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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律师年度个人总结

2024-03-20 年度总结

实习律师年度个人总结汇编12篇。

为了写好岗位年度工作总结,我们需要注意什么?新年工作不久后将来敲响我们的门。又到了该写年终工作总结的日子了,工作总结使我们能够更深刻地认识自己在职场中的潜能,我们为您搜罗了“实习律师年度个人总结”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启示,希望您赞同本文的态度!

实习律师年度个人总结 篇1

正如我在我的博客副标题中写到的,“漫漫实习路,我始终告诉自己我是怀揣着一种理想在做律师”。我自始至终都是把律师作为自己一生的事业去经营,而不是将律师作为发家致富、满足自尊心的暂时的一项工作。

近一年的时间以来,我作为一名实习律师跟随所里的各个律师办理各种业务。在刑事案件领域,参加z姓被告人盗窃罪辩护,被告人被判缓刑;参加了d姓当事人罪、抢劫罪的辩护,案件以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告终;参加l姓被告人诈骗罪辩护,案件以检-察-院撤回起诉终结;参加c姓当事人保险诈骗罪二审辩护,案件以二审减刑二年判决终结。同时还参加了其他数十起刑事案件的阅卷、调查取证、书写辩护词等工作。

在民事案件领域,参与代理了山东省第一例三鹿奶粉事件受害人索赔的民事案件,还参与了其他数十起人身损害赔偿、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矿产转让合同纠纷的案件,已经熟谙于各类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在行政和非诉讼领域,参加了数次法律顾问谈判,参加了l姓当事人诉某市国土资源局、某县政府、某县国土资源局的系列案件的庭审。

诉讼经验的增加使我认识到,做律师最基本的态度是勤奋和认真。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律师是典型的自由职业者,其实不然,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

实习律师年度个人总结 篇2

律师不仅要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要承担起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做法律援助的排头兵,做普法宣传的志愿者。实习期间,我和我的指导老师代理了太钢工人于某劳动争议案、大同李某等22人劳动争议案两件法律援助案件。xx年12月4日,我和王克俭主任参加了山西省总工会组织的服务富士康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从中学到了很多东西。

(一)、一丝不苟的援助太钢工人于某,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于某是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四高炉看水组大组长。于某从xx年12月4日至12月15日下午5时发病前的12天内,除了其中的10日至12日三天是短时加班外,其余的9天,每天24小时连续工作在岗位上,xx年12月15日下午5时许,于某在检修水管时当场跌倒后,突发脑溢血,致身体瘫痪,至今生活不能自理。于某的家属于xx年12月带相关材料向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太原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太原市人社局只委托太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于某做“工作中不慎摔倒,头碰在水包上,头戴安全帽,没有外伤受伤与脑出血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的鉴定,而未对于某做长期加班与发生脑溢血有无因果关系作鉴定。xx年3月12日太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于某作出工作中不慎摔倒,头碰在水包上,头戴安全帽,没有外伤受伤与脑出血无因果关系的鉴定意见。xx年4月5日太原市人社局以该鉴定意见为依据,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xx—233》,认为于某“不属于工伤、不属于视同工伤”。

我们接受山西省总工会委托对于某提供法律援助。我们仔细分析案件,并专程去见了于某本人,认为于某是因长期超时加班的工作原因导致脑溢血,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工伤的规定,应予认定工伤;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关劳动能力的解释的规定,太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没有法定的因果关系鉴定资格,其做出的因果关系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太原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xx-233》的依据。

xx年5月25我们给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发了于某应认定为工伤的律师意见书。xx年5月26日我们向山西省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提出《关于对过劳病职工应进行工伤认定的建议》,并把该建议发往各大媒体。

xx年7月2日我们受于某委托将太原市人社局起诉到法院。经过两次开庭审理,xx年10月29日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太原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xx-233》,责令其重新作出认定。经过不懈努力,我们终于赢得了诉讼。

但是,太原市人社局随后再次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xx)0001号》。xx年12月17日我们再次受山西省总工会的委托对于某提供法律援助。随后我们向太原市政府法制办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并撰写《太钢工人于某连续加班68小时致病不认定工伤》新闻稿,向各大媒体投送。xx年3月8日我们联系太原小店司法鉴定中心为于某做工伤因果关系的鉴定。考虑到于某的家庭情况,我们设法联系到了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多方努力,终于为于某赢得了减免鉴定费的机会。xx年4月11日太原小店司法鉴定中心作出“于某长期超时加班与脑溢血存在因果关系”的鉴定意见书。4月22日我给法制办送去,现该案正在复议中。

案件代理过程中,我们并未因为是法律援助案件而有所懈怠,而是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穷尽一切法律手段,积极运用新闻媒体和法律援助中心等社会力量,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得到了省总工会、于某及家人的认可。通过这件案件的代理,我也认识到律师不仅仅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还要在实践中归纳总结提出建设性意见。这亦是法律人的神圣使命。虽然我们发出的《关于对过劳病职工应进行工伤认定的建议》暂时没有回音,但这更让我们感到责任之重大,为了推动中国法制进程,前进的脚步永不停歇。

(二)精益求精的援助大同李某等22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在援助大同李某等22人的劳动争议案中,由于案情复杂,人数众多,每个人的工作情况又各有不同。为了写好申诉书,办好案件,我们对每个人的工作情况逐一进行整理,再查找相关法规,尤其是地方性法规,还要耐心与当事人沟通,工作量之大,不能言表。但我们并未因为是援助案件而有丝毫的放松与懈怠,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xx年12月4日我们还参加了山西省总工会组织的服务富士康的公益法律活动,免费为富士康员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通过参与法律援助、参加公益法律活动,我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提高了专业技能,更对律师这个行业有了深刻的认识。诚如肖扬所言,“法律援助,简言之,就是为弱者、残者、少者、贫者提供法律救济、法律帮助,保护司法人权,实现司法公正,体现我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律师用专业知识为弱者、残者、少者、贫者提供义务的法律援助,让困难群体享受到社会公平正义的阳光,感受到社会主义法制的温暖,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从而体现律师的社会价值。服务社会,帮助困难群体、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律师的职责和使命,做一名热爱法律援助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每个律师必然的追求。

实习律师年度个人总结 篇3

人生苦短,岁月流长。无谓的感叹已毫无意义,不觉中四十天的暑假即将结束,一个多月的实习生活也随之成为了美好回忆。在此,我首先要感谢辛主任能同意我在事务所实习,给我提供了这种学习实践的平台;感谢李老师和杨律师对我的指导,让我有自己动手将所学知识用于实践的机会,让这种对工作的渴望成为了现实;感谢小姚姐和赵律师对我的帮助与关怀,以及其他律师的尊重和理解,让我能愉快的度过这个暑假。

在这一个多月里,我学到了许多学校里很难学到的东西:为人、处世和工作,特别是大大提高了处理事务的能力和把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在李老师和杨律师的指导下,我参加庭审三次,外出取证五次、立案三次,参加调解一次,同时书写了大量的法律文书。其中,法庭记录五份,调查笔录六份,取保候审申请书及保证书六份,行政答辩状一份,民事赔偿协议书一份,民事起诉状三份,代理词一份,人身损害赔偿清单两份,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一份,民事裁定上诉状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一份,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另外,我还独立接待咨近二十次,涉及执行问题、离婚和解除同居关系、交通事故赔偿、人身伤害及工伤等各方面。对这段重要的人生经历,也是最可贵的学习经历,我做了如下总结:

一、社会关系方面。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他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服务,因此律师所要处理的社会关系,往往大于纯法律关系。除了基本的家庭亲友关系、同事关系外,要下大工夫在当事人、证人、公检法狱政部门等他们身上。对商人来说,顾客是上帝;而对律师来说,这些人都是上帝,哪个也惹不起,哪个也不能得罪。从比较功利的角度来看,他们都是衣食父母。

1、家庭亲友关系。一支超强战斗力的作战部队,必然有坚实的后勤保障,一个要叱咤职场的律师,当然要有和睦的家庭关系和稳定的亲友关系。律师是相当辛苦的一种职业,长期奔波于当事人、证人与法院之间,需要大量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要是哪个律师经常后院起火,常被家庭和亲友的琐事烦的焦头烂额,心情老是闷闷不乐,那他哪有精力再去研究当事人委托的案件,哪有时间再去接新案子呢?但要是律师能事先处理好这些关系,不仅会节约大量时间和精力,同时也产生了一个稳定的案源。可谓一箭双雕,何乐而不为?

