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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请书24篇

2024-10-22 破产申请书

由于社会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完善,我们可能会被各种领导要求写申请书。如何撰写一份简洁明了的申请书?我们听了一场关于“破产申请书”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破产申请书 篇1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号

申请事项:

申请中国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债权和解还债。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的债权人提出的对中_______________实施破产还债的申请,申请人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收到了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20__________)_____中民破字第16号民事裁定书。

此致

_______________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破产申请书 篇2

申请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事实和理由:

一、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现已变更为:****)成立于1986年3月13日,由****共同出资200万元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2014已年检、2013、2014、2015已公示,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法定代表人为****。

二.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依法享有债权,被申请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一)、申请人为合法的债权人

对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人民北路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人民北路支行”)诉****抵押借款纠纷一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已于2000年1月13日作出****生效判决,判令被申请人偿还农行人民北路支行贷款本金250万元及相应利息。

2000年3月20日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剥离收购不良资产协议书》将该笔债权转让给****并在深圳法制报上刊登了债权转让公告;2006年10月18日,****通过****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了申请人并依法在深圳商报上刊登了债权转让公告;后********,裁定申请人****为本案申请执行人。申请人依法取得对被申请人的债权,成为被申请人合法的债权人。

(二)、被申请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被申请人抵押的房产以2269404.8元抵偿给****,抵偿后剩余债权本金人民币230595.2元,逾期利息人民币1446510.66元(按判决确定的计算方法,暂计至2016年11月30日,其后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逾期利息另计),后法院以在对被申请人强制执行过程中,查证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裁定中止执行,因此,被申请人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仍旧无法清偿债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 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之规定,特申请贵院依法宣告被申请人破产还债。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日 月

破产申请书 篇3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目的: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因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请求人民法院宣告_______________破产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1)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人员情况、不能支付情况等。

(2)重点说明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包括债权和债务的情况,并应说明已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3)应说明申请破产的行为已得到有权机关如股东会的批准。

(4)写明提出申请的法律依据,即破产法第七条。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破产申请书 篇4

1、破产申请书又叫破产申请文书,是指当企业法人的全部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为请求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而向法院递交的 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2、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3、利害关系人可以作为破产申请书的申请人。

(20xx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7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已于8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9月26日起施行。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第二条 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第三条 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的除外。

第四条 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

(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在合理期限内清算完毕,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除债务人在法定异议期限内举证证明其未出现破产原因外,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六条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申请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受理破产申请。

受理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债务人依法提交其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等有关材料,债务人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债务人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

第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时,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收到申请及所附证据的书面凭证。

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债务人的主体资格和破产原因,以及有关材料和证据等进行审查,并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的规定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应当补充、补正相关材料的,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告知申请人。当事人补充、补正相关材料的期间不计入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的期限。

第八条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应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九条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未接收其申请,或者未按本规定第七条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上一级人民法院接到破产申请后,应当责令下级法院依法审查并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下级法院仍不作出是否受理裁定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径行作出裁定。

上一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可以同时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件。

解散公司的条件:(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一般解散的原因:(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公司可以继续存在。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强制解散的原因:(1)主管机关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解散的决定,该国有独资公司应即解散。(2)责令关闭。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3)被吊销营业执照。

请求解散的原因: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中明确的:司法解释还明确,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

公司股东决议解散公司的条件: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四十条 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四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法院受理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条件: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特别提示: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我们公司在外地成立一个分公司,现因经营需要,想注销掉这个分公司,请问分公司的注销程序如何?注销分公司要清算吗?

答:具体操作流程:1、申请报告;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3、董事会决议;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5、《营业执照》和IC卡。办理程序:办理程序:(开业)受理→审核→核准→发照办理程序:(变更)受理→审核→核准→发照办理程序:(注销)受理→审核→准予注销。

一、分公司注销登记期限: 是指自注销申请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三、分公司注销需要提交申请材料目录: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其中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还需要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本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需要提交提交复印件的情况,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清算在涉及到诉讼时,是由处于解散状态的公司来起诉或应诉还是由清算组来为之,似乎法律或司法解释或司法实践活动已给出了答案。该答案是否符合公司法的基本理论?有必要进一步探讨。

