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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认真地,郑重地向党组织提交书面的入党申请,每一位入党人员都要经历这个过程。对于我们新时代的年青人,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我们毕生的追求。优秀的入党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呢?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1)

对照“两项专项活动”、“八项专项整治”的要求,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聚焦学校“四风”突出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在全面梳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确定以下专项整治重点:坚决纠正教育教学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有偿家教等领域的问题。

二、责任分工、整治措施及时间要求。

(一)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的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汇报,重点查处和纠正学校校领导利用职权挤占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名额,因人随意设置申报条件、简化推荐程序、程序不公开透明、材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操作等问题;重点查处教师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xx学校校长。

责任单位:学校支部。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完成时间:2015年4月上旬。

(2)问题排查。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全校深入查摆有无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设置等问题。2015年5月前。

(3)查处典型。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纠、违规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从重从严查处。

入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及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和工作氛围。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评审工作程序,建立职称和岗位竞聘评审学校领导小组责任制,杜绝行政干预;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群众对公示有异议的,认真调查核实,对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行为的人员,按规定严肃查处。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二)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查处学校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经费分配、经费拨付、更改资金使用用途、提高使用标准等违规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崇营学校总务主任。

责任单位:后勤处。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组织参加县上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组织学校校长和财务人员参加县上开展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系统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提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合规理财、科学理财的意识和水平。完成时间:2015年4月。

(2)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对围绕经费管理违规问题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和自查承诺书。完成时间:2015年4月。

教代会的监督,确保经费管理规范,使用规范。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验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灵璧县实验小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灵璧县实验小学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的处罚办法》等管理制度,形成教育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三)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等领域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后勤管理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整改学校工程建设及校舍维修中存在的违规操作、收受贿赂问题,查处作业本、课本、校服、教学及办公物资采购、教辅资料代购、学生保险办理等商业往来中存在的收受(索要)钱物等问题。

一、个人存在的问题。

论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也不透不深,研究的较少,掌握的不够好。

2、工作作风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能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如努力工作却又得不到别人的理解时,会有出力不讨好等委屈的感觉,不能保持平和的心态,做到戒骄戒躁。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有时不够冷静,影响自己的思想及工作情绪。二是工作失之于软,管理失之于宽。教育干部职工的思想还不够,组织纪律方面抓得不够严格。虽然建立健全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但执行起来有时还不能做到严要求。

3、思想观念仍需解放。在转变职能,服务发展上,思想观念缺乏超前意识和前瞻性,工作方式方法按步就班缺乏创新、独创性的点子,对如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

没有好地去探索切入点,因而工作上放不大开手脚,思想上不够大胆,满足于现状。

4、在细节上需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作为一个领导干部,我一直在勤政廉政上比较严格要求自己,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自我,但在慎微慎独上做得还不够。表现在认为有时吃一餐饭,抽一包烟、做一下车不是大事。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公与私的考验涉及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细微之处见精神,小节之处看品格。要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从点滴做起,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切实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这样才能有力地杜绝和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同志半路“出家”,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学习中理解不深,联系实际不够,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在**的监督、管理中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

二、产生问题的根源。

1、对理论学习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实事求是的说,我还是比较爱学习的,但近几年来,由于工作中要忙于日常事务应酬,考虑事情又太多,静不下心来,加上有时把学习理论当软任务,把业务工作作为硬指标,便出现了不愿意挤出时间来学习,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脱节的现象。同时始终认为自己事业心比较强,只要不犯错误,思想是不会变到哪里去,尽心尽职地做好工作就行了,因此,也就放松了学习,造成了小成即满的思想状况。同时也就放松了干部职工的学习,形成了轻视理论、忽视学习的倾向,也正是由于缺乏坚实的理论的指导,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好的经验少。

2、对为民服务、为民理财的宗旨观念理解不深、不透。做好本职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是实现宗旨观的最基本形式。总的说,这方面做的是不错的,但在思想的认识上、行动的自觉性上有差距。

有一些模糊认识,感到宗旨观是一个大概念,是一个政治类的要求和理念,有时觉得在实际工作中,在具体行动上难以准确把握,没有完全做好与工作实践的紧密结合。而新形势下服务对象对**工作的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3、思维方式不够科学。一是认识问题有偏颇。对政治形势研究较少,敏锐性不强,总觉得了解全面局势、掌握外界动态,制定方针政策是上级领导的事,自己是执行者,只要把上级的精神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就行了,缺乏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这种思想是不对的,片面的,说明自己的不成熟。二是没有熟练的运用好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工作忙时,不能做到统筹兼顾,在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主要和次要的关系的能力上还有欠缺。

度,有老好人现象,总是为了团结而失去一些原则,总认为只要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就行了,往往是谈的多督办的少,认为谁人出问题他自己负责。没从长远角度认识到如果小事不抓,小问题不纠就有可能出现人的问题,就不能做到“防微杜渐”,会影响到**队伍的形象,削弱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三、整改措施、努力方向。

通过对政风行风建设有关文件的学习理解,让我认识到个人在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决不是小事,绝不能忽视。它能妨碍**政策的贯彻执行,损害**部门和人民的关系,影响**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自己决心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很大的提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在学习的系统性上下功夫,对照“xxxx”的要求,实践自身欠缺的政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二是要做出学习计划,不仅要学习好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还要学习好现代科技方面的知识,要学法律,懂管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方法。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学习过程中自觉地将理论同环保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为官。

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无论是具体分管还是没有分管的科室,对他们的具体工作情况都给予了关心,定期与科室领导谈心,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进一步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要看到光明,坚定胜利的信心;面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冷静思考,妥善处理,不悲观失望;面临挑战的时候,要沉着应对,知难而进,不头脑发热。遇到意见分歧,要坦诚相见,及时沟通。对违反党的宗旨和纪律的错误行为,要敢于批评。广纳善言,闻过则喜,经常检讨自己的工作,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格言,来鞭策自己。抓工作作风,坚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作风。抓组织纪律,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要服务大局,整体推进。增强纪律观念,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干部的新形象。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围绕这次行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一是要正确认识**审批与行政服务的关系。审批即为服务。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从“xxxx”重要思想出发,处理...

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2)

工作计划是对今后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有计划的文体。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一定的效果,要求决策助理要高瞻远瞩、体贴周到,从不同角度设计各种工作方案,供领导参考。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1年教育整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章4篇 ,欢迎品鉴!

2021年教育整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地区法院队伍存在的顽瘴痼疾,根据省法院、市委政法委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法院决定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特别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司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大顽瘴痼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等队伍建设活动成果,结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纯洁性,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整治任务和目标

(一)整治任务: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巩固深化违反“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成果,解决违反“三个规定”突出问题,完善长效机制,使依规记录成为习惯,实现应记尽记、应报尽报,有效遏制干预过问案件行为,有效改善司法办案环境,有效规范司法人员的社会交往,切实建立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隔离带”,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

(二)整治任务: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使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办案规范化程度得到明显提升,审判执行效率显著提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利用审判执行权办理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任务: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使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得到纠正,干警违纪违法和司法腐败问题得到查处,办理案件的体制机制得到健全完善,办案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刑罚执行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四)整治任务:违规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全面清理违规经营行为,做到应查尽查、应退尽退,解决在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全部清理退出到位。

(五)整治任务:违规参股借贷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全面排查干警违规参股借贷情况,利用职权违规经营谋利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教育整顿期间违规问题零新增,教育整顿结束后不反弹。

(六)整治任务:原法院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加强全员自查、全面排查,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离退休人员,严肃责任追究,对其他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司法行政等机关;

完善落实有效防范监管法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在律师事务所任职、充当司法掮客的制度机制,堵住阻断违规从业的渠道,铲除司法掮客滋生的土壤。

(七)整治任务: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聚焦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立足司法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市场预期,服务保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解决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司法环境,助力打造“司法服务方便快捷、司法质效大幅提升、司法成本有效降低、司法生态明显改观”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八)整治任务: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整治目标:把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美好向往落实到办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之中,依靠人民群众的心理确信和法治信仰破解找关系的社会顽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的需要,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进法院与群众间的沟通、理解、互动、包容,尽最大可能争取理解和支持,收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的效果,推动实现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公平正义,有力维护与保障社会安全与稳定。

(九)整治任务:存在工作短板即服务意识不强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服务宗旨,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大力倡导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服务大局意识,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十)整治任务:审判执行规范化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办案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审判执行效率显著提高,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司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切实促进司法能力的提高和司法作风的改进。

三、方法步骤

      按照中央和省、市教育整顿工作的统一部署,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从2021年4月初至6月中旬基本结束,分为“思想发动”“自查自纠”“查纠整改”“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一)思想发动(4月上旬)

1.召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全面组织思想发动,教育干警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掌握政策,提升参与专项整治的主动性、自觉性。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印发致全市法院干警(工作人员)和家属一封公开信。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职务处分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学习宣讲。牵头部门:宣教处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4.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引以为戒,促使人人心里有震动,不断增强投身教育整顿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自觉性,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二)自查自纠(4月中旬)

1.围绕“六大顽瘴痼疾”“两大突出问题”“一个工作短板”以及审判执行规范化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干警进行自查自纠,个人查找具体问题,部门查找共性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全面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做到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关键岗位必谈、中层干部与部门干警必谈,班子成员与主动说明问题、存在苗头问题的干警必谈,做到组织动员到位、政策解释到位,帮助干警消除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并认真整改。牵头部门:机关党委、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围绕整治顽瘴痼疾,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干警持续查找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并进行整改。牵头部门:机关党委责任部门:市法院各党支部

(三)查纠整改(4月中旬到5月下旬)

1.畅通渠道(1)依托12368诉讼服务平台、最高法院四级举报平台、举报电话等形式畅通群众投诉举报途径,广泛接受群众举报,扩大线索来源。牵头部门:立案庭、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深入走访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营商局、工商联和民营企业等单位,征求社会各界对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汇总意见建议和问题,研究解决问题措施,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定向梳理。以顽瘴痼疾专项治理和多发违纪违法问题为重点,突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回头看”、突出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突出重点案件评查、突出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突出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突出队伍建设巡查,从中深挖问题线索,加强线索关联比对,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全面排查掌握干警违纪违法线索,系统清理顽瘴痼疾。牵头部门:审管办、信访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倒查评查。对本系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加强案件倒查。广泛接受群众举报,从中发现是否存在顽瘴痼疾问题,掌握干警是否有相关违纪违法行为,一件一件查、一件一件评,及时整改纠正,与自查自纠相互配合,形成有力震慑。配合党委政法委、政法委各单位做好举报线索办理工作,对问题线索进行研判甄别,确定移送及办理方向。坚持依法依规、查深查透。牵头部门:审管办、信访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4.数据排查。充分利用法院系统现有平台数据,借助市场监管、税务、社保、银保监等部门信息查询系统,核查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提高核查整治效率。加强对司法异常流程监控预警,加强对不同办案环节信息对比验证,推动信息共享和数据联通,健全内部司法监督流程,建立动态预警的司法监督平台。牵头部门:技术处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5.清理整改。线索办理专班根据来源、类型、反映单位进行分类登记编号,建立线索受理情况总体台账和顽瘴痼疾问题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负责部门和完成时限,建立销号制度,实行挂图作战,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对于一个部门解决不了的复杂问题,上级机关要主动过问,拿出解决方案,列出任务书、路线图,限时整改到位,推动全面整治,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牵头部门:信访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6.集中整治。集中整治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引发涉法涉诉信访“两大突出问题”,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总体台账,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整治,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制度,最大限度息访息诉。全面查摆剖析剖析整改本系统制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依法办理民营企业涉法治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问题,深入查找案件背后存在的不公、不廉问题。牵头部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信访办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7.分类处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查核、比对、甄别,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责令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通报曝光。对如实反映问题的干警及时落实从宽政策。对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如实反映问题的干警从严处理。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等单位的衔接机制,对涉及干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按权限、按程序移交纪委监委进行查处;

对于涉及干警一般违纪问题,依程序给予党政纪处理。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四)总结提升(6月上旬)

1.深入评估。一查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

二查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三查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

四查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

五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否落实到位。查纠整改环节结束后,院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整治情况。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持续深化。要全面梳理掌握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底数情况,及时跟进掌握整改进展评估效果,针对顽瘴痼疾的整治情况、剩余存量、剖析案件的深层次问题、查摆监督体系短板弱项,根据整改完成情况,制定持续整改方案,实现限期整改、彻底整改,确保顽瘴痼疾得到有效整治,既定任务全面完成。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改进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深化司法领域管理服务改革,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推出一批新的便民利民措施,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执法司法事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讼服务、行政管理等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一批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事项,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牵头部门:立案庭、机关党委、信访办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4.完善制度。要消灭滋生顽瘴痼疾的土壤和条件,促进专项整治长效化,立足整治顽瘴痼疾重点任务,深查“病因”,查找共性规律、剖析深层次原因,深挖成因根源,找准管理监督组洞,结合自查自纠和组织查处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公正司法的堵点、影响法院队伍建设的难点,有针对性出台一批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推动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同步解决。把根治顽瘴痼疾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治建并举、标本兼治,推动建立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牵头部门:办公室、人事处、审管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四、主要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对落实“三个规定”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认识存在偏差,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规定要求,不愿、不会、不敢如实记录报告;

宣传教育不到位,社会认知度不高,没有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

(2)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转递材料、打探案情,对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不按照规定如实记录。

(3)以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名义向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筹资、借款借物,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请托人、律师吃请、送礼或其他利益,为案件当事人在案件诉讼、司法鉴定等方面提供帮助,为律师介绍案源,分成案件代理费用,以及其他违规交往,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4)对工作人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底数不清,监管不到位,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未按规定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法院工作人员不主动报告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或者不按规定提出任职回避申请。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的亲属以律师身份代理其任职法院和辖区法院诉讼执行案件。

2021年教育整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2

项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政法队伍专项教育整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按照省市在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县政法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弘扬整风精神,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坚持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统筹整合力量,创新方法手段,釆取有力措施,全面排查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底数,坚决整改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着力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努力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目标,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全县政法各单位要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即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违规参股借贷;

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握客,以及我县政法系统其它突出问题(详见《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第16-19.21-25),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努力实现“两个基本一明显”的工作目标:即长期影响制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深层次问题基本根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基本解决,执法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三、具体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对照《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规定执行九项重点任务,调取执法办案和案件质量有关统计资料,全面分析研究,列出重点评查案件,组织县政法干警深入自查自纠,汇总整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并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对顽瘴痼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强案件倒查评查。县整顿办牵头对上级移交和自查掌握的政法领导干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案件倒查,从中发现有无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无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有无充当司法握客等问题,针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开展警情核查和重点案件评查,一件件查,一件件评,及时整改纠正。省级政法队伍整顿领导小组将对重点案件开展集中评查,交叉评查对违规违法“减假暂”案件全面开展排查,在案件评查和有关涉法涉诉信访清查中发现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根据案件性质,干部管理权限,按照《全省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办理办法(试行)》规定移送有关部门核查办理。各地要从群众举报中掌握政法干警有无“六大顽瘴痼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与自查自纠相互配合,形成有力震慑。

(三)坚持分类施策。对政法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要对排查出来的个案进行核查、比对、甄别。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责令其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通报曝光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及人员的家属就业困难情况,符合相关就业条件的,积极帮助在行业“禁区”外合规就业、自主创业。

(四)用好智能化手段。加强对执法司法异常流程监控预警,加强不同办案环节信息比对验证。推动政法各单位信息共享和数据联通,建立动态预警执法的司法制约监督平台。要充分利用政法系统现有信息平台数据,借助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部门查询系统,核查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提高核查整治效率。

(五)健全长效机制。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统筹“当下治”和“长久立”,坚持查改结合,治建并举,标本兼治,推动建立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县政法各部门对本系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等机制建设负总责,严格按照要求抓好相关机制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县委承担本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主体责任,对全县政法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负总责,实行专班负责制,牵头抓总,对专项整治工作统筹领导,分级分层把关制定整治方案,梳理整治重点难点,列出时间表,路线图,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县整顿办具体牵头抓好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深刻剖析内在联系,以政法各部门全链条同步开展为契机,建立跨部门整治协调机制,着力解决以前一家孤军奋战,难以推动,难以解决的问题。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承担对本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直接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抓出成效。

(二)认真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县政法各部门要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作为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作为开门搞整顿的重要内容,做到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通过邀请群众代表座谈、广泛走访调研等方式,收集社会各界对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公开发布完成时限和整治目标,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定期发布整治进展情况。深化执法司法领域管理服务改革,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推出一批新的便民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对执法司法急难愁盼的事,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积极配合各级督查指导。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作为督查重点内容,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政法各部门专项整治的督查指导,并安排做好各级来县下沉督导的配合服务保障工作。要将各级下沉督导和本县督查情况定期向县委汇报、在全县通报,对整治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挂牌督办,追责问责。县政法各部门要加强本系统整治工作督查指导、组织推动,并积极配合各级督查指导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2021年教育整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部署,按照X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全区、全市、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加强执法监督,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对执法突出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手软,做到一律核查、一律解剖、一律问责、一律通报,基本实现“五个进一步”和“五个确保”。

一是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有效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确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法,心中有纪;

二是进一步遏制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执法中的顽瘴痼疾,确保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法监督,有效解决监督乏力、网上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确保形成更加完备的监督管理体系;

四是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有效解决制度存在的漏洞,确保构建更加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

五是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素质能力,有效解决本领不够、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确保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执法铁军。

三、重点整治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紧盯受立案管理,集中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对群众上门报案,未落实“三个当场”要求;接报案后该受不受、该立不立,受立案后不及时查处,以及违法受立案。

(2)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该及时采取侦查措施不及时采取;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或嫌疑人,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对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不依法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

(3)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懈怠,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违法通知不认真回复执行。

(4)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受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2.工作措施:

(1)梳理排查。通过查询110接处警记录、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评查案件卷宗、核查账务账簿、回访当事人、梳理信访举报投诉等方法,对2018年以来行政、刑事警情和在办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

(2)集中整治。聚焦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和食药环、盗抢骗、黄赌毒等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反映强烈的案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领导包点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全面落实整改。对新发警情的受立案情况和决定,加强审核监督,防止边治边犯。

(二)紧盯打伞破网,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中暴露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中暴露出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罪不究,不作为、乱作为。

(2)认定标准不一、审核把关不严、深挖力度不够、取证能力不强。

(3)参与或变相参与社会黑恶势力,充当其“保护伞”。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要按照准确核查、限期清零、件件有结果的要求,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交叉核查、视频调度等措施,全面核查、认真反馈群众举报线索。重点梳理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扫黑办挂牌督办、重点关注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展,确保线索核查工作扎实落地,确保所有举报线索清仓见底。

(2)集中整治。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在逃黑恶犯罪分子,确定一批目标逃犯,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大情报等,加大预警分析,强化追捕力度,持续抓好追逃工作,组织开展境外黑恶逃犯集中抓捕行动,逐人落实追逃责任,加大追逃力度,努力实现逃犯“清零”,以最大战果取信于民。

(三)紧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集中整治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和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正确区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不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2)对企业等市场主体违法立案、越权办案、违反法定程序、滥用强制措施及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账户、账册、财产,影响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经营。

(3)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保护不力,企业投诉无果。

(4)对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假冒伪劣等侵害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

(5)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

2.整治措施:

(1)排查梳理。对2018年以来仍在查办未有明确结论,上级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申请刑事复议复核、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以及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或者犯罪线索逐件逐条进行清理。对排查出的执法问题、案件和线索要制定任务清单,逐一逐条进行核查。

(2)查纠整改。对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和线索,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对存在分歧的重大疑难案件,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要组织多警种、多部门联合调查、集体通案,或者从全区公安机关法治专家人才库、公职律师抽选精干力量协办,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等形式进行专家会诊,提升查办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公正性、权威性。

(四)紧盯严格强制措施管理,集中整治违规取保候审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取保候审适用对象不符合法定条件,利用取保候审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2)取保候审后中断侦查,未及时移送起诉或依法作其他处理,未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未依法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3)解除取保候审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未依法依规及时对案件作出处理,造成案件长期搁置。

(4)未按要求设立、使用保证金专用账户,违规收取、保管、没收、不及时退还保证金,截留、坐支、挪用、侵吞保证金,保证人不符合条件,人保、财保并用。

2.工作措施:

(1)清理排查。通过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核对相关工作台账、调阅案件卷宗、财务账簿、梳理信访投诉等途径,分门别类、全面细致地排查2018年以来办理的取保候审案件、人员的数量、相关处理进展及保证金等情况,登记造册,做到账实相符。