2、同事关系。世上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但要是加入一份感情在里面,那这句话就大错特错了。人是感情最为丰富的一种高级动物,没有感情的人几乎是不存在的,除了植物人和精神病人。同事关系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社会最基础的人际关系之一。律师在我们这里作为从业人员较少的一种职业,同事也就不应该限于自己所在事务所里的人,而是本区域内所有法律服务工作者。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同一事务所里的律师不能同时为原、被告双方代理。但根据现实需要,同所的律师出现两军对垒法庭的情况也很常见。这样以来,使这种同事关系更加复杂化。在所里大家需要团结融洽、和睦相处;而在法庭上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争得面红耳赤,互相给对方难堪。那他们平时在事务所里表现出来的和气是真的吗?若是,那这些律师需要多么大的气量;若不是,那如此虚伪又要多累呢?但我宁可相信他们是前者,那也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标。

3、与当事人、证人的关系。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要尽职尽责为当事人牟取最大利益,而如何取得当事人和证人的信任对律师开展工作十分重要。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处于对对自身利益的考虑而隐瞒一些事实,很容易导致律师的工作误入歧途,陷于两难境地。证人也时常因对某些社会关系的顾忌而拒绝作证或提供虚假证言。这些对律师来说都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如何让当事人毫无顾忌的把事实讲清楚,让证人放下顾虑能为当事人作证,证明客观事实的存在,这便体现出律师的执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对这一点,我从杨律师那里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1)端正态度、摆正身份、作好应对一切困难的思想准备;预见事情将会出现的最坏结果并设计好解决方案。(2)注意观察社会环境与生活细节,寻找到与当事人(证人)共同的话题,抛砖引玉,进而进入主题;夹叙夹议,以聊天的形式搜集最有价值的线索。(3)换位思考,从当事人(证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4、与公检法狱政机关的关系。从工作性质上来说,律师与警察、检察官、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员都不是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尽管他们各自代表了一方利益,但这种利益只与案件本身有关,也正是这种利益冲突将这些不同职务的人联系在了一起。对于一个案件来说,无论是在侦查起诉、审理还是执行阶段,律师是介入时间最长的一种人。他们要跟与此案相关的各行政、司法机关打交道,而此过程中也常因对案件的认识不同发生一些争议。对这种情况的出现,律师无能为力,或者说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处理又体现一个律师的水平。虽然法律规定律师应当为当事人的利益尽职尽责,但理论与实践总是有差距的。在处理这些矛盾时应该注意区分轻重缓急,最好先礼后兵,决不可因小失大,搞僵了与这些国家职能部门的关系。因为人总是有感情的,感情是会延续的,如果那样后果将不堪设想,留下的后遗症是会给律师带来长期的麻烦。

二、法律运用问题。

由于我接触法律才两年,有许多课程还没有学习,加上平时学得并不太扎实,因此在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上仍有许多问题;以前又未参加真正的实践,所以在实践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刚来那几天一样,我似乎觉得自己每时每刻都在学新东西,接触到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关于法律知识和运用方面,我感触较深或记忆深刻的有以下几方面:

1、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庭审理规则问题。

在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参加刑事审判2次,民事审判1次,参与立案2次,大体看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的办案实际情况。也许是我过于理想化,没有从审判实际出发考虑问题,也许这正是学生的纯真与幼稚。但无论怎么理解,问题的确是客观存在的,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在我印象里较深的有:

(1)基层人民法院所设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辖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庭根据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等情况设置,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而在实践中又该以何为依据呢?派出人民法庭与基层人民法院内设庭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呢?就麦积区人民法院对周边区域的管辖而言,开发区法庭、北道埠法庭、马跑泉法庭之间不以行政区划为限,那他们的管辖权又是以何为标准的呢?发生管辖权冲突时该如何解决的?不会只是你签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实际就是这么做的。我认为至少应该由法院院长签字才说得过去吧!况且当事人怎么知道他的案子属于哪个法庭管辖?反正我是没弄清楚,是因为法院内部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吗?还有特别奇怪的是法院行政庭怎么还在审理离婚一类的民事纠纷?待以后有时间再仔细研究了。

(2)关于法庭秩序问题。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开庭时书记员要首先宣读法庭纪律,可我参加的几次开庭,无论是刑事审判还是民事审判,都未发现书记员向法庭作过任何有关法庭纪律的表述,即使是随便的提醒。也许他们认为这没有必要,但我觉的这正为其它不规范行为埋下了隐患,这是其一。第二,除审判长外,其他审判人员以及公诉人员随意出入法庭。在刑事审判中,法警几乎都是老的早该退休的爷爷辈人,假如有被告人逃跑或轰闹法庭,这些人员能干些什么?不是我瞧不起这些前辈们,只是审判工作真的需要更有力的安全保障。就这样他们还比较心急,呆在法庭没几分钟就没影了,要带被告人候审或需要交换证据时,审判长法锤敲几下才能把人叫来。在民事审判中,书记员在法庭辩论阶段竟然退庭了!第三,参加法庭审理的人员几乎都没有关闭通讯工具,甚至有人在当庭接电话。这种情况你说还审理什么呀?内外随时保持联系,如何确保能法庭查清的是事实?

(3)法官自审自记现象。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还是在上面第(2)条。书记员随意出入法庭,法庭记录又不能不做,所以只能由审判员大人代劳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必须有书记员记录,不得由审判案件的法官自行记录。我个人认为,要是书记员或是其他审判人员确实有十分迫切的事情需要解决,法庭可以宣布休庭几分钟,这丝毫不会影响法庭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应该是可行之法。

2、执行难问题。

原来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时,常从新闻报道或学术文章上看到关于一些案件的执行情况,“执行难”似乎进入标题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还不以为然,认为那些情况只是个案,绝大多数判决应该是可以顺利执行的,而从我在所里实习这段时间遇到的情况来看,“执行难”的确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

记得一天有位当事人来咨询:他因故借给村小学一笔款,后学校因没钱还债而被他告上法庭。法院很快有了判决结果:学校败诉还款。但是,因学校没钱而使得法院判决成了一张空头支票,当事人陷入无期的等待。案子放在执行庭已经4年了,可法院给当事人的答复是村小学没有帐户,也没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要当事人自己想办法。面对这种情况,你说该怎么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工作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1)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2)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3)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而《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那么,人民法院依靠特别授权都无法查明的东西,怎么能让当事人自己去查清呢?难道真要当事人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到大街上叫卖吗?艰难的诉讼道路尽头等你的将是一纸空文,在程序上正义是实现了,可当事人得到了吗?

