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小编倾力推荐的一篇文章标题是“个人申请住房申请书”,如您喜欢这篇文章,请慷慨分享给身边的朋友。随着日常工作的常规化,现在选择使用申请书是最恰当的。书写申请书时,语言要准确简洁,态度要真诚朴实。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城镇居民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表
(参考格式)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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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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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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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工作证号码│
│家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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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家庭住址│
│现有住房面积│m2│家庭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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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售房或批准建房单位│
拟购建住│
│
│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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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情况├─────┼─────────┼─────────┼────
│建筑面积│
│合同或协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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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总金额│
│房屋结构形式│楼房平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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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情况│存款金额│
│存款期限│
│公积金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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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贷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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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申请贷款期限│
年
贷款期限├────────┼──────┼───────┼──────
及金额│贷款占房价款比例│
%│首付款占房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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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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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还款额│
还款资金│
│
│占经济收入│
及还款计划│家庭月平均经济收入│每月可归还借款│比例│每月还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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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元│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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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抵押物名称│
│抵押物价值│元│有无估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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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保险物名称│
│投保金额│元│保险受益人││保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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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申请人:
│贷款保证人(职工所在单位):
贷款申请人│
│
及保证单位│
│
法人代表│签名(章)
│
盖
章│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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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意见:
│经办部门意见:│房地产信贷部审批意见:
贷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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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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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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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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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上海什么人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上海什么人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购买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楼盘,需要购房贷款的;
2、购买按规定可出售的公有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
3、购买房地产交易市场具有产权的二手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
4、因在本市城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建房贷款的;
5、为配合政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经银行认可的其他购房贷款项目。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
按现行政策规定,基本公积金贷款每户不超过10万元或不超过帐户储存总额的15倍,补充公积金贷款每户不超过3万元或储存余额的2倍。两项公积金都缴存的职工,贷款最高额不超过13万元。并且不超过总房价的80%,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购买二手住房或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额不超过总房价的50%,最长期限10年。但主贷人的贷款年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5年。
购买一级市场住房和自建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5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购、建住房总价的70%;购买二手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8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评估价值的50%。
1、贷款额度的确定,按照不得高于借款人(含配偶)还款能力的系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35%×贷款年限(如借款人配偶未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其公式中的工资月收入不包括配偶方)。
2、借款人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建房总价的50%。
3、每一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由贷款行及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按以上规定,结合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综合确定。
广州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今后广州将不再存在廉租房说法,所有租赁型保障房都统一为公租房。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广州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办理指南,希望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申请公租房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2、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三)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来穗人员公租房申请条件:
以下两类来穗务工人员,可以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
(一)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
此类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广州市申报居住登记,办理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3年以上,且申请时仍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广东省、广州市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内容包括基本养老、职工社会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下同)连续缴费(含补缴)满2年或者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且申请时处于在保状态。
3.申请人在申请时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且申请时处于合同有效期内;或者属于在本市辖区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申请时工商登记未被注销、吊销。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本市未承租直管公房或者单位自管房,且申请时在本市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没有犯罪记录及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公安机关作出的处以行政拘留、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治安违法记录(以下简称犯罪违法记录)。
(二)高技能人才或者获得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1.持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者三级、二级、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2.获国家、省和本市党委、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称号人员。
3.本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者奖励人员。
上述人员须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或者工商登记(申请时上述证件及证明仍在有效期内),且符合第四条第(一)项第4、5、6目条件。
办理材料
广州市户籍人员:
1、住房保障申请表。
2、户口簿。
3、身份证。
4、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5、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6、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7、家庭资产情况证明材料。
8、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消息仅供参考哦!
来穗人员申请公租房:
1.《来穗务工人员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
3.广东省居住证。
4.由广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并盖章确认的《个人历史就业记录》。
5.有效劳动合同或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6.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7.工作单位出具的是否已承租单位自管房证明。
8.计生证明。
9.诚信承诺书等。
10.高技能人才、受表彰、获荣誉称号或者参与义工工作、献血的来穗务工人员还应当提交职业资格证书、荣誉或者奖励证书或者义工工作证明、献血证明等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
2.初审。
3.会审。
4.复核。
5.公示。
6.批准。
办理地点
办理地址:
广州市户籍人员:
户籍所在地区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注:2015年11月9日起,广州市民申请公租房等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投诉要找广州市住建委了。
来穗人员:
居住地所在区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尊敬的______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______,性别_____,民族____,职业_____,年龄______岁,______年_____月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入职______公司,从事_____工作,月工资为_________。自入职以来,该公司未为本人缴纳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的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自录用职工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手续。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用人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_______________公司不为本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更是对本人基本生活保障的剥夺。本人与该公司多次协商无果,这样下去,本人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故此请求贵中心依法督促该公司为本人补缴住房公积金,承担应有的责任。感谢中心领导对本人的关怀和支持!
