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钟启鸣
近日,笔者有幸拜读英国著名史学家卡尔所著的《历史是什么?》。由于本人热衷历史,在阅读过程中感受颇深。
因为档案学的最初起源于历史学科,笔者尝试着从“档案”角度理解此书其中的一章,从而推动对档案历史主义展开更为全面、深层次的研究,发掘当代历史档案在构建集体记忆、丰富民族精神文化等方面所具有的重大社会价值。
书中让印象最为深刻的是第三章的内容——“历史、科学与道德”。众所周知,我们目前所学的案例研究是以门以档案现象为研究对象,旨在揭示档案现象的本质和规律的综合性学科。那么历史是学科还是科学呢?
这是许多历史学家都在**的问题。在我看来,历史和档案学一样是一门学科。首先,历史学家研究的是特殊的事件、节点,而科学家研究的是普适的一般规律;其次,历史不能用来预言未来,科学却具有一定预知未来的能力;最后,历史的阐释是主观的,科学的论述都是客观的存在。
我们可以从历史中吸取教训,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们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当我们把历史决定论的价值观纳入档案学科时,历史与档案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紧密相连的。那些在历史中形成的,年代足够久远的档案,我们把它们称为“历史档案”;把从一整套事件中归纳出的出处与另一整套事件去作比较:当我们在阅读档案或者档案工作者在归档的时候,都在有意或无意之间尝试从本源上比较和拿捏几件人、事的相似点,这样做就促使档案学界的“**原则”逐步成型。
历史和档案从不仅仅是一种“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依据“过去”研究“现在”也意味着根据“现在”理解“过去”,用历史主义的态度去了解档案再通过档案反哺历史研究形成了一段段历史。历史档案的作用就在于通过对过去与现在的理解来促进对这两者的进一步理解,同时借助档案将集体记忆和民族精神从历史中唤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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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什么》是我最受感动的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智慧女儿引导三个牧童去寻找幸福,最后告诉大家幸福是要靠劳动换来的一个道理。它打在我灵魂中的烙印是永远也洗刷不掉的。
在每个人眼中,幸福的含义是不同的。有人认为有了金钱是幸福的,有人认为升了官是幸福的,还有人认为拥有美丽迷人的身材是幸福的。这都是短暂的,更是自私的。雷锋时常为人民服务,有人认为他是"傻子",但他认为自己是幸福的。消防队员再大火中抢救伤员,虽然艰难,又有生命危险,但他们觉得,自己能够抢救别人,是幸福的。抗洪救灾的军人们,虽然冒着生命危险抵挡洪水,但他们觉得自己也是幸福的。
我以前认为过年得到成叠的压岁钱是幸福的;过生日是幸福的;放假没有作业是幸福的。看了这个故事,我改变了原来的看法,无处一个简单的道理来:只有劳动,帮助别人才是幸福的。
这个《幸福是什么》的故事会永远激励我前进,为国家,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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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著名物理学家薛定谔在都柏林出版了一本小册子《生命是什么》。作为生命科学的研究生,我仔细阅读了这本影响了几代人的经典著作。
e、 薛定谔(1887-1961),奥地利著名物理学家,1926年提出波动动力学,1933年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后来他的研究兴趣转向了生命科学。事实证明,《生命是什么》这本通俗读物为以后分子生物学的诞生作了精神上的鼓励和概念上的准备。
虽然我对现代生命科学有系统的认识,但我钦佩作者独特的视角和思维方式。在书中,作者用自己熟悉的统计物理学来思考感兴趣的生命科学问题,充分显示了一位物理学家的高度自信,这是20世纪前30年物理学领域的革命性进展。薛定谔把自己富于创见的想象力以一种略带诗意的方式推广到重大生物学问题的解决上。
他提出了一个长期以来难以回答的悖论:为什么那些有序的生命系统能够在趋向最大熵的宇宙中存在和再生?他认为不能用经典的物理学定律来解释生命现象,于是他提出了“负熵”的新概念。
另外,薛定谔还提出基因应是一种能自我复制的“非周期性晶体”等观点。
从今天的生命科学来看,薛?丁格尔的理论有点模糊,主观判断较多,甚至在讨论量子跃迁和突变等问题时,归根结底都存在错误,因为他从物理学理论向生命科学的推广太牵强。物理学是研究物质的科学。虽然生命也是物质,但复杂的生命系统有许多不同于物质的独特本质属性。我想这应该是物理学定律不能生搬硬套到生物学的根本原因。
