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是中文学习中非常关键的部分,也是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力量。只有善于观察,才能写出一篇优秀的作文。你是否对写作文感到困扰和不安?申请书范文网小编特地为您推荐了一篇名为“我和书的故事作文”的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请注意,此网址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请自行核实!
第一次读书是读的有拼音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是在我印象中自己读的第一本书。这本书的封皮十分美丽,画着一个有红色头发的俏皮小男孩。满脸雀斑的他,戴着一顶草帽,手里举着一个蜡烛,手牵着一个有金色头发的美丽女孩。那个小女孩手里举着一小块蛋糕,脸上还挂着泪痕。看到这本书,我缠着妈妈帮我买,死缠烂打,软磨硬泡,妈妈只好帮我买了。那时还不会拼音,只能看看插图,没过两天我就把书放到一边去了——根本看不懂。
小学一年级,我学了拼音,在找《汉字大全》时偶然发现了藏在角落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又一次被它的书皮吸引。这次翻开书,读了起来,会了拼音,读起来容易多了。可爱的小汤姆从书里跳了出来,冲着我展现出俏皮又好似有阴谋的笑容。小汤姆的小聪明与他们的冒险深深吸引着我,小汤姆骗别人帮他刷围栏的情节让我捧腹大笑——小汤姆被佩妮姨妈罚用白油漆刷围墙,毒辣的太阳晒着大地,汤姆恨透了刷围墙,枯燥无味,又得晒掉一层皮。这时,他看到他的好伙伴走了过来,转了一下眼珠子,有了一个小诡计。他拿起刷子,装作特别享受地刷着围墙,刷了两下,往后退两步,欣赏一下,又摇摇头,走过去再刷两下,颇有艺术家风范。他的朋友被深深地吸引了,认为很有趣,用一个苹果为交换,想要刷墙,汤姆装作不情愿的样子,把刷子给了他。其实心里在偷笑,后来越来越多的小朋友被吸引过来﹍﹍
我笑出了声音,妈妈以为我在看电视,从厨房跑出来,看到我坐在书柜边看书,妈妈笑出了声音,可能因为开心——这是我第一次自己看书,也可能是因为笑我——蹲在小角落里看书,还自己乐出了声音。我看见了妈妈,赶紧放下手中的书,说道:“妈妈,我这就去找。”妈妈笑盈盈地说:“看书吧,待会儿妈妈帮你找书!”我一听,开心地捡起了书,跳到沙发上读了起来。
《汤姆﹒索亚历险记》引领我叩开了文学的大门,读完它,我还读了《格列佛游记》、《哈利波特》等各种书,我爱上了书,爱上了文学。
对我而言,有书的生活才是精彩的生活!
书是前进的路灯,是时间,是钥匙。这是我的人生格言。
书确实是我前进的路灯,它照亮了我前进的方向。书也确实是时间,鲁迅说:看书就是在延长自己的生命。书也确确实实是一把钥匙,他能打开知识的大门。现在,让我们打开我尘封的记忆大门,时光开始倒流。我来到了过去,来到了那一天,来到了那些与书相伴的日子里。
那是一个中午,我在慢吞吞的吃饭,母亲在商店里卖文具,我的双眼扫描着周围的一切事物。突然,我的目光定格在一个架子上,上面有一本《水浒传》。看?还是不看?看吧,怕被发现,我的餐桌上就得多盘菜竹炒肉丝不看?心里还痒痒。罢!还是看吧》我心里盘算着。于是,我就开始啃精神粮食。约莫过了半个多小时,发现迟到了,也不顾只吃了两三口饭就飞奔上学校。到了学校,我肚子里的哪一点玩意就差不多消化完了。到了第六节课,我的肚子好像一座空荡荡的城堡。第七节课,我已抵达了我的极限。最后还是一脚深一脚浅的倒在了家里的床上,念着:及时雨宋江
说实在的,书确确实实的给了我不少好处,稻草人的眼泪,让我们把同情的目光投向穷苦人。卖火柴的小女孩擦着的火柴,照亮了我们关注社会的眼睛。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像我们走来:胸怀宽广的蔺相如,热爱自由的奴隶英雄,坚忍不拔的鲁滨逊,顽强勇敢的老渔夫
我爱书,你呢?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畅游在知识的海洋;书是一缕温暖的阳光,每时每刻都照耀我的心房;书是一首动人的歌曲,为我做出了动人的乐章。
当我还在牙牙学语时,爸爸就捧着书教我认识书上的事物。上了小学,我也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小说迷,我家中的书架上的书五花八门有:《西游记》《草房子》还有《狼王梦》,那些生动有趣的人物与故事深深的打动了我,让我如痴如醉,其中我最喜欢读的就是《水浒传》了。
那天晚上我坐在床前捧着《水浒传》津津有味儿的读了起来,一读就读到了9:30。妈妈这是走了过来她说:“儿子天不早了,明天还要上学呢快点儿去睡觉吧,别看了。”我不情愿的放下书,躺在床上,可我始终睡不着,心里一直想《水浒传》中接下来的剧情,等妈妈去睡觉了,我偷偷的在书架上拿出了我那心爱的《水浒传》,又开始阅读起来,我一读书就会被里面紧张的情节所吸引,所以我忘记了时间,竟读了一个晚上。等第二天妈妈来叫我上学时,我才发现天已经亮了,我急忙换好衣服吃好早饭无精打采的去上学。上课时,我用手拖着头昏昏欲睡,丝毫提不起精神。唉,都怪水浒传太有意思了。
曾经我还幻想过,自己就是《水浒传》中的宋江带领军队打了一场又一场的胜仗,我还幻想过自己就是《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为军队出谋划策,运筹帷幄。我还幻想过自己是《西游记》中大闹天宫的孙悟空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
读书,使人思维活跃,聪颖智慧;读书,使人目光变得远大,能够志存高远。读书能让人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我爱书,他就像我的良师益友,我要爱护他、阅读他、品味他。
阅读,谁都有过。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阅读胜过老鼠爱大米,书是我的长生果,是我精神上的财富。
小时候,我不识字,那些又小又黑的字对我来说就是一个新世界。爸爸妈妈从小就给我买许多童话书,那些书上虽然有许多插图,但我还是看不懂。当看到爸爸妈妈读书的方法时,我也学着读下去,最后竟着了迷,好像书有一种神奇的力量。
在我上一年级时,家里的书多得足以堆成一座小山。每天放学后,我总是拿着我最最心爱的《十万个为什么》不厌其烦地读了起来。
如今,我读书的品味越来越高,我开始广泛阅读,我的“食量”也越来越大,好像总是“吃”不够。因为阅读,每当我出去和别人交谈总觉得自己变了一个人一样。
书,让我爱不释手。记得有一次,我在床上看书时,正看到精彩部分,突然,电灯被关了,屋里一片漆黑,原来是妈妈。她和蔼地说:“小书迷,快睡觉吧。”我只好假装睡着,妈妈看到了满意地离开了。等妈妈走后,我偷偷把灯打开,又看起了书,直到我把书上的所有内容都看完了才甘心睡觉。
书,给了我快乐,让我懂得许多道理。
一个东风拂面的下战书,我在珠海妇幼保健院出生了。我的到来让全家人乐开了花,他们开始七嘴八舌地给我起名字,忙得不亦乐乎。
姑姑笑着说:“叫顾佳吧,但愿宝宝以后是个顾家的孩子。”
爸爸想了想说:“叫曦予吧,但愿我的女儿像早晨的太阳一样暖和,懂得给予,懂得分享。”
但是妈妈觉得“曦予”这个名字有点普通,良多孩子的名字里都有这个“曦”字,不够特别,而且这个字也太难写了!于是妈妈就去翻《诗经》,翻《楚辞》,查看各种书籍,最后给我想了一个名字叫“知非”,出自朱熹的诗句“人之进学在于思,思则能知是与非”,意思是说一个人学业上要取得提高就要多思索,思索才能是非分明。妈妈但愿我勤于思索,是非分明。这个名字也得到了爸爸的赞同。
于是我的名字“顾知非”就这么华丽地诞生了,它的涵义真大呀!我喜欢我的名字。
我叫金凝,金色的“金”,凝结的“凝”。“金”是随我爸姓,而这个“凝”字是妈妈酝酿了良久,优中取优,反复斟酌才得来的。可我却很纳闷,中国的汉字有那么多,妈妈为什么偏偏就选了这个笔画又多、又难写的“凝”字呢?