(2)集中整治。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法规、遵守办案程序等方面认真进行核实,找准找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对取保候审违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逐一认真研究确定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细化具体的整改进度、工作步骤、解决措施、责任目标。对疑难复杂案件,要积极会商检法机关、提请当地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

(五)紧盯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制度,集中整治涉案财物管理违规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扣押、没收,以及超范围超期限查封、封存、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

(2)不开具法律文书、专用收据和财物名称、种类、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来源去向登记不清。

(3)无专门场所、无保证金扣押款专户、无专人管理,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专户,坐支、挪用、私分扣押物品。

(4)不严格执行交接手续、该移送不移送甚至私自处理。

(5)返还财物不及时,随意没收保证金等。

2.工作措施:

(1)排查清理。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正在办理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来已办结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前已办结但当事人因涉案财物问题仍在信访投诉的案件进行排查清理;

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逐案登记造册,彻底摸清底数,做到物案关联,逐案建档。要通过排查清理,及时发现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2)集中整治。对梳理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实行限期整改、挂牌整改,靶向整改、源头整改,要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时间、整改措施、责任人,以任务书、交办单等形式挂牌立项,确保整改责任和措施落地落实,真正实现办案与保管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到位。

(六)紧盯执法办案纪律要求,集中整治违规异地办案和违反“三个规定”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严格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和《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办案协作的通知》要求、不规范履行办案协作程序,趋利性执法和单方面跨区域执法、超管辖权限办理案件和争抢案件、过度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2)超越职权下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变更强制措施、降格或者升格处理案件的命令等。

(3)超越职权私自向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提出案件管辖、定性处理意见。

(4)超越职权批转涉案材料。

(5)向办案单位负责人或者办案人员提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当事人近亲属、代理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员。

(6)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7)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8)不主动、如实记录、报告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以及其他问题。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通过上级通报、异地警务情报信息交流、涉警舆情等渠道排查异地违规办案线索,组织核查,发现问题。通过个人填报、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受理信访举报投诉、调阅案卷、走访纪检督察部门等形式、全面排查梳理公安队伍中存在的违反防治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2)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深入贯彻公安部“六个严禁”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安机关跨省异地办案协作工作的通知》,切实明晰审批流程,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坚持“打招呼”和不如实记录报告的一起查、一样严,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三查”制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相关单位和领导严肃追责问责。对故意隐瞒、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推进,成立工作小组。

组长:XX(法制大队教导员)

成员:XX(督察大队副大队长)

XX(纪检监察室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案件复查审核、巡查监督等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五、具体工作步骤

(一)自查复查,摸清底数。

一是以执法办案管理平台数据为基础,统计全区办案部门X年-X年X月X日以来办理的全部案件和执法办案场所使用情况,联系办案部门先行自查(时间截止为X年X月X日),法制大队组织民警进行复查(时间截止为X年X月底),对自查和复查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

二是通过警综平台数据汇总数据,核实涉案财物的物品和数量时间截止为X年X月底)。

(二)纠错整改,强化督导。针对自查和复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排查,按册逐项整改(X年X月底前结束)。各执法办案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区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针对各执法办案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按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进行扣分,并将相关整改情况上报区局专项整顿工作组和纪检、警务督察大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的重大举措,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际行动。要迅速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在“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中统筹安排,通过教育整治活动,着力破解制约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效果的难点问题,彻底根治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顽瘴痼疾。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公安机关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分工体系,切实加强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将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谋划,深入发动,明确目标,细化职责,完善措施,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推动专项活动有序开展。实行月调度机制,各相关执法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在每月25日前,向区局法制大队报送本月梳理问题清单和上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三)坚持整体推进。局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整治督战,各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推动整治落实,确保专项活动清仓见底、不留死角;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调度,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等部门作用,推动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

(四)强化督导检查。区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通过明察暗访、挂牌督战等方法,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要把学习教育、排查问题、整改落实贯穿整治全过程,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督促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对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的,责令重新整改,对专项活动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形成长效机制。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要坚持急治标、缓治本,既要发现查处问题,坚决打好攻坚战,还要避免采取“运动战”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既要整改处理,更要查找根源,善于做调查研究,善于抓重点、抓顽瘴痼疾。要抓深层次的问题,遵循科学规律,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2021年教育整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4

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市法院在省指导组和市领导小组的领导指导下,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教育整顿扎实有效开展。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组直接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和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动员有力、部署有序、落实有效的良好局面。

二是狠抓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坚持政治教育“培根筑魂”、党史教育“明理增信”、警示教育“释纪促廉”、英模教育“提气聚力”,引导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筑牢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

三是狠抓问题查纠。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会传达学习“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具体政策,向干警及家属发出公开信,层层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干警填写个人自查报告。抽调21名业务骨干成立5个问题线索核查小组,对省指导组、市整顿办、市委巡察组交办转办和信访举报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党组书记、纪检组长逐案听取汇报,对查实的问题线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四是狠抓为民服务。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干警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三遍访”、志愿者服务、“法律五进”等活动,严格落实网上立案、简案速裁、线上查控、电子送达等便民诉讼服务措施,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聚焦婚姻家庭、邻里矛盾、经济债务、房产物业、医患劳资五个重点领域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

五是狠抓成果转化。把教育整顿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今年一季度,全市法院共收案30271件,结案24718件,同比分别上升29.5%和60.2%,未结案件数量同比下降33.4%,结案率71.3%、结收比82.9%,均位居全省第1,审判质效核心指标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针对“六大顽瘴痼疾”和全市法院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法院制定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反审判执行纪律规定,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原法院工作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以及法院精细化管理和司法作风不严、不细、不实问题等六大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同时,组织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法院工作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市法院将严格按照省指导组和市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教育整顿各项工作,坚决打赢这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教育贯彻始终,引导干警进一步增强开展教育整顿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进一步深化查纠整改,推动自查从宽与被查从严相互作用、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互促进、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相互贯通,确保查纠整改取得实效。三是进一步保障民生权益,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网上立案、诉前调解、简案速裁、线上查控等便民服务机制,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行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四是进一步做好统筹兼顾,把教育整顿同党史学习教育、服务大局、审判执行、诉源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以教育整顿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教体艺[xx]6号)和xx年10月29日教育部召开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西鸡实验中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西鸡实验中学的实际情况,完善原有的西鸡实验中学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和书记任组长,各部门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主任、后勤主任、保卫科长、信息中心主任、初高中部学生处主任、校医室负责人等组成。

西鸡实验中学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1、检查学校食堂、小卖店等有无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以及卫生许可证是否过期。

2、查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有无健康证,当年是否已体检。

3、有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4、学校食堂承包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合同是否规范。

5、食品采购渠道是否正规,近半年食品购物索证。

6、自备供水是否检测合格、学生用水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7、对食品安全工作所涉及的文件或相关材料要定期整理保存。

第一阶段:xx年11月20日——12月5日,学校进行自查整改。

第二阶段:xx年12月8日——12日为迎检抽查阶段,做好由教育局、卫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校进行的检查验收迎检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4)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促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突出解决我镇中小学少数教师身上存在的慵、懒、散、满、混、浮、慢、差、乱等师德修养不高、职业纪律涣散、专业素质不精、从教风气不正、师表形象不佳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教职工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根据岳西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省、市、县和县教育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开展以“坚持立德树人深入进行师德师风专项教育和整治”为主题的师德教育和整治活动,以强化队伍管理,优化师德师风为核心,以思想教育、制度建设、集中整顿、严明纪律为抓手,着力解决我校教师队伍师德师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学校班子成员和全体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师能建设,切实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纪律意识、安全意识、形象意识,进一步激发起全体教师的职业光荣、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感,激励全体教师树立起以德治学、育人为本、乐于奉献、奋发向上的职业理想,带动起规范执教、精益求精、爱生如子、创新进取的良好教风,形成相互理解、相互关爱、相互激励、相互帮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干群关系、同事关系和师生关系、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坚持立德树人深入进行师德师风专项教育和整治活动

通过集中开展“师德师风整治”专项活动,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教师师德不纯、师风不正、师能不精等突出问题,在规范管理上建立一套新机制,在师德建设上塑造一个新形象,在立德树人上达到一个新层次,在质量提升上达到一个新高度。

学校班子成员及全镇中小学全体教职工

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学校成立xx中心学校集中开展“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学校办公室,xxx兼任办公室主任,中心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本次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目前我校教师队伍中存在的“慢”、“混”、“散”、“满”、“浮”、“懒”、“庸”、“差”、“乱”等9个方面及其他损害教师形象和影响教育风气和教育形象的问题,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弘扬师德,端正师风,增强师能,树立全体教师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

结合我镇中小学前期出现的几个问题,全面摸排、逐人过关,对于学生及家长反响强烈、严重影响校风教风的不正之风要做到既对人又对事,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岳西县教职工管理办法》、师德师风一票否决的相关规定,采取强有力的帮教措施促其限期改正。对于依然我行我素、屡教不改的将及时上报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快处理。

专项整治活动从20xx年xx月xx日开始,20xx年x月底结束,共10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学习动员阶段,突出“学深学透”。

1、动员部署。成立“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行事历,召开中小学管理人员参加的启动会和全体教职工会议,对“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

2、广泛宣传。利用学校网站、校园广播、校园简报、专栏、标语等载体营造舆论,形成浓厚氛围,使每一位教师提高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增强师德修养的自觉性。

3、专题学习。按照“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行事历组织全体教师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升素质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安庆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细则和方案》、《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等相关文件和有关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组织教师代表到先进学校学习。

每位教师参加专项学习时间不少于10学时,每次学习要做好记录备查。学校要通过“七个一”活动,即举办一期师德师风集中培训班,召开一次师德师风学习心得交流研讨会,组织一次师德师风理论水平测试,记好一本师德师风学习笔记,撰写一篇师德师风体会文章,上交一份师德师风个人自查及自改报告,举行一次教师进村入户家访活动,提高师德修养,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第二阶段(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自查自纠阶段,突出“查评到位”。

1、查摆问题。紧紧围绕“师德师风整治”专项活动主题,通过召开学生、家长、教师座谈会、发放社会调查表等形式,查找学校教师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学校师德师风分析检查报告;教职工要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查摆个人师德问题,深刻反思个人从教以来的师德行为,形成个人剖析材料。查摆问题主要从以下十五个方面进行:

(2)查有无拉帮结派、搞小团伙的行为,煽风点火、造谣生事、有意制造事端的行为,目无组织、有意刁难、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的行为,个人主义思想严重、阻碍学校发展的行为,言行不端、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工作推诿拖拉、执行力不到位的行为,消极怠工、甚至擅自脱岗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3)查有无侮辱学生,歧视后进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或随意剥夺学生上课权利,将学生逐出教室,或以辅导、谈话为名,带异性学生单独到教师办公室和宿舍的行为。

(4)查有无不备课、上课应付、批改作业不认真、辅导不用心等自以为是、敷衍塞责、马虎从教、误人子弟的现象。

(5)查有无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现象。

(6)查有无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现象。

(7)查有无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现象。

(8)查有无教育理念陈旧、教法死板,不读书不学习,不思进取,不愿接受新方法、新课改等行为。

(9)查有无接受家长的宴请或索要财物、向学生推销资料或学习用品、乱收费用、违规补课、有偿家教、调人情座位等行为。

(10)查有无上班时间酗酒、在职经商、行为不检点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违纪的行为。

(12)查有无不服从工作调配和管理,或搬弄是非、制造矛盾、破坏团结,或在校内外制造事端、打架斗殴、参与赌博、参加或宣传非法组织等行为。

(13)查有无不遵守学校考勤制度,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或旷工的行为。

(14)查有无传谣、造谣,利用网络发表不负责任言论、搞人身攻击的行为。

(15)其它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2、民主评议。一是组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民主评议工作由中心学校牵头组织,邀请县教育局领导参加,采取领导评、同事评、学生评、家长评、社会评等方式,评议结果记入师德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二是形成学校自查自纠报告。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学校要召开会议,组织教师、学生、家长代表等对报告认真进行分析评议。评议的重点是对师德师风认识深不深、查找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工作措施实不实等,形成自查自纠材料,并通过会议、网络等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三)第三阶段(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x日)整改提高阶段,突出“整改实效”。

1、整改落实,务求实效。学校根据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做到“一定三有”,即整改定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作出公开承诺。在整改中,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做出表率,促进校风、教风和学风好转。

2、选树典型,模范引领。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学校将培养典型,总结先进经验,树立学习榜样,层层推选师德先进个人。广泛宣传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使广大教职工学有榜样、赶有方向。对在师德师风方面有突出表现师德模范,学校将予以表彰奖励并择优向上推荐。

3、惩处后进,强化警示。对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工作仍无起色,按部就班,责任心不强造成一定影响的教师,学校将按照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师德评议结果处于末位的教师实行待岗、转岗或者分流;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教职工存在问题且拒不认错改正的,学校将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程序上报县教育局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调整岗位、降职使用、辞职、党纪政纪、法律处理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

4、总结验收,建章立制。“师德师风整治”专项活动结束时,中心学校将针对活动内容制定具体的验收评估细则,组织人员分校进行严格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学校和个人,由学校指派人员组织在暑假期间举办专题培训班进行补课。同时学校“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实施效果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特别是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探索尝试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进行提炼,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1、教育为主,坚持正面引导。

要讲究教育方法。深入调查学校师德师风状况,听取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及学生家长对活动的意见建议。领导干部之间、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和教师与学校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提醒,增进了解,促进团结。要解决突出问题。主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如:事业心不强,做不到爱岗敬业;行为不规范,做不到为人师表;缺乏爱心,不能关爱学生;人生观、价值观不正确,误导学生;大局观不强,给学校制造麻烦、造成负面影响;法制意识单薄,有违规违纪的现象。

2、要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原则。

对师德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主要采取学校讨论、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整改的办法来解决,最终提高全体教师师德水平和整体素质。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对师德师风严重缺失和不能很好地自查自改的,依规严肃处理。

3、强化引领,树立教师良好形象。

要强化领导,在全体教师中广泛开展国情形式和校情教育,帮助广大教师充分理解各级政府为提高教师地位待遇进行的不懈努力,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保持学校安定稳定。

4、认真总结,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完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相关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新途径、新措施、新方法,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突出实效性,使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步入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5)

为压实地方、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水晶乡人民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开展全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指导并督促检查其负责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内容及安排

(一)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持续至20__年全国“两会”结束。

(二)整治重点和职责分工

1.消防方面。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等重大隐患。要深化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加大对宾馆饭店、商场影院、景点景区、养老院、学校、医院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中村”等高风险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加强防火和燃气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整改消除“三合一”“多合一”等火灾隐患,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2.交通运输方面。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货”、“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重大隐息;要着力抓好春运安全运行,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公交车等重点交通工具以及车站、桥梁等重点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恶劣天气安全管理、疏导和应急保障,防止连环碰撞和群死群伤事故。

3.燃气安全方面。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以及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隐患;要深刻吸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部署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对人员密集场所管道燃气安全情况、天然气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情况、燃气居民用户安全情况、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情况、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等方面,持续深化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燃气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巡护措施。要严格审批监督管道周边施工作业,严防乱挖乱钻引发管道泄漏着火爆炸等事故。

4.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方面。要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渠道,利用乡镇〈街道办〉、村委会〈社区〉的活动室、文化站等场所,不间断普及燃煤、用气、安全取暖安全常识,做的人人皆知。同时,要迅速开展隐患排查,登门入户、全面摸排,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安全过冬。

5.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整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以及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重大隐患;要严格落实冬季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严禁恶劣天气强行施工、突击作业等违规违章行为,严防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切实加强市政设施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落实城市供排水、供热、燃气、市政道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

6.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非法违法“小化工”、精细化工等重大隐患;要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以及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危化品重点企业和装置、罐区、仓库、气柜等重点部位安全,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静电、防中毒等冬季防护措施;加强检维修和动火等重点作业环节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作业规范,节日期间提升审批等级,实行重大检维修作业和特殊作业报告制度。

7.烟花爆竹方面。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加大“打非”工作力度,强化宣传和舆论监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8.非煤矿山安全方面。重点整治盗采资源、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非煤矿采掘接续紧张、不按设计施工等重大隐患。排查查清本辖区非法盗采点情况;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和人员培训情况;矿山企业实施设计开采情况和对存在隐患的采空区、老空积水、水患严重的矿山和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以及开采残矿的矿山的安全治理和监控防范情况;露天矿、采石场安全防范情况;企业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情况等,严厉打击非煤矿山违法行为。

9.工商贸方面。重点整治冶金、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隐患。要深化工贸企业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安全风险和隐患治理。

10.森林防灭火工作。结合冬季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的特点,加强节日祭祀和林区农事、生产用火管理,层层落实森林防灭火监护责任,严格火源管理,出现火情“打早、打小、打了”。要加大处罚力度,对禁火或高火险期间违规用火的,坚决从快从重处理。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12月25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要汲取近期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结合本地实际和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梳理分析本地区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制定本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明确整治重点内容,明确整治标准,明确企业自查自改责任,所辖企业要实行全覆盖检查。

2.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专项督导检查(12月25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指导各地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专项整治,指导服务地方因地制宜确定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尽快制定本部门专项检查方案,因时制宜开展多种形式专项督导。

3.县安委会组织抽查检查(12月25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县安委会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督促指导。20__年全国“两会”之前,根据工作实际,派出工作组开展重点抽查检查,检查情况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对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不搞“一刀切”,要在全国通用标准基础上,明确本地重点,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落实落细职责分工,明确奖惩措施,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大力表扬,对不负责任、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严肃批评。

(二)严格工作要求。充分运用座谈交流、视频汇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基层严督细查,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服务,提高督导检查质效,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三)严守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层层陪同接待,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防摆拍式、蜻蜓点水检查。各村党(总)支部、各村委,乡直各单位要及时将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报乡人民政府,联系人:熊艳芳。乡人民政府将于年中对各村党(总)支部、各村委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6)

为切实加强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做好防范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风险,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措施落实,规范学校食堂各操作环节,保障饮食安全和饮用水安全,增强学校管理者和师生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

三、整治内容(一)责任制建立。是否建立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一岗双责和岗位职责,是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任务分工,有工作印证材料。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饮用水安全。学校自备水源、水塔、蓄水池、桶装水、饮水设备是否达到饮用水标准,是否落实蓄水池定期清洗消毒等卫生防护措施,严防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三)食堂管理。一是食堂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培训档案;

是否按规定留样,记录完善;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添加剂现象,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

是否按规定对餐用具进行消毒,设备运行正常,记录完善;

库房按要求存放食品、环境整洁、无过期食品;

严禁向学生出售隔餐剩余食品,严禁中小学、托幼机构违规制售凉菜、四季豆、发芽土豆;

大中专院校凉菜制作是否具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餐,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

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7)

良好的工作方案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该方案为下属提供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最佳途径,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效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加强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净化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压实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一手抓治理,一手抓指导,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为准则,强化食品安全治理责任意识,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构建食品安全统一监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有效防控夏季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

6月初开始,9月底结束。

1、要加强与乡镇食安办的沟通协调,督促各乡镇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应急处置水平,积极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四员”队伍作用,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和指导。

2、加强与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的协同配合,发挥食品安全协调联动机制作用,形成共治合力。

1、以饮料、糕点、冷冻饮品等风险较大的夏季食品为重点产品,以微生物特别是致病菌污染为重点问题,组织开展夏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2、开展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许可专项清理,全面清理带病运行的企业。

3、专项整治中,发现企业擅自改变功能布局等造成不符合生产条件的,要依法监督企业限期整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要停产整改,监督企业持续符合生产规范要求。

1、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冷藏冷冻食品、散装熟食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

2、严查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无合法来源的冷藏冷冻食品的行为;严查销售冷藏冷冻食品未按规定贮存或设备设施运行温度未达到要求的行为;严查销售散装熟食没有防尘防蝇防直接接触的措施、熟制食品的食用时限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行为等。

3、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要责令整改并落实到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

1、开展端午、中秋和高中考期间等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对高中考接待单位及考点周边餐饮单位进行专项治理。

2、以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奶茶店等为重点,以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奶茶为重点品种,超范围经营、超规模接待为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按照“翻箱倒柜”的方式,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以景区周边餐馆、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为重点单位,以凉菜、熟肉制品、自制饮品等重点品种,以超范围经营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4、以餐饮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为重点人员,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监督检查中,现场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试。

(五)开展三个重点时段食品专项抽检行动。

以城市、乡镇、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型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学校及周边经营门店等为重点区域,以节令性食品、冷藏冷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端午节、学校复学复课和中秋节三个重点时段食品和餐饮用具专项抽检行动。

