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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部工作总结十四篇

2024-06-24 商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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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部工作总结【篇1】


作为一个商品管理部门,我们的职责是监管和管理公司的商品库存,确保商品的供应和销售顺利进行。本文将详细讨论我们部门过去一年的工作总结,包括所取得的成绩、遇到的挑战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让我们来回顾一下我们取得的成绩。过去一年,我们成功地管理了公司的商品库存,确保了供应链的畅通。我们积极开展市场调研,了解消费者需求,从而优化商品的采购计划。同时,我们与供应商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及时交付所需商品,并且控制了库存的变动。我们还实施了一项新的库存管理系统,提高了库存管理的效率。这些努力的结果是,我们成功地保持了库存水平在可控的范围内,并减少了库存积压的风险。


在取得这些成绩的过程中,我们也面临了一些挑战。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消费者需求变化快,这给我们的库存规划和采购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压力。我们需要更加敏锐地把握市场动态,及时调整采购计划,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供应链管理变得更加复杂,物流成本不断攀升。我们需要与供应商密切合作,寻求更好的物流解决方案,以降低成本并提高供应链的效率。我们必须面对技术的变革和数字化转型。我们要学习并适应新的技术工具,以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面对这些挑战,我们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和发展方向。我们计划加强市场调研,进一步了解消费者需求。我们将更频繁地与销售团队合作,收集市场反馈,并根据反馈及时调整商品的采购计划。我们将继续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我们将优化合作模式,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共同探索物流成本的降低方案。我们将加强团队的技术培训和数字化意识,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我们计划引入更智能化的库存管理系统,并进行数据分析以支持决策。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我们计划对部门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我们将增加市场调研和数据分析团队的人员,以提高我们对市场和数据的洞察力,并更好地支持决策。我们还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特别是与销售和物流部门。只有通过协同合作,我们才能更好地实现公司整体的运营目标。


小编认为,过去一年,我们商品管理部门在库存管理和供应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我们面临的挑战虽然不小,但我们已经制定了相应的计划和措施。我们将继续努力提高市场洞察力、加强供应链合作,并提升团队的技术能力。相信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我们的商品管理部门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商品部工作总结【篇2】

商品管理部门是企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门,其职责是负责商品的规划、采购、库存管理、销售等。为了提高商品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我在过去的一段时期里进行了一系列的工作总结和改进。下面是我对商品管理部门工作的总结和反思。


我注意到在商品的规划方面,的工作还有不足之处。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的规划过于依赖数据和报告,忽视了对市场趋势和竞争对手的深入研究。因此,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打算增加市场调研的时间和力度,与销售团队进行更紧密的合作,了解市场的需求和变化,从而制定更符合实际的商品规划。


我发现的采购工作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是供应商的选择问题。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过于依赖某一家供应商,导致了与其他优质供应商的合作机会的损失。因此,我决定在未来的工作中,加强与优质供应商的合作,确保商品的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另外,还需要更加关注市场的变化和供应链的风险,及时调整采购计划,避免过多的库存积压和供应不足的问题。


在商品的库存管理方面,我认为的工作需要更加精细化和科学化。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的库存管理过于依赖个人经验和感觉,导致了一些商品的积压和缺货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本部门将加强与财务部门和销售团队的合作,建立库存监控系统,并定期进行库存周转率的分析和优化,确保库存的合理化和流畅性。


在商品的销售方面,我认为的工作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过去的一段时间里,过于依赖传统的销售方式,忽视了线上销售的重要性。因此,在未来的工作中,将加强线上销售渠道的开拓和推广,与电商平台和社交媒体进行合作,拓展的销售渠道。另外,还将加强销售团队的培训和能力提升,提高销售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服务质量,增加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总体来说,商品管理部门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通过以上的总结和反思,我认为可以在商品的规划、采购、库存管理和销售方面进行一系列的改进和优化,提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我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合作下,的商品管理部门一定能够取得更好的业绩和成果。

商品部工作总结【篇3】

根据学校暑假安排社会实践活动,我开始寻找适合的兼职,起初我去了几家大公司应聘柜台营业员,但都因为不招短工而被回绝,我感到有些失望。在连续十几天不懈努力下,我终于获得了在移动通信单位兼职的机会。这20天(7.21-8.12,星期天休息)的社会实践是我第一次踏入社会的见证,从中我学到了书本上不曾学到的东西,也是我人生的第一次历练。

在该单位我担任销售营业员,由于第一次推销商品有很多地方不太懂,需要去学习。刚开始我向一些有经验的营业员请教,学习他们的沟通技巧与推销方式。我大致明白了推销时是需要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提供给他们合适的产品,然后依次对产品的功能、型号、外观、品牌以及销售情况进行讲解,找到他们看中的几个产品的共性与特性。对于顾客的问题也要耐心倾听与作答。刚开始推销时,由于我不太专业,有时会被顾客的问题问得哑口无言,还挨了不少骂。不过我并没有放弃,下班回家后打开电脑在网上搜索有关所销售手机的资料以及其他品牌不同型号的手机在各方面的对比,然后作个总结并温习顾客的问题。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我会在网上交流群中提出来,请教一些专业的销售人士。每天我都会做这样的工作,来提高这方面的专业知识,时间长了,渐渐地有了一些经验。

在工作的20天里我明白了销售的两个基本要素,专业与沟通。沟通是很磨练一个人耐心的,有时会碰到一些顾客喋喋不休,专门挑产品的毛病,令人一时语塞的'情况。这时就要静下心来,分析他说的是否正确,正确的话给予肯定,再去寻找没有他所说的那些缺点的产品,如果都具有则证明那些是不可避免的共性问题。如果他说的不正确,纯属个人感观得来的结论则可以解释说明,最主要的是要有说服力。总之,推销是个细心的活,需要耐心加毅力才能做好,这是我一个比较大的收获。另外我还明白了推销时应该具备的诚信原则,不可以向顾客提供虚假信息,在功能等方面应该如实地讲解,不能欺骗顾客,这样顾客吃了第一次亏也不会有第二次,这是一个诚信问题。只有态度热情,真诚,善于沟通的营业员才会赢得更多回头客。

