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申请书,又称入党申请报告,这是入党过程中最关键的一个步骤。如果你想投身于祖国的长足发展,我们要时刻严格要求自身,争取早日申请加入共产党。你是否了解怎么写入党申请书呢?相信你应该喜欢小编整理的我喜欢书作文,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从小到大,我们读过许多书,但是,有一本书是我最喜欢的。
记得那是我9生日时,我把我的好朋友闫博锐,王研芝,范宇欣,呼泓羽,申瑞捷到我家里来开生日派对。那天早上,我5点就起来,整理开生日派对要用的东西。6点一切就绪。但是,一直等到早上10点,第一位小客人—王研芝才来,我热情的招待了她,过了大约一小时,人来齐了。我们去吃中饭。我们吃完中饭后,在家里疯玩了一天后,我的爸爸一个一个把他们送回家。到了晚上,我打开王研芝的礼物,是一个可爱的小熊存钱罐,我把它放在我的“保险柜”里—其实是一个铁盒子上了锁。闫博锐送的是一盒口香糖,一块饼干,我把它放在食物柜的最底下,并贴了一个便签条上面写着:谁也不能吃。呼泓羽和申瑞捷送的是一本书,我把它们放到我最心爱的书架上。范宇欣送的是《星空依人》我把它藏在床底下,生怕被我的弟弟搞坏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申锐捷送的那本书,因为这本书包含着我们同学之间的友谊。
我喜欢书,
因为书是知识的海洋,
能让我享受拥有知识的喜悦。
我喜欢书,
因为书是力量的翅膀,
它能让我拥有清晰的头脑。
我喜欢书,
因为书是生活的方向盘,
它能让我不在人生旅途中面感到迷茫。
我喜欢书,
因为书有以上种种好处。
书,
让我喜欢,
因为它描述了众多的美好故事,
书,
让我喜欢,
因为它讲述了我心灵的故事!
书!
我爱你!
罗斯福说过:“没有书籍,就不能打赢思想之战,正如没有舰只不能打羸海战一样。”华盛顿说过:“读书而不用功,则所书等于废纸。”别林斯基说过:“阅读一本不适合自己的书,比不阅读还要坏。我们必须学会这样一种本领;选择最有价值,最适合自己所需要的读物。”而我认为:“书籍是精神的食粮,我喜欢读书。”
有人喜欢读书,有的人不喜欢读书,我就属于特别喜欢读书的人中之一。
我喜欢书,喜欢它的内容丰富,美丽动人的诗句,仿佛让人身临其境,陶醉其中。
我喜欢书,喜欢它的情感丰富,使读者走出自己的心灵,进入另一个人的心灵,倾听另一个人不一样的心声,随着书中的人物一起开心、愤怒、伤心、快乐,仿佛自己就置身在书中人物身旁,快乐无比。 我喜欢书,喜欢它的回味无穷,一篇好的文章,使人看了第一遍 又想看第二遍,合上了书本,自己还沉浸在书的海洋里,让人回味无穷。
我喜欢书,喜欢它的千姿百态,有的书大,有的书小,有的书很长,有的书很短,我喜欢书。我认为书不论大小厚薄,都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要爱护它们。
我喜欢书因为他不挑剔读者的高低贵贱,因为它是一位不会说话的老师,为我们开启知识的大门,同学们,请你们一定记住冰心阿姨曾说过的九个字:“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别看了,就是你,我喜欢你--书。
我非常喜欢读书,书是智慧的源泉,书是哺育我们的粮食。我曾经还有过写书的念想。
还记得刚入小学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套故事书。每天,当夜幕降临时,我都匆匆忙忙地坐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书,时不时,还被书中幽默风趣的内容逗得哈哈大笑。
渐渐地,我长大了,妈妈便开始引导我看一些名著。我觉得童话故事和名著不一样,童话里写的是含有各种道理的精彩故事,而名著里则有着优美的句段,让我回味无穷。
记得一天晚上,我正在看《格林童话》,书里有着美丽的白雪公主;傻傻的罕斯;善良的灰姑娘正当我身临其境的时候,一声惊天动地的叫喊响彻厨房:
吃饭啦!喊你几声了,在干嘛呢啊?
哦,马上就来。我随便答应了一句,急急忙忙地拿起书,一边看一边向饭桌走去。
啊!
哈哈!这就是边走路边看书的结果,撞墙了吧!妈妈一边笑着一边说道。
我摸着有点疼的头,依然不舍得放下书,坐在餐桌前看完了这个故事,才算罢休。妈妈语重心长地说:下次可要注意了,要不然,给你个狗啃泥。
我喜欢书,它好似一个家,家里有着快乐和悲伤;它又好像是陪伴我们一生的好朋友,永远不离不弃!
我喜欢书,就是想看书,无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只要一看到书,总会被吸引。
有一次,我一个人去书店转的时候,发现了一本书,它就《月亮与六便士》。它好似一把无形的大手,一下捉住了我的好奇心,月亮的六便士有多大呢?于是,我就把它买回家看。从这次以后,我的好奇心就一次又一次被捉住,所以每次从书店回家时,手中最少都有一本书。
到现在,我看了很多书了,也买了好多书,它们是:《我是猫》、《月亮与六便士》、《名人传》、《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但我还是感觉不够,总想方设法多看几本书,多买几本书。我爸说:“你要继续这样下去,就要把书店买光了!”可我不管,我就想看书!
我喜欢书,很爱看书。我希望长大后能写出好多书,把所有的书店都摆满,让喜欢看书的孩子永远都看不完。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一本书是西游记,这一本书我都非常喜欢。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这一本书吧?
