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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经典十五篇)。

根据您的要求申请书范文网编辑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信息:“《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感谢大家阅读文章如果觉得不错欢迎分享给身边的朋友们。优秀的书籍会使一个人的品德不断提高,不断上升,作品是作者写的,其中的情节颇具戏剧性,很容易引发读者的思考。 写读后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作品中的主题和情感。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1)

《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我看的张爱玲的第二本书。对于张爱玲,我没有太多的情愫,说不上特别喜欢,也谈不上厌烦。对于她的文字也没有太多的感觉,有人说她的文字轻盈、飘逸、内秀,富有东方女性特有的兰心气质和感性色彩。也是近代女性写手标榜的典范。有时她的文字子略显幽暗,怀旧,如一朵紫色的花,缓缓舒展开放,让人觉得慵懒,颓废,仿佛阳光在她文字里是多余水份。所有的一切都与现实、梦幻、想像中交织纠缠,最后沉入读者感情的心底。

原本以为,《红玫瑰与白玫瑰》是一本长篇小说,读了才发现,其实这是一本短篇小说。只是其中有一篇故事的名字叫做《红玫瑰与白玫瑰》,并且那句形容红玫瑰和白玫瑰的经典语句也是出自这篇故事。虽然书中的故事名字不一样,人物不一样,小说情节也不一样,但是所有故事的模式都是相似的,基本都是在讲述一个男人家里有结发妻子,但是还是心慕其他女子,所有的故事都很映衬那句经典:“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两个女人,至少是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上的一颗朱砂痣。”

很疑惑,为什么明明有了红玫瑰却还是想要白玫瑰,有了白玫瑰却还心心念念着红玫瑰,明明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或许这就是人的贪欲吧,有了自己喜欢的东西还想要更多。毕竟人生本是一场欲望游戏,从小到大,我们每一个人都在和欲望做斗争。

纵观全书,十来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是男子既想要红玫瑰又想要白玫瑰。没有哪一个故事与众不同,讲述女子的欲望。我觉得无论是真实生活中还是虚构故事里,假如出现一位女子同时想拥有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时候,社会舆论,大众的评价肯定会比评价男性的更加糟糕。传统思想的影响是一方面,从古时候开始,皇帝就可以红宫佳丽三千,红玫瑰,白玫瑰随意宠爱,人们就觉得这就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可是在皇宫中很多妃嫔有男宠的时候,大家就会觉得她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就会遭受世人的指责,议论。

男权主义也是另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从父系社会开始,人们对男性的认知就和母系社会中的不一样了。人们总会认为男性就是至高无上的,很多事情就是男性的特权,女性永远都是柔弱的,是卑微的,男性与女性之间存在着很大的不公平。并且很多地区的过分男权主义也从心灵和身体上伤害着女性,比如说,印度就很歧视女性,对女性的保护也很薄弱,面对女性被打,被强暴等恶性事件并没有过多的反应,反而人们会指责女性。还记得之前看过一个报道,印度的一位刚上大学的女生晚上和男朋友看完电影,在回家的公交车上遭到多名男子的强暴。事后这些男子说他们觉得该名女生不检点,为什么晚上不回家,为什么会和男朋在一起,所有的言语都是在控诉女孩子,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没有什么过错。

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宣扬,强调女权主义。也有越来越的人为女性不断争取很多“福利”,比如说女性可以接受教育,女性会有产假等。总之,为女性争取她们应该享有的权利是必须的,但是用女权主义无理取闹就是不对的。

最后,希望我们未来都是独立自主的好女性。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2)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一】

对于里面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以及对男性阴暗心理的精辟阐述都是很认同的,但是里面给我留下最深印象以及让我停下来思考的人是里面的男主人翁--振保。

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好男人。责任感强,上进,孝顺,懂女人,乐于帮助人,理性,长相尚好。一句话一个值得嫁的潜力股好男人。

从文章的开始他就遇到各种不同的女人,以及对遇到的女人的各种内心活动,从中可以看出他就是一个非常理性,用各种道德和人们所说的你应该怎样怎样的条条框框来约束自己的一个人,从头到尾都有两个小人在拉扯着,偶尔白衣服的小人儿赢了,偶尔黑衣服的小人儿赢了。反复。生活就这样继续着。

一切都很平静,因为一切都在自己的手中,这种生活直到公交车遇到娇蕊开始和结束。?心中的红玫瑰虽敌不过时间起码是鲜活的,用着心在向前走着。

可是他拥有了别人眼中的完满的生活。事业,贤淑的妻子,女儿,朋友。但真正的振保想要什么?突然间,他觉得这不是真的。这不是他真正想要的。开始用各种行为来反抗着这些。

但是生活会继续,所以有一天他决定从明天开始继续做一个好人。于是我就突然悲哀了。

但我也认为,理想中的人难免不会毁掉他跑了半生的事业和家庭,因为这些人都很羡慕。

我们又何尝没有振保的影子咧。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二】

今天看了一部**,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嫁了一朵红玫瑰,久而久之,红色改变了墙上的蚊子血,白色依旧是“睡前明媚的月光”;嫁了一朵白玫瑰,白色是沾在衣服上的一粒米糊,红色是心里的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分。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和不堪总是让人背凉。我不能直接面对。我希望对这个世界上的人来说,我不仅是他心中的白玫瑰,也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补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如果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选择做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三】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结了婚的红玫瑰,久而久之,红色改变了墙上的蚊子血,白色或是窗前明媚的月光;结了婚的白玫瑰,白色是衣服上的米棒,红色是心上的朱砂痣。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看到一个令自己心动的人,偶尔的接触,就兴奋不已,那种若即若离的神秘感使人不自觉地向往和喜爱;若是常常接触了,美感消失了,他的丑他的缺憾你也能常常见到,那么相处在一起还能撞出什么火花呢?

反倒是疏远的人更使自己牵挂。

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在享受红玫瑰热烈的同时,心里却想着白玫瑰那圣洁的芳香;在与白玫瑰过着轻寡无欲的生活时,又期盼着红玫瑰的激情。这正好印证了一句话:在碗里吃,在锅里看。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段对男人内心的剖析被人们认为是张爱玲创作风格最淋漓尽致地体现。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

读了《红玫瑰与白玫瑰》后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她都能用寥寥数笔,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这就是我喜欢张爱玲的原因——言简意赅,字里行间流露出一丝怨恨,让人无比悲悯,让人无限遐想。

张爱玲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3)

再读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男人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白玫瑰,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子,另一个是热情的爱人。普通人总是把“节俭”这个词区别开来。

红玫瑰之恋

1开始:娇蕊和振保在明知不合理的情况下热烈开始,开始的那么不顾一切!似乎从不担心结果是否可以承受。二人都很自信自己不过是在游戏人生,各自都有驾御感情、驾御世俗的本领。

2过程:绝对的浪漫唯美,但是渐渐地各自的心理发生了变化,红玫瑰要的是美好的爱情,甚至愿意牺牲声誉和家庭,天真的认为只要搬开丈夫这块感情的绊脚石,一切就会完美,因为她自信自己有驾御感情的本事,并且勇敢的去做,而振保虽然爱红玫瑰,却依然选择明哲保身,他内心把红玫瑰与白玫瑰区分的很清楚,他需要的是有白玫瑰的家庭还有一切利己的名利声誉,所以值得割舍的就是红玫瑰。

3结局:对于男女主人公思想的分析,结果显而易见,红玫瑰为了想要的爱情首先放弃家庭,放弃一切不一定值得;但是振保却不领情,毫不犹豫的选择决裂,按照自己想法得到了白玫瑰和名利声誉,至此,美好的爱情最终就这样以悲凉无奈的结局收场。

白玫瑰之情

1开始:白玫瑰要的是一辈子,现在好将来更要好,简单平淡,似乎过于世俗!振保要的是让他安心的、圣洁的、被世俗认可的想象中的完美的白玫瑰,这样的女人才是适合自己的妻。

2过程:在张爱玲的笔下很难感受到这平淡如水的生活有什么激情浪漫可言,乏味懦弱的妻,无尽的家庭琐事,在外人面前笨拙的维护自己丈夫的白玫瑰;不安分的、内心永远凄凉空虚的振保,虽然如此的不满足,但却从未想到过放弃,只是因为烟鹂是自己想要的那朵白玫瑰。

3结局:在丈夫眼中如此乏味的白玫瑰,长期得不到为人妻应有的的尊重和爱,渐渐的也变成了红玫瑰,不过,只是一个不起眼的那个佝偻着、有着苍黄脸的裁缝的红玫瑰。振保难以理解并且内心深处不情愿承认这个事实,巨大的失败感!

这时振保再见到可称之为俗艳的为人母的娇蕊,而且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么的不幸福***,妒忌难过落泪的居然是他而不是她!内心的妒忌和强烈的失落感汹涌而来,这样的打击是振保这样自信可以驾御感情、驾御世俗的男人所不能承受的,真正尝到了苦涩滋味的他选择了更加的不尊重来报复,以此来证明自己!其实只是在报复自己!

这时,黄鹂的选择并没有违背初衷:一辈子。永不放弃,找到了正确的路,终于,真心真意的回到了一个好男人身边!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4)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

你年轻么?不要紧,过两年就老了,这里,青春是不希罕的。

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著异性的爱,也就得不著同性的尊重。女人们就是这一点贱。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倾城之恋》

――先分享几句我摘录的张爱玲的经典语录,在还没有读《红玫瑰与白玫瑰》前就听说过那句经典“也许每个男人都会有过这样两个女人……”那时的我还无法理解,读完小说之后,我也只能肤浅的得出: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相比我还是比较喜欢结局好的《倾城之恋》。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5)

几日前,听到一首悦耳的曲子——《白月光与朱砂痣》。张爱玲在文中的原话是:“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白玫瑰,“圣洁的妻”;一个是红玫瑰,“热烈的情妇”。“白玫瑰”名叫孟烟鹂,本是佟振保的妻子,育有一女,中间出轨裁缝。“红玫瑰”名叫王娇蕊,原是他的朋友王士洪的妻子,后嫁给朱姓男子,育有一子。

得不到的弥足珍贵,这是对“白月光”最好的诠释。因为得不到,不知道其人的缺陷,所以她总是圣洁的。已得到的心安理得,这是对“饭粘子”的阐释。因为已得到,了解了其人其事,所以神秘感缺失,就坠入了凡尘。

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你弃之如敝履的东西可能是别人可望而不可即的;你动辄打骂的人也可能别人一直爱慕的那个人。虽然,大多数男性可能会有那个“红玫瑰”,但只是精神领域的影子。毕竟,我们要相信爱情,要尊重婚姻,更要遵守《婚姻法》。

梦想之所以是梦想,就是因为那是一个几乎不可能达到的高度,有可能的只是理想。不得不说张女士道出了男性的阴暗面,也让我们对“白玫瑰”有了同情的感慨。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6)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玫瑰”本身就是象征爱情的花朵,女人骨子里的多愁善感与柔情蜜意,就好似这花间流出的摄人心脾的味道。张爱玲在此以花喻佳人,尤其用代表爱情的浪漫与柔情的花朵比喻女人,总是不会错的。于是张爱玲为这个故事里的女人们都赋予了玫瑰的色彩:王娇蕊是火热炽烈的红,孟烟鹂是纯净高贵的白。这两朵玫瑰都绽放出各自异样的光彩,也透射出张爱玲内心的情感秘密。

王娇蕊是娇艳的红玫瑰,她漂亮且有着一副与外表相匹配的伶俐。这伶俐足够她游刃于几个情人之间,若即若离。王娇蕊所代表的红玫瑰,

似乎是“情人”所指称的这种关系中最为轻佻的一种。她凭着仅有的一点美貌与伶俐挑衅这寡淡的生活,快意与游戏情感。但偏偏这游戏也是一场空,既当不得生计,也谋不到爱情,因此反倒显出一种惹人可怜的无聊。但是,虽然可怜却不至于不幸——真正不幸的是她生出了爱情。原本有“爱”的日子无论如何要比清汤寡水的枯坐经得起消磨,可偏偏他们只是彼此的情人——更何况她还是朋友之妻,他们是被排除在伦理宽容之外的“那种”关系。“情人”是一个微妙的字眼。往往拥有情人关系的男女双方,若是只讲感情的取索,不求名分的满至,倒也是可以借着“红颜”、“蓝颜”的称呼全身而退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7)

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半生缘

1红玫瑰与白玫瑰

说定每个男人心中总有两朵玫瑰必定会使女人受伤的。而又要说为了这一山不容两朵玫瑰,所以女人买了个保险:婚姻。这更让人对婚姻的看法特别负面了。但是不管以前那种旧式婚姻的解释是给男人买保险,还是给女人签卖身契,在现在是解释不通的。纵然你可以物化爱情进而物化婚姻,每个人的自由是物化不了的。相互没有感情还想控制对方是行不通的。

2。倾城之恋

张自己评述《倾城之恋》的时候说,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曾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性;香港之战影响范柳原,使他转向平实的生活,终于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完全放弃往日的生活习惯与作风。因之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健康的,仍旧是庸俗;就事论事,他们也只能如此。

张是冷眼清醒的,她从不人云亦云人人追求的美好结局,如果结局很悲剧的话,她也是不同情的。

3半生缘

全书剧终的时候没人想再去揣测沈世钧和曼桢之间还有没有感情了或者感情多深,即使我斤斤计较的想着过去不能就这么算了,那过去也还是算了。你看年轻时候不管是深刻的感情(沈和顾)还是冲动似的感情(叔惠和翠芝)总是像影子般跟来否定现在,婚姻和家庭。可人却不能否定过去又要振作现在,必定让人不能痛痛快快的。但我是顶喜欢顾曼桢这个人物的,他的可爱之处可能在于她不为她不喜欢的人操心,张在小说中表现出婚姻的悲剧无不在于两个不喜欢的人在一起还希冀互相在乎似的,总不免闹的鸡飞狗跳。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8)

她是那朵红玫瑰,妖娆、热烈。

她是那丝真娇蕊,懂爱、会爱。

一出场,她便是那么一个随性的女人,这也许不算是称赞,但仍别有滋味。“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鬈”,在客人面前,这样一个家常样子,似乎有些不妥,但这便是娇蕊。也正是这样的出场,给人留下深深烙印。我们如是,振保亦如是。溅到振保手背上的那点肥皂沫子,“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上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她的风情万种,显然成了一种诱惑,且不管振保心里还有其他什么涟漪,至少他因为她而难以平静。

这样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女人,言语诙谐而暧昧,举止不拘而略显放荡,让男人们的心蠢蠢欲动,她自然少不了几个情夫,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我的心是一所公寓房子”。一个女人,这般滥情,但又潇洒得令人羡慕。她说:“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是该说她会找借口呢,还是该感叹她是那样的俏皮与豁达?

