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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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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篇1)

20xx年,共青团**市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市综治委的指导下,以进一步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标,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明确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夯实基础,切实加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领导

一是组织机构建设到位。我委成立了由团市委书记农璐璐同志任组长,办公室主任由团市委办公室主任李响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预防办),设在团市委办,承担预防未成年人日常工作的落实,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提供了组织和人员的保障。

二是工作安排部署考核到位。我委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已经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做到了年初有计划、有布置,年中有检查督办,年末有考核评比。2月中旬,召开了20xx年共青团**市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制定了《共青团**市委20xx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本单位预防工作的开展。7月,召开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会,听取了工作人员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认真分析了导致我市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种因素和预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建议和对策并对下半年的工作做了部署。

三是工作制度落实到位。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工作,共青团预防办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以及信息上报制度,通过这些制度,增强了成员单位彼此间的信息沟通,有效的畅通了预防办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渠道,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发挥共青团的教育引导职能,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打牢青少年法制观念的基石

夯实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思想道德基础是实现党的育人宗旨,确保党的事业蒸蒸日上与社会和谐进步的首要前提。团市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研究当代青少年的特点和思想教育的规律,积极探索青少年思想教育的新方法,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主题教育、组织培训、开辟阵地等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思想教育;通过青年志愿者、手拉手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在实践中培养青少年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的高尚情操;通过开展五四奖章、十大杰出青年等评选活动,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引导当代青少年养成积极向上的良好品行。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教育青少年自觉遵纪守法,是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手段。团市委始终坚持“教育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

1.法制校长工作取得新成果。法制校长已经成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一支重要力量。各法制校长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特长,认真履行法制校长的职责和义务,在所结对学校做到了“一对一”结对并开展了形式多样、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学期至少对学生开展1次法制教育课和1次德育教育课。10月21日团市委联合市法院、派出所、杨柏王律师事务所在**市第三中学开展法制进校园宣讲活动。市法院的法官和杨柏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校园内外典型案例为素材,深入浅出分析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一般规律,深刻阐述了对社会、家庭及个人成长造成的危害,使学校师生深受启发和教育。

2.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新成效。面对越来越严峻的毒品和艾滋病蔓延趋势,鉴于青少年群体在面对毒品和艾滋病时的高风险和易受伤害状况,团市委通过主题活动、志愿服务、基地建设、理论研究等多种有形、有效的方式在广大青少年中,深入开展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把握“6.26”禁毒日、“12.1”艾滋病日等有利时机,在全市开展“青少年远离毒品”宣传周活动,在各中小学校开展“远离毒品,关爱未来”宣传月活动,切实提高了青少年拒毒、防毒能力;

3.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式有新发展。坚持实践育人、生动活泼的原则,把法制宣传教育长期化、系统化和制度化。充分利用节日、法定假日、纪念日等有利时机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邪教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进社区、全市青少年普法大赛等活动,以增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10月,团市委积极联系**市移动公司,通过10086平台以群发短信的方式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传工作。

三、拓展工作领域,积极协调有关单位,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良好的社会环境是青少年健康成长必不可少的条件。团市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改善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并以此作为为优化我市发展环境作贡献的重要切入点。

1.青少年的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社区是青少年学习、生活、娱乐和就业的重要场所。团市委十分注意通过社区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效整合起来,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预防和控制,始终按照“干预早、网络全、措施实”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开展“探索建立社工队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试点工作,通过调研摸底、结队服务、培训实习等措施,切实加强了社区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使社区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2.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活动进一步拓展。团市委扎实推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自觉履行法律和政策赋予的职能,形成了认识到位、制度健全、措施得力、特色鲜明的特点。进一步健全资源整合、监测预警和协调联作的维权服务机制,努力实现以“青少年维权中心”为中枢,以青少年维权服务热线、维权网站为纽带,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阵地依托的“三位一体”、区域联动的青少年维权服务网络,保障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

3、加强制度建设。团市委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心灵互动、携手成长”结对服务活动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团市委组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紧密合作的结果。但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法律、法规、政策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律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一些社会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热点、难点问题缺乏有效的法律进行规范,而现有的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律需要相关配套法律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2.工作方式、服务手段需要进一步创新。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社会影响面大,内容繁杂,需要建立长期的、固定的活动阵地,而现有工作方式及服务手段相对比较单一,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缺口较大。

3.理论研究需要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涉及多个学科领域,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实践性,必须不断摸索经验,总结规律,但目前这项工作缺少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针对性理论研究,特别是对全市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监测预警机制尚未建立。