第一、公司法基本理论对清算组在公司中法律地位的界定。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律规定组织、成立和从事活动的,以营利为目的且兼顾社会利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构成的基本要素是资本、章程和机关。公司机关,是指能就公司的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法人管理机构;它对外以法人的名义进行活动,它代表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参加诉讼。在公司的正常阶段,该管理机构,仅指公司执行机构(董事机构及其聘请的经理)和监督机构(监事机构)。在公司设立阶段,是由发起人组成的临时机构,;在公司整顿阶段,是根据法律规定组成的整顿机构;在公司清算阶段,是清算机构,或称清算机关或清算组。可见,作为公司特别阶段的清算组,代表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参加诉讼,须以公司法人的名义进行。处于解散状态的公司,其法人资格将要消灭,但还未消灭,此时经营范围内的一切活动已经停止。当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后,原来代表公司的董事机构、监事机构也停止活动,丧失代表公司的资格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取而代之的是公司清算组。尽管清算组的产生方式和成员构成不同,但它在清算范围内的职权应是大致相同的。主要有,取代董事机构接管公司全部财产,对之予以清理,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了结公司业务;收取公司债权、清偿公司债务,包括代表公司起诉、应诉(这一职权体现在上述《公司法》第193条第7项中);申请公司破产(进入破产程序后,正常清算下的清算组将被破产清算组所取代);分派剩余财产;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可见,作为公司特别阶段的清算组,相当于公司通常阶段的董事机构(董事会),只不过代表公司活动的内容不同。

第二、清算组在民事诉讼中法律地位的有关规定。《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最高法院关于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0条第2款规定,对于涉及终止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应包括公司法人)债权、债务的民事诉讼,清算组织可以用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1条规定,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被撤销,有清算组织的,以该清算组织为当事人。《公司法》第193条第7项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并没有规定允许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诉讼活动。1月26日最高法院原经济庭庭务会对企业歇业、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诉讼问题形成的意见,也认为清算组可作为诉讼当事人。值得注意的是,最高法院原经济庭曾分别针对辽宁高院和甘肃高院的请示作过答复。答复的主要内容为: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前,该企业法人视为存续,允许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该答复表明,清算程序中的清算组可以不作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第三、清算组在民事诉讼中应以公司的名义起诉和应诉。清算组在公司中的地位,决定着其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最高法院在上述司法解释中,规定清算组可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参加诉讼,显属与清算组在公司中的地位不相协调,实际上混淆了处于存续状态的公司与其机关之间的关系。从颁行时间上看,最高法院关于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颁行于1988年1月26日,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颁行于1992年7月14日。这与当时对公司及其内部组织缺乏理论上的透彻阐述有关。为此建议最高法院尽快对自己的司法解释作出修改,使清算组回复到其在民事诉讼中的本来法律地位上去。起诉时,没有成立清算组的处于解散状态的公司,由清算主体(投资主体)共同以公司的名义提起;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以公司的名义提起,由清算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应诉时,没有成立清算组,债权人以处于解散状态的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被告;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以处于解散状态的公司为被告,由清算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这样的安排,充分体现了清算组仅是公司的一个代表机关,公司的行为能力由代表机关代表进行的基本法理。

需要说明,其他企业法人清算组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与公司法人清算组应是一样的。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经过专家、学者和法院系统的论证,最高院有关公司解散、清算的司法解释初稿已经完成,正等待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金剑锋博士,参与了该司法解释的调研和起草工作。近日,围绕公司清算的有关问题,记者对金剑锋进行了专访。

记者: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必须进行清算,但是如果公司不进行清算,哪些人可以请求法院启动公司清算程序?

金:我国《公司法》第184条仅规定了债权人的清算申请权,对股东或者公司能否请求法院指定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未作规定。我们认为,在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后,股东或者公司也应有权申请法院启动强制清算程序。因为公司如不及时进行清算,不仅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而且可能损害部分股东的利益。公司清算关系到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股东是公司的利害关系人。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是对公司的债权,只是这种债权推后居次于外部债权清偿。我国《公司法》承认债权人的清算申请权,因此,没有必要限制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权利。

记者:公司法第184条规定的特别清算应适用何种程序?是否实行两审终审?

金:公司法第184条规定的适用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特别清算适用何种程序、是否实行两审终审,法律未作规定。我们认为,债权人请求法院强制清算,应当作为非诉案件,类似于破产程序的启动,不应视为一般的诉讼程序,因此,债权人不宜列为“原告”,而应列为“申请人”。因为,《公司法》第184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受理该申请”,而非起诉。

记者:清算义务人和清算人这两个概念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金:进入清算程序首先应当确定清算义务人,由清算义务人选任清算人,并由清算人接替原公司法人机关执行清算事务,清理债权、债务。因此,清算义务人与清算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清算义务人,是指在公司解散后依法负有组织清算人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算的责任主体,也可称为清算主体。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清算主体)是股东、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即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清算人,也可称为清算组,是指公司解散后,由清算义务人依法成立的,从事清算事务,处理公司财产和清理公司债权债务的组织,包括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我们认为,公司解散进入清算程序后,公司原有代表和执行业务的机关均丧失其职权,而由清算人代表公司行使权力。所以,清算人是清算中公司的代表人和业务执行机关,对内执行清算业务,对外代表清算中公司。

记者:清算过程中,公司法人人格还存在吗?此时公司具有什么法律地位?