总之,在这次社会实践中我学到了不少东西,不光是销售方面的知识,更看清了人们生活中关注的细节问题以及人们的生活需求。这些都为我踏入社会作了一个铺垫,我想我还有更多东西是需要我一步步体验积累的,而这只是很小的一步。我会在以后的人生旅途中抓住机遇,体验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常,开创美好的。

漫漫暑期,部分青少年会选择做暑期促销员,锻炼自己的口才以及社会实践能力,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属于自己的酬劳,下面是这篇社会实践销售心得

商品部工作总结【篇4】

出售方(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 月 日

国藉: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 码:

电话:

第一条 甲方经批准,取得位于____市用地面积____㎡的土地使用权。

地块编号:____ 使用年期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____幢____号(第__层)。建筑面积____㎡,土地面积/㎡(其中:基底分摊____㎡、公用分摊____㎡、其他____㎡)。

第三条 甲方定于_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商品部工作总结【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保障商品房交易安全,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预售及其管理。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预售人)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承购人,并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第三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所辖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预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市、县城市规划区内的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

第二章 商品房预售项目管理

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并已交付全部土地出让金;

(二)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建筑工程进度达到设计形象进度主体封顶;

(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五)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查封、扣押;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许可按开发规模,以期(指统一规划、分期开发的期数)为单位发放,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

第七条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登记申报表;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四)土地使用权证书(必须是供开发的出让土地);

(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

(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八)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说明;

(九)商品房预售方案;

(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十一)土地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的银行同意预售的证明;

(十二)物业管理方案及用房确认单;

(十三)测绘报告书,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十四)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十五)报建打捆收费票据;

(十六)一房一价销售明细表;

(十七)现场勘察记录表及工程形象进度的现场照片;

(十八)白蚁预防合同;

(十九)销售人员上岗合格证。

第八条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商品房预售申请后,应详细查验各项证件和资料,并到现场进行查勘。经审查合格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住房预售方案销售商品住房。预售方案应当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进度安排、预售房屋套数、面积预测及分摊情况、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具体范围、预售价格及变动幅度、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等。预售方案中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

第九条 商品房建设项目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变更用途、增容的,当事人应在批准后15日内,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手续,方可销售。

第十条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新批、变更和失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实行定期公告制度。

第十一条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已核发预售许可证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及时受理社会举报和投诉,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 预售人应取得房地产广告审查证明后,方可按规定发布预售商品房广告。预售广告发布前,预售人应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于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审查合格者发给房地产广告审查证明,房地产广告审查证明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需继续发布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查通过的房地产广告证明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查。

商品房预售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准确,不得有误导、欺诈和与预售商品房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内容,同时还应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和有效期限。

第三章 商品房预售行为管理

第十三条 预售人应根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批准的用途和范围等内容进行预售。预售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进行预售,不得向承购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第十四条 预售项目销售部必须证照上墙张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价格表、商品房项目总平面图;代理机构的备案证书和项目所有策划、营销人员的姓名、岗位职务、编号、照片等及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

第十五条 预售人应使用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前,预售人应向承购人明示有关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并向承购人明示下列事项:

(一)预售人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商品房座落位置、设计环境、用地性质及使用年限、建筑物使用年限;

(四)商品房结构类型、户型、质量、装修标准;

(五)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平面示意图;

(六)项目开发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七)商品房的面积构成、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办法;

(八)商品房的价格、计价内容,与房屋有关费用的承担情况,付款方式;

(九)商品房是否设定抵押或者房屋权利受限的其他情形;

(十)商品房交付使用时的物业服务情况;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预售人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销售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机构备案证书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并出具委托书,明确委托代理的范围、权限和责任。代理机构应当向预购人明示下列事项:

(一)本规定第十五条要求明确的事项;

(二)代理机构的资格备案证书和有关人员的上墙资料和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

(三)预售人出具给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代理人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第十七条 预售人与承购人应当签订书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当使用预售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人和承购人有权依法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和补充,但必须包含法律法规规定的必备内容。

除承购人拒绝外,预售人发布的商品房预售广告和印发的宣传资料所明示、承诺的事项,双方当事人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第十八条 商品房销售应当按建筑面积计算销售单价及总价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分别载明套内建筑面积、公摊建筑面积和公共配套房屋建筑面积、名称及违约责任。

凡计入了商品房建筑面积销售价格的共有建筑面积与公共配套房屋建筑面积,一律不得再进行重复销售;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擅自改变公共建筑面积空间与公共配套房屋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实行备案制度。预售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予以办理。

第二十条 预售人将已经抵押的商品房进行预售,并经承购人书面同意,方可签订买卖合同,预售人不得用已预售的商品房进行抵押或重复销售。

第二十一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经登记备案,但未竣工验收的,承购人需转让预售的商品房时,应与受让人、预售人订立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解除购房合同的,报经预售管理部门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购房人可持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向监管银行申请退回相应购房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监管银行应在2个工作日内拨付。

预售的商品房转让时,原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依约定依法转移。已办理按揭的预售商品房在竣工验收之前需转让的,应先办理注销登记备案后,方可转让。

第二十二条 商品房竣工验收前,预售商品房发生转让、终止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在签订有关协议之日起30日内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备案手续。

第二十三条 预售人转让已部分预售的在建商品房项目的,应自批准转让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承购人,承购人在被告知之日起30日内,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回已付购房款及其利息,承购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日起15日内到原合同登记备案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承购人愿意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到期未提出异议的,原预售人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给项目受让人,项目受让人应当向原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变更登记。

第二十四条 转让在建商品房项目的预售人,应自签订项目转让之日起,停止预售商品房并公示项目转让情况;受让人未换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继续预售商品房。

第二十五条 预售人不得擅自变更已预售的商品房的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确需变更的,应按规定经原规划、设计批准机关批准。预售人改变已预售商品房的建筑设计,涉及合同约定的承购人权益的,承购人有权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承购人在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预售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承购人的,承购人有权退房;承购人退房的,由预售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预售人设置商品房样板房或出具预售说明书的,其实际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布置、装修和设备的质量,应当与商品房样板房和预售说明书一致。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预售人应按合同约定将商品房交付承购人。超过合同约定交付使用时间的,预售人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预售后承购人向预售人了解商品房建设进展情况时,预售人应如实告知。