妈妈微笑着告诉我,这个“凝”字不一般,可不能小瞧它。古书里“凝”字有命运运限、财富和人缘的意思,有非常好的寄意。而现在我们常用的“凝”字有凝结、凝聚、集中的意思,恰巧我又姓“金”,“金凝”这俩字连起来,可不就是一个“凝结着金子般闪光长处的人”么?妈妈还说,除了要具备金子般优秀的品质,她还但愿我有凝结力,成为一个受人欢迎的人。
哦,真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凝”字里,竟然蕴含着爸爸妈妈满满的爱意,寄托了他们这么多夸姣的愿望与祝福。我觉得我一下子喜欢上了自己的名字了。
朱洪佳
打开书橱,里面的书琳琅满目,让人眼花缭乱,每一本我都很喜欢,看到它们我就会回想起我和它们的一段故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爱背诗词》,这是一本囊括了诗经,楚辞,汉乐府,唐诗宋词元曲等很全面,很经典的书,她很厚,大约有四百页,它陪了我700多个夜晚,每晚睡前总会拿起她来翻一翻,读一读,虽然看起来书面有些破损,但每当我再次拿起的时候对她的热爱一点没减少,白看不厌。我很喜欢诗词,这些诗词都是经典,虽然刚开始读起来有点难,但读过几遍后就会觉得朗朗上口,再读几遍就背过了。
三百多首深入人心的诗词尽数收揽,有些诗词十分有趣,如《硕鼠》把剥削者比喻成贪吃的大老鼠;《木瓜》讲的是投桃报李,人与人之间是要往来的;《木兰诗》是一篇脍炙人口的诗,记述了木兰扮男装替父从军打仗,凯旋归来受封的故事;还有李白的《行路难》和《将进酒》读起来很上口而且诗意也很好。
我最喜欢白居易的《长恨歌》,它讲述唐太宗和杨玉环的爱情故事。它非常长,背诵它花了很长时间,我每天晚上会读一段,因为实在太长,一次读不完,每晚读一段(共31行)。
走进古诗的世界,赏析源远流长,意境优美的中国古诗词感受文字的魅力,重温经典的美好,在朗读和吟诵中成长。我爱你,古诗词!
大家好,我来自郑州路小学三年级三班,我的名字叫滕轩羽。中国的汉字博大精深,每一个字都有自己的意义,能给大家说一说我的名字,我很兴奋。
滕字在百家姓中排名第73位,听妈妈说滕姓发源于西周,不外我曾经在书上看到过,黄帝的25个儿子之中就有这个姓,看来滕仍是个很尊贵的姓呢!
轩字是气质优雅、气宇轩昂的意思。我是由于我们大家庭里的哥哥姐姐的名字中间都是这个字,所以轩字顺延下来就成了我们家我这一代人的辈分。听老师说,轩是车字旁,在古代是天子坐的车子,四周好多同学的名字里都有这个字,看来轩字不仅尊贵,寄意还非常夸姣。
羽字在字典上是羽毛,翅膀的意思。老师曾经讲过,习字在古代是小鸟振翅,反复试飞的意思,羽是两个习字,可能是小鸟振动双翅,展翅翱翔吧。羽字本来就有自由安闲,无拘无束的意思,放在名字中有振翅高飞、大展宏图、前程似锦的意思。
我的名字包含了爸爸妈妈对我深深的爱意和殷切的但愿,我很喜欢自己的名字,不知道大家听了我的先容,你们会不会也喜欢上我的名字呢?
“书”是人们智慧的结晶,看书可以扩大你的知识范围,也可以提升你的写作能力,而书与我们也是有关系的。
书百读不厌。一般人们看一本书,看完一次之后又会看下一次,就这样一直沉浸在树海之中。我也是一样,在二三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叫做《月光下的肚肚狼》的书,除了其它我看过的书,到现在我都看了二十几遍了,因为这本书的故事实在是太好看了。
书可以提高你的写作能力。看书看多了,就会学到作者写作的方法,而在自己写作文的时候,就可以用上从书中所学到的写作方法,比如比喻,拟人什么的。我在写作文的时候,有时候也会用上书中的一些奇妙写作方法,这也从而让我在作文这一块方面得到了大大的提升。
有的书里面还藏着很多很多的知识,比如说地理,数学。里面有着许多高年级才会学到的知识,如果你有一定的基础,也能大概的了解那些知识。我家也有像这个样子的几本书,我也看了,但是只能看会一些。太阳,地球和月亮那些的,我倒是还能看会一些。但是元素周期表,我一点儿也看不会。不过这样,也算为了以后要学的东西打基础吧。
书教会了我许多的知识和许多的写作方法,它的确是人们智慧的结晶啊!
严肃认真地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这个提交过程是必不可少的中间一环。新时代有远大抱负的青年,需要加入到中国共产党这个先进的群体中。哪些入党申请书可值得我们借鉴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我的故事话题作文九篇”,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今年上五年级了。我的爱好很多,有唱歌,读书,旅行﹍﹍虽然我的成长中没有发生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是我的成长中还是发生过许多令人难忘的小事。
小时候在卢沟桥上看着大人们在聊天,一些哥哥姐姐在在广场上骑车子。看他们骑自行车多酷啊,多爽啊!学骑自行车多好啊!我怎么没想到呢?就这么定了,我要学骑车。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爸爸,爸爸连想都不想就答应了。啊!我的自行车就摆在我的面前,橙白色的车身,带着漫画人物的车座,太美了,太可爱了!我的“自行车行动”选在周日进行,为了不被人发现我学车时滑稽又搞笑的样子,我只好在11点多,顶着大太阳学骑车。还好有一块地方三面是高楼,另一面有许多花草树木,不会被太阳晒到。全副武装后,我开始学骑车了,车子是四个轱辘的我一学就会,骑自行车太简单了,这还用学吗?随后爸爸却叫我下来,拿出工具,三两下把后面两个小轱辘卸了下来。把车撑子拿下来,车本身都立不稳,怎么骑呀?我一上车子,总感觉车子要倒,脚总是不敢离地。爸爸就说:“馨怡不要怕,爸爸扶着你,把脚踩上去。”我听了爸爸的话,把脚放在车蹬上,但我从后视镜里看见爸爸没有扶我,心里一害怕,手一抖,车要倒了。但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就在我要摔下去的那一秒,爸爸一个箭步冲上去,扶住了我。不知是我平衡好还是车子好骑,我竟然几分钟就敢骑了。这样来来回回的骑着,我就可以感觉风的声音,风的滋味了!
学会了骑自行车,肚子又给我出难题了。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学。煮面条最简单,那就先煮方便面吧!你一听就会说,不就是放上开水泡一下,用学吗?不,我说的是干净卫生的做法。先倒半锅水,再开火等水冒泡泡就可以放面了。水开了,我把面条放进去煮熟了,捞出来,再重新加水煮。你会问,为什么不一次煮完呀?因为妈妈说,方便面里有许多添加剂对人身体不好,过一遍水,添加剂就跑到水里去了,所以头遍水不能要了。重新加水烧开后,放上调料、面条、鸡蛋和菜,再烧开就出锅了。嘿,真香!
在我的童年成长中,发生了许多趣事。当然,也学会了做许多事情,明白了许多道理,但送给我这一切的还是我的父母!感谢您们!