金:公司解散后,其法人人格仍然存在,公司存在的目的是为了进行清算。因此,其权利能力只存在于清算范围内,而不得从事清算目的外的其他法律行为。公司超越其清算范围而继续从事经营业务的,依法不发生法律效力。清算中公司的法人人格并不随公司解散而消灭,在清算目的范围内仍为同一法人。

企业法人解散后,其债权债务未清理完毕的,其性质属于清算法人。清算法人的民事主体资格,不因企业解散而消灭。清算法人享有清算范围内的民事权利,可以从事以清算为目的的民事行为,并以清算法人的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记者:那么,原司法解释中将清算组织列为独立的诉讼主体,允许其以清算组织的名义参加诉讼,还将继续适用吗?

金:我国《公司法》对清算中公司的法律地位作了规定,因此上述司法解释应当废除,因为企业法人解散后,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可以以企业法人的名义主张债权和清偿债务,可以起诉、应诉。清算中法人相比原企业法人虽然因解散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但在本质上是同一的,不应影响其主体资格的存在与否。清算法人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该清算组织行使清算法人机关的职能,清算组织不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其地位属于清算法人的执行机关。

金:(一)成立清算组。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接管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成立后,应当立即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当评估价格和变现方案未获通过、表决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清算组应当申请法院裁决。

(三)通知、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理债权、债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五)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算公司的财产分配必须依据公司法规定的分配规则进行,公司财产分配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

(六)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清算中公司发生诉讼的,由清算组代表清算中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清算组成为清算中公司的法人机关,对内负责清算工作,对外代表公司。

(七)清算的终止。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清算可以因两种事由而终止:

1、清算完结。在经过债务清偿和剩余财产分配后,清算即告终结。

2、公司具备破产原因。按照《公司法》第188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记者:清算行为违法的清算人或者解散公司不进行清算的法定清算人,将对债权人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金:1、清算责任。公司解散、清算诉讼中,如果债权人以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被告,要求清算主体承担清算责任的,应当判决公司承担给付义务,清算主体承担清算责任,并以清理的公司财产承担公司的清偿责任;如果债权人仅起诉清算主体要求其承担清算责任的,可以判决清算主体对公司进行清算,承担清算责任。

2、赔偿责任。为了保证公司解散后清算的及时进行,必须让负有清算义务的人对其不履行清算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公司解散时的控制权在法定清算人手中,公司会计账簿等文件归其保存,债权人很难举证证明公司解散时存在多少财产,无法证明自己受到多大损失,法院无法判定股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数额。法律关于清算责任的规定因此而流于形式。我们认为,可以将公司财产状况的举证责任分配给清算主体承担,即举证责任倒置,如果法定清算人不能证明公司解散时的资产状况和其行为造成公司财产价值减损的数额,或者公司现有财产已经下落不明的,则推定解散时公司财产足以清偿债权人的债权,法定清算人应对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权人的部分承担全部责任。

3、补充责任。原则上公司应以其财产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股东不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股东没有缴足出资或者抽逃出资、转移公司财产,在公司解散后,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的,股东应对公司的债务在出资不实、抽逃或者转移财产的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责任。

4、担保责任。如果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承诺对公司未了结的债务承担责任或者负责处理时,要对公司未了结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5、无限责任。针对清算义务人逃债意图明显的严重违法行为,应该突破有限责任的限制,要求法定清算人赔偿债权人的全部债权损失,也就是让法定清算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清算中发现股东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导致资金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违背了资本法定原则,则其不具备法人资格,由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属于挂靠性质,挂靠公司自筹资金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则其不具备法人资格,由被挂靠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3)清算中发现股东有公司法第20条规定情形的,应由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清算程序中清算人拒不清算或者违法清算的,实际上是利用公司控制地位不尽清算义务,发生人格混同,由清算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公司法人资产不明,账目不清,无法清算时,可以推定股东滥用公司人格或者董事故意侵权,由他们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记者: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的股东如不进行清算,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金:吊销营业执照被取消的是企业的营业资格,其法人资格并未取消。吊销营业执照导致公司被强制解散,公司解散后的债权债务和公司剩余财产必须进行清算。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清算主体不及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和其清算主体为共同被告,要求公司承担清偿责任,要求清算主体承担清算责任。

即使公司被注销后股东并未从公司实际取得任何财产,债权人同样可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正是由于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才导致公司财产流失或者被他人侵占,股东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破产申请书 篇5

申请人:XXXXXX

被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申请事项

申请对被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X月XX日申请人XX向被申请人XXXX提供借款XXXX元,被申请人书写相应借据,没有提供财产担保。XX年XX月XX日约定借款日到期,申请人多次催要,因被申请人因经营恶化,资金周转不灵,不能清偿申请人的到期债务,并有多起债权均已到期都无法偿还,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和第七十条的规定依法申请宣告被申请人破产重整。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破产申请书 篇6