投诉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定额缴存申请指南
估计许多人不太了解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定额缴存,下面为大家讲解它的申请材料、条件和流程。
办理资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职代会或工会章、上级主管单位公章的一式两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定额缴存审批表》;
2、经职工本人签字的《上海市职工定额缴存确认书》;
3、申请单位的书面报告(写明申请原因,单位实行的用工制度、薪酬制度等情况);
4、单位定额缴存职工月缴存额明细表;
5、本年度《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若单位无法提供该核定表,应提供经单位职工签字确认的工资收入证明);
6、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复印件。
办理条件:
1.对部分实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单位职工,因无法统计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可申请按和职工协商确定的月缴存额缴存
2.但不低于当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的水平。
办理场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受理。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问题解答:
一、公积金可以定额缴存吗?哪些单位可以办理?
答:根据规定,只有部分实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单位职工,在无法统计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定额缴存公积金。
二、需要办理公积金定额缴存业务,不知需准备哪些资料?还有现行上海公积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上海单位办理公积金定额缴存需提供《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定额缴存审批表》、《上海市职工定额缴存确认书》、单位书面报告等资料。现行上海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为7%。咨询电话12329。
三、公积金定额缴存需要职工同意吗?咨询电话多少?
答:需要,一般缴存额由单位与职工协商完成。咨询电话12333。
煤矿住房申请书
尊敬的煤矿住房管理部门:
我是一名即将加入贵煤矿的新员工,我急切地需要一间住房来满足我在工作期间的居住需求。通过听说,我了解到贵煤矿不仅在生产领域有着卓越的声誉,而且在员工福利方面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因此,我希望能有机会申请一间符合我需求的住房,以便在工作期间获得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首先,我想强调一下住房对于员工的重要性。对于在煤矿工作的员工来说,工作环境的特殊性使得住房成为我们每天放松和休息的场所。只有在安全、清洁、宽敞舒适的住房里居住,我们才能够保证每天早起精力充沛地投入到工作中,并且有充足的休息来恢复体力。同时,住房的环境和条件也会直接影响到我们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因此,一间合适的住房对于每位工作于贵煤矿的员工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在我申请住房的基础上,我希望能够提出以下要求。首先,住房的安全性是我最关注的方面。作为一名员工,我理解在煤矿工作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住房的安全必须得到充分的考虑和保障。这包括住房的结构稳固性、防火安全设施的完备性以及安全出口和应急逃生通道的设置等。只有在安全的住房环境下,我才能够放心地居住和工作。
其次,我希望能够拥有一个舒适宽敞的居住空间。作为员工,长时间的工作后,我希望能够在住房里找到一个远离噪音和压力的净土。一个宽敞的卧室和舒适的床铺可以帮助我高质量地休息,以保持精力充沛的状态。另外,一个明亮通风的客厅和温馨的装饰可以让我每天回到家中都有一种舒适的感觉,这将为我提供更好的居住体验。
最后,我还希望能够在住房配备上有一些基本的设施。例如,我希望住房里有一个配备齐全的厨房,以便我可以在家中做饭和准备健康的膳食。此外,一个干净整洁的卫生间和洗浴设施也是我所期待的。这些基本配套的设施将为我提供便利和舒适,使我在煤矿工作期间能够更好地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健康。
总之,我真诚地向贵煤矿住房管理部门申请一间符合我需求的住房。我相信贵煤矿在员工福利方面一直秉持着诚信、关爱的态度。给予员工一个良好的住房条件不仅是对员工的关心,也是对于员工安全和工作效率的保障。我相信只有在一个舒适安全的住房环境下,我才能更好地为煤矿的发展做出贡献。我真诚期待贵煤矿能够审慎考虑我的申请,并给予我一个机会来获得一间满足我需求的住房。
再次感谢贵煤矿住房管理部门给予我机会向您申请住房。如果有机会成为贵煤矿的员工,我将全力以赴履行我的职责,并为煤矿的发展贡献力量。
谨致
敬礼
XXX
日期
xxxxxxxx 公司:我在程序工作。 我的相关提取信息如下:
1、我用于提取公积金的账户名的银行卡(存折)为账号:银行卡(存折)、(姓名) ,身份证号:,现(曾)
(公司),我现在申请贵公司协助我提取住房公积金。 为保证取款顺利进行,本人承诺:
1.以上信息准确无误;
2.如上述银行卡(存折 ) 信息提交本申请后,我们会及时通知贵司,并填写“户口遗失卡变更”并提交给贵司。
3.联系人:手机: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日期
证明兹有_____________村民(性别,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由于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逝世,留下位于_____________房屋一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字第,用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现在自愿提出将其的房屋土地使用面积的_____平方米继承到自己名下。并且与达成协议,自愿放弃该房屋继承权,的留下的房屋土地使用面积的平方米由继承。特此证明!