然而,终归是个真性情的女人,真了便再也洒脱不起来了。

看到娇蕊这样一个善于拿捏,张弛有度的女人,竟那般着了魔似的坐在振保的大衣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笼罩着她,甚至点起烟灰盘子里他吸残的香烟,看着它烧,直到烫着手指,才恍惚惊醒,我不觉蹙起眉头——她是真真陷入了,纵容着内心的顾影自怜。

或许,她并不是一个“太好的爱匠”,因为她的技巧再怎么娴熟,感性终会将她俘获;她投入了真情,就像是把自己最后的才智抛出,再遇到什么,也就只剩下卑微了。毕竟,她是个女人,感情丰富而细腻的女人。

该斥责她的骄傲和自以为是么?是没认真看待自己付出的真心,还是沉溺在胜利的喜悦里而失了判断力呢?振保的犹豫、迟疑,足以证明他对她的感情弱化了,不管是因为冷静后的内疚,还是想要恪守道德的良心,他都是那个自私的、不负责任的人。

想来,只觉得心疼。她卑微地在医院里照顾他,卑微地安慰他“你别怕”,卑微地告诉他“我都改了”,还有那卑微的乞求“你离了我是不行的”。男人的强硬,在这种时候表现得极为鲜明,为了断绝,即使她抱着他的腰腿号啕大哭,也毫不妥协;男人的卑鄙,在这种时候也显得格外可气,他抓住了她的弱点,拿她对他的爱要她放手。娇蕊是爱他的,因为爱,她放手了。拾起残存的自尊和骄傲,她离开了。

可以说,这种伤痛是娇蕊为她的放荡付出的代价。但同样是女人,计较不起她的对与错,只为她最后真心爱了,真心伤了,我流泪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9)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800字:

这本书里面共有12个故事,在读了一些故事后,我不得不对张爱玲感叹,她对人物的刻画只能用四个字形容:抽丝剥茧。而其中也有一些使我印象深刻。

第一篇故事《年轻的故事》中的男主人公潘汝良,他爱国,却对中国人没多少好感,并且讨厌他的家庭。他们家中母亲是典型的被封建旧礼教压迫下的可怜人,父亲在外做生意且经常喝酒。家中的兄弟姐妹多。在旧社会中,妇女都是牺牲品,这又不禁让我想起张爱玲的身世背景,没落的贵族,吸烟片的父亲,不管事但漂亮的后妈,这些好像都是她这本书后面的强大的背景。我一直认为,没有故事的人是写不出好文章的,可我最近又体会到,有故事的人也不一定能写出好文章。

话说潘汝良某天遇到了自己一直画的侧影的真人版——外国姑娘沁西亚。沁西亚是俄国人,就在他两接触了一段时间后,沁西亚突然告诉潘汝良她要结婚了。我一直认为一个女孩子的婚礼应当是特别美好的,可看了张爱玲笔下沁西亚的婚礼,完全被颠覆。“俄国礼拜堂的尖头圆顶,在似雾非雾的毛毛雨中,像玻璃缸里醋浸着的淡青的蒜头。礼拜堂里人不多,可是充满了雨天的皮鞋臭。神甫身上披着平金缎子台毯一样的氅衣,长发齐肩,飘飘然和金黄的胡须连在一起,汗不停地淌,须发兜底一层层湿出来。他是个高大俊美的俄国人,但是因为贪杯的缘故,脸上发红而消肿。是个酒徒,而且是被女人宠坏了的。他瞌睡的睁不开眼来。”

尤其我最喜欢的一段“圣坛后面悄悄走出一个香伙来,手持托盘,是麻而黑的中国人,僧侣的黑夜下露出白竹布袍子,赤脚吸着鞋。也留着一头乌油油的头发,人字式披在两颊上,像个鬼,不是《聊斋》上的鬼,是义家里的,白蚂蚁钻出钻进的鬼。”与这些恰恰相反的是新娘子自己对这场婚礼的重视,好像这不像一场婚礼而是一场葬礼。

在张爱玲笔下,旧社会的妇女都是悲哀的,她们结了婚,成为丈夫的附庸,她们显得粗俗,没有文化。她们只适合在家里带孩子,负责伺候好她们的丈夫。最让我感到残酷的是在《花凋》这篇故事中,川嫦得了肺病,当郑夫人要去给川嫦买西药治病,郑先生强烈反对,说:“这孩子一病两年,不但你,百家笔记网()你是爱牺牲,找着牺牲的,就连我也连带着牺牲了不少。不算对不起她了,肥鸡大鸭子吃腻了,一天两只苹果——现在是什么时世,做老子的一个姨太太都养活不起她吃苹果!我看我们也就只能这样了,你有钱你给她买去。”我不敢相信这是她的父亲,眼睁睁看着女儿去死,这是张爱玲笔下的人性,在那么一个社会,亲生女儿又算得了什么。

而当我不断地阅读这本书,它越来越给我一个感觉:现实太残酷!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10)

振宝一生中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白玫瑰,一种是红玫瑰。

白玫瑰就像他妻子一样,单纯、软弱,把他当作天。

但人似乎天生喜欢得不到的东西。他追求着刺激、多情的红玫瑰,娇蕊恰好是那么一朵别人家的娇滴滴红玫瑰。

他喜欢娇蕊的潇洒、倔强、小脾气,当然这是一切是在得不到这朵玫瑰之前。他终于偷摘下这朵玫瑰,却担心旁人的只言片语,把他长久塑造的形象毁于一旦。

红玫瑰其实是他内在精神的向往,向往自由,向往富裕,但是却不可得。他必须“规律”的做着事,充当着“好人”,不然连自己挣来的一切也会随风飘去。

“婴儿的头脑,和最具妇人的美是最难以抗拒的”这样的娇蕊最美,因为既不用承担后果,又可以沉眠温柔乡。

后来,白玫瑰变成了饭粒,红玫瑰变成了蚊子血。

再见娇蕊时,她胖了,她重新有娃和家庭,她很幸福。因为在他走后,她懂得爱的真义,懂得了知足。

他很嫉妒她,可惜他也许永远不会懂爱,一直为了“别人的眼光”、“自己的利益”而活。

一切人和物终将变成他利益的追逐品,还大言不惭地把他们化为道德。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爱人,请先从接受自己不完美开始,一度的麻痹自我有什么用,到头来一场空。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11)

也许每一个男子都有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是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上明月光,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张爱玲曾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可以描述出来,”诚然,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一书中描写的佟振保是一个有始有终,有文有理的乌托邦式爱情的理想化人物,通过白描刻画出人物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掺杂了琐屑易逝的欢喜,最后种种欢喜忧愁都淹没在时代的潮流中。

留洋回来的佟振保在一家外商公司谋得了高薪职位,出于种种原因,他成了老同学王世洪的租客。在他留学期间,有一个叫玫瑰的初恋,他曾拒绝玫瑰的风情而赞誉。王世洪有位妖艳魅惑的太太叫娇蕊,在她身上,振保第一次感受到了情爱的滋味,但好景不长,令振保措手不及的是娇蕊太太是真心爱他的,当他提出要和振保公开在一起时,振保因此大病,并告诉了娇蕊,他不愿为情爱承受舆论的抨击和责难。

娇蕊,这位如红玫瑰般热烈高兴的女子抹掉纷乱的泪珠,出奇的冷静,此后完全走出了他的人生。后来在母亲的撮合下,振保不情不愿地娶了如白玫瑰般寡淡宁静的孟烟鹏但笼统的素淡白净唤不起振保的欲望,振保开始留恋花柳之地。

突然有一天,他发现了被他遗忘的白玫瑰居然和一个猥琐的裁缝暧昧,从此更加放浪形骸。某天,他在公交车上偶遇了红玫瑰娇蕊,却已是接近花谢的媚俗了。岁月摧花无情,花期已过便再无百日之红,在点点泪光中,红玫瑰与白玫瑰已经成为了幻影。昔日善良的振保在如今的歇斯里底之后又回归了好人形象。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爱情总是如此,并不壮烈,并不太美,被娶的白玫瑰早已枯萎,而未曾得到的红玫瑰却在心口绽放,后来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拍成了电影,演的感情浓烈而又不失真,再后来《红与白》成为了陈奕迅歌词中交织缠绵感情的取材。喜新厌旧,总想鱼与熊掌兼得,却忘了自己最初也是经过反复衡量才做出选择的。

张爱玲是独标孤傲的,也是心酸悲苦的,他所有的爱恨情仇都可以在他作品中找到影子,在《红与白》中经过一番爱恨交织的狂风暴雨,最后让人明白要珍惜既得的,不要从背后抱你的时候,期待的却是她人的面容。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12)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资料,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感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一样类型的女人,这样不一样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取逃避。

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我的职责,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我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一样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向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样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我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能够到国外读书,能够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能够跟自我心中属意的人在一齐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就应的不是找到教会自我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我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13)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句经典的话已经被用的烂俗了,故事我倒是第一次读,就一渣男的养成呗。

一次不忠百次不用,那个年代女人还是窝囊了些,不知张爱玲若生在现今“女权”当道的社会,又会怎样写?振保可能依旧是孤寂悲哀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嘛。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他是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喜欢这本合集的第二部分《倾城之恋》

白流苏与范柳原。张爱玲一定是偏爱他俩的,你看,这名字光是一起读出来就是足够一出戏了。二人心中虽有爱意,但还是多亏了香港这座城的“覆灭”才成就了结局。

还是期待那种兜兜转转的爱情,从彼此试探到托付终身,误会的发生与消珥,只要最后是你就好。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14)

对于里面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以及对男性阴暗心理的精辟阐述都是很认同的,但是里面给我留下最深印象以及让我停下来思考的人是里面的男主人翁--振保。

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好男人。责任感强,上进,孝顺,懂女人,乐于帮助人,理性,长相尚好。一句话一个值得嫁的潜力股好男人。

从文章的开始他就遇到各种不同的女人,以及对遇到的女人的各种内心活动,从中可以看出他就是一个非常理性,用各种道德和人们所说的你应该怎样怎样的条条框框来约束自己的一个人,从头到尾都有两个小人在拉扯着,偶尔白衣服的小人儿赢了,偶尔黑衣服的小人儿赢了。反复。生活就这样继续着。

一切都很平静,因为一切都是在自己的掌握之中的,这样的生活一直到在公车上遇到娇蕊开始而结束。心中的红玫瑰虽敌不过时间起码是鲜活的,用着心在向前走着。

可是他拥有了别人眼中的完满的生活。事业,贤淑的妻子,女儿,朋友。可是真正的振保想要什么咧,他突然觉得这一切都不真实,都不是真正的自己想要的。开始用各种行为来反抗着这些。

可是生活要继续,于是有一天他决定从明天起继续做一个好人。于是我就突然悲哀了。

可是也觉得这是必然,理想的人是不会毁掉他经营了半辈子的事业和家庭的,因为这些其他人都还艳羡着咧。

我们又何尝没有振保的影子咧。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五)

在张爱玲的第四本小说集中有一篇小说的名字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书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指男人生命中的女性。

书中说“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读后笑了,对这个比喻持否定态度,起码一部分男性不是这样的,不然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了。

故事讲述了出身寒微的振保靠母亲一人供他出国留学。在国外认识了美国女生玫瑰,后因为回国他们分手。回国后和弟弟租住在同学王士洪家中,期间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王太太为他与丈夫提出离婚。然而他并没有想同她结婚。振保接受母亲的相亲安排娶孟烟鹂为妻。婚后振保对孟烟鹂有许多不满。振保开始是尽丈夫的责任来喜欢她,后来是每三个礼拜外出宿娼一次,时而回忆曾经的玫瑰和王娇蕊。当振保怀疑被他冷落的妻子与裁缝有染时,他开始公开宿娼,甚至故意把女子领到家门口来刺激他的妻子。他和她都不快乐。

故事中的振保有人性中好的一面。他爱母亲,爱弟弟、妹妹。为弟弟娶亲,给弟弟还债;为妹妹找工作,为妹妹找未来的依托。他是母亲的好儿子,弟弟妹妹的好兄长。

对母亲对弟弟妹妹的这些爱都是真实的。不过我认为振保在自己的情感世界中的爱是欠缺的。在作品中似乎看不到有他真正爱过的女子。

振保是回国前与女友玫瑰分手的,他不想把她带回来成为他的妻。他喜欢玫瑰的开朗与活泼接受不了美国女孩的开放性格,虽然他知道她是一个好女孩。他对她不是真正的爱。

振保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振保给自己的合理理由是王太太在这之前就是一个趁着丈夫不在家就与人乱来的女子。当他知道王太太为他而与丈夫离婚了时,愕然。他并不想娶她啊。他没有真的爱她,遗憾她不知道这点。

明智的女子要记住一点,保持性的唯一不止是尊重他人,更多的是尊重自己。当自己不敬自己时,人在别人的眼中就会变得轻贱起来,特别是在那个自己认为很重要人的眼里。

他也不爱妻子,没真正爱过的人生是可悲的。

小说读完,我又展开想象,振保不想娶一个开放的美国女孩不去评论。我想假如振保回国后娶了一位他心目中的理想妻子。多年后他们相处的会不会平淡呢,会不会平淡了便挑出妻子的诸多毛病呢?还会不会用宿娼的方式来逃避矛盾呢?

其实他的妻子与人有染是他一手造成的,是他自己给自己加的屈辱。妻子是他自己相亲又相处,交往后他同意成亲的。结了婚就发现娶错了吗,不可理解。

人啊,有了自己的唯一的那个他“她”就用心呵护吧,别把自己的他“她”推给他人来关照啊。

但愿小说里的悲剧在现实中少一些,让快乐幸福的人多一些。我知道现实中的好男人好女人还是很多的。记起一件有趣的事情,是一个网络里一个好男人的事情,有一段时间我在QQ里扮成19岁的女孩去下棋,(那个QQ只下棋不加友,也就不算欺骗别人。)下棋时QQ里突然闯进来一个男人,对我说:“别玩了,孩子!快好好学习吧!好好学习,长大找一个好工作多好啊。”说完那人就消失了。我听了下线了,只想听他一次,只为我知道这是一个好人。

昨天又买了张的第五本小说集,长篇小说《小团圆》是张的遗作。假期应该能读完的。张的文章文字美人物刻画得深刻,让人有一气想读完的感觉。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15)

这本书里原本是有两篇小说的,我只看了前者。

最近觉得自己浅薄,不堪到一无是处,于是便着了哲学的道,又因了叔本华那句“人生的本质是痛苦”这句话里的引用才来拜读了这篇小说。

叔本华说,人生的本质是痛苦,因为人有无穷无尽的欲望,有欲望不能实现是痛苦的,实现欲望的过程也是痛苦的,实现了欲望便觉得无聊与空虚,于是,又去寻来了新的的欲望去实现和满足,这欲望来的迅速,来的连续不断,所以,人生的本质是痛苦。

这个观点,一如文中的那段经典的话: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宠爱的永远有恃无恐。小说里描写的人物,我最欢喜王娇蕊,因了她离开振保时的自尊,也因了她在公交车上再遇振保后的自爱,她是年轻时傲娇放纵,中年时又自尊自爱,是一个有故事和个性的人,倒不是喜欢她的玩世不恭而是倾心于她的有个性。

相反,烟鹂的状态我是有些厌恶的,畏畏缩缩,不知其可,白得像一根蜡烛,无味无趣,没有情绪,又不知如何上进,如何改变,看她的故事时一种无力感浸满了全身。

至于振保,是那世间的一枚凡尘,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俗子,人身上的所有欲望,所有应该的脾气和龌鹾他都有,因而他应是那叔本华口中的主角,他的人生是痛苦的,欲望无尽,痛苦也无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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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集合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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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1】

记得每次从书架上抽出张爱玲的书,首先并不急于去欣赏她的佳作,而是总会盯着书的封面看上半天。喜欢看她的独标孤傲,喜欢去感受她的辛酸悲苦。她说: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难道这就是爱玲的切身体会?我希望是她的想象力足够丰富,并不想让她的感情世界因此残缺。

她,文采飞扬,妙语连珠,让人叹为观止。只是这么细腻的笔调,让我怎么相信她没有经历过这些个?

书中的振保,不可否认他是个好人,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一开始,他也是一张空白的宣纸,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待他落笔,便是一幅精彩绝伦的人生美图。

可惜的很,他是一个优秀的画家,可是浓墨染满宣纸,恐怕是再也画不成了。巴黎,是他人生中的一个污点的,任凭他如何清洗,始终还是肮脏的,哪怕他用世上最好的清洁剂,也是洗刷不去了吧。

嫖,不怕嫖的下流,随便,肮脏暗败。

虽说他和妓女过后,心有所悔,因而下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他要成为自己的主人。可是错已铸就,虽改,仍有余迹。

曾记得爱玲对胡兰成说过,只要世上存在的事物,没有一样是她用语言描绘不出的,看过他的文章之后,才知她不是夸大其词。

写到玫瑰的时候,只通过一句没有头发护着脖子,没有袖子护着手臂,她是个没有遮拦的人。如此的生动细腻,如此的相得益彰,怎么不让人为之倾服呢?

而且爱玲用词严谨且特别玫瑰的身上从衣服里蹦出来,蹦到他身上淫而不荡,赋予人无限遐想,又岂能用平常之言语与其媲美?