1、学校复学复课抽检要以学校及周边经营门店的米、面、油、肉、奶、桶装水及学校食堂餐饮具为重点;。

2、端午节食品抽检以绿豆糕、蛋糕、冷饮、冷藏食品为重点;。

3、中秋节食品抽检以月饼、烘烤糕点、冷冻食品为重点;。

4、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媒体、公众号等途径发布食品抽检信息,扩大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对抽检结果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加大跟踪抽检力度,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要求,督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1、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年度监督检查频次要求。强化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

2、严肃查处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

3、加大对母婴店、商超等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

(七)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整治提升行动。

1、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严格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

3、加强对获证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1、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食品生产企业、超市、餐馆等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销售过期劣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

2、对整治中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违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要按照专项整治的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工作重点,制定针对性强的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实效。

(二)突出排查重点,治理违法行为。重点排查治理无证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营“三无”及过期腐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脏乱差”、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对无证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督促其限期办证;对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或取缔;对食品安全工作不重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从严处理,并在媒体曝光;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序时进度要求,定期上报工作进展,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确保行动见实效。县局将适时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问题不解决,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广泛宣传发动,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通力合作,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按规定给予奖励,特别要重奖“吹哨人”,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监管所、稽查大队于6月25日前报送工作推动阶段性情况小结,9月20日前报送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及《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净化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压实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一手抓治理,一手抓指导,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为准则,强化食品安全治理责任意识,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构建食品安全统一监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有效防控夏季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

6月初开始,9月底结束。

(一)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以饮料、糕点等风险较大的夏季食品为重点产品,以微生物特别是致病菌污染为重点问题,结合年初确定的整治计划,组织开展夏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对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要开展许可专项清理,全面清理带病运行的企业。专项整治中,发现企业擅自改变功能布局等造成不符合生产条件的,要依法监督企业限期整改;存在食品。

安全风险的要停产整改,监督企业持续符合生产规范要求。

(二)开展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冷藏冷冻食品、散装熟食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严查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无合法来源的冷藏冷冻食品的行为;严查销售冷藏冷冻食品未按规定贮存或设备设施运行温度未达到要求的行为;严查销售散装熟食没有防尘防蝇防直接接触的措施、熟制食品的食用时限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行为等。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要责令整改并落实到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严格日常监管,围绕校园及周边、养老机构、景区等重点区域,中型以上餐馆、集体用餐配送等重点单位,端午节和中高考期间等重点时段,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熟肉制品、自制饮品等重点品种,超范围经营、中心温度不够、加工时间不够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按照“翻箱倒柜”的方式,对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强化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把“食材溯源、消毒保洁、人员健康、加工操作、就餐环节、食品留样”等关口,进一步压实餐饮服务单位和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

(四)开展三个重点时段食品专项抽检行动。以城镇、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型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节令性食品、冷藏冷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端午节、学校。

复学复课和中秋节三个重点时段食品和餐饮用具专项抽检行动,覆盖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特殊食品经营、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媒体、公众号等途径发布食品抽检信息,扩大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对抽检结果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加大跟踪抽检力度,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五)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要求,督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年度监督检查频次要求。强化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贯彻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印发的《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要求,要加大对母婴店、商超等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

(六)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整治提升行动。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严格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加强对获证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

公开”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七)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办案力度。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食品生产企业、超市、餐馆等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销售过期劣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整治中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违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把思想认识提高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高度,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举措,做到措施具体、节点清晰、责任明确,坚决预防和杜绝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突出排查重点,治理违法行为。重点排查治理无证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营“三无”及过期腐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脏乱差”、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对无证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督促其限期办证;对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或取缔;对食品安全工作不重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从严处理,并在媒体曝光;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应急处置。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常识的宣传,特别是高温季节食品安全,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安全消费、健康饮食。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应急值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线索,要及时调查,确保相关问题及时回应,对发现疑似食品安全问题的,迅速作出应急处置,尽快查明原因,并做好善后问题处理。

随着气温不断升高,各类病媒昆虫活动频繁,细菌生长繁殖迅速,食物易被污染或者腐败,人们饮食多选择冷饮、凉菜等,非常容易导致食物中毒。为切实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街道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从7月30日起,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我街道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核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协调配合,确保监管到位;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进行排查;坚持严惩重处、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从而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全街道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进行隐患大排查,务求早发现、早处置,避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得到法律严惩,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一)重点品种:米、面、粮、油及其制品,肉、蛋、奶、菜及制品,酒类及饮料,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冷荤凉菜,熟食卤肉等。

(二)重点单位: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含托幼机构)及快餐店,超市及食杂店,现场制售食品店及熟食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小作坊等。

(一)严格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切实防范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重点抓好“两超一非”、塑化剂、苯并芘、食品标签标识、保健食品非法声称等重点问题的综合治理;深化食品生产企业主体普查和风险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和防控,持续加大夏季桶装饮用水灌装、调味面制品生产整治力度;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主体普查和风险隐患排查。

(二)加大对集贸市场、超市、学校周边食杂店、农村集市、监管和整治力度;以肉类产品、乳制品、速冻食品等为重点,集中开展一次冷链食品贮存、运输、销售条件大检查,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脱离冷链条件或不按条件要求经营冷链食品行为,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查处。落实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和食品召回制度;加大流通环节的食品抽检力度,对不合格食品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行政控制措施,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三)加强对学校食堂、小餐饮、农家乐等重点部位、重点单位的专项整治,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严格遵守卫生规范和经营范围,做好专用工具、容器、冷藏设备和餐饮具清洁消毒工作,杜绝生熟食品交叉污染、加工储存不当等现象;监督餐饮单位对购进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查处采购病死畜禽、地沟油、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熟食卤肉、冷菜、豆角、蘑菇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管。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7月30日—7月31日)。街道办事处及各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积极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切实掌握辖区内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基本情况,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集中整治(8月1日—8月29日)。街道食安办联合各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按照整治方案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开展各项监督检查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总结提高(8月30日—8月31日)。街道食安办联合各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密切防范,巩固成果,认真总结,全面提高,确保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一)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到位。

街道食安办联合各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一定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近阶段的重要工作,街道将组织督查组适时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在整治行动中工作不力、没有落实方案要求或隐患没能排查出来,导致辖区内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件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主要相关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严惩重处,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重典治乱,严格执法,按照管辖范围开展全面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决不姑息。

(三)标本兼治,抓好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在突出抓好整治重点的同时,要注意强化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对社会负责。要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四)大造声势,营造良好专项整治行动氛围。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报刊、网络等的优势,大造声势,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使之家喻户晓,正确引导消费,同时加大对优质食品、优良品牌、优秀企业的宣传力度和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食品、销售安全食品、使用安全食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预防为主,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预案。

按照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做好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按照要求上报,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损失,并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8)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减

少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推动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努力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二、整治目标

(一)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全县非煤矿山实现合法生产,逐步走向规范开采、现场安全的目标。

(二)全面排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隐患。

(三)依法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基本建立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

(五)有效控制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全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州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三、整治重点内容

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前提,以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今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地下矿山重点整治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等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重点整治高陡边坡和违规爆破。

(一)地下矿山通风系统整治重点

1、强行推行机械通风,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制定通风管理制度,保证机械通风系统正常使用。

2、地下矿山必须配备风机性能检测仪器和通风检测仪器,矿山每个用风工作面必须配备风质、风速检测仪器。

3、建立完整的测风测尘制度,用风工作面、爆破点及周边巷道的风质、风量、风速符合规程要求。

(二)提升运输整治重点

1、提升系统要符合设计要求。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

3、对提升装置、提升钢丝绳等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严格按规定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检验。

4、严密防范跑车事故,防跑车要做到一坡三档,设有躲避硐室,防跑车的阻车器和信号设施要随时保持有效。

5、斜井矿车提升和放矿车时,井底车场严禁作业或有人员停留,井筒内不得有人员行走。

6、提升运输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三)顶板管理整治重点

1、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制度,建立重点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区的顶板边帮管理制度。

2、对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要做好地压管理和监测。

3、爆破面及其周边顶板边帮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4、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巷道及时采取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对顶板破碎的要做好支护。严格加强防排水和用电安全管理。

5、加强采空区管理,制定和落实采空区管理制度和处理方案。

(四)露天矿山整治重点

1、矿山企业有采矿许可证、工商(来源:好范文 有些企业生产中不能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在实施中深孔爆破后,现场变化较大,有间歇性形成高架头现象;另外,还有些企业落实规章制度不坚决,对职工不规范佩戴安全帽、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的违章行为,不能严格按规章处理。

五、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我们将按照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的要求,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消除隐患、强化事先防范、积极推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运行和持续改进,提高矿山企业本质安全度。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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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计划二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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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计划(篇1)

为进一步做好全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近期国家、省、市、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20xx年12月底。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为期5个月的集中整治,全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大大减少,交通事故发案率进一步下降,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全村道路路况有所改善,道路标志标识不断完善,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三、整治措施

(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全村要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迅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要全力组织和协调警力上路,强化路面管控,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民警管事率,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二要针对农村道路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和无证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规律,专门安排村组公路勤务,定期不定期组织全村干部、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安监站人员、农机安全管理人员、派出所民警,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农村道路上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要继续加强安全隐患较多、车流量较大的重点区域的整治行动,特别在时间上要打破常规,利用早、晚时段、公休日扩大整治成果。对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非法载人,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上路行驶及各类车辆非法营运行为要严管重罚,防止出现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四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抽检抽查,对违规运输的,要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严格处罚并予以纠正。专项整治期间,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将严格实行严管重罚的原则,可处罚可不处罚的一律实施处罚,自由裁量幅度内靠上限处罚,够拘留处罚的一律予以拘留。

(二)完善道路基础设施,改善道路路况。

1、深化公路危险路段治理。村里将安排驻组村干部,专项治理全村公路的危险路段治理。协调办事处要针对屯渝公路的实际状况,迅速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通村公路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和危险路段排查;要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申请交通治理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路隐患整治的资金申请,加强对通村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力度。对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要用增设必要的交通标志、警示标识和防护栏(墙、墩)等安全防护设施,逐步改善农村道路的通行条件。

2、切实抓好公路养护工作。全村要加强路况巡查,及时消除路面隐患和路障,修复影响行车安全的破损路面;要加强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按规定设置交通安全标志;要根据交通流量和路况,在雨季对全县重点路段进行巡查和养护。对桥梁、高边坡、易滑坡、易坍方等路段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对边沟、涵洞、桥下障碍物和上边坡的危石、悬石要及时清除。

3、完善道路标志标识的设置管理。进一步完善通村道路标志标识的设置,危桥险路的两端必须设立禁令、警告标志;对穿越学校、村镇、市场及事故多发的地段要增设必要的警示灯、牌;加强对标志标识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规范完好;加强道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依法拆除违章建筑、清除非公路标志标牌。

(三)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1、从严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对全村驾驶员做好登记工作,督促他们要加强审验,审验不合格的,不允许上路。对驾驶员的管理,要明确奖罚政策,区别对待,对屡次交通违法、肇事的,要列为重点进行管理。

2、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管理。全村按照户籍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农村客运机动车及驾驶人、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的台账,实行“一车一档”,并督促无牌无证车辆完善车辆相关手续,全面落实监管职责;要通过建立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台帐管理制度,红白喜事、传统节日交通安全“打招呼”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跟“场”监管等制度,及时消除农村群众集体搭乘低速货车、拖拉机的严重违法行为。

3、落实交通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要与全村驾驶员签订“恩施市道路安全管理责任书”,村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要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全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内容,进行综合考评,坚持长效管理;要整合现有的管理力量,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

(四)运用多种形式,强化宣传教育。

各驻组干部要运用各种形式,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要改进宣传方式,注重宣传效果,突出“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交通安全宣传理念;要利用一些重大交通事故以案说法,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要逐村宣传,真正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的引导和警示功能,在乡镇街道、主要公路路口和客运站点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设立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宣传墙和警示墙,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党和政府在解决农民群众安全出行等方面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努力提高农民群众安全出行观念,增强交通参与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梨树小学要对广大师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熟悉交通安全常识;学校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要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严禁超载。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这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在村党支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全村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田锋任组长,村主任向延奎为副组长,其他干部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村支部副书记姚国庆为办公室主任。各村组中心户长也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提高到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投入,牢牢抓住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讲究工作方法,加强协作配合。全村干部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干劲,主动通报情况,主动协调配合,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究,积极提出对策建议,根据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形成合力。在整治过程中,对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在集中整治中,要把握好政策界限,防止激化矛盾。通过用重典、出铁拳,用足用好执法管理职能,加大对交通事故肇事人员的处罚力度,使交通违法者受到震慑,确保集中整治行动有气势、有实效。

(三)更新工作理念,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充分运用教育、法律、经济、行政、科技等多种手段综合治理。针对当前交通事故高发的成因,研究探索有效的管理手段,要积极探索把交通管理向各村组中心户长延伸,强化村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找准重点,科学安排工作,合理调整工作,加大对每个中心户长纠违数量、质量的考核,促进路面管理,提高整治效能。

专项工作计划(篇2)

一、总体要求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生产经营建设任务重,节日节庆社会活动多,人流物流车流量大,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全面排查和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建筑施工

1.关键岗位人员到岗位履职情况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技术员及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人证合一”情况。

2.各临边洞口防护是否到位,能否达到工具化、定型化的标准要求,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并制定监控措施,定期检查。

3.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方案编审、论证、交底、检查、验收及实施情况。

4.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xx〕472 号),现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宿舍、食堂等活动板房阻燃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动火审批制度落实情况。

5.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是否编制专项方案,临边洞口、 钢结构施工、操作平台、脚手架、攀登与悬空作业、交叉作业等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及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情况。

6.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 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十项重点和施工升降机十不开执行落实情况。

7.有限空间管控,各类地下室施工、市政道路工程中的基坑(槽) 、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是否严格按方案组织施工;企业对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处置预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应急物资和人员等是否储备到位;企业对地质和地下水等情况是否清楚、相关安全预防(尤其是 防坍塌、防涌水等) 措施是否有效、到位;企业对项目有限空间情况是否清楚,是否制定有限作业空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审批制度和应急救援制度等,是否严格履行作业审批手续,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规程;一线作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等。

8.防护用品及“三违”作业管理情况。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产品质量情况,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佩戴 情况.现场“三违”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现场是否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二)城镇燃气方面

1.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落实入户安检、切实做好安全用气宣传、协助用户消除安全隐患等。

2.燃气经营企业各类场站安全风险隐患。

3.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隐患,是否存在老化、锈蚀等

现象,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定期排查,制定改造计划。

4.排查整治违规设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点,打击无证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现象。

5.排查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的安全风险。

6.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重点排 查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燃气管道带病运行、燃气管道 设施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燃气管网外 部交叉作业等突出问题隐患。

(三)供水

重点检查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管理情况;水厂安全运行管理,落实有关人防、物防和技防要求情况;动员群众对自家饮用水管做好维护管理;管网及设施安全运行,老旧破损管网更新改造、消火栓管理维护、落实防寒防冻措施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月15日)。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将自查自纠过程相关材料进行保存,以备抽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住建局按照本通知要求,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抽查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的,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形成检查反馈闭环制度。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年关将近,灾害天气多发,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当前也是安全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安全生产形势极其严峻。各项目要充分认识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尽职履责,努力克服疲劳、懈怠、麻痹心理,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全力抓细、抓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攻坚战,确保全县住建系统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稳定。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岁末年初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各单位要抓重点抓关键,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不放松,突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重点加强对深基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高处坠落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工程安全监管;要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建立并落实好各项安全制度规范,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人、措施、整改完成时限,有效防范和控制安全生产风险,切实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完善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对岁末年初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有效措施;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并于1月20日前报工作方案、1月25日和2月13日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统计表》、2月25日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统计表》和工作小结到县质安站、城建股办公室。

专项工作计划(篇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全力做好我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各学校(幼儿园)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学生疏散逃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督促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十堰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汪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检查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时间

20__年5月10日至20__年11月30日。

四、检查内容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2、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3、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4、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在学生中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课,每年是否开展一次全校师生消防专项逃生演练活动;

6、学校(幼儿园)建筑物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7、学校(幼儿园)所有电线、电器及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3日前)。各教育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召开会议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地将实施方案于5月底前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二)排查摸底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地要对所辖学校按照检查内容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

(三)集中整改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各学校(幼儿园)要对查出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在暑假期间整改完毕。将需要检测的消防器材送到有关部门进行检测;损坏的及时进行更换;需要添加及时添置;制度不完善的加紧制订。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四)建章立制和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各地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各地整治工作领导机构要负责对所属中小学(幼儿园)依据排查摸底阶段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验收。整改不到位继续督促整改,对因整改难度较大,又难以整改的项目,及时向各地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反映研究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尽职尽责。各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的持续好转。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实。

(三)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各地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做到排查工作准确详实,安全隐患逐项整改,并提请当地政府将学校(幼儿园)消防教育工作纳入“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落实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巩固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的治本措施和长效机制。

(四)明确责任,严抓落实。对于未依法办理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单位,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仍不到辖区消防部门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消防部门将依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对于在整治工作中走过场、排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单位,消防部门不但将依法严厉查处,同时也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信息上报,汇总材料。各县、市(区)要将专项整治落实和开展的情况于各个阶段结束后上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专项工作计划(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0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xx〕6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对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整治。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严控增量,建立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要对本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重点排查城中村、老旧小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安置区、疫情隔离场所、学校医院周边、工地周边、火车站汽车站周边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确保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排查内容。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

3.排查方式。落实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区(镇村)核查、县级复核、市级督导、专业技术力量参与工作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要求,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初步判定。运用陕西省城乡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逐一归集上报排查信息。

4.时间安排。20xx年7月底前完成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区(镇村)核查和信息采集,并录入信息平台;20xx年8月上旬完成县级复核和市级督导;20xx年12月底前对排查信息进行复查确认,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实施“百日攻坚”行动。按照《延安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延政办发〔20xx〕6号)安排部署,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攻坚”行动,重点排查三层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涉及公共安全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明确行动目标,逐级压实责任,尽快见到实效,防止重特大自建房安全事故发生,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分类实施整治。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20xx年8月15日前,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分类彻底整治

1.建立整治台账。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分类实施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部门监管原则,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落实“一户一策”“一栋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四)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风险增量。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严格经营性自建房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2.加大巡查力度。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落实街道、乡镇等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前哨和探头作用,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汛期、冻融等特殊时段加强巡查,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严查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市级投诉电话设在市住建局,电话号码为:,各县(市、区)也要设立投诉电话,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线索一经查实,予以奖励。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性场所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典型违法案例要公开曝光。

4.健全完善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要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明确和强化相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设立乡镇(街办)城乡建设机构,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城管、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鉴定机构应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市级统筹,县(市、区)、街道乡镇、村组社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原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延政办函〔20xx〕55号)的基础上增加市委编办为成员单位。市级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各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具体到人。

(二)强化统筹协调。县级“四套班子”要齐上阵、合力攻坚、分片包抓,推动专项整治落地落实。各县(市、区)要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门资金,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三)明确职责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宣传部门负责用作演出、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做好专项整治有关宣传工作;城管执法部门负责自建房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依法依规查处;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用作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强人员密集场所自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民爆企业及职责范围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养老机构和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涉及城乡房屋安全法规、规章和制度,对整治工作中具体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财政部门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行业站场及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交通运输领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安全管理有关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文化和旅游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文体场馆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文物保护单位自建房安全管理;信访部门负责做好涉及专项整治有关信访矛盾处理。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所属自建房排查整治。

(四)突出技术支撑。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严肃追责。

(五)建立“四清一责任”机制。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逐一明确整治责任、时限并制定相关预案。抓牢“谁排查”“谁鉴定”“谁整治”“谁核验”四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房屋底数、排查鉴定、隐患整治、核查验收四个“清单”,分级分部门签字确认,建立“责任闭环”工作体系,做到自建房底数清、鉴定清、整治清、核验清。

(六)严格督导问责。市级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各级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13个专项督导组包抓督促各县(市、区)和管委会及市级部门单位,采取查阅资料、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形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典型树立标杆,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各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纳入同级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范围。

(七)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广泛宣传,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耐心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努力赢得广大群众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支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强化风险预警和线上线下联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开透明回应群众关切,保持社会面总体稳定。

各县(市、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于20xx年6月10日前,将本单位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市级工作专班,“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每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百日攻坚”行动结束后每月报送。

专项工作计划(篇5)

为切实解决当前环境所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我乡环境质量,保护好我乡的生态环境。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我县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切实解决事关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打造生态桐林、绿色桐林。