第二十八条 预售人向承购人交付预售的商品房时,应当提供《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二十九条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信息查询制度,并定期公布商品房预售情况以及已登记、转让抵押等信息。

第三十条 受托房地产策划经纪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房地产策划经纪机构不得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策划经纪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得采取垫资、包销等形式承揽代理业务,并遵守房地产中介行业规则。

第四章 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

第三十二条 商品房预售资金只能用于该商品房工程建设所需及法定税费及银行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偿还,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三条 预售人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与预售管理部门、开户银行三方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必须使用由预售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文本格式。预售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代收预售款的商业银行负责预售款的拨付与使用管理。

第三十四条 预售人应当在银行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预售人有多个预售项目的,应当分别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并报预售管理部门备案,但项目每一开发期内原则上委托一家监管银行。

预售管理部门应对每个项目核定专控数额,超出专控数额的售房款,预售人可自由支配。“专控数额”是指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开发项目的投资预算情况,确定完成该建设项目所必需的资金数额。

第三十五条 有贷款的商品房预售项目,专用帐户原则上应当开立在提供贷款的商业银行;设立土地使用权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的项目,预售人应对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是该项目的抵押权人,以切实维护银行贷款债权,防止房地产开发贷款形成不良。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签订后,由于开户银行贷款指标和服务等原因,预售人可以变更开户银行,重新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第三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时预售款应当由预售人委托设立预售款专用帐户的商业银行代为收取,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代理销售机构不得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承购人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将商品房预售款直接交入指定的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凭银行缴款凭证向预售人换领发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月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工程完成的形象进度以及监管银行出具的商品房预售款收缴、支付对账单。

第三十七条 监管银行发现商品房预售资金未进入专用帐户的,应告知属地预售管理部门。预售管理部门应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入专用帐户情况监督,并对工程进度进行实地核查。

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按《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拨付预售款,并于每月10日前将预售款专用账户的上月资金收支情况报送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到监管银行核对预售资金专用账户的收支情况。

第三十八条 预售资金应当专款专用,预售管理部门在收到预售人申报的用款计划之日起2日内,予以核对并做出答复。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资金使用节点申请使用监管资金的,应当持以下材料向预售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一)地下结构完成节点,提交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字的《地基与基础部分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二)主体结构封顶完成节点。提交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的《主体部分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三)竣工验收完成节点。提交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

第三十九条 监管银行收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经预售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批准意见,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拨付资金。

未经预售管理部门书面通知,代收预售资金的银行不得直接向预售人划款。

第四十条 预售商品房项目竣工并经依法验收合格,预售人凭竣工验收证明、房屋已全部移交的证明,向预售管理部门和银行申请解除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监管银行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终止监管协议,解除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

第四十一条 完成初始登记并达到购房人可单方办理转移登记的'节点前,专用帐户中的专控资金不得低于项目工程建设费用的10%(含银行按揭的押金5%)。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可以书面通知监管银行暂停拨付专用帐户内的全部商品房预售资金,并启动应急措施,协调相关部门监督专用帐户内资金的使用。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工程停工的;

(二)预售项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三)预售项目未按期交付的;

(四)违反《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和本办法规定,自行收存承购人交纳的商品房预售款,未进专用账户或未全额将商品房预售款纳入监管;

(五)向承购人以集资、借款、会员费、VIP卡等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逃避预售款监管;

(六)擅自截留、挪用承购人购房款;

(七)以虚假证明套取专用账户上商品房预售款的;

(八)未按商品房项目建设用款计划或未按申请用途使用商品房预售款。

整改期间停止商品房预售和预售款拨付使用。情节严重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开发企业予以处罚。同时,将开发企业违规行为记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和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第四十三条 监管银行未经预售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擅自划转预售款或不按规定将商品房按揭贷款划入监管账户的,由银监部门依法查处。对拒不整改或造成重大损失的,预售管理部门暂停与该银行签订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第五章 罚则

第四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形式进行预售的,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预售,补办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在电视、报刊、房产政务网上对其行为进行曝光。

第四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并处3万元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规定用途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的,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纠正,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进行开发销售商品房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预销售活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测绘成果或者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

(二)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三)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

(四)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

(五)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

(六)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

(七)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

(八)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第五十一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警告,责令停止销售,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进行白蚁预防,不能出具《白蚁预防合同》或出具虚假合同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暂缓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按照建设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处罚。

第五十三条 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商品部工作总结【篇6】

工作总结(JobSummary/WorkSummary),以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最为常见和多用。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年开展“双打”工作以来,我街道打假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在上级单位的正确指导下,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谋划,周密部署,落实“双打”工作任务,增强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改善了街道投资环境,加快了创新型街道的建设步伐,在实施专利申请资助、扩大专利申请量、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宣传等方面取得了新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我街道对“双打”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双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同志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协助上级单位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打假办,负责“双打”专项行动的督导和情况汇总上报工作。为把“双打”专项行动落实到实处,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进行了划片分解,落实到单位,责任到人,建立了自上而下,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重点以权利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为重点案件,加大主动巡查力度,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和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坚决打击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做好涉外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以及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协调配合。

二、开展检查,加强统筹安排

实施“双打”专项活动以来,我街道打假办加强了统筹安排,开展了商业、企业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加大了假冒伪劣产品的专项检查力度,推动商业、企业提高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形成了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一是针对超市管理人员对专利法律法规了解不深的实际,向他们宣传《专利法》,讲解传授假冒、冒充专利的有关知识;

二是认真细致地检查商品专利标记情况,指出部分经营商品专利标记标注不规范问题;

三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就商业企业如何在经营中杜绝假冒、冒充专利商品提出指导性建议。

