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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证鉴定申请书

2024-10-11 鉴定申请书

由于社会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完善,我们可能会被各种领导要求写申请书。不同场合用的申请书格式也不同。我们听了一场关于“申请证鉴定申请书”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申请证鉴定申请书 篇1

申请人:XXX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级别及护理期、营养期、休息期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x年x月x日x时许,在xx路出xx路附近,A驾驶B所有的牌号为AAAA的小轿车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申请人撞倒,造成申请人受伤。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A负主要责任,申请人负次要责任。现A等拒不赔偿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申请人无奈向贵院起诉,现因申请人受伤,为了进一步明确诉讼请求,现依法申请贵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及三期进行司法鉴定,请批准。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证鉴定申请书 篇2

委托编号:

委托信息 委托时间 委托人身份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鉴定

事项及要求

是否属于重新鉴定:□ 是 、 □否

工程信息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结构形式

是否申请鉴定人回避 □ 是 、 □否 是否鉴定人出庭 □ 是 、 □否

注:鉴定人出庭费用500元/日次

案情摘要:

鉴定信息 鉴定项目 鉴定费用 元人民币

委托鉴定提交材料:(鉴定后需退还的材料请在□中打勾)

1: 需退还□

2: 需退还□

3: 需退还□

4: 需退还□

5: 需退还□

重 要

声 明 1、公司出具鉴定结论份数为2份,需要增加鉴定结论 份,(增加鉴定结论每份收费100元)

客观、真实的鉴定材料,房屋质量鉴定申请书。因提供的鉴定材料虚假或者不完全而出现的错鉴,由委托人负责,鉴定材料《房屋质量鉴定申请书》。

3、如有加急或其他要求的请说明:

委托人(签章): 委托单位(签章):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司法鉴定单位:

地址:

申请人:李××,男,汉,琢县×村×社。

申请人:××,女,汉族,琢县×镇×村×社。

委托代理人:××事务所律师。

杨××诉申请人财产损害纠纷一案,你院委托××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房屋损害原因及解决方案所作出的《法庭科学技术鉴定书》(以下简称鉴定书),申请人认为该鉴定书认定的事实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且鉴定结论缺乏公正性和完整性,故此特申请重新进行鉴定。

要求重新鉴定的理由如下:

1、依据鉴定书认定的事实,不能得出其鉴定结果,明显自相矛盾。该鉴定书第二页上:“杨××房屋为刚性条石基础,基础底宽0.8至0.9M,埋深约1.2M(排水沟顶标高为标准);排水沟底为条石,计四层约1.2M(与杨××房基底同一标高)”.接着在分析杨××房屋受原因中称:“由于申请人2003年建房施工条石排水沟时,沟底条石部分直接压在杨××房基石上,加大了地基石的基础荷载(即基底附加压力)”。 从上面的内容可以看出申请人修的排水沟的底基和杨××的房屋底基为同一平面,怎么可能出现“沟底条石部分直接压在杨××房基石上,加大了地基石的'基础荷载”这种可能性呢?这充分表明了结论和事实不相符。

沉降除了与地基有关外,与房屋自身的结构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有十分重要的联系,而该鉴定书,对原告杨××的房屋的建筑质量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与其自己的房屋发生沉降是否存在一定关联性的问题却故意回避。只用了一句:“杨××房屋整体刚度较差”,对其房屋的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一言带过。而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的××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出具的:《关于杨××房屋的安全鉴定意见》中对原告杨××的房屋所发生沉降原因分析中明确指出:“1.该房屋结构不符合规范要求;2.基础主体施工质量较差”。由此可见该鉴定书的结论缺乏完整性和公正性。

3、该鉴定书应当是以“××市中级人民法院科学技术鉴定所”的名义制发,却在鉴定书的头上用:“××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法院无法定的鉴定资格)的名义发出,所以,该鉴定书的制作程序不当,有误导之嫌。

综上所述,由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科学技术鉴定所出具的《技术鉴定书》认定的事实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且鉴定结论缺乏公正性和完整性,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对本案所涉损失的原因重新进行鉴定。

