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写作品读后感有何看法?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文章情节起伏跌宕,主旨明确,引人入胜。为了使我们的感悟更加深刻,不妨动动笔,将读后感写下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罪与罚》读后感”。
细细的红线
多年前看过一部讲述太平洋战争的影片--“细细的红线”。片中很少能感觉到打仗引起的兴奋,反而满是那种草木皆兵的焦虑和迷茫。该片名来自于原著小说中的一句谚语,“理智与疯狂之间,只隔着一根细细的红线”。
读陀翁的这部《罪与罚》,也有同样的感觉,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处在这种恍惚与绝望之中,不停地自问:“我做了什么?我这是怎么了?这个社会怎么了?”,仿佛是特意“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同样的,在小说中我也看到了细细的红线,而且是两条,一条是生存线,另一条则是道德线。
拉斯科尔尼科夫就是受制于那条生存线。当时俄罗斯农奴制度刚刚崩溃,资本主义大潮汹涌而来,整个社会处于既笑贫又笑娼的状态。富人可以予取予夺,封建农奴制度的基本生存权也不再有保障。主人公不幸暂时触及了这条生存的红线。疯狂终于压倒理智,他铤而走险,杀了一个放高利贷的老太婆。他始终认为这是劫富济贫的正义之举,杀一个对社会无益之人,使他自己得以完成学业,再去帮助更多的人。即使又杀了老太婆无辜的妹妹,也属于不得已而为之。
另一个人物斯维德里盖洛夫则正相反,贪婪、纵欲无度。因为婚姻得到大笔财富,却可因贪欲毒死妻子,毫无心理负担。他触及的是那条道德的红线。对他来说,14岁的少女和五岁的幼女同样诱惑,受害者的投河自尽或者心理创伤只会在梦中提醒他。心血来潮的时候他也会去帮助一些穷人,但你最好祈祷别成为他的猎物或者障碍。
这两个人的相同之处在于他们都认为自己是“非凡之人”,有权除去任何拦路的“平凡之人”,就像历史上的恺撒和拿破仑一样。再进一步,也许就是希特勒了。而犯了“罪”之后,他俩又都发现无法承受良心上的“罚”,最终一自杀一自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又都不过是“平凡之人”。
一件普通的命案牵扯出一堆的社会问题。根据凯特勒的理论,再健康的社会,也一定会有百分之几的穷人、罪犯。当生存线触底,那百分之几就难免铤而走险。道德高一些的话,就是替天行道。道德再高一些的话,就是“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而当道德线触底,那就无关生存了,这样的例子现实世界中俯拾皆是。一个和谐的社会,也许就是看国家如何吊住那百分之几的生存线,以及社会如何吊住那百分之几的道德线。
陀翁在书中一直在思辩解决之道,最终却只能寄希望于宗教和良心。被迫卖身养家的索尼娅,像降临的圣女一样,完成了对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救赎。这实际上也说明了这个社会问题无法解决,因为不可能有百分之几的圣女来完成所有人的救赎。行到今日,我们的社会也还是远非完美,我们仍在上下而求索中。
自觉已经不需要喝鸡汤长身体,也过了“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读陀思妥耶夫斯基倒似正逢其时。开卷就是思想的交流,直接看到的是闪着火花的脑子,而不是灿着莲花的舌头。而且相比那些步他后尘的意识流、表现主义、存在主义作品,读起来既不乏味,也不晦涩。这也许和他炼狱一般的经历有关,也许和他欠的赌债有关,他已经没有兴趣和时间玩儿文字游戏了。
准备去读他的另一些长篇,不过每篇之间大概都得休息一阵子,恢复下脑力。
陀思妥耶夫斯基是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罪与罚》是他的一部最深刻最富于现实意义的作品,是一部催人泪下的社会悲剧,是一部发人深省的哲理**。他用犀利的笔触无情地分析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现实,深深地触动了社会底层的每一个角落。感到绝望是**的主题,令人窒息。
种种社会的原因把穷苦无告的人们逼到左右为难、进退两难的困境。
故事发生在19世纪60年代的彼得堡贫民窟,一个贫穷的大学生,raskolnikov,住在一个公寓房间里。他以前上过法学院,但因贫穷而辍学。他靠他母亲和姐姐从拮据的生活费中攒下的钱生活。他很久没付房租了。房东停止供食,催租甚紧。
这时,他遇到了马尔美拉陀夫,他因失业而陷入绝境。他的大女儿索尼娅被迫成为街头妓女。尼科夫听了,他不想像这样任人宰割,他想要“证明”自己是一个“不平凡的人”。有一个心狠手辣放高利贷的老太婆,尼科夫计划着要杀了她。
一天晚上,当他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他闯进了老太太的房间,杀了她。但后来她妹妹刚从外面出来,尼科夫慌乱中杀了她。第二天早上,他收到传票十非常害怕,当他知道是要讨债时才松了口气。
事发后,他病倒,昏迷了几天,后来并情有所好转,但他的心脏一直处于较痛苦的冲突中。当马尔梅拉多夫死于车祸时,尼科夫用他仅有的钱帮助孤儿和寡妇。律师卢仁很生气,因为他没能娶到尼科夫的妹妹。他想陷害索尼娅偷钱,但尼科夫暴露了他的无耻行为,所以索尼娅非常感激他。
杀人事件之后,虽然他没有露出痕迹,他无法摆脱内心的恐惧,感到美好的感情泯灭,是比法律惩罚更严厉的良心惩罚,他意识到他自己的“实验”失败了。他怀着痛苦的心情来到索尼娅身边,受到他的宗教思想的启发,在索尼娅的劝说下,他说出了犯罪的真相和动机。在索尼娅的劝说下,向**自首。
他被判八年的苦役,来到了西伯利亚。不久之后,索尼娅也来到这里和他相聚。他们决心用忏悔来承受所有的痛苦,然后获得新得精神生活。
书中最有趣的是对尼科夫犯罪前后心脏的描述。他有典型的双重人格。他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天赋异禀,有正义感,但同时又性格阴郁孤僻。他在马尔美拉陀夫被击中后,看到他们连丧葬费都拿不出来。他拿出他母亲今天刚寄来的钱,给了他们的孤儿和寡妇。
可是这些钱是他的母亲以养老金作抵押向别人借的,是他所有的钱了。但他是不可**的。他鄙视一切,有时注意细节。正是这种双重人格之间的激烈冲突,使得他不断动摇在对自己的“理论”:
做“平凡的人”还是“不平凡的人”的肯定和否定之间。
“罪”是开头,只占了一章,后面写的全是“罚”。“罪”是贫困生活和触目皆是的社会不公。“罚”,他现实逃避惩罚,再来接受精神上的惩罚和折磨,也是指自首后的服刑。
最后把“罚”导向救赎,从索尼娅一人认罪,到向广场上的人认罪,尼科夫灵魂摆脱煎熬,走向解脱和救赎。
通过尼克尔,作者揭露了资产阶级的“弱肉强食”原则对小资产接济知识份子的毒害,批判了这一原则的反人道主义的实质。
**场面转换很快,场景的推移很迅速,主要情节过程只用了几天的时间,在浓缩的时空中容纳了丰富的思想内容,**的时代色彩和政论色彩十分的鲜明。**的结构方面,因果到历史叙述模式的退场和以对话和独白为中心的新的结构的建立。在对心理现实主义的推进,尽量不脱离人物自我意识以及最大限度挖掘人物潜意识的心理描写,以“复调”对“独白”的超越。
昨天看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围绕着灵魂的拷问和救赎,《罪与罚》开始了直逼人心的解剖。冷峻峭厉的文笔,让人读得异常艰难;深入骨髓的文字,无情地展示人性的虚伪、冷酷、残忍和搏斗。
19世纪的**文学灿烂辉煌、光彩夺目,涌现出像普希金、屠格涅夫、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享誉世界的文学大师,让后人敬仰不已,陀思妥耶夫斯基就是其中非常杰出的一位作家,他们被冠之以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笼统地讲,这大体不错;但从细微处看,从文字魅力看,从语言的圈套来看,从人物塑造来看从各个方面来看,用心品鉴,我觉得这远远概括不了陀氏的风格。
有人说《罪与罚》,是一部卓越的社会哲理**。与许多**同时代的**一样,作者在《罪与罚》反应了**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了贫穷与犯罪等一些社会问题。
有人说《罪与罚》,是一本社会心理**。**以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犯罪及犯罪后受到良心和道德惩罚为主线,展现了拉斯科尔尼科夫在杀害了放高利贷的老太婆及其妹妹丽莎维塔后挣扎、焦虑、忏悔、亢奋、抑郁、颓废的复杂内心,复杂的心理活动交织出现,呈现出令人难以想象的巨大心理落差和事件的跌宕起伏,让人惊愕与困顿
然而,我倒觉得《罪与罚》是对人类灵魂的拷问和救赎,是对不合理现实的控诉和愤懑,更是对人类自身的前途和未来进行了艰难的探索与瞭望,正是对人类命运前途的不懈揭秘才更显得谜团重重,深陷其中难以自拔从这维度上来说,撼人心魄的心路分析使之具有了更为形而上意义上的文学价值和享受。
按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人有三个层面——本我(id)、自我(ego)、超我(super-ego)。
