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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申请书怎么写七篇

申请书包含的种类很多涉及的使用范围也很广泛。随着人们的生活物质水平不断提高,我们可能会涉及到文书的撰写,申请书是具有实用性的文章,在写自己的申请书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行政赔偿申请书怎么写七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行政赔偿申请书(篇1)

申请人:刘XX,男,满族,20xx年X月X日出生,住北京市朝阳区远洋一方X号院X号楼X单元X号。

被申请人:**市**区**人民政府,住所地:**市**区**大街15号。

法定代表人:董**

请求事项:

请求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赔偿财产损失 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3日,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衙门村经济合作社将位于本村西北位置的14亩土地承包给石XX,作为种植养殖使用,承包期限为30年。20xx年3月3日,因石XX无能力经营,将上述承包地中9亩土地转包给王XX,并经过衙门村村民委员会的同意。20xx年9月26日,经与衙门村村委会协商同意后,王XX又将上述承包地转包给申请人刘XX,转让费50万元,并于当日申请人与衙门村村委会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原承租人王XX承租的九亩养殖用地承包权转让给申请人,合同权利义务和原合同一致,申请人与村委会直接形成承包关系。

签订合同之后,申请人按照承包合同约定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养殖设施,在20xx年底开始修建牛舍、挤奶厅、办公室、员工临时宿舍、库房等设施,并于20xx年7月经村委会同意申请注册了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20xx年3月左右,养殖的基础设施刚刚建设完毕,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以申请人建设的房屋属于违法建设为由强制拆除了全部建筑。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强拆行为严重违法,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市**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3月20日作出编号为(20xx)顺行初字第11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被申请人于20xx年3月25日作出的.《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违法。

为此,申请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和第九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特提起行政赔偿申请,请依法支持申请人的申请。

此致

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人民政府

附件: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3、赔偿清单复印件一份。

刘XX 年 月 日申请人:

行政赔偿申请书(篇2)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或常住地(法人和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或字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工商个体户,写明其字号、业主姓名等)。]

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姓名、性别(与申请人关系)、年龄、工作单位、住所或常住地。]

委托代理人……(律师只写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被申请机关:xxxxxxxxxxx

申请事项:xxxxxxxx

申请事由:xxxxxxxxxxxxxxx

此致

xxxxxxxxxxxx(赔偿义务机关名称)

申请人:xxxxxxxxxx

20xx年xxxx月xxxx日

行政赔偿申请书(篇3)

请求人:吴** 男 35岁***族 现住**开发区**国际公馆

二单元20xx号 手机号:137******

被请求人:***市海**区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孙** 职务:局长 地址:**市海**区数码大厦 请求事项:1、请求被请求人行政赔偿请求人16.44万元。 事实与理由:20xx年8月14日,请求人投资与海拉尔铁鑫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合同,租用原蒙医医院门诊部的旧址拟建立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然后,一方面装修房间,一方面将可行性报告以及医护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上报给了被请求人。其中包括:一、请求人根据《卫生机构管理条例》中有关综合门诊部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的规定,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的面积达到了450平方米。二、请求人根据《卫生机构管理条例》中有关综合门诊部的卫生人员配置规定,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已有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5名、执业药剂师1名、主管护师及护士5名。 请求人认为: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完全符合法定条件及执业资质并申请卫生行政机关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此间,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却以请求人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欺侮蒙古人”与蒙医医院“相距太近”为由,向呼伦贝尔市卫生局副局长相林扎布“打小报告”。相林扎布副局长遂行政干预。在未经市卫生局领导集体研究并决定特别是未经主要领导同意的情

况下,相林扎布超越职权且违反规定并以权代法,擅自打电话告诫海拉尔区卫生局:“不能给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发证!”致使海拉尔区卫生局至今尚未颁发给请求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7条之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又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8条之规定:“请求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再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2条之规定:“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请求人。”因此,被请求人最长30日内就应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可是,请求人提出申请已达150日之久,却因被请求人行政不作为以及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答复”而遭受了财产权的损害,直接经济损失达16.44万元(其中租房费用13万元、招聘医护人员工资费用2万元、供热等费用1.44万元)。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八)款之规定:“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此致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卫生局

请求人:

20xx年11月 7 日

行政赔偿申请书(篇4)

赔偿请求人:李饶丰,汉族,现住CC区CC路CC号,电话:139026XXXX。

赔偿义务机关:惠城区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陈伟华

职务:院长

请求事项:请求因惠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违法造成被查封的财产灭失,侵犯公民的财产权造成损害,赔偿请求人损失256286元。

事实根据和理由:以下两个相关联的案件,因法院的责任,造成了赔偿请求人的损害:

案一(即前案):

原告:惠州市景龙梁氏实业有限公司;被告:惠州市金航电子有限公司、吴兆儒。此案由于被告拖欠房租,原告于20xx年10月向城区法院起诉(由水口法庭受理),诉前由立案庭查封了被告的生产设备等。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8)15号第41条规定(以下简称《最高院规定》):“对动产的查封,应当采取加贴封条的方式。不便加贴封条的,应当张贴公告。对有产权证照的动产或不动产的查封,应当向有关管理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不得办理查封财产的转移过户手续。”但法院只根据被告9月份的设备盘点表进行查封,没有清点、没有加贴封条或张贴公告。清单中有一部07年购买的货车,没有向交警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此案在审理中,即08年1月15日,被告突然转移财产。原告即将厂房通道锁住,同时以书面告知主审法官,请求法庭清点。法官在报告上签“已阅”(见附件1),但未进行清点。第二天被告以原告干扰其生产,影响员工工资为由,组织员工去政府上访。政府要求当地劳动站和法庭尽快处理。于是被告乘机提出搬走。在水口法庭要求和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法院及原告三方清点核对后搬离厂区,设备搬离必须经过法院同意 (见附件2)。但1月30日被告搬走时法院没有派人到场清点和监督。

此案于08年8月经二审审结,原告即申请执行。08年9月在水口法庭负责执行的杨法官要求下,我带他们去找过被告。

案二(即本案):

我因与以上被告产生纠纷,于20xx年11月22日向惠州市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诉前向城区法院申请查封了被告的账户、小汽车、住房,并查封以上被前案查封的设备,其中设备是轮候查封。但法院只复印前案的清单,没有到场核实前案查封的财产是否有变化,更没有贴封条和公告。20xx年1月15日仲裁裁定下达,同年2月12日我向惠州中院申请执行。经审查,发现本案主要部分是轮候查封,与前一查封案都是城区法院受理,为提高执行效率,方便前后查封并案分配,中院于08年6月移送给该院执行(【20xx】惠城执1087号)。