翻开精致的相册,里面夹着一张张珍贵的回忆,目光落在一张照片上,那是一个小女孩黄昏下的背影……
那一年,她5岁。
春天到了,天气晴朗,一阵阵微风,送来花草的清香。下午,她的爸爸带着她去放风筝。到了公园,他们拿出漂亮的风筝,放开线,一次次的奔跑,放风筝,失败后再来。终于,那只蝴蝶飞上了天。
微风轻吹,他们坐在地上,时不时放线、收线。突然,风筝从天空落了下来,又刮来一阵强风,蝴蝶落在树上,下不来了。她看着挂在树上的风筝,“哇”的哭了起来,非要爸爸帮她把风筝取下来,爸爸没有办法,只好一遍又一遍的去哄她,但她还是很生气,背着爸爸走到了小山坡上。太阳渐渐落山,爸爸拿出相机,把她的背影照了下来,时间定格在这一刻。
继续翻动相册,一个满面笑容的小女孩映入眼帘,她的手里,拿着一个大雁风筝。
那一年,她12岁。
又是一个春天,她依旧像每年春天一样出门放风筝,和她一起的,是她的父母和弟弟。放线,收线,依旧经历过数次失败,风筝终究飞上了蓝天。他们在天空下看着那只在蓝天中飞翔的大雁,它看起来那么坚强、勇敢,哪怕它只是一只风筝,却也敢和困难较量。风渐渐变小,大雁也渐渐往下落。风停了,大雁掉了下来,落在了水中。她笑着,把风筝拉了上来。风筝湿了,却无法把她的心情打湿。他们坐在阳光下,风筝慢慢变干,她拿起风筝与它合影,“咔嚓”,这次留下了微笑。
风筝落下,从泪水变为微笑,小女孩慢慢长大,她渐渐学会了在困难中保持勇敢,学会了微笑着面对生活。虽然成长的道路上有越来越多的烦恼,但也会有越来越多的快乐在等着她。
她憧憬着,期待着……
每到秋天,许巍的这首歌便响起。原来的状态是半眯着眼,在街上边唱边逛荡,显得沧桑失意,然后写两首诗愤懑愤懑。现在是躲在电脑后面看秋天的童话感动的一塌糊涂。
打电话给一个朋友,说了很多话,她说我说话越来越无聊了,然后就生气。我之后很严肃地说话了,她又认为我假。也许我真的变了。变好了还是变坏了我不知道,也许复杂了。
浮世伤神啊!大概每个80后刚入社会都有这样的感想。前天看动画片百变狸猫时,我感觉我们就是一只只狸猫,在戴着人的面具,在人海里挣扎。以前总瞧不起80后,认为我们这代人没知识没文化没教养,但现在看到那么多同代人开始从社会最底层开始艰苦挣扎,又有一种莫名的感动。我的很多同学和朋友建议我写下我们这代因大学扩招而贬值的大学生毕业后在社会上的经历,我没写,一方面感情太复杂一方面没有经过时间的沉淀和思索容易流于偏颇。就如同写大学生活一样,总不能顺利写就,感情太丰富太复杂,提笔不知如何下笔。
在我21岁的秋天,我在合肥当编剧。有一天我问我们总编辑,什么叫白领。他说,我们就是白领。我摸摸口袋里的二十块钱,望着他。他说,坐办公室从事脑力劳动的就是白领。过了几天,我问他,什么是社会最底层。他说,我们就是。我说,我们不是白领吗?他说,为温饱忙碌的都是社会最底层。我当时猛然生出一种忧郁感,认为自己就是梵高式的苦行知识分子,即使一辈子不被人认可,只要守着这份蓝色的情调就能度过余生。于是我和总编辑经常讨论哲学,讨论古罗马,讨论古雅典。帮总编辑打他的哲学稿往哈佛大学邮箱里发,全然不考虑他们看不看懂中文。我们在秋天的晚上在秋风里谈论斯巴达人的进攻,然后在小摊上吃2元一碗的混沌。然后再在秋风里往回走谈论中国远古的民主启蒙问题。
在我24岁现在的秋天里,我已然记不起当时我们谈话的内容,只记得总编辑叫苏红青,30岁,抽着最廉价的烟谈论着最深奥的问题。我们同样没有女朋友,同样渴望爱情。而三年后的秋天里,我已少了那份蓝色的忧郁和理想,变的庸俗而有点自暴自弃。他也许还在一个城市的最底层在昏暗的房间里思索,思索哲学,思索民主。也许他走出房门,看到外面秋天的阳光灿烂会想到爱情,会感觉没有温暖。会想到,我妥协吧,去找份好工作,去赚点钱,这样才会有女人爱我。也许吧!反正在一个秋天的忧郁里我是这样想的,当时阳光灿烂,我却缺乏温暖。
在我21岁的深秋,我穿着牛崽裤,穿着蓝色的体恤和黑色的外套,套着牛皮靴,在一个晚上我结束了我的初恋。当时她坐的公交车和我坐的公交车同时开动,往相反的方向驶进城市灿烂的灯火中,这个情景一直铭刻在我的脑海,在很多个秋天的城市的灯火灿烂中我都会反复播放。
在我24岁的初秋,窗外灯火通明,我在黑暗的房间内被朋友勾起往事谈起那一幕时恍若隔世。我常说岁月如飞刀,刀刀催人老。那么多小学中学高中时的漂亮女同学已然嫁为人妇或已为人母,让人感叹她往昔的美丽和今日的成熟。那些花儿已经随风飘去散落在天涯。我不知道我曾经的花儿现在在何方,也不知道她开的鲜艳还是憔悴,在这初秋的晚上,我摸着我日渐发福的肚子,想象着那个秋天瘦瘦的我拉着长发的大大眼睛的她走在秋风里的浪漫,就像秋天的童话。
这么早就回忆了?我们从青春的校园步入世故的社会,从一种生活方式和状态永远踏入另一种生活方式和状态,怎能不去追忆和回想怎能不去回忆呢?我们很多年后可以带着老婆孩子去参加小学中学大学的同学聚会,但性质和内涵已然全部改变,那时也可以回忆,但很多细节恐怕全忘了吧。经过岁月的磨砺大家变的冷静而成熟,即使放开了胸怀也难免一丝拘谨。那时我们不会谈论哪个同学和哪个同学的矛盾,不会谈论哪个班级和哪个班级的斗争,大家喜气洋洋寒暄欢聚拍照留念,透着世故的气息。
这次回家,和几个朋友吃饭,小胡提出过年举行小学同学聚会,我马上赞成。然后他说了他的构想,找以前的班长学习委员,然后全体在小学操场集合,叫以前班主任讲话,再举行升旗仪式,还戴红领巾等等。很好,但我心里怀疑,我们的小学同学们是否还有如此的兴趣,即使大家刚长大不久。
没有人会留意,这个城市的秋天。大家悄悄地添了几件衣服便如往常般汇入匆匆的人流,很少人会想起蓝色的青春和那些花儿,很少人去回忆。街头留连着寂寞的旅人,他感到一丝寒冷,他抱紧身子,望着这灯火灿烂的秋夜。不知哪一处音响响起一首歌:没有人会留意,这个城市的秋天。窗外阳光灿烂,我却没有温暖。伴着我的歌声,是你心碎的幻想。你用你的眼泪,抚摸我的寂寞。那些无助的夜,我漫无目的地走。那些无助的夜,你牵着我的手。幸福如此遥远,我无法看见。这秋天的夜晚,让我感到茫然。
幸福如此遥远,我无法看见。这秋天的夜晚,让我感到茫然。
不知不觉中,春天的脚步越来越近了。一切生物沐浴着春晨的曙光,在春风中摇弋、轻摆,仿佛少女的轻歌曼舞,楚楚动人。然而春天不仅仅是一个季节的名词,它还代表着我们心中的那份美好。
在我看来,我们身边处处有美好的事物,不必说巍峨雄壮的高山、广袤无垠的大海,也不必说感人肺腑的话语、绚丽斑斓的色彩,单是我们正在享受的青春就当属美好了,如沐春风。我的青春就是我盼望已久的春天。每一个人的青春都是一个春天的故事。
在春天的故事里,我尽情的享受美好。人生的路上有很多沿途的风景,错过了也只能暗自悲哀,我们终究是不能回头再来的。那为什么不趁着年轻,多看看我们身边的美好,多享受一丝青春带来的甜蜜之感。其实,青春带给我们很多,有人说青春就是用来怀念的。那我们就要在应当享受的时候好好享受这份美好,在当下无忧无虑的日子里学会品读青春,享受美好。
在春天的故事里,我尽情地创造美好。因为青春,我们无所畏惧勇往直前,即便前方的路上布满荆棘也在所不惜,所以我们敢于去斥责一切世俗的东西,敢于俯视世界,敢于为梦想遍体鳞伤。青春无所畏惧的拼搏精神,无时无刻不感动着我们,鼓舞着我们去克服困难。我们就像是在大海上行驶,时而平静时而波涛起伏。有成功就有失败,有欢笑就有泪水,可是春天终究会到来,一切苦难都会在红日冉冉升起的背后化为灰烬。
年少轻狂的我们总希望暴风雨可以再猛烈一点,我不会畏惧,我们一直相信,有了青春,世界的任何角落都不会再被荒芜所占领;有了青春,历史的天空不会再被阴霾所弥漫。因为青春具有让这世界变得美好的力量。
青春的一切美好,我们都历历在目,我们走过美好的地方看风景,也听过美好的故事和结局,更有过一切所想过所努力过的目标。春天点燃心中的希望,激发着人生的热情。而青春也是这样,它会让路旁的花儿更加美丽,会让明天的阳光更加灿烂。青春就是万物争辉的春天里的那么一抹绿。春天的故事不停站,一直继续。
以前,老虎可不是像现在这么威风。它以前是森林里一个最弱小的动物,常常吃不饱饭。
终于,狮王看不下去了,说:“我们帮帮老虎吧!毕竟它也是动物中的一员啊!”动物们听了狮王的话,纷纷给老虎送去食物。
森林里的动物都给老虎送去好吃的,只有猫没有送。狮王生气地对猫说:“大家都给老虎送了食物,你为什么不送?”
猫说:“它们送的食物总有一天会吃完的,我要送一件老虎永远也吃不完的礼物。”
狮王不屑地说:“算了吧,你除了能送几只老鼠外,还能送什么呢?”
猫说:“以后你会看到的。”
几个月后,狮王来到了老虎的家。好家伙!老虎的家里里外外都挂满了食物。
“这是猫送的?”狮王问。
“不!猫送的东西比这些珍贵千倍万倍!”老虎回答。
狮王问:“那么它送你什么了?”
老虎说:“猫教我各种本领,还教我锻炼了身体。”
“哦!”狮王从上到下打量了老虎一番“怪不得你这么崇拜它呢,连衣服都和猫穿得一模一样。”
后来,老虎捕猎的本领越来越强,成了和狮子并列第一的森林之王!