但毋庸质疑,薛定谔广博的知识基础、敏锐的洞察力和巨大的理论勇气,为生命科学缓慢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开辟了物理学与生命科学相结合的新天地。
《生命是什么》的出版对当时年轻的物理学家产生了巨大影响,他们中的许多人由此转向了生物学研究,希望从中发现新的物理定律。弗朗西斯·克里克是他们的杰出代表,他和詹姆斯在1953年
沃森发现了dna的双螺旋结构,并在生命科学上取得了重大突破。
读完这本书,我想我应该向薛定谔学习,他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孔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在学习的过程中,一定要勤于思考,发现有价值的问题。此外,要形成广博的知识面和广阔的学术视野,才能更好地创新,薛定谔也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如果说20世纪是物理学的世纪,那么21世纪必然是生命科学的世纪。目前生命科学领域还没有重大的理论突破。我认为更成熟的物理学的发展将在这一突破中发挥重要作用。从这一点来看,薛定谔的《生命是什么》这部20世纪的伟大科学经典仍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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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本书从深入浅出地从财富的常识和逻辑谈起,为读者化解了竞争、制度、分配、资产负债、创新等一贯专业严肃概念的理解障碍;又从实用主义角度分享了作者对财富的来源、贫困的根源、经济危机、理论的天真等深刻话题的常识反思。作者从常识性角度出发,痛贬思想界、学术界、经济界、管理界化简为繁、故弄玄虚的时弊。他历经长久的思想苦旅,以财富的逻辑和逻辑的财富两个辩证统一的话题统领全书。第一部分是作者谋求财富成功事实经验的分享,是财富的逻辑。第二部分从观念和思维入手,回归财富本原,深涉人性、道德、政治经济,是逻辑的财富。
财富的逻辑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按照中国人的传统道德观,“财富”所包含的一切信息,几乎就是“庸俗”的代名词,而过分地强调“直觉”对于发现真谛的作用,不单是对圣人君子的侮辱,而且即使是对于普通俗人,把人的认知能力降低到动物的层级上,也难免遭人诟病。问题是我确信自己是个俗人,就像我确信自己是个男人一样不容置辩,因此我确信自己并没有发现真谛的般若智慧。真、俗二谛本来就是佛家之言,因此作为俗人的我和我们,就只能相信龙树菩萨的抽象解释,而不能虚妄地将它们世俗化。正是基于这些理由,作为俗人的我,用语言文字表达并且企图让常人用常识能够理解的关于财富问题的所有阐释,它所能达到的境界,充其量也只能是俗谛。
财富的逻辑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财富的逻辑》便是这趟思想苦旅的其中一个结果。在一年多断断续续的创作中,有两个问题深深地困扰着我。一是思想学说如何突破时空的局限,明知不能永恒而磨蹭一些时光;二是在寻找财富的逻辑的过程中,如何防止跌入功利主义的陷阱,以免沦为财富的奴隶。为了突破第一个困扰,我选择了回归本原的道路。尽管难免原则空泛,但窃以为谋万世者必先谋大局,技术细节虽然决定成败,但只有本质的东西才能经受住时间的冲洗。对于第二个问题,掩卷之际仿佛已经不是问题。在普遍贫困的世界,普遍贫困的人们本身就已经是财富的奴隶,《财富的逻辑》费尽心思的目的,无非是为解除人们的镣铐而提供一把粗糙的钥匙,以争取或恢复人们的主人地位。诚然,财富既是目的,又是手段。对于已经富起来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们来说,财富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但对于深受贫穷困扰的普通大众,财富在多数时候首先是目的,其次才能成为改善地位谋求幸福生活的手段。世界和人们并未富裕到可以漠视财富,因此功利主义在可以想象的未来仍然主宰着世界和人们的行为。功利主义在道德王国备受鞭笞,但在现实世界忽略功利主义,则难免天真。恰恰是天真,毁掉了人们改变自身处境的众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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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幸福是什么》这篇课文,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这个道理就是让我真正知道了幸福是什么?