五、下一步工作设想

今后,我们将着力抓好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阵地建设等方面工作,力求以活动促建设,以建设促发展,逐步形成一套以项目化为龙头、以信息化为纽带、以法制化为保障、以社会化为平台的立体、动态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1.坚持不懈地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工作。不断深化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常项工作,探索生动活泼、青少年喜闻乐见、乐于参与的法制与安全教育的好形式、好方法,推动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2.不断推动我市青少年工作的法制化进程。积极参与《实施办法》的调研工作,不断推动我市青少年工作的法制化进程。

3.扎实做好特殊青少年群体教育服务工作。针对社区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年、流浪儿童、罪错青少年、特困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服务工作。

4.进一步加强工作机构、工作队伍和阵地建设。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建立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组建专业性强、相对稳定的专兼职工作队伍;建设一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活动阵地。

5.加强理论研究,探索建立预防工作预警监测机制。加大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研究力度,立足**实际,把握青少年犯罪的发展规律,提出决策建议,提高预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主动性。通过对社区的社会环境、治安状况、社区青少年比例等具体指标监测评估,研究设计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警指标,通过网络、热线电话等多媒体平台建设,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协调联动的动态预警监测机制。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既是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关系长远的民心工程。我们决心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工作,奋力创新,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根据市综治委的具体指导,努力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篇2)

20xx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综治委的精心指导下,我委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主动参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总结推广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成果,积极探索对各类青少年教育引导和权益维护的新途径,逐步形成青少年社会管理工作合力和长效机制,有效地提高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成效。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

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广泛开展“中国梦我的梦”“三观三热爱”及“我与祖国共奋进”、“与信仰对话”、“红领巾心向党”主题实践活动,在广大青少年中深入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党史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坚定广大青少年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深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自护教育。积极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把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继续深入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网络素养、禁毒、防艾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探索针对闲散、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路径;加大对“两法一办法”的宣传实施力度,组织志愿帮教小队深入辖区,利用图片宣传、专题调研等形式,引导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掌握自身保护的技巧方法,并为家长提供教育指导和法律法规咨询。

二、拓展工作领域,优化社会环境

进一步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社区是青少年学习、生活、娱乐和就业的重要场所。我委十分注意通过社区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效整合起来,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预防和控制,始终按照“干预早、网络全、措施实”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开展“探索建立社工队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试点工作,通过调研摸底、结队服务、培训实习等措施,切实加强了社区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使社区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进一步拓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活动。我委扎实推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自觉履行法律和政策赋予的职能,形成了认识到位、制度健全、措施得力、特色鲜明的特点。进一步健全资源整合、监测预警和协调联作的维权服务机制,努力实现以“青少年维权中心”为中枢,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站)”为阵地依托的、区域联动的青少年维权服务网络,保障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突出重点群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全面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认真总结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区全面推进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对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生存现状、心理状态等进行系统调研,并形成了有指导价值的调研报告。重点抓好不良行为青少年和闲散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依托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契机,建立覆盖不良行为青少年和闲散青少年的信息排查机制,摸清底数,掌握动态信息。发挥基层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的积极作用,确保专业力量与问题青少年群体的定期接触,开展教育管理。

四、推进重点项目,深化常项活动

扎实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为切实代表和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我委结合全区共青团工作实际,围绕“社会教育与青少年全面发展”主题,组织召开了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座谈会,并形成了提交区“两会”的《关于加强信州区青少年社会教育的几点建议》,努力推动青少年社会教育在法律、政策层面上得到新突破和新发展。

深入开展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的“青果援”行动。为减少未成年子女因父或母犯罪服刑后给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帮助他们解决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我委联合司法部门在基层开展调查摸底,了解核实服刑人员子女情况,并由预防青少年违法工作成员单位的团组织、五四红旗团委及青年文明号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建立辅导工作联系,第一时间走访帮扶对象家庭,送上学习用品和助学金,帮助这些未成年特殊群体健康成长。

建立社会帮教机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为落实对犯罪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相关政策,我委联合信州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帮教工作机制。检查机关、团区委会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所在学校、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有关人员,组成考察帮教小组,定期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考察、教育,实施跟踪帮教,并做好台账登记。同时,由检察机关、团区委选派人员担任法制辅导员,定期为中学生上法制辅导课,组织中学生旁听法庭审理,使学生们通过实实在在的案例,自觉做到遵纪守法。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共同努力,信州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被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授予“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五、强化基层基础,促进工作整体提高

加强预防工作专兼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社会工作者、律师、心理咨询师及“五老”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大力推进预防工作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促进预防工作蓬勃发展。加强预防办自身建设。健全信息沟通、工作例会等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各部门加强情况沟通和协作配合,针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突出问题开展联合行动,形成部门合力,协调配合解决问题。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社会工程,只有人人参加,个个关心,才会把工作做好。通过这半年来的努力实践,我区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势头得到了有效控制,成绩虽佳,但亦存在一定的问题,我们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时刻了解除青少年的思想动态,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出现,把我区青少年违法犯罪降到最低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律、法规、政策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律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一些社会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热点、难点问题缺乏有效的法律进行规范,而现有的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律需要相关配套法律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2、工作方式、服务手段需要进一步创新。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社会影响面大,内容繁杂,需要建立长期的、固定的活动阵地,而现有工作方式及服务手段相对比较单一,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缺口较大。

