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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报告(优选五篇)

2024-07-08 安全报告

经过搜寻申请书范文网小编选取了一篇非常有用的“安全报告”,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报告的事项通常是自己职权范围内办理完毕的问题,你是否正在收集和整理报告呢?分享知识把这篇文章发送给您的朋友们让他们也能够了解这个话题。

安全报告 篇1

由于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此不够熟悉,其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如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根据xx号文件要求,对照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方案,认真自查。xx年我乡党委、*领导高度重视,*抓落实,切实抓好我乡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保*了我乡食品安全事故零发生。现将我乡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监管责任

我乡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派出所、综治、卫生等部门的人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负责检查辖区内的各食品加工、零售店、餐饮店,督促他们按月分类保管食品进货单,严把食品加工、流通、消费各道关口。同时,与各村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村干部监督本村畜禽屠宰、农产品加工的责任。并在每个村设食品安全信息员1名,确保第一时间知晓食品安全有关情况。

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xx年我乡以“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分发宣传资料等方法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牢固树立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三、部门配合,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定期、不定期会同派出所、综治办、澄*工商分局、卫生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加工点、超市、市场、餐饮服务业、学校及其周边的商店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1、严厉打击无*无照和非法使用添加剂食品经营、加工商店。对全乡的商店及餐饮服务业进行检查,未发现有无*照经营的。各种卤制品、熟食的加工店里未发现有非法使用添加剂行为。

2、加强对商店“三无”食品的检查。我乡联合xx工商分局及乡派出所的工作人员重点对学校周边的商店进行了检查,查获“三无”食品十余类三百多件,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把好环境卫生关,在检查中,存在卫生条件不达标,当场责令整改。

4、加强学校、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食堂食品安全。我乡组织教育、卫生院、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建筑工地的食堂进行安全检查,要求食堂保持整洁卫生,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学生、民众的身体健康。

我局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20xx年的食品*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0xx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三是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2017最新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2017最新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四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五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七是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含瘦肉精”残留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四、精心组织,落实有力

自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对重点对市场上的肉摊实行每周统查与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检测到“瘦肉精”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五、多举并措,力争实效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2017最新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工作报告。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县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安全报告 篇2

在接到漯河市郾城区道路运输管理所(郾运管【关于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后,我公司积极开展冬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为防止因换季出现的思想麻痹、精神放松的现象,汽车运输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此次检查,我公司成立了检查组,主要从六个方面入手: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方面。主要查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车辆安检制度、行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奖惩制度等。

二、安全例会制度方面。查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安全警示教育,总结安全经验,布置安全措施等内容,并要求安全例会实行签到制度并留存会议记录。

三、建立完善车辆技术档案方面。查车辆技术管理,要求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营运技术要求,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维护、检测和等级评定。足额投保车辆险、承运人责任险等保险,化解行车事故风险。

四、建立完善安全行车档案方面。查车辆行车档案、驾驶员档案、行车事故档案等。

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方面。内容包括: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应急处置措施、应急车辆、设备装备和物资保障等内容。

六、落实检查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方面的执行情况。

七、检查汽车维修人员对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处理、及时报告;汽修工具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消防设备是否损坏。

八、检查特种车辆备用完好情况,驾驶人员及替代情况。

安全报告 篇3

为促进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和考核,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及生产指标完成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各部门应严格按本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汇报工作及相关工作。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汇报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全面及时、专人负责、严肃认真的原则。

2、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的形式和内容

安全生产信息按即时、班中和定期三种形式进行汇报。

(1)即时汇报是指当各部门发生如下事件时的请示和汇报:

人身、设备等事故的报告;

设备异常情况报告;

设备检修即时报告;

生产事故即时上报的有关事项;

其它重要事件的请示和报告。

(2)班中汇报是指各单位跟班队长和班长接班时汇报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安排;班中汇报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和有无各类事故影响;交班前汇报当班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下班需处理的问题。

(3)定期汇报是指各单位按每日、每周、每月等定期向单位负责人和安全领导小组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主要包括:安全、技术监控、设备可靠性和生产情况等汇报。其中安全、技术监控、设备

可靠性的汇报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的汇报程序及要求进行汇报。

3、安全生产汇报工作要求:

(1)对于人身、设备等事故的报告可直接反映给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事事故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逐一上报;设备运行异常情况报告是指当设备发生非计划运行、停运,存在重大缺陷、隐患,存在其它异常情况时的报告;

(2)即时汇报是指当设备开始(完成)大修、小修(扩大性小修)、节日检修、事故抢修时的汇报;

(3)各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汇报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汇报工作负责人。

(4)各种安全生产报表、报告和申请在填写过程中要认真、仔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5)对汇报不及时、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

4、各单位、各班组建立安全生产汇报记录,由单位(部门)负责人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5、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篇三: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煤业有限公司文件

兴煤通字 [ 2015 ] 24号

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报告公示制度》的

通 知

矿各科室、队组:

根据六煤安教【2015】10号文件关于转发《国家煤监局关于贵

州省煤矿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报告》及相关领导批示精神的通知,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全覆盖”,完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报告及公示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现将制度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报告公示制度》

此页无正文

*******煤业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日

下发:矿各科室、队组盘县洒基镇兴发煤业有限公司2015年4月2日 主题词: 印发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公示通知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报告公示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矿井的工作分配及汇报,加强矿井内部事务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的工作效率和矿井

运营质量,及时了解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掌控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二、报告内容

1、生产绩效

报告采掘工作面采掘进尺、井下巷修进度、设备安装与检修工程。

2、违章行为

报告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或出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和行为。

3、隐患排查与治理

报告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针对隐患和安全生产问题的整改情况。

4、管理问题

报告安全管理制度、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技措资金落实情况、灾害防治工作等内容。

5、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结果,及事故原因调查情况,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事故教育情况,事故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报告范围

全矿范围内

四、报告程序

工作汇报坚持“逐级报告”制,报告流程如下:

矿各队组(现场跟班管理人员)→矿调度室→矿各分管领导(公司调度)→矿安委会主任(矿法人)→上级公司安委会(集团公司董事长)

