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____一案,业经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于___年___月___日作出___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或裁决、调解),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或裁决、调解)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解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_采取的强制措施。
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_____因涉嫌_____________一案,于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时始被_____________采取___________的强制措施,现已超过法定期限。
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委托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特提出申请。请予解除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
此致
___________公安局
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__法炜律师事务所律师__。
通讯地址:__市台江区广达路51号六层邮编:350____联系电话:0591-87114671____x
被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__,男,1971年3月2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经商,住__省石狮市锦尚镇港前村中区34号。从20__年3月6日至今,五易涉嫌罪名(聚众扰乱公共场所、交通秩序罪,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阻止他人偷越边[国]境罪,组织他人偷越边[国]境罪)八变强制措施(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监视居住、再刑拘、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再逮捕),现羁押于石狮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__依法作出无罪判决,一时无法裁判,也应解除对其的强制措施。
事实和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边[国]境罪于20__年8月26日再次被逮捕,贵院在20__年10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至今押而不决,该案经延期后,又超法定审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法(20__)163号]的精神,特申请贵院依法作出无罪判决,若如一时无法裁判,也应依法解除对__的强制措施。
此致
石狮市人民法院
__法炜律师事务所
律师:__
__年__月__日
工作生活中我们经常要向领导反映工作状态,我们的生活当中难免会遇到书写申请书的情况,申请书可以有结尾,也可以没有单独的结尾。如何让领导既明白你的申请事由有对你刮目相看了?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精选》,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的内容一般分为首部、正文、尾部和附项四部分1、首部。
首先应在文书首部居中写明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字样;还要写清楚申请人的姓名、所属的律师事务所以及具体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2、正文。
首先要写明申请事项;然后是申请的事实与理由。
3、尾部。
要注明文书扬要提交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4、附项:附上申请解除强制措施的有关证据。
(二)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的格式: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申请人:XXX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申请事项:解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X采取的强制措施。
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X因涉嫌XXX一案,于XX年XX月XX日XX时始被XXX采取XXX的强制措施,现已超过法定期限。
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X委托的律师(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特提出申请。
请予解除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
此致XXX公安局XXX人民检察院XXX人民法院申请人:XXXXXXX年XX月XX日注:本申请书可用于刑事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理附段,向有关机关提出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解除刑事强制措施的申请。
1、向采取强制措施的部门申请,可以是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
要看具体情况。
2具体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氏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祝”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以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得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30日。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请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申请,即为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格式: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申请人: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申请事项:解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
事实与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涉一案,于年月日时始被采取的强制措施,现己超过法定期限。
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特提出申请,请予解除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依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也就是放人的意思。
向派出所(公安机关)写放人申请,的格式如下: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的关系,住址,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某某变更强制措施。
(如变更对犯罪嫌疑人某某采取的拘留措施,依法对其实施取保候审或监示居住或无罪释放。
)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某某因涉嫌某某犯罪一案,于某年某月某日被某某公安局拘留,现羁押于某某看守所。
申请人依法提请将某某从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申请人某某愿为某某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认为胡某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理由如下:写明变更强制措施的理由。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某某的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对其实施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恳请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准予对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变更拘留为取保候审或监示居住或无罪释放。
此致某某公安局某某派出所!下面是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
你好,你说的应该是《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附《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一、公检法机关主动变更(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二)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二、逮捕后的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三、申请变更(一)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二)处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四、超期羁押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