今天,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着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小时侯是怎样爱书的。这篇文章使我对鲁迅又有了新的认识。
鲁迅在看书的时候,对自己要求特别严格。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的,看看手指脏不脏。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还在箱子里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 . . . . .读到这里,我感到十分羞愧。因为,我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管这些。不管手指脏不脏,桌子脏不脏,随手拿起来就看,看完了就随手一扔,要用的时候就满房间找,把房间翻的乱七八糟的,读了这篇文章,我决心把这个坏习惯改掉。 从此以后,我知道了:一个人,不仅要爱读书、爱学习,还要懂得爱护书。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有很多人帮助过我,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我教我的三年级班主任任。
我是一个胆小内向不耐烦的男生。因为这些性格特点,我在学习生活中遇到了很多困难,也经常被这些困难困扰。上了初三,班主任任很快就发现了我的弱点。她找我谈话,鼓励我说:“文轩,你是班干部,一定要锻炼自己的勇气,积极协助老师做好班级工作,带领学生学好,努力做一个优秀的学生”。在老师的支持和帮助下,我逐渐克服了胆协现象,每天积极帮助老师收作业,早上返校带领学生做好本职工作,管理早读纪律。经过一年的锻炼,我变得越来越自信。
我还有一个大问题,就是做事太心急。因为这个缺点,我在学习上吃了很多苦。我妈批评过我很多次,但我改不了。任老师一次又一次耐心地帮助我,不仅教我如何好好学习,还教我如何改掉坏习惯。记得有一次考试,我的坏习惯又爆发了。试卷发完很快,没有仔细检查,结果不尽如人意。任老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文选,你本来可以取得优异的成绩,但是你的粗心大意影响了你的进步。你知不知道好习惯会让人受益终身,坏习惯也会让人终身受伤害!”听了老师的话,我羞愧地低下了头。
就这样,任老师一直督促我不断进步,我永远不会忘记他对我的帮助。
照片,能够记住我们忘不了的故事。
在很偏远的地方,有个小镇,家家红砖黑瓦,狭小的学校屈指可数。这张泛黄的胶卷来自这个偏僻的学校。
残缺的转,铁门锈迹斑斑。一颗不高的歪脖子树屹立在学校中间。空气中有雨后微湿的新鲜,让人焕然一新。几位带黑框眼镜的端庄老师搬出了又长又遍的木凳,召集了学生。
学生们都穿着领口衬衫,洗得发白的黑裤子与缝缝补补的布鞋。他们按捺不住兴奋,咧着嘴弯着眼舒展着眉毛惬意地笑了。他们挺着胸膛站得笔直准备好了拍照。在那个手机没有风靡全球的时代,他们凑够了钱,攒着买了台相机,请了个摄影师。老师们都坐在了前排,端庄地微笑着,却没有了校长的踪影。这才发现校长坐在角落默默地笑着。在学生们的熙熙攘攘下,校长被挤到了最前边。校长无奈地笑笑,抖了抖长袍捋了捋眼镜坐了下来。学生们都瞪大了明亮清澈的眼睛,坚韧的眼神。空中的露水湿了学生的头发湿了老师的长袍。没有毕业的伤感,有的只是欣欣向荣的目光,精神抖擞的眼神。身后是朗朗的读书声,稚嫩又清脆的声音充斥着整个学院。“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努力,则国努力”……
地方虽小,但人人都容光焕发,地方虽穷,但家家都努力读书。这个地方文化底蕴很少,但他们渴望读书,我们亦固然不笨,只是差了一个积极向上的群体。他们勤学坚持,当看到这张照片,我想,他们也许生活条件差,但是,他们懂得珍惜。他们的笑很天真,没有被充满雾霾的城市所影响。当一个人的内心懂得了珍惜,就像空洞的木雕灌入了灵魂。
照片里的故事,朗朗书声,文化底蕴不能丢。照片虽小,文化依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时光匆匆如流水。转眼间我已经是一个四年级的大姐姐了。回望我的成长之路,心里就像打翻了五味瓶,五味杂陈。
记得刚上幼儿园小班的时候,同学之间都不认识,对老师也很陌生。而且,我们几乎每天都要在幼儿园里。每当想到再也不能天天都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得待在家里了,我就觉得上幼儿园就像地狱。当时我的心情是沮丧的。
上幼儿园中班,大家都互相认识了,也有了自己的好朋友。我们一起做游戏,一起学画画。当时,我的心情是快乐的。
上了大班,我们之间都非常熟悉了,都知道对方的名字。上午,老师教我们唱歌。到了中午,我们吃起了香喷喷的午饭,过了一会,就去睡午觉。睡完觉,老师就带领我们去操场做游戏,那时,我们快乐得像个小神仙。到了下午,家长就把我们接回了家。我的生活变得有规律起来。当时,我觉得我长大了。但是,马上就要上小学了,我要结束愉快的幼儿园生活了,当时我的心情是遗憾的。
刚上小学时,我高兴得像吃了蜜一样,因为我终于上小学了。但是上了小学,就有许多烦恼困扰着我:每天作业多了;不能像幼儿园那样天天玩了;要面对考试成绩不理想的挫折……所以,当时我的心情既高兴,又烦恼。
上了二年级,我的作业质量很差,每天都要接受被批评的痛苦。当时,我的心情是痛苦不堪的。
上了三年级,功课难了起来。我每天都会想:今天会不会考试?万一考试有我不会的题怎么办?……当时,我的心情是忐忑不安的。
上了四年级,我是高年级的大孩子了,个子高了,也更懂事了。四年级的功课很难,我们只有拼命地学,学好基础知识,为以后的学习铺垫。那时,我觉得我好像在干一件大事,当时我的心情是激动自豪的。
我知道,这些只是我的人生中很小的一部分,将来的路还有很长很长,需要经历的事还有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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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门路!”从这句话里,说明了书是很重要的,实在我也有这样的设法主意,由于只有多读书才能写出好的文章。实在,我也很喜欢读书,我来给大家说一下我和书之间发生的事情吧!
今年寒假,妈妈给我买了一部我特别喜欢的小说,妈妈觉得我会越来越爱学习,但是让妈妈没有想到的是,我居然自从买了这部书之后书就一直没有离开过我,就连上厕所我也带着这本书,更为夸张的是,那几天睡觉时我都要看到很晚才肯睡觉。这使得我妈都有点后悔给我买这部书了。
最近我又迷上了两部小说,固然这两部小说没有那本书那么亲,但是还非常好看的,这几天中午一有空我就去主题阅读馆或者是电子阅览看着两部书,晚上回到家,我也会听一会小说再睡觉。
我喜欢读这几本书,是由于这几本书的主人公都有一个我很喜欢的特点,就是不服输。
读着读着我发现这些书都是科幻类的,这是我才知道,我真正喜欢的书是科幻类的,所以我还加进了学校的科幻阅读社社团。
我还总结了一些读书方法:
1、刚开始读书时,根据标题问题想想这本书写了什么,再跟主要内收留对比
2、边读书边摘抄
3、读完一张后想想这张写了什么。
这些我总结的方法都可以把一本书读的更透。我但愿大家都能更喜欢读书!
我爱书,爱它的智慧,爱它的营养。我爱书,因为它给了我五彩缤纷的童年,它也将会陪伴我走过一个有意义的人生。
小时候,妈妈曾给我买了一本书叫《三国演义》,不要看它有那么多页,但读起来可是很有趣的。我跟书还有许多许多的小故事呢。
有一次,我正在房间看着书,妈妈走进了房间,对我说:"我要出去买点菜过10分钟后,记得把厨房里的插头拔出来。"我点了点头,继续看着这本书。妈妈怕我忘了,又对我说:"不要光看书要看时间。"说完,妈妈就出去买菜了。
过了10分钟,我还在看书,完全忘记了自己,忘记了周围,忘记了所有。又过了10分钟,我还在书里遨游,我看到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诸葛亮,还看到了刘备、关羽、张飞在桃园结义的故事。
"咔咔"门开了,妈妈走到厨房,要炒菜的时候,发现电饭煲的'插头没有拔掉,又看了看饭,烧焦了,就连忙关掉,生气的走进了房间,对我说:"插头为什么没有关?"我摸了摸头,感到很奇怪,唉!我插头忘记关了。我弄得妈妈哭笑不得。
看来,我和妈妈只能吃烧焦饭了,我吃了一口,连忙吐进了垃圾桶,这太难吃了吧!
书啊书,你为什么要这么好看,你就不能难看一点吗?搞得我和妈妈要吃烧焦饭。
我盼星星盼月亮,可算盼来了我期待已久的书——《小王子》。好事刚来,坏事就上场了,身无分文的我要去何处寻钱呢?