表面上看,幸福好似一个抽象事物,看不见,也摸不着。但如果你乐于助人,不停的为祖国、为世界、为人民奉献力量,那幸福就在你心里。
幸福也可以是传递的,它就像一阵风,一阵能融入心灵的风。正像课文中所说的那三个孩子,第一个孩子是医生,他给病人治病,让他们恢复健康,当他看到这些时,幸福一定从他的眼睛融入了他的心。第二个孩子每天认真的工作,给予了别人幸福,自然他心里也会感到幸福。第三个孩子耕地养活了别人,他的劳动没有白费,别人也就把幸福传递给了他。其实幸福要靠劳动要靠很好地尽自己的义务,做出对人们有益的事情。
在生活中,幸福也时刻伴随着我,每次我拿到好成绩,或得到奖励时,我感动幸福,我的努力没有白费,因为学到了更多的知识。当我帮了别人时,别人的微笑也让我感到幸福。幸福就是一种无处不在的感觉。
幸福,也许就是这么简单,它犹如一场春雨,一首诗歌,润物无声,绵长悠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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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个很宽泛的概念,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间也总是提及教育问题,有时候你认为一个人缺少教育,而别人可能也认为你也缺少教育,对教育的认知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但是真正能站在对方角度思考教育问题的人却少之又少。
在《教育是什么》一书中,作者说:“人是教育的内因,环境是教育的外因,作为内因的人与作为外因的环境相互作用形成了教育”。
在工作与生活中,我对这句话深有体会,一个人的教育问题不仅是个人的作用结果,也是环境作用的结果。一个人接受教育,他就会在已有知识和观念的基础上对教育进行理解,然后形成一套自己的行事准则与思想观念,而不断变化的环境又会作用于一个人的教育,让他的思想和行为在环境的影响下发生或大或小的改变。
自从拜读了沈思的《教育是什么》这本书之后,我便在生活与工作中更加注重教育的问题。
身为社区工作者,我们与居民之间的沟通,往往以宣传服务的方式开展。当社区居民面临拆迁,我最能体会他们面对拆迁时的心情,离开自己长久生活的地方,离开自己经年累月精心装饰的家,对这些人来说面对的不仅是另寻他处的麻烦,也是内心一时半会无法放下的重压。面对他们,我们在政策上进行宣传,在他们原有认知的基础上,帮助他们更深层次的认识到拆迁的必然性,然后帮助他们规划更好的生活,让他们放下眼前的悲伤,向着更美好的明天而努力。
学习是相互的,我们在对社区居民进行服务的时候,其实这些居民也在教育我们,不断扩充我们的眼界,让我们在交往间更加深入地了解对方。在相互沟通时,我们应该耐心与体贴,因为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观点往往存在差异。在社区,或许也存在着很多让人一时半会儿无可奈何的事情,但互相体谅,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便感受到相互间建立良好的沟通并不是那么难。
教育的重量本就沉重,但只有扛得起教育的重量,才能带着这份教育走向更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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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国庆读了《小逻辑》,然而读了半月无所得,反而变得迷茫,如今一年过去了,知识更加多,眼界也更宽了,于是重新读了这本书,算是有了一些收获。
《小逻辑》分为三部分“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这是黑格尔对于逻辑学的划分,他认为这三部分是层层递进的关系,但是概念是这三部分中最重要的,因为概念才是真理,而存在和本质只是直接和间接的东西,如果存在和本质都孤立了,那么两者都不能算是真理。
本书的第一部分“存在论”又分为三个小的部分:质、量、和度。质就是表明它是什么,比如我们穿的衣服,住的房子,骑的车,都是质的体现,有这种质,就不会让我们混淆概念的存在,就不会出现穿房子,住衣服这种混乱。在我看来,存在是基于“质”而存在的,没有质,就无所谓存在了。
