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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猫鼠读后感

2024-04-17 狗猫鼠读后感

狗猫鼠读后感精选14篇。

我们根据您的需求编辑了“狗猫鼠读后感”,我喜欢这本书的名字作品。写一篇读后感抒发自己的感想,我们的文笔也会得到锻炼,所有提供的意见仅供参考最终决策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

狗猫鼠读后感【篇1】

《狗猫鼠》这篇文章表达了鲁迅对狗、猫、鼠三种动物的看法。他仇猫,也要打“落水狗”,喜欢的是家中吃墨的隐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狗猫鼠读后感7篇(实用),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狗猫鼠读后感篇1翻开这位文学巨匠多少年前挥毫写下的篇章,恍如穿梭了光年,来到了那个国人都不愿回到的迂腐旧年代。这位文学巨匠就是众所周知的爱国忠士---鲁迅。《朝花夕拾》中的第一篇《狗.猫.鼠》就震慑住了我。犀利直接的措辞笔锋,话中有话。这小动物仿佛就是人一样,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先生写作以小见大,逐渐推广,从他家的一只猫到所见的诸猫。欣赏先生的写作手法,更欣赏他的独到眼光。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体现了一份真真切切的爱国情怀!《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折磨弱者,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我不知道应该将心灵的天平偏向哪一边,抨击哪个赞颂哪个,心中只有一种感情,发自内心的同情,同情生于那个适者生存,而大多人都是不适者的年代的人们。但我为那时的中国而愤怒,愤懑!在书上看到一句话:鲁迅的文章,只适于品味而不是浏览。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对于我,可能我没有足够的资格与底蕴来钻研这位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但我有一份崇敬的心来瞻仰这位革命英雄!《狗猫鼠》一篇值得品读的革命篇章!狗猫鼠读后感篇2不曾发现,狗和猫原来是有着过节的冤家;也不曾知道,鲁迅先生原来是仇猫的。现在读了《狗猫鼠》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鲁迅先生仇猫是有着正当理由的:一是猫欺负和折磨弱者,二是猫有一副令人仇恨的媚态,三是它们的嗥叫令人心烦。然而这些都不是鲁迅先生起初仇猫的原因;那是后来才添加进去的。令幼年鲁迅仇猫的原因很简单:它吃了鲁迅心爱的隐鼠。真是单纯!后来知道隐鼠是被长妈妈踩死的,鲁迅这才恍然大悟,但仇猫的感情非但没有减淡,而是更深刻了。为什么呢?因为这里的猫不是单指猫,更是指那些媚态的猫那些现代评论派的人。鲁迅先生借自己的仇猫而用辛辣的笔调无情讽刺了现代评论派文人的媚态的猫式的嘴脸。看到这,我不免为猫抱不平。仇猫的人的确很多啊!我们身边就有不少人经常打猫、赶猫甚至吃它们。但是,猫本无罪,为何要仇猫呢?诚然,猫有着一些令人讨厌的恶习,如玩弄猎物、有时很娇媚。但是这毕竟只是它们先天的秉性,是无法改变的。人为什么要给它戴上媚态的猫的臭名?常说人在进步,但借本无伤人之力的文字语言,借那些只能嗥叫的动物去攻击人,这绝不是进步的表现。又如狗,和猫根本没什么深仇大恨。有时我们甚至可以看到猫狗逗着玩的情形,而不至于恨之入骨,见了猫就穷追不舍。然而人却偏要说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这是所谓的君子应有的言行吗?这是人的堕落啊!人类的进步,往往伴随着血腥无情的战斗,我想这应该是正常的吧。但是把战斗扩展到其他生物上,指桑骂槐般战斗,未免有点放肆。猫也罢,狗也罢,不过是一些无辜的生灵。自人类会走路、会打猎那一天起,它们就已经追随人类了。然而作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如今却被用作人与人斗争的工具,那是它们的不幸,也是人的不义。同一摇篮下,人与动物之间应该多一份尊重。狗猫鼠读后感篇3《狗猫鼠》文中透过描述猫、狗及隐鼠的一些性情等事例的描述,来比喻人际关系。鲁迅先生以简洁的语言,细致的描述,生动的比喻,把猫与狗、鼠之间的敌对关系委婉地表达出来。这篇文章处处充斥着鲁迅先生对猫残忍态度的厌恶,对隐鼠的可怜,对狗的忠诚。鲁迅先生还引用了狗猫结仇来说明当时社会中的腐败,嘲讽那些无中生有的言论。这令我想起了当今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以及被贬低的正义。一开始读到狗猫鼠这篇文章,有许多段落都让我感觉晦涩难懂。鲁迅不喜欢狗,觉得他愚蠢、没见识。在《自然史底国民童话》中动物们说象弓着背,狗就傻里傻气的说弓着背的猫就是象,着实傻到没底。鲁迅倒是喜欢那弱小的小隐鼠。觉得他可怜、灵活、娇小、可爱。在鲁迅的笔下,确实是只有趣的小宠物呢!我想鲁迅的想法也不会与我相差太多,他为何对猫、狗如此厌恶,又对鼠如此喜爱呢?仔细看看才发现:这文章多处提到了人。细细琢磨,才明白了鲁迅先生的比喻。那猫不就是爱持枪凌弱的人吗?狗不就是自以为学识渊博的“富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吗?那弱小的鼠正是社会上那些受人欺凌的人民。这篇文章正是鲁迅对欺压、误导者的不满,对苦难人民的怜悯与关怀的表现哪!狗猫鼠读后感篇4那是一个迷信权威的世界,“我说二二得四,三三见九,也没有一个字不错。这些既然都错,则绅士口头的二二得七,三三见千等等,自然就不错。”权威这个角色,在人们心中留下了太大的影响,人们往往盲目的去迷信他,去相信他,也强迫自己的子孙相信他,我们茫然从他的手中接过了知识,这知识却堵住了我们的求知的欲望,大多数人会想:既然我们已经知道知识了,又何必去钻研呢?就这样,一个错误的知识往往占据了人们的大脑几百年。哥白尼提出了现在已经熟知的日心说,但当时的人们都只相信地心说,日心说的支持者很少,甚至有一位名叫布鲁诺的科学家为了维护日心说而被烧死,虽然日心说被提出很久后才被注意,但它引领人们找到了真理,摆脱了错误。而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物体的下落速度和重量成正比,但年轻的伽利略不信这个邪。他在比萨斜塔上进行实验,推翻了统治千年的教条。明明只要自己亲手实验一下便可证明的错误,却能成为流传千年的教条,权威的影响太大了,它统治了人们的身心,让人只懂得相信权威而不明白探索真理。权威的话,也毒害了人们的求知欲。让我们擦亮自己的眼睛,不要一味的迷信权威,要相信真理,用自己的双手亲自去验证真理!狗猫鼠读后感篇5这个周末我的语文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让我们细读鲁迅先生写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并写出读后感。我回到家,就翻开书,简单看了一下目录。顿时,我的目光落在了一篇名叫《狗·猫·鼠》的章节上。初看题目,还以为是先生小时候与他们家的三种动物发生的奇闻轶事。但当我把这章看完之后,我才茅塞顿开。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仇猫——既不喜欢猫的原因。在这一章节中,先生清算了猫的三种恶性: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玩弄厌了,才肯吃掉它;第二,猫与狮子、老虎等凶残的肉食动物同为一类,但展现在人面前的却是一副娇宠可爱的姿态;第三,它总在交配时嚎叫,让人心烦。读到这里,除了对先生精湛的写作手法感叹外,也不得不对鲁迅先生的“骂人术”心生赞叹!先生就是先生,连写一个儿时的回忆录也不忘骂骂那些跟猫一样的“正人君子”。在《狗·猫·鼠》这一章节中,鲁迅先生取猫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恰到好处得把生活中那些与猫相似的伪君子描写得淋漓尽致,生动形象得把那些所谓的“正人君子”欺软怕硬、恃强凌弱的特点表达出来,表述了他们对弱者的“尽情折磨”和对强者的“一副媚态”,写出了先生对这些人的厌恶。同时,作者追忆童年时救下的一只隐鼠的经历,也表达了作者对弱小者的同情。《狗·猫·鼠》是一篇借物喻人的文章,讽刺了那些与猫一样有丑恶嘴脸的人。直到现在,对文坛的影响依然十分巨大。狗猫鼠读后感篇6一只小小的隐鼠,一个弱小的生命,也带给小小少年无穷的想象,及与弱者和平相处的满足:作者想象它是传说中的黑猴,对隐鼠的照料是他的精神寄托,而“当我失掉了所爱之时,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我想这就是作者仇猫的原因吧!其实不以为然,更多的与猫的本性相似,他总是捕食了雀鼠,却又不肯一口咬死;不是和狮虎同族,却有这么一副媚态。想想看,难道这不是人们的真实写照吗?他颇如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颇与人们的拍马屁相似,在弱者面前表现得如此傲娇,可在强者面前瞬间鞠躬尽瘁,这样的猫能不令人厌恶吗?也许作者写仇猫的缘由就是为了让有些人明白,产生羞愧之心,从而改正!这样一来,我们不得不说鲁迅的文采极其高超!他没有直接的说明人性的丑恶,而是以猫为喻体,就好比小故事的讽刺手法写的生动形象,让人通俗易懂,从而让某些人产生羞愧而改正。我们还不得不说鲁迅的方法十分精巧!凡是遇到猫们捣乱之时,鲁迅便站出去,在门口大声叱道:“嘘,滚!”平静即回书房,这样他就长保着御侮保家的资格。那为什么说是好呢?首先,知道猫的偷鱼肉、拖小鸡、深夜大叫的行为,人们自然十之九是憎恶的,而这憎恶是在猫身上。假如鲁迅出而为人们驱除这憎恶,打伤或伤害了它,它便立刻变为可怜那憎恶便倒在鲁迅身上了。对比后的懂得,我们便会发现、会觉得鲁迅的悟性极强。其实这方法中国的官兵就不好用了,他们总不肯扫清土匪或扑灭敌人,因为这么一来就要不被重视,甚至于因失其用处而被裁汰,但是如果能将这方法推广应用,鲁迅大概也可也总渴望成为所谓指导青年的前辈吧!狗猫鼠读后感篇7鲁迅先生的文笔一向是很犀利的,像一支支锋锐的标枪,总能准确无误的刺入当时昏庸无能的执政者的咽喉。《狗·猫·鼠》正是这样一篇文章。文中对“狗”的描述不多,暗讽了目光短浅又自以为是的人,却用了大幅笔墨描述了猫和鼠。猫性情残忍,喜欢捉弄折磨弱者,虽与狮虎同类,却又带着让人恶心的媚态,猫自己要是身材再高大些,还不知道会怎样的狂妄。这种隐喻的手法暗讽当时反动文人的丑恶嘴脸,入木三分。鲁迅先生仇猫的理由最初很简单,只为了“它们在我的耳朵边尽嚷的缘故”。真正让他恨起这些猫,是因为他最爱的隐鼠被猫吃掉了。鲁迅先生在文章中对鼠的描写也十分有趣,特别是用“老鼠数铜钱”来描述老鼠遇到敌人的绝望和惊恐,体现了作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过人的洞察能力。那些跳梁的大老鼠显然是让人厌恶的,它们有损无益,只会破坏和偷窃,而猫呢,虽是饲养着的,却吃饭不管事,而且大多声张虚势,本事不足。隐鼠倒是个有趣无害的小东西,它弱小可爱,喜欢“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却“慰情聊胜无”,给鲁迅带来了有关“墨猴”的遐想与快乐。尽管作者后来知道了隐鼠并不是被猫给吃了,但他还是讨厌猫。与其说鲁迅先生讨厌猫,不如说是借“猫”来表达他对反动文人和政客残忍无耻的行径的痛恨与鄙视!鲁迅先生一身正气,但他所处的年代黑暗、腐朽、不平等,他用笔作为标枪,用力投中一切黑暗腐朽、麻木不仁的现实。《狗·猫·鼠》这篇文章生动有趣,却饱含深意,足以让当年所谓的“狗、猫、鼠”们无地自容!

狗猫鼠读后感【篇2】

描写了作者仇猫的原因,取了“猫”这样一个类型,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人。

此文开篇就直接写明全篇是针对“正人君子们”攻击作者“仇猫”而引发的,攻击者借“狗不是仇猫的么?”妄图以此诬蔑鲁迅是狗。而鲁迅立即从覃哈特博士《自然史的国民童话》一书中寻出狗猫结仇的故事,反戈一击,把“现代评论派”之流暗喻为“没眼力”的狗。

接着,将他们与动物比较,说:“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它们并没有自鸣清高;鸷禽猛兽以较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是凶残的罢,但它们从来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旗子,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时候为止,还是一味佩服赞叹它们。”从而深刻地揭露买办文人“正人君子”的虚伪性。

在进一步写到仇猫的远因时,作者回叙了儿时听了祖母讲述的猫教老虎本领而留一手的故事,让人认识了猫的狡猾。再通过对鼠的描写,表现了对大老鼠损人的厌恶和对“只有拇指那么大”又不害人的隐鼠的同情,而当他知道被自己救活的隐鼠“被猫吃去了”以后,便立即感到“愤怒而且悲哀。决心和猫们为敌”;虽然后来知道“那隐鼠其实并非被猫所害”。

“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合”,这说明作者仇猫的理由从儿时到现在都是光明正大的;作者追忆童年时救养的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明了作者同情弱小者和憎恶暴虐者的态度;结尾时在叙及眼前对付“猫们”的态度和策略时,对当时社会上纵容邪恶,不能除恶务尽的现象进行了鞭挞,同时表现了作者与军阀斗争到底的韧性战斗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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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猫鼠读后感【篇3】

一只小小的`隐鼠,一个弱小的生命,也带给小小少年无穷的想象,及与弱者和平相处的满足:作者想象它是传说中的黑猴,对隐鼠的照料是他的精神寄托,而“当我失掉了所爱之时,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

我想这就是作者仇猫的原因吧!其实不以为然,更多的与猫的本性相似,他总是捕食了雀鼠,却又不肯一口咬死;不是和狮虎同族,却有这么一副媚态。想想看,难道这不是人们的真实写照吗?他颇如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颇与人们的拍马屁相似,在弱者面前表现得如此傲娇,可在强者面前瞬间鞠躬尽瘁,这样的猫能不令人厌恶吗?也许作者写仇猫的缘由就是为了让有些人明白,产生羞愧之心,从而改正!

这样一来,我们不得不说鲁迅的文采极其高超!他没有直接的说明人性的丑恶,而是以猫为喻体,就好比小故事的讽刺手法写的生动形象,让人通俗易懂,从而让某些人产生羞愧而改正。

我们还不得不说鲁迅的方法十分精巧!凡是遇到猫们捣乱之时,鲁迅便站出去,在门口大声叱道:“嘘,滚!”小小平静即回书房,这样他就长保着御侮保家的资格。那为什么说是好呢?首先,知道猫的偷鱼肉、拖小鸡、深夜大叫的行为,人们自然十之九是憎恶的,而这憎恶是在猫身上。假如鲁迅出而为人们驱除这憎恶,打伤或伤害了它,它便立刻变为可怜那憎恶便倒在鲁迅身上了。对比后的懂得,我们便会发现、会觉得鲁迅的悟性极强。其实这方法中国的官兵就不好用了,他们总不肯扫清土匪或扑灭敌人,因为这么一来就要不被重视,甚至于因失其用处而被裁汰,但是如果能将这方法推广应用,鲁迅大概也可也总渴望成为所谓指导青年的前辈吧!

狗猫鼠读后感【篇4】

今天,我又读了一遍鲁迅的《朝花夕拾》。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狗。猫。鼠》。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的一匹花猫下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而后来却越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他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的他们垂头丧气。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随意一切韬略、战绩,还是全部省略了罢。

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腰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

欣赏鲁迅的写作手法,更欣赏他的这种态度。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

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

《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狗猫鼠》的寓意非凡,同时也可以看出鲁迅小时候就是爱憎分明的,为其今后成为文坛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础。

狗猫鼠读后感【篇5】

《狗、猫、鼠》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著名的作家——鲁迅先生,他对外自称是仇猫的。光从《狗。猫。鼠》就可以看出。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鲁迅仇猫,被嘲笑是狗。然后分析一些关于猫狗结构的传闻,最后是说猫和老鼠的渊源。

相较于狗,猫,鼠,我认识最多的当属猫了。不曾想到仇猫的原因竟可以有这么多,相比之下,我对猫是不怎么排斥的。鲁迅仇猫的原因之一,猫有人们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折磨弱者,我是坚决反对的,但对于猫食鼠我也不抱愤恨的感情,毕竟这是猫的生存猎食。况且我对那些黑不溜秋地老鼠是以厌恶的心态看待,想起老鼠那对暗红的眼睛,我就又看到吸血鬼的恐惧,也因如此,我从不买红眼的兔子。对于一些漂亮的珍珠宠物鼠,我是不会厌恶的,毕竟种类不同,我不是会牵仇的人。若是鲁迅仇猫,那么爱猫的人必定大有人在。如郑振铎,他可是万千宠爱 于猫啊。他并不像鲁迅认为猫是虚伪的,媚态的。他眼里的猫美丽,活泼,可爱,神气……猫的优点也尽在他的心中和文章里。

猫不像狗那样大,它娇小,干净,不似狗的那身味道。而且抱着猫睡觉也是非常幸福的,他睡觉是的打呼噜也是动人心弦的。若说猫是生活中的人的话,那么必定是聪明机智的。狗是忠诚,老实的人。若想得到主人的青睐就必定要展 示自己的本领。就像武将,聪明需躺在主人怀里就夺走了主人所有的青睐,就像文臣,按历史潮流来说,武力不能解决一切,而智慧才是胜败的关键胜败的。所以爱猫者比比皆是。但有一点能归纳出来,性情温和的人 必定爱猫多一些,而那些豪爽刚烈,以事业本领为重的人会更爱狗。严肃与温柔的人也就是像狗与猫的性格一样。

狗,猫,鼠因人而异,不同的人自然会有不同的感受。但不论何时,正直,勇敢,敢作敢当,清楚知道自己的地位,不做逆于自己的行为,能力的事。必定不遭嘲讽。狗,猫,鼠皆有他们动人的地方。

狗猫鼠读后感【篇6】

1 .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发方悔读书迟——颜真卿

2 . 勉之期不止,多获由力耘。——欧阳修

3 .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汉乐府·长歌行》

4 .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佚名

5 .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

6 . 士人读书,第一要有志,第二要有识,第三要有恒。有志,则断不甘为下流。有识,则知学问无尽,不敢以一得自足;如河伯之观海,如井蛙之窥天,皆无见识也。有恒,则断无不成之事。此三者缺一不可。作者:曾国藩出处:曾国藩家书

7 . “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出自

8 . 有本领而不肯读好书的人和文盲没有两样。

9 .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李苦禅

10 . 先生读书入神的时候,于我们是很相宜的。有几个便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做戏。我是画画儿,用一种叫作“荆川纸”的,蒙在小说的绣像上一个个描下来,象习字时候的影写一样。读的书多起来,画的画也多起来;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最成片断的是和的绣像,都有一大本。后来,因为要钱用,卖给一个有钱的同窗了。他的父亲是开锡箔店的;听说现在自己已经做了店主,而且快要升到绅士的地位了。这东西早已没有了罢。

狗猫鼠读后感【篇7】

《狗猫鼠》文中透过描述猫、狗及隐鼠的一些性情等事例的描述,来比喻人际关系。鲁迅先生以简洁的语言,细致的描述,生动的比喻,把猫与狗、鼠之间的'敌对关系委婉地表达出来。这篇文章处处充斥着鲁迅先生对猫残忍态度的厌恶,对隐鼠的可怜,对狗的忠诚。鲁迅先生还引用了狗猫结仇来说明当时社会中的腐败,嘲讽那些无中生有的言论。这令我想起了当今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以及被贬低的正义。

一开始读到狗猫鼠这篇文章,有许多段落都让我感觉晦涩难懂。

鲁迅不喜欢狗,觉得他愚蠢、没见识。在《自然史底国民童话》中动物们说象弓着背,狗就傻里傻气的说弓着背的猫就是象,着实傻到没底。

鲁迅倒是喜欢那弱小的小隐鼠。觉得他可怜、灵活、娇小、可爱。在鲁迅的笔下,确实是只有趣的小宠物呢!

我想鲁迅的想法也不会与我相差太多,他为何对猫、狗如此厌恶,又对鼠如此喜爱呢?仔细看看才发现:这文章多处提到了人。细细琢磨,才明白了鲁迅先生的比喻。那猫不就是爱持枪凌弱的人吗?狗不就是自以为学识渊博的“富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吗?那弱小的鼠正是社会上那些受人欺凌的人民。这篇文章正是鲁迅对欺压、误导者的不满,对苦难人民的怜悯与关怀的表现哪!

