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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白玫瑰读后感

红玫瑰白玫瑰读后感(集合10篇)。

本文的主旨是关于“红玫瑰白玫瑰读后感”相关的探讨,感谢您光临此页面,希望您会对这个网站感到满意。书籍本身就是一种故事,阅读一本书就能获得一个故事,作者所创作的作品引领我们享受稀缺的科学教育之书。阅读后,我们能够归纳总结所读作品,展现其核心价值。

红玫瑰白玫瑰读后感 篇1

本篇小说的作者是张爱玲,她是我喜欢的女作家之一。她的文字如同她本人一样细腻。《红玫瑰与白玫瑰》算是她的代表作之一,每次读来都有不同的体会。

最经典的莫过于文章的开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无论是激情的红玫瑰还是清水的白玫瑰,都有自己的魅力,哪一个更好。

张爱玲笔锋犀利,也许人都这样,喜新厌旧。时间久了就会感觉自己手里的红玫瑰或白玫瑰不似从前,反而另外那一个却是美好的。正是应了那句话:

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其实这就是人的贪念,总想着鱼和熊掌兼得。其实殊不知自己手里的才是好的,因为也是经过斟酌思忖所选择的,既然是自己的选择就要好好珍惜。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有个令人遗憾的结尾,总是以悲剧而收场,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感情不如意,也不想给文章的男女人物一个好的结尾吧。但无论怎样,张爱玲的小说创作细腻,情感丰富,有淡淡的忧伤和复杂的情感,总体上都值得一读。

红玫瑰白玫瑰读后感 篇2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但是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齐,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能够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我理想的生活,害了自我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我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我以前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取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期望爱的不一样,以前爱的,时光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我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我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先的那个她了。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感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我很佩服那个之后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此刻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

才学会了,怎样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但是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振保这个人物能够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

红玫瑰白玫瑰读后感 篇3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分。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如果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选择做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白玫瑰读后感 篇4

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800字

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俩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是张爱玲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最经典的一段话,写出了中国众多男性的心声。而我谈的就是这段爱情背后的艰辛与无奈。对于许多男人来说,得不到的自然才是最好的,但是得到了的东西未必就不会失去。大多数人这样,振保也亦然。如果有那样一个人,他可以认真对待每一段感情并无悔于最后的结果,不只要美好的过程更要完美的结果;如果有那样一个人,他能在有了红玫瑰以后安然的过好日子不去惦记着那个床前明月光;如果真有这样一个人,那该是多好。

令我感触深刻的并不是娇蕊怎样的'艳丽与媚态,而是在她与振保离别多年后再次重逢时的身体发胖。多年以后,振保困于生活的压力,娇蕊也不再同往日那般活的精彩,这让我深深读出了岁月的无奈和世事的无常。娇蕊是一朵凋谢枯萎的玫瑰,久而久之也便成了一抹蚊子血极其普通了。而烟郦,她输在了自己的懵懂与无知上面,输在了自己的固有化模式上面。她爱振保,但也不只是要振保,她若是嫁给另一个男人也仍然会去爱另一个男人。但换个想法,烟郦最后与别人有染,也是振保自己一手促成的。可以说,振保和烟郦都不快乐,这段婚姻也从未幸福。

书中三个人物都是悲情的,我们并不能在失去以后才懂得珍惜,也不能在得到的时候太去贪心。我们只有懂得如何爱自己,才能有资格去说怎样爱别人。爱从来就是一个很大的主题,振保娇蕊烟郦爱了一生,也败了一生,而我们的一生还太长了。多亏的是,娇蕊在离开振保以后终于遇到了那个对的人,尽管她已然成为一个落败的红玫瑰。

或许,爱情本身就是悲壮和美丽并存的本体。情至深处,知悔不愿悔。

红玫瑰白玫瑰读后感 篇5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000字!

最近看完了一本书,张爱玲的名作《红玫瑰与白玫瑰》,本以为是一种长篇小说,看到最后感觉更像是一种文章。

言有尽而意无穷。

书中主要写了振保这个男人,鲜少提及他的姓氏,一生与女人的纠葛,让我们看到了他的一面,同时也是那些女人的一面。

从巴黎女子的放荡,到之后的不敢耽搁,情迷意乱后的后悔,无法承担的逃避,面对生活的平淡,厌恶的同时却也从来无法挣脱。

大抵每个人生命中都有那一枝红玫瑰,最终却都栖息于白月光。红玫瑰,被认为无法承受,太过热烈而超出了生命的负担。事实上不过是自己的懦弱,不敢面对现实的惨淡。

渴望热烈的感情,渴望一时冲动,却没有办法承受那样炙热的感情,那种动心后的付出。不过是绸缎上留下的大片大片的泪渍,最终的最终,都遗忘在了时间的长河里。

剩下的只是一句你好,只是一个简短的问候,貌似对于往事的依恋。哪有人真的会怀念往事,怀念的不过只是自己的一种缺憾,一种抱歉。如果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耽误了别人的人生,最后想起来的不过是对于逃避后的庆幸与遗忘。

生活的本身就是平淡,我们终其一生都在寻找这种平淡。起初的我们,不过以为自己是对于现实的妥协,对于世俗的依恋。

百般挣脱后才能够发现这本来就是我们最初的状态,无论我们是有多么讨厌这么一个自己。我们终其一生,不过是做了一个别人口中的好人,世俗意义上的成功,所谓家庭的幸福,没有那么多宏伟的追求,只是平淡。

挣脱的过程,其实也是一种自我寻找,一种自我追寻。发现挣脱后的生活那么没有意义,和自己当时的企盼背道而驰,剩下的,不过就是日复一日的进行。如果说让我去做一个选择,我可能会更倾向于追求一种轰轰烈烈的感情,毕竟心之所往。日子平淡到无味可以接受,可是如果不是和自己真心喜爱的人共度一生,挣脱后的恢复又何尝不是暴风雨来临前平静的前夕?

走一遭的我们,没有必要去固定自己的形状,可以在意世俗,但永远不要流于世俗。

可以接受别人的指责,如果是自己坚定地生长,那就不要把这种指责放在心上。可以在意别人的感受,如果我们不会过分地委曲求全。追求属于自己的红玫瑰,如果可以,也让她变成你的白月光。

夜夜皎洁,相伴相随。彼此是红玫瑰,也是白月光。长在心上挖不去,陪在身边难相弃。大概这也是爱情最好的模样。拥有轰轰烈烈的青春,也有细水长流的过往。愿我们都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玫瑰与月光。

红玫瑰白玫瑰读后感 篇6

可这是真实!真真切切!振保娶了现实,抛弃了理想。

当他再次见到娇蕊时,娇蕊感谢他教他如何去爱,而振保呢?"振保想把他的完满的幸福生活归纳在两句简单的话里,正在斟酌字句,抬起头,在公车司机座右突出的镜子里,看见他自己的脸,很平静……忽然,他的脸真的抖了起来,在镜子里,他看见他的眼泪滔滔流下来,为什么,他也不知道。在这样的会议上,如果有人要哭,应该是她。

这完全不对,然而他竟不能制住自己。应当是她哭,由他来安慰她的。她也并不安慰他,只是沉默着……" 振保是个和现实妥协的人,他为自己制造一个表面幸福的世界,可是这是一个囚牢,他把自己困住了,他逃不出来,他砸东西,想把这个世界破坏,想把自己所造的这个世界给破坏,可是,第二天,他又亲自为自己戴上枷锁,就这样活着吧。

是现实把他扭曲了吗?他有留英的背景,在厂里也是数一数二的人物。他是上层人士,他有选择权,可是在现实面前,他低头了,他选择了世人们认为他应该有的妻子,他选择了在自己的囚牢里就这样,戴着枷锁,一辈子。

我不否认,无助和自私是人的一部分。既然是这样,就没有必要去憎恨和逃避它。它就像影子,像影子一样跟着我们。到了某个时刻,它会变得很巨大,你没必要害怕,因为它始终就只是影子罢了,你有强有力的四肢,你有聪慧的头脑,何必去回避!

正视它!我们要学的从来不是逃避这些负能量,我们要学会的是去平衡,去控制,钥匙一直在我们手中,枷锁可以随时打开!振保是我们每个人的影子。让他自由!

打开枷锁!

红玫瑰白玫瑰读后感 篇7

许多唧唧喳喳的肉体喜悦突然安静了下来,只剩下一种荒凉的安宁,几乎没有感情的一种满足。 ——《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

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

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阅读至此时,心里便不知不觉被张爱玲那精辟华美的文笔所吸引。一个女子竟能用文字表达的如此冷漠、傲然、惨淡和苍凉,可感可触,彻底而坚决,她用云端里看厮杀的傲然与冷漠静观俗世的故事,用敏锐而又冷酷的笔触描写生活的真实。

当我阅读完《红玫瑰与白玫瑰》故事后,感觉玫瑰花意象最为典型。小说中,红玫瑰与白玫瑰象征伴随男人生命流程的两种女人类型。在以振保为叙述主体的“玫瑰之恋”中,振保与红玫瑰、白玫瑰分别发生了各自独立的人生故事,但是因为有玫瑰花意象作为小说的结构焦点,两个分离的叙事环在情感意绪层面构成了正反并置的矛盾体,借助内在的心理逻辑,张爱玲建构起文本的复调性与有机性。

而从意象意蕴上看,“红玫瑰与白玫瑰”意象深层次地隐喻了男人(其实也可以包括女人)在情感(婚姻)选择上的困惑。这种生命困惑本质上是一种人性衍生物,所以具有不可避免性,虽然振保的“玫瑰之恋”囿于个体原因不见得苍凉透骨,但张爱玲却在玫瑰花意象隐喻的情感世界中看到了深深的绝望。

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佟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们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却是是无奈,被淹没在时代里浪潮里。

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佟振保带着点悲凉的牺牲感,娶了身材单薄、静如止水的孟烟鹂。新娘给人的感觉只是笼统的白净。却唤不起他的爱怜。而他生命中的“红玫瑰”娇蕊,风情万种,光艳照人。不禁让她怜爱有加,只是往往得到幸福的那位,却不是携手共度一生的人。虽然振保是有始有终的,有条有理的。是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自己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张爱玲在书里那段对男人的描写最为精辟,很佩服她能分析的如此透!男人初始时,大多是喜欢淡雅清丽的白玫瑰,像是冰凉的高山之雪,愿意付出一生的代价,求的在这冰凉的水流中的沉沦。然而,在度过如此如醉如痴的欣喜之后,男人渐渐变的不知满足他开始想要一个红玫瑰,芳香弥散,辛辣魅惑。其实,女人的美,有着千个面目,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看到它。在一个聪明的男子面前,它会展露给你世上最微妙的色彩。彼刻,纯白艳红,呈现另番甜美的面貌。每一个女子的灵魂中都同时存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但只有懂得爱的男子,才会令他爱的女子越来越美,即便是星光一样寒冷的白色花朵,也同时可以娇媚地盛放风情。可惜世间,懂得爱的男子实在是太少!在男人心里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变化,不断地变化着!你永远达不到的。所以,不管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永远有不能让人满足的遗憾和欠缺,所以男人总是永远地渴望别的玫瑰媚惑的来临。

张爱玲的小说在语言表达方面技巧圆熟,有着自己独特的风格,她能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文字又如此的干净才气盎然,妙喻盖世,不得不承认她是一代才女啊!读她的文章,犹如敲打钢琴上的音符,让人乐而忘忧,创造生的和谐,而且总会让我们有所感慨,有所启迪,有所思考。

红玫瑰白玫瑰读后感 篇8

本篇小说的作者是张爱玲,她是我喜欢的女作家之一。她的文字如同她本人一样细腻。《红玫瑰与白玫瑰》算是她的代表作之一,每次读来都有不同的体会。

最经典的莫过于文章的开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无论是激情如火的红玫瑰还是平淡如水的白玫瑰,都各自有她的魅力,不能说哪个更好。张爱玲笔锋犀利,也许人都这样,喜新厌旧。时间久了就会感觉自己手里的红玫瑰或白玫瑰不似从前,反而另外那一个却是美好的。正是应了那句话: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其实这就是人的贪念,总想着鱼和熊掌兼得。其实殊不知自己手里的才是好的,因为也是经过斟酌思忖所选择的,既然是自己的选择就要好好珍惜。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有个令人遗憾的结尾,总是以悲剧而收场,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感情不如意,也不想给文章的男女人物一个好的结尾吧。但是不管怎样,张爱玲的小说文笔细腻,情感丰富,有着淡淡的伤感,复杂的情绪,总的来说是值得一读的。

红玫瑰白玫瑰读后感 篇9

振宝一生中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白玫瑰,一种是红玫瑰。

白玫瑰就像他妻子一样,单纯、软弱,把他当作天。

但人似乎天生喜欢得不到的东西。他追求着刺激、多情的红玫瑰,娇蕊恰好是那么一朵别人家的娇滴滴红玫瑰。

他喜欢娇蕊的潇洒、倔强、小脾气,当然这是一切是在得不到这朵玫瑰之前。他终于偷摘下这朵玫瑰,却担心旁人的只言片语,把他长久塑造的形象毁于一旦。

红玫瑰其实是他内在精神的向往,向往自由,向往富裕,但是却不可得。他必须“规律”的做着事,充当着“好人”,不然连自己挣来的一切也会随风飘去。

“婴儿的头脑,和最具妇人的美是最难以抗拒的”这样的娇蕊最美,因为既不用承担后果,又可以沉眠温柔乡。

后来,白玫瑰变成了饭粒,红玫瑰变成了蚊子血。

再见娇蕊时,她胖了,她重新有娃和家庭,她很幸福。因为在他走后,她懂得爱的真义,懂得了知足。

他很嫉妒她,可惜他也许永远不会懂爱,一直为了“别人的眼光”、“自己的利益”而活。

一切人和物终将变成他利益的追逐品,还大言不惭地把他们化为道德。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爱人,请先从接受自己不完美开始,一度的麻痹自我有什么用,到头来一场空。

红玫瑰白玫瑰读后感 篇10

有幸在国话剧院看了场话剧,田沁鑫改编张爱玲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实际上自己并不爱看女性主义小说,对于很多人追捧的张爱玲更是无可无不可。或许细腻,也许深刻,但这种缺乏社会背景的爱情怎么看起来都比较苍白。

好多年前,看过95版关锦鹏导演,赵文瑄、陈冲和叶玉卿出演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当时看完电影又找小说读了一遍。电影比较忠实于原着,不过陈冲似乎对王娇蕊解读的比较深刻,那种随电梯升降的无奈心情,打动了很多观众。陈冲也凭此获得了当年的金马奖最佳女主角。

当时自己对电影中原文引用的台词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印象极为深刻。选择总是很难的吧。

几十年过去,现在不是男权社会了,男人越来越娘,而女人比男人更男人。春晚看李玉刚,春哥早已是爷们的代名词。同为女性的田沁鑫在话剧中转换了角色性别,在现代都市生活中,进行选择的是女性的佟振保,而被选择的是两个男性,刚下岗的孟烟郦和被包养的王杰瑞。

抛开时尚外衣和网络语言,这个剧只是将选择权从男人手中放到了女性手上。面对的问题仍旧是你是我的幸福吗?