此呈

申请证鉴定申请书 篇3

颅脑鉴定申请书:保证生命健康的法律申请

随着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的认识不断加深,对生命安全的保障也越来越重视。而在法律领域中,保障生命安全的手段之一就是颅脑鉴定。颅脑鉴定是指通过一系列精密检查,对颅脑部分进行细致的观察、测量、分析和评估,以确定颅脑部分是否受到了损伤或影响,从而提供依据保障生命安全的法律程序。

颅脑鉴定申请书是进行颅脑鉴定的重要文件之一。这份申请书详细描述了颅脑鉴定的目的、申请者信息和有关病情及情况,附有有关证明材料等,并将此纳入公共记录。一旦经过审核和同意,就会进入颅脑鉴定流程,并最终出具鉴定书。这份鉴定书既可以为案件的审理提供依据,也可以为个人申请医疗和保险提供有力证据。M.SwY7.cOM

存在争议的交通事故是进行颅脑鉴定的典型情况之一。交通事故常常会造成颅脑部损伤,而受害人需要颅脑鉴定以确定身体状况和维权。同时,一些或轻或重的颅脑伤害也可能会影响个体生活、工作和社交。在这种情况下,颅脑鉴定申请书的重要性就更加突出。

除此之外,颅脑鉴定也可以涉及到医疗赔偿、保险理赔等方面。如果出现或疑似颅脑部损伤,受害人需要收集医疗证据,向医疗保险公司提供证明,以便获得合理的赔偿和保障。而颅脑鉴定鉴定书的出具可以为受害人提供更加充分和有力的医疗证明,增加受害人权益的保障。

总之,颅脑鉴定申请书在保障个人生命安全和权益方面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相关部门和个人应该重视颅脑鉴定的申请和流程,积极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保证颅脑鉴定的科学、客观和公正,为个人和社会提供更加稳定、健康、安全的法律环境。

申请证鉴定申请书 篇4


尊敬的鉴定机构:


我是广州市某公司的员工,特此向贵机构提交误工天数鉴定申请书。在此之前,我想详细陈述发生的事情,以便您能了解我的困扰和诉求。


事情发生在某年某月某日。当天,我准时来到公司上班。由于意外的交通拥堵,我花费了一个多小时才奋力抵达办公室。虽然我事先预留了足够的时间避免迟到,但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况,我还是晚到了10分钟。我立即向领导汇报了情况,并表达了我的歉意。


在我到达办公室后不久,我发现我的电脑遇到了故障。尽管我立即向IT部门请求帮助,但由于当时他们正忙于处理其他员工的问题,无法立即给予我解决办法。我在此期间无法正常工作,并且也没有其他雇员能够帮助我解决问题。整个上午,在与IT部门的沟通中度过,我得知他们需要更多时间修复我的电脑。


不得已,我只能暂时离开办公室,前往公司附近的咖啡店。我在这里度过了将近一个半小时,期间我多次试图与IT部门联系,但始终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最终,在我的坚持和追问下,他们才给出了一个修复的方案。但由于技术难度较大,需要在下午才能完成维修工作。


于是,我带着焦急和失望的心情返回了办公室。下午,IT部门的工程师终于到达,开始修复我的电脑。由于问题的复杂性,整个维修过程持续了长达两个小时。期间,我无法继续进行工作,只得在一旁等待。


当工程师最终排除了问题,我的电脑恢复正常后,已经是下午4点半了。考虑到即将到来的下班时间,以及我一整天的努力与焦虑,我决定提前结束当天的工作,以便能够回家休息和放松。


我根据以上事实申请误工天数的鉴定。在这次事件中,由于交通拥堵和电脑故障导致我的工作受到了严重干扰。我已经尽力与领导和IT部门沟通,但仍然无法避免误工。我希望鉴定机构能够确认我当天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产生的误工天数,并据此进行相应的补偿。


在此,我特别提供以下证据支持我的申请。我可以提供公司信用卡的刷卡记录,以证明我在当天迟到的情况。通过 IT部门的故障记录、交流记录和维修时间表,我可以证明我的电脑故障是由于技术问题造成的,并非因为我的疏忽或故意破坏。如果需要进一步的证据,我可以提供证人陈述,包括我与公司领导和同事的沟通记录。


