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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工作总结十四篇

劳动监察工作总结(篇1)

20xx年,在市劳动社会保障局的关心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镇的劳动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很好的完成了市劳动保障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把开展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调查摸底,建立劳动力资料档案。

二、劳动力转移工作。

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为使我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深入群众,做到家喻户晓,镇党委、政府不断加大宣传投入,设立政策咨询台,印制和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共200余份,从而大大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20xx年我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75人,城镇居民参合率达95%(20xx年我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市里下达的任务是185人)。

四、劳动技能培训工作。

为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劳动技能,科学有序地将我镇富余劳动力转移到第二、三产业中去就业,我站积极开展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培训信息和就业服务及就业前培训工作,将社会保险与就业、再就业工作紧密结合,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转移和有序流动。一年来我站共举办了劳动技能培训4期,共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492人,培训内容有武夷岩茶栽培技术、家禽养殖技术、计算机应用知识、安全生产知识、职业道德知识等。为加深学员对岗位工种的了解及培训知识的掌握,我们还邀请了招工企业的厂长经理来介绍企业的情况,组织培训班学员到企业实地参观。

一年来,我所取优补缺,精心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明年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克服不足,开拓进取,争取把工作做得更好,让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劳动监察工作总结(篇2)

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情况汇报

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新城街道劳动保障所劳动监察工作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以“保障民生”为宗旨,以建立健全辖区劳动用工备案为抓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社局及劳动监察大队的精心指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认真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通过保障所所有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各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全年劳动监察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是努力推进“两网化”建设。进一步加

快信息采集工作进程,依托四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采集辖区内个体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用人单位信息和劳动用工信息以全部初次采集完成,其中:采集有用工个体工商户单位信息510户,用工信息人,其中个体工商户户,用工信息人。该举措为下一步建立网络化数据库和网络化管理平台奠定了基础。二是抓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今年以来,我们多次在中心广场、人流量大的位置地区设立劳动法律咨询宣传点,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散发《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条例》、《农民工维权手册》、《劳动监察条例》等宣传资料1500余份,现场解答人们群众咨询,帮助他们释疑解难,增强了劳动者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三是做好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我们想法设法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劳动者投诉举报,对于属于劳动监察受理范围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属于劳动监察受理范围或不属于我局劳动监察管辖权限的案件认真耐心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并指导劳动者向有管辖权限的单位和部门投诉;联合公安、城市管理部门对我辖区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开展了清理整顿。将我们辖区内的“马路劳务市场”清理到了新的地址。规范化了新的劳务市场,是新的劳务市场秩序化、正规化。既保证了道路的畅通同时也保证了求职者的安全。我们还专门安排了四个协理员专门管理和维护我边城劳务市场的日常安全和清洁。也保护了在边城劳务市场求职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通过日常巡查、对求职和招聘的登记,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了纠纷的发生。

四是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在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我们树立“案情”就是命令,坚持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做到“早发现,早介入,快速处理,就地解决”,争取及时将隐患问题和矛盾处理到基础。一方面积极主动与当事人加强沟通,做好解释和教育疏导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和上级部门以及相关联动部门协作,进行信息交流与案情通报,群策群力、共同采取灵活务实的方法,及时解决问题。在我们及时介入,方法正确,措施得力的情况下,妥善顺利地平息了“多名职工工资支付问题”,将劳资纠纷矛盾很快化解,防止了矛盾进一步恶化和事态扩大,为建设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家庭作坊式企业和无明确主管部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劳动用工不规范,劳资纠纷多,管理难度大。建筑行业的部分企业仍存在着非法承包,工资支付不规范,造成拖欠工资处理困难。

2、部分企业负责人、有用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劳动者法律意识淡漠,用人单位与职工不签订劳动合同问题仍然存在,为劳动者以后维权埋下隐患。

3、街道、社区劳动监察机构力量薄弱,机制不算完备。社区目前尚无专职的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基本处于劳动保障协理员兼职的尴尬处境,没有完善的机制,没有配备相应的证件,给进一步开展劳动监察工作造成严重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协调建设、城管及公安等相关部门,维护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3、履行劳动保障执法职能。

4、狠抓政治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

5、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加大常规巡视监察力度,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劳动用工管理。

6、继续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

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会保险费征徼、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权益保护、技术工种持证上岗等执法监察工作。

7、积极主动向上级领导汇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建设进程,及建设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协助上级领导努力争取将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立健全,从而促进两网化管理建设进程。

8、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办理各类案件。

新城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日

劳动监察工作总结(篇3)

