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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皮疙瘩读后感(系列九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书笔记了。那么读书笔记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鸡皮疙瘩》读书笔记(通用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鸡皮疙瘩读后感 篇1

这本书出自于美国的R·L斯坦,如果是胆小的人看了就会十分的害怕,因此R·L斯坦在上面写了几句话: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走开。我胆子很大,所以我就买了它。

当我把这本书看完后,果真有R·L斯坦说得那么可怕,就让我为大家简单说一下万圣节惊魂吧!

万圣节就要到了,可珠儿的心情糟糕透了。她不希望今年的万圣节又被可恶的塔碧和李搞砸。她厌烦了他们那些恶心玩笑……珠儿觉得得使些手段,叫塔碧和李尝尝厉害。珠儿和朋友们一起谋划的南瓜头复仇计划顺利完成。这个计划比塔碧和李的计划更吓人……

可怕的南瓜头登场了,他们诡异空洞的嘴巴里发出咝咝的尖叫,橘色的火苗在南瓜头里面跳动,他们咆哮着向珠儿她们冲过来……

这些南瓜头是真的吗?珠儿开始紧张起来,她发现这个计划好像有点儿不对劲……

精彩吧!这里面的南瓜头像妖怪一样让珠儿她们去更多的地方讨东西,直到永远永远。

读完这段话,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珠儿,因为她太聪明了,想到了用南瓜头来吓倒塔碧和李,这次塔碧和李受到了惊吓,就应该得到教训,谁叫他俩把我们两年的万圣节搞得这么不好。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觉到自己的勇气,世界上没有什么妖魔鬼怪,只要相信科学就不会这么害怕了。

鸡皮疙瘩读后感 篇2

白夜行,即在明亮的夜色中行走。看起来似乎是个矛盾的标题。

在这之前,我看过了京极夏彦的《络新妇之理》,应该说结构上有相似之处:通过一层层描述(各配角视角),错综复杂的关系(诸多事件),勾画出主人公(作为反派)的庞大内幕。

白夜行的主角有两人:男主桐原亮司和女主唐泽雪穗。一个在明,一个在暗。

从二十年前的大阪杀人案开始,他们就一直是一种共生的状态。亮司帮雪穗除掉学校的障碍,雪穗则为亮司偷取软件程序作为维生买卖。这一切的过程都没有通过主人公的视角来完成,但是诸多的角色角度观看后,却可以让人对这个推理结论深信不疑。

先来说雪穗吧。这个女子也许真正当得上妖狐这个称呼。贯彻全文的是对她容貌的赞美,以及几乎没有对她不动心的男性,文中多次提到,她充满了夺人的光彩。但是这样的她一路走来却给周围的人都带来了“不幸”。是诅咒?不,其实这些不幸,都是她主动造成的,为了自己的前程未来,她从一开始就对母亲见死不救,对同学施以诡计,对养母安乐死,对丈夫隐瞒偷窃。

我一直很好奇她到底是为了什么的理由,文里并没有给出太好的答案。但是我似乎在《络新妇之理》——另一本小说——看到了原因。《络新妇之理》的织作茜说“为了寻找自己的安身之处”。这个理由同样适用于雪穗。从她被母亲把自己的身体卖给恋童癖开始,她就失去了人生的太阳,堕入黑暗。在黑夜中的挣扎,无需像阳光底下一样规矩。所以她可以攻于心计,也可以戴上假面。

但是只要是人的话,还是会向往阳光吧,这一点,从她对一成隐约的爱意就可以感受到:一成也许对雪穗来说是特别的,从来都是焦点的她,被忽略冷落。反而是身边朴素的女伴获得了一成的青睐。比起假面的华美,这个男人更喜欢纯洁朴实,而这恰好是雪穗没有的东西。于是对雪穗来说,这个男人也许可以让她揭下面具,去真实地爱,真实地拥有太阳,拥有白天。

可是最后,事情没有往这个方面发展。雪穗的阴暗面让一成退避三舍。于是她也只能继续走自己的夜路。直到亮司在结局的时候死在自己面前,她的世界才轰然倒塌——她一直以为自己的夜路是被恨意所照亮,却忽略了天空中并不太明亮的月亮。

直到失去了才明白,值得她去爱的人,一直在身边。

桐原亮司。在文中和雪穗的形象可以说完全相反。他完全不讨人喜欢,每次出场也净干些不干净的事情。但是当雪穗的妖艳魅惑背后露出丑陋的`一面时,亮司却在冷酷无情的性格中偶尔露出了一丝温情,正是这丝温情让人感觉到了这个男子把自己的心意深深埋住。

