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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应急预案(分享十二篇)

 全面、系统地调查自然灾害,确定灾害趋势和规律。应急预案不仅能救人性命还能减小财产损失,定期评估和更新应急预案是否会增加组织的准备能力?请看下面编辑为您收集的“食品应急预案”相关的完整内容,请记得将这篇文章收藏下来以便日后查看!

食品应急预案【篇1】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和“两节”期间的消费较多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把好食品生产加工和餐饮环节关口,实行追踪溯源,跟踪监视,全程监管。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保健食品,非药品冒充药品和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为消费者提供标准有序、质量可靠的食品药品市场环境,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通过“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平安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排查和解决我镇食品药品平安各环节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隐患;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标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各监管环节的责任,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平安用药有效。

(一)重点品种:肉及肉制品、奶及奶制品、米面及其制品、蔬菜、豆芽及豆制品、乳制品、水产品、酱油、醋、水果、植物油、酒糖果及其它休闲(方便)食品、各类散装食品等。

(二)重点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小商店、流动摊贩和餐饮环节为重点,对全镇范围内涉及食品、药品的'经营活动进展有效整治。

(三)重点环节:

1、要配合相关部门整治食品加工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照食品加工行为。对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未配备相应检测设备、产品质量难以保证的生产企业依法撤消生产许可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视检查,发现质量平安问题立即责令停产整顿。要坚决打击生产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滥用和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对儿童食品、熟肉制品、等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发现平安隐患,立即上报镇食安所,由镇食安所联合县职能部门进展综合执法,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配合相关部门整治食品消费环节,大力推进餐饮效劳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落实。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巡回监视检查,以承办宴席的饭店和集中用餐地为重点对象,检查原料采购储存、加工过程、餐具清洗消毒、违禁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安康体检、餐厨废弃物处置以及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同时要针对节日期间家庭订餐活动日益增多的现象,加大对餐馆的节日期间巡查力度,排查食品安全中存在的隐患,坚决杜绝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3、加强畜禽屠宰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要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违法行为,加强肉类流通和加工、使用的监管,严禁私宰肉、注水肉、病害肉进入市场、肉制品加工企业和餐饮单位,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各村居,对辖区内的小作坊、商店、小餐饮进展排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镇食安办。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从x年12月30日开始,至xx年2月22日完毕,分两个阶段进展。

第一阶段:集中整治阶段(x年12月30日至xx年1月15日)。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食品药品平安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并做出周密安排部署。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和落实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和责任。在辖区内全面组织开展地毯式拉网检查,做到不留“盲区”和“死角”,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视检查和整治。在集中专项整治中查出实效、查出声势。

第二阶段:总结验收阶段(xx年1月14日至xx年2月22日)。我镇将对各村居、镇属企事业单位集中专项整治行开工作进展总结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项督查。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平安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平安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平安集中专项整治的工作。同时我镇成立了“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范利兵为组长,副镇长雷艳为副组长,成员有杨强、杨勇、杨安平。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我镇“两节”期间食品市场的检查力度,坚决打击各类生产、经营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滥用和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努力净化食品市场,确保广阔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两节”。

(三)加强舆论监视,营造良好气氛。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消费,增强消费信心;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平安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加强信息报送,实现信息共享。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平安事故信息报告工作,明确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分管领导和详细责任人,确保联络渠道畅通,实行“两节”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对于漏报、瞒报、无故迟报的,要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食品应急预案【篇2】

为更好地保护广大师生身体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学校行,开展,维护学校稳定,防止传染病在学校传播、爆发和流一旦出现疫情能迅速、有序、高校控制疫情、处理疫情,及时报告。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依据“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在校长的统一领导协调下,科学防治,依法管理,责任明确,任务到人,快速反响,高效处理,一旦学校出现传染病发生和流行,迅速控制疫情,做好处理工作,有效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成立学校传染病流行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协调各部门关系,统一领导,统一部署,迅速控制事件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措施上报市同意后迅速组织实施,并指导检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对事件迅速做出处理,根据疫情情况决定对学校进行停课、局部封锁、病人隔离等措施。

三、预防

学校大搞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好春季、秋季灭蚊和“灭四害”活动,清理整顿校园卫生环境,不留卫生死角。坚持室内通风换气制,教室每天坚持开窗通风,在传染病高发季节用紫外“84线和消毒液”对教室地面,空气进行消毒。医务室结合传染病流行的季节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防疫、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促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病意识,并催促师生加强体育锻炼,不断增强体质,增强防病抗病的能力,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四、应急处置