我恳请鉴定机构能够对我的误工天数进行准确的评估,并在最短时间内向我发出鉴定结果。我希望通过鉴定,能够让公司和我对误工有一个公平、合理的认知,以确保我能够获得应有的补偿。


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我的申请书。我相信您对于我的困境能够给予公正的评估和支持。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信息或证据,请随时与我联系。期待您的回复。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申请证鉴定申请书 篇5

申请人收到贵院(年份)χχχ经初第χχ号《民事裁定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银行存款χχ万元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根据以上事实,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年份)χχχ经初第χχ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已被提走的χχ万元货物存款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申请错误造成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申请人: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

被申请人: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民事诉讼中重要的文书。它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前或者

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财产保全包

括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凡是在起诉以前向法院申请保全的是诉前保全;在诉

讼过程申请保全的是诉讼保全。诉前保全的条件是:必须是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

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权益遭到极大损害的;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法院

提出申请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诉讼财产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是:案件必须

具有给付内容,即属于给付之诉;必须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行为,使

判决有可能不能执行的;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

财产保全的程序是:①申请。诉前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必须提供担保,

否则,法院可以驳回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时也可以在诉讼中提出申请。

②财产保全的裁定。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

讼保全如果是情况紧急的,也应48小时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应当立即

执行。③财产保全裁定不得上诉,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但当事人可以申请

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④诉讼财产保全的解除。如果被申请人

提供担保、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天内未起诉的或者其他需要解除的情况出现时,

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全;②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不提供担保,法院有可能拒绝保全请求;③要求

提供被保全财产的具体位置和数量,否则法院无法执行。

被申请人所属(写明船籍和船名),因┈(写明请求保全的理由),造成申请人损失(写明损失的实况)。现被申请人的船舶停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港。特申请你院予以扣押,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被申请人所属(写明事情的起因)·····

特申请你院予以扣押,责令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的人民币担保。

如申请人的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损失,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申请证鉴定申请书 篇6

上诉人(原异议申请人)__公司,住所地yy县。

法人代表__,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异议被申请人)__公司,住所地淮南。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__人民法院(__)民一初第390号民事裁定,依法提起上诉。

请求事项:

请求撤销__人民法院(__)民一初第390号民事裁定,裁定将案件移送至yy人民法院审理。

上诉人认为,__人民法院(__)民一初第390号民事裁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理由如下:

一、被上诉人起诉的工程款并非仅是双方__年8月26日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2#合同)项下的,应该包含了__年8月7日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1#合同)。这从四个方面得到印证:一是1#合同明确约定余款10%一年后一次性付清,而该工程被上诉人诉称是__年11月19日完工,上诉人余款并未付清,现被上诉人起诉的是全部下余工程款,当然包括1#合同项下的余款;二是从被诉人所举证据来看,序号1-8证据均是1#合同项下的,既然其仅起诉2#合同项下款项,那又何必牵扯进1#合同之事?实际上,被上诉人所称上诉人已付的300多万元工程款均系1#合同项下,也只是其一面之辞,双方并没有“协议”改变1#合同付款方式。三是1#、2#合同工程款相互交织,无论是上诉人,还是被上诉人,均未将其明确分开。被上诉人所谓的部分附属工程如办公楼加层等,正是1#合同项下的调整工程,理应按1#合同结算方法结算,扣除10%质保金,一年后付清。在这种情况下,1#合同岂不是法院需要审理的范围?四是本案尚未进行实体审查,1#合同工程款是否已全部付清是本案双方争议的一个焦点,也是本案需要查明的一个重要事实,而在此之前,法院不能仅凭一方当事人的陈述即予认定。因此,__法院认为被上诉人起诉的仅是2#合同项下工程款是错误的,应该包含1#合同,据此认为仅根据2#合同确定管辖法院同样是错误的。