随着故事的进展,我们渐渐明白了,他所作所为,都是为了那个女子,所有会弄脏自己的行为,都由他来接手。从一开始的刺杀自己的父亲,解救雪穗开始。他也获得了雪穗的帮助,但是说到底,一个是舍命守护,一个则把对方看作生存的依赖而已。

永远都在暗处,默默地守望着对方。这又是为了什么?是替父亲的赎罪吗?不,完全说不通。无论是他对父亲的厌恶程度,还是他早已还了数倍的报偿。那么是为了自己的前程?但是他却把自己置于危险的地带,并且轻易抛弃安稳的生活。

其实,是爱吧。

爱是什么?是怜悯?是赎罪?我不太明白。但是当年幼的雪穗举目无亲的时候,也许亮司是这样想的:这个女孩只有由我来守护她。

鸡皮疙瘩读后感 篇3

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正义与高尚的象征,在我心中,柯南书中的福尔摩斯就是正义与高尚的象征。

这本书十分详细地讲述了“我”(华生)最负盛名的传奇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侦探故事一个个看似一点儿头绪也没有,还容易把人引入歧途的案子,福尔摩斯却将现场的'蛛丝马迹都找了出来,一次次成功破案。雷斯垂德和葛莱森这两位警官每次都把功劳抢走,但福尔摩斯却毫不介意,只是为了享受其中的乐趣。

我爱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因为我被他的睿智、冷静等优秀的品质所折服,更佩服他的淡泊名利、为维护正义而努力与愿为正义献身的高尚品格。在除掉莫里亚蒂时福尔摩斯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缔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如果我的生命旅程到今天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的视死如归了,对于我来说没有比这样的结局更令我心满意足的了。”福尔摩斯就是凭着这样的精神,誓死也要与罪犯斗争到底。他们俩在山谷中,开始了搏斗。最后扭打在了一块儿,一起摔进山谷里。读到这儿,我真为福尔摩斯的死而惋惜。不过后来我从书中得知,福尔摩斯并没有死亡,而是沿着山石爬了上来,并成功再一次与华生见面。

一个善于思考的人可以在福尔摩斯身上找到很多值得他思考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并不因为它依附在一个通俗故事里虚构的人物身上而有所失色。事实上,你会发现它比那些掩盖在浩瀚名著和理论书籍里晦涩的真理更容易理解和体会。我记得当我站在伦敦那个著名的贝克街221号房间里,翻阅那些来自世界各地的信件的时候,给我留下记忆最深的一句话。它来自于瑞士一个15岁的小男孩。在信的结尾,他写道:谢谢你,福尔摩斯先生,你带给了我生活的道理。而有谁不是这样呢?

鸡皮疙瘩读后感 篇4

在这个档期的众多烂片中,我们挑选出了一部还算满意的片子——《珀西·杰克逊和闪电窃贼》。

老公不理解为什么这部片子没有做过多的宣传和预告,像暗夜盛开的莲花,看过才知无比娇艳。我笑答,真正有实力的片子,是不用宣传的。

不得不承认这又是一部充分发挥美国人想象力的“扯淡”片,改编自Rick Riordan的畅销奇幻小说,一共五部,这是第一部,故事情节相对于总是被拿来与之比较的《哈利波特》来说,至少照哈4、哈5要紧凑很多。我想如果哈4、哈5不换导演的话,情节或许不会那么冗长了。不好意思哈迷们,我理解你们尊重原著的心情,但对于我们这种知识浅薄的没看过原著的人,特别是英文原著,我们更希望电影刺激点。呵呵,扯远。看完这部片子,我准备把我“雪藏”在书架里的《希腊神话》重温一下,之前之所以没看多少页,是因为觉得希腊诸神似乎都沉迷在征战与配对上,每一个神似乎都有一段风流韵事,都有一个名字难记的孩子。作者充分发挥了他的`想象力,把这些神与人的孩子赋予了神的责任,同时也让他们具备了人的贪婪,体验了一场英雄的争斗。与其说是一个小英雄的诞生,不如说是宙斯对权力的维系和对兄弟的猜度。而故事的男主角,虽然作为海神波塞冬之子,拥有强大的力量,而促使他成为英雄的原因很简单,为了救他的妈妈。他本质上与神是不同的,神只考虑自己,人懂得支配情感,相比而言,情感的力量才是最强大的。