我给大家讲西游记吧?第一章节讲的是傲来国石猴的初始,这里面讲的是孙悟空的初始,还有孙悟空有当上了大王,还讲了他要学一身好本领来保护它的手下。
第二章节要讲的是菩提老祖传仙道,这段讲了35百年过去了可是那些猴子又开心又难过,开心呢是因为它们很逍遥自在,难过呢是因为有一个魔王欺负它的小猴子。还讲了悟空学艺已经学成了。于是一个跟头就翻到花果山。来保小猴和老猴。
第三章节讲的是,闯龙宫的金鼓棒,孙悟空打死了一个妖怪,猴子们都在庆祝呢!于是还讲了拿的到了金鼓棒,晚上有两个鬼把悟空带走了。
第四章节讲的是,喜气洋洋弼马温,主要讲的是悟空当上了天上的弼马温了,然后悟空觉得不满就有下届当大王了。于是泰山老君又把孙悟空给带上天来让他当看桃子的,于是悟空觉得太诱人了然后就把所有的桃子都吃掉了。
好了,我就讲到这里吧!下次我在讲爱的教育。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作者六(1)班 黄心仪 《昆虫记》是法国作家法布尔写的,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一部昆虫学的科普书籍,也是描写昆虫学的巨著。因而,法布尔被人们称为大博物学家。在他晚年,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这本书是好朋友邓皓丹送给我的,接过书的一刹那,我感受到了浓浓的友谊与真情,一打开我就爱不释手了。 书中主要写了二十多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法布尔笔下的那些昆虫,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灵性。让人看后觉得十分可爱,就连一般人讨厌的食粪虫都妙趣横生。其中,法布尔笔下的大孔雀蝶,仿佛就在我的眼前飞舞,令人好似身临其境。 我从小就非常怕虫,一只毛毛虫就足以使我退到 五米 开外。譬如蚕,它胖胖的,既不苗条又不漂亮,在叶子上一扭一扭十分恶心。在我读了《昆虫记》后,发现一只只昆虫就像一个个可爱的小精灵,多么令人喜爱,多么令人敬佩!《昆虫记》让我更加了解昆虫的习性与生活。现在,我不仅不讨厌它们,而且打心眼里喜欢它们了。它们嫩白晶亮,惹人喜爱;它们“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品质,让我崇尚。我像爱好朋友似的爱着它们。正如罗曼·罗兰的评价:“法布尔观察之热情、耐心、细致入微,令我敬佩,他的书堪称艺术杰作。我几年前就读过他的书,非常地喜欢。”是的,法布尔利用业余时间对昆虫进行细心地观察研究。他的那股子钻劲儿、韧劲儿简直使他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他对昆虫的那份好奇、那份热爱,非常人所能理解。他靠着对虫子接近痴狂的热爱与执着的追求,获得了大文学家的称号。 我喜欢法布尔观察昆虫的环境。在大自然里,在苍翠的树林中,在百花盛开、香气诱人的花丛中??观察着可爱的小虫子,把一切烦恼抛去。 我从《昆虫记》中学到了许多关于昆虫的知识。在一
次春游中,我们见到了许多昆虫,每当大家摸不着头脑的时候,我便会骄傲地把知识告诉他们,赢得啧啧赞叹。 《昆虫记》是代表我和好朋友友谊的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喜欢书籍,喜欢它们散发的油墨清香,尤其喜欢它们里面的知识,那份优雅内涵让我无比沉醉。
我喜欢童话书。那些活泼可爱的句子,让我作出天马行空的想象,就好像进入了梦幻世界一般,可爱的小动物们就好像活了一样,还有那穿着漂亮裙子的小公主,它们和我一起玩耍、嬉戏。
我还喜欢散文。一个个宁静的夜晚,我坐在书桌前,手捧一本《毕淑敏精选散文》,好词佳句的大门正向我缓缓打开。天上的星星不说话,它们也被书中精彩的内容沉迷了。
我也喜欢绘本。那些幼稚淳朴的句子,顽皮的一页页插图,总使我在欢笑中放松舒心,看完一本书,再在床上躺一会儿,我所有的烦恼都忘记了。
我喜欢历史书。战长沙的关公,勇猛的张飞,阴险狡诈的曹操这些任务我都记得。古代有多少英雄豪杰,他们都逝去了,可他们留下的英雄事迹永远长存。
我还喜欢想象小说。《哈利○波特》中离奇曲折的故事吸引着我,让我无法自拔。我常常在梦中梦见自己也变魔法,好像进入了仙境一般。
我也喜欢小人书,书中搞笑好玩的对话和插图,常常让我笑得喘不过气来。它们帮助我缓解学习的压力,让我天天乐开怀。
我喜欢所有的书籍,喜欢一切书中的欢笑与知识,内涵与奇思妙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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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吼声震天的大老虎,有人喜欢振翅高飞的苍鹰,也有人喜欢活泼可爱的小兔子,可我却喜欢可爱的小狗―笑笑。
它长着一身雪白如雪的毛,老是瞪着一双大眼睛这看看那看看。别看他的两个大蒲扇一样的耳朵耷拉在两边,他的耳朵可灵呢,哪里有消息它老是第一个跑过去。它还有一条老是向上卷的小尾巴,看上去就像一个小问号,可爱极了。
笑笑最爱吃肉和骨头了,假如饭菜中没有它喜欢吃的,我就会看也不看一眼,还“汪汪”直叫,假如你不理它,它就会忽然倒在地上四脚朝天,吓得你赶快去把它抱起来。每到夏每天气炎热的时候,它就会把它那鲜红的,像小辣椒一样的舌头吐出来耷拉在外边。假如有目生人来我家,它就会竖起耳朵冲到前面。
笑笑就像一个小闹钟一样,天天早上都会准时来到的我床边大声地汪汪直叫,直到把我叫醒为止。而每次起来我都会发现袜子不见了,这个淘气的“小家伙”老是喜欢和我玩捉迷藏,而且它有个很有意思的习惯,就是:每次它都会把我的袜子藏在统一个地方。
笑笑是我们家庭中的一员,更是我不能缺少的好伙伴,它给我们带来了欢乐,我太喜欢它了。
世间万物,瞬息万变。我们生活在地球上,我们享受着地球带给我们的资源,我们不断的汲取能量,同时也在慢慢的回馈着这片土地。我们生活的世界,有许多与我们共存的的生物,他们也在地球上争取着自己的一席之地,我们互相依存,互相帮助,共同在地球上创建出美好的家园,在这里有那么多的动物,都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在那么多的物种中,我最喜欢的动物无疑是我们中国的国宝——大熊猫。
大熊猫是我们呢国家的保护动物,因为数量稀少,所以会很难见到野生的熊猫。它们有着圆圆的脸颊,还有一对十分重的黑眼圈,大大的身躯圆滚滚的,还有着他们标志性的内八字的行走方式,十分的讨喜。但是看似“无公害”的他们,也有解剖刀般锋利的爪子。大熊猫在地球上已经生存了至少800年,被誉为“活化石”,是世界自然基金会的形象大使。我们现今所能看见的都是在动物园中人工养殖的大熊猫。网上各处都流传着他们的“卖萌时刻”,它们会对着奶爸奶妈们撒娇求抱,也会因为没有盆盆奶而怒摔碗盆。这样奶萌奶萌的大熊猫谁又会不喜欢呢?
但是你知道吗,大熊猫最初是吃肉的经过进化,99%的食物才都是竹子,大那是牙齿和消化系统还保持着原来的模样,所以他们仍然划分为食肉目。大熊猫的别名还有华熊、竹熊、银狗和大浣熊等。银狗,这是因为小熊猫的地方名和商品名叫金狗,相对应的熊猫体色白而叫它银狗。竹熊则以它主要食性为竹子而似熊命其名。华熊则说明了它是中华民族所特产的珍奇异兽。大熊猫每天除了吃饭就是在睡觉,在动物园中的他们,没有天敌,每天慢吞吞的。
这可能就是喜爱他们的原因吧!
我有一只爱吃又爱皮的小猫,它叫肥肥。
肥肥长着一双像黑色玻璃珠子似的大眼睛,一个像红豆大小的豆鼻子,还有几根像黑丝线一样的胡子,再有一身乌黑乌黑的毛发。那毛发亮得就像被泼了两桶石油似的。
如果说起吃,那肥肥可不得了了。每当我放学回到家,它就立即跑来蹭我,还卖萌,像在说:快带我吃好吃的!。于是,我给它端来一盘丰盛的猫粮,不一会儿它就吃光了,然后抬起头对着我瞄瞄叫。看那样子就知道还没吃饱。于是,我又倒了一盘,三下两除二,肥肥又吃光了!这真是只贪吃的大肥猫啊!
一到晚上,肥肥这只小猫就变得不安静了。它一会儿跑到餐桌下吃掉下来的饭菜,一会儿又跌跌撞撞地跑去喝水。还没等你反应过来,它又不知道跑去哪里玩耍了!