3、频发的离婚案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进步,现代人快速的生活节奏也导致了婚姻家庭关系的高速更新。在我在所里这段时间,几乎每个律师手里都有离婚案件,什么原因呢?以我的能力几句话也说不清楚,但我对这些案件进行了简单分类,大体有三类:未领取结婚证(同居)、领证但未共同生活、夫妻生活多年。

(1)同居关系。《婚姻法》第8条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是强制性规范而不是任意性规范。因此,未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认其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然法律规定有1994年2月1日前后之分,但目前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数都是1994年后的情况。)对于解除同居关系,主要还是涉及两方面的问题:子女和财产。对子女问题,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待子女的方法和离婚时所对应的各种情况相同。对于财产,又要看是不是有彩礼:若有,彩礼应该退还,但数额较小时可以不在退还;若没有彩礼,分清各自所得,不存在共同财产,但可以比照离婚处理共同财产的规定进行。

(2)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根据《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结婚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唯一的标志和法律程序。登记后,不论是否同居,或者是否举行婚礼,都不影响夫妻关系的确立。一经结婚登记,就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了保护,一方或双方都不得自行解除。即使在登记后未同居和未举办结婚仪式的情况下,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就会触犯刑法。遇到这种情况,一方或双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交回结婚证,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31条规定的精神进行判决。这时,一般不存在子女问题;但可能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

(3)夫妻生活多年。这种离婚案件就是最普通意义上的离婚,对这种情况的处理法律规定的比较详细。最明确的规定有《婚姻法》第四章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当然还有其他法条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实习律师年度个人总结 篇4

无论是刑事、民事还是行政案件,庭审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不管案件的前期准备工作做得如何充分、详实,如果庭审过程中出现一个小小的疏漏,都有可能前功尽弃。庭审不仅需要律师做好充足的准备,还需要律师做到最好的临场即兴发挥,所以庭审效果的好坏直接取决于律师个人的综合素质,这需要律师进行不断的摸索锻炼与总结才有可能提高。记得第一次随同老师出席庭审,一个离婚案件,慷慨激昂地读完诉状,一项一项列举完证据后,就不知所措了,尤其到了法庭辩论阶段,对于对方提出的观点更是不知如何应对,几近呆若木鸡,虽然庭后老师给予了肯定,但心里清楚自己距离独立完成庭审还差有十万八千里,更不要说去驾驭与掌控庭审。

经过多次庭审锻练,目前总结出自己的一点感悟。仅就民事案件来说,庭审中由于原、被告立场不同,各方律师会有不同的庭审思路及对应节奏。原告主要是围绕自己的诉讼主张发起攻势,多数工作应在庭前就准备充足,证据收集尽量完整,开庭前做好证据目录,针对案件事实分门别类地归纳好证据顺序,力求使自己的诉讼主张在庭审当中得到淋漓尽致的展现。而对于被告来说,要想扭转乾坤,如何答辩则至关重要。因为被告的答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左右法官对案件争议焦点的总结,答辩应该避重就轻并努力把庭审节奏引导到自己的逻辑上来,以达到最终不承担责任的目的。但答辩的内容不能太过具体,应简单明了地直击关键点,具体的事项放在举证或辩论环节去说明。

不论代理原告方还是被告方,对于庭审来说,律师都应该重点做足两方面的功夫,一是开庭前的准备工作。这方面工作是进行庭审活动的基础,前期准备工作做得充分,庭审才有可能取得满意的效果,包括本案事实、相关法律法规、相似判例等方面都应该了解清楚,重要部分打印备查,做到有备无患。二是庭审现场。一道菜最后好不好吃,关键在于烹饪。庭审过程就相当于做菜的烹饪阶段,无论前期准备工作做得如何完备,但如果庭审中出现了任何的一个小疏漏,整个案件可能会一败涂地,回天乏力。庭审从法官宣布开庭始,就该高度集中注意力,做好自己的庭审笔录,在法官进行询问的同时,积极揣摩法官审理思路,因为法官重点关注的问题,很可能是关系法官如何进行裁判的依据问题。证据的质证是庭审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重点要做好质证工作。质证是围绕证据的三性来展开的,需要注意的是对证据的三性表态要直截了当,但切记不可轻易认可对方的证据,无论从三性的哪一性的角度出发都要尽量找出不认的理由,因为一般情况下,法官在质证结束后基本上就会产生倾向性的意见,一旦出现失误,很可能使自己陷入无法挽回的不利境地,更会使对方抓住把柄,所以,质证环节要慎之又慎!法庭辩论是最能体现律师综合素质的阶段,也是庭审过程中最容易让律师出彩的时刻。法庭辩论能全面展现出律师个人的语言功底、逻辑思维、即兴发挥等多方面的能力,这些对于即将执业的我来说,还需要在今后不断地去学习与锻炼、总结与反省,以望提高。

实习律师年度个人总结 篇5

个人感觉接待当事人咨询要比学习法律文书的难度大很多,因为当事人所陈述的案件事实是生活事件,律师要把这些事实进行分析处理形成相应的法律关系,再在脑海中搜索对应的法律法规,最后为当事人提供一个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其利益的法律方案。此即关于法律适用的内部证成的运用过程。由于当事人所遇到的生活事件林繁复杂,可能是律师没有涉及过的方面,也可能是几个法律关系的交错,这就需要律师不但要有全面的法律知识和广泛的社会知识,更要有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能力,这样才有可能为当事人提供一个较理想的解答。

做为律师在接待当事人咨询业务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通过解答咨询做到帮助当事人提高认识,正确对待和处理矛盾、纠纷,防止纠纷扩大化,为当事人减少诉累,真正做到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此项工作若做不好,有可能出现不该出现的错误,甚至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此外还应该注意几点:第一,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全部事实细节,同时观察其精神状态及情绪反应,目的在于弄清其真实意图。第二,当事人陈述完事实后,对于自己认为关键的情节进行有针对性的提问,使整个案件事实尽快明朗化,从而抓住争议焦点。第三,给当事人作出解答,要做到实事求是,符合法律法规,提出的方案要具体可行,语言要通俗易懂,不能不懂装懂,随声附和,更不能有意规避法律,为当事人提供不合法的意见。对于自己不是十分了解的问题,在没有确实依据的情况下,不能凭借主观臆断而信口开河,可以先不做具体回答,待确定后再做答复,以防给日后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实习律师年度个人总结 篇6

经过这一年的实习,我学会了许多,也成长了许多。尤其,我实习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以及我的指导律师,为帮助我尽快的从一名实习律师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付出了极大的心血与艰辛的努力,借此机会,我对给予我极大帮助的律师事务所以及指导律师表示深深的感谢。

经过这一年的实习,我熟知并领会了最基本的律师职业道德与准则。我知道要想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应该时刻谨记律师职业道德与准则。诚信做人,认真做事,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质的法律服务。在我今后的律师职业生涯中,争取将每一个案件做成精品,不求达到令每一个当事人满意,但至少要尽力做到无愧我心,无愧我心中对法律的信仰。

经过这一年的实习,我掌握了最基本的案件处理流程,在协助指导律师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我不仅学会如何起草各种法律文书,还学会了如何分析案情。在沟通成为时代主旋律的大背景下,我的收获是学会了与人沟通,学会了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

经过这一年的实习,我还深刻的认识到,要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还要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不仅要不断学习业务理路知识,还要不断学习与之相关联的各学科知识。

实习岁月已经结束,即将迎来我的职业生涯,我希望用自己的汗水与辛勤的努力,做好个人工作计划,书写新的篇章。

2.