片子中比较扯淡的地方也是有的,比如那三颗珠子的位置均在美国,比如奥林匹斯山的入口搬迁到了帝国大厦。美国人总是喜欢牵强地把世界历史都联系到他们身上,而实际上他们是只有区区几百年历史的侵略者。

不管美国人多么自负,不得不承认该片惊人的数码特效以及逼真的化妆与造型,我尤其喜欢乌玛·瑟曼所饰演的蛇发女妖美杜莎,处处透露出一股子邪恶的魔力。还有那个可怜的冥后珀耳塞福涅性感的中世纪裙子。

《波西杰克逊与魔兽之海》,第二部的书已经于2010年3月1日出版,估计很快当当就有卖了,我要买一本看看来。

鸡皮疙瘩读后感 篇5

《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相信大家都看过这本书的同名电影。不过,我要介绍的小说可是与电影有很大的不同哦!请听我娓娓道来……

这本书讲了一个名叫波西的男孩,他被诊断患有阅读障碍症,一直在各个学校之间转来转去,却没能找到合适的学校。直到一天,他的一位老师突然变成了妖怪来袭击他,这一切才发生了改变。他被守护者送到了混血者之丘――有一群和他一样小孩的地方,神衹与人类后裔的聚居地。在这里,他得知自己是海神波赛冬的儿子,并随后展开了一系列的冒险。

这本书里关于冒险的描写节奏紧凑,让你无时无刻不在为主角担心,仿佛恨不得钻进书里告诉他有危险。可是呢,波西又总有办法能化险为夷。于是,你悬着的心就象坐着过山车一样,一会冲向山峰,一会落入谷底,每次都欲罢不能。而且,书里还讲了大量的古希腊神话知识,例如希腊十二主神:宙斯、赫拉、波赛冬、阿波罗、阿耳忒弥斯、雅典娜……以及各位神衹之间的故事等等,正好可以给大家补补这方面知识,说不定有人还能因此成为这方面的专家呢!

另外,整本书里我最感兴趣的就是“迷雾”了,因为它太神奇了!它能让书中这一切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变成真的。“迷雾”它可以处理图象,制造幻觉。如果你看到一头驼鹿在搞破坏,那说不定它就是只作恶的怪兽;也许在我们看来再普通不过的地方――树林、草坷,就是神界的入口;凡人看到独眼巨人也不会惊叫着逃开,因为他们可能认为那只是两只眼睛的大高个罢了。是不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呢?不过这么强大的“迷雾”仍然不可避免会被有的凡人看穿。所以,如果有人跟你说他看到了怪物,可别认为他疯了哦!

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个这样的人,拥有一双锐利的眼睛,可以轻易看穿迷雾的伪装。这样,我就能看到各式各样的别人没见过的东西啦,什么半羊人、三头地狱犬、牛头怪,还有一头蛇发的美杜莎。而且,他们就生活在我们身边,光是想想就能让人兴奋得睡不着。我还可以和混血神之子交朋友,和他们一起去神界、去地狱,和这些有魔力的人一起去冒险。我打赌,不会有谁再有我这样丰富、这样刺激好玩的经历了,还有、还有……说都说不完呢!你们只要展开想象的翅膀,所有的一切都会变成可能。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是不是已经迫不急待要冲向书店了呢?哈哈,破盘价,只要88喔,88就可以买波西·杰克逊系列啦!呃,开玩笑的,不过我可以保证,你读了以后绝不会后悔的。和我一起成为波西迷吧!

鸡皮疙瘩读后感 篇6

大家肯定都很喜欢哈利.波特这个魔法少年吧!他既聪明又勇敢,用智慧与力量打败了伏地魔.但也有个男孩可以和他相提并论,他就是混血男孩波西.杰克逊.《波西.杰克逊系列》共五部,第一部是神火之盗.今天,我们从第一步开始,走进这神奇世界!

波西是一个有着阅读障碍的男孩,但他心地善良.一次博物馆奇遇,让他发现自己的父亲竟是海神波塞冬,自己是混血者.在某天出去玩时,被人身牛头怪米诺陶袭击,母亲不知去向,他只身一人来到了混血大本营.就这样,离奇事件接踵而至.先是众神之神宙斯指控他偷了闪电权杖,限他10天内归还,不然就和波塞冬开战.接着是冥王哈迪斯绑架了他的母亲,而战神骑着摩托车为他提供线索.波西在最后能找到闪电权杖,就出母亲,阻止这场天神大战发生吗?