存在的第二部分是量。量很容易理解,就是数量。书中的量有着一种职能:衡量存在尺度的标识。以我们用的书为例,一本50页的教科书和一本2000页的字典都是书,它们的质是一样的,所以量的多少是不会影响存在的,但是它本身又是无处不在的。量与我们初高中学过的量是不一样的,初高中就是量变导致质变,但是这里的量只是一种类似于度量衡的存在,它不影响质,或者说对质影响极少。
存在论第三部分是度,度就是尺度,是质和量的统一,是带有质的量。这一部分主要讲了通过量的增加和减少是不影响存在的本质的,,或者可以说是影响的范围有限。还是以我们的书为例,1000页的书是书,999页还是书,800页也是书,但是减少到了一页两页,七页八页,就不能够用书来称呼了,只能说这是小册子或是其他什么的称呼。
读《小逻辑》要一部分一部分地读,否则无法继续。从存在的'尺度为出发点,才能够进入本书的第二部分:本质论。相比存在论,本质论就非常难懂了,我读了很久也无法理解透彻,在此只是写一些小的看法。
黑格尔认为本质是设定起来的概念,本质包含规定,但是规定又是相对的,没有完全返回概念本身,所以在本质中,概念是不自为的。本质是相对映现在自身之中的存在。黑格尔在书中表达的就是本质是存在的真理,是自己过去了的或内在的存在,具有反思性与自身映现性。
第二部分读完也无法理解,简单的说,事物中的永久才是事物存在的本质。如果只是用从量变到质变再到量变的观点来看,只能看得一头雾水。用我们日常照镜子为例,镜子中的自己受各种因素影响,已经不是原本的自己,而原本的自己,就是本质。
存在通过相互转化体现,本质通过映现来体现,而概念不通过这两种方式体现,概念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发展。“概念是自由的原则,是独立存在着的实体性的力量。概念又是一个全体,这全体中的每一环节都是构成概念的一个整体,而且被设定和概念有不可分离的统一性。所以概念在它的自身同一里是自在自为地规定了的东西。”这是本书概念论的第一段,这就是说明了概念是一种绝对不依赖其他物体的存在或者说概念是一种自由自在,不需要你去通过其他方式来证明其存在的存在。比如说动物,人是动物,老虎,猫狗,蛇鼠都是动物,这些事物都具有不同外表,不同特征,不同的作息生活方式,在我们分化的种类中也有不同的地位,但是归根到底,这些都是动物。动物是一种永久的东西,它的存在不一定永恒,但是它永久存在。概念并不依赖于有什么而存在,但是它需要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来表明它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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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法学专业的大一学生,对“法律是什么”的概念现在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而在读完刘星教授的著作《法律是什么》后,则对法律是什么这个概念有了更深的认识。刘星教授从读者的角度对西方法学进行了批判性解读。语言通俗易懂,例句简洁明了。在此基础上,刘星教授也表达了他对法理学的理解:我们对法律的看法往往是由我们的态度决定的。
这本书分为七章。以下是我对七章的总结和理解。
第一章,实际存在的法律命令。严格地说,常识法律概念只能称为19世纪以后的常识概念。这种观点被认为是一般性的没有错误的法律知识。
分析法学的核心包括三个基本内容:法律的命令说;“实然”与“应然”的分野;法律可以作为科学的研究对象。其概括为三个基本模式:
自上而下的强制决策;放弃理想的法律因素;客观中立的法律知识。法律是一种命令。这一命令的实质是表达制造者的意志,必须为他人所接受,否则制造者将给予暴力制裁。
这种观念来自对法律现象的思考。法律是义务性执行的规定,这一点,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均有体现,例如,不得盗窃他人财物,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及安全,不得破坏国家安全和利益等等,这些要求都被权威机关规定为一种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法律规定,公民可以订立买卖契约,可以编写作品,可以订立遗嘱等。也就是说,当某人自愿订立遗嘱时,他人便不得干涉。
