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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查通知(实用20篇)

2026-06-04 关于督查通知

「1」关于督查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霍政[20xx]1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xx年度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全面掌握34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具体了解每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展及运行管护等情况;及时发现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

二、督查形式

此次民生工程督查分为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三种形式。综合督查由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文广新局(体育局)、水务局6个部门牵头,分成6个督查组,每组由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组员从民生工程部门联络员中抽取。专项督查由各牵头部门按照年度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民生办根据民生工程项目推进及各督查组督查情况择机开展。

三、督查分工

综合督查由县民生办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6个督查组根据督查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根据各组督查报告,汇总形成综合督查通报。专项督查由各部门根据民生工程进度,自行组织实施,并向县民生办报送督查情况。重点督查由县民生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

四、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

1.民生工作开展情况。全面了解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建立、项目监管、政策宣传、资料归集等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评价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对民生工程重视程度及相应工作开展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2.民生工程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各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达到上级要求的序时进度。补助补偿类项目低于序时进度发放的、工程类项目实施进展较慢的、软件资料没有按“十制”要求规范存档的,督察组要帮助牵头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查找原因,制定对策,及时整改。

3.运行管护落实情况。实地调查了解建设类民生工程投入使用情况,评价已建成项目运管成效。对部分已建成项目存在的未投入使用、运行管护未落实、制度不完善、所列经费未到位、运行维护记录不完整、使用效率不明显等问题,督察组要及时发现,尽早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4.清单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是否建立民生工程清单管理台账、是否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推进、是否严格履行责任清单事项、是否认真落实问题清单整改和销号等。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配合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对责任未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对造成影响,妨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要追究项目实施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的责任。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到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现场进行重点督查,了解各民生工程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汇报。

5.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各督查组要按照要求,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开展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社会问卷调查,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评价民生工程宣传成效。对群众知晓度、满意度不高的项目,要及时向县民生办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项目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尽快落实。

6.进行民生工程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县民生办制定的评分标准,认真对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由各督查组长签字后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要将每次督查结果作为年终民生工程考评重要依据。

(二)专项督查

1、督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重点是否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

2、督查项目进展是否按省市民生工程要求的序时进度推进,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3、督检查项目软件资料是否按要求整理归档,工程类项目“十制”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4、督查已建成建设类项目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是是否按要求及时投入使用等。

5、督查项目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重点督查

1、督查各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随机抽查部分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查看是否按照省市民生工程序时进度要求推进,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等。

3、督查项目软件资料归档情况,已建成项目是否按要求投入使用等。

4、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对民生工程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听取群众对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五、督查方法

一是查阅资料。看各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在实施民生工程中相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软件资料整理归档情况。二是走访群众。直接征询有关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情况。三是实地察看。对工程类民生工程项目,每个已建设项目都要现场察看,非建设类项目要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有无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现象。

六、结果运用

根据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结果,县民生办要按月收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与市民生办每月33项民生工程打分及皖西日报媒体公示情况相结合,每月对县直牵头部门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全县财税暨民生工程会议精神,20xx年民生工程实施实行“红”、“黄”旗循环发放制度,县民生办要根据市民生工程每月排名情况,适时提请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度、约谈,对排名第一、第二的牵头实施部门给予“红”旗表彰,对后两位的给予“黄”旗惩戒。

七、督查时间

综合督查从5月份开始,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必要时开展不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由各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重点督查根据项目实施及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

八、督查组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真实全面调查核实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二要严格奖惩。凡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督查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在各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没有新的问题出现,年终考评时将予以适当奖励。同时,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消极,对督查发现的民生工程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在上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有不同问题出现,影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要按时督查。自5月份起,县政府对全县民生工程项目开展“月督查、月通报、月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每次督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督查,对所督查的民生工程项目,做到政策清楚、进度掌握、问题发现、整改到位,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四要认真撰写督查报告。督查完成后,各督查组要写出书面报告,阐述督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报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将适时听取各督查组有关情况汇报。

「2」关于督查通知

3月27上午,区效能办组织两个督查组,对城区范围内各单位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主要督查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在岗在位情况以及单位的管理情况。现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部分单位仍然没有建立考勤制度,人员来去自由。有的单位即使建立了考勤制度,但是没有专人管理、没有严格执行到位、没有配套的通报制度和奖惩措施,考勤流于形式,签到与不签到一个样,早到与迟到一个样。

二、部分单位仍然没有建立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离岗告示制度和去向告知制度,或对有关制度执行不严,办公室人员、办事群众对工作人员去向不清楚。

