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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简报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简报具有简、精、快、新、实、活和连续性等特点。你所见过的简报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护野生动物宣传简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片 篇1

结合“齐鲁清风”专项执法行动要求和工作实际,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措并举,重拳出击,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加强重点区域巡查。

根据辖区内动物资源分布情况和地域发案特点,以苍马山自然保护地为重点区域,以水源地、野生动物繁殖地及候鸟迁徙通道为辐射面,全方位、无死角的开展巡查防控、清山清套行动。巡查中发现多处不法分子架设的鸟网、诱鸟器等设施,全部予以清理,共拆除、清理鸟网40余张,并放飞各种鸟类200余只。

加强源头管控治理。

加强辖区内野生动物重点活动区域的管控,联合森林防火工作和柳庄林场巡护人员,对进山要道实行入山人员登记管理制度,防范非法捕猎的现象发生。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300余人次,查处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案件3起。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重要路口路段,通过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资料、悬挂条幅、广播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悬挂条幅70余条,出动宣传车辆12台次。【m.wj62.com 泡泡演讲稿】

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片 篇2

近期,根据局党委的安排部署,门源县公安局浩门森林派出所开展夏季巡护执法专项行动,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工作,期间,救助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荒漠猫三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红隼一只。

2022年7月8日,派出所接青石嘴小学报警称:“学校办公室有一只疑似国家保护的`鹰,请救助。”,民警随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是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红隼,经初步检查发现,该红隼为未成年幼鸟,无外伤,但无法飞行,故无野外生存能力,民警将红隼带至派出所进行救助。

2022年7月11日早上10时,接群众报警称:“东川碱沟口垃圾处理站有一只荒漠猫,请救助”。接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是一只未成年的荒漠猫,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经初步检查发现无受伤情况,体质较弱,无野外生存能力,民警将该荒漠猫救助至派出所。

2022年7月14日,团结村村民在自家的后院泥潭中发现两只疑似“荒漠猫”的动物,随即报警,经民警现场初步检查发现,两只荒漠猫均未成年,无外伤,体质较弱,随即,民警将猫带至派出所进行救助。

目前,民警已联系祁连山国家公园野生动物救护站,将三只“荒漠猫”以及红隼送至救护站进行救助。

荒漠猫,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体型比家猫大,尾长,四肢略长,耳端生有一撮短毛,体背部棕灰或黄色;在我门源辖区都有它们繁衍生息的踪迹。

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片 篇3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林场职工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xxx林业局塔林林场按照《2022年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多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保护野生动物工作。

连日来,塔林林场管护中队职工对人口密集区居民群众已发放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200余张,还通过入户宣传讲解、发放传单等方式,大力宣传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普及禁止非法猎捕等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行为意识,营造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氛围。

在塔林林场管护站,检查员通过拉条幅、道路巡查的方式,对过往车辆、人群进行了保护野生动物普法知识的宣传,还向驾驶员发放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宣传资料,并讲解了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真正做到对重点交通要道盘查管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野生动物保护局面。

下一步,塔林林场将继续强化责任落实,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进行巡查,遏制并协助监管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

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片 篇4

进一步增强全民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9月20日,内蒙古乌拉特梭梭林蒙古野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拉特后旗管理站围绕“喜迎二十大科普向未来2022年全国科普日”系列宣传活动,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抽纸、宣传纸杯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有效强化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行动中来,并树立“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理念。此次活动发放所有宣传资料共计500余份。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不仅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同时也让人们深刻认识到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关系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性,并有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让我们携手关爱保护野生动植物,和谐共建美好家园。

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内蒙古乌拉特梭梭林蒙古野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拉特后旗管理站将在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等各方面向更深层次推进,展现更大作为,展现崭新成就,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片 篇5

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提高社会各界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在全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

据了解,本次活动以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为重点,按照“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讲求实效”的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面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弘扬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保护野生动物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保护野生动物应从身边做起的意识,倡议广大群众关爱野生动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良好的氛围。

宣传小组全面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通过“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公园”活动集中宣传。在各镇(街道)及涉林村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播放电子宣传资料、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手册等,让群众知晓保护野生动物的意义和重要性,自觉抵制食用野味。

当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小组在全区共发放500余份宣传资料,电子屏轮播宣传覆盖20余个村(社区)。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当前正处于候鸟迁移季节,我区的湿地、滩涂是候鸟迁徙大通道的重要停栖地,该局将安排执法人员巡查候鸟迁徙线路,全面清理、收缴各类捕鸟网具,及时解救、放生被困的候鸟,为候鸟创造安全的迁徙环境,切实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接下来该局还将联合农业、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活动,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共同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新局面。

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片 篇6

为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区农经委督导六组主要负责督导金桥街道执行《东丽区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专项行动方案》情况。金桥街道结合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在开展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专项治理攻坚行动中,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行动迅速