本我(id)是在潜意识形态下的思想,代表人最为原始的、属满足本能冲动的欲望,如饥饿、生气、性欲等;本我为与生俱来的,亦为人格结构的基础,日后自我及超我即是以本我为基础而发展。本我只遵循一个原则——愉悦原则,即追求个体的生理需要,比如食物的满足感和性欲的满足感,以及避免痛苦。弗洛伊德认为享乐主伊德最大影响是在婴儿时期,这也是本我思想表达最突出的时期。
自我(ego)是人格的心理组成部分。这里,“现实原则”暂时中止了快乐原则。因此,个体学会区分思维与围绕个体外部世界的思维。
自我在自身和其环境中进行调节。弗洛伊德认为自我是人格的执行者。
超我(super-ego)是人格结构中的管制者,由“完美原则”支配,属于人格结构中的道德部份。在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超我是父亲形象与文化规范的符号内化,由于对客体的冲突,超我倾向于站在“本我”的原始渴望的反对立场,而对“自我”带有侵略性。
围绕着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一系列人物被生动地呈现出来。
杀死放高利贷的老太婆表面上看没有明显的动机,而实际上拉斯科尔尼科夫则认为她是社会的毒瘤,铲除她理所当然,客观上无意识中又杀死无辜的丽莎维塔,这既是逻辑的圈套,也是语言的圈套,更是生活的圈套,还是作家的圈套。
表面上看来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作为一个救助者出现在马尔美拉多夫的家中,他先是把受伤了的马拉美拉多夫护送回家;在其死后又出资帮助其孤儿寡母安排葬礼;在索尼娅受到陷害时又助其洗清冤屈。卡捷琳娜甚至将其当成家里的靠山和救星,指望着他能够帮助她开办女子寄宿学校,从而彻底摆脱贫穷悲惨的命运。事实上,马尔美拉多夫家族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救世主。
当拉斯科尔尼科夫救助重伤的马尔梅拉多夫后,之前痛苦不堪的心灵却因一个怜悯和救助而有了全新的感觉,心中产生了一种生命感和力量感,觉得自己的生命并未和那个老太婆一起死去。而索尼娅正是他最终获得拯救的“圣母”。
斯维德里盖洛夫,这是一个老奸巨猾的享乐主义者,所做的每一件事情,哪怕去栽赃陷害别人,只要对他有利他就去做,而从斯维德里盖洛夫的行事说话来推断,他很可能年轻时和拉斯科尔尼科夫一样,曾经很狂热,也很聪明博学,但当一切梦想破灭后,他所选择的道路就是纵欲和享乐,但是当他对漂亮女人的无限欲望在杜尼亚那里受到挫折之后(他甚至想**杜尼亚,但最后一刻放弃了),他就意识到自己的生命终归虚无。
从来没读过这么厚的书,其实全篇就是讲主角拉斯柯尔尼科夫杀人后,承认自己所犯罪恶的历程。第一次一口气看了一百多页,读得酣畅淋漓,但是暂停之后再看就有点啃不下去了,读得相当煎熬,这文字功力心理描写真的是太牛了,仿佛跟拉斯科尔尼科夫一起经历这罪与罚的过程。
比较有意思的是拉斯柯尔尼科夫是为了他抽象的理论而杀人的,他早已形成他的“平凡的人”与“不平凡的人”的理论,凡人必须遵守世间的法律,而非凡的人,也就是英雄,则可以为了崇高的目的而不顾手段的卑劣,这是清除障碍的必要步骤,他用行动来检验自己是不是英雄,是不是像拿破仑一样不受法律的约束。但是一杀完人他就害怕了,然后就是漫长的“罚”,一次次和法律的交锋和自己的交锋,慢慢显露出拉氏的价值观,好在他最后被持有完全相反价值观的索菲亚救赎自首。
对我来讲比较难啃得下来,但是我想如果等我能啃得下这种文学作品的时候还是值得好好再仔细读一读这本书,分析下拉氏每一次和自己交锋,和警局交锋,每一次转折,每一次的价值观暴露,这还是很有意思的。
青年拉斯科尼科夫杀了两个人,一个是计划内的,一个是计划外的。
事实上,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充满了计划外因素,某种恐惧使他连大门没关这个严重的事实都忽略了。
放下斧头那一刻起他就崩溃了:“难道是我杀死了老太婆吗?我杀死了我自己,而不是老太婆。
拉斯科尼科夫有一套自己的犯罪哲学,他把人分为两类,一类是平凡人,他们只是繁衍同类的材料,必须俯首帖耳地做奴隶;另一类是非凡的人,他们是统治者,可以不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甚至可以随意杀人。
为了把自己和家人从贫困病苦中拯救出来,也为了实践一下自己的那套理论,他举起斧头,结果了两条人命。
杀了人之后,拉斯科尼科夫的生活便堕入一种地狱般的焦躁。
三种来自不同方向的审判紧紧擭住了他。
一是代表法律和社会力量的审判官波尔费利,一是代表上帝之爱的索尼娅,最后就是来自拉斯科尼科夫内心的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的道德谴责。
这三种力量最终把拉斯科尼科夫摧毁,他选择了自首,从而在监狱生活中获得解脱。
妥氏采用强大的心理分析和戏剧性的对白把这么一个故事讲述的一清二楚,并不遗余力地坦露出他对书中每位角色的同情,不堪生活重负酗酒身亡的小官吏,为了谋生出卖肉体但却拥有高尚品格的,为爱折磨走上自杀之路的富有鳏夫,还有这位初出茅庐,未能了解到生活的全部,便向魔鬼屈服的自命不凡的主人公。
再来谈谈这位主人公,妥氏在书末写道:“虽然他对自己做了严格的审判,他那变得冷酷的良心并没有从他以往的所作所为中找到特别可怕的罪恶,除了那个任何人都会碰到的简单的失策以外。
他感到羞愧,是因为他拉斯科尼科夫,由于某种盲目的命运的判决,才如此无望无声无息而又愚蠢地毁灭了,如果他想使自己的良心多少得到一点平静,那就只有俯首帖耳地向这个判决的荒谬屈服。
至此,作者才终于点透对罪犯的最后审判,这位拉斯科夫尼科夫,他之所以接受惩罚并不是出于对所犯罪行的忏悔,而是大难临头束手无策的妥协,在他的内心深处,自己的那套犯罪哲学依然在发挥效用,“那些人成功了,因此他们是对的;而我呢,失败了,所以我没有权利迈出这一步。
看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情节不是很曲折。主要线索是主人公以一种不平凡人可以杀死平凡人的想法(精英社会),杀死了放高利贷的老太婆。但是当他杀死她之后发现了自己也是一个平凡的人。其中有很多让人感到刺激的地方。里面的心理描写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特别是主人公在警察局的时候,那种智斗,更是让人惊叹。
但是看完这本书想到得更多的是里面人们那种受苦的精神。我们经常说中国人艰苦奋斗,能忍能吃苦之类的。从某一方面也许是这样。但是和这本书里面的那种“受苦与忍受”却有本质的区别。这本书里面的人,或者说俄罗斯人的忍受与受苦精神主要是来自一种道德和宗教精神。他们“渴望”受苦,因为这样能够让他们心安,读后感《罪与罚》读后感》。
也许心里的安慰比来自物质上的安慰更让人愿意接受吧。当然还有宗教精神所在。但是,我所想到的中国人的那种忍受与受苦更多的是来自于一种生存的“智慧”。一种隐忍,一种“独善其身”的想法,一种为了生存,可以放弃放弃很多东西,甚至自尊的“劣根性”。好比我们一直推崇韩信的胯下之辱,甚至还将其放到教科书里面。它一直在告诉我们,为了生存,其他一切都是浮云。怪不得中国人的那种“拓荒”能力那么强。怪不得在全世界各地中国华人都能很好的生存着。
当然还有一个就是“独善其身”。个人各扫门前雪,不是我的事我就不理。以至于我们能够围观落水的人而不去救援。甚至还当做娱乐来看。无事生非,惹来一身骚又何苦呢?唯有生存才是硬道理。
这本小说是俄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为他赢得了世界性的声誉也是俄国文学的卓越代表。
这本小说主要讲一个被贫穷压的喘不过来气的大学生杀死一个放高利贷的老太婆之后的犯罪心理,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虽贫穷却不自卑,相反,他创造了二类人理论,他认为放高利贷的老太婆仅仅是一只有害的且无益的一只虱子,他从不后悔杀了老太婆,唯一使他后悔的是他将老太婆的妹妹杀死了,这也成为后来他自首的导火索,最后在索尼娅善良的感染下将他的人本性的善良挖掘出来彻底改变了这位大学生的一生。
索尼娅是位善良的__信徒,他为了家人去领了黄色执照,她也多次想过自杀仅仅是因为一句“那他们怎么办?”找回生活的信念,即使他的母亲不止一次的打他骂她,她也只是认为她的母亲只不过是太痛苦了,她从不放弃希望尽管现实一次又一次的使他不得不为之惊叹,恐怖但仍然保持着对生活的向往。
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他有典型的人格分裂,他非常冷漠而又孤僻,易怒不安又骄傲自大,但他本性善良乐于助人原是一位无神论者,经过索尼娅的感染下渐渐相信上帝,对生活充满信心也与索尼娅产生了纯洁的爱情。
本书只有第一部分讲的是犯罪剩下的五部分讲的都是饭最后的心里惩罚这本书通过对主人公的心里描写深刻的揭示了当时沙皇统治的黑暗社会,这本也给予读者极大地震撼,故事情节波澜起伏非常具有感染力。
“您明白不明白,先生,您明白不明白,一个人到了走投无路的时候,是什么滋味吗?”这是《罪与罚》中的穷官吏马美拉多夫在斯文扫地、体面尽失、穷极无奈的绝望哀鸣。
作者给我们描绘了在社会底层挣扎的人们的苦难生活和病态灵魂。**里,无处不有苦难,无处不有辛酸,无处不有泪水和呐喊,四周一片漆黑,只有心灵深处残留的一点人性在发出幽幽的光。主人翁一家如此,卡捷琳娜一家也如此。
作者的同情心无疑是寄予在这些凄惨无告的小人物身上。它显示了作者深厚的人道主义精神,俄罗斯作家的沉重和悲伤,以及他巨大的情感力量。当主人公突然跪在地上亲吻索尼娅的脚时,他感慨地说:
“我不是向你跪拜,我是向人类的一切痛苦跪拜。”这是一种怎样广阔的慈悲胸怀!