3、理论研究需要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涉及多个学科领域,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实践性,必须不断摸索经验,总结规律,但目前这项工作缺少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针对性理论研究,特别是对全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监测预警机制尚未建立。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们将着力抓好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阵地建设等方面工作,力求以活动促建设,以建设促发展,逐步形成一套以项目化为龙头、以信息化为纽带、以法制化为保障、以社会化为平台的立体、动态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1、坚持不懈地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工作。不断深化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常项工作,探索生动活泼、青少年喜闻乐见、乐于参与的法制与安全教育的好形式、好方法,推动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2、扎实做好特殊青少年群体教育服务工作。针对社区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年、流浪儿童、特困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服务工作。

3、进一步加强工作机构、工作队伍和阵地建设。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健全完善全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组建专业性强、相对稳定的专兼职工作队伍;建设一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活动阵地。

4、加强理论研究,探索建立预防工作预警监测机制。加大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研究力度,立足实际,把握青少年犯罪的发展规律,提出决策建议,提高预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主动性。通过对社区的社会环境、治安状况、社区青少年比例等具体指标监测评估,研究设计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警指标,通过网络、热线电话等多媒体平台建设,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协调联动的动态预警监测机制。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既是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关系长远的民心工程。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工作,奋力创新,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根据区综治委的具体指导,努力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篇3)

一、健全机构、完善机制,深入探索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规律

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分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20xx年,我们共召开两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组会议,研究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新特点,对全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加强了各单位的联系,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从镇团委到各基层团支部都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针对各村、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计划措施,深入细致,实事求是的开展工作。

二、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

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阶段,正确辨别事物的能力不够,非常容易受到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镇团委曾次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从小树立正确的思想道德和法制观念非常重要。20xx年,我们通过各级团支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利用学校报刊、村广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青少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努力从根本上消除青少年违法犯罪滋生的因素。

三、以学校为重点,加大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学校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主渠道,在校学生是青少年的主体。为此,我们特别重视对在校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观念教育。今年,我们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依托学校,积极推进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根据青少年自身的特点,营造符合他们认知规律的学习环境。继续大力推行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的做法,把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贯穿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都根据自身的特点,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XXX中学在今年3月份邀请镇派出所民警到学校给学生进行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青少年自我防护知识及交通知识讲座,全校600多名学生受到了教育。促进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效地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四、以活动为载体,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1、为提高全镇青少年的文明素质,营造文明、祥和的生活氛围。提升农村青年的文明礼仪水平,树立平谷人良好的文明形象。XXX镇团委在广大团员青年中举行了迎五四暨“文明礼仪伴我行”文艺汇演,主要的形式有相声、舞蹈、三句半、诗朗诵等十五个节目。通过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使团员青年这一群体成为良好文明的象征,成为该镇文明建设的名牌工程。

2、为弘扬民族精神,培养学生文明素养,XXX中学团支部以演唱爱国主义歌曲为载体,抒发学生爱国爱校的情怀。为振兴中华奉献青春的崇高志向,每个班在演唱国歌外,自选一首革命歌曲,赛前一个月每个班级利用课余时间加紧练习,在赛场上同学们气势磅礴,情绪高昂。一首首革命歌曲,唱响了和平时代的主旋律,整场比赛气氛非常热烈,台下的同学们都认真地倾听,不时给予热烈的掌声。

3、科技知识宣传受益青少年

6月1日,《20xx科技活动周—热爱科学、敢问求答》科普互动展览活动,在XXX镇文化站院内举行,此次参展是区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首次在山区乡镇参展,活动期限为三天,全镇20xx多名中小学生将观看了展出,21件展品由区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的教师经多方学习,亲自设计亲自动手制作,以我国古代民间传统的数学精典和现代数学精华为题材,利用简易互动的方式传播普及科学知识。这次科普活动把深奥枯燥无味的知识,变成易学易懂、喜闻乐见的互动形式,为中小学生提供了一次动手、动脑的机会。不仅使孩子们开阔了视野,又在玩乐中撷取广度博的知识,从而培养他们科学精神,科学思维。展出期间总是人流不息,生动活泼的科技平台深受青少年的欢迎。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篇4)

一、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由局长负总责,相关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做到各相关股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目标,社会救助股负责孤儿、贫困、残疾儿童的救助,社会事务股负责流浪儿童的救助送返,社会福利院和社会福利儿童弃婴的收救。慈善会负责慈善助学、助医、助困活动。通过各股室分工合作,确保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源头预防,注重工作实效