狗猫鼠读后感【篇8】

今天,我又读了一遍鲁迅的《朝花夕拾》.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狗.猫.鼠》.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算清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吃了我小时候的.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

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

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最近我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之《狗·猫·鼠》。本文中描写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隐鼠也十分乖巧。

鲁迅先生的儿子写了一篇文章,他说现在青年的一代,如果你去问他们“鲁迅是谁?”他们就会说“横眉冷对千夫指”呀,“俯首甘为孺子牛”呀。这太片面,不是真实的鲁迅”。新中国成立后,鲁迅的革命性开始逾越他的文学家和思想家的身份而得到了特别的强调。其实鲁迅是个根本的文学家,他的作品的文学价值是很高的。

我们应该全面地学习他的文章,多关注其中的文学精髓。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狗猫鼠读后感【篇9】

王梓涵翻开鲁迅先生所著的《朝花夕拾》,《狗猫鼠》突然冲进了我的视线,引发了我无尽的沉思......

在人们的印象中,猫是一种非常可爱的动物,有锋利的爪子和敏捷的手。但是《狗猫鼠》中,却被鲁迅先生写成了一种令人憎恶的动物。一是因为它捉住猎物后总是先玩弄一番,放走,捉住,再放走,又捉住......

一直等到玩腻了才吃掉。其次,因为书上说猫是老虎的亲戚。怎么会这么**?

如果把它的身体放大十倍,还会是这样吗?定是要张牙舞爪的欺负弱小去了。鲁迅先生一直对猫这种动物不怎么待见,直到知道自己小鼠的死与猫无关后,才改善了点对猫的看法。

仔细想想。鲁迅先生真的讨厌猫吗?我想,也不尽然,他真正讨厌的应是如猫一般的人。

猫这样的人,生活中也有不少,喜好玩弄他人,又欺软怕硬。

就像《水浒传》中的郑屠夫,欺行霸市,强抢民女,打着“镇关西”的旗号胡作非为。可却未料到被在此路过好打抱不平的鲁智深一拳就给打死了。

他就是典型的欺软怕硬。

生活中有些人看到比自己弱的人就嘲笑和欺负别人;一旦遇到比自己更强大更强大的人,就应该迅速弥补。这种人就是典型的欺软怕硬,两面三刀,与猫的秉性十分相似。

我们不可能是这样的人。我们不能嘲笑和欺负比自己弱的人。我们应该帮助他们和他们相处;遇到比自己强大的人时,不去巴结、讨好他们,要用自己最真实的样子去对待。

我们要做不欺负弱小,不畏惧列强,不趋炎附势,不玩弄别人的人,做一个正直,善良,自己心目中认可的自己。

狗猫鼠读后感【篇10】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组散文集,虽然我并不是很明白这篇散文的意思,有很多阅读障碍,但是在读《朝花夕拾》时,曾发生了一件小事,让我记忆深刻。

《狗·猫·鼠》——这是《朝花夕拾》里的第一篇散文,也是我认为最有趣的一篇。鲁迅先生在这里写了他仇猫的原因:它有一副媚态;它捕捉雀鼠,必要玩弄一番……最重要的原因是长妈妈说猫吃掉了他的宠物隐鼠。最近我也有过一次类似的经历,不过“受害”的不是“隐鼠”,而是一株植物。

有一天,爸爸在小院里喊我:“快过来看番茄长得怎么样!”正巧桌上有一碟生花生,我盯着它,突然有了一个想法:如果像爸爸一样,把它种下去,会怎么样?我小心翼翼地剥开花生,在土里挖了一个坑,把花生放在坑里,再埋上。每天我都给它浇水,希望花生能活下来,结果花生居然真的成活了!开始只是一个小芽,后来慢慢长出了好几株茎叶,早晨在露水的点缀下闪闪发亮,像极了鲁迅先生说的“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

有一天早晨,我起来看看花生的长势,突然发现花生已经被连根拔起了!爸爸告诉我,是野猫在土里刨来刨去,把花生刨出来的。正如鲁迅所说:“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

这样的结果便是:只要有野猫走进小院子来,我必定拿出水管用水浇它们,浇的它们垂头丧气地逃离。虽然后来我才知道是爸爸为了种花把花生无意拔起来的,但是我对猫的仇恨一点没有减轻。

狗猫鼠读后感【篇11】

今天,我又读了一遍鲁迅的《朝花夕拾》.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狗.猫.鼠》.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算清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吃了我小时候的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

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

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最近我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之《狗·猫·鼠》。本文中描写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隐鼠也十分乖巧。

鲁迅先生的儿子写了一篇文章,他说现在青年的一代,如果你去问他们“鲁迅是谁?”他们就会说“横眉冷对千夫指”呀,“俯首甘为孺子牛”呀。这太片面,不是真实的鲁迅”。新中国成立后,鲁迅的革命性开始逾越他的文学家和思想家的身份而得到了特别的强调。其实鲁迅是个根本的文学家,他的作品的文学价值是很高的。

我们应该全面地学习他的文章,多关注其中的文学精髓。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狗猫鼠读后感【篇12】

《狗·猫·鼠》这篇文章透过对猫和鼠秉性,行为的描述来比喻某些人,常引用寓言说明狗猫结仇的来源,其实是在嘲讽社会上那些无中生有的结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狗猫鼠满分读后感5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狗猫鼠满分读后感篇1光从《狗·猫·鼠》就可以看出。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鲁迅仇猫,被嘲笑是狗。然后分析一些关于猫狗结构的传闻,最后是说猫和老鼠的渊源。相较于狗,猫,鼠,我认识最多的当属猫了。不曾想到仇猫的原因竟可以有这么多,相比之下,我对猫是不怎么排斥的。鲁迅仇猫的原因之一,猫有人们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折磨弱者,我是坚决反对的,但对于猫食鼠我也不抱愤恨的感情,毕竟这是猫的生存猎食。况且我对那些黑不溜秋地老鼠是以厌恶的心态看待,想起老鼠那对暗红的眼睛,我就又看到吸血鬼的恐惧,也因如此,我从不买红眼的兔子。对于一些漂亮的珍珠宠物鼠,我是不会厌恶的,毕竟种类不同,我不是会牵仇的人。若是鲁迅仇猫,那么爱猫的人必定大有人在。如郑振铎,他可是万千宠爱于猫啊。他并不好像鲁迅认为猫是虚伪的,媚态的。他眼里的猫美丽,活泼,可爱,神气……猫的优点也尽在他的心中和文章里。猫不好像狗那样大,猫娇小,干净,不似狗的那身味道。而且抱着猫睡觉也是非常幸福的,他睡觉是的打呼噜也是动人心弦的。若说猫是生活中的人的话,那么必定是聪明机智的。狗是忠诚,老实的人。若想得到主人的青睐就必定要展示自己的本领。就好像武将,聪明需躺在主人怀里就夺走了主人所有的青睐,就好像文臣,按历史潮流来说,武力不能解决一切,而智慧才是胜败的关键胜败的。所以爱猫者比比皆是。但有一点能归纳出来,性情温和的人必定爱猫多一些,而那些豪爽刚烈,以事业本领为重的人会更爱狗。严肃与温柔的人也就是好像狗与猫的性格一样。狗,猫,鼠因人而异,不同的人自然会有不同的感受。但不论何时,正直,勇敢,敢作敢当,清楚知道自己的地位,不做逆于自己的行为,能力的事。必定不遭嘲讽。狗,猫,鼠皆有他们动人的地方。狗猫鼠满分读后感篇2最近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名著《朝花夕拾》,它的作者是鲁迅先生,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又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鲁迅先生的文章都是艰深的,多读风遍,就会有了一些感悟。正如《朝花夕拾》的第一篇——《狗·猫·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狗·猫·鼠》这篇文章通过对猫和鼠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常引用寓言说明狗猫结仇的来源,其实是在嘲讽社会上那些无中生有的结论。文中: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放走,又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这段话作者用隐喻的手法写出了反动文人的残忍和媚态,不禁人拍案叫绝,使我感受到作者对猫以及和猫有着同样品质的人的烦感。鲁迅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爱憎分明的胸怀。: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集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文章层层深入,把“推广”手法活化,语言十分巧妙。“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合,到了北京,还因为她们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这几句话用词准确,让读者也一目了然。这篇文章,以议论为中心,中间穿插描述童年时代的生活,脉络也十清晰,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挟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也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国家的士气做出了伟大的贡献。狗猫鼠满分读后感篇3鲁迅,是中华民族伟大的思想家,他为了我们中国做出了伟大的贡献,他用笔作为武器,抨击了帝国主义,其中《朝花夕拾》就是其中一部著作。《朝花夕拾》有许多个小故事组成,其中我尤其爱《狗·猫·鼠》。这个故事讲述了主人公所饲养的隐鼠不幸被保姆阿长踩死,却哄骗他说是被猫所害。这个题目乍一看以为是讲关于动物的故事,正想着先生童年时怎会和它们结下渊源呢,细读才知道是当时的“猫论”引起了先生的回忆,才让我们有幸体会到先生幼年时就很喜欢保护弱小。通过这个故事,他有力的抨击了当时社会那些做错事却不承认,将错误陷害给一些无力辩解的人的人,就如那些动物,虽然它们不会说话,但在动物界中,没有打着正义的旗号,却做出阴险的事的动物,它们都是正面较量,从不背后伤人。人能够直立,是一件奇迹;能够说话,更是一大奇迹;人能够写字了,又是一大奇迹。但人也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堕落了,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这种事情在我们的身边也有很多,人们都为了自己的贪婪欲望,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如此地嬉笑怒骂,让“人”怎么还站得住,无怪先生说:“俯首甘为孺子牛”了。这本书让我感触很深,我为鲁迅先生的爱国精神而感动。狗猫鼠满分读后感篇4从小学起,我就听说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这本书,直到今天,我才第一次翻开这本含着浓浓的文学之蕴的书。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浙江绍兴人。他出生于一个破落的封建家庭,从小勤奋好学,后因家庭一次变故,饱尝了世人的冷漠和蔑视。1902年,东渡日本留学,当他目睹国人的愚昧和麻木不仁时,毅然决定弃医从文,用文笔来唤醒国人的灵魂。回国后,先后在北京、杭州的几所大学任教。1981年,第一次用笔名“鲁迅”发表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奠定了新文化运动的基石,从此开始了辉煌的写作生涯。《狗。猫。鼠》这篇文章讲了自己不喜欢猫的原因。作者先用一大串道理写出了猫的可恨,又写理童年时猫吃掉自己心爱的小隐鼠的故事。说明自己从那时起见猫就打,最后又转了一下,写自己现在不打猫了,只是呵斥,又借机比喻了中国的官兵,批判了现实。鲁迅仇猫的原因文章中说了很多方面:他幼年养的隐鼠,据说是被猫吃了的,虽然后来知道是长妈妈踩死的,但是仇恨猫的感情已经建立;猫在吃老鼠的时候,总是尽情地玩弄,类似人类的幸宰乐祸、折磨弱者。而且猫的媚态是作者最为深恶痛绝的。鲁迅利用对猫的这种媚态的蔑视,嘲讽了反动派的丑恶嘴脸。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让我受益匪浅,作者深厚的知识积累让人钦佩,渗透其中的对现实的批判更使文章充满斗争性,让人回味无穷。狗猫鼠满分读后感篇5鲁迅的写作风格一直很犀利,就像一把锋利的标枪,总能准确地刺穿当时无能统治者的喉咙,《狗·猫·鼠》就是这样一篇文章。文章中对“狗”的描写并不多,影射目光短浅、自以为是的人,而是用大量的笔墨描写猫和鼠。猫的性情残忍,喜欢捉弄弱者,虽然和狮子老虎一样,但带着让人厌恶的眼神,猫自己如果身材再高一些,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傲慢。这种比喻影射了当时反动文人的丑恶嘴脸。起初,鲁迅恨猫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它们在我的耳朵边尽嚷的缘故”,真正让他恨起猫的是他最喜欢的隐鼠被猫吃掉了。鲁迅在文章中对老鼠的描写也很有趣。特别是“老鼠数铜钱”,描述了老鼠遇到敌人时的绝望和恐慌,体现了作者丰富的生活经验和非凡的洞察力。那些大老鼠显然是令人讨厌的,它们爱破坏和偷窃,而那些猫,虽然有教养,却对自己的事毫不在意,而且在很大程度上,爱摆架子,不称职。隐鼠是一种有趣而无害的小东西,它弱小而可爱,就像“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但是“慰情聊胜无”,给鲁迅带来了“墨猴”的幻想和幸福。虽然作者后来得知隐鼠没有被猫吃掉,但他仍然讨厌猫。与其说鲁迅讨厌猫,不如用“猫”来表达他对反动文人、反动政客的残忍、无耻行径的仇恨和蔑视。鲁迅为人正直,但他生活在一个黑暗、腐败和不平等的时代。他把笔当作标枪,猛扑在黑暗、腐朽和麻木的现实中。《狗·猫·鼠》这篇文章生动有趣,却又富有深刻的意义,足以使当年所谓的“狗、猫、鼠”

无处可遁。

狗猫鼠读后感【篇13】

《朝花夕拾》这本书,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经历和成长道路。在回顾自己过往的经历,鲁迅还写了许许多多的人和事记,对人间美好的温情回忆,也有对旧中国种种灰暗现实的有力抨击。

我最有感触的是这本书的第一章《狗·猫·鼠》

鲁迅先生承认自己是仇猫的,那为什么鲁迅先生会仇猫呢?在鲁迅童年时期,他收养了一只受伤的隐鼠,在经过“我”精心照养,这只受伤的隐鼠渐渐地恢复了,但让“我”想不到的是,我的隐鼠竟被猫给吃了,“我”失去了我那心爱的隐鼠,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在后来,“我”才发现我的隐鼠并不是被猫所吃了,而是被我的长妈妈给一脚踏死了,但是这一点依旧不会对我仇猫所影响。但是猫还是伤害了兔子,还偷了鱼肉、拖小鸡,我也曾想过为人们驱除这憎恶,打杀或杀害了它,它便立刻变为可怜,那正饿到在我身上了。

狗猫鼠读后感【篇14】

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后,我眼前出现了一幅幅画面。

《朝花夕拾》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猫、狗、鼠》和《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我们已经从语文课本上学了,《猫、狗、鼠》我也很感兴趣,还有几篇我都不感兴趣。《猫、狗、鼠》这篇文章说了鲁迅仇猫的一件事,他也在文章中说明了原因,我虽然不喜欢猫但也不很猫,这篇文章中的隐鼠给我了一种可爱的感觉,我本来不喜欢老鼠,可看完了这篇文章后我有点喜欢上了隐鼠。当看到隐鼠死的那一段,我感觉隐鼠很可怜,当鲁迅认为是猫害死隐鼠的时候,他就开始了报复,他报复猫时我又感到猫很可怜。他后来知道了真正的凶手时,也没说什么。

看完这本书让我仿佛回到了童年的那一段时间,也让我看到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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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给猫挂铃铛读后感


阅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可以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求知了解世界,读后感书名是文学历史上的一部著作,是由著名文学家{作者人名}编写的。读后感应该是你看书后思考的收获的提炼总结。关于“老鼠给猫挂铃铛读后感”申请书范文网小编为您搜集了些许信息,建议您将此页面收藏以备不时之需!

老鼠给猫挂铃铛读后感 篇1

有这么一则古老的寓言:某地的一群老鼠,深为附近一只凶狠无比,善于捕鼠的猫所苦。这一天,老鼠们群聚一堂,讨论如何解决这个心腹大患。老鼠们颇有自知之明,并没有猎杀猫儿的雄心壮志,只不过想探知此猫的行踪,早作防范。有只老鼠的提议立刻引来满场的叫好声,说来也无甚高论,它建议在猫儿身上挂个铃铛,如此一来,当猫儿接近时,老鼠们就能预先作好逃遁的准备。在一片叫好声中,有只不识时务的老鼠突然问道:那么,谁来挂铃铛?

不难理解,这是个讽刺的寓言。美国某商学院的教授,把这个寓言,搬进了学期结束前最后一堂课的讨论中,mba学生反应热烈,有的建议做好陷阱,让猫儿踏上后,铃铛自然缚在脚上;有的建议派遣敢死队,牺牲小我,完全大我;更有的宣称自己别出机杼,干脆准备毒饵,永绝后患。这是个没有结论的讨论,临走前,教授只是狡黠地留下一句话:想想看,为什么从来没看过被老鼠挂上铃铛的猫?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决策固然重要,但决策的最后目的是切实可行的执行与落实。

老鼠给猫挂铃铛读后感 篇2

贵阳市人口计生委王天碧

(2011年10月9日)

读老鼠给猫挂铃铛有两点感受,我认为这则寓言故事反应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老鼠们作出的这项决定,也就是目标不切合实际,离现实太远,从客观上来说,猫和老鼠由于身体大小体积及功能的差异,老鼠不可能给猫挂得上铃铛,所以它们制定的的目标不切实可行。二是没有团队精神,当有个老鼠提出谁为猫挂铃铛时,所有的老鼠都知难而退,没有积极的想更多的办法来完成这项任务。三是没有执行力。

虽然老鼠们制定的这项目标不切合实际,但是在一个团队里,长官提出了工作目标就得无条件的执行,比如说给猫做陷、下套等举措或许可以完成任务,总比知难而退,什么都不干好。所以结合工和实际我有三点想法:一是制定工作计划时要切合实际,如一只老鼠你叫它去摘树上的果子,那是不可能的,如一只猴子你叫它摘树上的果子,那就是举手之劳,所以制定工作计划要切实可行,且行之有效,方可使工作计划得以顺利完成。

二是在工作中要有团队精神,所谓众人拾材火焰高,只要大家围绕计定的工作目标全力以赴,千方百计,就可以完成工作计划。三是在工作中要有强有力的执行力,当工作目标下来后,无论这个目标是否可行,你都得不折不扣的执行,至于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工作目标不切合实际,可以边执行,边向制定目标的管理层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供管理层决定是否更改工作目标的参考依据。

老鼠给猫挂铃铛读后感 篇3

一天,鼠王突然拉响了警报,召开了一场紧急会议。这次会议的主题是怎样更好地防范猫的进攻。会场上,老鼠们一片沉默,谁也想不出万全之策。一只小老鼠灵机一动,说:我们可以在猫的脖子上挂一个铃铛,这样,只要猫一动,铃铛就会响,警告我们猫来了。老鼠们一听,都拍案叫绝,可有一位老鼠爷爷却一言不发,其他老鼠问它:您怎么不高兴呀?老鼠爷爷说:这个办法倒是挺好的,可是怎么往猫的脖子上挂呢?老鼠们又一次沉默了,最后它们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代号为A计划。

夜深了,猫躺在地板上呼呼大睡。几只小老鼠拿着绳索出洞了,它们走到了猫的身边,用绳索麻利地把猫绑了起来。就在小老鼠们准备把铃铛挂到猫的脖子上时,猫被惊醒了,它挣扎着,翻滚着,可谁知那绳子不争气,猫一用力就断了,几只小老鼠想逃跑,却被猫抓住了,啊呜一口塞进嘴里当了夜宵。A计划最后以失败告终。

当鼠王听到这个坏消息时悲痛欲绝,可如果不把铃铛挂到猫的脖子上,老鼠王国的公民就永不得安宁。鼠王只好和其他老鼠们继续想啊想啊,又想出了一个办法,代号为B计划。

早晨,猫正准备享用自己的牛奶大餐,突然听见了一阵刺耳的门铃声。它急忙跑过去开门,可打开门一看,门外什么也没有,只有一盒礼物。而猫压根也不会想到这是老鼠们的诡计。见到有礼物,猫两眼发光,连忙拆开了包裹,看见一个漂亮的铃铛。猫一把抢过了铃铛戴到了脖子上,可它这才发现铃铛怎么也摘不下来了。原来刚才的门铃是老鼠们故意按的,铃铛也是老鼠们故意放的,还在上面抹了许多不干胶,这些都是为了吸引猫上钩呀!好一个厉害的B计划!

老鼠们的计谋终于成功了,从此以后,它们过上了幸福、安稳的日子,有吃有喝。再也不用怕被猫捉住了!

老鼠给猫挂铃铛读后感 篇4

话说有一只能真抓实干的黑猫,每天都捉老鼠10只以上。

老鼠吃尽苦头,都知道黑猫的厉害。它们也想反抗,于是召开研讨会共商对付黑猫的办法。

老鼠精英云集。有的提议培养黑猫的食性,有的建议加紧研制毒猫药,有的说干脆一齐扑上去把黑猫咬死。最后,还是一只老奸巨猾的母老鼠提出了一个不错的想法:老鼠杀猫是不可能的了。不能杀死它,就设法躲避它。咱们推举一名勇士出来,偷偷地给猫的脖子上挂个铃铛,这样猫一动,就有响声,大家可以事先得到警报,躲藏起来。

真好,真好!众老鼠公认提出这个好想法的母老鼠为智多星。但如此好的想法,用什么办法去执行呢?