接诊的医务人员一旦发现法定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所在地的医院报告,核实诊断。一旦确诊,于第一时间向卫生防疫站迅速报告疫情,及时收集疫情动态和传播范围,根据疫情流行趋势,人、时、地三间分布,做到汇总、分析,并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需要隔离的病人和接触者,提出隔离措施并负责实施。同时报告学校领导,以便以最快的速度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采取最有利的措施,控制疾病的传播。

五、其他措施

一旦发现有传染病的发生,要让同学少去公共场所,学校减少或停止任何大型活动。但凡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

食品应急预案【篇3】

交城县下关街居民安置小区

3#、4#住宅楼

食 品 安 全 应 急 预 案

山西金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1、总则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交城县下关街居民安置小区3#、4#住宅楼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交城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工地范围内发生的并达到应急响应条件的食品卫生安全应急工作。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负责,明确职责;依法规范,科学应对。 2、领导机构与职责 机构设置:

1)项目部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爱英 副组长:李宏、李宝福

组 员:申军伟、岳振强、李彩玲、彭晓宇、卢兴旺

2)医疗救护组: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机构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领导工地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工地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工地正常施工秩序。 宣读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办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指导各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实施应急处理预案。

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工地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3、日常工作开展: 遵循制度

根据交城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要求本工地管理人员和工人认真落实,坚决执行。 强化督查

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工地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项目部。 落实职责

项目经理为工地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考核实行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加强教育

加强对广大作业人员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添置设备

工地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4、事故应急处理 报告制度

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打电话向项目部监督小组报告,再由监督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工地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救援措施

一旦发生较严重工地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项目经理负责救援指挥。项目经理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工地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医疗求援

工地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病源保护

工地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人员调度

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求助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信息公开

保障工人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5、保障措施 组织机构保障

工地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人力资源保障

项目部应配齐专兼职医护人员。医护人员要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财力和物资保障

项目部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培训 应急预案确立后,按计划对应急队伍进行有效的培训,对新加入的人员应及时培训。从而掌握应急知识、具备完成其应急反应任务的技能,了解和掌握卫生食品知识。 演练

应急预案确立后,为检验应急预案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响应过程的符合性,提高事故应急反应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应适时开展演练。演练应制定方案,及时做好演练记录,并对演练进行评估,写出演练总结。 7、奖惩

在食品卫生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由领导小组提出申请,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山西金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食品应急预案【篇4】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食品中毒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学校突发事件“沉着应付、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总体要求。在认真做好学校食品进货、加工、消毒、留样等工作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防止食物引起的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食品中毒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校医

食品中毒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食堂食品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进行考核。统一指挥食品中毒事件处理工作,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求援,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食品中毒的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到位。

2、进一步加强食堂卫生管理。严把索证关、验收关、消毒关。加强索证管理,凡供应食品,必须索证,加强环节管理,注重提高环节管理质量;加强餐具管理,严格清洗消毒程序。

3、对食堂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教育。重点进行食品卫生法制教育培训,提高食堂工作人员卫生意识和法制意识,做到持证上岗。

4、重视食堂的环境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并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发现有不适合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5、控制细菌的污染,按照食品分类低温贮藏的卫生要求贮藏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四、食品中毒的应急处理:

对食物中毒人员,症状属轻微的,应及时就地联系医院医生对发病人员进行应急的对症救治,做好病症记录并完好保存病人的吐泻物。中毒严重者,应及时送至就近的'医院,并携带详细的病案记录,学校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的时间送至医院救治,必要时传呼120将患者紧急送医院救治。

五、协调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中毒事件发生后,学校主动、及时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人数、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出现的症状,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对病人的呕吐物及可疑食品进行取样,送上级疫检部门检验。

六、食品中毒事件的总结报告: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应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后果,自觉查找工作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强化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食品应急预案【篇5】

食品卫生安全是社会发展与人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由于食品生产、流通、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涉及的问题繁多,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一份完备可行的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势在必行。

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指专门针对食品领域内可能出现的事故,制定的一套应急措施和处理流程。预案的制定旨在及时、有效地对突发事件采取应对措施,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预案首先需要明确预案的目标及适用范围。预案的目标是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调动各方力量、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预案适用范围涵盖食品生产、流通、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以及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机构、医疗机构等多个相关部门。

其次,预案需要明确各个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责任。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需要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包括加强对食品企业的监管、检查和抽查,确保企业按照法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同时,相关执法部门需要迅速响应,并且根据情况展开调查、取证,对涉事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医疗机构需要及时提供救治措施,保护受伤者的生命安全。

预案还需要明确应急响应机制和协调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预案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召开应急工作会议,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平息公众恐慌心理,提供足够的应急知识和指导。各部门之间要建立紧密的联络机制,互相协作,形成合力。