从中院移送至今已近3年,我多次向法院申请并案和参与分配,并追查被转移的财产、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见附件3至6)。执行官告知我:1、水口法庭不愿接案;2、他和郑副院长几次询问水口法庭叶庭长,都答复前案的原告没有申请执行,因此目前无法并案,也不能去处理被查封的财产。我反复声明前案已在执行中,叶庭长是讲假话,我已带过杨法官去执行;08年9月至10月间,我和前案的原告四次联合向郑副院长和水口法庭书面报告被查封的财产已被转移,申请追查并扣押被查封的财产(见附件7至10);但法院对我们的报告和请求一直置之不理。据了解,今年初被告已正式将被查封的财产全部转让给他人,本案已变成无财产可以执行了。

至今被告共去了三次法院。其中第一次(08年7月)是因被告不听传唤被决定拘留15天,但不知为何在对方拒绝申报财产的情况下提前解除拘留。前二次我都当法官的面强烈要求对方交代被查封财产的去向,被告拒不回答,法官也没按程序要求被告如实申报财产。直至09年9月中旬,被告第三次到法院与我协商支付欠款时,在我一再要求下法官才递给被告财产申报表,但被告仍拒绝申报。《最高院规定》(26和30条):“在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被执行人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的,应当立即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拒绝按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供其有关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搜查”。 法院对其近3年都拒绝申报财产也不采取任何措施的做法是枉法的。

令人感到蹊跷的是,被告被查封的房产是09年11月27日到期,到期前我多次要求处理该房产,法官与评估公司去过,但没见到被告就作罢了。法院在到期后的12月初才去办续查封,但恰好在续封前几天,该房产被告已抵押给别人了。对这恶意转移财产,已构成刑事的犯罪行为,法院一直不去依法追究。

本案应执行201269。76元(不含利息),至20xx年3月止,已执行被封账户的1940元和小车拍卖款12780元、现金1万元,余欠254349元(含利息,见附件11和12)毫无进展。我于去年7月16日向城区人大信访,至9月中旬法官才通知我一起到水口法庭了解情况。经了解前案的情况:1、的确是水口法庭同意被告搬走的;2、前案早已由其执行,并已了结。

综上所述,城区法院的责任在于:

一、违反查封的程序:对被查封的货车如果依法向交警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是不会流失的。前后查封都是同一个立案庭进行的,如果其查封时依法加贴封条或张贴公告,水口法庭就会知道有轮候查封,就不会同意对方搬走。

二、严重失职:1、立案庭在办理轮候查封后没通知水口法庭,使前后查封没链接而产生漏洞。2、水口法庭在前案还在审理中的情况下,同意对方将被查封的财产搬走,又不按协议去清点,不去跟踪登记存放地点;经我们追问,他们无法答复财产搬到何方;甚至在我们联合报告财产转移情况并申请扣押时仍然置之不理,事实上是放弃监管、解除查封。3、对被查封的财产超期才续封,使被查封的财产被恶意抵押,而法院不采取任何追究措施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三、枉法和不作为:前案明明已经执行,法院仍编造理由不予并案;明知对方拒绝申报财产,明知对方已转移财产但法院仍置之不理,甚至提前释放对方,使其有充足的时间顺利转移财产。这是其对抗法律、纵容犯法、罔顾上级法院移送执行的意图所造成的。

可见,是由于法院的责任,使本案从有财产可执行,变成无财产可执行。现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申请国家赔偿。请核准。

此致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赔偿请求人:李饶丰

20xx年3月10日

行政赔偿申请书(篇5)

赔偿请求人:XXX,男,汉族,XX年X月XX日,身份证号: XXXXXX,住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 赔偿义务机关:XXXX市人民法院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赔偿义务机关强行拆毁赔偿请求人住房和猪圈的行为违法;

请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因其上述违法行为给赔偿请求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贰拾壹万玖仟壹佰捌拾元(¥:219180。00)整。

事实及理由:

赔偿请求人系XXX村民。20xx年,赔偿请求人为了发展养猪事业,在自家面积191平方米的农村承包地上修建两层猪圈,该承包地位于X703线K58+800右侧公路建筑控制区外。该猪圈修在公路弯拐外边的埂下,第二层猪圈房顶刚好与公路一样平。赔偿请求人父亲XXX拥有一块34平方米的农村承包地,与赔偿请求人的承包地毗邻,但是位于X703线K58+800右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20xx年,赔偿请求人在该猪圈顶上加修一层90平方米的住房,与此同时,与父亲合伙在父亲的承包地上修建两个排面的一层房屋用于居住。

20xx年4月27日,XX公路管理段向赔偿请求人的父亲下达毕路(20xx)18号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称:XXXX于20xx年4月13日在X703线K58+800右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该建筑物长8。5米,宽4米,面积为34平方米,与公路相临面墙体离公路防撞墙最近距离为0。9米,最远距离为3。04米,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认定XX在公路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贵州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决定给予XX罚款伍仟以及责令限期三日自行拆除的行政处罚。但是,XXX并没有按照该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拆除修建的34平方米的房屋。

20xx年11月12日,XX公路段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执行毕路(20xx)18号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拆除XX位于县道703线K58+800米处右侧的违法建筑和执行其应缴纳的五千元罚款。20xx年3月4日,赔偿义务机关带领公安干警及工匠一百多人强制执行毕路(20xx)18号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用大挖机将XX修建的34平方米的房屋强行拆毁。但是,就在赔偿义务机关用大挖机拆毁####修建34平方米房屋的同时,赔偿义务机关用大挖机将赔偿请求人毗邻于XX承包地的90平方米的住房以及191平方米的两层猪圈一并拆毁,致使赔偿义务人的住房和猪圈毁损,造成赔偿请求人的经济损失如下:191平方米的猪圈,按780元/平方米折算,直接经济损失为壹拾肆万捌仟玖佰捌拾元(¥:148980。00)整;90平方米的住房,按780元/平方米折算,直接经济损失为柒万零贰佰元(¥:70200。00)元;两笔合计贰拾壹万玖仟壹佰捌拾元(¥:219180。00)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赔偿请求人认为,赔偿义务机关强制执行XX号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用大挖机强行拆毁XX修建的34平方米的房屋,这是合法的。但是,赔偿义务机关用大挖机将赔偿请求人的住房和猪圈拆毁,此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属于司法执行错误,是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法赔偿因其违法行为给赔偿请求人造成的损失。