他和玫瑰之间的感情是相对圣洁的,他确实做了属于自己的主人。然而接下来,他来到王士洪的家里以后,与娇蕊的初次会面,书中写到娇蕊在洗头发,刚巧肥皂沫子溅到振保手背上,而他却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此句为下文埋下了伏笔,可见笔法之高超娴熟。

通过振保与娇蕊的对话,可以充分生动的体现出语言的幽默风趣。当娇蕊问及振保说喝什么时,振保说随便,结果娇蕊却记得振保喜欢吃清茶,振保在称赞她记性好时,娇蕊接下来说了一句不,你不知道,平常我的记性最坏可见只有有心才会记得下来。我是个粗人,喜欢吃粗东西,足见她稚气的娇媚。

见过艾许太太之后,由于娇蕊不经意间的一瞟和那轻轻的一句话,触动了那原本善良、纯洁的心灵,她的话使他泪下,虽然也只是身外物。有句话写的还是非常耐心寻味的只把手摸到它去熟了的地方。

在振保得知娇蕊写航空信告诉士洪要离婚时,振保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娇蕊。在母亲的催促下,娶了一名大学生烟鹂。遗憾的是振保对他的身体并不感兴趣,因而渐渐的疏远开了。他开始宿娼,在心中留下神圣而感伤的一角,放着两个爱人玫瑰和娇蕊。

烟鹂在备受冷落的情况下,和一名裁缝有染,振保知道以后,更是变本加厉的去折磨烟鹂。

结尾说,第二天起床,振保改过自新,又变了个好人。他是好人,可是却不会去干好事。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2】

振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粒子,红的却是心口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他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是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情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自己心问心,口问口,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佟振保是中国男性(书生气较重的男性)的典型代表,家境不是特别的好,是靠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出的天下,因此对他现有的财富、地位等,他异常的珍惜,遇到任何有损他名誉的事情他会本能地想到保护自己。甚至可以说是“理智”的分析利弊,在面对红玫瑰王娇蕊时,他明知朋友妻不可欺,却还是明知故犯,当王娇蕊向丈夫摊排时,他却不敢接受王娇蕊的爱,他自私、虚荣、懦弱,面对这种男人,女人得到的下场只有如王娇蕊那样的痛苦和饱经伤害。对于他的妻---夏烟鹂,他有的只是责任而没有爱,他早已厌倦了她,他不过是他拿以躲避王娇蕊的挡箭牌,烟鹏的婚姻生活是可悲的,与她交流的只有收音机,无线广播,她没有经济来源,她也爱着振保,因此她虽饱受冷落,但还是不停地为振保说好话,在她看来,振保还是个负责的,善良的丈夫,她不会与人交往,一直活得唯唯诺诺,小心翼翼,当然,她也同样作过出格的事情,振保可以允许自己去宿娼,却不愿意自己的妻子与人通*,这种男尊女卑,大男子主义的思想和观念,在现在的男人身上也依然存在着,振保由此变得暴躁易怒,但他却是一个有学识,有文化,在理智和情感上懂得拿捏,始终是以理智占上风的人,他又重新做人,对家庭、妻儿负起了责任。

这部小说以极其细腻的手法,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不同人的内心世界,其主旨与表现的思想,我想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3】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的一颗朱砂痣”。还清楚的记得,从前不知道张爱玲,不知道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故事,只单单这句话就一发不可收拾的想要了解这个特立独行的女人,想看看到底是怎样的女子能这么一针见血,辛辣又让人怜惜。

渐渐地看过三毛,看过萧红,也读过林徽因,可就是好喜欢好喜欢这个不强求别人喜欢的女人,张爱玲。不记得是不是初中最开始接触她,总之就是毫无缘由的爱了这么久。于我看过的篇目而言,三毛太过洒脱恣意,似乎所有的生活所有的文字里装满的都是她自己,自己的爱情,自己的经历,自己倔强不一样的生命。萧红尝过太多凄苦,苦到最后似乎忘了最初的骄傲。林徽因太过完满,完满的隔着一层圆滑的纱总觉得太不真切。唯有她,那张睥睨一切的照片我竟然觉得有点小姑娘的倔强,爱即是爱了,伤也被伤了,可我还是我自己,为一个人低到尘埃里也是我愿意,但倘若不是那个人,也许清冷的笔尖倒真如玫瑰的刺。一直觉得张爱玲是看得透的,所以才觉得她生命里的每一次选择都那么那么不一样。

回到文章里,除了最著名的信条红玫瑰与白玫瑰,她的很多文字都太过精辟。殷宝滟送花楼会里张爱玲讲到的男孩子没有的妇科病症简直不能再赞同,所以世上有这么多阴差阳错,这么多相互折磨,这么多错过。那句话真好,一个女子的脸红胜过一大段对白,没有勇气到头来碰到的所有人都变成了不如意。

一向不喜欢在书上涂涂画画的我也忍不住划了两条线,怕忘了最初的惊艳。总之,你的一生过的并不好,可,你很好。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4】

书里两个故事,红白玫瑰和倾城之恋,一样可怜的女人,却有不一样的归宿。

红白玫瑰:圣洁的妻和热烈的情妇都是男人生活中的调味剂,男人的事业、名声远远大于女人的生活和命运,男人一边想要拥抱新事物、释放自己的爱,一边又挣脱不出传统的束缚,女人可以是男人自尊的牺牲品,对于圣洁的妻,男人爱了才有天堂,男人不爱即使不愁吃穿有名有份,终究还是如同生活在炼狱,孤独寂寞!男人苦苦为了家,就可以抵得过女人一生的孤寂,此时男人在外花天酒地也是理所应当,女人不甘寂寞偷了情就是下贱无耻。对于热烈的情妇,男人可以享受爱情的滋润和无需负责的自由,破鞋的名头由女人来当,男人依旧是别人的好同事、社会的好青年。对于女人,在那个年代,永远是传统的受害者,红玫瑰的大胆和热情不能被传统所接纳,是被传统唾弃的,白玫瑰的圣洁和自持不能被丈夫所宠爱,是被爱情抛弃的!那时候的男男女女,从来都不是公平的。

倾城之恋:旧社会,离了婚死了丈夫的女人就是一个累赘,即无用还得贴钱养活,婆家不要娘家嫌。有点身份的,不甘于放下身段去做那下贱的粗使去养活自己,自降一等,就彻底绝了上层社会的路子。这身份,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男人便是这类女人的救命稻草,或者说,男人基本上是所有女人的救命稻草!和平时期,女人以经济实力挑选自己的主人,男人以家族地位和品貌挑选自己房子的主人,对于上层社会的男女,爱情是奢侈的,有一点灵魂上的契合便足够两个人一起生活了,即使有了爱情,也会屈居于利益之下。或许真的是患难见真情,战争,改变了多少人的命运,利益在战争面前也突然显得微不足道,爱情在这时占了上风。但是,富贵的才配谈将来谈爱情,穷苦的只配谈论下一餐如何果腹……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5】

有幸在国话剧院看了场话剧,田沁鑫改编张爱玲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实际上自我并不爱看女性主义小说,对于很多人追捧的张爱玲更是无可无不可。或许细腻,也许深刻,但这种缺乏社会背景的感情怎样看起来都比较苍白。

好多年前,看过95版关锦鹏导演,赵文瑄、陈冲和叶玉卿出演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当时看完电影又找小说读了一遍。电影比较忠实于原着,但是陈冲似乎对王娇蕊解读的比较深刻,那种随电梯升降的无奈情绪,打动了很多观众。陈冲也凭此获得了当年的金马奖最佳女主角。

当时自我对电影中原文引用的台词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印象极为深刻。选取总是很难的吧。

几十年过去,此刻不是男权社会了,男人越来越娘,而女人比男人更男人。春晚看李玉刚,春哥早已是爷们的代名词。同为女性的田沁鑫在话剧中转换了主角性别,在现代都市生活中,进行选取的是女性的佟振保,而被选取的是两个男性,刚下岗的孟烟郦和被包养的王杰瑞。

抛开时尚外衣和网络语言,这个剧只是将选取权从男人手中放到了女性手上。应对的问题仍旧是你是我的幸福吗?

张爱玲小说中,佟振保在王娇蕊的表白后落荒而逃,漏出男人的怯懦本质和偷吃不负职责的无耻嘴脸。而后,在老婆和小裁缝____,他大发脾气后,最终又向现实低头,不管是什么玫瑰,拿着不扎手总还是安全的。无论怎样,他还要去顾及面子和生存,要应对小说中时刻提醒他要好好做事的母亲。

进行制约。丁克家庭,合约同居,同性婚姻等等,爱和家庭的定义正被迅速改写着。同时红白玫瑰往往不是延续,而是并存关系。男性和女性都有选取的权利和自由。据统计,20__年北京市离婚率到达39%,而同期北京的幸福指数高达73%。即使思考到离婚涉及人群与总人口之间的比例关系,从这一统计数据看,似乎幸福来的并不和婚姻有必然关系。

演出时,演员试图将观众拉入,现场征求大家看法,让观众回答如何选取。也是因为这样,让我和同去的朋友感觉不太舒服,有点堵得慌,当时也没想明白为什么不舒服。回来仔细一想,这哪里是选取,明明就是一个代入感很强的陷阱吗。选取具有加乘效应,最开始也许简单,但走下去以后会有很多路口,回头再走,也许还是同样的结果。应对选取时,想清楚自我要的是什么,就一切明了了。

只是有多少局中人能想清楚自我要的是什么呢。

张爱玲说的对,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6】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照旧"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门。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 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假如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挑选做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7】

红玫瑰与白玫瑰是张爱玲的**。我读后神佑感觉。彼此若是相爱,什么困难都活过去。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请关注!!!

“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

寒假时偶然在书房中翻到的这本《红玫瑰与白玫瑰》,封面用酒红色与白色交叉配色,正中间纯白色的标题跃然于眼前,右下角是飘逸的张爱玲的签名。崭新却又落满灰尘,翻开扉页,一种异于其他书籍的香气扑面而来,清幽却不冗杂,简单又纯净。

据说张爱玲写这本书时才24岁。我想这是她自己对爱的诠释。

文中的振保租住了老同学的屋子,老同学有一位风情万种的太太,即为红玫瑰,在老同学外出经商的时候,他被红玫瑰“囚住”了。但当红玫瑰提出要告诉丈夫真相时,振保拒绝了,他也不愿意为此承担太多的责任。一番曲折,红玫瑰离了婚,却又收拾好纷乱的泪珠离开了他的生命。

在母亲的帮助下,振保嫁给了白玫瑰孟烟鹂。她之所以被称为白玫瑰,是因为她很瘦,很安静。她给人一种泛白的感觉,无法激起振保心中的波澜。

红玫瑰指的是美丽诱人的情人,白玫瑰指的是与他共度一生却没有爱过的妻子。我想即使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人也一定听过“男人的一生全都有过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振保与红玫瑰有染却不愿将他俩的关系告知红玫瑰的丈夫时,我才深刻地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一个男人在婚姻上的困惑,无论娶了哪一个,心里总还惦记着另外一个,在平淡的生活过后,娶了白玫瑰的男人会期待另一种刺激,娇媚的恋情。

就像文中的振保一样,一开始愿意用一生的代价,求得在白玫瑰这样冰凉的水流中的沉沦度过这如痴如醉的欢喜后,他不再满足于这样简单的爱情,愿意在中年的时候享受年轻时的活泼,青春,浪荡。红玫瑰风情万种,光**人,唤起他心中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无奈错过,不爱的妻子使得他在婚姻外生出旁枝,肮脏,污秽,婚姻内部生出芥蒂,更不愿再提起。他的例子摆在现实来看,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振保抛弃原配,带着外遇远走高飞,可偏偏他的悲哀就在于此,他是中国最合理想的现代人物,“有始有终”是他的代名词,没和红玫瑰在一起使他成为了爱情的祭品。

这样一个普通人,内心世界的无力挣扎,那些欢快欣喜的婚外恋情,冷若冰霜苍白透骨的婚姻,张爱玲在玫瑰之恋中隐喻出现代情感世界的纠纷与不清醒。

我想时间的男人应该是既爱又恨张爱玲的吧,爱她能把自己的困惑描写得如此透彻,恨她将自己卑微又贪婪的欲望展示在世人眼前,她将他们的心理表现得一览无遗,纯净又生动的色彩,不禁也让我生出思考,在男人心中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增长而提高标准,无论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有所缺憾,红玫瑰与白玫瑰都是爱情的陪葬品,她们输给时间,输给距离。

张爱玲以她的叙事风格,让我看到了普通人在平凡生活中的挣扎与悲伤,平凡而易逝的快乐,这具有很强的文学价值和现实意义,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描写现代爱情中的悲欢离合的书。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谢谢大家!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怎么写(二)

最近,我读了几篇张爱玲的**的文章,不禁有点感慨。

老实话,刚开是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有一种魅力,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却让我有刻骨铭心的感受。让我觉得,只有在她的写作中,文字才有了生命,它才走进你的心里。

最早听到她的一篇**,莫过于《红玫瑰与白玫瑰》,其中最经典的一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不然何谓经典 。 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俩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振保的一生中有两个女人。他说一朵是他的白玫瑰,另一朵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而我偏爱这红玫瑰。爱她的热烈,爱他的勇气,爱她的聪明。

全文中,最令我动容的的他和她心中的红玫瑰娇蕾一番爱恨纠葛分开后,而后多年后相遇。多年之后,娇蕾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的爱打扮爱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蕾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娇蕾对振保说,”娇蕾对振保说,“是从你开始,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

“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了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过去的事在她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他胖了,憔悴了,连她的艳丽也显得俗了;然而他到底学会了爱,那些岁月也就不枉过了,甚至可以抵消她的荒唐和伤痕。她是一朵开的娇艳的玫瑰,惹人怜爱而有富有智慧,而又勇敢,可以不顾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不去在乎旁人的眼光和看法,即便这段爱情故事并没有结出美丽的果实,但这段让她爱情也让她收获了许多,懂得了许多。

然而振保和他的妻始终没有学会,也许在有生之年也学不会,烟郦太懵懂,仍听留在旧世界里,“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也许我不能否定这是爱,但她并不是以振保湿一个有特点和个性的人来爱的,她的爱是义务性的,如果她嫁的是另外一个人,她还是会一样“爱他”。而振保也太算计了。她不会为了爱而保留他所有的东西。她宁愿呆在她稳定的世界里,做那里的绝对主人,即使她不得不放弃的世爱。

多年来,他一直在寻找他认为正确的东西。娇蕾热情追求时,以母亲的名义拒绝了他所谓的崇高理想,这是一种逃避行为。同时他也是自私的,这么多年来为了向上上前,为了得到旁人的赞许,对他而言,其他的一切不过是身外之物,就连自己的感动和眼泪也是身外物。

红玫瑰热烈而又坚强,为了自己心爱的事物努力绽放,勇敢表露并追求自己的爱情,也学会了如何去爱。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怎么写(三)

在张爱玲的第四本**集中有一篇**的名字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书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指男人生命中的女性。

书中说“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读后笑了,对这个比喻持否定态度,起码一部分男性不是这样的,不然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了。

故事讲述了出身寒微的振保靠母亲一人供他出国留学。我在国外遇到了美国女孩罗斯,他们回国后就分手了。回国后和弟弟租住在同学王士洪家中,期间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

王太太为他与丈夫提出离婚。然而他并没有想同她结婚。振保接受母亲的相亲安排娶孟烟鹂为妻。

婚后振保对孟烟鹂有许多不满。一开始,振保尽了丈夫的责任喜欢她。后来,她每隔三个星期就出去**一次,有时会想起玫瑰和王娇蕊。当振保怀疑自己被忽视的妻子与裁缝有染时,他开始公然**,甚至故意把这个女人引到门口刺激妻子。

他和她都不快乐。

故事中的振保有人性中好的一面。他爱母亲,爱弟弟、妹妹。为弟弟结婚,为弟弟买单;为妹妹找工作,为妹妹找未来的赡养。他是母亲的好儿子,弟弟妹妹的好兄长。

对母亲对弟弟妹妹的这些爱都是真实的。不过我认为振保在自己的情感世界中的爱是欠缺的。在作品中似乎看不到有他真正爱过的女子。

振保回家前和女友罗斯分手了。他不想带她回来做他的妻子。他喜欢罗斯活泼开朗的性格,虽然他知道她是一个好女孩,但他不能接受美国女孩开放的性格。他对她不是真正的爱。

振保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振保给自己的合理理由是王太太在这之前就是一个趁着丈夫不在家就与人乱来的女子。当他知道王太太为他和丈夫离婚时,他很震惊。他并不想娶她啊。

他没有真的爱她,遗憾她不知道这点。

明智的女子要记住一点,保持性的唯一不止是尊重他人,更多的是尊重自己。当你不尊重自己的时候,人们会在别人的眼里变得谦卑,特别是在那些认为这很重要的人眼里。

他也不爱妻子,没真正爱过的人生是可悲的。

**看完之后,我开始想象振保不想娶一个开放的美国女孩,也不发表评论。我想如果振保回家娶他理想中的妻子。多年后他们相处的会不会平淡呢,会不会平淡了便挑出妻子的诸多毛病呢?

还会不会用宿娼的方式来逃避矛盾呢?

其实他的妻子与人有染是他一手造成的,是他自己给自己加的屈辱。妻子是他自己相亲又相处,交往后他同意成亲的。结了婚就发现娶错了吗,不可理解。

人啊,有了自己的唯一的那个他“她”就用心呵护吧,别把自己的他“她”推给他人来关照啊。

但愿**里的悲剧在现实中少一些,让快乐幸福的人多一些。我知道现实中的好男人好女人还是很多的。记起一件有趣的事情,是一个网络里一个好男人的事情,有一段时间我在**里扮成19岁的女孩去下棋,下棋时**里突然闯进来一个男人,对我说:

“别玩了,孩子!快好好学习吧!好好学习,长大找一个好工作多好啊。

”说完那人就消失了。我听了下线了,只想听他一次,只为我知道这是一个好人。

昨天又买了张的第五本**集,长篇**《小团圆》是张的遗作。假期应该能读完的。张的文章文字美人物刻画得深刻,让人有一气想读完的感觉。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8】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70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在张爱玲的第四本小说集中有一篇小说的名字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书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指男人生命中的女性。

书中说“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读后笑了,对这个比喻持否定态度,起码一部分男性不是这样的,不然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了。

故事讲述了出身寒微的振保靠母亲一人供他出国留学。在国外认识了美国女生玫瑰,后因为回国他们分手。回国后和弟弟租住在同学王士洪家中,期间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王太太为他与丈夫提出离婚。然而他并没有想同她结婚。振保接受母亲的相亲安排娶孟烟鹂为妻。婚后振保对孟烟鹂有许多不满。振保开始是尽丈夫的责任来喜欢她,后来是每三个礼拜外出宿娼一次,时而回忆曾经的玫瑰和王娇蕊。当振保怀疑被他冷落的妻子与裁缝有染时,他开始公开宿娼,甚至故意把女子领到家门口来刺激他的妻子。他和她都不快乐。

故事中的振保有人性中好的一面。他爱母亲,爱弟弟、妹妹。为弟弟娶亲,给弟弟还债;为妹妹找工作,为妹妹找未来的依托。他是母亲的好儿子,弟弟妹妹的好兄长。

对母亲对弟弟妹妹的这些爱都是真实的。不过我认为振保在自己的情感世界中的爱是欠缺的。在作品中似乎看不到有他真正爱过的女子。

振保是回国前与女友玫瑰分手的,他不想把她带回来成为他的妻。他喜欢玫瑰的开朗与活泼接受不了美国女孩的开放性格,虽然他知道她是一个好女孩。他对她不是真正的爱。

振保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振保给自己的合理理由是王太太在这之前就是一个趁着丈夫不在家就与人乱来的女子。当他知道王太太为他而与丈夫离婚了时,愕然。他并不想娶她啊。他没有真的`爱她,遗憾她不知道这点。

明智的女子要记住一点,保持性的唯一不止是尊重他人,更多的是尊重自己。当自己不敬自己时,人在别人的眼中就会变得轻贱起来,特别是在那个自己认为很重要人的眼里。

他也不爱妻子,没真正爱过的人生是可悲的。

小说读完,我又展开想象,振保不想娶一个开放的美国女孩不去评论。我想假如振保回国后娶了一位他心目中的理想妻子。多年后他们相处的会不会平淡呢,会不会平淡了便挑出妻子的诸多毛病呢?还会不会用宿娼的方式来逃避矛盾呢?