张爱玲小说中,佟振保在王娇蕊的表白后落荒而逃,漏出男人的怯懦本质和偷吃不负责任的无耻嘴脸。而后,在老婆和小裁缝偷情,他大发脾气后,最终又向现实低头,不管是什么玫瑰,拿着不扎手总还是安全的。无论怎样,他还要去顾及面子和生存,要面对小说中时刻提醒他要好好做事的母亲。

现代社会,家庭逐渐碎片化,维系熟人社会的关系不复存在,社会伦理不再对他人的生活状态

进行制约。丁克家庭,合约同居,同性婚姻等等,爱和家庭的定义正被迅速改写着。同时红白玫瑰往往不是延续,而是并存关系。男性和女性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据统计,20xx年北京市离婚率达到39%,而同期北京的幸福指数高达73%。即使考虑到离婚涉及人群与总人口之间的比例关系,从这一统计数据看,似乎幸福来的并不和婚姻有必然关系。

演出时,演员试图将观众拉入,现场征求大家看法,让观众回答如何选择。也是因为这样,让我和同去的朋友感觉不太舒服,有点堵得慌,当时也没想明白为什么不舒服。回来仔细一想,这哪里是选择,明明就是一个代入感很强的陷阱吗。选择具有加乘效应,最开始也许简单,但走下去以后会有很多路口,回头再走,也许还是同样的结果。面对选择时,想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就一切明了了。

只是有多少局中人能想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呢。

张爱玲说的对,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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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集合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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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1】

记得每次从书架上抽出张爱玲的书,首先并不急于去欣赏她的佳作,而是总会盯着书的封面看上半天。喜欢看她的独标孤傲,喜欢去感受她的辛酸悲苦。她说: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难道这就是爱玲的切身体会?我希望是她的想象力足够丰富,并不想让她的感情世界因此残缺。

她,文采飞扬,妙语连珠,让人叹为观止。只是这么细腻的笔调,让我怎么相信她没有经历过这些个?

书中的振保,不可否认他是个好人,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一开始,他也是一张空白的宣纸,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待他落笔,便是一幅精彩绝伦的人生美图。

可惜的很,他是一个优秀的画家,可是浓墨染满宣纸,恐怕是再也画不成了。巴黎,是他人生中的一个污点的,任凭他如何清洗,始终还是肮脏的,哪怕他用世上最好的清洁剂,也是洗刷不去了吧。

嫖,不怕嫖的下流,随便,肮脏暗败。

虽说他和妓女过后,心有所悔,因而下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他要成为自己的主人。可是错已铸就,虽改,仍有余迹。

曾记得爱玲对胡兰成说过,只要世上存在的事物,没有一样是她用语言描绘不出的,看过他的文章之后,才知她不是夸大其词。

写到玫瑰的时候,只通过一句没有头发护着脖子,没有袖子护着手臂,她是个没有遮拦的人。如此的生动细腻,如此的相得益彰,怎么不让人为之倾服呢?

而且爱玲用词严谨且特别玫瑰的身上从衣服里蹦出来,蹦到他身上淫而不荡,赋予人无限遐想,又岂能用平常之言语与其媲美?

他和玫瑰之间的感情是相对圣洁的,他确实做了属于自己的主人。然而接下来,他来到王士洪的家里以后,与娇蕊的初次会面,书中写到娇蕊在洗头发,刚巧肥皂沫子溅到振保手背上,而他却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此句为下文埋下了伏笔,可见笔法之高超娴熟。

通过振保与娇蕊的对话,可以充分生动的体现出语言的幽默风趣。当娇蕊问及振保说喝什么时,振保说随便,结果娇蕊却记得振保喜欢吃清茶,振保在称赞她记性好时,娇蕊接下来说了一句不,你不知道,平常我的记性最坏可见只有有心才会记得下来。我是个粗人,喜欢吃粗东西,足见她稚气的娇媚。

见过艾许太太之后,由于娇蕊不经意间的一瞟和那轻轻的一句话,触动了那原本善良、纯洁的心灵,她的话使他泪下,虽然也只是身外物。有句话写的还是非常耐心寻味的只把手摸到它去熟了的地方。

在振保得知娇蕊写航空信告诉士洪要离婚时,振保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娇蕊。在母亲的催促下,娶了一名大学生烟鹂。遗憾的是振保对他的身体并不感兴趣,因而渐渐的疏远开了。他开始宿娼,在心中留下神圣而感伤的一角,放着两个爱人玫瑰和娇蕊。

烟鹂在备受冷落的情况下,和一名裁缝有染,振保知道以后,更是变本加厉的去折磨烟鹂。

结尾说,第二天起床,振保改过自新,又变了个好人。他是好人,可是却不会去干好事。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2】

振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粒子,红的却是心口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他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是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情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自己心问心,口问口,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佟振保是中国男性(书生气较重的男性)的典型代表,家境不是特别的好,是靠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出的天下,因此对他现有的财富、地位等,他异常的珍惜,遇到任何有损他名誉的事情他会本能地想到保护自己。甚至可以说是“理智”的分析利弊,在面对红玫瑰王娇蕊时,他明知朋友妻不可欺,却还是明知故犯,当王娇蕊向丈夫摊排时,他却不敢接受王娇蕊的爱,他自私、虚荣、懦弱,面对这种男人,女人得到的下场只有如王娇蕊那样的痛苦和饱经伤害。对于他的妻---夏烟鹂,他有的只是责任而没有爱,他早已厌倦了她,他不过是他拿以躲避王娇蕊的挡箭牌,烟鹏的婚姻生活是可悲的,与她交流的只有收音机,无线广播,她没有经济来源,她也爱着振保,因此她虽饱受冷落,但还是不停地为振保说好话,在她看来,振保还是个负责的,善良的丈夫,她不会与人交往,一直活得唯唯诺诺,小心翼翼,当然,她也同样作过出格的事情,振保可以允许自己去宿娼,却不愿意自己的妻子与人通*,这种男尊女卑,大男子主义的思想和观念,在现在的男人身上也依然存在着,振保由此变得暴躁易怒,但他却是一个有学识,有文化,在理智和情感上懂得拿捏,始终是以理智占上风的人,他又重新做人,对家庭、妻儿负起了责任。

这部小说以极其细腻的手法,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不同人的内心世界,其主旨与表现的思想,我想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3】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的一颗朱砂痣”。还清楚的记得,从前不知道张爱玲,不知道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故事,只单单这句话就一发不可收拾的想要了解这个特立独行的女人,想看看到底是怎样的女子能这么一针见血,辛辣又让人怜惜。

渐渐地看过三毛,看过萧红,也读过林徽因,可就是好喜欢好喜欢这个不强求别人喜欢的女人,张爱玲。不记得是不是初中最开始接触她,总之就是毫无缘由的爱了这么久。于我看过的篇目而言,三毛太过洒脱恣意,似乎所有的生活所有的文字里装满的都是她自己,自己的爱情,自己的经历,自己倔强不一样的生命。萧红尝过太多凄苦,苦到最后似乎忘了最初的骄傲。林徽因太过完满,完满的隔着一层圆滑的纱总觉得太不真切。唯有她,那张睥睨一切的照片我竟然觉得有点小姑娘的倔强,爱即是爱了,伤也被伤了,可我还是我自己,为一个人低到尘埃里也是我愿意,但倘若不是那个人,也许清冷的笔尖倒真如玫瑰的刺。一直觉得张爱玲是看得透的,所以才觉得她生命里的每一次选择都那么那么不一样。

回到文章里,除了最著名的信条红玫瑰与白玫瑰,她的很多文字都太过精辟。殷宝滟送花楼会里张爱玲讲到的男孩子没有的妇科病症简直不能再赞同,所以世上有这么多阴差阳错,这么多相互折磨,这么多错过。那句话真好,一个女子的脸红胜过一大段对白,没有勇气到头来碰到的所有人都变成了不如意。

一向不喜欢在书上涂涂画画的我也忍不住划了两条线,怕忘了最初的惊艳。总之,你的一生过的并不好,可,你很好。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4】

书里两个故事,红白玫瑰和倾城之恋,一样可怜的女人,却有不一样的归宿。

红白玫瑰:圣洁的妻和热烈的情妇都是男人生活中的调味剂,男人的事业、名声远远大于女人的生活和命运,男人一边想要拥抱新事物、释放自己的爱,一边又挣脱不出传统的束缚,女人可以是男人自尊的牺牲品,对于圣洁的妻,男人爱了才有天堂,男人不爱即使不愁吃穿有名有份,终究还是如同生活在炼狱,孤独寂寞!男人苦苦为了家,就可以抵得过女人一生的孤寂,此时男人在外花天酒地也是理所应当,女人不甘寂寞偷了情就是下贱无耻。对于热烈的情妇,男人可以享受爱情的滋润和无需负责的自由,破鞋的名头由女人来当,男人依旧是别人的好同事、社会的好青年。对于女人,在那个年代,永远是传统的受害者,红玫瑰的大胆和热情不能被传统所接纳,是被传统唾弃的,白玫瑰的圣洁和自持不能被丈夫所宠爱,是被爱情抛弃的!那时候的男男女女,从来都不是公平的。

倾城之恋:旧社会,离了婚死了丈夫的女人就是一个累赘,即无用还得贴钱养活,婆家不要娘家嫌。有点身份的,不甘于放下身段去做那下贱的粗使去养活自己,自降一等,就彻底绝了上层社会的路子。这身份,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男人便是这类女人的救命稻草,或者说,男人基本上是所有女人的救命稻草!和平时期,女人以经济实力挑选自己的主人,男人以家族地位和品貌挑选自己房子的主人,对于上层社会的男女,爱情是奢侈的,有一点灵魂上的契合便足够两个人一起生活了,即使有了爱情,也会屈居于利益之下。或许真的是患难见真情,战争,改变了多少人的命运,利益在战争面前也突然显得微不足道,爱情在这时占了上风。但是,富贵的才配谈将来谈爱情,穷苦的只配谈论下一餐如何果腹……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5】

有幸在国话剧院看了场话剧,田沁鑫改编张爱玲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实际上自我并不爱看女性主义小说,对于很多人追捧的张爱玲更是无可无不可。或许细腻,也许深刻,但这种缺乏社会背景的感情怎样看起来都比较苍白。

好多年前,看过95版关锦鹏导演,赵文瑄、陈冲和叶玉卿出演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当时看完电影又找小说读了一遍。电影比较忠实于原着,但是陈冲似乎对王娇蕊解读的比较深刻,那种随电梯升降的无奈情绪,打动了很多观众。陈冲也凭此获得了当年的金马奖最佳女主角。

当时自我对电影中原文引用的台词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印象极为深刻。选取总是很难的吧。

几十年过去,此刻不是男权社会了,男人越来越娘,而女人比男人更男人。春晚看李玉刚,春哥早已是爷们的代名词。同为女性的田沁鑫在话剧中转换了主角性别,在现代都市生活中,进行选取的是女性的佟振保,而被选取的是两个男性,刚下岗的孟烟郦和被包养的王杰瑞。

抛开时尚外衣和网络语言,这个剧只是将选取权从男人手中放到了女性手上。应对的问题仍旧是你是我的幸福吗?

张爱玲小说中,佟振保在王娇蕊的表白后落荒而逃,漏出男人的怯懦本质和偷吃不负职责的无耻嘴脸。而后,在老婆和小裁缝____,他大发脾气后,最终又向现实低头,不管是什么玫瑰,拿着不扎手总还是安全的。无论怎样,他还要去顾及面子和生存,要应对小说中时刻提醒他要好好做事的母亲。

进行制约。丁克家庭,合约同居,同性婚姻等等,爱和家庭的定义正被迅速改写着。同时红白玫瑰往往不是延续,而是并存关系。男性和女性都有选取的权利和自由。据统计,20__年北京市离婚率到达39%,而同期北京的幸福指数高达73%。即使思考到离婚涉及人群与总人口之间的比例关系,从这一统计数据看,似乎幸福来的并不和婚姻有必然关系。

演出时,演员试图将观众拉入,现场征求大家看法,让观众回答如何选取。也是因为这样,让我和同去的朋友感觉不太舒服,有点堵得慌,当时也没想明白为什么不舒服。回来仔细一想,这哪里是选取,明明就是一个代入感很强的陷阱吗。选取具有加乘效应,最开始也许简单,但走下去以后会有很多路口,回头再走,也许还是同样的结果。应对选取时,想清楚自我要的是什么,就一切明了了。

只是有多少局中人能想清楚自我要的是什么呢。

张爱玲说的对,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6】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照旧"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门。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 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假如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挑选做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7】

红玫瑰与白玫瑰是张爱玲的**。我读后神佑感觉。彼此若是相爱,什么困难都活过去。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请关注!!!

“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

寒假时偶然在书房中翻到的这本《红玫瑰与白玫瑰》,封面用酒红色与白色交叉配色,正中间纯白色的标题跃然于眼前,右下角是飘逸的张爱玲的签名。崭新却又落满灰尘,翻开扉页,一种异于其他书籍的香气扑面而来,清幽却不冗杂,简单又纯净。

据说张爱玲写这本书时才24岁。我想这是她自己对爱的诠释。

文中的振保租住了老同学的屋子,老同学有一位风情万种的太太,即为红玫瑰,在老同学外出经商的时候,他被红玫瑰“囚住”了。但当红玫瑰提出要告诉丈夫真相时,振保拒绝了,他也不愿意为此承担太多的责任。一番曲折,红玫瑰离了婚,却又收拾好纷乱的泪珠离开了他的生命。

在母亲的帮助下,振保嫁给了白玫瑰孟烟鹂。她之所以被称为白玫瑰,是因为她很瘦,很安静。她给人一种泛白的感觉,无法激起振保心中的波澜。

红玫瑰指的是美丽诱人的情人,白玫瑰指的是与他共度一生却没有爱过的妻子。我想即使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人也一定听过“男人的一生全都有过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振保与红玫瑰有染却不愿将他俩的关系告知红玫瑰的丈夫时,我才深刻地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一个男人在婚姻上的困惑,无论娶了哪一个,心里总还惦记着另外一个,在平淡的生活过后,娶了白玫瑰的男人会期待另一种刺激,娇媚的恋情。

就像文中的振保一样,一开始愿意用一生的代价,求得在白玫瑰这样冰凉的水流中的沉沦度过这如痴如醉的欢喜后,他不再满足于这样简单的爱情,愿意在中年的时候享受年轻时的活泼,青春,浪荡。红玫瑰风情万种,光**人,唤起他心中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无奈错过,不爱的妻子使得他在婚姻外生出旁枝,肮脏,污秽,婚姻内部生出芥蒂,更不愿再提起。他的例子摆在现实来看,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振保抛弃原配,带着外遇远走高飞,可偏偏他的悲哀就在于此,他是中国最合理想的现代人物,“有始有终”是他的代名词,没和红玫瑰在一起使他成为了爱情的祭品。

这样一个普通人,内心世界的无力挣扎,那些欢快欣喜的婚外恋情,冷若冰霜苍白透骨的婚姻,张爱玲在玫瑰之恋中隐喻出现代情感世界的纠纷与不清醒。

我想时间的男人应该是既爱又恨张爱玲的吧,爱她能把自己的困惑描写得如此透彻,恨她将自己卑微又贪婪的欲望展示在世人眼前,她将他们的心理表现得一览无遗,纯净又生动的色彩,不禁也让我生出思考,在男人心中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增长而提高标准,无论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有所缺憾,红玫瑰与白玫瑰都是爱情的陪葬品,她们输给时间,输给距离。

张爱玲以她的叙事风格,让我看到了普通人在平凡生活中的挣扎与悲伤,平凡而易逝的快乐,这具有很强的文学价值和现实意义,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描写现代爱情中的悲欢离合的书。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谢谢大家!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怎么写(二)

最近,我读了几篇张爱玲的**的文章,不禁有点感慨。

老实话,刚开是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有一种魅力,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却让我有刻骨铭心的感受。让我觉得,只有在她的写作中,文字才有了生命,它才走进你的心里。

最早听到她的一篇**,莫过于《红玫瑰与白玫瑰》,其中最经典的一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不然何谓经典 。 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俩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振保的一生中有两个女人。他说一朵是他的白玫瑰,另一朵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而我偏爱这红玫瑰。爱她的热烈,爱他的勇气,爱她的聪明。

全文中,最令我动容的的他和她心中的红玫瑰娇蕾一番爱恨纠葛分开后,而后多年后相遇。多年之后,娇蕾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的爱打扮爱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蕾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娇蕾对振保说,”娇蕾对振保说,“是从你开始,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

“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了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过去的事在她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他胖了,憔悴了,连她的艳丽也显得俗了;然而他到底学会了爱,那些岁月也就不枉过了,甚至可以抵消她的荒唐和伤痕。她是一朵开的娇艳的玫瑰,惹人怜爱而有富有智慧,而又勇敢,可以不顾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不去在乎旁人的眼光和看法,即便这段爱情故事并没有结出美丽的果实,但这段让她爱情也让她收获了许多,懂得了许多。