我在2xx-xx年度我通过了司法考试,来到了咱们昌隆律师事务所这个新家,开始实习。回想起来,实习期还真快,我在昌隆律师事务所里实习期收获颇丰,回想起所里与同志们一起工作、生活的经历,我感到很开心,每当我想起谭律师要从咱们昌隆律师事务所回县司法局上班了,我们所里为他开欢送会那天,所里的每个人都给他祝福,都畅所欲言地与他交流,我们所里通过这次欢送会,让我充分体验到昌隆所如家一般地温暖。

去年还是夏日炎炎,我所的实习律师一同去省里参加了实习律师学习,在学习期间,我们互相鼓励,相互帮助,就连吃饭时,我们还相互帮着盛一碗饭,舀一碗汤,或互看一下行李,或在学习之余一起散步,或一起到书店买书看书,在去省里学习的这段时间,所里的内勤小谷也在省城参加司法考试培训班的学习,我们所里的大哥们还专程到她学习的地方去看她,去鼓励她,从这些生活中细枝末节看,体现了我们昌隆律师务所是非常温暖的,这段学习生活回忆起来也非常开心。在省里实习律师培训结束后,我们庄严宣誓:“我志愿加入律师队伍,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我将忠于宪法、忠于法律,严格遵守《律师法》,切实履行律师义务,……为捍卫宪法、法律的尊严,而努力奋斗!”律师宣誓的那天,我在回家的路上,我还倍感兴奋。我感觉从走进昌隆律师事务所的那天就一直非常开心,非常兴奋。

除了给谭律师开欢送会,除了有实习律师宣誓外的人生经历外,在20xx年度里,我们在县司法局局领导的关怀下,还学习了科学发展观,还写了自查自纠的工作报告,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过去的一年,在我们昌隆律师事务所,还有许多让我难以忘记的事。

从我走进咱们湖南昌隆律师事务所实习以来,在指导老师和所里其他律师的指导下,我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调查取证、写文书、分析案情、解答谘询工作。而且,还与指导老师一起办理了几件民事案件,另外,行政案件与刑事案各办理一件。回想起那刑事案件,记忆深刻,那件刑事案件是一起为未成年人无偿辩护的案件,这是陈主任为了煅练我,要我对这起案子调取控诉笔录、会见当事人、写辩护词,在法庭上以第一辩护人的身份发言,因我精心准备,该案说理充分,有感染力,辩护效果还可以。在我实习期间,我还参与了一些非诉讼业务。实习期所涉及民事案件较多,比如与朱律师一起给电力公司办理的涉电伤害案件和处理了几件保险案件,这些保险案件的争议不大,法律关系简单,是调解结案的。在我参与的所有案件中,最顺手的一件,我们只写了一封律师函解决了数万元的纠纷,当对方当事人收到律师函后,被我们的观念所折服,主动解决了相关问题,从而以和平的方式解决了矛盾与纠纷。最棘手的案子,是石远树与桑植宏源煤矿的合同纠纷案,这一个案件因证据形式要件有些欠缺,再加上法写官认为法律关系复杂,所以在一审时,前后就开了四次庭,后因对方上诉,在二审又开了一次庭。仅这一个案件,就让我明白了律师工作并不轻松,是非常操心劳累的职业。我通实习期间的锻炼,长了许多见识,也明白了许多道理,明白法律职业的实践性是特别强的,通过实习,让我认识到法律人一定要相信法律,不要相信法律之外的人情、金钱、权力。

时间真快,一年的时习期间已经满期,在这一年的实习过程中,体验了法律服务工作的酸甜苦辣,也明白了律师业竞争激烈,律师工作并不是轻松休闲的职业,所以我必须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认真办好每一件案子,以求在法律服务市场中有一席之地。当然,作为一名律师,我更要有法律人应有的理想主义精神努力工作,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当成首要目标,我决心用实际行动兑现律师的誓言,那怕道路多么曲折,但愿我的梦想成真,愿我前途一片光明。

实习律师年度个人总结 篇7

5月到11月,实习半年过去了,由一个对法律也是没有太多感觉的门外汉逐渐磨练成了一个有些感觉的小律师,个中滋味,一言难尽。现在就抽空总结一下半年心得。

一、生活方面因为我是没有任何薪水的实习律师,是自生自灭型的实习律师,所以我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所有时间,没有人管。

所以生活的压力特别大。幸好本人没有结婚,没有家庭的压力,而且我的孪生哥哥从经济上给了我无私的支持,让我虽然日子过的苦些,起码还能够维持下去。所以,如果觉得做律师,还是需要积累一下经济基础再做会好些。

因为我还没有执业就开始了执业律师的生活状况了。所里面没有给案子的义务,自己给自己找生活费。因此,刚刚开始的两个月,我闲得发慌,不知道何去何从,当初以为考过司法考试,做了律师就有好日子的天真想法被现实无情的撕碎。后来我就翻阅《中国律师》杂志和《人民法院报》,《中国律师》只有旧的赠阅的,看了觉得还是大有收获,对律师行业和其他律师的办案心得都学习了一些。而《人民法院报》就是每天必看的了。看他可以知道很多案例,遇到有用的文章,就抄下题目,然后回家后就到《人民法院报》的网站去搜索下载,然后整理一下,以便日后参考。对此,我看到其他上了年纪的律师,还是用剪报的方式去做这个积累,让我又看到了希望。中国太多律师需要淘汰了,我们才是未来的希望。

开始我也常常翻阅所里面的结案的卷宗,看看其他律师如何选择角度入手,如何写文书。这也会慢慢的得到提高的。

二、工作方面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手勤嘴勤耳勤脑勤”

手勤,就是要勤接电话,要勤斟茶递水,很多当事人害怕来律师所直面律师(有些是怕进律师门就要收钱,有些是因为离婚等隐私问题不好意思等等),所以打电话咨询,此时就要问对方贵姓,并留下对方的电话,并报自己的是xx律师。最后让对方来所里跟自己详细面谈一下。挂了电话后,紧接着在随身的记事本上将该当事人的简单情况记录下来,并在自己手机里记下对方的电话,如果是姓李的先生问借款的法律问题,就在手机记录“李生借贷纠”。平时闲着没有事情,翻到该电脑时,会想起这个人这件事,认为需要回访时,就打电话以一种关心的口吻去询问对方那事情现在进展如何了?此时,如果看到有希望,就让他到所里面来,亲自面谈一下。这样,这个当事人来了之后,自然就会找我了。当然了,我们所是个典型的小律师所,电话来了,一般都是内勤接了转,其他律师很少主动接的。而其他的律师所,有的有专门的人接待和接电话的,那就另当别论。手勤除了接电话勤外,还有就是要勤记录工作心得和工作安排。

嘴勤,就是嘴要甜,对谁都要甜。俗话说,恶汉不打笑脸人。嘴甜还是有很多好处的。有什么问题不懂的,想问其他律师,可以先给对方戴个高帽,然后再问,如“李律师,最近看你好忙啊,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你,占用你几分钟。”对于实习律师的虚心请教,一般都不会拒绝了。当然,千万不要在人家真的很忙的时候问问题了。问的问题,除了具体的案例的法律问题,还注意问一些经验的问题。当然这类问题就要问的具体些。例如“一审做原告时应该如何入手分析案子?做被告时又如何切入?二审时又如何?”对此,我得到一些经验,“一审原告要先有法律事实确定法律关系是什么?找到关键点?确定诉讼策略后指导当事人准备证据。”“诉状要简单,给自己留空间,免得让对方看出自己的思路。”“二审被上诉方宜守不宜攻。”“当事人出庭的,准备质证意见,告诉当事人如何应答。”等等。