三、少数单位对工作人员上班状态管理不严,存在断岗、脱岗、串岗等现象。督查组发现,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出入境窗口无人办公、公路分局业务大厅无人办公、房管局一楼业务大厅有2人不在岗、交通局稽查站无人办公,离岗人员虽经请假或领导安排或业务需要外出,但该岗位无人顶替,业务无人办理,导致断岗。此外,督查组还发现,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计生服务站等单位有个别人员串岗聊天。

请各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尽快建立完善考勤制度及相应配套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加强内部教育管理,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下一步,区效能办将改变督查方式,不再开展普遍式的明查,而采取随机抽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抓拍视频资料、跟踪调查事实,并视问题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电视曝光乃至党政纪处分。督查的重点内容是公车使用管理情况、公款消费情况、工作人员上班情况。

x年xx月xx日

「3」关于督查通知

自从全市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工作会议以来,*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环境保护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已成为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紧密结合历次环保会议精神要求,痛下决心,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使环保专项行动在迅速、全面展开。

一、领导重视

1: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环保会议精神。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和辖区负责人集中学习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环保联合执法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工作方案》,传达了《全市重点企业环保集中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提高了人们的环保意识,让人们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举措,是一项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子孙后代生存环境、事关发展大局的重要工作,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马虎,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2:成立了由任组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组,并出台了工作方案。3:与县直各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单位的责任。要求各单位分工合作,做好环保集中整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

1:企业责任。*5月1

1、1

2、13日连续三日召集县内企业负责人会议,强调了企业不能只讲经济效益,更应该承担起应负的社会责任,塑造企业的环保形象,提高了企业的环保意识。2:职能部门责任。*局要负担起监管的责任,发现问题及时与市环保局沟通,确保内的所有企业均能遵守环保法。

三、强化措施

为确保环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进行,采取了如下措施。

1:于20xx年7月10日已经正式委托**省环境科学院对我县进行区域规划环评,并已经完成了现场调查。

2:对于县内已经生产并通过环评验收的*家企业,要求其环保设施务必正常运转,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对没有验收的*家企业,其中*家正在进行验收,*家正在建设,限期整改*家违法排放企业;督促未做环评的*家企业进行环评,并停止建设,其中大部分已经目前已完成了环评委托。

3:督促环保设施不完善的企业完善设施,*有限公司的排污口已经规范完成,cod在线装置已经购买,即将进行安装;4: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自纠自查,全面清理了**县招商网站、宣传册页和优惠政策,已经修改了与环保法相抵触的文字,新的宣传册页正在印刷中,环保部门可根据需要随时到执法检查;5:继续完善企业环保档案,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及时准确掌握企业环保动态。

四、存在问题

职能不全,缺乏环境执法权,对违法排污企业不能实施及时有效的监管。

环保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工作正在顺利进行,我们保证给市委、市政府、市环保局和*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卷。

年月日

「4」关于督查通知

各镇(办)党委、政府(街道办),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市级驻商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根据县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抽调11个巡查组于2月18日、19日两天对全县91个县直部门和10个镇办进行了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暨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和督导,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从巡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单位能够按照县委统一安排,迅速召开本单位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动员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对必学篇目认真梳理,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全面的进行了集中学习,活动效果明显。其中,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环保局等单位在多个媒体平台发表多篇信息报道;县委办、政府办结合职工春节探家,每名干部撰写了春节见闻、回乡感言及调查报告;清油河镇印发《干部家庭廉政监督卡》创新整顿措施;试马镇及时制作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学习考试试卷,对镇村干部进行测试,提升学习效果;青山镇集中观看《守住第一次》警示教育片。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单位对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认识不到位。县养老经办中心、烟草局、广电网络公司、电信公司、农行等单位截止检查督导时,均未召开所在单位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动员会,没有实施方案、领导机构和学习计划。

(二)个别单位开展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不扎实走形式。县科协、气象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虽然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但未制定学习计划,对活动要求的必学篇目断章取义搞选择,致使学习阶段流于形式。审计局、档案局、房管局、金丝峡管委会、富水镇、城关街道办等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学习笔记存在大部分干部未达到字数要求,心得体会未按规定时间完成。

(三)个别单位开展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不严不实。住建局主要领导的学习笔记由办公室人员代抄,卫计局有5名干部的心得体会一字不差,均从网上下载打印。

(四)个别单位对干部管理不严格。县委农工部、住建局、环保局、工商联、红十字会等单位在干部职工签到制度方面落实不够,不同程度存在职工不签到,县人行一直以来没有落实职工签到制度。

