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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起诉申请书(精华十一篇)

追加起诉申请书(1)

上诉人:张xx(居民身份证:xxxxx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汉。

被上诉人:xx铁路局(组织机构代码:xxxx),住所地:xx市xx区太原北街4号。法定代表人:王xx,系该局局长。

上诉人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沈和民四初字第557号民事裁定,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xxx]沈和民四初字第557号民事裁定书,发回重审;

2、因本案所发生一切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裁定依据与事实不符,“予以驳回”毫无道理。

事实上,上诉人在xxx年6月25日,即到xx区法院立案庭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要求立案。但立案庭却说:“领导有话,凡涉及铁路的劳动争议案件,只登记不立案”。为此上诉人还与立案庭理论了一番。但作为上诉人对此很无奈,也只能是按照立案庭的要求将1、起诉状;2、身份证复印件;3、《不予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三份材料留下后离开。事后细想感觉不对,立案庭具体是怎么登记的?上诉人一概不清。于是7月4日又到法院立案庭,询问登记没有?何时能够立案?结果并没有登记,而是在上诉人的追问下才在电脑登的记。为此上诉人还特意强调,不能因此使上诉人丧失诉权效力,错过法定起诉讼期限。立案庭则一再承诺说:“只要登了记,就不会的!”事后的7月11日、12月19日上诉人又分别到立案庭,追问何时能够立案?但每次得到的答复都是:“她们也没有办法,只能等”。(为防止事后无人认帐,有找立案庭时的录音佐证)

虽然立案庭这样答复,上诉人仍不放心。便以《按规定应当立案不立案,劳动争议何时解?要求监督xx法院依法立案积极作为解争议》为题,分别于xxx年8月2日,向市中级法院周维远院长发出了信访函;xxx年8月14日,向市人大常委会赵长义主任发出了信访函;xxx年1月17日,又分别以《敦促xx法院立案解争议又息访息讼》为题,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网投了信访函;以《我的劳动争议案应当由谁管辖?》为题,向最高人民法院网投了信访函;以《谁能为我主持公道?应由谁负责解决?》为题,向国家信访局网投了信访函。

上诉人从事专兼职法律顾问工作20余年,对诉权的时效问题十分重视。12年来上诉人一直在依法合规,通过各种途径与方法主张合法权益,而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侵权与违法违约行为始终处于持续状态。

因此《裁定书》所说的“原告未在上述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诉讼,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条件,”与事实不符,“应予驳回”则毫无道理。

二、立案与审判衔接不够,审判庭未审立案条件

本案符合《民诉法》第119条所规定的四个条件,应当立案受理。上诉人也已于xxx年6月25日在xx区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将劳动争议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不予受理通知书》复印件立案所需材料交到立案庭。但立案庭却以“领导有话,凡涉及铁路的劳动争议案件,只登记不立案”为由,长期拖着不予正式立案,导致上诉人正式立案时超过15天法定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期限,其责任应由法院立案庭承担。初审法庭通过普通程序审理,被上诉人违法违约行为的基本事实已清,侵害上诉人合法权益违法违约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对被上诉人所做出的“不称职”错误考核认定与“末位淘汰”违法违约行为上诉人一直在通过各种途径与方法(与被上诉人沟通、协调、信访、进京上访等)主张权利,从未停止。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与诉讼主张,没有提供出任何实质性的事实反驳证据;本应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判决;本应庭审前处理的程序问题;然而却在庭审后不判决,而做“驳回起诉”裁定,这说明法院立案庭与审判庭之间的沟通与衔接存在问题。其做法更与最高人民法院第139条的规定不符。请上级法院一并核查。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事由不存在,案件诉讼受理费确定错误!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张xx

xxx年7月15日

追加起诉申请书(2)

申请人:______,男,19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住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女,19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住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女,19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贵院在受理申请人诉被告______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申请人与被告_____于20xx年3月20日领取结婚证,20xx年被告______与申请人签订了《借款协议》,双方约定还款期限是20xx年11月25日。申请人于20xx年10月27日已履行了30万的借款义务,至今为止,被告______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被申请人于被告___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借款,被申请人______与本案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___市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追加起诉申请书(3)

申请人: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追加申请人为贵院已受理的纠纷案件(案号:(xxxx年)民一初字第号)的.共同原告。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该案的原告(xxx)及被告(xxx)系同胞兄弟姐妹的关系,应属于该案的共同原告。若该诉争的房产为父母的遗产,申请人理应作为共同继承人,但被告却将申请人列为第三人,有悖法理,有悖于亲情。现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申请人属本案共同原告的主体范围,请求贵院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准予追加申请人为本案的共同原告。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追加起诉申请书(4)

