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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我看的张爱玲的第二本书。对于张爱玲,我没有太多的情愫,说不上特别喜欢,也谈不上厌烦。对于她的文字也没有太多的感觉,有人说她的文字轻盈、飘逸、内秀,富有东方女性特有的兰心气质和感性色彩。也是近代女性写手标榜的典范。有时她的文字子略显幽暗,怀旧,如一朵紫色的花,缓缓舒展开放,让人觉得慵懒,颓废,仿佛阳光在她文字里是多余水份。所有的一切都与现实、梦幻、想像中交织纠缠,最后沉入读者感情的心底。
原本以为,《红玫瑰与白玫瑰》是一本长篇小说,读了才发现,其实这是一本短篇小说。只是其中有一篇故事的名字叫做《红玫瑰与白玫瑰》,并且那句形容红玫瑰和白玫瑰的经典语句也是出自这篇故事。虽然书中的故事名字不一样,人物不一样,小说情节也不一样,但是所有故事的模式都是相似的,基本都是在讲述一个男人家里有结发妻子,但是还是心慕其他女子,所有的故事都很映衬那句经典:“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两个女人,至少是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上的一颗朱砂痣。”
很疑惑,为什么明明有了红玫瑰却还是想要白玫瑰,有了白玫瑰却还心心念念着红玫瑰,明明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或许这就是人的贪欲吧,有了自己喜欢的东西还想要更多。毕竟人生本是一场欲望游戏,从小到大,我们每一个人都在和欲望做斗争。
纵观全书,十来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是男子既想要红玫瑰又想要白玫瑰。没有哪一个故事与众不同,讲述女子的欲望。我觉得无论是真实生活中还是虚构故事里,假如出现一位女子同时想拥有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时候,社会舆论,大众的评价肯定会比评价男性的更加糟糕。传统思想的影响是一方面,从古时候开始,皇帝就可以红宫佳丽三千,红玫瑰,白玫瑰随意宠爱,人们就觉得这就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可是在皇宫中很多妃嫔有男宠的时候,大家就会觉得她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就会遭受世人的指责,议论。
男权主义也是另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从父系社会开始,人们对男性的认知就和母系社会中的不一样了。人们总会认为男性就是至高无上的,很多事情就是男性的特权,女性永远都是柔弱的,是卑微的,男性与女性之间存在着很大的不公平。并且很多地区的过分男权主义也从心灵和身体上伤害着女性,比如说,印度就很歧视女性,对女性的保护也很薄弱,面对女性被打,被强暴等恶性事件并没有过多的反应,反而人们会指责女性。还记得之前看过一个报道,印度的一位刚上大学的女生晚上和男朋友看完电影,在回家的公交车上遭到多名男子的强暴。事后这些男子说他们觉得该名女生不检点,为什么晚上不回家,为什么会和男朋在一起,所有的言语都是在控诉女孩子,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没有什么过错。
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宣扬,强调女权主义。也有越来越的人为女性不断争取很多“福利”,比如说女性可以接受教育,女性会有产假等。总之,为女性争取她们应该享有的权利是必须的,但是用女权主义无理取闹就是不对的。
最后,希望我们未来都是独立自主的好女性。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一】
对于里面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以及对男性阴暗心理的精辟阐述都是很认同的,但是里面给我留下最深印象以及让我停下来思考的人是里面的男主人翁--振保。
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好男人。责任感强,上进,孝顺,懂女人,乐于帮助人,理性,长相尚好。一句话一个值得嫁的潜力股好男人。
从文章的开始他就遇到各种不同的女人,以及对遇到的女人的各种内心活动,从中可以看出他就是一个非常理性,用各种道德和人们所说的你应该怎样怎样的条条框框来约束自己的一个人,从头到尾都有两个小人在拉扯着,偶尔白衣服的小人儿赢了,偶尔黑衣服的小人儿赢了。反复。生活就这样继续着。
一切都很平静,因为一切都在自己的手中,这种生活直到公交车遇到娇蕊开始和结束。?心中的红玫瑰虽敌不过时间起码是鲜活的,用着心在向前走着。
可是他拥有了别人眼中的完满的生活。事业,贤淑的妻子,女儿,朋友。但真正的振保想要什么?突然间,他觉得这不是真的。这不是他真正想要的。开始用各种行为来反抗着这些。
但是生活会继续,所以有一天他决定从明天开始继续做一个好人。于是我就突然悲哀了。
但我也认为,理想中的人难免不会毁掉他跑了半生的事业和家庭,因为这些人都很羡慕。
我们又何尝没有振保的影子咧。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二】
今天看了一部**,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嫁了一朵红玫瑰,久而久之,红色改变了墙上的蚊子血,白色依旧是“睡前明媚的月光”;嫁了一朵白玫瑰,白色是沾在衣服上的一粒米糊,红色是心里的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分。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和不堪总是让人背凉。我不能直接面对。我希望对这个世界上的人来说,我不仅是他心中的白玫瑰,也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补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如果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选择做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三】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结了婚的红玫瑰,久而久之,红色改变了墙上的蚊子血,白色或是窗前明媚的月光;结了婚的白玫瑰,白色是衣服上的米棒,红色是心上的朱砂痣。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看到一个令自己心动的人,偶尔的接触,就兴奋不已,那种若即若离的神秘感使人不自觉地向往和喜爱;若是常常接触了,美感消失了,他的丑他的缺憾你也能常常见到,那么相处在一起还能撞出什么火花呢?
反倒是疏远的人更使自己牵挂。
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在享受红玫瑰热烈的同时,心里却想着白玫瑰那圣洁的芳香;在与白玫瑰过着轻寡无欲的生活时,又期盼着红玫瑰的激情。这正好印证了一句话:在碗里吃,在锅里看。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段对男人内心的剖析被人们认为是张爱玲创作风格最淋漓尽致地体现。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
读了《红玫瑰与白玫瑰》后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她都能用寥寥数笔,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这就是我喜欢张爱玲的原因——言简意赅,字里行间流露出一丝怨恨,让人无比悲悯,让人无限遐想。
张爱玲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
再读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男人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白玫瑰,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子,另一个是热情的爱人。普通人总是把“节俭”这个词区别开来。
红玫瑰之恋
1开始:娇蕊和振保在明知不合理的情况下热烈开始,开始的那么不顾一切!似乎从不担心结果是否可以承受。二人都很自信自己不过是在游戏人生,各自都有驾御感情、驾御世俗的本领。
2过程:绝对的浪漫唯美,但是渐渐地各自的心理发生了变化,红玫瑰要的是美好的爱情,甚至愿意牺牲声誉和家庭,天真的认为只要搬开丈夫这块感情的绊脚石,一切就会完美,因为她自信自己有驾御感情的本事,并且勇敢的去做,而振保虽然爱红玫瑰,却依然选择明哲保身,他内心把红玫瑰与白玫瑰区分的很清楚,他需要的是有白玫瑰的家庭还有一切利己的名利声誉,所以值得割舍的就是红玫瑰。
3结局:对于男女主人公思想的分析,结果显而易见,红玫瑰为了想要的爱情首先放弃家庭,放弃一切不一定值得;但是振保却不领情,毫不犹豫的选择决裂,按照自己想法得到了白玫瑰和名利声誉,至此,美好的爱情最终就这样以悲凉无奈的结局收场。
白玫瑰之情
1开始:白玫瑰要的是一辈子,现在好将来更要好,简单平淡,似乎过于世俗!振保要的是让他安心的、圣洁的、被世俗认可的想象中的完美的白玫瑰,这样的女人才是适合自己的妻。
2过程:在张爱玲的笔下很难感受到这平淡如水的生活有什么激情浪漫可言,乏味懦弱的妻,无尽的家庭琐事,在外人面前笨拙的维护自己丈夫的白玫瑰;不安分的、内心永远凄凉空虚的振保,虽然如此的不满足,但却从未想到过放弃,只是因为烟鹂是自己想要的那朵白玫瑰。
3结局:在丈夫眼中如此乏味的白玫瑰,长期得不到为人妻应有的的尊重和爱,渐渐的也变成了红玫瑰,不过,只是一个不起眼的那个佝偻着、有着苍黄脸的裁缝的红玫瑰。振保难以理解并且内心深处不情愿承认这个事实,巨大的失败感!
这时振保再见到可称之为俗艳的为人母的娇蕊,而且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么的不幸福***,妒忌难过落泪的居然是他而不是她!内心的妒忌和强烈的失落感汹涌而来,这样的打击是振保这样自信可以驾御感情、驾御世俗的男人所不能承受的,真正尝到了苦涩滋味的他选择了更加的不尊重来报复,以此来证明自己!其实只是在报复自己!
这时,黄鹂的选择并没有违背初衷:一辈子。永不放弃,找到了正确的路,终于,真心真意的回到了一个好男人身边!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
你年轻么?不要紧,过两年就老了,这里,青春是不希罕的。
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著异性的爱,也就得不著同性的尊重。女人们就是这一点贱。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倾城之恋》
――先分享几句我摘录的张爱玲的经典语录,在还没有读《红玫瑰与白玫瑰》前就听说过那句经典“也许每个男人都会有过这样两个女人……”那时的我还无法理解,读完小说之后,我也只能肤浅的得出: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相比我还是比较喜欢结局好的《倾城之恋》。
几日前,听到一首悦耳的曲子——《白月光与朱砂痣》。张爱玲在文中的原话是:“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白玫瑰,“圣洁的妻”;一个是红玫瑰,“热烈的情妇”。“白玫瑰”名叫孟烟鹂,本是佟振保的妻子,育有一女,中间出轨裁缝。“红玫瑰”名叫王娇蕊,原是他的朋友王士洪的妻子,后嫁给朱姓男子,育有一子。
得不到的弥足珍贵,这是对“白月光”最好的诠释。因为得不到,不知道其人的缺陷,所以她总是圣洁的。已得到的心安理得,这是对“饭粘子”的阐释。因为已得到,了解了其人其事,所以神秘感缺失,就坠入了凡尘。
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你弃之如敝履的东西可能是别人可望而不可即的;你动辄打骂的人也可能别人一直爱慕的那个人。虽然,大多数男性可能会有那个“红玫瑰”,但只是精神领域的影子。毕竟,我们要相信爱情,要尊重婚姻,更要遵守《婚姻法》。
梦想之所以是梦想,就是因为那是一个几乎不可能达到的高度,有可能的只是理想。不得不说张女士道出了男性的阴暗面,也让我们对“白玫瑰”有了同情的感慨。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玫瑰”本身就是象征爱情的花朵,女人骨子里的多愁善感与柔情蜜意,就好似这花间流出的摄人心脾的味道。张爱玲在此以花喻佳人,尤其用代表爱情的浪漫与柔情的花朵比喻女人,总是不会错的。于是张爱玲为这个故事里的女人们都赋予了玫瑰的色彩:王娇蕊是火热炽烈的红,孟烟鹂是纯净高贵的白。这两朵玫瑰都绽放出各自异样的光彩,也透射出张爱玲内心的情感秘密。
王娇蕊是娇艳的红玫瑰,她漂亮且有着一副与外表相匹配的伶俐。这伶俐足够她游刃于几个情人之间,若即若离。王娇蕊所代表的红玫瑰,
似乎是“情人”所指称的这种关系中最为轻佻的一种。她凭着仅有的一点美貌与伶俐挑衅这寡淡的生活,快意与游戏情感。但偏偏这游戏也是一场空,既当不得生计,也谋不到爱情,因此反倒显出一种惹人可怜的无聊。但是,虽然可怜却不至于不幸——真正不幸的是她生出了爱情。原本有“爱”的日子无论如何要比清汤寡水的枯坐经得起消磨,可偏偏他们只是彼此的情人——更何况她还是朋友之妻,他们是被排除在伦理宽容之外的“那种”关系。“情人”是一个微妙的字眼。往往拥有情人关系的男女双方,若是只讲感情的取索,不求名分的满至,倒也是可以借着“红颜”、“蓝颜”的称呼全身而退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半生缘
1红玫瑰与白玫瑰
说定每个男人心中总有两朵玫瑰必定会使女人受伤的。而又要说为了这一山不容两朵玫瑰,所以女人买了个保险:婚姻。这更让人对婚姻的看法特别负面了。但是不管以前那种旧式婚姻的解释是给男人买保险,还是给女人签卖身契,在现在是解释不通的。纵然你可以物化爱情进而物化婚姻,每个人的自由是物化不了的。相互没有感情还想控制对方是行不通的。
2。倾城之恋
张自己评述《倾城之恋》的时候说,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曾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性;香港之战影响范柳原,使他转向平实的生活,终于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完全放弃往日的生活习惯与作风。因之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健康的,仍旧是庸俗;就事论事,他们也只能如此。
张是冷眼清醒的,她从不人云亦云人人追求的美好结局,如果结局很悲剧的话,她也是不同情的。
3半生缘
全书剧终的时候没人想再去揣测沈世钧和曼桢之间还有没有感情了或者感情多深,即使我斤斤计较的想着过去不能就这么算了,那过去也还是算了。你看年轻时候不管是深刻的感情(沈和顾)还是冲动似的感情(叔惠和翠芝)总是像影子般跟来否定现在,婚姻和家庭。可人却不能否定过去又要振作现在,必定让人不能痛痛快快的。但我是顶喜欢顾曼桢这个人物的,他的可爱之处可能在于她不为她不喜欢的人操心,张在小说中表现出婚姻的悲剧无不在于两个不喜欢的人在一起还希冀互相在乎似的,总不免闹的鸡飞狗跳。
她是那朵红玫瑰,妖娆、热烈。
她是那丝真娇蕊,懂爱、会爱。
一出场,她便是那么一个随性的女人,这也许不算是称赞,但仍别有滋味。“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鬈”,在客人面前,这样一个家常样子,似乎有些不妥,但这便是娇蕊。也正是这样的出场,给人留下深深烙印。我们如是,振保亦如是。溅到振保手背上的那点肥皂沫子,“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上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她的风情万种,显然成了一种诱惑,且不管振保心里还有其他什么涟漪,至少他因为她而难以平静。
这样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女人,言语诙谐而暧昧,举止不拘而略显放荡,让男人们的心蠢蠢欲动,她自然少不了几个情夫,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我的心是一所公寓房子”。一个女人,这般滥情,但又潇洒得令人羡慕。她说:“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是该说她会找借口呢,还是该感叹她是那样的俏皮与豁达?