嘴勤还包括,接待当事人的时候要善于引导式提问事情的关键地方。但是不要说的太多,要先耐心听完当事人的话后,再简练的将对方的意思总结出来,复述一遍,然后问,你的意思是不是这样?当事人就会给你指出那个地方与他说的不太一样。这样子,你对整个案件的事实情况就有个初步了解了,脑子就开始对号入座了,该事实应该属于何种法律关系,应该如何以跟当事人说自己的观点。此时首先要宽慰对方,尤其是交通事故、离婚等案件,先安抚一下当事人受伤的心。说话不要为了卖弄法律而说难懂的东西,而是讲一些对方听的懂的话。同时,也不要全部说完,要做到“话到嘴边留三分,不可全抛一片心”。因为很多当事人也知道货比三家的道理,会问几个律师的。所以说话要体现真诚的态度和专业的精神,又不能交底,否则他就认为你的料就这么多了。很多当事人都直接问“我这个官司能否打?是否赢?”此时,应对的开场白一般可以这么说“对于你的这个问题,从法律的角度看,有几个可能性的后果……”其实观点是你自己的,但是你要说是“从法律的角度看”,而不要说“我认为”,否则说错了,会引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既避免了直接回答“赢或输”的问题,又给自己留下余地。当事人一般不具备专业知识,说话比较没有条理,所以引导当事人的时候,要注意捕捉关键的问题。如,什么时候发生的?什么人经手?地点?有没有留下书面协议?等等。说话要注意节奏,不要太快,以免让当事人听不清楚,认为这个律师性急,办不了事。第一印象一定要建立一种可信赖的形象。

实习律师年度个人总结 篇8

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蓬勃发展,房价节节高升,房产纠纷成为当下社会热点。而由房号的买卖产生的不动产纠纷尤为特殊。特殊在房号买卖适用物权法还是合同法在法律界存在争议。我们在代理此类案件时,主张房号纠纷的基础法律关系是合同关系,应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法无明文禁止既可为及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既认为房号可以作为合同标的物进行转让,又注重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真实意思表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代理张某应诉萧某诉其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就是剖析法律关系、不屈不挠赢得诉讼的典型案例。

xx年萧某因买不起回迁房告诉邻居王某要卖拆迁房号。经王某介绍萧某长女温某与张某签订转让拆迁房号的协议,王某在协议上签字作证。后张某向案外第三人缴纳全部房款并入住至今。xx年10月萧某以对转让协议不知情为由将张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张某返还原物。

仔细分析案情后,我们认为原告萧某转让给张某的是房号,房号转让协议是该案的基础法律关系,该案应适用合同法相关规定;涉案房屋是张某基于房号转让协议向案外第三人太原市晋东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付款购买,萧某对涉案房屋无任何权利。萧某诉张某返还原物,主张适用物权法之规定,我们并没有被萧某牵着鼻子走,而是主张萧某把房号转让给张某并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并口头委托温某办理相关手续,意思表示真实;温某受萧某之托与张某签订的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并有证人王某在协议上签字作证并就该事实出具证言、出庭作证;萧某已经丧失2年时效利益。

该案萧某三次起诉张某,两次撤诉。我们三次代理张某出庭应诉。xx年11月20第一次起诉开庭,萧某(已84岁)未出庭。我们申请法官落实起诉书、授权委托书上萧某签字是否真实,以证明起诉张某是否是萧某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萧某代理律师主张房号买卖诉讼时效适用物权法的规定;我们即引用民法及合同法相关规定,阐述本案的标的物是拆迁房号、在民事领域法无明文禁止及可为以及诚实信用原则,张某买的是房号而非房屋,主张案件适用合同法规定及两年诉讼时效之规定,予以反驳。不久,萧某撤诉。

xx年1月萧某又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再次起诉。我们分析该案后,注意到在第一次庭审时萧某及其大女儿温某都承认涉案房屋由我方当事人张某出钱购买。为防止萧某及温某反悔,我们多次向法院申请查阅第一次开庭的庭审笔录,但几经周折没能查到,我们将多次申请未能查阅案件的情况以及法院让萧某就同一事实同一理由撤诉后又起诉的事向该法院领导反映。虽然未能如愿,但我们不屈不挠,据理力争的态度给法院和对方当事人施加了很大压力。开庭时,我们再次将萧某起诉书、授权委托书上签名的真实性提交法官核实,法官当时告知当事人庭下调解未继续开庭。迫于压力,萧某再次撤诉。

xx年2月1日,萧某又就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再次起诉张某。为了预防萧某再次撤诉以免增加我方当事人的诉累同时又浪费司法资源,我们向法院提出让萧某亲自出庭并对其提出反诉,同时向法院提交了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庭审时,萧某、我方证人王某均到庭。萧某在庭上的陈述内容自相矛盾。证人王某出庭作证证明了萧某因买不起房要卖房号,委托温某卖房号给张某且签订房号转让协议并在其上签字作证这一事实的真实性。事实证明,我们所采取的反驳措施,对案件定性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最终,我们坚持原则,不屈不挠、据理力争,灵活应对,赢得了法官的认可。xx年4月22日,法院作出判决,驳回萧某的诉讼请求,萧某未上诉。

这起案件的成功代理,关键就在于我们准确的剖析了案件的法律关系,找准了切入点;而认准方向,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是赢得诉讼的又一法宝。在实践工作中,我们发现在短短的6个月时间内,萧某三次起诉,两次撤诉,涉嫌滥用诉权,对此,我们建议立法机关对当事人诉权的行使作出限制性规定,以避免当事人滥用诉权,给对方当事人增加诉累,同时又浪费司法资源,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司法资源。

通过一年的实践,我深刻地体会到:律师既是一种崇高的职业,更是一项值得我用一生去追求的事业。律师这份职业不仅能为客户规避风险、降低成本、化解矛盾,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而且能为我们提供施展才华的大舞台,使我们的人生价值与社会价值得到和谐统一。

实习是短暂的,也是充实的,是结束,更是新的开始。我定会练就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堂堂正正做律师,为律师事业奋斗一生。

实习律师年度个人总结 篇9

经过一年的实习,我对律师职业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体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不仅是《律师法》对律师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名优秀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始终遵循的基本原则。在我即将开始的执业生涯中,我会将思想付诸行动,为成为一名优秀律师而奋斗。

经过一年的实习,我对自己的人生有了更加清晰的规划和追求。想要做一名优秀的律师,从成为一名实习律师开始,我就一直告诫自己要耐得住清贫和寂寞,要踏踏实实做事,认认真真做人,我一直在努力坚守着自己的信念。我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将利益和信誉分得更清,不为利益而毁掉自己的信誉。

经过一年的实习,我也深知自己背负的责任和压力。实习期间所遇到的好多案件,不是单纯依靠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能够解决的,法律本身的漏洞和法律制度的弊端,是个人无法客服的,需要.个法律共同体以及.个社会为之倾注心血,才可能改变二、阅案并撰写法律文书;三、跟随指导律师出席庭审活动;四、撰写实习日记和实习论文;五、参加培训和法律调研。

经过一年的实习,对律师职业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体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不仅是《律师法》对律师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名合格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始终遵循的基本原则。在今后的法律人生涯中,我会将思想付诸行动,忠于事实,忠于法律。

一年来,通过从事具体的律师实务,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一条看似明确的法律规定,运用到现实中,却问题多多,一个看似简单的实际问题,反馈到法律上,却模棱两可。学习法律实务,办理各种案件,与不同的人打交道,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也丰富了自己的知识。看人生百态,观社会风云,这正是律师行业的魅力所在。社会在发展,情势在变化,新的问题,需要新的思维,如果说要做一位合格的与时俱进的律师,那么,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是非常必要的。

在现实社会中,深感律师的责任和压力。很多法律现象和法律事实,不是单纯依靠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能够解决的,法律本身的漏洞和法律制度的弊端,个人是无法克服的,需要整个法律界以及全社会为之努力,才可能改变。作为一名律师,既要尊重事实、也要恰当运用法律,更重要的是在事实与法律之间寻求平衡。