三、扩大影响,加大宣传力度

今年3月份开始,我街道多次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技活动月等活动组织人员到村居、商场、药店等地开展宣传咨询;多次深入企业宣讲知识产权。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我街道同上级单位联合在中山公园内开展知识产权咨询、假冒伪劣商品知识宣传活动,以展版形式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如何辨识假冒伪劣产品,介绍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向公众发放宣传材料大约800份左右,同时展示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案例及成果。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街道“双打”工作虽然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是部门间的信息上报还不够及时全面;二是各村居“双打”工作开展不平衡等。三是由于我街道人口较多,因此宣传覆盖面有限,群众对“双打”工作了解还存在一些不足。对此,我市将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推动我市“双打”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与建议

(一)深化宣传教育

围绕“双打”工作的目标任务,根据“双打”工作的发展态势,继续联合市有关上级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以典型示范、典型案例为重点,多区域、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多举办咨询宣讲会,营造声势,让假冒专利、假冒伪劣商品无处可藏。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二)抓好协调配合

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强化各有关部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与各部门日常开展的工作相衔接。要充分发挥我街道和上级单位联合在“双打”专项行动中的作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通过运用微信等新媒体技术,及时传达工作信息,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落实例会制度,定期交流、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重大事项。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利用各类举报投诉热线电话,接受公众和权利人的举报投诉,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提升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实效。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部门协作与配合,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建立查处假冒专利长效机制,将专利执法培训和检查商品专利标记结合起来,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将对个别尚未举办过专利执法培训的超市、药店开展培训。要充分发挥我街道和上级单位联合在“双打”专项行动中的作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通过运用微信等新媒体技术,及时传达工作信息,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健全有效的案件报送工作机制,继续联合市有关上级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引导企业加大对知识产权的投入,加强专利技术研发,重视发明创造,推进实施品牌带动和质量标准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壮大品牌经济,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推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

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促进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增强市场主体商标知识产权自我发展、自我保护、自主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我局坚持三个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双打”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深刻认识做好“双打”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做好“双打”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是强化质量监管,保障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以城镇为重点整治区域,以食品、日用品、服装、家电等日常消费品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商品来源不清、标识不明或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查处;同时,针对煤炭、化肥、成品油等商品进行定期抽检,加大质量监测力度,确保市场上在售商品质量合格。4月13日,对我县6个煤炭经营户共7个批次的煤炭进行了抽样检测,抽检结果均为合格;5月18日,对我县辖区内3个化肥经营户所售磷酸二铵进行了抽样检测,检验结果均为合格。10月11日,对尖扎县昂让寺马克唐镇加油站三个批次的成品油进行了抽样检测,11月29日收到检测报告,其中95号汽油和0号柴油检测结果显示合格,92号汽油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检测报告显示92号汽油中硫含量超标,检查结果正在处理中。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将集中整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增加市场巡查频次,及时受理商标持有人、普通消费者的投诉举报,严格执行“诉转案”工作要求,迅速核实投诉举报内容,对存在侵犯知识产权或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立案查处各类案件14起,罚没款2.0783万元,其中商标侵权案件10起,罚没款1.9万元;不合格产品案件4起,罚没款0.17834万元。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采取进企业宣传、举办商标保护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反映“双打”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营造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双打”专项工作在州“双打办”的统一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问题也比较突出,“双打”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面临的整治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工作中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对此我们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和深刻认识。一是信息化监管水平和市场监管手段的创新有待提升,对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还没有形成有效打击;二是执法检查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保持打击侵权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高压态势,将专项整治与日常执法相结合,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切实维护商标所有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和谐、稳定、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和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一是进一步抓好责任落实。着力研究和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急难问题,实行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行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加大打击力度,加大执法及人、财物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在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侵犯假冒行为的双重作用,提高双打工作实效。

三是进一步密切协作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密切协作配合,建立重大案件沟通协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杜绝以罚代刑,形成“双打”的高压态势和强大工作合力。

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继续做好专项行动的统计报表、信息报送、舆情分析、联合检查等日常工作,切实加快行动步伐,扩大行动战果。

五是进一步突出舆论宣传。继续大力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组织媒体动态跟踪、深度报道重大案件、重要活动,加大了案件曝光力度,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扩大了舆论影响力。

六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完善制售假冒伪劣和侵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建立举报投诉奖励制度,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社会监督与行政监督相结合,进一步推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黑龙江省各级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和省政府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

年初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及省政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有关要求,我局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省工商系统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年初,我局印发了《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黑工商发〔2015〕17号),指导全省系统扎实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按照省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统一要求,各市、地与垦区工商局及直管县(市)工商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认真落实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各项工作.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利用召开全市“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暨中国驰名商标和黑龙江省著名商标表彰大会”的时机印发了《哈尔滨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方案的通知》,并就“双打”工作做出全面部署.齐齐哈尔市工商局召开党组会认真研究落实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并召开全市工商系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动员会,局长刘德忠做了动员讲话.鹤岗市工商局征求了全市20个相关单位的意见,汇总全市有关单位的工作方案,制定下发了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

二、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宣传

我局不断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宣传力度,把知识产权保护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并充分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及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有利时机,相继下发了《认真开展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黑工商发〔2015〕11号)、《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开展2015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黑工商发〔2015〕27号)等文件,精心谋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并积极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充分发挥各自特点优势,广泛开展宣传.我省在宣传活动中,针对社会各界关心的侵权假冒中突出问题,利用讲座、座谈、培训、竞赛、发放资料、张贴标语、制作展板等各种形式,深入社会各层开展广泛宣传.截止到5月底,全省系统召开、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举办各类宣传活动164次,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进行宣传264次,发送宣传短信42085条,发放宣传资料等17102份,进一步掀起宣传热潮,有力的推动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顺利开展.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哈尔滨日报上公布了2014年商标侵权10大典型案例.鸡西省工商局将“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制假售假、倡导诚信守法、规范市场秩序”作为的宣传活动主题,并在市局红盾信息网设立了专题栏目.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科信局联合组织了“知识产权与我同行”徒步大赛活动.大兴安岭地区工商局发送各类宣传短信4万余条.