大理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男,19xx年xx月xx日生,回族,云南省巍山县人,住云南省巍山县XX镇XX村42号。身份证号532927XXX,联系电话:139872XXXXX。

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

负责人: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X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XXX诉申请人XXX交通肇事附带赔偿一案贵院已受理。20xx年03月21日,交通事故发生前一天,申请人委托朋友将云LXXXXX解放牌4100型货车连同车辆相关证件交给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委托该信息部代为办理落户手续。20xx年03月22日上午九时许,申请人获悉大理市三通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XXX驾该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吴文凤死亡。

申请人认为:该交通事故发生在申请人委托被申请人办理车辆落户手续期间,事故发生时该肇事车辆由被申请人实际保管和控制,并由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驾驶,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应该是本案的实际侵权人,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之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共同被告,请予批准。

此致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追加起诉申请书(5)

1、申请书首部

这部分主要是介绍自然情况,包括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工作单位、电话、邮政编码和住址。

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2、申请书正文部分

婚姻状况

需要写明婚姻状况,包括:婚姻的起源,是否出于自愿,是否有包办、胁迫等其它因素,是否有不符合婚姻法登记规定的要件的情况,比如年龄,不许可结婚的`疾病等,是否同居,是否有子女。

离婚理由

需要写明离婚理由,比如感情基础、有无纠纷,是否经过法院、单位或其他组织调解、处理,是否有和好可能、是否存在感情破裂及其程度,比如有无第三者插足,是否分居,分居的时间等。

具体意见和要求

主要写明离婚的请求,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抚养费的给付、损害赔偿等。

双方有无达成其他协议

3、离婚申请书注意事项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提交结婚证。

提交起诉状的同时,要附交家庭财产清单,写明存款,债权、债务的情况,并自己估好财产价值。

离婚案件的原告人,一般应亲自来院起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法院委托他人代为起诉的要提供有效证件。

深圳律师:黄华(12年律师经验)

律师咨询:xxxxxxxxxxx(免费)

执业律所:xxxxxxxxx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所)

律所地址:深圳市xxxxxxxxx海王大厦A座14层

追加起诉申请书(6)

被申请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民族:____,住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__,因___________一案,你院以(___)____字第___号_______案件受理,被申请人___________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此 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追加起诉申请书(7)

申请人李AB,男,1973年3月21日生,汉族,住XX县城关镇文庙街12号,XX县农村信用联社职工。

被申请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住所地: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法定代表人张XX,校长。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XXX广播电视大学和XX县卫生学校侵权一案中,错误的毕业证书系以被申请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名义颁发,被申请人在颁发毕业证书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本案毕业证书是否能够得到纠正,与被申请人有直接关系,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AB

XXXX年六月二十四日

追加起诉申请书(8)

申请人:蔡XX,男,X族,197X年XX月XX日出生,住所:湖南省桃源县XX镇XX街XX组XX号,身份证号430725XXXXXXX;

申请人:李XX,女,X族,197X年XX月XX日出生,住所:湖南省桃源县XX镇XX街XX组XX号,身份证号430725XXXXXXX;

被申请人:XX市XX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XX市XX镇XX路X号XX大楼三楼XX号,联系电话:XXXXXX,法定代表人:刘XX,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XX市XX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原告)蔡XX、李XX诉被告XX市XX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XX市XX镇XX房地产开发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被申请人XX市XX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XX花园”物业的实际管理人和受益人,应与被告XX市XX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XX市XX镇房地产开发公司一起,对原告的人身损害赔偿负连带责任。因此,被申请人XX市XX物业发展发展有限公司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XX市XX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蔡XX、李XX

20xx年X 月X 日

追加起诉申请书(9)

申请人:

姓名:xx,性别:xxxx,年龄:xx,民族:xx,职务:xx,工作单位:xxxx,住址:xxx,电话:xxx代理人:梁xx律师,北京市华烨律师事务所,电话:xxxxx

被申请人:

姓名:xx,性别:xxxx,年龄:xx,民族:xx,职务:xx,工作单位:xxxx,住址:xxx,电话:xxx申请事项:依法追加被申请人xxxxx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xxxxxxx一案中,(此处写明相关事实),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xxxx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敬礼!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年x月x日

追加起诉申请书(10)

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________族,职业______,住址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或公司基本信息)负责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恳请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追加起诉申请书(11)

申 请 人:张XX、王XX

被申请人:XX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XX

地址:X县X路34号

联系电话:

贵院受理的原告张XX、王XX诉被告谢XX、XX一案,因XX公司系XX,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追加XX公司为本案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请予批准为谢。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XX、王XX

二〇xx年九月三日

文章来源://m.swy7.com/a/5322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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