二、总体目标

通过此次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查我乡境内的非法金属冶炼企业,加强对农村面源污染的控制和治理,确保我乡环境和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三、整治内容

1、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水库水质污染专项整治,全面取缔水库内肥水养鱼。严格控制水库周边养殖规模,规范库区畜禽养殖活动,禁止养殖污染物向水库直接排放,严把用地审核关,禁止私自建设养殖场所,严肃查处污染水库水质的违法行为。严禁使用毒性高的农药,防止农业活动对环境造成污染。

2、严厉打击非法冶炼排污企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冶炼企业整治活动,各村委要按照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对辖区内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做到发现一处,及时上报,联合打击,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安全。

四、时间安排

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8月11日-8月13日)。召开会议对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部署;各村委、有关单位按照部署和要求,层层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和要求。

2、集中整治阶段(8月13日-9月5日)。各村委、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大气污染、水污染、重金属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整治,限期解决。

3、督查验收阶段(9月6日-9月20日)。对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提升整治成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环保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民生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村委要高度重视,书记、主任要亲自抓,层层抓落实,乡政府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主任和相关单位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推进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2、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委、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排查整治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日常监督与集中整治相结合,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3、加强舆论宣传。在全乡范围内积极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宣传活动,主动公开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提高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专项工作计划(篇6)

资助专项工作计划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贫困群体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但在我国仍有很多地区存在贫困现象。为了帮助这些贫困群体摆脱困境,我国政府不断出台资助专项工作计划,通过各种方式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支持。


资助专项工作计划从教育、医疗、精准扶贫等多个方面入手,通过资金支持、政策倾斜、人员培训等各种手段,为贫困群体提供全方位的帮助。其中,教育是关注的重点之一。政府大力推行“教育扶贫”政策,为贫困地区的儿童提供免费教育、教材补助、奖学金等措施,助力他们接受更好的教育,改善自身的生活状况。


除了教育方面,资助专项工作计划也注重医疗卫生。政府加大对贫困地区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提升医疗设施和服务水平,为贫困群体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同时,还设立医疗救助基金,通过补贴医疗费用、提供药品救助等方式,让贫困群体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


在精准扶贫方面,资助专项工作计划更是做出了很多有益的探索。政府通过建立贫困人口档案、明确贫困标准、实施产业扶贫等措施,为贫困群体提供可持续的帮助,让他们通过自身努力脱贫致富。


资助专项工作计划中还包含了各种利民政策,如低保、残疾人扶助、孤儿保障等,为不同类型的贫困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帮助,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都能得到温暖和关爱。


小编认为,资助专项工作计划通过政府的政策支持和社会的力量相结合,为贫困群体提供了温暖的“保护伞”,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尊重。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政府和社会能够继续携手合作,将资助专项工作计划落实到每一个贫困家庭,让他们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专项工作计划(篇7)

为进一步加强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打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于20xx年5月起,开展为期8个月的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目标

按照市局要求,全县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以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总体方针,突出严、紧、稳、准、实,明确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健全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处置措施,健全督导机制,严肃追责问责,步履坚实推动风险防范化解。坚持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全面摸清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底数,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打击、早处置、早化解,稳妥推进、有序化解各类金融风险隐患,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科学防控其他各类金融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定责任,明重点,强化日常监管

(一)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

进一步落实对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按照管理原则,认真抓好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监管工作具体实施,开展日常监管,实施相关专项行动,查办相关违法案件。各基层所队要承担起辖区内的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根据辖区负责的原则,对该类机构实行定岗、定人、定职责的网格化监管和动态监管,确保监管到位。

(二)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

1、开展对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对辖区内所有民间借贷中介机构进行动态监管,不定期开展上门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是否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二是企业经营门面是否规范使用企业名称,是否误导公众认为是金融机构;三是是否擅自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四是是否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等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或收到群众举报的涉嫌违法线索,要进行认真梳理,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各基层所队要建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台账,对每次检查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备查。工作台账包括:检查记录、约谈记录、行政指导、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移送记录等文书资料。

2、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进行清理整顿,开展印刷品广告、户外广告的集中整治工作。对媒体正在发布或将要发布的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类广告进行清理排查。一是责令停止发布下列几类广告:无金融许可证或未按金融许可证的许可内容发布的投资理财类、投资咨询类广告;涉及承诺高息回报内容的投资理财广告;涉及投资回报内容的地产广告;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信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二是加大对非法集资广告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排查中发现的、群众投诉举报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非法集资广告除责令其停止发布外,要依法及时查处。三是加大对媒体广告发布的指导及监测力度。严把广告审查关,凡涉及金融业务类广告,要严格按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金融许可证核定的内容发布广告,并留存有关证明材料。指导媒体强化广告法律法规学习,增强金融业务类广告审查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四是要将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店堂、门头牌匾以及门面附近、公园、银行、老干活动中心等场所及城市繁华地段列为整治重点,发现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特别是民间借贷中介机构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印刷品广告、户外广告,要依法收缴,责令广告发布者自行拆除违法广告牌,并追究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法律责任。

3、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发挥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作用,综合运用信用分类监管、定向抽查检查、信息公示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不按时年报和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要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和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

4、进一步加强对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警示资料、约谈企业负责人、进行行政指导等方式,引导企业强化法律意识,督促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5、切实加强违法线索移交工作。按职权法定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有涉嫌违法行为的,该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要依法查处,该移交的要及时依法移交;当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违法线索时,要立即移送当地公安、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同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6、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范意识。按照当地政府的部署和安排,在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要时点,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不断增强相关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努力营造抵制非法集资、举报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严明工作要求

把对该类机构的监管作为监管执法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监管、加强协调配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该类机构的监管和处置风险工作。

一是进行严格监管。严格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能职责,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执法;同时,注意工作方法,防止引发不稳定因素。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加大该类机构的检查、巡视频次和力度,制止违规行为,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

三是注重协调配合。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加强与金融办、银监、人民银行、公安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共同做好该类机构的监管。

四是强化情况报送。工作中强化了监管情况的收集、整理工作,留下监管痕迹;对监管、整治、查处、移交等情况,及时向县局公平交易科报送。

三、定预案,严纪律,做好应急处置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蛆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要求充分认识做好涉及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应急处置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管、处置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二)建立工作机制,严明工作纪律

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力、有效,积极主动安排好应急处置工作,建立轮流应急值班制度。全体参与应急处置人员做到坚守岗位,保证随叫随到、听从指挥、齐心协力、密切配合。

四、多层次,全覆盖,认真开展宣传教育

高度重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普及相关知识,增强群众防范金融诈骗风险意识,提高识别集资能力,对于群众自觉远离、坚决抵制非法集资有重要意义。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行动,深入开展,迅速在全县上下掀起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热潮。

专项工作计划(篇8)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以乡镇社区网格化落实为主体,按照“地毯式、全方位、无死角”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全县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推动实施分类整治,健全完善城乡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组织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实施分类整治,严控增量、消化存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全县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完善城乡房屋管理平台信息,实现城乡自建房数据化管理;健全完善城乡自建房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形成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

对全县所有城乡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要做好排查自建房基本情况、房屋安全情况、经营场所安全情况和房屋合法合规情况。重点排查自建房选址安全、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建筑材料安全等内容。在县城,重点排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的经营性自建房。在农村,重点排查乡镇政府驻地村、乡镇范围内的农村社区、企业周边等区域的经营性自建房。

排查人员在网格内依照排查路径,有序开展全面排查,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一户一档”“一房一档”,录入国家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各乡镇要组织专人,会同技术人员和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对城乡所有自建房全面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大对经营性自建房和违法建设、违规经营活动的核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开展“百日行动”

在5月份开展全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集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按照“百日行动”方案,压实乡镇和部门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安全鉴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规范利用自建房开展的各类经营活动,对经营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三)精准整治隐患

要加强对自建房安全隐患鉴定、整治、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和社区要按照整治清单台账,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

(四)加强安全管理

强化自建房安全隐患管控,在增量管控方面由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凡建必批、凡建必管、凡用必鉴”,严控增量风险。对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各相关部门要针对主管领域内的自建房,明确和强化各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建立健全13项抓落实工作机制,形成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抓落实网络体系,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四、责任落实。

县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各相关单位对主管领域范围内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服务。乡镇和社区履行网格化落实的责任,配齐规划建设办公室专职管理人员,建立日常巡查工作机制,组织对辖区内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乡镇和社区履行网格化落实的责任,配齐规划建设办公室专职管理人员,建立日常巡查工作机制,组织对辖区内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作为房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履行首要责任,并按要求完成整治。

五、时间安排。

1、重点排查20__年6月—9月中旬

2、重点鉴定20__年6月—12月

3、重点整治20__年6月—20__年5月

4、全面排查20__年9月下旬—20__年6月

5、全面整治20__年9月下旬—20__年5月。

六、保障措施。

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次专项整治要求,调整相关部门和人员,成立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协调、组织推动、工作保障和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方案要求,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将自建房安全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畴,强化监管和指导。县财政将城乡自建房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障排查人员培训、房屋安全鉴定、技术服务、日常办公等工作,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纳入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

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乡镇“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检查、指导、问责力度,定期通报各乡镇工作推进情况。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与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工作紧密衔接,做好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引导群众不断增强房屋安全意识。

专项工作计划(篇9)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对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隐患检查、整治,进一步排查和整改中小学幼儿园存在的火灾隐患,全力推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努力提升广大师生自防自救能力,确保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

二、整治范围

全省所有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舍建筑。排查范围以教育部门前期排查的数据为准。检查整治内容:

(一)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检查评估

对照《幼儿园基本消防安全条件》(见附件),对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估,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二)中小学校校舍建筑消防设施

1、校舍建筑的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食堂操作间、可燃气体液体储存间、锅炉房、配电室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是否与其他部位按规定进行分隔。

2、校舍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的数量、宽度和设置方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门的开启方向是否正确。

3、校舍建筑是否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落实定期检测制度。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10日至6月20日)。各地根据要求立即成立由教育、消防等部门组成的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联合检查、执法工作机制,迅速动员部署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二)排查摸底(6月21日至7月20日)。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由教育部门提供中小学幼儿园名册,消防、教育等部门依据名册逐校联合开展检查,并登记造册,健全台帐。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由消防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确定合理整改期限,教育部门负责督促隐患单位整改落实。

(三)集中治理(7月21日至8月31日)。对于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教育部门要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逐级汇总上报。对短期内难以落实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教育部门要督促中小学幼儿园采取临时调整校舍、减少集中人员、分流办学和加强现场看护等有效措施,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通过集中治理,使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都按技术规范要求配齐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无证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无证民办幼儿园限期整改和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__〕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稳定。各级消防、教育部门要从讲政治高度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专项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要周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职责,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将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每个单位、落实到每一格部门,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排查整治成效。

(二)加强协作,形成部门执法合力。各地消防、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专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实。各级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将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的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关键性问题列为监督检查重点;要增强服务意识,选派技术骨干,主动上门服务,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制定整改方案;检查整治要注重工作方式,多请示、多汇报,慎用罚款、查封、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对存在火灾隐患,但积极予以整改的单位,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支持单位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各级教育部门要依法履行主管单位职责,充分利用行政职能,协调整改资金,落实整改责任,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无证办园的现象,要统筹协调,综合考虑消防、卫生的意见和社会需求,疏堵结合,妥善解决无证幼儿园的问题。

(三)建章立制,完善校园安全长效机制。各地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研究巩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的治本措施和长效机制。提请当地政府将中小学幼儿园消防教育工作纳入“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推动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工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建设,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师安全教育体系和课堂教育,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制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四个一”制度:即结合实际,建立白天以教学区域、夜间以学生宿舍为重点防范区域,以用火用电管理、消防设施维护、安全疏散条件为主要检查内容的一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成立一支校园巡查队伍;制订一份科学实用的应急灭火救援和疏散预案;每年组织一次师生逃生演练,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

各地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关情况由设区市消防支队和教育局汇总后分别于9月10日前报省公安消防总队和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和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的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专项工作计划(篇10)

为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止同类事故发生,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办发电〔20__〕35号)和《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衡办发电〔20__〕42号)和《中共衡阳县委办公室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县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蒸办发电〔20__〕19号)的文件精神,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5月20日至8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实施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鉴定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压实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督责任,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及时有效消除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国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20__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镇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突出以下四类重点区域或类型,即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初步识别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的居民自建房;进行过改、扩建的居民自建房;位于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的居民自建房。特别是三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经营、违规改建扩建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排查、鉴定和整治工作,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和内容。全镇所有居民自建房,不漏一户、不错一栋,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全面摸清居民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房屋安全“四性”,即: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消防安全性(建筑材料、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等),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

2、排查时限和要求。20__年6月30日前,完成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排查工作。建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社区)普查、乡镇排查的排查工作机制。

第一步:在自查中,产权人(使用人)应主动提供房屋使用、

租赁经营及安全状况的真实信息,并配合填报人员及时准确填报信息。

第二步:在普查中,要做到产权人(使用人)、村(社区)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三到位”,真实填报信息、核实信息、拍照并上报APP。

第三步:在排查中,乡镇会组织人员排查,对四类重点区域或类型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一栋。对存在明显录入错误的,应及时督促村(社区)对信息进行修改;对数据存在疑问的,会立即赴现场进行排查。

第四步:在县级复查中,经营性居民自建房资料复查率应达到100%,现场入户抽查比例不低于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总户数的30%、不低于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总户数的10%,在现场入户抽查中两项合格率低于95%的乡镇(界牌片区)应重新普查。

第五步:在市级抽核中,对县市区列入整治库的所有房屋应全覆盖进行资料检查,并开展现场入户抽查;对未列入整治库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进行现场入户抽查,在现场入户抽查中两项合格率低于95%的县市区应重新复查。

第六步:在迎接省级考评中,省级出台排查技术规范和工作手册,并对市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资料库进行抽查、现场核查。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参与,提高排查工作和信息质量。依托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信息系统,建立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数据库、隐患库、整治库,实现与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市场监管以及消防验收和备案系统互通互查,强化动态管理,及时核准、补录和修正相关信息。

3、排查评估和鉴定。产权人(使用人)主动提供房屋使用、租赁经营及安全状况的真实信息,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的必须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行负责鉴定费用;乡镇(界牌片区)完成信息复核和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县级组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特别对经营性居民自建房,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评估或鉴定,并将评估或鉴定结论作为开展整治的依据。坚持边排查、边鉴定、边整治,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经评估或鉴定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依法立即停用,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防护措施。

(二)彻底整治隐患

1、建立整治台账。各村(社区)根据鉴定情况,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分批分类整治。居民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按照“一户一策、一栋一策,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原则开展。对居民自建房凡属于以下四类情形的,依法采取“改、停、封、拆”措施予以分类处置:

①对手续不齐全且属于违法建设的“必改”,限期整改到位后才能投入使用;

②对不符合经营性安全要求的“必停”,在完善相关经营许可并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后才能投入经营;

③对合法合规但有重大安全隐患可能威胁公共安全的“必封”,在安全隐患彻底消除且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后才能投入使用;

④对有重大安全隐患且属于违法建设的“必拆”。

(三)强化安全管理

1、严格控制增量风险。新建居民自建房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办

理规划、用地、建设等相关手续,其中三层以上(含三层)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投资30万元以上的居民自建房以及安置区内房屋要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2、加强日常巡查和投诉举报。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村支“两委”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建立房屋安全巡查和问题发现机制。鼓励居民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居民自建房进行举报。

三、职责分工

(一)产权人(使用人)为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房屋隐患排查、委托鉴定、隐患整治(如加固、拆除)等的实施,每栋房屋形成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包含排查基本情况和违法违规建设处理、违搭违建拆除、安全隐患处置、经营行为处理等整改措施。

(二)村(社区)负责各自辖区内自建房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农村房屋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方式推进。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动员攻坚(20__年5月27日前)

集中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动员工作,20__年5月27日全面完成全镇村(社区)、普查人员技术培训、动员工作。

(二)摸底排查攻坚(20__年6月30日前)

1、全面普查摸底。村(社区)要逐户发动业主自查,并依据技术规范和工作手册开展普查。曲兰镇人民政府抽调干部、

组织技术人员下沉,指导帮助村(社区)普查工作做到产权人(使用人)。6月30日前,完成居民自建房排查工作。

2、严格评估鉴定。6月20日前,村(社区)动员产权人(使用人)提供房屋安全有关信息,有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提供鉴定报告;全镇要基本完成信息复核和安全隐患初步判定。6月30日前,完成疑似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工作,为集中分类整治提供依据。

(三)集中整治攻坚(20__年8月31日前)

分类彻底整改。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原则,聚焦四类重点区域或类型,即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初步识别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的居民自建房;进行过改、扩建的居民自建房;位于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的居民自建房。特别是三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经营、违规改建扩建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依法分类采取“改、停、封、拆”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1、成立曲兰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政委: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各村(社区)设置两名普查员、一名管理员、一名技术员,一名审核员、共5人。(其中审核员由各村村支部书记兼任,管理员由驻村第一支部书记兼任)

(二)落实各方责任。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突出主体责任,产权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主体,要定期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息填报人员要如实填报情况,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核实签字,技术人员要如实核实房屋安全,不应顾虑房屋后期因人为、自然灾害以及房屋到达使用年限等因素出现安全隐患,要对房屋安全认真核查,专业判断,敢于担当。

专项工作计划(篇11)

为进一步规范肉品流通秩序,促进生猪屠宰加工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全区肉食品安全,按照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意见》(农医发〔xxxx〕xx号)有关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明确各部门、各镇职责,通过强化措施与部门配合,督促屠宰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肉品质量安全制度和屠宰检疫制度,规范肉品市场流通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屠宰行为,确保全区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任务

1.严格执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依法取缔非法屠宰生产加工窝点,确保生猪实行定点屠宰。加大对非法屠宰窝点打击力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案件依法严惩。

2.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监管力度,监管各定点屠宰场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思想汇报专题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消毒及安全等制度。

3.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凡未加盖动物卫生检疫印章、定点屠宰场检验合格章和未持有动物产品合格证的动物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对经营“白条肉”商户依法予以处罚。

三、整治工作安排

自即日起到xxxx年xx月底,集中力量开展“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整治”。

(一)自查阶段(xx月x-xx日)。

1.组织屠宰企业开展自查,区农林委于xxxx年xx月x-xx日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自查,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检验登记、待宰静养、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企业整改到位。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社区)自xxxx年xx月x-xx日,对现有的生猪屠宰加工场(点)进行逐户清查、登记造册,对未取得证照的私宰点予以取缔。

3.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自xxxx年xx月x-xx日,负责对肉品流通市场的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严禁未加盖动物检疫印章、定点屠宰检验合格章和未持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的生猪产品上市销售。对经营注水肉、病害肉、“白条肉”的违法商户予以严厉打击。

4.区公安分局协助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私设生猪屠宰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范文写作销售经营活动进行查处,严厉查处暴力抗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xxxx月xx-xx日)。

由区教体局、农林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卫计委、行政执法局、各镇和社区等部门联合执法,针对经营主体资格审核,重点查处无照经营、非法屠宰、经营病害、劣质、“白条肉”等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狠抓落实。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生猪屠宰行业规范整治工作,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相应工作制度,落实具体目标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力度。各部门、各镇(社区)要开展联合行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有效监管工作机制。

(三)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相结合。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引导经营主体规范经营。

专项工作计划(篇12)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检查范围涵盖我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镇燃气、供热站场设施;物业小区;城市公园广场;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路灯管线设施等方面。

(一)房屋市政工程方面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总监及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情况,以及企业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等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重点整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冬期施工安全生产措施与安全带班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情况,危大工程是否建立清单,并制定应急预案和管理措施,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

2.模板支撑和脚手架工程。是否按规定编制审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进行了专家论证;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起重机械安装与拆卸。安装拆卸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按规定编制和审批施工方案,拆装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拆装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安装、加节、附着、拆除等是否符合规定;塔式起重机主要承重结构有无缺陷,安全装置是否齐全。

4.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按规定编制和审批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是否进行了专家论证;是否委托第三方机构按要求进行监测,支护结构变形控制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临边安全防护。悬挑式物料钢平台是否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防护网;安全通道口搭设的防护棚是否严密、牢靠,防护到位。

(二)燃气热力运营方面

1.燃气热力管道运行情况。是否按规定时限整改燃气灰口铸铁管、管道占压、经营区域交叉重叠、管道违规交叉;是否存在设施设备老化锈蚀等。

2.燃气汽车加气站、储配站。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建设各类燃气汽车加气站、储配站、输配管网和各类用户设施情况;无证经营燃气的情况;非法供气站点倒罐倒气、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违规情况。