其实他的妻子与人有染是他一手造成的,是他自己给自己加的屈辱。妻子是他自己相亲又相处,交往后他同意成亲的。结了婚就发现娶错了吗,不可理解。

人啊,有了自己的唯一的那个他“她”就用心呵护吧,别把自己的他“她”推给他人来关照啊。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9】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我记住了这句话。

前两天看完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但是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

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齐,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

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能够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我理想的生活,害了自我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我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我以前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取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

总期望爱的不一样,以前爱的,时光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

总是在自我浪荡后,来后悔。

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我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我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

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先的那个她了。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感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

我很佩服那个之后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此刻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但是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

我也很喜欢这句话。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

振保能够让我看出了他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白玫瑰与红玫瑰》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10】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心的方向--《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有种透但是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不近人情的冷漠与苍凉。

小说中男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她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的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齐,但振保却辜负了她。白玫瑰有着传统女性的懦弱,她自我觉得很爱振保,并且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结果却是成了牺牲品。

从文章中我们能够看出:其实不管是白玫瑰、红玫瑰和还是振保,他们当时的选取无疑都是合情合理的,但是结局总是带着深深的遗憾和悲凉。从女性的角度来看,无论是白玫瑰烟鹂还是红玫瑰娇蕊,尽管她们代表的是两个不一样的极端,等待她们的都是杯具。烟鹂是男性眼中理想的妻子形象:文静、温顺、内敛。自从结婚以后,她传统中这些完美的品质在受了西方礼貌熏染下的男性眼中,都变成了不足与乏味。振保对烟鹂传统的回报是在外面公开的玩女人,当着她的面砸东西。应对男性的放荡与无情,烟鹂最终也突破了传统所需要的淑女形象,做出了越轨行为,张爱玲把一个欲守传统而不得的女性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与烟鹂不一样,娇蕊是新礼貌熏染下的女性。她想成为自我的主人,对于爱有着执着的追求,为了和振保在一齐,她抛弃了一切,然而等待她的结果却是男人的无情,最终得不到所爱的人。我很佩服那个之后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此刻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女人在传统意识与现代意识冲突面前无能为力,男人同样也是如此。振保出生微寒,如果不自我争取自我,便一辈子死在一个愚昧无知的小圈子里。之后他出洋得了学位并赤手空拳地打了天下,因而有了体面的工作、传统的妻子、众多的亲戚朋友,表面热热闹闹地周旋于现代与传统之间,其实内心深处永远潜藏着深深的贫乏与无奈。之后他在娇蕊面前痛哭一场,完全暴露其内心的苍白。在处理与女人的关系上,振保也持续着现代与传统的中庸。对于娇蕊,尽管他十分留恋,但却不愿对抗传统。对伦理与传统的顾忌,不得不使他离开娇蕊,他选取了烟鹂,又无法忍受传统的死板,于是变得比以往更放荡。幸福总是和他们擦肩而过,因此留在他们深色的背影后面的只能是传统与现代之间永恒的苍凉风景!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感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是另一个人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11】

一鼓作气读完了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阅读的体验仿佛是在大脑里放映了一场唯美的爱情电影,笔触之下一个个鲜活生命扑面而来。

天真率性的玫瑰,美艳动人的娇蕊,人淡如菊的孟烟鹂。还有最合理想的中国近代人物振保,集“事业成功,为人周到,坐怀不乱”所有符合当时社会价值观对男人的一切标准。但这个男人外表绅士内心迂腐,他是把女人分了类别的,正经人和坏女人。这架驻在内心的天平终究让他毅然决然的放弃了爱情。

娇蕊虽然吸引他,第一次见面从娇蕊头发上飘下来的肥皂泡就像嘴一样的吸允他的手,娇蕊散在地上的头发被他捡起来放在袋里像传电的细钢丝让他浑身燥热,但他头上的紧箍咒念起经来却让他羞愧不已。最悲剧的爱情莫过于我爱你却无法名正言顺的跟你在一起,振保觉得与情妇相厮守的快乐是可耻的。当时社会认可的婚姻价值观却让他在人群中指定了烟鹂而不是娇蕊。他和烟鹂没有真正的爱情,亲密关系更谈不上。美丽娴静是她的优点但亦是缺点,恬静的过分了就是乏味。刚结婚不久,妻子身上仅有的一点吸引力也失去了。于是他冷落忽视太太,直到后来发现了太太与一个其貌不扬的裁缝有了私情,他愤怒消极,一发不可收拾。

人们总爱说性格决定命运。娇蕊的不幸仿佛是她不知检点,烟鹂的不幸仿佛是她不够独立,振保的不幸仿佛是他不够自我。但换种性格未必就会幸福。人是社会里的动物,有时我们不得不向他俯首称臣。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12】

本篇小说的作者是张爱玲,她是我喜欢的女作家之一。她的文字如同她本人一样细腻。《红玫瑰与白玫瑰》算是她的代表作之一,每次读来都有不同的体会。

最经典的莫过于文章的开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无论是激情如火的红玫瑰还是平淡如水的白玫瑰,都各自有她的魅力,不能说哪个更好。张爱玲笔锋犀利,也许人都这样,喜新厌旧。时间久了就会感觉自己手里的红玫瑰或白玫瑰不似从前,反而另外那一个却是美好的。正是应了那句话: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其实这就是人的贪念,总想着鱼和熊掌兼得。其实殊不知自己手里的才是好的,因为也是经过斟酌思忖所选择的,既然是自己的选择就要好好珍惜。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有个令人遗憾的结尾,总是以悲剧而收场,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感情不如意,也不想给文章的男女人物一个好的结尾吧。但是不管怎样,张爱玲的小说文笔细腻,情感丰富,有着淡淡的伤感,复杂的情绪,总的来说是值得一读的。

父与子读后感


新手如何写好有关作品的读后感呢?刚接触书籍时,仔细阅读书中的情节,我们会产生自己的想法。读后感是对阅读内容的个人理解和感受,我们精选出一篇非常有用的“如何写好读后感”来分享给大家。

父与子读后感 篇1

文章《地震中的父与子》记述了1994年美国洛杉矶发生地震后,一位年轻的父亲与他儿子的故事。父亲跑到儿子的学校,看到一片废墟的时候,他没有放弃,坚持要从废墟中救自我的孩子。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地震中的父与子读后感500字2021年6篇,供大家参考。

地震中的父与子读后感500字2021年范文(1)

爸爸是帆,妈妈是船,载着我驶向成功的彼岸,是爱的动力,是爱的决心,才能使 我到达成功的彼岸,成为现实的梦想!

自从读了《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课文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它深深的吸引着我,使我读完一遍又想读。每次读的时候,我就会幻想自己也在里面帮助他们。

读完这篇文章的我可以说是对这篇文章了如指掌了。当我读完一遍,我对这篇文章就有了一个新的发现,新的知识、新的理解。

全文讲述的是:1994年,美国洛杉矶发生大地震的时候,有一位父亲不管别人的劝阻,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坚持寻找自己的儿子阿曼达。经过38个小时不停的挖掘,他的儿子和其他13名同学终于获救。歌颂了伟大的父爱,赞扬了深厚的父子之情。

我的父亲也一样,他每天劳累的工作着,还担心我的学习,还想着帮我的未来铺上一条成功、幸福的路。他为我付出了这么多,不求回报,让我在美好的环境中快乐成长,这难道不是对我的爱吗?

在生活中,父母的爱,无处不在,这种爱藏在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话语、热情的鼓励、严格的要求……这种爱时我感到十分温暖,温馨。

这篇文章告诉了我:父母之爱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因为爱是无价的,爱是无私的,所以正是这种爱的力量支撑着我。父爱如船,母爱如帆,载这小小的我,到处遨游。在这艘船上,我懂了许多······

地震中的父与子读后感500字2021年范文(2)

前几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叫《地震中的父与子》。

内容是:有一次,美国洛杉矶发生大地震。一位父亲安顿好了妻子,奔向儿子的学校,那里已经变成了一堆废墟。这位父亲十分伤心,他突然想起了自己常对儿子说的一句话:“不论发生了什么,我总会跟你在一起。”

他坚定地挖起来,别人阻挡他,他也一直挖,他相信儿子还活着,但别人以为他伤心过度快要疯了。他挖呀挖,12小时,24小时,36小时,……当他挖到第38小时时,他突然听到了儿子的声音,同时,里面还有十几个孩子。最后,这对伟大的父与子,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这个事情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相互信任的重要和父爱的伟大!

如果,这对父与子不互相信任,后果会是多么悲惨。可能会饿死,渴死,闷死,被当作垃圾丢进垃圾场……,后果不堪设想!信任是多么伟大,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父母之间、亲人之间都是要互相信任的。

我在这件事情中感受最深的是:那位父亲坚定地挖了12小时,24小时,36小时,38小时,这使我惊叹不已,这需要多大的毅力啊!这到底是什么力量?啊!我知道了。这是父爱和信任的力量,那力量是多么伟大啊!

每当我读这篇文章时,我都深深感动着。

地震中的父与子读后感500字2021年范文(3)

本文中的父亲很伟大,在看到儿子学校的废墟后,并没有失去希望,而是坚定的挖掘废墟,在人们的劝阻下,他也没有放弃,在人们认为他精神失常时,他只知道儿子在等着他救,挖到第三十八小时的时候,他终于找到了他的儿子,儿子也非常勇敢,在废墟下三十八小时,不但没有害怕,还带领着存货的十四名同学一起获救,没有一人受伤。

这对父与子的重逢,和他们的努力是分不开的,父亲的坚持,儿子的勇敢和领导力,都是成就这个奇迹的必要因素之一。

这位伟大的父亲,使我联想到我的父亲,一位对我无微不至关怀的中年男士。7岁那年,我因为贪玩,在雨地里穿着衬衫跑,结果一回来就发烧了,爸爸心急如焚,用冰块冰、用消炎药、打电话叫车去医院,都没人,没办法爸爸一边打伞,一边被我上院,打在雨伞上的雨水,全部落在爸爸的身上。到了医院,打了三天的吊针,回来后爸爸却病了,可他却不让我照顾他,我的爸爸像文中的父亲一样伟大啊!

这个文章中的儿子,他的独立性对我以后的生活学习起到了非常大的帮助了,他的领导力对我长大后的工作有很大帮助,这样在以后遇到巨大的困难的时候,我就可以领导大家化解困难。

地震中的父与子读后感500字2021年范文(4)

我们学了《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课文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是一个感人心扉的故事。讲述了1949年,美国洛杉矶大地震中,一位父亲不顾自我的生死,克服重重困难救出自我的儿子以其同伴的故事,谱写了一首父子情深的颂歌。

在生活中,父母的爱无处不在,我的父亲就是这样的,每一天劳累的工作着,为我们铺好未来的路,不求回报,让我们在好的环境下成长。读完文章后,我想到我和爸爸虽然没有遇到过类似文中所说的危险,可是爸爸对我的爱却是平凡而又伟大的,他对我的爱表此刻对我的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关心。

我原先钢笔字写得十分难看,爸爸发现我的字很差劲儿,心里十分着急。就跑到书店买了小学生字帖,让我天天练字,可是我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认真练。爸爸明白后,为了督促我,每一天坚持和我一齐练字,可这离不开爸爸的帮忙呀!你说,这难道不是爸爸对我的爱

爸爸是船,妈妈是帆,载着小小的我驶向彼岸,是爱的动力,是爱的决心,是爱的毅力,是爱的自信,才使我到达彼岸,爱是无私的,爱是伟大的,爱是高尚的,爱是崇高的!

地震中的父与子读后感500字2021年范文(5)

前几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叫《地震中的父与子》,读后,心里很感动。

课文资料是;有一次,美国洛杉矶发生大地震。一位父亲安顿好了妻子,奔和儿子的学校,那里已经变成一堆废墟。这位父亲十分悲痛,他突然想起了自我常对儿子说一句话“无论发生什么,我总会跟你在一齐。”他紧定地挖起来,别人阻挡他,他也一向挖,他相信儿子还活着,而别人以为他悲痛过度快要疯了。

他挖呀挖,12小时,24小时,36小时……当他到第35小时,他突然听到了儿子的声音,同时,里面还要十几个孩子。最终,这对伟大的父与子,紧紧地拥抱在一齐,真是激动人心的场面啊。

这件事情使我明白这样一个道理;互相信任的重要和父爱的伟大。

如果,这对父与子不互相信任那孩子就没有坚持下去的信心,父亲也缺少了营救的动力,后果或许是杯具,孩子们可能会饿死,渴死,闷死……后果不堪设想。

信任是多么重要,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父母之间、亲人之间都是那么需要互相信任。

我在这件事中,感触最深的是那位父亲紧定地挖了12小时、24小时、36小时、38小时,这使我惊憾不已,这需要多大的力量啊这就是父亲和信任的力量,那力量是多么伟大啊。

地震中的父与子读后感500字2021年范文(6)

人的一生中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有的时候会遇到患难、痛苦,或者会遇到一些突如其来的灾难,应对着一些意外的发生,我们该怎样办呢

《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课文给了我们很好的启发,里面的父亲在困难中永不言弃,不理解放任的劝告,而在被地震震塌的学校里,苦苦挖掘,因为他明白,他经常对孩子说:不论发生什么事,我总会和你在一齐!最终因为父亲的努力,最终把孩子从废墟中救了出来!啊,这是一个多么感人的故事啊,父亲这永不放弃,坚守信念的精神实在令人敬佩。

我的爸爸也不例外,上次在上海,由于我贪玩,我与爸爸妈妈医院里走丢了,我爸爸着急万分,最终把整座大楼都“扫”了一遍,最终才在大楼的电梯里遇见了泪流满面的我,我们父子俩紧紧的拥抱在一齐!

不管是地震中的父与子,还是别的地方的父与子,它们都有自我独特的爱。我听说过一对父与子,他们家境贫困,家里没有车也没有房,每一天睡在大街的角落,父亲为了让孩子上幼儿班,攒了三年,最终攒够了。有一位好心人听说他们很贫穷,便开始注视他们,他想等他的孩子回来再借他们一些钱。他就这样等着,最终,他看见父亲背着孩子微笑着的走了过来。

他刚刚要给钱,却看见疲惫的父亲拿起自我在工厂里拿来的两根钢管,他把钢管斜着放在石头上,把孩子抱上去让孩子顺着钢管像滑滑梯一样滑了下来,孩子笑着,他滑了一遍又一遍……那位好心人感动的哭了,泪水湿透了他的眼睛,他……啊,我读到那里,也禁不住热泪盈眶。是呀,这位虽然父亲很穷,可是这是他绞尽脑汁想出的一个好办法。这位仁慈的爸爸实在太好了,我被他的所作所为深深的打动着。

父爱比一切都可贵,父亲给予我们的精神力量是无穷的,无论是在灾难中,还是在平安稳妥的时候。此时此刻,我不禁高歌一曲:“世上还有爸爸好,没爸的孩子像根草,躲进......”

父与子读后感 篇2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

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

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

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

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

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

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七,马克西姆。

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

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

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

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

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

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

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

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

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

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

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听着这首歌,让我知道了童年是我们一生中珍贵的宝藏,每个人都有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而高尔基的童年却与我们与众不同,他的《童年》让我受益匪浅。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苦的人家里,他幼年丧父,又受到了外祖父的虐待,他吃尽了苦头,就这样度过了艰难的童年。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个“小公主”了。

整天,父母呵护我们,老师鼓励我们,有了困难同学帮助我们。

我们不愁吃、不愁穿,生活中蜜罐里,我们的童年是多么快乐啊!

虽然我们过着公主般的生活,但有的同学还是生在福中不知福。

我们仿佛是温室里的花朵,不能在外面独立生存,好比是一只要破蛹而出的蝴蝶,一只破壳而出的蝉,娇生惯养,不能经历一点磨难。

恐怕我们以后的身影就是那只瘸蝉。

所以,只有吃了别人吃不了的苦,才能享到别人享不到的福。

也就是说:想要幸福,首先要吃苦。

记得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七岁的孩子从小吃苦耐劳,而且经常用一句名言鼓励自己: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所以,我认为:一块石子,不经风沙的百般冲洗不会变成一颗晶莹的钻石;一棵小树苗,不经常年的风吹雨打也不会长成参天大树;人也一样,不经历磨砺,也不会成为一个大写的“人”字。

是的,当时生活的困苦,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

所以,我们要珍惜这拥有的一切,努力奋斗,好好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让我们的祖国更加强大。

同学们,还等什么?让我们去追求吧!做一个自强不息的中国人!