虽然肥肥很爱吃,还很顽皮,但我就是喜欢它,它是我童年最好的玩伴。
我喜欢乌龟,由于它无邪,可爱,活泼。有一次,我爸爸带我去逛街,我看到一家养鱼店,我连忙拉着爸爸过去,问:“你这儿有没有乌龟啊!”,那个店长说:“有”,我赶忙催促爸爸拿出钱包付钱给店长,店长把乌龟给了我,我兴奋极了!回家的路上,我小心翼翼的捧着盒子。我看着盒子里的乌龟,越看越喜欢,它就是我手心里的法宝。这时小乌龟探出头来,似乎在和我说:“我喜欢你!”。
到家了,我连忙把手上的乌龟装进纸盒子里,同时往塑料盒子里装了一点沙子和水,水是不能超过乌龟的头的,要不然乌龟就不能呼吸了。终于摆弄好了乌龟的窝,我把它放进这个我亲手为它制作的家。“吃饭时间到了”我一说,乌龟马上盯着那块肉,似乎十天没吃饭似的,我把食品放进盒子里,乌龟立即风卷残云的吃了下去。吃完后,乌龟还盯着我的龟食,我没给它吃,它像发了狂一样的猛拍打水花,直到我再放了一些食品才休止。
小乌很胆小只要一看到有人来它立即缩到龟壳里。但是,小乌龟又很贪玩,它用它的手不停的拍打沙子,清澈的水一下子变得浑浊起来了,它真是个淘气鬼。它那么无邪可爱、气愤勃勃,我真喜欢它呀!教师评语:文章语言朴实,对小乌龟较为了解,观察较为仔细。
我见过许许多多的动物。如:可爱的兔子、锦绣的天鹅、金黄的小鸡……其中,我最喜欢我家淘气又可爱的小狗。
小狗全身的颜色是灰黄相加的,锦绣极了,怡似一条棕色的彩带。耳朵挺圆的,一见到不熟悉的人,耳朵就会一下子竖起来,然后汪汪的大叫,一见到主人就会跑到主人的脚下,尾巴左边一摇右边一摇的,可爱极了!似乎在说:“主人,主人,我饿了,我要吃东西。”眼睛像一颗黑宝石一样锦绣,鼻子的嗅觉那是不提了,可好了,又是藏在地下的东西都能找得到,嘴巴的两旁有六根胡须非常像小猫。
有一次日曜日我带着小狗出去玩,忽然发现他跑掉了,便随着它,谁知我跑的筋疲力尽了,低下头一看,原来它就躺在我的脚下,似乎在。向我笑呢,我就说:“瞧你个淘气鬼。”后来,我们玩起了木棍,我把木棍向上一拋,木棍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可是往下一看却发现小狗在我的身旁,小狗的身旁放着一根木棍,我一看,那不就是我刚抛上天空的那根木棍吗?所以我就越来越喜欢这只小狗了呢。
还有一天,我们早晨刚起来,却发现小狗不见了,不久爸爸妈妈也发现了,所以我和大家一起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去找小狗,可是不料妹妹在找玩具时在床底下发现了小狗,这让我们大吃一惊!
我喜欢小狗,更喜欢陪伴我们的动物。
写作文是学生学习效果的一个评价标准,通过写作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不同文化和思想的碰撞和交流。今天我们为大家精选了一篇文章主题是“我爱篮球作文”。如果这篇文章对你有很大的启发请把它保存起来!
每一个人都有本人的喜好,有的人喜好有非常多,有的人喜好拍浮,有的人喜好足球,有的人喜好羽毛球,我也不破例我的喜好即是我是专长的篮球。
跟着NBA与FBA的进展,篮球已是此刻最抢手的时髦运动,它的艺术价格和经济效应的率领下,已成为我们最敬仰最时髦的体育项目,我爱看NBA,我爱看他们的剧烈的体魄反叛,我爱看火爆的扣篮,我更爱看火箭一般起飞,我爱他们的团队认识,我爱他们豪情汹涌的献艺,我爱场外的花序,我最最爱我的偶像特雷西卖克格雷迪!
我对篮球情有独钟,我天资打篮球就有上风,由于我长的高,我一上体育课就热血欢喜,只要成天不打球我内心老是不舒适,不结实。
我是从一年级开端篮球的,其时,我投篮命中率特别低,更别说啥控球技术类的了。因为在这两年中不懈勤奋,我的篮球技术提升了非常多,我-常常与一些不看法的人打球。
我感觉打篮球是一种很有意旨的活动。开始,打篮球是一种整体运动,是几个队员构成一组和另外一组竞赛,所以篮球竞赛可以表示出一种整体主义的相互合营的精神。篮球运动对体魄也有非常大益处,自从我打篮球后,体魄一每天健壮有力,不再像过去那样经不刮风吹雨打,-常常伤风。
我爱篮球,我爱这个又小又圆的小东西,由于它给我无量的愉快,它主是会给人带来刺激的视觉阻滞。
月朔:戴滨阳
小时候爸爸就带我去打篮球,他说打篮球能锻炼身体。那时我只把篮球当作是玩具;真实打起篮球是在六年级。从那时起我便被篮球深深招引。从那今后,每天放学我都会去打篮球。
我喜爱篮球,喜爱进球的那一瞬间喜爱抢篮板时的跳动,喜爱盖帽时的热情。在打篮球的过程中我受了许多伤,就算受伤我也会每天都去打篮球,由于我爱篮球。
记住有一次,我为了一球跟朋友闹翻了,由于他分明犯规了却不供认,所以我开端张狂的进攻抢篮板,直到最终一点力气也没有了。
篮球也让我知道一些好朋友,咱们常常一同打球。篮球还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干事要决断不要优柔寡断。篮球尽管给我带来了很多伤痛,可是我永久都会打下去。我期望今后我能成为一名篮球运动员,我一直在尽力,每天都在练,尽管现在我才13岁,可是我的身高已经有1米79了。
我爱篮球。
篮球,我最亲爱的朋友;
篮球,我最亲爱的至交;
……
我由衷地愿它伴我走过终身!
……
“篮球”这个词开始对我来说是挺陌生的,看着爸爸和爷爷看篮球比赛那么入迷我就搞不懂了,还是我的“王者荣耀”、吃鸡“、”迷你世界“好玩。有一次在现场看比赛时,我还问爸爸,那些人打球那么那么辛苦、那么累怎么还不换人休息一下呀?