3.履行燃气热力设施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工程项目审查审批程序,落实质量监督、施工图审查、建设监理等制度,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有无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就投入运行等行为。

(三)物业安全管理方面

要加大对物业服务的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消防、电梯等公用设施和公用通道、地下空间等公共部位的日常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小区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房屋安全使用应急管理机制,保证房屋共用部位的安全使用。

(四)园林安全管理方面

要加大园林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调度园林企业加强公园广场以及园林工程的日常巡查,尤其对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区域需加强健身设施、护栏设施等绿地设施的维护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证园林领域安全稳定。

(五)环境卫生管理方面

加强对行车、垃圾厂、中转站安全的督导力度,进行每日排查。重点检查垃圾是否存在超高堆放、是否存在坍塌危险等情况。

(六)路灯安全管理方面

要对辖区范围内的路灯设施进行排查,重点对老旧灯具及年久易故障线路进行检查,预防供电故障、杜绝火灾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近阶段重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各分管负责人要靠上去、具体抓。要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取得实效。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开展督查、检查,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督促企业彻查隐患、堵塞漏洞。要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机构的作用,真正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做到“四个到位”,狠抓工作落实。一是检查要到位。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的实施,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做到不留死角、消除盲区。检查安全生产责任、法规标准、全员培训教育和制度措施是否在基层和企业得到贯彻落实,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真正整改。所有的督查、检查都要做好记录,做到有痕迹可追,有档案可查。二是整改要到位。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切实把安全生产检查的过程作为大整改、大消除隐患的过程。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其整改结果必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按程序销号。三是督查到位。对督查所发现的问题,实施跟踪调度、督导,确保整改到位。四是追责要到位。对检查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集中曝光、严肃问责。对检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同时依法倒查追究相关主管单位的责任。

(三)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认真开展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四)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抓住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大力宣传检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典型引路。同时,对问题和隐患久拖不改、拒不整改的,以及发生事故的,要纳入“黑名单”管理,强化诚信约束和警示。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着力营造“人人想安全、安全为人人”的浓厚氛围。

(五)及时上报相关情况。请相关单位务必于于3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总结报局质安科。

专项工作计划(篇13)

根据《山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开展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晋中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精神。为规范我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行为,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学员培训质量,促进驾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理整顿,进一步规范学校经营行为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的教育质量明显提高。

二、整顿内容。

(一)依法打击和查处以下严重扰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的行为。

1、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汽车司机培训经营活动的;

2、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3、超过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汽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4、利用非教练车从事汽车司机培训经营活动的;

5、训练机构擅自设立分公司、训练点,或者将学生转移到其他训练机构获利的;

6、未按国家标准完成培训学校改造

7、未按规定升级和应用教练车计时终端设备

8、未经运输机构批准的经营场所、训练场所和公安交通警察部门指定的道路训练路线训练的教练车

9、培训机构接受社会车辆学生或培训店学生考试要求的;。

(二)严格调查和规范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违规教育行为。

1、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培训学时和内容弄虚作假的;

2、未将学员纳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不按规定使用学员培训记录表的;

3、未向培训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和向未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4、驾培机构教练员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

5、不按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学员预约考试;

6.不,不。

用和不如实填写培训记录;

7、教练员不携带从业资格证进行教学;

8、使用未取得教练员证的人员进行教学的。

三、整顿措施

(一)对全县各驾校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规范

1、要对各驾校的培训资格和经营条件进行全面实地核查,按照见人、见车、见证、见设施的原则,对经营场所、培训设施、教练车辆、教练人员等内容逐一核查,凡不符合规定的驾校给予3至5个月期限的停业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规定培训资格和经营条件的吊销培训经营许可。

2、对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驾校,各辖区运管所应责令其立即改正并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3、对异地培训、未在核定的培训场地开展培训活动,以及未按教学计划和大纲组织培训的驾校,应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对驾校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驾校,给予1个月的停业整顿,对拒不改正的驾校,吊销其经营许可。

4、对为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提供挂靠培训、报考等便利条件的驾校,一经查实,要对其停业整顿1个月,并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处罚一万元。对再次违犯的驾校,吊销其经营许可。

(二)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活动

对辖区内从事非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予以打击,对违法行为要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驾驶员培训管理

各驾校申请考试时,必须要提供交通运输部规定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运管局所应在培训记录上审核签章,签署意见。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整顿工作顺利开展,我所成立了清理整顿领导组,负责对全县驾培市场清理整顿的组织领导。

组长:庞祥丰 太谷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副组长:程 文 太谷县道路运输管理所书记

杜晓明 太谷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陈树华 太谷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王建俊 太谷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李振国 太谷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成员:驾培、稽查队、客运、货运、治超、维修、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各驾校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所驾培办,办公室主任由韩林山(兼)任。

监督举报电话:96566 、 6250216转8102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1月15日—2月15日)

各驾校要结合文件要求逐条对照,逐项整改,并于2月16日前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运管所。

(二)清理整顿阶段(2015年2月16日—4月16日)

要对辖区内违规行为进行进一步摸底,确定清理整顿工作重点,对辖区内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三)总结阶段(2015年4月17日—4月30日)

要对此次驾培市场清理整顿开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存在问题等进行认真总结,并于5月1日前将清理整顿书面总结材料报市局清理整顿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对于加强行业管理和规范驾培市场经营秩序、提高驾校培训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长要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抓,把驾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分管领导要做好具体组织、协调、推动工作,亲自检查、亲自督办、亲自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组织、有安排、有检查、有成效,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有序进行。

(二)明确任务,统一思想重点整顿

各科室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清理整顿文件要求按照四个阶段的任务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本辖区内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开展多种形式的清理整顿,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执法,严格问责。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处罚的要依法处罚,该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做到依法管理、依法整治。对群众举报的问题不核实、不查处、甚至包庇违法违规行为的,对不履行驾培市场监管职责、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分析和研判,找准问题的根源,明确解决的思路,构建长效工作机制。要突出整治工作重点,严格检查督导,狠抓工作落实,以卓有成效的整治成果,促进驾培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五)统计汇总,及时上报。驾培办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专项整治统计汇总,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和工作总结,及时填报《驾培学校专项检查(督查)登记表》、《驾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成果汇总表》等.

专项工作计划(篇14)

一、背景

为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定本计划。

二、教育目的

通过教育引导青少年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营养知识,提高食品消费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教育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细化,层层抓落实。

组长:李天佑

组员:任学军 蔡凌松 陈丽萍 各班主任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1、利用学校餐厅文化宣传标语营造宣传的氛围,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学习食品安全知识:

2、利用周一升旗仪式进行两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国旗下讲话;

3、利用班会开展一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讲座;

4、每班出一期食品安全知识的板报。

5、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测试。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控制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监管水平

认真参加好上级部门组织的师资培训班,同时,学校对教师进行一次及以上的培训,让教师首先自己学会食品安全的有关知识,以此更好地教育学生。

专项工作计划(篇1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斗争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根据《全县扫黑除恶工作要点》,结合我县交通运输领域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聚焦交通运输领域出现的新乱象、新顽疾,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健全源头治理,配合公安部门坚决打击“车匪路霸”,规范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切实维护货运企业、货车司机等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职责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

1.各单位要把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今年扫黑除恶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培训,开展主题宣传,列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要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范围,纳入干部学习教育内容,纳入党组(党委、支部)学习内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牵头指导单位:局扫黑办、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运输安全股;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2.学习宣传法治思想以及关于依法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安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意义。深入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在遏制有组织犯罪滋生,确保扫黑除恶有法可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确立的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格局。深入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的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概念和认定标准、有组织犯罪预防制度、有组织犯罪案件办理机制、有组织犯罪涉案财产处置规定、反有组织犯罪法律责任体系等主要内容。(牵头指导单位:局扫黑办、运输安全股;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二)配合严厉打击涉交通运输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3.配合公安部门坚决打击碰瓷、讹钱、滋扰等手段敲诈勒索货车司机,教唆他人设置路障、故意破坏交通设备设施,造成公路堵塞以及“黄牛党”违规带路躲避执法检查等行为,以暴力、威胁、侮辱等手段妨碍交通执法行为,依法严惩通过不法手段长期控制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欺行霸市、具有黑恶性质的非法运营团伙。做好相关证据收集工作,及时向公安部门移交。(牵头指导单位:局扫黑办、运输安全股、基建计划股、行政审批股;责任单位:局属相关单位)

(三)深入开展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4.开展道路客货运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针对存在的乱象,找准问题短板,研究防范整治措施。持续整治客运车辆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站外揽客、甩客等问题。持续整治出租车、网约车、私家车非法营运。联合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牵头指导单位:运输安全股;责任单位:运管局)

5.开展水上非法经营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非法码头经营、非法运砂、船舶长期逃避海事监管等行为。(牵头指导单位:运输安全股;责任单位:海事处)

6.开展违法超限超载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普通国省道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超载、闯卡、拒检、绕道、借故堵塞车道、带车“黄牛”,大件运输车辆未按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及使用虚假许可证、车证不符等行为。(牵头指导单位:运输安全股;责任单位:公路局、运管局)

7.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针对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垄断工程材料供应、损害公路水路设施等现象,指导局属相关单位开展整治。持续关注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及时等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风险隐患,做好防范化解工作。(牵头指导单位:基建计划股;责任单位:局属相关单位)

8.开展新业态企业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指导运管局加强行业动态监测,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及时排查并妥善处理货运领域和网约车各类风险隐患及矛盾问题,规范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经营行为,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牵头指导单位:运输安全股;责任单位:运管局)

(四)全面摸排核查道路水路运输领域涉恶和行业乱象线索

9.加强行业监管。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实地走访排查,发现问题及早提醒解决,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及时进行处罚。探索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与相关企业深度合作,形成行业治理联动工作格局。(牵头指导单位:局扫黑办、运输安全股、基建计划股、行政审批股;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10.畅通举报渠道。充分依托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各级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群众举报线索核查平台、信访举报等途径,全面收集群众举报的涉及行业乱象线索,对重要举报线索逐条过筛,分类建立台账,及时转办处置,对账销号。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以及涉恶违法犯罪、充当黑恶犯罪“保护伞”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惩处。(牵头指导单位:局扫黑办、办公室、运输安全股、基建计划股、行政审批股;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11.分类转办线索。及时梳理县扫黑办移交线索和媒体曝光问题,分类转办有关业务主管股室、局属相关单位,配合县扫黑办健全线索登记、流转、反馈和督办机制,动态掌握线索核查进展,定期更新线索数、转办数、办结数。(牵头指导单位:局扫黑办;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股室)

(五)配合做好打击整治非法改装问题

12.配合公安、科经等部门打击整治车辆非法改装问题。(牵头指导单位:运输安全股;责任单位:运管局)

(六)建立健全源头治理长效监管机制

13.用好“三书一函”。充分发挥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作用,及时发现交通运输领域监管问题隐患,并强化跟踪问效。对收到的.“三书一函”要及时办理并回复落实情况,接受制发单位指导、帮助、监督、回访。各相关单位要深入分析深层次原因,查找监管漏洞,提出整改意见,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牵头指导单位:局扫黑办、办公室、运输安全股、基建计划股、行政审批股;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14.优化监管机制。针对行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制止难、查处难、整改难等重点问题,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确保执法有力有效。深入运用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行业领域重点机构、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的行为动态分析研判,及时掌握违规违法的苗头倾向。(牵头指导单位:局扫黑办、运输安全股、基建计划股、行政审批股;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15.坚持依法治理。以问题为导向,掌握行业乱象新形态,坚持依法治理,注重从完善审批流程、健全市场准入、加强备案管理、畅通行刑衔接等方面,完善有关制度机制和相关法规。(牵头指导单位:局扫黑办、运输安全股、基建计划股、行政审批股;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三、实施安排

《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教育要贯彻始终;行业整治工作从20__年6月开始,12月底基本结束。

(一)线索和问题集中摸排梳理阶段(6月17日前完成)

各单位要对照职责任务,分类梳理20__年以来如下线索:碰瓷、讹钱、滋扰等手段敲诈勒索货车司机以及偷盗货车尾气排放后处理装置、盗抢货车燃油和货物等其他侵犯货车司机权益类线索;长期控制运输市场、欺行霸市、具有黑恶性质的非法运营团队;教唆他人设置路障、故意破坏交通设备设施,造成公路堵塞;“黄牛党”违规带路躲避执法检查行为;以暴力、威胁、侮辱等手段妨碍交通执法行为;水上非法经营、非法运砂;货车非法改装;垄断资源分配等线索。请各单位于6月20日前报送,抄报县扫黑办、公安等部门。(局属各单位)

分类梳理县扫黑办转办线索,适时转有关业务主管股室、局属相关单位研究处理。(局扫黑办)

(二)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阶段(11月底前完成)

根据职责任务,各单位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集中攻坚行动,确保交通运输行业乱象得到坚决治理,取得扎实成效,维护行业稳定发展。县局将适时对有关行业开展督导调研,督促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局扫黑办会同有关股室和局属单位)

根据前期梳理问题,结合民生实事办理、货车司机权益保护等工作,统筹开展相关问题调研,加强日常业务监管,综合研判问题产生原因,深入挖掘和分析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矛盾,提出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局扫黑办、办公室、运输安全股、基建计划股、行政审批股,局属各单位)

根据县扫黑办统一部署,视情开展重点行业调度。统一汇总交通运输部门无权处置的相关线索,交县扫黑办统筹处理。(局扫黑办)

(三)总结提升形成长效机制阶段(12月底前)

各单位总结在问题线索摸排、重点问题解决、重点行业督导、强化源头治理、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等方面的做法经验。(局属各单位)

汇总各单位工作进展及成效(请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于每月25日前报送工作进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整治是政治大事、本职要事、民生实事。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统筹,认真落实工作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门科室和人员开展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全力打好源头治理主动仗,扎实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整治各项工作。

(二)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严格落实责任,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局扫黑办的沟通联系,注重加强与政法、科经、市场监管、信访等部门协同联动,坚持打击为先、防控为主、监管为重、立制为本、明责为要,齐抓共管,共同解决行业内突出问题。局扫黑办、局机关有关股室要加强业务指导,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调研、随机抽查,督促各单位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质量。

(三)加强自身建设,强化问效问责

各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要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扎实开展重点整治,加强情况通报和问题整改,认真总结分析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做到即查即改、边查边改、真查真改,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县局将对整治工作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面考核评估,并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范畴。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学习要贯彻始终,要将宣传贯彻情况纳入20__年度平安建设考评、常态化扫黑除恶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要通过行业媒体及时发布相关工作部署,传递权威信息,明确工作要求,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展示专项整治取得的突破性成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梳理典型案件线索,加强跟进报道,发挥示范效应。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适时协调有关部门引导舆情,防范舆论风险。各单位要积极向县局投稿宣传。各单位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报送和投稿宣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专项工作计划(篇16)

为全面落实全国、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湖南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在我市发生,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暨百日攻坚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摸排整治,及时消除自建房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20xx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步开展其他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居民自建房排查任务,2年内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全部整治到位。同时,建立居民自建房动态监测、长效管理等制度机制,推动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

三、整治范围

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城乡居民自建房进行整治,重点整治城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以及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商贸市场、工业园区等人员密集区域的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突出整治以下自建房:

(一)酒店、宾馆、旅馆、民宿、饭店、农家乐、商超、网吧、酒吧、私人影院、游戏室、体育场馆、学校、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文化场馆、旅游设施、宗教场所、扶贫车间等人员密集的经营性自建房;

(二)违规改建扩建、装饰装修,擅自加层、开挖增建地下室,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房屋布局、房屋使用功能,以及“下店上住”混用房屋等自建房;

(三)房龄较长、主体结构明显变形、房屋墙体明显裂缝、有地下室的老旧自建房;

(四)三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经营的自建房;

(五)用于疫情隔离观察场所的房屋。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排查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按照“业主自查、条块排查、县级核查、市级督查”的方式,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作用,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所有自建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摸排,全面摸清自建房的建设合规性、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等情况,掌握自建房的建造年代、建造方式、使用情况、房屋结构、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相关信息,形成城镇自建房“一栋一档”、农村自建房“一户一档”排查数据库。

1.各地组织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对属于自己产权或使用的房屋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并在当地政府指导下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安全隐患的立即停止使用。

2.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干部、职工、农村建筑工匠以及相关技术人员对辖区内所有自建房的结构、设施、消防、经营、环境等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摸排,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并建立自建房排查和安全隐患台账。

3.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对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导,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行业管理范围内的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排查结果一并报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或乡(镇、街道)。

4.各县(市、区)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属地自建房摸排情况进行核查检查。对排查出疑似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评估,确定安全隐患情况。依托自然灾害风险排查系统,实现自建房排查数据整理归档。

5.市级相关部门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点督查督办范围,定期对各县(市、区)排查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对发现排查走过场、不到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分类实施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坚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同步推进,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户分类的整治处置模式,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单位和责任人,实行挂图作战、闭环整治、销号管理。

1.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立即采取停止营业等管控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同时。通过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经营。

2.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有一般质量问题,但尚无坍塌风险的自建房,通过维修加固、降级使用等方法妥善处理。

3.对存在非结构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及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违规装修,未造成结构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督促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4.对存在结构坍塌风险等严重安全隐患、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自建房,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疏散建筑物内和周边人员,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封闭处置,组织专业队伍进行加固维修;对无法通过工程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拆除。

(三)严厉查处自建房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违章建筑清查行动,全面清查自建房审批、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严格落实自建房所有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

1.全面清查属地自建房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

2.开展违章建筑清查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违规改造、擅自改变建筑用途等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对拒不整改或已造成房屋损坏的,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3.对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主体结构、加盖加层、拆除和破坏房屋承重结构、开挖增建地下室等行为造成安全隐患的,严肃追究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等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发现房屋安全隐患故意隐瞒不报,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对核实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的举报予以重奖。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对涉事各方主体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四)构建自建房安全网格化信息化管理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工作要求,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网格化信息化管理机制,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巡查发现机制。

1.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作用,推动管理重心下移,统筹建立本地自建房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

2.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应急管理、发改、自然资源、住建、住房服务(保障)、城管、财政、教育、公安、民政、文旅、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司法及民宗等相关部门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3.依托自然灾害风险排查系统,充分运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辅助开展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自建房排查数据整理归档,与图斑空间地理信息相对应。

(五)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1.规范自建房建设管理。健全自建房全过程管理制度,推动自建房规划、审批建设更加规范有序。完善自建房建设程序,将三层以上居民自建房、拆迁安置区房屋全面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严格执行自建房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提高自建房质量安全水平。规范自建房规划审批程序,城区一律不得再新建自建房,农村新建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且要有专业机构指导,用于从事经营的必须经过严格审批。

2.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加快推进《赣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开展房屋鉴定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检查,规范房屋安全鉴定流程,落实鉴定报告终身负责制。严格落实经营许可与安全监管相衔接机制,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经营性用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前置条件。探索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强化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保证。

五、时间安排

(一)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时间安排(20xx年5月至9月)

1.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5月至7月底)

(1)业主自查。5月底前,村(社区)组织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对照排查重点任务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报乡镇(街道)。

(2)乡镇(街道)排查。排查工作与业主自查同步开展,组织乡镇(街道)干部、职工、农村建筑工匠以及相关技术人员对辖区内自建房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逐栋逐户排查。6月底前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台账。

(3)县级核查。各县(市、区)组织相关部门以及人员围绕整治重点,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评估,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检查,7月底前完成核查检查。

(4)市级督查。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负其责,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等督查方式,开展明察暗访。

2.分类整治阶段(20xx年5月至8月底)

(1)制定方案。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分类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经营性自建房和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房屋安全性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

(3)及时整治。落实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督促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严格按照时限、措施和要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整治。

(4)销号管理。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8月底前,全面消除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

3.巩固成果阶段(20xx年9月)

对前一阶段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进一步查缺补漏,对未排查整治到位的,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全面整治到位。

(二)其他自建房排查整治时间安排

在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基础上,进一步排查整治其他自建房安全隐患,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其他居民自建房排查任务,2年内全部完成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同时,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常态化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城乡自建房持续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紧迫感责任感,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列入本地、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调度,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亲自部署,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成立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地要参照设立组织机构,对标省、市方案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细化排查整治措施;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好本行业领域内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监管指导和协调配合,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保障。各级政府要设立专项整治资金,主要用于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鉴定,以及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农村建筑工匠参与专项整治工作,为专项整治过程中保障民生、安置群众和各级工作专班开展工作等提供经费保障。充实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制作易学易懂的居民自建房排查整治宣传咨询材料、培训课件。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农村建筑工匠管理。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服务组,建立房屋结构安全专家人员库,积极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高校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三)严格督促考核。建立每月汇总、季度通报、适时督查机制,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工作突出的地方、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排查整治中责任不实、执法不严的,对排查整治不重视、走马观花、搞形式主义、虚假整治、整治不到位的,对排查整治中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按照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精心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对制定的政策、出台的办法举措和取得的经验成效开展多形式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措施,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联系,为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营造浓厚氛围。做好舆论引导,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上级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出台后,要根据上级方案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专项工作计划(篇17)