接下来,预案需要具备完善的溯源和追责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预案规定应立即启动溯源机制,迅速找出问题源头,遏制风险扩大。同时,针对涉事企业和责任人,依法追责,形成威慑效应,减少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此外,对于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也至关重要。预案应明确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减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同时,预案还应规定企业自查自纠制度,督促企业自行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和质量监管,减少事故隐患。

总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完整系统的预案,及时处置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地保护公众利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才能够消除人民的后顾之忧,切实提高食品行业的质量水平,推动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食品应急预案【篇6】

为了落实尧都区教育局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精神,把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将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加大对幼儿园食堂的监管力度,确保幼儿园全体师生就餐安全,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幼儿园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立组织机构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建立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尧都区疾病防控中心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时佩戴健康证。

2、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发现未持证,追究本制度执行人及责任人。

(二)幼儿园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的食堂卫生清扫工作,坚持环境卫生清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二到三次)

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

5、按标准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

(三)幼儿园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食品所用原料。

2、肉、禽类食品专用清洗池清洗,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3、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程序:

(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后,用专用切菜板、专用菜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装用容器备用。

(2)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4、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持有健康证上岗。

5、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四)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人员应该经常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识,并对本幼儿园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培训和教育。

2、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行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幼儿园不得储存亚硝酸盐。

2、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食品使用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3、调料罐必须有用量标示,标明罐内调料品名、购入调料。

(六)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在指定清洗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放于消毒消毒柜内消毒。

食品应急预案【篇7】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镇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四川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四川省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最大限度阻断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仓储运输、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或外地通报核酸检测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流入我镇等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应急情景时,立即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处置程序,落实传染源管控、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等防控措施。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适时更新。

二、应急处置架构

本预案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由镇级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有序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对处置措施

根据冷链食品疫情发现的不同情形,分双流镇内发现、双流镇外通报两类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突发情况一:

本地冷链物流环节核酸检测发现阳性产品。

1.启动响应。相关检测机构在我双流镇辖区内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检测出阳性产品后,立即将情况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和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由区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并将处置情况逐级报送上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响应措施

(1)卫生院对密切接触阳性产品的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各单位按照区应急指挥部要求,开展产品布控、人员管控、溯源排查等。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协调督促涉及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运输车辆所在企业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配合工作。

(4)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督促指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产经营场所内外交通管制和人员管控,避免无关人员出入。

(5)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对涉及冷链食品开展溯源排查,检查核实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质,通过“川冷链”系统检索或现场检查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等情况,查询涉疫食品进销以及入境报关等情况,掌握同批次涉疫食品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对涉疫食品进行下架、封存处理。同时,将溯源情况报告上级市场监管部门。

(6)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协同开展涉及运输车辆、人员等调查工作,查明轨迹路线。

(7)卫生院配合相关检测机构对生产经营场所内其他食品、从业人员、经营环境、运输车辆采集样本进行核酸检测。如未发生病毒“物传人”感染情形,卫生院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督促涉及的生产经营者对外环境、交通工具、融冰与污水进行终末消毒,组织专业力量对同批次食品及贮存冻库进行彻底消毒,做好所涉食品无害化处理。如已发生病毒“物传人”感染情形,卫生院按照规定程序,迅速组织开展涉及人员排查、流调等综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8)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开展现场处理、溯源倒查、接触者隔离观察、医疗救治等过程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移交查处,严厉打击。

(二)突发情况二:

根据外地通报信息,本地流入部分批次阳性冷链食品。

1.启动响应。双流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收到外地涉疫食品流入本地的信息通报后,立即将情况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和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由区应急指挥部组织疾控、物流、食品安全专家研判决定启动应急响应,部署安排相关部门(单位)前往涉及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开展产品布控、人员管控、溯源排查等工作。

2.响应措施

(1)卫生院会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配合上级部门按照程序组织检测机构对涉及食品、从业人员、环境采集样品开展核酸检测。

(2)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依据“川冷链”系统检索或现场检查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等情况,了解涉疫食品进销以及入境报关等情况,掌握同批次涉疫食品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对涉及冷链食品去向溯源排查,将涉疫食品名称、批号、数量、销售日期、销售者及联系方式等通报上下游相关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封存、下架、召回处理,并视核酸检测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协同开展涉及运输车辆、人员等调查工作,查明轨迹路线。

(4)根据核酸检测报告结果,开展后续处理工作。如检测报告呈阴性,终止应急响应;如检测报告呈阳性,按照突发情况一的相关规定开展应急处置。

四、应急响应终止

疫点或疫情处置区内上述措施均已落实,阳性物品完成处置,病例已隔离治疗,污染场所经终末消毒,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根据上级应急指挥部指示,终止应急响应。