按照公司前进的步伐,我们总会遇见要写申请书的时候。申请书含有较强的目的性。通过申请书发表自身请求时要注意什么?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常见的变更强制措施是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第七十三条(强制措施不当的撤销和变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法院执行解释》第八十一条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二)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三)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法院执行解释》第八十三条对被羁押的被告人需要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的,应当将变更强制措施决定书或者释放通知书送交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公安民检察院。
(释解]本条是关于强制措施不当的撤销和变更的规定。
强制措施的变更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因发生了法定事由,而改用另一种强制措施的行为。
强制措施的撤销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不应当采取强制措施的人而采取了强制措施,发现后予以撤销的行为。
强制措施涉及到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或者剥夺,在适用时应当严格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发现采取的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这里的强制措施包括本法规定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
根据本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发现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变更或撤销。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对犯罪嫌疑人应该采取另一种强制措施,但却采取了该种强制措施,这时应该变更强制措施;二是不应当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但却采取了强制措施,这时应该撤销强制措施。
变更强制措施和撤销强制措施是两种重要的诉讼行为,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刑事诉讼的进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对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及时变更或者撤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1.患有严重疾病的;2.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3.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1.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2.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3.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对被羁押的被告人需要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的,应当将变更强制措施决定书或者释放通知书送交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在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时,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逮捕由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执行,它是人民检察院在认真审查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基础上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
如果公安机关在执行中发现了犯罪嫌疑人不该逮捕的情况,有权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但是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这样既考虑到了保护公民合法权利的需要,又考虑到了加强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向原决定机关提出,由原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撤销或者变更的决定。
(一)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的内容一般分为首部、正文、尾部和附项四部分1、首部。
首先应在文书首部居中写明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字样;还要写清楚申请人的姓名、所属的律师事务所以及具体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2、正文。
首先要写明申请事项;然后是申请的事实与理由。
3、尾部。
要注明文书扬要提交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4、附项:附上申请解除强制措施的有关证据。
(二)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的格式: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申请人:XXX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申请事项:解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X采取的强制措施。
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X因涉嫌XXX一案,于XX年XX月XX日XX时始被XXX采取XXX的强制措施,现已超过法定期限。
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X委托的律师(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特提出申请。
请予解除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
此致XXX公安局XXX人民检察院XXX人民法院申请人:XXXXXXX年XX月XX日注:本申请书可用于刑事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理附段,向有关机关提出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解除刑事强制措施的申请。
一、公检法机关主动变更(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二)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二、逮捕后的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三、申请变更(一)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二)处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四、超期羁押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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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采取强制措施的部门申请,可以是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
要看具体情况。
2具体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氏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祝”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以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得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30日。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请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申请,即为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格式: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申请人: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申请事项:解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
事实与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涉一案,于年月日时始被采取的强制措施,现己超过法定期限。
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特提出申请,请予解除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申请书一般是个人或团体向相关企业机构提出请求是使用的书面材料。随着现今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经常会遇到申请书的撰写,掌握申请书的撰写对自己会有很大的帮助,申请书要怎么写才好呢?重点陈述哪些方面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网友推荐:强制执行申请书汇集九篇”,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申请执行人刘备(又名刘玄德),男,745年12月1日出生,汉族,西蜀国人,系西蜀国皇帝,住西蜀国四川成都皇宫。
被执行人曹操(又名曹孟德),男,746年10月3日出生,汉族,魏国人,系魏国皇帝,住魏国首都洛阳皇宫。
请求事项:要求按(987)三民初字第009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曹操的返还战马五十万匹和战衣战袍六十万套,以及赔偿经济损失费三百万元人民币。