然而,终归是个真性情的女人,真了便再也洒脱不起来了。
看到娇蕊这样一个善于拿捏,张弛有度的女人,竟那般着了魔似的坐在振保的大衣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笼罩着她,甚至点起烟灰盘子里他吸残的香烟,看着它烧,直到烫着手指,才恍惚惊醒,我不觉蹙起眉头——她是真真陷入了,纵容着内心的顾影自怜。
或许,她并不是一个“太好的爱匠”,因为她的技巧再怎么娴熟,感性终会将她俘获;她投入了真情,就像是把自己最后的才智抛出,再遇到什么,也就只剩下卑微了。毕竟,她是个女人,感情丰富而细腻的女人。
该斥责她的骄傲和自以为是么?是没认真看待自己付出的真心,还是沉溺在胜利的喜悦里而失了判断力呢?振保的犹豫、迟疑,足以证明他对她的感情弱化了,不管是因为冷静后的内疚,还是想要恪守道德的良心,他都是那个自私的、不负责任的人。
想来,只觉得心疼。她卑微地在医院里照顾他,卑微地安慰他“你别怕”,卑微地告诉他“我都改了”,还有那卑微的乞求“你离了我是不行的”。男人的强硬,在这种时候表现得极为鲜明,为了断绝,即使她抱着他的腰腿号啕大哭,也毫不妥协;男人的卑鄙,在这种时候也显得格外可气,他抓住了她的弱点,拿她对他的爱要她放手。娇蕊是爱他的,因为爱,她放手了。拾起残存的自尊和骄傲,她离开了。
可以说,这种伤痛是娇蕊为她的放荡付出的代价。但同样是女人,计较不起她的对与错,只为她最后真心爱了,真心伤了,我流泪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800字:
这本书里面共有12个故事,在读了一些故事后,我不得不对张爱玲感叹,她对人物的刻画只能用四个字形容:抽丝剥茧。而其中也有一些使我印象深刻。
第一篇故事《年轻的故事》中的男主人公潘汝良,他爱国,却对中国人没多少好感,并且讨厌他的家庭。他们家中母亲是典型的被封建旧礼教压迫下的可怜人,父亲在外做生意且经常喝酒。家中的兄弟姐妹多。在旧社会中,妇女都是牺牲品,这又不禁让我想起张爱玲的身世背景,没落的贵族,吸烟片的父亲,不管事但漂亮的后妈,这些好像都是她这本书后面的强大的背景。我一直认为,没有故事的人是写不出好文章的,可我最近又体会到,有故事的人也不一定能写出好文章。
话说潘汝良某天遇到了自己一直画的侧影的真人版——外国姑娘沁西亚。沁西亚是俄国人,就在他两接触了一段时间后,沁西亚突然告诉潘汝良她要结婚了。我一直认为一个女孩子的婚礼应当是特别美好的,可看了张爱玲笔下沁西亚的婚礼,完全被颠覆。“俄国礼拜堂的尖头圆顶,在似雾非雾的毛毛雨中,像玻璃缸里醋浸着的淡青的蒜头。礼拜堂里人不多,可是充满了雨天的皮鞋臭。神甫身上披着平金缎子台毯一样的氅衣,长发齐肩,飘飘然和金黄的胡须连在一起,汗不停地淌,须发兜底一层层湿出来。他是个高大俊美的俄国人,但是因为贪杯的缘故,脸上发红而消肿。是个酒徒,而且是被女人宠坏了的。他瞌睡的睁不开眼来。”
尤其我最喜欢的一段“圣坛后面悄悄走出一个香伙来,手持托盘,是麻而黑的中国人,僧侣的黑夜下露出白竹布袍子,赤脚吸着鞋。也留着一头乌油油的头发,人字式披在两颊上,像个鬼,不是《聊斋》上的鬼,是义家里的,白蚂蚁钻出钻进的鬼。”与这些恰恰相反的是新娘子自己对这场婚礼的重视,好像这不像一场婚礼而是一场葬礼。
在张爱玲笔下,旧社会的妇女都是悲哀的,她们结了婚,成为丈夫的附庸,她们显得粗俗,没有文化。她们只适合在家里带孩子,负责伺候好她们的丈夫。最让我感到残酷的是在《花凋》这篇故事中,川嫦得了肺病,当郑夫人要去给川嫦买西药治病,郑先生强烈反对,说:“这孩子一病两年,不但你,百家笔记网()你是爱牺牲,找着牺牲的,就连我也连带着牺牲了不少。不算对不起她了,肥鸡大鸭子吃腻了,一天两只苹果——现在是什么时世,做老子的一个姨太太都养活不起她吃苹果!我看我们也就只能这样了,你有钱你给她买去。”我不敢相信这是她的父亲,眼睁睁看着女儿去死,这是张爱玲笔下的人性,在那么一个社会,亲生女儿又算得了什么。
而当我不断地阅读这本书,它越来越给我一个感觉:现实太残酷!
振宝一生中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白玫瑰,一种是红玫瑰。
白玫瑰就像他妻子一样,单纯、软弱,把他当作天。
但人似乎天生喜欢得不到的东西。他追求着刺激、多情的红玫瑰,娇蕊恰好是那么一朵别人家的娇滴滴红玫瑰。
他喜欢娇蕊的潇洒、倔强、小脾气,当然这是一切是在得不到这朵玫瑰之前。他终于偷摘下这朵玫瑰,却担心旁人的只言片语,把他长久塑造的形象毁于一旦。
红玫瑰其实是他内在精神的向往,向往自由,向往富裕,但是却不可得。他必须“规律”的做着事,充当着“好人”,不然连自己挣来的一切也会随风飘去。
“婴儿的头脑,和最具妇人的美是最难以抗拒的”这样的娇蕊最美,因为既不用承担后果,又可以沉眠温柔乡。
后来,白玫瑰变成了饭粒,红玫瑰变成了蚊子血。
再见娇蕊时,她胖了,她重新有娃和家庭,她很幸福。因为在他走后,她懂得爱的真义,懂得了知足。
他很嫉妒她,可惜他也许永远不会懂爱,一直为了“别人的眼光”、“自己的利益”而活。
一切人和物终将变成他利益的追逐品,还大言不惭地把他们化为道德。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爱人,请先从接受自己不完美开始,一度的麻痹自我有什么用,到头来一场空。
也许每一个男子都有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是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上明月光,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张爱玲曾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可以描述出来,”诚然,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一书中描写的佟振保是一个有始有终,有文有理的乌托邦式爱情的理想化人物,通过白描刻画出人物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掺杂了琐屑易逝的欢喜,最后种种欢喜忧愁都淹没在时代的潮流中。
留洋回来的佟振保在一家外商公司谋得了高薪职位,出于种种原因,他成了老同学王世洪的租客。在他留学期间,有一个叫玫瑰的初恋,他曾拒绝玫瑰的风情而赞誉。王世洪有位妖艳魅惑的太太叫娇蕊,在她身上,振保第一次感受到了情爱的滋味,但好景不长,令振保措手不及的是娇蕊太太是真心爱他的,当他提出要和振保公开在一起时,振保因此大病,并告诉了娇蕊,他不愿为情爱承受舆论的抨击和责难。
娇蕊,这位如红玫瑰般热烈高兴的女子抹掉纷乱的泪珠,出奇的冷静,此后完全走出了他的人生。后来在母亲的撮合下,振保不情不愿地娶了如白玫瑰般寡淡宁静的孟烟鹏但笼统的素淡白净唤不起振保的欲望,振保开始留恋花柳之地。
突然有一天,他发现了被他遗忘的白玫瑰居然和一个猥琐的裁缝暧昧,从此更加放浪形骸。某天,他在公交车上偶遇了红玫瑰娇蕊,却已是接近花谢的媚俗了。岁月摧花无情,花期已过便再无百日之红,在点点泪光中,红玫瑰与白玫瑰已经成为了幻影。昔日善良的振保在如今的歇斯里底之后又回归了好人形象。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爱情总是如此,并不壮烈,并不太美,被娶的白玫瑰早已枯萎,而未曾得到的红玫瑰却在心口绽放,后来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拍成了电影,演的感情浓烈而又不失真,再后来《红与白》成为了陈奕迅歌词中交织缠绵感情的取材。喜新厌旧,总想鱼与熊掌兼得,却忘了自己最初也是经过反复衡量才做出选择的。
张爱玲是独标孤傲的,也是心酸悲苦的,他所有的爱恨情仇都可以在他作品中找到影子,在《红与白》中经过一番爱恨交织的狂风暴雨,最后让人明白要珍惜既得的,不要从背后抱你的时候,期待的却是她人的面容。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资料,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感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一样类型的女人,这样不一样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取逃避。
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我的职责,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我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一样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向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样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我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能够到国外读书,能够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能够跟自我心中属意的人在一齐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就应的不是找到教会自我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我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句经典的话已经被用的烂俗了,故事我倒是第一次读,就一渣男的养成呗。
一次不忠百次不用,那个年代女人还是窝囊了些,不知张爱玲若生在现今“女权”当道的社会,又会怎样写?振保可能依旧是孤寂悲哀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嘛。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他是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喜欢这本合集的第二部分《倾城之恋》
白流苏与范柳原。张爱玲一定是偏爱他俩的,你看,这名字光是一起读出来就是足够一出戏了。二人心中虽有爱意,但还是多亏了香港这座城的“覆灭”才成就了结局。
还是期待那种兜兜转转的爱情,从彼此试探到托付终身,误会的发生与消珥,只要最后是你就好。
对于里面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以及对男性阴暗心理的精辟阐述都是很认同的,但是里面给我留下最深印象以及让我停下来思考的人是里面的男主人翁--振保。
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好男人。责任感强,上进,孝顺,懂女人,乐于帮助人,理性,长相尚好。一句话一个值得嫁的潜力股好男人。
从文章的开始他就遇到各种不同的女人,以及对遇到的女人的各种内心活动,从中可以看出他就是一个非常理性,用各种道德和人们所说的你应该怎样怎样的条条框框来约束自己的一个人,从头到尾都有两个小人在拉扯着,偶尔白衣服的小人儿赢了,偶尔黑衣服的小人儿赢了。反复。生活就这样继续着。
一切都很平静,因为一切都是在自己的掌握之中的,这样的生活一直到在公车上遇到娇蕊开始而结束。心中的红玫瑰虽敌不过时间起码是鲜活的,用着心在向前走着。
可是他拥有了别人眼中的完满的生活。事业,贤淑的妻子,女儿,朋友。可是真正的振保想要什么咧,他突然觉得这一切都不真实,都不是真正的自己想要的。开始用各种行为来反抗着这些。
可是生活要继续,于是有一天他决定从明天起继续做一个好人。于是我就突然悲哀了。
可是也觉得这是必然,理想的人是不会毁掉他经营了半辈子的事业和家庭的,因为这些其他人都还艳羡着咧。
我们又何尝没有振保的影子咧。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五)
在张爱玲的第四本小说集中有一篇小说的名字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书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指男人生命中的女性。
书中说“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读后笑了,对这个比喻持否定态度,起码一部分男性不是这样的,不然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了。
故事讲述了出身寒微的振保靠母亲一人供他出国留学。在国外认识了美国女生玫瑰,后因为回国他们分手。回国后和弟弟租住在同学王士洪家中,期间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王太太为他与丈夫提出离婚。然而他并没有想同她结婚。振保接受母亲的相亲安排娶孟烟鹂为妻。婚后振保对孟烟鹂有许多不满。振保开始是尽丈夫的责任来喜欢她,后来是每三个礼拜外出宿娼一次,时而回忆曾经的玫瑰和王娇蕊。当振保怀疑被他冷落的妻子与裁缝有染时,他开始公开宿娼,甚至故意把女子领到家门口来刺激他的妻子。他和她都不快乐。
故事中的振保有人性中好的一面。他爱母亲,爱弟弟、妹妹。为弟弟娶亲,给弟弟还债;为妹妹找工作,为妹妹找未来的依托。他是母亲的好儿子,弟弟妹妹的好兄长。
对母亲对弟弟妹妹的这些爱都是真实的。不过我认为振保在自己的情感世界中的爱是欠缺的。在作品中似乎看不到有他真正爱过的女子。
振保是回国前与女友玫瑰分手的,他不想把她带回来成为他的妻。他喜欢玫瑰的开朗与活泼接受不了美国女孩的开放性格,虽然他知道她是一个好女孩。他对她不是真正的爱。
振保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振保给自己的合理理由是王太太在这之前就是一个趁着丈夫不在家就与人乱来的女子。当他知道王太太为他而与丈夫离婚了时,愕然。他并不想娶她啊。他没有真的爱她,遗憾她不知道这点。
明智的女子要记住一点,保持性的唯一不止是尊重他人,更多的是尊重自己。当自己不敬自己时,人在别人的眼中就会变得轻贱起来,特别是在那个自己认为很重要人的眼里。
他也不爱妻子,没真正爱过的人生是可悲的。
小说读完,我又展开想象,振保不想娶一个开放的美国女孩不去评论。我想假如振保回国后娶了一位他心目中的理想妻子。多年后他们相处的会不会平淡呢,会不会平淡了便挑出妻子的诸多毛病呢?还会不会用宿娼的方式来逃避矛盾呢?