作者在这部伟大的心理**中,不仅将良心的反省和灵魂的拷问置于心中位置,淋漓尽致地施展自己的心理分析技巧,而且独具只眼地发掘笔下人物的双重性格——慷慨、善良、乐于助人的大学生竟会干出令人震惊的**案;出卖肉体的少女索尼娅是那么纯洁如天使;醉酒贪杯的马尔拉托夫内心有那么深的爱心;沉湎女色的恶棍斯维德里加伊洛夫天良发现,把钱捐给卡捷琳娜的孤女们,然后自杀——从一片社会黑暗中探求人性和善的闪光,从而使**具有一种人性的深度。读这样一本书,会使人们心胸开阔,对人类的苦难充满同情和同情,也会使他们的灵魂在罪恶感中升华。
陀思妥耶夫斯基确实是一位心理描写大师。案发前后主人公的心理分析非常激动人心。就好像我们和主角一起受苦,思考,失去理智,假装平静,和他一起经历内心挣扎的风暴。
《罪与罚》中写的最多的就是罚,“罪”只是仅仅占了全书的前面两章,而“罚”贯穿了大半。这不是体罚,而是更严厉的道德惩罚。所以法律只是我们一种惩戒犯罪的一种途径,而另一种就是人内心心灵深处的谴责。
有时候法律不能让人们理解自己犯下的罪行,内心的谴责可以让人们更加理解自己的错误。
高尔基说,在艺术表现力方面,只有莎士比亚能与陀思妥耶夫斯基媲美,读过《罪与罚》之后,相信每一个读者会有一个深刻的认识。
读完作者的作品后,会带给人一种愉悦的感觉。当阅读的信息变得过于复杂时,我们需要做好记录,而撰写读后感便是一个很好的工具。以下是由申请书范文网的编辑为大家收集整理的“芦苇读后感”,希望这些节省时间的技巧值得与好友分享!
给每本书写都后感作为今年提升个人修养一项重要的目标,回首以前,读过很多书,无论是有意或者无意,给我真真留下影像的反而很少,归根结底是没有消化,这样和没有读是一样的,有些很重要的感悟没有及时记下来,也没有去实践,没有任何收获,从年初开始,希望今年能做好这项工作,每月至少读3本书,写3个书评。
读完全篇,这本书给我留下的东西很少,更像是作者生活中时有的感悟,连贯性和逻辑性没有读出来,或许跟翻译的水平有关系,文中作者表述最多的就是人的思想,对形式主义给予了批评,并告诫人们不要被律师、法官的表象所迷惑,他们只不过是通过盛装来展现自己很有权威...
关于哲学思辨,作者也在告诫大家不要钻牛角尖,不能进入死胡同,不能再脱离前提条件和历史基础来进行逻辑推演,生活中这样偷换概念,改变前条件去讨论的事情很多,而且这种错误很难发现。最后作者的结论就是每个哲学派别都浑然天成,自成一体,在体系内讨论是完全可以的,重要的事情说3遍,哲学之和为0,你只能选择相信一个流派、一个主张。另外作者认为没有信仰的人其实朝拜的是自己,自己的思想便是交易,自己的行动便是神旨,比如说希特勒,自立为神,堂而皇之的作恶,以小集体的利益维持自己作为神的伟大感觉,这一切终归都是个人主义的诱惑。
《故乡的芦苇》是一部蕴含着对故乡的深情怀念和对生命的思考的小说,它带领读者走进一个神秘而充满生机的自然世界。小说描述了作者童年时期的故事,以及他在四十岁之后对故乡的追忆,这两个时期之间差距的迥异和交错,引发了读者对时间流逝和生命流转的感慨。
故事开始于中学生的主人公彭罗,并以他的自传体和他的老师李姓教授的回忆作为主要的叙述方式。彭罗长大于德国,但一生都无法忘记他在故乡的芦苇林中的游戏,这令他对家境和社会地位的追求变得毫无意义。他的热情在野外拓荒生活中达到了高潮,但在面临质疑和挫折的时候依旧坚定不移。他最终成为一位生态学家,一位保护大自然的人。在他看来,生命的意义在于维护世界上美好、和谐的自然环境。他始终坚信:“芦苇对我而言是既像故乡又像父亲和母亲的东西”。
芦苇是彭罗童年的玩伴,更是他的精神寄托。他在芦苇林中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神秘力量,也理解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之道。芦苇是一种柔性植物,可以适应不同的环境,并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它像一个生命的象征,让彭罗在“高峡出天然,佳景三千”的美丽乡村中寻找到了另一种生命的意义。芦苇林和广大的野外让他感到身体的自由和灵魂的安宁。
通过对芦苇的描述和分析,小说启示读者关于生命的哲学思考。在芦苇林中,彭罗领悟到了人类生命的无常和无常性。在故乡的林间小道上,他沉思着:“陈旧的那钩深梦,它们像芦苇一样弯着腰,怀着沉默,等待着一次又一次的毁灭性的风暴的到来”。
这引出了对生命的反思、对人的存在与过往的憧憬和对未来的信仰。在这里,芦苇是人的信仰和生命的象征。它们与人类一样有着生存的需要,同时也与人类一样需要关心和照料。故事传达了一个重要的思想:“只有我们与大自然的和谐共处,我们的生命才能得到最真实的意义。”
学习和阅读本书不仅可以增加我们关于自然、社会、人生的对话,更是在思想层面上的提升和成长。只有敬畏大自然,保护生态环境,才能为人类的未来创造更美好的社会,更富有意义的人生。总之,这本书教会了我们如何正确地看待生命、感悟人生、保护自然。
十月的一天,橡树对芦苇说:在风暴和暴风雨来的时候我会保护你的。芦苇说:我的命运不用你管,我自己会保护好的。芦苇的话刚刚说完,风暴和暴风雨就来了,芦苇缩到了土里,可是橡树不行,最后风暴把橡树连根拔了起来。
在这篇寓言故事里我最喜欢芦苇,因为芦苇把事情只交给自己做,从来不交给别人做,所以我最喜欢芦苇。
在这篇寓言故事里我不喜欢橡树,因为橡树把自己的事情不做好还关别人,所以我不喜欢橡树。
在这篇故事里我懂得了自己的事情要靠自己,不要依靠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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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至上的时代,人很少思考。更多的时候,只是单纯的追求身体的快乐。精神反而退后。不是说人人非要做一个思想家,但是至少不能仅仅为了肉体的享受去活着。可是,思考又是这样让人疲惫……放眼望去,自由的思考,批判的怀疑,不允许存在。你只是质疑,马上有人穷追猛打,显而易见的饭圈文化,就是这样。存在即合理,难道就不允许人问问意义为什么了吗??……
人生于动物,成于思考。但是未必天生回思考,所以才会显得浅薄。如果什么都不做,会更加浅薄,而且没有方向,进而落入虚无。但凡认真去想点什么,去做点什么,那生命就有了一定的内容,就有了一定的意义,就可以构建出一定的厚度和质地。哪怕这种内容和意义,对别人可能没有什么意义,但至少临死的时候自己可以真切的感受到生命没有虚度。能形成这种感受,本身就已经是很有意义的事情了。