父与子读后感 篇3

一些幽默的书总能把你逗得哈哈大笑,父与子就是其中的一本,作家埃·奥·卜劳恩用轻快的笔调描写了一对有趣的父子。看完这本书,我也有很深的感触。

文中的父亲一直都陪伴着孩子,无论是一些幼稚的还是一些别的事,爸爸都会与孩子一起做。父与子之间没有任何无法解决的事情,爸爸干什么都会去体谅和理解自己的孩子,这使我觉得,这一对父与子,不像父与子,却更像一对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在餐桌上,一家都没有做所谓的“低头族”。而是十分融洽的在一起吃吃饭,聊聊天。就算孩子吃饭时在看书,父亲也不会去阻挡孩子的兴趣,让孩子去吃饭,自己却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在街上,每当孩子被人欺负时,父亲总会站出来,即使对方很厉害,但父亲仍然不怕,为了孩子,父亲宁愿自己受伤也不愿让自己的孩子受欺负,多么伟大的父爱啊!平时,当父亲带孩子出去玩时,父亲总是制造出一些很尴尬的事,把自己的孩子逗笑,也把我们这些读者弄得哈哈大笑,孩子见父亲失败了,也总会去帮助自己的父亲。当他们被困在岛上,他们也没有苦,无论是孩子还是父亲,都在想尽办法走出这个岛,最后,通过父与子的团结,也走出了小岛。父与子发现自己是富豪后,他们的生活却并没有改变,不会因为金钱的关系,父与子就变了,而是接着他们自己的快乐生活,他们总能从一些小事中找到无穷的乐趣,我觉得这种精神是大家都该好好学习的。

父亲尽管很忙,但他依然会抽空陪陪孩子,现在的家长们,你们也抽空多多陪陪孩子吧!

父与子读后感 篇4

今天,我在书上看到了一组漫画,漫画上的内容是:傍晚,工作了一天的爸爸,肚子早已经饿的咕咕叫了,还没等妈妈炒完菜,就早早地端坐在餐桌前,妈妈把最后一道菜端上了餐桌,热腾腾的饭菜直冒着香气儿。爸爸指着儿子的座位不解地问:“儿子在干啥?怎么还不来吃饭?”妈妈指了指书房。

爸爸等了好一会儿,已经不耐烦了,于是大踏步地走向书房,推开门,原来儿子正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书呢,只见他两脚在悠哉游哉地摇晃,双手托着腮帮,看样子是着了迷!

爸爸怕吓着儿子,就悄悄地走到儿子身边,轻轻地对儿子说:“乖儿子,吃饭了。”儿子猛一回头,发现是爸爸来叫自己吃饭。虽然心里在埋怨:“嗨,这么好的书,真扫兴。”嘴上却不好意思地说:“爸爸,您辛苦了,吃饭去。”一边说着,一边就往外走。爸爸觉得好奇怪:不爱看书的儿子什么时候喜欢上书了?这是一本怎样的书呀?忍不住俯下身子来瞥一眼,不看不知道,一看,就被书中的情节吸引了······

儿子已经坐在饭桌旁了,此时,还不见爸爸的身影,他和妈妈都觉得奇怪:爸爸在干啥?怎么还不来吃饭?饭厅一片宁静,只有饭菜的香味在飘来荡去······

3分钟,5分钟,10分钟过去了,儿子觉得很无聊,两条脚不停地摇来晃去。饭菜也已经不再冒热气。妈妈终于忍不住了,大声对儿子喊道:“去书房看看你爸爸在干啥?”

儿子连忙向书房跑去,在门口就看见爸爸在正趴在地上如痴如醉地看书呢,只看见他两脚在悠哉游哉不停的摇晃,双手还托着腮帮,看样子是着了迷!儿子不禁暗自好笑: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啊!于是,悄悄地走到爸爸身旁,准备吓唬一下爸爸·····

这漫画是不是很有趣呢?它可是选自世界著名的漫画集《父与子》,作者是德国的埃·奥·卜劳恩。如果你有兴趣,也可以找来读一读。

父与子读后感 篇5

《父与子》是一本由德国著名漫画家埃。奥。卜劳思创作的一本家喻户晓的经典漫画,他的里面包含了浓郁的父子之情。深厚的父爱和父亲真诚的保护,感动了我,也感动了几代人的心。

《父与子》收集了一对父子之间发生的上百个故事,观点和情感让我感到父子的世界多么美好,也让我进入这对父子的世界。

书中的父亲努力给孩子最快乐的童年,于是什么事都帮着儿子,帮他写作文,直到老师来找他,儿子的恶作剧,他也能忍则忍,这明明是包庇的爱,他面对儿子的无理取闹,装作镇定,可当儿子被人欺负时,爸爸便立马帮儿子出口气,这更能体现出这种无私的父爱,儿子有了这个父亲是他的幸福,当父亲忍无可忍时,父亲才逼自己的手去打儿子。这更是另外一种方式来表示父爱,爸爸让儿子明白,父亲管你再严厉也是对你好。儿子不对的时候,他想尽一切办法让儿子明白道理,可有的时候,儿子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时,爸爸便二话不说先打,打完再慢慢讲道理。儿子呢?他有时十分任性,有时又十分乖巧,可爱,乐于助人。他在爸爸训话时,用心听,听后说对不起,儿子心里明白爸爸是为他好,爸爸这么做,只是恨铁不成钢,儿子也知道爸爸对他的那份用心良苦。

书中的爸爸正如我妈妈,那书本中的儿子便如我。我的妈妈也是一个充满了母爱的人,她也三番两次的教育我,让我认真学习,可我有时就是不听,妈妈还是很耐心的对我说。又一次妈妈让我认真写好作文,我不听,妈妈只好慢慢的让我理解她的用心良苦,我就是不听,她最后千说万说,我才听,我真的对不起妈妈。

《父与子》这本书让我感到了父母的爱最伟大,当然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就算再狠,再骂。他们自己心里也过不去,所以我们就更不能气他们。父母对小孩子包庇的爱,我认为不对,真正的爱是让我们学会独立,爱,是让我们跌倒了自己站起来,爱,是让你们让我们自己照顾自己。这才是真正父母对我们的爱,而我们每个人的爱都是独一无二的。

父与子读后感 篇6


第1篇:《父与子》读书笔记

下面由范文网的作者为你提供《父与子》读书笔记的写法。

《父与子》这本书,可能有些人没看过,但是,它是一本世界连环画。

《父与子》是德国人埃.奥.卜劳恩画的,这本书表现了父亲与儿子之一间的一些搞笑故事。《父与子》里面有许多小故事,每个小故事都非常形象,生动。每个小故事都反映出生活中的常识和道理。

我和我爸爸就很像这对父子,有一次,我们到游乐场去玩,我很想玩秋千,但爸爸不想玩,想看西洋镜。然后我想出一个办法,就写了一张纸条,放到西洋镜上,爸爸看到了纸条,马上就带我去荡秋千啦。原来我写的是:荡秋千对身体有好处。《父与子》里也有一个故事跟这件是很相同,你说我们父子俩像不像《父与子》里的父子呀!

埃.奥.卜劳恩把《父与子》描绘的很生动。我建议大家都来看一下这本书。

第2篇:《父与子》读书笔记

希望你能喜欢这篇《父与子》读书笔记范文。

《父与子》描写了一个搞笑、可爱、机灵的小男孩和他的一个大肚子好爸爸,他们没有妈妈,所以父对子特别好。还有其他人,他们都是小角色。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吓人的胡子》,这篇可搞笑了!某一天,父正在看报纸,另一位先生过来了,问过父的意见(问父他可不可以坐在同一桌)就坐下了。先生突然注意到了父的胡子,看见父的胡子突然变长了很多,先生凑近看了看。第二次,父的胡子又变短了,先生害怕了!第三次,父的胡子又变长了,先生腿软了,他大喊了一声:“救命!”就逃了。原来,父的腿上坐着个子,子的头发贴着父的胡子才会这样的!

这本书幽默、经典……总之,笑得我肚子都痛了!我建议没看过这本书的人都去买《父与子》,哈哈,够你们笑一生的!

第3篇:《父与子》读书笔记

《父与子》读书笔记范文精选系列,如果你喜欢可以下载全文。

《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文章是美国作家马克·汉林的作品。

故事主要讲了:有一年,一场突如其来的大地震将美国洛杉矶变成一片废墟。在地震中,一位年轻的父亲奋不顾身的去救自己的儿子,就在他绝望时,他就回想起自己对儿子的承诺“无论发生什么,我总会和你在一起”在他悲痛的时候,这句承诺就会鼓励着他。终于,经过三十八小时的挖掘,救出了儿子和十四名同学。

当我读到:他挖了八小时,十二小时,二十四小时,三十六小时,没人再来阻挡他,他满脸灰尘,双眼布满血丝,衣服破烂不堪,到处都是血迹。这句话是,情不自禁地眼泪花花,因为这位父亲将生死置之度外,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去敬佩。

在地震面前,人类的生命像蚂蚁一样渺小!但是这位父亲却创造了奇迹!!

还记得又一次,我生病了,爸爸知道以后,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目的速度将我送到了医院。

《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课文,感动着我!也感动着你!

第4篇:《父与子》读书笔记

关于《父与子》读书笔记的写法与格式,请参考本文。

那是一个发生在1988年,美国洛杉矶发生大地震。

一位父亲来到他7岁儿子的学校,那个昔日充满欢笑的学校已变成一片废墟。那位父亲想挖出他的儿子。他一直挖着,没有人去帮他,十分凄凉。

读到这儿,我鼻子酸酸的,感到他真可怜。他一直挖着,白天、黑夜……他挖到36个小时时,满脸灰尘,双眼布满了血丝,手上到处都是血迹。可他一直坚忍不拔,继续挖。

这篇故事真深深的感动着我,我感到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有一棵伟大的心。当他们孩子受害时,他们体内会发身剧烈的反应。他们这时肾上腺素急增,肝里储存的.糖分流到血液里。反馈给受到极度刺激的大脑,脂肪被融到神经中去,为剧烈的生理现象提供能量,肺居然能比以前多呼出10倍的空气。这重能量是超出常人想像的,是普通人难以做到的。这让我感到父爱的力量是无穷的。

这篇文章深深地打动了我,我感到父爱也不逊与爱,他们结合在一起,保护着我们。

第5篇:《父与子》读书笔记

关于《父与子》读书笔记的写法,可以参考本页面的所有内容。

今天,我们学了《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文章,主要讲了1994年在美国的洛杉矶发生的大地震中,一位年轻的父亲不顾自己的安危,救出自己的儿子和儿子的同伴的动人故事,表达了父爱的无私和伟大。

每当我读到这句话时,”不!爸爸,先让我的同学出去吧!我知道你会跟我在一起,我不怕。“我就会想到我们伟大的周思来总理,他们都有着把危险留给自己,把安全留给别人的这种精神。我们身边也有很多这样的人。我要学习他们这种在危险时,先让别人得救,自己再得救。还有这句话”救火队长挡住他,太危险了,随时可能发生大爆炸。“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当时的情况很危险,但这位父亲不顾自己的安危,去救自己的儿子,体现出父爱的伟大。

父爱是无私的,很珍贵,一但失去就不会回来,我们要珍惜父爱。

第6篇:《父与子》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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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父爱母爱是无限的父亲和儿子说过一句很让人感动的话“不论发生了什么,我总会跟你在一起”。

文章中有几处非常感人的地方:这位父亲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儿子在等着我!”他挖了8小时、12小时、24小时、36小时,没人在来阻止他。他满脸灰尘,双眼布满血丝,衣服破烂不堪,到处都是血迹。挖到第63小时,他突然听见瓦砾堆底下传出孩子们的声音:“爸爸是你吗?”是儿子的声音!父亲大喊:“阿曼达!我的儿子的声音!”“爸爸,真的是你吗?”……

这几段话,每当我读到的时候,我都会流下眼泪,因为这段话里藏着无比巨大的父爱。

我们应该向作者的“父亲”学习坚持不懈,同甘共苦的精神。

第7篇:《父与子》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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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特别是在父与子相见时,他们的伟大,儿子伟大在能信任父亲和能安慰同学;父亲伟大在能为了儿子不惜一切,舍命相救。

在文中结尾前5。6段的地方有写父子的对话,“不!爸爸。先让别的同学出去吧!我知道你会跟我在一起,我不怕。不论发生什么,我知道你总会跟我在一起。”儿子说过这句话说明了儿子深深的记着父亲说过的话:“不论发生什么,我总会跟你在一起!”可见,父亲和儿子的情感和信任不是一天两天的,这真是一个伟大的父与子啊。

在文中有一句:“我告诉同学们不要害怕,说只要我爸爸活着就一定来救我,也能够救大家。因为你说过‘不论发生什么,你总会和我在一起!’”这样的句子,说明了儿子7岁就养成了能安慰别人,能鼓舞士气的好习惯,这也离不开父亲的一句话——不论发生什么,我总会跟你在一起!这让儿子有信心继续等待。安慰同学。

第8篇:《父与子》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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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是《地震中的父与子》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位年轻的父亲在废墟中寻找自己儿子,在38小时后,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儿子以及他儿子的13个同学。又过了50分钟,终于把他们救出来了,这件事是发生在美国洛杉矶的大地震中的真实的事情。这是让人感动肺腑的故事。

从这篇课文中我明白了:父母的爱是无私的,亲情是黑夜里的温暖的阳光,刺破夜幕;亲情是黑夜里的温暖的阳光,驱走严寒。

“他满脸灰尘,双眼布满血丝,衣服破烂不堪,到处都是血迹。”从这句中,我读之后,眼眶中情不自禁的落下了几滴眼泪,这是多么让人感动呀!

在随时都会发生地震的废墟中,阿曼达让同学先出去,自己在最后,这是了不起儿子,在父亲的诺言中,他们成为了一对了不起的父与子。

这篇课文让我感受匪浅。也让我明白了:“父母是多么的辛苦,亲情是黑夜里明亮的阳光,刺破夜幕,亲情是黑夜里温暖的阳光,驱走严寒。

第9篇:《父与子》读书笔记

每一年,父与子都要到海边投放许愿瓶,希望他们的愿望能实现。今年,父与子和以前一样,虔诚地早早来到海边,他们拿出笔和纸,趴在沙滩上,开始写他们的愿望。突然,儿子说:“我们每年都写许愿瓶,我想见到许愿瓶的发明人。”父亲一听,拍着光脑袋,说:“是呀,我们就写这个愿望。”

他们认认真真写下愿望:我们想和许愿瓶的发明人尽快见面!落款父与子父亲小心翼翼卷好纸条,塞上瓶塞,做了一个标准的投掷实心球的动作,许愿瓶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只听“咚”的一声,恰好砸在一个晨泳的男子的头上,这男子一下没反应过来,一看水里的瓶子,再看沙滩上的父子俩,知道怎么回事了。

他拿起瓶子,气势汹汹,向父子俩奔去。父与子一看一位膘肥体壮,手拿瓶子男子朝他们跑来,本能拉起手就跑。“聪明”的父亲心里盘算道:手拿瓶子,莫非是发明人!迅速满足的愿望!牛,牛,牛!

第10篇:《父与子》读书笔记

《父与子》读书笔记的写法

现实生活中,我的爸爸工作特别忙,经常是加班到深夜才回家,第二天一早就又匆匆吃过饭去上班了。不过,他对我却非常的疼爱,只要有时间,他就陪我一起读书、做游戏、做运动。还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一起玩脑筋急转弯,我说:“有一个猎人去打大猩猩,一共带了3支箭,第一支箭射出后被大猩猩左手抓住了,第二支箭射出后被大猩猩用右手抓住了,第三支箭射出后被大猩猩用牙咬住了,正当猎人沮丧的时候,大猩猩却死了,这是为什么?”爸爸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来,只好向我求饶。我高兴地说:“你忘了吗?大猩猩高兴的时候喜欢手舞足蹈,结果他用自己手里抓的箭把自己给插死了!”

爸爸恍然大悟的样子,不过他又说:“你能表演一下大猩猩的动作吗?”我赶忙装成一只大猩猩,作捶胸顿足的样子,爸爸这时哈哈大笑,我才明白过来:原来,爸爸也在“涮”我呀!

第11篇:《父与子》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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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中有讲父亲用了38小时,不惜一切在废墟上用肉体的双手挖掘坚硬的钢铁,他满脸灰尘,双眼布满血丝,浑身上下破烂不堪,到处是血迹,这样的狼狈,这样的执着,还突破了肉体折磨和精神折磨,这都靠一句话——不论发生什么,我总会跟你在一起!