然而振保和他的妻始终没有学会,也许在有生之年也学不会,烟郦太懵懂,仍听留在旧世界里,“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也许我不能否定这是爱,但她并不是以振保湿一个有特点和个性的人来爱的,她的爱是义务性的,如果她嫁的是另外一个人,她还是会一样“爱他”。而振保也太算计了。她不会为了爱而保留他所有的东西。她宁愿呆在她稳定的世界里,做那里的绝对主人,即使她不得不放弃的世爱。

多年来,他一直在寻找他认为正确的东西。娇蕾热情追求时,以母亲的名义拒绝了他所谓的崇高理想,这是一种逃避行为。同时他也是自私的,这么多年来为了向上上前,为了得到旁人的赞许,对他而言,其他的一切不过是身外之物,就连自己的感动和眼泪也是身外物。

红玫瑰热烈而又坚强,为了自己心爱的事物努力绽放,勇敢表露并追求自己的爱情,也学会了如何去爱。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怎么写(三)

在张爱玲的第四本**集中有一篇**的名字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书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指男人生命中的女性。

书中说“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读后笑了,对这个比喻持否定态度,起码一部分男性不是这样的,不然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了。

故事讲述了出身寒微的振保靠母亲一人供他出国留学。我在国外遇到了美国女孩罗斯,他们回国后就分手了。回国后和弟弟租住在同学王士洪家中,期间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

王太太为他与丈夫提出离婚。然而他并没有想同她结婚。振保接受母亲的相亲安排娶孟烟鹂为妻。

婚后振保对孟烟鹂有许多不满。一开始,振保尽了丈夫的责任喜欢她。后来,她每隔三个星期就出去**一次,有时会想起玫瑰和王娇蕊。当振保怀疑自己被忽视的妻子与裁缝有染时,他开始公然**,甚至故意把这个女人引到门口刺激妻子。

他和她都不快乐。

故事中的振保有人性中好的一面。他爱母亲,爱弟弟、妹妹。为弟弟结婚,为弟弟买单;为妹妹找工作,为妹妹找未来的赡养。他是母亲的好儿子,弟弟妹妹的好兄长。

对母亲对弟弟妹妹的这些爱都是真实的。不过我认为振保在自己的情感世界中的爱是欠缺的。在作品中似乎看不到有他真正爱过的女子。

振保回家前和女友罗斯分手了。他不想带她回来做他的妻子。他喜欢罗斯活泼开朗的性格,虽然他知道她是一个好女孩,但他不能接受美国女孩开放的性格。他对她不是真正的爱。

振保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振保给自己的合理理由是王太太在这之前就是一个趁着丈夫不在家就与人乱来的女子。当他知道王太太为他和丈夫离婚时,他很震惊。他并不想娶她啊。

他没有真的爱她,遗憾她不知道这点。

明智的女子要记住一点,保持性的唯一不止是尊重他人,更多的是尊重自己。当你不尊重自己的时候,人们会在别人的眼里变得谦卑,特别是在那些认为这很重要的人眼里。

他也不爱妻子,没真正爱过的人生是可悲的。

**看完之后,我开始想象振保不想娶一个开放的美国女孩,也不发表评论。我想如果振保回家娶他理想中的妻子。多年后他们相处的会不会平淡呢,会不会平淡了便挑出妻子的诸多毛病呢?

还会不会用宿娼的方式来逃避矛盾呢?

其实他的妻子与人有染是他一手造成的,是他自己给自己加的屈辱。妻子是他自己相亲又相处,交往后他同意成亲的。结了婚就发现娶错了吗,不可理解。

人啊,有了自己的唯一的那个他“她”就用心呵护吧,别把自己的他“她”推给他人来关照啊。

但愿**里的悲剧在现实中少一些,让快乐幸福的人多一些。我知道现实中的好男人好女人还是很多的。记起一件有趣的事情,是一个网络里一个好男人的事情,有一段时间我在**里扮成19岁的女孩去下棋,下棋时**里突然闯进来一个男人,对我说:

“别玩了,孩子!快好好学习吧!好好学习,长大找一个好工作多好啊。

”说完那人就消失了。我听了下线了,只想听他一次,只为我知道这是一个好人。

昨天又买了张的第五本**集,长篇**《小团圆》是张的遗作。假期应该能读完的。张的文章文字美人物刻画得深刻,让人有一气想读完的感觉。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8】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70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在张爱玲的第四本小说集中有一篇小说的名字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书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指男人生命中的女性。

书中说“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读后笑了,对这个比喻持否定态度,起码一部分男性不是这样的,不然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了。

故事讲述了出身寒微的振保靠母亲一人供他出国留学。在国外认识了美国女生玫瑰,后因为回国他们分手。回国后和弟弟租住在同学王士洪家中,期间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王太太为他与丈夫提出离婚。然而他并没有想同她结婚。振保接受母亲的相亲安排娶孟烟鹂为妻。婚后振保对孟烟鹂有许多不满。振保开始是尽丈夫的责任来喜欢她,后来是每三个礼拜外出宿娼一次,时而回忆曾经的玫瑰和王娇蕊。当振保怀疑被他冷落的妻子与裁缝有染时,他开始公开宿娼,甚至故意把女子领到家门口来刺激他的妻子。他和她都不快乐。

故事中的振保有人性中好的一面。他爱母亲,爱弟弟、妹妹。为弟弟娶亲,给弟弟还债;为妹妹找工作,为妹妹找未来的依托。他是母亲的好儿子,弟弟妹妹的好兄长。

对母亲对弟弟妹妹的这些爱都是真实的。不过我认为振保在自己的情感世界中的爱是欠缺的。在作品中似乎看不到有他真正爱过的女子。

振保是回国前与女友玫瑰分手的,他不想把她带回来成为他的妻。他喜欢玫瑰的开朗与活泼接受不了美国女孩的开放性格,虽然他知道她是一个好女孩。他对她不是真正的爱。

振保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振保给自己的合理理由是王太太在这之前就是一个趁着丈夫不在家就与人乱来的女子。当他知道王太太为他而与丈夫离婚了时,愕然。他并不想娶她啊。他没有真的`爱她,遗憾她不知道这点。

明智的女子要记住一点,保持性的唯一不止是尊重他人,更多的是尊重自己。当自己不敬自己时,人在别人的眼中就会变得轻贱起来,特别是在那个自己认为很重要人的眼里。

他也不爱妻子,没真正爱过的人生是可悲的。

小说读完,我又展开想象,振保不想娶一个开放的美国女孩不去评论。我想假如振保回国后娶了一位他心目中的理想妻子。多年后他们相处的会不会平淡呢,会不会平淡了便挑出妻子的诸多毛病呢?还会不会用宿娼的方式来逃避矛盾呢?

其实他的妻子与人有染是他一手造成的,是他自己给自己加的屈辱。妻子是他自己相亲又相处,交往后他同意成亲的。结了婚就发现娶错了吗,不可理解。

人啊,有了自己的唯一的那个他“她”就用心呵护吧,别把自己的他“她”推给他人来关照啊。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9】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我记住了这句话。

前两天看完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但是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

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齐,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

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能够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我理想的生活,害了自我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我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我以前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取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

总期望爱的不一样,以前爱的,时光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

总是在自我浪荡后,来后悔。

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我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我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

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先的那个她了。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感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

我很佩服那个之后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此刻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但是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

我也很喜欢这句话。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

振保能够让我看出了他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白玫瑰与红玫瑰》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10】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心的方向--《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有种透但是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不近人情的冷漠与苍凉。

小说中男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她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的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齐,但振保却辜负了她。白玫瑰有着传统女性的懦弱,她自我觉得很爱振保,并且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结果却是成了牺牲品。

从文章中我们能够看出:其实不管是白玫瑰、红玫瑰和还是振保,他们当时的选取无疑都是合情合理的,但是结局总是带着深深的遗憾和悲凉。从女性的角度来看,无论是白玫瑰烟鹂还是红玫瑰娇蕊,尽管她们代表的是两个不一样的极端,等待她们的都是杯具。烟鹂是男性眼中理想的妻子形象:文静、温顺、内敛。自从结婚以后,她传统中这些完美的品质在受了西方礼貌熏染下的男性眼中,都变成了不足与乏味。振保对烟鹂传统的回报是在外面公开的玩女人,当着她的面砸东西。应对男性的放荡与无情,烟鹂最终也突破了传统所需要的淑女形象,做出了越轨行为,张爱玲把一个欲守传统而不得的女性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与烟鹂不一样,娇蕊是新礼貌熏染下的女性。她想成为自我的主人,对于爱有着执着的追求,为了和振保在一齐,她抛弃了一切,然而等待她的结果却是男人的无情,最终得不到所爱的人。我很佩服那个之后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此刻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女人在传统意识与现代意识冲突面前无能为力,男人同样也是如此。振保出生微寒,如果不自我争取自我,便一辈子死在一个愚昧无知的小圈子里。之后他出洋得了学位并赤手空拳地打了天下,因而有了体面的工作、传统的妻子、众多的亲戚朋友,表面热热闹闹地周旋于现代与传统之间,其实内心深处永远潜藏着深深的贫乏与无奈。之后他在娇蕊面前痛哭一场,完全暴露其内心的苍白。在处理与女人的关系上,振保也持续着现代与传统的中庸。对于娇蕊,尽管他十分留恋,但却不愿对抗传统。对伦理与传统的顾忌,不得不使他离开娇蕊,他选取了烟鹂,又无法忍受传统的死板,于是变得比以往更放荡。幸福总是和他们擦肩而过,因此留在他们深色的背影后面的只能是传统与现代之间永恒的苍凉风景!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感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是另一个人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11】

一鼓作气读完了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阅读的体验仿佛是在大脑里放映了一场唯美的爱情电影,笔触之下一个个鲜活生命扑面而来。

天真率性的玫瑰,美艳动人的娇蕊,人淡如菊的孟烟鹂。还有最合理想的中国近代人物振保,集“事业成功,为人周到,坐怀不乱”所有符合当时社会价值观对男人的一切标准。但这个男人外表绅士内心迂腐,他是把女人分了类别的,正经人和坏女人。这架驻在内心的天平终究让他毅然决然的放弃了爱情。

娇蕊虽然吸引他,第一次见面从娇蕊头发上飘下来的肥皂泡就像嘴一样的吸允他的手,娇蕊散在地上的头发被他捡起来放在袋里像传电的细钢丝让他浑身燥热,但他头上的紧箍咒念起经来却让他羞愧不已。最悲剧的爱情莫过于我爱你却无法名正言顺的跟你在一起,振保觉得与情妇相厮守的快乐是可耻的。当时社会认可的婚姻价值观却让他在人群中指定了烟鹂而不是娇蕊。他和烟鹂没有真正的爱情,亲密关系更谈不上。美丽娴静是她的优点但亦是缺点,恬静的过分了就是乏味。刚结婚不久,妻子身上仅有的一点吸引力也失去了。于是他冷落忽视太太,直到后来发现了太太与一个其貌不扬的裁缝有了私情,他愤怒消极,一发不可收拾。

人们总爱说性格决定命运。娇蕊的不幸仿佛是她不知检点,烟鹂的不幸仿佛是她不够独立,振保的不幸仿佛是他不够自我。但换种性格未必就会幸福。人是社会里的动物,有时我们不得不向他俯首称臣。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篇12】

本篇小说的作者是张爱玲,她是我喜欢的女作家之一。她的文字如同她本人一样细腻。《红玫瑰与白玫瑰》算是她的代表作之一,每次读来都有不同的体会。

最经典的莫过于文章的开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无论是激情如火的红玫瑰还是平淡如水的白玫瑰,都各自有她的魅力,不能说哪个更好。张爱玲笔锋犀利,也许人都这样,喜新厌旧。时间久了就会感觉自己手里的红玫瑰或白玫瑰不似从前,反而另外那一个却是美好的。正是应了那句话: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其实这就是人的贪念,总想着鱼和熊掌兼得。其实殊不知自己手里的才是好的,因为也是经过斟酌思忖所选择的,既然是自己的选择就要好好珍惜。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有个令人遗憾的结尾,总是以悲剧而收场,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感情不如意,也不想给文章的男女人物一个好的结尾吧。但是不管怎样,张爱玲的小说文笔细腻,情感丰富,有着淡淡的伤感,复杂的情绪,总的来说是值得一读的。

最新《麦克白》读后感(汇总9篇)


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我陷入了沉思。 读后感主要应该写那些让你印象最深刻的情节和内容,如果您对“《麦克白》读后感”感兴趣不妨来看看这篇文章,文章内容只供作为参考材料!

《麦克白》读后感 篇1

读《麦克白》有感

《麦克白》的悲剧往往借取历史题材,从封建时代错综复杂的斗争中,寻找对于当代具有政治意义的历史教训,表达自己的政治愿望。

由于权欲熏心而堕落的麦克白就是一个概括性强又具独特个性的典型人物,他代表的是英国封建贵族阶级,同时还具有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冒险家的特征,实际上正是英国14——16世纪几代国王、女王血腥统治的写照。通过这个人物,莎士比亚严厉地批判了封建主义和暴君,揭示了野心的为害,表达了他对集权和国家统一的看法

1、 君主的英明政治思想体现了当时英国新资产阶级的要求。

《麦克白》的出现丰富了悲剧的内涵。从希腊、罗马时代起,悲剧总是以正面人物、英雄人为主人公,以他们的失败、被摧残来激发人们“恐惧与怜悯”,进而产生崇高感、渴望感,从而净化精神世界。在这一点上,麦克白似乎违背了悲剧的传统,但实际上,莎士比亚从他人文主义的立场出发,使悲剧的效应得到充分的发挥。

《麦克白》读后感 篇2

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大戏剧家、诗人,被称为“时代的灵魂”。他一生共写了三十七部诗剧,其中最为著名的是四大悲剧——《哈姆雷特》、《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而《麦克白》是最短也是最悲惨的一部,讲述了一位战争英雄在妻子的挑唆下沦为懊悔无及的罪人的故事。

麦克白是莎士比亚笔下“最深刻和最成熟的邪恶形象”,他的性格具有双重性和复杂性,他的灵魂原本有善与美的一面,然而在野心和欲望的不断吞噬下,他善良的本性渐渐泯灭,取而代之的是心底不断滋长的邪恶念头。他一面作恶,一面恐惧、悔恨,但是野心和欲望占了上风,最终“正不压邪”,导致了麦克白悲剧的命运。

《麦克白》情节较为简单,作者却不惜浓墨重彩,在据本中使用大量的独白来刻画麦克白的心理活动,从而把笔锋从残忍的谋杀转到“诛心”上来,通过对麦克白日夜饱受良心的谴责,身陷痛苦而不能自拔,直至精神失常这一过程的描写,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阴暗,发人深省。莎士比亚善于运用意象烘托剧情。这出悲剧的主导意象是血和黑暗。麦克白在暗杀国王后冷酷而狂妄地说:“大洋里所有的水,能够洗净我手上的血迹吗?不,恐怕我这一手的血,倒要把一碧无垠的海水染成一片殷虹呢。”整个剧本充沛着主人公内心的恐惧和痛苦,笼罩着黑暗和邪恶。然而光明终归要冲破黑暗,善终归要战胜恶。正义的力量浩浩荡荡,最终推翻了暴君的统治。这个故事虽然情节悲惨,但结局却较作者其他悲剧更让人看到正义和希望。

莎士比亚运用高超的描写手法,生动地展现了一个原本尚存善念的人堕落为杀人恶魔的过程。麦克白自己造成了自己的悲剧。每一幕独白即是他内心的斗争,是善与恶的斗争,是良心与野心的斗争,是理智与欲望的斗争。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诱惑的世界,面对诱惑,我们良心的天平也会左右摇摆,内心相矛盾的两个“自我”也会斗争,我们应该坚持善良的本性,做一个从善的人。

《麦克白》读后感 篇3

【一】《麦克白》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的最后一个。一剧充满**、罪恶和惩罚。

勇冠三军的苏格兰大将麦克白和班戈在班师回朝途中,遇到三名女巫。这些女巫称呼麦克白为“葛莱密斯爵士”、“考特爵士”、“未来的君王”,更预言班戈的“子孙将要君临一国”。很快,麦克白先后成为“葛莱密斯爵士”和“考特爵士”,他欣喜若狂,连忙写信告知妻子。