有一天,我在家里做完作业,无聊地数手指,还想着玩那个游戏的时候。突然,爸爸拍了下我的肩头,说:“小不点,看你那么无聊,带你玩下篮球?我说:“好。
到了篮球场,三个平时玩得挺溜的小伙伴组队打我、我爸和我另外一个小伙伴小杰。一开打,我就后悔了,这三个家伙都是人才,玩得好溜,运球过人、投球都很老道。跟他们比我十足一个菜鸟,真不懂我老爸,老是给难题我,明知我那么弱,还答应跟他们打。
比赛开始了,爸爸进攻到一半时,要把球传给我时,我使劲摇摇头,说你进攻呀。可是已经晚了,球已经向我这个方向抛过来了,我便鼓起勇气去接这个球,可脚还是控制不住往后退。“啊接到了”,可刚说完,对手就过来了,我不禁害怕起来“这么高,怎么办呀”?我还没思考完,“啪”的一声,球被抢走了,我不禁自责,我好“坑爸”呀!这时队友小杰说:“没事,加油,还有机会”。我马上鼓气勇气,恢复斗志。当“2比6”落后4球时,小杰急得想哭拼命大叫“叔叔,要输了,快点发力进攻”。当我们艰难的把比分追到“9比9”时,爸爸持球进攻,吸引住了二个小伙伴,然后突然把球传给了空位的我,“快投”。我什么也顾不上了,赶紧把球向篮框扔去,篮球转了二圈,“中了”我高声呼叫,太好了。对手们说:“这小家伙投球还可以,下次要小心点他了”。听了这句话,我心里甜滋滋的,仿佛得到了极大的安慰。便和我爸开心地回家了。
原来通过自己的努力艰难地获得胜利是一件多么开心的事,从此我便爱上这个有点刺激的“篮球”。
我拿上球,到了场地,只见他早已在那等候了。
第二回合我拿球。我的水平其实不好,基础功太差,站在原地投球还可以,但想要带球过人根本不行。
篮球不仅锻炼了我的身体,还提高了我的创造力与想象力,是一项很好的运动。
周末,朋友约我去打篮球。
我们先练了一会儿,找找手感,就正式开始了。第一回合对方先来,他用力压下身子,眼睛紧盯前方。突然,他一个箭步如被绳子松开的小猎豹一般冲了出去。但我早有准备,立刻挡在他身前,利用身体优势拦住了他的可能进攻路线。他一见我这样,很是无可奈何。可正当我洋洋得意时,他突然将手一扬,竟直接将球从我头上扔了过去,趁着我还没反应过来,飞快地冲到我身后,将球接住,一个三大步上篮。等我反应过来却为时已晚。
怎么办呢?望着对手拿并不高大的身影,我却觉得像一座大山堵在面前,心里十分焦急。忽然,我的脑海浮现出刚才他把球从我头上扔过的情景,但是这招他会,起不到出奇制胜的效果啊!这是我瞥见他的腿分的太开了,便想到一个法子,把球从他胯下扔过去。果然,这招他没想到,被我成功过人,进球了。
六年级:魏志高
喜:刚上三年级时,我还不会旋篮球呢!问这问那,还是无从下手。后来,我听说同学会转球有一个秘诀,就是“练”。我询问后,才知道要不停地“练”。我一有空便开始练习,一周又一周过去了,球已经可以转起来了。我高兴极了,便更为勤奋地练习,指甲磨秃了,皮也磨破了,连手指也磨出血了。我爱我的篮球,更热爱转球。球,几乎是我生命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由于我长久地练习,球儿终于能在我的手指飞舞起来了!灵动的火花在我心中荡漾,此时此刻,我欣喜若狂。
怒:学会了转球的我,经常把篮球带到学校来练习。跟着许多转球高手一起旋着,我心里像蜜一样甜,脸上露出了迷人的笑容。当我还沉浸在那美美的时刻,突然传来一阵令人气愤的话语,好像一盆冰水从头浇到脚。“像她那烂水平,还想当花式篮球代表队队员,真是好大的笑话!哈哈、哈哈。”我气愤极了,涨红着脸与他唇枪舌战地争辩起来。我边吵边念叨:“怎么,瞧不起我,我偏当上篮球队员,你等着瞧。”
哀:“唉!”由于我那段时间大部分精力都放在转球上,所以,上课经常走神,思想早飞没了,作业马虎了事,错题特多,考试成绩明显下降,老师批评我,家长把我和篮球隔离了,从此我和篮球天各一方。我苦恼极了!总想寻机把我心爱的篮球抱出去,玩个痛快。但老是被家长发现,我苦苦哀求才让我玩上3、5分钟,我悲哀极了!那段时间我心情沉重,总是愁眉苦脸,没精打采,不时发出唉叹声。
乐:因为我的努力,篮球终于回到我的手上。我接受了教训,在不耽误学习的情况下,孜孜不倦地练习着。取众人之长,补自己之短,终于通过了学校对花式篮球的测验,终于,我成为了一名合格的花式篮球代表队的队员,那时我感到无限的光荣,无比的自豪,我沉浸在欢乐之中、幸福之中。那时我快乐的心情,无法用语言表达。走在路上,我蹦蹦跳跳,喜在眉梢。
篮球和我走过了坎坎坷坷,与我经历了喜怒哀乐,这就是我与篮球的故事。
我爱篮球
我家小区旁有一个小篮球场。从去年春天开始,我就经常去那里练习投篮。从刚开始球根本碰不到篮筐,到后来越来越得心应手,我也因此喜欢上了篮球这项运动。
上学期,我因为没有加入篮球社团而懊恼万分,这学期我终于如愿以偿地加入了篮球社团。
在篮球社团里,我最喜欢打模拟比赛,哈,今天又打上了!首先对战的是我们班和5班,发球的是我们班的队员,他看见我在篮筐下,就把球传给了我,我不负众望,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势,打板投进了篮筐,5班很快败下阵来。
接着,我们迎来了强劲的对手8班。这不,他们因为身材的优势,先占了上风。但我们也不甘示弱,跑动更积极,传球更卖力。渐渐地,我们与他们不相上下了。
这时,队友又把球传了给我,但我有些措手不及,因为我的四周都是8班的球员。我稳了稳自己的情绪,灵机一动:对方只防着我的手,那我就从胯下传。打定主意后,我朝队友使了个眼色,紧接着,球就从对手的胯下滚了过去。队友心领神会,赶紧拿了起来,向篮筐投去,球在空中划出一条优美的弧线,进了篮筐。
就在这时,下课铃声响了,篮球社团课结束了,但我们胜利的欢呼声却久久地回荡在校园上空。
每一个人都是有分别钟爱的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健身运动,可我却喜爱篮球这一健身运动。
谈起篮球,很多篮球的迷毫无疑问会想起篮球大牌明星们在篮球场上的那雄健的体态,精彩纷呈的动作和难以置信的入球。我是个篮球迷,在篮球场上我早已练了很多年了。但是,你问我怎么会喜爱上篮球此项健身运动,这还得从我一年级的情况下谈起。
那个时候,我的父母为了更好地帮我健壮我的身体素质,就刻意给我买了一个篮球。要我到篮球场是去投球。刚开始我对篮球一点都没什么兴趣,每日去篮球场投过好多个篮,就拍一拍臀部走人了,也并没什么非常大的发展,父母说我很懒,因为我万般无奈。
但是事儿到二年级的一次暑期要我对篮球的兴趣爱好拥有非常大的转折点。一天,我像以往一样怀着篮球去篮球场上投球。忽然看见了好多个又高又大的大哥哥在打赛事,便到篮球场边上看她们赛事。见到这些大哥哥们在场中的洒脱又娴熟的动作让我心不由自主起了艳羡的心,因此便在心中面立誓道:总是会有一天因为我会像这些大哥哥一样,在篮球场上展现自身的勤能补拙的动作。
从那时起,我不再懒惰了,每日都是在篮球场上训练着每一个动作。无论是寒冷或是炎热,我还去篮球场上训练,摔倒也便变成家常饭了。一次,2次尽管我失败了很数次,但是我终于尝到好处了,我练会了这些动作。我成功了!我开心极了,总算我也可以像这些大哥哥一样在篮球场是展现我的这些勤能补拙的动作了!
之后我并沒有由于我懂得了这些动作而觉得自豪而不会再训练,父母也在后面激励着我。慢慢地,我练得越变越好,学会了找、远投、三步上篮这些,我都喜爱上NBA,科比布莱恩特、姚明这些都成了我的超级偶像了呢!