五、报告时限及要求

1、矿各队组(现场跟班管理人员)对矿调度室采取一班三报告,即班前、班中、班后三报告,特殊安全生产情况随时报告。

2、调度室对各分管领导及公司总调度进行一班一报告,特殊安全生产情况随时报告。

3、各分管领导对安委会主任(矿法人)进行一旬一报告。

4、矿安委会主任(法人)对上级公司安委会(集团公司董事长)采取一月一报告。

六、公示

每月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对当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类汇总,提交书面报告,并利用矿务公开栏对安全生产情况报告进行公示,提高企业员工和社会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知晓率。

七、其他要求

1、相关各分管领导应对下属单位的工作报告进行批阅,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延迟的工作任务要严加督促,对下属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要及时反馈。

2、所有管理人员及职工需严格本制度执行,对于不及时上报者予以通告批评处分,经批评仍不能按时完成上报的给予200元经济处罚。

3、各部门工作报告应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检查。

安全报告 篇4

关于食品安全报告总结(通用8篇)

关于食品安全报告总结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关于食品安全报告总结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关于食品安全报告总结(通用8篇)】,供你选择借鉴。

按照县食安办的要求,现将20_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广泛发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一年来,乡党委、政府始终把实施“食品安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中之重来抓,把它列为乡党委、政府的“民心工程”之一。成立了由分管乡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发现的问题采取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处理。为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反应敏捷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全乡共设立6名村级协管员。自设立村协管员以来,运行情况良好,90%以上的村级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了购进合法、记录规范,食品质量明显提高,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同时,还组织了食品安全宣传周、产品质量月、拒绝假劣食品等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全乡共印发张贴《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普法宣传材料20_多份,印发工作简报4期。针对不同季节其他地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和食源性疾患及时向村、组、农户进行预警公告。并开展“三进”和“三结合”工作,“三进”即“进村组、进学校、进人口集中区”,“三结合”即“普法教育与普及科学知识相结合,宣传教育活动与专项行动相结合,集中宣传与长效推进相结合”。

(二)建章立制,落实责任,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制度》、《食品安全事故督办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和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文件,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确保了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并与各村、各部门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监管目标,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干部年终目标管理。

(三)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市场整顿取得实效

为克服分段监管、单兵作战的局限性,我们不断创新监管手段,针对问题易发环节、高风险食品和跨领域违法等问题,采取统一部署、集中行动、互联互动的方式,加大了市场整顿力度。今年以来,全乡联合行动五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10余次,市场整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源头污染得到初步控制。大力推行了农产品例行检测制度,定期发布农产品检测信息。全年抽检绿色、无公害食品205个样本,全部合格。在标准化生产基地推行了农资购买、销售及指导应用“三统一”制度,在蔬菜集中产区推行农药专营制度,去年农业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检查企业10个(次),整顿市场4个,使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得到严格控制。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全乡新认证绿色食品5个,生产基地20_亩;无公害农产品4个,基地2个,面积1500亩,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

二是食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开展了“儿童食品”、“夏季饮品”、“奶制品”、“双节”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无照经营和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过期变质儿童食品的行为。

二、存在问题

食品安全工作,面宽、量大、战线长,给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农业初级品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大量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加工工艺落后,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农村食品经营条件差、进货渠道混乱;街头食品摊点数量多、分布广、流动大,卫生条件差;经营单位情况复杂,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检测手段落后、监管力量不足,存在监管空白;综合监管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食品放心工程”实现新突破。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提高食品质量水平。强化日常监管,规范行政审批,严格市场准入。强化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监管。继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按照《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工作目标、考核标准和评价办法。对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进一步推动放心工程向纵深发展。

二是食品专项整治要实现新突破。继续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好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和学校食堂、学校周边、旅游景点周边等公共场所的食品摊点等重点部位,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商品的不法行为。

三是农村食品监管要实现新突破。理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食品监管网络和信息网络,从根本上解决监管空白问题。把工作重心放在加强培训、巩固机制、发挥作用上来。继续实施超市进村组,检验检测进企业、进连锁店,监督举报电话进农村的“四进工程”。

四是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要实现新突破。建立食品安全应急体制,形成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纵向机构体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横向协作体系。建立应急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应急能力评价纳入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强化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责任。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实现部门间资源整合共享与综合利用,保证应急费用的足额、及时到位和应急物资的及时供应。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和救援机制,健全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尽快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

五是信用体系建设要实现新突破。继续抓好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完善信用征集制度、评价制度和信用信息发布制度,在此基础上,建立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和互动。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定期组织开展信用评价。

我乡在食品安全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先进乡镇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决心虚心学习借鉴他们的先进经验,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深入、更扎实、更有效地把食品放心工程推向更高的发展水平,为营造更加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而努力奋斗。

根据省、宁波市统一安排,自3月1日起,我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紧密配合,按照“四最”标准严厉打击食品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总体情况

全市各部门根据市政府食品安全百日严打工作部署,统一思想,细分责任,强化监管,深挖案件,在百日严打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7249人次,行政立案252起,涉案金额115.26万元,其中万元以上案件39起,移送公安部门2起。约谈339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对187家违规企业开展整改工作。开展重点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841批次,合格率为89.39%(181批次还在检测中)。广泛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奉化日报、奉化电视台以及各类网站等媒体报导百日严打行动89次,全市共印发一万份《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百日严打专项行动的通告》,并张贴在我市大型商超、酒店、农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区域,以及种养殖大户、食品生产企业、食杂店和餐饮店等。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共接到各类食品举报投诉案件58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及早部署。2月底,我市下发《关于印发奉化市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的通知》(奉食安委〔20_〕4号),明确要按照“四最”标准,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各镇街道及各部门迅速行动,根据本地区及相关职责,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各级领导高度重视,4月3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章国乾副局长督查我市百日严打行动进展;5月15日,分管副市长宋达军对我市学校周边百日严打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视察,并要求各有关部门不懈怠、不手软,确保百日严打能打出声势,打出气势。

(二)分段实施,逐步推进。根据百日严打行动实施方案,我市多次召开会议,对不同阶段行动进行总结部署,及时调整下步工作重点。

1.召开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动员会。3月13日上午,召开全市百日严打动员会议,各镇街道分管镇长(主任)及安监所负责人、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食品安全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先进代表、种养殖大户、重点食品企业单位代表等170余人参加会议,宋达军副市长做动员讲话。