五、信息报送与发布

镇级各单位及时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冷链食品应急处置进展和相关材料。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应及时向区物防专班和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冷链食品应急处置进展和相关材料。各部门要遵守工作纪律,在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视情向社会发布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加强舆情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健康素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食品应急预案【篇8】

食品安全卫生应急预案演练

一、目的

及时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时(2小时内)向建管处相关部门报告。

三、处置

1.由相关人员将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报告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处理。

2.立即派专人到事发地保护好现场、疏散群众、维持好秩序并设立临时警示标志。

3.根据伤亡情况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请求他们立即出示现场共同处理。 4.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将伤员输送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并根据伤情请求上级医疗机构共同救助,同时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5.妥善安置好伤员和遇难同志的亲属,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6.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食品卫生安全。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调查工作。

四、要求

1.必须服从站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

2.事发地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

3.凡因工作不到位,不履职尽责,不服从安排和指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和经济制裁。

五、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和站应急处理分队

1.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张 钧

副组长:石玉伟 徐 勇

成 员:朱光璞 常智祥 王先明 何学平 肖文波

郑素涛 白利刚 吴 刚

2.医疗救护应急小组:

组 长:乔晓亮

队 员:张红梅 王 波 王翠翠

3.防疫应急小组:

长:杨洪伟 副组长:王 娜

员:焦 雅 高晋芬 张丽贞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乔晓亮

副组长:张红梅

成 员:王 波 王翠翠 杨洪伟

新荣南收费站食品安全卫生应急预案

演练评价内容

为了防止食品中有害因素对职工健康的危害,要加强安全培训,并系统地收集、分析食品采购、保存的重要性,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管理。对高风险食品原料、配料和食品添加剂开展主动的动态性监测,并结合本站实际,来应对食品安全隐患的发生。

新荣南收费站 二0一三年一月十日

食品应急预案【篇9】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篇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1

一、目的

为确保我园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必须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加强对食品生产、护送饭菜各环节的管理,杜绝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现将有关安全应急工作预案如下:

二、成立安全应急情况工作小组

三、安全措施

1、为保证全园师生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伙食团严格执行园内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即《食品卫生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奖惩制度》等。

2、工作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合格证上岗,每天上班前要清理个人卫生,操作和分饭时要戴口罩和手套,并且穿戴洁白色衣帽。

3、严格把好采购、保管、操作三个关口,采购的`食物要新鲜,肉类要到经畜牧局检疫的定点摊位购买;保管要符合要求,各种食品要分类存放,生熟食品要分开冷藏,坚决不进"三无"产品。

4、把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卫生管理责任目标,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管理工作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头等大事长期抓好、抓落实。

5、每餐的食物烹调后要保留样品,48小时后才能取消,以备检查,每餐的食物要先试尝后没有什么异样方能提供给学生,而且每餐的留样要有记载。

6、操作间做到每日清扫,每周大清扫,保证墙壁、地面清洁无污垢;餐具每日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煮沸15分钟以上,再放入消毒柜),存放柜要保持清洁。

7、随时提高警觉,注意每个环节把好关,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出入工作地,定时地对工作人员进行政治学习和素质培养。

四、具体处理办法

1、一旦发现有什么异常情况,一边向卫生监督部门和园领导反应,同时马上与医院和有关部门联系或打120急救中心。

2、充分作好调查、登记事情的经过原因,尽快配合有关部门找出隐患的根源,尽快地核实情况,要查个水清落实。

3、即时与父母、家属联系,主动配合父母及有关单位,争取早日查出事故原因,要把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2

学校卫生和饮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而保障学校的卫生和饮食安全则是其中的基础。作为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组

组长:校长(杨丽华)

副组长:、赵修忠

成员:政教主任班主任德育教师

二、工作职责

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处理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故。把食堂食品卫生工作当作学校工作的主要工作之一抓好落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明确职责,保障师生健康;及时逐级上报信息,检查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认真搞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保持整洁、幽静、良好的校园环境,建立卫生扫除制度。

2、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3、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健康状况档案。

4、教育学生不随便吃零食,培养学生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5、食堂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食堂工作人员要经过培训,每年体检一次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6、食堂食物专人管理,专库存放,建标立卡。严把食物采购关,认真落实伙食管理程序,填写伙食流程表,坚持饭菜留样。食堂禁止出售变质食品、四季豆、野生菌和凉拌菜。加强对饮用水的管理,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7、保持食堂卫生。食堂用的各种炊具、用具、桌、柜、地面等要时时清扫,做到干净整洁,无蝇蚊、蟑螂等。学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四、食物中毒应急反应

1、认真落实“三查”制度,德育教师或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

2、建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校长任组长。

3、及时报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并报教育局备案。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4、救援措施。一旦发生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应当机立断,以人为本采取果断措施,安排教职工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同时要摸清情况,如果是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5、医疗救援。学校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 120”医疗抢救电话。要想尽一切办法及时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并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情况。