苦恼的我走在回家的路上,但依然没有半点法子,不外一切都是那么巧,“一本书”从天空中掉了下来,这让我有了点头绪,对了,我可以借钱!可借完后我拿什么还呢?偷?不不不,我怎么能想出这么下流的手段!骗,这和偷没什么两样,可假如不这样做,可能就再也没有机会了,这可是如何是好呀!我的内心深处好像在做斗争,一个说骗,一个说不骗,他们的争吵变成了我的愤恼,我的大脑已经没有了耐心去思索,我本想回家,却不知不觉地来到了书店,不仅如斯,我还看见了《小王子》这本书正在售卖,只剩下三本了,这使我下定的决心飞一般的跑回了家。喘气声依然没有休止,我在想怎样编造假话,于是我迈着沉稳的步伐对妈妈说:“我们的老师布置功课要买课外书看,所以您能让我去买吗?”可能是吞吞吐吐的话语引起了她的怀疑,便反问了一句:“是真的吗?”我点点头,谈话也就终止了,我开心的拿着钱,一蹦一跳地就到了书店,我的手不由地抖了起来,可能是兴奋过度的反应,看着这本书,我有点后悔,我不应该去骗人,更何况是自己的亲人。
到家后妈妈亲切地看着我问:“书都得手了还不开心吗?”我假笑着说:“没有啊,但是妈妈我骗了你,实在这不是功课而是我编造的假话。”妈妈笑了笑并没说什么,从她的动作中我能了解到他实在早已识破了骗局,只是在等待我坦白而已。
这个习惯我得改,看书是好,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门路,可毫不能用这种骗的手段拿到书呦。
记得我小的时候,只喜欢看动画片。有一次,叔叔给我买了一本图画书——《十万个为什么》,虽说这本书只有十页,可是我看到了那些卡通图片,非常喜欢。我也试着读了读,虽然只认识几个字,但我仍然很开心。
上三年级的时候,我的作文水平很差,每次一写作文,就很苦恼。我也读了很多课外书,可是一直没有长进。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小学生写作指南》这本书,觉得很好,便用所有的.零花钱把它买回了家。以后,我每天都认真地阅读这本书,按照书中介绍的方法练习写作。就这样,我再也不怕写作文了,再也不用担心无话可写了,我的作文水平有了很大的进步。
到了四年级第一学期期终考试的时候,我的作文只减了一分,这给了我很大的鼓舞。我开始大量地阅读课外书,可是一直感到可惜的是我的作文字数却很少。如果编着写的话,就写得不好;如果不编的话,字数又不够。我想了一个办法,写作文一定要写真情实感,字数问题可以把各个方面写的更生动一点,这样不就两全其美了。可是我有时也有一些不会写的字,这可怎么办呢?发现了我这一点后,我读书时,遇到不会写的字,就停下来在空中划一划,果然,我这个问题也解决了。真是“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呀!
读书丰富了我的知识,让我学会了写作,我爱读书!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也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也喜欢看书,我也从书中得到了快乐。
一天晚上,我在家里写作业时,听见了开门声,我马上跑过去,看见妈妈拿了一个包裹,说:我给你买了一本书,但是要写完作业再看。于是,我只好乖乖地回我的房间,静静地继续写作业。
时间好像静止了,感觉过了好久,等到爸爸妈妈屋里没光了以后,我屏住呼吸以迅雷不急掩耳之速拿出书和小手电并钻进毯子里,真热啊!看得我汗流浃背,在我十分专心看书的时候不知不觉已经深夜十一点多,虽然上下眼皮开始打架了,但我坚持想把一本书看完,因为实在是太好看啦!当我看到最后一点儿的时候,突然,我的毯子被掀了起来,原来是妈妈发现了我,我的小心脏都快被吓出来了。妈妈说:这么晚了还在看?明天不上学了吗?我这才乖乖合上书,很快便入了梦乡
阅读也给我带来了许多帮助,它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书让我懂得许多道理,我也逐渐和书也为了好朋友。
书籍,是知识的宝库,让我们变得博学多才;书籍,是一盏灯,为我们照亮前方的道路;书籍,是五彩糊口的万花筒,教会我们品味糊口。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要把文章写好,最可靠的多看书。”我,也是一个小书迷,书也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记得秋季的一天,天色万里无云,天高气爽,天高云淡。我怀着愉悦的心情和爸爸到书楼看书,我刚跨进去,就闻到了浓浓的书香味,我似乎控制不住了自己,尽情的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我终极选择了一本《三国演义》,可是爸爸还没有找到自己心仪的书,他找着找着就把我给忘了。可是我却站在那里如痴如醉地看着,仿佛健忘了时间,健忘了自己的存在,大概过了40多分钟,忽然,爸爸急匆匆地跑过来重重地拍了我一下,哎呦!这可真痛啊!这时我才从书的王国中走了出来。
书使我开阔了眼界,书使我头脑变得智慧,也使我布满了自信,使我懂得了真、善、美,我和书的故事也将永远继承。
我整理了以下信息:“我和猫的故事作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希望这些经验能够助您在工作中表现得更好。写作是一个提供自由创作与创造的平台,它通过我们的文字让我们进一步探索内心深处的想象和感受。写作时一定要保持主题集中,否则容易偏离主题。
大家都知道,我爱猫。
猫是受人喜爱的,连大作家老舍先生对猫也是情有独钟。对于我们这些小公民来说,“喵星人”的魅力可谓是“所向披靡”的。
记忆中,我养的第一只猫是一直通身雪白无瑕的可爱猫咪,那个时候对我才两三岁,与那只小猫相处的日子虽记得不清了,但她那慵懒,可爱的神情仿佛就在我眼前。她叫咪咪,很普通的名字,我幼时的玩伴。咪咪很乖,很懂事,譬如有时妈妈忘了收起来的食物没经过允许她是从不碰的,譬如她在院子里方便后总会用爪子刨土埋上……凡此种种,她一直做的很好,让我们家一个劲儿的直夸。猫喜干净似乎是天生的,轻微的洁癖让她一直保持着“白衣翩翩”的形象,灵动而惹人喜爱。
咪咪一直在乡下爷爷家呆着。
每次,我出门无法带上她时,她就会在门前目送我远去:等我回来时,她便又迎面跑来扑到我的怀里,舔舔我的手指向我撒娇。每晚,她会蹭蹭我的掌心,寻个舒坦的地儿去睡觉,可每当第二天,妈妈都会告诉我咪咪在夜里捉老鼠的功勋伟绩,是何等威风!遗憾的是,我至今都没有亲眼目睹猫捉老鼠的“神迹”。
后来,一次暑假回老家时,喵喵的叫声却怎么都听不见了,爷爷说咪咪走了,悲伤将我掩埋,记忆中那个雪白的身影再也没有扑到我的怀里,我哭了,泪水朦胧中,我看到一团白影缓缓消失了,怎么都抓不住……
过了两三年,一直黑白灰相间的淘气小猫又闯了我的生活。作业本上的'一个个梅花印儿令我恼,可一看到他那可爱的小模样,我便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只好任由他撒欢。可在他看来,就这成了变本加厉的“许可证”了。可悲的,我幸幸苦苦埋头几个夜晚赶出来的暑假作业变成了漫天飞舞的“雪花”,邻居家爷爷养的几只小鸟也被他残忍地纳入腹中,不过他那利落的动作还真让人咂舌。我实在忍无可忍,无奈之下没收了他最爱的小黄鱼,可不想,在一次晚饭过后我们将他锁在家中出去散步回来时,他竟将挂在厨房门上袋子里的小黄鱼给撒了一地,抬头看去,只见袋子破了个大口子,只有零星几只小黄鱼在里面,孤零零地挂在门上。再看他那鼓起的小肚子和满足回味的神情,真叫我们哭笑不得。
最后,这只调皮可爱的猫咪也走了,听说他是不小心吃了安置在小区角落里的老鼠药而殒命的。不是说猫有九条命的吗?为什么他是个例外呢?对了,他也叫咪咪,咪咪又不在了……
大约十岁的时候,别人又送我了一只老猫,她叫贝贝,母的,是只长毛猫。不久,她怀孕了,平安诞下一窝小崽,却只活下了两只。一只纯白,另一只除了头上有团圆圆的黑点外,其他也是纯白。一只叫白白,一只是点点,名字是我取的。他们刚生下来的时候好丑,皱巴巴的,没有毛,手掌一半的大小,眼睛紧闭着,乍一看像只小老鼠,一点儿也不可爱。对于见惯了毛毛的像个小绒团的小猫的我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
渐渐地,他们长大了。
两个毛绒绒的小肉球立刻让我喜爱极了。我不知道其他猫儿们是怎么样学会走路的,反正白白和点点可是我“言传身教”的。
在夏天午后还不错的阳光下,我将他们放在小区花坛边的小道上,而我呢,先甩甩脚,“卖弄”一下我鲜艳的鞋子,然后一步一步慢慢往后退,他们想抓鞋子,便跟着我的鞋子往前走。一步,两步,摔倒,爬起,再走……点点很勤奋,卖力地跟随着我的脚步,而白白呢,懒洋洋的趴在地上晒太阳,跟动画明星懒羊羊有的一拼。这时我就只好再去白白眼前晃晃我那鲜艳的鞋子“引诱”白白站起来继续走路……
我还给他们洗澡,他们都不喜欢被泡在水里,他们更喜欢用舌头舔舔身子来给自己梳毛。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一次我们一起晒太阳,他俩吐出舌头散热,我才发现他们用舌头梳毛的“秘密”。原来,猫咪舌头上有几排倒刺,用舌头舔身子,便可像拿一把大刷子梳毛能清除污垢,顿时觉得他们很聪明。
白白与点点最终因为爸妈的原因被送走了,从此,我再没养过猫。可有时在街边看到一只可爱的猫咪还是忍不住会驻足一阵。
我与猫的故事似乎还在继续……
在地球上,动物是特殊的,它们有人类没有的飞翔的翅膀和温暖的毛发;动物是神秘的。人类声称已经登上月球,但他们不能像动物一样与自然密切联系。千百年来,人类一直想了解动物,所以产生了很多词汇,比如日本忠狗八公,中国成语比如老马认路,鹦鹉学舌,我们小学课文里的《金色的脚印》,《老人与海鸥》,等等。
今天,我要讲一个关于我和我的猫的故事。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那是20xx年的夏天,它从原来的主人那里被带到了我们家。那时候已经几个月了。笼子里,一双亮黄绿色的猫眼,细细的小胡子,毛茸茸的尾巴,非常可爱。刚回家的时候,因为陌生和恐慌,小猫一直喵喵叫。大人因为太吵而寄回来,一度伤透了我的心。
周五,大概是送走两周后,放学下楼回到家,突然听到草丛里传来一声猫叫。注意声音,是!这不是我的猫吗!跑了几个星期,它瘦了很多,毛茸茸的尾巴变得乱七八糟。从我家到学校只有五分钟的距离,但是对于一只几个月大的猫来说,就很远了,要过马路,要避开人群。真不敢相信,做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靠的是什么样的能力和毅力。我赶紧带回家。说来也怪,这次他来我家,就不叫了,好像回到了自己家。
三年过去了,小猫变成了一只漂亮的大猫。发生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但这是我唯一还记得的。这是动物的神秘魔力吗?