篮球它使我的身体素质愈来愈健壮。根据打篮球,我很喜欢上它场中的每一个动作,更喜欢它那不上最终一秒钟不认输的精神实质。我喜欢篮球,因为它给与了我健壮的身体素质,教會了我了解健身运动的真真正正含意。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报了篮球兴趣班。在那里,我遇到了老同学孙浩然、田梓杞。我为什么喜欢篮球呢?因为我很崇拜姚明哥哥,而且打篮球可以长高个。最让人心动是的打篮球可以耍帅,所以我迷上了篮球。
我们的教练朱教练,是个帅气的男老师。他已经有二十五年的球龄了,还经常参加比赛。虽然看到朱教练打篮球很帅,但我知道他肯定是长期苦练才会有这么好的球技。
朱教练教的很好,要求非常严格。每天早上,我们都要准时到达篮球场,不然就要罚绕篮球场跑五圈。打球之前还要做热身运动,是为了防止抽筋。短短的一个月,朱教练教我们起球、小变相、大变相等动作,以前我以为打篮球就是投篮,通过学习我才知道打篮球有这么多技巧和窍门。真是不打不知道,一打吓一跳。
篮球也给我带来了健康,我最近个子长高了,身体更强壮了。在学校,它还是我和同学们津津乐道的话题。我心爱的篮球,这个又小又圆的小东西,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
篮球,篮球。这是一个给了我们快乐,给了我们欢笑的东西。从上次朱老师的《棒棒乐》和这次万老师的《篮球乐》,让我充分的了解了篮球,让我们学到了篮球的技巧。在比赛中,也让我知道了一个道理,比赛时要心齐,互帮互助,团结和作。只有这样才能取得胜利。
打好篮球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学会传球,运球和投球。但是,通过这两节出色的公开课,让我们的篮球技术有了前所未有的进步。不会拍球的学会了拍球,不会运球的学会了运球。总之这两节公开课,不但让我们学会了打球的技巧,而且懂得了团结互助的道理。
每次当我拿起篮球,就会让我把团结互助的道理永永远远的印在自己的心中。啊!篮球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因为它给了我们运动的力量,给了我们知识的源泉,还给了我们不可放弃的心理。总之就五个字——“篮球我爱你”。
作文是锻炼领导力的有效途径之一,通过写作我们可以更加明白自己内心深处的信仰和愿景。你通常会写哪方面的作文呢?希望这篇“我喜欢体育作文”能够符合您的口味让您感到满意,感谢您的收藏和阅读也请不吝帮我们传播这篇有用的文章!
我最喜欢的体育运动是……我先卖个关子,你们来猜猜看,我最喜欢的一项体育运动作文。篮球?...不合错误;乒乓球?…也不合错误;岂非是游泳?对了,就是游泳。
游泳是奥运会比赛项目之一,发源于十七世纪六十年代的英国,十八世纪传到法国,继而成为了风靡全球的体育运动。
游泳不仅可以强身健体,而且还可以锻炼肺活量。它大致分为三种:实用游泳﹑竞技游泳和花腔游泳。奥运会游泳项目就是用竞技游泳和花腔游泳进行比赛,小学四年级作文《我最喜欢的一项体育运动作文》。
我喜欢游泳大概是从去年开始的。爸爸公司发了泳票,于是晚上爸爸就带我去游泳了。
到了游泳馆,我换上泳裤,戴上泳帽和泳镜,就迫不及待的往泳池边跑。我扑通一声跳下水,在水里乱划,没想到却咕嘟咕嘟喝了几口水。我慌慌张张站起来,象喷泉似的吐了一大口水。爸爸大笑着说:“你会不会呀?”我说:“那当然······不会啦。”“我来教你吧,”爸爸说,“首先要吸气,然后手掌和起来,蹲一点,双腿一蹬,双手划向两边,腿也上下划,换气时双手向下划,头就会冒上来。”一开始,我有点不纯熟,每次头抬上来时,不是换气早了,喝了一口水,就是换气迟了,没来得及吸气就沉到水下。练着练着,不一会儿,我就学会了,对游泳也产生了爱好,每天吵着要去游。今年,我对游泳更是熟能生巧,还学会了潜水。
游泳是一项能强身健体、增加肺活量的运动,肺活量大了,免疫力就强了,免疫力强了天然就不收留易生病。所以……大家一起游泳吧!
在我的学校生活中,我上过各种各样的课:体育课、语文课、英语课、数学课……但我最喜欢的课程却是大多数同学最讨厌的课——语文课。
我喜欢上语文课,因为语文老师很有趣,她有时候会给我们讲笑话,逗得我们捧腹大笑,有时候还会做出一些奇奇怪怪的表情,逗我们笑。在欢乐的氛围下学习知识是一种享受,也让我渐渐爱上了做语文。
同时,语文老师也是我最感谢的人。
以前我的作文写得很糟糕,每次考试的作文扣分扣得很严重。所以我们的语文老师在讲解作文时总把重点拿出来讲,然后对它进行分析。她有时在黑板上抄了一些优美词句,让我们抄写下来背诵。我当时不懂老师的用心良苦,总觉得抄后没什么用,有时甚至会偷懒没有抄。可慢慢的过了一个月,我的语文成绩有所提高,我才发现这些看似没有用的词句还挺有用的,原来老师是为了我们好啊。老师让我们仔细观察周边的一些事情或事物,老师说:“每个人都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当你发现一些好玩的或者美好的事物时,就把它记录下来。”慢慢地,我的作文越来越好,语文成绩也提高了。
语文就是这么有趣,我就这么莫名其妙地爱上了语文。
昨天,全班同学听说明天下午第二节要上体育公开课时,队伍立刻唧唧喳喳炸开了锅,同学个个都兴奋不已。下午,好不容易才盼到了我翘首以待的公开课。老师带我们进了体育馆,精彩的项目开始了!在做了一遍篮球热身操后,展开了一个小活动。陈老师讲完规则,第一组,第二组,终于轮到我们组了。
“滴”一声,我立刻放下左手,右手在篮球的“小屁股”上迅速轻轻一拍,篮球宝宝便听话的向前一跳,我赶紧跟上去,伸出右手,不偏不倚,篮球宝宝正好跳到我手心的下方,我顺势向下一拍,可这回,篮球宝宝似乎闹脾气了,不听话的往地上一靠,“呼呼大睡”起来,对我“不理不睬”,我忙蹲下身子,把它抱起来,好一会儿“安抚”,睡着的篮球宝宝这才“醒来”,我忙继续向前进发。突然,又是“滴”的一声哨响,别的篮球立刻被小主人降低了跳跃高度,我也忙蹲下,轻轻拍打篮球的“额头”,篮球蹦了几下,便乖乖的低了下去,轻轻跳跃着,我立刻放松了,心想还好。
过了不久,又听到一声哨声,我忙起身,弯下身,使劲在篮球宝宝的头上拍了三下,哪知篮球宝宝又“大哭大闹”起来,我只好再次抱起它,重新来一遍。随着一次又一次的练习,我对篮球宝宝的“脾气”可摸透了,能让它服服帖帖地听我话去做。轮到“开汽车”游戏了。“汽车汽车滴滴滴,我们……”伴着音乐声,在“哈哈”的笑声中,我们运着篮球,不时有几个人蹲下,让别人先过,免得发生“事故”。但谢希媛的突然向我跑来,原来她的球失控了,我忙向右边拐,但球的速度比我还快,“噗”的一声,两个球撞上了。这时我的左脚不知被谁绊了一下,“哎呀”,差点摔个跟头。后来,我的胳膊又被人撞了,球一下飞了出去。今天的体育公开课真有趣!