申请理由: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财物返还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审理结案,被执行人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于987年5月11日生效。截止今日,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已届满,但被执行人曹操拒不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为了体现法律权威性和生效判决的既判力,震憾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此申请,请求贵院及时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曹操履行上述申请事项,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
此致
三国人民法院
申请人:刘备
xxxx年8月11日
附:
1、三国人民法院(987)三民初字第0099号民事判决书1份。
2、刘备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电话等联系方式
申请执行人:xxxxx北京分公司
住所地:xxxxxx
负责人:xxx职务:经理电话:xxxxxxxx
被执行人:xxxxxx
住所地: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职务:董事长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请求事项
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北京市顺义人民法院**年九月三日作出的(xx)顺民初字第67xx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年七月一日至**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
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xx)顺民初字第67xx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年七月一日至**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由被执行人负担,于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 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xx法院
申请人:
xxxxxx北京分公司
年月日
附:(xx)顺民初字第67xx号生效判决书壹份
申请人:*** 男 汉族1952年11月生。农民。现住北林区**村。
申请人认为北林区人民法院(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明,属于错判。但此为再审解决的问题。申请人(***)就本案所谓权利人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提出如下终止执行意见:
一、上诉期间达成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在程序与实体上表明原告(***)失去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申请人(***)不服北林区人民法院(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因双方达成协议,其协议内容为“原告与被告建筑合同纠纷一案,现经原告人***与被告***协商,上诉人撤诉,原告人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共同遵照履行要不回来,***可继续上诉。”该协议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
1、双方达成的协议真实有效。该协议产生不是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的,其产生的时间、地点的.特殊性,决定其真实、合法、有效。业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确认。
该协议产生的时间是上诉期间,其地点是在中级人民法院。并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定合法有效。民诉意见190条规定:“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不应撤诉。”反过来讲,准予撤诉就是没有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应确定为合法有效。
2、民事诉讼是公权利介入私权利,评价私权利的过程。其在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如权利人主张此权利,义务人就必须履行此权利,否则公权力介入将强制执行。但如权利人放弃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人则不须履行,如判决后义务人没有履行义务,权利人在申请执行有效期间内没有申请法院执行或明确告知不申请执行,放弃此项权利,此案就此了结,法院依不告不理原则,不可能在没有申请人的申请的情况下强制执行。
本案虽然一审判决确定了权利人的权益,但双方已在上诉时达成“上诉人(***)撤诉,原告(***)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协议。协议确定了原告人(***)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是原告人(***)以书面的形式表示放弃(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对其赋予的权利。申请人(***)既然放弃了申请的权利,人民法院在程序上就不能再接受其申请,从而起动强制执行程序。
3、民法从法理上说是私法,权利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权益。现在上诉阶段原告人***与被告***协商,“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原告人***这一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对被告***法院确定的权利的一种变更处分。处分的结果是不再向被告***主张权利,而向实际欠款人张勇主张权利。这一改变是实体上改变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从而免除了被告人责任。人民法院在被告人责任由原告免除后,不是义务主体情况下,不能强制执行被告人(***)。
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协议的审查认定真实、合法、有效。使一审法院执行局接受执行申请失去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六)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依民诉意见190条规定允许撤诉行为不是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该协议标的所指向的就是原告人(***)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二审法院审查准许撤回上诉的行为时,对一审判决效力和不执行一审判决目的是否正当性必须进行审查。该协议是不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且协议不存在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撤回上诉没有违背当事人的处分权力,因此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在审查时确认了双方在上诉期间达成的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就是说原告人(***)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是经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的。其中级人民法院的确认可以认为是对原法律文书的撤销,也可认为是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执行的其他情形。符合《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
反之,如果认为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对协议的内容“原告人(***)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的审查,不是对一审的撤销或对执行终结的认可,那么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定就是错误的,中级法院就不能准许撤诉,只能继续审理或调解。
综上: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权利人不能申请执行。原告(***)与申请人(***)签定的协议,原告(***)放弃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本案应当终止执行。
此致
北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9月7日
申请人:xx,男,49岁,汉族,住西山,联系电话:
被执行人1:x机床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xxx,电话:
被执行人2:xxx(公司股东),电话:
被执行人3:xxx(公司股东),电话:
被执行人4:ccc(公司股东),电话:
被执行人5:vvv(公司股东),电话:
案由: 劳动争议纠纷
请求事项
1、强制五被执行人履行(XX)浔民初字第425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一万五千五百六十五元,并负连带清偿责任;
2、强制五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并负连带清偿责任;
3、强制被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履行代向劳动部门申请支付相关工伤补偿款义务。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XX)浔民初字第425号民事判决,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XX年12月16日做出维持原判的(XX)贵民三终字第150号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申请执行人一万五千五百六十五元,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由劳动部门承担的工伤赔偿部分只能由用工单位申请,现被执行人以公司已经被吊销为由不予办理。现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