(五)截止巡查结束,大部分单位整顿活动进展缓慢。大部分单位没有及时安排转段工作,部分单位在整顿期间对请假、退居二线和年龄大的干部及下属单位的整顿工作抓的不严,没有做到请假不误事,活动不漏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各级干部特别是部门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对开展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内容,采取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对照自身,强化问题意识,认真整改。同时,责成至今没有召开动员会的单位一律不准转入第二阶段,重新安排补课,单位主要领导要写出书面检查,于2月23日前报县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巡查组将对这些单位进行重点督查。

(二)加大宣传力度,保障活动进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商南县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宣传方案》要求,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营造学习氛围,增强活动效果。

(三)加强督查督办,落实工作纪律。各镇(办)、县直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查漏补缺,对每个阶段的工作要“回头望”,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县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巡查组将不定期对各单位采取巡查和“回头望”工作,发现拒不执行上级活动安排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将按照违反组织纪律进行处理,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违反规定要求的人和事紧盯不放,坚决实行“一案三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责任。

商南县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2月22日

「5」关于督查通知

各县(区)农委、新站区经贸局、高新区农村工作局、经济开发区社区管理局、委机关各处室(局):

为全面加强对县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农村经济改革及减轻农民负担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督察,根据《关于建立委领导和机关处室联系县区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合农[2OO8]37号)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一)禁烧工作。

1、组织领导落实情况。成立领导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签订责任书,责任分包制落实情况。

2、宣传发动落实落实情况。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情况,乡村宣传车、磁带、条幅、标语准备情况,一封信发放到户情况,乡村干部上门宣传发动情况,农民知晓情况。

3、综合利用落实情况。秸秆离田措施、收购经纪人、机械、堆放点落实情况、综合技术落实情况。

4、巡查组落实情况。县、乡成立禁烧巡查组、乡村组织搬运突击小分队,禁烧期间安排值班情况。

5、县(区)农委负责人及分工督查区域,县(区)农委分管责任人、具体承担科室联系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6、乡镇主要负责人、分工负责人、政府办公室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7、生产进度。包括午收进度,总面积,当日收割面积,剩余量;秋种进度,当日种植面积,累计种植面积。

8、综合利用情况。集中堆放数量,打捆数量,入库数量,堆肥、还田等综合利用数量。

9、督查焚烧情况。市农委督查组督查焚烧情况,气象局卫星监控焚烧情况。

10、好经验和典型人物介绍

(二)农村经济政策落实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各类补贴是否及时发放到户,基层对补贴政策等的反映和意见。

2、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的执行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的预算安排情况;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农村公路、农民建房、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等方面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制止。

3、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进展情况。

(三)新农村建设

1、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2、今年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思路、重点和主要措施;

3、“五个一批”的筛选、确定和分类推进情况;

4、今年村庄环境整治的重点村、整治内容和主要措施;

5、县(区)政府安排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额度、增减情况;

6、20xx年省、市支持项目进展情况,今年重点建设项目和项目库建设情况;

7、涉及9个万亩土地复垦和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二、责任分工:

第一组:组长:陈寅,副组长:吴瑞爱、李俊,成员:梁琴、经德武、毛卫锋。分工范围:肥东县、瑶海区、新站区

第二组:组长:戴文刚,副组长:李定义、肖波,成员:韩杰、黄文、吴学年、吴熹。分工范围:长丰县、庐阳区、蜀山区

第三组:组长:刘德华,副组长:张厚伦、李祥,成员:王智源、梁红华、胡伟、高明。分工范围:肥西县、包河区、经开区、高新区

必要时可从委属事业单位抽调相关人员参加督查。

三、督查工作要求

1、各督查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对县区乡镇日常联系,每天(早晨8:00)向扶贫处报送前一天督查内容(文字或电子)。(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一日一报表)

2、各督查组参加人员原则上不得调整,如有调整须经本组组长批准同意。

3、各督查组要切实负起责任,真督查,报实情,不怕得罪人。坚决克服好人主义、本位主义思想。

4、各组全面了解情况后分别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农村经济政策落实及减轻农民负担及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报扶贫开发处、政策法规处、新农村建设指导处统一汇总整理。

四、时间安排:

5月8日至6月3O日。

「6」关于督查通知

县直机关各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新委直﹝20xx﹞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督查对象为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其中基层党组织所属党支部(老干部支部除外)在5个以上的抽查2个支部,5个以下的抽查1个支部。

二、督查时间

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原则上督查时间为每季最后一个月,一季度督查在三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三、督查分组