如今,电动车凭借着经济实惠、轻便环保等优点,成为不少市民出行代步的首选工具。然而因电动车充电不当引发的火灾也不在少数,其安全隐患令人堪忧。在小区内,经常可以看到居民私接乱接电线,有的甚至从六七楼甚至更高楼层的窗户直接向下拉电线至居民出入的楼道口充电,且电线长期裸露在室外,这不仅容易造成线路短路,而且容易造成电线老化开裂,居民出入很容易碰到电线,有些小孩还会故意去触摸电线。特别是在下雨天,雨水还会随室外电线一直流至电线插座口,引起火灾等安全事故。为此建议:

一是小区物业建立公共电动车充电棚及充电位,由小区物业派专人负责管理,需要充电的居民到物业办理相关手续,物业只收取居民充电的电费;

二是消防等相关部门要建立相应制度,定期对电动车的停放和充电场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部门还应联合供电公司制定统一的充电线路布控标准,线路符合标准且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居民独自设立充电线路的,要进行管控。

三是质检等部门要加大对劣质电动车的查处力度。车管所要对电动车进行年检,并对电动车的电池、充电器等关键部件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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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计划(篇18)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纵深推进清廉交通建设为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提供坚强保障的指导意见》,巩固和深化20__年云和县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省纪委、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丽水市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云和县纵深推进清廉交通建设、坚决扛起“重要窗口”使命担当的实施方案》《云和县纵深推进清廉交通建设、坚决扛起“重要窗口”使命担当三年任务清单》,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以清廉丽水建设为总牵引,发挥清廉交通单元标杆引领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数字赋能、标本兼治,通过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以专项整治为抓手,督促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廉政风险防控,重拳整治顽瘴痼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治理水平明显提升、政治生态持续优化;以清廉交通建设的实绩实效,奋力当好打造全国山区县域新型城镇化共富样板的“先行官”。

二、整治重点

(一)交通建设工程违法转分包突出问题。深化整治利用职权指使或参与工程项目违法整体转包或肢解分包;擅自指定分包或未履行报备程序擅自分包;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违规分包;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实施变相专业分包;层层分包;以包代管等方面存在的贪污受贿、利益输送、以权谋私、谋取不当利益等问题。

(二)交通建设工程专家评审突出问题。深化整治各类专家在项目招投标、项目评审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为特定企业加分、代言,谋取私利、收受贿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评审会过多过烂,相关单位倾向性选择专家,以专家意见为借口规避自身责任;评审专家不认真履行职责,出工不出力,超标准领取专家费等问题。

(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隐蔽工程偷工减料、重要材料以次充好、关键工序验收把关不严、质量检测数据造假、指定或变相指定工程产品等问题。重点查处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管等环节背后存在的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

(四)公路养护工程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利用职权承揽养护工程项目、应急养护工程存在利益关联、设计变更不规范、养护施工企业业绩造假、养护工程监理检测资料失真等方面问题。重点查处养护领域上下勾连、内外勾结、利益输送等问题。

(五)公路与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执法不专、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以罚代管、执法“一刀切”等突出问题,重点查处执法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职责履行、回应人同群众诉求、执法过错追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方法步骤及主要措施

(一)动员部署(5月10日至5月30日)

1.成立工作专班。县交通运输局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牵头抓总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5月底完成)。

2.制定工作方案。县交通运输局做好与纪检监察、相关责任单位对接,制定印发我县20__年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5月底完成)。

3.部署整治要求。县交通运输局全面开展动员部署,将相关整治要求传达至各单位、各科室,各单位、各科室要对照整治要求,细化工作举措,部署开展具体整治工作(5月底完成)。

(二)深查问题(贯穿全年)

4.开展自查自纠。对照5个方面整治重点,排查梳理问题清单、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引导做好自查工作,需要向组织主动说明问题的,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报告。

5.开展重点核查。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拓宽发现问题渠道,注重督查、审计、信访、网络舆情和巡视巡察等“七张问题清单”的结果运用,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联动发展改革、审计、人力社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抽查核查。

(三)集中整治(贯穿全年)

7.深挖问题整治。针对自查自纠、重点核查、线索起底中发现的问题和《云和县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2)明确的各项任务开展集中整治,深挖业务违规背后的廉政问题,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

8.加强督查力度。要配合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跟进监督,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力度,对发现的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查处,通过案件查处发现行业性、体制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靶向施治,推动全面整改。

9.强化监督职责。要积极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指导,对因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监管不力的,配合纪检监察机构做好追责问责。

(四)长效治理(贯穿全年)

10.抓牢四项清单。强化整改闭环管理,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销号。

11.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制度规范、防范廉政风险,把专项整治效果转化为行业的治理效果。

12.强化数智牵引。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加快构建清廉交通智控体系,推动权力运行阳光透明,提升交通运输系统整体智治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交通运输局设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详见附件1),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督促、协调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聚焦全县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的5张任务清单,把抓好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贯穿全年。交通行业管理问题,由交通运输局处置;行业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应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二)强化督查、务求实效。派驻纪检监察组、县交通运输局适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稳步推进专项整治。要及时总结经验亮点,及时上报整治情况,每月20日前上报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和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月度进展情况表。

(三)重点突破、统筹推进。要聚焦案件多发、问题集中的领域和当地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推动系统性地解决交通运输行业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治一项规范一域,形成积小胜为大胜的滚雪球效应,全域推进清廉交通建设。

专项工作计划(篇19)

为开展好全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平江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群组发〔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就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教育时间活动始终,围绕中央、省、市、县部署的整治任务,认真扎实做好任务对接、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完善、统筹推进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有力促进全乡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二、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坚决纠正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着力解决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坚决纠正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新官不理旧事,工作相互掣肘等行为;着力解决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着走等问题;着力解决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当“太平官”、“逍遥官”等问题。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二)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严格执行关于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过滥现象。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苏根丽、杨峰

(三)整治“庸懒慢浮奢”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按照“五去五求”要求,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效能提升、明察暗访、作风评议、作风问责等专项行动,坚决纠正拖拉疲沓、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现象;严肃处置工作纪律涣散、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办私事;通过“清网”根治工作时间上网娱乐、购物、炒股等行为。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 苏根丽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等不在此限)。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牵头部门:党政办、财政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 杨峰 袁兵

(五)整治超标多占办公用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项目和标准,深入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 监察室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 余团秋 杨峰

(六)整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全体中层干部

(七)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通过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检查核实等方式,清理长期旷工、超病假、事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以各种理由请假外出经商;多报、瞒报临时用工人员数量,套取临时工工资的人员。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翁方平 张淑华

(八)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超标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不予公款报销。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肃财经纪律。

牵头部门:乡纪委 财政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 余团秋 杨峰袁兵

(九)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侵占群众利益、拖欠群众钱款等行为,严肃查处克扣群众财物、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 安全办 国土所水管站

建管站 民政办 联校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 翁方平 杨晓东陈迎春

2、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配合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

(十)整治陈规陋习、借机敛财。坚决纠正和遏制党员干部借生日祝寿、职务升迁、子女升学、添子添孙、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收敛财物。

牵头部门:乡纪委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 杨峰

三、整体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下旬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动搞好与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任务对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在认真开展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成立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底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督促各村、乡直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聚集“四风”问题,针对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查找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具体问题抓起,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乡教育实践活动办会同相关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重点检查群众关注度高、问题较多的热点焦点部门、单位,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查找问题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补火”、“返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评估总结阶段(2014年9月底完成)。各单位对照整治方案进行内部评估验收,专项整治工作未经评估总结验收的,不能召开总结会,要继续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情况综合、评估验收。协调小组由纪委书记余团秋同志任组长,杨峰同志,邹实强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峰同志任主任,张淑华任副主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2、严格工作标准。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专项工作计划(篇20)

根据长丰县委办公室《转发县纪委监察局等部门关于长丰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全省“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在全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纠防结合,注重预防的方针和全面自查、重点抽查、务求实效的原则,紧紧抓住“教育、自查、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通过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体制等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保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全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要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

(二)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xx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xx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的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专项治理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三十头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下发之日起到20xx年11月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部门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等工作。从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阶段

凡列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并按填报说明的规定如实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和《“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于6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和统计表报送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治理办),自查面为100%。

(三)重点检查阶段。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举报情况,对社会反映比较多的部门、单位要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低于20%。

重点检查要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发票管理检查、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巩固年和排查廉政“风险点”等工作相结合,也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

(四)整改落实阶段。

镇政府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四、专项治理的政策规定

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小金库”治理工作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对其所属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

(二)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相关部门和单位,主管部门和专项治理领导机构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四)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条块结合、分级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实行条块结合、分级负责。镇政府成立镇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另发),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范围内“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具体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镇政府切实做到思想、领导、组织、责任到位。要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报道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治理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

(三)畅通渠道、落实制度。要认真做好举报电话和人民来信来访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举报一件、查处一件。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的人员,根据查出并已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限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

(四)沟通协调、健全机制。镇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典型。对有关责任人员及时作出处理。

生育秩序整治工作计划


如何确保自己的工作计划有实际意义呢?为了更好地安排接下来的工作时间表,应该尽快制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是对预算的再次审查,栏目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与“生育秩序整治工作计划”相关的资料以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本文仅供参考,请勿进行侵权行为!

生育秩序整治工作计划(篇1)

生育秩序整治工作计划


近年来,我国面临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为改善人口结构,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政府部门制定了一项名为“生育秩序整治工作计划”的重要举措。该计划旨在通过促进良好的生育秩序,调整人口结构,提高人口质量和保障儿童权益,实现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为了确保“生育秩序整治工作计划”的顺利推进,政府将采取一系列具体且有效的措施。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生育秩序调整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媒体宣传和社会教育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控制生育的重要性,鼓励合理规划生育。同时,政府将加大对生育秩序整治政策的解读和解释力度,消除人们对政策方针的疑虑和误解,增加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政府将推出一系列激励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夫妇优生优育。政府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优生优育家庭提供生育津贴、教育补贴、医疗保障等优惠政策,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提高生育积极性。政府还将加强对优生优育家庭的关怀和培训,提供生育、育儿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履行作为家庭和社会成员的责任。


同时,在推进生育秩序整治工作中,政府也将加大对非法生育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流产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杜绝非法生育行为的发生。政府还将建立健全监测机制,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和落地。


政府还将积极推进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政府将加大对儿童福利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供更多的托幼和教育资源,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优质的环境和条件。政府也将加强对儿童的法律保护,加大对虐待儿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儿童权益的实现和维护。


生育秩序整治工作计划是我国政府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重要举措。政府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推出激励措施、打击非法生育行为以及保护儿童权益等一系列具体措施,促进生育秩序的良性调整,提高人口结构和人口质量,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这不仅符合国家长远发展的需要,也关乎每个家庭、每个个体的切身利益和幸福感。希望在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生育秩序整治工作能够顺利推进,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生育秩序整治工作计划(篇2)

生育秩序整治工作计划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问题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成为一个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合理的生育秩序对于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为了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以及促进人口问题的合理处理,政府制定并实施了《生育秩序整治工作计划》。

该计划的主要目标是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科学合理地管理人口问题,实现人口资源的优化配置,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口支撑。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计划制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育观念。在各级媒体上,广泛开展生育宣传,向人们普及生育知识,宣传正确的生育观念,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让人们了解生育政策的重要性和合理性。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宣传片、展览等活动,向人们普及合理的生育秩序,引导他们按照国家的规定,自觉遵守生育政策。

其次,通过建立完善的生育秩序监测机制,及时掌握和分析人口数据,为政府制定合理的生育政策提供依据。实施信息化管理,建立全国统一的人口统计系统,及时采集各地的人口数据,并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生育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同时,加强对生育政策实施的监测和评估,通过定期组织生育政策的检查和评估,了解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并及时修正和完善政策。

第三,加强对非法生育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对于那些违反生育政策的人,政府将采取一系列严厉的措施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止享受生育政策相关待遇等。同时,加大对非法生育行为的监测和打击力度,严肃查处生育乱象,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第四,加强生育服务和支持体系的建设,为人们提供多样化、优质化的生育服务。通过提供全面的生育健康知识和咨询,加强对孕产妇的健康监护和管理,提高生育保健水平。在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妇幼保健中心,为孕妇提供全方位的围产期服务。同时,加强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扶持政策,提供相应的经济和社会保障,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养育下一代。

总之,生育秩序整治工作计划旨在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促进人口问题的合理处理,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完善的监测机制、打击非法生育行为和加强生育服务和支持体系建设,我们有信心将会实现一个人口管理良好、秩序井然的社会发展环境。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取得生育秩序整治工作的胜利。

在未来的工作中,政府将继续加大对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育观念,进一步完善生育秩序的监测和管理机制,强化执法力度,加大对非法生育行为的打击力度,并进一步推进生育服务和支持体系的建设。我们相信,随着生育秩序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国人口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生育秩序整治工作计划(篇3)

生育秩序整治工作计划


近年来,我国出现了一些问题,包括生育率下降、劳动力供应不足等,这给我国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决定启动生育秩序整治工作计划,以促进合理生育和优化人口结构,从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生育秩序整治工作计划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生育政策,促进生育率的合理增长,以满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将完善生育政策,包括调整计划生育政策,鼓励生育政策、优化生育环境等。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将进一步激发居民的生育意愿,使更多的夫妻愿意生育,从而提高生育率。


我们将加大对生育秩序的监督力度。应该建立完善的监测机制,及时掌握各地区的生育情况和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确保生育政策的顺利实施,以及应对潜在的问题。我们还将加强对医疗机构和人工受孕机构的监管,防止非法代孕等行为的出现。保障婴幼儿的权益和健康成长。


我们将加强对生育政策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生育政策的重要性和科学性,提高居民的生育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宣传和教育,我们可以增强居民的生育素质,提高合理生育和养育子女的能力。


我们将加大对特殊群体的关注。特殊群体包括失独家庭、单亲家庭等。我们将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给予特殊群体更多的关怀和支持。通过提供必要的福利和帮助,我们可以帮助特殊群体解决生育和养育子女的问题,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


第五,我们将加强生育秩序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力度。应该成立相关部门和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推进生育秩序整治工作。同时,要加强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推动生育秩序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我们还将加强生育政策的评估和研究,不断完善政策,以适应社会变化和需要。


生育秩序整治工作计划是我国当前和未来发展的重要任务。通过制定健全的生育政策、加强监督和宣传教育、关注特殊群体以及加强组织和领导力度,我们可以促进合理生育和优化人口结构,为我国的发展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这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但只有通过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措施,我们才能够实现这一目标。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实现美好的明天而奋斗!

生育秩序整治工作计划(篇4)

生育秩序整治工作计划

近年来,我国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劳动力减少等严峻的人口问题。为了合理调控人口结构,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各级政府决定实施生育秩序整治工作计划。该计划旨在通过优化生育政策、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服务体系等手段,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合理的生育理念,推动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首先,政府将通过改善生育政策,特别是进一步放宽单独二孩政策的限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夫妻生育。同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和能力。政府将在医疗、教育、就业、福利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支持,确保生育家庭享受到全面的政策红利。

其次,政府将加大对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广告、宣传栏等渠道,向广大群众普及生育知识,提高社会对于合理生育的认知。同时,加强对于青少年的性教育,培养他们健康的性观念和正确的生育观念,使年轻人具备科学合理的生育决策能力。

再次,政府将加强对生育服务体系的建设与改善。明确划定生育服务的范围和目标,建立覆盖全民的生育咨询热线和互联网平台,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生育咨询和指导服务。同时,加强卫生健康机构的建设和培训,提高医生和护士的生育服务能力,为育龄夫妇提供专业、便捷的生育服务。

最后,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生育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的监管,遏制非法性别选择和非法流产的行为。加强对生育政策的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生育的个人、单位进行严格处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我国将逐步形成健康合理的生育秩序。人们将更加理性地对待生育问题,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主动配合国家的人口控制政策,为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总之,生育秩序整治工作计划是我国在应对日益严峻的人口问题上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政策调控、宣传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法律制度的完善等方面的努力,我们将有效调整人口结构,保障人口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坚实的人口基础。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计划


我想要把握时间点,使我的工作效率更高, 所以我需要深思熟虑并大致制定出一份工作计划。不论是专业工作还是业余事务,撰写一份工作计划能够帮助你更有条理地完成工作。我向你推荐阅读“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计划”,以下的内容非常重要,请务必认真阅读!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计划 篇1

此次专项整治按省、市、县、镇、联校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分五个阶段进行:

1、总体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一月到二月初)。学校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做好专项整治的全面部署工作。

2、全面排查整治阶段(二月初至四月底)。学校要全面自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制订整改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措施、人员、资金期限进行认真整改。学校要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规定要求上报联校,并进行认真整改。

3、督查整治阶段(五月初至十月底)。在自查自整和排查整治的基础的基础上,我校专项整治督查组进行分类整治,同时,要与联校专项整治检查工作组搞好工作配合,做到“三级”联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4、“回头看”再检查阶段(十一月初至十二月上旬)。为了巩固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际成效,专项整治督查组要进行“回头看”再检查,重点跟踪检查存在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和专项整治中突出问题的解决情况等。

5、总结阶段(十二月中下旬)。我校专项整治领导组将适时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大会。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计划 篇2

结合前期部署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持续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检查校舍、消防、校车、食品、危险化学品、校园及周边治安等重点领域的安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决不遗漏一个死角,决不放过一个隐患。

(一)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即日起至6月30日,集中力量开展房屋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通过100天的努力,消除校内房屋安全隐患。行动期间,要对学校校舍、教师公寓、食堂、教室、礼堂、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室(实训实习基地)、实验用品仓库、锅炉房、配电房、校园在建工程、学校老旧房屋、老旧水塔等场所建筑设施开展拉网式检查,从房屋的地质安全、结构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和应急通道畅通等方面逐一排查、逐一见底、逐栋过关,确保万无一失。要突出攻坚重点,对临时改建不影响主体结构但存在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要尽快采取加固等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建筑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年代老旧、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严重、超负荷使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等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依法分类采取加固、拆除等处置措施,确保安全;对“四无”(无审批手续、无正规设计、无正规施工、无竣工验收)以及违规加层搭盖、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柱改梁改承重墙,存在建筑安全隐患,要立即停止使用。对学校在建工程,要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设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护,确保施工安全。

牵头领导:XXX校长、XXX主任

牵头股室:发展规划建设股、行政审批股

责任单位: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各校(园),已审批社会培训机构

(二)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学生宿舍(公寓)、实验室、食堂、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物资乱堆乱放、电线私拉乱搭等安全隐患。要配齐配全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畅通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要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完善预防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避险逃生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春季开学后,各校要开展对学生公寓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楼宇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牵头领导:XXX副局长、XXX主任

牵头股室: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责任单位: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各校(园)

已审批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校车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龙岩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及《道路交通三年提升行动》工作要求,强化校车日常安全管理,确保校车100%接入当地校车动态监管平台,严防发生校车超员、超速等违法现象。新学期要再次开展校园周边“黑校车”摸排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非法运营学生车辆的打击,确保学生乘车安全。要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加大对校园周边交通环境和设施的治理,加强校园内交通安全管理,严禁不满16周岁的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严禁不满12周岁的学生骑行自行车。

牵头领导:XXX副局长

牵头股室: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股

责任单位: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各校(园)

(三)开展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对学校实验室特别是实验用品仓库等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风险排查,健全风险分布档案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严格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回收和销毁各环节全过程管控,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

牵头领导:XXX校长

牵头股室:教仪站

责任单位: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各校

(四)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配餐制度,严格执行食堂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加强采购、贮存、加工、留样全过程管控,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个人卫生防护和日常卫生清洁消毒工作。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做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的清洁消毒,定期进行水质检测。

牵头领导:XXX副局长

牵头股室:体卫艺股

责任单位: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各校(园)

(五)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要主动对接公安、住建、城市执法、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对校园周边流动摊点、学生出租屋、娱乐场所、交通车辆、培训机构等进行全面整治,建设完善一键报警、防冲撞装置等技防、物防设施,加强校园及周边矛盾纠纷排查,坚决防范涉生安全事故和暴力伤害事件的发生。