在现在的地震后,父母都会去拼命的找孩子,在汶川的地震中,有多少的父母和学生。孩子丧生黄泉,这是个悲痛的惨剧,但是在汶川的地震中,没有一个人像洛杉矶那位父亲那样去用手来挖掘废墟寻找孩子。洛杉矶的地震是6.6级,而汶川的地震之前是7.8级后来被改为8.0级,6.6和8.0之间是多么的遥远,而在一个中国和一个美国之间父子或母子的感情是多大的差别,一个是不惜一切舍命相救,一个是大哭一场、双手一摊、无助等待,这就是国际的差别,也证明中国人的感情远远的和美国的感情差的远。

第12篇:《父与子》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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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地震中的父与子》之后,我泪落如珠,常常回想这对了不起的父与子的感人故事。

这篇课文讲述了1994年,美国洛杉矶发生了大地震,一位伟大的父亲,抱着坚定的信念,不顾一切,不顾劝阻,历尽千辛万苦,经过38小时的挖掘,终于在废墟中救出了自己的儿子和14位同伴的故事。

这是一位有顽强毅力的父亲,38个小时,父亲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不停地挖,即使满脸灰尘,双眼布满血丝,衣服破烂不堪,到处都是血迹,他也没有放弃,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我要找到我的儿子。

我不禁想到2008年,祖国大地上的四川发生了大地震,一位父亲为了保护他的小女儿,在地震发生时,用身体保护了他的小女儿,最后,小女儿被救出,而他的父亲却永远地离开了她。多么伟大的父亲,多么伟大的父爱!

父与子读后感 篇7

[父与子读后感]《父与子》,每当看到书架上的这本书时,我总会有一种亲切感油然而生,父与子读后感。

《父与子》整本书都是通过漫画的方式,讲述了一位父亲和儿子之间发生的趣事。故事中秃顶、长胡子的父亲善良、善良、幽默、宽容;长着刺猬毛的儿子顽皮、聪明、可爱。每次我看这本书的时候,总会被书中所描绘的故事逗得哈哈大笑,忍俊不禁,把烦恼抛到九霄云外。

《父与子》中所表现出来的父亲与儿子之间是多么的亲近啊!尽管他们总是会因为一点小误会而闹出笑话,可是父亲和儿子都非常宽容,总是原谅对方,甚至安慰对方。记得书中有这样一个小故事:

一天,父子俩正在踢足球,儿子不小心把球踢进了下水道。于是父亲下去捡球。父亲上来时,儿子竟把他的光头错当成球,踢了一脚。

父亲疼得大叫一声,儿子被吓坏了,哭着问爸爸疼不疼,爸爸却无限爱意地原谅了儿子。每当我读到这样一个故事,我总会被父子之间无所不在的爱所感动,总会有一股暖流流进我的心里。

我非常羡慕《父与子》中的儿子,因为他有一个关爱孩子、心胸宽广的父亲。每当儿子犯错时,父亲除了偶尔会批评他以外,总是会原谅儿子,让人感觉到父爱的宽容;每当儿子非常难过时,父亲总是会安慰儿子,想办法逗儿子开心,让人知道父亲对儿子深切的关怀;每当儿子与父亲在一起玩耍时,作者总是用细腻的画笔,充分地描绘出他们之间的那种和睦、友好与平等;子遇到危险时,父亲总会及时出现,保护儿子,读后感《父与子读后感》。他让人们明白,父爱不一定是给孩子买东西,保护孩子,更是一种爱。

父爱是伟大的,儿子也同样地爱着父亲。在父亲的生日上,在复活节的日子里,在圣诞节的时候,在新年平安夜的晚上,儿子总会送上一份份温馨的礼物,让父亲开心,让父亲感受到儿子那浓浓的爱意。

《父与子》中表现的这种父子之间的亲情,使我久久地陷入了沉思。《父与子》,它展示给我的,不光是亲人之间的情意,更重要的是透过亲情,无处不在的爱心!爱心是多么重要啊!

它使家庭充满温暖,使每个家庭成员都过上健康快乐的生活。它告诉我们要宽容、舒适、平等地对待他人!

我想,事实上,在社会的大家庭里,如果每个成员都能多一点爱,世界可能会变得更好。想想“小悦悦事件”中那冷漠的十八位路人,如果他们能多一点爱心,小悦悦也就不会离我们而去;想想“泼油漆事件”里的小蔡,如果他能多一点爱心,也就不会让受害人经历那么多痛苦;还有电视上、报纸上常常报导的一个个“杀人**”,如果他们能多一点爱心,就不会让那么多的受害者的亲人饱受那么多痛苦的折磨……

读完《父与子》,我不仅仅只是收获了快乐……

公主与玫瑰花作文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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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与玫瑰花作文(篇1)

从前,有一位来自甜心王国的公主叫玫瑰。

一天,玫瑰公主路过一个鲜花村,看到村子里有许许多多美丽的花儿,于是吩咐侍女去采摘一些鲜花,打算纺织成花环装扮在头上。

不巧,鲜花王国的王子正好路过这里,把侍女狠狠地教训了一顿。

是公主让我采的。侍女委屈地对王子说。王子朝侍女所指的方向一望,原来是一位漂亮的公主。

王子笑咪咪地走到公主跟前,问道:你为什么要采花呢?

你不知道,来这儿只能赏花不能采花,一旦采了这儿的花,我们的王国就会大难临头!

啊,这么严重呀!

的确是这样的!王子身后传来一个温柔的声音。那是鲜花王国的王后。

对不起,有什么可以弥补我的过错呢?玫瑰公主真诚地对王后说。

你只要每年种花,我们的王国就会消除灾难,成为爱的王国!

谢谢你,王后,我会照办的!

从此,玫瑰公主遵照承诺每年都要栽种许多同样品种但颜色各异的花儿,十里八乡都能闻见花的香味。她培育鲜花、播种绿色的举动,不仅让甜心王国成了绿的海洋、花的世界,而且以花为媒,让自己找到了幸福的爱情。

人们为了纪念这位知错就改、诚实守信的玫瑰公主,就把她栽种的花命名为玫瑰花。再后来,玫瑰花便成了代表爱情的花儿。人们之间为了表达爱情,都要向对方送上鲜艳的玫瑰花。

公主与玫瑰花作文(篇2)

从前有一个国家的名字叫玫瑰花王国。那里的玫瑰花非常鲜艳,颜色非常红,里面还有一座城堡,城堡里面住着一位美丽的玫瑰花公主。玫瑰花公主喜欢穿红红的裙子,戴红红的手套,房间里也布置的是红色的,她喜欢所有的东西都是红色的,她认为世界上最美丽的颜色就是红色。

这一天是玫瑰花公主的生日,她把所有人都叫来给她过生日。玫瑰花公主准备的蛋糕是红色的,房间里的装饰品也是红色的,而且玫瑰花公主还要求别人必须穿红色的衣服,如果来宾不是穿的红色衣服,就会受到惩罚。

宴会开始了,一个全身穿着黑色衣服的巫婆发出了嘶哑的声音,邪恶地说:黑色才是世界上最好看的颜色。说完她就说了一个咒语,把全部人的衣服颜色都变成了黑色,甚至人们的牙齿都变成了黑色的。这时玫瑰花公主想到了她的玫瑰花浴池,她大喊道:大家都快来到我的玫瑰浴池泡一泡,这样你们的颜色就能都变过来了。听了玫瑰花公主的话,大家都纷纷进入玫瑰浴池泡了起来,这时,他们发现他们身上的黑色真的在慢慢掉落,可是过了一会儿,他们的衣服却变成了紫的、粉的、白的、红的、黄的和蓝的各种各样的颜色。大家心里都在想:哎呀,这可怎么办呀?要是被玫瑰花公主发现我们的衣服不是红色的,我们就会受到惩罚的,这可怎么办?可是玫瑰花公主的反应却和他们心中想的不一样,她惊讶地说: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多好看的颜色呀!接着她就让她的大姐姐穿上了紫色的裙子,让她的二姐姐穿上了粉色的裙子,让她的三姐姐穿上了绿色的裙子,四姐姐穿上了黄色的裙子,给自己也穿上了自己蓝色的裙子。

国王见了说:宝贝女儿们,你们好有创意呀!以后我要多给你们买各种各样的裙子。

从此玫瑰花王国里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玫瑰花。

老师评语:小作者想象力丰富,而且通过一个有趣的童话故事,让我们看到了玫瑰花不同颜色的故事,让人读来趣味无穷。特别是结尾玫瑰花公主接受了不同的颜色,让读者感受到玫瑰花公主的包容之心,更让人喜欢上了这位玫瑰花公主。

公主与玫瑰花作文(篇3)

星期天,公主和艾丽儿在花园里玩耍。

公主在花园里玩耍时看见一支彩色的玫瑰花,她摸了一下玫瑰花,突然艾丽儿对公主说:你快点拿着这根魔杖和这颗宝珠快跑吧,公主说:为什么?艾丽儿说:因为有人想夺走它,不能让他得到,他要是得到了,我们的世界就会消失掉。

猛然间,她们能听到咔、咔、咔的声音。艾丽儿说:快跑!是那只怪兽!她们跑到一座豪华而美丽的城堡跟前,一位英俊帅气的`王子出来了,对她们说:你们在这干什么?很危险,赶快进来,进来之后,艾丽儿和公主都目瞪口呆地站在这里……

过了一天,公主和艾丽儿继续前行,她们走到了一个非常炎热的世界,公主说:“这里真热呀,艾丽儿说,没错,因为这里是火热世界,不过下一个世界就是我们的水之世界了。

终于到了水之世界,艾丽儿把魔杖和宝珠放在台子上。公主说:“谢谢你,陪我走过所有难关,我会想念你的,把这支玫瑰花送你,就算是我们的留念,希望我们以后能在见面。要是能够见到你,我会很高兴的。”

公主与玫瑰花作文(篇4)

有一天,王后正在河边散步,一条小鱼把头浮出水面对她说:“你的愿望就会实现了,不久你就会生下一个女儿的。”

过了一段时间,那条小鱼所预言的情况真的实现了,王后真的生下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儿。

国王高兴得时时刻刻爱不释手,决定举行一个大型宴会。他不仅邀请了他的亲戚、朋友和外宾,而且邀来了几乎所有的女巫师,让她们为他的女儿送来善良美好的祝愿。他的王国里一共有十三个女巫师,而他只有十二个金盘子来招待她们进餐,所以他只邀请了十二个女巫师,留下一个没有邀请。

盛大的宴会结束后,各位来宾都给这个小公主送上了最好的礼物。女巫师们一个送给她美德,另一个送给她美貌,还有一个送给她富有,她们把世人所希望的,世上所有的优点和期盼都送给了她。

当第十一个女巫师刚刚为她祝福之后,第十三个女巫师,也就是那个没有被邀请的女巫师走了进来,她对没有被邀请感到非常愤怒,她要对此进行报复,要献上她恶毒的咒语。所以她进来后就大声叫道:“国王的女儿在十五岁时会被一个纺锤弄伤,最后去。”所有在场的人都大惊失色。

可是第十二个女巫师还没有献上她的礼物,便走上前来说:“这个凶险的咒语的确会应验,但公主能够化险为夷。她不会去,而只是昏睡过去,而且一睡就是一百年。”

国王为了不使他的女儿遭到那种不幸,命令将王国里的所有纺锤都收上来,又把它们全部销毁。随着时间的流逝,女巫师们的所有祝福都在公主身上应验了:她聪明美丽,性格温柔,举止优雅,真是人见人爱。

但恰恰在她十五岁的那一天,国王和王后都不在家,公主单独一个人被留在王宫里。她在宫里到处穿来穿去,大小房间都看完了,最后,她来到了一个古老的宫楼。宫楼里面有一座很狭窄的楼梯,楼梯尽头有一扇门,门上插着一把金钥匙。当她转动金钥匙时,门一下子就弹开了,一个老太婆坐在里面在忙着纺纱。

公主见了说道: “喂!老妈妈,您好!您这是在干什么呀?”

“纺纱,”老太婆回答说,接着又点了点头。

“这小东西转起来真有意思!”说着,公主上前也想拿起纺锤纺纱,但她刚一碰到它,立即就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觉,以前的咒语真的应验了。

然而,她并没有,只是倒在那里沉沉地睡去了。国王和王后正在这时回来了,他们刚走进大厅也跟着睡着了;马厩里的马,院子里的狗,屋顶上的鸽子,墙上的苍蝇,也都跟着睡着了;甚至连火炉里的火也停止燃烧入睡了;烧烤的肉不炸响了;厨师此刻正抓住一个做错了事的童工的头发,要给他一耳光,让他滚出去,他们两个也定在那儿睡过去了。所有的一切都不动了,全都沉沉地睡去。

不久,王宫的四周长出了一道蒺藜组成的大篱笆,年复一年,它们越长越高,越长越茂密,最后竟将整座宫殿遮得严严实实,甚至连屋顶和烟囱也看不见了。

于是,关于这个王国流传开了这样一个传说,一个漂亮的正在睡觉的玫瑰公主的传说,人们所说的`玫瑰公主其实就是国王的女儿。从那以后,有不少王子来探险,他们披荆斩棘想穿过树篱到王宫里去,但都没有成功,不是被蒺藜缠住就是被树丛跘倒在里面,就像是有无数只手牢牢地抓住他们难以脱身一样,他们最终都痛苦地去。

许多许多年过去了,一天,又有一位王子踏上了这块土地。一位老大爷向他讲起了蒺藜树丛的故事,说树篱之内有一座漂亮的王宫,王宫里有一位仙女般的公主,她的名字叫玫瑰公主,她和整座王宫及里面的人都在沉睡。他还说,他曾听他的爷爷谈起有许许多多的王子来过这儿,他们都想穿过树篱,但都被缠在里面去了。

听了这些,这位王子说:“所有这些都吓不倒我,我要看玫瑰公主去!”老人劝他不要去试,可他却坚持要去。

这天,时间正好过去了一百年,所以当王子来到树篱丛时,他看到的全是盛开着美丽花朵的灌木,他很轻松地就穿过了树篱。随着他在前面走,身后树篱又密密地合拢了。

最后,他到达了王宫,看见大院内狗躺在那儿沉睡,马厩里的马在沉睡,屋顶上的鸽子将头埋在翅膀下沉睡。他走进王宫内,看见墙上的苍蝇在沉睡,厨房里的厨师向上举着手,似乎是要打那童工一耳光,一个女仆手里抓着一只黑母鸡准备拔毛。

他继续向里寻去,一切都静得出奇,连自己的呼吸都清晰可闻。终于,他来到古老的宫楼,推开了玫瑰公主在的那个小房间的门。玫瑰公主睡得正香,她是那么美丽动人,他瞪大眼睛,连眨也舍不得眨一下,看着看着,禁不住俯下身去吻了她一下。就这一吻,玫瑰小姐一下子苏醒过来,她张开双眼,微笑着充满深情地注视着他,王子抱着她一起走出了宫楼。

此刻,国王和王后也醒过来了,王宫里所有的人都醒过来了。他们怀着极大的好奇心互相凝视着,似乎还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马站了起来,摇摆着身体;狗儿欢跳不止,汪汪吠叫;鸽子由翅膀下抬起了头,昂首四顾,振翅飞向田野;墙上的苍蝇嗡嗡地飞了开去;厨房里的火又窜起了火苗开始烧饭,烧烤的肉又吱吱作响;厨师怒吼着扇了童工一个耳光;女仆继续给鸡拔毛,一切都恢复了往日的模样。

不久,王子和玫瑰公主举行了盛大的结婚典礼,他们幸福欢乐地生活在一起,一直白头到老。

公主与玫瑰花作文(篇5)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王子,他很喜欢花,每天早晨都要去森林里散步。

有一天,王子在森林里散步的时候,看见了一朵红艳艳的玫瑰花,十分喜欢。王子把玫瑰花移植到了自己的花园里,精心呵护。一天,玫瑰花变成了一位美丽的公主,穿着红艳艳的裙子,在花园里翩翩起舞,王子看见了说:你好,美丽的玫瑰花公主,我带你去王宫里逛逛好吗?公主说:好呀!

很快,玫瑰花变成公主的消息传遍了整个王宫。王后知道了,她想:用这玫瑰花做成香水,一定特别迷人。于是,派人抓了玫瑰花公主,而王子知道后,一脚把王后的房间大门踢开了,带着士兵们救走了玫瑰花公主。

之后,王子对玫瑰花公主格外小心,寸步都不离开。

从此,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公主与玫瑰花作文(篇6)

很久以前,有一个美丽的国家,这里的国王善良和蔼,百姓们安居乐业。

这一天,国王要出去打猎,他告诉自己的女儿:千万不要碰他床前的玫瑰花

国王走后,小公主想:怎么每次都告诉我这件事?她特别好奇。便忍不住伸手去摸了一下玫瑰花。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她翩翩欲飞,来到了一片阴森森的草地上,这里寂静无声。

忽然,传来一个恐怖的声音:哈哈哈!又是一朵小玫瑰呀!

小公主这才发现她已经变成了一朵小玫瑰花,她伤心地哭了起来

这时一棵好心的小草对她说:刚才好险啊!幸好我给你施了法术,不然你就会被巫婆变成小鸟吃掉了!

小公主吓得目瞪口呆,急忙道谢:谢谢你!谢谢你!

小草说:不客气,黄昏时分会有人来救你的!小公主一脸茫然,点头致谢!

黄昏,真的有一位王子从这里路过,看到了满身露珠的玫瑰花,他刚要摘下,玫瑰花说话了:不要碰我!我是邻国的公主,被巫婆施了魔法,请您救救我吧!