督查分三个组进行,由组织部、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中抽调人员组成。

四、督查内容

1.查“三会一课”执行落实情况:具体查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党课执行情况。

2.查“三会一课”记录:重点检查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党课记录是否完整,无记录的视为未进行。

3.查参会率:要确保“三会一课”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参会率最低要求在80%以上。

五、其他

督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并记入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

「7」关于督查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4月下旬至7月底在城南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百日督查行动,以保证奥运圣火在传递期间的安全,现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各项工作部署,促进各社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强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实现辖区范围的安全和稳定。

二、督查内容

各社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落实责任制情况,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强应急救援的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汛期防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督查形式

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逐一进行安全督查,详细记录事故隐患的排查,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认真填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季报表”并要签字盖章。

四、工作要求

各社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对人们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而且要加大对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8」关于督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快速有效推进XXXX年度全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及时发现和了解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经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发动方面。群众对美好乡村建设政策措施的知晓程度,群众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发挥情况;向县美好办报送工作信息情况;对外宣传、扩大影响情况等。

(二)建设开展方面。是否按中心村建设规划情况实施,总体规划与各专项规划衔接情况;规划是否突出乡村地域特色等,重点是规划建设指导组下发建设内容进展情况。

(三)资金落实方面。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公示、报账情况;涉农项目资金有效整合、实际到位和投向中心村情况;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发展情况;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参与美好乡村建设情况;公共服务体系奖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四)兴业富民方面。农民加入合作社或公司化经营情况;土地流转情况;“一村一品”等特色农业发展情况;农民就业创业和增收情况;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情况;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等。

(五)文明创建方面。村规民约建设情况;文明示范典型评选活动开展情况;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情况;“三关爱”活动及平安创建开展情况、乡土文化发掘、继承和发展情况等。

以及省、市考核验收内容其它工作进展情况。

以到村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形式进行,请各乡镇按督查内容准备书面汇报材料3份。

从10月中旬开始对全县23个中心村(10个省级重点中心村,13个县级后备中心村)进行全面督查,具体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本次督查结果将作为乡镇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年终考核参考依据之一,并作为第二批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安排、拨付的`重要依据。

「9」关于督查通知

各乡镇文广站:

为全面了解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文化民生工程有效实施,经研究,区文广新局将于近期对以上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x年10月下旬,具体督查时间由各小组自行安排。

本次督查共分3个组,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督查组:刘成林张淦。

督查新安镇、顺河镇、单王乡、固镇镇、罗集乡、丁集镇。

第二督查组:袁丽李从文。

督查江家店镇、徐集镇、石板冲乡、苏埠镇、青山乡、平桥乡、城南镇。

第三督查组:王琦黄兴斌。

督查分路口镇、狮子岗乡、石婆店镇、独山镇、西河口乡、韩摆渡镇。

采取实地查看、调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1、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各乡镇综合文化站主要查看“三室一厅”(图书报刊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文化科技培训室、多功能活动厅)免费开放活动的相应材料、照片、宣传栏更换以及开展文化活动等情况。

2、农家书屋。每个乡镇随机抽查2-3个农家书屋,主要查看农家书屋正常开放、管理制度、图书分类上架、借阅登记、读书活动开展等情况的相应材料和照片。

此次督查结果将作为乡镇文广站年终考评重要依据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围绕督查内容,及时补缺补差,做好督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总结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农家书屋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文字材料交督查组带回。

x年10月14日。

「10」关于督查通知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环境保护工作依然存在严峻的形势和严峻的任务。为了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推进,加强督查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特制定了本次的专项督查通知。


本次专项督查通知的主要目的是对全国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和监管。通过专项督查,加强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的监督,促使其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改进环境治理方式和手段,保护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和健康权益。


一、本次专项督查将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 深入企业督查: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检查力度,确保其环境保护设施和设备正常运行,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排污处理。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要严肃追责,推动其整改,确保企业正常运营和环境保护的双重目标的实现。


2. 强化农村环境保护:注重农村环境问题,特别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要确保农村地区的饮用水安全和农田土壤的健康,严禁违法排放和乱倒废弃物,推动提升农村环境质量。


3. 重点关注生态保护区:对于国家级和省级生态保护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重点关注,切实保护好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确保生态保护区的生态完整性。


二、本次专项督查主要的督查内容包括:


1. 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检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是否以环保为重要的发展目标,是否制定并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是否强化了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


2. 企业环保设施和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重点企业的环境保护设施和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开展废水、废气、废渣等排放的监控和处理。


3.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检查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处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协助农村地区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机制。


4. 生态保护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检查生态保护区内的各项环保工作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检查生态功能区划、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是否得到贯彻实施。