2.召开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会议。3月底,根据百批抽检结果及摸排情况,召开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会,进一步明确了我市百日严打重点,调整和部署下阶段整治任务,同时讨论研究拟定一份“黑名单”,将不按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食品的企业进行曝光。

3.召开百日严打汇报会。6月初,我市召集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参加食品安全百日严打情况汇报会,听取百日严打行动总结,部署下阶段全市食品安全工作重点。

(三)大力检测,排查隐患。通过对各类食品定量和定性检测,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对检测不合格的进行立案查处。

1.开展百批靶向抽检。2月中旬,市食安办下发《关于开展百批食品抽检工作的通知》(奉食安办〔20_〕2号),市农林、海洋渔业、质监、商务、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百日严打重点内容开展隐患排查,抽检了蔬菜、米面制品、花生类食品、食用血类、肉类等共计100批次,检测项目主要包括农残、米面制品的铝含量、猪血中的甲醛、肉类的“瘦肉精”、辣椒原料的苏丹红、水产品中的孔雀石绿等。共检测出不合格食品8批次,其中米面制品7批次,均为铝含量超标,花生类食品1批次,为过氧化值超标。

2.开展监督抽检。自3月开始,各部门针对百日严打重点,对种养殖基地的水果、蔬菜、水产品、市场内肉类、肉制品等,以及校园周边的各类校园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共抽检841批次(181批次还在检测中),其中不合格70批次,合格率为89.39%。

3.开展快速检测。农林部门在市、镇街道共设立12个检测室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并免费对公众开放,严打期间共检测各类农产品1316批次,合格率在99%以上,生猪尿样480批次,全部合格。市场监管部门对我市商场、超市等开展快速检测共4038批次,合格率为99%以上。14家主要菜市场快速定性检测室对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菜篮子商品每日抽检15-30批次,节日期间再增加5-10批次,百日严打行动期间累计抽检15200余批次。

(四)广泛发动,宣传造势。

1.公布一份“黑名单”。 市食安办将20_年以来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6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生产经营者列入第一批“黑名单”,并对其违法经营单位名称或个人、法人或负责人姓名、违法行为以及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布。

2.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举办“百日严打行动”培训班,邀请宁波专家进行《新形势下如何抓好初级水产品质量》的讲座。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直通车活动,针对消费者关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话题进行解疑释惑,并通过专家咨询、图板展示、互动交流等形式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知识。结合科普宣传周活动,在农村农贸市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普及预防食物中毒、正确选用保健食品、儿童健康饮食等食品安全知识。

3.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的各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有奖竞赛,同时,将12块食品安全宣传版面轮流放到各所学校,供学生参观浏览。给学生上一堂食品安全课,通过现场实验、案例分析、食品安全小快板等,直观表现了不合格食品以及垃圾食品的危害,生动阐释了健康合理饮食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学生食品的辨别能力。对校园及周边的食杂店开展你点我检活动,将检测车开进了校园,对全市11所学校的170批次学生食品进行了快速检测。

三、重点整治情况

1.开展米面专项整治。我市自4月25日起组织人员对全市范围内米面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摸排,包括1个粮食储备仓库、3个被企业租用的粮站、5家米厂、9家年糕小作坊,大中型商超、中小超市、粮油批发销售店等127家,并于5月6日开展突击检查。共查获一批早产大米500袋,每袋15公斤,为安徽省天长市金牛湖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晶恭米。目前正在立案调查中。

2.开展烘培业专项整治。对全市37 家面包蛋糕店进行彻查,共查获过期食品55只(袋、瓶),三无食品及原料5袋共计12公斤,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和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单位16家,立案16起。在某食品原材料商行内,查获了大量故意撕毁或涂改生产日期的食品原材料,当场依法查扣了“南侨”片状甜奶油、“王牌”酥片玛琪琳,共计47箱,“南侨”特制液态奶油、液态酥油,共计43桶,总计达6吨左右,因涉案金额和数量巨大,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3.开展“三小”整治规范。开展小作坊监督检查工作,对我市目录内有证与无证小作坊进行实地检查,对发现的部分持证小作坊环境卫生较差,有超许可范围生产现象的,当即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约谈。联合街道,取缔一家豆制品无证照作坊。开展小食杂店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源头控制、制定标准规范、加强监督抽检等手段,进一步规范农村小食杂店经营管理,共抽检168批次,不合格31批次,立案查处25起,罚没款18.5万元。部署小餐饮整规提升工作,下发《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小餐饮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奉政办发〔20_〕57号),专门召开小餐饮正规工作部署会议,落实各镇街道及各部门责任。

4.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4月1日-3日,市场监管局联合各镇街道、教育、城管、安监等部门,分六组对校园周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9人次,检查学校及周边餐饮单位149家,食杂店105家,查获违法违规行为18起,立案查处7起。以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多、消费投诉集中、食品抽样检验不合格率高的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为重点对象,在15家中小学及周边的小食杂店、连锁小超市、休闲食品店等食品零售单位抽检62批次,检出14个不合格批次,均立案查处。4月3日,执法人员在实验中学校内查获一辆配送未标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面包的厢式车,当场对车辆和人员进行扣留,后被处以一万元的处罚。

5.开展酒类专项整治。开展黄酒及调味料酒专项治理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51人次,检查企业394家,其中生产企业3家,流通企业6家,餐饮单位385家,重点对黄酒和调味料酒生产许可、执行标准和酒精度标注等标识标签、进出货台账、索证索票台账进行了检查。除发现1家生产企业产品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外,未发现其他黄酒及调味料酒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开展全市酒类专项检查,以进口红酒为检查重点品种,在炒货市场、市区内的酒庄、烟酒商等场所,共查处3起,查获无中文标识进口红酒160瓶。

6.开展冷冻肉类专项检测。根据排摸,冷冻肉类特别是经过切片、着色、冷冻、包装等粗加工的冷冻肉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即对经营冷冻肉类的经营户进行了有目的的抽检,共抽检17批次,发现了二个批次违法添加日落黄,被立案查处。