20xx年上半年,是锻炼的半年,也是收获的半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关心、支持下,我所在过去的半年时间里,不断地学习着劳动保障的新旧政策,不断地学习着乡镇平台业务和操作方法,也不断地领会着上级领导部门对劳动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指导精神。在过去的半年时间里,我所的劳动保障工作紧紧围绕“把握基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形成亮点”的工作思路,积极、踏实地开展各项基础业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把握基点

这个基点,就是要抓好基础工作。乡镇劳动保障平台是联结政府与老百姓的最基层的服务窗口,其存在的最大价值就在于为居民老百姓宣传政策,解答疑惑,反馈居民对政府的意见和建议,并为老百姓办理最简单的证册发放,如办理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等。我们只有把劳动保障的各项基础工作做好,做细,做夯实,才能把我乡劳动保障的其他工作也做好,基础工作是全部工作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

二、突出重点

马克思主义哲学早就告诉我们“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原理,两点必须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基础上的重点。我乡劳动保障工作如果只讲求做好基础工作,而不在这其中明确重点,突出重点,那只会事倍功半。

我所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是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根本,就业再就业工作是劳动保障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是劳动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老百姓有了工作才会有收入,有了收入才能穿衣吃饭,才能求医上学,俗话说“乐业安居”嘛。百姓安定了,社会才能安定,社会安定了,国家才能安定,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大和谐,民族的大觉醒,国家的大发展。

就业再就业工作,也是一项民心工程,我们要始终坚定不移地把它放在我所劳动保障工作的首要位置。我们不能单纯依靠采集岗位信息,采集求职人员信息,然后进行简单拼接式联系和介绍的传统再就业模式。重要的是我们要授人以渔,通过扩大免费技能培训,通过建立再就业援助基地,通过优惠政策的鼓励等各种方法,多方位,多角度地去实现再就业的目标。截止到6月8日,乡劳动保障所采集到工作岗位380个,登记求职人员信息128人,通知专场招聘8场,发放“春风卡”200份,招聘信息1200份,免费为4000余外出务工者提供就业服务知识。

三、突破难点

难点,是指难点工作。无论从事什么工作,总有难易之分,分清了工作的难与易,才能更有针对性地布署、开展工作。在乡镇劳动保障工作中,我认为有两个难点: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定期审查(以下简称劳动用工年检)工作和社保扩面工作。

劳动用工年检,关系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和谐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劳动用工年检工作的成效将决定社会和谐安定的程度。为什么说劳动用工年检工作是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的一个难点呢?其主要原因在于我们乡镇的用人单位现状,一级审批建立的企业没有,我们的审察重点只能放在私营企业、事业单位上。而有的事业单位在这方面的意识显然还很不到位,尽管我们极力地向他们宣传配合劳动用工年检的益处与责任,也申明了拒不配合的法律责任,但是个别事业单位还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予配合。而且也没有什么处罚结果。这就在无形中给我们的工作增加了难度。我们协管员没有执法能力,又得不到法律的有力支持,这必然助长那些不予配合的事业单位的气焰,知道我们奈何不了他们。所以我在这里提一点建议,明年的劳动用工年检工作,把相关材料收集到位,然后直接报县劳动大队予以审查。或者,县劳动大队能够对那些拒不配合的“钉子工商户”给予真正意义上的处罚,起到一个执法威慑的作用。这样,势必会对劳动用工年检工作起到一个积极的推动作用。尽管,我们经过不懈的努力,还是顺利地完成了10家用工单位年检的任务,但是其中做了不少无用功。无用功做多了,肯定会影响劳动保障其他工作的质量。

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的另一个难点是社保扩面工作。这项工作的困难之处在于老百姓的养老理念上。许多老百姓的思想还停留在“养儿防老”等传统理念之上。在我向他们宣传养老社保政策的时候,很多人首先考虑的不是年老以后体弱多病了怎么办,而是计算着把这笔社保费用存入银行或者投资其他方面能收益多少。这多少听了让人有些忍俊不禁,但这确实又是社保扩面工作面临的严峻现实。所以,能否迅速有效地转变人们陈旧的养老理念,是能否做好社保扩面工作的关键所在。

四、形成亮点

乡俗称“打工之乡”,劳动保障工作的最大亮点就是依托这个平台,加大对劳动保障政策的宣传,加大对工作岗位信息收集。同时也可以利用这个打工之乡对乡劳动保障所活动的宣传,让更多的居民朋友认识我们劳动保障所。无论您走到我乡哪个村委会,只要有打工者的地方,就能看到我们劳动保障所,就能看到我们乡劳动保障所的工作。