刘星得出的结论是,所有法律规定最终都应以权力机关的意志威机础,对其施加义务和刑事处罚,即暴力制裁。没有这种实质性的、有效的意志和暴力威慑,法律规定就失去了现实意义,也就不会有别于道德规范或其他社会规范。法律是一种命令,这种命令是社会的主权者为支配社会成员而发布的。
由于法律是一种秩序,法律的渊泉来自主权的意志。根据分析法的观点,法律的存在取决于一个社会中大多数人对一个人或某些人的习惯的服从。刘星还认为,法律秩序理论的出发点是将权力规则视为隐含义务规则的法律。
英国哲学家边沁认为君主的秩序是好是坏。但是,不论其好坏,都必须将其视为法律。分析法试图引入客观观察的科学方法来解释法律现象,从而引出实证分析法的一般特征和概念。
第二章,行动中的法律。分析法学认为,法律是主权秩序,法律秩序理论隐含着一种司法推理模式。在法律实践中,人们将有争议的案件称为疑难案件。它有两个特征:
一是法律条文与案件之间缺乏明确单一的逻辑关系;二是法律条文得出的对错结论没有明显区别,每一个结论都是合理的。法律存在于法律适用者的行为中。这种规律的特点是只能预测和不可预测,而且是不确定的。由于“黑白规则”并不是法律适用者解决具体法律问题的唯一依据,其所形成的判断依据的来源是多种多样的。
再者,法律适用者的具体判断要比通常所说的规则,对人们具有更强的真实有力的影响。现实法学理论的核心思想是法律存在于法律适用者的行为中,法律的特点是只能预见和不可预见,不确定。
从价值论的角度来看,现实主义法学在确定“行动中的法律”概念的基础上,指出了实用主义的期待与展望,并试图改变通常理解的确定性、可预测性及不溯及既往的法律价值。
第三章,官员统一实践中的法律。法律,存在于官员行为模式“内在方面”展示的次要规则之一的“承认规则”之中,因为“承认规则”具有确定的意思中心,因而可以存在明确规则内容的法律。一句话,法律存在于官员的统一实践中。
道德困境的复杂性有时并不能说明广义的法律优于狭义的法律,特别是当对恶有着更为一致的仇恨时,狭义的法律可能优于狭义的法律。但是,在价值观念的影响下,一方面,人们对日常语言的正常用法本身就会产生争论,另一方面,上述社会现象展现的“出处”、“形式”和“结构”,并不一定可以使人真正认识法律现象。
第四章,解释性质的法律。法律源自于解释,法律具有解释的性质,其不仅包括具体的规则,而且包括作为具体规则背景“根据“的原则、政治、政策道德标准,甚至一般性质的法律理论和政治道德姿态。在德沃金看来,法律与道德或政治有着内在的联系。法律具有深刻的人文性和政治道德性。
在法律实践者的“理论争议”中,正像“明确法律”是法律的一部分一样,“隐含法律”也是其中的一部分。法律自始至终都是人们对理想的追求,“法律的帝国是由态度界定的”。法律知识可说是“客观的”,因为它始终是隐含于实际存在的法律制度中,也可说是“主观的”,因为,它始终是依赖人们用理想来确证。
但是,它总会存在一个唯一正确的答案。
第五章,关于意识形态中的法律。法律文本存在内在矛盾,法律认知存在内在结构,最终法律内容具有不确定性。从法律最终形成的机制来看,这种不确定性的最终根源在于意识形态的干扰和破坏。
意识形态的概念,在批判法律理论中具有独特的含义。但是,法律本文中的内在矛盾,依赖读者的阅读姿态的选择,或许它并非是客观存在的。从知识论看,主张法律不确定,必然主张法律具体内容的不可知,而法律具体内容不可知意味着一般性质的法律知识是没有意义的。
第六章和第七章主要写到地方性知识的法律和需求中的法律,在这两章中,作者提及到法律在地方实施和使用中的困难,作为地方性知识的法律,其权威往往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存在着“霸权”。而对话中法律作者则认为由于理在法律实践中存在不同的“看法”对话,是不同政治道德观念的对立,因此有时似乎不能达成共识。无论在地方性的法律还是对话中的法律,作者都引入道德与之比较,并指出两者的冲突与不同,最后就是对于“恶法”的如何作答,因为我们无法保证法律适用者一定会给出一个确定性的解释,这是一个很难解决的实践困境。
人们的知识和需求是不同的。在法律事务实践中,必须达成具体共识。这样,人们可以而且应该通过交流和对话来理解什么是法律。这一过程使法律本身成为实践语境化的具体存在。新的实践法学理论将有限弹性法治视为现实存在和应该存在的政治设计,认为法律合法性本身并不排斥法律结论的多样性。
在回答“法律是什么”这一问题时,似乎应该首先回答:我们的姿态是什么?