_________村民委员会
_________镇人民政府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管处领导:
我是我校XX系的员工,我老婆是我校XX系的打字员。我们结婚十二年了,有一个10岁的女儿。由于学校住房困难,我们一家三口一直挤在结婚时学校为我们腾出的平房里。虽然小而潮湿(一年四季几乎没有阳光),但它从来没有要求过房子供书房。学校前年建了一批楼。我们原本有一套两居室的房子,但因为家里出事,拿不到几万元筹款,只好把它给了别人。
我们很高兴听到学校要建新楼来解决居民的住房困难。女儿长大了,无论是生活还是学习,她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所以,我们夫妻俩商量着这次无论如何都要买房,亲戚也支持我们。但是听说这次申请房的人很多,房源分配很紧,我们夫妻俩都有些忐忑不安。怕买不起房。但研究表明,以我国目前的基本情况,应将其纳入住房分配。因此,我想向您提交一份申请,希望得到一个房子。愿意认可。
此致
问候!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尊敬的村委会领导:
大家好!
我叫xxx,家住利通区板桥乡利扎渠四队 ,吴忠市。 由于家里有7口人,现有80多平米(面积较小)的房子,一家7口人挤在一起,三个孩子没地方读书。 只租别人的房子。 房子虽小,但一直没有得到领导反映。
这时,听说村里有房,可以解决住户的住房困难。 我很高。 会议领导提出申请,希望领导能够关心和认可!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1x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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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
您好
某某青鹏县韩家镇玉塘社区居民,xxx,出生于xx,xx,19xx,性别:女.已婚,现在离异,没有固定的职业。没有稳定的收入。以打零工为生。
我一直没有固定的住处,一直跑来跑去租房住。因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住房短缺的实际情况,现申请一套政府廉租住房,希望能获批。
期待!
申请人:XXX
【大约3份住房申请表】
住房申请表(共3份)不能满足你要求,请在范文网搜索更多其他住房申请范文。
住房申请
住房申请
住房申请
住房申请
住房申请
以下是由小编为您带来的“个人住房申请书”,感谢您的阅读和关注也请不吝分享给周围的朋友共同成长。伴随着民族文化的自信,申请书的使用便必不可少。申请书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
房管处领导:
我是我校XX系的员工,我老婆是我校XX系的打字员。我们结婚十二年了,有一个10岁的女儿。由于学校住房困难,我们一家三口一直挤在结婚时学校为我们腾出的平房里。虽然小而潮湿(一年四季几乎没有阳光),但它从来没有要求过房子供书房。学校前年建了一批楼。我们原本有一套两居室的房子,但因为家里出事,拿不到几万元筹款,只好把它给了别人。
我们很高兴听到学校要建新楼来解决居民的住房困难。女儿长大了,无论是生活还是学习,她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所以,我们夫妻俩商量着这次无论如何都要买房,亲戚也支持我们。但是听说这次申请房的人很多,房源分配很紧,我们夫妻俩都有些忐忑不安。怕买不起房。但研究表明,以我国目前的基本情况,应将其纳入住房分配。因此,我想向您提交一份申请,希望得到一个房子。愿意认可。
此致
问候!