麦克白夫人对这封信非常满意,后来得知邓根国王要来麦克白家住一晚,于是决定唤起丈夫的斗志,实现国王的梦想。当晚,麦克白夫人给国王的保镖下药。麦克白也在妻子的羞辱下杀死了国王,但他出于恐惧,不由自主地把那把血淋淋的匕首拿了回来。见此情景,麦克白夫人毅然将匕首带回国王的卧室,并将血涂在保镖身上,责怪他人。

当贵族迈克尔特夫和其他人发现国王被杀时,迈克杀死了他的保镖,迈克白夫人昏倒了。国王的两个儿子玛尔科姆和唐纳森读了马克思的传记,觉得事情不妙,于是分别逃到英格兰和爱尔兰,他们涉嫌杀害国王。

麦克白加冕为国王。他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但班戈和麦克特夫拒绝参加。麦克白派人刺杀班戈,但班戈儿子的逃走使他深受其害。此后,麦克白逐渐成为一个暴君。他杀死了家人,依靠**来抵抗噩梦。

惩罚最终到来,麦克白夫人积郁而死,玛尔康也率英军前来征讨暴君,一度所向披靡的麦克白被迈克特夫取下首级。暴君已死,苏格兰已挥舞过去的阴霾,迎来光明。

在十六世纪的英国,各种社会矛盾日益表面化,与法国的战争,与苏格兰和西班牙紧张的关系,局势混乱,法纪松弛,财政拮据,物价腾贵,尤其棘手的是国内尖锐的宗教派别矛盾,从农本主义向实行重商主义市场经济过渡和因为圈地运动造成严重的流民问题的社会环境中,极端个人主义恶性膨胀,与作者所向往的"善"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仁爱,和平,自然人性的人生幸福与道德责任的理想是完全背道而驰的,在麦克白的时代,社会并不太平,虽然他没有与挪威人公然联合,但他的叛国重罪已被他亲口供认,并有事实证明,使他遭到毁灭的命运.麦克白超我企图和自我放纵,放大自我实现所谓的价值,最后又以自我折磨,自我反省的赎罪方式达到灵魂的自我拯救和自我净化.权欲的驱动力往往大于超我的约束力,麦克白所以身败名裂,乃是咎由自取,不是接受了女巫的影响,但是他是一个误入歧途的坏人,**杀人的是麦克白,而身为受害者的邓肯则成为麦克白**杀人的直接**,起直接原因,逼麦克白自杀的人不是别人,而是邓肯自己.

如果邓肯不在继承的问题上给麦克白以绝望的打击,不在离开自己宫宴的行动上为麦克白制造**的条件的话,麦克白和女巫是无能为力的,而麦克白夫人代表了麦克白性格中最狂妄,最坚硬的那部分,她能做到亲手杀死自己的儿女,如此残忍极端的手段坚定了麦克白**的决心,麦克白的xx悲剧命运已经就无法避免了.在帮助丈夫篡位的过程中,她表现出坚强的意志,坚定的性格,镇静的头脑,非凡的才能和魄力,在欲望与爱情中,她不惜抛弃爱情来换取权欲,可见她是多么的残忍与没有人性.众多的原因导致了麦克白的**杀人,一步步走向罪恶的深渊,女巫,鬼神,黑暗,幻想使麦克白完全陷入了超自然力量的摆布不能自拔,表现了强烈的宿命论思想,人的命运仿佛完全掌握在幽冥世界的主宰中,也是由权欲野心完全泯灭了人性.

悲剧的全部内容并不限于个人命运,而是封建统治阶级内部宫廷斗争,宫廷矛盾的普遍规律,作者揭示权势欲望使人毁灭的同时,深刻的描写了暴君,**毁灭社稷,给社会,人民带来了灾难,它显示的是人的灾难,人的命运多舛,通过大胆揭示悲惨,恐怖的社会图景和社会气氛来反映时代的本质,作者深刻揭露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和生活道路的反人道,反人性的实质,同时也批判了存在于现实世界的恶性权欲,肯定了人文主义者的仁爱原则,肯定了良知,揭示野心和仁爱的势不两立,封建君主**政体,强烈谴责专横暴虐的**民贼,肯定人们有权推翻**,有权毁灭暴君,作者提倡仁爱原则,呼唤和肯定了"良知",指出野心同仁爱势不两立,仁爱是人的天性,残暴违反人性,他曾经为理想而斗争,只是因为理想变质为野心才发展成了万恶不赦的杀人犯,以麦克白为代表的封建社会的统治阶层中追求权力地位的灭绝了人性的残暴野心家.他的悲剧反映了个人野心无限发展的必然结果,由其社会属性所决定的.

在人与自然的较量中,人惧怕大自然的神秘和无比的威力,人只有听从大自然的摆布,而难以跳出大自然之掌.欲望是可怕的,如果不加克制,它会使一个好人变成恶人,从而导致小则自我毁灭,大则害国害民.所以我们当代大学生要做一些积极而有意义的事鉴借先人的例子,去更好的完善自己,不能在前人的基础上更加的堕落.

我们是受国高等教育的人,从各方面看我们的头脑是清醒的.在和平的年代发展我们的特长,为国家的建设作贡献.提倡积极先进思想,在二十一世纪,真正的大学生风采让世人称赞.xx

《麦克白》读后感 篇4

“我为什么要学那些罗马人的傻样子,死在自己的剑上呢?我的剑应该是为杀敌而用的。”这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任务麦克白所说的话。在《麦克白》这篇戏剧中,麦克白从一个忠心耿耿和屡建奇功的将军变为残酷的暴君,最后被打败。这一蜕变过程无不吸引着我,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麦克白》给我带来得是悲伤和思考。

莎士比亚生活在文艺复兴的时期,摆脱教会对人们思想的束缚,“达到作为神学和经学哲学基础的一切权威和传统教条”等观点不断被提出,许多优秀作品不断出现。《麦克白》就在这样的时代诞生的。读过《麦克白》之后,不禁发出疑问:是什么让麦克白从一位忠心的臣子变成参保的君主?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他周围的人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女巫的出现以及预言燃起了麦克白对权利的渴望。他决定刺杀邓肯国王是,他内心是挣扎的,但是他的妻子却一昧的教唆他去做这件不义之事。妻子的支持让他决定这是理所当然的,于是麦克白开始了他的杀人之路。一个人会受到身边人的影响。人不肯每时每刻都头脑清晰,会迷茫会挣扎。此时,需要的是身边的人给予帮助,而不是需要一个把自己推进火海的人。除此之外,还有的是内在原因,面对权利的诱惑,更重要的是内心的坚定。麦克白原本是一位屡获奇功的将军,而面对权利和他人的教唆时却不能坚定自己的内心。他挣扎过,迷茫过,害怕过,但正义的曙光并不能将他照耀,将他唤醒。从此,我们失去了一位忠心的将军,多了一个残忍的暴君。《麦克白》本身就是一部戏剧,许多人也许都喜欢通过舞台了解其中的悲哀。但我更喜欢感受字里行间的那种气息,那种悲伤,挣扎,黑暗的气息……

该剧大胆批评了封建制度的残暴黑暗,以及对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希望建立新型的社会关系和伦理思想的要求。这种对理想的追求值得让我们学习。社会的进步思想也需要不断更新。封建的旧思想阻挡不了我们前进的脚步。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写照,这说的一点也不错,通过这个作品让我深刻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笼罩,光明的渴望。看完这部剧,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人可以有欲望,但却不能膨胀。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双眼,终将导致一个人的灭亡。足够大的野心甚至可以毁灭世界,我们所能做的是在欲望面前把握尺寸,控制住自己。黑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没有冲破黑暗的决心。封建制度对于人们的毒害是十分的严重,它是一根插在社会心脏的一颗毒刺。只有忍痛拔去,才有以后的复原。《麦克白》这部戏剧让后来的人们可以深入的了解封建社会的状况,给现代的人们一个重要的借鉴。

忽然想起纪伯伦曾说过一句话:“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至于我们忘记了为什么而出发。”我们应该控制自身的欲望,不忘初心,不让野心控制住我们。我们要做的是使世界少一个坠入深渊的麦克白。

《麦克白》读后感 篇5

在《莎士比亚悲剧集》中有一篇文章叫《麦克白》,麦克白是一位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在得胜归来的途中,他与班柯两位苏格兰将军遇见了三个奇怪的女人。第一个女人向麦克白致敬,称他作“葛莱密斯爵士”。第二个人称麦克白为“考特爵士”。第三个对麦克白说“万岁,未来的王。”然后,她们转过身用谜语般的话对班柯宣布说,他将比麦克白低微,可是又比麦克白伟大!没有麦克白那样幸运,可是又比麦克白有福气得多,并且预言说:他虽做不成国王,可是他的子子孙孙要成为苏格兰的国王。说完这话,她们不顾麦克白一连声的追问,化作一溜烟消失了。这时,两位将军才意识到她们就是女巫。麦克白是一个贪婪的人,他的心底始终有着一股蠢蠢欲动的欲望,这种欲望被女巫的预言一触即发。但他的本性十分胆小懦弱,所以不成气候。他的妻子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女人,她想与自己的丈夫日日夜夜永远掌握君临万民的无上权威。于是,她怂恿丈夫利用国王到麦克白家里拜访的这个机会把国王杀掉。

当国王与陪同的爵士及随从们走进来的时候,麦克白夫人假惺惺地对国王说着甜言蜜语:“我们的犬马微劳,即使加倍报效,比起陛下赐给我们的深恩广泽来,也还是不足挂齿的;我们只有燃起一瓣心香,为陛下祷祝上苍,报答陛下过去和新近加于我们的荣宠。”这一番话说得国王心花怒放。

为了麻痹国王,麦克白夫人故意装出一副极其热情、贤惠的样子,安排了丰盛的美酒佳肴来款待国王及随行的人们。

这时,做贼心虚的麦克白从大厅里溜出来,躲在一边,心里翻江倒海般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他的良心开始占上风了,他不想背叛国王的信任,而且国王秉性仁慈,处理国政,从来没有过失,从来没有欺负过老百姓,对贵族,尤其是对他自己,又是那样爱惜……于是,他对麦克白夫人提出要罢手,但麦克白夫人是一个定下好计就不肯轻易罢手的女人,她不断地劝说着麦克白。麦克白终于下定了决心,去干这件惊人的事。

夜深人静时分,麦克白夫人悄悄来布置谋害国王的事了。她怀疑丈夫的同情心和犹豫不决会妨碍事情,她就拿了一把尖刀,走到国王床前,国王寝室里的两个侍从早已被她用酒灌得烂醉,但她仔细望了望国王,觉得他睡在那里,脸长得有些像她自己的父亲,这样一来,她动手的勇气就没有了。

《麦克白》读后感 篇6

来!阴沉的黑夜,用最昏暗的地狱中的浓烟罩住你自我,让我的锐利的刀瞧不见它自我切下的伤口,让青天不能从黑暗的重衾里探出头来,高喊着‘住手,住手!’

麦克白是有野心,可那还是埋在心底的一个私密,还处于半眠状态,就算他碰上了能知过去未来的女巫也没有甘心堕落,也曾怀恐惧的心境竭力抵拒过那强烈的**,他既不是天生的坏人,也不是注定要做民族的罪人。可是他的身边还有这么一个女人,女巫没有做完的事,留给她来完成,这么理应外和、前拉后推,他最终为了他的政治野心而抛弃一切、牺牲一切,跳进了罪恶的深渊。

麦克白夫人本是女人,可她有一颗比女巫、比蛇蝎更毒的心,为了自我能够享有更高的地位、权利,为了女巫的话,她失去了女人善良的本性,教唆、帮忙自我的丈夫弑君并嫁祸给无辜的人,事后若无其事地伸出一又血手,几乎带着得意的口气,开导那也是一双血手的丈夫只消一点儿水就能够把我们洗刷得干干净净,一点儿也不费事!

他们不曾想过杀了这个国王,后面还会有更多想杀他们和他们想杀的人,他们为了自我的王位,想了断女巫的另一个预言而杀了班戈,可是他的儿子活着逃跑了,而国王的两个儿子也同样活着并逃到了海外。麦克白夫人承受不了人性无情的扭曲和挤压,最终使她垮了下来,精神负担已超过她心理承受本事,只落得成为一个精神**症、一个梦游者,在睡梦中还不断洗手,她那双小手就算用上所有的香料也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香起来了,最终死于**症。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麦克白最终成为了一个暴君,两位王子和班戈的儿子回来报仇,死了。

那两位王子刚开始的时候或许会认为他们逃跑而让人觉得他们懦弱、胆小怕事,可是不能说他们是聪明的、勇敢的,、一个家庭的灭亡并不是毁于外人之人,而是毁在了内部人的争斗、内部人的手中。

《麦克白》读后感 篇7

在“麦克白”有一句经典台词:“最可爱的人看向耳目欺骗;奸诈的心脏必须蒙上一层虚伪的笑容。“麦克白的话让我觉得很惊讶,或战场先生的早期探险队所向披靡,现在成了奸诈叛军,这么大的转变,不仅是因为一个因素。

那些谁拥有不可预知的一面,当稀缺的东西出现在麦克白面前从不控制自己的欲望,在驱动力的下一步推向深渊自己。

在文本中,存在不可预测的外部因素,即神龙见首不见不鬼和女巫结束。后来,麦克白是全能听取了他们的预言。且不说麦克白反应预言,女巫和动机是什么幽灵?无论他们是善意或恶意?作者莎士比亚并没有直接指向这里。我个人认为,女巫和鬼魂可能无法与善意进行,因为人们不知道未来是光明的黑暗时期,往往更勇敢地走下去,Mozhizhemowei的事情,真正知道自己未来的命运,其实适得其反,或获取过多或沮丧至于对他人的影响,只能从那些谁听了心脏的角度确定。女巫即使我们能预知未来,即使我们能在命运精通,但不能预测心脏。

有这个女巫的外部因素,促使内部原因-她的丈夫的麦克白夫人唆使。如果麦克白夫人并未出现在英雄麦克白麦克白的生活,如果不听老婆的谬论,我们的英雄可以被称为金考特爵士在一次凯旋而归,那么自然也继承了帝国,安全持续到黄金十年。

话虽这么说,我们实际上麦克白变成一叶扁舟波涛汹涌的大海,如果不会游泳,只能被无情地推翻。他的一生充满坎坷的,但命运总是掌握在自己手中,麦克白因为没有主见和丧生。

无论如何,他们是从“性别”是分不开的,因为欲望麦克白失去了理智,因为他的妻子渴望在舞台上麦克白的动力操控,慈禧太后的历史回声,穿着冠冕堂皇的面具,为自己的欲望在以邻为壑。

《麦克白》读后感 篇8

《麦克白》讲述了苏格兰大将麦克白因为听信巫女的预言而弑君谋反当上了苏格兰的国王,同时又因为惧怕命运而杀害自己的好友,导致众叛亲离,麦克白最终也没有逃脱所谓的“命运”。

麦克白如愿以偿的把王位握在了自己手中。他以“命运”的名义杀戮,却又想反抗“命运”。正是因为麦克白相信了巫女的预言,所以才弑君,同时他也相信了巫女关于班柯的后代将为国王的预言,所以才想杀掉班柯及其子。这种行为的结果是悲哀的,因为刺客最终也没有杀掉班柯的儿子,在麦克白看来,这似乎在应验所谓的“命运”。

于是麦克白再次求教于巫女,幽灵告诉他“没有一个妇人所生下的`人可以伤害麦克白”,“除非有一天勃南的树林会向邓西嫩高山移动”,否则麦克白不会失败。于是麦克白勇敢、残忍的接受了王子马尔康带领的英格兰军队的挑战。最终麦克白失败了,似乎是因为“勃南的树林移动了”,而且麦克白也是死在所谓的“非妇人所生”的人手上,这一切似乎都在证明命运如滔滔河流般不可逆转。