1、有效实施对孤残、贫困青少年救助。一是做好孤儿救助工作,全县现我8名孤儿,按政策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678元,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县财政承担。二是积极争取慈善捐赠资金,开展慈善助学、助困活动。20xx年开展“万向心、浙川情”慈善援助项目,共救助孤儿、残疾儿童、贫困学生57人,救助金额11.4万元,慈善福彩助学救助贫困学生21人,救助金额10.5万元。今年首批资助大学新生12名,初中升高中13名,共计救助资金9.9万元。三是加大对弃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主动救助,20xx年救助弃婴2名,一名送市儿童福利院托养,一名由县福利院代养。县民政局专门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点,用以接收送返流浪未成年人。

2、加大对困难青少年的`救助力度,20xx年7月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未成年人共522人,20xx年累计医疗救助未成年人170人次,救助金额18.7万元。

3、充分发挥小坪山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青少年革命传统教育,在“清明”等重要节日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祭扫、参观烈士陵园等活动,培养爱国主义情结。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项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存在的问题:一是各级对挽救和矫正问题青少年救助工作认识有偏差;二是各种帮扶救助渠道繁杂,不能真正发挥整体效能;三是流浪成年人和未成年人集队要求救助,助长了不良风气,甚至会出现新的违法行为。

2、几点建议:一是通过“一助一”结对帮扶等有效的帮扶活动,对经济困难造成辍学的学生给予一定的资助。二是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扶贫助学工作的参与和支持。三是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对贫困儿童、孤残儿童进行救助。四是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社会福利院的服务保障能力,大力开展面向孤残、贫困青少年的福利保障服务;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制度,做好流浪乞讨青少年救助工作。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篇5)

近年来,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上级预青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创建“平安”的要求,围绕法制教育、青年就业创业、专项治理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坚持服务重点群体,深入推进重点项目,切实加强教育服务,狠抓基层基础工作,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实现零青少年违法犯罪村镇的目标。

一、抓组织保障工程,夯实工作基础

(一)完善机制,健全工作网络。一是及时调整充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更新领导小组,积极联系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确保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二是依托镇调解服务中心,设立青少年维权接待岗,在村级设立青少年维权接待站,建立完善镇、村联动工作机制;三是建立青年平安建设宣传作机制。利用横幅、led、宣传车等媒介根据不同对象进行平安、法制等方面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二)排查摸底,明确工作对象。结合我镇青年平安建设,每季度青年护村队、青年志愿者入户预矛排,特别针对缺乏监护、闲散青少年、后进生等重点群体进行防控,对全镇14到25周岁失学、失业、失管的闲散青少年,留守儿童进行动态跟踪,做到“三册三清”(即闲散青少年花名册、留守儿童花名册和不良行为青少年花名册,做到底数清、家庭情况清、目前状况清)。

(三)整合资源,延伸工作手臂。一是整合青少年维权力量,招募建立一支的维稳青年志愿者队伍,聘请退休老干部、老党员担任社会监督员,组建镇村两级爱心、法律等各种类型的帮教小组,对有各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及时进行帮教,促其转化。二是按照青年志愿、社会参与、政府牵头的模式,各村建立1支义务护村示范队,实行24小时值班和监控制度,为群众一个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三是建设电子视频监控,在全镇主要路口和重点路段设置电子视频监控,打击了石珩盗谷案、截获了盗牛车,震慑了小偷小摸等违法犯罪行为,还青年一个安定稳定的成长环境。

二、抓教育工程,净化成长环境

(一)深化学校德育工作,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

坚持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建立法制学校和家长学校,制定“平安”法制教育计划,举办2期法制讲座,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

(二)开展社会立体教育,构建镇村校“三位一体”教育网络。一是联合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深入农村表演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节目,提高全乡群众依法治镇观念。二是联合综治办开展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村镇”活动。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青年志愿者、大学生、少先队辅导员、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创建单位进农村开展志愿服务。三是组织开展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活动,实现了零2

非法游戏厅和网吧村镇。四是联合关工委、工会、妇联等部门建立助学基金,树立青年创业典型,奖励学习尖子、教育骨干,为青少年成长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工程,丰富服务内涵。

(一)开展法制维权,提升青少年自护能力。一是依托镇青少年维权接待站,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一年来共接待来访青少年163人次,电话咨询105起,妥善解决了2起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二是依托青少年法制学校,组织青少年学生观看法制电影、学习法制书刊,让广大青少年通过内容鲜活的案例,受到教育,远离犯罪;三是依托“镇青少年心理咨询室”,聘请兼职教师担任心理辅导员,及时排解青少年学生在学习、生活、情感各个阶段的心理障碍。