高额奖金、颁发荣誉证书等等办法一个又一个地提出来。但讨论来讨论去老鼠群中都没法找到一个敢于执行这一决策的勇士。

至今,老鼠们还在自己的各种媒体上争辩不休,也经常举行多种多样的研讨会、论证会或者什么公选会议等等。

射不出手的弓箭,再好也枉然。好主意却没有人能够执行,那只能是空想,对于实际存在的问题毫无用处。对于所有不能施行的方案或建议,我们姑且命名为老鼠方案。

切记:办法比想法更重要!

狗牙雨读后感十五篇


申请书范文网小编今天特意挑选了一篇关于“狗牙雨读后感”的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读完一本书后,我们常常会有所领悟,因此,在读完作品后,将其中的思想记录下来是相当容易的。特别是一些优质内容,我们可以运用读后感的方式来记录。

狗牙雨读后感【篇1】

说到曹文轩,他有许许多多优秀的作品,如:《草房子》、《红瓦黑瓦》、《细米》……《狗牙雨》也是他写的短篇小说集,故事生动有趣、脍炙人口。

这么多故事中,有些转眼即逝,没有留下一丝痕迹;有些却在我的心头上划出了一道道美丽的弧线……在这些故事中,《哑牛》的故事激荡了我的灵魂……

小男孩从小就是一个哑巴,爸爸退休之后就把他送到了菜场去帮助别人卖菜。因为他有力气,像头小牛,所以大家都叫他“哑牛”。但是那儿有个胖老婆婆比较奸诈,什么活儿都让哑牛一个人干:卸车、装车、送菜、搬东西……哑牛每天干得满头大汗却毫无怨言,任劳任怨。可是奸诈的胖婆婆偷了钱还诬陷哑牛,把哑牛当成替罪羊,但是哑牛还是宽容了她。最后恶有恶报,她再次偷钱时被捉了个正着。

读完这个故事,我很震惊。惊得是哑牛竟然有如此宽大的胸怀。那个邪恶的胖婆婆让他干这干那,自己却在旁边悠闲自得。如果换做是我,早就撒手不干了,可是善良的哑牛却海纳百川选择沉默。俗话说得好:“宰相肚里能撑船。”我们要像哑牛一样,有个博大的胸怀,用忍去宽容地放过那些做了错事的人,让他们改正错误,接受正能量。

《狗牙雨里》不光是《哑牛》,还有许许多多的故事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做人的道理,让我成为一个会生活的人。

狗牙雨读后感【篇2】

前不久看了一部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书中每一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有着相同的悲剧经历,让人感到同情。

《狗牙雨》这本书由23个小故事组成。在这23部小说中,每个故事的主角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的生活是如此悲惨,以至于我们对他们感到同情、遗憾甚至悲伤。其中,小说《海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主人公是一个156岁的男孩。从小由失明的奶奶带大。现在奶奶老了,磨的绳子卖不出去了。他一直很会读书,但是这次,他为了奶奶放弃了读书。他决定用他奶奶存的钱买一只海牛。他选择了一只非常强壮的海牛。但是在回来的路上,他被这只海牛折磨得很惨。

为了追上海牛,它们浑身是血,伤痕累累,令人震惊。但是最后,我不知道为什么海牛会变得出乎意料的温顺,不那么暴力。我想可能是因为少年的坚持。虽然绑着海牛的绳子断了,他还是坚持追海牛,最后海牛服从了他。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精神上执着的孩子的故事,让我明白,坚持不放弃,我就赢了!

狗牙雨读后感【篇3】

说起曹文轩,大家可是人尽皆知,因为曹文轩叔叔写的小说有:《大风车》、《青铜葵花》、《草房子》、《红瓦》…等系列,今天我又看了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书中每一篇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些悲惨遭遇,使人不禁感到同情。

《狗牙雨》这本书里的每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他们的人生都是那么的悲惨,都让我替他们感到同情、惋惜,甚至伤心流泪。

其中第一个故事《狗牙雨》,文章的主人公是一个五岁的小男孩—杜元潮,在他三岁的那一年,他妈妈被洪水冲走了,他和爸爸坐在棺材盖上,随着大水漂行了两个白天一个黑夜,漂到了油麻地。给程瑶田富人家里做了长工。从而遇见了邱子东和程瑶田的女儿程采芹。邱子东这个小孩十分可恨,他仗着他们家有很富有就老是欺负杜元潮,有一次邱子东因为杜元潮不和他玩而被他们推进了刚挖的棺材地里,在棺材里他就像一只落水的小狗,那场雨下的像狗牙一样有力的打在杜元潮的身上。他爬却怕爬不出去,任由雨打在他的衣襟上,十分可怜!后来因为他与主人家的女儿程采芹太好,被赶出了程家大院。这是十分悲惨的一个故事,催人泪下!我心里想:我是一个幸运的女孩,生活在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家庭里。爸爸妈妈送我上最好的学校,每天和同学们开心、快乐的学习。同时我为杜元潮的遭遇感到悲惨和凄凉。

狗牙雨读后感【篇4】

人类迈入21世纪。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大多数人戴眼镜。这种东西能让近视或远视的人的视力跟正常人的视力一模一样。

可有一种眼镜千万不能戴,那就是“有色眼镜”。《狗牙雨》这个悲惨的故事中就有这样一个例子。

这个故事引人深思:主人公杜元潮因一次洪水失去了母亲,他和他的父亲凭借一块棺材盖漂离家乡,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故事的开头就已经悲凉到了极致:身处异国他乡,身无分文,也没有慈祥的母亲。这一切在一个五岁的孩子身上是很难体会到的。但这仅仅是铺垫……

杜元潮和他的父亲杜少岩来到程家。由于杜少岩的忠诚和诚实,他成了程家的长期工人,这也使杜少岩过上了舒适的生活

刚才还“乌云密布”,现在竟“雨后天晴”了。衣食无忧,有工作,有快乐,这也许是那时候人们能想到的最美好的生活了,杜元潮似乎已经过上了,可故事就是一波三折……

杜元潮开始与程家小女儿程采芹和邱家公子邱子东玩,然而邱子东却因杜元潮的身份而看不起他,总是将他抛弃,而程采芹却和杜元潮很要好。为了让杜元潮开心,程采芹带杜元潮单独出去玩。但他们迷路了。程家找到他们后,狠狠地把杜元潮和杜少岩赶走,丢下他们流落街头。

故事很伤心,这是有色眼镜,戴上它,您会变得多情,无情。程家和邱子东都穿上了。他们都认为杜元潮不值得和程采芹玩,因为他的地位。这两副有色眼镜玷污了两个孩子之间纯洁的友谊。

在一世纪,有多少人戴上了彩色眼镜。去派对穿得漂亮,除了礼貌,还是为了不让戴有色眼镜的朋友取笑;有人体育不好,他就一直认为这人体育不好,这也是有色眼镜。别以为你的想法什么都不是,它关乎一个人的自信,一个人的自心关乎他的未来!

有色眼镜,戴上,很难取下来。

请不要戴有色眼镜,它污染了他人的感情,污染了他人的友谊,污染了自己的心灵,这对他人和自己都是有害的!

狗牙雨读后感【篇5】

《狗牙雨》是曹文轩纯美**系列之一,里面是几种不同的小文章,共有15篇,《狗牙雨》读后感肖何。其中,我最喜欢的有:狗牙雨、枪灵、鱼鹰、城市附近的小旅馆、哑牛。

“狗牙雨”的主人公是杜元潮和程采芹。杜元潮在田埂上走到河边,有的是风景,有的是情趣。草丛里忽然跃起一只野兔,桑树上忽然闪现一个圆圆的麻雀窝······,玩着玩着,杜元潮就不想玩了,心里惦记着回镇子,回程家大院,因为那里有小女孩程采芹,我最喜欢这里面的“狗牙”雨打在脸上的感觉。

“枪魅”是一只叫阿西的野鸭,它帮一个猎人扑杀自己的同类。过了很久,阿妹找到了它,他为了救阿秀它们,只好发出了鸣叫,只有紧急情况下才用的,结果它自己死了。我知道了动物也有感情,读后感《《狗牙雨》读后感肖何》。

“鱼鹰”讲述了一个乡下贫困的捕鱼生活,主要人物是树村和锄瓜,还有一群可爱又能干的鱼鹰,最让我喜欢的是锄瓜的灵巧,树村的胆小。

“城边有家小酒店”一个农村少年毛毛和他姐姐草菊开了一家小酒店,小酒店在城边,他俩开了许久,经历很多挫折,最后城市扩建,迫使他们回到乡下。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努力,我们都能克服。

“哑牛”一个叫哑牛的哑巴,力气十分大,一个胖老婆子永远不停地催他干活,老婆子退休后,哑牛又恢复了以往的欢快。我十分羡慕哑牛的老实。

虽然我说得不是很好,很完整,却是我的真实感受,你自己的感受就要你自己去看了,毕竟“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嘛!

狗牙雨读后感【篇6】

《狗牙雨》是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之一,里面是几种不同的小文章,共有15篇。其中我最喜欢的有:狗牙雨、枪魅、鱼鹰、城边有家小酒店、哑牛。

狗牙雨的主人公是杜元潮和程采芹。杜元潮走在田埂上,走到大河边,有的是风景,有的是好玩的之处。草丛里忽然跃起一只野兔,桑树上忽然闪现一个圆圆的麻雀窝,玩着玩着,杜元潮就不想玩了,心里惦记着回镇子,回程家大院,因为那里有小女孩程采芹,我最喜欢这里面的狗牙雨打在脸上的感觉。

枪魅是一只叫阿西的野鸭,它帮一个猎人扑杀自己的同类。过了很久,阿妹找到了它,他为了救阿秀它们,只好发出了鸣叫,只有紧急情况下才用的,结果它自己死了。我知道了动物也有感情。

鱼鹰讲述了一个乡下贫困的捕鱼生活,主要人物是树村和锄瓜,还有一群可爱又能干的鱼鹰,最让我喜欢的是锄瓜的灵巧,树村的胆小。

城边有家小酒店一个农村少年毛毛和他姐姐草菊开了一家小酒店,小酒店在城边,他俩开了许久,经历很多挫折,最后城市扩建,迫使他们回到乡下。我明白了不管什么困难,只要努力就能克服。

哑牛一个叫哑牛的哑巴,力气十分大,一个胖老婆子永远不停地催他干活,老婆子退休后,哑牛又恢复了以往的欢快。我十分羡慕哑牛的老实。

虽然我说得不是很好,很完整,却是我的真实感受,你自己的感受就要你自己去看了,毕竟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嘛!

狗牙雨读后感【篇7】

狗牙雨读后感 第1篇

书中的主人公叫做鲁明,他在一场大火中失去了生命,变成幽灵的他心有不甘,便附身在自己家的狗狗身上,为了老婆和女儿,他一次又一次地违犯幽灵界的规定,甚至是永远消失的代价,不过,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能缓解他亲人们的痛苦啊!

读完了这个故事,感动使我浑身上下不住地颤抖。原来,一个人如果有真的爱是可以完全跨越幻象与现实的,不管是怎样的困难他都能坚持到底。爱,是种良药,治好每个人的心病;爱,是一滴甘甜的水,滋润孤单的心灵:爱还像桃花,生早春而不媚……真爱是伟大的,是无与伦比的。就好比我们的父母亲,有一次,学校外正下着倾盆大雨,我望着雨,心中有些惆怅。当我抬起头,就看见妈妈那瘦小的身体被夹杂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头发已经被雨水浸湿,她看起来那么无助、弱小。刹那间,我的睫毛上已经挂满晶莹的泪珠,妈妈是多么爱我呀,她宁愿自己淋着雨,也不愿意再让我多等一分一秒,原来爱就是一种不怕困难,无私奉献的精神呀!

在爱面前,苦难只不过是沧海一粟,不值一提罢了。一个人如果拥有真爱,他的心灵一定会是善良的。爱的力量是强大的,如果你有爱,那么请用它去治疗每一个受伤的心灵吧!

狗牙雨读后感 第2篇

看了曹文轩先生的狗牙雨的其中一篇----狗牙雨,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所以我决定写一篇读后感。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主人公杜元潮和他的父亲杜少岩只靠一块棺材盖又借着洪水而漂到了油麻地,待杜元潮站起身时,看到了油麻地----一个规模很大的镇子。

他们父子被程家地主程瑶田收留做长工,又给他们安排了住的地方和穿的衣物,最后程瑶田还让他的女儿程采芹和杜元潮一起玩,但这又被来的邱子东打破了。

最后,在杜元潮和程采芹的一次玩耍中,他们玩得太晚太晚了,最后,她们父子竟被程瑶田赶了出来。但杜元潮一直追问父亲:“我们为什么离开?”,但他的父亲竟打了他一巴掌而掉到河里了,从此,一个健康的孩子变成了口吃。

我的感悟是:我希望我们的人生不要荒废,不要浪费而自己的光阴,人生是宝贵的,就看你如何抓住人生!

最近,我看了一本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合上书后,我为书中主人公感到同情。

《狗牙雨》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五岁的小男孩――杜元潮,在他三岁的那一年,他家里发大水,他的妈妈被洪水冲走了,他和爸爸坐在棺材盖上,随着大水漂行了两天一夜,漂到了油麻地,给当地的地主程瑶田做长工,同时,地主程瑶田也收留了杜元朝,杜元朝从而遇见了邱子东和程瑶田的女儿程采芹。邱子东是少爷,但他仗着他们家里很富有,所以老是欺负杜元潮。有一次,邱子东因为杜元潮不和他玩,就发起脾气,叫人把他推进了刚挖的棺材地里,自己却在那看好戏。在棺材里,杜元朝就像一只落水的小狗,那场雨下的像狗牙一样有力的打在杜元潮的身上。他爬也爬不出去,任由雨打在他的衣襟上,十分可怜!后来因为他与主人家的女儿程采芹太好,被赶出了程家大院。

这时,我心里想:与杜元朝比起来,我们幸福多了,生活在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家庭里,有爸爸的担心,有妈妈的疼爱,我们应该好好享受这样的生活。

狗牙雨读后感 第3篇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狗牙雨》的书,其中有一个故事让我的印象非常深刻,名叫《大水》。

这个故事主要讲主人公漂儿所在的小城被大水堵住了,他碰见一个修手风琴的人,他和这位中年人一起在小城里,来到饭馆吃饭,这家服务员不愿理他们,他们只好换个地方吃,最后他们分别了。

我觉得其中的主人公漂儿非常的可怜,因为他的父母在这次大水中和屋子一起被埋了,我觉得其中的中年人非常得有骨气,因为他不管怎么穷,他还是坚持下来了。我觉得其中的女服务员非常得坏,因为她只服务富人,对漂儿的叫唤置之不理,我真想对她说:“富人是人,穷人也是人呀!”

我从中明白了三个道理,一是富人是人,穷人也是人。二是作为一个人,总得有一项本领。三是人不能只知道吃苦,而不知什么是享受,你可以有一天有了钱,像大亨那样住进豪华饭店,哪怕第二天只能喝白开水,但我们一定珍视痛苦。

狗牙雨读后感 第4篇

寒假在曹文轩看了《狗牙雨》,那里的小故事一次又一次的湿了我的眼睛。

《狗牙雨》由23篇独立的短篇小说组成。其中《痴鸡》告诉我,坚持下去,就会有成功的喜悦;《大水》让我知道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守夜》让我意识到,当一个人在这里的时候,如果不珍惜,失去了就会后悔;《三角地》让我认识到世间的世俗欲望。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三角地》。看书的时候隐约看到一个家庭:一个爱喝酒的爸爸,一个爱赌博的妈妈,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姐姐,四个大哥哥。我最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是:故事里,小姐姐天真,大哥哥像个好哥哥。文章很真实,没有任何虚构,描写了家庭的喜怒哀乐。

让我感悟最深的是《守夜》。那里讲述了两个小男孩儿从小被奶奶带大,没有别的亲人,后来奶奶去世了,他们便为奶奶守夜。他们开始后悔了,如果少淘气一会儿让奶奶开心该多好哇!是呀!如果少淘气一点儿该多好哇,奶奶为了拉扯他们,太累了,该享福了。兄弟俩用几张五颜六色的纸和哀怨的笛声哭着为奶奶送别。

我想每个人都知道这个道理:一个人或一样东西,在时不珍惜,一旦失去,就开始后悔。所有人都知道为什么不做呢?如果一个人去世了,你会说:“太可惜了!如果我少淘气些,多给她(他)说说话,买买吃的,让她(他)高高兴兴地该多好呀!”对呀,人在时需要珍惜,人已经去世了,再怎么对她(他)好,她(他)也不知道了,所以我们要学会珍惜。

读完这本书,我好像喝了一碗心灵鸡汤,回味无穷!

狗牙雨读后感 第5篇

曹文轩是中国当代著名作家。《狗牙雨》是他的一本中短篇小说集,包括《狗牙雨》《枪魅》《三角地》等历年来所发表的15篇作品。因为其中的第一篇小说名为《狗牙雨》,所以以此命名。

读了这本书,引发了我对“人”的思考:对人性和人生的思考。这些作品岁篇幅短小,但是文笔优雅自然,情节引人入胜,心理描写细腻生动,充满人生感悟和哲理思考。

这本书中有一篇短篇小说,名叫《疲惫的小号》,讲的是曾经的一位乐团中优秀的男孩小提琴手,在一天演出结束后,和伙伴们发现了一个弃婴,没有人去领养,于是小提琴手收养了那个弃婴。有一次他因为孩子生病而没能在一次演出中准时入场,使乐团的名誉受到损害,因此事被解雇了。于是他拉扯着孩子四处谋生,可是他除了小提琴外其它的不知还会做什么,于是被迫当了一个破烂的马戏团里的小丑。在一次乡下的表演时,他忍受不了人们的侮辱和轻视,离开了马戏团。现实生活中的种种不易和人间的冷暖使他感觉生存的艰难,苦难的生活开始折磨他,把他折磨地麻木最终也变得刻薄起来,最后他死了,被他收养的孩子上了大学,到外省去了。

这篇文章我看了印象很深刻,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引发了我对人性的思考,小提琴如果不去收养那个弃婴的话,他的日子将会一如既往的美好,优雅。但内心深处的善良让他让他收留了婴儿,宁愿自己受些苦也不忍无视可怜的小婴儿,可最后却因此毁了他自己的生活。一个人的善良行为却给自己带来了灾难,这真是不可思议,但这也说明了现实的残酷,他饱受他人的冷眼与侮辱,最终麻木、甚至自己也变得刻薄、古怪,最终死去。可见一个人的人性可以被社会中没有人性的人给抹杀掉的。这也算是个悲剧故事吧,只有最后那个被小提琴收养的孩子上了大学还能给我们一些心理安慰。没有小提琴手的善良也可能没有这个孩子以后的美好生活。

书中还有十几篇小说,都能深深地震撼人的心灵,比如《大水》中漂儿在水灾中遇到一个贫穷却有着高尚人格的手风琴手,手风琴手的话语、行动给了他活下去的动力和勇气,让他明白了人活着的意义;还有《蔷薇谷》中老人与女孩之间的感人故事,体现了人性中的真善美,等等。看每一篇这些故事,都会被吸引、身临其境,也都会被感动一次,这就是文字的力量!语言因情而美丽,曹文轩老师用这些真诚、纯美的文字深深地打动了我。

狗牙雨读后感 第6篇

《狗牙雨》属于中短篇小说集,是作家曹文轩写的,由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杜元潮和他的爸爸杜少岩被大地主程瑶田收留了,于是杜元潮就和程家的女儿程采芹天天玩耍,时而乐,时而悲。但是就是一场如狗牙般的雨,成为了杜元潮生命中的转折点,比较后因为一点错误而离开,并被爸爸打成了口吃。

其中的语言非常生动优美:杜元潮跟随父亲,走在大河边,有的是风景,有的是好玩之处。草丛里忽然跃起一只野兔,桑树枝上忽然闪现出一个圆圆的鸟窝,一条大鱼忽然跃起,原本是想激起一团水花的,却落在了岸上,在阳光下无奈地打着挺儿……多么生动,多么有趣,多么让人身临其境,多么让人流连忘返!