《麦克白》的行文始终存在着“命运”这一暗线,然而,何谓“命运”?难道命运不是自己选择的吗?如果麦克白不相信巫女的预言,很难想象他会弑君谋反。那样这场悲剧还会存在吗?我坚持认为,所谓的“命运”其实是掌握在自己手中,无论如何,选择都是人们自己作出的。麦克白对权力的野心使其轻而易举的相信了巫女的对自己有利的预言,但是却又想反抗对自己不利的“命运”,这不失为一种讽刺。我们无法责怪麦克白,因为这对每个人来说都可能是抵御不住的诱惑。很多情况下,“命运”只是借口,为我们做出的选择进行辩护的借口。成功者可以用“命运”来为自己的成就披上神圣的外衣,外人(甚至是其自己)往往就忽略了其为成功所付出的代价;失败者可以用“命运”来为自己的失败寻找借口,外人(甚至是其自己)往往就忽略了其所犯的错误本身。

在巫女作出对班柯的预言时,班柯曾经说“魔鬼为了要陷害我们起见,往往故意向我们说真话,在小事情上取得我们的信任,然后在重要的关头我们便会堕入他的圈套。”这番言论可谓一语中的。而沙翁最终并没有说明班柯后代的命运,这可能也是作者对麦克白相信命运的讽刺吧。

《麦克白》读后感 篇9

莎士比亚的着名悲剧《麦克白》讲述的是主人公麦克白从忠臣到暴君的转变以及他堕落与毁灭的故事。

人们常说,麦克白是一个十足的恶人——弑君、篡位、凶残、暴虐、嗜杀……几乎一无是处。但是如果你们翻开《麦克白》的剧本细细阅读一下,会发现真相其实不然,麦克白最初的时候是一名骁勇善战且赤胆忠心的苏格兰大将,曾几乎凭一己之力平定了一场叛乱。

麦克白是苏格兰王室,国王邓肯的表弟。身为王室贵族,麦克白自然不免有一些觊觎王位的念头。但是,这只是一个潜伏于内心深处的一点点野心,或许连麦克白自己都不知道。

每个潜藏的野心都会因某种外在的因素而一触而发。真正触发麦克白这种念头的,则是那次在荒原他和另一员大将班柯与三个女巫的邂逅。三个女巫对麦克白说:“万福,麦克白!祝福你,葛莱密斯爵士!万福,麦克白!祝福你,考特爵士!万福,麦克白,未来的君王!”她们又对班柯说:“祝福!祝福!祝福!比麦克白低微,可是你的地位在他之上。不像麦克白那样幸运,可是比他更有福。你虽然不是君王,你的子孙将要君临一国。”本来麦克白不相信鬼神,对这些话语只会付诸一笑,可是,偏偏一场巧合激发了麦克白的野心。麦克白刚刚转身,便看见一个大臣骑马飞驰而来,告诉他考特爵士通敌叛国,已经被邓肯王斩杀。大臣告诉他,国王因他战功赫赫而将考特爵士转封给了他,而且国王晚上将去他家住宿。麦克白很高兴,与此同时他也觉得似乎那些女巫的预言真的不是空穴来风,自己真的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君王。一个潜藏的野心浮上了表面,麦克白也从此走出了他从忠臣到暴君的第一步。

可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不一定知道自己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达成它,需要一个人,一个足够邪恶的人来教导他。本来麦克白或许会就此罢休,可是偏偏他的夫人就是一个邪恶的女人,心中充满了恶念。她听麦克白叙述了他的奇遇,以及邓肯王要来家中住宿,一个邪念顿时涌上心头:她想让麦克白在邓肯熟睡之际将其刺杀,以便让麦克白迅速登上王位。麦克白毕竟还良心未泯,不愿意弑君篡位。但是,麦克白的意志是脆弱的,经不住夫人接二连三的激将。有一次,她甚至说麦克白是一个懦夫,这是勇猛的麦克白最不能忍受的。在夫人的怂恿下,麦克白在深夜进入了邓肯王的卧室,刺杀了邓肯王,并嫁祸于国王的两个卫兵。第二天,麦克白又以谋反的罪名杀死了两个无辜的卫兵,销毁了一切证据。邓肯死后,邓肯的两个儿子马尔康和道纳本逃亡国外,被人怀疑弑父潜逃;而麦克白因位高权重,又是王室贵族,被大臣们拥立为新的君王。麦克白登上了王位,如愿以偿。尽管如此,这次弑君行为也让麦克白从此失去了安宁,就像《麦克白》中所说的那样:“葛莱密斯已经杀害了睡眠,所以考特将再也得不到睡眠,麦克白将再也得不到睡眠!”麦克白的内心也从此被内疚所捆绑,他曾看着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说:“这是什么手!嘿!它们要挖出我的眼睛。大洋里所有的水,能够洗净我手上的血迹吗?不,恐怕我这一手的血,倒要把一碧无垠的海水染成一片殷红呢。”

但是,以不义得来的王位必须以罪恶加以巩固。麦克白登上王位后,想起了女巫们对班柯所说的话语,他觉得十分惊恐惧,便派刺客去暗杀班柯和他的儿子弗里恩斯。班柯虽然死了,但弗里恩斯却逃去了,这也从此成为麦克白的一块心病。麦克白为了确保自己统治的稳定,又去拜访了那三个女巫。这次女巫派鬼魂对他预言,说麦克白要留心费埔爵士麦克德夫,还说麦克白可以将所有人类的力量付诸一笑,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伤害麦克白,并且麦克白永远不会被击败,除非勃南的森林有朝一日向麦克白的首都邓西嫩移动。麦克白很高兴,但为了确保自己的绝对安全,他又派刺客袭击了麦克德夫的城堡,把麦克德夫的妻儿杀得一干二净,但麦克德夫已经逃往了英格兰。这一轮的杀戮过后,麦克白成为了一个十足的暴君。

恶人是终究要受到惩罚的.。麦克白虽然杀了这么多的人,但仍然得不到安宁,还众叛亲离。麦克白觉得,他的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所有的爵士都背叛了麦克白,前往英格兰去投奔潜藏在那儿的邓肯长子马尔康。马尔康在英格兰的支持下,举兵进攻麦克白。与此同时,恶贯满盈的麦克白夫人也因负疚过多而精神崩溃,患了梦游症,在夜间自杀了。马尔康所率领的军队来到了勃南森林附近,马尔康命令士兵们一人折一根树枝做掩护,向邓西嫩进军。麦克白在邓西嫩的城头上眺望敌军,看到一大片“树林”正从勃南森林向邓西嫩移动。鬼魂的预言应验了,“勃南森林”真的正在向邓西嫩移动。麦克白有些胆怯,但想到鬼魂曾说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击败他,麦克白再次拾起了勇气。他出城迎战,再次重现了当年作为忠臣时那横扫千军的威风。但由于他的士兵不断倒戈,麦克白退入了城内。在王宫内,麦克白与麦克德夫狭路相逢。麦克德夫要为家人报仇,要和麦克白决斗。麦克白很藐视麦克德夫,说女巫预言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击败他。麦克德夫说,让你的女巫告诉你,麦克德夫是不足月就从母腹中剖出来的,不是妇人所生的。麦克白醒悟了,明白了女巫的邪恶和模棱两可,但事已至此,他仍要和麦克德夫血战到底。最终,麦克白被麦克德夫斩杀,一代暴君终于落得个枭首示众的下场。

麦克白的命运是悲剧性的,他原是一个忠臣,女巫的蛊惑,夫人的怂恿,激发了他的野心,让他变得邪恶,最终篡夺了王位。为了巩固自己的王位,他又大开杀戒,成为了一个千夫所指的暴君。麦克白就这样一步步地堕落,变得越来越阴邪,直到最后被正义之师所讨伐。莎士比亚的这部悲剧揭示了人心的罪恶:一个看似心无邪念的人也可能会因种种外在因素而一步步堕落,直到自取灭亡,自我毁灭,就像麦克白一样。

玫瑰作文


在我看来,写作就像是一把点燃心中火苗的火柴,它能够让我们挖掘出内心深处的无尽想象力。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作文题材,那么你最喜欢写哪方面的作文呢?如果你想了解关于“玫瑰作文”相关的各个方面,那么这篇文章绝对不能错过,我相信它会帮助你解决目前所面临的问题!

玫瑰作文 篇1

拖着那条不利索的伤腿行走在街道旁,后脖颈的伤火烫似的痛。身上的新伤和旧伤一并,好像早就商量好要一唱一和。而我却被它们折磨地想撒泪。

忍着痛向前走……

上衣袋的手机突然响了,传来老大明强的声音:“喂!安琪,你在哪里?听说你进决赛了。得知这个消息我开心死了,我们车行以你为荣呢……喂?怎么不说话?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啊!”

听着他的小滔滔,突然有种温暖的感觉。明强平时说话习惯粗声粗气、不拘小节的,可人真正的好。他不仅是我的老板,也是我的好朋友。参加这次全国摩托车风采大赛机会很渺茫,我清楚的知道,仅凭我有一颗赤诚之心远不足。可笑的是,这次机会有一半是老天赠送的,最有威望的汪洋因为意外受伤;可贵的是,另一半是老大的力挺。这些,我都晓得……

我慌忙回应:“老大,我在听啊。想多听你说嘛,你最了解我,我只喜欢听你们说话,我不会讲话的呢。嗯,为咱车行争取到一个名额,我也好高兴啊!总算没有辜负你对我的期望。”

电话的那一头突然传出他平静的声音:“辛苦了,不知道你伤着没有。虽然你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子,可是……”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你的身份我一直都没讲破,也是和你的约定。不过毕竟是拼命的活,对你似乎有点不公平。好了,不多说了。快回来,我等你,做了你喜欢吃的哦!”

我好像忘了痛,高兴地答应他后挂断电话。

华灯初上,车流逐渐拥挤起来。脑海里回想起下午比赛的片段情景,依然清晰……

骑上心爱的“战马”,这是车行最近刚组装成最先进的赛车,外形和发动机都是三洋最新的。心里暗自窃喜,我是首位骑上它的赛车手啊。

发令枪响的瞬间,我几乎忘记自己是谁,忘记现场的人潮喧哗。我只知道自己的使命,不容出现一丝一毫的差错。我们这些几百名身穿彩色明亮赛车服的车手就要闪耀在城市间了。

出发了,大家你争我抢地。像一支支飞速离弦的箭般“嗖嗖”而前。我的视线紧紧地盯着前方,车路和对手是永远逃不出的目标。生怕稍有疏忽就……

到了第一个弯道,我屏住了呼吸。这个时候是加速超越对手的最好时机,当然不能放过。想起自己初学时的笨样,机车重几百斤,加上厚实的车服和头盔,好家伙,我甚至都无法平稳地推动它。只为了最初的梦想,我无数次的告诫自己不能放弃。恳求老大留下自己学习赛车的万般不易,女孩子学赛车对于车手来说是不被看好的。所以,我更要证明自己。念头如闪电转瞬即逝,我不仅仅需要“咬紧”对手,更要突破重围。

加速成功,我与“战马”配合地简直完美无憾。近乎贴地45度的倾斜角换来了第一个弯道的胜利。现在,我前面的选手不足四十名,顿时心里一阵狂喜,可马上抑制下来。

车程一百多公里,消耗体力是自然的。如果是以前的我肯定扛不住,可是,我安琪不是轻易叹气和收手的人。哪怕耗尽我所有的身伤、体力和痛苦也是值得的。多少次在烈日下、风雨中都有我不断磨练自己的身影,摔倒了再爬起来、飞出去再掉下来……就这样,无论春夏秋冬,无论自己有多累多痛,哪怕在一次次绝望叹息中,我都会强迫让自己的信念更强烈。

终于、终于,我的车技随着时间的推移,得到了老大和车行众兄弟的肯定。最后成功就位,成为一名光荣的赛车手。

继续狂行时,紧盯的一些车手逐渐变得越来越少。车程已过大半,再经过两个大弯道后离终点就近了。狂风呼啸在耳际,眼疲劳地却不能轻松。“战马”发出震耳的声响伴着我,那是发动机的怒吼,仿佛不断地鼓励我要加油、不松懈。想到此,心一横,加大油门继续加速向前冲去……

倒数第二个弯道在眼前,我看到了前面的.车手距自己不足几米,油门加大,我要冲过他们。可意外发生了,对手似乎发现我的“野心”,车把向右猛转了几度朝我刮蹭,我抵不住这突袭的冲击。连人带车凄惨地翻倒在路旁。只留下那个车手渐行渐远的背影,而他隐隐地冷笑声在风中是那么刺耳,那带有嘲弄般的车尾烟缭绕在眼前。

脖颈和腿都受伤了,血口子尴尬地露出来。全身毫无力气,痛得眼泪蹦了几蹦。暗想:安琪,你不能倒,不能啊。我不是为自己而战,为了整个车行、兄弟们,为了荣誉而战,加油!于是,我咬咬牙,拼尽力站起来。还好,“战马”没什么事,只要它安全比什么都重要。我一跃骑上它,头盔猛地拉下来。向着前方的目标奋力追去。

……

经过炼狱般地“挣扎”,我又冲到最初的位置,甚至更强。终于明白挫折只会更加激励我。看到终点的红旗在招展,它仿佛在告诉我胜利就在眼前不可轻心。

我,安琪,不负重望地取得本次摩托车比赛第五名的好成绩。这意料之外令人振奋的成绩,已经确定要参加下个月的世界摩托车大奖赛。为车行赢得如此珍贵的名额我激动地流下了眼泪,可这次分明是幸福的滋味。

“战马”留在赛场专业维修处进行检查,以备下次战用,我只能独步回营。晚风轻轻拂着我的短发,天空的月芽儿在对我微笑。也许将来我会更加冲锋在摩托车的战线上,也许将来会选择更适合我的职业。未来,谁又晓得呢?想到老大和兄弟们、想到热腾腾的庆祝之餐,伤痛已不在身,我努力向前加快了步伐……

玫瑰作文 篇2

天空阴暗暗的,无知的花儿无所顾虑的打落了那朵玫瑰的几朵花瓣,原本凄凉更多了一分憔悴。

在一个美丽的花园里,各个角落里都充满了欢乐,即使是雨天快乐也从来都没有缺少过,花花草草们快乐的生活着,一切都因为有它的存在,是它给大家带来了欢乐—一朵快乐的玫瑰花。虽然是一朵玫瑰,却依然大大咧咧,热情,奔放,善良,乐观,它总是傻傻地付出,为它那个小小世界尽它的最大力量去装点着那个小小世界,即使卑微,即使没有任何的回报。它总是爱和大家们分享它所经历的一些有趣的事情和一些极富有想象力的想法,总是那莫单纯,无所顾虑的对朋友们,付出所有真诚,没有用任何隐瞒,没有任何秘密,它总是希望周围的朋友每天都快快乐乐的,不惜付出自己的各种丑相,大大咧咧的,将一些曾经的发生过的尴尬的事告诉大家,虽然大大咧咧,却每天活有自己的色彩。阳光也常常在它的头顶照耀,被它的活泼,乐观所打动,像跟屁虫一般,每天伴它左右。

它的开朗,乐观,活泼,大大咧咧,总不可能被所有人所接受,每个花花草草都有自己的想法,每个花花草草的想法都不同,有些能接受它的大大咧咧,而有的却接受不了,所表示不能接受的在背后甚至于当着它的面讽刺它,嘲笑它的大大咧咧,挖苦它的各种缺点,这些话变成了一阵阵的风儿,无情的让它在这嘲讽的风儿中来回摇曳,它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价值。雷电伴着风儿,雨儿演奏起了协奏曲。风儿肆意的呼呼的'刮着,挂乱了它的心弦,它的生活失去了规律,阳光也仿佛再也没有出现在它的头顶,它再也没有向任何人提起过它的那些极富有想象力的想法,再也没有见到它从前的欢乐。雷电在天空中划出一道道伤痕,雨水打在它的身上,泪水和着雨水,分不清到底是雨水还是泪水。它的心灵受到了巨大创伤,在也无法弥补,它渐渐习惯了孤单,渐渐习惯了换种生活方式去生活,生活再也不属于它自己,生活从此失去了它自己的色彩。曾经,只是一种永久的美好的回忆。时间渐渐抚平了它一丝的伤痛,终于,雨停了,风儿渐渐不再放肆,雷声随着风儿远去,却迟迟未见那雨后的阳光。

经历过了这些,玫瑰显得憔悴了不少,很少有花花草草在记得它从前的开朗,曾经的它也曾那样的阳光,在它的内心一直深藏着那个曾经的它自己,它却被敢再次揭开那个伤口。它小心翼翼的将过去埋葬,不露出一丝一毫的痕迹。过去,成了所有人的一段无法挽留的美好回忆。现实,将梦打翻。生活,成了一种相互适应。彩虹啊,雨停了,风走了,你为何还不出现?生活不仅仅要去适应这个社会,是不是总该有一些自己的色彩?总该有那一片小小天地属于你自己。世上的各种花总该有各自的风格,千篇一律有怎能起到各自的作用?