综上所述,赔偿请求人请求贵院依法支持赔偿请求人的请求,保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赔偿请求人:XXX

二0XX年八月二十三日

行政赔偿申请书(篇6)

赔偿请求人:杨x,住韶关xxx房。

被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广东省韶关xx法院,韶关市xx路。

赔偿请求人杨x因与广州宏伟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由于韶关市xxx在二审期间(20xx年6月16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一份该法院同意宏伟机械公司关于租赁处分本人属于所有的摊铺机的证明(主要内容为:1、同意本人被浈江区法院查封的摊铺机继续由宏伟公司租赁,设备闲置期间不计算租金;2、租金由浈江区法院直接收取保全直到达到保全金额为止(本人与谭湘龙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谭湘龙向法院申请的保全金额);3、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由宏伟公司负责直至法院拍卖或变卖为止。)及将宏伟公司交给浈江区法院的部分租金(32500元)退回给该公司,致使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误认为宏伟机械公司已付清其应付给本人的所有租金,结果判决驳回本人要求宏伟公司支付剩余租金的诉讼请求,因此,本人请求韶关市xxx赔偿因本人该法院的失误而导致损失的租金8545500元及诉讼费27235元,共计8572735元。

事实与理由:

本人与广州市宏伟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于20xx年8月9日签定机械租赁合同,约定宏伟机械公司租用本人的摊铺机一台,租金为每月75000元,该租赁合同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为合法有效的合同。宏伟公司就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现该公司未按时交纳租金,已构成违约,本人要求该公司支付所欠租金合法合理,应该得到支持。具体理由如下:

1、《机械租赁合同》并未约定具体的租赁期间,依法应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法》规定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合同,合同自终止通知到达被通知方时发生终止效力。自租赁合同签定后直到宏伟公司将摊铺机移交到浈江区法院为止,该公司从未向本人提出过要终止合同,因此,租金的计算时间应自宏伟公司拉走设备的次日(20xx年8月30日)起至其将设备移交给xxx时(20xx年10月20日)止,共13个月零20日。现本人只主张13个月的租金,也符合宏伟公司主张的租金应从设备调试完毕后计算(20xx年9月8日开始计算)的要求,因此本人的请求也是合理公道的。

2、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法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案的实际情况,xxx的查封并未影响到宏伟公司对设备的使用,而且《机械租赁合同》中未约定设备闲置期间,承租人可以不给付租金,因此宏伟公司主张的在设备闲置期间不承担支付租金的义务是没有依据的。

3、《民事诉讼法》仅规定"在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未有规定法院有权进行包括就被查封财产订立租赁协议在内的任何处分被查封财产的权限,因此,xxx对宏伟有限公司在20xx年10月24日提出的租赁请示函作出的同意的意思表示属于无权(或越权)处分行为,应视为无效,而由于xxx该行为导致的本人无法向宏伟公司追讨的设备租金应该由xxx负责赔偿。

综上所述,希望韶关市xxx赔偿委员会能对本案重新审查,还本人一个公道。

此致

韶关市xxx赔偿委员会

附:有关法律文书及证明材料

赔偿请求人(签名或单章):XX

XX年XX月XX日

行政赔偿申请书(篇7)

甲方: 公司

乙方: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

乙方于 年 月 日发生伤害事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是否属于工伤及其处理结果均已清楚的了解。为了解决赔偿事宜,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谅互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赔偿金额: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医疗费 ,护理费,停职留薪,住院伙食补助费,乙方不得主张上述费用。甲方在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津贴等。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其他权利。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将全部款项 元取得。

二、乙方应将涉及本事故的医疗、交通、陪护等一切票据,以及工伤认定报告,鉴定书等一切文书同时交与甲方。

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双方再无任何纠纷,并且一方放弃追究另一方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违约责任:

因任何情形一方违约,应当向对方支付 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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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刘XX,男,满族,20xx年X月X日出生,住北京市朝阳区远洋一方X号院X号楼X单元X号。

被申请人:**市**区**人民政府,住所地:**市**区**大街15号。

法定代表人:董**

请求事项:

请求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赔偿财产损失 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3日,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衙门村经济合作社将位于本村西北位置的14亩土地承包给石XX,作为种植养殖使用,承包期限为30年。20xx年3月3日,因石XX无能力经营,将上述承包地中9亩土地转包给王XX,并经过衙门村村民委员会的同意。20xx年9月26日,经与衙门村村委会协商同意后,王XX又将上述承包地转包给申请人刘XX,转让费50万元,并于当日申请人与衙门村村委会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原承租人王XX承租的九亩养殖用地承包权转让给申请人,合同权利义务和原合同一致,申请人与村委会直接形成承包关系。

签订合同之后,申请人按照承包合同约定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养殖设施,在20xx年底开始修建牛舍、挤奶厅、办公室、员工临时宿舍、库房等设施,并于20xx年7月经村委会同意申请注册了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20xx年3月左右,养殖的基础设施刚刚建设完毕,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以申请人建设的房屋属于违法建设为由强制拆除了全部建筑。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强拆行为严重违法,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市**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3月20日作出编号为(20xx)顺行初字第11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被申请人于20xx年3月25日作出的.《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违法。

为此,申请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和第九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特提起行政赔偿申请,请依法支持申请人的申请。

此致

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人民政府

附件: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3、赔偿清单复印件一份。

刘XX 年 月 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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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或常住地(法人和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或字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工商个体户,写明其字号、业主姓名等)。]

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姓名、性别(与申请人关系)、年龄、工作单位、住所或常住地。]

委托代理人……(律师只写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被申请机关:xxxxxxxxxxx

申请事项:xxxxxxxx

申请事由:xxxxxxxxxxxxxxx

此致

xxxxxxxxxxxx(赔偿义务机关名称)

申请人:xxxxxxxxxx

20xx年xxxx月x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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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

申请事由:

此致

被申请的行政机关名称

附:1、书证 份

2、物证 份

3、证人证言 份

4、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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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吴** 男 35岁***族 现住**开发区**国际公馆