6、联系家长。学校发生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要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尽力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7、病源保护。学校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物样品,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取证、采样。

8、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组组长统一调度,应急人员要听从指挥,确保到位,落实职责。

9、保障广大师生及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并根据情况定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不谎报,对一些谣传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10、协调各方力量做好学校稳定工作,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五、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要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在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3

一、目标任务

从建立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入手,以量化分级管理为监督手段,以构建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网络、形成规范化有序及时高效的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和快速反应机制入手,以完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络为要求,大力普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不良影响,控制食物中毒事故扩散。

二、工作机构

成立以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园饮食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相应的办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并将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园领导班子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布置,分管领导、卫生保健医生及食堂专职管理人员每天验收、督查。严格食品药品准入制度,着重对食品采购、存放、加工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指导,并建立检查、处理情况登记。

三、紧急处理

1、园内一旦发生中毒事故,做到在第一时间报告。同时立即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救治,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食物中毒事故得到控制后,园里必须将该事件的和最终处理结果、整改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应急处理工作流程如下:

(一)、事故发生

(1)、救治患者---关注病情(掌握反馈情况、随时报告)

(2)、立即报告

(3)、控制现场(配合调查、争取支持)

(二)、善后处理

(三)、落实整改

四、预防控制措施

1、禁止采购、使用下列食品:

①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等食品;

②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③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食品;

④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⑤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的食品;

⑥未烧熟烧透的食品;

⑦可能含有残留农药的果品、蔬菜等;

⑧“三无”食品。

2、若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保留好现场,积极配合调查,且立即送中毒人员入院救治。

3、强化管理:

①严把购进关,每天索证;

②食品要烧熟、烧透;

③规范操作,生熟分开;

④妥善保存原料、成品,免受污染;

⑤剩余饭菜及时处理;

⑥餐桌、地面每天打扫、清洗,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五、保障措施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按照市卫生防疫部门及局安全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管理,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预防食物中毒。

2、园里在资金、人员等方面,优先保证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的实施,制定层级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和有关工作制度,做到“专人负责管理、管理措施得力”。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4

一、总则

(一)工作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本预案规定,制定本地区工商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自的职责。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生,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流通环节发生的(含可能发生的)危害人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本应急预案适用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

2.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或者全县性重大活动期间出现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20人以上的。

3.事故处理涉及县政府多个职能部门,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5.事故性质恶劣,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应急处理指挥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县局应当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及职责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局根据需要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股称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在县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国家、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制定应急处理措施。

(2)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与指导意见。

(3)组织和协调全县工商系统及时、稳妥地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

(4)负责报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2、成员单位职责

公平交易股、办公室(信息办)、市场股、企个股、法制股、监察室为县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职责是:

(1)公平交易股(消保)

制定预防和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指导督促各分局、工商所重大食品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组织查处大要案件,协调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各地查处在重大食品安全期间囤积紧促生产、生活物资,牟取非法收入,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

(2)办公室

将各部门提供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材料,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机关,并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3)市场股

负责组织、指导(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4)企业个私股

负责组织、指导(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企业有关商标违法问题的依法查处工作及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食品违法广告依法责令停止发布和查处的主体资格进行核查,并对其违反企业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5)法制股

负责做好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或者社会广泛关注的行政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参与指导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协调工作。

(6)监察室

负责按照有关程序和权限,指导(分局)各所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调查处理有关责任单位和人民的责任。

三、县局应响应措施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后,事故发生县局应立即向县政府和市局报告,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局的指挥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指挥调度,实施应急保障。向有关部门、毗邻或者说可能涉及县局通报情况。

(二)事故发生在分局、各工商所的应立即向乡(镇)政府和县局报告,在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局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指挥调度,实施应急保障。有关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县局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落实以及给予有关方面的支持。

(三)先期处置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启动应急预案前,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先期妥善处置,控制事态。

(四)应急等级的转换

进入各级应急响应状态后,应急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汇总和分析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五)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或者说隐患消除后,应急办公室进行分析论证,现场监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告应急指挥部,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终结。

应急办公室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四、报告、监测与预警

(一)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采取电话、传真、行为、网络等多种方式同时报告当地政府、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保准确、及时,万无一失。并视情况向事故可能波及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报。

(二)报告单位和时限

1、对本县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地工商所应于2小时内立即报告乡(镇)政府和县工商局。

2、事故发生县工商局应于2小时内向市局和县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阶段报告

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包括事故原因、发展、变化、处置进程、处置进程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处置建议等。