玫瑰,请你再次绽放,用你的芬芳去证明你自己,去感化你周围的花花草草,行尸走肉又何必那?你是玫瑰,你没必要去做百合该做的事。总有一天,彩虹会带着阳光一起来看望玫瑰,总有一天曾经不再是曾经,那一天,所有人会去珍惜那一份难求的色彩。

玫瑰作文 篇3

很久以前,达奇国国王的小公主诞生了。她长着一头乌黑亮发,大大的眼睛弯弯的睫毛,美丽极了。

王国中的仙子前来祝福,可王宫中只有十二只金盘子,因此第十三位到来的仙子就没有金盘子了。火冒三丈的第十三位仙子诅咒小公主会在十五岁那年被纺锤戳中手指而亡。

小公主平安地长到了十五岁,第十三位仙子假借进宫来毒害小公主。她在公主吃的饭菜里下了毒,而善良的公主一点儿也没有察觉到,随后,小公主便昏睡过去不醒人世了。

噩耗一下子传遍了整个达奇国。国王悲痛万念,下令只要谁能救好小公主,便将小女嫁给他。全国上下几百乃至几千名能人武士都来尝试过,但还是一无所用。

正当大家都摇头惋惜准备放弃的时候,来了一个脏兮兮的小农夫。国王看到这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小农夫,一脸嫌弃地说:“哪里来的毛头小子?竟然不知天高地厚,敢来占公主的便宜!”小农夫很有礼貌地鞠了一躬,说:“国王殿下,我是雪莲山上的一名小小的农夫,自小精通中医草药,也碰到过很多奇形怪状的病,算是有点见识。既然您已经没有办法了,为什么不让小民试一试呢?”国王听了,觉得有那么一点道理,就答应让小农夫去医治公主了。

只见小农夫倒腾了些花花草草,然后煮成了药,吩咐下人喂公主吃。过了两个时辰,公主竟然神奇般地醒了,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原来,小农夫用的天山雪莲能治百毒,只有在雪莲山上才有,大家都纷纷称赞这位见多识广的小农夫。

就这样,小农夫救活了小公主。而国王也兑现了承诺,将玫瑰公主许配给了小农夫,从此他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

玫瑰作文 篇4

清早,我到公园去玩,一进门就闻到一阵清香。于是,我赶紧往玫瑰园跑去。

玫瑰的枝条硬硬的,上面有一些小小的尖刺,用力按下去手会流血的,所以好看的东西也不能乱摸。每片叶子的旁边都有着像牙齿似的小尖刺,边缘围了一条粉红色的条纹,看起来好神奇啊!

玫瑰花的成长也有着奇妙的变化。刚出生的花宝宝就像小水滴似的,它穿着绿色的外套。长着长着,它就脱掉外套变成了黄色的花骨朵。然后花瓣慢慢地往外面张开,并染上了红色。忽然我仿佛自己就是一朵玫瑰花,身上穿着五颜六色的裙子,站在阳光里随风飘动。过了一会,我才发现我不是玫瑰,我是在看玫瑰呢!

在回家的路上,我还在想念着玫瑰花。突然想到:玫瑰是“王”字旁,不是草字头,有点奇怪。我回家查了一下百度知道了,原来“玫瑰”这两个字是形容美玉的,而玫瑰很美,所以人们就用了这名字。这名字我觉得用得太对了!我太喜欢玫瑰了!

玫瑰作文 篇5

无意偶尔,我在披发步时,发现了一朵被困在石头缝的玫瑰花……

这朵玫瑰长得挺旺盛,远看,像一位亭亭玉立的奼女坐在石头上。可这朵玫瑰是凭借什么生存下去的,这简直不可思议。普通的花卡在里就死了,可是这个小生命却如斯坚强,我决定留下来好好观察它。

我细细端详着这朵玫瑰生长的地方,石头上显然有一个很小的窟窿。我明白了这一切;玫瑰种子就是那么不幸的掉进了里面,但它绝不气馁。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玫瑰选择了存活。存活仿佛像一个魔法之门,帮助它打开通往成功的道路。终于,玫瑰成功了!它以自己的气力来展现了惊世骇俗的美!在它眼前,我不由地心虚起来,一朵小小的玫瑰花,竟然有那么顽强的生命力!

此时,黄昏到来,灿烂的阳光洒在玫瑰的身上,它显得更加锦绣动人,成了一个耐看的风景。我想,如果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像玫瑰一样,那该多好!

玫瑰的风景,像一张照片,永远地收藏在我心中;玫瑰的精神,像一首曲子,永远地在我脑海中回荡……

玫瑰作文 篇6

我多么爱你啊,玫瑰花!

清早,我和妈妈一起去跑步。我们一跨出门就闻到一阵清香,咦,是什么那么香呀?哦,原来是一棵棵玫瑰树矗立在我们经常玩的小坝子里呢!一眼望去,有白的、粉的、鲜红的……

红的似火、白的似玉、粉的似开心的云朵。

我情不自禁地走了过去,闻闻这朵,看看那朵,啊,好香好美啊!它们有的含苞欲放,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把自己白里透红的、嫩嫩的小脸藏了起来;有的玫瑰花欣然怒放,像一个漂亮可爱的少女;有的玫瑰花瓣已经落了好几片了,耷拉着脑袋,像一个弯腰驼背垂头丧气的老奶奶。

在我意犹未尽的时候,妈妈说:“发什么呆呢?快去跑步!”哎,没办法,谁让我是一个小学生呢!只有下次给你们讲我们小区里的玫瑰花了,拜拜!

我的爸爸喜欢养植物,我家的阳台上摆满了爸爸从外边带回来的植物:有从爸爸公司带回来的、有的是爸爸在街上物色回来的。

在客厅外的窗户前,虽然放了一个空调的外机,但是还是有一两盆植物;在爸爸妈妈的屋子外的窗户也有两盆植物,你看还有一盆中的一枝攀着护栏爬得高高的;阳台我就不多说了!

你瞧!今天爸爸又带回来了一个新成员——一盆玫瑰花。

玫瑰作文 篇7

场灯暗了下来,她保持着最后一个姿势,台下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评委老师连连点头,嘴角露出了满意的微笑。嗯,这样的场面我经常见到,台上的这个人是我的姐姐,自小习舞,有着每个女生都羡慕的身材,再一副“清水出芙蓉”的长相,是老师们难得的手中宝,但成绩平平,文化课老师也只能多加教导的让她去努力学习,她也很努力,但天赋貌似不在此。她下了台,一脸茫然,我便好奇得问她怎么了,“你感觉我跳的好吗?”她看着我的眼睛,我实在想笑出来,“你没有听到掌声吗?这还用问?”“可我一点都没有感觉到快乐,这没有自豪感,没有满足感。”她冷静的说。“啊?”我一下子怔住了,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你在逗我吧?那些人的掌声要是给我的,我早就高兴得四脚朝天了,你说的哪门子话啊?”“其实……其实,我不想跳舞。”我顿时吃了一惊,“你可不要开玩笑啊!”“我……我其实想学表演,我觉得那样更适合我,我需要解放天性,而不是在舞台上做无声的争扎。”她看了我一眼,摇了摇头,眼皮又垂了下去。“那你是怎么想的?就这样把舞蹈放弃了?”我平复了一下情绪,看着她。“不是的,我依然可以把它当作爱好,但他不是我的生命,也不是我的全部,我只想做自己想要的,可以带给我快乐的,舞蹈的确可以让我出彩,但对我内心来说毫无用处,我真的只想做自己想要的。”她说完话我似乎看到了她眼中的光,异常动人,我知道她决定了。

姐姐与她妈妈有了争端,但天下父母心,都是为了儿女好,就让她去着自己想做的了,后来我再见到她,总看到她嘴角泛起了笑容,成绩也提高了好多,我不得不感叹她敢于做自己,做自己想做的,该做的精神。

后来有一段时间没有见到她了,听她妈妈说去急训了,说罢就摇了摇头,叹了口气,我也是笑了笑,再见到她的时候,她手上捧着上戏的录取通知书,我便大声的说了句厉害,然后我俩相视而笑了。

做自己喜欢的,追寻自己想要的,不握紧无用的珍珠,去翻找填肚的麦粒。她一定是快乐的,我们每个人不都应该这样吗?天还是蓝的,还是有云彩,没有什么放不下,应该开心快乐。我,做到了吗?不禁这样询问自己,是啊,我也会迷茫,我也会失去目标,我也会活得毫无意义,但,现在又是一个新的开始。

玫瑰作文 篇8

这次与妈妈一起做的苹果玫瑰派,不仅让我知道了这个美食的做法,还让我体会到了妈妈天天给我做饭的不收留易。

这次可是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成的。首先要预备手抓饼,苹果,烤盘,刀子,果酱,细砂糖,盐,黄油,面粉,肉桂粉。把苹果切成厚为3mm的片状,手抓饼分为长20cm,宽4cm,厚3mm的条状。接着,在切好的手抓饼上抹上果酱。再把切好的苹果片放水里浸泡一会儿,拿出来后擦干。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把每片苹果的2分之1放在手抓饼上,把饼条对折。然后由苹果片小的一头卷起,卷完后将接口处的手抓饼捏起来。放入洒有面粉的烤盘中。

最后,将烤盘放入冰箱,冷藏30分钟。同时烤箱180度预热15分钟。30分钟后拿出来,再刷上很薄的一层黄油,平均地撒上细砂糖,微量肉桂粉和细盐,放入烤箱。烤10分钟后出锅。

真是“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劳。”啊!我们吃的每一样东西都是他人的付出。大家不要铺张粮食,光盘步履!

最后,我想让更多的同学当上“美食家”!

玫瑰作文 篇9

春天来了,黄黄的草地上,冒出了一朵小小的玫瑰,和一片翠绿的叶。

这是玫瑰第一次钻出地面,哇!外面的世界真的好看!叶却显得兴致不高,这株玫瑰是他出生以来带过的18任主人中最不起眼的,对于玫瑰的赞叹,他也只是附合几声,连对她点点头的功夫都觉得烦,纯真的仱英却对叶子信任有加,什么事都对叶子说。

夏天到了,小仱英周围的玫瑰都开出了大而艳的花朵,可小仱英却始终仍顶着一个小小的,颜色也不艳的花苞。叶子忍无可忍,冲着仱英大发脾气:你瞧你,长得丑就算了,花还小,开得慢,你让我怎么活!说着,跳下了玫瑰的枝丫,说道:我去给我找方法,在我回来之时,希望能看到你开花!仱英望着叶远去的身影,轻轻地说了一声:好。

夏去秋来,再不见叶的影子,玫瑰都谢了,只剩下仱英在苦苦得等待着叶的寻来,鸟儿来劝她,树来劝她,草儿来劝她,都无功而返,所有人都认为她肯定被那什么叶给喂了迷魂汤,不撞南墙不回头,深秋以后,再无人来劝她了。

直到有一天,一只远来的老鼠走到了仱英跟前:小玫瑰,冬天都快来了,你怎么还举着个花苞,快去休眠吧。不,我要等叶,他会来的,我要他看见我开花了。仱英果断地摇了摇头,我说小玫瑰,这些叶都薄情寡义之人,他怎会等你呢?不会的。仱英坚决地摇了摇头,哎呀,那我给你看!小老鼠从背包里掏出一张照片,上面有株玫瑰与一片叶,这不是叶吗?他不要我了?不可能,不可能!仱英疯狂质问,不是的,不是的是不是,你自己清楚,别自欺欺人了,老鼠收起照片便走了。

待玫瑰明白一切后,已是冬天,寒风拂过,万物皆土,仱英心灰意冷,双眼空洞无神,迷茫间好像看见了一个仙子来到她面前,不停地说:孩子,醒醒,你的任务还没完成猛然醒悟,头顶忽然传来一阵声响,抬台一望,只见那小小的花苞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放着,伸展着,不是红色,不是粉色,而是白色,胜过一切的白色!开放的瞬间,一股芳香扑面而来,带着淡淡的泥腥味,格外好闻。仱英一脸惊艳,恍神间,似有一只手向她伸来,她情不自禁地扑了上去

又是一年春光,仱英不见了,只剩下了满地的白花瓣,散发着濙淡清香,那细细的纹路,似在述说着一个生命的奇迹!

玫瑰作文 篇10

玫瑰,多么美丽的玫瑰!

玫瑰,它有着娇美的外表,淡挠的清香,舒展的茎刺,再加上很少展开的花瓣,就又给它添了几分羞涩。虽然它不是一年四季都开放,但是夏天的玫瑰我们只要看一眼便会回味无穷,深深地印在脑子里。它那刚刚舒展开的花瓣上还存着夏天玫瑰的颜色一一红色,红中略带一点粉色,使它变得更为美丽。被雨露润过以后,没开放的花蕾便与叶子紧紧地拢在一起,使它显得有点娇羞。玫瑰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满身是刺,我想这告诉我们美丽的东西总是不容易得到的。

有人说玫瑰只能供人观看,根本没有利用价值。不!不是的。它的花瓣可以用来熏茶、做香料、制蜜钱等,玫瑰代表着人世间最美好、最珍贵的东西一一爱。美国和英国的国花都是玫瑰,我想这些国家的人们一定希望自己的国家充满爱。

我希望世界到处都是玫瑰,因为有玫瑰的地方一定充满了爱。

点评:本文最主要的特点是小作者能透过事物的表面看到本质,同时也引导读者学会思考,学会透过表面看本质。文中前半部分是静物描写,后半部分联系实际,使我们眼中的玫瑰由观赏转为实用,把玫瑰作为了花的存在提升了一个档次。

玫瑰作文 篇11

楼前多年伫立了三株玫瑰,友人来时便不忘夸奖下那株玫瑰。三天前,我无意中收到了友人来信,拆开信封:

茹,你还好吗?你家前的那棵玫瑰怎样了?是否还同多年前冬天时一样呢?信封用牛皮纸所包裹,字写得工整有序。玫瑰吗?那株玫瑰,是多年前落魄时偶遇的,那里,明明玫瑰还是有着那无可改变的容貌,但今天是否如同往常一样绽放呢?天气越来越冷了,我抱着唯一的希望到了楼下,玫瑰仍伫立在那里。

在阳光的笼罩下,那茂密的枝叶毫不留情的把花给藏了起来,但小小的花瓣还是有时被散了出来,花内的芯小小的嫩嫩的,明明是冬天,但花却开的无比旺盛,繁乱的枝叶随风摇晃,丝毫没有放弃活下希望,明明多年前我放弃了很多梦想,但明明只是玫瑰,又为什么让它自己活得如此累,如此辛苦呢?