人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伟大与渺小,高贵与低贱……都是人。人之所以为人,在于思考之后选择不同,也就展现了复杂的人性。人性又从侧面印证了思想(这是动词,不是名词)不同的结果……有点意思了。
《故乡的芦苇》是一部由鲁迅创作的小说,讲述了故乡芦苇的成长与坚韧不拔的生命力,是一部富有诗意、充满哲理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让我深入地了解芦苇的故事,感受到了生命的意义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
小说中,芦苇的成长经历了许多困难和磨难,但它总是能够扭曲自己的身躯,适应环境,终于顽强地生存下来。在这种环境下,芦苇一直被打压和边缘化,但它始终不屈不挠地活着。即使被刈割了,芦苇依然能够重新生长,它没有放弃,总是保持着自己的生命力。这为人们传递出一个深刻的信息:生命虽然脆弱,但它的生存力却是非常强大的。在任何困难与挑战中,我们都应该像芦苇一样坚韧不拔,勇敢地面对困难,积极地生活和工作。
除了生命力外,芦苇还有着很强的适应能力。小说中,芦苇长在了酸泥里,这种环境充满了许多污染和危险,但是芦苇总是能够适应,始终安然无恙。芦苇的生命力和适应力让我深刻地意识到,自然界有其自身的规律,我们需要学会适应环境,而不是去改变和破坏它。人类往往会在对自然环境的掌控中忘记了自己的本质,以至于不断追求经济的发展和利益的最大化,忽视了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因此,我们需要从芦苇身上汲取教训,保持对自然和生命的敬畏,如芦苇般适应社会和自然环境,发扬自身的生命力。
小说中的芦苇并不是一个人,它是自然界中的一种生物,它与人类相连,也相互依存。芦苇的成长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正是因为芦苇的存在,保障和保护了人类生活所需的环境和条件。在现代社会,我们往往忽视了人类与自然的互相关系和依存,致使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越来越严重,我们需要通过阅读《故乡的芦苇》这样的小说来反思和思考,推动人类建立和谐的人与自然的关系。
总之,《故乡的芦苇》是一部具有深刻寓意的小说,它通过芦苇的故事引发我们对生命、环境、生态和人类命运的思考和反思,启迪我们积极拥抱生命,勇敢面对挑战,保护环境与生命,与自然和谐共处。这是一部闪耀智慧的文学作品,它饱含着生命的力量和哲理,让人们在阅读之余,也感受到了芦苇的不屈不挠和我们自身的力量。
故乡的芦苇是中国知名作家鲁迅的一篇散文。它描绘了芦苇作为故乡的象征,以及这个乡村的质朴与朴实。这个故事让我深感故乡的美好,也让我回忆起自己的童年。
文章一开始,鲁迅先生讲述了他童年时候的故事。他出生在一个南部乡村,那里到处都是芦苇。芦苇是当时他童年时候的游戏场所,他和朋友们经常在芦苇荡里玩耍,也曾经因为这个被父亲骂过。
鲁迅先生很喜欢芦苇,他认为芦苇是他故乡的象征。芦苇的刚毅和优美,吸引了他的视觉和心灵。他写到芦苇的感觉:“你看,故乡的芦苇老早就在清晨割下了,摆在了庭院的石板上,难看极了。然而,到晚上,芦苇定义的舞蹈课,让每个孩子都欢欣鼓舞,尤其是那最后几拍,像个小魔鬼一样,让人忍俊不禁。”
鲁迅在文章中讲到的这种感觉是我非常能够理解的。我小时候也在故乡的芦苇丛里玩耍过,甚至曾经躲在芦苇堆里玩盲人踩油的游戏。那时候的芦苇,是那样的朴素和美丽,让我永远难忘。
故乡的芦苇,不仅仅代表着一个物品,更代表着一个乡村的生活。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讲到:“一天天过,芦苇一天天小,一天天老,现在也已经走了。我还想留恋,然而时光已经过了,芦苇还长不出来。”
这句话让我非常感动,觉得生活中最美好的东西也许不是闪光的金子,而是乡村的朴素和质朴。我们的故乡是如此的美好,但当我们不再青涩,离开故乡的时候,就只剩下了那些回忆,回忆中的芦苇、柳树、竹林,都成了我们心中永远的美好。
总之,故乡的芦苇是一篇非常有感染力的散文,它让我们想起了童年、故乡和生活中的美好。芦苇象征着一种朴素、质朴的生活方式,我们或许无法再拥有它,但这种感觉会一直伴随我们。我相信,在我们的心中,故乡的芦苇和那份朴素的生活,永远都不会消失。
我利用假期时间读了《文学少年》中许多篇优美的文章,其中《秋风中的芦苇》这篇文章让我感触颇深,唤起了我对乡村生活的憧憬。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像青苇一样娉婷的女孩和像白杨一样清俊的少年用他们的清纯、质朴展现了乡村生活的五彩与梦幻。
在读这篇文章时,我的心就如同那清冷秀逸的芦苇,自由地摇曳,自由地思想。
乡村,它没有繁华城市的喧嚣,也没有荒芜深山的寂寥,而它有的是一种独特的自在与悠闲。感受乡村生活,品品人生趣事,这是人生一大享受。小时候,我生活在乡村的`奶奶家。每天在梦醒时分便有一声声清脆的鸟鸣催促着起床,伸伸懒腰,望望窗台上那早已绽放的花朵,那花儿的气息,给人以生机,给人以活力。吃完早饭,我们小孩子便奔向那清澈的小河边,泼水、抓螃蟹、捉小鱼,那是最有趣不过了。
热情好客、恬静舒适就是乡村生活最大的特点了。乡村人更是用他们的清纯、质朴展示出了乡村生活的独特个性。
奶奶家门口有一条小河,村里人喜欢在这洗衣服、刷鞋子,常常听到他们欢快的笑声。那一声声有节奏的捣衣声,似乎在为“乡村之歌”打着轻快的节拍。夕阳西下,偶尔听见几声母亲唤儿回家的叫喊和婴儿困了的哭泣声。远处,有几只小狗聚在一起的吵闹声,给乡村带来了生气。
这篇小说,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用平稳的语调展现了乡村的风情美和人情美。这篇文章唤起了我对往昔恬淡平和的田园生活的无限向往与缅怀。
有人说,乡村生活如酒,有甜有辣,丰富而多彩;有人说,乡村生活如茶,有苦涩,有清香,淡泊而隽永;而我却认为,乡村如水,有深有浅,平凡真实······
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当我们从作者写的作品获得感悟之后。 读书后写下自己的思考,能提高语文素养和写作能力。您在寻找好文章吗我们建议您阅读“红楼读后感”,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助益取得更好的成绩!