(3)处理报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

4、信息监测

总局、省级及市、县(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络体系。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密切监测已经确认的有毒有害或者质量严重不合格的某种食品是否还在流通环节进行销售。

(1)市场巡查、市场清查、专项执法检查、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等,以及对有问题食品下架、召回、退市、销毁等;

(2)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消费者申诉举报;

(3)有关新闻媒体。

(4)相关部门通报。

5、消息预警

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期间,对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或隐患、可能涉及的范围、危害程度等情况做出分析预测,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发布预警信息。

五、后期处置

1、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严格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

分局、各工商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责任,对本地区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谎报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

对未按照市局及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要求、不积极配合,推诿、扯皮,严重损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3)严格追究工作不力人员的责任

对因监管不办、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市场程序混乱或者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工作奖励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工作突出,做出贡献的,依据有关政策,及时给予表彰或者其他奖励。

3、善后总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故发生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分析应急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形成善后总结,逐级上报。总结内容包括应急基本情况、组织体系建设、应急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4、制度完善

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认真分析原因,查找人工漏洞,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完善相应应急制度,提高应对同类事故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通过制度和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食品应急预案【篇10】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本区食品安全应急机制,提高综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预防、减少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与危害,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等。

1.3 事故分级

本预案所称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区域特点,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本区Ⅳ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Ⅰ级事故在国务院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Ⅱ级、Ⅲ级事故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Ⅳ级事故在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规范高效开展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

(2)统一领导、联合处置。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食药安办)统一指挥,整合行政执法力量、信息技术等资源,集中高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协同应对,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调查处置等工作。

(4)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加强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宣传,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和支持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实现事先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

本区突发应急管理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区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区应急办负责。

2.2 应急启动机制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区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需按《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需按《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处置;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需按《金山区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处置,由区市场监管局报请区食药安办向区政府提出启动相应响应的建议,经区政府批准后,成立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未达到Ⅳ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区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及日常工作程序组织开展处置工作。

2.2.1 指挥部

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领导或由其指定区食药安办负责同志担任,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包括区食药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农委、金山检验检疫局、区经委、区新闻办、区教育局、公安金山分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发改委、区城管执法局、区科委、各街镇(金山工业区)以及相关行业协会。当事故涉及国外、港澳台时,增加区外事办、区港澳办、区台办等部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食药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内)。

2.2.2 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协助区政府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2.2.3 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工作。

2.2.4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由区食药安办和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主任由总指挥指定区食药安办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区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街镇(金山工业区)以及各有关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向区政府、区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为新闻机构提供经过区领导审核后的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负责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联系并报告信息;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会商、发文、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2.2.5 工作组设置

根据事故处置需要,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1)事故调查组

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区农委、金山检验检疫局、区卫生计生委、公安金山分局等相关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尽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金山分局负责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嫌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的,由区监察局负责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2)危害控制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牵头,会同区农委、区市场监管局、金山检验检疫局等相关部门责令召回、下架,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惩处违法当事人。

(3)医疗救治组

由区卫生计生委负责,结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情况,制定救治方案,对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4)检测评估组

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提出检测方案和要求,组织实施相关检测,综合分析各方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

(5)维护稳定组

由公安金山分局牵头,加强治安管理,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和事故发生地街镇(金山工业区),共同处置由事故引发的各类不稳定因素。

(6)新闻宣传组

由区新闻办牵头,会同区食药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农委、金山检验检疫局、区卫生计生委、公安金山分局等部门,组织事故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并配合指挥部办公室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7)专家咨询组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组,主要由食品安全、疫病防治、检验检疫、质量监督、环境保护、安全管理、风险评估、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并与其他相关的专家机构建立联络机制,负责提供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

2.2.6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以及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在指挥部及有关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 应急保障

3.1 信息通信保障

区食药安办会同有关监管部门建立包括食品安全监测、事故报告与通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警等内容在内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

3.2 人员和技术保障

建立由食品安全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医疗等部门人员组成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动队伍,作为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专业力量;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确保随时能够调查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参与和指导基层相关机构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健全专家队伍,为事故核实、级别核定、事故隐患预警及应急响应等相关技术工作提供人才保障。有关职能部门应设置相应机构和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承担食品安全事故技术检测、评估、鉴定的机构应具有相应资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受指挥部委托,立即采集或接收样本,按照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3.3 物资与经费保障

根据“分级管理”原则,区、街镇(金山工业区)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要设施、设备、物资(包括控制食品安全事故所需药品、试剂、检测设施等)的储备、调拨和组织生产,应急物资储备列入同级政府预算,使应急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得到保障,并在使用储备物资后及时补充。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产品抽样及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本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经费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由各级财政按有关预案和规定予以安排。

3.4 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计生委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和卫生应急体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医疗救治单位的需求,及时为收治事故患者的医院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协调上级医院对下级医院提供技术指导。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