四、典型案例

1. 4月10日,市场监管局会同公安、莼湖镇政府于莼湖洪溪费家查获一无照非法生产“胶囊”窝点。据初步调查,该非法生产厂由新昌县人朱某与本地村民王某于20_年10月合伙开办,生产原料主要为工业明胶、废胶囊等。现场,执法人员对王孝峰等无照非法生产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暂扣原副材料明胶、着色剂、成品及散装胶丸586(袋)箱,计4231公斤,现场封存机器设备。

2. 4月17日,市场监管局会同桐照边防派出所、莼湖镇政府再次查获一起无证非法生产“胶囊”地下工厂。该厂地处奉化莼湖栖凤双山码头附近,位置偏僻、厂房隐蔽,加工现场凌乱堆放工业明胶、废胶囊等生产原料及成品。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无照非法生产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暂扣原副材料明胶、着色剂、成品及散装胶丸550(袋)箱,计4500余公斤,封存机器设备。对查处的2批次明胶原料、5批次胶囊成品。经过抽检、送检结果全部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3. 3月18日,市场监管局城东工商所在对面包现场制售经营户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了少量过期食品原材料,经询问经营户得知是由东郊开发区的一家食品原材料商行提供的。根据该线索,在奉化市东郊开发区的奉化市英平食品原材料商行,查获了大量故意撕毁或涂改生产日期的食品原材料,当场依法查扣了“南侨”片状甜奶油、“王牌”酥片玛琪琳,共计47箱,“南侨”特制液态奶油、“南侨”液态酥油,共计43桶,总计达6吨左右,因涉案金额和数量巨大,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4. 3月12日,根据社会监督员的举报,市场监管局在奉化市江口街道仓基村查获一起送货上门且擅自使用他人食品标签的案件,执法人员现场发现五菱面包车中有502袋标签不符合的待售面包及部分标签贴纸。当事人沈贵东擅自将他人食品标识粘贴在他经销的面包上,并按销售日期随意打印当天生产日期,被处没收扣押的标签不符合的面包502袋、印戳机1只、“其达食品标签”282只、“欣福食品标签”335只;罚款1万元。

国庆适逢我县第七届螃蟹节,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食安委办的部署,我县认真组织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针对节日特点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为组织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我办向县食安委领导做了汇报,并下发了《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和“__大”期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高食安委办 [__]7号)文件,明确了工作重点,突出了值班、报告等工作要求。我办与质量、工商、卫生、商务等主要监管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沟通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状况。

基本情况:两节期间,全县共出动食品安全执法人员947人次,检查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单位共计790家次,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经营、餐饮点5家,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43份,查处涉食违法行为37 起,罚款 2万元。

(一)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县质监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我县辖区内的20多家桶装水、豆制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1家桶装水生产企业不使用自动灌装设备使用人工灌装,检测设备闲置不用,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隐患,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对豆制品企业,督促企业按照qs认证要求加强厂房、设备改造,同时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检测,确保产品质量。

(二)食品经营环节

县工商局根据节日前后的食品消费特点,提早部署,确立全系统节日市场检查的重点、范围、时间和要求,尤其是围绕国务院《特别规定》贯彻落实要求,在整治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9月 25日—28日,县工商系统集中三天时间对县屠宰场、各餐饮饭店、旅游景点和各大超市、商场及各食品经营店进行了节前检查,成效明显,当场销毁不合格食品 11批次、无qs认证标志退市下柜食品2批次,当场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取缔无照经营1户,立案待查3件,罚款8000元,落实规范食品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台帐183户。

(三)食品消费环节

县卫生局制定了《__县餐饮消费安全专项合同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将全县餐饮单位分解落实到8个执法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是组织对县城湖滨风光带周边“水上餐厅”进行整治,9月21日公安、工商、水务、市容、环保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4家非法从事餐饮的船户依法取缔,查封收缴了违法经营用具15件,做出卫生行政处罚2户。二是开展餐饮单位肉类食品治理,共检查餐饮单位、卤菜加工户125户次,查处违法行为15家,责令改正31户次,立案处罚11户次。9月15日至10月7日,8个卫生监督组分片包干,以县城区餐饮单位、政府食堂、旅游景点餐饮单位为重点,开展卫生检查和驻点保障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324人次,检查餐饮单位、集体食堂456家,查处违法行为34户次,查处案件19起,罚款1.2万元,限期整改57户次,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经营户4家,进一步规范了餐饮单位的卫生经营行为,确保了螃蟹节、中秋国庆期间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故。

(五)生猪屠宰环节

9月17日,县屠管办和县商务局联合下发了《猪肉安全质量专项整治方案》,9月份全县组织执法稽查41次257人次,查获私宰生猪1头,违规经营6人,没收猪肉22公斤,罚款400元。同时,加快生猪屠宰撤场并点工作,入点屠宰率逐月提高;为保障市场供应,县食品公司在3家农贸市场设立了放心肉连锁点,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总之,在市食安委办的直接指导下,通过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县的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状况稳定,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有句话说的好“纸上得来终觉浅,实践方知世事真”。这个暑假我们开展了实践调查活动,让我深刻的领会到了这句话的真谛。

我们这次的课题是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以前总是从书上和电视新闻中看到各种关于食品安全的报道。比如:最近的__事件、___事件等等。这说明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地步。可能是因为我们身处校园学校给了我们一个安全的饮食环境的原故。我们对食品安全还是却乏应有的注意,通过这次调查我们发现其实我们更应该多注意食品安全的。正是因为我们缺乏这方面的知识,我们才更应该去调查了解、学习。我们才能引起自己的注意。

其实通过这次的实践调查我才发现。其实我们看似安全的生活环境其实是多么的危险。没调查前我不知到街边的小摊他们是从什么地方进货的,为什么这么便宜?不知道有些小餐馆为了方便厕所和厨房是想通的。不知道有些超市的熟食是草草打扫的有些都生了虫子.......