申请人:
申请日期:
房管处:
我是我校**系的员工,我老婆是我校**系的打字员。我们结婚十二年了,有一个10岁的女儿。由于学校住房困难,我们一家三口一直挤在结婚时学校为我们提供的平房里。虽然它又小又湿(一年四季几乎没有阳光),但它从来没有向学校要过另一间房子。前年,学校建了一批楼。我们原本有一套两居室的房子,但因为家里有些麻烦,一时没办法筹到几万块钱,只好把它给了别人。
我们很高兴听到学校要建新楼来解决住房困难。女儿已经打过架,无论是生活还是学校研究,她都应该有自己的空间。所以,我们夫妻俩商量着这次无论如何都要买房,亲戚也支持我们。不过听说这次申请房的人很多,房源分配很紧,我们夫妻俩都有些忐忑不安。怕买不起房。但研究表明,以我国目前的基本情况,应将其纳入住房分配。因此,我特地向学校申请,希望能分配到一个房子。愿意认可。
此致,
问候!
申请人:***
***年*月*日
各位领导
我叫XXX,是XXX村委会羌北村组的农民。因为现在的房子是我父母五十年前盖的简易木瓦房,已经五十多年了,虽然修了很多次,但还是有不少破损,墙壁大面积开裂。雨水和漏风问题仍然难以解决。
我住在一所房子里,三代人住在同一所房子里,我需要储存食物和其他物品。它太拥挤和悲惨。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政策越来越好,我们农民的收入也增加了。为响应国家改善居住条件的号召,我们特地向政府申请建房。
我现在房子的地址是一块100平方米的空地。东临张炳圣家,南、西为水沟,北为空地,符合国策。
此致
问候
申请人:XXX
尊敬的局领导:
我是xx活动办干部,xxx,女,汉族,本科,今年25岁,单身,居住在内地.
我已经工作两年了,首先应该安心工作,努力锻炼自己。然而,中国人以搬迁的概念而闻名。为了结束四处游荡的日子,稳定自己的心情,我非常期待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从而解决我的后顾之忧,让我在工作中更加安心。
我的家在遥远的内陆,没有一块属于我的土地。学生时代的宿舍便宜,压力还小。毕业后,单位没有宿舍,只好租房子过日子。随着商品价格不断上涨,租金也在上涨。我现在租的房子租金每月1400元,占我工资的近一半。因此,房租成了我越来越重的压力。我父母远在乡下,我姐姐还在上学。他们没有经济能力为我购买商品房。另外,我已经到了适婚年龄,刚开始工作的男朋友也是山西人,我在这个城市买不起房子。房子成了我们婚姻面临的最大问题。
我的特殊申请单位给我分配福利住房。恳请上级单位研究我的实际情况,解决我的实际困难。谢谢。
此致
问候
申请人:xxx
2012年7月17日
【组织者】
XX领导:
我叫xxx,是我厂维修车间的工人。 1969年进厂时,我住在集体宿舍。 住在本区×街的岳父家。 岳父家只有两间卧室:我和我的妻子、我唯一的女儿住在一个房间里,我的岳父岳母、姐夫和阿姨挤在了一起。 这会儿姐夫和姑姑都长大了,和公婆住在一起着实不方便。
我已经工作15年了,没有房子,但是符合我们厂的住房条件,希望组织可以酌情给我分配房子。
此致
致敬
维修车间工人xxx
19×××××××
编辑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申请书”的文章,在眼下这种市场经济相当活跃的社会里,申请书的言辞要恳切,申请的具体内容也要写明确,你是否还为自己写申请书不规范而烦恼呢?希望大家喜欢本文!