(二)实施重点关爱,前移预防工作关口。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组建“爱心辅导员”队伍,对全镇留守儿童生活上进行关心、学习上进行帮助、行为上进行规范,使他们从小养成热爱劳动,勤奋学习的好习惯,养成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对全镇后进生进行建档立卡,跟踪服务、专人联系、定向辅导,做到生活上帮困,学习上帮助,行为上纠偏,思想上矫正。

(三)以创业带就业,帮扶青年成才致富。一是提升创业意识。镇预青领导小组在每届毕业生毕业前开展创业意识教育,为青年讲解创业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等知识,让青年了解党对山区的优惠政策,增强他们创业的信心。二是开展技能培训,聘请县农业局资深讲师到我镇开展红豆杉种植、淮山浅层栽培、家政服务等实用技术培训活动,培植了一批青年创业带头人。三是开展青年创业拓展计划,镇妇联积极与镇信用社联系,为青年创业提供资金支持,为创业青年解决了发展资金短缺的“瓶颈”问题。

实践证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与控制,关键在于良好的学校教育、和谐的社会环境、实用的技能培训、科学的创业指导。关键在于党政重视、社会关注、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关键在于事前预防、事中矫正、事后跟踪。关键在于家庭道德教育、学校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只有形成整体优势,发挥综合效应,才能从根本上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达到青少年零犯罪村镇的要求。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篇6)

一、基本案情

郭清宏,男,1966年5月出生,汉族,安徽宁国人,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11月加入九三学社,2004年当选广东省政协委员,案发时任广东省地质局下属广东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测试中心”)副主任(副处级)、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站(以下简称“珠宝检测站”)站长。

2014年11月27日,省监察厅派驻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室对郭清宏违反政纪问题立案调查。11月28日,经省监察厅批准,对郭清宏采取“两指”措施。2015年2月10日,移送司法机关调查。

郭清宏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如下:一是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郭清宏任珠宝检测站站长以来,私设“小金库”涉案金额约1.68亿元,情节十分恶劣,郭清宏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二是私分公款,郭清宏本人分得560万元。珠宝检测站未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测试中心)批准,用截留检测款形成的“小金库”私分奖金,2003年至2014年期间郭清宏个人分得560万元。三是公款私存,从中贪污公款5162.6067万元。

郭清宏以珠宝检测站工作人员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用来存放检测费等收入,达到向测试中心隐瞒经营收入的目的,从中贪污公款3079.6067万元。另外,通过大量存放现金,随意支取贪污公款2083万元。四是使用贪污的公款购置房产,涉案金额757.1388万元。郭清宏利用前述贪污的公款购置房产8处,涉案金额757.1388万元。

五是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郭清宏伙同曹姝旻(珠宝检测站副站长,另案处理)等人为了逃避罪责,组织指挥、亲自参与和指使他人销毁“小金库”涉及的财务资料,涉及金额约1.68亿元,情节十分严重。六是挪用公款。2002年7月,郭清宏挪用公款27万元,替曹姝旻支付购买广州某处房产的部分购房款。七是违规开办私人同行业公司。郭清宏违反有关规定,牵头开办了广州某珠宝贵金属鉴定中心有限公司和广州某贸易有限公司。

二、案件剖析

(一)案件的主要特点

一是“小官巨贪”。 郭清宏作案时为正科级,案发时为副处级领导干部,其所主持的部门为省地质局下属三级生产经营单位(珠宝检测站,二级事业法人单位),个人和单位级别均不高。但郭清宏利用珠宝检测站站长职务之便,长期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的金额竟高达1.68亿元,贪污公款5162.6067万元。涉案金额之大,令人震惊,在省直单位的下属机构中实属罕见,是“小官巨贪”的典型。

二是作案时间跨度长。自2003年起,郭清宏便利用珠宝检测站收取的检测款私设“小金库”,至案发跨时12年。其中,2003年至2010年8月期间,先后向公款私存的21个账户存入检测费、培训费等共计6040万元。2010年下半年后,郭清宏本人或授权下属直接到珠宝检测站下设的各地办事处直接提取现金,并将大量现金存放在出租屋及本人办公室内自由支取。

三是作案手段隐蔽、疯狂。郭清宏把珠宝检测站当成自己的“私人公司”,完全不受上级监管,一个人说了算,任意支配,肆意妄为。先后利用自己、下属、客户的20多个银行账户私存公款,以及通过大量存放现金的形式,随意挪用支取、贪污公款超5000万元。