二单元20xx号 手机号:137******

被请求人:***市海**区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孙** 职务:局长 地址:**市海**区数码大厦 请求事项:1、请求被请求人行政赔偿请求人16.44万元。 事实与理由:20xx年8月14日,请求人投资与海拉尔铁鑫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合同,租用原蒙医医院门诊部的旧址拟建立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然后,一方面装修房间,一方面将可行性报告以及医护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上报给了被请求人。其中包括:一、请求人根据《卫生机构管理条例》中有关综合门诊部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的规定,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的面积达到了450平方米。二、请求人根据《卫生机构管理条例》中有关综合门诊部的卫生人员配置规定,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已有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5名、执业药剂师1名、主管护师及护士5名。 请求人认为: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完全符合法定条件及执业资质并申请卫生行政机关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此间,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却以请求人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欺侮蒙古人”与蒙医医院“相距太近”为由,向呼伦贝尔市卫生局副局长相林扎布“打小报告”。相林扎布副局长遂行政干预。在未经市卫生局领导集体研究并决定特别是未经主要领导同意的情

况下,相林扎布超越职权且违反规定并以权代法,擅自打电话告诫海拉尔区卫生局:“不能给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发证!”致使海拉尔区卫生局至今尚未颁发给请求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7条之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又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8条之规定:“请求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再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2条之规定:“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请求人。”因此,被请求人最长30日内就应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可是,请求人提出申请已达150日之久,却因被请求人行政不作为以及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答复”而遭受了财产权的损害,直接经济损失达16.44万元(其中租房费用13万元、招聘医护人员工资费用2万元、供热等费用1.44万元)。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八)款之规定:“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此致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卫生局

请求人:

20xx年11月 7 日

国家行政赔偿申请书精选4篇


申请人:刘XX,男,满族,20xx年X月X日出生,住北京市朝阳区远洋一方X号院X号楼X单元X号。

被申请人:**市**区**人民政府,住所地:**市**区**大街15号。

法定代表人:董**

请求事项:

请求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赔偿财产损失 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3日,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衙门村经济合作社将位于本村西北位置的14亩土地承包给石XX,作为种植养殖使用,承包期限为30年。20xx年3月3日,因石XX无能力经营,将上述承包地中9亩土地转包给王XX,并经过衙门村村民委员会的同意。20xx年9月26日,经与衙门村村委会协商同意后,王XX又将上述承包地转包给申请人刘XX,转让费50万元,并于当日申请人与衙门村村委会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原承租人王XX承租的九亩养殖用地承包权转让给申请人,合同权利义务和原合同一致,申请人与村委会直接形成承包关系。

签订合同之后,申请人按照承包合同约定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养殖设施,在20xx年底开始修建牛舍、挤奶厅、办公室、员工临时宿舍、库房等设施,并于20xx年7月经村委会同意申请注册了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20xx年3月左右,养殖的基础设施刚刚建设完毕,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以申请人建设的房屋属于违法建设为由强制拆除了全部建筑。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强拆行为严重违法,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市**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3月20日作出编号为(20xx)顺行初字第11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被申请人于20xx年3月25日作出的.《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违法。

为此,申请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和第九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特提起行政赔偿申请,请依法支持申请人的申请。

此致

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人民政府

附件: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3、赔偿清单复印件一份。

刘XX 年 月 日申请人:

国家行政赔偿申请书精选4篇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或常住地(法人和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或字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工商个体户,写明其字号、业主姓名等)。]

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姓名、性别(与申请人关系)、年龄、工作单位、住所或常住地。]

委托代理人……(律师只写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被申请机关:xxxxxxxxxxx

申请事项:xxxxxxxx

申请事由:xxxxxxxxxxxxxxx

此致

xxxxxxxxxxxx(赔偿义务机关名称)

申请人:xxxxxxxxxx

20xx年xxxx月xxxx日

国家行政赔偿申请书精选4篇


申请人: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

申请事由:

此致

被申请的行政机关名称

附:1、书证 份

2、物证 份

3、证人证言 份

4、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

申请人: 年 月 日

国家行政赔偿申请书精选4篇


请求人:吴** 男 35岁***族 现住**开发区**国际公馆

二单元20xx号 手机号:137******

被请求人:***市海**区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孙** 职务:局长 地址:**市海**区数码大厦 请求事项:1、请求被请求人行政赔偿请求人16.44万元。 事实与理由:20xx年8月14日,请求人投资与海拉尔铁鑫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合同,租用原蒙医医院门诊部的旧址拟建立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然后,一方面装修房间,一方面将可行性报告以及医护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上报给了被请求人。其中包括:一、请求人根据《卫生机构管理条例》中有关综合门诊部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的规定,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的面积达到了450平方米。二、请求人根据《卫生机构管理条例》中有关综合门诊部的卫生人员配置规定,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已有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5名、执业药剂师1名、主管护师及护士5名。 请求人认为: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完全符合法定条件及执业资质并申请卫生行政机关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此间,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却以请求人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欺侮蒙古人”与蒙医医院“相距太近”为由,向呼伦贝尔市卫生局副局长相林扎布“打小报告”。相林扎布副局长遂行政干预。在未经市卫生局领导集体研究并决定特别是未经主要领导同意的情

况下,相林扎布超越职权且违反规定并以权代法,擅自打电话告诫海拉尔区卫生局:“不能给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发证!”致使海拉尔区卫生局至今尚未颁发给请求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7条之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又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8条之规定:“请求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再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2条之规定:“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请求人。”因此,被请求人最长30日内就应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可是,请求人提出申请已达150日之久,却因被请求人行政不作为以及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答复”而遭受了财产权的损害,直接经济损失达16.44万元(其中租房费用13万元、招聘医护人员工资费用2万元、供热等费用1.44万元)。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八)款之规定:“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此致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卫生局

请求人:

20xx年11月 7 日

国家行政赔偿申请书精选4篇


申请人:刘XX,男,满族,20xx年X月X日出生,住北京市朝阳区远洋一方X号院X号楼X单元X号。

被申请人:**市**区**人民政府,住所地:**市**区**大街15号。

法定代表人:董**

请求事项:

请求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赔偿财产损失 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3日,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衙门村经济合作社将位于本村西北位置的14亩土地承包给石XX,作为种植养殖使用,承包期限为30年。20xx年3月3日,因石XX无能力经营,将上述承包地中9亩土地转包给王XX,并经过衙门村村民委员会的同意。20xx年9月26日,经与衙门村村委会协商同意后,王XX又将上述承包地转包给申请人刘XX,转让费50万元,并于当日申请人与衙门村村委会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原承租人王XX承租的九亩养殖用地承包权转让给申请人,合同权利义务和原合同一致,申请人与村委会直接形成承包关系。

签订合同之后,申请人按照承包合同约定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养殖设施,在20xx年底开始修建牛舍、挤奶厅、办公室、员工临时宿舍、库房等设施,并于20xx年7月经村委会同意申请注册了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20xx年3月左右,养殖的基础设施刚刚建设完毕,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以申请人建设的房屋属于违法建设为由强制拆除了全部建筑。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强拆行为严重违法,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市**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3月20日作出编号为(20xx)顺行初字第11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被申请人于20xx年3月25日作出的.《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违法。

为此,申请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和第九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特提起行政赔偿申请,请依法支持申请人的申请。

此致

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人民政府

附件: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3、赔偿清单复印件一份。

刘XX 年 月 日申请人:

国家行政赔偿申请书精选4篇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或常住地(法人和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或字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工商个体户,写明其字号、业主姓名等)。]

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姓名、性别(与申请人关系)、年龄、工作单位、住所或常住地。]

委托代理人……(律师只写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被申请机关:xxxxxxxxxxx

申请事项:xxxxxxxx

申请事由:xxxxxxxxxxxxxxx

此致

xxxxxxxxxxxx(赔偿义务机关名称)

申请人:xxxxxxxxxx

20xx年xxxx月xxxx日

国家行政赔偿申请书精选4篇


申请人: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

申请事由:

此致

被申请的行政机关名称

附:1、书证 份

2、物证 份

3、证人证言 份

4、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

申请人: 年 月 日

国家行政赔偿申请书精选4篇


请求人:吴** 男 35岁***族 现住**开发区**国际公馆

二单元20xx号 手机号:137******

被请求人:***市海**区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孙** 职务:局长 地址:**市海**区数码大厦 请求事项:1、请求被请求人行政赔偿请求人16.44万元。 事实与理由:20xx年8月14日,请求人投资与海拉尔铁鑫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合同,租用原蒙医医院门诊部的旧址拟建立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然后,一方面装修房间,一方面将可行性报告以及医护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上报给了被请求人。其中包括:一、请求人根据《卫生机构管理条例》中有关综合门诊部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的规定,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的面积达到了450平方米。二、请求人根据《卫生机构管理条例》中有关综合门诊部的卫生人员配置规定,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已有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5名、执业药剂师1名、主管护师及护士5名。 请求人认为: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完全符合法定条件及执业资质并申请卫生行政机关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此间,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却以请求人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欺侮蒙古人”与蒙医医院“相距太近”为由,向呼伦贝尔市卫生局副局长相林扎布“打小报告”。相林扎布副局长遂行政干预。在未经市卫生局领导集体研究并决定特别是未经主要领导同意的情

况下,相林扎布超越职权且违反规定并以权代法,擅自打电话告诫海拉尔区卫生局:“不能给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发证!”致使海拉尔区卫生局至今尚未颁发给请求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7条之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又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8条之规定:“请求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再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2条之规定:“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请求人。”因此,被请求人最长30日内就应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可是,请求人提出申请已达150日之久,却因被请求人行政不作为以及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答复”而遭受了财产权的损害,直接经济损失达16.44万元(其中租房费用13万元、招聘医护人员工资费用2万元、供热等费用1.44万元)。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八)款之规定:“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此致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卫生局

请求人:

20xx年11月 7 日

国家行政赔偿申请书精选4篇


申请人:刘XX,男,满族,20xx年X月X日出生,住北京市朝阳区远洋一方X号院X号楼X单元X号。

被申请人:**市**区**人民政府,住所地:**市**区**大街15号。

法定代表人:董**

请求事项:

请求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赔偿财产损失 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3日,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衙门村经济合作社将位于本村西北位置的14亩土地承包给石XX,作为种植养殖使用,承包期限为30年。20xx年3月3日,因石XX无能力经营,将上述承包地中9亩土地转包给王XX,并经过衙门村村民委员会的同意。20xx年9月26日,经与衙门村村委会协商同意后,王XX又将上述承包地转包给申请人刘XX,转让费50万元,并于当日申请人与衙门村村委会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原承租人王XX承租的九亩养殖用地承包权转让给申请人,合同权利义务和原合同一致,申请人与村委会直接形成承包关系。

签订合同之后,申请人按照承包合同约定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养殖设施,在20xx年底开始修建牛舍、挤奶厅、办公室、员工临时宿舍、库房等设施,并于20xx年7月经村委会同意申请注册了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20xx年3月左右,养殖的基础设施刚刚建设完毕,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以申请人建设的房屋属于违法建设为由强制拆除了全部建筑。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强拆行为严重违法,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市**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3月20日作出编号为(20xx)顺行初字第11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被申请人于20xx年3月25日作出的.《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违法。

为此,申请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和第九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特提起行政赔偿申请,请依法支持申请人的申请。

此致

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人民政府

附件: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3、赔偿清单复印件一份。

刘XX 年 月 日申请人:

国家行政赔偿申请书精选4篇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或常住地(法人和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或字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工商个体户,写明其字号、业主姓名等)。]

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姓名、性别(与申请人关系)、年龄、工作单位、住所或常住地。]

委托代理人……(律师只写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被申请机关:xxxxxxxxxxx

申请事项:xxxxxxxx

申请事由:xxxxxxxxxxxxxxx

此致

xxxxxxxxxxxx(赔偿义务机关名称)

申请人:xxxxxxxxxx

20xx年xxxx月xxxx日

国家行政赔偿申请书精选4篇


申请人: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

申请事由:

此致

被申请的行政机关名称

附:1、书证 份

2、物证 份

3、证人证言 份

4、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

申请人: 年 月 日

国家行政赔偿申请书精选4篇


请求人:吴** 男 35岁***族 现住**开发区**国际公馆

二单元20xx号 手机号:137******

被请求人:***市海**区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孙** 职务:局长 地址:**市海**区数码大厦 请求事项:1、请求被请求人行政赔偿请求人16.44万元。 事实与理由:20xx年8月14日,请求人投资与海拉尔铁鑫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合同,租用原蒙医医院门诊部的旧址拟建立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然后,一方面装修房间,一方面将可行性报告以及医护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上报给了被请求人。其中包括:一、请求人根据《卫生机构管理条例》中有关综合门诊部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的规定,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的面积达到了450平方米。二、请求人根据《卫生机构管理条例》中有关综合门诊部的卫生人员配置规定,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已有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5名、执业药剂师1名、主管护师及护士5名。 请求人认为: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完全符合法定条件及执业资质并申请卫生行政机关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此间,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却以请求人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欺侮蒙古人”与蒙医医院“相距太近”为由,向呼伦贝尔市卫生局副局长相林扎布“打小报告”。相林扎布副局长遂行政干预。在未经市卫生局领导集体研究并决定特别是未经主要领导同意的情

况下,相林扎布超越职权且违反规定并以权代法,擅自打电话告诫海拉尔区卫生局:“不能给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发证!”致使海拉尔区卫生局至今尚未颁发给请求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7条之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又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8条之规定:“请求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再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2条之规定:“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请求人。”因此,被请求人最长30日内就应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可是,请求人提出申请已达150日之久,却因被请求人行政不作为以及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答复”而遭受了财产权的损害,直接经济损失达16.44万元(其中租房费用13万元、招聘医护人员工资费用2万元、供热等费用1.44万元)。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八)款之规定:“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此致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卫生局

请求人:

20xx年11月 7 日

赔偿申请书怎么写(精选4篇)


随着社会大趋势的发展,申请书的使用频率也愈发增长,申请书的结尾一般会写上"此致--敬礼"之类表示敬意的话即可怎样才能写出合格的申请书呢?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赔偿申请书怎么写(精选4篇)”,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赔偿申请书怎么写(篇1)

1......................................................

2......................................................

3.......................................................

申请人****

年***月***日***

赔偿申请书怎么写(篇2)

申请人:______________,男,汉族,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河南省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6组。

被申请人:河南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镇__________路东段南侧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仲裁请求:

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竞业限制补偿金。

事实与理由:

20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被申请人的要求下,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竞业限制约定协议书。20_____年_____月份经申请人申请并与被申请人协商一致,被申请人终止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根据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约定协议书的约定,申请人两年内不从事原工种工作,被申请人按照申请人离职前的12个月岗位平均工资的70%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期限为两年。但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主张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被申请人一直没有按约定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约定,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此,特提出仲裁裁决申请。

此致

_______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赔偿申请书怎么写(篇3)

xxxx有限公司:

本人是贵公司仓库部的调料员xxxx,本人在贵公司工作期间,于20xx年3月25日3点多左右,为了抢救本厂的一箱电器不受货梯压坏,反而把自己双手的手掌都砸碎了(这一部分要具体的写出地点和事情的经过),本厂员工(姓名)马上把我送进了顺德区和平创伤医院,因抢救及时,双手掌保住了,但(这里要具体描述工伤造成的身体结果损伤情况,再写造成的对生话的影响,最后写对身心的影响。)留下了很大的后遗症,给我今后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的痛苦,工作带来了严重的不便。至今双手功能还没有完全恢复正常,左手因伤到神经,手腕骨断,导致手掌手指麻痹,没力,每当手腕一用力,会痛。右手情况较严重,因拇指被砸断,手背断了三根骨头,导致现在大拇指不能弯曲,其他手指不灵活,活动不方便,右手手指不能够合拢。每当下雨天或天气稍微凉的时候,手指会轻微刺痛。

贵公司应给予合理赔偿。现本人提出如下赔偿方案。

现金赔偿方案:

1住院治疗和出院后门诊治疗费用共元

2工伤期间的基本工资元

3住院期间家属的陪护费和相应的交通费共元

4营养费元

5精神损失费元

6……。

7…………

请贵公司7天内给我一个合理的答复。

申请人:xxx

申请时间:20xx年xx月xx日

赔偿申请书怎么写(篇4)

申请人:李_______,男,_____岁,汉族,______省_____市人,住_____省_____市______镇。

委托代理人:宁_____(李_____之妻),52岁,汉族,无业,______省______市人,住址同李_______ 。

委托代理人:李_______(李_____之子),29岁,汉族,_____省_______市人,现在中国人民解放军_______部队后勤服役。

被请求赔偿义务机关:_____市公安局______分局。

法定代表人:姜______,_______市公安局______分局局长。

委托代表人:王______,_______市公安局______分局干部。

委托代理人:张______,_______市公安局______分局干部。

赔偿请求人李______因________市公安局______分局违法使用武器、警械一案,特向______市公安局______分局申请国家赔偿。

申请事项:

请求宣武分局赔偿:

1.已发生的医药费元、今后治疗费10万元;

2.护理费每日1125元及用于治疗、诉讼所花费的车船费元;

3.误工损失费元;

4.残疾赔偿金元;

5.精神损失费10万元。

申请理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凌晨2时许,_____市公安局_____分局_____派出所民警在____市______区______旅馆执行任务时,误将申请人当成犯罪嫌疑人,用枪托击打申请人的头部,致申请人当场晕倒。申请人事后到_______科大学_______医院、______医院以及_______省______市中心医院进行检查,经过CT检查、脑电图检查,诊断为神经症、癫痫病,需要住院治疗。申请人所疾病系由于_____市______分局民警击打头部外伤所引起,故______市公安局______分局应赔偿申请人由此所遭受的损失。

此致

_____市公安局____分局

申请人:李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1.______医科大学_______医院门诊病历手册、CT检查报告单;

2.______医院脑电图报告单;

3.____省____市中心医院医疗手册;

值得分享: 行政赔偿申请书4篇


行政赔偿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或常住地(法人和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或字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工商个体户,写明其字号、业主姓名等)。]

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姓名、性别(与申请人关系)、年龄、工作单位、住所或常住地。]

委托代理人……(律师只写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被申请机关:xxxxxxxxxxx

申请事项:xxxxxxxx

申请事由:xxxxxxxxxxxxxxx

此致

xxxxxxxxxxxx(赔偿义务机关名称)

申请人:xxxxxxxxxx

20xx年xxxx月xxxx日

行政赔偿申请书(篇二)

申请人: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

申请事由:

此致

被申请的行政机关名称

附:1、书证 份

2、物证 份

3、证人证言 份

4、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

申请人: 年 月 日

行政赔偿申请书(篇三)