北大红楼观后感
作为一部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和文学艺术价值的经典作品,红楼梦在中国文化领域广受欢迎,深深地扎根于中国文化的脉搏中。因此,当我们听到有关北大红楼观的消息时,我们不禁感到非常激动,因为能够亲身前往这个地方去感受红楼文化的魅力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
在北大红楼观内,我们看到了一幅真实而细腻的红楼世界,迎面而来的不是曲折婉转的小说情节,而是涉及到红楼文化的各方面内容:红楼人物的形象、清代封建社会的文化场景、清代文化的发展历程等等。这些红楼文化的内涵,让我们感受到了红楼梦的深厚底蕴,也使得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作者对于文化传承、人性探讨的关注与重视。
北大红楼观中展现出来的,不仅是红楼的人物形象和故事情节,更是对于清代文化与红楼文化的全面深入的探讨。在红楼观内,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古老的文物、书籍、字画等等,这些呈现出来的画面和器物使得我们感受到了清代文化的独特气息。同时,在展品的陈列和介绍中,我们也得以了解到了清代文化在红楼文化中的表现形式和发展历程。
在北大红楼观内,我们还认识到了红楼文化的内在价值和中华文化的不朽魅力。在一些课程讲解和专题讲座中,我们听到了一些红楼文化的哲学思考、人性探讨,这些思考深入浅出,在思维和感性方面给我们带来了无限思维的空间。而中华文化的不朽魅力也在红楼观内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从书籍、字画到陈列的文物,每一件作品都反映了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令人感到无比的自豪与自信。
总而言之,北大红楼观对于我们来说,是一次意义非凡的文化之旅。在这里,我们不仅看到了红楼文化的精髓和中华文化的璀璨,而且更进一步深刻地认识到了红楼文化的传承与人性哲学的探讨。同时,在这里,我们思考、感受、探索,也让我们更加自信和坚定地走自己的文化路线,也为我们进一步探索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提供了极为宝贵的参考价值。
高中时在学校的图书馆借了《红楼梦》,完整地看完了这一部享誉中外的名着,世俗地认为这部小说莫不就在讲些家族琐事、儿女情结,却也看不进这里面蕴含的各种“机关”及人情世故。个中原因种种,就像我对曹雪芹的家世背景及创作环境了解不够深入,还有就是自己的人生经历不够,还看不出“勾心斗角”背后的辛酸与无奈。
自上大学,抱着对《红楼梦》深入了解的那份情,便看了各种关于它的书,其中就有这本周汝昌老先生的《红楼小讲》。周老先生是一位资深的红学家,着有多部关于《红楼梦》的学术论着、随笔集等。他对《红楼梦》有其独到见解之处,解释依书据理十分明了。
由于经验不够,我只能从《红楼小讲》开始读,初步接触到这部名着的内涵。虽然老先生一再讲“小讲如何比大编”,说小讲无法全面地讲解透彻,让读者真正地了解《红楼梦》,可我还是从中获益不少。老先生说“痴情方许说红楼”正是在情在理。曹雪芹本身就是个痴情之人,红楼里也饱含人物丰满的感情,如果不是因为钟情于《红楼梦》,又怎么能深入作者的心理去探索故事背后的种种呢。
读了《红楼小讲》,才知道原来作者之心思巧妙细腻,竟不是一般人可及的。书里的人物都是巧妙设置,也各有其现实代表。全书的故事就是作者本人的传奇经历的写照。更让人佩服的是书中的人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有其重要作用,都是在为后文做好铺垫。就如老先生所讲的,里面的每一个字都不是胡乱随写的,都不会是浪费的。由此可知,曹雪芹着作此书该是多么的呕心沥血了。
另一个收获就是了解到红楼全书结构,它采用“十二乘九”为结构法,就是以每九回书构成一个“单元”,到第十二个九回完毕即一百零八回书。又分两半,前半写“盛”,后半则写“衰”。而且每到“九”的倍数时必有重要关目为之标志,而每九回的“中心回”必然写的是宝玉的事。如果不是心思缜密之人又怎么能有如此精确的构思,谋篇布局如此厉害呢!
贾宝玉他是曹雪芹的化身,全书故事是以他为中心发展的,对于这个人物作者在他身上灌注的并非完全厌恶之感。他经历的家族兴衰成败并不是他所能够做主的。从一岁“抓周”拿的是胭脂粉类到长大后成天扎在女儿堆里谈诗作画,都因他那与世无争的性格及对世俗政治官场的不屑。他其实就是生不逢时,生不逢地,造成后来对家族惨败也无能为力的后果。
红楼非梦偏云梦,梦笔生花字字妍。借着周汝昌老先生的讲解,我是越来越喜欢这部名着了,也被它所深深震撼。
在《红楼梦》中,人物的一个小细节可以尝到不同的味道,而且是多维的,不是线性的,单一的。这些人物描述,展示出差异化的性格。而每一个性格背后,作者都无比耐心地描述了各自的来龙去脉和背景。
基于这样的背景和语境,不同性格的个体承载着自己的命运,按着自己的人生轨迹诠释着自己的人生故事。
从这个角度看,宝玉、金陵十二钗、甄士隐、倪二、贾琏、贾芸、卜世仁、丫头小红、平儿、贾政、焦大、贾环等,这些人物都得到了理解、宽容甚至同情。简单的批判和否定荡然无存。
人是一种很特别动物,有时候云淡风清,可以捧着一杯茶发呆,什么也不想,可以活得很简单。但有时候,人性在不同诱因不同环境不同条件下,又可以变得很复杂。立体的,而不是扁平单一的去体现人性,这正是红楼梦的魅力所在。
有了曹雪芹的灵感,我们可以想象,也许在我们身边,在某种情况下,有人就是黛玉。总有一天,我们会遇到王熙凤。在另一个场合,我们可能会再见到妙玉。于是,我们的身边,来来往往的人群中,就不乏冷子兴,贾雨村,薛蟠,贾芸等等这些《红楼梦》里出现的人物,或者我们熟悉的一个人身上,他(或她)可能就同时集中了红楼梦里几个人物的不同个性。
北大红楼观后感
北大红楼位于北京大学校园内,是一座仿清代建筑风格的园林景区。作为文学经典《红楼梦》的主题园林,北大红楼吸引了众多游客的目光。我有幸在某天来到这里,受到了深深的触动。
踏入北大红楼的大门,我被一座庄严而壮观的砖雕牌坊所吸引。上面刻满了《红楼梦》中的经典诗句,让我仿佛置身于书中的世界。牌坊两旁的园林景观精美绝伦,宽敞的大道两旁是湖泊和花草树木,美不胜收。
我首先参观了红楼内部,建筑的规模和装饰的豪华让我惊叹不已。大厅中央是一幅壁画,描绘着贾府的规模和繁华景象。壁画细腻的刻画让我仿佛看到了富贵人家的生活场景,一时间我被带回了古代的红楼世界。
逛完红楼的内部后,我来到了外面的花园。花园内有各种各样的亭台楼阁,每个都有自己的特色。我最喜欢的是钟阜宾馆,它是一个仿古建筑,宽敞的庭院内摆放着几张木桌和椅子,非常适合休息和品茶。我坐在这里,静静地品味着北大红楼的美景和历史底蕴。
北大红楼不仅仅是一座美丽的园林,更是一个文化的宝库。除了红楼内部的展览,这里还有一个文化活动中心,定期举办各种展览和演出。我来的时候正好碰上了一场京剧表演,演员们精湛的演技和华丽的戏装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北大红楼的参观过程中,我仿佛穿越到了《红楼梦》中的世界。红楼梦作为中国古代文学的经典之作,不仅仅是一个故事,更是一个艺术典范。在北大红楼中,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了这一点。每个角落都能看到对《红楼梦》中的人物和情节的刻画,让我对这部作品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
北大红楼观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美好的回忆。在这里,我不仅仅领略到了红楼梦的风采,更感受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北大红楼展示了中国古代文化的精髓和魅力,让我对自己的文化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
小编认为,北大红楼是一个让人陶醉的地方。在这里,我不仅仅看到了美景,还感受到了文化的熏陶。每一次游览,都会让人得到一次心灵的洗礼。北大红楼观后,让我对中国古代文化有了更深的了解和热爱。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够来到这个地方,感受到它的美丽和历史的厚重。
随着时光的流逝,历史的硝烟已经散尽。怀着敬畏之心,我来到了百年前的神州大地武昌城,在这里留下了我的历史足迹。虽然我是个小人物,但我还是要记住英雄们的革命行动,因为他们是追求真理和民主自治的先驱,因为有了他们,我们就有了今天来之不易的和平时代。
辛亥革命100周年,岁月更迭,历史远去。岁月可以改变沧海桑田,但是永远无法抹去历史在此间留下的烙印,那震耳发聩的枪声将永远定格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可以说,从火药烟雾消散的那一刻起,人们就一直在探索这一历史时期,并从中汲取有益的教训。
从隐逸、洋务运动到宪政,都证明了中国封建专制制度无法实现民族的独立和繁荣,不愿意实现人民的觉醒和解放。同时,从太平天国、戊戌变法到辛亥革命,也证明了只有通过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才能摆脱封建专制制度的束缚,才能有效地促进中国民主和科学的发展。辛亥革命开始了比较完全意义上的反帝反封建的民族民主革命,虽然它未能改变旧中国的社会性质和人民的悲惨境遇,但为中国的进步潮流打开了闸门,使反动统治秩序再也无法稳定下来,激励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而更加勇敢地奋斗。
一个个仁人志士留给我们的是一种敢闯、敢干、敢试,敢为天下先的大无畏精神。
武昌义旗天下应,推翻专制共和兴。无论是从“破”还是从“立”
的角度都可以称作“首义”。我们应该纪念这个“第一枪”,更应该记住这个“第一步”。才应该是我们的光荣。