以上是我们劳动保障工作在这半年时间里取得的一点点成效。有成效固然可喜,但更应该看到不足。与其他兄弟乡镇相比较,我所在政策的宣传方法上,在业务的熟练程度上与他们还是有明显的差距。在某些工作上的主动性还显不够,例如采集岗位信息,大多数情况下是用人单位或打电话来询问的。这些都将是我下半年要努力改进的地方。

我相信,只要我所永远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不断地领会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精神,不断地学习其他乡镇的特色长处,不断地总结历史教训的宝贵经验,就一定能把乡的劳动保障工作做得更好,让居民满意,让领导放心。

劳动监察工作总结(篇4)

1、积极推进“一万、五万”工程实施。围绕“十一五”期间帮助50000名失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完成对10000名失地人员技能培训的总体目标任务,强化了促进失地人员就业的扶持政策、组织领导、目标责任及就业服务“四个体系”建设,以失地(失业)人员为主要对象的就业促进和技能培训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本年度,全区新增就业岗位62944个,其中面向区内劳动力新增就业15527人,分别有6540名失地人员和8987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就业,与此同时,对2382名失地人员进行了职业技能(自主创业)培训。新增就业岗位、区内劳动力就业数量及技能培训人数等主要工作指标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80%、155%和119%。

2、全面落实各级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截止12月底,全区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7345本(其中当年发放1447本),共有3883人享受社保和岗位补贴,其中2679人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464人享受各类用人单位和商贸服务型企业社保补贴,740人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社保补贴总金额达1042万元。新开发公益性岗位1149个,有744名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总金额达299.5万元。此外,根据苏高新委124号文件精神,对固锝电子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实施了政府奖励,为40家吸纳我区“3545”以上失地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兑现了失地人员综合补贴,通报表彰了16名企业人事经理或经办人员,累计兑现上年度政府奖励和综合补贴金额101.8万元。

3、大力实施就业援助和帮扶。在继续组织开展“送政策、采岗位、促就业”活动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新建了10家失地人员就业援助基地,先后举办了24场失地(失业)人员招聘专场,其中大型招聘专场4场,把失地(失业)人员招聘专场办到社区,把近3万个就业岗位送到失地(失业)人员家门口。1-12月份,共帮助2655名“3545”以上大龄失地人员和1144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现了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的目标,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此外,20xx年,还以开展“春风行动”为契机,建立了农民工工作小组,加大了对农民工特别是外来劳动力的就业援助和帮扶力度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4、扎实开展各种创建活动。围绕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在20xx年成功创建11个省和市级“充分就业社区”的基础上,今年全区34个建成社区全部投入了市级“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并成功通过考核验收,参创率和创建成功率达到了两个100%,其中15个社区被评为省级“充分就业社区”。与此同时,我区还紧密结合各镇(街道)及行政村的实际,积极组织“充分就业村”、“充分转移乡镇”创建试点,镇湖、横塘两个街道及其所属的12个行政村分别通过了“充分转移乡镇”、“充分就业村”的考核验收。在创建工作中,各镇(街道、分区),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如:枫桥街道开展了“零距离服务”和“三送”(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活动,浒关分区建立激励机制,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列入社区工作考核指标等,有力地促进了创建工作的开展。

劳动监察工作总结(篇5)

_____市劳动监察科学发展观个人分析总结材料

按照保障局、党支部的统一部署,通过“六查六看”,我对照内容认真自查,受益匪浅。深刻地认识到这次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是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做好本职、提升自我的活动,是在新的历史时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决如何加快发展、如何服务发展,解决党员在发展中如何发挥作用,如何提高自己、提高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迫切需要。为了高质量地完成科学发展学习活动的各项任务,不断在学习中受益,根据第一阶段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在第二阶段查摆问题“六查六看”,制定自己的整改措施:结合自己多年来的工作,我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在此简单谈几点个人体会。

一、“六查六看”查摆问题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_和省市的有关精神为主题,认真总结劳动监察事业不断发展的实践经验,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所面临的新形式、新任务、新机遇、新挑战,着力解决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六查六看”中积极探索新思路、新举措,促进我市劳动监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足。存在片面地自我满足意识,自认为工作努力、表现良好,没有违反任何条令条例,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一些小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六查六看”的认识片面,态度不够端正。

2、开拓创新意识不强。虽然在本职岗位上一直努力地工作,但都很被动,工作超前意识不强,不能积极主动地为领导分担责任,总认为整体规划、出谋划策那都是领导的事,与已无关,自己只要无条件服从领导的安排就可以了。

3、在学习态度上不够认真、缺乏自觉性和积极性,不善于学习、学习抓的不紧,积极性不高,存在着被动、应付思想。学习敷衍了事,学习只限于一般性地读书看报,只是念一念,集中听一听,方法简单,组织学习时就学一学,要求学什么就学习什么,仅学习了规定的文件、领导讲话和会议精神等,很少主动学习学习与自己业务有关的一些知识。