正如曹文轩本人所说:“我喜欢水—水性。我们不可以为水性是软弱的、缺乏力量的。水性向我们讲解的是许多深刻的奥义:世界上比较有力量的物质不是重与刚,而恰恰是水的轻与柔。”

其中人物个性也十分鲜明:朴实尽职的杜少岩,不怨天尤人的程瑶田和相互逗趣玩耍的杜元潮和程采芹,还有与杜元潮争夺程采芹的小霸王——邱子东。他经常欺负杜元潮:不给他吃红枣,让他直流口水;让他当自己的跟班;让他在太阳底下晒得汗淋淋。但有恨也有喜:邱子东坐在草垛上,看着杜元潮和程采芹两人不理他,一起向大河跑去……这故事真是一波三折啊!

让我们走进童情,走近水吧!

狗牙雨读后感 第7篇

最近,我读了一本杰克·伦敦的动物小说《白牙》。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小狼“白牙”从小被父母抛弃,最后被主人司各特所救。白牙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不惜生命代价拼死保护主人的事。

我非常喜欢白牙。首先,因为它很勇敢。当它妈妈和母山猫决斗时,白牙明知自己太小,斗不过母山猫,但它却毫不犹豫地和妈妈一起打起母山猫来。遇见比他大的斗牛犬时,它也不退缩,立马冲上去与斗牛犬打斗起来。

其次,白牙很有自觉性。当它第一次吃了别人养的鸡挨了主人的打后,它就再也不去伤害鸡了,因为白牙知道这样主人就不会再打它了。即使主人故意将它放进鸡笼也不例外。

白牙也很独立。它从来不依靠母亲,从小就自己单独猎食,有时还会帮母亲猎食。长大后母亲被带走了,白牙从来没想过母亲,自己独立生活,练就了打斗的好本领。

最让我感动的是白牙知恩图报的精神。当它被司各特他们所救后,就自告奋勇地担当起了“保安”,不让陌生人进屋。后来白牙被带回了司各特的老家加利福尼亚,白牙还不让心存报复的杰姆进屋伤害大家。虽然它咬死了杰姆,但它自己的伤也很重,差点还丢了命。

但我觉得白牙也有美中不足的地方。它在印第安人的狗群里时,只会跟狗们打架。它应该与狗们和睦相处才对,即使狗来欺负它,也不该用武力解决问题。

狗牙雨读后感 第8篇

人类迈入21世纪。随着科技的发展,大部分人都戴上了眼镜。这种东西能让近视或远视的人的视力跟正常人的视力一模一样。可有一种眼镜千万不能戴,那就是“有色眼镜”。《狗牙雨》这个悲惨的故事中就有这样一个例子。

这个故事引人深思:主人公杜元潮因一次洪水失去了母亲,他和他的父亲凭借一块棺材盖漂离家乡,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故事的开头就已经悲凉到了极致:身处异国他乡,身无分文,也没有慈祥的母亲。这一切在一个五岁的孩子身上是很难体会到的。但这仅仅是铺垫……

杜元潮随着父亲杜少岩来到了程家生活。由于杜少岩的忠厚老实,他在程家当了长工,也使杜少岩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

刚才还“乌云密布”,现在竟“雨后天晴”了。衣食无忧,有工作,有快乐,这也许是那时候人们能想到的最美好的生活了,杜元潮似乎已经过上了,可故事就是一波三折……

杜元潮开始与程家小女儿程采芹和邱家公子邱子东玩,然而邱子东却因杜元潮的身份而看不起他,总是将他抛弃,而程采芹却和杜元潮很要好。为了让杜元潮开心,程采芹带杜元潮独自出去玩。可他们迷了路,当程家人找到他们后,就无情地赶走了杜元潮与杜少岩,让他们流落街头。

故事很悲哀,这就是有色眼镜,戴上了它,你就变得无情无义,没心没肺。程家人与邱子东都戴上了,他们都因为杜元潮的地位而认为他不配与程采芹玩。这两副有色眼镜污染了两个孩子纯真的友谊。

21世纪,有多少人戴上了有色眼镜。去参加聚会都穿得漂亮,除了礼貌,还是为了不让戴着有色眼镜的朋友取笑;有人体育不好,他就一直认为这人体育不好,这也是有色眼镜。别以为你的想法没什么大不了,这关系着一个人的信心,一个人的信心关乎他的未来!有色眼镜,戴上了,就很难拿下来了。

请别戴有色眼镜了,它污染了别人的感情,污染了别人的友谊,还污染了自己的心灵,害人害己!

狗牙雨读后感 第9篇

最近,我看了一本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合上书后,我为书中主人公感到同情。

《狗牙雨》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五岁的小男孩——杜元潮,在他三岁的那一年,他家里发大水,他的妈妈被洪水冲走了,他和爸爸坐在棺材盖上,随着大水漂行了两天一夜,漂到了油麻地,给当地的地主程瑶田做长工,同时,地主程瑶田也收留了杜元朝,杜元朝从而遇见了邱子东和程瑶田的女儿程采芹。邱子东是少爷,但他仗着他们家里很富有,所以老是欺负杜元潮。有一次,邱子东因为杜元潮不和他玩,就发起脾气,叫人把他推进了刚挖的棺材地里,自己却在那看好戏。在棺材里,杜元朝就像一只落水的小狗,那场雨下的像狗牙一样有力的打在杜元潮的身上。他爬也爬不出去,任由雨打在他的衣襟上,十分可怜!后来因为他与主人家的女儿程采芹太好,被赶出了程家大院。

这时,我心里想:与杜元朝比起来,我们幸福多了,生活在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家庭里,有爸爸的担心,有妈妈的疼爱,我们应该好好享受这样的生活。

狗牙雨读后感 第10篇

《狗牙雨》是作家曹文轩的由十五篇文章收集到一起的作文集。感觉到他的文章有一股浓浓的农村田园气息,文笔栩栩如生。这几篇作品短小精悍,能带给大家深刻的哲理及感悟。

而使我感触最深的还是那一篇——《海牛》。

《海牛》讲述的是农村一位小伙子迫于生活压力,决心去买那种脾气暴躁却力大无穷的“海牛”,途中经历重重磨难,才驯服了它,当他回来时,却听到了一件令他感激涕零的事……

初读这篇文章我就深深感到祖母与孙子的情深似海,因为祖母操劳一生含辛茹苦的把孙子拉扯到了十五岁,而孙子,为了祖母,宁愿放弃学业,养牛为家庭减轻负担,更让我觉得他是一个孝顺的孩子。不仅孙子一直遵守孝道,侍奉祖母,他的那种勇敢顽强、不退缩不放弃的精神也让我折服。他将海牛买回来之后就踏上了一条艰辛的回家之路。路上那些挫折真是苦不堪言,不仅是牛脾气暴,经常逃跑,还遭遇了恶劣天气、粮食短缺……特别是有一次,他精疲力尽的倒在了大雨瓢泼的一个雨夜,我都为他捏把汗,这样的磨难不应该属于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可是不得不令我佩服的是,那海牛竟整整一夜用庞大的身躯,保持着一种固定不变的姿势为他遮风挡雨!海牛都感动了!当他终于历经千辛万苦回来的时候,走到年迈的祖母面前却听到这样一句“火星迸到干柴上……乡亲们……救下了……”

当读到这儿,我内心感慨万千。其实,不仅是孙子与祖母,更有许许多多的善良的人也值得称赞,《狗牙雨》的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孝顺长辈,遇到困难不退缩,还有就是别人的帮助很重要,往往一个爱心之举也会救回了别人的生命,我们也是要懂得助人为乐。

狗牙雨读后感 第11篇

说起曹文轩,大家可是人尽皆知,因为曹文轩叔叔写的小说有:《大风车》、《青铜葵花》、《草房子》、《红瓦》……等系列,今天我又看了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书中每一篇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些悲惨遭遇,使人不禁感到同情,一股悲痛之情油然而生。 日记

其中第一个故事《狗牙雨》,文章的主人公是一个五岁的小男孩杜元潮,在他三岁的那一年,他妈妈被洪水冲走了,他和爸爸坐在棺材盖上,随着大水漂行了两个白天一个黑夜,漂到了油麻地。给程瑶田富人家里做了长工。从而遇见了邱子东和程瑶田的女儿程采芹。邱子东这个小孩十分可恨,他仗着他们家有很富有就老是欺负杜元潮,而杜元潮也不和他斤斤计较。他们玩得十分快乐。有一次邱子东因为杜元潮不和他玩而被他们推进了刚挖的棺材地里,在棺材里他就像一只落水的小狗,天空下起了雨,雨的外形就像狗的牙齿一样锋利,砸在地上印出一个个小坑,砸在身上就似乎被小石头扔中。他爬却怕爬不出去,任由雨打在他的衣襟上,十分可怜,痛苦!后来因为他与主人家的女儿程采芹关系太好,被赶出了程家大院。杜少岩带领着杜元潮走出了程家大院,而杜元潮一再询问父亲:“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杜少岩一起之下把杜元潮一巴掌打到了河里,从此以后,杜元潮成了一位口吃,但他还是询问父亲:“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这是十分悲惨的一个故事,催人泪下!我心里想:我是一个幸运的女孩,生活在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家庭里。爸爸妈妈送我上好的学校,每天和同学们开心、快乐的学习。所以我们更应想想自己,现在条件是这样的优越,我却——哎!不该啊!所以在学习上我们应该做一个认真听课,上课不开小差,爱学习的小学生。我们应该做到:热爱祖国,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同伴和睦。我还明白了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做一个意志坚强的人,我们应该向杜元潮学习。好好学习才是呀!同时我为杜元潮的遭遇感到悲惨和凄凉。

在曹文轩的笔下,杜元潮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悲惨的人生,他遇见了程采芹,而最后有成了口吃,他的一生波澜曲折,可是一位孩子总是有着一颗童心,他们敢做,敢想,因为他们天真无邪,希望我们自己的人生不要荒废,不要浪费自己的光阴,人生是宝贵的,最是看你如何抓住人生。

狗牙雨读后感 第12篇

《狗牙雨》这本书是一篇记叙了发生在油麻镇上许多有趣和感人的事。讲述了主人公杜元潮与他的父亲杜少岩以及他与伙伴的点点滴滴。

杜元潮在他五岁那年因为大水使他来到了油麻镇,他和他的父亲被镇上最有钱的程家给收留了。他与程采芹成了好朋友。但邱子东不想与杜元潮成为朋友就经常捉弄他。邱子东让两个身体强壮的男孩把杜元潮扔到了一个墓坑里。天空下起了雨,雨的形状就像狗的牙齿一样锋利,砸在地上印出一个个小坑,砸在身上就好像被小石头扔中。这就是文章题目“狗牙雨”的由来。

文章中主人公杜元潮的年龄虽小但毅志却很坚强。虽然他常被小伙伴欺负,常被小伙伴嘲笑,但他从来都不因此而变得胆怯。他十分善良,他很爱学习,他小却很懂事。他深受程家人的喜爱。

书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三角地》。我读着读着,好像模模糊糊地看见了一个家庭:一个爱喝酒的爸爸,一个爱赌钱的妈妈,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妹妹,四个大哥哥。我最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是:在故事里小妹妹很天真,大哥哥们有做好哥哥的样子。文章很真实,没有一点虚构,写出了一家人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以前想读书是一件多么奢望的事啊!想想自己,现在条件是这样的优越,我却——哎!不该啊!所以在学习上我们应该做一个认真听课,上课不开小差,爱学习的小学生。我们应该做到:热爱祖国,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同伴和睦。我还明白了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做一个意志坚强的人,我们应该向杜元潮学习。

狗牙雨读后感 第13篇

几年前我读了曹文轩叔叔的《狗牙雨》。这本书是他给予我童年的一缕光芒,几年过去了,看到这个书名,书中的片段还会在我的记忆中闪烁。

《狗牙雨》书中的《守夜》这个故事令我记忆犹新:在一个小村庄里有两个孩子,大鸭和小鸭。他们的父母死得早,只有奶奶和他们相依为命。奶奶在世时为了维持他们的学业,不顾年纪大了,不分昼夜的辛劳一分一分地攒钱为两兄弟交学费,买学习用品。有一回,大鸭,小鸭趁奶奶不注意溜到河里游泳,被奶奶发现了,把他俩拎回家打了一顿,打完后奶奶又是心疼地抚摸着他俩不住地流泪。奶奶去世时,为了夜里不让奶奶害怕,两个孙子守候在奶奶身旁,用芦笛为奶奶吹奏歌曲,就这样含泪送走了对他们就恩重如山的奶奶。这个悲情的故事让我浮想联翩,大鸭和小鸭的未来又是怎样呢?相信奶奶面对苦难生活的不屈精神会激励俩兄弟勇敢面对未来。生活中我的奶奶也和文中的奶奶一样甘愿奉献,任劳任怨。她担心我在学校食堂伙食吃不惯,小学六年她每天中午都送饭到学校给我吃。我们为家人付出很少,得到的却很多。再次读《守夜》这个故事,我想我们应该主动为家人,为他人做力所能及的事。学会向书中的人物那样遭遇苦难能坚强面对。

曹文轩叔叔的每一部作品都能在读者的脑海中留下深深地印记。童年记忆中永远闪亮的一缕光芒———曹文轩叔叔带给我们的《狗牙雨》。

狗牙雨读后感 第14篇

杜元潮已经成为成年人了,他站在船头,回忆着以前那不堪回首的往事。

那是五岁那年,洪水肆虐。他的母亲不幸的被卷入洪水,她徒劳的挥动着双手,最后,一团黑发像马尾一样卷入了河里。他和它的父亲幸运的躲在一块棺材盖上,漂到了油麻地。

之后,油麻地的一个拥有房屋四十多间,良田五百多亩,风车八部,大船五艘,耕牛十头的大地主看上了他的父亲,收他做了长工,还一并收留了可怜的杜元潮。在程家大院里,他认识了一个小女孩,叫:采芹。他们两个在大树下追逐玩耍,而他的父亲,就是杜少岩将照料程家的八部风车,他们住在后院的一间空着的屋子里将与程家上上下下十几个佣人在大厨房里用餐。从此,他的父亲就是一个每年年底可以从程家帐房领取工钱的长工了。

一天,风来的非常急,等杜少岩稳住那七部风车最后再来管它时,他已处在疯狂状态,几次去解篷绳,几次落空,还差点被车杠击倒,最后,那部风车在大风中哗啦啦瘫痪在地上。

那天,程家为采芹请来一个教书先生,采芹就不能像过去那样玩耍了,他感觉非常孤独,他的爸爸对他说:不要打扰人家采芹读书识字。可他反驳说:我也要读书!他爸爸拍了拍他的脑袋,叹息了一声。而他泪汪汪地说:我就在旁边看她读书、写字,还不行吗?他爸爸还是不同意,一直拉住他的手。站在旁边的范烟户让他父亲去看风车了,就让杜元潮看着,不准说话。之后,他们就一起读书写字了。

初夏,他领着采芹跑出大院,走过村巷……过了一会,天下起了雨,他们没有往回跑,而是继续往前奔跑,他们在池塘边玩起了过家家的游戏,假装睡觉,没想到,他们真的睡着了。

当程家人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们找出来时,他们却睡的正香,那天傍晚,他的父亲被解雇了,他们离开了程家大院。

从此这个口齿伶俐的孩子,有了口吃的毛病。

狗牙雨读后感 第15篇

每一个作家的写作风格都有所不同:杨红樱写的是唯美;沈石溪写的是真实;黑柳彻子写的是童年;而曹文轩写的却是感动。

这个寒假,我在曹文轩的书中领略了他细腻的触笔,聆听了动人的故事,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狗牙雨》,是这本书最浓墨重彩的一篇: 杜元潮与他的父亲被一场洪水卷到了油麻地。为了养活自己,在一家首富打工,包吃包住。杜元潮就此结识了富家千金————采芹,与富家公子————邱子东。其实,就因杜元潮与采芹关系很好,邱子东就一直对他冷嘲热讽,处处较劲。有时,还偷偷雇佣一些小混混们对杜元潮使用暴力,毫不留情。终于,在一天,杜元潮与采芹在一起,一夜未归,第二日,仆人们在一棵大树下找到了他们,两个人依偎在一起,不停哆嗦着。

终于,找得到了机会,邱子东趁机添油加醋后告诉采芹的父母们,最终,家长们在纠结下信以为真,从此对杜元潮心存不满,日月如梭,时光飞逝。父母俩为了除去祸害,就把他们赶出家门,生活在牛棚中。 嫉妒,是我对邱子东的看法。他就因对采芹心存好感,而打乱杜元潮的生活,迫使他离开了富家。胆小,是我对杜元潮的看法。当他被邱子东欺负时一声不吭,所以,邱子东也比较“识趣”,打几下,骂几句就没耐心了。可就是他的胆小,就将他推出了富家豪门。胆小与嫉妒必然不好但有时候,将嫉妒化为动力,把胆小变为礼让,这样,还是缺点吗? 但是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不是笔墨较重《狗牙雨》,而是篇幅不大的《哑牛》: 在哑牛的一生中快乐占据多数,但也有总有不快乐的时候。他只知道自己在很小的时候就被爸爸托付到菜市场的老婆子那儿,一去不回。有时,老婆子开心了,只让他做些杂事便罢了,但不顺心时,她则把所有坏事的事全部推卸到哑牛身上,只为撇清自己。

然后“语重心长”地把哑牛劈头盖脸的'骂一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老婆子缺斤少两的事让人忍无可忍,终于,妇女们联合起来,向老婆子提出了抗议。她如往常一样,面不改色地嫁祸给哑牛。好了,一个大婶当着领导的面揭穿了她,从此,老婆子提前“退休”了。哑牛又一如既往:快乐、殷勤、诚实、俊朗…… 其实,哑牛的生活并不乐观,可就是这样他也能“苦中寻乐”,这种乐观正是他最宝贵的地方。这种精神与婆子的卑鄙、自私的反衬下显得更加伟大。他,只是一个平凡的小孩子,可他却承受着无限的痛苦:被父抛弃、被人辱骂、背着黑锅……可他抱怨过吗?没有!他依然干着手上的活,勤勤恳恳。依然与朋友玩耍,纯纯真真。依然帮助婶婶卖菜,一丝不苟。我们为何不这样与世无争呢?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现在,读书,读好书,刻不容缓。让好书成为绚丽的烟花,在寒假中为我们添上点睛之笔!