其实他的妻子与人有染是他一手造成的,是他自己给自己加的屈辱。妻子是他自己相亲又相处,交往后他同意成亲的。结了婚就发现娶错了吗,不可理解。
人啊,有了自己的唯一的那个他“她”就用心呵护吧,别把自己的他“她”推给他人来关照啊。
但愿小说里的悲剧在现实中少一些,让快乐幸福的人多一些。我知道现实中的好男人好女人还是很多的。记起一件有趣的事情,是一个网络里一个好男人的事情,有一段时间我在QQ里扮成19岁的女孩去下棋,(那个QQ只下棋不加友,也就不算欺骗别人。)下棋时QQ里突然闯进来一个男人,对我说:“别玩了,孩子!快好好学习吧!好好学习,长大找一个好工作多好啊。”说完那人就消失了。我听了下线了,只想听他一次,只为我知道这是一个好人。
昨天又买了张的第五本小说集,长篇小说《小团圆》是张的遗作。假期应该能读完的。张的文章文字美人物刻画得深刻,让人有一气想读完的感觉。
这本书里原本是有两篇小说的,我只看了前者。
最近觉得自己浅薄,不堪到一无是处,于是便着了哲学的道,又因了叔本华那句“人生的本质是痛苦”这句话里的引用才来拜读了这篇小说。
叔本华说,人生的本质是痛苦,因为人有无穷无尽的欲望,有欲望不能实现是痛苦的,实现欲望的过程也是痛苦的,实现了欲望便觉得无聊与空虚,于是,又去寻来了新的的欲望去实现和满足,这欲望来的迅速,来的连续不断,所以,人生的本质是痛苦。
这个观点,一如文中的那段经典的话: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宠爱的永远有恃无恐。小说里描写的人物,我最欢喜王娇蕊,因了她离开振保时的自尊,也因了她在公交车上再遇振保后的自爱,她是年轻时傲娇放纵,中年时又自尊自爱,是一个有故事和个性的人,倒不是喜欢她的玩世不恭而是倾心于她的有个性。
相反,烟鹂的状态我是有些厌恶的,畏畏缩缩,不知其可,白得像一根蜡烛,无味无趣,没有情绪,又不知如何上进,如何改变,看她的故事时一种无力感浸满了全身。
至于振保,是那世间的一枚凡尘,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俗子,人身上的所有欲望,所有应该的脾气和龌鹾他都有,因而他应是那叔本华口中的主角,他的人生是痛苦的,欲望无尽,痛苦也无尽。
无论读多少次作者写的作品,心里都会有很多想法。 用文字承载内心情感,我们英勇不屈地克服了重重困难完成了今天的“《朝花夕拾》读书笔记”,我们会保持与时俱进为您提供最新的内容!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但藤野先生工作是很认真的,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敬佩。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的一视同仁,这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还有一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在“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误”。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但对鲁迅不是很好,怂恿他吃冰,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憎恨衍太太。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1原文: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是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
赏析:人类总是在赞扬着自己的进步,以自己那些自己有禽兽没有的能力而自豪骄傲,以自己能思考而洋洋得意。虽然人类的确值得为这些高兴欢喜,但是却不曾认真想过,正因为人类所拥有的这些能力使得人类社会变得如此的复杂,甚至使得我们开始向往那些头脑简单的禽兽的单纯的世界。在此说明这些道理,也是让人们反省一下, 自己所拥有的这些能力,不是让我们用来说空话昧良心的!
2原文:我总要上下四方寻求,得到一种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即使人死了真有灵魂,因这最恶的心,应该,也将绝不改悔,总要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
赏析:这段话虽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或者优美的语句,甚至相反的是一种似于骂人的话,可我从这段话中却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先生的那种气愤和对于那些顽固者的无奈,他发展白话文是为了下一代,也是为了文学的新篇章的开启!
3原文:在百静中,我似乎头里要伸出许多铁钳,将什么“生于太荒”之流夹住;也听到自己急急诵读的声音发着抖,仿佛深秋的蟋蟀,在夜中鸣叫似的。
赏析:这是鲁迅先生在即将去东关看五猖会是,却被父亲突然叫住,让他背完一篇古文才准许一家人去的时候心里的感慨。我很同情他,本来是一件很高兴地事,却要背古文,真的是很扫兴,而且又没有人帮助他。从“在百静中”“仿佛深秋的蟋蟀,在夜中鸣叫似的”这些语句中深深体会到了作者的无助无奈以及扫兴。
4原文:但是,和无常开玩笑,是大家都有此意的,因为他爽直,爱发议论,有人情,——要寻真实的朋友,倒还是他妥当。
赏析:这句话透露出鲁迅先生对活无常的敬佩和喜爱之情,借无常的“重人情”来启示我们。作为一个人,要像活无常先生一样赋有浓烈的同情心和善心。
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拥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象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象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象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要好得远。
简析:初一时就背过的文章,当时觉得索然无味, 现在读一读倒觉得乐在其中。首先两个“不必说”勾起读者兴趣,“单是”更引人入胜。两个“不必”本已情趣盎然,可见那“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更是其乐无穷啊!还有后面的“油蛉”“蟋蟀”等等同样也富有丰富的童年乐趣。
6我们现在走的是一条狭窄险阻的小路,左面是一个广漠无际的泥潭,右面也是一片广漠无际的浮砂,前面是遥遥茫茫荫在薄雾的里面的目的地。
赏析:这是鲁迅先生写的乡下人不可能做到的事。我很喜欢这句话,他对当时乡下人的生活理念用深刻而美好的语言描绘得淋漓尽致。鲁迅认为乡下人不会写出这种“热昏似的妙语”,也写出了当时乡下人的素质低下,为后文写活无常作铺垫。
7但是,和无常开玩笑,是大家都有此意的,因为他爽直,爱发议论,有人情,——要寻真实的朋友,倒还是他妥当。
赏析:这句话透露出鲁迅先生对活无常的敬佩之情,从对他的尊称“活无常先生”可以看出。既然连一个鬼都可以如此赋有人情味,那我们作为一个人又何尝不可呢?所以鲁迅先生也是要借无常的“重人情”来启示我们。作为一个人,法理固然重要,但也要像活无常先生一样赋有浓烈的同情心。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唯一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该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的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的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那小孩,在百草园,吃桑葚、看黄蜂、玩斑蝥、拔何首、摘覆盆子。向往自由,我突然,看到主人公钻进了百草园。与昆虫为伴,采摘花果,捕鸟,但捕不到很多,常听长妈讲故事。
在书屋读书。寿先生教诲,学生当他读书入神,没发现学生做各式各样的事,课上描人,到园玩耍。鲁迅追求自由,大自然的心态,热爱学习。
《狗·猫·鼠》《在阿长与〈山海经〉》,阿长本不叫阿长,好像叫什么姑娘,她是个劳动者,不光善良、真诚,而且热爱孩子,对“我”管得严,动不动要告家长。睡觉又写“大”字,“我”没有翻身之地。但她思想上有封建社会的主义——说长毛。
她说, 正月初一,清早睁眼睛,就说,阿妈,恭喜恭喜!这是一年的运气。不许说别的话!,还福橘。她拿橘。第二天,醒得早,坐起来。她将我按住。 “阿妈,恭喜……”“恭喜恭喜!大家恭喜!真聪明!恭喜恭喜!”她将东西,塞在我嘴里,出于他善良的动机。
“一见面就高兴地说:“哥儿,有画儿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这事,她对孩子观察细致,对孩子体贴,满足愿望认真、郑重其事。“我”惊喜全体都震悚起来。
《朝花夕拾》,鲁迅的回忆,童年、人物形象,抨击了旧社会,对劳动人民的同情,对社会厌恶,对国民党的痛恨。了解历史,感谢和珍惜美好生活。“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300字左右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300字篇一:
《狗.猫.鼠》今天,我又读了一遍鲁迅的《朝花夕拾》.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狗.猫.鼠》.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的一匹花猫下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而后来却越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他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的他们垂头丧气.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随意一切韬略、战绩,还是全部省略了罢.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腰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欣赏鲁迅的写作手法,更欣赏他的这种态度.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300字篇二:
早闻《朝花夕拾》,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朝花夕拾》。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我最喜欢读的是《阿长与〈山海经〉》。《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山海经》。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比如《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可悲的人啊!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300字篇三:
《二十四孝图》读后感《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二十四孝图》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300字篇四:
读《五猖会》有感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大家同时活动起来。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1、生活是一位睿智的长者,生活是一位博学的老师,它常常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地为我们指点迷津,给我们人生的启迪。
2、书桌上的一盆“水横枝”,是我先前没有见过的:就是一段树,只要浸在水中,枝叶便青葱得可爱。看看绿叶,编编旧稿,总算也在做一点事。做着这等事,真是虽生之日,犹死之年,很可以驱除炎热的。
3、生命是盛开的花朵,它绽放得美丽,舒展,绚丽多资;生命是精美的小诗,清新流畅,意蕴悠长;生命是优美的乐曲,音律和谐,宛转悠扬;生命是流淌的江河,奔流不息,滚滚向前。
4、生活的海洋并不像碧波涟漪的西子湖,随着时间的流动,它时而平静如镜,时而浪花飞溅,时而巨浪冲天……人们在经受大风大浪的考验之后,往往会变得更加坚强。
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
6、一个人做到只剩了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了吧,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
7、生活是一部大百科全书,包罗万象;生活是一把六弦琴,弹奏出多重美妙的旋律:生活是一座飞马牌大钟,上紧发条,便会使人获得浓缩的生命。
8、想到生的乐趣,生固然可以留恋;但想到生的苦趣,无常也不一定是恶客。
9、再没有比春雨洗浴后的青山更迷人了,整个山坡,都是苍翠欲滴的浓绿,没来得散尽的雾气像淡雅丝绸,一缕缕地缠在它的腰间,阳光把每片叶子上的雨滴,都变成了五彩的珍珠。
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存留。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雨改变了公园的情调,西北方向的云雾之中,是水墨画似的远山,这在园林建筑中颇被称道的“借”来。
但我调查了一切无常的画像之后,却恐慌起来了。因为书上的“活无常”是花袍、纱帽、背后插刀;而拿算盘,戴高帽子的却是“死分”!