4、对待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的态度,有时特别是手头工作稍多、稍忙时,没有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没有正真成为人民群众的公仆,没有拿出百分之百的热情对待就办事群众。有些工作不够细,与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有差距,工作责任心还需加强。工作中时有急躁情绪,偶尔有发牢骚的现象,谦虚谨慎的作风还不够。

5、在实际工作中,思想不够解放,观念陈旧,更新不到位,工作上创新意识不强。对在新形势、新任务和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没有进行深层次的分析,仅看表面现象、思考不深刻,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没有主动去和其他同志沟通,有时了解情况不多时仅凭感觉和自己认为对的想法去解决,处理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

6、遇到问题还是习惯于用老方法去理解,思想上出现懒惰,没有做到脚踏实地地用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去正确研究处理。

7、业余时间,自学不够,学习的层次不高。当今世界瞬息万变,发展迅速。要适应这种变化,只有加强学习,注重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做到与时俱进。回顾已走过的路,虽然各方面或多或少有一定的提高,但总的来说,进步并不算太大。尤其是在文化素养、科学思想、管理方法、科研能力、学习水平等诸多方面还很欠缺,与其他同事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归根到底是缺乏学习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在工作中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对业务知识掌握不够,没有意识到执法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二、改进计划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计划从以下几点进行改进:

劳动监察工作总结(篇6)

在各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各位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不仅使我在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业务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并且也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我今年的思想工作情况从以下几方面作工作总结,如有不妥,望各位领导和同事们给予批评指正。

一、思想上,我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关键措施。积极参加局党支部组织的各种理论和业务学习,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同时,重点加强了工作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做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精益求精,不断探索,为做好本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始终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上,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根据单位领导和股室领导的安排积极配合主办监察员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共巡查用人单位28户。二是做好日常接待,加大劳资纠纷案件投诉举报的查处力度。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协助主办监察员共办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19起,解决工资拖欠65万余元。接待来电来访超过300余人次。三是全面完成20xx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共年检用人单位71户,涉及劳动者1864余人,四是配合县局、监察局、总工会、经贸局等单位,全年先后参加了20xx年农民工维权行动、春暖行动、20xx年劳动保障年检、综合执法大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103户。涉及农民工3400余人。五是结合“春暖行动”、劳动用工备案和日常巡查工作,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共备案用人单位30户。六是配合股室受理工伤认定申请25起,认定19起。调解工伤纠纷4起涉及金额20余万元。七是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通过以上的各项工作,不仅使我自己得到了锻炼,同时也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规范了企业的用工贡献了自己的一点微薄之力。

这一年来,我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自身修养有了一定提高。但距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

1、在工作中的积极性差,常常是被动的做事情,安排一件做一件,工作不够主动。个别工作不仔细,出现过不可原谅的错误。

2、业务知识学习相对工作的需要表现出很大的欠缺。办案手段、办案经验不足,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3、在工作中,自我要求不够严格。在思想中存在着只求过得去、不求高质量的满足意识;有时自由散漫;有时对有难度的工作,有畏难情绪,拖着不办,不按时完成任务。

针对以上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 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强化职责意识,强化服务意识,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脚踏实地,尽职尽责更加出色的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劳动监察工作总结(篇7)

20xx年4月,我到济水所工作以后,紧紧围绕局党组的工作要求,带领全所工作人员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开展“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及“满浮散懒庸”专项治理活动为载体,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充分肯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甄、市委书记赵素萍、市长何雄等领导多次莅临我所检查指导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中国劳动保障报、河南电视台、济源电视台、济源日报等媒体多次对我所的`工作成绩进行宣传报道。我所也连续多次被局机关和辖区街道办事处授予先进单位称号,在社会评议中一直位居基层部门前列。现将20xx年度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扎实工作,狠抓进度,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0xx年,我所共开展创业培训5期150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32笔20xx万元,发放额度较去年1495.05万元增长34.8%,创我所历史新高,带动3043人实现再就业,安置公益性岗位51人,援助就业困难对象181人,消除零就业家庭17户,发布用工信息612条,树立创业典型6人,新增新型农村养老保险70人,续保3630人,领取待遇1550人,辖区新农保参保率达到99.55%,参保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办理灵活就业养老、医疗保险298人,新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457人,续保1215人,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160余万元;受理劳动监察案件5件。