申报人(债权人):_____________银行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路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债权债权数额:______________万元,债务人以其所有的土地(地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进行了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__________他项(_____________)字第_____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申报人:_____________银行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破产申请书 篇7

标题:破产申请书:重新起航的开始


破产申请书是一份充满艰辛和挣扎的文书,它标志着一个企业陷入了困境,但也是重新找回希望的起点。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详细探讨破产申请书的内容和意义,展示一个企业如何从破产中自救并重振雄风的生动故事。


第一部分:企业危机的发生


在一个名叫“太阳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中,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和管理层的不善,这家曾经蓬勃发展的公司陷入了巨大的经营困境。销售额持续下滑,利润骤减,债务迅速积累。最终,面临无法偿还债务的窘境,公司高层作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破产申请。


第二部分:破产申请书的撰写


2.1 企业资产和债务清单


“太阳科技有限公司”的管理层开始撰写破产申请书时,首先需要列出公司的所有资产和债务。这一步是非常关键的,因为只有全面准确地记录了企业的财务状况,方能确保破产申请的顺利进行。他们详细列举了公司的存货、设备和机器以及未来几年的财务计划,还包括所有的债权人和债务。


2.2 破产原因和经营改善计划


破产申请书需要阐述企业陷入破产的原因,并提出关于如何改善经营状况的计划。在这一部分,管理层深入分析了市场竞争环境、公司内部管理不善、资金流动问题等,剖析了问题的根源。然后,他们展示了一份细致透彻的经营改善计划,包括削减成本、开拓新市场、提升产品质量等举措。


第三部分:破产程序的启动


3.1 法律程序和债权人会议


破产申请书完成后,公司必须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申请,其中包括提交申请书和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法院会召开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会议上对申请书内容进行评议,并决定是否同意公司的破产申请。


3.2 管理层的调整和团队合作


在破产程序启动后,公司高层必须对公司进行调整,并聚焦于重新振兴企业。他们重塑了公司的战略和管理团队,确保每个部门和员工都清楚明确地知道他们所要承担的责任和目标。团队合作变得尤为重要,为了实现经营改善计划,每个成员都需要紧密合作,为公司的未来而努力。


第四部分:重振雄风的新篇章


通过努力和团队的合作,太阳科技有限公司度过了破产申请的艰难过程,并成功取得了债权人的支持。他们开始了全新的篇章。


4.1 振奋人心的数据


在经过一年的努力后,太阳科技有限公司终于扭转了颓势。销售额逐渐增长,利润回升,企业的财务状况得以恢复健康。这一切得益于公司高层的正确决策和全体员工的辛勤付出。


4.2 重塑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


为了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太阳科技有限公司决定进行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的重塑。他们加大了对研发和创新的投资,推出了一系列优质产品,提供了卓越的售后服务。这些举措提升了公司在行业中的声誉和市场份额。


破产申请书虽然象征着企业的衰败,但也标志着重新起航的开始。通过撰写详细的破产申请书,企业能够重新审视自身的经营状况,找出问题所在,并制定合理的解决办法。仅有一份破产申请书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而是需要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团队合作和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实现企业的重振雄风。

破产申请书 篇8

申请人:________(写明申请人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写明姓名、职务)

申请事由:

________(写明企业状况和破产原因,即概括企业的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状况、企业严重亏损情况、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原因、申请破产的理由。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申请破产的还应说明其上级主管部门是否同意)。

请求事项:

根据以上事由,依照________(写明引用的法律条文)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破产申请书 篇9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适用于债务人的申请书格式)

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请求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

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有关证据、会计报表及俩权人清册及债务人清册等。

破产申请书 篇10

关于破产申请书

敬告

各位债权人:

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发生、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而决定解散,并于 年 月 日成立本清算组。本清算 组决定自成立之日起 日内(注意不得超过10日)通知记名债权人,并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日报第 版发布 解散公告。敬请各位债权人及时将债权申报表寄回或送至本清算组。

注意下列事项:

1.按照《公司法》第186条第1款之规定,您(单位) 如果及时接到通知,应于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如果未及时接到通知,则应于第一次公告日起90日内(即 年 月 日之前)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 逾期不申报者,将不能参加分配。为避免损失,务请您(单位)及时申报债权。

2.您在填写债权额时,请注意以下几种债权额的计算:

(1)如果您(单位)的债权为非金钱债权(例如 股份有限公司欠您单位钢材一吨)而 股份有限公司又无力偿还债权标的物,则请您单位与本清算组协商,将债权标的'物折合成金钱。您单位可在债权表上载明折算意见。