另查明,被申请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因未参加年检于XX年11月16日被吊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0条、第4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管理条例》第20条、第33条的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开办者、投资人应当依法组织清算并注销。被执行人汪大汪、温锦燕、温仕海、温彩华作为公司的股东,在公司被吊销后,明知公司有债务的情况下,至今既没有依法清算,也未办理注销登记,被执行人汪大汪、温彩华反而在XX年3月26日另行设立广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实现逃避债务的目的。根据法律规定:被吊销的企业法人与企业投资者或开办单位混同的,未履行清算义务者,导致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权,应当直接判定企业投资者或其开办单位对债权人负责清偿债务。
据此,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xf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1、申请人: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1、请求执行两被申请人的连带债务金额27000元;
2、请求两被申请人连带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08.24元和法院的受理费用475元;全部费用共计27883.24元。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货纠纷一案,XX区法院侯寨乡法庭公开审理后,于20xx年8月3日作出(20xx)二七民一初字第2585号判决,现该判决书已于9月20日生效,但两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为此, 特请求人民法院给予强制执行。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参考二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一案,经辽宁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xx】沈民(1)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现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申请人:张某某,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咸阳市xx区xx村107号。
被申请人:陈某某,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咸阳市xx路xx小区1号楼1单元213室。
请求事项:
1、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20xx)咸民终字第00000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张某某与被申请人陈某某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业经廊坊市某某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xx月xx日作出(20xx)廊民初字第000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人陈某某搬离申请人张某某所有的位于区某某路某某市场西楼3号房屋,并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损失费6000元整。后因被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xx月xx日作出(20xx)廊民终字第0000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该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申请人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廊坊市某某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机关:xxxxx: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xx
被申请人:xxxx、男,生于19xx年x月x、汉族、住址:
溪县塘坊乡塘坊村一社。联系电话:关于李xx擅自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房屋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以于20xx1年x月x日送达,xxx未在处罚决定书规定的履行期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特申请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月x日,xxx在渝巫公路451km+200m处公路左侧修建房屋,该房屋顺公路长12m,左前方(塘坊方向)退出公路边缘5.5m,右前方(县城方向)退出公路边缘1.6m该房屋基础已经形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六条第一款,《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列》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关于禁止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的规定,确定李本全修建的房屋为违法建筑。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列》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决定:责令xxx于20xx年3月10前拆除修建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物处罚决定书。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机关:
xx年xx月xx日
附:
1、立案决定表
2、询问笔录
3、现场看验笔录
4、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
5、违法行为调查报告
6、行政处罚(处理)审批表
7、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8、处罚决定书
9、送达回证
10、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11、结案报告表
申请人:王x,男,1980年5月11出生,汉族,北京市朝阳区xx公司职工,住北京市x区x街道x楼x单元x号,电话:
被申请人:北京市xx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街道x号
法定代表人:李x职务:董事长
电话:x邮编:
申请事项和理由:
申请人王x诉被申请人xx有限责任公司工伤赔偿一案,贵院于xx年x月x日已审理完结,下达了法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并于xx年x月x日发生了法律效力。该判决书规定,被告北京市xx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x日内赔偿给王x工伤期间工资,医疗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共计xx万元。但是被申请人对贵院的上述判决拒绝履行,本应于xx年x月x日以前归还的x万元,至今分文未付。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232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给付限定期限内的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x
xx年x月x日
申请人:张x,男,xx年12月1日生,汉族,住址: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南园街xx栋x单元xx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人:魏x,男,xx年7月28日生,汉族,住址:河北省藁城市张家庄镇三邱村永兴街xx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由河北省藁城市人民法院作出20xx年藁民初字第00552号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不遵照执行,(法律文书 )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请求
1、请求执行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借款15500元;
2、请求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债务利息(从20xx年3月至执行完毕之日止);
3、请求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诉讼费用94元;
4、 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xx年2月11日由河北省藁城市人民法院作出20xx年藁民初字第00552号民事判决书,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收到判决书后均未上诉,现该判决已生效,且也超过了判决书确定的还款期限,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履行判决,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文章来源:http://m.swy7.com/a/5115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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