目录

1.行政赔偿申请书样式及填写范例(适用于自然人)

2.行政赔偿申请书样式及填写范例(适用于法人及其他组织)

行政赔偿申请书

(适用于自然人)

赔偿请求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职业 : 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住所: 电话: 邮政编码: 赔偿义务人: 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赔偿请求:

事实与理由: 综上所述,请求 。

申请人:

年 月 日

行政赔偿申请书

(适用于自然人)

赔偿请求人: 赵某 性别: 男 年龄: 32

工作单位/职业 : 无业 身份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住所: 南平市八一路*号

电话:******* 邮政编码:******* 赔偿义务人: 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某某局长 地址: 某县某街**号 赔偿请求:赔偿**店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

费用开支3500元。

事实与理由: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年**月**日作出的吊销**店营业执照的*号行政处罚决定已于****年**

月**日被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店从营业执照被吊销至恢

复营业期间,共发生店铺租赁费等经常性开支3500元。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因营

业执照被非法吊销,商店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属于赔偿范围。

以上事实有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店停业期间支出店铺租赁费发票等证据证实。

综上所述,请求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赔偿人民币3500元。

申请人: 赵某

****年**月**日

行政赔偿申请书

(适用于法人及其他组织)

赔偿请求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电话: 邮政编码:

赔偿义务人: 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赔偿请求:

事实与理由:

综上所述,请求 。

申请人: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行政赔偿申请书

(适用于法人及其他组织)

赔偿请求人: 某某公司

住所: 某市某路*号院*楼**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赵某 身份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电话: ********* 邮政编码:********

赔偿义务人: 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某某局长 地址: 南平市某街**号

赔偿请求:赔偿某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

性费用开支3500元。

事实与理由: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年**月**日作出的吊销某某公司营业执照的*号行政处罚决定已于****年*

*月**日被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某某公司从营业执照被吊销

至恢复营业期间,共发生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经常性开支3500元。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二条的

规定,因营业执照被非法吊销,公司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属于赔偿范围。

以上事实有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某某公司停业期间支出的水电、物业管理费发票等证据证实。

综上所述,请求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赔偿人民币3500元。

申请人: 某某公司

****年**月**日

(单位公章)

行政赔偿申请书【篇四】

赔偿请求人:李饶丰,汉族,现住CC区CC路CC号,电话:139026XXXX。

赔偿义务机关:惠城区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陈伟华

职务:院长

请求事项:请求因惠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违法造成被查封的财产灭失,侵犯公民的财产权造成损害,赔偿请求人损失256286元。

事实根据和理由:以下两个相关联的案件,因法院的责任,造成了赔偿请求人的损害:

案一(即前案):

原告:惠州市景龙梁氏实业有限公司;被告:惠州市金航电子有限公司、吴兆儒。此案由于被告拖欠房租,原告于20xx年10月向城区法院起诉(由水口法庭受理),诉前由立案庭查封了被告的生产设备等。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8)15号第41条规定(以下简称《最高院规定》):“对动产的查封,应当采取加贴封条的方式。不便加贴封条的,应当张贴公告。对有产权证照的动产或不动产的查封,应当向有关管理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不得办理查封财产的转移过户手续。”但法院只根据被告9月份的设备盘点表进行查封,没有清点、没有加贴封条或张贴公告。清单中有一部07年购买的货车,没有向交警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此案在审理中,即08年1月15日,被告突然转移财产。原告即将厂房通道锁住,同时以书面告知主审法官,请求法庭清点。法官在报告上签“已阅”(见附件1),但未进行清点。第二天被告以原告干扰其生产,影响员工工资为由,组织员工去政府上访。政府要求当地劳动站和法庭尽快处理。于是被告乘机提出搬走。在水口法庭要求和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法院及原告三方清点核对后搬离厂区,设备搬离必须经过法院同意 (见附件2)。但1月30日被告搬走时法院没有派人到场清点和监督。

此案于08年8月经二审审结,原告即申请执行。08年9月在水口法庭负责执行的杨法官要求下,我带他们去找过被告。

案二(即本案):

我因与以上被告产生纠纷,于20xx年11月22日向惠州市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诉前向城区法院申请查封了被告的账户、小汽车、住房,并查封以上被前案查封的设备,其中设备是轮候查封。但法院只复印前案的清单,没有到场核实前案查封的财产是否有变化,更没有贴封条和公告。20xx年1月15日仲裁裁定下达,同年2月12日我向惠州中院申请执行。经审查,发现本案主要部分是轮候查封,与前一查封案都是城区法院受理,为提高执行效率,方便前后查封并案分配,中院于08年6月移送给该院执行(【20xx】惠城执1087号)。

从中院移送至今已近3年,我多次向法院申请并案和参与分配,并追查被转移的财产、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见附件3至6)。执行官告知我:1、水口法庭不愿接案;2、他和郑副院长几次询问水口法庭叶庭长,都答复前案的原告没有申请执行,因此目前无法并案,也不能去处理被查封的财产。我反复声明前案已在执行中,叶庭长是讲假话,我已带过杨法官去执行;08年9月至10月间,我和前案的原告四次联合向郑副院长和水口法庭书面报告被查封的财产已被转移,申请追查并扣押被查封的财产(见附件7至10);但法院对我们的报告和请求一直置之不理。据了解,今年初被告已正式将被查封的财产全部转让给他人,本案已变成无财产可以执行了。

至今被告共去了三次法院。其中第一次(08年7月)是因被告不听传唤被决定拘留15天,但不知为何在对方拒绝申报财产的情况下提前解除拘留。前二次我都当法官的面强烈要求对方交代被查封财产的去向,被告拒不回答,法官也没按程序要求被告如实申报财产。直至09年9月中旬,被告第三次到法院与我协商支付欠款时,在我一再要求下法官才递给被告财产申报表,但被告仍拒绝申报。《最高院规定》(26和30条):“在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被执行人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的,应当立即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拒绝按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供其有关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搜查”。 法院对其近3年都拒绝申报财产也不采取任何措施的做法是枉法的。

令人感到蹊跷的是,被告被查封的房产是09年11月27日到期,到期前我多次要求处理该房产,法官与评估公司去过,但没见到被告就作罢了。法院在到期后的12月初才去办续查封,但恰好在续封前几天,该房产被告已抵押给别人了。对这恶意转移财产,已构成刑事的犯罪行为,法院一直不去依法追究。