我们参观武汉红楼,纪念辛亥革命,弘扬辛亥革命精神,就是要大力弘扬敢闯、敢干、敢试的创新精神,同时也要弘扬“民主、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牢记历史给予我们的教育和启迪,继承革命先辈的优良传统,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炽热的爱国精神日益成为我们民族永恒的灵感。为了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我们要高举这面旗帜,凝聚中国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以爱国主义为力量源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亡。经过参观武昌红楼的活动,使我坚定了共产主义信仰。我坚信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现状和前景——前途光明,道路曲折。坚信历史的进程,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
认识《红楼梦》这本书时是在我三、四年级的时候,当时老师让我们多了解四大名著,而我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便一眼喜欢上了。
梦红楼。“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忽闻一女子吟诗,听了便觉得愁肠寸断。回首望去,一女子站在树下,细看,可谓是“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面厣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姣喘微微。闲静如姣花照水,行动如若柳扶风。
心较比甘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半卷湘帘半掩门,碾冰为土玉为盆。
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如此娇人,便是林黛玉了,我看见她独自一人一边哭泣,一边葬花,一副我见犹怜的模样,我抬腿走向她,问道:“你为什么哭泣?”黛玉微抬头,却不语,继而葬花,念道:“
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如此悲伤之诗,从她口中念出,体现了她的孤寂苦闷之情。回想记忆中她在葬花之前和宝玉发生了误会,才独自一人来此葬花,表达她的悲伤忧愁之情。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林黛玉的难过悲凉的情绪,继而梦醒时分,忧愁久久不能散去。
红楼之梦,深刻之至。我虽然为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悲凉爱情故事所惋惜,但这也是那时时代必然发生之事,敢问世间有多少相爱的可以真正在一起,当时的社会本质有多么的腐朽,封建的制度,黑暗的官场,险恶的人心,腐朽的社会,这都是这本书揭露的现象。此书是以清朝为背景所编写的,显示了社会背景,揭露了社会本质。《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围绕事关贾府家事利益的贾宝玉人生道路而展开的一场封建道路与叛逆者之间的激烈斗争为情节主线,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悲剧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而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覆灭的历史趋势,实为名著之作。
虽梦红楼,但红楼梦,不过终究是一场梦啊。
早就想了解一下我国的四大名著了,那就先从《红楼梦》开始吧。
对于第一次捧起那本散发着淡淡墨香的《红楼梦》时虽说不是了解很深,但是相对于其他名著的了解来说,还是可以的。
第一次接触的是被拍成电视剧的《红楼梦》,记得当时还是很有兴趣的,想了解林黛玉的才华、薛宝钗的胸怀、贾探春的性格、王熙凤的泼辣带着这样的好奇心,把《红楼梦》看完了。但是,不知过了多久,突然觉得应该好好的看书上的原作,这样才能真正了解其中所蕴含的种种意义。
第一次捧起那本散发着淡淡墨香的《红楼梦》时,有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想把它彻底看明白。
这个故事是关于一个家庭的兴衰,一个家庭故事的大小。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
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尽管看过了,但是书中有的描述还是演员不能及的,还是被书中所描述的传奇故事所吸引。
既然描述得这么好,一些经典的场景肯定让我难忘。比如黛玉葬花,湘云醉卧,晴雯泪扇,宝钗扑蝴蝶,宝玉挨打等等。。。。。。。
我最喜欢黛玉葬花这个场景了。这一幕不仅将林黛玉的气质刻画得淋漓尽致,还为读者描绘了一个自怜爱花的林黛玉。林黛玉是很爱惜花的,觉得花落以后埋在土里最干净,也可以看出林黛玉对于美与他人有不同的独特见解,她也写了葬花吟,以花喻自己,把贾府及整个封建的社会比做污浊,她不甘沉灭,又无力摆脱封建恶势力。
怜悯之花就是怜悯自己。当她看到花儿枯萎时,她似乎看到了自己的未来。这首葬花吟也是其中最凄美的诗歌之一。
林黛玉在贾府中,虽有宝玉的照顾,贾母的疼爱,但按照当时的礼教观念,毕竟是外孙,寄人篱下的滋味还是有的,父母双亡,无人做主,孤苦一人,又兼其性格的悲观,总觉风刀霜剑严相逼,自怜之心常在,见落花而感身世,不觉满目凄凉。
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是非常痛苦的,但是事上,他们最终并没有在一起。但我相信他们会更快乐。他们会记住彼此和他们美丽的故事。其实爱情是很短暂的,至少被横切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梦想和期待,他是她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是唯一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不仅在阅读上的到了满足,而且对当时封建社会有了更好的了解,这本书更是硕果累累。
《红楼梦》有感
《四大名著》其一——《红楼梦》。从一年级开始,我就已经读过了。我便百读不厌地从书架上取下了它。这本书对我来说,是一件珍宝。我对它爱不释手。
其中,我最喜欢宝玉和黛玉了。
宝玉:他很体贴。比如,黛玉每次生病,他都会照顾她,给她讲故事,陪她玩,经常逗她笑。他脸如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宝玉诞生时,嘴里还衔着一块玉,
有一篇写宝玉的:《宝玉遭痛打》丫鬟金钏因为对宝玉说了一些轻浮的话,被王夫人赶出了宫。宝玉去向母亲道别。他母亲问他问题,他没有心情回答。
等到宝钗来了,宝玉便准备去怡红院了。宝玉走着走着,便和一个人撞在了一起,那人大喝一声:“站住。
”宝玉下了一大跳。抬头一看,原来是父亲贾政。贾政刚想和宝玉说点什么。突然有人来向贾政汇报。
来客说:“唱戏的小旦,跟宝玉的关系很好。现在小旦不见了,网页派我来追查。
”贾政便把宝玉叫来,问他个清楚。宝玉起初拒绝透露,但在客人和贾政的不断追问下,她不的不说出小旦的下落。客人刚走,贾环就来了,他低声对贾政说:
“金钏是因为宝玉调戏她才死的。”贾政听了,非常愤怒,便叫人按着宝玉打他板子。这时,王夫人随后赶来,对贾政说:
“你要杀宝玉,就先杀死我吧。”随后贾母也来了。宝玉身上的血腥非常多。
贾母见了,非常心疼。
黛玉:一生下来,体弱多病,身体非常不好,她的母亲去世比较早,因此,被送到了姥姥家。她身如扶风弱柳,必有玲珑七窍,多愁善感,敏感脆弱。
有一篇写黛玉的:《宝黛初相会》远在京城的外祖母怕林如海(黛玉的父亲)公务繁忙,没时间照顾黛玉,便同意把黛玉带来和自己住。一路上,黛玉很担心爷爷奶奶是不是一个大家庭。
生活会是什么样的呢?终于到了京城。许多人把黛玉迎到了贾府里,黛玉进入外祖母的房里,看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婆婆,一眼就认定了他是为祖母,外祖母见到黛玉,两人哭了起来。
外婆让女仆给黛玉安排了住处,还派紫鹃去照顾她。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将由探春、惜春、迎春、探春和宝玉来照顾她。黛玉渐渐适应了豪宅的生活,生活变得更加生动有趣。
从《红楼梦》这本书里,我知道了:府里的生活是多么自在。希望黛玉会喜欢那里的生活。
同时,我也意识到:一个人,要有很多小伙伴,生活才会变得活泼有趣。就比如我吧!
我希望大家会像我一样,让生活充满生机!天天快块乐乐如小鸟!
写出优秀的文章对学生未来的学业和职业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因为写作可以让我们更客观地审视自己。在写作的过程中,切不可胡编乱造,应该踏实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平时你有写作的习惯吗?如果有兴趣了解更多关于“读后感作文”的文章,请持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弱者等待机会,而强者却创造它们。懦弱动摇者经常用没有机会来原谅自己。其实,生活中到处布满着机会!学会每一门课程,每一个客人,每一篇文章,每一次演讲,每一次贸易 ......全都是机会。这些机会带来教养,带来勇敢,培养品德,制造朋友。对你的能力和荣誉的每一次考验都是宝贵的机会。假如像道格拉斯这样的奴隶都能成为演说家、著作家和政治家,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办呢?道格拉斯连身体都不属于自己!
