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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书精华7篇

当人类社会进一步向前发展时,越来越多的场合需要用到申请书。申请书在工作申请,职位申请上等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写申请书的一些技巧你是否掌握了?我们认为“劳动仲裁申请书”是一个值得一读的好文章,成为更优秀的自己前路漫漫让我们一起加油!

劳动仲裁申请书(篇1)

劳动仲裁取证延迟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安徽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住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总经理

请求事项:准予延期举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_________之间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业经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申请人发现本案劳动关系十分复杂涉及多方主体,有些事实和证据仍需调查核实。因时间仓促,申请人无法在举证期限内完成举证。为保障申请人的仲裁权利,现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七条、《安徽省劳动争议处理证据规则》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特请贵委准予延期(望延期日)举证。

此致

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二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篇2)

申请人:XXX商贸(东莞)有限公司,住所:东莞市万江区莞穗大道441号生益大厦X楼X座,法定代表人:XX。

申请撤销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庭万江分庭东劳仲万分庭案字[]85号仲裁裁决书的第二项仲裁裁决。

事实和理由:

一、在本案劳动仲裁前,申请人和陈荣波对发生的劳动争议所签订的和解协议以及双方实际履行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精神,是合法有效的

12月31日,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陈荣波签订《劳动合同》,约定:陈荣波的工作岗位和职务是保安,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839元。

在实际履行《劳动合同》时,双方变更为:在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839元的基础上,申请人每月固定安排陈荣波加班36个小时并发放461元的加班工资。

5月30日,申请人向陈荣波送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从205月31日起双方终止《劳动合同》。

2008年6月10日,申请人与陈荣波就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含代通知金)、加班费等内容达成《协议书》、《月31日至2008年5月31日加班明细》,陈荣波同时在《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签名确认。

以上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是:1、从2008年5月31日起,申请人和陈荣波解除劳动合同。

2、申请人向陈荣波支付1.5个月工资即人民币3375元作为经济补偿(含代通知金)。

3、扣除申请人每月已支付的36个小时的加班工资,陈荣波在申请人工作期间的加班时间折算为1262个标准工作时间,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底薪(即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839元)计算,陈荣波未领取的加班工资为6354元。

4、本协议签字后,双方不存在任何劳务关系以及经济责任。

随后,双方实际履行了和解协议,申请人按照和解协议的要求向陈荣波如数支付了加班费、经济补偿(含待通知金)等总金额9729元,陈荣波领取了以上款项。

从本质上讲,以上和解协议是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民事合同的效力。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同时,《民法通则》、《合同法》均规定了依法成立的合同非经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认定为无效、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申请人和陈荣波就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含代通知金)、加班费等内容经协商一致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均已签字盖章,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陈荣波也不具有受到胁迫、主观上存在重大误解等情形,和解协议的签订未违反平等、自愿、合法原则,其内容也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没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所规定的无效、可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法定情形。

《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因此,在发生劳动争议时,申请人和陈荣波就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含代通知金)、加班费等内容经过协商达成的和解协议以及双方实际履行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精神,是合法有效的。

二、仲裁裁决没有依法审查和确认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未经当事人申请变更和解协议所达成的经济补偿金(含代通知金)的金额,违反了法律规定

在本案劳动仲裁中,申请人提交的《劳动争议答辩状》已经请求仲裁庭审查并确认申请人和陈荣波达成的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而对方当事人陈荣波在2008年6月16日所提交的《劳动争议申诉书》以及本案的仲裁庭审中并没有要求仲裁庭变更或者撤销该和解协议。

而在此情形下,仲裁庭没有依法审查和确认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将经济补偿(含代通知金)金额由和解协议的3375元变更为4959元,裁决申请人还须支付陈荣波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差额1584元。

《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同时,《合同法》第54条、第55条规定了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法定情形,并且强调当事人请求变更合同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合同。

既然申请人和陈荣波所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申请人已经请求仲裁庭审查确认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陈荣波也没有请求仲裁庭变更或者撤销该和解协议,仲裁庭又何必违法擅自变更和解协议中有关经济补偿金(含代通知金)的金额?

因此,仲裁裁决没有依法审查和确认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未经当事人申请变更和解协议所达成的经济补偿金(含代通知金)的金额,违反了法律规定。

三、仲裁裁决违反了鼓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行和解解决劳动纠纷的基本法律精神,不利于培养诚实信用、信守合同的社会风气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均鼓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自行和解解决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总则的第4条明确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诚实信用是民法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如前所述,申请人与陈荣波就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含代通知金)、加班费等事宜达成了和解协议,申请人按照和解协议向陈荣波支付了经济补偿、加班费等9729元金额,陈荣波已经领取以上款项,双方实际履行了和解协议。

在陈荣波人已经依法处分了自己的民事权利的情形下,陈荣波却置客观事实于不顾,无端反悔、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滥用诉权和司法资源,提起无理的劳动仲裁,而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庭万江分庭所作出的东劳仲万分庭案字[2008]85号仲裁裁决书的第二项仲裁裁决违反了鼓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行和解解决劳动纠纷的基本法律精神。

不利于培养诚实信用、信守合同的社会风气,使用人单位对今后通过自行和解与劳动者解决劳动争议的合法做法望而却步!