狗牙雨读后感 第16篇

狗牙雨是曹文轩先生写的一篇著作,而看了狗牙雨的我,在电脑前写下了这一篇读后感。

主人公杜元潮和父亲杜少岩凭借一块厚大的棺材盖顺着洪水,在大水上漂行了两个白天一个黑夜,被河滩上一架没有被洪水淹没的风车给拦下了,杜少岩爬上车顶之后顶一个欲望就上站起身来,他摇晃着,慢慢地站起,这时,他的目光越过了大堤,看到了大堤内的油麻地镇———一个规模很大的镇子。

杜家父子被大地主程瑶田收他走了长工,且一并收留了整天光着屁股的杜元潮,在走进程家大院时因大院深深,那房屋一进一进的似不见底,心里不免有点儿发虚,两腿竟然哆嗦不已。杜元潮则十分的害怕,瞪着眼睛,赖着瘦削的小屁股,死活不肯跟随杜少岩跨过那道高高的深红色门槛。

于是,杜少岩一把把杜元潮拉过了红栅栏,在程瑶田问杜少岩问话时,杜元潮一直藏在父亲的身后,当奶妈炳嫂抱着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从东厢房里走出。这小女孩一眼就看到了杜元潮,两粒黑晶晶的眼珠便像两只落在青枝上的小鸟,落在了杜元潮的脸上。

杜元潮深深的望着程采芹,于是程采芹与杜元潮互相喜欢,于是今后杜元潮与程采芹成了一对最好的的朋友,可是这美好的一切总是如此的短暂,被一个叫邱子东的小朋友给打碎了,他喜欢程采芹并喜欢使唤雨欺负杜元潮,于是杜元潮采取了父亲的意见,看见邱子东就跑。

而故事的结局却是非常的悲惨:杜元潮与程采芹摆脱了邱子东的困扰,走出了程家大院,走出了油麻地镇,在树林里扮演着新浪与新娘的角色,并同床共枕,在找到他俩后,程瑶田一起之下,解雇了杜少岩,但给了他赖以生存的优越条件。

杜少岩带领着杜元潮走出了程家大院,而杜元潮一再询问父亲:“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杜少岩一起之下把杜元潮一巴掌打到了河里,从此以后,杜元潮成了一位口吃,但他还是询问父亲:“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v^

感想:在曹文轩的笔下,杜元潮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悲惨的人生,他遇见了程采芹,而最后有成了口吃,他的一生波澜曲折,可是一位孩子总是有着一颗童心,他们敢做,敢想,因为他们天真无邪,希望我们自己的人生不要荒废,不要浪费自己的光阴,人生是宝贵的,最是看你如何抓住人生。

狗牙雨读后感 第17篇

里面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漂儿,在一个被大水围困的小城镇里游荡,走着走着听到了了一阵手风琴声。抬头一看,看到了一个在拉手风琴的人,拉手风琴的人看他无依无靠就带她去呀饭馆吃饭,然后讲了自己的故事,原来他这手风琴是一位老人教给他的。最后拉手风琴的人和漂儿露宿了一晚上后,自己凑足了钱,雇了两名船工,自己从湖上走了。

这个拉手风琴的人,让我受益很大,但我不完全同意:他说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享受的,他反对苦行僧。他还说如果我能像大亨一样,住豪华的酒店,哪怕住一晚上,哪怕第二天只能喝白开水,但我认为来到世上不刚上为了享受,他单单作为一个地球人必须有自己的信仰,奋斗目标,而这个目标就是学好知识,为大多数的人谋福利,造福社会造福人类,然后才能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为了目标,我必不怕吃苦,认真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

所以我要好好学习,守诚信,有前进的决心,才能取得成功。

狗牙雨读后感 第18篇

在每个暑假里,我都会读上好几本书;在这个暑假里,我迷上了曹文轩写的书,他写的纯情小说我全看了一遍,而我觉得看的就数《狗牙雨》。

《狗牙雨》是由曹文轩历年来发表的23篇短篇小说组成的。这23篇小说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他们的人生都是那么悲惨,让读者都替他们感到惋惜。

第一篇叫《狗牙雨》讲的是一个叫杜少岩的人因家乡发大水不能回家所以带儿子去一个地主家干长工。由于儿子和地主家的女儿光着身子睡觉而被驱逐出去的故事。

文中的地主心肠很不错,可两个小孩睡觉纯粹是出于玩和真挚的友谊,可大人们却用自己的思维,自己的角度去评判这件事。这件事说明了大人们总是以为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还从不理睬小孩子的观点。

像这样被别人误会的事情在我的身上也发生过。记得那一次,我去上美术班。一推开问,一个纸团就正好落在我的头上。我心想:谁弄得?这么没公德心,正可恶!我仰起头一看,才发现门上还有一堆纸团呢,我赶紧搬来一把椅子,踩在椅子上,可那时候我太矮了,就这样我也够不到,气死人了!我鼓起力量,往上一蹦,终于够着了。可立马,我的耳边传来一声“啊”。我立马惊呆了,后来她却热泪盈眶的跑了出去。不一会儿,老师就把我叫进了办公室,我还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可老师不问三七二十一,就叫我写检查。我到那时还是一肚子疑问呢?在教室里,我面对朋友们的安慰,只说了五个字“我是冤枉的”到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同学以为我要捉弄她。

被人误会的滋味真是不好受的,我也理解杜少岩儿子的感受。所以我读起这本书,感觉异常亲切。

狗牙雨读后感【篇8】

这是作者的一部中短篇**集,包括《狗牙雨》、《海牛》、《枪魅》、《大水》等历年发表的15篇作品,这本书的作者就是曹文轩。其实让我最难忘的就是《大水》这一篇文章。

里面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漂儿,在一个被大水围困的小城镇里游荡,走着走着听到了了一阵手风琴声。抬头一看,我看见一个正在拉手风琴的人。手风琴演奏者看到自己很无助,就带她去餐馆吃饭。然后他讲了他的故事。原来他是一位老人教的。最后拉手风琴的人和漂儿露宿了一晚上后,自己凑足了钱,雇了两名船工,自己从湖上走了。

手风琴演奏者让我受益匪浅,但我并不完全同意他的观点:他说人们来到这个世界是为了享受它,他反对苦行僧。他还说如果我能像大亨一样,住豪华的酒店,哪怕住一晚上,哪怕第二天只能喝白开水,但我认为来到世上不刚上为了享受,他单单作为一个地球人必须有自己的信仰,奋斗目标,而这个目标就是学好知识,为大多数的人谋福利,造福社会造福人类,然后才能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为了目标,我必不怕吃苦,认真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

所以我必须努力学习,保持信念,有决心前进,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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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牙雨读后感【篇9】

我曾经有幸拜读过曹文轩伯伯笔下的许多书籍:《草房子》、《山羊不吃天堂草》、《第十一根红布条》等都是我书柜里百读不厌的好书。最近,妈妈又给我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狗牙雨》。

这本书中有着十余个中短篇小说,但我最喜爱的还是这本书的当家文章——《狗牙雨》 《狗牙雨》这篇小说主要讲的是一个农村孩子杜元潮在一次洪水中失去了母亲,与父亲一起坐在一块厚重的棺材板上飘到了油麻地这个镇子。他和父亲被一个地主收留了,父亲负责给地主家看守浇灌用的8个风车,而他却整日在地主大院里与地主家女儿采芹玩耍,但由于另一个大户人家孩子——邱子东的介入,这游戏间就有了种不明的火药味儿,还有一些骄横与霸道,三个孩子渐渐疏远了,杜元潮沉默了,他不再参与邱子东与采芹的游戏,远远地逃离他们。在那下着淅沥小雨的日子里,杜元潮与采芹被大人带回了家。因为杜元潮私自带着地主千金小姐到野外午睡,被地主赶出了家门,杜元潮的父亲颤颤惊惊的收下了地主家的一小块地皮,带着杜元潮过起了属于自己的生活······

这篇小说依然使用了曹伯伯他那种质朴的乡村文字,令人感到回味无穷。这篇文章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孩子心中单纯的爱与大人们那复杂的封建观念。

本来,采芹和元潮两个孩子,包括邱子东三人都是十分纯洁的,他们可以做很好的伙伴,一起在田野间自由自在的玩耍。但由于落后时代大人们门当户对的观念,让他们天天生活在封闭的大院里,孤单的做那些大人们安排的事情。这封建的观念可真是害人不浅啊。再看看现在的我们,每天坐在舒适的家具上,用着各式各样的文具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在学校,与同学们嬉笑着完成每天的任务与学业,这些都是得来不易的呀!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童年,每个人的童年里一定发生过许多不一样的事情。总之,我们只有一个童年,要好好珍惜。 《狗牙雨》这本书真是令我感到震撼,我会一直铭记在心。

狗牙雨读后感【篇10】

这个寒假,我读了《狗牙雨》这本书,书中的《狗牙雨》一文令我印象深刻。

书中的小孩子杜元潮因为家乡发洪水失去了家园,跟随爸爸来到了大户的程家。爸爸给程家看风车,杜元潮经常和程家小姐采芹一起玩。他和爸爸开始了新生活。

杜元潮渴望学习知识,但家里无钱无势请不起先生,只得蹭小姐采芹的课。在上课的时候,杜元潮始终一言不语,教书先生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从不多嘴,也从不多事。有时,教书先生让采芹念字,采芹忘了,念不上来,杜元潮明明知道那字念什么,却不抢着念出来,他在心中念。有时采芹不耐烦了,扔下笔叫杜元潮,他也不答应。他不时地抬头看一眼也在一旁看着采芹写字的大管家范烟户,意思是说:“我只看,我没有说话。”

《狗牙雨》这个故事中的杜元潮让我深受启发,在他的身上有着一种持之以恒、目标专一、坚持不懈、锲而不舍、日雕月琢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低年级的时候,上课控制不住自己,经常说话、接话把,在老师的帮助下,我上课不再接话把了,学习成绩也提高了很多,可见上课纪律是非常重要的。

现在的生活中,我们的家庭有能力让我们上很好的小学,在学校里,我们可以学习文化知识、做人的道理……让我们全面发展。曾有人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所以,我们应该珍惜自己拥有的幸福生活,管理好自己,不辜负家长、老师的期望。

狗牙雨读后感【篇11】

在今年暑假里,我拜读了儿童文学大师曹文轩的作品《狗牙雨》这本纯美小说。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被深深地吸引住了,让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每当我看见这本书的封面时,总会一遍又一遍地浮现出里面鲜活的人物:杜元潮、杜少岩、邱子东、程采芹……这本书共有15篇作品,里面我最喜欢的一篇就是《狗牙雨》这篇。

他讲述了杜元潮在五岁那年妈妈被洪水冲走了,他与他爸爸为了躲避洪水,于是坐着棺材盖漂了一天一夜到了油麻地。此时他们身无分文,于是便到了油麻地大户人家程瑶田先生家做了长工。就这样,每天,杜少岩去干活,杜元朝就在油麻地玩,没过几天,杜元潮就交了一个好朋友,就是程瑶田先生的女儿——程采芹。在麻油地,邱子东家也是大户人家,可以和程采芹家相提并论,因此邱子东和程采芹是好朋友,但邱子东不喜欢和杜元潮,所以总是仗势欺人。

有一次,邱子东因为杜元潮不和他玩,于是,邱子东就叫同伴们挖了一个坑,把杜元潮推进了坑里,杜元潮努力地向坑外跳,可还是爬不出去,就像一只疲惫的小狼。突然间,天空上下起了大雨,这场雨下的像狗牙一样有力的打在杜元潮的身上。任由雨打在他的衣襟上,十分可怜!邱子东还喜欢以少爷的身份支使杜元潮,一次,邱子东让杜元潮搬凳子,可杜元潮这时在帮采芹捉蝴蝶,没理邱子东,于是邱子东就自己去搬了张凳子,没想到那张凳子是破的,邱子东还没坐稳,就摔了下来,嘴角撞出了血。他便责怪杜元潮,用愤怒的眼神瞪了一下他。邱子东很生气,就在地上画了一个圈圈,揪住杜元潮,一把把他扔进了圈圈里,还对他说:“我让你什么时候出来就什么时候出来。”说完便拉着程采芹往院门外走。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做人要学会忍受,虽然文中的杜元潮成天被小伙伴们欺负、嘲笑、戏弄,但是他并没有发火,只是心平气和地去与小伙伴们说和。我作为21世纪的一位小学生,应该要上课听讲、认真学习、与同学们和睦相处、团结友爱。还要学会坚持,坚持就是胜利!

狗牙雨读后感【篇12】

这是作者的一部中短篇小说集,包括《狗牙雨》、《海牛》、《枪魅》、《大水》等历年发表的15篇作品,这本书的作者就是曹文轩。其实让我最难忘的就是《大水》这一篇文章。

里面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漂儿,在一个被大水围困的小城镇里游荡,走着走着听到了了一阵手风琴声。抬头一看,看到了一个在拉手风琴的人,拉手风琴的人看他无依无靠就带她去呀饭馆吃饭,然后讲了自己的故事,原来他这手风琴是一位老人教给他的。最后拉手风琴的人和漂儿露宿了一晚上后,自己凑足了钱,雇了两名船工,自己从湖上走了。

这个拉手风琴的人,让我受益很大,但我不完全同意:他说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享受的,他反对苦行僧。他还说如果我能像大亨一样,住豪华的酒店,哪怕住一晚上,哪怕第二天只能喝白开水,但我认为来到世上不刚上为了享受,他单单作为一个地球人必须有自己的信仰,奋斗目标,而这个目标就是学好知识,为大多数的人谋福利,造福社会造福人类,然后才能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为了目标,我必不怕吃苦,认真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

所以我要好好学习,守诚信,有前进的决心,才能取得成功。

狗牙雨读后感【篇13】

杜元潮已经成为成年人了,他站在船头,回忆着以前那不堪回首的往事。

那是五岁那年,洪水肆虐。他的母亲不幸的被卷入洪水,她徒劳的挥动着双手,最后,一团黑发像马尾一样卷入了河里。他和它的父亲幸运的躲在一块棺材盖上,漂到了油麻地。

之后,油麻地的一个拥有房屋四十多间,良田五百多亩,风车八部,大船五艘,耕牛十头的大地主看上了他的父亲,收他做了长工,还一并收留了可怜的杜元潮。在程家大院里,他认识了一个小女孩,叫:采芹。他们两个在大树下追逐玩耍,而他的父亲,就是杜少岩将照料程家的八部风车,他们住在后院的一间空着的屋子里将与程家上上下下十几个佣人在大厨房里用餐。从此,他的父亲就是一个每年年底可以从程家帐房领取工钱的长工了。

一天,风来的非常急,等杜少岩稳住那七部风车最后再来管它时,他已处在疯狂状态,几次去解篷绳,几次落空,还差点被车杠击倒,最后,那部风车在大风中哗啦啦瘫痪在地上。

那天,程家为采芹请来一个教书先生,采芹就不能像过去那样玩耍了,他感觉非常孤独,他的爸爸对他说:“不要打扰人家采芹读书识字。”可他反驳说:“我也要读书!”他爸爸拍了拍他的脑袋,叹息了一声。而他泪汪汪地说:“我就在旁边看她读书、写字,还不行吗?”他爸爸还是不同意,一直拉住他的手。站在旁边的范烟户让他父亲去看风车了,就让杜元潮看着,不准说话。之后,他们就一起读书写字了。

初夏,他领着采芹跑出大院,走过村巷……过了一会,天下起了雨,他们没有往回跑,而是继续往前奔跑,他们在池塘边玩起了过家家的游戏,假装睡觉,没想到,他们真的睡着了。

当程家人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们找出来时,他们却睡的正香,那天傍晚,他的父亲被解雇了,他们离开了程家大院。

从此这个口齿伶俐的孩子,有了口吃的毛病。

狗牙雨读后感【篇14】

不久前,我又读了一本由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书中每一篇故事的主人公都有着相同的悲惨遭遇,使人不禁感到同情。

《狗牙雨》这本书是由23个短篇小说组成的。这23篇小说中,每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他们的人生都是那么的悲惨,都让我们替他们感到同情、惋惜,甚至伤心难过。其中《海牛》这篇小说给我印象比较深刻。主人公是个十五十六岁的少年。从小,他是靠瞎祖母一人拉扯大的。现在祖母衰老了,搓的绳子也卖不出去了。他读书向来很好,但这一次,为了祖母,他放弃了读书。他决定拿着祖母攒下的钱去买一头海牛。他选了一头很强壮的海牛。但在回去的路上,他被这头海牛折磨的很惨。为了追到海牛,身上满是血迹与伤痕,触目惊心。但在最后,不知为什么海牛竟变得意外的温顺,不再那么暴躁。我想也许因为少年的执着吧,虽然系着海牛的绳子断了,但他确还是坚持去追逐海牛,到最后海牛终于服从了他。

这篇文章讲了一个精神执着的孩子,让我明白,坚持,不放弃,就是胜利!

狗牙雨读后感【篇15】

在这个炎热的暑假里,我读了曹文轩的《狗牙雨》,书中的一个个小故事,一次又一次地打湿了我的双眼。

《狗牙雨》由23个独立的小故事组成。其中《痴鸡》告诉我不懈地坚持,才会有成功的喜悦;《大水》让我知道了做人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守夜》让我感悟到了一个人在时,如果不懂得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当失去时就会后悔莫及;《三角地》让我体会到了人世间的七情六欲。

书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三角地》。我读着读着,好像模模糊糊地看见了一个家庭:一个爱喝酒的爸爸,一个爱赌钱的妈妈,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妹妹,四个大哥哥。我最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是:在故事里小妹妹很天真,大哥哥们有做好哥哥的样子。文章很真实,没有一点虚构,写出了一家人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

让我感悟最深的是《守夜》。那里讲述了两个小男孩儿从小被奶奶带大,没有别的亲人,后来老人去世了,他们便为奶奶守夜。他们开始后悔了,如果少淘气一会儿让奶奶开心该多好哇!是呀!如果少淘气一点儿该多好哇,奶奶为了拉扯他们,太累了,该享福了。兄弟俩用几张五颜六色的纸和哀怨的笛声哭着为奶奶送别

我想每个人都知道这个道理:一个人或一样东西,在时不珍惜,一旦失去,就开始后悔。所有人都知道这个道理但为什么就是做不到呢?如果一个人去世了,你会说:“太可惜了!如果我少淘气些,多给她(他)说说话,买买吃的,让她(他)高高兴兴地该多好呀!”对呀,人在时需要珍惜,人已经去世了,再怎么对她(他)好,她(他)也不知道了,所以我们要学会珍惜。不要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要坚信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卖后悔药的,如果失去了,就永远也找不回来。

读完这本书,我好想喝了一碗心灵鸡汤,回味无穷,

猫武士生读后感(实用4篇)


入过党的人都清楚,入党首先要提交入党申请书,这是入党最基本的一个环节。一个有远大理想的青年,我们需要在行动、思想等方面向党组织靠拢。有没有优秀的入党申请书范文可资借鉴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猫武士生读后感(实用4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猫武士生读后感 篇1

《猫武士》是一部由英国作家厄因·亨特撰写的系列小说,共分为六部,是一部以猫为主角的奇幻冒险故事。整个系列以描绘猫族社会为主线,通过一只名叫火星猫的主人公,展示了猫的勇敢、忠诚与智慧。


整个故事的背景设定在一个充满了猫的森林中,猫们生活在不同的团体,各自独立而有机地组成了一个完整而复杂的猫族社会。故事的开篇,火星猫是主人猫帕尔共的弟子,在成为正式的猫武士之前,他必须接受艰苦的训练和严格的考核。通过火星猫的视角,读者深入了解到了猫族社会的层次,以及各个角色的特点。


在整个系列中,火星猫的勇气和智慧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不仅在与其他团体的猫和敌对势力的战斗中展现出了勇敢和强大的战斗技巧,而且在处理猫族内部的纷争和矛盾时也表现出了极高的智慧和领导能力。他相信团结和合作的力量,懂得每个猫的优点和特长,善于发挥每个猫的潜能,使团体发挥出最强大的力量。


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冒险故事,更是在讲述着一种关于团队合作和友谊的深刻寓意。猫族社会中的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独特的价值和意义,只有通过相互合作和信任,才能取得战斗的胜利。火星猫的成长过程中也充满了友情的描绘,他与其他猫之间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共同度过了无数艰险和困难。


在读完整个系列之后,我深深地被火星猫的勇气和智慧所打动。他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能力,并带领他的团队走向胜利。火星猫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面临什么样的困境和挑战,只要我们坚持自己的信念,发挥自己的优势,并且相信团队的力量,就一定会取得战胜困难的胜利。


另外,通过《猫武士》这本系列小说,我也更加深入地理解了猫的世界。猫在这个故事中不仅仅是可爱的宠物,它们也有着自己独特的思维和智慧,它们也有自己的领导者和价值观。猫族社会中的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的角色和职责,而这也让我深刻地意识到,每个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和价值,只要我们能够相互尊重和包容,就能够创造出美好的社会。


小编认为,《猫武士》这本系列小说通过一个以猫为主角的奇幻冒险故事,将勇气、智慧、团队合作和友情融为一炉,给读者带来了深刻的思考。它不仅仅是一本适合儿童阅读的故事书,更是一个能够启发人们对生命和社会的思考的故事。通过猫的视角,读者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和认识自己与他人的关系,也能够更好地理解团队合作和友情的力量。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也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的道理,我相信它也会给其他读者带来同样的感受和启发。

猫武士生读后感 篇2

《猫武士》是一部以猫为主角的系列小说,其中深入描绘了一只通过修炼成为了武士的猫的冒险故事。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友情、忠诚和勇气的重要性,同时也给了我对于自我成长和坚持追求梦想的启示。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拉斯的家猫。他生活在一个繁荣的人类社区,但一次意外事件让他迷失在了附近的树林中。在树林中,拉斯遇到了其他的流浪猫,他们是一个名为“猫族”的组织。猫族有着自己的社会结构和法律。最重要的是,它们有许多技能和规则,让他们能够保护自己并生存下去。

拉斯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家猫生活与猫族的生活截然不同。在和猫族的领袖们交谈后,拉斯决定加入猫族并接受武士训练。这个选择对于一个从未有过冒险经历的家猫来说是极为艰难的,但是拉斯坚信自己可以通过修炼成为一名武士,克服一切困难。

在修炼的过程中,拉斯遇到了许多困难和挑战。有时候他会觉得非常疲倦和无法再坚持下去,但是他始终没有放弃。他相信自己的努力最终会得到回报,并且为了成为一名武士而付出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随着拉斯不断成长和修炼,他发现了友情和忠诚的真谛。他的训练伙伴们成了他最亲密的朋友,每一个有一样目标的成员都以武士道德为准则,彼此之间相互帮助和支持。拉斯也经常发现自己面临许多困难和危险,但是无论何时何地,他的朋友们总是全力支持着他。正是因为这种友情和忠诚,拉斯才能够坚持下去,不断战胜困难。

通过这本书,我也被告知了勇气和坚持的重要性。拉斯经历了许多危险和未知的领域,但是他从未害怕过,他总是全身心地投入并坚持自己的理想。他明白,只有克服恐惧并勇往直前,才能达到自己的目标。正是因为他的勇气和决心,拉斯最终修炼成功,并成为了一名合格的武士。