二、创新机制,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工作

在就业服务方面,我们一是加大创业培训力度,以小额担保贷款作为工作亮点,扶持辖区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实现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二是积极为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和用人单位提供求职、招聘信息查询和职业介绍服务,对有就业愿望的辖区居民做好求职登记,积极开发辖区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就业岗位,对“4050”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对象优先帮扶援助,并推荐安排就业岗位。三是与济水办事处结合确立玉仙社区为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服务站,并建立信尧数码港为创业示范园区。在社会保险方面,我们一是采取不同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二是强化参保服务,为居民提供最优质的服务,确保在辖区实现全民社保。在劳动监察方面,积极与办事处结合,成立了济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协助劳动监察部门做好日常监察与巡视工作,督促辖区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受理辖区内举报投诉信访案件。

三、求真务实,实事求是,深入分析客观存在问题

虽然在过去一年我们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劳动保障工作在思想上和认识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对劳动保障工作重视有欠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认识还不到位,缺乏对工作的超前思考和计划;

二是对劳动保障工作业务知识方面学习不够,需进一步加强对政策业务的学习;三是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有待改善,工作中要牢固树立

爱岗敬业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四是劳动保障所内部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20xx年是各项工作开展最为关键的一年,也是稳步提升的重要之年,我们将认真领会“十二五”精神,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公正、便民、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高效运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劳动监察工作总结(篇8)

劳动监察工作总结

抓重点: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处理,切实履行维护辖区企事业单位职工利益的责任,应急突发事件,及时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问题,切实做好地区劳动用工方面矛盾排查,特别是少数民族工人,要掌握好民族政策,与有关部门,及时协调处理好侵害职工利益案件,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和上访,做好地区维稳工作。

解难点:针对地区建筑施工单位多,农民工多,经济效益不景气的单位多,人员密集场所,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合同协议履行难度大,加大我们的劳动执法力度。个社区企业和社区干部,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职工利益宣传活动,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民工的维权宣传,以增强他们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以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工作为重点,提高全民的劳动法律意识。促使经营者规范管理,合法经营。

近期打算,信息采集定期更新具体没有上面大得漏洞。快年底接近农民工返乡季节,近期我们将下访我们管辖的各个工地看有无从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如有就要与施工单位以及开发商进行合理的解决,让异乡的民工回去过个好年。

劳动监察工作总结(篇9)

在各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各位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不仅使我在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业务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并且也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我今年的思想工作情况作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上,我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关键措施。积极参加局党支部组织的各种理论和业务学习,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同时,重点加强了工作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做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精益求精,不断探索,为做好本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深化绩效考核,责任监督和责任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XXX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建立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来抓。并在继续实施一级考核一级的工作目标考核的同时,今年XXX全面实施了考核到干部个人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始终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上,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根据单位领导和股室领导的安排积极配合主办监察员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共巡查用人单位28户。二是做好日常接待,加大劳资纠纷案件投诉举报的查处力度。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协助主办监察员共办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19起,解决工资拖欠65万余元。接待来电来访超过300余人次。三是全面完成201X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共年检用人单位71户,涉及劳动者1864余人,四是配合县局、监察局、总工会、经贸局等单位,全年先后参加了201X年农民工维权行动、春暖行动、201X年劳动保障年检、综合执法大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103户。涉及农民工3400余人。五是结合“春暖行动”、劳动用工备案和日常巡查工作,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共备案用人单位30户。六是配合股室受理工伤认定申请25起,认定19起。调解工伤纠纷4起涉及金额20余万元。七是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通过以上的各项工作,不仅使我自己得到了锻炼,同时也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规范了企业的用工贡献了自己的一点微薄之力。

及时对回访工作进行准确的分析,将客服工作主动融入一线展业、后台支援等各项工作中,为公司有针对性地开展运营管理提供科学合理的数据支撑。

这一年来,我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自身修养有了一定提高。但距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

一、在工作中的积极性差,常常是被动的做事情,安排一件做一件,工作不够主动。个别工作不仔细,出现过不可原谅的错误。

根据失业人员的需求和能力,积极与用人单位紧密联系,给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为用人单位与失业人员搭好沟通的桥梁。并做好跟踪服务,建立台帐。

参与大冶项目经理部因有害气体而引发的工亡事故的调查,对有关人员的责任进行了认定,并根据公司108号文件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会同项目管理部对无锡雪丰项目经理部施工的设备安装事故造成经济损失问题的调查,查清问题发生的原因,确认有关单位、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处理建议。

转眼间,201X年已成为历史,但我们仍然记得去年激烈的竞争。天气虽不是特别的严寒,但大街上四处飘飘的招聘条幅足以让人体会到201X年阀门行业将会又是一个大较场,竞争将更加白热化。市场总监、销售经理、区域经理,大大小小上百家企业都在抢人才,抢市场,大家已经真的地感受到市场的残酷,坐以只能待毖。总结是为了来年扬长避短,对自己有个全面的认识。 、