自从上了初中,我便越发地喜欢体育了。
开学以来,我们每节必修的内容便是跳绳和四百米了,偶尔也会有六百米,立定跳远或拉韧带,其实说白了,我喜欢体育的原因就是我在这两个方面都有明显的进步。
先说说四百米吧,刚开始跑时,我还是担心的,毕竟长跑不是我的长项。后来每一节课都有了这我不太喜欢的必修内容。可是每当开始跑,我便开始想:我一定要跑得比上次好!每当身后一位同学快追上来或与前面的同学距离缩小,我便会捉住这个机会反超一位同学或因为名次而拼尽全力,毕竟谁会愿意在快超越自我时放弃呢?就这样,我的跑步名次一直处于进步和不退步的状态。我清楚地记得,本学期班内共测了七次四百米,我的名次分别是七,六,五,三,三,三,三。而所用时长又分别是一分四十八,一分五十二,一分四十二,一分三十八,一分四十二第六次未计时,最后一次是一分三十四。其实我能进步全凭这么一句话:我一定要跑得比上次好!也正是这一句话,让我爱上了四百米。
至于跳绳,我小学时,一直是一百四十多个。经过这一个学期的训练,今天考试就跳到了一有百七十八个。以前我只会单摇、倒编花、一带一和十人八字跳。在这学期的一次体育课上,老师让大家跳双摇,我三年级时试过几回,都以失败告终,后来就在也没试过。于是我便尝试着跳一个结果没想到我竟然学会了双摇!这个惊喜也正是让我更爱跳绳的原因。
此外,一次六百米也不算差,三分零八,第五名;立定跳远也由一米五长到了一米七;体前屈还没测过,不过四年级测过一回,二十厘米,当时的第一,不过一个男生又做了第二次,从十九到了二十一,我便成了第二。
其实一句话来说,我之所以喜欢体育,就是因为它带给我快乐,也因为一次次的进步鼓励着我继续向前冲!
看!他在人群之中特别显眼,他是谁?是我们的体育老师甘老师,黑黑的皮肤就是他与众不同的标记,像刚从非洲回来一样。一双黑溜溜的眼睛特别有神。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看起来很阳光。走近他,就会闻到一股淡淡的檀香味,因为他的手上戴着一串檀香味的佛珠。
同学们既害怕又喜欢上他的课。
又到体育课了,“男生一队,女生一队,围着操场跑一圈!”甘老师那富有磁性的声音在操场的上空回荡,“一二一,一二一……”热身之后,老师讲了今天的新知识——蹲踞式起跑的动作要领。当其他的同学们都在专心听讲的时候,袁俊杰不但不听,还在小声地嘟嚷着些什么。
老师开始检查每一个人的动作了,他用那双有黑而有神的眼睛扫视着每一位同学。很快,自言自语、没有做动作的袁俊杰进入了他的视线。甘老师紧皱着眉头,气呼呼地走了过去,他的皮肤因为生气而变得更黑了,发着亮光,他双手叉腰,用富有磁性的声音拖长了音调,大声地说:“你——为什么不会做?”
袁俊杰像一根木头一样杵在那里,和刚才生龙活虎的他简直判若两人:“老师,对不起,我刚才没有听讲。”甘老师看见他认错了,原谅了他,单独给他做示范,袁俊杰终于学会了。
在甘老师的课上,谁都不敢开小差,但是大家又都很喜欢他,因为他很幽默。他在体育课上会带着我们玩游戏,游戏中谁要是输了,就得表演节目,有的同学不好意思表演,甘老师带着我们一起说:“一二三四五,我们等得好辛苦。”那位同学还是没有表演,于是甘老师又告诉我们说:“一二三四五六七,我们等得好着急!”我们一边念一边笑,甘老师也和我们一样说着笑着,笑容像巧克力一样甜甜的,又像阳光一般灿烂。
甘老师也是田径队的老师,听田径队的同学说:“甘老师的严是出了名了,他要求队员将每个动作都要做标准,如果不合格就一直做直到合格为止。甘老师这么做,一是为了保证同学们运动的安全,二是为了队员们在比赛中获得好的成绩。
甘老师又在大声地喊口令了……千万不能开小差。
因为甘老师既严厉又幽默,还很认真,所以我喜欢他。
我喜欢的体育明星作文(1):
我最喜欢的体育明星
我喜欢的体育明星有很多,刘翔、姚明、张宁。。。。。。但我最喜欢的体育明星是林丹,因为我十分喜欢打羽毛球。
林丹五岁就开始学习打羽毛球,九岁就进入体校,十二岁进入八一体工队,十八岁进入国家队。他学习打球个性用心,所以他进步十分快。他参加了许多国际比赛,获得了很多冠军。
2008年,他参加了北京奥运会。我和爸爸、妈妈一齐在电视上观看他争夺奥运金牌的全过程。林丹打球很霸气,在球场上个性勇猛,步伐十分灵活。
我喜欢林丹的另一个原因是,他打球是用左手握拍,我也是左手握拍。我的教练说,左手握拍打的帅。我要努力向林丹学习,刻苦练习打羽毛球。
我喜欢的体育明星作文(2):
我最喜欢的体育明星
中国足球队里有许多的精英,我最崇拜杨晨。
杨晨今年28岁,是身穿20号中国球衣的前锋,他1米85左右的个子。有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浓浓的眉毛下有一对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皮肤黝黑黝黑的,是常年累月在绿荫场上奔波造成的。因为他在十强赛中表现出色,所以被球迷们誉为中国“第一前锋”。
中国与歌斯达尼加的不赛中,杨晨在禁区里受到了一夹二攻,但是他没有气馁,还是在足球场上拼命的跑着。歌斯达尼加的守门员和一名球员在后面紧追不舍,只见杨晨左手高高举起,右手横放,拦住了对方的去路。对方的球员在后面无计可失,此时汗水已经从他的脸上慢慢地流了下来。脸上的筋也突了出来。杨晨嘴巴张得很大,好象在说:“这球是我的,你们谁也别想把它抢走。”
虽然在这场比赛中,中国一球也没有进,但是我看到了杨晨的英姿。
我喜欢的体育明星作文(3):
我喜欢的体育明星是邓亚萍。因为邓亚萍创造了太多的奇迹,同时也为中国人争了许多光。
邓亚萍在5岁的时候就跟着父亲学习打球,很快,她就成为了快攻手。在上一年级的时候,就获得了全省冠军。可她并不满足,还要冲击世界冠军。她每一次练球都一丝不苟、坚韧不拔。邓亚萍在10岁的时候想加入省队训练,可却因为个子太矮被无情地挡在了门外。她并没有放下,而是加倍努力地练习,每当大汗淋漓的时候,她总会想起她人生中的阴影。这时,她总鼓励自我:我必须用事实证明自我的实力。
最后,他成功了。在1992年的巴塞罗那奥运会上,邓亚萍用她那锐利眼神和闪电般地打法,打败了乔红,获得女单冠军。随后,她又与乔红合作,获得女双冠军。同年,她又站在了第43届世乒赛的女单冠军座上。世界杯上,她获得了女双冠军。从1983年—1995年之间,她共获得101枚金牌。这些成绩和她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正是邓亚萍的这种顽强拼搏、刻苦训练的精神感染了我。同时又让我懂得了:只有付出才有回报,只要敢于拼搏,就会成功的道理,我要学习邓亚萍的这种精神。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体育明星!