牵头领导:XXX副局长

牵头股室: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股

责任单位: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各校(园)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计划 篇3

(一)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从严原则

在整治活动中,各单位要根据辖区实际确定重点区域,坚持做到五个一律,问题食品一律下架暂停销售;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速查处;发现问题一律逐级追根溯源;抽检和案件处理信息一律按规定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二)注重整治实效,坚持长效原则

要注重整治实效,力争做到检查一户规范一户,处罚一户警示一圈,曝光一户震慑一片的效果,不走形式,追求实效。要注重监管痕迹,做到检查有记录,登记有台账,处罚有结果,完事有总结。要注重与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规范工作有机结合,结合实际建立相关规范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共治原则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对劣质“五毛小食品”危害性的宣传,强化业户守法经营意识,加强与辖区学校沟通,主动进校园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子屏幕、餐厅厨窗等媒介向学生宣传问题食品隐患,普及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形成社会共治。

(四)定期发布信息,坚持公开原则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报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和发现的重要情况要随时向市局报告。各单位要对前期抽检不合格的“五毛小食品”违法案件加大处罚力度,前期抽检156个批次,不合格28个批次,检验报告已经下发各县(市)区局,要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处罚结果并处罚决定书请及时上报市局食品流通处。市局在汇总信息后,将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和不合格食品处理等专项整治信息,于20XX年8月20日、11月20日前分两次在市局网站和当地主要媒体集中公布,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安全消费。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计划 篇4

乐山市沙湾区协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胜利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再次暴露出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突出问题、面临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监管,推进依法治安,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2号)、《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5〕3号)和省政府《关于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川府函〔2015〕174号)等要求,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的统一部署,定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5〕14号精神,结合《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82号)和《乐山市沙湾区煤矿安全监察管理局关于开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专项检查的通知》(乐沙煤监[2015]45号)的五落实五到位要求,特制定《乐山市沙湾区协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胜利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真正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科队、落实到一线操作层面,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等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安全保障。定于即日起至12月底,在我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快薄弱环节整改,形成长效机制,切实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组织领导

成立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组长:喻康文(矿长)

副组长:王鹏杰(技术负责人)、胡同明(安全副矿长)、章有明(生产副矿长)、章有洪(机电副矿长)

成员:周永芳(办公室主任)、苟大清(生技科长)、章福贵(通风科长)、胡国清(安监科科长)、章永才(机电运输科科长)、王明清(调度室主任)及五队队长。

(二)宣传落实

1、立即召开全矿各部门、工种会议(8月25日前传达完成),贯彻落实“川安委[2015]14号文件精神”、新《安全生产法》和《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82号)和《乐山市沙湾区煤矿安全监察管理局关于开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专项检查的通知》(乐沙煤监[2015]45号),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矿工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坚持“不安全不生产”,采取断然措施,坚决杜绝煤矿安全事故发生。

2、采取坑口会、头皮会向职工宣传煤炭产业形势和煤矿安全生产要求,努力从源头上降低煤矿事故风险。

(三)全面大排查、大整治

1、大排查、大整治方法(1)、分专业大排查、大整治

矿长总体督促和落实检查排查工作,宣传、检查由各分管副矿长分专业落实。

分专业安全责任划分:全矿安全生产排查工作责任由喻康文负责;采掘运专业由章有明负责组织排查;机电专业由章有洪负责组织排查;通风专业由王鹏杰负责组织排查;其它安全检查由胡同明负责组织排查。地面安全检查排查有周玉芳协助组织排查。

(2)分管理层级、分工种大排查、大整治

矿级领导按大排查、大整治分类内容对自己分管部门组织进行大排查、大整治;

五科五队按大排查、大整治分类内容对自己所管科队组织进行大排查、大整治;

各班组按大排查、大整治分类内容对自己所在工作地点、管理范围组织进行大排查、大整治;

各作业点员工按大排查、大整治分类内容对自己所在工作地点、管理范围组织进行大排查、大整治;

2、大排查、大整治内容

(1)通风系统。通风系统是否合理、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采掘作业地点风量、风速是否符合要求;局部通风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的规定。

(2)瓦斯防治。落实《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把《十条规定》纳入日常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内容,逐条对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建档备查;加强瓦斯防治的日常监管和现场管理,建立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和内部追究制度。瓦斯超限必须断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追究责任;把《十条规定》作为全员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职工开展《十条规定》学习培训并组织相应的考试,保证逐一考核过关,将《十条规定》宣贯到各管理层和一线班组职工,确保《十条规定》人人知晓。

(3)监测监控系统。开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专项整顿,确保监控有效;检查、排查安全监控系统在使用管理和设备运行方面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建立瓦斯超限报警分级追查制度。

(4)采掘头面布置。采掘工作面数量、开采顺序以及采煤方法工艺、支护方式是否符合“以风定产”等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煤矿采掘接替、治灾时间空间、“四量”平衡情况,采掘部署不能过于集中,采取预测预报和安全防护措施。

(5)防灭火。是否按规定鉴定煤层自然发火等级,是否按规定采取了综合防灭火措施。

(60水患防治。防治水制度及机构人员配备是否齐全,煤矿企业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第14-16条的规定是否完善3个地质报告、5种图纸、15种台帐;;矿井及周边老空区积水是否查清;井田内废弃井筒是否治理;探放水是否落实“三专”制度;是否制定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配备了防治水“三专”(专业技术人员、专用探防水设备、专职探防水作业队伍);

(7)机电设备管理。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并完善可靠;矿井供电系统是否完善、安全可靠,提升运输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是否按规定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

(8)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完善并严格落实;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按照等级进行登记上报;隐患治理的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是否到位。

(9)应急管理。是否按规定建立救护队或签订救护协议;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设备配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进行培训演练。

安全培训教育。是否按规定配备工程技术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全员培训教育;煤矿矿长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

3、大排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5年9月底按照大排查、大整治内容全履盖排查隐患,不留死角。(四)查出隐患整改

大排查、大整治查出的隐患,从即日起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五到位”逐条逐项进行整改,按照隐患整改闭合机制进行管理。

三、有关要求

各科队、各部门要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瓦斯、监控专项整治作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认真抓实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科队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二)严格检查执法,从严查处事故。各科队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充分运用新《安全生产法》,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工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三)广泛宣传发动,强化社会监督。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鼓励职工群众积极支持、广泛参与。

(四)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各科队要建立健全班前会、头皮会和总结报告等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安监科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做法。工作结束后,安监科要将工作总结报告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领导小组。

乐山市沙湾区协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胜利煤矿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计划 篇5

(一)建立监管台帐

建立辖区内学校周边和重点食品供货商专项监管台账,台账包括:辖区学校周边食品店、重点食品供货商、“五毛小食品”食品、“一票证明”经营者等信息,并明确监管人员。

(二)规范自律制度

规范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自律制度落实,内容包括:供货商许可和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一票证明”凭证和食品退市证明凭据等资料。重点规范“五项标准”落实到位情况和“五毛小食品”经营情况。

(三)加大处罚力度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改进监管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大力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依法从严处罚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坚持从严监管,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使执法处罚成为食品安全整治常态。

(四)开展专项抽检

市局将结合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规范工作和全年抽检工作安排,组织开展1-2次“五毛小食品”专项抽检,重点抽检前期抽检发现的问题突出的食品品种和项目,市局具体抽检任务另行下达。

(五)推荐示范典型

各县市区选取2个学校作为规范经营的示范典型区域,于8月10日前自查规范完毕,经全市综合验收后,上报省局参加典型示范活动。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计划十一篇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计划”类文章,希望能够给你带来一些启发和帮助。为了更好地推进后续的工作流程,我们需要尽快制定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请不要将不喜欢做的事情放在后面,而是先处理喜欢的事情,这样会降低你的效率。我的建议是基于我个人的经验和知识,供你参考!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计划 篇1

一、目标任务

__年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要有5项任务,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29个村开展村庄污水治理,实现行政村污水治理全覆盖,新建改造农户标准三格化粪池1000户。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__年完成市下达我县的21个村农村垃圾治理任务,在去年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做好提升工作。全县所有村(作业区)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运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实施岩溪镇慢道旁(锦鳞村)、坂里乡石厝(坂新村)2个乡镇公厕建设,新建或改造提升14个村庄公厕(详见附件3)。

(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16个美丽乡村建设,其中,省级重点示范村5个(苑山村、演柄村、田头村、新春村、共同作业区);市级重点示范村2个(高濑村、坂新村);县级重点示范村9个(城关村、上洋村、青阳村、石格村、石铭村、珠坂村、科山村、山重村、石横村)。

(五)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农村危房改造__年续建任务47户。

二、进度要求

(一)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5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25%以上,8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50%以上,11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95%以上,12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并完成相关验收工作。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格化粪池新建或改造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并进入实施,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3月底前完成项目选址及征迁工作,4月底前完成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3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治理整治方案,制定完善常态化保洁机制,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完成陈年垃圾及村内垃圾、杂物清理,完成村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实施常态化保洁,村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五)美丽乡村建设。3月底前要完成村庄整治方案(包括“平改坡”改造),4月底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或投资额)的70%以上,11月底全面完成整治任务,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六)农村危房改造。__年续建的47户要在5月底前全面竣工,6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计划。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根据建设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

(二)建立项目清单。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将县下达的任务逐级分解到村、到户,并建立项目责任清单,把每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实行项目月报。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安排专人负责报送项目建设进度,于每月18日前上报。

(四)加强资金保障。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各具体实施项目给予补助。

1.以村(作业区)为单位,按农村每个人口补助20元,列入村级运转补助。对新增各类型垃圾转运设施设备,经县领导小组确认后,按政府采购中标价的50%给予补助。

2.对新建或改造水冲式公厕,经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按公厕蹲位补助2500元/个。

3.县财政预算安排600万元专项用于16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

4.对新建或改造三格化粪池,经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按户补助600元/户。

(五)加强督查指导。

一要开展月督查。县农业局、县城建局每月实地检查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项目完成情况。对进度严重滞后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强对进度滞后项目的跟踪督促。

二要开展联合督查。县农业局、县城建局联合县效能办、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开展联合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三要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查。今年5月、8月、11月我县将配合市住建局,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查列入__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并通报结果。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计划 篇2

为进一步加快美好乡村建设,认真抓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居住环境,根据《xx市美好乡村建设“十二五”行动计划》、《xxx加快美好乡村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意见》以及《xx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推进、梯度培育、重点打造、争创亮点”的要求,深入开展美好乡村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等一体化建设。各村(社区)应重点培育省道、x道、镇道、到村(社区)主干道沿线点,美好乡村示范点以及风景区等点。

具体目标是:力争到20xx年底,全镇农村环境清洁工程垃圾处理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环境脏、乱、差现状得到全面改观;到20xx年底,全镇7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达到美好乡村建设标准,累计培育13个左右。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梯度推进。因地制宜确定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按照重点村庄整治村、美好乡村创建村、美好乡村示范村的标准,分层次、分阶段推进建设。

2、坚持分类指导、注重特色。广宜路沿线村以及老集镇所在村要按照社区建设标准,着力整村推进,全面改造提升,突出集镇文明特点;中心村要着力推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形成基础完善、群众生产生活便捷特点;山区村要突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特色。

3、坚持点面结合、重点突破。重点选择基础较好的村或社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实施,努力打造一批独具魅力示范点。通过“点”上的重点突破,带动全镇“面”上的整体提升。

4、坚持以人为本、群众主体。始终把和谐幸福作为美好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主动投身到美好乡村建设当中。

三、工作重点

1、垃圾集中清理分类。按照至少“1名保洁员、1套保洁工具、1个保洁池”的标准组建村庄保洁队伍。同时由村(社区)委会牵头,理事会负责,组织全体村民开展清洁家园活动,彻底清除各类陈年垃圾,对废塑料制品、废橡胶制品、废布料和废纺织品等非有机垃圾,能再生利用的实行回收,不可回收利用的,采取集中处理。做到户有两桶一袋,每个村(社区)有垃圾池或处理设施,镇配备有垃圾运输车、中转站及填埋场。

2、切实改善村民居住条件。今年我镇将加大力度扶持农户兴建一家一户水冲式厕所,计划两年内将全镇所有村(社区)公共厕所建齐;采取集中供给方式进行改水,农户安全用水率达90%以上。

3、着力优化农村环境。以绿化美化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有庭院的农户应该适当给予管理,不应乱堆乱放;电线不能乱搭乱接,应大力推广健康养殖,禽畜圈养,圈舍要定期清洁,垃圾应丢入垃圾箱内,确保无卫生死角。

四、具体模式

1、“户集、村收、镇中转、x集中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农户负责收集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存放到统一设置的垃圾桶或指定的堆放点;村保洁员将垃圾桶或堆放点垃圾收集后,运送至村或社区垃圾中转站;然后再由镇里负责统一运送至x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2、“户集、村收、村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对于特别偏远或交通十分不便的村可以自行采取无害化处理。

五、奖惩机制

严格检查,落实奖惩。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日常督促和指导,明确一名党政领导带队,按照随机抽取形式,每月一次例行检查,并实行打分排名,计入半年一次的汇总考核成绩。届时对工作开展有成效地将给予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利地(连续两个月倒数一、二名的)将给予通报,并严格追究责任。

1、设立基数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2。5万元/半年。对考核成绩(半年度)在90分以下的村(社区)不得获此基数奖,更无资格参与排名奖。

2、设立排名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排名,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万元。并对各村(社区)重点培育点中工作比较得力、整治效果比较突出的村民组颁发荣誉证书,原则上一村(社区)一个。

六、组织保障

1、明确责任,强化领导。成立了xx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各村(社区)成立办公室,安排村两委专人分管。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计划 篇3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责任到人”的原则,在全镇推行“社区-村庄-农户”三级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制度。

一、网格架构划分

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建立社区-村庄-农户三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管网格。

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社区,每个社区党委副书记为社区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所有村庄。

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庄,村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采取“两委”干部包片区,党员联户,分片负责网格内监管任务。

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全体农户,实行“门前三包”。

二、网格管理职责

一级网格:做好承上启下职责,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调度汇总本社区村庄环境整治开展情况,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培育环境整治示范样板。

二级网格:村“两委”研究落实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好星级家庭评比、保洁员评优工作。组织保洁员做好环卫一体化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抓好村庄环境整治宣传公示工作。实行包片联户制,将村庄划分成片区,由“两委”干部担任片长,由党员直接负责到农户,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合力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

三级网格:根据村规民约要求,开展“门前三包”:包庭院的清洁,即按照“家居美、庭院美、厨厕美、家风美”标准,抓好美丽庭院创建;包卫生清扫,即房前屋后无垃圾,无乱贴乱画,无污水乱排,无私搭乱建,杂物堆放整齐有序;包绿化管护,即积极开展房前屋后的绿化,并管护好门前村集体栽种的绿植。

三、网格管理保障措施

1.定人员。社区、村庄要由专门人员负责,配强工作力量,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努力打造省级清洁村庄。

2.定职责。各村庄都要制定明确的工作清单,制定扎实的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定期调度、张榜公示、公平考核,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提升村庄美丽宜居新容貌。

3.定奖惩。将考核结果与社区经费和保洁员工资挂钩,与各项工作奖补资金挂钩,与评先选优挂钩,做到奖惩分明,促进村貌大提升,干干净净迎小康。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计划 篇4

根据《全县旅游景区环境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街道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扎实开展整治工作,改善“脏、乱、差”现象,营造舒适、美观、畅通、安全、有序的旅游氛围。

(一)、现状分析

1、公民环保意识不强,参与环境整治积极性不高。一些公民对环境保护的认识性不足,没有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导致参与环境保护与整治活动的积极性不高。

2、停车场地需进一步整治。农村乱堆放现象时有存在。同时,随着自驾游的旅客逐年增多,旅游特色村原有的停车场地已经不能满足目前的游客需求,加上一些游客的环保意识低下,有随手乱丢垃圾的习惯,导致停车场的环境不整洁。

3、店面招牌形式多样。沿街店面的招牌都是经营户自己随心所欲,没有统一的规格与要求,有些时隔多年已经破烂不堪,有些与周边环境的建筑不协调,有失整齐。但开展这些专项整治行动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的牵头,届时街道将予以积极配合。

(二)、目标任务

按照“生态立县、产业富县、文化名县”发展战略要求,围绕“神奇畲乡、养生福地”定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生态和民族两大资源为基础,全面推进旅游基地建设,努力创建全国唯一的畲族特色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福地,着力以旅游经济推动实现绿色发展和跨越发展。建立完善景区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着力营造舒适、美观、畅通、安全、有序的旅游氛围,促进全县旅游景区形象品位、生态环境明显提升。

(三)、制定措施

成立以街道主任柳先敏为组长,分管领导刘慧云为副组长,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景区环境百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提高对环境整治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整个工作的领导。认真对照《畲族自治县旅游景区环境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任务责任分解表》,充分结合街道的地理位置与旅游实际,拟定辖区旅游景区环境百日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与工作任务。

1、强化公民环保意识。整合妇联、团委力量,充分发挥社区、村两委力量,积极动员宣传,落实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经营户门前“脏、乱、差”三包整治责任,提高公民环保意识,确保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2、积极引导公民参与环境整治。充分结合各项重点工作,对城容村貌进行整洁,改善卫生设施,美化庭院,整治“脏、乱、差”现象。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村务平台、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村民的素质和环保意识。结合群众路线的“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活动、五水共治、无违建县建设、三改一拆、立面改造等重点工作,加强动员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3、加强配套设施场地环境整治。农家乐特色村、经营点配套停车场场地做到平整坚实,标识标线醒目、规范,车辆停放有序整齐,卫生保洁正常,植被绿化良好。特色旅游村岗石村路面、水面、墙面整洁干净,无“八乱”现象。配备保洁员,垃圾箱布局合理,垃圾及时清理,日产日清。落实“河长制”,定期清理和打捞水面漂浮物。

4、规范设置广告牌和店面招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清理改造户外广告和店面招牌,拆除违规、超期以及设置不规范的户外广告。加大辖区范围内违法建筑物拆除力度,对于整体环境不协调建筑的外立面进行改造。对新增违法建设要零容忍,历史存量违法建设逐步减少。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计划 篇5

在市委、市****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直有关部门的热心指导下,白石镇以三清三拆三整治、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农村厕所革命以及生活污水处理为工作抓手,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村庄环境得到改善。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抓好三清三拆三整治。白石镇自去年起全面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通过政策宣传、发挥理事会作用以及镇村干部带头整治等方式,心得体会动员组织在家村民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对村内巷道、房前屋后、沟渠的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清扫,对村内危旧房屋、废旧公厕、废弃猪牛栏进行集中拆除,同时在卫生日常保洁上引导村民做好门前三包工作,不在房前屋后乱堆乱放,及时清扫自家庭院及房前屋后的卫生。目前白石镇共计完成清理村巷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230处90吨,清理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卫生死角370处152吨,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161处95.5吨;全镇共排查出破旧泥砖房间数2671间,面积62532.33平方米,目前已拆除2605间,面积为61442.33平方米,完成率达到98.3%。

(二)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一是广泛宣传调动村委及广大村民主动参与热情,发挥好乡贤资源,统一凝聚各方力量,争取广大村民的支持。二是完成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在各自然村设立垃圾桶,范文网由中航环卫公司负责安排车辆定期到各村收集和运输垃圾,使农村生活垃圾实现定点倾倒,集中处理。目前白石镇90个自然村已有86个完成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其中当阳下水江和水井江下因汽车无法入村暂未实施;新田岭头和青石桥属空心村,所以并未列入集中处理。三是不断完善长效保洁机制。今年白石镇制定了《白石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保洁实施方案》明确镇、村、组的责、权、利关系,特别是规范了村级长效保洁员的聘用、管理、考核制度,明确了考核要求,奖罚措施。

(三)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及生活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及生活污水处理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一环,白石镇主动作为,积极动员在家群众落实厕所革命,同步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工作。一是户厕建设开展顺利。全镇共有294个户厕需建设,其中2024年建设291个;2024年建设3个。2024年291个建设任务中有228个完成建设,53个正在动工建设。二是公厕建设推进有序。全镇公厕建设任务共15个,经镇新农办组织国土所、村委会干部和村小组代表多次现场勘查,现已全部完成初步选址,动工建设点8个,预计12月20日前完成总任务数的50%。三是抓好污水处理建设。今年,白石镇聘请专业设计单位通过实地考察及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收集村****见,已完成9个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工作。目前,白石镇有15个村小组纳入污水处理ppp项目,正逐个村小组动工建设,其中新田村上当村小组和涧水村坪尾村小组已完成建设;心得体会范文锦集三界圩村上旗头组、坛祖村塘窝组正在施工中。