本案应执行201269。76元(不含利息),至20xx年3月止,已执行被封账户的1940元和小车拍卖款12780元、现金1万元,余欠254349元(含利息,见附件11和12)毫无进展。我于去年7月16日向城区人大信访,至9月中旬法官才通知我一起到水口法庭了解情况。经了解前案的情况:1、的确是水口法庭同意被告搬走的;2、前案早已由其执行,并已了结。

综上所述,城区法院的责任在于:

一、违反查封的程序:对被查封的货车如果依法向交警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是不会流失的。前后查封都是同一个立案庭进行的,如果其查封时依法加贴封条或张贴公告,水口法庭就会知道有轮候查封,就不会同意对方搬走。

二、严重失职:1、立案庭在办理轮候查封后没通知水口法庭,使前后查封没链接而产生漏洞。2、水口法庭在前案还在审理中的情况下,同意对方将被查封的财产搬走,又不按协议去清点,不去跟踪登记存放地点;经我们追问,他们无法答复财产搬到何方;甚至在我们联合报告财产转移情况并申请扣押时仍然置之不理,事实上是放弃监管、解除查封。3、对被查封的财产超期才续封,使被查封的财产被恶意抵押,而法院不采取任何追究措施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三、枉法和不作为:前案明明已经执行,法院仍编造理由不予并案;明知对方拒绝申报财产,明知对方已转移财产但法院仍置之不理,甚至提前释放对方,使其有充足的时间顺利转移财产。这是其对抗法律、纵容犯法、罔顾上级法院移送执行的意图所造成的。

可见,是由于法院的责任,使本案从有财产可执行,变成无财产可执行。现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申请国家赔偿。请核准。

此致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赔偿请求人:李饶丰

20xx年3月10日

赔偿申请书怎么写范文精选8篇


在很多工作环节中,我们都有遇到要写一封申请书,申请书是个人或集体向组织表述愿望,提出请求的一种方式。如何在工作中正确使用申请书呢?经过收集并整理,申请书范文网为你呈上赔偿申请书怎么写范文,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赔偿申请书怎么写范文(篇1)

本人_______工作,从事木工工作。该岗位包括我在内共有10人,每人平均月工资__元。在___工地上,于__年_月__日早晨8点左右在______高处坠落腰部摔伤。

由公司项目部经理__指派___,木工班长___指派___、架工___三人将本人送往指定医院(开发区医院)治疗,且垫付第一次医疗费用。

经医院确诊为___、___。遵照医嘱需要卧床静养和中药热敷、器械辅助、口服药物治疗三个月,并要休息数月。以下是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

1、停工留薪工资:___元

2、生活护理费___元

3、医疗费:___元

4、交通费:__元

5、营养费:__元

6、工伤补偿金:__元

以上个项目合计:____元。

工伤申请人:

年月日

赔偿申请书怎么写范文(篇2)

在20xx年9月28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刘所长驾驶轿车带领xx去新寨乡新寨村清查漏管户,途中由于长时间堵车,当走到殷家湾大桥大约5时30分左右,不幸被韩驾驶的拉煤大车发生车祸,造成刘xx死亡;xx受重伤。事故发生后,经五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xx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申请人xx受伤后立即送往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抢救治疗。次日入住山西省人民医院骨科治疗。诊断为:

1、左肩部、胸部软组织损伤。

2、口唇部、左手背部皮肤裂伤。

3、右侧胸腔积液。

4、脑外伤综合症。

于同年10月14日出院。

受伤给本人带来了莫大的伤害,导致本人身体和心里受到严重摧残,致使本人一直未能正常生活和工作。出院后本人常常伴有头晕脑闷,精神不振,记忆力急剧下降,心烦意乱,时常还有失控现象,后又经多方医院检查,医生嘱托还需继续休养治疗,直到恢复正常为止。现经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12月8日作出(20xx)第0012号WZ忻人社工认字《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人受伤系工伤。

综上所述,恳请给予申请人尹卯文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的帮助和多方的照顾。赔偿尹xx医药费15366.81元;陪侍费1800元;住院期间生活费、营养费2500元;交通费2670元;一次工伤性医疗补助金278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6000元,共合计66136.51元。

申请人:尹xx

20xx年12月25日

赔偿申请书怎么写范文(篇3)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为32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28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17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赔偿申请书怎么写范文(篇4)

申请执行人:xx,女,汉族,xx年8月13日出生,xx班学生,住xx楼3单元12号。

法定代理人:xx,xx之母亲,女,xx职工。联系电话:xx

被执行人:xx医院,住所地:xx路189号。

法定代表人:xx,女,xx院长,党委书记。联系电话:xx。

请求事项

1。强制执行生效的(xx)豫法民提字第xx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所列明的xx之款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医疗损害赔偿一案,业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9月14日作出(20xx)豫法民提字第100号判决:xx市人民医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xx医疗损害赔偿款26233.2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现人民医院拒绝给付金钱。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xx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宇

法定代理人:xx

xx年9月28日

赔偿申请书怎么写范文(篇5)

从总体上分,房屋质量问题大致有三类: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影响居住的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赔偿申请书怎么写应该达到以下质量标准: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三)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

(四)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五)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

(六)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建筑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这里必须提醒购房人注意,委托核验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委托哪个机构来检测买卖双方须经协商达成一致,如双方协商不成应申请法院指定检测机构,否则单方委托的检测机构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认可,其检测结果则没有法律效力。

赔偿申请书怎么写范文(篇6)

申请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岁,,农民,__________文化,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岁,农民,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岁,,农民,住址同上。

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羁押________________守所。

请求事项:

1、责令被执行人立即给付赔偿款_____________元;

2、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的执行费用。事实及理由: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经_____________法院审理作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刑初字第147号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元。后该案经过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刑终字第________号裁定的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今,被申请人仍拒不执行判决中的赔偿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特向你院申请强制执行,请予以支持。

此致

________________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赔偿申请书怎么写范文(篇7)

1......................................................

2......................................................

3.......................................................

申请人****

年***月***日***

赔偿申请书怎么写范文(篇8)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籍贯,现在居住地,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籍贯,现在居住地,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

申请事项:

一、申请强制执行(20x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所确交的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XX元。

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年申请人起诉被申请人,XX市人民法院(XX)X民初字第XX号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还款XXX元,被申请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判决已生效,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文章来源:http://m.swy7.com/a/5122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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