为掩盖罪行,郭清宏多年来一直严禁本站员工擅自与上级单位(测试中心)任何人员接触,“违者立即开除”,并要求所有员工对外口径一致,形成内部堡垒,企图“密不透风”。为逃避罪责,郭清宏从2011年起,不定期亲自或指示下属删除财务资料、销毁账册凭证,尤其是2013年珠宝检测站被省地质局审计部门审计期间,郭清宏更是疯狂销毁会计凭证、财务账册以及电脑硬盘存储的所有财务资料数据,企图逃避甚至对抗调查,情节十分严重。

(二)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

郭清宏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之所以发生,除了其本人目无法纪、理想信念丧失、欲壑难填等根本原因外,还包括一系列外在诱因,即在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及监督制约等方面存在严重漏洞和问题。

一是无视法纪,理想信念彻底滑坡。身为领导干部、一站之长、政协委员,郭清宏长期以来不重视政纪法纪学习,毫无法纪观念和规矩意识,毫无自我要求和约束,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极度扭曲,贪欲膨胀。崇尚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拜金主义,缺乏自律又逃避监督,疯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同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上面有人不会出事,瞒报单位经营收入,藐视法纪销毁财务凭证,长期大量贪污公款,最终坠入犯罪深渊。理想信念的滑坡也导致其在行动上、生活中日益奢靡享乐,郭清宏利用贪污的巨额公款,先后在多地购买住宅、写字楼、车位等,购置各种昂贵珠宝玉石,其中仅购买单颗宝石便花费超百万元,奢靡程度令人咂舌。

二是挥霍权力,完全不受监督约束。作为珠宝检测站的“一把手”,郭清宏“家长式”作风严重,把珠宝检测站完全当作自己的私人档口进行经营,完全游离于上级的监管之外,毫无接受监督约束意识。郭清宏(伙同曹姝旻)对该站的经营管理尤其是该站在省内各地下设的20多个办事处的经营活动具有高度的、自由的决定权,包括办事处的设立或撤销、合作经营方选择、站点人员招聘、设备仪器采购、检测业务登记审核、检测款收入存放使用、财务会计账册编造等“一条龙”运作都自己做主说了算。

此外,测试中心原主要负责人冯超(另案处理)是曹姝旻(珠宝检测站常务副站长)的丈夫,对珠宝检测站的日常管理运作采取有所偏颇和袒护的态度,测试中心其他班子成员难以过问和不敢监督,测试中心监察、审计部门介入珠宝检测站的内部监管更是难上加难。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郭清宏利用单位管理与监督上的漏洞肆意挥霍手中的权力,欺骗上级主管单位,瞒报经营的检测收入,截留站点的收入资金,大量侵占公款。

三是管理粗放,单位经营运作以包代管。珠宝检测站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隶属测试中心的二级事业法人单位,统一采用测试中心制定的以承包收入任务的经营管理模式。但测试中心本部对珠宝检测站人、财、物的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基本上是放任不管,尤其是对珠宝检测站下设的办事处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导致珠宝检测站下设的多个办事处长期游离于测试中心本部的管理和监督之外,存在管理运作缺失制度约束,只求完成定额上缴经营收入,缺乏财务收支的监管等漏洞。各办事处的检测业务未经登记审核,检测费经营收入也不开发票。

该中心本部对珠宝检测站各办事处选择的合作方的情况也一概不知,郭清宏利用此漏洞编造虚假的合作经营,订立对付上级的虚假合作协议,骗取截留公款。同时,珠宝检测站的人员管理严重不规范,全站实有员工近200名,但在测试中心人事部门备案管理的只有50多名,有的办事处雇了10多名员工,只有2名与测试中心本部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他人员都是以虚假“合作方”的方式聘请任用。

办事处员工只对郭清宏等人负责,言听计从,对外口径一致,形成了“内部堡垒”、“攻守同盟”。综上所述,珠宝检测站其实就成了郭清宏等人的“私人企业”,各办事处其实就成为郭清宏等人的“私人档口”。郭清宏一手遮天,为所欲为,最终积重难返,铸成大错。

四是监督缺位,上级单位的监管形同虚设。多年来,珠宝检测站的直接上级(测试中心)的财务部门仅对该站定额上缴的经营收入进行核算,对该站在检测业务中收取的现金或没有上缴的资金没有监控或控制不全,在财务账目设置上一直分不清上缴的经营收入来自哪个办事处,各办事处的经营效益如何也不进行考核和过问,没能有效发挥财务全覆盖及统一管理的作用,郭清宏等就是利用检测费不开发票、测试中心财务部门无法准确掌握珠宝检测站各办事处的实际收入等漏洞,大量截留各办事处收取的经营检测费用,公款私存,挪用侵吞公款。

同时,测试中心长期以来对地质实验测试工作,尤其是珠宝检测业务预防腐败工作的形势研判不足,自认为地质实验测试机构是“清水衙门”,存在“检测是一门技术活,是服务性工作,利润低、赚钱少、总量小”的观念,长期弱化建章立制工作,对公职人员廉洁自律的教育也抓得不紧。