三、本次专项督查的组织和实施要求:


1. 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查工作,制定细化的督查方案,确保督查工作的全面部署和有序进行。


2.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配合督查工作,积极主动地将问题线索及时上报,主动配合督查组的工作。


3. 督查组要高效组织,合理分工,确保督查工作的全面覆盖。要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充分发挥大数据和信息化的优势,提高督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4. 本次专项督查要以“不打招呼、不预警、不遗漏”的原则,确保督查结果的客观真实性和公正性。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通过本次的专项督查,我们相信必将向全社会发出一个重要的信号——环境保护工作不会有所松懈,只会越来越加大力度,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实现美丽中国的梦想。希望全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响应,全力以赴,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共同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11」关于督查通知

关于防抗“杜鹃”台风期间工作纪律督查情况的通报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防抗“杜鹃”台风期间工作纪律督查情况的通报

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住建系统作风建设,提高效能建设水平,20xx年9月28日-29日,市住建局组织安全办、城建科、效能办等形成作风督查小组,突击检查直属单位的工作纪律,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督查组围绕人员在岗在位情况、防汛抗台值班情况、物资配备情况及抢险情况,通过现场查看、电话抽查等方式,检查了园林局、市政维护管理处、市路灯管理处、市燃气管理处等直属单位的抗台情况。督查发现,大部分单位都比较重视此次抗台工作,部署迅速、措施有力、工作有序,特别是市政维护处能预先清疏雨水口5100座,排查整治易涝积水点15处,并加强巡查,组织了20人应急抢险队,始终奋战在第一线,及时疏通路面积水,确保交通畅通。工程科及时通知各县(区)住建局,要求全市在建工地全面停止施工,并组织开展工地巡查,撤离施工人员17646人。

二、存在问题

督查发现,市燃气管理处值班安排不合理。在9月28日晚上值班人员李坚因公事无法及时到岗的情况下,没有及时调整值班人员,而是将电话呼叫转移,由该处另一名工作人员的家属代为接听。

三、工作要求

工作纪律、办公秩序事关部门形象、队伍面貌,是干部职工执行力、战斗力的体现,各单位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内部管理,严守工作纪律。

(一)要加强领导。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防汛抗台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提高警惕、严阵以待、提前防范。面对夏季我市台风多发的情况,有序做好各项防御准备工作,确保安全。

(二)要严守纪律。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节假日、防汛抗台及重大节日干部值班、领导带班等各项制度,合理安排人员值班,值班要坚守工作岗位,严禁空岗、脱岗,确因工作等原因,无法及时当班的,经单位领导同意后由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替班,严禁私自换岗,严禁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对于市燃气管理处出现的问题,责成市燃气管理处负责人作出书面检讨。

(三)要严格防范。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科室、单位要切实引起重视,引以为戒。避免类似问题发生,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安排,科学管理,形成良好的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xx年11月10日

「12」关于督查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局直各单位、市林产协会:

当前,快速恢复的经济形势,很多企业满负荷、超负荷生产,人员管理放松、疲劳作业,安全风险明显加大;特殊清明假期及即将来临的“五一”小长假,回乡祭祀、外出旅游人员骤增,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和各类安全事故。为切实贯彻落实4月2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清明及“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及安全生产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提高对当前森林防火及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及时采取针对性应对措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检查督办,研究解决问题;确保人员组织到位、防范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消防安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基本常识和野外用火的危害危险性,切实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林区道路两侧要增设醒目宣传标牌,各景区入口要设立宣传点,乡镇村组干部要入户宣传,做到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留空白。

三、全面排查,抓紧整治、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各地各单位要突出重点部位,全面深入细致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森林防火、办公、家属区的安全用电、林区道路、林区建筑工地的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台账。要把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任务。进一步强化野外火源和入山人员管理,在自然保护区、森林风景旅游区、森林公园、林场、坟头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地段,加大巡逻防控力度,组织专人巡山护林,强化防火码普及运用,在入山路口设岗收缴火种,严防火源进山入林。对智障特殊人群要落实具体监管人员,对进入林区从事农事生产、祭祀和旅游人员等要加强教育管理,对在林区内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焚烧处置的,要实行报备登记管理。对存在隐患安全的护林点、管护站等要提前进行防范或者搬离,对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盯守,严格落实监测防控措施。要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湿地)公园、国有林场等森林旅游安全检查督查,突出抓好对自助游等森林旅游人员的教育引导,落实极端天气禁限措施,严防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引发森林旅游安全事故。要加强对林区桥梁、涵洞、道路边坡的监测巡查,及时消除隐患,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四、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狠抓一线责任落实,各级领导要下沉一级、靠前指挥,切实履行森林防火、火灾防控、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监测预报、巡查排险、预警发布等各项责任和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切实筑牢“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要进一步强化问责追责,对安全责任不落实、安排部署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得力的要立即纠正到位,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0xx年4月2日