咸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姓名性 别电 话身 份 证 号 码 本人 位职工,位职工,我因 系 单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我所提供的证件、文件、合同等资料真实可靠,提取原 我所提供的证件、文件、合同等资料真实可靠,因属实,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关责任。因属实,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关责任。提取 特此申请 人申 申 请 人: 请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年月日兹 介 绍 我 单 位 职 工确 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经审核,情况属实,同意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经审核,情况属实,同意办理。单位 特此证明。特此证明。意见 单位(公章)单位(公章)年 月 日备注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作者:细雨 房贷常用信息 2008-4-25
(1)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济南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与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至贷款时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并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5)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济南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建房、房改房及二手房;
(6)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
(7)同意以所购住房或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集资建房单位应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不能提供担保的行政事业单位,要由该单位与管理中心签订协议,负责代扣代缴借款人每月应还的贷款本息;
(8)每个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及配偶只能同时享受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配偶一方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则在该笔贷款清户之前,另一方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开户审批程序
作者:细雨 房贷常用信息 2008-4-25
一、审批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汇缴管理办法》
二、受理范围及申报材料(一)受理范围
济南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按月按比例主动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申报材料
1、开户申请书的内容:一是单位申请开设公积金帐户;二是职工工资基数的组成部分(不包括住房补贴在内)是哪几项;三是年销售收入。加盖单位公章。
2、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缴存登记表;
3、企业持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4、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1、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经办银行领取公积金汇缴清册、缴存登记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到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
3、持审批后的汇缴清册、缴存登记表,到公积金受委托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四、办理时限: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当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办法
未分类 2008-4-25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汇缴管理办法
房贷常用信息 2008-4-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确保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缴交,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济南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汇缴管理,包括住房公积金的登记、账户设立、缴存、变更、缓缴、封存等。
第三条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济南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
第四条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国有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缴存、结算等汇缴金融业务。
第五条 济南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岗职工均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按月按比例主动缴存住房公积金。第二章 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开设
第六条 凡属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的单位均应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到指定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七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单位录用和调入职工,应当自录用或调入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调入转移手续。
第八条 办理缴存登记的具体程序是:办理账户设立的单位,到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以下简称缴存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以下简称清册),并持单位开户申请书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管理中心办理开户审批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长清区、章丘市、济阳县、平阴县、商河五县(以下简称五县市区),可直接到当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手续办结后,由受委托银行向管理中心报送相关资料。
第九条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章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和汇缴清册的填制要求
第十条 缴存登记表是单位在银行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依据,清册是缴存登记表的明细反映,是设立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依据。单位在填写缴存登记表和清册时,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确定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和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名单(职工包括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并领取劳动报酬,用工期在1年以上的劳动者)。
(二)确定工资基数,并按照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分别计算职工个人和单位缴交额。职工工资基数: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工资基数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不含住房补贴)、福利费之和;企业单位的职工工资基数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不含住房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之和。第十一条 职工月工资收入比较稳定的单位,以职工上12月份的工资基数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月工资收入波动较大的单位,按职工本人上月平均工资基数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经确定,1年不变。领取基本生活费的职工,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可以按基本生活费计算。第十二条 单位按规定填写缴存登记表和清册,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填好的开户印鉴卡片、开户审批书在规定时间内交送委托经办银行。第十三条银行收到单位报送的缴存登记表、清册和印鉴卡审核无误后,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和职工个人明细账,将缴存登记表盖章后退给单位一联,送达管理中心一联。第四章 住房公积金的汇缴
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第一次汇缴。各单位在发薪日后五日内,依据“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三联及转账支票,作为汇缴住房公积金的凭证,到开户的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专柜办理缴交。第十五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正常月份的汇缴。各单位在第一次缴交住房公积金后,以后月份的住房公积金汇缴操作规程同第一次汇缴相同。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有变动时,应及时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受委托银行要按照“日终同步”的要求,及时将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支取、转移等动态变化情况及相关资料传送到管理中心。管理中心与委托经办银行每月对账,审核资料的真实性。
第十七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月平均工资的7%。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纳税并正常发放工资的企业或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可以申请适当提高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5%。提高的具体比例,由管理中心按有关规定审定。缴存比例一经确定,1年不变。第十八条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持相关批准文件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经批准后20日内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基本生活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2号)的规定,实施关闭破产的企业挪用的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售房时相应抵扣;企业已经售房的,对欠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地方政府可以从中央财政继续拨付的亏损补贴和留给地方的盈利企业所得税中解决。第五章 住房公积金的催缴、补缴和变更
第十九条 除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困难单位外,各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条 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补缴:
(一)增加职工或调入职工未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二)因故漏交或错提住房公积金的;
(三)由于其它原因应进行补缴的。
单位办理补缴时,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三联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二份。连同开具的转账支票一并送开户的受委托银行公积金专柜办理补缴手续。
第二十一条 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由单位或清算组比照所欠职工工资优先予以偿还。单位办理减缓住房公积金以后未缴部分,应视为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欠缴部分无法偿还的,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出具证明报管理中心核销欠缴额。单位清算方案未包括住房公积金清偿内容的,其欠缴额由管理中心予以核销。
第二十二条 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须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一)职工调入或调出;
(二)职工离退休或出国定居;
(三)职工在职期间去世;
(四)职工中断或恢复工资关系;