就在那一刻,好像是被打动了般,玫瑰被风给吹来吹去花瓣如同丝娟般,我不知道花将活多久,也不知花将美丽多久,但我知道,它是唤醒我罪过深处的一点明灯,但终究会因亮了许久而休息。

因为玫瑰的美使很多人赞扬了它,对于美丽的它是使人为它叹惜。也许,友人正是因为那喋喋不休的生命来做赞叹吧!很快,我也回了封信。

玫瑰很好,很旺,开得比平常还好看,天气有些冷,给自己加层衣服,你妈还好吗?帮我替你妈问声好。

加快了脚步,心中不怀一点疑问,对曾经梦想的疑问。那年自己为了梦想重心参加比赛而恢复信心,让自己在见到玫瑰时,相信那不是落魄的心。

玫瑰作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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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作文 篇1

印度古谚,赠人玫瑰之手,经久犹有余香。生活中常有这样的情况,方便了别人的同时也会给自己带来方便。在人生旅途途中,帮助是必不可少的,朋友会帮助你,家人会帮助你,甚至陌生人也会帮助你。

记得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晚饭后的一天,我和姥爷出去散步,不一会就下起了大雨,我和姥爷急忙往家赶,姥爷将我送到我们家楼道口就回去了,可是,妈妈因为担心又出去找我们了,我一时不知该怎么办才好,竟在楼道里哭了起来,哭声惊动了二楼的邻居,一位叔叔把我领进了他家,让我给我姥爷打了一个电话,这才得以回家。直到半个小时后,妈妈才回来。

帮助不仅是别人帮助你,你也要帮助别人:

有一天在上学的路上,一位穿着时尚的姐姐叫住了我的妈妈,问我妈妈到振兴路小学怎么走,我妈妈微微一笑说:“巧了,我儿子就是振兴路小学的学生,让他带你去吧。”于是我便带她来到了学校大门口。她脸上焦急的神情一下子就没有了,朝我说了一声:“谢谢你,小朋友。”便走开了。我心兴奋的连回答都忘说了。因为我感受到了帮助别人的乐趣,这要比那些物资上的答谢还要快乐得多。

这两件事虽然都是些小事,却是我们成长中的一大步。

玫瑰作文 篇2

小河边的树丛里有一株红色的玫瑰,它的周围长着很多狗尾巴草。一天,一棵又瘦又小的狗尾巴草刚刚好就长在了玫瑰花的面前。

玫瑰花一看到它就讽刺地说:“丑八怪,别靠着我!你看我这么漂亮又这么芳香扑鼻,再看看你,多丑多难看呀!”小狗尾巴草听了很生气,忍不住说:“你虽然长的比我好看,但是我更结实,生命力更顽强!”

玫瑰花不屑一顾地说:“那我们就来等下午的大暴雨,看看谁能活到最后!”狗尾巴草坚定地说:“比就比,谁怕谁!”到了下午,天开始下起了大暴雨,玫瑰花撑了几分钟,花瓣就落了一地,狗尾巴草还坚强地站在原地,大暴雨停了的时候,玫瑰花的花瓣已经快掉光了,它惭愧地说:“狗尾巴草,对不起,我不应该笑话你,讽刺你。”狗尾巴草意味深长地说:“没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但是我们不能仗着自己的优点去笑话别人的缺点。”

后来,它们俩成了最最要好的朋友。

玫瑰作文 篇3

若摆在你面前的是一蓬看似枯萎的干草,说它能够重披绿衣,并且慢慢长成一朵丰润饱满的沙漠玫瑰,你信?

世事就是这般稀奇。我开始是怀疑,后来是确信,再后来则是惊讶,又逐渐牵连出一丝丝的感动。惊讶的是干草变成玫瑰的过程,感动的则是因为促成这一变化的原动力竟是一碗清水,一碗平凡得几乎被我们所忽略的清水。

平凡的力量也能创造不平凡的事情。古人有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

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一贯是中华民族推崇的传统美德,可不时也有传出少许刺耳之音:助人,有钱有力才能帮得出手,我们既无钱又无力又谈何助人?但吉林的一位小学生就用行动回答了他们。她利用放学和闲余的时间,去捡破烂卖钱,将每次卖得的丁点钱积存起来,捐献给一些孤儿,残疾人。一双勤劳而平凡的手,捡起了一个平凡的破烂,送出的却是一个民族最有应有的爱心。

干草变成沙漠玫瑰,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事情。有了水的滋润,更需要有一段适当的时间。正像老子所说的: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做事情有有起劲,更要有耐劲。

司马迁有数十年的时间在狱中终着被喻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李时珍写,用了将近30年的光阴;徐霞客叙,经过30多年的跋山涉水;写,曹雪芹花了多年的青春;自1840年帝国列强用武力洞穿了中国的大门,中国人开始了100多年的民主革命;炎黄子孙们则用了500多年的岁月编写了悠久灿烂的中华文明;而现在,我们正憋着劲,用我们的青春,用我们的力量继续创造着共和过的传奇。

有人看过台湾才女三毛在撒哈拉漂亮的小家后,赞许地说她把罗马搬到了沙漠。而三毛则婉然一笑:“罗马不是一朝搬来的!“大发明家爱迪生为发明电灯,实验了2600多种矿,植物材料,用实际行动说明着同一个真理。

干草变玫瑰,靠的是清水加时间。事情要成功,靠的是聪明加汗水。

这样,干草变成的沙漠玫瑰,花枝招展;辛勤得来的成功,金光万丈。

玫瑰作文 篇4

我家的花园里有玫瑰花、月季花、梅花、枝子花、菊花、喇叭花、桂花、桃花……所以我家的花园就成了花的天堂,非常漂亮、非常锦绣。

人们都说我家的玫瑰花非常漂亮,我也是这么以为的。我家的玫瑰花有各种各样的颜色,不大不小的花瓣,不但形状漂亮还非常淘气呢?有一次我走路不小心跌倒了,一阵轻风吹过来,玫瑰花正好把我的手给刺了一下,我气呼呼地走开了。

有时候玫瑰花也非常可爱,有时候玫瑰花也非常同情别人,这下让人们都非常喜欢玫瑰花,还让我知道植物也会懂得爱。

有一天,我正在花园里数花,突然一阵轻风吹来,我闻到了一种淡淡的玫瑰的香味,原来是淘气,可爱的玫瑰花在捣鬼,我非常喜欢玫瑰花的香味。

有时候玫瑰花就像一棵小草,悄悄地站在那里,玫瑰花的长处是爱锦绣,玫瑰花非常喜欢有光的地方,而且香味独特。

我家的玫瑰花,果然是名不虚传啊,我喜欢我家的花园的天堂。

玫瑰作文 篇5

“好困呵!该睡了吧!”伽蓝准备好被窝,闭上眼开始睡觉。

也许是太困伽蓝很快就进入了梦乡,伽蓝梦到她到了一个国家,那个国家里每个人都有一块正正方方的玫瑰田,人们脸上带着幸福的微笑,可是……那画面不见了,每家每户都哭哭啼啼的,玫瑰花都没力气再像刚刚那样站起来了,个个都倒下去了……很久以后,画面消失了,一个穿着灰长袍,拿着仙女棒的婆婆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说:“你纯洁的力量,应该可以拯救地球吧!世界上只能有两个人能动,你就是其中的一个,去吧!孩子!我相信你可以找到拯救地球的东西――法尔纳玫瑰,幸福和时间的保护神,快!来不及了!爬上许愿树的第一个树洞就是玫瑰王国了!”婆婆冲冲离开。

伽蓝醒了,那个法尔纳玫瑰是真的吗?唯有它能拯救吗?没有了它会怎么样呢?伽蓝带着疑问懒洋洋的起了床,她感觉他好像一个使者一样,她穿上她最喜欢的天使泡泡裙,走向客厅……“妈――”没回应“妈――”她又叫了一声,还是没回应……没有了法尔纳玫瑰时间就会停止?人们一觉不醒?不要,不要!我去找它,会找到的!一定!

街道上异常的安静,伽蓝不禁打了个冷战。伽蓝费了好大的劲才爬上树洞,她跳了进去,魔力把她送到了玫瑰王国。玫瑰田、哭哭啼啼的人们……和她梦中的一模一样,可是玫瑰王国上的人并没有停止哭泣,他们的时间没有停,我真的离开地球了吗?别想,伽蓝是要来找法尔纳玫瑰的!

玫瑰作文 篇6

冬去春来,公园里的草丛中绽开着一朵小小的玫瑰。

玫瑰精心梳理着自己嫣红的花瓣,拨弄着嫩绿的叶片,扭动着娇美的身体,一会儿从叶片中含羞地探出头,一会儿向着春天刚复苏的小草骄傲地轻甩红色的裙裙,一会儿又对着身边的草木轻笑。不难想象,她是多么洋洋自得。

身边的憨厚的青松淡淡一笑,不作任何评论。

夏日,那玫瑰更美,越发更加目中无人了。她摇曳着翠绿欲滴的嫣婷身姿,轻拂着大红色裙裙,不时舒展一下叶片,老是不经意间用锐利似针的保护刺碰触一下青松。

青松宽厚地一笑,稍作躲避。但那玫瑰软土深掘,更加用力地卖弄美貌,青松连连被戳伤。青松只能有所表示了。

“玫瑰小姐,您的尖刺遇到了我,请留意您的举动。”青松和善地低下头说道。

“哼,你也配与我交谈?”玫瑰用叶子拍了一下青松的身躯,冷冷地说。青松一再退让,可玫瑰还是剑剑相逼。

一只小鸟飞过天际,大声吼道:“不要太骄傲了!”

秋日风犹寒,玫瑰的姣好姿色已徐徐衰退,而青松宽厚的臂膀,却硬朗了几分。

冬天的寒风比刀子还利,青松傲然挺立于茫茫风雪之中,抗击着寒冷,展现着青松本色。玫瑰却弱得抬不起头来,红色的裙裙缩成一团,瑟瑟发抖,叶片枯萎无法舒展,针刺自身难保,更谈不上去袭击他人了。

“青松请您救救我吧!”玫瑰发出请求。青松无奈地哀叹一声,继承屹于风雪之上。

小鸟飞过天际叫道:“不要太骄傲!”

“都怪我从前太自大……”玫瑰在地上哀嚎着,悔不当初……

一阵烈风吹过,玫瑰那黯淡的裙裙被无情抛在空中,而曾经自得一时的玫瑰,此时香消玉殒了……

玫瑰作文 篇7

在这个新学期中,我们班来了几位新老师。有像菊花的孙老师;有像兰花的吴老师;还有像玫瑰的赵老师。

今天就让我介绍介绍赵老师吧!别看赵老师长的那么和蔼: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又黑又大的眼睛,每次进教室都会挂着淡淡的微笑。千万别被赵老师的长相所迷惑了,其实有时候还是有点凶的。有一次,一位同学做了家庭作业,但是忘记带回学校了,赵老师就用促销员的口语说:“由于XX同学的错误,要不我就送你们一个罚抄的大礼包吧!”我又气又恨,恨不得直接跑到那位同学的家里,把他的作业给拿回来。赵老师又说:“在中午之前交上,不然吃不了饭了!”哎……!木已成舟,马上拿出笔和纸,也顾不上上洗手间了。只能奋笔疾书了。看来赵老师像玫瑰一样,只能欣赏不能碰。

赵老师有时候也很芬芳。比如写的好的作文可以发上去,会让我们更自信的去写作文。有时候赵老师夸自己,可以让我们开怀大笑,放松那紧张的学习气氛。当我们语文考试考得不好时,赵老师只是轻言几句,不会很重很重的罚我们。此时的赵老师,就像玫瑰花的芬芳,弥漫在教室里。

这就是我们又爱又怕的“玫瑰”老师,希望下个学期您还教我们。

玫瑰作文 篇8

在一个百花盛开,布满着色彩缤纷的地方,有一株红得像火一样妖娆的红玫瑰,鹤立鸡群地矗立在百花丛中。它披发发出浓浓的香味,引来了许多蜜蜂和蝴蝶。它们都向红玫瑰献媚道:“玫瑰小姐,你真美啊!我看这里没花能比得上你。”红玫瑰听了,由由然,摆弄着舞姿,好让别人羡慕它的锦绣。

在它的身旁有一株不着名的白色小野花,它那矮小的树干稀疏的几片绿叶,显得那样普通。它雪白柔嫩的花瓣,披发发着阵阵暗香。

一天,玫瑰低下了它那高昂的头,向野花喝道:“你是谁?你算什么东西,敢和我站在一起?眼睛瞎了,没看清晰我是谁吧!你从哪里来,仍是滚回哪里去,别让人看见,贬低了我的身份!”小野花没有理它,依然微笑着站在那里,只是让自己尽情地呼吸着空气,吮吸着露水,好把根扎得深深的。

忽然间,天空暗了起来。越来越黑,到最后像有块墨布把天空给掩盖住了,顷刻电闪雷鸣,下起大雨来了,雨点无情地拍打着盛开的花朵。那巨大的雷声一次次震惊着花儿们,那刺目耀眼的闪电一次又一次撕着花丛中那一张张惨白的脸。

雨徐徐停了,雷鸣停了,电也不闪了,漆黑的天空已有了一丝的光亮。那百花们怎样了呢?

却见往日富丽、高贵的红玫瑰小姐此刻已经被雨打中断了腰,它痛苦地趴在地上,花瓣披发落湿泥中,显得那么凌乱,而那无名的野花,依旧像天使般亭亭玉立地站在那里,显得那样贞洁、无瑕、顽强。

玫瑰作文 篇9

早晨,李老师一跨进办公室,只见写字台上插着一束鲜红的的玫瑰花。她将花儿挨着脸庞,不由自主地问:“这是谁送来的呢?”

这时,我也在教室里沉思:老师看到了我的花,会怎么想呢?慢慢的,我进入了回忆中:周六,我翻了翻以前的功课,看到李老师在功课本上留下的不计其数的批改语,我能想象到老师起早贪黑的给我们上课、批功课和教导,老师为我们的淘气操了很大的心,有几回老师生病了还在给我们上课。还有一次,老师病倒了,在她住院期间,还不中断叮嘱我们一定要听话……想到这些,我便萌生出一个设法主意――给老师送一束花。

第二天,我到花店去买花,我知道老师喜欢玫瑰花,于是我就买了一束玫瑰花。到了学校,来到了办公室的门前,我从门缝看到了老师,于是我就在门口等候。20多分钟后,老师终于走出了办公室,我静静地来到了办公室里,把花插到了老师那空空的花瓶里之后,我便蹑手蹑脚地走了。

我从回忆中走了出来,心里想:“假如总是知道是我送的花,那花就是一种心灵的沟通;假如老师不知道,那就当作一份默默的祝福。”

玫瑰作文 篇10

这个暑假,我去了青海和甘肃。记得还没有放暑假的时候,爸爸妈妈和叔叔阿姨们就做好了暑假旅行的计划。在这次旅行中,除了要赏识当地的人文景观和品尝当地的美食以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去祈连县为当地的藏族小朋友们奉献爱心。

记得那是我们旅行的第五天傍晚,我们来到了祈连县,在当地的一个酒店入住,酒店老板提前帮我们联系了当地贫困的藏族小朋友。

我们一起等待小朋友们的到来,等了好久,啊!我们终于等到了贫困山区的小朋友们。这时,我的心情有些激动。站在我对面的小朋友是位开学要上一年级的小弟弟,我把装有各种学习用品的书包交给了他,还和他合了影。他脸上露出了灿烂的表情,看到他笑得那么开心,我的心情更加兴奋。

他们的老师最后发表了感言,她说:“特别感谢你们这些来自大连的小朋友们给山区的孩子们送来了这么好的学习用品,像这么高档的书包,他们平时是根本买不起的。”我们也给老师留了电话,并且告诉老师,假如以后再有需要可以随时给我们打电话。

通过这件事情,我体会到了“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这句话的含义。新学期就要开始了,我会更加努力学习。在糊口中和学习中,尽自己所能去帮助那些有难题的同学。

玫瑰作文 篇11

在一个举世著名的公园里,里面啥植物都有,在这里两株花可出了名!一朵朴素中带有几分华丽,另一朵美诺天仙。让我来和你先容一下吧!一朵是百合,喜欢嫉妒别人的百合,一朵是玫瑰,喜欢夸耀的玫瑰。

有一天,来玩的人比以前多了许多,他们是专程来看玫瑰的,有人说:“瞧!这朵花瓣是多么娇嫩啊!”还有人说:“是啊!时不时还披发发出清香。”百合的粉丝也说:“我们的百合也美,还可以送情人!”玫瑰说:“哏!有什么了不起的,难到你们没看过表白都是有玫瑰的吗?”百合反驳道:“你说啥呢,我是没你的美,但你这样,太人过分了!”整理时玫瑰低下了头,心想:我说错了吗?要报歉吗?