(2)如果您(单位)的债权为附利息的金钱债权,而债权到期日在清算基准日(即 股份有限公司应解散日 年 月 日,下同)之后,则请您(单位)按下列公式计算申报债权额:

债权原本+到清算基准日前一日的利息=申报债权额

(3)如果您(单位)的债权为无利息的金钱债权,而债权到期日在清算基准日之后,则请您(单位)按下列公式计算申报债权额:

s

申报债权额=——

1+pt

其中

s=原债权额;

p=法定利率(我国无法定利率,可按国际通行的商事法定利率年利6%计算)

t=清算基准日至债权到期日的期间。

3.本清算组将于 年 月 日之日报公布债权表,请您注意查看。

4.本表可以复印或仿制但不用此表之申报,并不因此无效。

此致

敬意

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章)

清算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申报债权联系人: 先生

联系地址:   省 市 区 街  号  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层 号

邮编:

电话:

电传:

接待时间:每日上午 点至下午 点(节假日不休息)

债权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或名称):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住所:  省 市 区 街 号

邮编:

电话:

电传:

债权原因:(合同、债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债权标的及金额:

1.实物债权及折合金钱数

2.金钱债权数

债权证明材料:

1.合同

2.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时间:

年  月日

公司清算方案

一、财产状况

(一)现金

1.库存现金      元

2.银行存款      元

(二)非现金财产

1.固定资产变价     元

2.流动资产变价     元

(三)债权

1.收取金钱债权     元

2.收取非金钱债权变价   元

财产总计      元

二、债务状况

1.清算费用      元

2.职工工资、劳保费用   元

3.税元

4.其他债务      元

债务总计      元

破产申请书 篇11

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申请办理企业登记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性质为集体企业,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该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由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指定本管理人负责企业的清算工作。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根据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_民破字第_______________号裁定终结_____________的破产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21条之规定,本管理人特向贵局申请注销________________的企业法人资格。

附:

1、批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裁定

2、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破产申请书 篇12

申请人:

XXXX年X月X日,XXX企业因为经营不善面临倒闭,于XXXX年X月X日向贵院提交了企业破产申请书,在破产申请审批未下达期间,我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尚未到达非破产不可的境地,企业经营状况也有所好转,并且权人与债务人已就债务达成了偿债协议,所以特向贵院申请撤回之前的破产申请。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XX年X月X日

破产申请书 篇13

申请人:张某某,男,汉族,生于1972年2月28日,住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花园乡党营村一组,安康市金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股东之一,占公司50%股权。

被申请人:安康市金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康市城关镇天池路58号。

法定代表人:高某某 职务:总经理

请求事项:

请裁定宣告被申请人安康市金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还债。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安康市金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研公司”)系一家民营有限责任公司,20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安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是矿产品购销、石料购销、建筑石料开采、销售。

被申请人金研公司因经营不善,到目前为止,已严重资不抵债。截至20___年____月____日,被申请人金研公司固定资产机械设备残值估价不足100万元(原购置价总额为2,429,800元),库存砂石料价值约30余万元,加上三个石灰石的采矿权,被申请人固定资产总值不超过160万元。

现公司运行已陷于瘫痪,企业法人处于解散状态,股东内部分歧无法调和,无法达成清算协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年检已超过6个月。

负债总额初步统计为3,791,932.50元。在公司的应付帐款或借款中,绝大部分为到期债务,包括陕西省财信担保有限公司代为履行担保责任债务2,037,432.5元,借个人李某债务754500元,以及贵院正在执行的牟子敬案,公司已连续长时间无法偿还债务。

以上情况有申请人提交的公司章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张某某身份证复印件、固定资产设备清单、载有三份石灰石矿采矿许可证号的文件、安康县限期执行通知书、借条等可以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的“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第三款“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之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破产申请,请求依法裁定申请人破产还债。

此致

敬礼

安康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破产申请书 篇14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目的:

请求决定贸易公司为破产人。

事实和理由:

一、债务人公司是以经营轻工纺织品为主的贸易公司,创立于 年。由于经营不善,迄今已负担有附表记载的` 元债务,而本公司资产只有财产目录中记载的不动产 元,动产 元,商品 元,合计 元,实际已债务超过,不能清偿全部债务。

二、继续经营只能增加债务,经本公司上级主管部门贸易公司的同意,申请破产。

附录:

1.商业登记簿抄本,不动产登记表抄本;

2.资产负债对照表;

3.财产目录;

4.债务与债务清册;

5.贸易总公司同意破产证明书;