(五)职工新参加工作转正定级。
单位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增加或销户时,应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并依据银行受理盖章后的有关凭证,及时制作“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由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各存一份,作为变更后汇缴的依据。第六章 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第二十三条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批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可以申请暂时降低缴存比例:
(一)企业经营亏损,没有能力按规定比例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二)企业确无能力缴纳,且欠缴住房公积金数额超过年应缴额3倍的;
(三)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且实发工资连续12个月以上低于正常工资标准70%的。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可以申请在一定时期内办理缓缴:
(一)企业严重亏损,并且连续6个月以上欠发职工工资,没有能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二)企业因为不能清偿债务,由法院强制执行封存其主要财产和账户,致使企业无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第二十六条 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期缴存的单位,应在单位缓缴期前向管理中心提出预申报,并在预申报后1个月内召开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正式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到受委托银行办理缓缴手续;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额。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期缴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批准期满,单位缴存仍有困难的,必须重新申请办理批准手续。第二十七条 办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只缓缴单位缴存部分的,所代扣职工个人应缴部分,须正常到受委托银行缴存;全部办理缓缴的,在缓缴期内住房公积金账户作封存处理。第七章 住房公积金缴交的封存与启封
第二十八条 职工因故中断工资关系时,缴交住房公积金关系随之中断,其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原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作封存处理。待工资关系恢复时作启封处理,再继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无论封存还是启封,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时都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封存作减少,启封作增加。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二○○五年二月一日
第一条 为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住房公积金支取的管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省、市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济南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支取管理,包括住房公积金的支取审批、转移、封存户的管理等。
第三条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济南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支取的管理。
第四条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国有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的金融业务。第二章 支取条件 第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支取职工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
(五)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六)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七)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八)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
第六条 同时符合第五条
(一)、(五)项条件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第(五)项支取条件的规定办理支取。第三章 支取额度
第七条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有住房而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每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一次住房,只能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
第八条 职工因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需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每还款满1年可以支取一次,支取金额不得超过上实际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或实际偿还完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停止支取住房公积金。
第九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
(二)、(三)、(四)、(七)项支取条件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销户手续。
第十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
(一)、(五)、(六)项支取条件的,在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时,不足部分可以同时支取其配偶和同户籍直系亲属(本人父母和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取金额为百元的整数倍。
第十一条 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鲁政发[1994]1号)的有关规定,超出家庭收入12%以上部分的租金可以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支取金额不得超过该家庭当年实际交纳的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2%的部分。第十二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的,可以每年支取一次职工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取金额不得超过该家庭当年实际交纳的房租。第四章 支取凭证及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 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支取人的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发票上购房地址不详的,出示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夫妻关系或同一户口直系亲属的,还应同时出具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四条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支取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镇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第十五条 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支取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管局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及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六条 因单位集资购、建房,暂时无法取得房产证或者正式购房发票,而职工需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首先由单位向管理中心写出申请,提供上级有关部门批准集资建房的文件和职工的身份证、购房合同及预交购房定金票据的原件复印件,由单位集中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由单位在取得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发票30日内将有关购房证明文件提供给管理中心。已经为职工集资购、建房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的单位,不得凭以后取得的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发票再为职工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否则,一经发现,管理中心有权对单位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回提取款项本息。
第十七条 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的,需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外省市户口职工,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第十八条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第十九条 职工离休、退休的,需提供离休证、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批准其离、退休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十条 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原件和上还款证明(银行还款对账单或个人扣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第二十一条 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需提供医院、当地公安部门、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供的身份关系证明、合法继承或经公证的遗嘱证明等。如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还需提供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第二十二条 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需提供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无收入的需提供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的有关证明)。
第二十三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的,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等。
第二十四条 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均须提供支取申请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五章 支取程序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并填写支取申请审批表。单位审核同意后在支取申请审批表加盖行政公章,财务部门出具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由单位指定专人,持支取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支取的决定。
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办法支取条件的,经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职工凭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及“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去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第二十七条 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专户封存,符合本办法支取条件的,可由本人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第二十八条 市属五县(市、区)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凭上述规定的相关材料先到当地受委托银行进行初步审核,然后通过银行将相关材料及复印件交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支取。第六章 转移程序