王子惊讶地问道:美丽的公主,我该怎样救你呢?你只要到我的国家,把国王床前的玫瑰花摘下来,我就能得救了。

王子很想见见公主的真面目。他跋山涉水,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来到了公主的国家,潜入王宫,将国王床前的玫瑰摘了下来。公主突然出现了,她穿着玫瑰花瓣做的裙子,水汪汪的大眼睛像两颗蓝宝石,长长的金发像瀑布一样流下来,十分美丽。

国王见自己的女儿回来了,非常高兴。没有提起失去玫瑰花的事,为了感谢王子,他决定把女儿嫁给忠诚,勇敢的王子。

不久,王子把公主带回了自己的王宫,举行了盛大的婚礼。

为了纪念牺牲的玫瑰花,他们把王宫周围都种满了玫瑰花,从此玫瑰花便成为爱情的象征

公主与玫瑰花作文(篇7)

在一个非常遥远的花王国,有一群快乐的花儿公民,在花王国最高的山上,有一座闪闪发光,用钻石做成的城堡,里面住着玫瑰花国王、王后、小王子,以及可爱善良的玫瑰花公主,她是玫瑰花王子的小妹妹。

公主和王子哥哥来到小河边,齐声说道:小河叔叔,我们渴了,请给我们喝上您清甜的水儿吧!河叔叔当然愿意把自己的河水给这两个小可爱啦!他把甜甜的河水洒到了他们嘴里,玫作文瑰花王子、公主喝足后,就唱起了欢快的歌儿。

公主和王子来到了花儿国最大的超市森林超市,两个小玫瑰买了三明治、橙汁,就回到城堡公园准备野餐了,国王和王后也来到了城堡公园,而且还带了些水果和厨师刚刚从厨房做好的鸡肉。

他们开心地野餐,有说有笑,国王、王后还称赞公主和王子勇敢的去森林超市买橙汁和三明治呢!

这真是玫瑰花公主和玫瑰花王子快乐的一天啊。

公主与玫瑰花作文(篇8)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里,玫瑰花公主在和爱散步。

走着走着,她们看到了一个贫苦的百姓,这时玫瑰花公主对那个百姓说:你离我远点,别让你的脏衣服碰到我了!你配不上我的高贵!

对不起!对不起!我只是个捡垃圾的,实在是对不起!那个贫苦的百姓小心翼翼地说道。

不行!玫瑰花公主打断了那人说的话,快给我走!快!

这时,当玫瑰花公主想继续和爱去散步时,却发现爱不见了。

玫瑰花公主先问了小斑马路飞,路飞说:我看到爱走过那座桥,去了恶魔森林。恶魔森林!要知道那可是动物届、植物界最让人闻风丧胆的森林,去了那里就代表它正在一步一步地走向善良世界的尽头啊!光是想想,玫瑰花公主就吓得直哆嗦!

于是,它去问了小老虎泰飞。泰飞说:我当然知道爱去哪儿了!而且我还知道它已经走了,再也不和你散步了!那个贫穷的百姓其实是爱的姐姐化身来考验你的,看你有没有资格当爱的朋友!可惜,你没有通过考验!

才不是呢!玫瑰花公主生气地转身离开了。

走着走着,玫瑰花公主的脑袋里一直盘旋着泰飞的话渐渐的,玫瑰花公主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其实大家生而平等,不能因为穿着或者是工作来判定一个人的好坏,只有尊重他人,才能得到爱,才能和爱做好朋友!

玫瑰花公主想明白了之后,马上跑回去和那位百姓道了歉,并且每天都在做好人好事某一天,爱又悄悄地回到了玫瑰花公主的身边,她们每天一起散步,一起做好事,每天都过得有滋有味!

公主与玫瑰花作文(篇9)

玫瑰花公主


从古至今,玫瑰一直象征着爱情、美丽和祝福。在一个遥远的童话世界中,有一位美丽的玫瑰花公主,她拥有着与众不同的魔力和温柔的心。这篇文章将为您描绘一个奇幻的故事,讲述玫瑰花公主的仁爱、勇气和睿智。


在一个被魔法笼罩的王国中,玫瑰花公主生活在一座宽敞而华丽的宫殿里。她的皮肤白皙如玉,唇红齿白,长发如黑丝,就像一朵盛开的玫瑰花。每天,她都会亲自走进花园,和花朵们亲密交谈,为她们施展魔法,让花朵们迎接每个季节的变换。


玫瑰花公主是公主和平与友爱的象征。她的慈爱之心使得人们将她视为保护者和崇拜的对象。每逢有困难和病痛的人们,都会来到她的宫殿中,希望能得到她的庇护和治愈。公主总是怀着仁慈的心对待每个人,用她的魔法治愈那些病痛缠身的人们。她走遍整个王国,为人们带去健康和希望。


与公主相反的是邪恶的女巫。女巫嫉妒玫瑰花公主的美丽和善良,决定毁掉她的形象,使她变成一朵丑陋的草花。女巫放出一颗能让公主变丑的魔法种子,并用邪恶的笑声迅速离去。


玫瑰花公主不知道自己即将遭遇的危险,她依旧满心爱意地照顾王国的每一个角落。直到有一天,她走进花园时,突然感到一股黑暗的力量笼罩着她。她的美丽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朵干枯且没有生命力的草花。玫瑰花公主尖叫着,惊慌失措地回到宫殿。


宫殿中的每个人都被公主的变化震惊了。但公主并没有气馁,她知道只有勇气和智慧才能恢复她曾经的美丽。于是,她向全国的人民宣布,谁能为她找到改变命运的方法,她将赐予他万贯家财。


接到公主的消息后,全国各地的人们努力寻找解救公主的方法。终于有一个智者来到宫殿,告诉公主只有一个解药,那就是前往魔法山寻找秘法之泉的水。公主果断地决定亲自前往。


在艰难困苦的旅途中,公主遇到了各种难题和陷阱。她勇敢地面对每一个挑战,并用自己聪明的头脑和高尚的品德克服了每一个难关。在她面前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峭壁,没有任何可以攀爬的东西。公主决定用她的爱心来化解这个问题,她唤来了一只大鹰,用她亲手种下的一颗爱心之种喂养它。大鹰变得如此强大,能够载着公主飞越峭壁。


最终,公主找到了秘法之泉,她谦虚地向泉水请教如何拯救自己的命运。水中的声音告诉她:只有一颗真心的玫瑰花能够恢复她的美丽。公主瞬间明白了一切,她把自己的真心倾注到一朵干枯的玫瑰花上,奇迹般地,她身上的草花凋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朵如玉般美丽的玫瑰花。


回到王国时,全国人民都惊叹于公主的美丽和智慧,他们不再害怕世界上的黑暗力量,因为他们知道,只要有玫瑰花公主在,他们将永远拥有希望和爱。


玫瑰花公主的故事激励着人们珍爱生命、培养勇气和仁爱之心。她是伟大的公主,也是我们心目中的榜样。让我们每个人都向着像玫瑰花公主一样的坚强与善良而努力!

最新《麦克白》读后感(汇总9篇)


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我陷入了沉思。 读后感主要应该写那些让你印象最深刻的情节和内容,如果您对“《麦克白》读后感”感兴趣不妨来看看这篇文章,文章内容只供作为参考材料!

《麦克白》读后感 篇1

读《麦克白》有感

《麦克白》的悲剧往往借取历史题材,从封建时代错综复杂的斗争中,寻找对于当代具有政治意义的历史教训,表达自己的政治愿望。

由于权欲熏心而堕落的麦克白就是一个概括性强又具独特个性的典型人物,他代表的是英国封建贵族阶级,同时还具有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冒险家的特征,实际上正是英国14——16世纪几代国王、女王血腥统治的写照。通过这个人物,莎士比亚严厉地批判了封建主义和暴君,揭示了野心的为害,表达了他对集权和国家统一的看法

1、 君主的英明政治思想体现了当时英国新资产阶级的要求。

《麦克白》的出现丰富了悲剧的内涵。从希腊、罗马时代起,悲剧总是以正面人物、英雄人为主人公,以他们的失败、被摧残来激发人们“恐惧与怜悯”,进而产生崇高感、渴望感,从而净化精神世界。在这一点上,麦克白似乎违背了悲剧的传统,但实际上,莎士比亚从他人文主义的立场出发,使悲剧的效应得到充分的发挥。

《麦克白》读后感 篇2

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大戏剧家、诗人,被称为“时代的灵魂”。他一生共写了三十七部诗剧,其中最为著名的是四大悲剧——《哈姆雷特》、《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而《麦克白》是最短也是最悲惨的一部,讲述了一位战争英雄在妻子的挑唆下沦为懊悔无及的罪人的故事。

麦克白是莎士比亚笔下“最深刻和最成熟的邪恶形象”,他的性格具有双重性和复杂性,他的灵魂原本有善与美的一面,然而在野心和欲望的不断吞噬下,他善良的本性渐渐泯灭,取而代之的是心底不断滋长的邪恶念头。他一面作恶,一面恐惧、悔恨,但是野心和欲望占了上风,最终“正不压邪”,导致了麦克白悲剧的命运。

《麦克白》情节较为简单,作者却不惜浓墨重彩,在据本中使用大量的独白来刻画麦克白的心理活动,从而把笔锋从残忍的谋杀转到“诛心”上来,通过对麦克白日夜饱受良心的谴责,身陷痛苦而不能自拔,直至精神失常这一过程的描写,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阴暗,发人深省。莎士比亚善于运用意象烘托剧情。这出悲剧的主导意象是血和黑暗。麦克白在暗杀国王后冷酷而狂妄地说:“大洋里所有的水,能够洗净我手上的血迹吗?不,恐怕我这一手的血,倒要把一碧无垠的海水染成一片殷虹呢。”整个剧本充沛着主人公内心的恐惧和痛苦,笼罩着黑暗和邪恶。然而光明终归要冲破黑暗,善终归要战胜恶。正义的力量浩浩荡荡,最终推翻了暴君的统治。这个故事虽然情节悲惨,但结局却较作者其他悲剧更让人看到正义和希望。

莎士比亚运用高超的描写手法,生动地展现了一个原本尚存善念的人堕落为杀人恶魔的过程。麦克白自己造成了自己的悲剧。每一幕独白即是他内心的斗争,是善与恶的斗争,是良心与野心的斗争,是理智与欲望的斗争。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诱惑的世界,面对诱惑,我们良心的天平也会左右摇摆,内心相矛盾的两个“自我”也会斗争,我们应该坚持善良的本性,做一个从善的人。

《麦克白》读后感 篇3

【一】《麦克白》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的最后一个。一剧充满**、罪恶和惩罚。

勇冠三军的苏格兰大将麦克白和班戈在班师回朝途中,遇到三名女巫。这些女巫称呼麦克白为“葛莱密斯爵士”、“考特爵士”、“未来的君王”,更预言班戈的“子孙将要君临一国”。很快,麦克白先后成为“葛莱密斯爵士”和“考特爵士”,他欣喜若狂,连忙写信告知妻子。

麦克白夫人对这封信非常满意,后来得知邓根国王要来麦克白家住一晚,于是决定唤起丈夫的斗志,实现国王的梦想。当晚,麦克白夫人给国王的保镖下药。麦克白也在妻子的羞辱下杀死了国王,但他出于恐惧,不由自主地把那把血淋淋的匕首拿了回来。见此情景,麦克白夫人毅然将匕首带回国王的卧室,并将血涂在保镖身上,责怪他人。

当贵族迈克尔特夫和其他人发现国王被杀时,迈克杀死了他的保镖,迈克白夫人昏倒了。国王的两个儿子玛尔科姆和唐纳森读了马克思的传记,觉得事情不妙,于是分别逃到英格兰和爱尔兰,他们涉嫌杀害国王。

麦克白加冕为国王。他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但班戈和麦克特夫拒绝参加。麦克白派人刺杀班戈,但班戈儿子的逃走使他深受其害。此后,麦克白逐渐成为一个暴君。他杀死了家人,依靠**来抵抗噩梦。

惩罚最终到来,麦克白夫人积郁而死,玛尔康也率英军前来征讨暴君,一度所向披靡的麦克白被迈克特夫取下首级。暴君已死,苏格兰已挥舞过去的阴霾,迎来光明。

在十六世纪的英国,各种社会矛盾日益表面化,与法国的战争,与苏格兰和西班牙紧张的关系,局势混乱,法纪松弛,财政拮据,物价腾贵,尤其棘手的是国内尖锐的宗教派别矛盾,从农本主义向实行重商主义市场经济过渡和因为圈地运动造成严重的流民问题的社会环境中,极端个人主义恶性膨胀,与作者所向往的"善"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仁爱,和平,自然人性的人生幸福与道德责任的理想是完全背道而驰的,在麦克白的时代,社会并不太平,虽然他没有与挪威人公然联合,但他的叛国重罪已被他亲口供认,并有事实证明,使他遭到毁灭的命运.麦克白超我企图和自我放纵,放大自我实现所谓的价值,最后又以自我折磨,自我反省的赎罪方式达到灵魂的自我拯救和自我净化.权欲的驱动力往往大于超我的约束力,麦克白所以身败名裂,乃是咎由自取,不是接受了女巫的影响,但是他是一个误入歧途的坏人,**杀人的是麦克白,而身为受害者的邓肯则成为麦克白**杀人的直接**,起直接原因,逼麦克白自杀的人不是别人,而是邓肯自己.

如果邓肯不在继承的问题上给麦克白以绝望的打击,不在离开自己宫宴的行动上为麦克白制造**的条件的话,麦克白和女巫是无能为力的,而麦克白夫人代表了麦克白性格中最狂妄,最坚硬的那部分,她能做到亲手杀死自己的儿女,如此残忍极端的手段坚定了麦克白**的决心,麦克白的xx悲剧命运已经就无法避免了.在帮助丈夫篡位的过程中,她表现出坚强的意志,坚定的性格,镇静的头脑,非凡的才能和魄力,在欲望与爱情中,她不惜抛弃爱情来换取权欲,可见她是多么的残忍与没有人性.众多的原因导致了麦克白的**杀人,一步步走向罪恶的深渊,女巫,鬼神,黑暗,幻想使麦克白完全陷入了超自然力量的摆布不能自拔,表现了强烈的宿命论思想,人的命运仿佛完全掌握在幽冥世界的主宰中,也是由权欲野心完全泯灭了人性.

悲剧的全部内容并不限于个人命运,而是封建统治阶级内部宫廷斗争,宫廷矛盾的普遍规律,作者揭示权势欲望使人毁灭的同时,深刻的描写了暴君,**毁灭社稷,给社会,人民带来了灾难,它显示的是人的灾难,人的命运多舛,通过大胆揭示悲惨,恐怖的社会图景和社会气氛来反映时代的本质,作者深刻揭露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和生活道路的反人道,反人性的实质,同时也批判了存在于现实世界的恶性权欲,肯定了人文主义者的仁爱原则,肯定了良知,揭示野心和仁爱的势不两立,封建君主**政体,强烈谴责专横暴虐的**民贼,肯定人们有权推翻**,有权毁灭暴君,作者提倡仁爱原则,呼唤和肯定了"良知",指出野心同仁爱势不两立,仁爱是人的天性,残暴违反人性,他曾经为理想而斗争,只是因为理想变质为野心才发展成了万恶不赦的杀人犯,以麦克白为代表的封建社会的统治阶层中追求权力地位的灭绝了人性的残暴野心家.他的悲剧反映了个人野心无限发展的必然结果,由其社会属性所决定的.

在人与自然的较量中,人惧怕大自然的神秘和无比的威力,人只有听从大自然的摆布,而难以跳出大自然之掌.欲望是可怕的,如果不加克制,它会使一个好人变成恶人,从而导致小则自我毁灭,大则害国害民.所以我们当代大学生要做一些积极而有意义的事鉴借先人的例子,去更好的完善自己,不能在前人的基础上更加的堕落.