过了不久,冬爷爷来了,树叶伯伯的头发落了,娇嫩的花瓣离开了茎,玫瑰与百合进入了睡眠。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玫瑰与百合枯了,也有再次华丽盛开的时候。这意味着春姑娘来了。玫瑰看了看百合惊讶的说:“呦!你变了,变得似乎自信了,也美了。”百合骄傲地说:“你是羡慕了吧!”

过了几分钟,一个小男孩奔了过来,连根拔起这两株花,玫瑰使出藏了好久的气力__刺,男孩尖叫到:“啊ˉˉˉˉ啊!”玫瑰胜利的逃出了男孩的魔掌,百合喊道:“玫瑰救救我!救救我!”玫瑰回头看见百合在敌人的魔掌中挣扎着,玫瑰刹那间心疼了,使出所有剩余的气力,她身上的的刺都扎入男孩的脖子,男孩瞬间倒下了,在他倒下的同时,玫瑰牺牲了,百合恁住了,并痛哭起来。

就这样百合失去了位她独一的朋友,有时我们不在乎当时陪你斗嘴的朋友,不在乎和你气愤的朋友,不在乎逗你笑的朋友,当你失去她时,会感到寂寞。所以我们要珍惜这些朋友。我曾失去过,但拯救回来了。珍惜你身边的朋友吧!

玫瑰作文 篇12

这是一个美丽而又荒凉的名字。事实上它也并不美丽。如果说流行元素中用来求婚的意大利金边蓝狐玫瑰代表的是一种时尚,那么生长在沙漠中的它就是不折不扣的经典。

叔本华说,生活在别处。沙漠玫瑰的生活正是如此。它是一种地衣,没有炫目的红花,纯洁的乳白或诱人的冰蓝,它要么是青翠的,要么是干枯如深秋野草一般。你一定失望了,它的名字如此美丽,却谈得上经典?哦不!沈从文不是说,最经典的便是山城里那边飘来一声长长的吆喝声,却不是山歌,知道吗?沙漠玫瑰它可以存活的年数是会让你再次吃惊的。

一把干枯的像是没有生命的地衣,把它放在水里。八天,它便能完全变绿。离开水,它又会变成枯黄。你放它一两年,再放进水里,八天,只八天,它又能完全变绿。这就是它的经典所在。

经典的东西就是具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

世界上还有哪种名贵的玫瑰离开水可以存活如此之久!决无仅有,它们的生命是如此脆弱。

时尚的不是经典的,而经典的却是最时尚的。它过滤了一代又一代实践,它是符合这个人文社会发展规律的,而且经典会永远流传下去,它是人类文明的精华。

我们要一直等待时尚走去,再去享受留下来的经典吗?不,我们只需享受前人留下来的经典,而自己去创照各种可能的经典。当那朵沙漠玫瑰再次绽放出绿色经典时,你会明白,经典有着无与伦比的美丽。

经典深刻的美丽。

玫瑰作文 篇13

小学校园的墙壁是用方石制成的。岁月的风雨在墙上刻下了许多斑驳,给人一种古老而简朴的感觉。然而,当东风黎明到来时,一簇簇玫瑰披发落在墙上,储存了一个冬天的绿色喷涌而出。绿色,像透明的绿色,像玄色的绿色,已经铭刻在我最深的记忆里。

当时,铃声是一个充电信号,学生们欣喜若狂。但是我被墙上的绿色深深吸引了。我常常喜欢在清澈宁静的空气中赏识这片绿色。几天后,当绿色从上到下洒在墙上,但观众的心已经焦急和不耐烦,粉红色的玫瑰鞋带被挤压一个接一个,显示他们的热情和灿烂的花朵。多么迷人和壮观啊!

活泼的阳光斜射在角落里,布满活力,是一种罕见的全新。轻轻地走向玫瑰,微笑着注视,你的手就会靠近花朵。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一种无法解释的暖和通过手指传递到全身和大脑。想象一下用指尖触摸一朵玫瑰是多么温柔。但有时,我仍旧担心我的忽然泛起会扰乱她的平静,然后我会休止微笑。因此,我老是悄悄地坐着,让轻风带走我的思绪,让我的情感在空的时候绽放玫瑰。

结果,天天,罗莎都成了我幸福的出发点,当然,还有那些同学。

不幸的是,在毕业那天,我离开了陪伴我六年的玫瑰。要知道,一切都是转瞬即逝的,我不,六年的记忆。

看着那朵玫瑰,带着一丝留恋。玫瑰依然骄傲锦绣,在绚丽的校园风景中依然优雅。宜人的风吹着粉红色的花瓣。这句话就像一个孩子贪婪地吮吸着春天的和谐一样可爱。玫瑰怎么能跟着我们的分别而自暴自弃和枯萎?玫瑰依旧是玫瑰,它弥补了墙的沧桑,支撑了墙的深度,描述了校园糊口和我们的告别。东风依然暖和,但宜人的帷幕将永远落下,永不再来。

在前进的道路上,我们不应该迷恋道路两边的零披发风景,否则,我们将被时间抛弃。因此,我绝不犹豫地适应了新的环境。我怀念的`是那六年难忘的情谊和记忆。

歌曲结束时,人群披发去,野玫瑰可能枯萎了。记忆跟着情谊和问候而枯萎

玫瑰作文 篇14

我急匆匆地赶往街角的那间百货商店,心中暗自祈祷商店里的人能少一点,好让我快完成为孙儿们购买圣诞礼物的心愿。到商店一看,不禁暗暗叫起苦来,店里的人比货架上的东西还多。

好不容易挤到了玩具部的货架前。一看价钱,我有点失望,这些玩具太廉价,我相信我的孙儿们肯定连看都不会看一眼。不知不觉中,我来到了娃娃通道,扫了眼,我打算离开了。这时,我看到了一个大约5岁的小男孩,正抱着一个可爱的洋娃娃,不住地抚摩她的头发。我看着他转向售货小姐,仰着小脑袋问:“你能肯定我的钱不够吗?”那小姐有些不耐烦:“孩子,去找你妈妈吧,她知道你的钱够不够。”说完她又忙着应酬别的顾客去了。那小可怜儿仍然站在那儿,抱着洋娃娃不放。我有点好奇,弯下腰,问他:“亲爱的,你要把她送给谁呢?”“给我妹妹,这洋娃娃是她一直特别想得到的圣诞礼物。她只知道圣诞老人能带给她。”小男孩儿把头埋在洋娃娃金黄蓬松的头发里说:“不可能了,圣诞老人不能去我妹妹呆的`地方……我只能让妈妈带给我妹妹了。”我问他妹妹在哪里,他的眼神更加悲伤了。“她已经跟上帝在一起了,我爸爸说妈妈也要去了。”

我的心几乎停止了跳动。那男孩接着说:“我告诉爸爸跟妈妈说先别走,我告诉他跟妈妈说等我从商场回来再走。”他问我是否愿意看看他的照片,我告诉他我当然愿意。他拿出一张照片。“我想让妈妈带上我的照片,这样她就永远不会忘记我了。我非常爱我的妈妈,但愿她不要离开我。但爸爸说她可能真正的要跟妹妹在一起了。”说完他低下了头,再不说话了。我悄悄从自已的钱包里拿出一些钱。我对小男孩说:“你把钱拿出来数数,也许你刚才没数对呢?”他兴奋起来,说道:“对呀,我知道钱应该够的。”我把自已的钱悄悄混到他的钱里,然后我们一起数起来。当然现在的钱足够买那个洋娃娃了。“谢谢上帝,给了我足够的钱。”他轻声说,“我刚刚在祈求上帝,给我足够的钱买洋娃娃,好让妈妈带给我妹妹,他真的听到了。”然后他又说,“其实我还想让上帝再给我买一枝白玫瑰的钱,但我没说出口,可他知道了,我妈妈非常喜欢白玫瑰。”

几分钟后,我推着购物车走了。可我再也忘不掉那男孩儿。我想起几天前在报纸上看到的一条消息:一个喝醉酒的司机开车撞了一对母女,小女孩死了,而那母亲情况危急。医院已宣布无法挽救那位母亲的生命。她的亲属只剩下了决定是否维持她生命的权利。我心里安慰着自己——那小男孩当然不会与这件事有关。

两天后,我从报纸上看到,那家人同意了拿掉维持那位年轻母亲生命的医疗器械,她已经死了。我始终无法忘记那商店里的小男孩儿,有一种预感告诉我,那男孩儿跟这件事有关。那天晚些时候,我实在无法静静地坐下去了。我买了一捧白玫瑰,来到给那位母亲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的殡仪馆。我看见,她躺在那儿,手拿一枝美丽的白玫瑰,怀抱着一个漂亮的洋娃娃和那男孩儿的照片。

我含泪离开了,我知道从此我的生活将会改变。

1.文章巧设悬念,直至结尾才揭示真相,请找出文中的几处悬念。(4分)

4.文章结尾说“我知道从此我的生活将会改变”,结合文本进行分析,你认为改变的是什么?(6分)

参考答案:

1.(1)小男孩钱不够却抱着洋娃娃不放,使“我”好奇。

(3)想起几天前在报纸上看到的消息,不希望与小男孩有关。

(4)两天后看报纸,预感事情与小男孩有关。

2.“我”看不上太廉价的玩具,是怕孙儿们不喜欢,这与小男孩钱不够买洋娃娃形成鲜明对比,为引出后面“我”对他的好奇及两人对话做铺垫。这样更好地表现了对小男孩的同情。

3(1)小男孩的妈妈生前非常喜欢白玫瑰,小男孩努力给妈妈购买白玫瑰。

(2)小男孩小小年纪丧失两位亲人的遭遇催人泪下,小男孩有着一颗纯洁的、净化人们心灵的“玫瑰”心。

4.(1)改变“我”对亲情的看法。当初“我”觉得玩具太廉价,不能表达我对孙儿们的爱而失望,后来通过小男孩的故事读懂了亲情的真正价值。简单的心灵表达便是最好的礼物,最昂贵的物品有时也不过是一种修饰,真正的感情不是金钱可以表达的。

(2)改变“我”的人生态度。小男孩一下失去两位亲人,小小年纪就承受丧亲之痛。当亲人去世后,我们会百般追念他们的好处,经历过生离死别,才能体会失去之痛,要懂得珍惜眼前的拥有。

文中某句话有什么含义?或告诉我们什么深刻的道理?请说说你的理解.

这种问题的回答不是简单地从文中寻找现成的句子就可以解决的,这需要我们的同学平时多读多看多积累,多看并记住一些富有哲理性的名言警句,这样才能真正地理解文章的意思,丰富回答内容,用自己的语言把自己对文章的理解准确地表达出来.

培养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是中学语文教学的重点之一,在教学实践中,需注意指导学生按照正确的方法、方式多记、多读、多练、多积累。 关键词 训练语言 阅读理解 能力 语文阅读理解题是中考语文卷中的一道必考题目,且所占分值比较高,它是一种综合性的题型,能有效地检测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和语文素质。

所以,要提高中考语文成绩,就必须对学生加强阅读训练,提高初中生的阅读理解能力。只有阅读能力提高了,学生才能在中考中应答自如,立于不败之地。

阅读是一个综合的内化过程,其过程中学生的思维、行为习惯对阅读效果至关重要。该阅读是增长知识、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也是中学语文教学的重点。著名语文教育专家商友敬先生曾提到语文学习的三点经验:阅读能力的培养靠“读”,文章靠“写”,还应“背诵”。

玫瑰作文 篇15

今天放学到家时,发现茶几上多了一瓶鲜艳的花,十分漂亮,妈妈说那是红玫瑰。

我被红玫瑰锦绣的样子深深吸引,于是我就坐在茶几旁边仔细观察。我发现玫瑰花的花瓣良多,层层叠叠,还微微下卷。它颜色鲜艳,光泽明亮,似乎亭亭玉立的小姑娘,昂首挺胸展示自己的锦绣。我很好奇这么美的花,它的茎应该也不丑吧?于是就往下看,发现玫瑰花的茎上长满了细细的小刺。我想:玫瑰花的茎为什么要张小刺呢?妈妈说,这是玫瑰花保护自己的武器。我还看到它的根被斜剪掉了,原来这能让花吸收更多的水分,让我保持鲜嫩。这么美的花,我也想闻闻它的气息。我凑近一闻,咦!这气息和家里的`沐浴露很像啊。妈妈告诉我,家里的沐浴露里是含有玫瑰花瓣的,有些精油也是从玫瑰花里提炼的。另外,玫瑰花还能做成每位的玫瑰花饼呢。这时爸爸问:“为什么要买红玫瑰呢?”妈妈说:“你不送给我,我只能自己买了。”我很好奇,为什么爸爸要送妈妈红玫瑰呢?

我喜欢锦绣的红玫瑰,有了它,家里感觉更温馨了。玫瑰花不仅漂亮,用处也多。但愿家里以后能常常摆放这么锦绣的红玫瑰。

玫瑰作文 篇16

一天,一只毛毛虫正在吃叶子。

玫瑰花低下头来,迷惑地问:“小毛毛虫,你干嘛吃我的叶子呀?”毛毛虫说:“妈妈说的!她说毛毛虫必需吃叶子才会变成蝴蝶,我想快点变成像妈妈一样的蝴蝶,所以就拼命地吃叶子。”“那你的妈妈呢?”玫瑰问。毛毛虫边哭边说:“我妈妈被一群人类的孩子抓走了!”“我来做你的妈妈!”玫瑰说。

玫瑰让毛毛虫啃她的叶子,一转眼几天过去了,毛毛虫徐徐圆润了。玫瑰却显得有些疲劳了,但她看着毛毛虫快乐地成长,看在眼里,喜在心里。

就这样,毛毛虫在一天一天地长大,玫瑰却一天比一天憔悴。

忽然有一天,毛毛虫躺在叶面不动了。玫瑰认为他死了,难过地掉下眼泪。她不明白,为什么胖胖的毛毛虫变成了硬硬的蛹?

有一天,蛹壳有些裂了,从背上长出了一对锦绣的大翅膀。玫瑰看了,太兴奋了,原来自己的孩子长大了!蛹完全裂了,从里面飞出了只锦绣的蝴蝶。

然而,这时候玫瑰却已经走完了一生。她对蝴蝶说:‘孩子,我牺牲自己是为了让你能好好成长,现在,你长大了,你该离开妈妈了。走吧,外面的世界大着呢!“说完,她便慢慢地枯萎了。

“再见了,妈妈!“蝴蝶伤心地拍拍翅膀,流着眼泪飞走了。

但是,从此以后,蝴蝶只要一看到花朵,便会飞过去围着花儿久久徘徊,不肯离去,他肯定是想念他的玫瑰妈妈了……

玫瑰作文 篇17

我家阳台种有很多种植物。但是,我最喜欢的是玫瑰花。

这是我妈妈从“拼多多”买回来的。刚收到包裹,我迫不及待地把包装袋打开,咦?怎么一片叶子都没有?只有光秃秃的枝干。我问妈妈:“这就是玫瑰花吗?一点儿也不好看!”妈妈说:“这只是玫瑰花的花苗,要想它开出美麗的花,还需要把它种在花盆里细心呵护。”听了妈妈的话,我只好半信半疑地把它种在花盆里,每天给它浇水、松土、施肥,对它说:“小玫瑰呀小玫瑰,你快点儿长大吧,我想跟你做好朋友!”

过了几天,小玫瑰真的长出了新芽,它的新芽嫩嫩的,真可爱啊!在我的照料下,小玫瑰每天都给我新的惊喜,越长越壮,越长越高,越长越大!它的叶子绿油油的,形状圆圆的,还有个尖,叶子的边上就像小齿轮一样,背面还有许多小刺。它的枝干也有很多刺,一不小心就会被它扎到手。

小玫瑰在我的精心呵护下,现在已经长出两个小花蕾。小玫瑰呀小玫瑰,你快点儿开花呀,我期待你盛开的那一天。

文章来源:http://m.swy7.com/a/5179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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