在我上小学二年级时,家里养了一只猫,她调皮的习性中透着有趣,是一家人的“开心果”,又是惹人嫌的“淘气包”。这样一只猫,却给我留下了抹不掉的记忆。
她是一只漂亮的暹罗猫,白色的头,蓝宝石般闪亮的眼睛,又白又尖的耳朵,小巧的鼻子,精致的嘴,她浑身雪白,毛色闪亮,如玉一般晶莹,背上一抹高雅的淡灰色。和大多数猫一样,她白天休息,晚上好动。白天喜欢沐浴在阳光下缓缓入睡,容不得外界打扰。有一一天,她偏偏遇到一只不怀好意的苍蝇,在它耳旁“大喊大叫”,小猫可容不得这个,她跳了起来,背弓着,毛发倒竖,瞪着“蓝宝石”,机警地往四周巡视。忽然,她的注意力锁定到了床角的毛毯上,苍蝇正在低处盘旋,小猫立刻行动,身体往后一蹲,后腿用力一蹬,一个猛扑窜上去,紧接着“喵呜”一声扑了个空,摔在地上。我和妈妈看她的滑稽样,忍不住哈哈大笑。可她并不气馁,继续低吼着,弓着背,耳朵也竖了起来,这会,她看准了仍是一顿乱抓,加一顿乱叫,可是力不从心。苍蝇侥幸逃脱。苍蝇见此处不太平,心想惹不起还躲不起,就飞走了。小猫往四周看了看,见敌人早已不知去向,自己便蜷起身子,闭上眼睛,继续大睡。
白天小猫喜欢睡觉的同时,对音乐好像颇有兴趣。我弹钢琴时,她就趴在钢琴盖直盯盯地看着,有时小爪子还一上一下地伸向琴键,起初我把她当作一名听众,谁知她竟愈来愈不安于角色,冷不丁把脚伸到琴键上用力踩一下,以表现她独有的音乐才能,对于我来说那简直是“令人尴尬的伴奏”,当毫不知情的妈妈听见后,又开始大发雷霆,我呢,只能毫不犹豫地轰她走。
我喊着“去!”,并挥手赶她,可她并不知趣地离开,而是直接腾空跳起,一屁股坐在钢琴上。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又站起来来回在琴键上踱步。我实在无奈,心想:“暴力赶不走你,那我只好给你来点引诱。”于是我从厨房切下三块她最爱吃的鸡脯肉。我一边端过肉来,一边吆喝:“喵呜,喵呜,看我给你带来什么了。”小猫看了一眼,顿时欣喜若狂,“喵呜”一声窜了下来,埋头猛吃了起来,十分享受的样子。看着她那贪婪样,我不禁洋洋得意。
但我与小猫的欢乐很快就结束了。
二年级下班学期的一天,我回到家,发现小猫怎么也不出来了,就奇怪地问妈妈,妈妈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猫妈妈生了重病,思念猫宝宝了,我和你爸就把她送回妈妈身边了。你放心,等猫妈妈病好了,她一定能回来。”
听完妈妈话的我满腹狐疑,心里很不是滋味,又十分不满,嘟囔了妈妈几句,就去写作业了。时间飞逝,二个月过去了,四个月过去了,一年过去了,三年过去了,我几乎快把她忘了。可是今年,当老师让我们以小动物为题写作文时,我想到了它,开始回忆与小猫的欢乐,和她在一起的分分秒秒,还有她奇怪的失踪。我开始怀疑妈妈说的话,理由太牵强了。在她被送去的日子,爸爸正好很忙,怎么会有时间送她呢?妈妈又不会开车,再说了,因为猫妈妈生病就把小猫送去,未免也太不合乎情理了。
我的疑心越来越重,实在受不了,就向妈妈提出了质疑,然后真相大白。
“她三年前已经死了”,妈妈看似平常的一句话,我却如雷轰顶,我从来没想过会这样,大脑一片空白,勉强挤出一句话来:“她是怎么死的?”妈妈讲述起了这个隐瞒已久的故事:
“那天晚上,夜深人静,你睡着了,你爸出差刚回来,我们就收拾着行李,后来感觉不对劲,以往淘气的小猫一点动静也没有,我和你爸就四处寻找,家里角角落落都找遍了,可还是不见她的踪影。而当时只有你房间的窗户敞开着,我们顿感不妙,立马下楼寻找,在楼下发现了她的尸体。当时,她嘴巴微微半张着,身体还有余温,没有呻吟,我们想要救活她,但无济于事。于是你爸向物业借了把铁铲,找了一片茂盛的松树林埋葬了她。当时怕告诉你后影响你的学习,所以就隐瞒到现在,对不起。”
听着妈妈的话,我早已泣不成声。我下楼来到埋葬小猫的那片松树林,早已找不到具体安葬她的松树。但是我知道她在这儿,也许我旁边的小树就是她的朋友,他们偎依,彼此相伴。
我家有一只小猫,它有一个很有趣的名字——球球。它很机灵,给我的糊口带来了无数的快乐。
记得那天,我刚放学回家,就发现家里多了一只可爱的小猫,它浑身洁白,肉乎乎的,看起来就像一团白色的绒线球。我一见,就情不自禁地抱起它,问:“妈妈,这只猫哪来的?”“这是隔壁邻居送给我们的。”妈妈回答说,“以后就由你来照顾它吧。”我开心极了,说:“太好了,我先给它起个名字吧。它肥肥的,看起来就像一个球,我就叫它球球吧。”妈妈一听,直点头。没想到,小猫也“喵喵”地应着,似乎在说:“小主人,这个名字很好听,我喜欢。”
自那以后,一有空,我就会找球球玩。徐徐地,我们熟稔起来。在我的调教下,球球也能听得懂我一些简朴的指令了。有一次,我的同学来我家做客。他们见了球球,都夸它可爱。我笑着说:“它还有更可爱的地方,你们看着。”于是,我一边喊“球球”,一边拿了一小片卤肉在空中甩了甩,球球“喵喵”地跑了过来。我用另一只手摸了摸球球的头,轻轻地对它说:“在客厅里走一圈。”它一听,乖乖地绕着客厅走了一圈。我的同学见了,连连惊呼:“我的天哪,你家的猫太智慧,太厉害了!”可猫只顾盯着我手中的卤肉,“喵喵”地叫着呢,那意思是说:“主人,我要吃卤肉!我要吃卤肉!”