因此,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只满足于开会、传达文件、签订责任书“三个样板动作”,对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不严,对苗头倾向性问题未能抓早抓小,对腐败行为警觉性不高,缺失自我防范和自律意识,测试中心职工群众中对珠宝检测站员工的收入早有议论,对该站的市场经营收入和员工的实际收入存疑,反映也不断,测试中心获悉后虽也曾对有关情况进行过调查了解,但大多采取应付的做法,加之珠宝检测站员工上下口径一致,没有发现实质性证据,平时调查也只是点到即止。

三、警示与预防

郭清宏私存、贪污巨额公款一案,是“小官巨腐”、发生在基层单位的一桩大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教训也是深刻的,发人深省。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真正做到预防为主和严惩腐败相结合,需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做到坚定理想信念,不越红线,守住底线,筑牢防线是防止领导干部犯错误,违纪违法的根本所在。要把加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首要任务,做到教育更有针对性、更有警示震慑性,使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适应从严管理与监督的工作约束。

明确重点,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案发单位和全局系统要从这次地质局系列腐败案件中认真反思,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案发的原因有哪些;针对制度上的漏洞要抓好哪些环节进行整改。同时,加强组织纪律教育、政纪法纪教育,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增强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充分利用发生在本单位本系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论纪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外化于形、内化于心,增强教育实效。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结合各单位实际,扎实做好立规矩、建制度、严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尤其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内部控制和管理等制度的建设,加快修订和完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大额资金使用、人事管理、设备仪器采购、合同管理、违反财经纪律责任追究等制度和办法。推进规范化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建立按制度经营、依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通过深入调研、学习借鉴、广泛征集干部职工意见等方式,制定、健全、优化一套合法合规、以人为本、上下认同、行之有效、针对性强、可操性好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各单位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带好头,以自身严格执行制度的行为,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彻底解决以往不拿制度规定当回事、我行我素的任性行为,对违反者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和让其付出代价。

三是强化监督制约,使领导干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始终坚持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首先,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坚决克服班子成员之间“老好人”,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一把手”要自觉带头接受监督,班子成员既要相互尊重,维护、支持“一把手”,又要大胆监督“一把手”,敢于提醒,。把监督当成班子成员间、领导干部之间一种防止犯错的“援手”,时常拉一拉,促一促,拍一拍。

其次,强化职工群众监督,完善事务公开制度,把本单位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原因、决策依据、决策执行过程和结果,通过一定的形式向职工干部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以公开保证公正。再次,加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力度。纪委要强化双重管理,加强对同级及下级的监督管理,并加强同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

抓住干部管理的各个环节,把监督寓于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权力的严格管理之中,要让大家认识到平时的严格律己和监督是在保护干部,不要出现一旦犯错悔之已晚的情况。此外,加强审计外部监督,审计是及时发现问题、及早纠正问题、避免重大错误的有效手段。要完善单位内控机制,加大审计力度,定期对本单位及下设机构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堵塞管理漏洞。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篇7)

按照全县《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开展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纪发〔2019〕4号)精神,为了确保系统各单位能以高度的整治责任感自觉抓好胡传祥案“以案促改”工作,同错误思想划清界限,肃清其恶劣影响,不断把从严治党和XX各项重点工作引向深入,促进XX工作健康持续开展,现就胡传祥案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召开会议及时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2019年3月22日下午,XX系统召开胡传祥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报告会,局党委书记、局长XXX同志领学相关文件精神,并做了题为《以胡传祥案"以案促改"工作为例,谈如何做一个清正廉洁的党员领导干部》的讲话,局领导班子、机关全体人员、基层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之后,局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了研讨会,各班子成员都做了深刻的发言。系统X个支部相继也召开了专题会议。

二是下发通知专题部署安排。局党委及时下发《关于认真开展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XXX发〔201X〕16号),对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胡传祥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必要性;要突出重点抓好专题学习教育;坚持以案为鉴深化专题警示教育;多措并举,践行学习教育成果,进行了必要的阐述。基层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了各自的学习方案,进行深入学习和研讨。

三是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局党委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活动安排意见》,要求各单位对标胡传祥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以高度的整治责任感,精心抓好组织实施。领导班子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担当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本单位学习教育工作。8个基层单位主要领导,结合岗位职责,均写出了书面交流材料。

四是多措并举落实工作任务。基层各支部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时间,召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大会,各单位股组级以上负责人针对胡传祥案件写出书面心得体会,各支部也组织了专题研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写出书面研讨材料,系统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在认真汲取胡传祥案件教训的基础上,检视不足,自觉整改,积极落实,学习教育效果明显,推动了当前XX工作任务完成。基层共开展警示教育大会8次,主题党日8次,写心得体会20篇。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篇8)