以上之言语,亦算入门之体会。感谢我的指导律师艾胜英先生!感谢主任律师郑桂超先生及其律所全体同仁。

实习律师年度个人总结 篇10

一、实习单位简介

成都锦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和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注册税务师事务管理中心批准成立,为企业提供税务代理,税务咨询和税务策划等方面服务的税务中介服务机构。公司主要分为两个部门:综合部与代理部,此次实习我主要在代理部工作。

二、实习成果

代理部主要业务是为企业做税务代理,其中主要包括:

1、税务登记;

2、税款计算和纳税审核;

3、申报和缴纳税款并依法退税;

4、申请减、免税;

5、代理企业税收复议,提供涉税诉讼税法依据;

6、制作涉税文书。

一个月的实习期间我获取了不少新知识也巩固了许多老知识。

首先,刚进公司的几天我就体会到了公司制度的严明,还有从事税务工作的同事的敬业与热情,他们具备专业素质,不惧日晒雨淋,

对客户体贴备至,只要客户有要求,不管再辛苦同事们也马上行动,最大限度为客户着想,例如:有一次我和同事到春熙宾馆拿报表,结果客户的税控专用发票快用完了,需要马上补充,并且由于税控收款机的限制,必须当天下午之前买到,同事对这额外的工作并没不悦,并承诺17点前一定送到。面对某些客户的故意刁难,同事不仅不恼,而且笑面相对耐心的解开他们的疑惑。例如:成都市政府就安置残疾人员下达了一号政令,这本一项是造福残疾人同志的很好政策,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优越性。但是,当同事们把文件和相关资料送达企业手中时,企业却认为,是政府有意借此增加他们的税赋,十分不理解,同事们面对企业的刁难,并不是一问三不知,也不是有意推卸,而是耐心的向企业解释,对企业做工作,使很多企业最终明白了政府的用心良苦。

其次,纳税的申报期决定了代理部业务期的特点。每月的1号到10号是企业纳税申报期,因此这段时间的代理部的业务也是最繁忙的,此后的一段时期,时间就相对宽松些,同事们就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来为自己"充电",在所订的资料中,我能学到很多知识,尤其是《成都税务公报》这份杂志是由成都市地方税务局主办的,其中,"在税法公告"栏中,我能了解到最新的税务政策,例如,《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检查的通知》"依法治税"栏中我能了解到不法企业为了偷逃纳税所采用的各式花招,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恢恢法网,总是能将其一网打尽;"征管天地"栏是我最喜欢的,它通过一些具体实例,来告诉我们一个税种的征管,并且对一些特例也有说明。比如,我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原来就只知道工资,薪金所得,税法规定以每月收入额除去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但是实际上考虑到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收入,不征税,要从个人所得税扣除,为便于计算,对不征税的项目从总的所得中扣除200元,加上税法规定扣除标准800元,故在实际操作中按1000元/月的定额标准进行扣除,所以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月收入额-1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评价小结

在短短一月的实习时间中,我体会最深的莫不是税收的广泛性和复杂性,面对如此种种形形色色的大中小企业,诸多的税种加各种优惠政策,对我们的税务工作也提出了严峻的考验,企业——税务代理机构——税务机关,三者之间如何沟通以致达成默契,并传递出准确而有效的信息,我想寻求一种好的制度,把税务工作化繁为简,并采用科学的管理,才能创造出质量和效率.税控收款机的出现我想也是正是这种内在矛盾的产物,利用它税务部门就可以方便地取得纳税产每月的销售资料,并记录在税务部门的电脑中,供税务部门实施征收,统计,分析,稽查,为税务部门的征管工作提供了更加有效,准确和科学的第一手资料,同时它又能如实记录每一笔收入,业主不必亲自守在前台,既减轻了业主的管理负担,又担负起在前台监督经营的作用,帮助纳税人加强了企业管理,这样也有效的避免了偷逃税现象的发生.

这次实习是有益的,为我以后踏入社会工作准备了很多良好的知识与经验

实习律师年度个人总结 篇11

时光荏苒,岁月蹉跎,猴年离去金羊而至,时间的指针定格在xx年3月27日,这一日是实习期满的日子。回想起实习期的日日夜夜,有喜悦有欢乐有憧憬,也有悲伤有忧愁有迷茫,伴随着各种酸甜苦辣一路走来,生活上工作中体验丰富感受颇深。特以书面形式进行个人总结,向律所的主任、指导老师,向律协业务部门及面试考核组老师汇报实习期工作情况。

本人自xx年3月27日领取xx市律师协会颁发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在xx市浩东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工作,指导老师丁,到至今执业xx。本人自xx年12月份在xx市房山区良乡66150部队服役,xx年12月份退役,服役XX年。服役期间坚持自学法律,xx年3月取得国家司法职业资格证书。xx年1月份放弃政府安置工作的待遇,义无反顾投身律师职业生涯之中,自取得实习证之日起,倍加珍惜在做律师的机会。实习期内从点滴做起,以一名小学生姿态跟随指导老师学习各项律师业务,在指导老师的指导和要求下,做好每一次接待客户、写好每一份法律文书,开好每一次庭审,讲好每一堂法律讲座,听好每一次培训课程,装订好每一本案卷。总结起来包括以下工作

一、坚持学习律协下发的六本专业教材,该套教材是进入律师行业的基础和指引,也是实习律师的行为准则,所以用心领悟每一本书籍内涵和核心内容。

1、《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上、下册,涵盖了劳动争议、侵权、婚姻、继承、合同、公司法律顾问、房产、拆迁、刑事辩护、知识产权、涉外实务等多种律师实务操作领域。每个专业领域的作者知名律师撰写而成,理论体系化,内容丰富,实践性,易于理解和把握,对于自身选择专业化道路有引领作用;2、《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基本规范》内容,明确律师在社会中地位及责任,理清与律师事务所、委托人、行业管理部门、公检法机关的关系与界限,怎样处理好律师之间利益冲突,如何规范收费管理,更好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3、《律师执业基本素养》内容,如何成为合格的律师?怎样成为优秀的律师?拓展案源方法有哪些方式?谈判技巧的运用形式有哪些?怎样管理案卷归档?司法部规章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内容;4、《律师执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选编》内容,包括了律师法、司法部颁发的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十二部规范性文件,对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的行为管理、奖励、惩戒、权益保障等事项作出明确说明;5、《律师实务与技巧》内容,是专业领域内知名律师经典之作,详细介绍业务板块操作指南及办案技能,并配有详实而又具有实战的案例解析,也是实习律师入门必学之教材。

以上教材学习过程中,对于《律师执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选编》和《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基本规范》两本教材学习较深入,该两本教材对执业律师和实习律师的管理、惩戒方面介绍比较详细和全面。本人本着保护自身不触犯“红线”为原则,保证在执业生涯中不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更好维护律师声誉和律所名誉。

二、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完成律师实务操作业务,从接待当事人、制作谈话笔录、撰写法律文书、编制证据目录、庭审程序、法律意见书、庭审笔录、代理词、办案小结、案卷装订、律师口才等工作有了初步认识到深入了解的过程,并整理完成10个案卷材料的操作。

一名成功律师单从经济角度看,年收入几十万或上百万数目,让人羡慕受同行尊重,细细想来那些知名律师或老律师执业十多年或二十几年甚至执业时间更长,业务上而非靠忽悠、拉拢关系等不正当手段而成就事业。都是从小做起,从点滴积累而成,从细节处下功夫,经历了贫穷、饥寒交迫、冷落、讽刺、奋进、成功的全过程,靠着自信,顽地坚守着道德底线和永恒的信念,经过奋发努力、勤奋学习,逐步成长壮大起来,取得今天来之不易的成果。本人实习期经历的实务性案例有所体会和感受,具体