这堵石壁似摩天大厦仰面压来,高得像就要坍塌下来咄咄逼人。山巅上,密匝匝的树林好像扣在绝壁上的一顶巨大的黑毯帽,黑绿从中,岩壁里蹦蹿出一簇簇不知名的野花。
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
别在树下徘徊,别在雨中沉思,别在黑暗中落泪。向前看,不要回头,只要你勇于面对抬起头来,就会发现,分数的阴霾不过是短暂的雨季。向前看,还有一片明亮的天,不会使人感到彷徨。
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需要对别人察颜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了向周围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声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
假如生活中你失败了,请不要将忧伤的泪水写在脸上。失败也是一种收获,生活中最得要的是有一份十足的勇气和一个创业的胆量。
生命的美丽,永远展现在她的进取之中;就像大树的美丽,是展现在它负势向上高耸入云的蓬勃生机中;像雄鹰的美丽,是展现在它搏风击雨如苍天之魂的翱翔中;像江河的美丽,是展现在它波涛汹涌一泻千里的奔流中。
生活如花,姹紫嫣红;生活如歌,美妙动听;生活如酒,芳香清醇;生活如诗,意境深远,绚丽多彩。
人生如一本书,应该多一些精彩的细节,少一些乏味的字眼;人生如一支歌,应该多一些昂扬的旋律,少一些忧伤的音符;人生如一幅画,应该多一些亮丽的色彩,少一些灰暗的色调。
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次;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存留。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人生似一束鲜花,仔细观赏,才能看到它的美丽;人生似一杯清茶,细细品味,才能赏出真味道。我们应该从失败中、从成功中、从生活品味出人生的哲理。
往事如歌,在人生的旅途中,尽管有过坎坷,有过遗憾,却没有失去青春的美丽。相信自己,希望总是有的,让我们记住那句话:错过了太阳,我不哭泣,否则,我将错过月亮和星辰。
人生就像一座山,重要的不是它的'高低,而在于灵秀;人生就像一场雨,重要的不是它的大小,而在于及时。
天空一碧如洗,灿烂的阳光正从密密的松针的缝隙间射下来,形成一束束粗粗细细的光柱,把飘荡着轻纱般薄雾的林荫照的通亮。
希望源于失望,奋起始于忧患,正如一位诗人所说:有饥饿感受的人一定消化好,有紧迫感受的人一定效率高,有危机感受的人一定进步快。
生活,就是面对现实微笑,就是越过障碍注视未来;生活,就是用心灵之剪,在人生之路上裁出叶绿的枝头;生活,就是面对困惑或黑暗时,灵魂深处燃起豆大却明亮且微笑的灯展。
柔和的阳光斜挂在苍松翠柏不凋的枝叶上,显得那么安静肃穆,绿色的草坪和白色的水泥道貌岸然上,脚步是那么轻起轻落,大家的心中却是那么的激动与思绪波涌。
我常想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然而委实不容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一个人做到只剩了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了罢,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
站在这里一看,真怪,山简直变了样,它们的形状与在平原或半山望上来大不相同,它们变得十分层叠、杂乱,雄伟而奇特。往上仰望,山就是天,天也是山,前后左右尽是山,好像你的鼻子都可随时触到山。
人生是美好的,又是短暂的。有的人生寂寞,有的人生多彩,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人生追求;人生是一条没有回程的单行线,每个人都用自己的所有时光前行。
爱心是冬日的一片阳光,使用饥寒交迫的人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爱心是沙漠中的一泓清泉,使用权濒临绝境的人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爱心是洒在久旱大地上的一场甘霖,使孤苦无依的人即刻获得心灵的慰藉。
然而这情形恐怖是过不长久的,“幽默”既非国产,中国人也不是长于“幽默”的人民,而现实又实在是难以幽默的时候。于是虽幽默也就免不了改变样子了,非倾于对社会的讽刺,即堕入传统的“说笑话”和“讨便宜”。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狗、猫、鼠》和《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
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在《阿长与》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自从看了《朝花夕拾》,我就想要为鲁迅“开通”一个微博,因为,我也有一个微博。
微博是个讲故事的好地方。把自己的故事讲给网络信号那端的人看,离得那么远却又感觉那么近,有一种莫名的亲切和放松。读《朝花夕拾》之前,一直以为鲁迅是高高在上的人物,离我们很遥远。其实,伟人也曾经如你我一样,也有少年时,也渴望被理解被认同。如果鲁迅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他会不会像我一样开一个微博,把自己的生活和心情与大家分享呢?我选取《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的部分故事情节,用少年鲁迅的口吻讲出来,加入了一些现在流行的网络语言,让鲁迅也过一把当“网络少年”的瘾。
另一方面,做这篇新颖的读书笔记,也希望能够与大师做一次“心灵沟通”,让自己也做一次“少年鲁迅”,切身体会他的学习生活。
以后若是有时间,我会多写一些这样的东西,分享到自己真正的微博上,你肯定喜欢。
《朝花夕拾》塬名《旧事重提》,记录了鲁迅童年时和青年时的10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中,一直是一个高不可攀的大作家,可是读了鲁迅写的《闰土》让我对他改变了想法。
刚读鲁迅写的《朝华夕拾》时还不懂什幺意思,慢慢地读下去意思也就渐渐的懂了。鲁迅写的文章朴实,真挚感人。这本书记录了鲁迅小时候到长大发生的事和经历,写出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还有对老师和往日亲友的怀念之情,真实的描绘当时的生活。
鲁迅和闰土相比差距太大了,因为当时社会黑暗,许多人都要受苦受难,鲁迅的家境不错,过这幸福的日子,却没有闰土那样的自由。现在我们生活在21世纪科学发达了,夏天有空调,冬天有暖气,再和鲁迅的生活比,可谓是天上和地下。可是,现在的生活比起《百草园》的生活,可真是毫无乐趣,没有几个人会端详麻雀,有没有人把云雀叫成天子,也不会因为讲鬼故事而害怕。想了想,又或许我们现在的生活比那个时期的生活好很多,我们不用坐在私塾里读书,那样的日子是多幺的无聊和无趣呀。记得有一次,是某一年的冬天外面下着雪,我当时非常高兴,就戴上手套和帽子准备下楼,就被妈妈拦住了说:“外面太冷了,别下楼了。”当时我特别生气的说:“我要下去玩雪。”最后还是没有说过妈妈,被留在了楼上,看到外面的小朋友在玩雪或打雪仗,心里很难过,现在想一想,虽然妈妈不让下楼是为我好,但是被拘束还是很难受的。
《朝花夕拾》这本书,我读完后感受很多,也让我受益匪浅。我想去体会一下那个不同时代,和鲁迅一起享受自由,向往自由。
读《朝花夕拾》有感
当看完这本书后,忽然觉得奇怪,文中讲鲁迅童年,为什幺名为《朝花夕拾》呢?了解了背景后才知道,这是鲁迅先生的晚年作品,全是回忆童年的。朝花夕拾,犹如清晨时还挂着露珠的鲜花 到傍晚去拾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凭添了一种韵味,那若明若无的清香则更让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
童年的鲁迅很喜欢去百草园:那里有各色植被,各色昆虫,简直就是孩子们玩耍的好乐园,但长妈妈却说,百花园中有极凶恶的赤练蛇和美女蛇,把儿时的鲁迅吓个不轻。
文中用较多的笔墨写了长妈妈,算是除父母外和他最亲近的人,作者塬来不怎幺喜欢长妈妈,甚至还有点讨厌她,叫她“阿长”,但她并不生气,一直真心待“我”。如今我记忆最深的是长妈妈给我买《山海经》 ,长妈妈不但不记仇,还时时惦记着我,连休假都不忘记给我买书,真的像对待孩子一样对待儿时的鲁迅,于是鲁迅先生在结尾写到:仁厚黑暗的地母嗬,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爱无言,但长妈妈却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什幺是爱,她用爱嗬护着鲁迅先生的童年,嗬护着他的成长,以爱付出收获的是作者脑海中不可磨灭的印象及感恩。
我们的童年有父母的嗬护与关爱,鲁迅先生的长妈妈也如此,童年就如梦一般,是人生中的矿山,埋藏在我们的心中,但却掩盖不住它那金色的光芒,童年的梦是七彩的梦,童年的歌是欢乐的歌,童年的脚印一串串,童年的故事一撂撂。
回味童年,将品到的是纯真无暇,一切都是那幺的天真烂漫,另人回味!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重要作品集,是鲁迅的唯一散文集。这部作品集主要讲了哪些内容?这部作品集为什么值得大家一读?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朝花夕拾主要内容,供大家参考。
《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一本散文集。作者说,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9月结集时改名为《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共收入10篇作品。包括:对猫的厌恶和仇恨的《狗.猫.鼠》;怀念长妈妈的《阿长与》;批判封建孝道观念的《二十四孝图》;表现封建家长制阴影的 《五猖会》;描绘迷信传说中的勾魂使者《无常》;写塾师寿镜吾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揭露庸医误人的《父亲的病》;描写一个心术不正,令人憎恶的衍太太形象的《琐记》;最使鲁迅感激的日本老师《藤野先生》;潦倒一生的同乡好友《范爱农》。
《朝花夕拾》将往事的回忆与现实的生活紧密的结合起来,充分显示了作者关注人生、关注社会改革的巨大热情。
曾忆否,童年生活的一点一滴,翻开《朝花夕拾》,追忆了那些鲁迅先生难以忘怀的人与事,抒发对亲友、师长、故园的怀念之情。
鲁迅先生在他的文章中叙述了很多故事,他的故事中没有一个坏角色,却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讽;《狗、猫、鼠》讽刺了“正人君子“散步的流言,表达了作者对弱小者的同情;《阿长与》中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真诚的怀念;《二十四孝图》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五猖会》指出了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与摧残;《无常》嘲讽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父亲的病》揭示了医生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最令我难忘的是《二十四孝图》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二十四孝图》内着重讲述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与《郭巨埋儿》的故事,指责封建孝道的残酷。封建的孝道讲究的只是表面现象,并不是发自内心的情感。竹林七贤中王戎是一个反对封建礼教却十分孝顺的人,为母亲守孝三年,虽一样吃肉喝酒,游山玩水,但是当有客人去看望他时,却发现他已经皮包骨头,有时候站起来还需要扶着拐杖,足见他的孝心。我突然想起来背诵过的一句《论语》,“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孝顺最重要的是要对父母真心的爱护,从心底对父母的尊敬,而不是只做表面文章。我记得在奶奶村里参加过好多次的丧礼,丧礼上,孝子孝媳们哭的昏天黑地,排场摆的老大,可是背地里村民总是议论说,要是老人生前能花这些钱,老人也不至于走的这样早,要些虚面子干什么?听着这样的话,看着这样的丧礼,我总是感觉悲哀。中国人的孝道总是摆在表面上,总是摆在父母死后,多么的让人痛心啊。我要坚持将“色难”放在心上,对父母要从心里孝敬,绝不学那些搞表面现象的“二十四孝”。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描述了鲁迅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及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当我看到三味书屋私塾时,一阵冷风吹过,封建的教育束缚了儿童的天性,让我不禁想起现在广告中常说的一句话“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其实我们儿童应该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成长,记得小时候我从未读过什么书,白天上完幼儿园,晚上的时光都是在院子里跟同院的小伙伴们玩耍奔跑中度过的。妈妈经常说我上小学时不认识几个字呢,怕我跟不上其他的小朋友的学习。其实我觉得那是我最快乐的时光,也是我至今回味无穷的时光。
当心里烦了,回忆过去美好的事情也是不错的,这样自然就有了一些新的启迪与感悟。鲁迅先生旧事重提,写了这本《朝花夕拾》。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也想起了我的童年,希望鲁迅先生所期待的的美好社会在我们这里出现。
我喜欢的中国作家,除去朱自清三毛,就是鲁迅先生了。这本书当年出版时拟订的名字是《旧事重提》,想来是鲁迅先生嫌题目太直白,便改成了《朝花夕拾》,在此书中,当然也有鲁迅先生一贯的讽刺辛辣,但更多的,却是一种老年人回忆往事时的脉脉温情。
书中的十则故事,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藤野先生》,这故事,当时,中国在邻邦日本的心中的确是一个弱国,可是,当我看到《藤野先生》中的那一段话,便没有来由地心痛起来——“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自然是低能儿……”让我想起在郁达夫先生的《沉沦》中,那个在心中默默呼唤着“祖国啊,你怎么不快点强大起来,你的儿女在这里受苦那!”的留日少年。这种国人,希望祖国强大而不去努力,只是无助地祈祷,让人不仅怜悯他。但是那些看着自己的同胞在影片里被杀头,而且还与日本人一同欢呼的国人,那种骨子里的麻木不仁,不仅可怜,而且,可恨!
但是,日本人,也不是全部都不知道“尊重”二字为何意,作者在此则中更着力描写的,是藤野先生严谨的教学作风,对作者真诚的关怀,还有,对于中国,对于“人”的热爱。作品的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作者对这位恩师的赞扬与牵挂。
腹有诗书气自华,每个人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内心都有不一样的感悟。 记下自己的想法和感情,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和别人,你搜集过哪些作品的读后感呢?经过编辑仔细整理以下为大家整理了“穷人读书笔记”的相关资料,希望这篇文章能够为您解决实际问题并提升自己的能力!
托尔斯泰是文坛巨匠,他一生写过不少不朽的名著,近日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乐他的短篇小说《穷人》,当读到古诗结尾:桑娜拉开纱帐的那一刻,我抨然心动。
《穷人》写的是两个穷人家庭之间发生的一件感人事。桑娜家境贫寒,她和丈夫靠捕鱼维持生活,也包括五个孩子的艰辛生活,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当她发现女邻居因为穷困过度而死,只留下孤儿时,她没有丝毫犹豫就把两个孩子抱回了家,而她的丈夫也与她不谋而合,
善良的同情心驱使他们决定将孩子收养,生活虽然苦了点,但总能熬过去的。
整个故事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然而故事中折射出的人性的真、善、美无一不显示出人世间的最纯朴,最美好的感情,忘我的精神境界,无出不撞击着读者的心灵,抽动着读者的心弦。
有人说金钱是万能的,金钱是宝贵的,还有人说金钱能使鬼推磨。我去却说,人间的真情是宝贵的。一个人即使再有钱,但他的品质不好,人们怎么也不会去爱戴他;一个人再穷,但他的帮助十分高尚,人们将会永远记住他。读了《穷人》这篇文章,我不禁想起了现在的社会不正是缺乏桑娜、渔夫这种精神品质的人吗?大街上,一些可怜的乞丐随处可见。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的他们央求人们施舍一点儿钱,好维持生活。可那些人们不是不耐烦地躲开就是当旁若无人。那些没有同情心的人不想一想,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只要你们都给一点点的钱就足够了,你一元我五角,那么那些乞丐就不会在大雪纷飞的日子里挨冻了。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一起提倡社会荣辱观,去挖掘你内心深出的爱吧。让这个世界多一点像渔夫、桑娜这样的人,少一点只为自己利益着想的人吧!让爱心温暖世界吧!
读了《穷人》这篇课文,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悲伤、幸福、欢乐、害怕……脑海里总是浮现出这篇课文的情节画面,久久不散!
一个天气极为恶劣的晚上,一个名叫桑娜的妇女在相对温暖舒适的小屋里照料自己的五个孩子,在家里满心积虑的等待着丈夫打渔归来。在百无聊赖之际,敲开了邻居穷人西蒙的门,她是一个孤苦无依的寡妇,还养着两个孩子,生活举步维艰。可惜,当桑娜来到西蒙家时,西蒙已经躺在了床上没有了呼吸,而在已死去的西蒙身边,还躺着两个幼小的孩子,具有着强烈母爱的桑娜最终收养了两个孩子,不怕受苦,不怕挨丈夫的打,又担心丈夫,怕丈夫受不了,爱丈夫,充分显示了难能可贵娜的高贵品质,然而,结果更令我们兴奋,桑娜的丈夫也是善良的,他愿意“熬“,愿意爱苦,也要扶养两个孩子,看完课文,我长舒一口气,啊!他们太棒了!