二、下一步计划

白石镇将按照市委、市****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压实压牢,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大力度三清三整治。结合新农村建设,做好三清三拆的拆后利用这篇文章,拆除美丽、拆出新貌。二是推进新农村示范村项目建设。白石镇将尽早确定好示范村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确保项目能在早日动工建设,争取早日完工,让旧村换新貌。三是继续推进厕所革命建设。按照计划安排,做好户厕和公厕建设,其中年底前完成291个户厕建设任务;同时按质按量推进卫生公厕建设工作。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计划 篇6

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地区正面临着环境卫生问题的日益严重化。为了改善这一状况,各级政府纷纷出台了针对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工作方案。本文将详细介绍一份具体且生动的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并探讨其实施的可行性。

一、背景和问题

农村地区的环境卫生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村庄内垃圾处理不当、污水处理不完善、村道、河流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差、农村个人卫生意识薄弱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状况,迫切需要采取措施加以改善。

二、目标和措施

1. 目标

本工作方案的目标是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改善农村地区的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和卫生习惯,为农村居民提供一个清洁、美丽、舒适的生活环境。

2. 措施

(1)加强垃圾处理。建立健全村庄内垃圾分类和收集体系,引导农民学会分类投放垃圾。同时,加大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力度,确保垃圾得到有效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改善污水处理。加大对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建立污水处理厂或者生物污水处理设施,对村庄内的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减少污水对河流和地下水的污染。

(3)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加强对农村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定期清扫、洗刷村道和河流,增设垃圾桶和厕所,提供干净整洁的环境。

(4)加强农民环保意识教育。开展农村环保意识教育宣传活动,通过组织环保知识讲座、举办环境保护主题活动等形式,提高农民对环境卫生的认识,养成良好的环卫习惯。

(5)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体系,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打击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等不法行为,维护农村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三、预期效果和可行性分析

通过本工作方案的实施,有望达成以下效果。

1. 显著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通过强化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农村地区的环境卫生状况将得到明显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将更加宜居宜人。

2. 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和卫生习惯。通过加强农民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农民树立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卫习惯,提高环保自觉性和责任感。

3. 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不仅有利于农民的身心健康,也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一个清洁、美丽的村庄将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旅游,促进当地农产品的销售。

本工作方案的可行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投入是推动方案实施的保障。政府应该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供充足的经费和人力资源,并加大对环保措施的宣传力度。

其次,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与配合也是方案成功的重要因素。农民、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各个社会主体都应积极参与到工作中来,共同推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科学合理的方案制定和细化工作细节也是实施工作方案的关键。工作方案需要充分考虑到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利用各种资源,制订出适合当地环境的整治方案。

综上所述,“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具有明确的目标和措施,通过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提升农民的环境意识和卫生习惯,有望实现农村地区环境质量的提升和经济发展的推动。然而,为了方案的顺利实施,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投入,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与配合,以及科学合理的方案制定和细化工作细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打造一个美丽、干净的新农村环境。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计划 篇7

新华社区20xx年度村庄环境整治阶段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提升农村居住环境,从根本上治理村庄的“脏、乱、差”问,促使我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居民生活素质明显提高,从而进一步加快我村新农村建设步伐。结合村庄环境整治要求与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做好宣传发动,提高村民卫生意识

我居围绕治理村庄“五乱一少”和彻底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为工作重点,将整治村内环境卫生作为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掀起全村环境卫生宣传月活动。具体做法有:

1、在居委会宣传栏张贴环境卫生方面的宣传条幅;

2、向群众发放环境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资料;

3、以公告形式张贴《致广大居民的一封公开信》,宣传环境卫生和健康方面的知识。

二、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分工职责明确

1、为更好的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村庄实际,成立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扎实开展工作,力促环境大有改观

1、我居环境卫生整治重点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1)彻底清除村内卫生死角;

(2)修补村内破损路面,特别是坑洼处;

(3)加强道路两侧植被管理,做好杂物、垃圾的清理工作;

(4)落实环境卫生、绿化管护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长治久治;

(5)配合做好环境整治其他方面的工作。

四、工作安排

结合居情实际,新华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成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月12日——2月24日)。召开居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议,全面动员,全居参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上下联动,协力同心,形成决战决胜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排查推进阶段(2月24日——2月28日)。对本居所辖范围内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问题进行彻底调查摸底,立即组织整改,及时整改到位,使全居环境得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3月1日——3月28日)。按照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全面实施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力量开展环境卫生、主要出入口等专项治理活动,确保完成治理任务;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3月28日至年底)。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整治效果,研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计划 篇8

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少先队员: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开封是我们的家园,建设好开封农村人居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党有号召,团有行动。为全面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干净整洁、美丽舒适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共青团开封市委、市少工委发出如下倡议:

广大团员青年、少先队员要积极主动深入千家万户,向群众宣传好保护环境、讲究卫生相关知识,传递乡风文明,引导群众树立环境卫生意识,让群众养成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习惯,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广大团员青年、少先队员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融入日常生活,从小事做起,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乱扔、不乱搭乱建、不乱贴乱画,随时保持室内屋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主动清理房前屋后的杂草杂物、生活垃圾、畜禽粪便、河塘沟渠,定期清理畜禽圈,建设干净舒适的人居环境。

广大团员青年、少先队员要积极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活动,到乡镇(街道)帮助贫困户、孤寡残老人家庭改善房前院后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室内外家具、农具、生活用品摆放不规范、不合理等现象,同时主动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村内河塘沟渠清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垃圾分类等志愿服务活动,激发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建设美丽宜居的农村人居环境。

广大团员青年、少先队员要敢于担当起监督员的责任,做好监督工作,引导他人养成文明卫生习惯,遇到乱丢乱扔、乱搭乱建、乱涂乱画、随地吐痰等不文明的现象和行为时,应及时纠正和制止,共同努力建设美好家园。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人人参与、人人有责。让我们小手拉大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行动起来,步调一致,万众一心,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齐心协力,努力营造干净舒适、美丽宜居的农村人居环境。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计划 篇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_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__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漳建村〔__〕22号),做好__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为我县在全市争当“百姓富,生态美”先锋,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__年__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要有5项任务,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__年完成市下达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推进15个村开展村庄污水治理,实现村庄污水治理全覆盖,新建改造农户标准三格化粪池2880户(其中490户列入省为民办实事项目)。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__年完成市下达我县的11个村农村垃圾治理任务,在去年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做好提升工作。全县所有行政村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运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实施2个乡镇公厕建设,新建8个村庄公厕(8个村庄公厕均列入省任务)。

(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10个村美丽乡村建设,创建1个美丽乡村示范村。

(五)农村危房改造。完成170户农村危房改造,其中__年续建138户。

二、进度要求

(一)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3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4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并进入实施,8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50%以上,11月底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95%以上,12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并完成相关验收工作。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乡镇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选址等前期工作,5月份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或投资额)的50%以上,11月底前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续建项目8月底前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三格化粪池新建或改造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并进入实施,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3月底前完成项目选址及征迁工作,4月底前完成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3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治理整治方案,制定完善常态化保洁机制,并开征垃圾处理费,收取率达90%以上;4月底前完成陈年垃圾及村内垃圾、杂物清理,5月底前完成村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实施常态化保洁,村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五)美丽乡村建设。3月底前要完成村庄整治方案(包括“平改坡”改造),4月底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或投资额)的70%以上,11月底全面完成整治任务,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六)农村危房改造。__年续建的138户要在5月底全面竣工,6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计划。各镇要根据建设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

(二)建立项目清单。各镇要根据市下达的任务逐级分解到各村直至到户,并建立项目责任清单,把每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负责人。

(三)实行项目月报。各镇要安排专人负责报送项目建设进度,于每月15日前上报。

(四)加强督查指导。一是开展月督查。县规建局按工作计划,每月对各镇工作进展进行实地检查,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项目完成情况。县宜居办将根据各地上报及督查情况,每月通报进展情况。二是开展联合督查。县宜居办继续联合县效能办、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开展联合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查。5月、8月、11月由县宜居办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列入__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进展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

四、考评办法

__年__县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任务多数已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纳入效能考核和“三抓三比,十项竞赛”考核内容。为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顺利推进,打响乡村振兴战略开局之年第一炮,将对各镇、开发区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考评。

(一)考评方式及时间安排。实行每季度考评,采取委托第三方抽查,结合月督查和每季度联合督查方式进行,从第二季度起每季度末实施,全年共进行3次考评。

(二)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不含加分项),封顶100分〕。

因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村庄污水治理均纳入__县全岛污水管网项目,无法细化具体项目考核,所以以上几项不纳入考核范围。没有项目的单位该项考核得分以满分为准。

(三)村庄三个化粪池建设(15分)。达到时序进度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前期设计,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进入实施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

(四)公厕建设项目(25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达到时序进度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选址及征迁、设计等前期工作,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2分,扣完为止。

(五)农村生活垃圾治理(10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0.5分,最高扣2分。

达到时序进度的,按任务比例分值得分。

(六)美丽乡村建设(25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的,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的,按比例扣分;在省、市检查中被通报的,省级通报的每个村扣4分,市级通报的每个村扣2分。

(七)农村危房改造(25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按照时序进度要求,完成改造任务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危改对象公示、审批等前期工作,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4分,扣完为止。被省通报问题的,每次扣3分。

加分项(10分)。每镇总加分不超过10分(此项分数不列入平时考评范围,只应用于年终总得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获省以上宜居环境建设示范称号的,镇为单位的加2.5分,季度排名前3名的每次分别给予加1.5分、1分、0.5分。若在检查或抽查中发现上报情况弄虚作假的,取消加分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扣分(最高可扣5分)。

3.年终得分及排名

镇年终得分=第二季度考评得分×20%+第三季度考评得分×20%+第四季度考评得分×60%+加分项得分。

各镇的年终名将按其年终得分进行排名。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计划 篇10

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是新发展阶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按照“机制要创新、品质要提升、特色要鲜明、设施要齐全、产业要壮大、环境要优美”要求,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提升改造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800户;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和村庄保洁稳定运行长效机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从中心村寨向30户以上自然村寨延伸。

到20xx年,实现村寨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所有行政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农村全域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完成所有乡所在地周边村寨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以上。基本完成高速公路沿线重要区域的农房风貌整治,美丽庭院覆盖率达60%以上。

二、整治提升内容

(一)实施“四治”工程,打造清洁卫生乡村

1、实施厕所治理工程。各乡要对照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把改厕与改房、改厨相结合,与粪污治理配套,优先改造城镇周边、饮用水源保护地、旅游景区、乡村振兴示范点、高速公路沿线村寨,由近及远纵深推进。从20xx年起,按“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一步改到位,对农户居住较密集村寨,采取联户建设“大三格”化粪池。组建专业技术队伍,严把技术、标准、质量“三关”,推广采用节水型冲洗设施,推进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或纳入污水管网处理达标排放。(责任单位:xxx)

2、实施生活垃圾治理工程。按照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的原则,分类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配齐村寨垃圾收运设施,完善生活垃圾收运模式。加强对保洁员的培训,使保洁员成为垃圾收集、分类的引导员、监督员。开展垃圾分类处理知识进校园和小手牵大手活动,养成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可回收垃圾有偿收购、奖补等试点示范,逐步建立村民自治的农村垃圾处理付费制度。坚决防止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反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从中心村寨向30户以上自然村寨延伸。(责任单位:xxx)

3、实施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坚持以达标排放和长效运行为导向,因地制宜选取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模式。依托集镇所在地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完成周边村寨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对乡镇周边的村寨,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对聚集度高、无法纳入乡镇管网的村寨,推进集中式污水处理;对远离乡镇、相对分散、污水产生量少的村寨,采取单户或联户建设人工湿地等小型污水设施进行处理,实现一体化处理达标排放。(责任单位:xxx)

4、实施村庄综合治理工程。坚持以“清清爽爽促振兴”为主题,结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爱国卫生运动、乡村消防安全等工作要求,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村内塘沟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做到屋净、路净、厕净、沟净、水净,实现庭院美、村庄美、环境美、田园美,确保村庄治理制度化、常态化。从20xx年起,对暴露垃圾、污水横流、粪污乱排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扣减所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经费的5%。(责任单位:xxx)

(二)开展乡村建设“五大”行动,打造现代便捷乡村

1、开展农房整治行动。按照梯次推进原则,加快推进城中村、城郊村农房风貌整治,确保取得明显成效。突出高速路沿线区域,按照不同类型村庄规划和农房图集,大力推进农房风貌整治,不断提升村庄颜值。强化对新建房屋的引导和管理,新建农房必须符合村庄规划、符合选定农房图集风格。开展宜居农房建设试点,实施农房功能优化提升、农房风貌靓化提升和农房环境美化提升三大工程,提升农村建房质量。(责任单位:xxx)

2、开展饮水工程巩固提升行动。围绕“农村供水城镇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发展思路,深入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大排查,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工作。(责任单位:xxx)

3、开展“大农网”建设行动。规范农村电商网点建设,提升电商服务能力;优化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信息传输通道、信息化服务能力建设,协调各运营商将农村互联网基础施建设纳入其基础施建设总体方案中,加快提升集中居住30户以上村组的4G信号覆盖强度,积极支持5G、物联网等新基建向农村覆盖延伸,打造数字乡村;推进村级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建设,建制村覆盖率达75%,继续巩固建制村直接通邮成果。(责任单位:xxx)

4、开展农村路网建设行动。持续推进乡村路网提升建设,提高通达率,实现“院院通、户户连”。建立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实现农村公路列养率100%,中等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责任单位:xxx)

5、开展村容村貌提升行动。坚持一村一幅画要求,内外兼修,不断提升村庄颜值。以清爽为目标,全面开展“三清一改两拆三化”行动,即开展清垃圾、清粪污、清塘沟,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拆除废弃建筑物、拆除乱搭乱建,硬化绿化亮化村庄环境。以美好生活为引领,开展“五美六好”活动,即开展美丽房屋、美丽院墙、美丽庭院、美丽居室、美丽厨厕建设,做到家具摆好、衣被叠好、农具放好、柴草堆好、畜禽管好、卫生搞好。(责任单位:xxx)

三、工作推进机制

(一)建立工作倒逼机制。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目标要求,各乡要认真摸清底数,研究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有序推进整治提升。区级将依据各乡确定的目标建立考核体系,纳入乡党政“一把手”抓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任务、考核验收不达标的,不仅取消奖补,还要限期整改完成。

(二)建立区乡级共建机制。坚持“区统筹、乡为主”的原则,乡党委、政府要主动扛起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体责任。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每年主动整治提升一批村寨。

(三)建立集中投入机制。区直相关部门、各乡要调整优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结构,在符合项目资金用途和管理办法的前提下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倾斜。由乡政府牵头,以规划为引领,对农业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农村公路建设等专项进行有效整合,集中用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拓宽乡村集体增收渠道,建立多元投入机制,为乡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四)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加强乡政府的属地管理职责,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鼓励集体经济实力强的村对所属各类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实行统一管护。大力推行村庄河道(沟渠)、道路、广场、垃圾和公共设施等一体化管护模式,逐步将乡村清洁纳入法治化、常态化管理。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专业化、市场化运作管理等方式,推动管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四、奖补政策

专项项目资金安排。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市级按1000元/户标准进行奖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经费,市级按农业户籍人口20元/人·年标准进行安排,其中,50%的资金用于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政策,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验收考核结果,对完成上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的乡给予奖励。农房风貌整治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给予奖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高位推动。进一步完善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机构,作为乡村振兴工作机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住建、生态环境、水务、综合执法、文旅、卫健、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推进机制,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列入“强省会”高质量发展考核和乡村振兴监测体系。

(二)强化规划引领。要统筹谋划村庄定位、主导产业发展、用地布局、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分类指导,体现特色。要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要根据不同类型村庄特点,编制完善农民建房图集,明确整治提升内容、项目及建设标准,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有规划、治有依据、改有效果、创有特色。

(三)强化氛围营造。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示范建设的重要意义,呼吁农民群众全家动员,老幼参与,把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激发出来,监督、抵制、劝诫、纠正乱丢乱扔、乱排乱放、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维护环境卫生、人人守护美丽家园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调度考核。切实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乡综合目标考核。坚持实行调度督导制度,切实指导督促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加强对职责范围建设项目的指导督促。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督办督查局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综合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计划 篇11

为努力推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省、__市、安宁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__—2020年)》,制订__年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基本方略,以___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国文明城市成功创建为新起点,按照安宁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深化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奋力开创滇中产业高地、现代花园城市建设新局面,将连然农村地区建设成为现代与古朴和谐共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宜居新农村。

二、年度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农村改路。全面实施我街道“十三五”农村公路改造建设工程,逐步启动有重要经济作用、对路网功能作用较大大联网公路,进一步完善连然街道公路路网。全街道自然村公路通达率、通畅率及100户以上自然村公路硬化率巩固在100%。(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二)农村改房

1. 积极组织开展《安宁市市域乡村建设规划(__—2030)》专家评审及规划报批工作,以便能尽快对我街道新一轮乡村建设工作予以指导;制定、设施《安宁市农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实施办法》,有条件办理规划手续的农房建设100%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继续完善《村庄规划专管员制度》,不断加强对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结合连然街道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编制,确定连然域村庄建设体系布局图及各片区村庄产业、村庄特色风貌发展方向,指导好各行政村、自然村村庄的规划建设。(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2. 圆满完成安宁市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按照安宁市临危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抓好“控增量、消存量”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年度拆违任务。(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三)农村改水。有效解决0.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街道自来水覆盖率达100%,农村饮用水集中供水率达在93%。(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四)农村改电。巩固提升农村通电率100%、1户1表改造率100%建设成果,完成投资702万元,因地制宜地做好电力设施升级改造工作,不断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用电需要。农村电压合格率达98.5%,农村供电可靠率达99.87%。继续巩固行政村100%通光纤成果,力争70%以上的自然村实现通光纤,接入能力达到100Mbps。(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五)农村改圈。积极做好农村畜禽圈舍改造工作,禽类规模养殖比重达85%以上,畜类达60%以上,处理利用畜禽粪污12万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六)农村改厕

1. 农村公厕。按照《安宁市城市公厕管理服务标准》,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创建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农村免费开放公厕管理服务质量达标并长期保持。(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2. 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以整村推进方式,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174座。(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各村委会)

(七)农村改灶。推广农村省柴节煤炉灶200眼。(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八)清洁水源。依法依规对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管理、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筑和排污口、严禁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完成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确保水源地村庄污水处理100%覆盖。水源保护区界标警示标志设置率达100%。(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九)清洁田园。做好秸杆还田示范推广工作,全年完成秸秆还田300亩,完成饲料化利用100吨,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率达95%。

全面推进农用薄膜资源化利用工程,因地制宜,因品种、因覆膜时期、因薄膜寿命对废旧农用薄膜进行综合治理,采用机械净化和人工净化等形式,对废旧农用薄膜进行清洗回收,防止随地丢弃形成白色污染和焚烧造成大气污染。建立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发体系和资源化利用产业化体系,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宣传废旧地膜残留污染危害的严重性,提高回收残膜的自觉性,使地膜覆盖和设施栽培的增产、增收潜力得以长期发挥,同时根据资金配套情况逐步推广生物降解膜覆盖技术,全街道农用地膜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十)清洁家园

1.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街道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100%的建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保洁制度和收费制度实现全覆盖。加快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覆盖率达15%。

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并积极推广示范村建设经验做法,同时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效落实。持续推进落实垃圾分类收集工作,优先在农业比重较大的街道办开展农村阳光堆肥房建设工作,同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动员,以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标任务顺利完成。(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2.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街道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巩固在100%,继续实施连然街道整镇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完成3个建制村、12个自然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建制村100%实现生活污水有效治理。(责任单位:经济发展中心、各村委会)

(十一)示范创建工作。按照《安宁市关于__-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创建名单的通知》要求,今年全街道力争创建2个美丽宜居示范村。10月底前进行初验收申报。

(十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的基础上,持续把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有力抓手,重点做好清理陈年垃圾、整治“四乱五堆”、整治村庄道路环境、整治乱贴乱画四项清理整治工作,着力健全完善村庄保洁队伍管理、农户“门前三包”、农村公厕管理、保洁收费四项制度。推行农村环卫保洁划片包干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乡村环境卫生网络化管理格局。(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三、保障措施

各中心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人员配备,安排充足经费,强化工作保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督促指导各项年度计划任务落实。全面落实街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每月报送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文章来源:http://m.swy7.com/a/5201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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