我喜欢的体育明星作文(4):
我心目中的体育明星就是中国队十号球队员郝海东了。他今年32岁,一米八的个子,长的高大魁梧,被球迷们誉为“锋线第一杀手”。他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短发,因为长期奔波在广阔的绿荫场上,因此他皮肤黝黑,额头上布满了皱纹,他的眼睛不大,一笑起来就眯成了一条缝,但仍显得十分的有精神,所以球迷们又为他取了一个搞笑的外号叫做“微笑杀手”。
记得在中国队与阿联酋队的比赛中郝海东表现出色,带领着中国队大胜而归。比赛一开始,中国队就向阿联酋发起了总攻,打的阿联酋措手不及。下半场第三十四分钟,郝海东利用一次任意球的机会,把球往空中一挑,一个凌空抽射,打空门得分,赢得了场下无数球迷们的喝采。第四十八分钟,郝海东再次单刀直入,撕破了对方的防线,很快的来到了阿联酋队门前,一个中传,可惜没人及时上来接应,错过了一次大好的射门机会。就这样,中国队始终以攻不可破的防守阵容和强而有力的进攻潜力,取得了比赛的胜利,以3:2的好成绩打败了阿联酋队,取得了世界杯的参赛资格。而这一切的一切都与郝海东有着必不可少的联系。
郝海东你永远都是我心目中的体育明星。
我喜欢的体育明星作文(5):
我最喜欢的体育明星
在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一个体育明星,我也不例外,有的人喜欢邓琳琳,有的人喜欢姚明,有的人喜欢刘翔,而我就喜欢这个体育明星——刘翔。
刘翔在在赛前热身时,在第二组跑的时候跨过第四栏时,趴在了地上。他的右脚好像出了问题,一瘸一拐的走回休息室。结果发现,是刘翔脚后跟的老伤出了问题,这天的热身中这个地方再次出现了这个问题,发现是骨膜有问题,他痛苦的离开了鸟巢,退出了本次奥运会的比赛,鸟巢顿时鸦雀无声,也许很多人会要骂他:“为什么不比完赛呢?死也要站着死啊!”但我期望大家不要这样责怨他,受伤的痛苦让他不得已做出这样痛苦的选取。
刘翔在北京奥运会因伤退赛了。但是,当刘翔在中国人亲切的目光中出此刻110米栏预赛跑道上时,现场一片沸腾。因为往日刘翔自信的微笑不见了,饱受伤病的刘翔,有些难以承受。刘翔面无表情地试着跨了三个栏后,刘翔便走回起跑点,开始脱掉长衣准备起跑。当他蹲下时,脸上再次浮现痛苦表情,同时他用左手撑地,右手轻抚右脚。发令枪响!第一枪因有队员抢跑,一群离弦之箭瞬间收住脚步。而刘翔几乎是单脚一蹦一蹦减速放缓的,当他往回走时已经是一瘸一拐了。随后刘翔绝望地将贴在自我右腿上的号码条撕掉,走向运动员通道。此时场内的观众诧异地望着
刘翔。应对志愿者的目光,以及身后工作人员的询问,刘翔有些尴尬。刘翔刚刚比了一会儿赛,就退场了,这是,全场观众的目光全部聚集在刘翔身上。这是,刘翔的伤口又复发了,所以,刘翔不得不退场。
我就是喜欢这样一个受伤的运动员——刘翔,他这次虽然因伤而退场了,不能获得冠军,但他在我的心目中,永远是第一名。让我们一齐为祖国加油!为刘翔加油!
我喜欢的体育明星作文(6):
我最喜欢的体育明星
在体坛上有许多闪闪发光的星星,他们在天空中闪烁迷离,而我最喜欢的是其中最高最亮的一颗,他就是刘翔……
刘翔有着一头短短的头发,他的那张长长的国字脸上有着两条月牙似浓浓的眉毛,眉毛下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张嘴巴时常咧着,看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小伙子,但在赛场上就像变成了一只雄狮在跑道上飞奔…。。
刘翔,中国田径110米跨栏的一级运动员。是他在2004年,冲过终点时,张开双臂,告诉世人:“中国有我,亚洲有我!”告诉世界——黄种人也能够站在决赛跑道上,也能够拿短跨类的世界冠军。2005年,是他在芬兰赫尔辛基的风雨跑道上以0。01秒之差,与冠军失之交臂,与杜库雷插件而过时,露出他标志的微笑——是他让我看到了一个失败者的从容。失败了,没什么,下次再来,是他让我明白了一次失败真的没什么……
刘翔虽然刻苦练习,但是进体校后,还常常被人欺负,速度慢也跟不上同伴们,但他没有放下——刘翔一次次地跌倒,一次次地站起,他要超过别人。而他的教练也被他的这种精神打动了,并要主动帮忙刘翔。炎炎盛夏,体育跑道上,刘翔一圈圈地跑着。豆大的汗珠如雨水般从刘翔脸上滴下,落在没有尽头的跑道上,运动衣衫黏在了身上,颜色也由深变浅,轻轻一拧就能够拧出一摊汗水……最后,刘翔成功了,他透过他不断的努力创造了奇迹,赢得了全世界对他的认可。2008年奥运会,刘翔由于受伤而退场了,但是他去美国医疗前站在赛场说了:“最终有一天,我会再次插上翅膀在跑道上飞翔!”
正是刘翔的这种顽强拼搏,刻苦训练的精神感染了我。同时又让我懂得了:只有付出才有回报,只要敢于拼搏,就会成功的道理,我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他永远是我心里树立的榜样,永远是我喜爱的体育明星。
我喜欢的体育明星作文(7):
在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一个体育明星,我也不例外,有的人喜欢邓琳琳,有的人喜欢姚明,有的人喜欢刘翔,而我就喜欢这个体育明星——刘翔。
刘翔在在赛前热身时,在第二组跑的时候跨过第四栏时,趴在了地上。他的右脚好像出了问题,一瘸一拐的走回休息室。结果发现,是刘翔脚后跟的老伤出了问题,这天的热身中这个地方再次出现了这个问题,发现是骨膜有问题,他痛苦的离开了鸟巢,退出了本次奥运会的比赛,鸟巢顿时鸦雀无声,也许很多人会要骂他:“为什么不比完赛呢?死也要站着死啊!”但我期望大家不要这样责怨他,受伤的痛苦让他不得已做出这样痛苦的选取。
刘翔在北京奥运会因伤退赛了。但是,当刘翔在中国人亲切的目光中出此刻110米栏预赛跑道上时,现场一片沸腾。因为往日刘翔自信的微笑不见了,饱受伤病的刘翔,有些难以承受。刘翔面无表情地试着跨了三个栏后,刘翔便走回起跑点,开始脱掉长衣准备起跑。当他蹲下时,脸上再次浮现痛苦表情,同时他用左手撑地,右手轻抚右脚。发令枪响!第一枪因有队员抢跑,一群离弦之箭瞬间收住脚步。而刘翔几乎是单脚一蹦一蹦减速放缓的,当他往回走时已经是一瘸一拐了。随后刘翔绝望地将贴在自我右腿上的号码条撕掉,走向运动员通道。此时场内的观众诧异地望着
刘翔。应对志愿者的目光,以及身后工作人员的询问,刘翔有些尴尬。刘翔刚刚比了一会儿赛,就退场了,这是,全场观众的目光全部聚集在刘翔身上。这是,刘翔的伤口又复发了,所以,刘翔不得不退场。
我就是喜欢这样一个受伤的运动员——刘翔,他这次虽然因伤而退场了,不能获得冠军,但他在我的心目中,永远是第一名。让我们一齐为祖国加油!为刘翔加油!