二、业务知识学习相对工作的需要表现出很大的欠缺。办案手段、办案经验不足,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在工作中,自我要求不够严格。在思想中存在着只求过得去、不求高质量的满足意识;有时自由散漫;有时对有难度的工作,有畏难情绪,拖着不办,不按时完成任务。

针对以上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 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强化职责意识,强化服务意识,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脚踏实地,尽职尽责更加出色的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强信访举报目标管理,完善信访举报领导责任制和领导接待日、下访、约谈等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开通“12388”全国统一举报电话,有条件单位开展了网络举报。重视抓好奥运会等特殊时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骆安生同志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今年阅批信访举报件120件。实行信访举报件归口管理,防止案件线索流失。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群众信访举报1847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件1514件,占信访总量的81.97%。初查核实件618件,转立案409件,同比增长9.95%,成案率65.34%。今年9月,市纪委、监察局被省纪委、监察厅评为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先进单位。

最近,国家级青年文明号计费中心综合业务部结合公司开展“争先创优”劳动竞赛的实际情况,对青年文明号组织机构进行调整,推出了青年文明号为劳动竞赛助力活动,分工为所有员工完成短信发送任务提供短信来源,引起公司各级领导和各族员工的关注。

给大家提供更多的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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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护士的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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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为总抓手,通过实施劳动保障“一体执法”,全面整合执法资源,提高劳动保障执法效能,集中力量解决劳动保障领域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

化工工人的年终工作总结

劳动监察工作总结(篇10)

XXXX发〔20xx〕6号

XXX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关于呈报《二020xx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县政府:

现将我队《20xx年工作总结》呈报你处,请审示。

XXX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20xx年x月x日

XXX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0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

领导下,在市支队精心指导及县人社局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劳动保障监察中心工作,结合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秩序为目的,查处各类违犯劳动法律法规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开展工作,履行职能,并在相关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各项工作得以圆满完成,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切实维护劳

动者合法权益

1、坚持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自身业务素质过硬

是干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因此,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始终把学习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常抓不懈。20xx年,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坚持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共举行了集体学习6次,每人记学习笔记约3万余字,通过学习,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业务能力也有了很大的增强。

劳动监察工作总结(篇11)

劳动监察大队第一季度考评会发言材料

第一季度,劳动监察大队按照“抓规范、提素能、建机制、出成效”的工作思路,对照年初责任目标,以处理农民工工资案件为重点,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稳步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第一季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

(一) 解决欠薪工作成效明显 第一季度,共处理农民工举报投诉案件xx起,涉及人数xx人,涉及金额xxxx万元。

一是加大宣传,提高农民工依法讨薪意识。第一季度,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宣传工作,印制了农民工维权告知牌500份、农民工工资支付宣传标语100条、农民工维权宣传单2万份,法律知识手册3000册、农民工工资支付宣传板面30块,发放到各办事处及建筑工地,引导农民工合法讨薪。二是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针对因历史遗留问题、以讨薪名义讨要工程款、多层转包欠薪等复杂的问题,劳动监察大队探索建立了区综治办、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劳动监察大队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工作机制,多部门联合处理,减少了协调的难度,提高 工作效率。三是执行专人多点值班制度。春节及两会期间保证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接听农民工电话举报投诉。同时,在重要时间节点派专人在市政府、管委会和区信访大厅门口值班,保证农民工讨薪上访案件及时得到解决。除夕夜张大队亲自带队处置农民工欠薪案件。三是预防为主,主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第一季度春节前,按市里统一安排,组织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区劳动监察大队负责重点项目检查,各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工地检查,两个层面相结合,共检查工地82个,及时排查拖欠农民工资问题隐患,防患于未然。四是加强司法衔接,引导农民工通过司法途径讨薪。第一季度,区劳动监察大队积极与区法院协调,引导5起农民工集体讨薪案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五是联合办公,创新劳动监察工作模式。安排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人员与区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大厅联合办公,在处理农民工资拖欠问题上,劳动监察大队与仲裁办公室密切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通过联合办公,简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案件处理效率。

(二) 日常工作规范有序

一是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考勤签到制度,要求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统一着装和佩戴标志,维护了执法工作的严肃性,树立了良好形象。建立了劳动监察档案室。将各类专项检查资料,案件处理卷宗等资料统一整理归档。

二是是实行政务公开,提高服务质量。在办公室和办事大厅设置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公开栏,实行政务公开,使服务对象对劳动保障监察职能职责、办事流程、工作人员一目了然,方便人民群众举报投诉和办事;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宁可自已多走路,不让群众多跑趟 。