第二十九条 职工在济南行政区域内变动工作单位时,其住房公积金本息由原单位转入调入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也作相应调整。调离本单位时,在办妥工资转移关系后,调出单位应根据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职工新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出具一式五份“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由单位经管人员送至银行办理转移手续。第三十条 财政代发工资单位人员,办理转移住房公积金时,凭相关材料到管理中心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持“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到银行办理转移手续。
第三十一条 调出单位的经办银行根据 “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打印调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单”,将 “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单”通过交换转给调入单位的经办银行,并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分送相关单位入账。
第三十二条 调入单位的经办银行将收到的调出单位的经办银行转来的凭证进行处理。其中:(1)“转移凭证”第三联做转入的经办银行的记账凭证;(2)“转移凭证”第五联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将“转移凭证”第四联和“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单”二份及打印的“住房公积金转入通知书”一份退给调入单位,由调入单位将转移凭证第四联做登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的凭证,“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单”一份做登记单位名下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的凭证。另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单”退给调入职工。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关系调出济南市时,在办妥调动及工资转移关系后,凭相关调动材料(调令、任职通知书、工资转移单等)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批,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转移。第七章 封存户管理
第三十四条济南行政区域内因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职工暂时不能安置的,纳入住房公积金封存户管理的范围。
第三十五条 凡符合纳入封存户管理条件的单位,应当自发生撤销、解散或者破产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并自办妥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管理中心提出纳入住房公积金封存户管理申请。
第三十六条 单位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时,应当报送以下证明材料:
(一)单位要求纳入封存户管理的申请;
(二)申请封存管理单位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住房公积金账号;
(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有关批准文件。第三十七条 管理中心审核单位报送的证明材料是否符合纳入住房公积金封存户管理条件。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转出方为本单位名称及住房公积金账号,转入方为“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管理户”及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管理户专用账号由中心加盖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管理户审批专用章。单位持"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到管理中心指定的受委托银行办理封存管理户转入手续。第三十八条 管理中心审核认为单位报送的证明材料不符合纳入住房公积金封存户管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将有关证明材料退还单位,该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仍保留在原单位封存。
第三十九条 因辞职、合同期满、解聘、自动离职、开除、判刑等各种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尚未落实新工作单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原则上在原单位账户中做个人封存。对于单位封存确有困难的,可由单位提出申请,集中办理,转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管理。待职工再就业或符合支取条件时,再办理转移或支取。
第四十条住房公积金封存户管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
(一)封存户管理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支取条件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
(二)封存户管理的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时,应由职工本人提供本办法第四章规定的支取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填写“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和“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职工本人签字并加盖指模;
(三)经管理中心审核,符合支取条件的,在“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和“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上加盖济南住房公积金封存管理户审批专用章,职工本人持管理中心盖章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和“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开户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
(四)住房公积金封存户管理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二)、(三)、(四)、(七)项支取条件的,提供本办法第四章规定的支取证明材料,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全部本息并销户。
第四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封存户管理的职工,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转到新单位工作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第四十二条 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户转移手续时,应由职工本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转移申请。职工应出具盖有转入单位公章的证明函(证明函中应注明转入单位的名称及住房公积金账号)并填写“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
第四十三条 管理中心审核封存户内职工的转移申请,审核同意的,在“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上加盖济南住房公积金封存管理户财务印鉴。职工本人将管理中心盖章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交至转入单位,由转入单位指定专人统一到受委托银行办理封存管理户转出手续。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支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未分类 2008-4-25
住房公积金还款方式
未分类 2008-4-25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目前实际执行利率为:贷款期限在5年(含5年)以下的,年利率为3.96%;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41%。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含1年),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法,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方式。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职工本人、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镇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职工本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夫妻关系或同一户口直系亲属的,应同时出具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外地自住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同上)。
大修自住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职工本人、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管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证明及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原件、复印件(装修自住住房不能支取住房公积金)。单位集资购、建房而暂时又无法取得房产证或购房发票,支取住房公积金应首先由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上级部门批准集资建房文件(发展计划委的立项批复、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职工的身份证、购房合同及预交购房定金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由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办理审批手续。取得正式购房发票或房产证30日内,由单位统一办理补录手续。
申 请 书
至:
本人(工号:部门:)已熟知国务院颁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颁发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公司也对我充分宣讲和说明了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因本人只是外来农民工,不打算也没有能力在深圳买房,确实根本不需要住房公积金。因此,本人非常真诚地向公司提出申请,本人不愿意缴纳住房公积金,请公司不要在我的工资中为我代扣代缴我本人应缴纳部分的住房公积金,也请公司不要为我缴纳公司应为我缴纳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在此,特此声明:这是我本人自愿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我本人承担,与公司无关。
申请人:身份证号:二0一年月日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模板
莱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一、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基本情况
姓 名性 别年 龄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单位性质
配偶姓名性 别年 龄
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
职务或职称联系电话
二、家庭财务情况
个人公积金账号公积金帐户余额
代发工资银行代发工资存折帐号
配偶个人公积金账号公积金帐户余额
申请人月工资收入配偶月工资收入
三、购房情况
购房地址建筑面积
购房总价款已付款金额
开发商开发商电话
四、担保情况
担保人姓 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公积金余额
房产抵押房产证编号: 土地证编号:
担保公司同意担保承诺书编号:
五、申请贷款情况
申请贷款金额 万元申请贷款期限 年
本人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合法的,并严格遵守《莱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按时归还贷款,若由于本人原因未按时归还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委托贷款银行可从本人及担保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直接划转相应资金用于归还所欠贷款,不足部分,按《莱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特此承诺。
申请人签章: 申请人配偶签章:
年 月 日
受理: 复核:
六、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粘贴处
七、申请人及配偶结婚证粘贴处
伴随着文化市场的逐渐崛起,撰写申请书变的尤为重要,我们在写申请书时一定要规避常出现的问题,什么样的工作场合适合书写申请书呢?你不妨看看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书汇总,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比例:缴存单位名称:来件处:
xx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监制
申请书
编号:NO.