这是我对整本书七章的理解。总的来说,我认为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准则。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实现阶级统治,是统治阶级不可或缺的手段。法律是国家制定、承认和实施的规范各种行为的制度。
但是,如此“简单”的问题在西方许多学者眼中却如此“复杂”,换言之,中国语境的读者很难在同一视角去审查西方法理学的语境,本书作者尝试将两种语境“融合”,并在其中运用大量正反双方面的例子,让读者在与作者本身同等的知识状态下进入西方法学语境,从而建立一个渐进的围绕中心问题而展开的逻辑思路,因而把握更为广泛深刻的法律知识。
对于什么是法的问题,笔者并没有给出肯定的回答,而是运用分析法学理论和现实法学,从不同的角度对我们主义进行了阐述。法律是什么,可以从两个层次上分析,其一是“一般”层次,即是从抽象方面来解释法律是什么,如“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法律是正义的象征”,“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等等便是在解说法律的抽象含义。其二是“具体”层次。
在这个层面上,人们会针对一个具体的实际问题,具体到相关的案例,去问法律的具体规定。
除了这些认识之外,本文引用的案例也值得思考和研究。
在纽约州著名的里格斯诉帕尔玛案中,a是b遗产的唯一指定继承人。为了防止b改变他的一指,a杀死了b。在当时,纽约州法律并没有规定如果继承人为谋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则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但是a的确是违反故意杀人罪。经过慎重思考,法院最终并没有执行法律字面上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而是从众多的前案例中,推演出一个法律原则,即不容许以欺诈行为或犯罪行为从而获得利益,并判决a不能获得b的财产。
面对这种规定,人们似乎可以向常识观念提出问题,在里格斯诉帕尔玛一案中,法院中的做法可能是不对的,因为法律的义务是在于严格按照法律条文中的明确规定解释来解决纷争,如果法院另行其道,那是因为法院自己抱有不正确的法律观念。但是,在此案中,法院则认为自己行为并没有超越法律的规定他们的判决非但没有受到谴责而且成为新的先例,一是因为a的故意杀人罪的确成立,二是法院虽然没用按照法律条文来判决,但是其灵活的运用与此案法律规定明确相关的立法资料,同样是运用法律。法律条文是死的,灵活的使用法律才能更好的让法律保护人民的利益,这给我们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作为一名法律人,首先必须做到的就是明白法律是什么。在刘星教授的字里行间,我更加透彻的理解了法律的概念。今后,我将通过对法律最基本的概念为前提,努力学习,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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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牛二中叶仁玉
吴非老师在《前方是什么》一书中犀利地剖析现行的种种教育弊端和污秽,读来很不是滋味。真想作为一个看客,当作茶余饭后的资讯消遣一番即可,就如对待娱乐圈的种种八卦,一笑了之。可是,我是名教师,是圈内人,无论如何也不能无动于衷,哪怕是一点反思,一次忏悔
一、孩子的作业与教师的尊严
中国的基础教育出色,孩子学科功底扎实是世界公认的,但学生的作业量多也是闻名于世的。“商女不知亡国恨,一天到晚写作业。举头望明月,低头写作业。
洛阳亲友如相问,就说我在写作业。垂死病中惊坐起,今天还没写作业!人生自古谁无死,来生继续写作业”这是学生对写作业的调侃,看似夸张可笑,却道出了多少无奈。
学***的高低与刷题量的多少本没有必然联系,却成为现实中奇怪的定律。应试教育下,我们***把学生变成作业机器,把自己变成批改作业的机器,学***下做练***评,教学只剩下批作业讲题目,用考试代替读书,用做题代替思考,学***学的热情被消耗殆尽,这是怎样的教育?这样的环境下,教师整天忙于“死揪”学生,教学就是纯粹的技术活,没有情感渗透与人格影响,教师职业从“灵魂工程师”降格为“教书匠”。
随着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教师们担心自己的职业生涯会被各种搜索软件所取代。教师的尊严如何?