6.本公司工会及职工代表大会申请破产意见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月___日

破产申请书 篇15

xxxxx人民法院:

xxxx已被贵院依法裁定破产还债,并指定成立破产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时,查明xxxxxx)尚欠破产企业人民币xxxxx元,于xxx年xx月xx日,xxx人民法院向其送达了《清偿债务通知书》。该债务人承认欠款xxxx元或欠物折款xxxx元的事实,但无力偿还。据该债务人提供的证据证实,xxx尚欠其xxx元,且该债权已经到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0条之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据此,申请执行人曾申请xxxxx人民法院通知被申请执行人7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但被申请执行人拒不主动履行法院通知确定的义务,此致

xxx人民法院(清算组印)

组长xxxxx

xxxx年xx月xx日

破产申请书 篇16


一、


破产,是指企业或个人因无法清偿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的状态。在我国,破产程序的开展需要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而其中一项重要的文件就是破产申请书。破产申请书是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程序的书面表达,它承载着债务人的希望和困境,是破产法庭了解债务人困境的第一步。本篇文章将以破产申请书为主题进行详细的叙述,以展现破产程序的流程和债务人的内心体验。


二、背景介绍


二十年前,我成立了一家小型制造企业——泰兴制衣厂。起初,企业经营状况还算良好,我也感到非常自豪。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竞争变得日益激烈,成本压力和人力资源的不稳定导致企业利润急剧下降。后来,由于激烈的价格战,我们迅速丧失了市场份额,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不得不面对这一事实,我被迫做出了艰难的决定——提出破产申请。


三、破产困境的描述


1.资金短缺: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资金的需求量也随之增加。由于销售额的下降,企业很快陷入了严重的资金困境。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导致工资无法支付,原材料供应商停止交货,进一步削弱了企业的竞争力。


2.债务累积:由于我曾经对银行申请了大量的贷款以及与供应商签订了长期采购合同,企业面临着巨大的债务压力。而在经济下行的背景下,企业无法按时偿还债务,逐渐形成债务的累积。


3.市场竞争力下降:由于资金的紧缺,企业无法进行必要的市场推广活动,品牌的知名度逐渐降低。同时,员工的积极性也受到负面影响,导致产品质量下降,进一步削弱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四、破产申请的过程


1.撰写申请书:破产申请书需要详细记录企业的背景信息,包括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同时,还需要梳理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详细列出债务清单、债权人名单以及债务金额等信息。


2.选择法院并递交申请:在撰写完破产申请书后,我选择了当地法院,并将申请书递交给法院。经过一段时间的等待,终于收到了法院的接受通知。


3.破产委托人的评估:在接受破产申请后,法院会指定破产委托人进行审核和评估。破产委托人将仔细核实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并与债权人进行联系,了解债务的真实情况。


4.法院裁决:根据破产委托人的调查结果,法院将作出破产裁决。如果认定企业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债务,法院将宣布企业破产,并启动破产程序。债务人资产将会遭到冻结,并由破产委托人进行管理和分配。


五、心路历程


递交破产申请书之前,我曾经历过无数次的犹豫和挣扎。作为企业的创始人,看着企业一步步走向破产的边缘,我内心充满了愧疚和自责。面对沉重的债务和无法扭转的经营局势,我终于做出了艰难的决定。虽然我知道破产不仅仅是企业的失败,更代表了我个人的失败,但我相信只有通过破产程序,我才能摆脱困境,重新开始。


在整个破产程序中,我经历了各种情绪的起伏。一方面,我感到释然,因为我终于可以摆脱停滞的状况,重新规划我的人生。另一方面,我也感到焦虑和担忧,因为我不知道未来会有怎样的变化。我深信只要坚持努力,一定能够重新站起来,迎接新的挑战。


六、结语


破产申请书是一个企业走向破产程序的开始,申请书的内容要详细且具体生动。通过叙述破产申请书的背景、描述破产困境、介绍破产申请的过程以及债务人的心路历程,可以更好地理解破产程序对债务人的意义和影响。破产不仅仅是一个失败的标志,更是一个新的起点,希望每个面临破产困境的债务人都能重新振作,实现个人和企业的再次崛起。

破产申请书 篇17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闫_____________,男,______岁,汉族,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市人,服装商业个体户,现住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___号。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服装厂,厂址: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厂长。

请求事项: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服装厂严重亏损,确已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请求裁定宣告该厂破产还债。

事实和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破产申请书 篇18

一、破产中债权人申报债权

申报人: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被申报人:________公司(破产企业)

申报债权数额:人民币____万元

申报的事实和理由:

____年__月__日,申报人与被申报人签订_________合同。申报人依约完全履行了合同,但被申报人严重违约,至今只履行一部分,绝大部分没有履行。至____年__月__日,共欠申报人人民币本金____万元,利息____万元,共计____万元。其中,被申报人于____年__月__日的还款已经扣除。

申报人计息依据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申报人计息公式是:___________。如果被申报人破产,申报人将追加申报日至破产宣告日期间的利息。