三是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整治。第一季度,持续开展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合区执法局、区工商局联合执法,共集中检查10次,出动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各类中介机构130余家次。四是加强信访案件处理。第一季度,共接到市长热线等上级转办信访案件44起,均已办结。四是加强执法检查工作。第一季度,开设了劳动监察行政处罚帐户,一季度处罚童工案件一起,金额2万元,巡查企业22家。通过严格的执法检查,一方面纠正了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的行为,另一方面也切实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稳步推进 仲裁办公室克服了人员少,案件多的困难,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处理好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一是做好仲裁案件审理工作。2018年第一季度航空港实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办公室共接待咨询案件共70起;接收处理案件31起,其中不予受理5起,立案受理26起,已全部及时录入河南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管理系统。二是推进落实劳动仲裁终局裁决工作。起草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劳动人事争议终局裁决适用办法》,并在案件审理中运用。三是提升欠薪案件处理效能,起草了《关于建立集体欠薪案件和重大欠薪案件挂牌督办机制的暂行办法》、《欠薪案件快裁快审实施细则》 等文件。四是加强仲裁宣传工作。第一季度,制作宣传展板三块,摆放在仲裁办公室门口,向广大劳动者宣传政策法规;向郑州市人社局上报月稿3篇及典型案例分析1篇,3月30日,在《中国劳动保障报》发表题为《是主动辞职还是因违纪而解除合同》的文章一篇。

二、第二季度重点工作

(一)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项检查活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向区发生两次以上集体讨薪案件的47建筑施工进行农民工资支付检查,下达行政指导书。

(二)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工作。建立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完善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区内企业诚信等级评价。

(三)做好执法委托的衔接工作。及时对接上级业务部门,做好全区劳动监察行政执法委托的衔接工作。

(四)做好2017年度职业资格考试通过人员工作经历情况核查工作。按照市人社局要求,按时完成2017年度职业资格考度通过人员工作经历情况核查工作。

(五)做好培训工作。按照年初工作计划,第二季度拟组织全区劳动监察暨劳动仲裁业务培训。培训范围为劳动监察员,协管员及各事处劳保所工作人员及分管领导。

(六)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规范化建设,开展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工作。

劳动监察工作总结(篇12)

(一)用人单位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规章制度和备案审查情况;

(二)订立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情况;

(三)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情况;

(四)职工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保障情况;

(五)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情况;

(六)遵守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规定情况;

(七)遵守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费等有关规定情况;

(八)承办境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公民个人出境就业的机构维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关联法规: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监察应当以举报专查为重点,并可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年度审查等方式。

除国家另有规定以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理由认为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嫌疑外,对用人单位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每年不超过一次。

对多次或严重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可以向社会予以公告。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超越职权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的,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检查。

第十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执行劳动保障监察公务,应当由两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共同进行,佩戴执法标志,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被检查单位监察的内容、要求和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在执行劳动保障监察公务时,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依法回避。

第十三条 现场监察应当制作笔录,并由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名盖章。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由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注明拒签事由。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向被检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被检查单位应当在七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集证据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第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投诉人或者举报人;

(二)对违法事实不成立的,应当终止检查,并及时告知被检查单位、投诉人或者举报人;

(三)对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处罚的,应当向被检查单位下达限期改正文书,被检查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改正,并书面报告改正情况;

(四)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给予行政处罚;

(五)对属于劳动争议纠纷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六)对涉及其他行政部门职责范围的案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或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七)对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关联法规:

第十六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案,情况复杂确实需要延长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处罚监督制度。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当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或责令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行纠正。

第十八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有行政处罚规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向劳动者收取或变相收取保证金、抵押金及其他不合理费用,或者扣押个人证件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逾期不退还保证金、抵押金及其他不合理费用的,处以实收金额一至三倍的罚款;逾期不退还证件的,按每证处以五百元罚款。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与招用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按每使用一人处以五百元罚款;不按规定签订集体合同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期满继续使用劳动者而未续订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条第一款处罚。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应当按有关规定执行。

关联法规: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者虽经协商同意,但违反劳动法关于延长工作时间具体时限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除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外,并按每人每超过工作时间一小时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

关联法规: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每侵害一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联法规: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一)无理阻挠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职权的;

(二)伪造、变造有关帐册、材料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三)拒绝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或者限期改正文书的;

(四)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该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的程序进行劳动保障监察的;

(二)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超越职权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的;

(三)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

(四)应当及时通知或移送其他部门处理的案件而不通知、移送的;

(五)泄露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

(六)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4月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河南省劳动监察规定》同时废止。

劳动监察工作总结(篇13)