3.5 交通运输保障

区交通委、公安金山分局等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必要时,对现场及相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顺利开展。

3.6 治安保障

公安金山分局按照有关规定,参与现场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4 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4.1 监测预警

4.1.1 食品安全风险和事故监测

充分利用市政府建立的统一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加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区食药安办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区食品抽检计划,并定期追踪不合格食品的处置,加强对区域食品风险的监测;及时收集发生在外区、有可能对我区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信息;根据不同级别的预警信息,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设立举报电话,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区市场监管局、区农委、金山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存、经营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建立短期和中长期预测、预报制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4.1.2 食品安全风险预警

区食药安办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对区域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并向市食药安办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分级标准,将区域食品安全预警信息进行分级,并及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

辖区有关监管部门发现本区的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通报区食药安办,由区食药安办上报市食药安办,并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及时在金山区食品安全网等媒体转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的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预警信息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并依次用红、橙、黄、蓝四色表示。

4.1.3 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区食药安办、街镇(金山工业区)食(药)安办、各相关部门要立即做出预警响应。

(1)区食药安办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食品安全预警信息的宣传与相关情况通报工作。

(2)街镇(金山工业区)、各相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守,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响应准备,确保有关人员2小时内完成集结,确保防护设施、装备、应急物资等处于备用状态。

(3)在辖区范围内对人体造成危害的食品及相关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责令召回等临时控制措施,并公布临时控制措施实施的对象、范围、措施种类、实施期限、解除期限以及救济措施等内容。预警解除后,由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发布解除临时控制措施的信息。

4.2 事故报告与通报

4.2.1事故信息来源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2)医疗机构报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监测和分析结果;

(4)经核实的公众举报信息;

(5)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

(6)区卫生计生委、区其它有关部门或其它区县通报的信息。

4.2.2 报告主体、时限和程序

(1)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应当在2小时内向区市场监管局、卫生行政部门和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区市场监管局、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3)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疗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规定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4)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应当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或举报。

(5)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经初步核实后,应当立即通报区食药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和其他有关部门。区市场监管局要及时调查核实,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有关调查进展情况向区政府、区食药安办和其他有关监管部门以及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6)经初步核实达到Ⅳ级及以上级别食品安全事故的,区有关职能部门应立即向区食药安办和区市场监管局报告,区食药安办、区市场监管局接报后30分钟内以口头方式、1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市食药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区政府报告并提出启动响应的建议。

(7)食品安全事故涉及本市其他区县的,由区食药安办及时向市食药安办报告同时通报相关区县食药安办,并在市食药安办协调指导下加强协作,共同处置。

(8)食品安全事故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时,报请市食药安办处理。

4.2.3 报告内容

食品生产经营者、医疗、技术机构和社会团体、个人向市场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人数等基本情况。

有关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可能涉及范围、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简要经过等内容;并随时通报或者补报工作进展。其中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总结报告应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3 事故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评估是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级别及确定应采取的措施而进行的评估。有关监管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核实相关信息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核实后的信息和资料,由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所涉及的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2)事故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事故发展蔓延趋势。

5 应急响应

5.1 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单位和所在社区负有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事发单位和事发所在地的街镇(金山工业区)应即时进行处置,组织群众展开自救互救,控制事态,并向上级报告。

接报后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农业部门、卫生等部门以及街镇(金山工业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联动处置。

一旦发生先期处置仍不能控制的紧急情况,应报请区政府明确应急响应等级和范围,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

5.2 分级响应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

核定为Ⅰ级事故的,由国务院批准并启动Ⅰ级响应;Ⅱ级或Ⅲ级事故,由市政府批准并启动Ⅱ级或Ⅲ级响应。对Ⅰ-Ⅲ级响应按照国家、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本区各方力量,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Ⅳ级应急响应由区食药安办受区政府委托负责现场指挥,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组织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按规定向区政府报告食品安全事故情况。总指挥由区食药安办主任担任,指挥部办公室由区食药安办和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主任由总指挥指定区食药安办负责人担任,各有关部门、发生事故的所在街镇(金山工业区)密切配合,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事故发生情况和处理结果报区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5.3 应急处置措施

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1)事故发生单位按照相应的处置方案开展先期处置,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2)区卫生行政部门利用医疗资源,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

(3)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调查,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尽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

(4)区农委、区市场监管局、金山检验检疫局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强制性就地或异地封存事故相关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事故调查组查明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5)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及原料,区农委、区市场监管局、金山检验检疫局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及进出口并销毁。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当予以解封。

(6)指挥部及时组织研判事故发展态势,如评估分析事故可能向本市其他区县蔓延的,应及时向市食药安办报告,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本市其他区县人民政府通报信息,提醒做好应对准备。