实在,动物和人一样,也是有感情的。只要你对它好,它就会百般缠着你。我家的球球也恰是这样,每当我放学一回来,就不中断地缠着我,在我裤脚上蹭啊蹭啊,怎么甩也甩不下来。尽管如斯,但我依然喜欢它,由于有它,我感到自己的糊口布满了更多的乐趣。
在我三四年级的时候,我家曾养过一只黑白交错着的小猫。
它是我的爸爸从高速公路上捡来的。
刚刚见到它的时候,它的眼睛红红的,像刚流过泪的小孩的眼睛一般,玄色如玛瑙石般的眸子里透着疲惫。它的毛也是乱糟糟的,这儿一堆,那儿一堆,其实看不出来有什么美感。我们先是把它装到了一个废弃的快递箱里。它十分懒披发的爬在里面,睁大了眼睛望着我们。
由于那是个周末,所以第二天爸爸就带着它去了宠物病院,完成了养宠物需要的“一条龙”服务。
之后,它就正式的成为了我们家中的一员。
周五的晚上,由于三四年级的功课少,我学习完了之后就会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玩,而小猫就会藏在沙发底下,探出来半个头。它会时不时地叫几声。它的啼声是很微弱的,是很温柔的,犹如一个母亲正在慢慢地抚摩着孩子的头发一般温柔。我闻声之后会把它从沙发底下抱上来,轻轻地顺着它的毛发,而它也像一个本应该是白色却沾染上了灰尘的沙包似的蜷缩在我的怀里。尾巴懒懒披发披发地摇摆着,显得怪可爱的。
我们家似乎都很喜欢它,晚上完成了工作或者是学习就会去陪着它玩。
我爸爸常常会拿着那种像钓鱼竿一样的逗猫小玩具去“捉弄”它,看它为了抓上面的那个毛绒玩具小鱼干而蹦的高高的,再看它由于爸爸把竿提得更远了而恼怒。其实是很有趣。
可好景不长的是爸爸妈妈由于工作太忙而马上就要送走它了。
那天又是一个周六,我们养了它正好刚刚两个月,爸爸把它卧室里那些有关猫的玩具,房子,食品什么的都搬了出来,最后把小猫关进了箱子里,搬到了车上。
我看着这一幕,心里也难免有些失踪。想着以后再也不会看到小猫由于抢不到玩具而气愤的样子,想着再也不能一边把它抱在怀里一边玩耍了,眼角竟然有点酸涩。
现在间隔此事也有了三四年了,我也慢慢长大了,这期间我和弟弟也曾问过爸爸妈妈什么时候能去看它,可每一次又都由于“忙”而告终。但是那只三四年级从公路上捡回来的小猫却一直停留在我脑海的记忆中,从那之后我也可以骄傲地对别人说出“我也养过猫哦”这样的话。
“谢谢你带给我的欢乐与陪伴,也祝你在新家糊口得快乐。”
院子里的大猫要生小猫了,得知这一动静后我很高兴,吃完午饭就跑到院子里等着小猫出生避世。
一直等到下战书三点多,老闻声大猫叫,却不见一只小猫。失望的我正想回家,突然看见木屋门口露出一个白白的头,接着爬出一只小白猫来。它只有拳头大小,眼睛还没有睁开,走路跌跌撞撞的。接着又有一只小花猫和一只棕色小猫爬了出来。我激动地喊来养猫的阿姨,阿姨和我把小猫放到一个脸盆里。这时有一只小花猫被卡到铁丝网里了,我们费了好大劲才把它弄出来,它连叫还不会呢,只是细微的哼哼着,太可爱了!
过了两天,我们几个小伙伴去看小猫怎么样了。阿姨说其他四只小猫都很好,只有棕色的小猫一直睁不开眼睛,可能瞎了。我们都很担心,害怕这只小猫从今以后都只能糊口在一片黑暗之中。又过了几天,我又去探望这些朋友,阿姨说棕色小猫能睁眼了。我听了终于松了一口吻,开心地看它们睡觉、看它们吃奶、看它们奔跑……玩的不亦乐乎。
转眼间三个月过去了,小猫中断奶了,我们常常去看它们,有时还给它们带一些食品。小猫们徐徐的和我们熟识了。有时还向我讨吃的。有一次,我给小猫吃了一些鱿鱼丝,他吃完了还没有吃饱,喵喵地叫着围着我转圈,好像在说:“再给我一点吧!”我扔了一块,趁它低头吃时,我想捉住它抱一抱,谁知一伸手,它就像一颗枪弹一样跑回窝了。它们还喜欢遥控车,有一天,我拿着车在小猫的屋子旁玩,没多久它们就都出来了,连最胆小的家伙也不甘落后。车走到哪里它们的眼睛就盯到哪里。我把车愣住,三只小猫不约而同地走上前,碰碰这儿,扒扒那儿,一只小猫认为是吃的,张嘴咬了一口,哈哈!我忽然开车,吓得它们四处乱窜,惊慌逃跑了。
小猫真可爱,我但愿它们快快长大!
鱼缸中有一条小鱼,它在那个狭窄的空间里摆动着自己的身躯,他自己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都是他独自看着喧嚣的城市,突然有一天,他的鱼缸下来了一只猫,一直纯白的小猫。从那天开始,小猫都会来到鱼缸下坐下,抬头静静地看着鱼缸中的小鱼。小鱼接触到那束目光时,他就知道他不会伤害自己。小鱼慢慢的习惯了在特定的时刻等待小猫的出现,期待他的到来。其实小鱼心中想冲破鱼缸,想和猫一起旅行,想和猫在一起,想对他说我也是喜欢你的。
小鱼一直坚信小猫不会抛下她的,他是爱自己的,会守护在自己的身边。有一天,小猫依然像往常一样静静地坐下,可是他不是像以前一样来对小鱼说外面的世界的故事,而是来向小鱼到别的。猫对鱼说:我要离开了,我要去旅行了,我是来向你告别的。鱼,我是爱你的,但我更热爱我的自由,你永远是我心中最柔软最温暖的那个地方。说完他看了小鱼一眼就转身走了。在小猫转身的瞬间,鱼想挽留他,他在大声的说着,请你别离开我,请你带我一起走吧,小鱼声声的呼唤着,眼泪滴滴地向下流。可是小猫没有听见没有看见,声音在水中消失了,眼泪融进水中已无踪迹,小鱼就这样伤心地看着小猫离去了。小鱼又回到以前独自一个的在鱼缸里抬头看那蓝的很忧郁的天空,想这在外面流浪的猫。我想鱼在每个转身的时候都会流下泪,只是无法看见罢了。
也许猫会爱上鱼;也许这是个狡猾的借口;也许他们本是朋友,我努力去相信这荒缪的逻辑,但最后还是原始的结局。我不怕猫咪吃掉勇敢的鱼,我在乎的是在当你要离开我时,你曾知道我背过你哭泣吗,我不怕猫咪背叛勇敢的鱼,我在乎的是你对我说我们是朋友,你不知我的情的无力。
你曾经对我说过你不会离开我,你会永远陪伴我,守护我,不让我在孤单。可是,结果你还是离开我了。我就想鱼缸中的鱼,而你就是鱼缸外守候的猫,到最后鱼爱上了猫,我爱上了你。可是你已离我而去,在那樱花盛开的时候。当你对我说再见时,我隐忍着泪水,微笑的对你说:祝你一路顺风。只因你曾对我说过,你最爱看我的笑容。但我转身时我忍不住了,我的泪如决堤般流下。那是爱你的泪水,那是不舍的泪水。我不能开口挽留你,因为我知道你如那猫一样,热爱自由,你是个热爱自由的旅行者。我是多么想大声对你说,我爱你,请你留下来,别让我一人啊!可是到最后我还是没有说转身跑走了!我怕多看你一眼我的不舍会多一分。再见了,我的爱!
终究你还是走了,去寻找你的自由去了,而我就像鱼缸中的鱼一样,仰望着蓝的更忧郁的天空思念着你。我想如果忘记你真的不容易,那就让我慢慢的回忆吧,也许会有那么一天,把你彻底忘记!也许会有那么一天……
“喵喵”,面前这个白球就是“萌猫黑炭”,我和它有着许多故事。
“萌猫黑炭”有着雪白的身躯可头上却有一块黑又爱卖萌,所以叫“萌猫黑炭”。
“萌猫黑炭”会说人话。有一次,夏天阳台上热火朝天,可萌猫黑炭却偏偏要在阳台上玩,怎么说它,它也无动于衷,只是眯着一只眼睛看着我,最后,我抱起它来,把它放回笼子里。“萌猫黑炭”一怒之下打开笼子,对我大吼“你干什么?”哈哈!“萌猫黑炭”说人话还带点家乡口音,哈哈,“萌猫黑炭”会说人话真有趣!
网上有许许多多陪学生做作业的可爱的小猫咪,只不过有的是“垫脚石”,有的是“绊脚石”,“萌猫黑炭”是“绊脚石”。因为,有一次,我写好了作文,放在桌子上,我一转头,作文本不见了,我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到处找,最终,我在可爱的萌猫的猫砂盆儿里找到了作文本,“萌猫黑炭”真是让我哭笑不得呀!