「13」关于督查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城管部门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完成xxxx年“12345”工程,确保政令畅通,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督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局重点工作(28项在建、续建工程)进展情况;。

2、主要领导批示,落实办理情况;。

3、局党委、局长办公会议安排确定的工作事项;。

4、局系统性工作进展情况;。

5、其他需要督查事项。

1、坚持定期不定期督查。监察室按照督查计划和交办单要求,坚持月中、月底进行督查,特殊情况可采取不定期随时督查。对局主要领导批示交办重大的事项一天一督查,常规事项三周一督查。可采取现场督查,书面督查等形式。

2、坚持每月通报督查情况。监察室根据每月督查情况,形成督查通报。重点通报工作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局主要领导阅示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1、建立督查交办制度。监察室根据督查工作内容,对需要督办事项,进行梳理登记,认真填写督办事项,提出督查意见,履行交办程序,明确时间表,以交办单形式交责任单位办理,并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督查。

2、建立反馈销号制度。责任单位根据督查内容,按时限上报落实情况,由监察室及时汇总报局领导阅示。责任单位对局明确的重点工作每个月书面报告一次进展情况;对局主要领导批示交办的重大事项,责任单位必须当天会办,2日内报告落实情况;对常规事项必须在3天内会办,一周内报告落实情况。各责任单位在报送办理情况汇报时,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局分管领导阅示后上报。

3、建立限期整改制度。监察室在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时,要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解决问题。在规定限期内未能整改落实到位的,下发《催办单》进行催办,经催办仍未能整改落实到位的,责成相关单位负责人在局领导班子会议上作出情况说明,并下发《督办单》,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4、建立动态管理制度。监察室根据督查内容,建立动态管理台帐,实行全程督办,持续督查,确保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过程,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1、成立组织。局成立督查领导小组,由张斌同志任组长,刘春华同志任副组长,监察室负责日常督查工作。具体开展督查活动,通报有关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对督查事宜提出建议,完成局领导交办各项督查工作。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也要相应明确专人负责督查工作,确保督查责任传递到位。

2、明确奖惩。局将把督查结果与年终目标责任综合考核结合起来,从考核分值中拿出一定的比例作为督查考核奖惩的依据。责任单位每收到一次《催办单》在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中扣除0.5分;每收到一次《督办单》在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中扣除1分;每次在月底通报中被直接点名批评的,在目标责任考核中扣除1.5分,以上扣分累计扣到目标责任综合考核比例分为止。同时,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本单位督查考核分值被扣至封顶时,全年度单位和个人不得被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3、资料归档。监察室认真做好资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一事一档,为年终目标责任综合考核提供依据。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xxxx年6月3日。

「14」关于督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筹备组、太极洞管委会,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应急队伍:

现将《关于做好五一期间森林防火有关工作的通知》(宣森防指办〔20xx〕1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重点突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火源管控、防火“四查”、应急值守等工作。

市森防指适情对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准备情况及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请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广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4月30日

「15」关于督查通知

第一条 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16」关于督查通知

市政府法制办:

我局按你办要求,认真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做好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提高服务意识。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局领导相当重视,专门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如何改变服务理念、更进一步地树立民本思想,并确保在工作中贯彻落实。真正促进建设服务型政府,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服务水平。

2011年8月下旬,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全局干部专题学习了《市委书记**在约谈区县(市)纪委书记时的讲话》,研究部署了近阶段专项检查工作,并就推进市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做出了进一步的安排。

二、宣传学习情况。

我局局长、分管法治的副局长和法教科科长积极参加了市里举办的《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首期培训。参加了市政府召开的贯彻《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会议,听取了胡市长和有关专家的讲话、讲座,对政府服务的具体规定、要求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同时,按要求制定了本局的学习培训计划,按时上报法制办,以便尽早对全局同志进行培训,将《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纳入了我局中心组学习内容中,并在我局制定的《**市**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中明确提出贯彻要求。

三、

健全制度,狠抓落实。

(一)健全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

2010年年底,我局制定、健全了包括党组议事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廉洁从政制度、干部选拔作用制度、局务会议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在内的十八项管理制度,并在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还制定了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十项工作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公平公开公正执政。