课文题为《穷人》,指文中西蒙、渔夫、桑娜,可渔夫、桑娜却都是富有的,因为他们精神富,有志。爱心强大,因为他们善良无私,舍己为人。
这篇课文教我懂得了一种善良,一度热烈,心存善良,便不穷,心中存志,便不被人歧视,课文中的桑娜、渔夫,岂不令人敬佩?
我认为,这篇文章在喻事喻人,在当今社会中,我们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衣食无忧,而在其他地方,也存在着穷困潦倒,有人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他们人穷志不穷,我们不应该歧视,他们用自己的双手打拼生活,不依赖任何优越条件;而真正不被人瞧得起的,有两种人,一种是生活很幸福不思进取,迷恋于父兄给予的蜜罐温床的人。另一种是生活不好,被命运折服,却无动于衷,最后被生活打败的人。
我读了《穷人》一文,禁不住掩卷沉思起来。
且不说渔夫和桑娜有了5个孩子,一家过着贫困的生活。我先来谈谈她对待邻居和我们对待邻居的态度吧!文中讲到,桑娜的丈夫迟迟不归,此时,她十分牵挂丈夫,可当她迈出家门时,却先去看看自己的邻居一一一个寡妇和两个孩子。从她的举动中,我们可以看到她那种关心别人的好品质,而我们现在,大多数人各扫各家门前雪还来不及,谁会理会他人瓦上霜呢?
当桑娜发现邻居西曼已经死去,两个熟睡的孩子将无人照顾时,桑娜顶着本来就不小的生活压力和自己的这一举动可能被丈夫揍的精神压力,把两个孩子带回家,准备和自己的5个孩子一同抚养。读到这里,我深有感触,我们现在生活好了,可有时给邻居帮个忙还要推三阻四,计较自己的得失。跟桑娜比起来,冷漠之处未免也太过
当我读到渔夫说的那句话“我们,我们总能熬过去的”。我受到了多大的感动:这对穷人有着多么美好的'心灵啊!回想我们今夭,生活比桑娜他们好多了,照理应有更多的桑娜涌现,但为什么我经常看到的是“见死不救”、“袖手旁观”之类的消息?
如今,绝大多数人都生活在富裕和幸福中。但那一幢幢高楼大厦仿佛成了人与人之间的一层浓浓的雾气,把一人有难众人相助的那颗心隔开。现在,有的邻居见了面连招呼都不打,这是不是说明他们的那颗心已经被隔开了呢?我们是否应该向桑娜学习,去挽救那颗心呢?答案是肯定的。如果我们能从我做起,积极除掉人与人之间那层隔阂,去找回那颗热心、爱心,让邻居之间洋溢着浓浓的亲情、友情,那我们的世界将更加美好。同学们,请用我们的双手去创造一个真情满人间的社会吧!
前个星期我们学习了《穷人》这篇课文。文中主要讲述了渔夫和妻子桑娜在得知邻居——一个不幸的寡妇西蒙死了,不顾自己有五个年幼的孩子需要抚养,生活极端贫困的状况下,本着善良、仁慈的爱心,主动收养了西蒙两个嗷嗷待哺的幼儿的这件事。表现了桑娜和渔夫勤劳、善良,宁可自己受苦也要帮助别人高尚淳朴的美德。他们的幸福在于为别人而活!
著名的美国作家海明威说过:“贫穷的人往往富于仁慈。”贫穷人们的精神世界远比他们的物质世界要丰富!他们是爱的富翁!本篇课文通过环境的描写、人物的对话以及心理活动的细写,把渔夫和他的妻子桑娜的善良和大爱,淳朴地呈现在读者面前,让人情不自禁为之深深感动。在别人最需帮助时无私地伸出援手给予帮助,他们都是一样的不约而同,毫不犹豫。他们不惧贫穷,为别人而活是他们的幸福!他们宁可自己受苦,也要帮助别人!他们用行动焕发了世界“真、善、美”的光芒!
文中有一个片段令我感受特别强烈。……桑娜脸色苍白,神情激动。她忐忑不安地想:“他会说什么呢?这是闹着玩的吗?自己的五个孩子已经够他受得了……是他来了?……不,还没来!……为什么把他们抱过来啊?……他会揍我的!那也活该,我自作自受……嗯,揍我一顿也好!”……透过桑娜的心理活动,我深深感受到了桑娜的内心充满矛盾和不安。沉重、贫穷的生活压力无情地打击着她,但她热爱自己的丈夫,又同情失去亲人的两个幼小孤儿,她宁可自己吃苦受罪也要帮助别人,她的善良和她身上闪耀着纯净母爱的光辉使我感动也让我为她今后的命运担忧……书读到深处情自来!什么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富翁?在这一刻我顿悟了!
课文中写道:渔夫皱起眉头,他的脸色变得严肃、忧虑。“嗯,是个问题!”他搔搔后脑勺说,“嗯,你看怎么办?得把他们抱来,同死人待在一起怎么行!哦,我们,我们总能熬过去的!快去!别等他们醒来。”……渔夫的话语就像冰天雪地中燃起的一堆篝火,让我的心里充满了温暖,充满了感动,充满了力量!一家七口,主要靠他一人支撑。住在海边一座极其简陋的小木屋,五个孩子常年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日子,妻子桑娜每天从早到晚不停地干活。为了维持家里的生计,即使在狂风暴雨的天气里,他仍然冒着葬身大海的危险去捕鱼。但是,贫困的他却做出了令人震撼的决定!读到这里,我的内心深刻地明白了:这就是坚强!这就是勇敢面对、勇于挑战生活磨难的强者!这就是真正有担当的男子汉!
现在的社会,一些人以利益为重,从而丢失了人初始的那些美好善良品质。贫穷不会磨灭高贵的善良品质,反而是富贵叫人丧失了志气。渔夫和他的妻子桑娜生活穷困却心灵纯洁朴实,他们幸福,因为他们乐于为别人而活!让我们像他们一样用爱心用善良去温暖世界,让幸福永远伴随我们!
穷人与富人读后感一:
格林童话《穷人与富人》讲的是:一天,在人间漫游的上帝分别到富人、穷人家借宿。富人因为看到上帝穿着破烂、不像有钱人而拒绝了上帝的请求。而穷人和他的妻子热情地挽留上帝,虽然穷人家里东西不多、饭菜平常,但上帝却受到了最热情的款待。于是,上帝满足了穷人的三个愿望:一是永远幸福;二是终生健康,衣食不缺;三是得到一座新房子。而贪婪的富人在得知穷人的经历后,很后悔拒绝上帝在自己家过夜。富人为了也能得到三个愿望,就骑着马去追上帝。他赶上上帝后,假装彬彬有礼地讨好上帝,并不听上帝的劝告执意要上帝实现他的三个愿望。可是,因为富人最终的三个愿望竟是:折断自己的马的`脖子、自己的妻子坐在鞍子上下不来和自己的妻子离开马鞍回到地上。就这样,富人除了招来许多麻烦痛苦,受到痛骂,失去一匹马外,什么也没得到。
阅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我们应学习文中的穷人,不要贪婪、自私,多一些知足,多和别人分享,同时如果我们能拥有一颗高尚、善良、富有同情心的心,那我们的生活虽然平淡却也很快乐。相反,如果自私、贪婪的话,也象愚蠢的富人一样得到相同的下常
穷人与富人读后感二:
《穷人与富人》中,塑造了善良的穷人和贪婪的富人的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是的,一个人的品质就可以从他对一件事的态度来判断。
古时候,上帝还习惯于亲自与地球上的凡人打交道。到了傍晚,上帝还没有找到一家酒店,蒙蒙夜色使他身心憔悴,这时,他看见两栋房子,一栋小而破旧,另一栋大而漂亮,分别属于一个穷人和一个富人。上帝去向富人借宿一晚,他却推辞着,关上窗户,把上帝搁在了外边。当上帝来到小房子前,敲了敲门,夫妇俩没等上帝说借宿,就把他热情的招待进了屋。虽然他们非常的贫穷,但还是拿出了自己所有的东西来招待客人。早晨,上帝临走时,给了他们三个愿望,他们的愿望很淳朴,并且都实现了。富人知道了,十分后悔,这才快马加鞭的赶上了上帝,谎称自己拒绝的时候在找钥匙,于是,他也要了三个愿望。但是,最终,他的愿望虽然实现了,可不但没有收获,还损失了一匹马。
童话中的富人就是这么吝啬,当知道可以许愿,才去讨好上帝,并吹牛也不打草稿的为自己刚才拒绝上帝借宿这件事圆谎,虽然,他要到了愿望,但他野心勃勃的想一次把所有的好处都说出来,也真因为这样,上帝送给了他一个应有的结局;而穷人呢?善良和淳朴的他们,当然安守本分的过着他们美好的生活。知道他们的愿望是什么吗?就是一辈子健康幸福、每天有面包吃,第三个愿望就是一栋新房子,多么可爱单纯的愿望啊,上帝当然会允许了。
生活中,这就是一个座右铭:好心有好报。对人好,人家也会对你好。帮助别人,快乐自己。俗话说: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像穷人一样,付出自己能给的所有,也许不能办得最好,但伸出援助之手,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就是善良的,就是有着一颗金子般的心。若是像富人一般吝啬,以貌取人,那你就一定不受人尊重和爱戴。
闭目回想,又睁开眼来,仿佛那些画面在眼前上演,情节还在脑子里续写着……
穷人与富人读后感三:
《穷人和富人》这个故事主要讲很久以前的某一天,上帝到人间游历,到了晚上,想找一个地方住宿。上帝心想富人的家比较大,收留比较容易,于是他就去敲富人家门,富人打开窗户,见是一个一身简木人,衣服上有些破的流浪汉,于是回绝说没有地方住,上帝无可奈何,只有去穷人家去了,穷人听到敲门声,立刻开门,还让妻子去厨房拿食物给上帝吃,还把床让给上帝睡。上帝还让穷人许了个愿望立刻让他实现。
看完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势利的富人和善良待人的穷人处事的态度,给我上了宝贵的一堂课。穷人帮助人而不贪心最后得善报,反而富人只想自己的利益,而不帮助比人。上帝对他施惩罚,是他罪有应得。读了这则故事,我深深感受到“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即使有也不会长久。”唉!这人与人之间,还是要多一些帮助,多一些关怀,少一些歧视,少一些纷争的好啊!
《穷人》这篇文章是俄国的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所做,它是根据雨果的诗篇改写的短片小说,故事的主人公是渔夫和他的妻子桑那,故事发生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桑那去探望她的邻居西蒙时却发现她死了,在她的脚下躺着两个小孩,一个还不会说话,另一个刚会爬,她看见可怜的孩子,有了怜悯之心,不顾一切的将他们抱回家。但是因为家中贫困,再加上家中还有5个孩子,他们不得不在半夜三更去打鱼。想到这些她就脸色苍白,但是心中却很是矛盾,古老的钟敲了十一下,她的丈夫总算回来了,桑那吓得跳了起来,丈夫问她的话,她也吱吱不语。他试探的问了一句:邻居家的西蒙死了,两个小孩还活了,安详的躺在她的脚下,她丈夫听了楞了一下,沉默了半天说:“去把他们抱过来吧,我们总算还能坚持的住。”桑那的脸色红润了下来,轻声的说:“看,他们在这。”
六年级:李依桐
我读了《穷人》这篇文章后,我知道了一个人必须有仁爱的精神。仁爱是一切德行的根本。如果能够仁爱,自然也就容易具备他的德行,大则能为国家效力,为人民服务,小则能够爱人助人,同情穷苦的人。仁爱可以说是各种德行的综合。一个人必须具有很多的德行。
我明白了,给予是快乐的。在生活中有许多事情在等着我们去解决,有很多人在等着我们却关心。我现在感到无话可说了。但是还有一句最珍贵的,“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觉得非这样做不可。桑娜看到两个可怜的小孩没母亲的抚养时,宁愿自己挨苦挨饿,也不可让西蒙的两个孤儿饿死,这句话充分地表现了桑那善良的本性。渔夫的一句话使我分外感动:“得把他们抱来,同死人呆在一起怎么行!哦,我们,我们总能熬过去的!”这句话是那么坚定,虽然渔夫考虑过自己的日子,但也执意要养西蒙的两个孤儿,表现了渔夫助人为乐敢于面对的品质。虽然这些话只是由几个简简单单的字词组成的,但却能体现他们的善良本性。
穷人拥有无私的爱,温暖的家,善良的心,我们应该像桑娜和渔夫一样,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别人,让世界更美好!
我读了《穷人》这篇文章后,我知道了一个人必须有仁爱的精神。仁爱是一切德行的根本。如果能够仁爱,自然也就容易具备他的德行,大则能为国家效力,为人民服务,小则能够爱人助人,同情穷苦的人。仁爱可以说是各种德行的综合。一个人必须具有很多的德行。
托尔斯泰是文坛巨匠,他一生写过不少不朽的名著,近日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乐他的短篇小说《穷人》,当读到古诗结尾:桑娜拉开纱帐的那一刻,我抨然心动。
《穷人》写的是两个穷人家庭之间发生的一件感人事。桑娜家境贫寒,她和丈夫靠捕鱼维持生活,也包括五个孩子的艰辛生活,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当她发现女邻居因为穷困过度而死,只留下孤儿时,她没有丝毫犹豫就把两个孩子抱回了家,而她的丈夫也与她不谋而合,
善良的同情心驱使他们决定将孩子收养,生活虽然苦了点,但总能熬过去的。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一起提倡社会荣辱观,去挖掘你内心深出的爱吧。让这个世界多一点像渔夫、桑娜这样的人,少一点只为自己利益着想的人吧!让爱心温暖世界吧!