我们是受国高等教育的人,从各方面看我们的头脑是清醒的.在和平的年代发展我们的特长,为国家的建设作贡献.提倡积极先进思想,在二十一世纪,真正的大学生风采让世人称赞.xx

《麦克白》读后感 篇4

“我为什么要学那些罗马人的傻样子,死在自己的剑上呢?我的剑应该是为杀敌而用的。”这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任务麦克白所说的话。在《麦克白》这篇戏剧中,麦克白从一个忠心耿耿和屡建奇功的将军变为残酷的暴君,最后被打败。这一蜕变过程无不吸引着我,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麦克白》给我带来得是悲伤和思考。

莎士比亚生活在文艺复兴的时期,摆脱教会对人们思想的束缚,“达到作为神学和经学哲学基础的一切权威和传统教条”等观点不断被提出,许多优秀作品不断出现。《麦克白》就在这样的时代诞生的。读过《麦克白》之后,不禁发出疑问:是什么让麦克白从一位忠心的臣子变成参保的君主?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他周围的人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女巫的出现以及预言燃起了麦克白对权利的渴望。他决定刺杀邓肯国王是,他内心是挣扎的,但是他的妻子却一昧的教唆他去做这件不义之事。妻子的支持让他决定这是理所当然的,于是麦克白开始了他的杀人之路。一个人会受到身边人的影响。人不肯每时每刻都头脑清晰,会迷茫会挣扎。此时,需要的是身边的人给予帮助,而不是需要一个把自己推进火海的人。除此之外,还有的是内在原因,面对权利的诱惑,更重要的是内心的坚定。麦克白原本是一位屡获奇功的将军,而面对权利和他人的教唆时却不能坚定自己的内心。他挣扎过,迷茫过,害怕过,但正义的曙光并不能将他照耀,将他唤醒。从此,我们失去了一位忠心的将军,多了一个残忍的暴君。《麦克白》本身就是一部戏剧,许多人也许都喜欢通过舞台了解其中的悲哀。但我更喜欢感受字里行间的那种气息,那种悲伤,挣扎,黑暗的气息……

该剧大胆批评了封建制度的残暴黑暗,以及对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希望建立新型的社会关系和伦理思想的要求。这种对理想的追求值得让我们学习。社会的进步思想也需要不断更新。封建的旧思想阻挡不了我们前进的脚步。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写照,这说的一点也不错,通过这个作品让我深刻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笼罩,光明的渴望。看完这部剧,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人可以有欲望,但却不能膨胀。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双眼,终将导致一个人的灭亡。足够大的野心甚至可以毁灭世界,我们所能做的是在欲望面前把握尺寸,控制住自己。黑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没有冲破黑暗的决心。封建制度对于人们的毒害是十分的严重,它是一根插在社会心脏的一颗毒刺。只有忍痛拔去,才有以后的复原。《麦克白》这部戏剧让后来的人们可以深入的了解封建社会的状况,给现代的人们一个重要的借鉴。

忽然想起纪伯伦曾说过一句话:“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至于我们忘记了为什么而出发。”我们应该控制自身的欲望,不忘初心,不让野心控制住我们。我们要做的是使世界少一个坠入深渊的麦克白。

《麦克白》读后感 篇5

在《莎士比亚悲剧集》中有一篇文章叫《麦克白》,麦克白是一位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在得胜归来的途中,他与班柯两位苏格兰将军遇见了三个奇怪的女人。第一个女人向麦克白致敬,称他作“葛莱密斯爵士”。第二个人称麦克白为“考特爵士”。第三个对麦克白说“万岁,未来的王。”然后,她们转过身用谜语般的话对班柯宣布说,他将比麦克白低微,可是又比麦克白伟大!没有麦克白那样幸运,可是又比麦克白有福气得多,并且预言说:他虽做不成国王,可是他的子子孙孙要成为苏格兰的国王。说完这话,她们不顾麦克白一连声的追问,化作一溜烟消失了。这时,两位将军才意识到她们就是女巫。麦克白是一个贪婪的人,他的心底始终有着一股蠢蠢欲动的欲望,这种欲望被女巫的预言一触即发。但他的本性十分胆小懦弱,所以不成气候。他的妻子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女人,她想与自己的丈夫日日夜夜永远掌握君临万民的无上权威。于是,她怂恿丈夫利用国王到麦克白家里拜访的这个机会把国王杀掉。

当国王与陪同的爵士及随从们走进来的时候,麦克白夫人假惺惺地对国王说着甜言蜜语:“我们的犬马微劳,即使加倍报效,比起陛下赐给我们的深恩广泽来,也还是不足挂齿的;我们只有燃起一瓣心香,为陛下祷祝上苍,报答陛下过去和新近加于我们的荣宠。”这一番话说得国王心花怒放。

为了麻痹国王,麦克白夫人故意装出一副极其热情、贤惠的样子,安排了丰盛的美酒佳肴来款待国王及随行的人们。

这时,做贼心虚的麦克白从大厅里溜出来,躲在一边,心里翻江倒海般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他的良心开始占上风了,他不想背叛国王的信任,而且国王秉性仁慈,处理国政,从来没有过失,从来没有欺负过老百姓,对贵族,尤其是对他自己,又是那样爱惜……于是,他对麦克白夫人提出要罢手,但麦克白夫人是一个定下好计就不肯轻易罢手的女人,她不断地劝说着麦克白。麦克白终于下定了决心,去干这件惊人的事。

夜深人静时分,麦克白夫人悄悄来布置谋害国王的事了。她怀疑丈夫的同情心和犹豫不决会妨碍事情,她就拿了一把尖刀,走到国王床前,国王寝室里的两个侍从早已被她用酒灌得烂醉,但她仔细望了望国王,觉得他睡在那里,脸长得有些像她自己的父亲,这样一来,她动手的勇气就没有了。

《麦克白》读后感 篇6

来!阴沉的黑夜,用最昏暗的地狱中的浓烟罩住你自我,让我的锐利的刀瞧不见它自我切下的伤口,让青天不能从黑暗的重衾里探出头来,高喊着‘住手,住手!’

麦克白是有野心,可那还是埋在心底的一个私密,还处于半眠状态,就算他碰上了能知过去未来的女巫也没有甘心堕落,也曾怀恐惧的心境竭力抵拒过那强烈的**,他既不是天生的坏人,也不是注定要做民族的罪人。可是他的身边还有这么一个女人,女巫没有做完的事,留给她来完成,这么理应外和、前拉后推,他最终为了他的政治野心而抛弃一切、牺牲一切,跳进了罪恶的深渊。

麦克白夫人本是女人,可她有一颗比女巫、比蛇蝎更毒的心,为了自我能够享有更高的地位、权利,为了女巫的话,她失去了女人善良的本性,教唆、帮忙自我的丈夫弑君并嫁祸给无辜的人,事后若无其事地伸出一又血手,几乎带着得意的口气,开导那也是一双血手的丈夫只消一点儿水就能够把我们洗刷得干干净净,一点儿也不费事!

他们不曾想过杀了这个国王,后面还会有更多想杀他们和他们想杀的人,他们为了自我的王位,想了断女巫的另一个预言而杀了班戈,可是他的儿子活着逃跑了,而国王的两个儿子也同样活着并逃到了海外。麦克白夫人承受不了人性无情的扭曲和挤压,最终使她垮了下来,精神负担已超过她心理承受本事,只落得成为一个精神**症、一个梦游者,在睡梦中还不断洗手,她那双小手就算用上所有的香料也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香起来了,最终死于**症。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麦克白最终成为了一个暴君,两位王子和班戈的儿子回来报仇,死了。

那两位王子刚开始的时候或许会认为他们逃跑而让人觉得他们懦弱、胆小怕事,可是不能说他们是聪明的、勇敢的,、一个家庭的灭亡并不是毁于外人之人,而是毁在了内部人的争斗、内部人的手中。

《麦克白》读后感 篇7

在“麦克白”有一句经典台词:“最可爱的人看向耳目欺骗;奸诈的心脏必须蒙上一层虚伪的笑容。“麦克白的话让我觉得很惊讶,或战场先生的早期探险队所向披靡,现在成了奸诈叛军,这么大的转变,不仅是因为一个因素。

那些谁拥有不可预知的一面,当稀缺的东西出现在麦克白面前从不控制自己的欲望,在驱动力的下一步推向深渊自己。

在文本中,存在不可预测的外部因素,即神龙见首不见不鬼和女巫结束。后来,麦克白是全能听取了他们的预言。且不说麦克白反应预言,女巫和动机是什么幽灵?无论他们是善意或恶意?作者莎士比亚并没有直接指向这里。我个人认为,女巫和鬼魂可能无法与善意进行,因为人们不知道未来是光明的黑暗时期,往往更勇敢地走下去,Mozhizhemowei的事情,真正知道自己未来的命运,其实适得其反,或获取过多或沮丧至于对他人的影响,只能从那些谁听了心脏的角度确定。女巫即使我们能预知未来,即使我们能在命运精通,但不能预测心脏。

有这个女巫的外部因素,促使内部原因-她的丈夫的麦克白夫人唆使。如果麦克白夫人并未出现在英雄麦克白麦克白的生活,如果不听老婆的谬论,我们的英雄可以被称为金考特爵士在一次凯旋而归,那么自然也继承了帝国,安全持续到黄金十年。

话虽这么说,我们实际上麦克白变成一叶扁舟波涛汹涌的大海,如果不会游泳,只能被无情地推翻。他的一生充满坎坷的,但命运总是掌握在自己手中,麦克白因为没有主见和丧生。

无论如何,他们是从“性别”是分不开的,因为欲望麦克白失去了理智,因为他的妻子渴望在舞台上麦克白的动力操控,慈禧太后的历史回声,穿着冠冕堂皇的面具,为自己的欲望在以邻为壑。

《麦克白》读后感 篇8

《麦克白》讲述了苏格兰大将麦克白因为听信巫女的预言而弑君谋反当上了苏格兰的国王,同时又因为惧怕命运而杀害自己的好友,导致众叛亲离,麦克白最终也没有逃脱所谓的“命运”。

麦克白如愿以偿的把王位握在了自己手中。他以“命运”的名义杀戮,却又想反抗“命运”。正是因为麦克白相信了巫女的预言,所以才弑君,同时他也相信了巫女关于班柯的后代将为国王的预言,所以才想杀掉班柯及其子。这种行为的结果是悲哀的,因为刺客最终也没有杀掉班柯的儿子,在麦克白看来,这似乎在应验所谓的“命运”。

于是麦克白再次求教于巫女,幽灵告诉他“没有一个妇人所生下的`人可以伤害麦克白”,“除非有一天勃南的树林会向邓西嫩高山移动”,否则麦克白不会失败。于是麦克白勇敢、残忍的接受了王子马尔康带领的英格兰军队的挑战。最终麦克白失败了,似乎是因为“勃南的树林移动了”,而且麦克白也是死在所谓的“非妇人所生”的人手上,这一切似乎都在证明命运如滔滔河流般不可逆转。

《麦克白》的行文始终存在着“命运”这一暗线,然而,何谓“命运”?难道命运不是自己选择的吗?如果麦克白不相信巫女的预言,很难想象他会弑君谋反。那样这场悲剧还会存在吗?我坚持认为,所谓的“命运”其实是掌握在自己手中,无论如何,选择都是人们自己作出的。麦克白对权力的野心使其轻而易举的相信了巫女的对自己有利的预言,但是却又想反抗对自己不利的“命运”,这不失为一种讽刺。我们无法责怪麦克白,因为这对每个人来说都可能是抵御不住的诱惑。很多情况下,“命运”只是借口,为我们做出的选择进行辩护的借口。成功者可以用“命运”来为自己的成就披上神圣的外衣,外人(甚至是其自己)往往就忽略了其为成功所付出的代价;失败者可以用“命运”来为自己的失败寻找借口,外人(甚至是其自己)往往就忽略了其所犯的错误本身。

在巫女作出对班柯的预言时,班柯曾经说“魔鬼为了要陷害我们起见,往往故意向我们说真话,在小事情上取得我们的信任,然后在重要的关头我们便会堕入他的圈套。”这番言论可谓一语中的。而沙翁最终并没有说明班柯后代的命运,这可能也是作者对麦克白相信命运的讽刺吧。

《麦克白》读后感 篇9

莎士比亚的着名悲剧《麦克白》讲述的是主人公麦克白从忠臣到暴君的转变以及他堕落与毁灭的故事。

人们常说,麦克白是一个十足的恶人——弑君、篡位、凶残、暴虐、嗜杀……几乎一无是处。但是如果你们翻开《麦克白》的剧本细细阅读一下,会发现真相其实不然,麦克白最初的时候是一名骁勇善战且赤胆忠心的苏格兰大将,曾几乎凭一己之力平定了一场叛乱。

麦克白是苏格兰王室,国王邓肯的表弟。身为王室贵族,麦克白自然不免有一些觊觎王位的念头。但是,这只是一个潜伏于内心深处的一点点野心,或许连麦克白自己都不知道。

每个潜藏的野心都会因某种外在的因素而一触而发。真正触发麦克白这种念头的,则是那次在荒原他和另一员大将班柯与三个女巫的邂逅。三个女巫对麦克白说:“万福,麦克白!祝福你,葛莱密斯爵士!万福,麦克白!祝福你,考特爵士!万福,麦克白,未来的君王!”她们又对班柯说:“祝福!祝福!祝福!比麦克白低微,可是你的地位在他之上。不像麦克白那样幸运,可是比他更有福。你虽然不是君王,你的子孙将要君临一国。”本来麦克白不相信鬼神,对这些话语只会付诸一笑,可是,偏偏一场巧合激发了麦克白的野心。麦克白刚刚转身,便看见一个大臣骑马飞驰而来,告诉他考特爵士通敌叛国,已经被邓肯王斩杀。大臣告诉他,国王因他战功赫赫而将考特爵士转封给了他,而且国王晚上将去他家住宿。麦克白很高兴,与此同时他也觉得似乎那些女巫的预言真的不是空穴来风,自己真的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君王。一个潜藏的野心浮上了表面,麦克白也从此走出了他从忠臣到暴君的第一步。

可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不一定知道自己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达成它,需要一个人,一个足够邪恶的人来教导他。本来麦克白或许会就此罢休,可是偏偏他的夫人就是一个邪恶的女人,心中充满了恶念。她听麦克白叙述了他的奇遇,以及邓肯王要来家中住宿,一个邪念顿时涌上心头:她想让麦克白在邓肯熟睡之际将其刺杀,以便让麦克白迅速登上王位。麦克白毕竟还良心未泯,不愿意弑君篡位。但是,麦克白的意志是脆弱的,经不住夫人接二连三的激将。有一次,她甚至说麦克白是一个懦夫,这是勇猛的麦克白最不能忍受的。在夫人的怂恿下,麦克白在深夜进入了邓肯王的卧室,刺杀了邓肯王,并嫁祸于国王的两个卫兵。第二天,麦克白又以谋反的罪名杀死了两个无辜的卫兵,销毁了一切证据。邓肯死后,邓肯的两个儿子马尔康和道纳本逃亡国外,被人怀疑弑父潜逃;而麦克白因位高权重,又是王室贵族,被大臣们拥立为新的君王。麦克白登上了王位,如愿以偿。尽管如此,这次弑君行为也让麦克白从此失去了安宁,就像《麦克白》中所说的那样:“葛莱密斯已经杀害了睡眠,所以考特将再也得不到睡眠,麦克白将再也得不到睡眠!”麦克白的内心也从此被内疚所捆绑,他曾看着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说:“这是什么手!嘿!它们要挖出我的眼睛。大洋里所有的水,能够洗净我手上的血迹吗?不,恐怕我这一手的血,倒要把一碧无垠的海水染成一片殷红呢。”

但是,以不义得来的王位必须以罪恶加以巩固。麦克白登上王位后,想起了女巫们对班柯所说的话语,他觉得十分惊恐惧,便派刺客去暗杀班柯和他的儿子弗里恩斯。班柯虽然死了,但弗里恩斯却逃去了,这也从此成为麦克白的一块心病。麦克白为了确保自己统治的稳定,又去拜访了那三个女巫。这次女巫派鬼魂对他预言,说麦克白要留心费埔爵士麦克德夫,还说麦克白可以将所有人类的力量付诸一笑,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伤害麦克白,并且麦克白永远不会被击败,除非勃南的森林有朝一日向麦克白的首都邓西嫩移动。麦克白很高兴,但为了确保自己的绝对安全,他又派刺客袭击了麦克德夫的城堡,把麦克德夫的妻儿杀得一干二净,但麦克德夫已经逃往了英格兰。这一轮的杀戮过后,麦克白成为了一个十足的暴君。

恶人是终究要受到惩罚的.。麦克白虽然杀了这么多的人,但仍然得不到安宁,还众叛亲离。麦克白觉得,他的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所有的爵士都背叛了麦克白,前往英格兰去投奔潜藏在那儿的邓肯长子马尔康。马尔康在英格兰的支持下,举兵进攻麦克白。与此同时,恶贯满盈的麦克白夫人也因负疚过多而精神崩溃,患了梦游症,在夜间自杀了。马尔康所率领的军队来到了勃南森林附近,马尔康命令士兵们一人折一根树枝做掩护,向邓西嫩进军。麦克白在邓西嫩的城头上眺望敌军,看到一大片“树林”正从勃南森林向邓西嫩移动。鬼魂的预言应验了,“勃南森林”真的正在向邓西嫩移动。麦克白有些胆怯,但想到鬼魂曾说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击败他,麦克白再次拾起了勇气。他出城迎战,再次重现了当年作为忠臣时那横扫千军的威风。但由于他的士兵不断倒戈,麦克白退入了城内。在王宫内,麦克白与麦克德夫狭路相逢。麦克德夫要为家人报仇,要和麦克白决斗。麦克白很藐视麦克德夫,说女巫预言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击败他。麦克德夫说,让你的女巫告诉你,麦克德夫是不足月就从母腹中剖出来的,不是妇人所生的。麦克白醒悟了,明白了女巫的邪恶和模棱两可,但事已至此,他仍要和麦克德夫血战到底。最终,麦克白被麦克德夫斩杀,一代暴君终于落得个枭首示众的下场。

麦克白的命运是悲剧性的,他原是一个忠臣,女巫的蛊惑,夫人的怂恿,激发了他的野心,让他变得邪恶,最终篡夺了王位。为了巩固自己的王位,他又大开杀戒,成为了一个千夫所指的暴君。麦克白就这样一步步地堕落,变得越来越阴邪,直到最后被正义之师所讨伐。莎士比亚的这部悲剧揭示了人心的罪恶:一个看似心无邪念的人也可能会因种种外在因素而一步步堕落,直到自取灭亡,自我毁灭,就像麦克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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