1.每月对辖区商服网点进行安全检查,对有问题的用户通知进行整改,并签字确认。

2.对用工单位商服网点进行走访摸底,入户登记填报《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用人单位自查登记表》。同时对仓买和饭店进行了用工核查。

3.对管辖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并登记造册,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台帐,实现动态管理。

4.辖区内地毯式地调查摸底了企业3家;个体户32家(其中13家有执照,19家没有执照);对3家企业单位入户登记填写《哈尔滨市各类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手册》和32家个体户有填写《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络管理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调查表》。

5.为各类用人单位提供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政策解答和咨询;对用人单位的轻微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催告,对于拒绝整改的,要及时向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

6.xx年7月份为社区居民申请购买了608支高效照明节能灯。

7.走访排查辖区内各商服网点的出租情况,现有4家为出租用房。

劳动监察工作总结(篇14)


(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1.根据自治区的要求联合监察支队在今年的6月、7月、10月、11月、12月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人社局相关科室对各县(市)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五次,根据检查的要求对农民工比较集中的餐饮业,宾馆,物流快递业、建筑施工企业发放开工许可、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进行了专辑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报四期。

2.根据自治区人社厅[2018]4号文件精神,联合监察支队在全地区全面推行了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工作,举办了 “我地区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培训班”全地区各行业,诸各县(市)企业的骨干236人参加了培训。期间人社局多次派员深入七县一市进行业务指导,截止2018年12月10日,全地区1005个项目(标段)开户率达50.45%,开户项目资金注入率71.99%,制卡数31700张、代发工资22900人,发放工资总额4.06亿元。有力的推动了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的进程。

3.根据地委行署的安排地区人社局主要领导带队对地区七县一市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两次督察检查。督促解决政府投资类项目拖欠159个,涉及9489人,涉及金额22462.65万元,并对未解决的115个政府拖欠项目,涉及6707人,涉及金额18421.38万元,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

4.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新农资〔2018〕1号)、11月20日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11月4日地区稳定工作会议上杨发森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讲话精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以最优异的成绩迎接自治区12月中旬对我地区开展专项检查,经行署主管领导安排部署,地区保障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分成4个联合检查组,于11月30日至12月4日对各县(市)前期摸排的政府性投资及社会性投资项目存在欠薪隐患的解决情况、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覆盖情况、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工作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作及各县(市)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名义下发通报至各县(市),督促各县(市)积极整改,抓紧落实。

(二)社保基金监督工作

地区劳动保障监察(社保基金监督)科通过非现场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数量4568条,其中企业养老保险752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816条,发现基金损失达571.7万元。对预警信息问题处理方式是:地区立即组织各县(市)进行核查有关人员信息,对于确认死亡冒领的立即停发待遇,并在办理丧葬补助时扣发多领待遇;重复冒领的及时通知本人或发函与对方联系,及时核实并开具一方待遇停发证明;还有部分疑似死亡人员,因目前未能提供死亡证明,无销户证明、无联系方式等情况,还需进一步核实。现已经确认处理问题4230条,涉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635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595条,共追回损失基金542.43万元。未处理问题336条,其中117条为企业职工重复领取待遇问题(跨省和省内),未追回损失基金5.58万元,涉及人员待遇已做暂停发放处理,正在进行核实;其中219条涉及城乡居民疑似死亡继续冒领待遇问题,未追回损失基金23.68万元,涉及人员待遇已停止发放,尚需进一步核查。

(三)行政协调工作

根据局办公室的安排,我科室承担我单位行政协调工作的采集报送工作,截止12月20日,2018年度地区人社局共受理矛盾纠纷排查与行政调解案件35件,涉及人数752人,涉及金额1615.93万元。其中:

1.地区劳动监察支队共受理拖欠工资投诉案件12件,涉及人数729人,涉及金额1542万元。地区劳动监察支队受理案件主要为年底讨要工资的农民工,因此案件发生率集中在11月、12月,其中11月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件,涉及农民工81人,涉及金额196万元;12月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8件,涉及农民工人数640人,涉及金额1350万元。

2.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1件,其中:受理18件,结案18件,不予受理3件结案率100%。受理案件中,申请人均为劳动者个人,被申请人为国企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私营企业14个。案件诉求主要是工伤保险待遇、确认劳动关系等,结案处理方式仲裁裁决12件,仲裁调解4件,其他方式2件,多为劳动者胜诉。共涉及金额73万余元。

3.其他案件2件,一是城镇养老工伤保险科受理信访局转办有关王克佐个人申诉有关问题,涉及人数1人,已对信访部门及当事人进行了答复。二是城镇养老工伤保险科受理要求追加工龄待遇的案件,目前已转交地区人社局相关业务科室展开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当事人。

文章来源:http://m.swy7.com/a/5218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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