如果我们过分张扬受教育者的精力和兴趣,甚至扭曲他们的思想和灵魂,从而摧毁一个独立、完整、健全的个体,我们不应该反思吗?作业和考试的堆砌并不能真正提高学生的能力。只有激发人们的求知欲和探索热情,才能不断创新发展,才有美好的未来。政策需改革,课堂要转变,无论是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都需要有所作为,我们不能坐以待毙。
温水煮青蛙对现状很满意。如果我们能忍受,我们的教育只会退化。
二、老师的阅读与孩子的未来
吴非老师在书中指出“课改的本钱在教师的观念和专业水平”,显然,转变观念是前提,而观念往往又顽固不化。一方面,“落后的机制使教师缺乏主动进修的内动力”,另一方面,“课改可能阻绝应试教育的轻车熟路,所有人将站在同一起点上,先前的既得利益可能不复存在”,无论是客观因素还是主观意识,说到底,是我们缺少了对教育理想的追求,多数的我们,生活太现实,环境很安逸。纵观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已经被各种智能通讯和娱乐工具所包围,实际上是由各种社交软件所引领。
刷微博,发微信,拍**,点赞吐槽看热闹,或是浏览各式“美文”,品鉴各类鸡汤在这样一个“微时代”,文化快餐如此之多,我们已经饱腹,哪有时间空间手捧一卷,茶香缭绕?或是在明月孤灯下,掩卷而思?
可是作为每一个有思想的教育工作者来说,都应该有属于自己的心灵空间。“课改需要爱读书的教师”,心与书的交流,是一种滋润,也是内省与自察。我们教给学生的不仅是知识,更是一种价值观,一种对生活和社会的态度和思想。
“百年树人”,教育需要我们教师做一个有思想的教育者,用思想去重塑我们的教育行为,用思想去陶冶学子的心灵。只有丰富的思想才能培养出丰富的胸怀和深刻的人格,只有人文背景丰富、视野开阔、胸怀宽广的教师才能真正浇灌出同样厚度的未来大师。
“前方是什么?”是追问也是反思,“反思不会令我们难堪,只会为我们找出更多的发展空间。”吴非老师用他的方式触动我们反思,一起探寻教育的未来。
是该坚定地往前走了!前方是什么?未必是一马平川,但终究会柳暗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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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世上的人都想得到幸福,人的一生就是不断追求幸福而过的,那么,幸福又是什么呢?
小时候,我年幼无知,总觉得幸福就是有吃有喝,有朋友玩就是幸福,但是,我错了,在今天,智慧的.女儿告诉我:“幸福就是劳动,就是要尽自己的义务,做出对人们有益的事情。”智慧的女儿说的这才是真理。
有人终日游手好闲,一事无成,总希望天上能掉下来馅饼,结果昐来的却是一声叹息和一头苍苍白发的代价。
还有人一心想得到幸福,却不尽力去追求,而是想投机取巧,最终用户也是竹蓝打水一场空。
得我曾经看过一画册,上面有一个手握着锄头满头大汗的老人,从他满足而自豪的眼光中可以看出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
我想幸福不是靠嘴巴说说就能得到的,而是当你做了,悄悄来到你身边的一种触动心灵的感觉……
当我为同学讲难题;当我在放学的路上扶起一个跌到的小姑娘,拍干净她身上的尘土;当我帮一们迷路的小朋友找到妈妈,看到他眉开眼笑的时候,一个可爱的小精灵便悄悄伏在你耳边说:“你是幸福的!”
当我为集体做出了奉献;当我在市场上英勇地挺身而出,制止一双盗窃的黑手时;尽管我劳累,面临危险时,但我依旧听见小精灵在说:“你是幸福的”。
是的,我是幸福的,我就是这样追求幸福,创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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