《穷人》这篇文章是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所写。当时,俄国劳动人民处于沙皇的黑暗统治之下,生活极度贫困,但是他们心地善良.课文记叙了渔夫和妻子桑娜关心同情邻居西蒙,毅然收养了她的两个孤儿的故事,反映了穷人纯朴善良的同情心和乐于助人的高尚品质.作者同过桑娜一家的生活反映了那一时期穷苦人民的生活与他们美好的心灵。
渔夫和桑娜在西蒙死后毅然收养了西蒙的两个孤儿,这件事使我万分感动。
现在我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可是也有一些偏远山区的人,生活不好,得了病也无法医治,因此就去世了。
我看过一个节目,就是几个得了不治之症的人聚在一起成立了一个协会,让得了不治之症的人退出黑暗走向光明。
我还看过一个节目,他是把一些有名的人的东西拿过来拍卖后所得的钱拿来给穷人治病,一个写满了运动员的名字的球拍,从几百元拍卖到十万元。主持人说:“这个球拍顶多值几百元,剩下的都是您的爱心。”
这使我们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爱心,如果我们都互相帮助的话,这个社会,这个国家,都会变的和谐美好。
方老师点评:这篇修改后的文章写的不错,后面举的例子和原文有一定的关联性到最后也很好的做到了主题回归,回到了中心思想如果能在最后再顺带提到一下原文,就更好了。
一个人物质生活过得好不好,也许要靠穷与富来决定,但有一件东西,是用金钱买不到的,那就是一个人的品质。一个人即使再有钱,但他的品质不好,人们怎么也不会去爱戴他;一个人再穷。但他的品质十分高尚,人们将会永远记住他。
《穷人》主要讲的是:桑娜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好,一家七口人的吃喝全让渔夫一个人扛着。有一夭,渔夫清早驾驶着小船出海,直到晚上还没回来。桑娜提着马灯走向门口去,想看看丈夫的小船能否望见,这时桑娜想起了她的邻居西蒙正在生病,于是去探望她。谁知她的女邻居死了,就在死去的母亲旁边,睡着两个可爱的孩子。出于同情,桑娜把孩子抱回家收养。渔夫回来知道这件事后,善良的同情心驱使他们决定将这两个无父无母的孩子收养,生活虽然苦了点儿,但总能熬过去的。
读了《穷人》这篇文章,我不禁想起了现在的社会不正是缺乏桑娜、渔夫这种精神品质的人吗?大街上,一些可怜的乞丐随处可见。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的他们央求人们施舍一点儿钱,好维持生活,可那些人不是不耐烦地躲开就是当做没有看到。那些没有同情心的人不想一想,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儿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只要你们都给一点点儿的钱就足够了,你一元我五角,那么那些乞丐就不会在大雪纷飞的日子里挨冻了。还有现在的一些干部,为了自己得到好处,只知吃国家的饭,一点儿也不为人民的利益着想,甚至痴心到妄想从老百姓那里捞一点儿“油水”呢。难道现在电视上报道国家干部不称职,只为自己着想而从别的人身上捞钱的例子还不够多吗?
让这个世界多一点儿像渔夫、桑娜这样的人,少一点儿只为自己利益着想的人吧!这样,世界才能到处充满爱!
《穷人家的孩子》读后感
《穷人家的孩子》这本书是我近期读过的一本非常感人的小说。通过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了穷人家的孩子在成长中所面临的困境与机遇,并对他们坚持追求梦想的勇气给予了极大的敬佩。
故事的主线是关于一个名叫杨树的男孩,他生在一个贫困家庭。他的父亲是一个简单的农民,母亲是一位勤劳的家庭主妇。由于家境贫寒,杨树和他的家人生活在一个偏僻的村庄,远离大城市和教育资源。尽管艰难的环境和困境,杨树的父母仍然希望他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改变自己的命运。
杨树虽然家贫,但他非常聪明,并且对知识有着强烈的渴望。在小学时期,他全力以赴地学习,充分利用有限的学习资源,练就了很高的学习能力。由于家庭经济状况的限制,杨树在继续深造的道路上面临着巨大的困扰。尽管如此,他决定不放弃,努力工作,为自己争取更好的教育机会。
通过一些巧合,杨树得到了一次参加全国性的学术竞赛的机会。面对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学生,他感到自己非常渺小。他并没有被这种压力击败,反而激发了更加努力的动力。他积极备战,努力学习,希望能够在这场竞赛中脱颖而出。
经过几个月的准备,杨树参加了竞赛。尽管他最终没有获得冠军,但他得到了一等奖。这个奖项是对他不懈努力的认可,也为他开启了更广阔的道路。通过这次经历,杨树学会了面对困难时永不放弃的精神,坚持不懈地追求自己的梦想。
通过《穷人家的孩子》,我深刻思考了穷人家庭的孩子所面临的困境。在贫穷的环境下,他们缺乏教育资源和机会,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非常困难。这本书也向我展示了穷人家庭的孩子所拥有的无穷的潜力和勇气。他们可以通过勤奋努力和顽强的毅力,克服困难,追求自己的梦想。
作为一个读者,我被杨树的坚持和奋斗所深深感动。他的故事向我展示了一个现实的生活道路,并且让我想到了自己的成长经历。尽管我并没有像杨树那样生活在贫穷的环境中,但我认识到,不论的背景如何,只要拥有坚强的意志和决心,就能够克服一切挑战,实现自己的梦想。
通过这本书,我也明白了教育的重要性。它不仅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还能让他们拥有更多的选择和机会。应该珍惜所拥有的教育资源,并且为那些没有得到充分教育机会的孩子提供支持和帮助。
小编认为,读完《穷人家的孩子》,我深深地被主人公杨树的故事所感动。他的奋斗精神和顽强的毅力给予我无限的启示与勇气。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贫穷并不是决定命运的唯一因素,只要坚持追求梦想,并为之奋斗努力,就能够创造出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从识字到现在,我读过许许多多的文章,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不在少数。可是,对我影响最深的还是这篇《穷人》。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整篇文章没有特别突出的语句,但是最普通的人,最朴实的话语,最真挚的感情,带给我们的往往是最真实、最真切的感动。文中的人物身上折射出了人类真正的天性——那就是真、善、美;显示出了人间最纯朴、最美好的感情,扣人心弦,使人深受感染。
一颗懂得爱人的心比金子珍贵,比钻石永恒。爱让一切苦难历程都变成了感人的岁月。读了《穷人》这篇文章,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其实爱,一直贮藏在每个人的心中,只要你愿意去给予,无论你的生活环境多么贫穷,都能成为一位拥有所有爱的富翁。只要你愿意去付出,生活就会源源不断地回馈给你无限的爱。如果一个人身在福中不知福的话,即使你家境再富裕,别人给予你再多的爱,你不会感激,不会回报,爱就会离你越来越远。哪怕你拥有再多的金钱,也买不回这珍贵的爱了。
关爱与体贴并不仅仅给自己的亲人,更应该给予那些更需要帮助的人。这样的爱才是伟大而无私的爱!桑娜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心中充满了爱,她的爱是那么的简单,那么的平凡,同时又是那么的伟大,那么的无私。她爱自己的家庭,她爱自己的丈夫,她爱自己的孩子,也爱着那两个和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孩子。所以说,爱是桑娜的本能,爱意融进了他的生命,是爱给了她无限的勇气和力量。
无论贫穷还是富裕,只要有爱,有一颗无私的心,我们都可以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只要我们做到“雪中送炭见真情,助人为乐献爱心”,我们这个世界就会充满爱。如果我们都像桑娜一样,对周围的人多一些理解、多一点宽容、多一份爱心,那么,我们的生活会变得更加美好。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穷人读书似乎成了一种奢望。沉重的生活压力让穷人们只能把精力放在挣钱养家上,而忽略了读书的机会。然而,穷人读书有着与众不同的价值。他们把自己的阅读笔记整理成一本本摘抄好词好句的小册子,不仅是对自我提升的追求,更是为了让那些贫穷的人能够与知识精神接触,从而找到力量与希望。
这些穷人读书笔记中的好词好句,每一句都承载着他们对生活的思考与感悟。比如,阅读中的一句佳句:“烟花虽美,终是消散于天际;鸟儿虽小,却能飞过天际。”这句富有哲理的话语,深深触动了穷人的内心。他们把这句话摘抄下来,反复思考它的含义,仿佛在告诉自己,虽然贫穷是现实,但生命的力量却是无穷的。
另外一句好词好句:“书籍是最好的老师,而你自己则是最好的学生。”这句话揭示了穷人的自学精神。在没有条件接受优质教育的情况下,他们通过读书,探索知识,调整思绪。这句话鼓励穷人们坚持不懈地自学,并相信自己可以通过努力来改变现状。
除了这些好词好句的含义,穷人读书笔记中还蕴含着他们对人性的深刻感悟。例如:“贫穷并不是一种羞辱,而是一种勇敢。”这句话让穷人们感到一丝安慰,他们明白贫穷并非是他们的错,而是环境的限制。然而,他们选择勇敢面对,并相信自己的努力和坚持终将得到回报。
这些穷人读书笔记中的好词好句,也让人们发现了生活中的美好与感动。他们把自己读书时遇到的美好瞬间等等都记录下来。例如:“当我看到书中描写的大海时,仿佛感受到了远方的宽广和浩瀚。”这种感受的记录让穷人感到生活中存在着更多美好,尽管他们无法亲身体验,但通过阅读,他们可以感受到那份自由与宽广。
穷人读书笔记中的好词好句不仅仅局限于文学名著,还包括了各种领域的知识。比如,一则摘自科学类书籍的好句:“科技的发展给人类带来了无穷的可能,我们应该积极追求科技的进步。”这句话让穷人们看到了生活中不断变化的希望,新技术的出现给他们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穷人读书笔记中那些好词好句充满了奋斗的力量。他们用文字记录下自己在孤独与困苦中坚持读书的信念,激励着自己前行。在那本摘抄好词好句的小册子中,每一句都化为他们不断追求改变命运的动力,他们相信自己可以书写自己的辉煌。
穷人读书笔记摘抄好词好句,既是穷人对知识的渴望和追求,也是他们对人生的思考与感悟。穷人们用简洁有力的语言,将自己的内心世界展现在字里行间,用这些好词好句来鼓舞自己,改变命运。他们深知,贫穷并不能阻挡他们追求改变的脚步,只有通过知识的启蒙和实践的努力,他们才能走出困境,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未来。
最近,我们学习了《穷人》这篇课文。作者是闻名遐迩的列夫·托尔斯泰。这篇课文我十分感动,每当朗读它时,我就不禁潸然泪下。
课文主要讲了:桑娜家有五个孩子,他的丈夫靠打鱼来维持生计。在一个寒风呼啸的夜晚,渔夫在外打鱼,桑娜收养了已故邻居西蒙的两个孩子。虽然她怕丈夫不愿意,但她却做出惊人的举动:宁愿自己受苦,也要收养这两个孩子。最后,渔夫也主动提出收养这两个孩子。
渔夫和桑娜虽然很穷,但他们那善良的本性使他们变得极其富有——富有的穷人。他们的爱心是多么温暖明亮啊!
他们的品质多么令人敬佩啊!他们虽然很穷,孩子们吃的都是黑面包,菜只有鱼。再加上西蒙的两个孩子,以后的生活可能更加艰苦,可桑娜却义无反顾地将他们收养了。还有什么能超越这份善良呢?
爱心胜过一切,爱心能创造奇迹!
入过党的人都清楚,入党首先要提交入党申请书,这是入党必不可缺的一个环节。对于有甘愿献身祖国的青年,需要加入到中国共产党这个先进的群体中。从哪些角度来写才能写好入党申请书呢?考虑到你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红岩读书笔记”,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是这样一本书,充斥着无限的黑暗,却又透出一缕迎接黎明的曙光。在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历史关头,走出了一批英勇坚韧的共产党员。他们有着坚如磐石的理想与信念,用大无畏的牺牲精神书写了一部波澜壮阔的英雄传奇!