食品危机就在我们身边做为大学生的我们都没有引起相应的注意,更不用说广大的人民大众了。

通过这次的食品安全调查我们希望可以引起我们学生对食品安全的注意,从而带动更多的人去关心食品安全的问题。让我们能拥有一个安全的饮食环境。同时经过这次社会调查实践我也锻炼了我们的能力,这都是我们从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从而为我们从学校迈入社会有了一个良好的过渡。让我们明白了真正的知识从来都是从实践得出的。

为加强幼儿园管理,提高安全卫生意识,营造良好的、和谐的园环境。我园长期以来把安全卫生工作放在第一位,抓平时,重细节。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我幼儿园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展开了全面、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本学期初,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新增了蒸饭器、热风循环消毒柜,成立以园长为首的食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要求幼儿园后勤人员提高食堂卫生工作意识,增强食堂卫生常识,切实认识到学生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孩子交到我们的手中。

二、确保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健全卫生、食品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

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到人,搞好食品卫生宣传,由教师对食堂工作人员做评优,做到奖惩分明。

四、把好四个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1)、把好采购、加工关:采购做好验收工作,加工做到烧熟煮透,做好48小时食品留样工作。

(2)、把好消毒关。所有的餐具、用具都用严格消毒。

(3)、把好个人卫生关。做到身体不适的职工不能进入食堂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及经过食品卫生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4)、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关,保证放毒现象发生。

五、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坚持按量化分级管理的标准规范化管理幼儿园食堂。

六、存在问题

食堂墙面墙群没有到顶,有待解决。

总之,我们一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励,把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为了让全县人民20____年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我局按照大食安办对节日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确保全县人民节日消费安全,食品市场繁荣稳定,结合我局的工作职责,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在屠宰环节和酒类流通方面对市场供应安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食品安全节日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1、20____年12月30、31日共出动车辆4辆,执法人员20余人,结合定点屠宰的特点进行了夜间巡查,主要严厉查处非法屠宰、注水、病害肉的违法经营行为,未发现违法行为。将突击检查于日常检查和相结合,对非法屠宰和违法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

2、20____年__月19、20日我局和工商局密切配合,对肉品市场准入,采取倒查的形式对东门、南门农贸市场肉类供应的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严重违法行为,对个别不按要求使用电子称的经营户进行了教育。检查人员要求肉品经营户按照市场准入的规定必须做到章证齐全,肉品合格。

3、20____年__月18日,分别对我县成都百货大楼大邑分场、红旗连锁、利民连锁、九龙超市、30多家酒类批发、零售企业《酒类流通随附单》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企业食品安全意识较强,进货渠道较为正规,票证、台帐较齐全,《酒类流通随附单》从进货、出货执行较好,填写清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场有个别肉品章证不齐现象。

2、个别流通企业在《酒类流通随附单》的执行上,对《随附单》使用的必要性认识不足,使用时填写不规范,有执行不力的现象存在。

3、个别定点屠宰厂在内部管理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4、对肉品、酒类管理的力度还须进一步加大。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强对定点屠宰厂的规范化管理,要求定点屠宰厂对生猪的来源要严格把关,做好入厂登记,严防各种病毒流入定点屠宰厂,严禁不合格肉品投放市场,做好宰前、宰中、宰后的检疫,建立好台帐,搞好逐日登记。

2、加大《酒类流通随附单》执行力度,在搞好宣传教育的同时,定期对酒类流通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做好市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使酒类流通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3、加大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力度,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在酒类流通管理方面,要严厉查处销售劣质酒的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将“打假保名”工作贯彻落实到位。积极履行好行政管理职能,将严查“瘦肉精”流入及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当做日常管理工作,常抓不懈,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

根据省局__局长和市局__局长的讲话精神已经省局《关于强化“十条措施”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及市局七项制度的要求,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们所共查处食品类案件1____,其中共查处食品无照经营户1____,查处劣质奶粉案件____,销售冒牌酒____,罚没款2.____元,案值1.____元。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

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周金伙局长关于“十条措施”和市局七项制度的要求,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安全利益和社会安定的大事,在中秋、国庆期间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落实,结合省局的“十个提升”要求,强化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知道,确保市场监管重心下移,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片区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和“五定”方案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做到任务到片区,责任到监管员。

二、加强重点,抓好落实。我们根据辖区实际,确定监管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按照“六查六看六打击”及“五个一律”、“五个一批”的要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在其他专项整治取得较好的效果的基础上,对粮食、肉类、水产类、蔬菜、水果、豆制品、奶制品、调味品等八大类日用消费品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城乡结合部、边远山村和农村市场等薄弱环节进行监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总结汇报)防止制假窝点,以次充好、假冒猥劣商品下乡转移,确保入市上柜食品的质量。

三、加强监管,抓好专项整治行动。

(一)开展中秋、国庆期间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我们紧密结合20__年红盾行动要求,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节日市场的巡查监管工作。按照省局要求把食品安全和商标广告作为监管执法的重点,而重中之重是要突出抓好食品安全的监管,不折不扣地落实周金伙局长在省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条措施”。同时组织力量落实市工商局《中秋国庆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同意行动方案》中各个阶段的工作,打出声威、打出形象、打出实效20_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5篇20_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5篇。在节前我们组织检查,共出动2____次,5车次,检查相关经营户3____,查获三无月饼76块,过期调味品21瓶。

我们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政务请示、报告工作。我所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对值班人员严格要求,在岗在位、切实负责,确保通讯畅通。从9月27日至10月7日坚持每日报送制度,确保节日市场消费安全。

(二)贯彻省局关于“责令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措施加大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专项整治。

根据省局《关于适用“责令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措施加大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的通知》要求,为一发惩处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行为,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城关工商所现就适用“责令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措施,加大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监管力度!。

1、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宣传栏、黑板报、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广泛宣传,利用文明学校与个私协会召开经营者会议,印发了200____份宣传材料进行宣传。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参与到查处无照经营的活动中,形成对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2、我们成立了无照经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片区为单位,分片分组对片区的经营者进行开展治理整顿工作。首先积极发动建立群众线索,举报、反映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其次分区域、有重点有计划地加大巡查力度。实行预警查处机制,发现无照经营的的先发催办通知书,超过期限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再由办案组立案查处。对已立案查处的无照经营户进行回访,督促其尽快办理营业执照。

3、在清理整顿无照经营活动中,按照市局“五个一律”、“五个一批”的要求严格执法,对无照经营食品类的经营者坚决取缔。城关所共出动25____次,检查41____,共查获无照经营户1____,依法立案查处1____,罚款金额2。____元,发出178份催办通知书,补办执照率达10____。