“萌猫黑炭”看上我的一个玻璃球,可我不敢给它,怕它一口吞下去,所以我把玻璃球放在一个盒子里,心想它是一定不会打开的。没想到“萌猫黑炭”发现了这个盒子,它枉费心机的想打开盒子,我得意洋洋的看着,心想:“这下。你没办法了吧?”。谁知,五分钟后,“萌猫黑炭”成功的拿到了玻璃球。你说,它有多聪明!
我和“萌猫黑炭”还有许多许多的故事。我爱这个说人话、绊脚石、又聪明的萌猫!
猫固然是动物,但它可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所以请大家好好善待动物,善待猫,不然后悔莫及!我和猫的故事过去已经有好多年了,可我依旧无法释怀,都是我的错……
那年放九天假,我刚从学校回来,就听到“喵喵喵”的声音。我走了过去,满满的意外,我能感触感染到我的双眼直发亮!那是一只猫,小小的一只,引人垂怜,它很好看,有着一身洁白掺杂着黄色的外表,黑宝石般的眼睛,长得机灵可爱。它此时正趴在铁笼里,一双前腿捉住铁笼,那双黑黑的大眼睛眨呀眨,我见犹怜的,似乎在对我说:“我想出去。我要出去。”我的心一下子就变得软绵绵的,但我怕打开了它就走了,再也不回来了,一切等问过妈妈再说吧!这小猫其实是太可爱了,我小心翼翼的伸出了一只手,想摸摸它身上的毛,这时,妈妈却来了一句:“不能玩小猫!会把它玩死的。”听了这话,我缩回了手,以前还小的时候,妈妈爸爸确实养了一些小动物,可是都死掉了,我想可能是我的原因,所以我决定不玩了!
后来我知道,妈妈已经关它好几天了,放出来是不会逃的,还有就是人生地不熟的,它也没地儿可去,可是妈妈不同意打开,无论我怎么说。到后来,我偷偷去看它的时候,发现它一直撞那个铁笼。这样不疼吗?看着它那双眼睛闪闪的,我忍不住就打开了,它迫不及待的爬出来,兴奋的“喵喵喵”叫。
那天我没有怎么理它,半天后就没看到它了。我一直找它也找不着,吓得我差点哭了,由于我怕被骂。心里后悔极了,可世界哪有什么后悔药?
第二天早上,我发现它就在铁笼旁边,我心里想着,得把它放进铁笼里,可是我不敢接近它,我怕把它吓跑了。最后我想了又想,觉得,诱惑它进去比较好!然后我盛了一点饭加点鱼骨和肉,放进它的铁笼,结果小猫真的进铁笼里去了。但我没有绑上门,由于我害怕它对我失去信任。
后来我从它身边走过,它不怕我了,还黏着我的小腿,痒痒的。看着它那个可爱的样子容貌,我忍不住摸了一下它的头,就赶快跑了。它还追着我跑,由于妈妈的那一句话,我始终没有去抱它,玩它。小猫这么变态,一定是饿了吧?我给了它食品,它果然吃了。前几回,给它食品时,它不肯吃,我走了,它才肯吃。我终于看到它吃的样子容貌了,很斯文。
接着我带它一间一间的房间找老鼠的踪迹,无奈,找了良久也没找到,然后我也不管它了。平时总见到老鼠,自家的米还被偷吃,这回老鼠机灵了?
本来我很喜欢这个猫的,可是不知道它去了哪里,浑身脏兮兮的。看到它这副样子容貌,我离它远远的。
可恶的是,它趁我不在房间里,跑进我的房间,拉大便小便的,还在床上踩的那些被子,我的功课本也是它的爪印,又臭又恶心。我赶它出去,它不出,继承趴在那被子上。我气愤的跑出去拿了一把破竹,想恐吓它走,而破竹却迟迟没有落在它身上,由于舍不得打它。
几天下来,我终于爆发了,气冲冲的冲我妈妈吼,心里决定以后不买这些动物来养了!可妈妈却没怎么把我的话当回事,还骂了我几句,对那个猫好得不得了。我心里对那个猫厌恶又加了几分。
到最后趁妈妈不在家,我抱起猫走进村里,走了很远的一段路,把它随地一扔,就赶忙的跑回家。接下来的假期,它的情况如何,我就不得而知了。我只知道,扪心自问我不曾后悔。
等到放周末假,我又看到了那只猫,它瘦骨如材,身体被狗咬了两口,身上的毛很毛糙,越来越脏。它看到了我,就急忙的跑掉。那天再也没有看到它,直到礼拜六下战书的时候,在路口我看到了它,五六个人都在那里围观。只见它被一条狗狠狠的咬住,而我没有去阻止,并没有是怕那条狗,只是我不想挽救它。由于我厌恶它,恨它!后来它就在我眼下一点点的中断气,我清楚的看到它眼角挂着一滴泪,它是哭了吗?我才反省过来,我做了一个愚蠢的决定。它固然是动物,但它也是有感情的……
接下来我和妈妈,好好的安葬了它。尽管这样,却无法除去我的罪孽……
我和猫的故事到最后阴阳两隔,我们的缘分从此消失。“对不起。”我喃喃说了三个字,可是它听得到吗?
我很喜欢猫。今年过生日的时候妈妈送给我一只小猫,我给它取名为乐乐,我可喜欢它了。
乐乐长得可漂亮了:它的毛是洁白洁白的,没有一根杂毛,看起来十分的柔软、光滑;乐乐的脑袋圆溜溜的,似乎一个迷你的小西瓜;它的眼睛圆圆的,似乎两颗蓝宝石,猫的眼睛变化无限,中午眯成一条线,晚上瞪得又大又圆;乐乐的嘴边各有三条胡须,是用来丈量老鼠洞的;它三角形的耳朵可敏捷的,像雷达颂似的,一有风吹草动,它的耳朵就紧张地立了起来;乐乐的脚底有肉垫,走起路来悄无声息,让老鼠防不胜防。
乐乐不但漂亮,还很可爱。它白天会在一个温暖的地方睡大觉,晚上则精力充足地工作。有一天我正在昼寝,醒来之后发现了乐乐睡在我的旁边,吓我一大跳。乐乐吃饭的时候很文雅,像是一位名流,老是一点一点地舔,即使很饿很饿,眼前放着它最喜欢的鱼,乐乐也从不风卷残云,它慢条斯理地把盘子舔地一干二净。
乐乐不但可爱,仍是很调皮贪玩。有一次,我彩色毽子上的鸡毛掉了一根,乐乐见了,急忙跑过来,先用鼻子闻了闻,向鸡毛吹了口吻,鸡毛便飞了起来,乐乐见状,赶快用“手”去抓它,谁知鸡毛又飞高了,乐乐急了,跳起来捉住鸡毛,可是鸡毛落在了乐乐的背上,乐乐找地团团转,也找不到鸡毛。妈妈的毛线团也是它的好玩具,耍个没玩没了,它全把毛线团当球踢,一会儿踢到茶几下,一会儿踢到了桌子下,把桌腿都缠住了,有时乐乐还把自己给缠住,“喵喵”地叫我来给宏观世界“松绑”。
乐乐与我已经相处半年多了,上学它会送我到门口,放学它会第一个来迎接我,我和乐乐已经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我们院里有一只流浪猫,它可能是被主人抛弃的一只猫。
它常常蜷缩在阴暗潮湿的角落里,独自孤零零地呆着,如果有人惊动了它,它少而无力地“喵喵”两声。它那白里带黄的毛不显得那么亮丽,有些已经打成了卷,因为它的一只右耳上有一小团黑色,所以我给它取名叫“黑耳”!
今天,我上补习班回来,外面正下着漂泊大雨,这下黑耳可遭殃了,黑耳的下半身已经湿透,真是傻猫,下雨也不躲躲。我走近一看,黑耳左腿上有斑斑血迹,它向我喵喵直叫,我看着它那呆滞又会说话的眼睛,心里一阵凉。我抱起黑耳去了楼道里,它时不时地对我喵喵几声,仿佛在对我说:“我又冷又饿,你能帮帮我吗?”我赶忙去我们院的唐久超市给“黑耳”买了几根火腿肠吃。
我先帮它剥开皮,取出肉,然后轻轻地放到它的身边,它看见有吃的,猛扑到火腿肠上,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不一会儿,它就把三根火腿肠都吃光了!我把它放在我们家的地下室,给黑耳做了一个舒适的窝,不一会儿,它就睡着了!
回到家,我把流浪猫的凄惨遭遇告诉妈妈,妈妈和我的想法一样,决定收养黑耳。当晚,我就把黑耳抱回家,拿出云南白药和纱布帮黑耳疗伤,黑耳在新窝里一会儿就睡着了。
一天,两天,三天……
黑耳的伤好了,有时黑耳敏捷地跳到我的身上,用舌头舔舔我,喵喵几声!我烦躁的暑期生活不再单调,有黑耳陪伴我,我很开心。
我们要和动物朝夕与共、和睦相处,不要伤害它们,就像我和“黑耳”一样,幸福快乐地生活!
——后记
文章来源:http://m.swy7.com/a/51860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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