二、不管是1#合同、还是2#合同,当事人的本意只能被理解为:约定两个不同的管辖法院供原告起诉时选择。其中1号合同第十八条约定的管辖地为法人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法院,2号合同第九条约定为法人所在地或施工单位所在地法院。根据经验法则,作通常理解,两份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应该分别是两个不同的法院,而不是如__法院所理解的是两个相同的法院,这从合同用语“或”中完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再从面上理解,《合同》中法人所在地的“法人”是合同当事人是无疑问的,但关键是合同双方均是法人,从合同有关条款中又界定不出是哪个法人,只能理解为上诉人、被上诉人所在地均可。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__法院非常肯定地认为,此处的“法人”即为被上诉人,而不是上诉人,却又未说明认定理由。上诉人认为,__法院的理解违背常理,违背双方订立合同时约定的本意,是非常牵强附会的,也是错误的。实际上,双方约定的管辖法院是不明确的,且不是唯一的,应该包含了两个以上的法院。

三、从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的争议事实来看,也恰恰表明了管辖法院双方约定不明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由于本案的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均在yy,因此本案由人民法院管辖为宜。

上诉人认为,法院管辖正确是当事人行使诉权、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与前提,否则,判决将处于不确定状态,从而影响当事人实现诉讼权益。恳请中院重视上诉人的上诉意见,予以依法裁决。

申请证鉴定申请书 篇7

医疗过错鉴定陈述材料

第一,要尽可能获得全部的病案材料,在此基础上详细分析医疗行为不当之处;

第二,首先要查看各医务人员有无相应当行医资格;

第三,患者就诊科别是否存在不当之处;

第四,医疗机构医疗措施的选择是否得当,在采取相关措施前后有无侵犯患者及家属知情权的情况;

第五,医方用药的准确性、正确性及范围适当性(有时会出现医疗机构用药不到位,药性温和情况及村级卫生室超范围用药的情况);

第六,出院时的医嘱是否到位,有无不当医嘱;

书写陈述材料时首先应当以患者病情的发展为顺序进行书写,在病情发生突变时应写明具体的时间点。此后,逐一分析医方的行为存在过错之处。之后分析损害后果与医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韩宗连起诉西安141医院医疗侵权及申请医疗过错鉴定的缘由说来很简单,内科疾病住院,住院期间受医生诱导将正常左眼晶体摘除。术前双眼视力都是1.2,日常生活没有任何影响,术后双眼视力都严重下降,和医院协商总是被敷衍搪塞,无奈之下被-迫提起民事诉讼和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下面我就韩宗连病情经过和西安141医院医疗过错事实陈述如下:

韩宗连,女,63岁。2月18日入西安141医院呼吸内科,入院诊断: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2、肺部感染;3、冠心病?3月1日转心内科,4月16日转眼科,4月“18日”行左眼白内障囊外摘除+人工晶体植入手术,4月30日转外二科,5月6日出院。

207月14日西安市第四医院检查,裸眼视力:右0.6,左0.05。1月19日西安141医院门诊视力检查:右0.2,左0.1。术后韩宗连先后配置7付眼镜矫正视力,其中医院给配置了2付,自己配置了5付,但视力始终无法恢复,且一直伴有头晕、头痛、眼眶痛等临床症状。

手术前141医院给韩宗连做了两份视觉电生理检测,两份报告单标准对数视力检查记录显示左右眼视力都是5.1,标准对数视力表的5.1视力对应小数视力表的1.2视力,即韩宗连手术前是正常视力,且看报、看电视、打麻将等日常生活不受任何影响。也就是说晶体摘除没有任何手术指征,没有手术指征实施手术,违反医疗常规,侵犯人身权利。

手术病人入院后或手术前进行必须的专科检查,并进行检查结果记录,是医疗操作的起码常规。专科检查结果,是视力确认的原始依据,没有专科检查记录依据,手术前视力情况何以认定,病程记录里描述的视力从何而来,没有进行专科检查的医疗违操作反医疗常规。

手术前141医院做的两份视觉电生理检测,其中一份检测报告提示:双眼视网膜功能均重度减退。患方认为这个检查诊断不能成立,不能成立的理由:一是制式报告单的内容按规定是应该全部打印上去的,而这份报告单唯独此项是手写上去的,不符合常规。二是病人在西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了视网膜功能复查,结果并未发现异常。即141医院视觉电生理检测报告单手写诊断部分与实际不符。