(三)治理“餐桌污染”实行商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专项整治

我们立足城关地区作为永春县的经济文化中心,共开展了____有关的检查行动,出动3____次,检查有关个体经营户、企业7____20_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5篇工作总结。对市、县局部署的需重点检查的商品进行严格监控,在城关农贸市场建立商品购销帐,实行信誉卡制度,同时进行检查,严厉查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的行为,仿冒伪造产地等质量标志的行为,严厉查处利用新产品上市节日促销,巨奖销售,营销策划等对商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误导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扰乱和破坏粮油市场秩序的行为

如今年1月份,我局对城东街陈某的批发店例行检查的时候,在其仓库发现当事人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五粮液”酒40瓶,我们根据《产品质量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四)粮食市场、陈化粮监管工作

我们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按片区责任对辖区内的粮食经营者,粮食仓储进行检查。我们成立了粮食市场监管领导小组,会同粮食、质监、卫生、教委、建委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粮食购销企业、个体加工作坊购进的粮食进行清查,发现涉嫌劣质大米立即就地封存,及时送相关机构检测。

我们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按片区责任对辖区内的粮食经营者,粮食仓储进行检查。我们成立了粮食市场监管领导小组,会同粮食、质监、卫生、教委、建委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粮食购销企业、个体加工作坊购进的粮食进行清查,发现涉嫌劣质大米立即就地封存,及时送相关机构检测。

20_以来年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加大严惩重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多发态势;进一步完善食品监管体制和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努力消除监管盲区、死角,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促进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实效。

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情况

截止目前,全镇现有食品经营户53户。化妆品经营户6家,药品经营户6家,餐饮单位21家(均有餐饮经营许可证),学校食堂18家,饲料经营户13家,养殖厂2家,农药经营户2家,小作坊14家(均未有生产许可证);超市2家,集贸市场3个。

二、领导重视食品安全工作

把食品工作作为我镇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今年底,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布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涉及食品工作的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为安全监管和工作正常的运转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逐步完善监管制度、责任机制建立健全监管职能,协管员和信息员能正常发挥作用,制定完善了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协管员、信息员考核机制、食品安全示范县、镇创建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和方案,使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监管效率进一步提升。

四、强化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

今年以来,共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大检查7次,即元旦春节、米粉米线、学校食堂、“病死猪”、“水产品”、“毒奶粉”的专项整治行动等,全面排查了小餐饮、小食品、村卫生室、学校、餐饮单位等经营户和单位50余批次,监管工作取得了实效。迎接了县对我镇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检查,

五、日常巡查不走过场

联合工商、卫生、教办、农业等部门组织开展了不合格食品、无“qs”标志食品包装容器、“地沟油”、果冻、食用油等不合格商品的专项检查6次,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执法车辆6车次,检查经营场所36户次,清查过期、变质食品、方便面、白糖等多件,过期饮料、啤酒13件等, 同时,我镇还全面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清理学校周边及校内的食品经营主体,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与食品经营者签定责任状,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社会事务办制定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以城镇结合部和农村为重点区域,以小食品加工和无证照企业为重点对象,使市场准入工作真正成为食品监管工作的有力助手。通过帮促企业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从而促使了企业生产条件不断改进,规范和提高。 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进行监管,从餐饮服务许可持证情况、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食品安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及购物台帐建立、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蔬菜鱼肉清洗设施、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及消毒记录、防蝇防尘防鼠“三防”设施、食品存储、食用油、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餐厨废弃处置及台帐建立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共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39份,通过食品安全卫生监督和执法,增强了餐饮业的自律意识,规范了经营活动,强化了食品安全卫生。在“问题胶囊”整治中,对所辖的药店和医疗机构逐一排查,没有发现所列批次的问题胶囊药品。

安全报告 篇5

20xx年3月1日15时50分左右,位于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内的攀枝花市天亿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称天亿公司)发生2号黄磷电炉炉料外泄燃爆事故,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约600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成立了天亿公司“3.1”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由市安监局牵头,监察局、公安局、消防支队、经信委、环保局、市总工会和钒钛园区管委会组成,并邀请市检察院参加事故调查。调查组由市安监局局长谭兴忠任组长。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及责任,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意见和整改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天亿公司成立于20xx年1月,主要从事黄磷生产和销售。该公司现有股东二人:总经理、法人代表汪明华和董事长张捷,二人系夫妻。天亿公司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川WH安许证字[20xx]0195,有效期20xx年4月17日至20xx年4月16日),取得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证书》(编号:AQBWⅡ川危化[20xx]023,有效期20xx年5月5日至20xx年5月4日),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资格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该公司有两台黄磷电冶炼炉(1号炉和2号炉),设计年产15000吨食品级特种黄磷。该项目20xx年12月立项,四川省化工设计院进行设计,十四冶负责筑炉施工,20xx年6月初步建成并陆续投入生产。

该公司2号炉建成投入生产后,于20xx年进行过一次停炉清理炉料作业,但未对炉底碳砖进行检查维护。20xx年11月1日因其变压器烧毁而停产至20xx年10月17日,20xx年1月29日至2月14日春节放假停产,2月15日恢复生产。