申请人:
身份证号:
现住址:
宅电:手机:办公电话:
本人因办理公积金贷款事项,申请向xx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查询个人信用信息,调取个人信用资料,并出具《个人信用评估报告》事宜。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请申请人用规范字体如实填写下表:
姓名性别工作年限
职称文化程度现工作单位的工作年限
是否拥有自有住房
(即拥有个人产权的住房)是否租赁公有住房
住房贷款情况
(曾经是否有过公积金贷款,是否已还清)备注
xx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敬告:如果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会直接影响个人信用级别。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
本人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现在xx市(转入地单位名称)工作,单位公积金账号xxxxxxx,个人公积金账号xxxxxx。
我在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还保留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单位名称xxxx,单位公积金账号xxx,个人公积金账号xxxx,缴存凭证号,尚有住房公积金余额元。
本人委托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本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存储余额转入我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内,请贵中心协助办理。
特此申请。
现单位公章: 本人签名:xx
联系电话: xx年xx月xx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缴存凭证复印件
说明:
1.本表由异地转移职工在申请办理转移时填写,以委托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其原单位下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转入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为方便职工,本表由职工填写一式二份后交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存一份,另一份代职工邮寄至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本表后需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在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复印件。
4、此表有效期为十日,最后一日是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xxxxxxxx公司:
本人就职于手续。本人相关提取信息如下:1、用于公积金提取的本人户名的银行卡(存折)为账号为:xx,银行的卡(存折)xx,(姓名)xx,身份证号码:xx,现(曾)xxx(公司),现申请贵司协助本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为保证提取工作顺利进行,本人承诺:
1、上述信息准确无误;
2、如提交本申请后,上述银行卡(存折)信息发生任何变化,将及时通知贵司,并填写《卡片遗失帐号变更申请书》提交贵司。
3、联系方式:
手机: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年月日储蓄类型:储蓄卡存折
单位名称及编号:开户银行:
序号个人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储蓄帐号支取人签字
经办人应按不同开户银行、储蓄卡、存折分别填写该表。
首次采用储蓄帐户方式支取住房公积金时,支取人向单位经办人提供在本行政区域内开立的个人储蓄存折帐号(邮政存折、工行存折、商行存折)或银行卡号,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支取人签字后,连同支取资料交归集部门经办人员。
住房公积金归集部门经办人员审核支取申请,符合支取条件的将支取数据资料和储蓄帐号或银行卡号等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统一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个人储蓄帐户。
因个人储蓄帐户帐号发生错误,导致划款失败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通过公积金业务系统通知相应的归集部门。归集部门首先检查个人储蓄帐号录入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立即在业务系统内修改个人信息,如录入信息正确,应及时与交存单位经办人联系修改个人储蓄帐号。
修改个人储蓄帐号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归集部门填写个人储蓄帐号变更申请书做变更。格式如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_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工作单位,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号,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号。
原工作单位,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号,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元。
现委托贵中心将我在贵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转入本人现工作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专户的个人明细账内,请转入:公积金专户全称:
公积金开户行:公积金专户账号:
特此申请。
现工作单位签章:
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
xx年xx月xx日
文章来源:http://m.swy7.com/a/5165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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