在区委、区政府、区农委会议部署后,我督导六组立即召开小组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把握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全体成员立即进入工作状态。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每日深入督导街道,主动了解情况,研究问题,立足实际,增强做好督导街道全面巡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我组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增强严打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导,依法履责,坚定不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化责任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金桥街道召回休假干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培训。同时,建立协调机制,金桥街派出所及全街各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街、村(社区)两级干部全员出动、全力以赴,昼夜不间断开展重点地区部位清查整治,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线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告行业主管部门,行业部门主动担当,依法督促隐患整改、查处,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级主管部门汇报,切实做到上下联动、密切协同,共同推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

三、依法巡查,全面覆盖,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加强昼夜巡查力度,我组共同与金桥街道巡查人员、金桥街派出所民警对排查过的重点点位进行无间断、无死角的再次排查,做到“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截至10月5日上午8:30,累计出动巡查车辆16辆,巡查人员52人次,巡查老村台12个,巡查空置厂房、建筑工地、湿地湖泊、荒地、鱼塘和养殖场等共计38处,涉及860万平米,巡查4条河道沟渠沿线8.5公里,完成全部街域范围地毯式排查工作,发现获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1条,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和区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督查组,切实做到了巡查到位,整治到位。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长效保持

通过加强法律宣传工作,让群众做到知法守法,减少个别群众因不懂法而造成的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主要做法:一是通过悬挂标语和发放宣传材料的形式,在重点区域和社区居民活动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截至目前,累计悬挂宣传条幅2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二是发挥文明志愿者作用,以耳口相传的形式将法律法规宣传到每家每户,提高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三是借助新媒体的宣传渠道作用,依托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将宣传内容以短消息的形式在公众平台中进行推送。四是公布街域内监督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力量,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配合街道摸排各类线索、消除各种隐患、堵塞防范漏洞,有效提升全街社会治安环境,打好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攻坚战。

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片 篇7

为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崂山区自然资源局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崂山区的野生动物资源,有序地推动了全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强化宣传,提高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通过“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党员活动等形式,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多方面宣传发动,在全区形成了关心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召开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会议2次,发放宣传彩页5000余份,调动广大人民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提高全社会的野生动物保护责任,在全区营造浓厚氛围。

开展“清风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贸易行为

联合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崂山公安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不定期对辖区内农贸市场、饭店、驯养繁育等场所进行巡查,针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食用野生动物,非法出售、收购、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等行为进行全面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疫源疫病监测,维护公共卫生和生态安全

受新冠疫情影响,野鸟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及时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情况及可能引发的疫情,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组织各街道(林场)加强对辖区内的鸟类集中分布区、取食地、越冬地等重点区域的监测巡护力度。截止目前,未发现异常情况,同时采集鸟类粪便15余份,未检测到病毒。

加强救护管理,确保野生动物安全

建立了野生动物救助站,对市民发现或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受伤、迷途、病弱的野生动物,及时进行救护,对恢复正常的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截止目前崂山区共救护鸟类30余只,确保野生动物得到有效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片 篇8

一、我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县把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工作提高到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以落实。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县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宣传贯彻《野生动物保护法》,加执法力度,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我县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县立足城区实际,本着加强保护,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要求,全面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报刊、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声势。一是每年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爱鸟周”等活动,在主要街道公路悬挂宣传横幅,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现场咨询活动,解答群众疑问,并播放保护野生动物宣传片,发放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彩图。二是加强对宾馆、酒楼、饭店、市场等重要场所的宣传,将宣传手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彩图发到各镇(街道)、村(居)委会进行张贴。

(二)开展严打整治,坚决打击猎杀、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近年来,我县不断总结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以“三天一次小清查,半个月开展一次大清查”为例行检查的工作周期,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对本辖区内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花鸟市场、农贸市场、餐饮酒楼等进行拉网式集中清查。同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一系列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依法打击破坏各种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打击,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全面有效遏制滥捕乱猎、宰杀、经营贩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在社会上形成严打的高压态势,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相比较,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1、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集贸市场、宾馆、酒楼、饭店、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地、繁殖地等重点区域检查密度和力度还需加大。

2、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设施、装备、手段相对落后,监管难度大,难以适应当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需要,我县目前没有建立野生动物救治中心、野生动物疫病防治中心,保护力量比较薄弱。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广大民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结合公众关注的野生动物和人类生存健康、野生动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以及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等主题,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广大群众对保护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执法监管,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针对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猎捕、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等有关薄弱环节开展调研,排查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野生动物集散地、市场、餐馆、饭店的监管,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在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过程中,组织执法人员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及《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的学习,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文章来源://m.swy7.com/a/52747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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