三、不断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力度

全省各级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能够按照国家总局和省政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迅速行动,针对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查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我们在大力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中,积极开展4项整治,即: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车用燃油专项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整治及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抓好5项重点工作,即: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工作、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工作、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强化违法广告查办工作;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为转变“会议贯彻会议、文件落实文件”的弊习,我们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重点推进上,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形成了省局相关处室指导督促、市地相关科室落实、基层积极配合的工作局面,做到领导抓领导、重点抓重点、典型抓典型的运行方式,进而使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始终保持“战鼓频敲”的推进状态.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利用已有的案件评审考核机制,下发了考核办法,以考核促办案,切实提高全市商标执法人员商标办案水平.齐齐哈尔市工商局建立多部门的联动机制,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牡丹江市工商局开展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典型案例分析交流活动,使广大执法人员从丰富的执法实践中汲取营养,进一步提高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能力.垦区工商局进一步健全机制,开通企业维权绿色通道,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

四、切实注重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效果

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我们切实把打击侵权假冒案件作为监管执法的中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了由省局统一领导,多级联动执法、群众广泛参与、媒体舆论监督、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掀起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高潮.上半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动执法4393次,出动执法车辆5011次,出动执法人员17345人次,受理投诉和举报385件,挽回经济损失380.65万元,查处各类案件87件、案值130.38万元、罚款55.27万元,进行行政指导860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96份,销毁侵权假冒商品1758件,移送司法案件1件,有效保持了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下步工作打算

黑龙江省工商局高度重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并把此项工作列为常态化重点工作,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制度.为此,我局在下半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中将继续以扩大宣传为手段、以重点工作为牵引、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全力推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扎实开展.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氛围,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及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成效,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识假防骗知识,宣传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侵权和假冒伪劣产品,促进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开展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及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继续扎实开展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工作、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工作、加强农资监管工作、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强化违法广告查办工作,确保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顺利推进.

(三)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认真总结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大车用燃油专项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整治及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工作力度,按照出实招、出实效、出实绩的工作思路,圆满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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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部工作总结【篇7】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电商商品企划工作成为了电商企业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作为电商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商商品企划工作直接关系到企业的产品策划、市场营销以及销售业绩。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电商商品企划工作进行详细总结,力求提供一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电商商品企划工作要注重市场调研和产品定位。市场调研是电商商品企划工作的第一步,只有通过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才能更好地定位产品,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在市场调研中,我们需要通过多种渠道搜集数据,包括用户调查、竞品分析、行业报告等等。只有准确了解了市场的需求和趋势,才能在产品设计和营销策略中抓住关键点,提升竞争力。


电商商品企划工作需要注重产品创新和差异化。在电商的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产品的创新和差异化成为了企业脱颖而出的重要方式。在商品企划过程中,我们要时刻关注市场上的新产品和新趋势,及时调整产品定位,以及时满足用户需求。还可以通过改良产品的功能、外观设计、包装形式等因素,使产品与竞争对手有所区别,从而创造出更多的销售机会。


电商商品企划工作需要注重营销策略的制定。电商企业的商品销售离不开有效的营销策略,而商品企划工作就需要制定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营销方案。例如,根据市场调研结果,我们可以选择合适的营销渠道,如社交媒体、搜索引擎、垂直领域的网站等,来进行产品宣传和推广。还可以结合各类营销活动,如打折促销、团购活动、限时特价等,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并提高销售额。


电商商品企划工作需要注重数据分析和持续改进。在电商运营中,数据是非常宝贵的资源,对于电商商品企划工作来说也不例外。通过对产品销售数据、用户行为数据等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方案。与此同时,也要密切关注竞争对手的动向,及时调整商品企划和营销策略,以保持竞争优势。


小编认为,电商商品企划工作是电商企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通过市场调研、产品创新、营销策略制定以及数据分析等方面的努力,可以为企业的商品销售提供有力的支持。电商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电商商品企划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我们要不断学习和总结,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才能更好地应对电商行业的发展变化,实现持续的创新和进步。

商品部工作总结【篇8】

__年12月24日举行的圣诞party已告一段落,相比去年的活动来说今年的活动形式有了新的突破,得到广大顾客的认可,活动的顺利进行有赖于酒店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再此衷心的表示感谢!每开始一次活动,我们都要集思广议的去考虑新颖的方式,考虑活动的安排,节目的筛选,尽力做好每一步工作,考虑好每一个流程,活动结束后结合活动的实际情况作出接待总结,对工作安排及检查工作不足之处作出分析,找到解决方案并归纳存档,便于日后更多活动的顺利进行。

下面就此次活动期间接待作出相关总结如下:

晚餐接待人数及收入情况如下:(略)

分析:根据数据显示,整体接待人数较去年有所下滑,分析主要原因如下:

1、今年12月24日为周一而不是周末,消费群体均为上班状态,且小朋友也在读书,对销售票券数量产生一定的影响

2、票券的销售数量减少,员工推销意识有待提高,前提是不断收集餐厅熟客资料并将相关推广内容准确、有效地传达给到顾客,

人员安排方面:

1、咖啡厅:23日人手充足,24日略显紧张,当日已另行安排帮手,服务不够细致有待提高;旋转餐厅:23日—25日安排收银员及酒吧员值守,以舒缓48楼人员不足,根据当日预定以及时增加人手协助服务,无特别事项大堂吧:安排一名领班及一名服务员值守,因接待客人较少,无需额外增派人手;

洲际宴会厅:

1、支援人员对西餐操作不熟悉,质量有待提高,建议前做专场培训,达标上岗;2、本部厅面服务人员处于缺编状态,此次仍有参与唱诗班安排,为保证服务质量,建议人事部在明年圣诞节不作西餐人员安排3、现场员工纪律有待加强,因酒店WIFI的便捷及当日节目表演使许多员工未按要求遵守相关纪律;出品方面:咖啡厅:未按既定的菜单出品,鱼翅汤改成了意大利菜汤,热菜方面亮点不够,有出品圣诞火鸡,但无圣诞火腿,客人反馈价格偏高;

旋转餐厅:

按照既定套餐出品,客人表示满意;

洲际厅:

出品按既定菜单出品,但未注意到以下细节:1、自助餐区需增加明星标识,便于客人熟知出品类别及取用区域;2、出品高峰期食品出现短缺情况;3、热盘出品不够精细,虽客人无特别意见,在日后出品方面仍有大的提升空间;4、厨房部分食品准备不足,下单晚,造成食材缺货,如:……5、西饼房人员缺编严重导致甜品区域出品缺乏亮点,西饼出品仍有待提高

服务方面:

支援人员能够按照既定的自助餐服务要求给客人提供服务,但服务意识仍有待提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餐台上客人使用过的碗碟、餐具未及时收撤;2、未及时给客人添加酒水及茶水3、纪律方面不足,员工将注意力转向节目表演上而未注意客人的感受4、因为迎宾的人数安排不足导致大量客人自行寻找座位,服务人员未及时引领;5、节目表演准备工作不到位,彩排时间短,应改为14:00开始6、同步转播设备存在问题,检查工作需提前完成

合理化建议:

洲际厅:1、自助餐不设酒会,安排18:00进场,避免客人等候的焦虑;2、自助餐台移至洲际厅外围,保证宴会厅内座位充足,3、工作安排不够细致,有漏洞,需作出合理化安排

旋转餐厅:新拉手网套餐因多备注一条信息,特殊节假日酒店会另出安排,及拉手网晚上不得使用,以避免不必要的投诉与纠纷。楼面服务人员为缺编状态,需增加人手,确保服务质量。因节假日多为家庭或情侣用餐,套餐菜牌建议以双人套餐或家庭套餐为主导。抽奖环节的流程与注意事项不够清晰,需以文字形式更新。(如票券的回收程序等)。酒水的赠送可多元化,除红酒及气泡酒,可考虑增设其他软饮或特色饮品

咖啡厅:1、重大节日人手配备仍需增加,确保服务质量;2、节日气氛不够浓烈,建议增加圣诞老人及卡通人物巡游次数;3、网购界面仍需注明清楚节假日票券可否使用及注意事项,避免客人不理解及投诉。

商品部工作总结【篇9】

随着全球化加速推进,金融市场的发展也愈加迅猛。金融商品作为金融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成为投资者的首选。在这个市场中工作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金融知识和专业技能,还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

一、市场分析能力

市场分析能力是每个金融从业人员必备的能力之一。金融市场变动十分频繁,需要投资者不断分析市场行情,迅速响应市场风险和变化。从业人员需要通过市场数据的监控、分析和理解来提供投资建议,以便投资者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

二、风险管理能力

在金融市场中,风险时刻伴随着机会。一个好的金融投资人员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风险管理能力,对于市场上的风险能够有所预测和控制。如何有效管理风险,保护客户利益,是金融从业人员需要明确并不断加强的管理方面。

三、团队协作能力

团队协作能力是每个金融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能力。在一个充满竞争的市场中,一个好的团队能够有效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和效率的提升。在金融商品工作中,团队协作能力也是至关重要的。每个人都需要明确自己在团队合作中的角色和职责,并不断提高自己的沟通协作能力,保持团队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四、学习和提高能力

金融市场是一个不断变化和创新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中,优秀的投资者经常会研究市场并自主学习新的行业知识和技术。因此,每个金融市场从业人员也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保持自己在这个市场中的竞争优势。

五、客户服务能力

客户是金融交易的重要参与者。在金融商品工作中,客户服务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经验能力。从业人员需要了解客户需求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以便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和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结语

总之,金融商品市场是一个充满机遇和风险的市场。金融从业人员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以在这个市场中保持竞争力,并帮助客户找到更好的投资机会。在市场中获得成功,需要灵活的洞察力,对各种金融工具的深刻认识和对投资组合的巧妙管理能力。只有不断学习和提高,才能竞争和发展。

商品部工作总结【篇10】

 2005年2月,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中心为我们开辟设立了耕地占用税、土地契税(以下简称“两税”)征收窗口。一年来,在财政局党组和中心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争创“红旗窗口”为目标,以狠抓收入为己任,按照“依法征管,文明办税”的工作要求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依法治税,文明服务,将窗口建设成为一个集中纳税的窗口、服务的窗口、依法行政的窗口、政策宣传的窗口。通过努力,全年累计直接或间接征收“两税”503万元,使我市“两税”征收工作体制日趋完善。

  一、2005年来工作总结

  (一)集中纳税的窗口。抓收入,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是我们进驻中心的首要任务。为此,我们积极争取中心管委会的支持,依靠中心的协调职能,密切我们与土地窗口的配合,贯彻执行“先税后证”制度。工作中,我们调整思路,变坐门等税改为主动出击,在土地部门将有关纳税资料提供以后,我们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核定税款,并及时通知纳税人到中心办理纳税事宜。将工作从新办理用地征税拓展到对以前土地使用权转移过程中税款流失的查漏补缺,全年共查处补缴税款161万元。我们还主动与土地部门取得联系并达成共识,对房屋交易办理土地使用证纳税人的房屋契税完税情况进行核查把关,发现以前少缴或漏缴的税款必须予以补缴。目前共办理补税业务9笔(含免税3笔),税款7916元。补缴的税款虽少,但此项工作的开展,不仅使以前的偷税漏税得到进一步查处,而且房产部门在获悉此情况后,主动加强了对房屋契税的协查协征力度,直接增加了房屋契税的收入,彻底杜绝了房屋契税征收工作中的漏洞,取得了明显成效。经中心管委会批准,自8月下旬开始,我们参与项目联审联办工作,直接获取了第一手资料,掌握了大量的耕地占用税税源,为后期的征收工作提供了可靠保障。

  (二)服务的窗口。进驻中心后,我们及时转变工作观念,改进工作作风,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提升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窗口工作服务的对象多种多样,情况错综复杂,他们对政策不了解或知之甚少,有时对纳税免不了会埋怨几句,这就需要工作人员做耐心细致地讲解工作,消除他们心中的疙瘩。为此,我们总是以饱满的热情,热心接待每一位纳税人。采取“换位思考”提醒自己,工作中兢兢业业,待人“以心换心”,以“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水”的服务,使广大纳税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中心窗口的工作一流、服务一流。 按照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要求,我们努力争取财政局党组支持,将涉及“两税”征管减免工作纳入中心统一办理,避免了纳税人多头跑的麻烦。办理过程中,我们亲自代纳税人填写申请表格,收集相关减免资料,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办结,大大方便了纳税人办税办证。