20xx年3月1日7时白班上班后,因1号炉电极折断停炉,磷炉车间副主任陈洪带领磷炉乙班杨贵富(班长)等5人和钳焊班5人、电工班5人对1号炉进行检修,同时,杨贵富安排3名电炉操作工(张雪梅、周军、郝建英)、1名巡视工(郝兴华)负责2号炉操作和巡视。其间,2号炉8时打开出铁口无磷铁流出;10时出第一次渣时少量磷铁从渣口流出;13时出第二次渣,预计16时出第三次渣。出铁、出渣时杨贵富带领本班人员从1号炉返回2号炉(1、2号炉相距约20米)作业。15时左右,钳焊班的田占芳(副班长)、徐祥和电工班的周代旭、文翠明、邵芝连等人从1号炉检修现场回到与2号炉相邻的“精制工段工具间”准备工具和待命。约15时50分,大家听到一声闷响,未在意;数秒钟后听到第二声闷响,并发现门外有渣、尘落下,周代旭、文翠明先后往门外跑,紧接着听到第三声、第四声巨响,伴有大量渣尘和玻璃碎片落下,并有热浪和烟雾从后面袭来。文翠明、周代旭往办公楼方向跑,边跑边往后看,没有发现田占芳、徐祥、邵芝连跑出来。随后文翠明、周代旭将此情况告诉班组其他人员,大家分别拨打三人手机,均未联系上。当时,陈洪、杨贵富正站在9.5米平台1、2号炉之间,听到第一声响杨贵富往2号炉方向跑了几步并往下看,看到有火光和浓烟从2号炉底冒出,认为是炉底爆炸,马上叫操作工张雪梅停电并往外跑。陈洪在通过手机向公司副总经理李子海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9.5米平台上的人员分别向后面的石灰车间和旁边的1号炉方向撤离,撤离过程中陆续听到数次爆响并伴有脚下微振。撤到0平台1号炉旁空旷平地后陈洪立即清点人数,发现1号炉检修现场和2号炉当班人员一个不少,这时看到电工文翠明跑来,大家询问电工班、钳焊班人员情况,得知田占芳、徐祥、邵芝连未能联系上,并看到“精制工段工具间”和2号炉变压器燃起大火,遂立即投入灭火。李子海获悉事故情况后迅速报告总经理汪明华,李、汪二人先后赶赴现场参与灭火救援并安排相关工作。

15时51分,110指挥中心、119指挥平台先后接到社会人员和天亿公司员工报警,16时01分、16时07分园区公安分局、园区消防特勤中队先后赶到现场进行警戒和灭火。

接到事故报告后,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殷旭东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灭火抢险、人员搜救、环境监测等工作。公安、消防、安监、环保、园区管委会等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川投化工公司部分员工赶到现场参与应急救援。至19时50分,大火扑灭;22时,在“精制工段工具间”发现田占芳、徐祥、邵芝连3人遗体,现场搜救结束。经法医鉴定,3人均系“烧伤导致原发性休克死亡”。

事故发生后,省、市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先后指示:全力搜救失踪人员,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省安监局孙建军局长、刘健副局长、吴金炉副局长及时过问,并指派专员连夜赶赴我市指导现场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3月2日10时,市委书记刘成鸣察看事故现场,强调要举一反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底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自力,市委常委、园区党工委书记许健民先后赶到事故现场检查指导相关工作。

为了防止次生灾害,3月2日,市安监局钒钛产业园区分局发出《关于保护现场、紧急处置隐患、配合事故调查相关事项的指令》,督促天亿公司对2号炉受磷槽、精制槽中遗留的黄磷进行安善处置;3月2日10时30分,市安监局、园区管委会召开现场会,让相关企业负责人现场接受教育;3月2日下午,以炉况控制、炉周水患和辅助用房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在全市展开。3月3日,受省安监局委托,市安监局对天亿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暂扣。3月19日,省安监局组织召开天亿化工“3.1”事故现场会。

3月2日12时,环保部门监测到的园区内和园区周边空气质量无异常。

根据现场勘查、技术鉴定和调查取证,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天亿公司2号炉炉底碳砖失效,熔池下沉,炉底烧穿,熔融磷铁磷渣泄漏遇湿爆炸,部分检修人员避险不及,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经过对炉底碳砖衬里的清理,发现2号炉两层炉底碳砖腐蚀殆尽,熔池下沉到碳砖以下,部分碳砖漂浮;炉底接近中心部位有直径约40厘米的烧穿孔,近百吨熔融磷铁磷渣从此泄出并遇湿爆炸。爆炸冲击波冲垮炉周围堰和相邻水池,池中水流外泄并被熔融磷铁磷渣覆盖引发剧烈爆炸,导致预沉槽钢梁支架垮塌、预沉槽坠落受损、槽中泥磷泄漏燃烧和“精制工段工具间”墙体崩塌,在此间准备工具和待命的5人中有3人未能逃离并遇难。同时,熔融炉料和热辐射引燃该“工具间”右侧隔壁上方的2号炉变压器,加重了现场火势和浓烟。

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是:

(一)炉底烧穿前磷炉的异常情况未被发现和重视。依照常识,炉底烧穿前会出现炉底温度升高、炉底钢板发红现象,但当班负责2号炉巡视和炉温监测的郝兴华却称未发现异常。根据班组《工作日志》记载,20xx年2月下旬以来,2号炉电极消耗过大,磷铁出得极少,负责公司生产管理和磷炉配料工作的车间主任林红兵对此异常情况没有认真分析原因,未采取预防、控制事故的有效措施。

1、无磷炉检维修制度。2号炉自20xx年建成投产以来未进行过炉衬检维修工作,炉底碳砖腐蚀、漂浮不能被及时发现和修复,磷炉长时间带病运行。

2、不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磷炉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天亿公司不按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xx]16号)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磷炉炉底测温热电偶、预沉槽水箱等装置、设施坏了也不能及时修复。

3、吨磷工资计提办法的实施缺少安全约束。天亿公司对磷炉车间实行吨磷工资计提办法的同时安全考核未跟上,客观上助长了班组、车间关注黄磷产量而无暇顾及安全现象的发生,对企业安全生产构成威胁。

4、企业安全管理体制不顺,安全管理效力、权威不足。天亿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由行政副总经理分管,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工作由车间主任直接向总经理报告和负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技术、安全与设备脱节,当安全与其他工作发生矛盾和冲突时,安全往往让位于其他,导致该公司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职工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问题不能有效解决。

(三)安全措施欠缺,安全生产执行力不强。在由副总经理李子海主持,当时的车间主任成秋池、精制包装班班长肖元兵等参加的20xx年11月11日公司生产例会上,磷炉车间副主任陈洪提出2号炉炉底温度过高、预沉槽下面有大量积水等问题,会议仅要求增加红外电子测温仪加强炉温监测,未提出尽快修复热电偶、制定监测操作规程、强化测温过程管理等措施,导致炉温监测方式不可靠、测温过程和记录存在一定随意性等缺陷。对“2号炉预沉槽下有大量积水”的问题,会议提出“请相关管理人员引起重视,尽快解决此问题”,但时至本次炉底烧穿,2号炉预沉槽下仍有大量积水并导致炉底泄漏出的熔融磷铁磷渣的剧烈爆炸。