特此申报。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人民法院)

申报人:______公司

年月日

二、破产债权申报程序是怎样的

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如果未按期申报债权,应视为其放弃债权。债权申报期满后,在清算结束前,债权人申报债权,并提出其延期申报的理由,则清算组可根据其理由是否充分决定是否接受其债权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申报书中明确提出其债权内容、数额、债权成立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并提出有关证明材料,如合同书等,以便清算组进行审核,为清偿债务作准备。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

三、逾期没有申报债权该怎么办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1、公司财产开始分配时

债权人未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但在公司财产分配开始向公司补充申报债权的,清算组应当调整公司财产分配方案,将该债权人的债权列入清算范围。

2、公司财产分配未结束时

债权人在财产分配开始后,财产分配结束前,向清算组提出清偿要求的,公司仍应予以清偿。但对该逾期债权人的清偿应列于其他已申报债权人之后,以剩余财产清偿该逾期债权。

3、公司财产分配结束后

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公司财产已经分配完毕,且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则视为债权人放弃权利,债权人不能要求公司清偿。

判断债权人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过错,可考虑以下情形:当清算组已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债权人申报的期限、地点及通讯地址等,债权人的逾期未申报就违反了债权人这一特殊身份所应尽的注意义务,构成重大过错,只能在公司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受偿。

4、公司明知债权存在时

债权人能够证明清算组对其债权的存在是明知的,只要债权人无法从公司得到清偿或者得不到足额清偿,有权向清算组成员要求侵权损害赔偿。

5、未依法履行程序时

清算组如果未按公司法规定的方式进行通知和公告,明显逃避债务的,即使在公司财产分配完毕后,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股东返还从公司取得的剩余财产以清偿其债权,并要求清算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破产申请书 篇19

破产申请书是申请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的文书,下面是一份破产申请书范文,供参考:

申请人:XXX公司

地址:XXX省XXX市XXXXX号

法定代表人:XXX

委托代理人:XXX

申请事项:

一、申请申请人XXX公司破产

二、申请人公司的现状:

(一)申请人公司的历史:申请人公司成立于XXXX年,注册地为XXX省XXX市XXXXX号,主要从事XXX业务。

(二)申请人公司的经营状况:申请人公司在过去的XXX年中,经历了多次经济危机和经营不善,导致公司的财务状况非常困难。目前,申请人公司的经营状况极其恶劣,已经无法继续经营下去。

(三)申请人公司的财务状况:申请人公司目前负债总额为XXX元,其中银行贷款XXX元,股东借款XXX元,其他债务XXX元。申请人公司的现金流极度匮乏,无法支付债务利息和本金,且面临着无法偿还债务的安全风险。

(四)申请人公司的市场前景:申请人公司的市场前景非常广阔,但由于其经营状况恶劣,无法继续经营下去,导致其无法市场竞争力,无法获得足够的市场份额。

三、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破产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

2.请求法院对申请人公司的债务进行清点、评估,并指定破产清算组进行债务偿还。

3.请求法院对申请人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并指定破产清算组进行资产分配。

4.请求法院保护申请人公司的合法权利,确保破产清算程序的公正进行。

申请人公司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破产申请书 篇20

破产申请是一项严肃而繁琐的程序,对于企业来说,面对严重的财务危机时,直接破产申请也成为一种有效且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在破产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详细具体且生动地填写破产申请书,以便法院能够全面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保破产程序的公正公正进行。

破产申请书的标题应明确指出申请人的意图,即“直接破产申请书”。这意味着企业无力偿还债务并恢复经营的希望已经破灭,只能通过破产程序彻底清算企业资产,用以偿还债务。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讲述一家企业直接破产申请书的填写内容。

第一部分:个人和企业基本信息

在这一部分,申请人需要准确地填写个人和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营业场所、经济性质、所属行业、成立日期等。

第二部分:破产原因和经营情况

在这一部分,申请人需要详细陈述导致企业破产的原因。可能的原因包括市场需求下降、竞争激烈、管理不善、资金链断裂等。对于每个原因,申请人应提供充足的证据和相关数据,以便法院能够全面评估企业的经营情况。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详细介绍企业的经营情况,包括最近几年的财务数据、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这些信息将直接影响法院对企业破产申请的判断,因此必须准确而详尽地提供。

第三部分:债权债务状况

这一部分是直接破产申请书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申请人需要列举所有的债权人和借款人,包括金融机构、供应商、员工等。对于每个债权人和借款人,申请人应提供详细的债务证明、合同和相关支付凭证,以便法院能够准确评估企业的债务状况。

此外,申请人还需详细列举企业的全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等,并提供相应的资产证明和评估报告。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债务状况以及企业的资产状况将直接影响法院对破产申请的裁决。