——题记
《红岩》的创作是在革命回忆录《在烈火中永生》的基础上完成的,作者作为国民党集中营的幸存者,亲眼目睹了敌人最残暴、最野蛮的屠杀和共产党人壮烈牺牲的场面。这本非凡的书体现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的崇高思想境界、坚定理想信念、巨大人格力量和浩然革命正气”,真实地记录了光明与黑暗的殊死斗争。
这本书记叙的是革命的大进军和反革命垂死挣扎的一幕幕历史,狱中斗争是小说的主要部分。中美合作所、渣滓洞、白公馆都是特务的巢穴,集中了国民党特务机构中最精悍、最狡诈、最凶恶的力量,在这种环境下,以江姐、成岚、刘思扬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们,与国民党军警、特务、叛徒作出了不屈不挠的殊死斗争。
江姐,是政治上成熟的中共地下党领导人,她为人稳重、心细,面对敌人与酷刑沉着冷静,坚忍不拔,处处表现了对革命事业的无比忠贞。她足智多谋,面对敌人具有大无畏精神。被捕后,她经受了更大的考验,面对任何酷刑都毫不屈服。似乎还听到江姐动人心弦的回音与她光芒四射的词句:“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她受到了同志们的敬仰和爱戴,为了不暴露同志们的越狱计划,保全他人,她毅然走向刑场……江姐这一人物代表了舍己为人、敢于牺牲的共产党员形象。
许云峰,一名具有钢铁意志的共产党员。作为一位进行过长期地下斗争的领导人,他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多次在严峻的关头挺身而出,表现了独当危难、顾全大局、舍己为人、心思缜密的革命品质。他作为本书主要刻画人物之一,以智勇双全、信念坚定的品格书写了一幕幕扣人心弦的壮歌。“是七尺男儿生能舍己,做千秋雄鬼死不还家”,许云峰虽然牺牲了,但就义前的慷慨陈词与不屈不挠的精神永远铭刻在大家的心中。
除了江姐与许云峰,还有许许多多可歌可泣的共产党人。他们面对死亡毫不畏惧,甚至勇于牺牲。因为,他们有着同样的信念:“如果需要为共产主义的理想而牺牲,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也可以做到脸不改色、心不跳。”
特务们狰狞的面孔与沾满鲜血的双手毫无顾忌地展现在共产党员的眼前。他们狂妄地大笑着,将滴着血的屠刀与残酷的刑具伸向共产党员们,妄图通过残忍的手段逼共产党员们说出地下党的秘密,但均被识破。他们于是又伪装同情,用苦肉计唤醒共产党员们的善良。无论特务用什么手段、计谋,面对严刑拷打,机敏坚韧的共产党员们始终只回答一句:“拷打得不到的东西,刑场上同样得不到!”决不是手段越残酷就越能达到特务们阴险的目的,共产党员钢铁般的意志永不磨灭!
红岩读后感初中
《红岩》是一本关于抗日战争的书,它是我们中华民族文化中的一块瑰宝,读了《红岩》,你会感受到我们中华民族坚强的精神和顽强的毅力。
《红岩》这本书主要写了许云峰、江姐、成岗、刘思扬等众多人物,宁可自己牺牲也不愿说出党的机密,许云峰和江姐都因被叛徒出卖被捕,成岗为办《挺进报》被敌人抓去了……他们都是为了新中国的成立,才会被敌人捉去的。这些情节展现了共产党坚贞不屈的精神。
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成岗;英勇斗敌、舍己为人的许云峰;受尽酷刑、从不畏惧的江姐;出身于豪门却坚持加入共产党的刘思扬;在共产党的关怀下渐渐长大的成瑶;相互帮助、斗志敌人的渣滓洞难友们……这些钢铁似的'人物都是忠于革命的,而最让我难忘的是许云峰,许云峰被甫志高出卖了,被关在白宫中的一条隧道中,他在一间阴暗潮湿的房子中用自己的指甲挖着石灰,把指甲都挖断了,但他却毫不在乎,他这么做,只为了能挖出一条秘密通道。这些同志是让人敬佩的,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忠于革命的精神。
今天,我们这美好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的。我们应该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因为这幸福来之不易。
那是一个浮动着桔黄色光影的黄昏,我终于在书房里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主要记述了解放战争时期,以江姐为代表的一批中共重庆地下党员**之后在狱中与国民党反动派进行的可歌可泣的斗争。从日上三竿到日落西山,我始终稳稳地坐在书桌前,聚精会神地阅读,书中那惊心动魄的事件描写紧紧牵动着我的心。
革命者**后,敌人用**厚禄收买他们,他们不为所动,用亲人的性命威胁他们,他们也不为所动,丧心病狂的敌人对他们施以种种酷刑,“竹签刺指,灌辣椒水,火烙电击……”那情景令人毛骨悚然。然而革命者依然不为所动。我想如果我面对这些,说不定早就妥协了。
我曾问妈妈,江姐他们为什么能如此坚贞不屈,视死如归。妈妈说:“因为他们有无私所以无畏的红岩精神。
他们有崇高的理想。他们要解放全国劳动人民,使他们过上好日子。他们流头颅和鲜血不是为了享受财富,而是为了人民和下一代的和平与幸福。”我想那时的江姐以及无数的革命战士,就是用热血与这红岩精神在编织着他们的中国梦。
当时,他们以自己的毅志力渴望所有被压迫人民的和平与解放,所以他们不断为自己的中国梦而战。
我感叹说,现在能有向他们这样的能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终生的人又有多少?妈妈说:“我们国家任何时代都有很多舍生取义的志士。
比如钱学森﹑邓稼先等科学家,为了新中国变得强大,放弃美国优越的生活环境,历尽磨难回到中国,长期呆在人迹罕至的戈壁滩、大沙漠搞试验,为祖国的国防事业献出了毕生精力乃至生命;被誉为草鞋书记的杨善洲为了改变家乡贫瘠缺水的状况,在退休后放弃在大城市养老的安逸生活,在秃山野岭植树造林,一干就是二十多年,在临终前又把面积达几十平方公里,价值3亿多元人民币的林场无偿献给了国家……
听完妈妈的讲述,我被震憾了。邓稼先和钱学森为了国家的不断繁荣昌盛,扎根戈壁沙漠,不断学习和探索,十年内终于研制出两颗炸弹和一颗星星。这是他们一生的梦想,他们一直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最终完成了这个梦想。
杨先生一生种了这么多树,最后他免费送给了国家。我觉得这也是他的梦想,为不让土地沙漠化,为保留水资源而不懈奋斗的中国梦。现在想来,世世代代人都在不断延续着中国梦。
我们新一代要致力于各领域的发展,使我国在各领域走在世界前列。不说空话大话,脚踏实地做好每件事,我们应该更加努力地学习,为日后实现我们的梦想打牢坚实的基础,比如平时上课积极思考问题,养成不懂就问的好习惯,广泛学习,博览群书,这样才有利于实现中国梦。
每到浮动着橙黄色光影的黄昏,总会不由自主的想起江姐,想起那些为了中国梦不断奋斗的烈士,心中泛起的又是不尽的感叹。
导语: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或者一段视频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红岩的读后感范文,内容如下,以供参考。
今天第一次通读了《红岩》这本书,对于这本人们口中的好书我一直抱着一种敬畏的心态来面对,而没想到的是参与了这次征文比赛以后能够有机会捧着这本红色皮子的书页页地翻阅,细细地品读。只需看到封面上的那句话:“用鲜血染红我们的旗帜”,年轻的心就此沸腾了,想重新回到那理想与信仰占领一切的年代!
解放前夕国统区斗争形势十分严峻,当我看到江姐回乡下为游击队送药的片段是,眼眶不禁湿了……雨雾蒙蒙的城墙门,木笼子里一颗颗血淋淋的人头映入江姐的眼帘,她尽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去看牺牲者的名单,陡然发现丈夫的名字列在第一行!这种突然失去亲人的感觉我实在是无法想象,这么大的打击她一个弱女子究竟该如何承受?书中如此描述:江姐热泪盈眶,胸口梗塞,不敢也不愿再看。她禁不住要恸哭出声。一阵又一阵头昏目眩,使她无力站稳脚跟……但坚强的江姐立即想到的是自己负担着党托付的任务,没有权利在这里流露内心的痛苦,更没有权利逗留。她的脚步,不断踏进泥泞,一路上激起的水花、泥浆,溅满了鞋袜,她却一点也不知道。她全力控制着满怀悲愤,要把永世难忘的痛苦,深深地埋进心底。渐渐地,向前凝视的目光,终于替代了未曾涌流的泪水。她深藏在心头的仇恨,比泪水更多,比痛苦更深!江姐是一位伟大的女性,一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她在渣滓洞集中营被敌人连续多日严刑拷打,宁死不屈的精神给那里所有的战友以无穷的动力。竹签子钉进每一根指尖,血水飞溅,我们敬爱的江姐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但她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剧烈的疼痛……是她,一个女共产党员,平静地在敌人面前宣布:胜利永远是属于我们的!
红岩精神就象一面鲜红的旗帜,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热血青年为理想和信念奋斗不息。无数个大义凛然的共产党员前仆后继,用生命和鲜血捍卫党的尊严和机密,配合武装斗争,沉重地打击了敌人的反动气焰,正是有他们的努力,才有共和国今天的繁荣昌盛和国泰民安!这句话说出来是多么容易,但现在的中国人又有多少真正地从心里感激,对下一代的教育是否会慢慢淡忘这曾经惊天动地的壮举和牺牲,不让孩子接触血腥,红岩里的精神是否会失传?或只是成为小学课本上一篇机械的诵读课文?我生怕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因为身处大学,只感觉到大学里的氛围并不是一个澎湃激情与梦想的地方,相反很多人无聊,空虚,苦闷,浮躁,整日除了学习和逛街就无事可做,相比于革命年代的青年学生如饥似渴地获取知识的劲头,随时为理想,为革命献身的热情,我不禁为我们这一代人汗颜。也许我的观点是片面的,但追求时尚和刺激却是当下年轻人的口头禅。看着眼前这个花花绿绿的世界,脑海里浮现的确是江姐坚毅瘦弱的蓝色旗袍上鲜红的毛衣,就象是一面鲜红的旗帜在迎风飘扬,我究竟该何去何从?如何正确定位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是我在读了三年大学还无法参透的。也许红岩里最值得我们大学生学习的精神并不是不存在了,而是随着时代的改变其具体内涵发生了一些变化,作为当代大学生,要身怀远大抱负,为建设更加富强的中国和实现自我的价值而奋斗!也许信仰不再象那个年代那么重要了,但共同的目标却一直牵引着为之付出努力的人们坚持不懈,奋斗不息!
铁道校区赵长平同学的勇斗歹徒的英雄事迹已经誉满中南,我从心底里佩服他。不仅因为他为我们中南人增了光,为我辈青年添了彩。更重要的一点是我深深地感受到一股韧劲和信念。从他负伤躺在床上仍坚毅笃定的笑容里我似乎看到了江姐就义前瘦弱却笔直的身影。这就是新时代传承的红岩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大学生扪心自问,认真思考:怎样去树立真正的信仰并为之奋斗?!红岩,这面用鲜血染红的旗帜将永远在我心中飘扬,引我前方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 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红岩读后感1400字】 说来惭愧,做了十年的学生,一本小说也未曾接触。望着书架上一排排的参考书,一本小说格外显眼,那就是《红岩》。 说起这本小说,还是预初那年学校推荐的一本小说读物。刚买回这本小说的那个暑假,我对其爱不释手,但一开学,学业突然忙碌了起来,这第一本小说也就自然而然地被束之高阁,读到一半的故事也就被判了“死刑”。 时隔四年,当我再一次拿起这本小说时,书上已经积上了一层灰。我掸去灰,抽出当年的那片金色的书签,重新从头开始品位。 书中的背景距今六、七十年前的那段革命时期。当时正值全国解放胜利的前夕,国民党被步步逼退至西南、东南版图边缘。然而,在那时国民党的临时“首都”重庆的车水马龙、灯红酒绿之下,地下党员们或明或暗地在与中统局做着斗争。一家在国民党兵工厂附近的“沙坪书店”,默默地经营着,书店经理甫志高,营业员陈松林,把持着书店的一切。随着书店的情况越来越稳定,地下党组织决定将书店设为秘密联络站。在这关键时刻,甫志高擅自扩大书店规模,贩卖“红色书籍”,最终招来了特务们的视线…… 甫志高的被捕以及叛变,是全书的一个转折点。甫志高一个叛徒的身上,牵出了许多党员们的身份,党员们的相继被捕,让我看得不禁扼腕叹息。但是,与叛变相对的,那就是忠诚。被捕的党员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许云峰。他在被捕前夕,正在和川北底下党组织领头人李敬元碰头。当叛徒被特务带进茶馆认人时,他挺身而出,掩护李敬元脱逃,自己起身走向叛徒,走向特务;之后,反动派为了拉拢他,不惜请他来到了宴席上,在宴席上等着他的,便是老奸巨猾的三个特务头目。但是,他从容地伫立在酒席的人群中,任凭特务头目们的阿谀奉承,设计敬酒拍照陷害,依然纹丝不动。小说中的这个片段旁,还特地配上了一幅插画:画面中央,有两个人,左边的,便是特务头领徐鹏飞,猥琐的脸上显出险诈的笑容,右手捧着酒杯,弯下腰呈俯首称臣状;右边的,则是许云峰,他笔挺地站在徐鹏飞身旁,巍然高出了一个头,左手放背后,右手握拳撑着酒桌,怒目圆睁,目视前方,神情中流露着作为一个共产党人的坚定信念这是反动派所不理解的高贵。他们两个的背后举着各式各样的镁光灯和酒杯,目光射向宴会中针锋相对的两个人。整张画面虽然是黑白,但是正是这一黑一白,衬出了人物的形象,给人以视觉上的冲击,心灵上的震撼。 “开口阶级斗争,闭口武装暴动!你们那一套马列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早已陈腐不堪。马克思死了多少年?列宁死了多少年?……” “可是斯大林还活着!斯大林继承了马克思列宁的事业,在全世界建成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你们听了他的名字,都浑身发抖!” “许先生,你说得真好,可是现在,我问你:除了马、恩、列、斯,你们还有谁呀?” “毛泽东!正是毛泽东,他把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极大地丰富了马列主义,使无产阶级的革命学说更加光辉灿烂,光照全球!马列主义永远不会过时!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所向无敌,必然消灭一切反动派,包括你们这群美帝国主义豢养的特务!” 这一声声响亮而有力的回答,使我仿佛回到了那个传奇的年代,宴会上觥筹交错中爆发出来的这魂之音,久久回荡在重庆的夜空中…… 合上这本书,感觉灵魂又回到了现实世界。看着书的封面,那是一片红,赤红色的天空,赤红色的陡崖,被烈士的鲜血染红一般的耀眼;崖边的一棵松树高挺着冲上云霄,地平线远处金色的旭日,冉冉升起,预示着光明,诠释了正义……