(二)以民为本,服务为先。

**工作本来就是服务性工作,优质服务、微笑服务、高效服务一直是我们的工作理念与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使**工作更好地服务民生,我局在健全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并狠抓落实,年初每个科室签订了责任状,确保工作优质高效。

(三)做好**查询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注意将政务公开与创先争优活动、实施凝聚力工作相结合,做好**的查询工作与现行文件公开的工作,促进我市更好地实行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

我局规范性文件比较少,但我们还是非常重视规范性文件的“三统一”工作,做到规范性文件及时在法制科备案,统一编号,并及时上网。我局网址为。

**部门是一个服务性很强的部门,积极主动为党政机关与人民群众提供所需要的信息,这也是与《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精神一致。我局2011年3月获得cf市政府《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的称号,这是对我局工作的肯定,我局也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工作,坚决贯彻落实政府服务的要求,打造服务型政府的示范窗口。

**市**局2011年10月18日。

「17」关于督查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xx〕47号)的要求,按照《20xx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和四川省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全市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以及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改突出环境问题。通过环境保护大检查彻底摸清底数,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落实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夯实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全面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巩固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二、检查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全面排查

1.重点检查全市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重点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市农牧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市农牧局配合)。

3.重点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

4.重点检查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等。(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安监局、市经信息委配合)

5.对涉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企业是否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次生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市安监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6.强化对我市火电、钢铁、水泥、煤炭、冶金、化工、焦化、球团、采矿、钛有毒物质、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工程减排项目排污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发改委配合)

7.对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国土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大力开展矿山采选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国土局配合)。

8.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安监局配合)

(二)检查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和实施。(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4.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进行编制。(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5.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

1.对全市各级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查是否存在违法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和审批部门等情况。(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4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xx〕10号)排查结果,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年度任务,加快淘汰。(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四)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境保护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地方“土政策”和行为;重点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及征收新标准,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环保局配合)

(五)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污染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

(六)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xx〕1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xx〕4号)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人社局配合)

三、检查方式

(一)市政府负责组织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和进一步细化大检查方案,强化日常管理的同时,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实施分类治理。要并强化抽查督查工作,落实环境监管责任,确保检查到位、管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环境监管职责,落实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密切协调配合,全面细致开展检查工作;要采取专项检查、专题督查、个案追查等多种方式做好各项清理排查工作,强化对下级部门的督查督办工作。

(四)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开展对环境保护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检查和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大检查中发现涉嫌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各项要求,切实把大检查作为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各地要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牵头,环保、安监、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城市管理、水务、农业等有关部

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的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大检查工作,确保活动有人主责、有人主抓、有人落实。要把大检查列入年度环保考核目标,将督查督导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大检查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把严格执法贯穿大检查活动始终。环保部门对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不齐全的,要按照法律要求依法查处到位;对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督促限期整改和实现达标排放,并依法查处到位;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产能严重过剩产业和在建违规项目进行清理。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关闭取缔淘汰落后产能,严格重点行业准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水务和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各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厂、给排水管网、固体废弃物处置场等集中式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三)务求实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检验大检查活动成败的关键,通过大检查彻底摸清区域内排污单位底数,建立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群众反复投诉、屡查屡犯、久拖不决等突出环境问题,要按照法律关于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规定依法查处到位,并采取列入黑名单、挂牌督办、组织约谈、媒体曝光等综合措施,确保问题解决。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要及时实施执法后督察,跟踪问效,确保执行到位。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联络部门及联系人员信息。各县(区)政府所涉及工作牵头部门工作方案及部门联系信息(含电子版)请于20xx年7月10日前经市环保局报送市政府备案。

(二)全面检查阶段(7~11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并于9月1日前将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送市环保局汇总,经市政府审定后报送省环保厅。

(三)总结阶段(12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梳理依法严肃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思考下一阶段工作措施,于12月1日前将全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送市环保局汇总并形成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经市政府审定后送省环保厅,同时按照国家相关信息公开管理要求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大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

「18」关于督查通知

各机关科室,实业公司、社区:

“五一”节将至,气温持续升高,风力较大,市民野外劳作及游玩人数大幅增加,森林火险等级持续攀升,野外用火管控难度增加,防火形势异常严峻,防火工作压力极大。对此,各实业公司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防火形势,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始终把森林防火工作做为政治任务,严格落实。“五一”节这个关键节点,全员参与、严防死守,丝毫不能放松,坚决打赢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现根据上级要求和指示精神,就当前及“五一”节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抓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各实业公司要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的工作方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责任。要切实将网格化责任再细化,形成层层布局,真正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山头、地块,每一个护林人员。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担。“五一”节期间,街道纪工委和防火督查组将继续加大对森防人员在岗尽责的督查力度。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督查组,也将对街道党政机关和有林单位值班人员到岗到位及防火工作情况进行反复巡回检查。要把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贯穿森林防火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对因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措施不当、行动迟缓导致发生森林火灾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全力推进全员参与森林防火。为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5月1日—5日,街道党政机关、各改制公司和社区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街道分包领导要及时督促相关人员做好防火工作,机关科室和实业公司、社区要在安排好本单位正常值班工作的基础上,组织人员于当日8:00至18:30全部上山参加防火值守(调休等相关事宜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各实业公司所有护林员实行严看死守,双向延长值守时间为早5:00至晚22:00。街道森林防灭火应急队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一旦发生火情要快速出击,重兵投入,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三、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各实业公司和社区要不断丰富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浓厚氛围。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宣传车、配备播放器等设备,要不间断地进行森林防火巡回宣传,社区居委会要将森林防火明白纸送发到住户手中,进一步提高市民森林防火意识,在进山道路破损的横幅要及时更换,按区森防指要求每隔200米悬挂一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四、严格火源管控,落实预防扑救工作。要把火源管控作为“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各有林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立即整改、不留死角,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火灾易发地、交界处、风景旅游区、危险品仓库、林区坟地、林内高压线要派专人巡查,采取强硬措施,严查进山人员,严禁火种进山,坚决杜绝野外违法用火行为,要特别注意外来及本社区人员在果园里用电现象;对在林内施工的企业要落实责任加大管控力度。电力、通信等在林内架设管线的单位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坚持杜绝因高压线路短路引发的森林火情。同时,各实业公司要进一步落实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防火器材、通讯联系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要确保蓄水池、蓄水桶满水,各种扑火器具满油,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在现场建立扑救指挥中心,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并组织做好火场余火清理和看守工作,坚决杜绝复燃现象的发生。

五、认真执行值班报告制度。各实业公司要对防火房内的森林防火专用通讯录进行检查,人员有变化的要及进更新,张贴到护林点内,护林员必须熟记报警程序,并佩戴袖标上岗,确实履行好护林员职责。巡逻人员要加强对所属林区的巡查频次和力度。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现情况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要准确的掌握火情动态和扑救进展等情况,严格按照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迅速上报街道防火指挥部,不得瞒报、迟报。按区要求,各单位实行“日报告”制度,除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外,要在每日(5月1日—5日)下午3:00前,利用微信平台向街道防火指挥部进行报告情况。

「19」关于督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发展,近期将对全市贯彻落实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慈文广〔XXXX〕42号文件中《XXXX年度镇(街道)文化产业发展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内容为基础,重点督查:

1、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工作;

2、文化产业新增规限上企业调查排摸情况;

3、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推进情况;

4、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进展情况及工作举措。

请各镇街道对照本次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于11月15日前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电子稿)分别报送市委宣传部(邮箱:市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科),市文改办(邮箱:市文广局文化产业科)联系人:杨思思,联系电话:63812242。

慈溪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于即日起至11月底组织督查组进行实地督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0」关于督查通知

各森林消防责任单位:

今年春节、清明期间,我区的森林消防工作各单位高度重视,各项制度落实较好,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但今年的火情仍有14起,较去年同期上升,森林防火工作不容乐观。当前“五一”假期将至,进入山林的游客将大量增加,农事、林业生产等人为野外用火隐患加大,为贯彻落实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办公室和杭州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杭林水办〔20xx〕14号)指示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主动防范。充分利用新媒体和载体平台多途径、多渠道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推进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进村入户,入脑入心。着重做好对进入林区旅游、生产作业,从事经营活动人员的宣传教育,着力强化对农村留守老人、未成年人和心智不键全人员的“精准宣传”。

二、压实责任,管控火源。特别是压紧压实村社管理责任,尤其是森林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护林员全线上岗,全面履职。结合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动,加大对野外用火的打击力度,加强重点区域、重要设施、景区景点等关键部位的管控力度,严看严守,消除风险隐患。

三、组织演练,安全扑救。各消防责任单位扎实做好应急准备,“五一”前要自行组织演练,确保人员装备完好。扑火力量要提前布防,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扑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扑救安全,科学指挥,有序扑救,严防意外。

四、加强值班,畅通信息。“五一”节期间各地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有情况随时报告。各森林防火成员单位于5月1日、3日、5日16:00前,在浙政钉森林防火工作群内报送“五一”期间森防工作动态。

杭州市萧山区林业水利局

20xx年4月28日

文章来源://m.swy7.com/a/5326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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