。妈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要想写好一手漂亮的好字,坐的姿势一定要端正,握笔的方法要准确。说着妈妈拿起笔来给我做了示范动作。看着妈妈当真的样子我也拿起笔来随着学了起来,不一会儿我们都学出了一行漂亮的好字。我看看妈妈,妈妈看看我,我们都笑了。
妈妈对我的学习要求很严格,对自己的工作就更加严格。记得去年妈妈学校接受现代化检查工作,妈妈负责财产的统计工作,妈妈晚上在家算算了又算、记了又记,终于把所有的数据都统计出来了,脸上才露出了满意的笑脸。
我要向妈妈那样,从小做起,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当真负责的立场,长大以后才能有所做为。
我最认识的人那当然就是我妈妈了。由于我和她在一起糊口。她是个急脾气,长得也不错,个子高高的,腿也长长的,留着一头短发。
下面我要讲一个她学用汤料做鸡蛋汤的事。
她先前是不会用汤料做鸡蛋汤的。但是今年我和她住了,她就变成了我的“厨师”。有一次她刚做好午饭,我看没汤,便说:“妈妈,你试着用汤料做一锅鸡蛋汤吧!”她马上做了起来。但是由于没有做过,所以做了一锅“糊糊”。这之后,她就开始学习用汤料做鸡蛋汤,经由学习,她知道要在水没开的时候把汤料倒到锅里头就不会做成“糊糊”了。她学好了以后,天天都要给我做厚味的汤了。
她是一个善于学习,做事不做好不罢休的人。她真是值得我去学习。
我最认识的人,她就是小艺。
她的头发短短的、黑黑的.,还有一双明亮的眼睛,非常可爱。
她有一个特点,就是助人为乐,就似乎有一次上体育课的时候,我们训练跑步,我跑着跑着,不小心摔倒了,这时,助人为乐的小艺看到我摔倒了,马上告诉潘老师,潘老师叫了伍梓艺去帮我擦药。我们正向医务室走去。忽然,伍梓艺说:“黄绮蔓,来,让我来背你。”我有点不好意思地说:“不用了,要你帮我擦药我已经很不好意思了,现在还要你来背我,这可不行。”“不要紧的,来吧!”伍梓艺带着甜美的笑脸对我说。然后,她就把我背到医务室里去擦药了。
到了医务室后,他马上拿起棉棒、消毒水和红药水,就开始帮我擦药了。她一边帮我擦药,一边问我:“疼吗?”“一点也不疼。”我回答。擦完药后,她又把我背回了教室,我对伍梓艺说:“谢谢你,伍梓艺。”“不用谢了,大家都不是朋友吗?不用对我客气了。”丁零零!上课了,我们各自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当真的上课。
伍梓艺真是我的一个助人为乐的朋友呀!
在这个美丽而又快乐的世界里,在这个麻烦而又善变的生活中,有许多我认识的人,但我最熟悉的人应该属我最好的朋友——陈静!
据我所知,陈静是一个文静的小姑娘,但是下面这件事,又让我琢磨不透······
“叮铃铃,叮铃铃。”清脆悦耳的铃声伴着老师的讲课声响起,片刻过后,下课了,都学们都欢呼起来。有的人在跳绳,有的人在聊天,有的人在打乒乓球·······在这个仿佛就要炸开锅的喧闹教室里,只有一个人是安静的,她在认真的看书。几个好朋友都在玩,可是只缺他一个。我悄悄的走到她的身旁,轻轻的碰了她一下,他没有反应,之后,我又碰了他一下,并轻轻的说了一声:“喂,陈静。”他人没哟一丝动静。我记得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如何是好。只见他那长长的手指嵌着她那晶莹剔透的指甲,只在书上那一行行黑色的打字上。
只见陈静一而再再而三的没有一丝动静下,我灵机一动,想出来一个办法:我在陈静的耳旁大声的喊:“老师来了!”陈静吓了一跳,连忙做好,我在一旁哈哈大笑,陈静这是才明白原来是我在恶搞。我本想和他说要他来和我们一起玩的是,可是还没开口,陈静就狠狠的把我推开,并吼道:“干什么呀,没看到我真在看书吗,你是存心想打扰我是吗?”我听了陈静的话,目瞪口呆,没想到一向文静的他竟做出如此举动,真让人不可思议!
哎,见到陈静发这么大的火,我便没再去打扰他了!
要问我最认识的人是谁?当然是我的妈妈喽!
她白白的皮肤,齐耳短发下一对金耳钉,显得精明干练;老是穿戴一双高跟鞋显得高挺活力充沛。
妈妈特别喜欢唱歌。只要闲着没事时,用手机插上耳机听着歌,还会不时地随着音乐唱上两句。还记得暑假里的一个晚上,妈妈收拾好厨房,没等围裙解下,就已歌性大发,三步并两步打开了电视机KTV程序,进入了“就唱”状态。一手拿麦,一手舞着动作,全情投入,跟随画面蜜意款款,时而节奏缓慢,似蜻蜓款款飞过湖面;时而铿锵有力,如夏日的及雨刷刷而下;时而如高山云雾,似有似无……一曲刚完又来一曲。从八点一下子唱到了十点半。嘻嘻!不是怕扰民才不会停下。看她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真不愧有“麦霸”的称号。
她不仅是名副实在的歌唱家,而且厨艺上十分高超。天天早上都会变着花腔为我们一家做色香味俱全的美食。即使工作再忙,家里一样被收拾得干干净净,井井有条。
我的妈妈是不是很棒呢?
文章来源:http://m.swy7.com/a/51975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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