通过阅读《猫武士》,我意识到成长和追求自己的梦想并不是一条平坦的道路,但是只要有勇气和坚持,我们就能够战胜一切困难,并实现自己的目标。我也明白了友情和忠诚的重要性,只有拥有这些美好的品质,我们才能够真正获得幸福和满足。

总的来说,《猫武士》这本书不仅仅是一个冒险故事,更是一本寓教于乐的启示录。通过主人公拉斯的成长故事,我明白了友情、忠诚和勇气的重要性,也获得了关于自我成长和追求梦想的宝贵经验。我希望大家都能读一读这本书,从中获得属于自己的启示。

猫武士生读后感 篇3

《猫武士》是一部关于猫的奇幻小说系列,作者是英国作家艾琳·亨特。她通过这一系列的故事,将人们带入了一个由猫组成的社会,揭示了它们之间的纷争、友谊和冒险。读完这一系列的书籍,我深受触动并留下了许多感悟。


我被作者创造的猫的世界所吸引。在《猫武士》中,猫被划分为不同的派别,生活在一个叫做“猫族森林”的地方。每个派别都有其特定的领地和规则。其中最重要的是“猫武士”这个派别,它们保护着猫族森林的和平和秩序。作者通过讲述猫们的生活和经历,为读者构建了一个独特的世界。


我被故事中猫们的勇气和信念所打动。作为“猫武士”,他们不仅需要保护猫族森林,还要面对外来的威胁和内部的纷争。无论是追捕猎物、抵挡入侵者,还是处理族内纠纷,猫武士们总是坚定地站在正义的一方。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和牺牲,守护着猫族森林的安宁和幸福。正是这种勇敢和忠诚,让我对猫们产生了深深的敬意。


另外,我喜欢故事中的友谊和团队精神。在猫族森林,猫们之间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形成了强大的团队。每个猫武士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性格和技能,他们互相合作,共同应对各种危险和挑战。无论是巡逻、战斗还是讨论重大问题,猫们总是紧密地团结在一起。正是这种团队精神和相互支持,使他们能够克服任何困难。


读完《猫武士》系列后,我对自然界的美和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了更深的体会。在猫族森林中,猫们生活在茂密的树林中,流淌的溪水和清澈的湖泊。他们与自然相处和谐,尊重自然的规律。这让我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我们应该像猫一样,保护并珍惜自然界的美好。


小编认为,《猫武士》是一部引人入胜的系列小说。它透过猫的视角,为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幻的猫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猫们展示了勇气、忠诚、友谊和团队精神。它也让我对自然界和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了更深入的思考。读完这一系列小说,我明白了正义与勇敢之间的联系,也深深被这个猫的世界所吸引。我推荐每个人都能阅读一下这部经典的小说系列,并从中汲取勇气、团队精神和对自然的敬畏。

猫武士生读后感 篇4

《猫武士》是一部著名的儿童小说,由英国作家艾林·亨特创作。作品以一群猫的故事为主线,展开了一系列惊险刺激的冒险旅程。在阅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感这部小说内容丰富,情节跌宕起伏,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以一只名为火星的家猫为主角,通过它的视角,我们得以了解猫族的生活和文化。作者巧妙地将野外的猫族描绘得人性化,赋予他们不同的特性和个性。通过火星在故事中的成长和冒险,我们看到了团结、友爱、勇敢等优秀的品质。这些猫神秘的故事让我对猫族有了更深的理解和兴趣,也更加珍惜我家中的小猫咪。


整本书的情节紧凑、扣人心弦,尤其是那些生动刻画猛兽与猫族之间的激战场景,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了紧张和刺激。作者对细节的描写非常精彩,使读者仿佛置身于森林中,真实地感受到了猫族的生活和面临的困境。书中还融入了一些友情、亲情和爱情的元素,使整个故事更加丰富有趣,读起来更加投入。


除了娱乐性,这本书还融入了一些哲理和思考。通过猫族内部团结合作的场景,我们可以从中得到很多启示和教育。作者生动地描绘了猫族的传统和战争规则,让我明白了团结和合作的重要性。同时,在故事中,火星和其他猫们共同面对了种种困难和挑战,他们不仅要与自己的本性作斗争,还要面对外在的敌人,这给我提供了一种积极向上的思考方式。


这本书不仅仅给了我许多娱乐和思考的机会,还在阅读中增强了我对于责任和勇敢的认识。当火星首次踏入未知的世界时,他面临着无数的危险和考验。他需要展现自己的勇气和智慧,解决难题,最终拯救猫族。这种担当和奉献精神让我深受感动,也启发了我在面对困境时要有勇气和耐心,不断克服困难。


小编认为,《猫武士》是一本非常出色的儿童小说。这本书通过一个猫的故事,向读者传达了许多正能量的价值观。它不仅提供了欢乐的阅读体验,也培养了我们的情感和思考能力。我相信每个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被它所吸引,被它所激励,体会到友情亲情的伟大,进而成为更好的自己。我真心推荐这本书给所有的儿童和家长,并期待着继续阅读这个系列的其他作品。

最新史记读后感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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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读后感【篇1】

第一次体系化的了解到秦统一六国的全部故事。

全书以上下两篇讲述了秦的崛起兴衰以致灭亡,上篇以秦的崛起为历史背景,讲述了三十五代帝王为秦统一所做出的贡献。下篇则具体讲述了秦王扫六合的故事细节,其中以三家分晋,长平之战,邯郸之战等脍炙人口的故事讲述了六国的兴亡衰败。最后,又讲述了秦建立后的兴衰。三公九卿制,修筑万里长城,大求仙药,焚书坑儒等,使秦国逐渐丧失民心,孟姜女哭长城也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产生的。

通读上下两本书,知认识人对国家兴亡的作用也是尤为重要的。在秦始皇前的三十五代君主中,能够重用人才,不注重身份,国界的君主往往能在自己的统治时期为秦的统一做出自己的贡献。秦孝公重用商鞅变法图强,使秦国成为当时最强盛的国家,政治经济也迅速发展。而商鞅本是出自魏国却因魏主不懂识人而丧失强大的机会。秦武王重用甘茂,抓住时机,东进中原,扩大了秦国的疆土。秦昭襄王重用魏冉、白起、范雎,运用远交近攻的策略摧毁六国的生力军。秦庄襄王重用吕不韦,切断六国南北合纵连横通道。秦王嬴政虚怀若谷,知人善用,重用王翦、蒙恬、尉缭、李斯等人,使秦国进入最强盛的历史时期。也正是秦王身边人才的协助,才最终在秦始皇的手中完成了历代君主所期盼的统一。

而秦强大以后,又面临短暂的生命。二世而亡一直是人们所耻笑的事情,而梦想秦国能够世世代代相传下去,自称始皇帝的秦王嬴政,也终没有逃过死亡。求仙药妄求长生不老,以致在临终之时因无太子而导致的一系列闹剧,最终的秦国也没有逃过二世而亡的命定。不立太子,是他惧怕死亡,一味求仙,也显得更为荒诞。

任何英雄都是时势英雄。没有时势,就没有英雄施展才华的舞台,也就没有英雄成为英雄的平台。所以,仅仅有成为英雄的潜质而没有机遇,永远不会产生英雄,拥有平台后,立即绽放异彩。而人才只有在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上升期、鼎盛期得到重用,才能发挥出最大效益,才能被别人与后人牢牢记住。再优秀的人才,如果出现在“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时代,都无法将效益发挥至最大化。韩非有着比商鞅更系统的改革方法,却最终没能成功,也正是缺少一个所谓的平台的出现。

历史,只是过去,而我们应从中汲取那些有力要素。正如书中提到的那样:如果不能增加生命的长度,就一定努力增加生命的宽度!

史记读后感【篇2】

有人说他是千古奇才、有人说他有满腹经纶、有人说他是伟岸君子、有人太多太多不同的评论充斥在耳畔,他是史学家也好,文学家也罢,都让人震憾、让人心痛。他就是是编写了50万余字《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司马迁(约前145~前87),陕西韩城人。他是西汉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和思想家。他写的《史记》,计130篇,约50万字,记述了从黄帝到汉武帝太初元年约三千年中的重大历史事件和杰出的历史人物,是中国古代历史的总结,也是光耀千古的文学著作。

司马迁幼年是在韩城龙门度过的。龙门在黄河边上,山岳起伏,河流奔腾,风景十分壮丽。这条中华民族的母亲之河滋养了幼年的司马迁。他学习十分认真,遇到疑难问题,总要反复思考,直到弄明白为止。在父亲的熏陶下,他从小立志做一名历史学家。从20岁起,司马迁开始到各地游历,考察历史和风土人情,为他日后编写史书提供了充足的史料。做太史令后,他常有机会随从皇帝在全国巡游,又搜集了大量的历史资料,还了解到统治集团的许多内幕。他还如饥似渴地阅读宫廷收藏的大量书籍,收集了各种重要的史料。然而,就在他写《史记》的时候,为李陵说情触犯了汉武帝,被关入监狱,判处了重刑。

当时间的流水冲过了千年的堤岸,我们回望古人凭借的只有那些留在书籍上的古老文字。透过饱蘸墨香的方块字,我们看见了一个铮铮铁骨的汉子忘却了自身的荣辱得失在奋笔疾书,笔下流淌出了一篇篇精美的文章。忍辱负重的他终于在13年后出色完成了《史记》的撰写,也终于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司马迁的故事告诉我们:不管遇到多大的耻辱与困难,只要坚强不懈任何事都会成功。如果坚持不住烈日的晒打,骆驼怎能在沙漠中行走。如果不经起滂沱大雨,怎能出现美丽的彩虹。如果不经过逆境的折磨,人怎能懂得坚强。总之一句话: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

史记读后感【篇3】

《史记》在我看来似史非史。它是历史,因为它具备历史书的所有条件:时间、人、时间和评价。

说它非史,是因为《史记》相比于《三国志》《战国策》等史书,人物语言及行为真实地可怕。人物丰富多样,所描述的事件比大多数历史书更具戏剧性。人与国之间有许多冲突和火花。它吸引了**这样的人,因此成为大多数古装影视剧的史料首选。

《史记》塑造了吸引观众的众多人物形象,例如我们所熟知的刘邦和项羽,古往今来对这两人的评价褒贬不一,并且争论还一直持续着,并不是单单以成败论英雄,也不光光单纯地以品德作为评价的制高点,才能、勇气、品德、御人之术、待人之道……关于人的复杂的方面也决定着去解读一个历史人物的复杂性,司马迁正是以这样的角度去书写历史人物才会给我们带来延及千年的争论话题。大多人都喜欢项羽,可面对项羽坑杀八千秦军,血洗咸阳城时我们都会心惊胆战,感到恐惧,这时的他并不是一个孤胆英雄,而是来自地狱的恶魔。大多人都厌恶小人刘邦,可不得不佩服他卧薪尝胆的忍劲和开创汉朝天下的伟绩。

但《史记》也有不可取之处,它的优势也往往会成为它的短处。《史记》的文学价值和史学价值不用我多说,赞誉的书籍都是它的几百倍了,可我却觉得司马迁在书写历史人物时,感情过于偏差,并且历史人物的语言,行为也极其贴近生活。这也说明有些历史的细节是不能尽信的,例如廉颇蔺相如传中的令从者衣怀璧而逃,刺客列传中於期仰天太息流涕以及荆轲刺秦王的细节,因为太详细了,反而让人生出怀疑。

但我并不因史料的不确定而放弃对《史记》的喜爱,因为《史记》在为后世提供挖掘真相的依据时,真正能让我们学***是人物身上的品质和成败的教训,我们读《史记》是容易发现司马迁笔下更易偏向悲剧英雄的,例如在屈原贾生列传中两位文学才子也有相同的遭遇经历。屈原,见识高超,不屈服青云直上却违背自己意愿的规则,以自己的一腔热血去搅动深不见底的楚国朝局。信而见疑,忠被诽谤,却还能自疏濯污浊之中。

蝉蜕于污秽,持心清明,当与日月争光。他不为一箪食,一豆羹而屈心抑志,即便身负谗言,楚王疏远而折磨得颜色憔悴,形如枯槁,也如兰草般洁身自好。他当然有怨,都尽数倾注于《离骚》中。

忧兮离兮,若说当中屈原对自身遭遇的文艺性唠叨和他与楚王仿佛爱人似的相爱相杀彰显了他悲剧的,那《怀沙赋》才真正地显示出他的志向与气节,关于死,一句“知死不可让兮,愿吾爱之”显示了他的决心。而贾谊相比之下便稍显逊色了,他悲,所愤慨的是自身功业的不成,他死,也是被为臣的道德所迫。他们同为文学上的明珠,但为人方面却不同,做人方面我更喜欢屈原。

历史,不仅仅只是用来炫耀自己学识的工具,以史明志,鉴今,观祸败。至少不能让悲剧的历史再次上演。

史记读后感【篇4】

我从初中开始读《史记》,直到如今,床头总还是摆放着这本书,虽然读了不下五遍,却仍然觉得,《史记》所蕴含的知识还远远不止我所理解的。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泱泱文明古国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先贤们留给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文典籍。其中,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熠熠生辉的一颗。细细品读完《史记》,可以是人感到3000年前,群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

《史记》是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宝。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司马迁发愤写作,用了整整18年时间,在他60岁时,终于完成了一部52万字的辉煌巨著——《史记》。这部前无古人的著作,几乎耗尽了他毕生的心血,是他用生命写成的。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思想深邃、气势开阔、笔力雄放,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通史方法为历代“正史”开创先河。读《史记》,使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最为引人深思。

在司马迁笔下,有多少英雄以他们的汗与血,情与志来尽忠书写“精忠报国”这四个熠熠生辉的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荆轲受命大厦将倾时,壮志未酬咸阳宫;“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卫青霍去病漠北决战,扬大汉雄风。这一幕幕波澜壮阔的史剧,已退色成书页发黄的史书,窸窣作响。而就是这书页轻微的翻动之间,那精神的钟鸣绵延至今。声声清晰,声声震撼,余音袅袅,激荡心间。钱学森粪土万户侯,弃洋归根,献身航天;邓稼先隐姓戈壁滩,呕心沥血,新捐国防;袁隆平水稻伴青春,而使天下苍生皆得饱。《史记》传递着那古老、悠扬的钟声——精忠报国,一首在中华历史长河中荡气回肠的英雄交响曲。它让我领悟什么叫做“精忠报国”豪情壮志。

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百姓与其团结一心,风餐露宿,终于制服水患,而使华夏民族能一代一代生息繁衍;句践卧薪尝胆,越国百姓与其同甘共苦,奋发图强,最终雪耻复国,而成诸侯强国。今天,这精神依然在发光,在弘扬。曾记得,在年初暴风雪肆虐的日子里,正是全国上下万众一心让我们挺过难关——武警战士扑在高速公路上顶着寒风奋力除雪,疏导交通;电力职工在高空连夜抢修受损电网,甚至付出年轻的生命;出租车司机在油价高涨的日子里,免费接送受困市民。古往今来,在困难挑战面前,尤其是在事关民族利益的紧要关头,众志成城往往能成为每个国人心中的一盏灯,指引我们跋山涉水,绕过道道弯,迈过道道坎,直至胜利的前方。众志成城,每个中国人心中的一道长城。

培根道: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之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在迅速发展的当今社会,我们的科技越来越先进,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美好,但是我们依旧需要中华名族聪慧的祖先给我们奠定精神基调。在我们构想宏伟蓝图时,给我们前车之鉴。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在传统与现代的有机结合中找到我们的幸福未来。

史记读后感【篇5】

读史记,发现中国

一直不敢读《史记》,因为它的厚重,因为它的深邃,因为它的博大。今年夏天,我鼓起勇气翻开了它的扉页,眼前展现的的确是一条浩瀚激流的历史河流。

在读史记前,我刚读完《狼图腾》,心中一直郁结着农耕文明“羊”的阴影,而《史记》让我重新燃起了心的熊熊火焰。

翻开《史记》,乱世与盛世,义士,死士,智士,忠义与背叛。各路人马在历史的舞台上舞出属于自己的那一幕,留下一段传说和史书中的浓墨,便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这是一种豪迈,也是一种气概。而史记就是这样一部大气滂沱的史书巨作,读完它,我似乎触摸到了历史的脉搏,我感受它的跳动,我知道它是鲜活的,因为那里面流淌着的炎黄子孙的热血。

如果非要给《史记》这部史书加上背景**,我想那该是纯粹的鼓点,鸣鼓作战,勇往直前。

教科书对《史记》的描述是这样的:“《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

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想,史记的意义远不止这些。

在现代,人们更应该去读《史记》,因为《史记》里有我们现代人所缺少的东西——气节。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样的传世名句想来大家都应该知道,而在梁启超制定的《史记》十大名篇中,有五篇与气节有关。“大江东去楚王流芳”——《项羽本纪》,“礼贤下士威服九州”——《信陵君列传》,“文武双雄英风伟概”——《廉颇蔺相如列传》,“功成不居不屈权贵”——《鲁仲连邹阳列传》,“戎马一生终难封侯”——《李将军列传》,“史公记史千古传颂”——《太史公自序》。至今读来,还是一字一句都灿烂光华。

在那样的一个时代,人们最看重的不是财富,不是权术,而是一个人的节气,也正是这样的信仰让无数炎黄子孙在威逼面前不屈服,在利诱面前不转移,在身体和心灵都受到非人的折磨后,高贵的灵魂任然能够在小人面前折射出伟大的光芒。他们的身体虽然灭亡了,但他们的灵魂却变成了巨人。而在现代,物质的气味已经掩盖了千百年来为中国人所信仰的气节,君不见,一家人能够因为一套房子的归属而大打出手;如果你看不到,企业的员工就会为升职而战;如果你看不到我,我的朋友会因为钱而亲近,他们会因为钱而分道扬镳。

无所谓气节,无所谓忠义,只有最实际的利益还有权利。必须说,这是现代中国人的悲哀。想来,中国人的信仰缺失已经不是一段时间的问题了,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到现如今,我们经济上强大起来了,但我们精神上仍然脆弱,可以说,这是十分危险的。

一个没有气节的民族无法以强大的姿态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一个没有气节的民族无法得到他人的尊重,一个没有气节的民族最终会被自己而打败。你应该知道精神的力量才是真正的力量。而《史记》,便是现代人最好的精神补品。

诚然,我们在物质上比前辈好得多,但在精神上,前辈的高度是我们今天无法企及的。

此外,《史记》详细地记载了各个时代的风貌,饮食,服饰,礼节,兵器等等,所有的这一切都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而这也是其他的史书所不能及的。看《史记》看到的不仅仅是史实,还有各个时代的精,气,神。很神奇,一项觉得古书无味的我竟在《史记》中读出了另一种况味。

千里独行,雪夜突袭,一个故事成了浩瀚的历史洪流。曾以为古书无味,怎料,一本《史记》,一部史书著作,让我改变了想法。

在《史记》里,我最喜欢的是关于东周的部分。东周一个**而混乱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中,总是不乏奇人志士,各路人马,来去纷纷,看似眼花缭乱,实则历史一直在按照预定好的规律在向前行走。

郑庄王,一身智谋,怎奈寿有尽时;楚庄王,穷兵黩武,一生征战,也曾上演“楚王问鼎”这样的历史大戏;齐桓公,管仲为辅,几成霸业,怎料晚年凄景。南宫长万,生来有神力,为孝忠而死;无名老人报恩,春下长草。管仲一生忠义,为桓公统治天下,但晚年忠言终成空谈。

可以说,管仲是《史记》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历史人物。管仲辅佐公子纠失败,在其友鲍叔牙的帮助下得到了齐桓公的重用,自此,齐国大治。《史记·管晏列传》是这样的记载的“管仲夷吾者,颍上人也。

少时常与鲍叔牙游,鲍叔知其贤。管仲贫困,常欺鲍叔,鲍叔终善遇之,不以为言。鲍叔事齐小白的儿子,管仲事公子的儿子。

而小白为桓公设下,公子改过自新,管仲囚禁燕。鲍叔遂进管仲。管仲既用,任政于齐,齐桓公以霸,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谋也。

”而在这之后,“管仲既任政相齐,以区区之齐在海滨,通货积财,富国强兵,与俗同好恶。故其称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上服度则六亲固。

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顺民心。”故论卑而易行。

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摘自《史记·管晏列传》)可见齐国在管仲的治理下,大治,不久便成为当时的第一霸主。

而对于孔子对于管仲的偏见,司马迁是这样说的“管仲世所谓贤臣,然孔子小之。岂以为周道衰微,桓公既贤,而不勉之至王,乃称霸哉?语曰:

“将顺其美,匡救其恶,故上下能相亲也。”岂管仲之谓乎?”(摘自《史记·管晏列传》)由此可见司马迁对管仲评价之高。

而我对管仲的爱,不仅限于管仲的治世才能,更被他的忠贞感动。初见桓公,与桓公彻夜长谈,充分展示了自己的政治才华,“桓公与管夷吾连语三日三夜,字字投机,全不知倦。”(摘自《东周列国志》)。

获得相位后,励精图治,而对于桓公更是倾尽心力,无怨无悔。但晚年,他仍不忘向桓公规劝,让他远离易牙等三人。管仲一生献给桓公和齐国人民。他是一个真正的巨人,一个博学的巨人,一个精神的巨人。

真正的巨人从不在乎背后有多少财富和权力。后人自有公道。

除却以上所说的,从整体上来看,《史记》也是很有特点的。它的特点不仅仅是内容博大,具有高度概括性,更重要的是,它还能以“互文相足之法”,节省笔墨,存真阙疑,尽量保存史料的“鲜活”。读史记的人往往能从中发现不少的“错误”。

书中的有些说法会“自相矛盾”,篇与篇之间会出现问题,就算在一篇文里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由此,一些人便会得意洋洋地宣告《史记》的种种错误,其实,不然。在我看来,那不是错误,而是《史记》的一大优点。熟悉《史记》的人都知道这是“兼存异体”,故意如此。

这种安排能最大限度地还原历史的真实面目。相比于某些史书作者非要拼凑出一个完整无误的历史而绞尽脑汁,搜肠刮肚,司马迁无疑是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而如果以文学的角度来看《史记》,它也无疑是一部伟大的书。翻开它,你会发现,它远不是各朝各代帝王将相枯燥的罗列,司马迁笔下的每个人物都是有自己的个性的,他们是丰满的有血有肉的人,而不是历史大戏的人偶。读《史记》,你会为义士的大义凛然而动容不已,为勇者的视死如归而热血沸腾,为将者的身先示卒而荡气回肠;读《史记》,你会随着故事情节的紧张而紧张,会因为幽默的语言而微笑,会为故事的主人公的命运而担忧;读《史记》,你会开始理解什么是真正的历史,开始真正了解中国的历史,而这也,也就如同了解我们的过去。

《史记》写的是历史,但它的每一个字都力透纸背,每个字都浸透灵魂,每一个字都气贯长虹。

我相信,中国人是有着强烈宗族观念的,而《史记》便是一部可以在过去寻找属于自己的足迹的书。中国人何以有今天?中华民族的先民经历了什么?