第四部分:员工情况和社会责任

这一部分主要涉及企业的员工情况和对社会的责任。申请人需详细列举企业的员工人数、薪资发放情况、福利待遇等,并说明在企业直接破产后,对员工的处理方案。此外,申请人还需说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履行的社会责任,如环保举措、慈善捐赠等,以便法院能够全面评估企业的社会影响力。

第五部分:破产后的安排和处理

在这一部分,申请人需要详细描述破产后的安排和处理。这包括对企业资产的清算、债务的偿还、职工的安置等。申请人应提供详细的清算计划和资金筹措方案,以及对各方利益的合理安排。

最后,申请人需要在直接破产申请书上签字,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文件和证据。确保申请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总结起来,直接破产申请书的撰写需提供个人和企业的基本信息、破产原因和经营情况、债权债务状况、员工情况和社会责任、破产后的安排和处理等详细而具体的内容。通过填写一份完整的直接破产申请书,申请人能够向法院全面展示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保破产程序的公正进行。

破产申请书 篇21

xx:

申请人:xx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

法定代表人:xx,联系电话:xx

住址:xx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宣告申请人破产还债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属xx有限责任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xx万元。经营范围为:xx。

由于申请人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导致至今负债xx万元;账面流动资产虽然为xx万元,但许多应收账款已成呆账、坏账,现申请人大部分债务已经到期,许多债务已进入人民法院执行阶段,财产被查封,申请人已经不得不停止经营,资不抵债。

以上情况有申请人公司财务报表、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资产清册可以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相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破产,请求依法裁定申请人破产还债。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法定代表人:xxx

xx年xx月xx日

破产申请书 篇22

申请人:_____,男,汉族,1973年3月6日出生,住省_______

被申请人:山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村,法定代表人:___,电话:___。

申请事项:依照《企业》的规定,申请宣告被申请人___有限公司破产还债。

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先后于_年10月19日从申请人处借款2100000元(约定_年偿还),_年6月3日借款1500000元(约定_年6月17日偿还),_年8月9日借款546000元(约定_年8月12日偿还)。以上三笔借款均无担保,由于被申请人停止经营且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及,(另据查被申请人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至少还有:欠___公司346万元,欠___450万元)。现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第七条、第十条的规定依法申请宣告被申请人破产还债,望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破产申请书 篇23

申请人:XX有限公司

破产管理人

住所地:

负责人:

电话:

20xx年X月X日,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以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严重资不抵债为由,向XX人民法院(以下简称“XX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XX法院于20xx年X月X日裁定受理XX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经XX市高级人民法院摇号确定XX市XX事务所为公司破产管理人。

20xx年X月X日,XX法院召集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申请人向全体债权人汇报了XX公司破产情况。债权人会议期间,申请人与债权人并未就破产事宜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人,XX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慎的工作、调查,现已查明:

1、截至20xx年X月X日,XX公司资产总额为 4 265 351.93 元。其中固定资产经评估为: 130 890元 ;银行存款为: 1,461,299.93 元;应收账款为: 2 673 162 元。上述XX公司的资产中,可用于清偿到期债务的财产为1 592 189.93元。

2、截至20xx年4月11日,申请人已经确认XX公司的负债总额为3,640,454.80元。其中,拖欠职工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为: 371 353 元;拖欠应缴纳的税款为: 48 000 元;已认定的到期普通债权为: 3 221 101.80 元。此外,原公司职工XX、高XX、郑X与XX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正在审理中,数额尚未确定。申请人已分别支付XX公司员工医保费、四险费、公积金共计人民币114 780.61元。

截至20xx年X月X日,申请人查明:XX公司可供清偿的财产为1 592 189.93元,确认的到期普通债权为3 221 101.80元;XX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XX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并且不存在重整、和解的情况,符合《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宣告的情形,特向贵院申请宣告北京睿思华鼎国际公关顾问有限公司破产。

破产申请书 篇24

债权人: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债务人: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申请目的:

事实与理由:

一、债权存在

债务人是以经营家用电器为主的贸易公司,债权人自1985年5月以来,与债务人进行洗衣机和电冰箱交易,现有附表1所记载的××债权的'债权人井具有附表2记载的××债权,共计有233.563元债权。

二、破产原因存在

债务人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至×××年×月×日止,负债总额为1.367.575元,但其财产总额不过如下记载的约432.000元,有显著的债务超过情况。现在银行通知本公司债务人“无款支付”,并已停止向该公司贷款和贴现,可以断定债务人已没有信用。

三、应属破产财产的累积额

建筑物320.000元;

商品80.000元:

债券32.000元;

合计432.000元。

由此请求对债务人进行破产宣告。

债权人××家用电器公司(章)

日期:

文章来源:http://m.swy7.com/a/5251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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