我喜欢的体育明星作文(8):
我最喜爱的体育明星
在刚刚结束的北京奥运会上,各国运动员们争金夺银,打破了一项项的世界纪录和奥运记录,创造了一个个令世人瞩目的优异成绩!他们矫健的身姿给人们流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中我最关注的就是张怡宁。
张怡宁的头发短短的,眼睛大大的,眉毛浓浓的,总冷着一张脸,简直酷毙了!张怡宁打球,干脆利落。15岁刚出道便在名将云集的八运会上不折不扣地演了一回“名将杀手”,将李菊、乔红、齐宝华一干名将统统斩于马下,一鸣惊人。1999年,初次参加国际大赛的她,又拿了第45届世乒赛女单亚军,实在不是一个简单的女孩。有记者电话里约她采访,她的声音也是那么清脆干净,绝不拖泥带水;见了面,才发现假小子似的她笑起来竟如孩子般天真,有一口雪白的牙齿,像亦舒笔下的人物。
“我属于比较顺的那种。”张怡宁老练地说,却依旧掩盖不住眼神里的那抹稚气。童年的张怡宁好动,望女成凤的妈妈王英凤见她如此活泼,便给小宁宁报了舞蹈、武术、游泳等训练班,可都因为种种原因退学了。最后,喜爱乒乓球的舅舅把宁宁领到了北京东单业余体校乒乓球队。宁宁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片新天地,她爱上了乒乓球。那是1987年,张怡宁5岁。乒乓球这个新奇的玩艺牢牢吸引住了她。
庄老师是个心地善良、内热外冷的人,因为她年轻得像我们的大姐姐,所以我就在心里叫她“姐姐”。
她有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忽闪忽闪的,好像会说话,一个秀气高挺的鼻子,还有一个能说会道的嘴巴,说起话来滔滔不绝。
庄老师很勤劳。每天早上,她总是早早地来到学校,那时全班同学都不见半个影子,教室里空荡荡的。有一次,老师一进门,就看见教室里一片狼藉:桌椅歪歪扭扭,地上满是纸屑,像给地板铺上了一层厚厚的地毯。老师二话不说,拿来扫帚,扫呀扫呀,一直扫到干净为止,又把桌椅摆得整整齐齐。同学们一来,看见教室焕然一新,又看见老师累得气喘吁吁,脸红得像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同学们便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庄老师有时很严厉。上课时,只要有谁开小差,她就用“火眼金睛“一扫,从58个人中把他(她)揪出来,那个人便只有“死路一条”了。
庄老师很关心同学,有时也很温柔。一次,一个女同学在上体育课时摔伤了。老师以火箭般的速度赶来,背着女同学到医务室。一路上,她不停地、关心地问着:“疼不疼呀?血还在流吗?……”直到到了医务室,老师又忙碌着帮这位女同学处理完伤口才放下心来。
我非常喜欢这位老师!你们喜欢这位老师吗?
在学校,我最喜欢上体育课,一星期我们有两节体育课。
上体育课的时候,一般刘老师先让我们热热身,再围着操场跑5到10圈,然后再开始某个项目的训练。
老师教我们踢球,踢球的要领是用脚勾着足球踢,起码得连续踢够两次。我、张煜轩、段森元、屈俊艺我们四个人一组,轮流踢球。我们上去就连续踢了两次,不过老师说,还可以踢五下,最少踢两下。轮到屈俊艺踢了,他用脚勾着球,一直踢了四下,我们都用吃惊的目光看着屈俊艺,张煜轩的香肠嘴张得特别大。通过这一节课的踢球训练,我们每个人都能踢够两下,当然还有三下的、四下的和五下的。我们感觉很有成就感。
每节体育课的训练项目如果训练得差不多了,老师就会让我们玩游戏,比如:小推车、捕鱼、开飞机。我最喜欢玩捕鱼。我们先找一位同学当网,其他同学当鱼,网去捕鱼,如果你被捕到,你就变成网。这张网越来越大,最终大网把所有的鱼一网打尽,这个游戏就结束了。
体育课能让我们的身体锻炼得更健康,还能做一些小游戏让我们放松身心。我喜欢上体育课。
体育运动多种多样,每一种都能强身健体。我们经常听到人们说:“生命在于运动。”而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体育运动,有的人喜欢跑步;有的人喜欢跳绳;有的人喜欢打篮球……你们猜猜我最喜欢的体育运动是什么,我就告诉你们吧,我最喜欢的体育运动是游泳。你们一定想知道我为什么最喜欢游泳,接下来我就和你们说说吧。
我最喜欢游泳的原因是,游泳一定要有凉水。而我自幼就十分喜欢凉快,所以游泳时我就可以好好的凉快一下了。还有,我本来小的时候不知道游泳是什么,是因为爸爸提出要去游泳的要求。我就在岸上看着爸爸在水里游来游去,就觉得游泳很好玩。
可是游泳时一定要认真,只要稍有一定走神,一不小心吞了一口水就不得了了,就有可能在水里死亡了,带游泳圈也不可以大意。就像我有一次带着游泳圈在水里游泳,我看见爸爸离我那么远,我就用力往那里游去,可是由于我用力过大,游泳圈竟然翻了!我落到了水里,爸爸看到了,急忙赶来,把我抱到了岸上。你们现在知道游泳有多危险了吧。
现在我就和你们说说关于游泳的知识。游泳分为四类,分别是:蛙泳、仰泳、自由泳和蝶泳。其中我认为蛙泳最为轻松,只不过蛙泳游得最慢;而自由泳最为吃力,只不过游得最快;仰泳也挺吃力的,速度也挺快的;关于蝶泳我就不知道了,因为我根本就没有试过蝶泳。
游泳前一定要买好道具,比如:游泳镜、耳朵塞、鼻塞、泳衣、泳裤、泳帽等。
下水前一定要把道具带好,不然会呛水的。下水后也要聚精会神的游泳,才能保证不会呛水。下水后还要注意不要撞到人,撞到人也会有危险。
蛙泳时要像青蛙一样,我是说腿要和青蛙一样,动来动去才可以。自由泳时双手一定要一直往前打,腿一定要上下动才能保证不会沉下去……
关于游泳我就说到这,接下来该你们了!
最激动人心的春季运动会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开始了。学生们兴高采烈地来看比赛,场上一个接一个地呐喊助威。
跑步是我最喜欢的运动。我代表我们班参加了60米短跑比赛。在大家的关注下,我踏入了赛场。这一刻,我的心怦怦直跳!嘿!”又跳了起来。提醒自己不要紧张,于是深吸了一口气,紧张的心平静了许多。我精心准备。压腿和弯腰是必不可少的,以免在比赛中受伤。这时,广播响起:“请进入体育场,比赛马上开始。“我走到起跑线上,双腿蹲下,右腿弯曲,左腿跪下。双手撑地,形成八字形,微微前倾,眼睛盯着前方,仔细听起发球局。
在激动人心的时刻,发令枪“咯噔”一下,响彻云霄。我看到运动员们相互追逐,像箭一样冲出起跑线,然后我向前迈了一大步,双脚踩在地上。他的双手像一只灵巧的燕子伸展着轻盈的翅膀一样来回摆动,眼睛聚精会神地盯着前方,没有一丝放松的感觉。我感觉我的头发在微风中上下舞动,我的衣服迎风飘起来,像举着一个大降落伞。跑道两边的学生齐声喊道:“加油!加油!”这时,我挺胸,咬紧牙关,冲向终点。场上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我赢了!我为班里拿了60米短跑冠军!同学们兴奋地祝贺我。有的跑过来抱着我,有的给我竖起大拇指,有的夸我小刘翔!这时,我自己也激动得不敢相信眼前的景象。运动会不仅让我成为班级英雄,也让我为集体做贡献!我爱运动游戏,更爱运动。下次我会参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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