植入晶体材料的产地,医疗费用清单显示为国产材料,医疗结算发票显示为进口材料,手术记录单上的标识及医院提供的材料包装盒显示为美国材料。产地不同,材料的规格、型号难免不同;材料的规格、型号不同,临床适应、治疗结果难免不同。术中临时变更晶体材料,不是一个简单的`产地和价格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病情适用和疗效选择的问题。晶体材料的选择因不同情况而定,不是没有限制拿来就可以随便使用的,而且是要履行必须的签字手续的。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第2条第二款规定: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第5条规定:邀请医疗机构邀请会诊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须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应当包括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并加盖邀请医疗机构公章。第10条规定:医师接受会诊任务后,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诊疗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给原告进行手术的主刀医师系交大一院眼科医师裴澄,裴澄外出会诊未经单位同意,属于个人私下行为。手术前没有亲自诊察患者,不了解患者的实际病情,未进行相关的术前准备。手术后没有按规定书写医疗文书,没有按规定访视病人。以上违反了《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业医师法》首诊医生负责制的相关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58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即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事实,医疗机构应该承担过错责任。

申请证鉴定申请书 篇8

申请人:,男,19xx年7月1日出生,汉族,住址是。

,女,19xx年10月2号,汉,住址是。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司法鉴定单位对申请人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

事实和理由

20xx年8月25日,被告金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修的涵洞质量不合格,导致原告在运输小麦的运输过程中车辆发生侧翻,将车上的小麦倾倒入附近的水渠中,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为查清事实损失的数额,请求法院依法委托鉴定单位进行评估鉴定。

此致

福海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证鉴定申请书 篇9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将申请人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纺织二路牡纺河东小区9栋5单元601室的房屋漏水的影响成度及经济损失数额进行鉴定、评估。

事实和理由:

原告王福田与被告樊国相邻关系纠纷一案中,原告与被告系楼上楼下关系。因被告20XX年6月26日开始私自改造房顶,将女儿墙盖上排水管堵死,只要一下雨,雨水直接顺着墙体往下流,屋里刚出现漏水时,就告之被告处理,被告置之不理。才导致原告家2个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不同成度严重漏雨,严重时水都成水溜往下流。原告从入住8年来从未有过漏雨现象。从20XX年6月28日早7点30分开始漏雨到现在,以使原告家无法正常生活和正常居住。特申请贵院委托专业人员对损坏房屋做出公平公正的鉴定和评估。

申请人:王福田

代理人:xx

20XX年9月x日

申请证鉴定申请书 篇10

鉴定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陶某,男,汉族,南阳市人,生于1966年11月25日,现住于南阳市紫色景苑32幢

被申请人:中国xx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住所地:南阳市高新区982号负责人:易某职务经理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驳回被申请人的重新鉴定申请。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并正在审理过程中,现被申请人申请对案涉工程的施工长度以及未完工的工程量等事项进行鉴定,现申请人对被申请提出上述申请持有异议,理由如下:

一、被申请人的鉴定申请已过举证期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很明显本案中被申请人的鉴定申请早就过了举证期限,故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被申请人的鉴定申请。

二、该鉴定不具有可行性。

1.在本案原审过程中,贵院依据被申请人的申请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案涉工程施工长度以及未完工的工程量等事项进行鉴定,但是因为案涉工程的特殊性以及被申请人的原因,该鉴定机构在约两年的时间内未能作出鉴定结论,可见案涉工程客观上已不具备鉴定的可行性,故人民法院应依法驳回本申请人的鉴定申请。

2.工程实际交付使用近十年,工程状况已发生重大改变,许多鉴定条件已丧失,现在鉴定已不能还原交付时工程的原貌。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道路改造的通知和运营商对该通知的几点意见,完全能够证明涉案工程2004年完工实际交付并使用的事实。该项工程交付至今长达近10年时间,其间工程路段经历多次南阳市政改造、旅游大会以及在使用中的改造等诸多因素,仅在2003年7月至2004年5月短短10个月之间,南阳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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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城区道路改造,我公司有牵头单位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因路面改造对城区道路已建完工的管线更换井圈井盖和升降人孔井就达多次。现在如对该项工程进行鉴定,根本就不能反映工程完工投入使用时的状态,不能反映客观事实。