(四)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本次事故中发生人员死亡的场所为“精制工段工具间”,其设计功能为:车间维修用备品、备件和工具堆放处,但部分检维修人员仍然较长时间滞留其中;市安监局“12350”24小时人工值班电话、园区管委会和安监园区分局在天亿公司大门口分别设置有《安全生产领导联系牌》及《安全生产举报牌》,安监园区分局专门发布关于报告安全生产重要事项的《通知》,并通过每月安全生产例会、检查、培训及“安全月”活动等形式反复宣传,相关单位和部门均未接到有关天亿公司磷炉或其周边隐患的报告、举报或反映。

事故性质:本次事故是一起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郝兴华,天亿公司磷炉乙班巡视工,负责20xx年3月1日白班2号炉巡视和炉温监测、记录工作,本应发现而未发现2号炉炉底烧穿前炉底钢板和炉温异常情况,未保管好测温记录,违反《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负本次事故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同时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0元。

(二)林红兵,天亿公司黄磷生产车间主任,全面负责该公司生产管理和磷炉配料工作,对2号炉存在的炉底温度过高、电极消耗过大、磷铁出得极少等问题没有认真分析原因,未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预防和控制,最终导致事故发生,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负本次事故主要管理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同时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30000元。

(三)汪明华,天亿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领导磷炉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设备管理工作,未有效履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三)项“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四)项“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第(五)项“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规定,应负本次事故重要管理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同时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项对其处以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四)杨贵富,天亿公司磷炉乙班班长,负责20xx年3月1日白班2号炉生产组织管理,对当班炉温监测工作缺乏监督,没有及时查看测温记录,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承担本次事故重要管理责任,本应对其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予以追究,鉴于事故当天其受命参与1号炉检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对2号炉的安全管理,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30000元。

(五)肖元兵,天亿公司黄磷生产车间精制包装班班长,负责黄磷包装和受磷槽、精制槽、预沉槽及其下方水池管理工作,对20xx年11月11日公司生产例会提出的“2号炉预沉槽下有大量积水,请相关管理人员引起重视,尽快解决此问题”的要求未予落实,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负本次事故重要管理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30000元。

(六)李子海,天亿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行政后勤等项工作,总经理汪明华不在公司时受其委托召集公司生产例会,对该公司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未尽自己所能提出解决办法,对20xx年11月11日生产例会反映的“2号炉炉底温度过高”、“2号炉预沉槽下有大量积水”的问题解决措施不力,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负本次事故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30000元。

(七)成秋池,20xx年9月至20xx年1月2日任天亿公司黄磷生产车间主任,20xx年1月3日起调到天亿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汪明华控股的会东金川公司工作。作为当时天亿公司的生产负责人,对2号炉存在的问题没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负本次事故一般管理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25000元。

(八)陈洪,天亿公司黄磷生产车间副主任,直接负责磷炉生产管理,虽然明确提出2号炉存在炉底温度过高、预沉槽下有大量积水等突出问题,但没有尽自己所能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预防和控制,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承担本次事故一般管理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25000元。

(九)李林君,天亿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该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该公司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未竭尽所能提出解决办法,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承担本次事故一般管理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20000元。

(十)天亿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全面、治理不彻底,培训教育不到位,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采用先进的工艺装备,利用有效的管理技术和手段,加强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监测监控,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的规定,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对天亿公司处以罚款50万元。

(十一)本次事故反映出目前园区安全监管未能深入到企业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层面的问题,建议对安监园区分局具体从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同志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市安监局园区分局负责人和钒钛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建议责成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安监局向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一)针对本次事故反映出的问题,各化工企业要认真做好以下整改工作:

第一,立即开展化工炉窑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治理化工炉窑炉况监控、炉周水患和辅助用房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与不足。

第二,开展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诊断,查找设计缺陷,实施安全联锁装置和自动化控制系统升级改造,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

第三,加快企业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安全监测监控水平。钒钛园区已经建成投产的化工企业要在20xx年底前建成企业安全监测监控平台,正在建设和即将建设的企业要将安全监测监控平台纳入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进行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并投入运行。企业平台要与园区综合平台对接,确保企业平台与园区平台之间的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可靠传输。

第四,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升安全标准化实效。化工企业要对照相关专业标准,按照持续改进的要求,强化班组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强作业过程监督,完善自保、互保、联保机制,增强识险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第五,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两重一大”安全监管工作。规范“两重一大”档案建设,强化“两重一大”动态监管,开展“两重一大”预案演练,提升“两重一大”监管实效,防患于未然,控灾于初始,最大限度地避免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针对钒钛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实际,结合上级要求,有关部门、园区管委会要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攻坚计划,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50%以上,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切实扭转园区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第二,开展园区总体安全评价,制定园区《化工安全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总体应急预案》,调整园区产业结构,合理规划企业布局,加强应急设施建设,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控制园区安全风险。

第三,开展园区企业安全诊断。组织安全生产专家组,对园区涉氯、涉磷、涉酸企业和冶金企业、液氨企业进行专家诊断,从设计、工艺、装置、现场、人员、防护、操作、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排查,列出隐患清单,逐一督促整改。

第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园区要分期分批对企业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和生产、技术、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专门培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安全生产履责能力。要督促企业扎实有效开展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老员工年度安全教育和外来人员、危险岗位人员经常性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养成安全行为习惯。

第五,研究解决园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问题,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建立责权相当、事权统一、务实高效的园区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

(三)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

第一,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增强“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坚决把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能力和基础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清理出相关行业领域,加强动态监管,掌控安全风险,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第二,厘清企业主体责任,监督企业完整、准确履职,持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良性循环。

第三,加强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鼓励、支持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各类事故隐患,充分发挥员工在隐患发现、报告及整改措施落实等环节不可替代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监督者作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安全生产的实际工作当中,把安全生产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第四,培育、发展和规范安全顾问、安全培训、安全咨询、安全评估、安全监测、安全监理、安全托管等专业服务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档次,为企业尽责、员工维权、政府履职提供实用、便捷、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

第五,领导带头,专家参与,媒体跟进,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暗查暗访,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突出问题媒体曝光,典型案件公之于众,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文章来源:http://m.swy7.com/a/5211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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