杨淑华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2019年9月23日 10:45中国纪检监察报【字体】大 中 小杨淑华,女,1954年10月12日生,汉族,四川省洪雅县人,大学文化,曾任洪雅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局长,2019年1月起任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2019年2月23日,眉山市纪委对杨淑华立案调查,并于4月23日移送眉山市检察院立案侦查。

经查,杨淑华在担任洪雅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整理工程、新建办公大楼的招投标、工程款拨付以及征地手续办理上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或直接收受15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194万余元(其中600万元系受贿未遂);此外,杨淑华还贪污公款人民币8万余元,挪用公款398万元,另有人民币394万余元、美元2652元的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2019年8月25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杨淑华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9年11月15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为留“后路”,反断了“后路”

——杨淑华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钟季执

升迁无望转而谋求“后路”

“几万可以拿,几十万也敢要,几百万也不在话下”

在刚担任洪雅县国土资源局领导职务时,杨淑华一度有着很强的事业心,对自身的要求也比较严格,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曾作出过一定贡献。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杨淑华未能做到善始善终。

杨淑华在担任局长的最后几年中,自感升迁无望且面临退休。恰逢这个时候,她看到别人腰缠万贯、挥金如土时,心理逐渐失去了平衡。慢慢地,在杨淑华的眼中,官场成为了一个市场,权力变成了交易的资本,官位当做换取金钱的商品,她开始或明或暗甚至赤裸裸地进行权钱交易。“几万可以拿,几十万也敢要,几百万也不在话下。”杨淑华开始琢磨着为自己找“后路”,将精力放在对金钱的疯狂攫取上,最终把自己推进了违法犯罪的泥沼。2019年,洪雅某建筑公司法人代表胡某某为感谢杨淑华在三宝镇河滩地土地整理工程款拨付上的“关照”,送给杨淑华35万元,后者欣然接受。

从在单位报销丈夫出国的费用,到授意造假套取补助;从挪用公款截留利息,到帮助亲友承建工程自己从中分钱,杨淑华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疯狂敛财,甚至达到了雁过拔毛的地步。

铤而走险大搞“权力寻租”

对有求于己的开发商提出投资分红,并迫使其签订合同

土地是典型的稀缺资源,一些利益主体总想从中分一杯羹,土地领域“权力寻租”的空间很大。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中,对土地征用的条件、征用租用的价格、补偿费用的标准等仅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

如在处理具体的土地事务中,各级政府有很大的决策权,有关决策人员、经办人员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给公共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

杨淑华对有求于己的开发商提出投资分红要求,并迫使其签订合同,以掩盖索取巨额贿赂的事实。

眉山市某房地产公司在洪雅县从事项目开发时,杨淑华在土地拆迁及征地手续的办理中为该公司提供过帮助。2019年5月,杨淑华在该公司所开发的某房地产项目中以“投资分红”的名义,向该公司总经理易某索要100万元。同年6月至8月间,杨淑华收受易某给予的所谓“分红”款50万元并退得所谓“本金”50万元。

2019年初,杨淑华为成都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违规办理了3333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证,并与该公司约定在某房地产项目结束后一次性收取“投资分红”600万元,后因案发未能得逞。

在土地收储、土地拆迁、土地平整、土地测量、土地规划等由国土部门管理的事项中,任何一个环节都有不小的自由裁量权。300万的工程,好处费要拿70万,杨淑华正是在这种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不断地铤而走险,最终轰然倒下。

手段隐蔽多样用心良苦

从以“借用”为名索贿,到授意家族成员出面收受贿赂

在大肆收受、索取贿赂的过程中,杨淑华采取多种隐蔽手段,可谓用心良苦。

2019年,杨淑华为洪雅某电力公司水电站工程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提供帮助,后将该公司一辆小轿车长期“借用”,直至案发。

除以“借用”为名外,杨淑华还多次授意家族成员出面收受贿赂。

2019年12月,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江某某为感谢杨淑华在其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上给予的帮助,按杨淑华授意将其开发的某小区一套价值26万余元的公寓送给其妹妹杨淑珍。2019年至2019年期间,杨淑华为侄儿杨勇等人承建洪雅县中保、中山、止戈镇河滩地整理,以及东岳镇多个土地整理工程及工程款拨付上提供帮助。2019年11月,为感谢杨淑华的“关照”,杨勇按照与杨淑华的事先约定,将付给杨淑华的200万元“好处费”折算成杨勇名下某企业的60%股份送给杨淑华。

大权独揽缺乏有效监督

管理全凭“一支笔”和“一张嘴”,自己签了说了就算数

文章来源:http://m.swy7.com/a/5223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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