1、法律咨询、接待客户及制作谈话笔录环节。该环节是实务经验和理论学习外在展示阶段,也是律师行业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吃饭的入口处,更是获取案源的直接途径。律师界流传一句话“只有小律师没有小案子”谚语,说明谦虚的律师对案件重视的程度。其实每个纠纷背后法律关系、客体种类错综复杂,主体间责任千丝万缕,管辖争议、回避理由、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先予执行等程序问题不容忽视,为什么当事人情愿花钱请律师打官司的缘故。例如在xx年7月份,协助指导老师接待“马(姐姐)申请赵永(胞弟)宣告死亡案件”咨询,该纠纷深层次问题复杂而棘手,至今立案未成功。

接待法律咨询环节个人体会:1、接待前准备,告知当事人来律所行车路线并携带证据材料,大致了解案情及咨询所要达到的要求,事先查询相关依据政策文件;2、叙述案情。记录案情时间、主体、事件、纠纷过程、结果、目前状态等核心问题,并形成可视化格式;3、询问要点。问话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开放式(广撒网)、指引式(主线方向)、封闭式(点对点)、选择式、推测式、反问式、疑问式,将关键问题询问透彻,同时结合询问结果查看当事人的证据材料;4、概括案情。用高度的法律语言结合当事人叙述及现有证据材料概括叙述,并剔除杂乱无章的与案情无关的事实;5、初步口头法律意见。(1)将案情争议焦点提炼出来,结合事实与证据,以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为依据作为支撑,推测各方观点怎样,据以制定应对之策,分析法院判决方向;(2)对于证据材料属性及证明目的进行分析判断;(3)诉讼请求解决方案包括哪些?法律上是否有依据及请求基础是什么;(4)补充证据明细。6、委托代理费商谈。除几类特定案件不得风险代理收费外,其他未规定的均可实行多种收费办法,包括按件收费、一次性收费、标的额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

所以现在及将来始终要把法律咨询和接待客户当成大事来对待,加学习新知识复习老知识,多分析比较、多归纳总结、多积累宝贵经验和惨痛教训,为提高法律咨询质量及顺利签约打下坚实基础。

2、撰写法律文书、编写证据目录、法律意见书、代理词、办案小结环节。这个环节表现律师内在综合素质高低,外在形象是否良好,是否值得当事人信赖和托付,能否给承办法官良好印象的重要因素。法官庭审时间有限且办案时间紧任务重,法官可能最终依靠证据材料、庭审笔录,结合代理词、辩护词等法律文书作为判决依据。一份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申请书中包含主体、案由、诉求、事实及理由等事项。“外人看热闹,内行看门道”,首先,文书写作格式要正确规范,要素全面细致,字体适中;其次,法律文书写作涉及到法律关系确定,主体责任划分,证据材料应用,诉求请求,事实及理由叙述,法律依据等综合要素,全部涵盖在一份诉状中,是展示律师写作水平高低关键所在;最后,主体信息、数字、标点符号要精准,如“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出生年龄、身份证号码、日期”等细节不能发生错误,否则有被驳回的不利后果。编写证据目录,是对法律关系中事实的明确,结合诉求内容,组织提交证据材料,决定法院判决走向,如果不懂得运用证据材料,导致败诉风险。亲身经历指导老师办理的案例“安国锋诉新崇基置业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被告方无意向法庭提交一张收据,证明双方存在不当得利法律关系,判决对方败诉。

3、庭审环节和庭审流程基本明确,对庭审技能有了初步认识。跟随指导老师参加民事庭审,对民事庭审现场的程序已基本掌握。梳理首先,开庭前书记员核对各方当事人、委托人、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并提交证明身份文件,旁听人提交身份证件或旁听证。其次,开庭时,审判长核对各方当事人、委托人身份,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各方诉讼权利与义务,告知是否申请回避。开庭分为三个程序外加调解程序。第一法庭调查环节:(1)叙述案情。由原告(上诉人、申请人)叙述案件诉求、事实与理由,再由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针对原告诉求、事实与理由进行答辩,而后由第三人叙述,最后法官询问各方;(2)法庭举证质证,双方及第三人互相围绕证据材料“三性”即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及证明目的进行发表质证意见。先由原告(上诉人、申请人)举证,被告、第三人质证;再由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举证,原告、第三人质证;后由第三人举证,原告、被告质证;(3)法官交叉询问;证据种类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证据、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第二法庭辩论环节。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结合质证意见、法律规定等因素发表各自答辩意见;第三最后陈述环节。各方围绕前两个程序且对自己有利的意见进行陈述,希望法庭支持或驳回对方诉求;另外法庭调解环节。当法庭已基本查明事实真相,明确责任主体,组织各方进行调解,达成一致意思表示并制作调解协议书或调解书。

4、案卷装订工作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取得很大进展,学会了装订顺序及标准。依据司法部、xx市司法局关于《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分为诉讼、非诉、涉外业务。诉讼类包括刑事辩护和代理、民事代理、经济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非诉类包括法律顾问、仲裁代理、咨询代书、其他非诉讼业务。通过实习期内对于案卷装订的学习和实践,相信在未来律师执业生涯中坚持案卷装订高标准、严要求的作风。

5、律师口才对于律师而言非常重要的交流工具,是决定律师行业成败关键所在。纵观知名成功律师首要硬性条件都是口才好,可以说也是优秀演说家。一口流利的语言,声情并茂,表达清晰流畅,语速、语调适中,语音悦耳。动作举止大方得体从容不迫,侃侃而谈不失幽默,举手投足给人一种稳重、自然之感;内在思维缜密,逻辑性,心理素质稳定。

三、积极参加律协组织的讲座培训课程,向授课老师学习理论知识业务;学习全国律协组织青年律师培训课程和区县律所主任培训课件。通过培训提升了律师业务理论知识,吸收授课老师成功经验,吸取失败教训,为今后律师执业生涯指明方向。

律协网站定期发布培训课程,除怀柔律师学院组织培训不能参加外,在十月大厦、地质礼堂、律协会议室组织培训,全部积极参加学习。以下是参加培训讲座课程部分内容:1、xx年3月2日上午地质礼堂,xx市优秀婚姻家庭法律讲座创业技能分享会,由10名优秀律师演讲,钱律师点评;2、xx年3月14日上午十月大厦,律协军法委主持的军队法律实务讲座,王律师主讲;3、xx年3月30日上午地质礼堂,公司法修改资本制度法律适用讲座,赵zz教授主讲;4、xx年4月19日上午地质礼堂,民间借贷疑难问题处理讲座,最高院民二庭副庭长主讲;5、xx年4月26日上午十月大厦,律师签约谈判的策略与技巧讲座,民诉委副主任刘律师主讲;6、xx年6月14日上午十月大厦,演讲口才与神态的艺术与政府法律顾问实务培训讲座,池律师主讲;7、xx年6月14日下午十月大厦,再审程序法律问题讲座,钟蔚莉法官主讲;8、xx年7月5日上午十月大厦,收费与洽谈讲座,马慧娟律师主讲;9、xx年7月12日上午十月大厦,赢在法庭讲座,朝阳律协副会长郝惠珍主讲;10、xx年7月12日下午十月大厦,律师的职业素质讲座,律协会长张学兵律师主讲;11、xx年8月9日上午地质礼堂,无效及可撤销合同法律后果讲座,中青学院王雷博士主讲;12、xx年8月23日上午地质礼堂,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讲座,国土部阎东星处长主讲;13、xx年9月13日上午地质礼堂,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实务讲座,最高院民二庭法官主讲;14、xx年1月15日上午十月大厦,涉军房地产纠纷讲座,北海舰队法务主任王明勇主讲;15、xx年1月31日上午十月大厦,保证抵押律师实务讲座,担保委主任黄晋律师主讲。