5.4 检测分析评估

专家组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分析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事故调查和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控制,事故中伤病人员救治,现场、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与环境,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5.5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要遵循事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直至响应终止。

5.5.1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1)级别提升

当事故进一步加重,影响和危害扩大,并有蔓延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及时提升响应级别。

当学校或托幼机构、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

(2)级别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3)响应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终止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现场、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5.5.2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指挥部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论证。评估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指挥部提出调整响应级别建议,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响应级别调整并采取相应措施。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时,指挥部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5.6 信息发布

事故信息发布由指挥部或其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微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6.1.1 区、街镇(金山工业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害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6.1.2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等相关费用。

6.1.3 区食药安办可根据应急处置工作汇总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对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通报处理结果。

6.2 奖惩和责任追究

6.2.1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6.2.2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

6.2.3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3 总结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区食药安办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责任、教训等,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形成总结报告并报区政府。

7 其它

7.1 宣传教育

各街镇(金山工业区)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公布有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举报电话等。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应急知识教育,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7.2 培训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培训,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7.3 演练

区食药安办可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的实际,组织开展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演练,积累应急处置经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情况组织专项应急演练。

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本单位的应急处置演练。

7.4 预案管理

7.4.1 预案编制

本预案由区食药安办负责编制和解释,报区政府审定发布,并报市食药安办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有关部门、各街镇(金山工业区)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7.4.2 预案修订

区食药安办根据实际情况,可修订本预案,并报区政府审定发布。

7.5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金山区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沪金食安委办〔2012〕3号)废止。

食品应急预案【篇11】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患事故的发生,保障我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范》、《**市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学校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组织食堂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

二、学校建立、健全的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三、落实对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责任制。

四、学校如发现师生集体食物中毒或者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采取下列措施:

(1) 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 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现场。

(4)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食品应急预案【篇12】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餐厅食品中毒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要求,根据餐饮业的经营特点,以及当食品中中毒事件发生后,能有效的、及时的将事件控制在最初阶段,特制定明珠宾馆食品中毒应急预案。

一、餐饮区域概况:

一楼大堂南侧为品茗轩餐厅,经营川菜、茶饮、小食品,共有餐位数45个;一楼大堂北侧为比华丽西餐厅,经营现磨咖啡、西式正餐及中式自助早餐,共有餐位28个;与西餐相临的是风味餐厅,主营川菜、兼营地方风味小吃,共有餐位116个;风味餐厅东侧为厨房凉菜明档区,相临区域划分为操作间、面点间;二楼荔枝湾中餐厅经营粤菜,共有包间17个,餐位150个;东则相临分别为厨房热菜操作间、水台、洗碗间、阳台等区域。

二、设备设施配备:

1、各餐厅配备有展示冰箱,存放饮料、酒水;有毛巾专用箱(冬季为暖箱、夏季为冰箱),存放已消毒的客用毛巾;专用已消毒餐具存放柜等。

2、各厨房内分别配备有高、中、低温冷藏、冷冻冰柜,专用初加工间、净菜储存架、高温消毒洗碗机、专用餐具保洁柜等。

三、预防食品中毒的措施:

1、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2、防止细菌对加工器具的污染,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蛋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须专车运输,低温贮藏,个人卫生要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

3、控制细菌的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败变质。

4、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饭在销售或使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5、化学物质与食用的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易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不允许有毒的化学物质进入厨房、餐厅。如有客人携带,员工应及时报告上级,并通知安全部,了解询问后应隔离存放。

6、对于使用的'灭害灵、灭鼠药等有毒药品时,应做到专人专管,不与食品接触,做到及时清理。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7、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们不加识别而误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类和野果等。因此,要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的识别能力,防止误采误食,对不能识别的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签定,确认无毒才能使用。

8、所采购、申领的货物都应严把质量关,按照各项验收、储存制度进行保管。定期对所有库存货品进行检查,所有原材料均在保质期内使用。厨房在加工食品时,严格按照食品卫生"五四制"的要求来做,严把操作关。所采购的鲜肉一律持证购买,登记在册。所购熟食品使用专用白色无污染颜料袋包装,外包装再使用黑色塑料袋。

9、储存食品的冰箱专人负责,按照生、半成品、熟食划分储存,各种食品使用保鲜盒分类存放。由专人采购、验收货品、所有餐用具、器皿实行每客消毒,各个环节严格按照食品"六不取"制度执行。

10、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及操作规范,随时检查餐厅厨房赔偿损失设施及食品储存情况,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11、对于大型宴会活动,要对每一样食品采取留样,至少保留24小时。

文章来源:http://m.swy7.com/a/52087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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