  (三)依法行政的窗口。依法行政是最好的税收服务,工作中做到严把政策关,严把减免审核关,照章办事,取信与民。对该收的税款,一分不漏。有一名纳税人的纳税资料转交到我们窗口,而且也提供了契税完税凭证,并通过不同的途径向我们提供了所征土地为非耕地的信息,但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审核,进行现场勘察,最终确认为耕地,通过向其进行耐心细致的政策宣传,终于使这名纳税人认识并补缴了应纳耕地占用税款31万余元。对不该收的,我们也一分不要。11月份,一名纳税人前来咨询政策,我们认真查看了纳税人提供的资料,确认基层征收机关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向纳税人多下达了近20万元的税款缴纳通知,于是窗口及时与征收人员联系,并亲自陪同纳税人前去核定税款事宜,为纳税人避免了损失,使纳税人深受感动,提前缴纳了应纳税款。

  (四)政策宣传的窗口。税收工作好不好,舆论宣传是先导。为提高公民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我们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农税征收人员,时刻牢记税收宣传是自己的责任。利用中心办事人员多的特点,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两税”宣传工作。对前来办理纳税事项或进行业务咨询的,我们不厌其烦的进行直接的耐心讲解宣传;对路过窗口的,我们发放一张介绍“两税”知识的明白纸。目前,纳税人的“两税”知识明显增多,依法纳税意识不断提高,进一步优化了我市的税收征管环境。

  二、2006年工作思路

  2006年,财政局窗口将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立足岗位,扎扎实实地开展“保持先进性、争创先锋岗”,“满意在窗口、服务创一流”的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为投资者服务、为纳税人服务、为老百姓服务”这条主线,真正做到群众满意、社会满意。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完善窗口功能

  全面总结窗口运行一年来的工作经验,在中心管委会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进一步加强与相关窗口的配合,严格按照先税后证,不完税不发证的程序,严把减免关,严格依法治税,文明征税,进一步完善我市农业税收税源控制机制。

  (二)配备高素质窗口队伍

  根据中心即将搬迁,与“两税”征收工作相关的窗口业务可能扩大的情况,我们将按照“素质高、能力强、年轻化”的原则,再选拔两名年富力强,从事农业税收工作多年,具有较高业务能力和较强政治思想素质的人员进驻中心,确保窗口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三)规范税收征管秩序

商品部工作总结【篇11】

商品管理部门是企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其工作关系到企业的商品运营和销售,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业绩。在这一年里,我们商品管理部门全体员工在部门领导的带领下,兢兢业业,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在我来总结一下我们这一年的工作。


我们在这一年里加强了对商品的管理和规划。在商品的采购方面,我们根据市场的需求和自身的销售情况,制定了合理的采购计划,确保了商品的供应充足,同时也避免了过多的滞销现象。在商品的上新和下架方面,我们结合了商品的销售情况和季节性需求,及时进行了调整,确保了商品的新鲜和热门。


我们在促销活动方面也取得了一些成绩。我们精心策划了一些促销活动,例如打折促销、满减活动、赠品活动等,吸引了众多消费者的关注和购买。我们也利用了一些网络平台和社交媒体进行推广,扩大了活动的影响范围,提高了销售额。


我们在售后服务方面也做了一些工作。我们建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为顾客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解决了他们购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高了顾客的满意度和忠诚度。我们还定期进行了一些调研和反馈活动,了解顾客的需求和意见,及时改进和调整我们的服务。


我们还注重了团队的建设和培训。我们组织了一些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了员工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了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还建立了一些激励机制和奖励规定,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营造了一种向上向善的工作氛围。


我们这一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例如,我们在一些细节工作和市场调研方面还有待加强,我们需要更加敏锐地捕捉市场的变化和顾客的需求。我们也需要加强团队的协作和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我们还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跟上时代的步伐,适应市场的变化和需求。


展望未来,我们商品管理部门将继续努力工作,不断提升自己,提高服务水平,拓展市场份额,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希望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能够取得更好的成绩,实现更多的突破和进步。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努力,共同成长!

商品部工作总结【篇12】

黑龙江省各级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和省政府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

年初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及省政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有关要求,我局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省工商系统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年初,我局印发了《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黑工商发〔2015〕17号),指导全省系统扎实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按照省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统一要求,各市、地与垦区工商局及直管县(市)工商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认真落实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各项工作.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利用召开全市“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暨中国驰名商标和黑龙江省著名商标表彰大会”的时机印发了《哈尔滨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方案的通知》,并就“双打”工作做出全面部署.齐齐哈尔市工商局召开党组会认真研究落实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并召开全市工商系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动员会,局长刘德忠做了动员讲话.鹤岗市工商局征求了全市20个相关单位的意见,汇总全市有关单位的工作方案,制定下发了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

二、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宣传

我局不断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宣传力度,把知识产权保护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并充分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及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有利时机,相继下发了《认真开展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黑工商发〔2015〕11号)、《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开展2015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黑工商发〔2015〕27号)等文件,精心谋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并积极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充分发挥各自特点优势,广泛开展宣传.我省在宣传活动中,针对社会各界关心的侵权假冒中突出问题,利用讲座、座谈、培训、竞赛、发放资料、张贴标语、制作展板等各种形式,深入社会各层开展广泛宣传.截止到5月底,全省系统召开、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举办各类宣传活动164次,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进行宣传264次,发送宣传短信42085条,发放宣传资料等17102份,进一步掀起宣传热潮,有力的推动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顺利开展.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哈尔滨日报上公布了2014年商标侵权10大典型案例.鸡西省工商局将“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制假售假、倡导诚信守法、规范市场秩序”作为的宣传活动主题,并在市局红盾信息网设立了专题栏目.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科信局联合组织了“知识产权与我同行”徒步大赛活动.大兴安岭地区工商局发送各类宣传短信4万余条.