学习全国律协组织青年律师培训课程和区县律所主任培训课件,聆听了:1、侵权责任法概述讲座,梁慧星教授主讲;2、合同法概述讲座,xx教授主讲;3、律师职业精神讲座,张会长主讲;4、起草法律咨询文书技巧讲座,吕、江律师主讲;5、青年律师成长之路讲座,张主讲;6、非诉律师业务讲座,蒋副会长主讲;7、办理民诉律师业务讲座,蒋律师主讲;8、办理刑事律师业务讲座,韩律师主讲;9、青年律师职业规划讲座,肖微主讲。

通过以上培训和听课件学习,深感与成功律师的差距和距离,鞭策自己扑下身子,忍得住劳累,耐得住寂寞,一步一个脚印勇往直前。

四、参加第42期实习律师培训课程、阳光班第10期第一阶段培训课程及室外活动课及律师周培训课程活动,接地气般系统学习律师实务操作,从中吸取知识的精华。

xx年7月7日至8月1日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律师培训活动。此次培训从律师实务基础学科开始,由易到难由浅入深方式进行,聆听了安新华律师、毕x律师、陈律师、姜律师、金律师、李律师、律师、马律师、米良渝律师、钱律师、王律师、王律师、王律师、邢律师、徐律师、杨律师、赵律师、郑律师、刘法官、张(原会长)、赵xx教授、刘秘书长等知名律师、法官、教授精彩讲座,是一道知识丰富、种类齐全的美味大餐。

内容包含了刑事辩护技巧、民事代理、合同实务、侵权实务、劳动争议实务、知识产权实务、婚姻家庭实务、房地产与拆迁补偿实务、行政法实务、法律文书写作等律师实务课程。培训期间听课认真记录详细全面,课堂上积极与老师互动交流,课下吸收每名大律师讲课核心所在并能转化为学以致用的能力。由政法大学培训部门班主任王辉、姜淑燕、周老师组织在北仲仲裁庭参加模拟仲裁庭庭审,在朝阳区法院组织参观一起民事案件庭审现场,课后提交了观后感,培训结束时提交个人总结。

xx年6月7日至7月21日参加律协青工委组织的阳光班第10期第一阶段培训课程和室外活动。先后聆听了张副会长、毕律师、池律师、郝律师、蒋律师、马律师、钱律师、王律师、邢律师、张律师、钟法官、张会长等大腕律师的精彩讲座,硕果累累,受益颇深,讲座内容通俗易懂,理论联系实际,操作性很。

xx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在国家会议中心参加律师周-传承•创新律师实务培训活动。该培训活动分四个会场同步展开,餐厅内除了就餐外还承担业内名人演说、互动提问、点评等环节。培训活动历时四天,内容分为金融资本篇、政府法律服务篇、公益法律服务篇、私募基金篇、企业服务篇、国际投资与贸易篇、发行上市篇、权益保障篇、民商法律实务篇、交通事故救助篇、网络与竞争篇、商标与专利篇、版权与传媒篇、刑事辩护篇、建设工程篇、物业管理篇、地产开发篇、实体辩护篇、程序辩护篇等多项篇幅内容。几十位律师界精英传授独家秘笈功夫,受到在场参会律师一致好评。本次培训会主要聆听了权益保障实务、民商法律实务、地产开发实务,感觉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操作性,通俗易懂易于接受,受益颇深。

五、受律所指派,协助指导老师开展社区法律讲座活动,完成任务同时又提升语言表达能力,受到社区领导和参会人员一致好评。

法律讲座的社区包括:xx区卢沟桥街道青塔社区西里、xx区新街口社区服务中心、xx区酒仙桥街道中北路社区、xx区西潞园社区、66150部队,讲座内容为国家最新司法政策、xx市政府惠民政策、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刑事诈骗罪、军人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xx年底,被xx区新街口社区服务中心评为“优秀志愿者”称号。

六、考取有关法律方面职业资格证书,为今后律师职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xx年4月11日,考取《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今年3月份已报考《商标代理人执业测试能力考试》;5月份欲报考《专利代理人执业资格考试》,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带动律师业务的学习拓展业务领域。

七、健的体魄和良好的养生是出色完成实习期律师工作的有力保障。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身体的好坏与工作事业有着紧密联系,好身体才能更好工作、学习、干事业。

xx年已经远去,过去的一年里无论喜悦还是忧愁都将成为历史,尘封在不为人知的心底。自己将以崭新姿态把xx年工作做扎实,特做以下几点打算

一、注重外在形象培养,加内在素质练习。外在表现语言表达流畅、清晰,神态自然、淡定,举止大方、稳重;内在表现心理轻松、坦然,思维敏捷,逻辑性。

二、提高庭审技能。提高法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询问等能力提高。

三、坚持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学习最新知识,复习老知识,包括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会议纪要、指导案例、学术著作等知识。

四、选择一门适合自身的专业化道路。“万金油”、“单兵作战”式律师时代已经过去,目前专业化、团队式模式符合时代发展规律。

五、积极拓展案源。案源来源包括网站推广、媒体新闻、社区讲座、当事人推荐、朋友介绍、参加老乡会、户外登山徒步运动等获取方式。案源是律师行业生存之本,立业之根基,怎样取得委托人信任至关重要,个人的学识、资历资格、成功案例、外在形象、口才发挥、合理收费等都是影响能否签约主要因素。

六、坚持体育锻炼和生活养生。为律师职业做好坚后盾。

律师职业从一年前开始启航,实习期里一路走来觉得理想与现实差距很大。艰辛和磨难刚刚开始,既然下定决心从事律师职业,今后无论多么艰苦,无论遇到多大困难,一定勇往直前,永不退缩。

申请人:吴(实习律师)

xx年4月8日

实习律师年度个人总结 篇12

有人认为实习律师当务之急是学会案件实务基本操作,有没有案源关系不大。实习时要尽快学会实务操作无可厚非,但对待案源的态度,本人不敢苟同。实习是为一年后执业作准备的,如果不从实习阶段就开拓案源,那么等到执业以后再去开拓,就会像有的律师一样,执业都一两年了,还没什么案子,没什么事可做。那就未免太晚矣!其实自己细想一下也知道,案源是律师执业的第一步,没有案子,还怎么做案子?所以说实习阶段就开拓案源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既然如此,那么怎么开拓案源呢?

我想主要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宣传自己,让客户了解自己。把自己的个人情况放到律所网站上,制作个人网页,参加网上法制评论等。

(二)培养社会关系

1.培养与公检法司各机关的关系

(1)通过随律师一起办案认识各机关人员,了解他们,向他们虚心请教一些办案问题,与他们进行良好的沟通,给他们留下深刻地印象。

(2)通过自己单独去办律师交办的案子,认识各机关人员。去办案见面时要有礼有节,给人留下良好地第一印象,这样第二次去就会记得起你。如此“一回生二回熟”,彼此就认识了,以后要办类似的案子就方便多了。

(3)通过亲戚朋友认识公检法司各机关人员,并保持良好关系。

2.培养与各企业的关系

(1)通过亲朋好友认识企业管理人员,与他们沟通,保持联络,为一年后打下案源基础。

(2)通过老乡关系认识了解一批企业,为今后执业,进一步开拓案源和市场。

3.培养社会其他各行各业人员的社会关系,包括同事关系。

文章来源:http://m.swy7.com/a/51906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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