【红岩读后感1400字】 我很早就知道在重庆的歌乐山上有一个被烈士鲜血染红的地方红岩,那是从《红岩》里知道的。当我怀着崇敬的心情第一次读完散发着墨香的《红岩》时,心绪早就飞到了这个神圣的地方。从小到大,我已经记不得心灵多少次被震撼,多少次在梦里踏上这个神圣的地方。当求学的脚步带我来到这个美丽的城市,当我第一次面对着掩埋烈士忠骨的巍巍青山,还有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的牢房时,我的心灵仍不免再次被震撼。 《红岩》真实地再现了革命者为了推翻国民党反动派的黑暗统治,解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中国人民,建立新中国,同国民党军警、特务、叛徒不屈不挠地斗争。尤其突出了共产党员的英勇气概、对革命必胜的信念。《红岩》塑造了许多家喻户晓、令人钦佩的英雄形象:英勇斗敌,舍己为人的许云峰;受尽酷刑,坚贞不屈的江姐;天真可爱,但面对敌人却同成年人一样勇敢的小的烈士“小萝卜头”……书中的许多情节也令人难忘:许云峰以超人的意志,在敌人魔掌中两次战胜死神,在与世隔绝的魔窟中用双手艰难地挖出一条越狱的通道,留给战友,自己却壮烈牺牲。在他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时候,书中有这样的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站立两旁的特务,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江姐看到丈夫彭松涛的头颅挂在城楼上示众时,表现出了不可思议的勇敢,她把刻骨之痛深深埋在心底,把满腔悲愤化为革命的动力。她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人的意志是钢铁!”特务们为了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把又粗又长的竹签钉入她的指甲缝间,面对着这样钻心刺骨的疼痛,江姐没有丝毫的动摇,特务们的严刑逼供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成岗在狱中受尽各种严刑拷打,催眠术,测谎器,美国新药诚实注射剂……然而敌人的种种花招依然无法动摇他坚定的革命信念,他居然还在敌人审讯室大声朗诵“我的自白书”,令敌人惊慌失措。还有很多很多的普通老百姓,他们同样有着钢铁般的意志。胡浩,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学生,他正如同一朵正含苞待放的鲜花,却被关进了监狱长达十余年。 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烈士们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强忍着旧脓新疮袭来的阵阵裂痛,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看到革命胜利的那一天……然而,他们却相信,革命终会胜利,正是这种信念支撑着他们,让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通过《红岩》这本书,我看到了这场在特殊背景上、特定环境中,革命者进行斗争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也看到了垂死挣扎的敌人的极端凶狠残暴与外强中干;更看到了革命者在黎明前的最后斗争中表现的浩然正气、坚定的信念和视死如归的精神。所有这一切展现在眼前,激动、崇敬、悲愤、感叹……每一个读过《红岩》的中国人都必定会生出这样的情感,而红岩英烈们坚贞不屈的精神,也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红岩》带给我的震撼远不止这些。革命先烈们的牺牲精神,更是让我潸然泪下。那些逝去的共产党员们,为了革命的胜利,为了人民幸福安康,为了中国的美好未来,付出了很多很多。他们有的失去了亲人,有的身体倍受摧残,有的甚至断送的生命。可他们无怨无悔,前赴后继的为党、为人民做出了惊天动地的牺牲。《红岩》里的一首诗让我感动不已:“我们是天生的叛逆者,我们要把这颠倒的乾坤扭转!我们要把这不合理的一切打翻!今天,我们坐牢了,坐牢又有什么稀罕?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愿把这牢底坐穿!”无数个大义凛然的共产党员,用生命和鲜血铸就了革命的胜利,但他们却无法品尝到这辉煌的果实。生活在幸福生活中的我们永远不应该忘记他们,正是有他们的牺牲,才有共和国今天的繁荣昌盛和国泰民安!都说五星红旗是被共产党员的鲜血染红的,读了《红岩》,才更深刻地领悟到这句话的含义。作为一名和平时期的共产党员,生在新中国,长在这被烈士鲜血染红的五星红旗下,如果还为了个人的一点儿蝇头微利而斤斤计较,如果不继承先烈们的遗志,为国家,为人民贡献一份自己的绵薄之力,怎能对得起共产党员的称号?怎能对得起先烈们用鲜血换来的和平和安宁? 而在建国六十周年的时候再读《红岩》,我想了更多更多。红岩英烈们身上体现出来的爱国精神,同样让人为之动容。爱国不是革命战争年代特有的精神力量,它存在于每一个历史时期的,存在于每一个中华儿女的血液里。从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到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从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到鲁迅的“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爱国也不是一句空话,需要我们的实际行动。在这和平的年代里,虽然我们已经无需再像《红岩》中的革命先烈那样为祖国的革命事业而抛头颅,洒热血,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但新的时代却给予了“爱国主义”新的内涵。当我们为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而鼓掌,当我们为神六的飞天而喝彩,当我们为祖国在全球金融危机里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自豪……“爱国”两个字已经深深地烙在了我们的心底。作为一个中国人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心系中华。而把爱国精神化作实际行动,更是爱国精神最直接的体现。邓小平说过“落后就要挨打,发展才是硬道理。”中国的历史恰恰印证了这句话。祖国的繁荣富强与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息息相关。作为一个普通的劳动者,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好自己的工作,为了中国的崛起而奋斗,这就是以实际行动向先烈们致敬,这就是以实际行动来爱我们伟大的祖国。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正是无数共产主义战士的前仆后继,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但是,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什么叫坚贞;安逸的生活,容易使人麻痹了精神。一部厚厚的《红岩》告诉我们,那段血与火的历史永远不该被遗忘。革命者们坚贞不屈,勇于牺牲的精神和崇高的爱国主义情怀,在新时代依然是激励我们奋进的精神力量。先烈们播下了红岩精神的星星之火,而我们的责任是接过这火种,让它发出耀眼的光芒。并把这燃烧的火炬传下去,永远的传下去。伟大的英烈们长眠于青山翠柏之间,而“红岩”的精神将会永垂不朽!
一、写作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过程,是一项将积累释放于一时的过程。积累越深厚,释放就越精彩;积累越科学,释放就越有效。读书是积累的一种有效的形式。我们说积累是写作的源泉和基础,但要讲求方法和效率,以形成“有效积累”。 二、不能死读书、读死书,而要有目的的读书,带着问题学,活学活用。() 三、读书是为了应用,只有应用了,才能达了读书的目的。只有用过,才能牢记,只有用过,才能使知识融化在血液中,才算自己的东西。 四、写作需要你具有以下能力: 1、发现、收集素材的能力; 2、阅读分析消化能力; 3、整理归纳能力; 4、资料编排、档案管理能力; 这些能力的综合水平决定了你的写作能力的高低。由此可知“看了很多书”只是有利于你某部分能力的提高。
一、“兴趣是前提,好者方能精”。 培养兴趣是写作的前提。有的办公室文秘人员不善于写作,不愿意写作,提起写作就头疼,总觉得无话可说,写起材料东拼西凑,总是不尽人意。
二、“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阅读能力与写作能力相辅相成,阅读是摄取材料的主要途径,在写作上有积累知识、储备材料、提高修养、借鉴技法等多方面的作用。 三、“文章非天成,努力能写好”。 在阅读大量优秀作品的基础上,理解、分析能力会有非常明显的提高。这时候再看公文材料或文学作品,能够比较轻松地区分优劣,好在哪儿,差在哪儿,基本上能说出个子丑寅卯。
终于看完《红岩》这本书了,心里十分颤动。
《红岩》塑造了一个又一个鲜活的人物。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成岗;英勇斗敌、沉着冷静的许云峰;受尽酷刑,坚贞不屈的江姐;身出豪门却投身革命的刘思扬……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战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
在《红岩》里,不仅有誓死不屈的壮观场面,还有一幕幕让人禁不住拍手叫好的激烈斗争。许云峰,在察言观色中揣摩出对手的行动,在针锋相对中判断出对手的企图。成岗,与药物作斗争,力求保持清醒,在敌人的只言片语中得到讯息。
我们对烈士的认识,可能只是停留在面对严刑拷打,宁死不屈的铮铮铁骨上,但是,以常人少有的冷静洞察、沉着分析,保护组织、保护战友,将敌人引入错误的轨道,这,不更值得我们钦佩吗?在拜读《红岩》之前,我认为对于一个牢狱犯,等待他的就是暗无天日的铁窗生活,就是发霉的饭、阴湿的牢房以及最后的枪决;可是读了《红岩》,我才知道了铁窗里面有战友间的相互鼓励,有与特务的激烈对决,还有为人民而坚持不懈,奋斗不息的坚定信念。
夏日炎炎,饱受牢狱之苦的同志们却残忍地被断了水。然而不论大家多么口干舌燥、无法忍耐,谁也不会碰杯子里残留的最后几滴水,大家都想把他留给更需要的同志。同样是牢犯,有的激情奋斗,有的颓废无能。因为暂且无法确定敌友关系,因为特务间谍无孔不入。然而当确知对方是自己的战友而非敌人时,火一样的热情充斥在整个监狱,这是心的团结!“致以革命的敬礼!”、“紧紧地握你的手!”,寥寥几个字,却饱含了同志间最神圣的友谊,最崇高的敬意!
折磨、酷刑、死亡,无论什么都无法让坚定而执着的共产党人放弃自己的信仰,无法动摇不了他们对党的忠诚!他们是一群永不屈服的战士!想着自己在学习遇到挫折便想到放弃,我感到深深的羞愧。面对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我们有何理由言挫折、说困难?在满是荆棘的路上,需要我们去努力开拓;困难的时候,需要我们用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今天,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我们觉得平常;节日里,一家人围坐在桌子旁说说笑笑,我们觉得这也很平常。可是,为了让我们过上这“平常”的生活,多少革命前辈同敌人不屈不挠的战斗?
没有革命前辈与敌人的斗争,哪里有我们的幸福生活,没有他们的牺牲,哪里有我们宽敞明亮的教室?哪里还会有一家人团聚在一起的欢声笑语……现在,用热血染成的土地需要我们守护;革命先烈的事业需要我们永远传承下去。倘若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被我们所糟蹋、被我们所抛弃,地下曾为今天抛头颅、洒热血的英灵怎能安息?让我们奋发图强,为祖国的明天努力学习,成为国家的栋梁,让地下的英灵自豪地惊叹:“啊,这就是我的中华,这就是中华少年!”
白公馆监狱。刘思扬护送白公馆遇成岗会合,成岗战胜敌人。
刘思扬出生在一个大地主家庭,但他投身革命,为信仰而努力奋斗。是知识分子中的楷模。他有着丰富的内心世界和坚定的革命信念,直到去世才玷污党的荣誉。
出身于大地主家庭,但他却投身革命;本可锦衣玉食,却偏偏散尽家财,为信仰劳碌奔波。他是革命者中的一面旗帜,是知识分子中的楷模。他有着丰富的内心世界和坚定的革命信仰。
《挺进报》局部暴露及数名同志**后,这个富家少爷,入党不到三个月的新党员遭到同志误解,甚至被当作叛徒。刘思扬的大哥来过好几次营救,但刘思扬宁愿戴着监狱,也不愿在中共上签名。他至到去世才玷污了党的荣誉。
我多么佩服他坚定的信念!他心中永不会因时间流逝而消磨的信仰,反倒因时间的累计,信仰得以以永恒的踵音,浸染整合胸膛。因为信仰的存在,胸口在跳动,包括一颗献身革命事业的沉重的热血之心。
我们该如何用刘思杨的信念做为指路明灯,指引在风暴中迷失的船只。我相信有一天我们会安全到达我们自己的港口!
胜利的花朵,在烈士的血泊中蓬勃开放。——《红岩》
《红岩》是描写重庆解放前夕残酷的地下斗争的长篇小说。我怀着十分忐忑的心情读完了这本书,其中许多情节还历历在目:甫志高的叛变、“监狱之花”的诞生、成岗狱中印刷《挺进报》、江姐惨遭严刑毒打……这些情节有的让人欢喜,有的让人气愤,有的让人悲伤。
在这众多情节中让我最难忘的一次就是成岗在敌人面前傲然写出“我的‘自白书’”那一段:“任脚下响着沉重的铁镣,任你把皮鞭举的高高,我不需要什么’自白’,哪怕胸口对着带血的刺刀。”多么令人热血澎湃的诗句,成岗面对敌人数不胜数的毒刑,也没透露党的任何秘密,他的心像是被一个铁链紧紧锁住,一刻也没有动摇,他宁愿自己的鲜血一滴滴地往下掉,也不愿更多的同志暴露,甚至死亡,这是一种什么精神?这是身为一名共产党员的革命精神,成岗用这种精神捍卫了同志们的秘密,捍卫了党的尊严。
伟大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鲜血染红了我们的国旗,用他们坚贞不摧的意志为我们点亮了五颗闪闪的红星,他们的精神一直深深地鼓舞着我们,作文让我们更加努力地学习,不能辜负他们对我们的期望,我们要铭记这种期望,砥砺前行。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我们要铭记革命烈士们的艰辛与牺牲,虽然他们已经成为了历史,但我们会传承他们的精神!我们要让国旗在世界东方上更骄傲地飘扬!
文章来源:http://m.swy7.com/a/5202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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