三、不断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力度

全省各级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能够按照国家总局和省政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迅速行动,针对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查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我们在大力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中,积极开展4项整治,即: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车用燃油专项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整治及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抓好5项重点工作,即: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工作、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工作、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强化违法广告查办工作;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为转变“会议贯彻会议、文件落实文件”的弊习,我们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重点推进上,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形成了省局相关处室指导督促、市地相关科室落实、基层积极配合的工作局面,做到领导抓领导、重点抓重点、典型抓典型的运行方式,进而使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始终保持“战鼓频敲”的推进状态.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利用已有的案件评审考核机制,下发了考核办法,以考核促办案,切实提高全市商标执法人员商标办案水平.齐齐哈尔市工商局建立多部门的联动机制,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牡丹江市工商局开展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典型案例分析交流活动,使广大执法人员从丰富的执法实践中汲取营养,进一步提高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能力.垦区工商局进一步健全机制,开通企业维权绿色通道,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

四、切实注重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效果

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我们切实把打击侵权假冒案件作为监管执法的中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了由省局统一领导,多级联动执法、群众广泛参与、媒体舆论监督、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掀起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高潮.上半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动执法4393次,出动执法车辆5011次,出动执法人员17345人次,受理投诉和举报385件,挽回经济损失380.65万元,查处各类案件87件、案值130.38万元、罚款55.27万元,进行行政指导860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96份,销毁侵权假冒商品1758件,移送司法案件1件,有效保持了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下步工作打算

黑龙江省工商局高度重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并把此项工作列为常态化重点工作,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制度.为此,我局在下半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中将继续以扩大宣传为手段、以重点工作为牵引、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全力推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扎实开展.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氛围,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及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成效,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识假防骗知识,宣传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侵权和假冒伪劣产品,促进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开展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及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继续扎实开展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工作、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工作、加强农资监管工作、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强化违法广告查办工作,确保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顺利推进.

(三)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认真总结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大车用燃油专项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整治及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工作力度,按照出实招、出实效、出实绩的工作思路,圆满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商品部工作总结【篇13】


随着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商品管理部门的工作变得更为关键和复杂。作为企业商品管理的核心部门,通过对市场、产品和竞争对手的深入研究和分析,以及与销售、市场营销和供应链等部门的紧密合作,成功地实施了一系列有效的商品管理策略,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在过去年度里,部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工作。


市场调研和分析是工作最为重要的一环。通过与市场营销部门的紧密合作,收集了大量的市场数据,并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通过市场调研和数据分析,全面了解了消费者需求、市场趋势以及竞争对手的动态。基于这些数据,制定了相应的商品策略,包括产品定位、定价、渠道选择等,有效地满足了消费者需求,并实现了销售和利润的提升。


产品开发和创新是工作的重点之一。紧密关注市场的变化和竞争对手的行动,时刻寻求新的产品机会和创新点。通过与研发部门的密切合作,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产品,满足了消费者对新鲜感和个性化的需求,提高了品牌形象和市场占有率。同时,也注重产品的质量控制和改进,与供应链部门合作,确保了产品的高品质和稳定供应,赢得了消费者的信赖和口碑。


合理的库存管理是工作的关键,也是实现供应链运作的核心。通过与销售和供应链部门的紧密合作,合理规划了产品的库存量和进销存周期,避免了过高的库存风险和滞销的产品。同时,也积极推动线上线下渠道的整合,实现了库存的共享和信息的传递,提高了供应链的运作效率,降低了企业的成本。


市场推广和品牌建设是工作的补充和延伸。与市场营销部门共同策划了一系列市场推广活动,如广告、促销、公关等,提高了产品的知名度和销售量。同时,也注重品牌的建设和维护,通过包装设计、售后服务等方式,塑造了企业的品牌形象和价值观,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对于未来的发展,将继续聚焦市场和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加强与研发部门的合作,推出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将加强与销售和供应链部门的沟通和协作,优化供应链流程,提高产品的库存周转率和运作效率。同时,也将继续加大市场推广和品牌建设的力度,提升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商品管理部门作为企业商品管理的核心部门,通过市场调研和分析、产品开发和创新、库存管理、市场推广和品牌建设等工作,成功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未来,将继续聚焦市场和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推动企业商品管理工作的卓越发展。

商品部工作总结【篇14】

****市地方税务局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行为,保护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防止税款流失,现就规范我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商品房预售相关规定

(一)商品房销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严禁以任何形式预售或者变相预售商品房。

(二)商品房销售实行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所有购房款,均应按合同约定,存入市住房部门设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三)商品房销售实行网上联机备案制度。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网上联机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要件之一。

二、商品房预售票据使用

(一)《专用票据》的领购。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发生销售行为,必须到项目所在地地税机关领购《****市商品房销售预收款专用票据》(简称《专用票据》)。

(二)《专用票据》的开具。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各种形式预售商品房取得的所有款项,必须向购房者开具《专用票据》,不得以其它任何收款凭证替代。

(三)《专用票据》的作用。《专用票据》是房屋预售环节唯一合法有效的凭证,是购房者换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和办理权属登记的重要前置条件,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件。

三、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一)购房者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应确认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进行商品房预售的,可向项目所在地房产监察部门举报。

(二)购房者在交纳房屋预收款时,应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索取《专用票据》。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使用《专用票据》,以其他收款凭证代替的,可持取得的其它收款凭证到项目所在地地税机关举报,或者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三)购房者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专用票据》,对《专用票据》真伪有疑问的,可持《专用票据》到项目所在地地税机关进行查询辨别。

四、违法处罚规定

(一)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依据《****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有关规定,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对预售人处以交易额5%的罚款;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关于维护****市开发建设市场良好秩序的工作意见》(哈房发〔XX〕4号)的有关规定,对存在问题的开发建设单位予以停建、停售,并记入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直至缴回行政许可或终止办理建设项目相关建审手续的处罚。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向购房者开具《专用票据》,取得预售房款,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税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以上、以下均含本数)的罚款。

特此通告。

文章来源:http://m.swy7.com/a/52083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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