没有谁,在他的一生中,运气一次也不降临,但是,当运气发现他并不预备去接待她的时候,她就会从门口进入窗口了。
机会非常重要,干柴若遇不到火种,永远不会燃烧;千里马若碰不到伯乐,也只能拉车;英雄生不逢时,只好仰天长叹。但机会均等只是人们的希望,实际上很难做到。虽说机会往往属于有自信的自信者竞争者,但它并不都是以夺目的'光彩呈现在你的面前。
能够获得最佳的机会当然最好,但是,假如一下子不可能求得,何必拒绝已经光临过的机会呢?
云中的仙鹤,不如手中的山雀。
我看完胖子《读后感》,于是想写个前呼后应的“读后感”的“读后感”,读后感的读后感。我不喜欢空叹空谈,所以没有什么叙事方式或者抒情、说教的词汇用来起承转合了,真是对不起自己的氪金狗眼。
但如果有人说出“一辈子都快乐无忧无虑的人,肯定是个肤浅的人。”实在是该庆幸这个世界上其实还是有单纯的大人存在的。
因为这个无脑语句中形容的那种人类,在现实中根本不存在。
没有经历过失落痛苦的人,如何了解什么是无忧无虑,如何确定快乐的范畴?这么简单的道理都没有发现,而他们建立在错误上摇摇欲坠的“深刻”,总能带给我一些快乐幼稚的时光。
所以常常面对残酷弱肉强食的世界之余,我更喜欢观察这些暴露自己软弱的人心和灵魂。
说到底,那句话只是深深羡慕那种理想状态的逆反心理而已。
人类历史上编织过无数的教条、真理、意义,也都无非是想证明各自的行为和信念不是错误愚昧,借语言来说服自己不安摇荡的内心世界。
“你爱一个人十分但只表达一分,远不如你爱一个人一分,但表达十分,结果要好。”
听到这句话,接下来弱气的人会说,“怎么这样……”
可惜人本来就是这么浅薄的。而且按照全国的近视比例,只顾眼前而盲目的年轻人比例也不少。
不过拿这句话来显摆的人也很真诚得可爱呢。谁都知道,本来人与人之间的结果就不是以被爱的程度来参考的。因为“人喜欢的不是欲望的对象而是欲望本身”。而我相信并且喜欢的,是这个世界黑白的属性。黑夜与白昼、勇气与恐惧、信念与背叛、伟大与贫乏。地球也好,不同维度构成的空间也罢,本质都是扭曲的,所以这个出现这样的情况也是理所应当的事实。
但是我在极北的地方,每天晚上抬起头看到的,即便是全黑的夜空也会存在星光,虽然我并不觉得夜空的星火有多么明亮,但这已经足够。那些刻意编织的虚假,以及不可能的事物词汇,在我的眼中闪耀了太多。所以我宁愿相信动漫里不可能的剧本,也不愿意浪费精神力在现实情节中不知动机为何的诺言。真实的人,理当喜爱正义,也同情罪恶;热爱施舍,当然会紧紧抱住欲望;似乎一切都如此符合逻辑,内心才能平静。
最后干脆直接引用《Death Note》的最终对话作为我短短读后感的末尾。
“什么是正确什么是不正确,什么是正义什么又是邪恶谁也不明白。如果存在神,即使有神的教诲我也要考虑一番。那教诲是否正确,由自己来决定。我也和你一样,相信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是正义的。”
在遥远的救世主这部小说中,是围绕着被外人评价外经济界怪才的丁元英身边发生的故事的一步小说。
文章开篇通过展现出来的是美貌出众的职业女性肖亚文与好友芮小丹重聚展开。在见面后,肖亚文表明来此的意图在于向好友介绍自己的上司丁元英可能因为商业集资解散后面临生活窘境,可能需要好友芮小丹的帮助而安排住所。好友芮小单欣然接受了肖亚文的这个请求,并答应会帮助丁元芳安排住所。在此,肖亚文出于对好友的关心,详细介绍了他的上司的情况,并告诫芮小丹不要爱上他的上司,因为他的上司过于神秘、高深,不能被外人所理解。
由此,丁元英这个主要人物走向了前台。经过短暂的商业集资解散,他并没有得到一分钱,因此接受助手肖亚文的安排,前往了芮小丹替他租住的房子里居住。经过半年时间,原以为会主动找她提供帮助的芮小丹,却意外的发现丁元英在面对生活的窘迫时,却不会困难并不主动寻找芮小丹以求助,而却变卖唱片维持自己的生活。这让芮小丹对他的越发的产生兴趣,越发的想要了解他。并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这个被外界不能理解的男人,由此而认识了音乐发烧友叶晓明、冯世杰、刘冰等人,同时也引出芮小丹的好友欧阳雪等人。出于同样的爱好,他们很快貌合神离的走到了一起。在一次芮小丹与冯世杰因为购买音响的原因走入农村后,当他看到农村的贫穷被感震惊,因此萌发了想要救助一次这些人的意图。而冯世杰在看到丁元英这个人的音响的奢侈后,判定丁元英这个神人可以为他以及农村带来巨大的改变时,通过芮小丹接触丁元英,希望通过丁元英的帮助可以为农村带来巨大的改变。在芮小丹与丁元英的热恋中,芮小丹提出了这个要求,并希望以此作为一份礼物送给她时,丁元英欣然接受。
但是正如丁元英与好友韩楚风所遇见的一样,靠着劫富济贫的方式并不能为农村带来真正的改变,而真正的改变在于每个人的精神境界的改变,正如丁元英与老和尚悟道所得出的结论一样。
很快格律诗公司发展通过丁元英、芮小丹、欧阳雪、叶晓明、冯世杰、刘冰、韩楚风等各人的带动公司很快发展了起来,但是却也遇到了竞争对手的强力反击。此时职业女性肖亚文再次走出来,帮助公司打赢了官司,公司回归正常。而在其中,叶晓明、冯世杰、刘冰很快就迫于自身利益受损的担心,从而撤出了全部资本。在故事即将结束之时,芮小丹因为公务受伤,觉得自己已经没有活着的理由,选择了自杀。同时,刘冰为了获得最大利益不惜出卖灵魂想要与欧阳雪进行内幕交易时,却发现原来丁元英早已经有所安排。事情败露,选择了自杀。同样圣乐集团总经理,因为一时失误,致使公司受到巨大损失,也选择了自杀。
故事结尾,丁元英离开古城准备前往德国,结束了这部通俗小说的全文。
纵观全文,每个人物有着不同的人物特性:
丁元英:商业天才,有着与众不同的商业头脑和浑厚的文学造诣,能从现实中发现平常人所不能发现的一切规律。在他丰富的人生阅历中,实现自我意识的觉醒。并对国家、民族的那份侥幸等待救世主的心理特征有着很强的理解。从故事开始到结束,他一直都是主角,但却是个甘愿远离世俗的人。拥有音乐与茶道,便是他的天堂。孤单对他来说不是一种痛苦,而是一种无聊的消遣,是他那种人的一种境界。
芮小丹:一个有着自我意识很强的知性女性,有着长远的远景规划。对于贫困、富贵,自觉无关紧要。有着小市民过平平淡淡的生活的日子。内心的纯洁,让他向往爱情,但又不甘于堕落情场太深,以至于失去了自己的灵魂。愿意做一个自由自在的恋人,而不是被另一半束缚的女性。
欧阳雪:经历很多苦难走上发家致富之路,有着顽强而又现实的心理。对朋友知根知底,知是知,不知便是不知。有很多作为是出于对朋友的保护,同时也拥有很强的自我保护意识。
刘冰:做过很多伙计,但没有几次是成功的。心底有着许多小算胖,希望通过丁元英的帮助,为自己带来发财的路。同时对上层人士的生活,有着谄媚的向往。但面对危机时,却选择退避。但在退避的同时,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还甘于在公司从事一份工作。在发现自己与财富错过时,却又后悔不已。甚至不惜出卖自己的道德用丁元英所谓的内部记录去赚取不义之财。但聪明反被聪明误,这也是他走向悲剧结局的唯一原因。
冯世杰、叶晓明:冯世杰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促成丁元英到村里发展,一来是带动村里人走向富裕,同时也可以时自己的名望因为此时有所提升,所有从一开始就通过各种方式去接触丁元英,最终如愿。但在面对利益危机时,一时拿不定主意最终选择了逃避危机。虽然有他的逃避,但从本性上看,他有着趋利避害的人性使然,但那颗诚实善良的心还是值得赞同。叶晓明,从一开始就盘算着自己的小算盘,且有着小聪明面对困难,立马退避三舍,且是直流勇退。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什么都没有得到。
韩楚风:丁元英的好友,有着商业头脑和不下于丁元英的智慧。但形式适当合理,对待朋友很用心。是一个朋友值得珍惜的好朋友,同时可以和丁元英交换对生活的态度、对人生哲理的看法等。
肖亚文:职业女性的做法,让她很受朋友欢迎。话不多说一句,能够很快理解别人的用意。不对事情做过多的口头评价,有着聪明的头脑和审时度势的洞察力。在别人选择退却的时候,她却迎难而上,既给自己带来不小的收益的同时,还巩固了与朋友的关系。
通过通读全文,我觉得文章主要详细阐述了作者的以下几个观点:
1。在本文中,阐述人吗在面对困难时人们可能面临的三种选择:1。迎难而上;2。果断退却;3。从中分析出事件发生的本质在作定夺。
2。在本文中,深刻的阐述着道德、思想、人性三个话题,世界观决定了人性的本质,人性本质决定其品质的好坏。
3。本文中作者阐述了关于关生命的理解,包含两层含义:1。平凡的活着活得是安静;2。高雅的活着是独孤求败的那种孤傲。
4。在本文中作者阐述了对人的几种分类:1。深刻理解道的人。2。平凡而简单的人。3。奸诈狡猾的人。4。自作聪明的人。5。老实巴交但有着小算盘的人。
5。在本文中作者阐述了关于文化之间的差异:高雅的文化总被少数人掌握,世俗文化被大多数所能接受。但很多时候,高雅文化掩盖了世俗文化的锋芒,且至始至终都是文化的主流,无可取代。
6。在本文中作者阐述了关于救世主的理解:1。救世主本身并不存在,只是你的渴求心理造就了救世主在你的头脑里。2。真正的救世主是你自己,是你自己从世界观、人生观的改变,改变了你的人生态度,那么你就是自己的救世主!