综上所述,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庭万江分庭东劳仲万分庭案字[2008]85号仲裁裁决书的第二项仲裁裁决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请求贵院依法予以撤销。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第二十五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申请劳动仲裁的具体步骤: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受理本市行政区域内以下的劳动争议案件:

(一)位于本市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海淀、朝阳、石景山、丰台区的中央和市属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二)外省、市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驻京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3、用人单位、劳动者及与该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密切关系的第三人,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

申请劳动仲裁的一方为申诉人,另一方为被诉人。

4、申诉人应当自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

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

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6、仲裁委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决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手续。

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7、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举证,超过举证期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劳动仲裁申请书(篇3)

申诉人:

被申诉人:

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同被诉_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

2、裁令被诉_向申诉人支付20_年11月至今拖欠的工资96000元;

3、裁令被诉_向申诉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1000元;

4、裁令被诉人_向申诉人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50600元;

5、裁令被诉_向申诉人支付20_年1月至解除合同日拖欠的劳动保险金21000元;

6、裁令被诉_向申诉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000元;

7、裁令被诉_向申诉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6404元;

8、裁令被诉_向申诉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3005元;

9、两被诉人对上述所列各项诉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自1979年1月16日年起即在被申诉人_处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20__年烟大建设集团内部调整,申诉人所在部门名称变更为烟大建设集团第六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后变更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_要求申诉人及所在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同烟大建设集团第六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自20_年1月开始,被诉_即停止为申诉人缴纳社会保险,自20_年11月开始,被诉_又开始拖欠申诉人工资,20_年,申诉人在工作期间受伤,被认定为九级伤残,被诉_也未向申诉人支付各项工伤福利待遇。不得已,申诉人不得不向被诉_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被诉人_、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请求事项中所列各项仲裁请求。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诉诸贵委,望裁如所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

20_年_月_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篇4)

尊敬的劳动仲裁委员会:

我是一名在某某企业工作的员工,现向贵委员会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希望贵委员会能公正、客观地审理我的劳动纠纷,并维护我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下是我对此劳动纠纷的详细叙述:

起因:

本次劳动纠纷源自于某某企业在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存在的不合法条款。我们双方原本约定了每月工资为XXXX元,并按时发放。然而,自XXXX年月起,公司开始连续延迟发放工资,并对我未提供任何解释。由于延迟发放工资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我不得不求助于劳动仲裁委员会,寻求公正的解决办法。

事实核实:

在某某企业的工作期间,我一直都按时完成了我的工作,并没有违反合同条款。然而,公司却不履行其发放工资的义务,这不仅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也对我的人身权益造成了严重的侵害。我多次与公司沟通、提出解决方案,但公司始终未能给予合理的回应,甚至有时态度冷漠。这种对待劳动者的行为,我认为是对我的劳动权益的严重剥夺。

证据材料:

1.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工资数额,而我的劳动合同也明确约定了每月工资为XXXX元;

2.工资延迟通知:公司在多个月份内通过邮件或短信向我通知工资延迟发放,这些通知表明工资延迟的事实;

3.工资收款记录:我保留了多份工资到账记录,可以证明公司在多个月份内延迟发放工资,且工资到账时间明显晚于约定时间。

诉求:

基于上述事实和相关证据,我诚恳请求贵委员会给予关注和支持,做出公正的裁决,并推动某某企业及时合法发放我应得的工资。同时,希望公司为我迟发工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并对其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以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再次感谢贵委员会对我的申诉的关注和支持。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篇5)

申诉申请人:广州(市)__房地产有限公司

住址:__市天河东路__号

法定代表人:刘__

电话:________

被申诉人:张__

申请要求:

1. 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培训费35万元。

2. 被申诉人承担仲裁费用。

理由与事实:

____年10月,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签订一份《员工培训协议书》,合同约定由申诉人联系美国__大学房地产开发学院,选送被申诉人前往进修学习并支付一 切费用,学成必须为公司服务8年。____年10月被申诉人学成回国后,未到本公司就业,而是到香港驻内地___公司工作,现根据合同要求被申诉人赔偿35万 元的损失。

此致

广州市天河劳动仲裁委员会

__(市)__房地产有限公司

__年__月__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篇6)

劳动纠纷仲裁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写明申请仲裁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写明申请仲裁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特别要注意写明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此致

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 一、申请书副本_____份(按被申请人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__________份;

三、其他材料__________份。

劳动仲裁申请书(篇7)

申请人:,男,汉族,1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市X区路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路号。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200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费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

以上二项合计: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x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20xx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70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940元(20xx年7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940元)为基数计算,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个小时*4周*12个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24893.79元(940元/21.75*2倍*8个小时*3天*12个月*2年)未付。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提请劳动仲裁申请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劳动仲裁申请书(一式二份,有多个被申请人的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份数)、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1、申请书。申请书用蓝黑或者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均须本人签名并落有申请日期。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及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A4型纸),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A4型纸)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A4型纸。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如果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5、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文章来源:http://m.swy7.com/a/5218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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