3.未完成工作量:

根本不存在。我公司与之签订的江油城区通信管道施工合同约定修建20余管孔公里,经对方要求,我公司数次增加施工内容至接近60管孔公里,增加工程量一倍多,其中因南阳市政改造造成18管孔公里报废并重建,当时的承建主体公司向之出具该路段重建费用报告和决算,该公司拒绝签收,并以各种理由要求对施工内容进行现场核实,从2004年到2013年,我公司就是因为多次轻信该公司“友好协商、不必诉讼、即将付款”的种种承诺而上当受骗,共到现场核实建设工程量10余次,恶意浪费我公司人力物力,实属无耻刁难,以达我方无下限妥协。

三、被申请人作为本案被告,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在2012年我公司起诉后,在一审二审联通公司多次以申请鉴定为借口,滥用诉讼权利,多次申请鉴定、时间到期后却放弃鉴定;我们有理由认为,联通公司有意拖延诉讼时间,恶意增加我们诉累,被申请人提出鉴定申请无非是为了恶意拖延诉讼,已达到其拒不支付工程款的非法目的。被告诉讼代理人也极大浪费国有企业的资产。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公司承建工程已实际交付建设方联通公司投入使用:(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第十八条: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本案建设工程于2004年5月30日已经交付,明显适用第一条。

(2)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本办法规定期限内(500万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视同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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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06年3月《会议纪要》中明确记载我方在交付工程时提交过竣工资料,且对方未对竣工资料内容提出具体异议。

案涉工程于2004年完工并交付被申请人使用,申请人在施工该工程中投入了巨额资金,至今还欠付大量的材料费以及人工费,从工程完工至今已十年有余,因为被申请人拒不支付工程款,导致了农民工聚众闹事,给社会和谐稳定产生了不利影响,同时也造成申请人的巨大资金压力和生活困难。联通公司在确凿的事实面前,多次出尔反尔,再次否定双方对已核实工程量的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欺骗我公司近10年,现在又以同样的伎俩欺骗法院,列出新的理由再次拖延时间。故此,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被申请人的鉴定请求。

申请人:南阳xx通信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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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证鉴定申请书 篇11

房屋质量鉴定申请书

委托编号:

委托信息 委托时间 委托人身份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鉴定

事项及要求

是否属于重新鉴定:□ 是 、□否

工程信息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结构形式

是否申请鉴定人回避 □ 是 、□否 是否鉴定人出庭 □ 是 、□否

注:鉴定人出庭费用500元/日次

案情摘要:

鉴定信息 鉴定项目 鉴定费用 元人名币

委托鉴定提交材料:(鉴定后需退还的材料请在□中打勾)

1: 需退还□

2: 需退还□

3: 需退还□

4: 需退还□

5: 需退还□

重 要

声 明 1、公司出具鉴定结论份数为2份,需要增加鉴定结论 份,(增加鉴定结论每份收费100元)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委托人应当提供全面、客观、真实的鉴定材料。因提供的鉴定材料虚假或者不完全而出现的错鉴,由委托人负责。

3、如有加急或其他要求的请说明:

委托人(签章): 委托单位(签章):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司法鉴定单位:

地址:

申请人:李××,男,汉,琢县×村×社。

申请人:胡××,女,汉族,琢县×镇×村×社。

委托代理人:毛××,××事务所律师。

杨××诉申请人财产损害纠纷一案,你院委托××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房屋损害原因及解决方案所作出的《法庭科学技术鉴定书》(以下简称鉴定书),申请人认为该鉴定书认定的事实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且鉴定结论缺乏公正性和完整性,故此特申请重新进行鉴定。

要求重新鉴定的理由如下:

1、依据鉴定书认定的事实,不能得出其鉴定结果,明显自相矛盾。该鉴定书第二页上:“杨××房屋为刚性条石基础,基础底宽0.8至0.9M,埋深约1.2M(排水沟顶标高为标准);排水沟底为条石,计四层约1.2M(与杨××房基底同一标高)”.接着在分析杨××房屋受原因中称:“由于申请人建房施工条石排水沟时,沟底条石部分直接压在杨××房基石上,加大了地基石的基础荷载(即基底附加压力)”。 从上面的内容可以看出申请人修的排水沟的底基和杨××的房屋底基为同一平面,怎么可能出现“沟底条石部分直接压在杨××房基石上,加大了地基石的基础荷载”这种可能性呢?这充分表明了结论和事实不相符。

2.该鉴定书缺乏客观公正性和完整性。因为房屋发生倾斜、沉降除了与地基有关外,与房屋自身的结构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有十分重要的联系,而该鉴定书,对原告杨××的房屋的建筑质量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与其自己的房屋发生沉降是否存在一定关联性的.问题却故意回避。只用了一句:“杨××房屋整体刚度较差”,对其房屋的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一言带过。而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的××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出具的:《关于杨××房屋的安全鉴定意见》中对原告杨××的房屋所发生沉降原因分析中明确指出:“1.该房屋结构不符合规范要求;2.基础主体施工质量较差”。由此可见该鉴定书的结论缺乏完整性和公正性。

3、该鉴定书应当是以“××市中级人民法院科学技术鉴定所”的名义制发,却在鉴定书的头上用:“××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法院无法定的鉴定资格)的名义发出,所以,该鉴定书的制作程序不当,有误导之嫌。

综上所述,由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科学技术鉴定所出具的《技术鉴定书》认定的事实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且鉴定结论缺乏公正性和完整性,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对本案所涉损失的原因重新进行鉴定。

此呈

××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申请证鉴定申请书 篇12

要求再次鉴定申请书 - 通过司法途径获取正义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在经济、社会、婚姻、人身安全等方面的争议不时发生。在司法途径中,经常需要指定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然而,有些人因为种种原因可能会对鉴定结果产生疑虑或不满,也就需要再次申请鉴定来确认鉴定结果。这就是要求再次鉴定申请书。

一、申请再次鉴定的适用范围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申请再次鉴定的情况主要有两种:

1、当事人对鉴定人有异议时,可以向鉴定人所属单位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再次鉴定。

2、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时,应当在接到鉴定结果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申请再次鉴定。

二、申请再次鉴定的流程

1、准备材料。申请再次鉴定需要提交书面申请书和重要证据,比如人证、物证、听证记录等信息。

2、提交申请。提交申请的途径可以有多种,如邮寄、电子邮件、当面递交等。根据当地法院规定提交申请。

3、鉴定机构收到申请后,会组织专家重新开展鉴定,为当事人提供独立、客观和准确的鉴定结论。

4、当鉴定完毕后,再次鉴定结果应当与原始鉴定结果进行比较。如果再次鉴定的结果与原本的结果相差很大,则对原来的鉴定结果会产生质疑并进行修改。

三、如何避免鉴定结果产生争议?

1、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与选定的鉴定机构有很大的关系。

2、保证鉴定人的独立性。鉴定人在鉴定过程应当抱持中立、公正、客观的态度开展工作,避免出现利益冲突等情况。

3、提供充分、真实、可信的证据。证据是法院作出裁决的重要依据,为充分说明争议事实及争议性质,应当提供充足、真实的证据。否则,即使再次鉴定,结果也难以有力支持当事人的权益。

四、申请再次鉴定的重要意义

在司法途径中,要求再次鉴定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首先,再次鉴定是一种通过司法途径获取正义的重要方式,能够让当事人得到应有的权益。其次,再次鉴定对于保护社会公正、公平、公开的法制环境有重要影响。它可以审阅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资质、工作态度和判断水平,彰显司法公正、公平、透明、权威的形象。最后,再次鉴定有助于打造和谐社会,维护公民的人身、财产等各个方面的权益,促进社会的长足和谐发展。

总之,要求再次鉴定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适用范围广泛。当我们需要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某些争议时,再次鉴定也为我们提供了一种争取权益和维护正义的有效方式。

文章来源:http://m.swy7.com/a/5243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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