让我想起了著名化学家、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西博格教授在1979年美国化学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讲到:“化学——人类进步的关键”。与你的题目暗合。化学(chemistry)是一门在原子、分子水平上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变化以及变化规律的科学。它对我们认识和利用物质具有重要的作用,世界是由物质组成的,化学则是人类用以认识和改造物质世界的主要方法和手段之一,它是一门历史悠久而又富有活力的学科,它与人类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关系非常密切,它的成就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从开始用火的原始社会,到使用各种人造物质的现代社会,人类都在享用化学成果。人类的生活能够不断提高和改善,化学的贡献在其中起了重要的作用。 化学是重要的基础科学之一,在与物理学、生物学、自然地理学、天文学等学科的相互渗透中,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也推动了其他学科和技术的发展。例如,核酸化学的研究成果使今天的生物学从细胞水平提高到分子水平,建立了分子生物学;对地球、月球和其他星体的化学成分的分析,得出了元素分布的规律,发现了星际空间有简单化合物的存在,为天体演化和现代宇宙学提供了实验数据,还丰富了自然辩证法的内容!
1.化学在保证人类的生存并不断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如:利用化学生产化肥和农药,以增加粮食产量;利用化学合成药物,以抑制细菌和病毒,保障人体健康;利用化学开发新能源、新材料,以改善人类的生存条件;利用化学综合应用自然资源和保护环境以使人类生活得更加美好。
2. 化学是一门是实用的学科,它与数学物理等学科共同成为自然科学迅猛发展的基础。化学的核心知识已经应用于自然科学的各个区域,化学是创造自然,改造自然的强大力量的重要支柱。目前,化学家门运用化学的观点来观察和思考社会问题,用化学的知识来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例如能源问题、粮食问题、环境问题、健康问题、资源与可持续发展等问题。
3.化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与渗透,产生了很多边缘学科,如生物化学、地球化学、宇宙化学、海洋化学、大气化学等等,使得生物、电子、航天、激光、地质、海洋等科学技术迅猛发展。 当今,化学日益渗透到生活的各个方面,特别是与人类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总之,化学与人类的衣、食、住、行以及能源、信息、材料、国防、环境保护、医药卫生、资源利用、等方面都有密切的联系,它是一门社会迫切需要的实用学科。
不知你可看过沈石溪爷爷写的《被摔死的“鹰”》这一故事?一开始我挺喜欢里面的“淘气包”小作者,为了让自家的小鸡不再失踪,他竟独创了一个“古密招”——来整治在他家不远的大青树上的母鹰。将母鹰在大青树上生下了几只蛋,用自家的两个鸡蛋偷偷换上了。当“小鹰”出生后,它就全心去照顾“小鹰”,不但给“小鹰”修筑加固鸟巢,而且天天捕食给它孩子吃。我为这些“小鹰”能同样得到妈妈的爱而高兴和庆幸。
可是当鹰妈妈要训练自己的“宝宝”学飞行时,我为这些“小鹰”捏了一把汗,结果“宝宝”被他的训练习惯活活摔死时,我的心酸酸的,眼泪在眼眶中打转转。我可怜那两只“小鹰”,告诉你小作者:母鹰飞走了,最终达到了你想要赶它走的目的,你是成功了。可你的成功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身上的,你害死了两只无辜的小鸡,我一点也不喜欢你耍的“狸猫换太子”。要是我呀,看见老鹰在我家附近,我会把自家的鸡窝扎的牢牢的,不让老鹰叼走就可以了。人有远虑,就没有近忧了。我也为鹰妈妈难过,悲伤,看到自己的孩子被自己活活摔死,那是怎样的痛心?“鹰妈妈”没有回来,我真为它担心,多么想去告诉它,安慰它:“那不是你的孩子,是鸡,本来就不会飞,你不要难过,不要伤心了。”可是我又能怎样告诉您呢?你知道了真相会不伤心吗?想想我家的狗狗不幸被人家车子撞,我们全家很难过,有好几天我们吃饭时都一言不发,妈妈平时要吃一碗饭,可她只吃一点就搁下饭碗不吃了。我知道,这是妈妈在想狗狗了,但我不知怎样说妈妈才能开心?
总之,我要告诉你小作者,不管鹰妈妈有没有识破,它对“小鹰”的爱是真的,因为只有妈妈才会希望自己的孩子在蓝天中做一只飞翔的鹰。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个小村庄的故事》这篇课文,老师叫我们先读一遍课文,我读了后很是生气。
这篇文章主要是讲很久以前,在一个山谷里,有一个很美丽的山村,这儿的空气很清新,人们过着犹如世外桃源的日子,可是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儿的人们都有了斧头,他们也用斧头到山上砍树木,建房子、做家具。他们都利用斧头砍树木建了漂亮的房子。
可是过了很久以后,有一次这儿下起了暴雨,由于没有树木的抵挡,暴雨摧毁了他们的房子和所有的一切。
读了这篇课文,我想到了很多,现在我们的社会都在搞环保,要爱抚花草树木,也是为我们以后的子子孙孙造福,我们不能只想着自己,要为以后的人着想。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一定要做到自己要爱抚自然环境,还要呼吁家人和周边的人们一起来保护环境。
只有这样,我们的地球才能给予生存。
我读过一篇文章题目叫《购买上帝的男孩》。
一个小男孩拿着一美元,到一家家商店询问:“请问您这儿有上帝卖吗?”店主要么说没有,要么嫌他在捣乱,把他赶出了店门。
第二十九家商店的店主接待了男孩。老板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他问男孩:“告诉我,孩子,你买上帝干嘛?”男孩流着泪告诉老头,他叫邦迪,父母很早就去世了,是被帕特鲁普养大的。叔叔是个工人,前不久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至今昏迷不醒。医生说,只有上帝才能救他。邦迪想,上帝一定是种非常奇妙的东西,我把上帝买回来,让叔叔吃了,伤就会好老头眼圈也湿润了,问:“你有多少钱?”“1美元。”“孩子,眼下上帝的价格正好是1美元。”老头接过硬币,从货架上拿了瓶“上帝之吻”牌饮料,“拿去吧,孩子,你叔叔喝了这瓶‘上帝’,就没事了。”
几天后,一个由世界顶尖医学专家组成的医疗小组来到医院,对帕特鲁普进行会诊。院方告诉他,有个老头帮他把钱全付了。那老头是个亿万富翁,从一家跨国公司董事长的位置退下来后,隐居在本市,开了家杂货店打发时光。那个医疗小组就是老头花重金请来的。
后来,帕特鲁普接到一封信,是那老头写来的,信中说:年轻人,您能有邦迪这个侄子,实在是太幸运了,为了救您,他拿一美元到处购买上帝……,是他救了您的命,但您一定要永远记住,真正的上帝,是人们的爱心!
文章来源:http://m.swy7.com/a/5196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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