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是什么?我们真的没有像外国人说的那样的信仰和民族性格吗?我们最原始最真实的外表是什么?

所有这些问题都可以在这里回答。“黄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孙,名曰轩辕。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成而聪明。

”(摘自《史记·五帝本纪》)。黄帝是中国人的祖先之一,虽然这个人物现在被认为是虚构的形象,但他代表了那个时代的中国人。在当今多极世界,我们中国人应该相信,我们是一个强大、团结、古老的民族。

中华民族,要展现自己的色彩,要相信我们都是黄帝的后代,我们来自一个地方,我们的心要放在一边。

合上《史记》,我又回到了这个安静的世界,但是我的思绪仍然停留在那个金戈铁马的时代。我仿佛听见战鼓敲响的声音,我仿佛看见冒死直谏的忠臣,我仿佛看见帝王踏上宝座的背影,我仿佛看见战火纷飞的沙场,我仿佛看见歌舞升平的盛世,我仿佛看见战死沙场的将士,我仿佛看见雪夜突袭的出其不意,我仿佛看见视死如归的坚韧不屈,我仿佛看见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在属于自己的位置上创造着历史,推动者历史长河的奔流。我的视线渐渐模糊,我看不见,但我能感觉到那奔腾的声音,像血在涌动。

有节奏的声音清楚地告诉我,这是一个强大的民族,这个民族的名字就是中华民族。

读《史记》,发现中国。

史记读后感【篇6】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通向成功的要诀。英国哲学家培根曾在《论学问》一文中说道:“有些书可供一赏;有些书可以吞下;有不多的几部分书则应当咀嚼消化。这就是说,有些书只要读读它的的一部分就够了;有些书可以全读,但是不必过于细心地读;还有不多的几部分书应当全读、细读、勤读”因为,史鉴使人明智;诗歌使人颖慧;数学使人精细;博物使人深沉;伦理之学使人庄重;逻辑与修辞使人善辩。《史记》应该属于不多的那一种,当可全读、勤读且用心去读。

读了《史记》我发现:许多成语、典故、脍炙人口的古人轶事原来都出于《史记》。如皇帝的传说,一笑千金的故事,完璧归赵,将相和的典故等。至于“明礼”的起源,《史记》说,礼是由人产生的。人生来就有欲望,欲望得不到满足,那么就不能没有怨恨,怨恨到没有分寸限度时就争斗,有了争斗就混乱了。古代圣贤厌恶这种混乱的场面,因此制定礼仪用来调养人的欲望,满足人的要求,使人的欲望不在企图占有物质方面,物质也不因为满足了欲望而显得缺少,物质和欲望二者相互协调才能长久共享,这就是礼产生的缘由。《史记》说,音乐是人的心理活动,声音是音乐的形象,文采节奏是声音的修饰。致力学习音乐用来陶冶心性,那么平易,正直,慈爱,诚实的情操就会油然而生。

太阳底下无新事。当代正在发生的事,有几件在古代没有发生过呢?几千年来,国家的兴衰治乱,人民的悲欢离合,朝代的更迭变换,文化的兴废传承,不知演变了多少次。如果你想具有一双慧眼,把世界看得更透一些。我劝你还是多读一些历史知识吧。

史记读后感【篇7】

悲剧性的人物,开场也总是历经坎坷,然而当他们得势之后,可以尽展才能,如商鞅后来之变法,使得秦国一跃成为强国,但是其结局却十分不幸,又如汉家之韩信一般,最后也难得善终。

最后商鞅跑出函谷关,要向东投奔魏国,魏国人怨恨他欺骗公子卯又杀破大魏军,不肯收留,商鞅只好向南跑去自己的商於封地,宣布造反,呆着封邑上的兵去攻击蓝田,秦国发兵来迎击,战败叛军,虏了商於,在渑池把商鞅正法杀掉。秦惠文君命令把商鞅的遗体车裂了,在国内徇示,说:“有敢像商鞅这样造反的,都是这个下场。

”遂夷灭了商鞅全家。

司马迁在评价商鞅时说:“商鞅,天性刻薄。”他用帝王术去说秦孝公,都是浮言,并非是他的实。

而且他能当上官,靠的是秦孝公的宠臣引荐,但是当官以后,就刑处了公子虔、欺骗魏国公子卯(言贵戚对他有恩他却苛刻地对待贵戚),足以看出商鞅的少恩来了。我曾经读商鞅些的《开塞》、《耕战》的书,书中思想和他本人的行事类似。最后,他在秦国名声不好,这也是有其原因的。

司马迁似乎只看到了商鞅的富国艺术改革,而没有看到商鞅在加强君主制方面的作用。此前,秦国的十数代国君都是非常没地位的,都是大宗族权臣扶立和控制着的。通过商鞅的改革,抑制贵族,奖励耕战,解放的平民,依军功授官,建立了平民化的职业官僚体系,也就同时加强的君权,国君有权又富,领导着职业官僚化的国家,这一体制,最终战败了偏贵族政治的六国,这是秦能战胜六国的政治体制优胜的原因。

司马迁对此也认识不多。所以他对商鞅就偏批评较多,主要是为人刻薄、少恩,而宽厚多恩,难免就落到亲亲上恩的六国模式,照旧给贵族们好处和恩惠,落得贵族政治的腐朽上去。对贵族少恩,铲除贵族,正是对平民多恩。

司马迁反对官吏以苛察为忠,反对行事风格刻薄少恩,反对苛察酷吏,以能抓别人的错为自喜之能事,这是他从汉朝当时政治中看到的弊端,但是落到战国之际正在政治变革,从分封模式向现代集权**行政体系转变,则也许刻薄少恩,就不单单是个人行事风格所当评价,而是古今之变的某种推动力,不能单一从行事风格角度,简单地批评了。犹如医生之持刀,和奸人之持刀,不能见刀就批评攻击之。司马迁未见战国中期政体剧烈变化的“古今之变”——这在他其它世家列传中也未体现,所以,就见刀就批评之,可谓未通古今之不同啊。

另一个例子是吴起、荆轲、贾谊、李陵这些生命也体现了一种悲剧。以吴起为例,楚王为吴起哀悼已久。他一到楚国就被任命为国务大臣。他使法明确,依法办事,令出必行,淘汰并裁减无关紧要的冗员,停止疏远王族的按例供给,来抚养战土。

致力于加强军事力量,揭穿往来奔走的游说之客。于是向南平定了百越;向北吞并了陈国和蔡国,打退韩、赵、魏三国的进攻;向西又讨伐了秦国。诸侯各国对楚国的强大感到忧虑。

过去,被吴起拦住的疏远王室想**吴起。送葬者去世后,皇室大臣们发动骚乱并袭击了吴起。 吴起逃到楚王去尸的地方,落在送葬者的身上。袭击吴起的人趁机用箭射杀吴起,还射杀了丧王的尸体。

等把悼王安葬停当后,太子即位。就让令尹把射杀吴起同时射中悼王尸体的人,全部处死,由于射杀吴起而被灭族的有七十多家。一代名将就这样告别了。

社会上称道军旅战法的人,无不称道《孙子》十三篇和吴起的《兵法》,这两部书,社会上流传很广。司马迁说, “能做的未必能说,能说的未必能做。”孙膑算计庞涓的军事行动是英明的,但是他自己却不能预先避免刖足的酷刑。

吴起向魏武侯讲凭借地理形势的险要,不如给人民施以恩德的道理,然而一到楚国执政却因为刻薄、暴戾、少恩葬送了自己的生命。可叹啊!

这些故事无不让人感到心酸,但也从中体会到人生之突转,感悟其盛时之因,哀叹其悲时之速。至于悲剧,亚里士多德认为它意味着当一个人遇到不应该遇到的不幸时,它会引起人们的怜悯和恐惧。

恩格斯说过:悲剧冲突是指历史的必然要求和这一要求的不可能。鲁迅说:

悲剧是对生命中有价值的东西的毁灭。《史记》里悲剧人物似乎正符合这样的特点:他们的生平经历具有突出的社会意义,反映了社会政治的某种本质;他们的遭遇悲惨,或者被杀,或者自杀,或者一生坎坷不平,或者老来悲凉失意;他们的苦难可以引起人们对正义、好事的同情和对民主力量的愤慨。

《史记》的悲剧气氛无往而不在,这种现象是史记所独有的。

史记读后感【篇8】

自年初陆陆续续的读《史记》,先是听了吕世浩老师的《秦始皇》《史记》课程,有了一点点基础和兴趣,然后从最喜欢、也相对易读的列传开始读,第三步是从头开始读。

为什么最终回到了重头开始读的路上来?因为在阅读过程中发现,想要搞清楚列传里那些人物的行为动机、心理,得明白当时的社会背景、文化状况,只得从头开始了解,文化是如何传承、演变的。

在跳过目前无法挑战的表后,来到了《礼书》。作为现代人,我对于“礼”是有些嗤之以鼻的,认为是“封建时代的流毒”。本着随便读读的心态浏览。读到太史公认为礼从何而起时,便肃然起敬。

礼由人起。人生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忿,忿而无度量则争,争则乱。先王恶其乱,故制礼仪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不穷于物,物不屈于欲,二者相待而长,是礼之所起也,故礼者养也。读后感·稻粱五味,所以养口也;椒兰芬茝(chai),所以养鼻也;钟鼓管弦,所以养耳也;刻镂文章,所以养目也;疏房床笫几席,所以养体也;故礼者养也。

译文:礼制因人而产生。人们生来就有欲望,有欲望却得不到满足就不可能没有怨恨,怨恨毫无限度时就会引发争斗,有争斗就产生祸乱。古代圣王讨厌这种换乱的局面,所以制定礼仪道义来滋养人的欲望,满足人的需求,使欲望不会因为物质不足而受到限制,物质也不会因为欲望的增长而显得匮乏,两者相互协调而能长久,这就是礼制产生的原因。因此礼仪就是一种调养之法。稻米、高粱、五味食品,是用来调养口舌之欲的;香料、鲜花、芳草,是用来调养嗅觉之欲的;钟鼓、管弦演奏的音乐,是用来调养听觉之欲的;精雕细刻的花纹,是用来调养视觉之欲的;宽敞的房间和床榻、几案、坐席,是用来调养身体之欲的;所以礼仪就是一种调养之法。

这和我之前对“礼”的模糊印象是多么不同啊!将“礼节”直接混淆为“礼”,以点代面,认为“繁琐、形式化的礼仪”就是古人倡导的“礼”,果真是因为读书少的缘故啊!

史记读后感【篇9】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史记》读后感大全7篇 史记读后感,供大家阅读。

《史记》是由西汉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司马迁创作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那么关于史记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史记》读后感大全7篇_关于读《史记》有感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史记》读后感大全

今天下午,当明媚的阳光照射进我们的卧室,我捧着一本《史记故事》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妈妈走进我的我的卧室,对我说:“ 别趴在床上看书,那样对眼睛不好。”可我根本没听到,还是老样子继续趴在床上看书。

当我看到《赵氏孤儿》这篇文章时,我不禁热泪盈眶,因为我被这篇文章中的公孙杵臼和程婴所感动,文章中的公孙杵臼为了保护自己主公的后代—赵武不被屠岸贾残忍的杀害而制定了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公孙杵臼抱着一个假赵氏婴儿躲到深山里,然后让程婴去屠岸贾那儿告密,领着屠岸贾去搜捕他们。赵武保住了,可公孙杵臼和婴儿却遭到了毒手。

十五年后,赵武长大了成为了一个生气勃勃的少年将军,他们又联合别人一起斩杀了奸臣屠岸贾,替他的父亲和公孙杵臼报仇雪恨。皇上又下旨恢复了赵家原先的封地,并且让他继承了他父亲的爵位和封号。赵武决定让程婴留下来帮助他,但程婴说:“现在你已长大成人,报了灭门之仇,继承了赵世家业,恢复了爵位,我也该到地下去禀报你的父亲和公孙杵臼了。”说完便自杀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世界上有为了自己的主人而放弃自己的生命的人。

篇二:《史记》读后感大全

春秋时期,有个楚国人,他叫伍子胥,他是一个身材高大,眼睛炯炯有神,目光和电一样,是一个非常有才的才子,还是个孝子。楚平王欣赏他的才华让他做了太子的老师。楚平王让他的父亲写信然后让他们父子三人一起去送死,伍子胥 的哥哥看了这封信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们先到吴国躲一躲再说吧! 伍子胥白天躲着,晚上赶路,眼看要到吴国了,可吴国查的很严,他愁到头发都白了,突然,他看到了一个和他极像的老人, 伍子胥高兴极了,后来, 伍子胥蒙混过关,假的 伍子胥 被抓了起来。到了吴国后在大街上要饭,公子光看到后把伍子胥带到了吴王面前说,想让吴王帮他攻打楚国,可公子光却一直反驳, 伍子胥看出来他的阴谋,他想,那就等公子光成王之后在攻打楚国吧。现在的伍子胥一心只想着复仇,后来吴国去攻打了楚国,吴国赢得了胜利,但是后来秦国帮助楚国把吴国打败了。

这篇故事告诉了我这样三个简单的道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能只为眼前的事着想,而要立足长远。

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这不是一个好的行为。

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适可而止,对不对呢?

篇三:《史记》读后感大全

我看过一本书——《史记故事》,相信大家一定没听说过这本书吧,不过《史记》总听说过吧。其实《史记故事》就是由记载了上自传说中的炎帝,黄帝,下到汉武帝时代三千多年历史,包含了许多精彩绝伦的小故事的《史记》,在后人的改编下变成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史记故事》。

史记故事》中包含着很多有趣的小故事,每一个故事里的人物都有着不同品质,其中我最喜欢廉颇和蔺相如之间发生的故事,它说的是:蔺相如当了赵国的相国职位超过了廉颇,廉颇不服当众说:”我是赵国的大将多年来出生入死立过许多战功,而他蔺相如原本是宦官手下的门客,就凭一张嘴皮子竟爬到我头上来了!他要是碰到我我一定要当众出他的丑。“并处处为难于蔺相如。蔺相如不但不生气还处处让着他,并对人说:”我所以对廉将军这样忍气吞声,宽容退让,就是为了要把国家的危难放在首位,而把个人的私怨放在后面啊!“当廉颇知道后懊悔不已,马上裸着上身,背着荆条,跑到蔺相如家里去请罪。从此将军和相国成了生死与共的知心朋友,将相二人同心协力保卫赵国。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心想:古代的大将军都能知错就改,为什么我们犯了错不能勇敢的承认错误,寻求内心的坦然呢?

篇四:《史记》读后感大全

我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拥有悠久的历史。今年暑假,我有幸读了《史记故事》这本书,这本书是我国西汉历史学家司马迁著。

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许多英雄豪杰。如:炎帝、黄帝、大禹、齐桓公、晏子……,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故事更是令我感慨万千。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晏子奉命出使楚国,楚灵王本想羞辱晏子,结果却被晏子识破把戏;神医扁鹊医术高超,接二连三为齐桓侯治病,可是被齐桓侯拒绝了,结果齐桓侯病死了……

在这些故事里面,我印象最深的是”汉初三杰“。在刘邦打天下时,张良和韩信、萧何三人立下了汗马功劳,被称为”汉初三杰“。张良屈尊为老人捡鞋子,穿鞋子并不生气,最终得到了老人给他的《太公兵法》,后来,他日夜研究这本书,终于成为谋略出众之人。韩信足智多谋,在军事上为刘邦出谋划策;萧何为了得到刘邦的信任,把家里的全部家产捐了出来,用于征战的军饷。这个故事里的张良,他让我懂得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耐心。有付出,就会有回报。

《史记故事》是一本生动、有趣,值得一看的好书,相信有很多同学都还没有看过,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去读一读,读完后,说不定你比我的收获还要多。

篇五:《史记》读后感大全

《史记故事》是由西汉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司马迁创作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一共由六卷组成,记载了15个朝代,从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一直记载到汉武帝太初年间公元前122年,记载了长达三、四千年的历史足迹。《史记故事》这本书可真是历史悠久啊!

《史记故事》井然有序地描绘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的故事,如:张仪列传、刺客列传、匈奴列传、廉颇蔺相如列传……让我们更进一步的了解古代人物。《史记故事》里不但有个性鲜明的人物,而且内容也非常全面。通过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繁荣的唐朝、残暴的秦始皇、热爱武术的汉武帝……通过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皇宫的各式各样的奇珍异宝,百姓们安居乐业的快乐生活;秦始皇焚书的硝烟、汉武帝抗击匈奴的场面……《史记故事》这本书,使我在书海中更加快乐,更加自由地遨游。

除此之外,《史记故事》还获得了鲁迅先生的赞誉:”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看来,《史记故事》真是一本人尽皆知、引人入胜的好书!

读了《史记故事》,我可真是受益匪浅啊!从这本书里,我知道了许许多多的人物故事,我了解了历史长河中的一些事物的来历,体验故事中人物们的悲欢离合,感受故事中那令人叹为观止的曲折情节……读了《史记故事》这本书,才真正使我了解了历史的宝贵价值、历史的伟大!以后我有空了,一定会再一次细细品读的!