这本书实在有创意,比如说在现实生活中的学生事实上却是一个混血者.真是大胆的想象力!谁能想到,战神阿瑞斯骑着摩托车过来;谁又能想到,美国大楼里竟有通往奥林匹斯的电梯?而通往冥界居然要先经过洛杉矶的印象工作室?好神奇啊!

本书把人物描写的生动极了.像波西,他心底善良,在不断磨练自己,最后变成了英雄.像冥王哈迪斯,凶残黑暗,一心想杀死波西.战神阿瑞斯,表面上是好人,其实内心邪恶至极.个个都有特点.

我最喜欢波西,他勇敢正义,讲义气,在战胜玩一个又一个困难时成长.我想,我也要向波西学习,认同自己,别轻易否定自己,不是吗?

好了,混血男孩的第一次冒险就此结束,也许还有更多危险在等着他。

鸡皮疙瘩读后感 篇7

你问我最喜欢看哪本书,那我告诉你,我最喜欢的是《鸡皮疙瘩》系列丛书。这本书曾经被翻译成了31种文字,创下了吉尼斯世界畅销书之最。

它的作者是当今大名鼎鼎的'R·L斯坦,美国著名惊险小说作家。他出生在1934年的俄亥俄州。他从小就喜欢惊险小说,6岁时就开始为小伙伴编写故事,追求自己的梦想,还把孩子们从书里刺激的幻想拉到现实的生活中,脑子里还想着书上的挑战,拓展孩子们的想象力。

就说R·L斯坦的代表品《恶魔双胞胎》它说了蒙哥马利没有兄弟姐妹们,谁知道身边冒出一个一模一样的兄弟。双胞胎兄弟一点都不可爱,做了许许多多的坏事,更糟的事情还在后面呢。蒙哥马利发现这个恶魔双胞胎竟然是自己亲爱的舅舅一手创造的,这究是怎么下回事啊?……

这些描写人们一看到的故事内容梗概就倒吸了一口冷气,再看看封面上的那句“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走开”这条提醒的话语,就是胆子再大的人也会吓得浑身发抖。

看《鸡皮疙瘩》系列从事,的感觉就两字:刺激!

鸡皮疙瘩读后感 篇8

在打开《白夜行》这本书之前,有段对这本书的书评一直萦绕心头:“世界上有两样东西不能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正是因为这句话,再加上看到书的中间部分内容,作者埋下的伏笔,与人物内心动态慢慢浮出水面,雪穗和亮司两人的一举一动,让我有着深深的压抑与恐惧。这的确是我一开始的真实感觉,对人性的细思极恐、失望、无奈;但当我看完整本书后,这种感觉就有了很大的转变。心理学家武志红说过:任何看似荒诞的事情背后,都有它最真切的原因,如果你觉得荒诞,那很可能是你不理解它。

没有人一生下来就变成恶魔,雪穗和亮司之所以早早结束童年的快乐,这跟他们的原生家庭密不可分,父母不仅没有给他们应有的保护和快乐,反而在他们心底留下了深深的伤害与失望。所以他们唯一的一点点光亮,就是11岁的图书馆里,彼此的陪伴,嬉乐,一起同看一本书,在每个放学后的下午,亮司和雪穗都是在那里度过的。也只有在图书馆时,他们才能卸下所有的成熟,回归孩子般地天真烂漫。图书馆是他们一辈子最宁静纯洁的`地方,在这里他们灵魂相依,互相汲取温暖。

雪穗在亮司心中是永不会融化的一撮雪,洁白、纯净又神圣。他甘愿用一生来守护这撮雪。亮司在雪穗心中是永不会熄灭的一束光,明亮、温暖又永恒。她在这世界唯一温暖的亮光。

雪穗在里面唯一一句透露感情的话是: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所以在他们的交叠中,这是一份悲凉而又厚重的爱,这里并非只有表象外的罪恶和扭曲,还有潜藏在悲剧背后的淡淡温情;不得不说东野圭吾对人性中的善恶,真是表现的淋漓尽致,悲情却不失温度。

鸡皮疙瘩读后感 篇9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主角,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潜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状况决定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那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就应有选取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但是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齐。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状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决定+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文章来源://m.swy7.com/a/52884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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