篇六:《史记》读后感大全

我从小大读过许多书,但有一本书令我印象深刻,那就是司马迁写的《史记》。鲁迅先生称其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故事》为二十四史之首,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倾其一生心血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全书分为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秦的兴衰、汉的建立和巩固,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

的发展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宝。

我在《史记》中 最佩服的就是晏子。晏子虽然做了官,但生活俭朴,品德高尚,深受齐国民众敬重。晏子不嫌别人出身低微,只要有一定的才能他都会重用。我还佩服廉颇和蔺相如,他们两个齐心合力让赵国不受寝犯。尤其是蔺相如,他为人不斤斤计较。和秦王斗智斗勇,使赵国和秦国之间一直保持友好的交情。我很佩服大禹,他完了治水曾三国家门而不入。他的手指磨光了,再也长不出新指甲了;他的小腿上的汗毛也磨掉了,再也长不出来了;手上脚上长满了老茧,走路时疼痛难忍。但大禹还是咬紧牙关不停地干,直到治好洪水。

司马迁忍辱负重,谨乘家学,以入木三分的洞察力和乘笔直书的责任感,写做了伟大的《史记》,真不愧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篇七:《史记》读后感大全

《史记故事》是中国专门记载中国古代历史故事的史书。为二十四史之首。是司马迁先生写的。曾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本书里有许多都是体现古代人们的品质,肚量,见识等等。

大禹治洪水曾三次路过家门,但始终为了国家,为了人民,绝情的走过去。他这种为大家着想,而舍弃小家的精神深深的让我感动,让我震撼。

齐桓公以大局为重,赦免了当初差点把自己杀害的管仲,管仲最后帮助齐桓公走过了许多的弯路。让我们明白了一切事情要考虑后果,舍去个人私仇,以大局为重。

秦二世做事没有主意,没有主见,不思考后果,相信奸诈小人的话,最后让小人赵高迷惑,对他言听计从,导致秦朝没有下一代就灭亡。这个故事让我们从愚蠢的秦二世中吸取教训,知道不要被外表蒙上眼睛,要多动脑想想事情的原委。

几千年来,当我们重读这本书时,依然能看出其中的辉煌。书中的一个个渺小的人物,从任何一个角度来看,都比现代人要强太多太多了,如齐桓公小白, 尧的儿子大禹,伍子胥,孔子,屈原等人物。从中可以可能表现出现代人是多么的贪婪,不思进取。《史记故事 》 让我感受到了古代优秀人物的成就,中华民族人的高尚品质。

《史记故事》应该得到永世流传。它不是文艺作品的虚构,而是真实的,发生过的历史故事。

《史记》读后感大全7篇

史记读后感【篇10】

暑假里我读了《史记》这本书,经过这本书,我仿佛穿越在历史的时空隧道——看到了利欲熏心的庞涓,残暴的秦始皇,忠厚老实的周公旦……仿佛看到了宫中的金银珠宝,看到老百姓安居乐业的生活,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尘灰,汉军和楚军大战的场面,有的让人看得心旷神怡,有点让人神情紧张,还有的让人感动不已。

在《史记》故事中,圣人孔子是我喜欢的人物之一,孔子是春秋末期的思想家和教育家,政治家,他周游列国十四年,虽然他的政治主张最终没有实现,但这十几年的时光却没有白费,他走过许多地方,对各地的社会,人情,风俗等进行了考察,这些都让他获益匪浅。在著书时,将自己的经验和教训写下来,让儒家学说更加成熟,成为后世的典范。从圣人孔子身上我明白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仅有自己亲身经历,才会有最深刻的的体会和感悟;只有自己亲眼目睹才会相信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仅有自己亲自饱览风情,才能领略自然的奇妙。

读了,《史记》不仅仅丰富了我的课外生活,还扩展了我的视野,增加了我的知识和见识。让我懂得了“书中只有黄金屋。”我越来越爱看书了!

史记读后感【篇11】

1、五帝指的是黄帝、颛顼(zhuanxu专须)、帝喾(ku酷)、尧、舜。

2、黄帝,一说姓公孙名轩辕,一说姓姬。但跟据记载,此处所谓“姓公孙”指的是公侯之孙,而《索隐》引皇埔谧云:“生于寿丘,长于姬水,因此为姓”推论黄帝姓姬

3、为什么叫会叫黄帝呢?因为他“有土德之瑞”,《吕氏春秋·应同》:“黄帝之时,天见大螾(yin)大蝼,黄帝曰:‘土气胜’故其色尚黄,其事(效法、取法)则土”所以叫黄帝。

4、一直以为黄帝和炎帝是很好的关系,看了才知道,黄帝得到天下是先在阪泉战炎帝,征服炎帝之后又在涿鹿伐蚩尤,这才取代神农氏做天子

5、舜的为人真的是没话说。亲生父亲、后母以及后母的儿子都对他恨之入骨,千方百计地想法害死他,他反而在每次死里逃生之后越发的尊敬和善待他们了,中国人以德报怨的美德舜应该是做得最好一人了。

黄帝俩儿子,玄嚣(青阳)和昌意。但昌意的儿子高阳继承了黄帝之位,高阳就是颛顼帝。

颛顼帝的儿子是穷蝉,但颛顼帝死后玄嚣的孙子高辛继位就是帝喾。高辛的父亲是婷极,婷极的父亲是玄嚣,所以高辛是颛顼帝的侄子。

帝喾生挚和放勋,帝喾死后挚接替帝位,但没干出什么政绩就让位于弟弟放勋,放勋就是帝尧。

尧的儿子丹朱品行不端,残暴yin—乱,所以尧没有传位于他,而是通过考察禅让给了舜。虞舜,叫重华。重华的父亲是瞽(gu)叟,瞽叟的父亲叫桥牛,桥牛的父亲叫句(gou勾)望,句望的父亲叫敬康,敬康的父亲叫穷蝉,穷蝉的父亲是颛顼帝,颛顼帝是黄帝的孙子。

从这些关系来看,舜也是皇室一脉啊!尧是圣人,而且舜也有圣贤之德,但是,尧是否也会考虑到这点才传给舜呢?哈哈,举贤不避亲我是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不过,说来也巧,后来的禹也是黄帝一脉的!

五帝本纪》是“本纪”的第一部分,它写了我国古代传说中的五个在道德人伦,在治国功业,在造福人类等诸方面都堪称楷模的远古帝王。该篇作品的主要意义在于明始祖,明道德,明制度,明一统,处处显现着作者理想政治的光芒。又因为它是《史记》全书的第一篇,作者在行文中涉及到了有关《史记》编写的方法,义例等等,因此又有某些发凡起例的作用。

皇帝,尧舜等都是我国古代传说中的人物,尧舜被儒家称为圣人,见之于儒家著作的说法比较多,尤其尧舜禅让的故事更被后世传为美谈。作者写此纪所依据的《尚书。尧典》,据考证大抵产生于战国后期,作者依之写成尧舜两位古代帝王,从中寄托了自己的政治理想,并使之与秦汉以来的专制政治形成对照,其用意是显而易见的,尧舜无疑是《史记》中最使作者尊崇的大公无私的理想帝王。

史记读后感【篇12】

读了史记之后,我颇有感受,特别是对项羽。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李清照用这首诗表达了自己的心,同时有高度的赞扬了项羽。

的确,项羽是一位英雄。

项羽是一位武艺高强的人,他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瞬间能杀敌百人。他十分大胆,能“破釜沉舟”置之死地而后生,这让我么大家的佩服他的胆子和勇猛。在观看秦始皇出行的`时候,他竟说自己能取而代之,论千古英雄,谁能像他那样出此豪言?他的确是一位当之无愧的英雄!!

但是,我更觉得他是一位失败的英雄。

首先,我认为他不注重文化,只会用武,不会以理服人。再说,不学习,有些方面就会显得很无知,无论带兵打仗,还是治理国家,不都是需要文化的吗?

其次,我觉得他不善与用人,张良。韩信都曾投奔与他,可他不知人善用,使这两位人才被刘邦所用,最后却让他自己打得一败涂地。

最后,我觉得他是一位不会总结自己失败的人。他在临死前说:“天要我亡!”却不会总结自己失败的原因:项羽勇猛盖世,但却只逞匹夫之勇不能掌握天下,明明是自己的弱点,却不承认,到死也把所有的错推给上天,真是位可悲的英雄!

人无完人,项羽再勇敢,在让人佩服,但却也还是有缺点的。

史记读后感【篇13】

滑稽列传 儒林列传 西南夷列传 卫将军骠骑列传 吴王濞列传 袁盎晁错列传 张丞相列传 平原君虞卿列传 伯夷列传 伍子胥列传

平原君虞卿列传

早在进入史记的世界之前,就对战国四公子充满了好奇心,究竟他们是以怎样的姿态存在于历史之中,又以怎样的姿态周旋于看似out的王侯之间。一时间竟也以此作为研究对象,每天穿越与现实与古代。四公子中最崇拜的便是信陵君和平原君。虞卿姑且不谈,想对平原君做些许浅论。

战国四君子之一赵国平原君赵胜,广招门客。但与魏无忌的养士有所不同,赵胜的养士看来不是为了政治斗争的需要,不是将宾客集团当作个人政治活动的工具,而是为了博取好士的名声。赵胜在自己的一生中,其政治目标和君主始终一致,没有追求独立于君王的政治利益,因而没有挟宾客以自重的情况,他的养客主要是以一种奢侈手段来取得时兴的社会声誉。

就平原君杀妾来看:他在处世上有一种大度纳言,勇于改过之风。也正是如此,就赢得了好士的贤名。可是在此事件中因宾客的一句“君不杀笑躄之美人,众皆咈然,以君爱色而贱士,所以去耳。臣等不日亦将辞矣!”就将妾杀死确是有点果断。

但是,也有不足之处。毛遂自荐中可以知道平原君身边并不是没有贤能之士,只是不善于发掘罢了,不过这点并没有损害平原君在我心目中的形象。

他的目光短浅缺乏战略在此我就不多说了。他确是一个翩翩公子。但也不缺乏智。

在我看来,平原君是个好好先生,总笑,总对人笑。在邯禅大街上,总可以看到他,每天一大早,他就在大街上走一圈,街上的铺子都开门了,他也回府了。平原君就是这样。

 

史记读后感【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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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800字心得范文高中一

读者,其用心专也,韵者,其美极而触魂也!——题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翻阅沉甸甸的历史,蓦然看见,那一抹鲜艳,带着成熟稳重,披荆斩棘,正向我走来。那是历经磨难才重生的凤凰;那是千锤百炼的坚强;那是灵魂冲击才有的不朽篇章;那是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的史书,一部永垂不朽的史记。初读《史记》,读出一个顶天立地坚强的男子汉,或许一开始他就不该站出来,顶撞君王,是大罪。他是被深深地激怒了,但他没有停止在愤怒上,而是还在此基础上对他所要加以叙述和研究的到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为止的一部中国通史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思考,并得出了自己的一些结论,这是司马迁之所以不仅成功为一位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成为一位伟大的历史家的原因所在。鲁迅有一句名言:“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

司马迁不正是在“痛定之后”,以史记这部大作长歌当哭吗?很难想像,如果司马迁在巨大的悲痛之后不继之以理智的思考,而会成文学家兼历史家。晚清的刘鄂在《老残游记。自叙》中指出:“《离骚》为屈大夫之哭泣,《庄子》为蒙叟之哭泣,《史记》为史公哭泣,《草堂诗集》为杜工部之哭泣,李后主以词哭泣,八大山人以画哭泣,王实甫寄哭泣于《西厢》,雪芹寄哭泣于《红楼梦》。”于是,在报任安书中,我看到一个无奈而又理智的司马迁,一个身心俱残而又顶天立地的司马迁。司马迁一腔抑郁,发之《史记》,将悲痛而屈辱的灵魂投入到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之中。

于是,绝代文章横空而出。我似乎看到了太史令坚强的身躯,化作天边耀眼的彩虹,霎得,红遍了整个天空。再次捧起那泛黄的《史记》,读出一个报国无门贤能者的忧伤。司马迁是忧伤的,他的心痛汉武帝不听谏的小肚鸡肠,所以,他是懂得屈原的,要不然,他不会将屈子愁闷的心情写得如此淋漓尽致,他又怎么会有抒一肚子的愤懑牢骚之气,满纸俱是怨辞。当屈原“举世浑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一个忧伤的灵魂与另一个无助的灵魂悄无声息的碰撞,不禁发问,那仅仅是一部述史的史书吗?无法控制不安的思绪,带着灵魂的触动与颤抖,再次品味他的《史记》,这一次,我读出了一个中华民族的魂魄,千百年来不变的精神。无论是太史令,还是屈平,还是项王与信陵,我都看到他们人性的善良,一诺千金的男儿形象。

是司马迁完美的追求,还是他本来已经完美的文字,千年的民族之魂,在他笔下,闪闪发亮,是《史记》,让我看到一种人性的韵味,人性的光辉,那么美好,那么灿烂!我不禁怦然震动《史记》之韵味,非桂花树凋零的悲哀,也非纳兰性词的凄凉,它的韵味,是甜香赛芝兰之悠长,踏雪寻梅的不变的情怀。读《史记》之韵,读出司马迁的韵味,那是任何一个时代都光芒绽放的灵魂,带着一丝不羁,带着万般男儿忍辱负重的尊严,书写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春秋,反复咀嚼,齿留余香。

对《史记》的感动,不仅仅在于它灵动的文字与丰富的情节故事,更重要的是他所蕴含的人格魅力与精神的升华。正是因为这种力量对《史记》的认识,也进入了一个精神的境界。司马迁作《史记》,是用灵魂与命运作斗争,用自己的精神作出一部千古流传的史记。读《史记》之韵,是上古文化与艺术的完美结合!读《史记》之韵,是人格与灵魂的震动!读《史记》之韵,是美丽与感动的撞击。品读史记,其韵无穷细细聆听《史记》叮咚的琴韵,内心却经历了跌宕起伏的感动。

史记800字心得范文高中二

俗话说:“读史使人明智。”阅读史书,以史为鉴,可以鉴往知来。在浩如烟海的中华史籍中,《史记》无疑是最璀璨的明珠之一。司马迁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

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写就了史记。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三间多年的历史。

在《史记》中,我最喜欢的片段就是《殷本纪》了,《殷本纪》中的纣,天资聪颖,有口才,行动迅速,接受能力很强,而且气力过人,能徒手与猛兽格斗。他的智慧足可以拒绝臣下的谏劝,他的话语足可以掩饰自己的过错。他凭着才能在大臣面前夸耀,凭着声威到处抬高自己,认为天下所有人都比不上他。他嗜好喝酒,放荡作乐,宠爱女人。他特别宠爱妲己,一切都听从妲己的。他让乐师涓为他制作新的俗乐,北里舞曲,柔弱的歌。他加重赋税,把鹿台前库的钱堆得满满的……就是这样一个有本事,能文能武的人。却如此荒淫无度!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读一读《史记》吧,你会发现更多奇趣奥妙!

 史记800字心得范文高中三

作为炎黄子孙的我们是荣幸的,这是一个有着优秀传统的神秘国度,这是一个物华天宝的泱泱大国,这是一个人杰地灵的文明古国。先贤给我们留下了浩如烟海的古文典籍,作为后世子孙的我们在茫茫书海中寻觅古贤人的踪迹,感慨曾经的惊心动魄,思量曾经的纷纷扰扰,而作为华夏儿女的我在品读之后,也真切地感受到3500多年历史中充塞的豪迈、悲壮与辛酸。不过在?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同时更体会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我敬孔子,畏霸王,颂毛遂,服姜尚,笑幽王,憎纣王,悲韩信,怜李广。读书,读史,读人,亦是解读一种精神,苏武牧羊的爱国与执着,张骞出使的坚毅与无畏,陈胜举兵的大义与凛厉。品味全书,我心中只有一个人可谓为英雄??项羽。是的,就是那个四面楚歌,垓下自刎的落魄之人。鲁迅先生曾写道: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但我想项羽是个例外,遭汉军重围,一人杀敌数百,死战到底。乌江亭长敬他为豪杰请他渡江再待卷土重来。然?燕鹊安知鸿鹄之志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大丈夫岂能苟且偷生!于是,他便成就了一代霸王的悲情,遗恨千古。()然而,刘邦违背鸿沟和约终究成为其一生难以拭去的污点,他终究是个不顾手足之情的刽子手。于他,项羽不过就是冗长而虚渺的过渡之梦。梦醒之时,天下尽在咫尺。于我,他终只是个鸟尽弓藏、为权势而活的枭雄。成王败寇,战争俨然成为解救之法,英雄与枭雄无数次站在风口浪尖上角逐,其中一人的失败便意味着另一个人的成功。然而英雄无所谓清贫抑或富贵,不为名利所趋,所欲追寻的不过?正义?二字,为的只是黎民百姓与江山社稷安危。姬昌父子起兵反商,为的是因炮烙之刑无辜惨死的冤魂,为的是不让比干一颗赤胆忠心付诸东流,为的是维持天下秩序,国家需要周武王这样一位领袖。恰恰相反,淮南王刘长醉心权势,不满已有的封地,引发战乱,最终也不过是不成气候的?过江龙?。

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迷离了我的双眼;百转千回,人情冷暖,一点点冰封我的思绪。可我从不曾怀疑这个缤纷的世界,重耳在外流亡十九载,却终登帝位,名垂青史;勾践卧薪尝胆,终于报了灭国之仇;孙膑膑足,撰述了;吕不韦流放蜀地,留下了??有生亦有死,有正亦有邪,有战争亦有和平,事物总有两面,我深信上天的公正。古今多少事,皆付笑谈中?

 史记800字心得范文高中四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里面的故事样样精彩,而且每个故事都有深刻的含义在里面,把各国的兴衰都展现出来,让我知道古代的`一些方方面面的事情。不仅这样,里面的人物刻画看得栩栩如生,让我知道每个人的谋略,每个人的性格。

短命的秦王朝,没看之前觉得秦朝不是很强大吗?它把另外几个国家全都统一了呀。势力不够大吗?看完后我知道了,这个秦王赢政小时候因他爸爸成了赵国的人质,所以在赵国尝尽了人间的苦难,他的城府渐深养成了不好的性格疑心。记仇。暴躁。在还未统一六国时他有励精图治的目标,可是统一后不久,秦始皇就开始放纵自己了,不再像原来那样努力而是甩了手,原来百姓们还算幸福的,可是由于他用大量的金钱去建自己想要的王宫,百姓生活开始艰难起来了,可是正在享乐的秦始皇并没有意识到危险地来临依旧如此,并且脾气非常暴躁,一不顺心就残杀百姓。看到这里我真想大声告诉秦始皇“您就不能像以前一样发奋图强吗?要想让自己国家长久,一定要爱戴自己的臣民呀!”

鸿门宴的故事相信很多人都熟悉。刘邦为人很好很宽厚,喜欢结交好朋友,不管别人犯了什么错,都会以礼相待。而项羽呢?恰恰相反,很辣毒不爱交朋友,很阴险脾气也挺暴躁。不接受别人的建议因而丧失了绝好的机会,因而王位就跟他失之交臂。你在看看刘邦由于他的性格和举止赢得了别人的爱戴,大家都追随着他。用现代话说“人缘好”。从这就可以看出来,你对别人好,别人不会忘恩负义的。

刘邦建立了汉朝之后,他的妻子吕后心狠手辣,皇上渐渐没有喜欢她了,夫妻之情有些疏远了,刘邦像把戚夫人的儿子立为太子,吕后并没让戚夫人得到利益,还是让自己的儿子当上了皇帝,自己的儿子当上皇帝已经该心满意足了吧,可吕后并没有放过母子俩,并用最残忍的方式报复,用毒酒害死如意。砍掉戚夫人的四肢,挖掉她的双耳双眼,放在坛子里丢在猪圈里,这简直就太狠毒了。妒忌别人,今后也得不到好,心太狠会有报应的。

史记这本书使我受益无穷,对待别人要有一颗宽容的心,善待朋友,不要妒忌别人等等。

史记800字心得范文高中五

项羽是因为在鸿门宴上不杀刘邦而失去天下吗?我不同意这种看法。

首先从当时军队的实力上看,显然刘邦处于劣势,可以说如果项羽决心杀掉刘邦,那简直轻而易举。即使失去了鸿门宴这一次大好机会,以当时项羽的实力,机会多得去了。可项羽却没有这么做。一是因为项羽优柔寡断,没有主见,听了曹无伤之言便要杀刘邦,却又听项伯之言便又认为刘邦有功,而没有听从谋士范增的告诫。二是因为项羽本是贵族后裔,自视甚高,认为做事当光明正大,在宴会上杀人是小人行径,不屑为之。相反的刘邦却阴险狡诈,心狠手辣,听从张良,收买项伯,对项羽毕恭毕敬、俯首称臣,却心怀异志,可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从用人的角度看,刘邦懂得让手下人尽其才,樊哙张良对他忠心耿耿,连项羽的叔父项伯也被他收买过来,还有后来的陈平,以及决定楚汉之争胜败的韩信,皆由项羽麾下转投刘邦。而项羽众叛亲离,不但叔父出卖了自己,还把自己在刘邦那里的间谍给出卖了。这叫其余部属如何对其忠心?韩信陈平这样佼佼者不知重用,致使帐下人才匮乏,从前部属对他反戈一击。

试看鸿门宴上诸人的对照——同是武将,樊哙粗中有细,关键时刻力挽狂澜,项庄却因项伯阻扰未能成功击杀刘邦;同为谋士,智者张良始终掌控全局,范增却无法说服项羽依计行事,徒然发怒,撞碎玉斗泄愤。这场较量,谁胜谁败,还用说吗?

刘邦能迫使项羽自刎乌江,靠的是善于用人,因为自己不过是一介平民,想夺取天下,必要仰仗他人。所以他对属下虚心,换得属下对他忠心。而项羽自恃身份,又挟大破秦军主力之威,根本没把刘邦这对手放在眼里,对部属也非常高傲,且无主见。

所以项羽虽能称霸于一时,却终于败于刘邦手下,不是因为鸿门宴没下决心杀刘邦,而是他缺乏作为君主的政治品格,不善用人才。

史记800字心得范文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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